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管理规定(精选17篇)
1.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篇一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考试合格人员核发《教练员证》。 《教练员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教练员证》的有效期为6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在《教练员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鼓励教练员同时具备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资格。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简称《培训记录》,式样见附件2)。 第二十五条 教练员从事教学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教练员证》,不得转让、转借《教练员证》。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随车指导的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教练员证》。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进行评议,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实行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教练员的基本情况、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排行情况、参加再教育情况、不良记录等。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档案,使用统一的数据库和管理软件,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教练员信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教练员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练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
(四)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
原发证机关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应当公告《教练员证》作废。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培训业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学时收费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
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学员登记表》,式样见附件3),并提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的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驾驶证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培训结束时,应当向结业人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印制并编号。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并取得牌证、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教学车辆的统一标识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更新。 禁止使用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不得随意改变教学车辆的用途。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学车辆档案。教学车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行驶里程记录等。教学车辆档案应当保存至车辆报废后1年。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学车辆。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培训质量。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培训记录》以及有关统计资料。《培训记录》应当经获得相应《教练员证》的教练员审核签字。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执行教学大纲、颁发《结业证书》等情况,对《培训记录》及统计资料进行严格审查。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管理的量化考核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考核结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应当包括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培训记录》填写情况、教练员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培训业绩、考试情况、不良记录等内容。
2.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篇二
在吸取了失败教训后,交通运管部门在不断探索和试点的基础上,于2008年提出了“分段计时收费培训管理模式”,即先培训后付费、教练车场内场外分离、培训学时实行计算机数字监控的模式。2012年,上海交通运管部门在“分段计时收费培训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拓展了系统功能,完善系统流程,提出了具有上海特色的全过程实时监控、计时培训管理模式,实现了培训过程全方位监管。
2013年4月,上海计时培训管理模式在上海翔茂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茂驾校)开展试点。2013年7月,翔茂驾校“上海计时培训管理模式”试点工作通过了上海市交通、公安管理部门和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的共同验收。
模式的核心内容与特色
上海计时培训管理模式的核心内容主要有两点:
一是通过技术装备保障,运用车联网、云技术、GPS定位、视音频监控等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实现培训全方位、全过程实时监管,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与考试大纲》的学时和课程要求;
二是通过制度机制保障,采用即时打印教学日志开展教学评价,客观记录每次培训的实际情况和效果,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采用先学后付、一人一车、自主选择教练员和学时的模式,将传统以“学员”为营利单位转变为以“学时”为营利单位,打破了学员、驾校和教练员的利益共同体,即:学员一次性交了钱想减少学车麻烦拿到驾照;驾校和教练员想节约成本,尽快让学员通过考试,以增加单车培训量提高营收。
其特色是培训费用先学后付、过程管理实时监控、教学效果即时评价,是该模式的精髓所在。
“先学后付”是指学员每次完成培训后,按照相应的标准交付费用。如学员对当次培训和服务不满意,可以拒付费用;
“实时监控”是指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实现视音频实时监控、记录和管理培训学时、里程、科目、行驶轨迹等整个培训过程。交通运管部门通过实时监控能够强化培训过程监管、追溯核查培训数据;驾校能够加强经营和教学管理、及时掌握学员教学进度、客观评价教练员业务水平、合理配置培训资源。
“即时评价”能够客观体现教学效果,学员当天培训的教学日志由系统自动生成,场内驾驶培训记录了培训项目通过次数、差错率等信息,直观反映培训效果。教练员可通过教学日志掌握不同学员训练进度;学员可通过查看教学日志及时了解自己的训练进度。
培训费用先学后付是建立在企业诚信经营的理念和文化基础上,体现的是企业的价值观:培训过程实时监控、教学效果即时评价是建立在计时培训系统的基础上,是通过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高效管理、落实培训质量监管、确保培训质量的方法,是实现和强化企业诚信经营的方法论。
该模式以价值观为主导、以方法论为切入手段,寓价值理念于方法之中,方法论促进价值观落实,符合现代管理的最高要求,体现了价值观和方法论的辩证统一。这三个部分互为依托,融为整体,缺一不可。仅有先学后付的诚信理念,没有实时监控、即时评价的方法,容易造成管理脱节和失控;没有诚信经营理念,仅采用了相应的方法,短期可能有效,但无法自我纠正,造成方向性错误。
模式应用的前提条件与系统组成
1.理念
遵循市场诚信秩序和诚信规则是企业必不可少的发展条件。驾校作为企业,其生存与发展是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企业讲诚信,归根结底是要看经营管理者有没有诚信理念和意识。没有诚信经营的理念和意识,应用该模式就如缘木求鱼,达不到目的。
2.条件
政策:政策配套有利于引导传统模式向上海计时培训管理模式转变,缺乏政策引导将打击应用者的积极性:
资金:该模式前期投入较大,需要资金保障;
人力:主要体现在对高素质管理人员和教练员人才的需求;
技术:较为依赖信息化,需要信息技术做支持,提高经营管、管理和服务的效率;
