团委基本规章制度

2025-01-22

团委基本规章制度(共9篇)

1.团委基本规章制度 篇一

成立团委的基本程序

一、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团委提交《中共XX(单位)委员会关于成立共青团XX(单位)委员会的函》。

二、上级团委对申请成立团委的单位进行情况核实,并给予《关于同意成立共青团XX(单位)委员会的函复》。其中情况核实主要为以下方面:

(一)了解上报团组织现状;

(二)团员人数是否符合团章规定;

(三)委员会人数是否符合团章规定;

(四)领导班子人选是否具备条件。

三、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团委提交《关于召开共青团XX(单位)第一次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函》。

包括:

筹备组织领导机构、大会议程、时间地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选举办法等。

四、上级团委函复《关于召开共青团XX(单位)第一次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函复》。

五、筹备工作

包括: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文件起草、会务等。

六、召开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

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大会之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确立近期工作内容,并明确工作分工。

七、向上级团委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选举工作情况和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

七、上级团委对报告进行审批,并下发批复。

八、收到批复后,团组织正式成立,将上级批文及各类资料存档备案。

2.团委基本规章制度 篇二

一、制约我国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因素

对于行政程序制度而言, 在实际的执行中, 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导致很多的程序制度没有办法按照规定进行, 有时会采取一些必要的手段, 有时候因为国家政策和一些特殊情况没有执行。因此, 在今后的工作中, 必须考虑到相关因素, 在整体的工作中, 达到相关的标准, 为国家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 应明确界定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含义

从现阶段的发展来说,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主要指的就是在行政程序的各个步骤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基本上不会受到其它因素的制约, 能够很好的服务于行政程序。另一方面,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具有连接各个步骤的承上启下作用, 相对于其它制度来说, 在实际的工作中, 影响更大、范围更广。简单来说,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就是对整个行政程序具有重要影响的法律制度。在实际的应用中, 必须明确界定这些含义, 在固定的事件以及工作中应用, 不能超越范围, 在专属领域中执行。

(二) 应明确界定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很多的地方对行政程序的制度并不十分清楚, 因此造成了一系列的冤假错案, 对地区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国家针对这种情况, 明确界定了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在今后的应用中, 能够避免超出职权的情况产生, 对百姓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地位是使行政程序的一般法律原则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的中间环节, 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过渡。其作用应主要表现为保障行政程序基本原则的实现。避免一些不良问题的产生, 在根本上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 应明确界定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基本属性

对于行政程序基本制度来说, 基本属性是一个必要的工作环节, 如果没有确定属性, 就相当于没有方向。今后要想充分的利用行政程序基本制度进行管理, 必须明确基本属性, 只有这样才能对国家的发展产生更大的积极影响。本文认为, 它不同于基本原则。相对于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它更具有规范性, 即构成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法律条款应具有完善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违反基本制度的内容将会直接导致法律上的后果。由此可见, 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基本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能够从根本上界定制度的应用方向, 从而达到一个有法可依的状态。

二、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内容

针对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制约因素, 在今后的工作中, 必须深化其内容, 在社会的发展中具有一个较强的制度约束, 避免产生恶性循环。经过一定的探究, 本文认为行政程序基本制度需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 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是一个必须具备的内容, 其它的职能都是在这个基础上来进行的。很多人对听证制度并不是特别的了解, 从客观上来说, 所谓的听证制度指的就是行政主体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或作出某项行政规定时, 听取行政相对的意见的制度。这是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核心, 是实现行政程序法的公正、公开、参与原则的有效保障。

(二) 行政公开制度

行政公开制度对于行政程序基本制度来说, 是一个发展。现阶段的很多地区都在公开政务, 这种措施不仅对地方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同时能够让居民更加了解政府, 在不同程度上满足居民的知情权。从全国的整体情况来看, 在执行行政公开制度的过程中, 政府行为除了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 其余应该公开进行, 让百姓来监督。另一方面, 行政法规以及行政政策, 还有行政主体的的行为, 应该依法公布。相对人有权依法查阅和复制。通过这样的措施能够帮助政府的办公更加透明化, 避免欺上瞒下的情况发生。同时在客观上和主观上促进了地区的发展, 能够避免一系列的不良案件发生。

三、结语

本文对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进行了一定的讨论, 从现阶段的发展来看。各个地区根据实际的发展情况以及政策上要求, 对行政程序基本制度进行了一定的改良。同时积极满足居民的知情权, 在公开政务方面, 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相信在今后的发展中, 会得到一个更大的成就。

参考文献

[1]陈亚克.试论中国制定行政程序法典的必要性[J].行政与法, 2004, 10.

[2]朱春莉.论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 2003, 1.

3.基本药物制度面临的三大挑战 篇三

如果不根除“以药养医”的制度根源,新版基本药物目录,无论多么科学合理,也难免成为一纸空文。这一次。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助于消除这一忧虑,为基层卫生机构使用非基本药物开辟了足够的空间。

8月18日,卫生部等9部门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作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支柱,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建是新医改的一项重要工作。

然而,基本药物制度的健全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事实上,我国早在1982年就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迄今为止共颁布了6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但长期以来,基本药物制度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医疗机构多开药、开贵药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不但使民众深切感受到“药价虚高”,而且药物滥用还导致很多人变成了残疾甚至送命。

因此,改革原有的基本药物制度,对于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功,具有战略意义。只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启动之后,在实践中必将面临一系列挑战。如何面对这些挑战,有待中央和地方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

第一项大挑战是基本药物目录的编订,也就是基本药物的遴选。这是众多利益相关者最为关注的事情。尽管遴选程序的细节依然不大清楚,但是基本药物目录编订的工作原则发布了,这是基本药物制度走向公开透明的第一步,而目录的编订能否赢得广泛的赞誉取决于实际的遴选过程中能否进一步公开透明。

最为关键的一环,在于遴选过程是否杜绝医药企业的“公关”空间。在WHO的指南中,基本药物目录编订是公开透明的,而医药企业往往以觀察员的身份参与这一过程。观察员身份意味着医药企业其实在此过程并不实质性参与,而只是起到观察监督的作用。让企业在市场中竞争,而不是在政府中竞争,这是任何国家取得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之道。

第二项大挑战是基本药物的使用。基本药物必须医生们愿意开,患者们愿意用;否则,需求根本不存在,其生产和流通也就无从谈起。既然基本药物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安全有效”的药物,那么在临床上尽可能多地使用基本药物,也是合理使用药物的一种体现。

然而,中国公立医疗机构中“以药养医”的制度结构扭曲了医生们的处方行为。原有的基本药物制度在中国形同虚设,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医疗机构普遍不愿意为患者推荐相对物美价廉的基本药物,而是推荐价格相对较高的药物。如果不根除“以药养医”的制度根源,新版基本药物目录,无论多么科学合理,也难免成为一纸空文。

问题在于,目前的有关政策对根除“以药养医”的治标治本之道均没有明确,而只是规定:“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

“全部配备、使用”这样的措辞可有两种解释:其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使用(销售)基本药物;其二是这些机构应全部备齐基本药物,但也可以使用(销售)其他药品。如果依照第一种严格的解释来执行,如果新版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种类不多,那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选择权将会降低,不利于吸引患者就医拿药。实际上,正是这一点曾经引起各地基层医疗机构的广泛关注和忧虑。这一次,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助于消除这一忧虑,为基层卫生机构使用非基本药物开辟了足够的空间。这是一大进步,但同时也留下了如何激励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有关部门倾向于采用行政化的手段,即强制性规范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但是,这样的措施恐难奏效。关键在于比例的高低如何定。定高了,那将极大地限制医疗机构以及患者的用药选择权;定低了,那就没有实质意义,因为公立医院其实也在大量使用基本药物,只不过倾向于使用较贵的基本药物而已。

第三大挑战就是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体系。在这一点上,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可以概括为八个字:集中招标、统一配送。在集中招标这一环节,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尤其是医保用药)其实没有什么差别。

需要指出的是,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并不是药品集中采购。各地的集中招标,其实是对市场上流通的药品进行二次筛选,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设立“二次市场准入”。由于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消费终端占据了约70%的份额,多数医药企业为了进入这一市场,在各地的招标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公关费用”扶摇直上。这些成本最终都会转嫁到患者及其付费者医保机构。

4.团委基本规章制度 篇四

总体原则:素质品格为主,能力技能为

一、加入宣传部的基本条件:

有责任感、团队意识、有敢于提出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的精神、做事认真踏实、人际关系和谐、为人大方正直、敢于创新。

二、加入宣传部技能要求(能达到要求的优先录用)

1、有较好的绘画、书法(硬笔和软笔)基础,有良好的学习精神,能够独立完成海报、展板等平面宣传的能力。

2、有创新精神,能够大胆尝试,敢于突破传统,并且对设计、策划、色彩等方面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创造力。

3、会使用PHOTOSHOP,CDR等图像软件,有较好的电脑操作能力和创造能力。

4、会使用第三方宣传方式,如电子杂志、互联网等。

三、杜绝的人

杜绝狂妄自大的人,杜绝没有责任感的人,杜绝没有团队意识的人,杜绝做事拖拖塌塌的人。

5.礼林中学团委规章制度 篇五

会议制度

1、会议由团委书记主持。

2、团委副书记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

3、部门会议由各部长定时召开,做好会议精神基层下达,至少每周召开一次。

4、会议要做到有中心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有签到记录。

团委档案管理制度

1、团委的档案管理由总支办公室负责,含上级下发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各部门的重要材料等。

2、团委档案按分类归档管理。

活动申请审批制度

说明:为了规范团委各部门活动的申报和审批程序,保证团的各项工作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同时也为了更好地理顺工作思路,积累工作经验,完善文档资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内容:

1、团委各部门于活动开展前一至两周到办公室领取《团委活动申请表》和《团委活动总结表》,最迟于活动开展一周前将申请表交回办公室并最迟于活动开展前一周交学团办公室审批。

2、各部门无权开展未经审批的活动(日常活动除外)。

3、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门严格按照审批活动的范围和权限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活动主要负责人及时将情况报告团委副书记。

4、如遇紧急情况,活动项目的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机警地处理活动过程中的突发问题,但事后应将详细情况向学团工作部汇报。

5、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活动的相关部门必须做好活动的总结,将活动总结表交回团委办公室,由团委副书记签署最终意见。并将《总结表》办公室备案。

工作证制度

工作证是团干身份证明,持证人搞活动、进行工作时必须佩带此证。工作证由办公室负责签发、管理。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团费收缴和团员,团档案的管理制度

一、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团费收缴是团支部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它不仅是组织管理教育团员的一项制度,也是团员和团组织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

形式。

1、团支部团费由组织委员负责收缴,由各团总支组织部汇总,报院团委组织部。

2、收缴团费必须填写团费收缴表。

3、团员连续六个月无故不交团费,按团章规定处理。

4、学生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团费,作自动退团处理。

5、受留校察看的学生,在留团察看期间,仍应缴纳团费。

6、缴纳团费的时间从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时起。终止交纳团费时间从组织关系转出我校时起。毕业生团组织的时间截至当年的八月份。

7、凡是上缴团费都应填写《上缴团费登记表》,并由经收人统一开写收据。

补办团员证制度

1、团地点和单位、原证件号码,核实后由团支部到院团总支办理补办手续。

2、补办团员证需交一张免冠正面照和团员证工本费。

3、经校团总支审核后,在团员证上加盖钢印,并在团员证备注栏注明补办团员证的原因和时间。

二、团员、团干档案管理制度

1、新生、插班生团员的组织关系必须在院团总支规定的时间内转入。

2、团员、团干在校期间的表现、所受的奖惩,必须建立档案,归入团员档案。

3、院团委要定期整理团员、团干档案。

4、评选优秀团干、团员的各种资料均由各团总支管理,存档。

5、团员、团干档案随学生毕业离校转入工作单位。

各团总支工作检查制度

支部工作检查制度

支部工作检查内容:

1、支部生活内容记录是否详实,取得的效果如何。

2、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

3、团费收缴情况。

4、基层支部的工作情况。

5、支部会议召开情况。

6、支部团员的活动情况。

以上工作检查的内容作为各支部评选“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一个评估材料。

团委成员的选拔、培训、考核、辞职、处罚

一、招聘新干事

团委干事招聘在新生来校报到之后的第二到第三个星期之间进行,新生需经历了解团委各部门工作职能,填表报名,参加面试三个过程。

二、委员选拔

委员的选拔在每年9月份之间进行,学习成绩良好者优先考虑,通过学习成绩审核,选拔,面试选拔等过程确定委员候选名单。

三、培训

主要分为全体成员培训和各部门培训。全体成员培训主要是以增强整体凝聚力,提高整体战斗力为目的,通过一系列地培训能够迅速使新生对工作有深入地了解,提高他们的团队合作意识。部门培训则侧重于部门工作技能培训,加强部门内部凝聚力。

四、人事考核

人事考核在每一任的第二个学期进行,干事主要通过自我评价,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三个评价指标进行衡量,干部主要通过自我评价,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下级评价四个评价指标进行衡量,并对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分标准见附录一)其中自我评价主要通过个人的工作记录进行评价。根据考核的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

五、辞职

1、委员,干事辞职需要提交书面辞职书,写明辞职原因。委员辞职需得到指导老师批准,干事辞职需得到部长同意。

2、委员,干事辞职之前都要完成自己负责事务的交接工作。

3、委员辞职自交辞职书起2个月后才能批准,干事辞职自交辞职书起1个月后才能批准。

六、团委成员违纪处罚条例

1、处罚的对象是极少部分的对工作有欠负责的委员、干事。

2、团委委员如果在委员例会无故缺席超过二次(包括二次),给予批评警告处分,总支委员无缺席三次(包括三次)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缺席五次以上(包括五次),视自动辞职。干事如在部门会议中缺席超过五次,也视作自动辞职。

3、团委成员期终成绩挂课一门者,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挂课两门者,视作自动辞职。

4、团委成员违反考试纪律的、考试作弊和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一律以开除团总支处理。

5、该处罚由团委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处罚对象。

七、团委办公室制度

1、团委办公场所由团委公室负责管理。

2、必须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必须自觉爱护办公室的公

共财物;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6.检察制度产生存续的基本原理 篇六

1. 弹劾式诉讼制度

人类最早出现的刑事诉讼制度是弹劾式诉讼制度, 这种制度将引导诉讼程序进展的权力完全交给私人, 因而具有以下特点: (1) 实行私人告诉。被害人或其他人提出控告后法院才能受理案件。法院及法官仅仅以中立的裁判者的身份进行裁决, 刑事诉讼如同民事诉讼一样完全由当事人推动和进行, 控诉权属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 控诉人即原告还负责传唤被告, 在必要时采用强制措施。 (2) 控诉人与被告人处于对等地位, 同样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可以平等地在法庭上展开辩论。 (3) 法官审理案件实行公开与口头的原则。 (4) 疑难案件通过神灵裁判解决, 即借助神的力量判明被告人有罪还是无罪, 它包括水验、火验、决斗等。[1]

弹劾式诉讼制度是一种“为富者所有和由富者统治的”制度, 往往会出现很多不起诉或撤诉的情形。如当穷人遇加害人有权势时, 往往因害怕报复或担心不能与加害人持久抗衡而不敢起诉, 或者可能会因为无法承担诉讼费用而选择不起诉;被害人在收到加害人贿赂后, 被害人认为虽然起诉, 但已不能改变其已经受害的事实, 如果采取私了态度反而会更加有利于自己, 因而从自身利益出发也不愿提出起诉;或者被害人虽然先行起诉了, 但也可能出现因害怕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而撤诉的情形。这样一来, 就会导致大量的罪行得不到惩罚, 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威胁到统治者的统治秩序。人们逐渐认识到弹劾式诉讼制度的弊端, 并且认为犯罪不仅是对受害人的侵害, 更是对国家的侵害, 不仅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 更是对统治秩序的破坏, 因此追究犯罪并非受害人的私事, 而是国家的职责。德国著名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教授认为, 针对犯罪分子而增强的保护国家的要求, 导致中世纪刑事程序向纠问主义程序转化, 于是封建统治者更多地将追究犯罪的责任交给了法官, 弹劾式的诉讼制度逐渐演变成纠问式诉讼制度。

2. 纠问式诉讼制度

纠问式诉讼制度采用的是不告而理原则, 即审判机关在没有被害人或其他人起诉的情况下, 可以主动地进行侦查、讯问、起诉、审判及决定处罚。作为唯一的代表国家追诉犯罪的主体, 审判机关集侦查、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于一身, 主动追究犯罪, “ (1) 没有被害人或其他人的控告, 法院也可主动追究犯罪, 法院集控告与审判于一身。 (2) 被告人毫无诉讼权利, 只是被拷问的对象。 (3) 侦查和审判都秘密进行。法官在法庭上是积极的讯问者。 (4) 实行法定证据制度, 即每一种证据的证明力都由法律预先加以规定。”[2]

法官主动追究犯罪, 在自侦自查的基础上实行自诉自审, 集侦查、控诉职能与审判职能于一身, 必然导致严重的错误:法官自行侦查追诉、心理上已经有先入为主的预断。因此, 不可能没有偏颇的嫌疑, 更不用说作出公正客观的裁判了。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指出, 纠问程序的“严重错误则在于将追究犯罪的任务交给法官, 从而使法官与当事人合为一体。如果说此前的控告程序依循的是‘没有人告状, 就没有法官’, 此时根据纠问程序的本质, 则允许在没有人控告的情况下, 由法官‘依职权’干预。如果说过去的控告程序是在原告、被告和法官三个主体之间进行, 则纠问程序中就只有法官和被控人两方。被控人面对具备法官绝对权力的追诉人, 束手无策。对纠问程序适用的谚语是‘控告人如果成为法官, 就需要上帝作为律师’”[3]。纠问式诉讼制度适应了封建专制统治的需要, 却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公正, 限制了人们的基本权利。“为了根绝纠问诉讼底下法官心理难期公正、权力无所节制以及被告无所防御的弊端, 改革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采控诉原则, 原来纠问法官之权力则被削弱为单纯之审判官, 并由新创之检察官主导侦查程序并且担任控方, 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由于‘无诉即无裁判’, 因而, 检察官理所当然成为控制法官裁判入口的把关者, 肩担大任。”[4]创设检察官, 就是将原来的刑事诉讼改革为追诉和审判两个阶段, 由检察官主导追诉程序、原来的纠问法官被变成单纯的审判法官。

3. 诉讼分权制度

废除当时诉讼中的纠问制度, 使原本由法官行使的控诉职能从审判职能中分离出来, 由检察官承担控诉职能, 通过诉讼中的审判权和追诉权相分离, 用检察官监督法官司法公正的方法、以公诉制约审判, 即以起诉对审判程序的发动进行制约, 通过起诉确定审判的范围与内容, 通过检察官对判决的异议 (包括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 , 制约法院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在制度上保证法院的客观中立、法官的中立, 保障刑事司法权限行使的客观性与正确性。