设施:依托训练设施,对经营场所、训练区域,训练设施要求较高。
3.系统
确保该模式有效运行的系统,主要由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和车载设备组成。
(一)信息系统管理平台
主要分为数据中心管理子平台、驾校管理子平台(含车载设备等)和交通运管部门监管子平台三个部分。如下图:
注:图中闪电线是无线通信连接,空心线是互联网或专线连接,实心线是本地局域网连接。
1.数据中心管理子平台
它主要由数据服务中心、视频服务中心和卫星定位服务中心等组成。通过互联网及2G、3G等无线通信方式,把全市驾校的管理系统、教练车车载设备和交通运管部门的监管系统连接在一起,组成一个协调运作的网络。
(1)数据服务中心:
收集、存储和处理驾校的基本信息,包括教练车、教练员、学员的基本信息和培训数据,支撑驾校管理系统和交通运管部门监管系统的正常运作。
(2)视频服务中心:
通过3G无线通信,接收、处理、存储视频数据。对选定的教练车(或监控地点)进行实时视频监控或历史视频图像的回放。
(3)卫星定位服务中心:
通过2G (或3G)无线通信连接,确保卫星定位设备的正常运作;接收、处理、存储卫星定位数据,并把相关数据传送到数据服务中心保存、备用。实现车辆行驶轨迹在电子地图上实时监控或历史回放。
2.驾校管理系统子平台
(1)通过互联网与数据中心管理平台连接,主要作用是可供驾校管理日常计时培训工作。
具备数据上传或下载、存储和处理教练车、教练员、学员的基本信息;收集、存储、处理每个学员各科目每次签到、学时、公里数、签退、照片、卫星定位、视频等原始数据;具备数据处理、汇总、分析、查询、打印等功能;实时监控或回放教练车的行驶路线和视频图像。
(2)学员可以查询自己学习、考试的全部记录(可通过网络查询):
教练员可以查询自己工作、教学的成果记录。
3.交通运管部门监管系统子平台
该监管系统是一个或几个接入互联网的工作站,通过互联网与中心管理平台连接。主要功能是完成日常管理和审核工作,包括对所有驾校的基本信息、教练车、教练员、学员基本信息等数据进行查询、分析、汇总等;对学员培训过程中的原始详细数据进行查询、分析、汇总等;查看各驾校上报的各项约审,完成审核并下传结果;可任意选定教练车实时监控或回放视频及电子地图上的行驶轨迹。
(二)车载设备
车载设备安装在教练车上,是动态采集学员培训计时数据和远程监控培训过程的设备,是计时管理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
模式应用的方法
(一)系统平台和车载设备
在系统平台和车载设备的推进工作中,交通运管部门充分发挥了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的作用,指导其通过委托、招投标等方式组织相关企业实现系统平台和车载设备地开发、运营和维护。由行业协会开展相关具体工作,有利于该模式的应用和推进。
1.系统平台
上海计时培训管理模式系统平台建设、运营和服务由行业协会代表行业与相关计算机信息公司签订了《系统升级项目和运行服务委托合同》,后者从2005年开始为上海交通运管部门开发、维护驾培管理系统。上海计时培训管理模式是在原有驾培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完善。上海交通运管部门在系统平台上没有专项资金投入,系统运营费用由行业协会与计算机公司谈判商定费用收取标准。
2.车载设备
上海驾培行业协会委托有招投标资质的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车载设备供应商,并安排中标者的车载设备与系统平台进行连接、调试和完善。达到要求的,由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推荐计时管理系统所需的车载设备供应商,并按地理上相对集中、数量上基本平均的原则提供服务。
确定多家车载设备供应商有利于在同一市场区域内形成服务、运营、技术上的竞争和制约态势,防止发生垄断。
(二)培训价格、预约、收费。
1.价格
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格。采用该模式的驾校按照每周工作日、双休日和每天不同时段,以每一小时的整点时段为单位,制定不同的培训价格。通过价格杠杆调整培训时段冷热不均、忙闲不均的情况,防止学员过多服务供给不足;学员过少服务供给过剩,确保驾校经营秩序有序平稳。
2.预约
由于实行一人一车、自主选择教练员和培训时段、独享学时的培训方式,因此需要驾校成立预约调度中心,建立网络、电话、现场等多种预约渠道,提前安排相应的教练员。
3.收费
培训费用分为两个部分,理论知识和模拟器教学费用在学员报名成功后一次性交纳;实际操作教学费用在学员完成每次培训后,到驾校固定收费场所即时交纳。禁止提前一次性交纳全部费用。驾校根据该模式要求和自身经营服务实际,制订《计时培训合同》,明确费用构成和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确保学员和驾校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即:学员未在预约时段准时到达的,扣除学员部分费用;驾校未在预约时段提供培训服务的,赔偿学员培训时段费用。
(三)学时安排和教学特点
1.学时安排
培训学时以每一小时的整点时段为单位,包含十分钟的签到、签退时间。交通运管部门按照《大纲》要求,确定了第一阶段培训12学时,其中,必修3学时,多媒体互动自学9学时,现场或模拟自测应达到3次合格;
第二阶段培训27学时,其中,理论知识必修2学时、模拟机操作必修3学时、实际操作培训22学时(含场内单独驾驶2学时和上海根据实际增加的4个科目训练时间1学时);
第三阶段40学时,其中,理论知识集中培训2学时、自学4学时、模拟机操作必修4学时、实际操作培训24学时(含夜间驾驶2学时,满员重车驾驶2学时),安全文明警示教育集中培训10学时(必修1学时,多媒体互动自学9学时)。
2.教学特点
主要体现在:一是场内训练达到20学时后,实行场内单独驾驶训练2学时(全程由教练员通过视音频互动指导和监控);二是在综合考核后正式考试前,再安排2学时,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训练;三是第三阶段模拟机和实车训练同步开展,学时可相互穿插;四是开展满员重车训练。
(四)培训过程监管
1.身份识别
学员、教练员开展理论培训、模拟机教学、实车操作都需要在培训前和结束后,通过验证学员卡、指纹、拍照(自动)确认身份。在实车操作培训过程中,车载设备会随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参数可设定)要求学员验证指纹确认身份。
注:1.上海市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4个训练科目共计1学时;2.第一阶段模拟自测应达到3次合格;3.第二阶段实车培训含场内单独驾驶2学时;4.第三阶段实车培训含夜间驾驶2学时,满员重车2学时。
2.视音频监控
学员参加理论培训前后,签到时视频将同步记录学员影像并上传到数据库;实车操作培训,车辆发动后车载视频就开始工作,摄录学员和教练员验证身份的动作和培训过程。视频数据保存在车载设备硬盘存储器上(数据可保存三个月)。交通运管部门和驾校可实时通过3G网络调取车载设备上存储的影像和视音频数据。
3.卫星定位行驶轨迹
使用卫星定位(CPS或北斗)功能实时记录训练行驶轨迹,对超速、超出限定训练区域(电子围栏)的提醒和报警;使用卫星定位差分技术对场内培训进行精确定位,准确记录教练车通过训练科目的次数。
4.过程回放和核查
交通运管部门通过系统平台可查询和调取存在疑问的培训数据。可按学员、培训时段、教练车、教练员等信息进行查询,比对核实相应数据。
(五)学时审核
驾校将符合学时要求的学员数据上传中心数据库,系统平台对学时数据是否达到要求自动进行审核,并对学员身份、教练员的资格、教练车的合法性进行判别。交通运管部门对上传数据进行抽查,可批量完成审核工作。
(六)培训质量保障机制
1.教学日志
教学日志由系统自动生成,记录了学员、教练员、培训时段、培训里程等相关信息。场内培训还记录了科目训练的次数。每次训练完成后,学员自助打印教学日志,教练员当场在教学日志上填写此次训练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正的问题,及时归入学员培训档案供日后学员和教练员参考。
2.阶段测评和结业考核
驾校设置专职结业考核员,对学员开展阶段测评和结业考核,并将测评考核情况记录到当场打印的教学日志中。测评考核情况同时反馈到驾校质监部门供其对教练员教学情况进行评估。
(七)教练车配置
教练车实行场内、场外车辆分离制度,不能混用。场内教练车驶出场外不计学时,反之亦然;场内、场外教练车数量按第二、三阶段学员培训量和学时比例合理配置,并由交通运管部门确认后并输入管理系统;配备备用车辆,与运营车辆比例为20:1,备用车辆不记入培训运营车辆。
(八)教练员评价和薪酬体系
建立学员评价教练员体系。通过驾校网站、微博等渠道由学员对教练员进行评价,培训的每个阶段结束后,学员完成评价是进入下一阶段培训的必要条件;通过驾校回访制度,了解学员对教练员的意见。由于学员可自主选择教练员,因此对教练员的评价较为客观。
建立教练员薪酬体系。薪酬组成除基本工资外,主要是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质量和数量按相应比例分配组成。教练员获得学员满意评价,则质量化收入就越高;教练员带教学时越多,他的数量化收入就越高。学员测评考核存在问题的,按带教学时比重减少教练员收入。这一体系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干好多得的原则。
(九)差异化培训
经过几年近一万多名学员的培训数据统计分析,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要求,针对不同年龄段和性别的学员,通过对培训学时和费用的多种组合,制定了可供选择的差异化培训套餐。
后续思考
3.抓实机动车驾驶员源头管理的探析 篇三
【关键词】机动车;驾驶员;源头管理
1.切实抓好培训站校基本设施建设,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是把好机动车驾驶员源头出口的关键
(1)严格办站条件,加强基本设施建设.
(2)加强领导,建全制度,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3)加强车辆管理,制定安全措施,预防机械事故。
2.加强车管考试部门的源头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安全
抓实抓好机动车驾驶员源头管理工作。