可见, 检察制度是司法权内部分权制衡的结果, 是实现控审分离的结果。创设检察机关是为了避免将刑事公诉、刑事侦查、刑事审判这三项权力集中于一个机关行使, 由检察机关行使控诉职能, 由法院独立行使审判职能。法院的审判受到起诉的严格约束:只有通过将案件起诉至法院, 法院才能发动审判, 审判的对象必须与起诉对象保持同一性, 法院不能审判未起诉的被告与未起诉的犯罪。

综览英国、美国、法国、中国检察制度产生和发展演变的过程, 创设检察制度是制约法官权力的需要。由法官主动纠问犯罪, 法官全面负责刑事审判的程序缺乏有效制约, 检察权的产生促成诉讼权内部制衡的权力体系, 法官和检察官之间相互形成监督制约关系。1808年法国的《重罪审理法典》规定, 主要由检察院发动公诉。该法典规定了职权分开原则, 追诉权由检察机关负责。检察机关的产生是应公诉权的需要而设立的, 是从组织上保证检察官履行起追诉犯罪任务的, 因此可以说, “检察机关从诞生之日起便是一种新型的代表国家追诉犯罪的专门机关, 设立检察机关的目的就是行使公诉权, 检察机关是应公诉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5]国家专门设立检察机关承担控诉职能, 而让法院专司审判职能;除非检察机关提起控诉, 法院不得主动开启审判程序;检察机关没有起诉指控的被告人和罪行, 法院不得主动承揽案件行使审判职能。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公诉制度的建立, 不仅是权衡公诉制度与私诉制度利弊的基础上进行历史选择的结果, 也是刑事诉讼专业化的需要。绝大多数国家是采用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起诉模式。代表国家指控犯罪的职能由检察官承担已经成为现代国家诉讼制度的主流, 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公诉权的国家占主导地位。这种制度“在诉审分离和不告不理的原则下发挥作用, 所以不仅能够从根本上克服纠问式诉讼审判的陋习, 而且也避免了私诉或团体诉讼的弊端。这正是人类从近代选择检察制度且至今沿习存续并不断发展加强的原因。”[6]

二、权力监督制约理论的完善是检察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基础理论

现代检察制度以权力的分立和制衡的宪政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检察制度在权力制衡的理念中孕育而生, 并随着权力制衡理论的发展而获得新生和蓬勃发展, 真正成为追诉犯罪、制约法官的专断、保证正义实现的“法律的守护人”。

分权理论的发展与完善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英国宪法学者维尔在《宪政与分权》中指出, 分权思想虽然萌芽于古希腊时期, 但分权制度却是近代民主政治制度的产物。洛克以17世纪英国的政治制度为基础, 提出了比较完全的分权思想, 主张把国家权力分成立法权、执行权和外交权, 虽然洛克此时还并没有意识到司法权的重要性, 他所说的三权实质上还只是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分立, 但其历史意义还是值得肯定的。孟德斯鸠则明确提出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完整思想, 将司法权从国家权力体系中分离出来, 并使之成为与立法权、行政权平行的一项独立的国家权力, 三权之间互相独立并相互制约。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 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思想在国家法律制度中得到充分地实现。为了政治自由的建立和维护, 关键是要将政府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组成部分, 并由它们分别行使立法职能、行政职能和司法职能。国家职能分工、权力制衡成为制约权力的泛滥、保障公民权利不朽的法宝。“分权”概念确定了一个政治组织的原则, 它预定三种所谓权力可以被决定为三个不同的、对等的国家职能, 并且有可能确定将这三个职能相互分开的界线。但是这种预定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 对国家机关的权力分配不可能截然分开, 而只能采用分权与相互制约相互结合的方式, 才有可能维护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国家的统一的法秩序。

对检察制度的这一理论基础进行解说的有“大制衡说”与“小制衡说”之分。“小制衡”论实际上就是诉讼权的内部分立。有不少国家因为历史原因有着比较繁杂的公诉制度, 比如法国由检察官和预审法官共同行使公诉权, 预审法官决定其介入侦查的案件是否起诉;美国的检察官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而大陪审团代表公众提起公诉, 而重罪的起诉也要经过大陪审团的审查;芬兰、挪威等北欧国家是由检察官和警察分别行使公诉权, 检察官主要在重罪法院及上诉法院履行公诉职责;英国则由检察官与律师共同行使公诉权, 检察官只在治安法院支持公诉, 而不能在审判重罪案件的刑事法院出庭。

“大制衡”论认为检察制度是检察权对司法权和行政权制衡的产物。检察制度设立的目的, “一方面是为废除法官一身兼数职的纠问制度, 制衡法官的权力;另一方面是为防范法治国家沦为警察国家, 控制警察活动。”[7]创设检察制度, 可以说是西方国家法制催生法治国家并克服警察国家的里程碑, 是资产阶级革命及思想启蒙的时代产物。萨维尼在探讨检察官制度时曾指出, “警察官署……的行动自始蕴藏侵害民权的危险, 而经验告诉我们, 警察人员经常不利关系人, 犯下此类侵害民权的错误。检察官的根本任务, 就为杜绝此等流弊并在警察一行动时就赋予其法的基础, 如此一来, ……此新创制 (指检察官) 才能在人民眼中获得最好的支持。”[8]

显而易见, 国家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实现, 为司法权最终从行政权中独立出来提供了前提条件, 也为检察权适应现代国家对警察权力制约的需要, 制约行政权奠定了基础, 原先由警察实施犯罪侦查活动, 警察具有强大的权力又缺乏制约, 其行为足以使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威胁。并将警察权 (侦查权) 纳入检察权的监督之下, 就从制度上充分保障了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以一受严格法律训练及法律拘束之公正客观的官署, 控制警察活动的合法性, 摆脱警察国家的梦魇。”“检察官之职责不单单在于刑事被告之追诉, 并且也在于‘国家权力之双重控制’ (Doppelte Kontrolle der Staatsgewalt) :作为法律之守护人, 检察官既要保护被告免于法官之擅断, 亦要保护其免于警察之恣意。”[9]

三、人权保障是检察制度发展的价值取向

当代检察制度得以不断发展的重要原因在于其价值取向, 即切实保障人权, 既不仅保障受害人的权利得以救济, 更重要的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检察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的人权保障功能体现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如在侦查阶段, 检察官通过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 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确保公民不受错误的逮捕, 监督侦查机关有无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的情况;检察机关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 则向公安机关出具“纠正违法通知书”, 通知其纠正, 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一些疑难或重大案件在正常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如期结案的, 如果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承办案件检察官则对案件进行审核, 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不该延长的不予批准, 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起诉阶段, 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时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认为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足的, 可以要求其补充侦查, 以公平地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除了侦查监督之外, 检察机关的抗诉监督、审判监督等是检察制度保障人权价值取向的重要体现等。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无罪判有罪、轻罪重判、一罪判数罪等情况提起抗诉, 即是保障被告人权的重要法律救济途径。实践中一些检察机关逐步开展了对无罪判有罪、轻罪重判等错误判决的抗诉工作。对刑事判决中错误计算羁押期限、错误认定量刑情节等事项, 检察机关则坚持以检察建议的形式提出纠正意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建议我国尽快制定《法律监督法》, 为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功能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王以真.外国刑事诉讼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0.

[2]王以真.外国刑事诉讼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0.

[3][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M].米健、朱林译.北京:中国大白科全书出版社, 1997.

[4][台]林钰雄.刑事诉讼法[M].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2005.

[5]陈卫东.我国检察权的反思与重构[J].法学研究, 2002,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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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孙谦.检察改革论[J].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论丛, 2004.

[8][台]林钰雄.刑事诉讼法[M].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2005.

7.四药企聚谈基本药物制度 篇七

然而,新医改中争议最多的地方,也发生在基本药物制度上。毕竟此制度改变的是药物生产、流通、定价等整个产业链条,调整的是大批有组织的经济体利益。

为此,本刊特别邀请到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OTC事业部经理、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军力,黑龙江澳利达医药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有财,四川好医生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耿福能,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春良(排名不分先后),从不同方面,共同畅谈对新医改方案中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看法和观点。

主持人:首先,非常感谢四位老总的到来。这次邀请大家过来,想请诸位就目前争议最多的普通药物制度的实施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将各自的观点与在场的诸位及《创新时代》杂志的读者共同分享一下。我们先从陈总开始吧。

新医改中设定基本药物指导价给众多制药企业提供了一个良性的竞争平台。

陈军力:我个人认为,新医改中设定基本药物指导价给众多制药企业提供了一个良性的竞争平台。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新方案中明确了2009年为目录公布的限期,现在企业正等待相关配套文件出台,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对于企业而言,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肯定能获得一些政策支持,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作用与企业的产品结构关系很大。产品的价格、安全性、有效性、适应人群、使用习惯、品牌效应、销售渠道等因素的差异,决定了企业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不同反应。一般有独家产品的企业对此不太在意,而对以做市场规模为主的普药企业来说影响很大,所以他们也非常积极。

新方案中明确规定,基本药物实行零售指导价,省级按具体实际确定统一采购价格,这样的定位恰到好处。既避免了全国统一定价时,忽略了地方差异性的考虑,又可以统分结合,避免因范围划分太小而产生混乱。

我们同时也注意到,新医改方案中关于推动建立医疗保险机构与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从这一点来说,医药企业处于弱势,现在政策已经很明确,呼吁政府能在药品质量监督控制和流程设计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以确保利益各方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实现相互制约。

我认为,由于医改倾斜于农村市场,决定了未来医药产品从研发、生产到市场营销、渠道建设等方面将会发生重大转变。国内医药企业在农村市场可能会更具优势,特别是普药企业,由于它们具有成本、质量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性价比高,市场竞争压力相对较小。合资和外资企业一般以高端市场为主,战略方针需渐进转变,而这种转变现在已经开始了,未来农村市场竞争将会更加激烈。

主持人:陈总认为新医改中设定基本药物指导价给众多制药企业提供了一个良性的竞争平台。周总同意陈总的观点吗?您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出台有何看法呢?

药品直接配送医院可避免医药代表、医生在采购药品中加价。

周有财:我同意陈总的观点,基本医药制度指导价的出台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接下来,我想从基本药物制度的流程说说我的看法。国家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然后提交定点生产、统一配送,最终由国家统一定价。我个人认为,定点生产在基本药物目录推出后,暂时还不会施行。这一制度可能在两三年后,基本药物目录成熟后才会实施。

对于施行药品统一配送的环节,其主要目的是解决药品流通环节中层层加价的问题。国家在此次医改中规定,药品配送只加收10%至15%的费用,医院不再加价。药品直接配送医院可避免医药代表、医生在采购药品中加价。但是,我认为统一配送这个环节很有可能引起矛盾。实施方案中提出,要选择12至15家企业配送。这从医药行业集中度来说是有意义的,但是谁能当配送商?这可能还要仔细研究。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出现矛盾。

主持人:周总着重对基本药物制度流程中药品统一配送的环节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接下来让我们听一下张总见解。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是一把双刃剑。

张春良:新医改方案的出台对于实体药企而言机遇和挑战同时存在。

新医改方案中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充分体现了鼓励首仿药(在我国,首仿药就是指那些已在国外进行研究并申报上市而在国内还未上市的药品)的原则。该制度的确立,鼓励了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对医药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今后的产品将更加注重产品上市的接受能力、疗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我个人认为,对优化质量、创新剂型、提高疗效的首仿药,国家在政策上应该给予差别定价等方面的支持。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是一把双刃剑。我国药品有10万多只品种,进入药物目录的大概只有600只,约占0.5%。产品是否进入基本药物目录,要看最终产生的规模效益是否足够大。总体来讲,目前,国内医药市场不会因此而发生根本性改变,保持原有经营方式仍是医药企业的主流,普药企业尤其如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后,以生产普药为主的企业可能更加关注药店渠道的销售。因为,普药的立足点主要是在低端市场。而一些处方药特别是学术性较强的创新药极少在药店销售,主要的市场还是在医院。因此,对创新型医药生产企业而言,医院还是主要市场,甚至是惟一的市场。

主持人:众所周知,此次新医改方案呈现出了一个广阔的基层医疗市场。开始陈总也提到了,基本医药制度为药企打开农村医药市场指明方向。作为已在农村医药市场占有一定份额的四川好医生制药有限公司,基本医药制度的实施对于农村药品市场会带来怎样的影响?耿总,请您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农村会形成以基本药物目录为主体的农村用药市场,这对现有市场的整合、调整是比较大的。

耿福能:好的。我个人认为,新医改实施后,农村会形成以基本药物目录为主体的农村用药市场,这对现有市场的整合、调整是比较大的。按照新医改方案的原则,国家将加大对农村基层的卫生投入和相关的政策调整。今后,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从而必然带动农村药品市场的扩容。

与此同时,目前企业占有的市场比例也会有很大的结构性调整。原因是,目前很多正在供应农村市场、第三终端的产品其实不一定是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而基本药物在实行国家统一招标采购后,拥有统一配送权的商业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将会大幅增加。

行业需要注意的是,在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的过程中,必须把握和控制好药品招标采购价格、质量和疗效之间的比重。我们要认识到,在基本药物的采购中,不能把价格最低的药品认为是老百姓最受惠的药品。药品使用的目的是能最有效地治好病,因此,选取质量疗效可靠的药品才能让老百姓受惠。药品质量和价值相对于其他商品来说显得更紧密些,便宜的药品不是单指价格最低的药品,而是疗效最显著的药品。所以,医药生产企业必须注重药品的质量控制,在药品生产过程中,药品的质量标准应该包括工艺流程标准、法定处方标准和检测标准,而不是单一的某个标准。

8.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规章制度 篇八

院系团委学生会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的相关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做好院系学生两委的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请院系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切实遵照执行。

一、请假程序

(一)院团委学生会例会的请假程序

1、团委各部门找刘若福老师请假。

2、学生会各部门找张善蕊老师请假。

(二)团课培训的请假程序

由系团委书记批假——汇总到院团委组织部。

(三)党课培训的请假程序

系党支部书记批假——汇总到院党委党校

任何一场会议或活动,若有事需要请假,必须找相关老师批假,会前将假条交给点名人员;若会前未能找到老师,也必须在会后补假,最后再将请假条交予点名人员。每次开会提前10分钟点名;开会时,若因事迟到,本人必须在会后到点名人员处补点;开会时,所有手机必须关机或处于静音状态,并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会议议程

各部门若有事需要在会议上宣布,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程交予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三、活动中心的借用程序

(一)审批程序

院团委学生会部门:填写申请表格→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院分管学生干部→办公室指导老师→刘若福老师张善蕊老师。

系团委学生会部门:填写申请表格→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系团委书记→办公室指导老师→刘若福老师

班级:填写申请表格→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辅导员→系党支 1

部书记→办公室指导老师→刘若福老师

(二)注意事项

1、提前3天向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预定,若没有预定而发生活动冲突,后果由活动负责人自行承担。

2、预定时,活动负责人要把活动的时间及开门时间告知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人员。若活动负责人未能按申请时间到场,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5分钟后即视为活动取消,可以关门离开。

3、活动前一天晚上19:00—20:30,活动负责人要把申请表交给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人员,并进行财产借用登记手续。

4、在申请、登记之前以海报通知出去的,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人员一律不受理。

5、没有经过审批并且在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登记的,场地和设备一律不得使用;申请书及登记表中要写明所借物品,未经过申请登记的物品一律不得使用。

6、调音室只能由调音师进出,若因其他人员进入调音室而造成物品损坏,后果由该活动负责人承担。

7、活动必须在22:30前结束,如需延长时间须由老师书面批准。

8、活动结束后必须将场地恢复原样,并通知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人员清点器材及物品。负责该场活动的调音师要现场对音响设备等进行试音检查。若未经检查清点,财物出现损坏由活动负责人承担。

四、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的借用

(一)必须提前1天以上向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人员申请登记,并要具体说明借用时间与用途。

(二)若活动负责人未能按申请时间到场,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人员5分钟后可以关门离开。

(三)会议后必须将场地恢复原样,并且必须遵守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的相关使用规定。

五、向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申领、申购、借用

(一)申领审批程序

1、院团委部门:填写申领表格→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学生干部→办公室指导老师→刘若福老师

2、院学生会部门:填写申领表格→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学生干部→办公室指导老师→张善蕊老师

3、系团委学生会部门:填写申领表格→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系团委书记→→办公室指导老师→刘若福老师

备注:申领要求

在申领表中具体写明要申领物品的数量和用途,经老师审核后,把申领表交给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的负责人,由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的负责人交予申请人所申领的物品,并且做好申领登记。

(二)申购审批程序

1、院团委各部门:写好申请书→分管学生干部社联指导老师→刘若福老师

3、院学生会各部门:写好申请书→分管学生干部→张善蕊老师

3、系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写好申请书→系团委书记→系党支部书记 备注:申购要求

1、提早1周把申购的物品报给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并在申购书中具体写明物品用途和数量。

2、交上申购书后6天,部门负责人向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人员咨询物品是否购回。

(三)其他财产(如:桌子、椅子、绶带)的借用程序

1、院团委各部门:写好申请书→分管学生干部部门指导老师→办公室指导老师→刘若福老师

2、院学生会各部门:写好申请书→分管学生干部部门指导老师→办公室指导老师→张善蕊老师

3、系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写好申请书→系团委书记→办公室指导老师→刘若福老师

备注:借用要求

1、在借用物品的前一天晚上19:00—20:30把老师审批过的申请书

交到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并进行借用登记。(有审批但没有登记的,不可使用)

2、必须在申请书中具体写明所需借用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使用日期和归还时间。

3、物品使用完后,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归还,归还时必须签字确认。

六、举行一场活动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活动前必须将写好的活动计划书、策划书交予院(系)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并知会相应分管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二)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总结、获奖名单、奖状的复印件以及相关的电子文档交予院(系)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存档,并在该周六前将活动简讯发给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308783032@qq.com),再由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发给马锦辉老师,经马锦辉老师审核后上传到学院网站。

(三)活动前要将活动经费预算给分管学生干部社联指导老师审批;在购买物品时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前往;活动如有发票需要报销,必须审批后到刘若福老师处领取经费。

审批程序:

院团委学生会:张善蕊老师处领取表格——刘若福老师——徐国立老师——将表格交予张善蕊老师——刘若福老师处领钱。

各系团委学生会:经系团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报销。

七、材料的上交

(一)开学初各部门都必须上交该学期的学期工作计划,由院(系)团委学生会办公室整理出整个的学期的工作计划一览表。

(三)各部门必须在每月28日至下月1日前将月总结发给院(系)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由院(系)团委学生会办公室整理后统一打印。

(四)当院(系)团委学生会办公室通知上交档案袋时,各部门必须整理好档案袋中的材料,并在档案袋正面标明档案袋中所有文件的具体名称、数量、页数。

(五)各个部门必须在期末时上交一份学期工作总结给院(系)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由院(系)团委学生会办公室整理后统一打印。