抓实抓好机动车驾驶员源头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是道路交通管理的“源头”管理工作,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是车管部门、培训站校,必须重视的重要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坚持“谁培训,谁负责”责任制,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管理水平。
(2)抓实抓好机动车驾驶员源头管理工作,是向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培训站校一切要为学员着想,在抓好培训质量的同时,更要抓好新训学员的驾驶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优秀合格的驾驶人才。
(3)抓实抓好机动车驾驶员源头管理工作,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损失,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也是教育新训学员,树立安全意识的重要内容,使新训学员,真正认识到安全行车的重大意义,使新训学员,正确运用交通法、交通标志、标线、指导安全行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行车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安全,才能实现自身价值,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做出重大贡献,增强机动车驾驶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
(4)抓实抓好机动车驾驶员源头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重要的具体工作,是造福于民,有利于干秋万代的重要重点工程,是创造“平安中国”、“和谐中国"、“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我国的交通运输事业,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提高我国在世界的重要地位。
抓实抓好机动车驾驶员源头管理工作的指导示思想及目标任务。
(1)指导导思。
坚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培训站校、车管部门的管理水平,本着为党为国家为人民高度负责的思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培训、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把好机动车驾驶员源头管理工作,为创造和谐社会、平安社会,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国交通运输事业,贡献应有的力量。
(2)目标任务。
一是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培训站校按训练大纲要求。认真制定训练计划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公安车管部门要严格考试标准,把好出口关,切实抓好源头管理工作。 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培训、谁负责”的责任制,向社会输送优秀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才。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和管理,增强安全观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公安车管部门、培训站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并在培训、考试管理中认真贯彻落实。
3.切实抓好培训站校
3.1严格办站条件
加强培训站校基本设施建设,为培训工作提供良好的训练和生活环境。按照培训单位申报培训的规模,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审批,要达到以下要求和办站条件:
(1)要有相应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设施,以及学员住宿场所。
(2)教练车符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车管机关和运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每年按规定进行两次检验,一次技术等级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二级维护,所有车辆都达到技术要求。
(3)教学设施设备齐全,教练场地平整,能容纳审批规模所用的理论教室和训练场地,硬、软件设施达到审批要求。
(4)培训站校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
(5)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师资队伍,师资队伍要具备有教练员证、准教证、理论教员证等资格,才能持证上岗。
(6)按照云价费文件规定,褂出收费标准,严把收费关,保护学员的切身利益。
3.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1)建立健全培训组织领导机构,是搞好培训工作的重要前提,法人是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培训工作现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教学计划、目标和安全保障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位,建立长效检查机制,确保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
(2)根据培训工作具体特点,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建立站(校)长职责,副站(校)长职责,总教练职责办公室主任职责、安全员职责,教练员职责,财务人员职责,学员职责,通过建立职责,明确每个人的职责权利,有利于调动每个人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职责开展工作。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全期训练计划安排表、周训练计划表、教学训练制度、教学检查制度、教学日志管理制度、教学测度制度、教学安全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与车辆维修保养制度、财务制度、安全行与措施、站领导机构一览表、安全行车情况一览表、收支情况一览表、车辆动态一览表,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做到了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教学计划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3)抓好教练员队伍建设,首先抓好教练队伍的自身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形象建设,培训工作的好坏,与教练员队伍关系重大,教练员是贯彻执行培训工作计划的执行者、落实者、培训质量的好坏,安全防范工作能否做好,与教练员自身素质关系很大,教练车训练,是两个人开车,学员一要按自己的思维操作,二是按教练员发出的指令操作,所以,教练员的责任重大,教练员不但教技术,而且还要教驾驶作风、职业道德,什么素质的教练员,就带出什么样的学员,所以,培训单位必须经常召开教务会学习教练员职责、教练员职业道德,使教练员正真能够按教学大纲施教,提高培训质量,确保训练安全,使学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树立安全行车良好观念。
(4)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掌握交通标志标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训练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全站人员的安全,这是培训工作首要任务。针对训练中的安全工作制定了安全行车措施: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②坚持集体行车,按大车队,小班组行驶,使前后互相衔接,进出车场与速控制成5公里以下;③做好现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车辆检查,对转向、制动、传动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使命感;⑤严禁训练中饮酒,发现饮酒,扣除3天工资及出差费,并扣除当月安全奖;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下坡空档滑行,严禁训练时教练员坐在驾驶室最右边;⑦在道路条件、气候比较复杂、恶劣的情况下,教练员要自己驾驶出危险路段,方可继续教练,绝对不能开昌险车,确保训练安全;⑧教练员要服从安全员的监督和管理,并在安全员的指导下进训练。
3.3加强车辆管理
提高车辆完好率和使用率,防止机械,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搞好培训工作的前提,搞好车辆保养维修,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坚持“大故障及时修,小故障不过夜"的维修制度,保持车况良好,车窗整洁,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坚持勤俭节约,修旧利用的原则,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保证正常训练,确保训练安全,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3.4严格招收条件,确保培训质量
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身体条件、视力条件等严格把关,防止向社会输送残疾不合格驾驶员,确保今后的行车安全。
4.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源头管理工作
(1)公安车辆管理所,为了保证培训站校的培训质量,车管所与培训站校,签订培训质量承诺书,目的是促使培训站校达到培训质量,并向车辆管理所承诺:不搞无序竞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保证学员的培训时间,项目不漏,里程不少,标准不低;临考前,培训站校,进行驾驶技术测试达到考试要求,方可报考;训练中没有违规行为及发现问题后隐瞒不报的现象;凡是连续两期科目三考试合格率达不到80%的,暂停训练,并及时整改,经车管所审批后再恢复训练;凡在培训站参训的学员,毕业后一年内不能单独安全驾车,需进一步提高驾驶技能,由站校免费安排训练。承诺书的签订,保证了学员的训练时间,确保了培训质量,也能够保证训练的安全。
(2)公安车管部门坚持每期对各站进行工作检查,检查是否按训练大纲要求按排训练,检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训练情况,对训练中发生事故的站校,停止整顿,并作出整改报告,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训练,保证了训练质量和安全。
(3)公安管部门考试组,按照各站校申报考试的报告,对达到考试要求的,按规定进行考试,科目二考试(桩考),每个考生给两次考试机会,考试不合格,推迟下次考试,科目三考试(路考),严格按照路考要求,严格把关,对考试不合格的不予签字,由培训站校重新安排培训,确保培训质量,绝对不能放行不合格人员,不能对那些马路杀手流向社会,严把考试关,把好机动车驾驶员源头管理的第一道防线。
(4)公安车管部门加强对教练员工作的再教育。机动车教练员是驾驶员培训工作的实施主体,是驾驶员培训工作中具体实施者,抓好教练员的管理,提高教练员整体素质,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培训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好源头管理基础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对教练员的教学规范,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等方面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对教练员的教练方法、职业道德、驾驶作风、进行再教育,通过学习和再教育工作,大大提高了教练员队伍的自身素质,对搞好的培训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5)公安交警部门,经常派当地交警大队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到培训站校,传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办法,教育学员树立 安全第一的思想,交通连万家,事故忧千家,交通事故不但损失了个人,更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造成巨大损失,给受害者家属在心灵上造成了巨大悲痛,使成千上万的家庭支离破碎,这些都是交通事故造成的,通过交警同志的讲解和分析,使全体学员认识到安全行车的重要性,决心今后不酒后驾驶、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霸王车、永开文明车、做到中速行驶,安全礼让,确保行车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一个优秀合格驾驶员。
5.抓实抓好机动车驾驶员“源头"管理工作
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源头”管理,提高教练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质量,严防道路交通事故,要求各级党、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对机动车驾驶员源头培训工作抓好抓实,提高培训单位的硬件建设,抓好教练员队伍建设以及各项工作管理,要从一定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红河州有16个培训站校,每年培训出12000人新机动车驾驶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人进入家庭,新毕业的驾驶员,领到驾驶证或还没有毕业,就已经购买车辆。持有驾驶证,原来是一种职业,而现在只是一种技能,私家入家庭,大多数量新毕业的驾驶员,他们技术不熟练,车辆性能不熟悉,新手开车要过稳,胆子大、水平差,遇到紧急情况和特殊情况,手忙脚乱,不会处理,最终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具大损失。所以说,抓好初学培训,要上到为党为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能只收费、不培训、不注重质量,害人害已害国家,这种职业杀手,已经危害到全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安全。
4.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 篇四
发布时间: 2018-01-09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25日第1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健康发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前款所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安全驾驶技能及相关知识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提供有偿驾驶培训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科学调控,鼓励和引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向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和基地化发展。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基地的建设作为交通基础设施纳入当地城市建设规划。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代表、行业服务作用,引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依法经营。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包括:普通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含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机动车教练场经营。从事普通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经营者简称为“驾驶培训机构”;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偿提供训练场地及配套服务的经营者简称为“教练场经营者”。
第七条 驾驶培训机构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驾驶培训机构、二级驾驶培训机构和三级驾驶培训机构。
驾驶培训机构可以从事相应类别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
第八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经营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驾驶培训类,下同),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具备国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规定的相应条件。
教练场经营者应当具备国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规定的相应条件。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申请人应当依法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相关材料。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准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许可决定书,载明经营主体、经营范围、培训区域等内容;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 驾驶培训经营被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决定书的要求落实许可事项。无正当理由超过承诺时限未落实许可事项的,原许可机关可以撤回经营许可。
第十一条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承诺期内落实许可事项的被许可人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符合条件的教练车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三章 经营规范