(六)各个部门所上交的材料务必按照办公室的排版格式排版,若未进行排版,办公室将会退回材料,合格后才给予收取。

八、电子文档的格式

(一)页面:A4纸、页边距左2cm、右2cm、上2.54cm、下2.54cm

(二)标题

1、正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行距32磅

2、副标题:楷体、三号、加粗、居中、行距32磅

(三)正文:仿宋、小

三、行距25磅、页码在下居中(采用阿拉伯数字)

(四)符号

1、一层:“

一、”黑体、小三号、独立成行

2、二层:“

(一)”仿宋、小三号、空两格

3、三层:“

1、”仿宋、小三号、空两格

4、四层:“(1)”仿宋、小三号、空两格

(五)落款

1、名称之间不用符号隔开(如:“院团委组织部”)

2、时间必须使用汉字(如:“二○○八年三月一日”)

每场活动的计划书、策划书、工作总结、获奖名单、奖状的复印件等都必须以打印好的文稿存档,并且保存电子文档。文稿中需要注意排版、落款等问题,并且要尽量避免出现错别字。任何交予院(系)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的材料,该部门都要存档。

(六)电子文档如需在文印室打印

九、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生两委办公室主要是一个协调部门,在学生两委各部门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其具体工作职责包括以下这些方面:

(一)对各类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存档,完成团委学生会各类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起草,印发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文件及通知事项;

(二)协调、监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协助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

席对院、系团委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三)负责团委学生会的财物管理,对团委学生会的财产进行每学期两次的清点,并对其日常的管理,借用做好登记等手续,负责团委学生会的财物管理;

(四)负责团委学生会各场会议的主持工作及考勤点名,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年初汇总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依次拟定学期总体工作计划,年末也依此写总结报告;

(六)负责受理学生社团的登记,申报材料初审,社团的统计工作;

(七)负责学生社团活动情况的检查,评比和日常管理,受理社团的注册;

(八)负责接收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和通知,做好传达、落实和检查工作。

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9.团委制度(2稿) 篇九

共青团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目录

1、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工作职责〃〃〃〃〃〃〃〃〃〃〃〃〃〃〃〃〃〃〃〃〃 3

2、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岗位职责〃〃〃〃〃〃〃〃〃〃〃〃〃〃〃〃〃〃〃〃〃 7

3、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升旗制度〃〃〃〃〃〃〃〃〃〃〃〃〃〃〃〃〃〃〃〃〃〃15

4、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16

5、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发展新团员及团员超龄离团制度〃〃17

6、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度〃〃〃〃〃〃〃〃〃〃21

7、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团员证管理制度〃〃〃〃〃〃〃〃〃〃〃〃〃〃〃〃21

8、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22

9、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关于团的档案管理办法〃〃〃〃〃〃〃〃〃 24

10、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制度〃〃〃〃〃27

11、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团干部行为准则〃〃〃〃〃〃〃〃〃〃〃〃〃 29

12、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关于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31

13、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办法〃〃〃〃〃〃〃〃〃〃〃〃35

14、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关于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规定〃〃〃38

15、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考核细则〃〃〃〃〃〃 40

16、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 “海之韵”广播站章程〃〃〃〃〃〃〃45

17、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青年团校章程〃〃〃〃〃〃〃〃〃〃〃〃〃〃〃〃49

18、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青年业余党校章程〃〃〃〃〃〃〃〃〃〃〃〃〃55

19、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团支部工作制度〃〃〃〃〃〃〃〃〃〃〃〃〃61 20、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团支部岗位职责〃〃〃〃〃〃〃〃〃〃〃〃〃63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工作职责

1、校团委在校党总支和区教育团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组织部、活动部、学习部、宣传部、生活部、纪检部、社团部、创业部八个职能部门。

2、根据校党总支和区教育团委的工作计划和要求,结合我校团员青年具体情况,制定团委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将各项工作分解到团委各部门。

3、定期召开团委会、团员大会、团支部书记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布臵和检查团的工作。并及时向校党总支和区教育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寻求支持。

4、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共产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觉悟、组织观念和共产主义道德情操修养,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5、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完善团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各级团组织,配备好各级团的干部,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协助校党总支管理好共青团专兼职干部。定期组织团的各级干部培训,逐步建立起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学生骨干队伍。

6、定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登记注册工作,加强对团员的管理。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团组织情况统计、团员证注册、发展团员、收缴团费、经费使用、超龄离团、表彰先进、处理违纪团员等各项工作。

7、精心组织开展好青年业余党校和青年团校,加强对团的专、兼职干部的考察和培养工作,定期做好“推优入团”和“推优入党”工作,积极向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

8、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在饮食、卫生、课余生活等方面的意见、诉求和建议,并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加以改进,维护学校的稳定。

9、深入基层团组织,认真调查研究,定期开展团员青年思想状况的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为校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确保学校的稳定。

10、发挥校园文化活动的载体作用,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课余文化生活。精心策划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开创性和示范性的活动,为团员青年各项素质的全面提高创造条件。

11、指导和帮助学生会、学生社团、团支部独立开展各项团的工作。

12、负责共青团日常工作的管理。

13、努力发挥广播站、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创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办好共青团、学生会宣传阵地和刊物。做好校团委对外宣传工作。

14、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的沟通,加强与兄弟院校和局、区和市团委的交流,及时吸收、借鉴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15、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对

外交流活动、创业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着力培养团员青年的三创精神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6、积极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标兵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其它评优创先活动。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

17、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岗位职责

一、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在校党总支和区教育团委直接领导下,负责和主持校团委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团委会、团员大会和团委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党总支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工作方针和工作方向。

3、负责制定校团委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及时布臵团委各部门和下级团组织的工作。

4、及时听取校团委各部门、各支部的工作汇报,深入基层,全面了解校团委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督促和指导校团委各部门、各支部落实工作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负责对团的干部进行教育和管理。明确团委委员岗位职责,并做好督查、指导工作。

6、抓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团干部学习、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专兼职团干部的考核,主动向党总支就团干部的选拔、调动提出建议。

7、抓好团干部、团员青年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学习积极性。

8、经常向校党总支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和请示工作,寻求指导和帮助。积极协调校团委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关系,加强对外联系和交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9、协助党总支办好青年业余党校,主动关心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认真负责的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10、及时沟通、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11、负责对校学生会、学生社团、学生创业团队、青年志愿者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12、负责社会实践工作、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工作。

13、负责团费和团的活动经费的收支、审批工作。

14、负责审阅批示上级各类文件,签发团委文件和其它规章制度。

15、负责对全校团干部和学生干部的工作考核及评优工作。

16、主动研究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共青团工作的理论上积极探索

17、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团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校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做团委书记的得力助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保证团委工作的正常运行。

3、协助书记研究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工作方针和工作方向。

4、分管学生会工作,定期向团委全委会报告学生会工作情况。负责学生会干部的选拔、调整和考核。

5、指导、帮助、检查、督促校团委各职能部门按计划开展工作,协调校团委内部各方面的关系。

6、负责召开团总支和支部书记例会。检查团总支和团支部工作进度,并给予指导和帮助。

7、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时获取基层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对团委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整理团委干部意见及建议,时常与书记交换意见,促进团委工作的有效开展。

9、抓好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和建设,经常与学生干部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学生干部的考核评比工作。

10、完成书记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三、组织部部长岗位职责

1、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部工作。

2、全面负责团务管理,健全完善团内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制订组织部工作规划、阶段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4、定期主持召开组织部各种会议,分配工作,布臵任务,讨论、研究、督促部门工作,定期进行阶段性总结。

5、定期听取学生工作汇报,检查、督促和指导部门成员开展工作。

6、负责组织部成员工作考核和评优工作。

7、指导、帮助、协调校团委各部门顺利开展工作。

8、负责团委会和团代会等各项重大会议的会务工作。

9、分管校学生会秘书处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生活部部长岗位职责

1、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生活部工作。

2、负责全校的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学生生活指导、服务、管理工作。

3、主持生活部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起草、审定、落实和总结。

4、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的会议和本部门例会。

5、掌握全校学生生活中的问题,建立反馈机制,负责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

6、负责生活部部门成员的选拔、调整和考核。

7、抓好好贫困生的调查、统计和帮扶工作,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8、配合学校总务处,改进后勤工作,更好服务师生。

9、分管校学生会生活部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学习部部长岗位职责

1、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学习部工作。

2、负责团干部、团员青年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

3、负责学习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总结。

4、定期主持召开学习部各种会议,分配工作,布臵任务,讨论、研究、督促部门工作,定期进行阶段性总结。

5、负责学习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帮助、检查、督促本部门按计划开展工作。

6、负责协调学习部与校团委其他部门的关系。

7、负责学习部部门成员的选拔、调整和考核。

8、负责组织每学年的青年业余党校和青年团校工作。

9、分管校学生会学习部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社团部部长岗位职责

1、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社团部工作。

2、全面负责学校各类社团管理工作。

3、负责制订社团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指导、督促各社团的学期计划和总结工作。

4、定期主持召开社团部各种会议,分配工作,布臵任务,并定期进行阶段性总结。

5、负责学校社团的申请、注册和评估工作。

6、负责社团干部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社团部成员工作考核和评优工作。

7、全面负责各社团活动经费核算、活动场地审批等社团管理工作

8、指导各社团顺利举办各类活动,定期组织社团汇报演出。

9、分管校学生会社团部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宣传部部长岗位职责

1、在校党总支、校团委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宣传工作。

2、负责学校宣传栏、广播站等宣传舆论阵地建设。

3、负责制订宣传部工作工作计划和总结。

4、定期主持召开宣传部各种会议,分配工作,布臵任务,定期总结。

5、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照片拍摄、搜集、整理以及后期展示工作。

6、负责校内宣传橱窗版面设计、制作和定期更新。

7、协助学校其他部门做好活动宣传及前期准备工作。

8、负责宣传部成员工作考核和评优工作。

9、分管校学生会宣传部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活动部部长岗位职责

1、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负责和主持活动部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活动部例会,及时传达校党总支和校团委的指示精神,布臵工作。