第十二条 驾驶培训机构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明的业务种类、核定的培训区域进行招生和培训,统一规范招生站(点),并将招生站(点)设置情况报原许可机关备案。
招生广告应当标明驾驶培训机构的名称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码,内容真实、合法,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第十三条 驾驶培训机构招收培训学员应当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的业务种类、方式和收费等内容,不得采取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
培训费用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收取,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公示。
第十四条 驾驶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以下简称《培训记录》),建立学员档案,定期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招生和《培训记录》等情况资料,向结业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统一式样印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审核《培训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培训记录》。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申请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培训记录》,并存入驾驶员档案。
对持《培训记录》申请考试、有弄虚作假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系统中查询核实。经查证不实的,取消考试资格;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试。
第十六条 驾驶培训机构应当按规定安装和使用驾驶培训学时计时仪,利用多媒体教学软件、驾驶模拟器、电动教学仪等科技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学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安全驾驶技能的培训,健全业务经营、人员培训、安全及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确保教学安全、提高培训质量。
第十七条 驾驶培训机构因故停业、歇业的,应当妥善安置已招收学员,原许可机关应当督促驾驶培训机构处理好善后事宜。停业期间禁止招收学员。
第十八条 学员可以自主选择教练员和培训时间,按照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参加驾驶培训机构组织的结业考试,对未公示的收费项目及其他违法行为有权拒绝和向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
学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驾驶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爱护培训设施、设备。第十九条 教练场经营者应当加强教练场维护与管理,完善服务功能,保证培训安全,提供符合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教练场用于教学活动,遵守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管理规定。第四章 教练员与教练车
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 驾驶培训机构聘用教练员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 教练员应当按照准教类别与车型、使用教练车和驾驶培训学时计时仪及智能卡从事教学活动,及时、准确采集教学数据信息、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参加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教练员不得酒后教学或者让学员单独驾驶教练车,不得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向学员谋取其他利益,不得为非受聘的驾驶培训机构提供培训业务。
第二十三条 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对教练员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职业道德、接受机动车驾驶新知识、新技术再教育情况等进行考核评议,向学员公布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情况。
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对教练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周的脱岗培训。
第二十四条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统一全省教练车车身颜色和标识。驾驶培训机构应当使用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配备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有统一车身颜色和标识的教练车从事教学活动。
禁止使用非教练车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 驾驶培训机构在道路上从事教学活动,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指定的训练路线和时间。
第二十六条 驾驶培训机构自主决定增减教练车辆,并按照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等相关手续。
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练车辆档案,对其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教练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要求。
教练车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一级维护时间间隔为1个月,二级维护时间间隔为6个月。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驾驶培训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全省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体系,制定量化考核的标准与办法。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驾驶培训机构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驾驶培训机构升级或者降级的依据,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次年不得新增教练车。
第二十八条 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教练员脱岗培训进行指导和监督,实行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建立全省教练员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教练员信息。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机动车教练场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机动车教练场规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合格后符合条件的方可用于教学活动。
第三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实施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考试及质量跟踪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建立驾驶员培训与考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衔接制度,完善信息互通和监督制约工作机制,提高培训、考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第三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投诉与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受理和及时处理投诉与举报。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场经营者在经营期间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法定经营条件仍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原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经营条件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予以降级直至撤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驾驶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核定的培训区域之外设点招生或者培训的;