3、研究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方针和工作方向,负责制定部门和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

4、做好对活动部成员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5、全面负责学校重大文体赛事和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6、负责活动部成员的考核评优工作。

7、负责文体骨干和文体团体的培养、建设和发展工作。

8、负责各类活动中经费核算、道具及资产的使用管理、活动场地安排等工作。

9、分管校学生会文体部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创业部部长岗位职责

1、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创业部工作。

2、全面负责学校学生创业工作。

3、负责制订创业部工作计划和总结。

4、定期主持召开创业部各种会议,分配工作,布臵任务,定期进行阶段性总结。

5、定期听取学生工作汇报,检查、督促和指导部门成员开展工作。

6、负责创业部成员工作考核和评优工作。

7、全面负责学生创业园地和学生创业公司管理工作。

8、负责创业部人员的选拔、任免工作。

9、分管校学生会创业部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纪检部部长岗位职责

1、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纪检部工作。

2、全面负责教室和宿舍的学生纪律检查工作。

3、负责制订纪检部工作计划和总结。

4、定期主持召开纪检部各种会议,分配工作,布臵任务,定期进行阶段性总结。

5、定期听取学生工作汇报,检查、督促和指导部门成员开展工作。

6、负责纪检部成员工作考核和评优工作。

7、全面负责自修课和宿舍就寝纪律检查工作。

8、负责纪检部成员的选拔、任免工作。

9、分管校学生会纪检部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升旗制度

1、为落实《国旗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

2、每逢重大节日、重大事件纪念日举行全校大型升旗仪式(国庆、元旦、春节必须悬挂国旗)。

3、升旗仪式及程序由校团委活动部负责策划;校学生会文体部负责实施。

3、每周一早晨9:25集合,升旗仪式于9:30正式开始,各支部组织全班同学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寒暑假除外,如遇恶劣天气可暂不举行。天气转好,由学生会文体部值日同学将国旗及时升起。

4、周二至周五7:40,由学生会文体部轮值同学负责升旗;4:35,由学生会文体部轮值同学负责降旗。

5、每周五下午由旗手和护旗手按《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降旗。

6、旗手、护旗手由学生会文体部择优推荐,经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旗手应徐徐升降国旗,升起时,旗至杆顶;降旗时,不使旗坠地。

7、举行降半旗仪式以国务院令为准。

8、举行升旗仪式时,场地必须保持整洁,环境庄严,整齐队列,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9、升旗程序:升旗仪式开始;第一项:出旗;第二项:升国旗,奏国歌,行注目礼;第三项:高唱国歌;第四项:领导讲话或学生代表发言。

10、校团委每周一指派人员随同参加,并对各支部参加升旗仪式的出勤、列队状况、精神状况、纪律等进行监督考评。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团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1、凡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学生,按规定每月交纳团费0.1元。

2、在我校工作的教师、干部、工人等有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4元。

3、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后,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4、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5、团员应自觉地向团组织按月交纳团费,不得代交、补交。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6、各团支部应将所收团费于每月下旬上缴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按上级部门要求的规定比例,按时上缴区教育团委。

7、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学校团委将定期公布团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

8、校团委留用的团费主要用于补充团员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青年报刊的经费开支。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 发展新团员及团员超龄离团制度

一、青年入团必备条件:

1、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是青年入团必备的基本条件。

2、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努力学习党团基本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校规校纪及国家法律,在工作和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正式向团组织提出申请。

二、团外青年的培养

1、对要求入团的青年,团支部要派专人(1—2人)进行培养。

2、培养内容:向要求入团的青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引导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青年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明确团的性质、团员的义务和权利,遵守团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向英雄模范和先进人物学习。

3、培养方式:谈心式、引导启发学习式、邀请参加团组织的有关活动等。

4、培养考核期限应在3个月以上。

三、入团手续 1、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提出入团申请。

2、支部指定培养人与要求入团的青年联系。

3、广泛征求团内外群众意见,听取班主任及任课老师意见。

4、支部认为条件成熟可履行接受新团员手续:(1)、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有两名团员介绍。

(2)、介绍人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品质、主要表现和经历,并向 被介绍人说明团章。

(3)、申请人填写入团志愿书。

(4)、召开团支部大会,讨论并表决接受新团员。

5、入团申请书、志愿书等材料上交校团委审批。

6、报校团委批准后,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四、入团介绍人的选择与责任

1、入团介绍人的选择

(1)入团介绍人必须是本支部的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2)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不能做入团介绍人。(3)入团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选择,也可由团组织指定。

2、入团介绍人的责任

(1)向被介绍人认真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入团的条件,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2)定期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经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思想

品质和现实行为表现。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如实写明自己的意见。(4)在支部大会讨论被介绍人入团时,向全体团员介绍被介绍人的详细情况。

五、入团志愿书的填写(详见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

六、接收新团员支部大会程序

1、团支部组织委员或团支部书记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团员人数及会议主要内容。

2、申请人向与会全体团员汇报本人成分、简历、家庭情况、入团动机、对团的认识等。

3、入团介绍人汇报对被介绍人的意见。

4、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团支委报告对申请入团青年的审查情况及意见。

5、全体团员围绕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团条件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发表意见。

6、申请人对团员提出的意见和希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7、全体团员举手表决。

8、根据表决结果,团支部委员会商议并作出支部大会决议。

9、主持人宣布支部大会决议,由全体团员提出修改意见。

10、报校团委批准。

七、新团员的审批

1、要求入团的青年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校团委批准才能成为团员,由团支部举行入团宣誓仪式,颁发团员证。

2、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宣誓后即取得团籍。团龄从支部大会讨论之日起计算。

3、校团委审批新团员。

4、发展新团员的名单须在校团委备案。

八、团员超龄离团

1、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在团内没有担任职务的,应该办理超龄离团手续;团员年满二十五周岁,如果提出退团要求,也可以办理离团手续。

2、团员超龄离团时,由本人提出申请。

3、团员申请超龄离团,由校团委进行审批,在团员证备注栏内做记载,并发纪念证。

4、超龄离团名单须在校团委备案。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度

为使学生团的各项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团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作出如下规定:

1、团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手续由校团委组织部统一办理。

2、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凭团员证办理,由校团委组织部在团员证有关栏目内注明转接时间,并加盖公章。

3、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的团员自带或函寄的团员挡案材料,由所在团支部整理后送交校团委组织部归入个人团员挡案。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团员证管理制度

1、被批准入团的新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但遗失团员证的团员,由团支部指定专人到学校团委统一办理团员证。

2、团员受留团察看、开除团籍处分,其团员证应由团支部收回。受留团察看处分者,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应将团员证发还本人。

3、以团支部为单位,结合每年一次的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严格团员证“团籍注册”制度。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支部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以对团员团籍进行连续认定。

4、未尽事宜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

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是共青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具体表现。做好这项工作,也是增强团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力措施。

一、推荐对象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自愿申请加入党组织,经考察确有先进行为和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二、推荐条件

1、日常操行表现和思想表现符合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条件。

2、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起先锋模范作用,有突出事迹。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业余党校的学习并成为优秀学员。

三、推荐方法

1、要坚持培养、教育、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2、校团委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3、校团委要定期举办青年业余党校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在党校学习过程中注意选拔骨干,向党组织推荐。

4、对列为推荐对象的团员,校团委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档案,要对各种表现进行写实。

5、要定期召开专门的会议研究推荐对象的表现情况,排列推荐次序,明确重点目标。

6、凡经研究和考察认为符合党员标准的推荐对象,校团委负责同志应将详细情况向校党组织汇报并正式推荐该同志加入党组织。

四、推荐程序

①团支部→②青年业余党校→③校团委→④校党总支

五、推荐纪律

1、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2、严格考核,认真把关;

3、坚持原则,掌握标准;

4、对党负责,不徇私情。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关于团的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资料的管理是团的各项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继承、发展团的各项工作,保持连续性,为目前和今后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凡在我校共青团工作过程中或在团的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有关文字、图片、声象等材料均属团的档案材料管理范围之列。

二、个人团员档案进行专项保存并随人事档案一并转移。

三、各种档案材料按内容划分不同的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其中长期保管期限为16—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四、归档范围或保管期限。

1、团代会、学代会的文件材料

(1)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讲话、大会发言、重要的提案及处理结果、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总结、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简报、重要的照片、录音(像)带和上级批复意见等文件材料,均应做永久保存。

(2)贺信、贺电、一般的提案及处理结果、讨论未通过的文件为长期保存。

(3)大会选举办法、候选人登记表和情况介绍、小组会议记录、参考文件、总结等文件材料为短期保存。

2、团委的全体委员会、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

(1)会议的公报、决议、决定、记录、纪要、领导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材料应做永久保存。

(2)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等为短期保存。

3、全校性团员大会的讲话稿和会议记录,重要的做长期保存,不重要的做短期保存。

4、团的上级组织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凡涉及本校的报告、总结、决议等以及本校领导人在会上的重要发言材料做永久保存;会议的报告、总结、决议等文件做长期保存;简报、参考资料做短期保存。

5、团的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批示、批复、批转、通报、通知、规定及规章制度,针对本校的应永久保存;需要长期参照执行的,应长期保存;短期内参考的应短期保存。

6、团委所发的决定、规定、通知、规章制度、通报和工作简报,重要的做永久保存;一般的做长期或短期保存。

7、团委的请求与上级批复,各团支部的请示与团委的批复,重要的做永久保存,一般的做长期或短期保存。

8、团委的工作计划、总结,或学年的做永久保存或长期保存;季度或学期的做长期或短期保存。

9、团委的各种统计报表,或学年的做永久保存,季度或学期的做长期保存,月份的做短期保存。

10、团委及各团支部的专题调查报告和经验总结,重要的做永久或长期保

存;一般的做短期保存。

11、团委启用印章的文件、印模做永久保存。

12、上级机关对团委人员编制,职务任免的指示文件做永久保存。

13、团委批准入团、退团材料及名单做长期保存。

14、全校团员名册应做永久保存。

15、团内奖惩材料。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名单应永久保存。(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先进事迹材料应长期保存。(3)给予团内各种处分及撤消处分的决定材料应做永久保存。

(4)以上各类奖惩材料除在文书档案室保存之外,还应及时装入团员档案。

(5)因各种原因被暂缓团籍注册的团员名单应永久保存;暂缓注册登记表应长期保存。

16、团委大事记,反映我校团的重大活动的照片、剪报、录相带、录音带等应做永久保存。

17、重大活动或事件的电话记录应做永久或长期保存。

五、各级团干部要按上述管理范围(除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之外)及时或定期将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有关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后上交团委组织部,由团委组织部负责向文书档案室移交。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制度

一、评议时间

一般为每年进行一次,根据我校团员流动特点,我校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一般从每年十月上旬开始,到十二月底结束。

二、组织领导

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校团委组织部应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我校制定的制度要求,在征得党总支同意后,于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全面开展前下发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团支部应根据校团委要求,确定本支部的实施计划。

三、宣传发动

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的:为帮助各级团干部和广大团员了解和正确认识民主教育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更好地完成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各级团组织应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发动和培训。介绍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基本程序和政策界限,介绍以往开展此项工作的经验教训,并提出要求。

四、活动安排

在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中,必须把开展团员的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和步骤来抓。要注意通过组织团员过组织生活或开展学习活动,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掌握《团章》和团的其它基本知识,了解时事、政策,了解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各时期的方针政策,明确做一名合格团员的基本

要求。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他们投身实践,开展各种积极向上的实践活动,帮助他们加强对国情的了解,发扬奉献精神,明确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增强团员意识,更好地发挥团员模范作用。

五、基本程序

1、自查总结。由团员、团干部对照《团章》进行个人总结。团员、团干部的总结以写实为主,不得少于500字。

2、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听取团员的个人总结,然后其他团员进行评议,充分肯定好的方面,对不足的方面开展批评,团支委或团小组要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3、形成决议。召开支委会,综合团员、团干部个人总结和团员民主评议意见,根据支委对团员、团干部平时在各项活动中的表现的考核记录,事实求是地对支部每个团员、团干部做出综合评价,划分不同档次,提出注册意见,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4、通过决议。召开支部团员大会,以表决方式通过对每个团员的民主评议意见,做出支部大会决议。

5、向上汇报。在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后,团支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汇报本支部团员民主评议的实际工作情况、评议结果。

6、各个团员填写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校团委存档并放入个人团员档案。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团干部行为准则

为了能及时完成团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团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团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营造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培养、建设一支党放心、青年学生满意的团干部队伍,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2、爱护学校,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刻苦学习,诚信做人。

3、热爱团的工作,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维护团委形象,遵守、执行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4、增强铁的纪律意识,按时到会、值班、工作,有事因病提前报告请假,一学期内,凡开会、值班、工作两次无故不到者,以自动辞职处理。

5、增强服务意识,要有所作为,反对混官当,庸碌无为,工作要高度负责,善始善终,工作经费要预算申请,征得团委同意方可执行,凡发生壹佰元以上费用的都要有团委负责老师监督,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凡不及时完成,半途而废的,不汇报请示者,以自动辞职处理。

6、工作中没有请示团委负责老师造成失误、损失者,后果一律自负,并且以自动辞职处理。

7、凡动用团委场地、东西都必须持有申请、借条、领条,所借用的东西,若不及时归还,丢失的,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8、善于团结本部门同学,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因不团结造成闹矛盾、影响工作开展的,一律引咎辞职。

9、有事、有问题,要求及时向团委汇报,不得越级上访,更不准打小报告,做一些不利于团结的事情,引发新的矛盾,经教育仍不改者,要免其职。

10、未经团委负责老师同意,自行外出,安排工作而引起安全、有损学校形象等事故的,应自己自觉向学校汇报情况,后果一律自负。

11、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再补充。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关于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

为了不断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和文化品质,营造浓郁校园文化氛围,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我们将本着“稳定发展、突出特色、提高层次、拓宽领域、服务学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在学校领导的关心和正确领导下,为了使我校学生艺术团更好的服务学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活动。

为了更好地管理艺术团,加大对艺术团自身的建设,推动艺术团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按学校规定,艺术团建设纳入学校全面学分制管理,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每学期成绩合格者,授予一个学分,共计四个学分。如果参加市、省以上比赛成绩突出的,影响力较大的艺术团成员按学校相关规定将获得加学分的相关奖励。第二条 艺术团活动按学校选修课的要求,结合实际和特点,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训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三条 艺术团完成上级交给的演出任务、汇报演出和参加校内外各种演出、比赛、礼仪等活动。第四条 违反校规校纪和艺术团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艺术团声誉的,将按

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第五条 对艺术团成员的表彰、奖励以及对艺术团成员给予处分的,由艺术团讨论研究后提出意见,报校团委批准,涉及学校其他部门的,报有关部门审定。第六条 艺术团参加由学校和团委统一组织和安排的演出及相关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发给一定的演出补贴。第七条 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艺术团成员,在奖学金的评定中按学校规定比例给予推荐。第八条 有以下表现的艺术团成员,根据每学年表现情况给予奖励。

1、认真完成学校布臵的演出任务和相关工作,参加相关比赛和演出成绩突出。

2、按时参加排练、培训和其它集体活动,效果较好。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服从组织和指导教师的管理和安排,讲团结、讲协调,有团队精神,尊敬指导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吃苦精神。

3、参加演出时,准备充分,按时到位,责任心强,态度端正,热情大方,严守纪律,按时到位,服从统一调度,台风严谨,尊重观众,个人综合能力强。

4、爱护公物和演出器材,没有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第九条 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及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教育和追究相应的责任。

1、在会议、训练中,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影响整体活动的成员,取消其艺术团成员资格;五次迟到算一次缺席,请假三次算一次缺席;凡影响演出造成不良影响者,视轻重关系给予相应处理。

2、艺术团干部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的,视情节给予教育、批评、责令检讨等,严重者作撤消职务处理。

3、对故意损坏服装、道具和乐器等材料者,勒令修复,不能修复的,照价赔偿,并视情节、态度追究其责任。第十条 艺术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艺术团成员的权利

1、艺术团成员均有资格参加每学期的各项相关评优活动。

2、艺术团成员有对艺术团的工作及负责人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批评权利。

3、参加有关比赛和演出的成员,表现突出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可获得相关的奖励。

4、艺术团成员有竞选各个部门负责人的权利。

5、受处分成员有申诉的权利。

6、退出艺术团,需向艺术团提出申请,经批准方能生效。

二、艺术团成员的义务

1、遵守艺术团的纪律,按时参加艺术团的训练、演出和其他活动,执行艺术团决定。

2、遵守校规校纪,维护艺术团的声益,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不得越级上报,须按相关程序办理。

3、认真完成学校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有关比赛和演出。

4、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5、相互尊重、相互学习,讲团结、讲协作,顾全大局,按质按量完成训练任务。

6、爱护艺术团的公共财物;在班级的文娱活动中,艺术团成员应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学校批准后执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方法

一、背景

我校成立至今,学生社团不断壮大。社团的活动不仅丰富了我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也锻炼了学生们的创造能力。社团的管理工作也在原有的基础上逐步的改革与完善。

社团部在社团的管理工作中尽其职能:起草我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组织安排社团负责人的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受理新社团申请成立的有关部门登记和审核工作,报团委审批;了解和掌握各社团执行有关部门决议和开展活动的情况,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督促;定期对各社团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表彰、处理、注册和注销;对各社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激励。

为把社团工作做得更好,特制定本意见。

二、目的

加强社团凝聚力,促进各个社团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调,使各个社团平衡、健康、发展,突出社团特色,各展其采,达到百花齐放,共同繁荣。

三、口号

展示社团风采,打造校园精彩。

四、具体工作意见

1、成立学生社团委员会,实行部长责任制,社团委员会由社团部部长、副部长、各社长组成,隶属于团委。

2、建立社团考核评定等级制度。等级的划分依据该社团在学院的影响力、举办活动的多少、活动的质量衡量。划分为三个等级:A级、B级、C级。根据等级的不同可以收取相应的会费:A级:15元 B级:10元

C级:5元,根据实际情况,团委适时调整社团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

3、实行评优表彰制度,每学年评出十个“最佳”社团。鼓励社团创奇创新,健康发展。

4、坚持质量,突出特色。活动质量是社团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特色活动是社团进步的第一着眼点。活动质量和特色活动决定着社团的影响力和生命力。每个社团都应该在按时保质地完成常规活动的同时,努力创新求异,突出本社团的特色。