(二)违反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教学的;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停业或者歇业期间未妥善安置已招收学员或者在停业期间招收学员的;
(四)违反第二十条规定聘用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从事教学活动的;
(五)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使用非教练车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驾驶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设置招生站(点)未备案的;
(二)违反第十六条规定不安装或者不规范使用学时计时仪的;
(三)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对教练员进行脱岗培训的;
(四)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使用符合要求的教练车的;
(五)违反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办理教练车道路运输证的。第三十五条 教练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停止其上岗培训;情节严重的,由驾驶培训机构进行解聘,两年内不得重新招聘。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培训记录》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驾驶培训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经营及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5.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篇五
5兴安盟交通局办公室2010年8月5日
兴安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全面完成2009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在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质量信誉考核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兴安盟交通运输管理处、兴安盟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对全盟12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了2009质量信誉考核,并对驾校质量信誉进行了排榜,科右前旗域合驾驶员培训学校、乌兰浩特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一职)、兴安盟职业技术学院工交分院分获前三名。
盟运管部门对排榜情况在兴安日报及相关媒体上公告。将进一步促进全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规范运行。
抄报: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盟委办、行署办、人大办、政协办,盟纪检委,盟委组织部、宣传部,盟委考核办,盟委信息处、督查室,盟行署信息处、督查室,内蒙古交通周刊记者站 抄送:局领导班子各成员、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各旗县市交通局 主办单位:兴安盟交通局行政办2010年8月5日印发1
兴安盟200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质量信誉考核排名
第一名:科右前旗域合驾驶员培训学校
第二名:乌兰浩特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一职)第三名:兴安盟职业技术学院工交分院 第四名:科右前旗金立驾驶员培训中心 第五名:乌兰浩特金鹿驾驶员培训学校 第六名:扎赉特旗大岭驾驶员培训学校 第七名:兴安盟广播电视大学驾驶培训学校 第八名:突泉平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 篇六
甲方:
公司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学员姓名):联系电话:
鉴于: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在德州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可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业务。
2.乙方已年满18周岁,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申领条件,自愿在甲方报名,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培训,以通过规定的驾驶人考试科目,取得驾驶人资格。
据此,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国法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1.甲方在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为乙方提供服务。
2.乙方选择车型机动车培训,甲方须按照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乙方如另选择特需服务的,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3.甲方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元,其中理论培训费元,实际操作培训费元。乙方请甲方代缴代办事项的费用为:培训材料资料费元,公安考试部门考试费元,上述费用合计元,其他费用元,甲方收取后,应开具相关的有效凭证。
4.乙方考试不合格参加补考,按相关规定支付补考费用,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学。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告知乙方在培训期间应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培训制度,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需对乙方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练员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教练车须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DB33/T57)之有关规定。
4.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培训教材,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培训项目和学时进行培训教学,如实为乙方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核发《结业证书》,并告知乙方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IC卡的规范使用方法。
5.甲方应在交通、交警核定的教学场地和指定的训练线路,时间进行培训。
6.甲方根据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分配考试名额的多少,按照培训结业人员时间早晚的顺序,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考试时间和组织考试安排。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的证件,体检及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在培训、考试过程中,应乙方提供的证件或信息不真实或变更、失效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有权选择教练员。培训期间,乙方认为甲方教练员不按教学大纲施教,在培训学时上弄虚作假的,吃拿卡要的,有权向甲方提出异议,并可要求更换教练员重新培训。
3.乙方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规章制度和培训规程,听从教练员指挥。在无教练员指导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练车。因拒不服从教练员指导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须自行保管并按规定要求使用学员IC卡,认真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教学日志》,对甲方及工作人员填写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教学日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须认真核实并签字确认。
5.乙方在接到甲方组织考试的通知后,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的,由乙方承担所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6.对乙方达到规定培训学时,需要增加学时复训的,甲方可按照相关规定另行收费。
第四条、特殊情况处理
1.乙方因个人原因需申请中途退学的,需按本条的规定办理退学手续,考试费由乙方凭收费单据到相关部门自行退费,教材费及其他代收费用不退,仅驾驶培训费属于退费范围。
2.甲方应先根据已参加的驾驶培训课时及其进展情况向乙方扣除实际发生的驾驶培训费,具体确定方式如下: ① 学院注册未成功,只需支付200元手续费(不含体检,照相费等。)②已进入科目一培训的退还培训费3/4;完成科目—培训的退还培训费的2/3;进入科目二培训阶段的退还培训费的1/2;已完成科目二培训的退还培训费的1/3;已进入科目三培训阶段的不退还培训费。
② 乙方自科目一考试合格后,须在三年内结束培训及考试,造成过期作废,甲方不办理退费。
③ 乙方报名后,一年之内不到驾校参加科目一考试者,再学习时需按物价局核定的当前收费标准补交培训费。④ 乙方退学需要本人提供相关票据,否则不予退款。
第五条、敬告提示
1、公安交警的考试工作现实行点子评判系统,所有科目的考试均需学院本人在驾校进行培训并参加考试方有机会过关合格,没有人能够有能力、有捷径的处理任何的科目,望广大学院谨记并相互转告,不能听信别人的承诺,不要相信花钱买考试过关的骗局,以免给自己带来损失。
2、对于乙方不听忠告、一意孤行、任意妄为给自己造成的不变与损失、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发现有教练员违规收费,经查实后甲方除退还乙方等值得财务外,须另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并对教练员追究责任,且列入全市驾培行业黑名单,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双方在履行协议期间,因一方原因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视为该方违约。
2、一方严重破坏甲方培训或者考试纪律,导致甲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经甲方管理人员书面告知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学费。
第七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任何超越了本协议的各方可以合理控制范围之外并且无法阻止和避免的事件,其直接影响个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其项下的义务。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交通系统瘫痪、戒严的实施或其它类似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适当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不能履行的一方不因不可抗力引致的履行不能或延迟履行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不能履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由立刻告知其他方。不可抗力事由消失之后,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培训机构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想德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注:培训、考试科目:
1、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违规和相关知识;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
7.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篇七
自公安部发布关于实施《驾驶员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的通知后, 湖南省交警总队根据驾驶员学科考试管理现状和今后的发展需要, 进行了许多有效的工作。湖南省交警总队科技处根据领导的指示和部署, 为保证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应有的驾驶知识和技能,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目的, 同时本着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方便群众、提高交警形象的原则, 和湖南创智软件园开发有限公司合作, 共同研制和开发了“湖南省驾驶员无纸化考试系统”。该系统采用交通法规和机械常识合并的方法, 使用全国统一的题库, 由电脑方式进行报名、考试预约、自动出题、电脑评卷、马上公布成绩、自动归档。该系统的使用, 在极大程度上方便驾驶员的报名和考试, 极大缩短办证时间, 也保证考试的公证性和合理性, 维护了交警的形象。同时该系统也标志着湖南省交警在计算机信息化工作方面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设计目标及原则
(1) 立足当今计算机实用型技术, 放眼计算机技术发展方向, 充分考虑了交警系统无纸化考试目前及未来工作的需要, 建设了一个先进的、开放的信息网络系统;
(2) 建立的信息网络系统严格遵从了国际标准委员会所制定的相应标准;
(3) 操作设计简单方便、界面设计美观大方。
(4) 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思想、统一信息交换标准, 统一技术规范; (5) 采用开放式系统、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资源、并立足长远发展; (6) 应用系统工程的方法,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 最优化地重组业务处理流程;
(7) 应用成熟的先进技术实施系统。
3、系统设计技术
系统采用Client/Server模式和Browser/Server模式两种模式。
(1) 网络环境:Microsoft Windows NT 4.0+Service Pack3简体中文版
(2) 工作站:Microsoft Windows 98简体中文版
(3) 数据库:Oracle 7.3.3 for Windows NT (1) Borland Delphi4.0 (2) Oracle 7.3.3 for Windows 95
4、系统模块设计分析
4.1 考试管理模块详细设计
(1) 输入:
证件类型编号, 证件号码1, 证件号码2
考生信息:如果是新考生, 则考生信息录入如下项:考生姓名 (必输) 、考生性别 (必输) 、出生日期 (必输) 、国籍编号 (必输) 、常住地址 (必输) 、暂住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必输) 、单位名称、单位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单位邮政编码。
如果是老考生, 则以上的考生信息从考生信息表中取出。
报考信息:准驾车型编号、报考类型编号。
相关表:考生信息表KSXXB、报考登记表BKDJB、证件类型表ZJLXB、国籍代码表、准驾车型表、操作员工表。
(2) 输出:
考生信息表、报考登记表
4.2 考试规则详细设计
(1) 输入:
考题规则表 (K T G Z B) , 题目车型表 (T M C X B) , 考试题库表 (K S T K B) , 题目类别表 (T M L B B) , 报考车型表 (B K C X B)
(2) 输出:
考题规则表 (K T G Z B)
4.3 统计数据详细设计
(1) 输入:
起始日期 (S T A R T D A T E) , 截止日期 (E N D D A T E)
(2) 输出:
浏览窗口的报表显示。
4.4 考生考试模块详细设计
(1) 输入:
模拟考试:准驾车型编号 (Z J C X B H)
正式考试:证件类型编号 (Z J L X B H) , 证件号码1 (Z J H M 1)
(2) 输出:
修改报考登记表 (B K D J B) 的考试状态 (K S Z T) 和考试成绩 (KSCJ) , 考试时间 (KSSJ) 。
(3) 处理:考试前首先按[登记]按钮进行登记, 登记分两种: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
模拟考试:输入报考的准驾车型, 系统根据考生录入的报考车型, 自动在报考登记表 (B K D J B) 中生成一个考试状态为‘0’, 报考登记号为‘MN’开头, 考试序号为‘1’的记录。登记后, 考试界面显示考生的信息和报考车型及考试次数。当考生选择开考后, 考试状态置为‘4’ (正在考试) 用该报考记录在考生考题库中生成考题。生成考题过程是从考试规则表中取出该车型对应的题目类别的数量, 再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该数量的题目。生成考题后, 再根据考题编号从考题库中取出题目内容和题目图片显示在窗口中的指定部位。窗口提供一个D B G R I D控件做的导航器, 可提供快速的题目定位。
如果是选择题, 提供A, B, C三个选项。如果是判断题, 提供Y, N的两个选项。考生可通过用鼠标单击这些选项答题, 也可通过按ABC (或123) , YN (或12) 的热键来答题。
答题过程中, 通过定时器来自动记时, 当到达0分钟时, 系统将自动交卷。也可按[交卷]按钮直接交卷。系统对比考生答案和标准答案来计算成绩, 再通过比较该车型的合格分数来判断成绩是否合格。记录到报考登记表中。答题过程中, 定时从报考登记表中取得考试状态和考试备注, 如果考试状态为‘3’, 表示已被监考员处罚交卷, 调用中断考试交卷的功能。如果考试状态为‘4’, 备注信息不为空, 则显示已备注信息为内容的警告信息。正式考试除选取报考登记号和考试序号的方式不同外, 其他如选题、记分同模拟考试。
参考文献
[1]蒋建春, 马恒太, 任党恩, 卿斯汉.网络安全入侵检测.研究综述[J].软件学报, 2000年11期.