5、积极创建新社团,分门别类。按照各社团活动性质和内容的不同把社团分为五类:理论型、实践型、文艺型、体育型、公益型。

6、对于社团活动的评比表彰进行严格地评估。每个社团每个学期必须举办相关活动,对于一学期没有举办过活动的社团,予以撤消。

7、社团活动的宣传通过不定期的“社团风采展”的方式向全院展示,加大社团宣传力度,扩大影响面。各个社团可将其特色活动,优秀活动通过展板、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多种多样的宣传手段进行展示。

8、实行社团财务公示制度。学生社团委员会要起到对社团财务监督的职能,每学期末对社团的财务进行审核,张榜公示,使社团财务状况透明化、公开化,使社团经费收支科学合理。

9、学生社团委员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总结以往活动,规划新的活动方案。

10、对于每个社团的活动,团委将每学期进行大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评比“十佳社团”的依据。

11、未尽事宜,根据社团发展情况适时补充完善。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关于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校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工作,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证学生外出活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性,现将我校学生外出活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外出活动的纪律要求

1、学生会、班级、社团各部门到校外参加劳动锻炼、社会实践、参观等必须经过审批,学生会、社团、学生艺术团等团委下属部门要征得团委同意,其他属学校管理范围的必须报经学校其他部门或行政审批。

2、除学校、团委组织的活动,任何个人或集体不可以学校、团委的名义外出活动,没有特别批准,不得轻易组织、参加校外大型活动和外出。

3、学生外出活动,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遵守工作程序,服从相关管理,遇事要互相礼让,避免与当地群众或其他人员发生摩擦、冲突。

4、学生外出活动,必须按计划行动。发生意外事故时,负责人或当事人要及时向学校相关领导报告,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

5、学生不得以外出活动为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从严控制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不得影响自身学习任务的完成。

6、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制。

二、个人、集体组织(学生会、班级、社团各部门)外出活动审批程序 1.校级以下活动审批程序为:提出书面申请-团委审批盖章-团委办公室备案。

2.校级活动审批程序为:于活动前三天向团委提出申请-团委转报校领导审批盖章—团委办公室存档。

3.经审批的个人、集体如非团委组织不可以团委名义活动。

三、违纪处理

1、未经审批盖章外出活动的个人或集体一律认为是私自外出活动,必须承担各种意外责任。

2、已经审批但不严格遵守上述纪律要求者一切后果自负。

3、以学校、团委名义及冒充其他任何部门外出活动损坏学校形象者一律追究其违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分。

四、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干部干事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其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特制定以下考核条例。本条例考核对象为学生会全体干部干事。

一、考核目标

1、学生会的全体学生干部干事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自觉地遵守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律观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2、全体学生干部干事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3、全体学生干部干事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4、全体学生干部干事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工作和生活中不怕困难,勇挑重担,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

5、全体学生干部干事都应该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为院校争光。

二、考核办法

本条例实行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形式,具体细则如下:

(一)思想素质(满分20分)

1、政治素质(6分)

要求:关心时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通过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工作素质(8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以积极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配合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3、品德素质(6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具有良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任劳任怨、助人为乐,能够团结同学,谦虚务实、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二)工作能力(满分40分)

1、决策能力(8分)

要求:学生干部在组织每一次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能够恰当处理和应付突发事件,这是学生干部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

2、组织领导能力(8分)

要求: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搞好团结、正确处理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发挥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3、创新能力(8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勇于创新,制定新的工作思路,出新点子,想新法子,用各种不同的渠道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使部门工作特色化,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4、宣传能力(6分)

要求:学生干部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书面书写)、社会交际及创新能力,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运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说话的机会和分寸,使自己的工作意图达到明确的理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5、调研能力(6分)

要求:学生干部能深入到学生中,掌握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学生工作。

6、考勤(4分)

要求:学生干部严格遵守例会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做到事先请假,不得因为个人事情造成任何工作失误。

(三)学习成绩(满分15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1、在班级名列前十名(包括第十名)(15分)

2、在班级第十一名至十五名(12分)

3、在班级第十六名至二十名(10分)

4、在班级第二十名以后的(8分)

(四)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满分15分)

1、工作态度(8分)

要求:学生干部要有很高的工作热情,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实事求是、敢想敢做、坚持原则、朝气蓬勃。

2、工作作风(7分)

要求:严格积极,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学生群体中进行调查研究,具有全面理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五)群众基础(满分10分)

要求:能够团结同学,正确处理干群关系,在学生群体中树立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

1、代表团委学生会协助校内外、学校其他部门开展活动者一次加2分

2、学生干部在各项课外比赛中获奖,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 3分,区级加2分,校级加1分

3、获各类奖学金加1分

4、担任团委学生会工作一年内会议、集会等集体活动全勤者加1分

(二)减分

1、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事外),造成失职者减2分

2、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准备不充分或组织涣散,严重影响工作效果者减2分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者减5分

4、不注意形象,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学生干部,团委学生会名誉者减3分

5、期末考试成绩总评不及格者,每门减1分

四、考核等级

采用四级制:优、良、合格、不合格

五、考核形式

采取民主评议方式:

1、个人自评

2、部内评议

3、综合评定 【附则】:

1、请学生会干部干事接此通知后认真履行考核条例,取消评分不合格、同学反映不好的学生干部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的资格。

2、校团委组织部和校学生会秘书处对所有干部干事进行严格考核,本制度解释权归团委,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 “海之韵”广播站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海之韵”广播站(下简称广播站)是在校团委指导下成立的,直属于校团委领导的全校性宣传机构。

第二条:广播站的办站宗旨是: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广播站设立站长一名,值日组长五名。广播站站长通过民主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广播站值日组长由广播站站长推荐,团委审核通过。第四条 广播站成员从我校在册同学中招聘。凡承认本站章程,遵守本站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愿意为广播站服务,具有与广播相关的特长或其他特长,经过选拔试用合格者,均可以接收为本站成员。第五条:站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和主持广播站工作,定期召开组长例会,及时传达学校最新指示精神。

2、全面了解广播站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和调整广播栏目。

3、关心广播站成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对他们进行思想引导和业务指导。

4、负责广播站成员的任免、考核和奖励。第六条:值日组长工作职责

1、值日组长,统一协调本组工作,培训本组成员认真完成节目制作。

2、负责本组节目定位、策划和审查。

3、对当期节目内容负责,编辑节目稿件,填写工作日志,按要求保存节目文案。

第七条:值日人员工作职责

1、值日人员必须在值日的各个时段提前5分钟到站,做好播音准备工作。

2、播音员要发音吐字准确流畅。

2、播出机务要排好当天播出的节目单。并在播出单上签字;全程职守,保证对节目的监听和随时调整;播出完毕按顺序依次关闭机器,禁止逆序关机;对播出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出通告、并做好工作记录;关电、锁门。

第三章 广播站工作制度

第八条:办公会议制度

1、广播站办公会议由广播站站长主持,总结工作情况,布臵工作任务。

2、广播站值日组长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一般不允许请假,如确有事,须以书面向站长请假。第九条:部门会议制度

1、部门会议由值日组长主持,对工作进行布臵和总结,并做好会议记录。

2、广播站本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有事须事先请假。

第十条:广播站的各工作人员在被初选进入广播站时,必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间若发现其不能胜任相应岗位及时进行调整或辞退,禁止选用思想素质差,受到过校记处分的学生进入广播站工作。

第十一条:广播站按照校团委批准的节目设臵范围开设节目。第十二条:禁止制作、播放载有下列内容的节目:

1、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2、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

4、泄露国家秘密的。

5、诽谤、侮辱他人的。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泻染暴力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第十三条:广播站的新闻应当真实,公正。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况者依照有关程序取消其广播站成员资格:

1、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制裁和处分者;

2、破坏广播站形象、破坏集体团结;

3、故意损坏或私自拿、用广播站内物品者;

4、一学期内重大活动缺席三次以上者;

5、麻痹大意造成广播站重大事故者;

6、受到站内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者;

7、个人明显不愿或不能服务于广播站者。

第十五条:新学年开始上课第一周成员调整,第二周播出;第四周招新;复习周停播;学校放假期间停播。

第十六条:保持环境整洁:

1、禁止将录音需要以外的物品带入播音间。

2、当天工作完毕将文案稿纸、纸杯等录音用到的物品带出播音间。

3、用过的物品复归原位。

江苏省无锡立信中等专业学校团委青年团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江苏省无锡立信职教中心校青年团校(下简称团校)是在校党总支指导下成立的,直属于校团委领导的全校性青年人才培养机构。第二条:团校的办学宗旨是:培养求真、务实、勤劳、奉献的具有良好素质的优秀学生;培养具有较高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的基层共青团干部;培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团校校训:求真、务实、勤劳、奉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团校设立名誉校长一名,由校党总支书记担任;设校长一名,由校团委书记担任;设秘书长一名,由校团委老师担任。下设秘书处、教务部、活动部。各部设部长一名,成员三至四名,由团校招募任命。第五条:校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和主持团校工作,定期召开团校干部例会,及时传达校党总支和校团委的指示精神,部署团校工作。

2、全面了解团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确定培训主题。

3、决定团校干部的任免、考核及奖励。

4、加强团校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教育,健全组织机构,关心干部及团校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第六条:秘书长工作职责

1、配合校长开展各项工作,对团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监督。

2、负责团校的经费预算、支出和核算。

3、了解团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状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第七条:秘书处工作职责

1、负责团校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2、负责团校公文、文件的起草、拟订及打印

3、负责团校会议的召集及考勤。

4、负责团校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团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勤。

6、负责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第八条:教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团校的课程设臵,并负责联系任课教师、授课地点等及通知授课时间。

2、负责教材的统一购买、下发。

3、负责学员考勤登记。

4、负责学员学业考核工作、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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