[2]张喜平, 冯乃勤.计算机人工智能中模糊度分析研究[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3年02期.
8.浅析“驾驶台资源管理”培训 篇八
[关键词] 驾驶台资源 管理 培训
一、引言
国际海事组织(IMO)在1995修订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STCW78/95)的 B-VIII/2部分中强调了船舶驾驶人员团队工作的重要性,并指出:“参加驾驶台团队工作的人员必须由足够的、称职的和不同职级的航海人员组成,他们必须分工明确、任务到人,各人之间的对话与联系应明确无误,集中精力工作,能随时对环境与局面的变化作出及时反应和采取有效的措施”。
近年来,欧洲一些国家的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和航运公司在对事故的发生与预防方面作了进一步全面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在安全教育和知识技能的培训方面作了很大的努力。根据IMO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船舶航行的安全,瑞典、挪威、芬兰和荷兰等欧洲国家的交通与海事安全主管部门、船东协会、航运公司和引航员协会等在自我开发船舶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与技能课程的基础上,借鉴北欧航空公司(SAS)成功地为航空飞行人员举办飞行团队管理和控制课程的经验,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共同开发了“驾驶台资源管理(Bridge Resource Management, 简称BRM)”培训课程。目前,欧美许多先进海运国家的航海院校都开始为其国内的主要大型航运公司的船员开设了BRM培训课程,如挪威船东协会已经在菲律宾为其雇佣的船员提供这种特殊的培训。我国航海院校也对该课程的开发与设置进行了研究,并联合大型航运企业着手对“驾驶台资源管理”的开发与应用进行探讨,通过充分利用国内外已取得的有关经验,结合船舶安全营运工作的实际,逐步研究确定了该课程的培训方向。
二、“驾驶台资源管理”的内容
1.分析人为失误和船舶事故的发生与预防之间的关系
绝大多数船舶事故是与船舶驾驶人员或船员的人为失误有关的,为了减少和预防船舶事故的发生,必须明确人的因素在船舶航行中的失误链与最终事故发生相互之间的关系,并根据这些特定的关系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或破断失误链的产生与发展,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船舶事故发生的目的。
2.注意多元化文化意识对船舶安全工作的影响
船舶驾驶人员的实际工作涉及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公司的船舶与人员,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域的船员在他们各自工作中体现出多元文化意识的特点,并对船舶安全工作的实际操作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船舶驾驶人员之间应通过对彼此文化意识的理解与尊重,从而保证船舶航行的正常进行和安全。
3.阐述情景意识对船舶航行安全的作用
船舶航行时经常会面临紧张而复杂的通航或作业局面,船舶驾驶人员必须随时保持高度的情景意识,全面了解和掌握当时的通航或作业局面与相关的信息,才能积极地采取合理的措施与行动避免船舶事故的发生。为了能保持高度的情景意思,船舶驾驶人员首先必须具有正确的工作态度。
4.强调船舶通信和人员交流沟通在船舶航行安全中的重要性
船舶之间的通信和人员之间的沟通是船舶安全航行的基本保证之一,由于通信设备与外界的局限性和人员之间在不同语言等方面的限制,船舶在航行的过程中常因这些局限性与限制而引发紧迫局面的产生或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船舶驾驶人员应注重船舶通信与人员交流沟通的重要性,并通过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类似情况与事故的发生。
5.明确团队与团队工作在船舶航行中的必要性
船舶在大洋、沿海或港内航行时,在驾驶台上工作的所有成员都是团队成员之一,这意味着当引航员登船后,他也成为驾驶台团队的重要成员。为了确保引航作业的顺利和安全进行,他必须得到船长和驾驶员在工作中的积极配合和协调。因此,船长、驾驶员和引航员都应充分认识驾驶团队工作的必要性,并在明确自己职责义务的基础上,协调好相互间的关系,共同协作做好船舶的航行工作。
6.探讨船舶航行中的决策与领导工作的改进
鉴于船舶航行工作的特点,船舶驾驶人员在船舶航行与靠、离泊等作业的过程中必须根据船舶操纵与安全的需要作出一些决策,并客观地在驾驶台团队工作中发挥领导的作用。他们所作的决策和自己所处的指挥地位,在船舶的实际航行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改进和提高自己的决策能力,更好地发挥驾驶台团队工作的作用,对船舶安全航行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7.掌握正确处理船舶航行中的工作压力和消除疲劳的方法
由于通航或作业局面的复杂性和一些港口自然航道的实际情况,船舶航行作业在特定的条件下,有时是一项高难度和高强度的工作。再加上有时工作繁忙、船期周转快,而船员编制又有限等因素,船舶驾驶人员极易产生很大的工作压力和过于疲劳的现象,而许多船舶事故都是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为此,船舶驾驶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有必要掌握自我正确处理工作压力和消除疲劳的方法。
8.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船舶航行时必须严格执行国际海上避碰、防污染等相关公约和安全规则,并遵守各国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的涉及特定水域安全的规章制度。同时,船舶驾驶人员还必须根据航行与作业的需要,认真地按照规定的各类操作规程来控制和操纵船舶。为了提高船舶安全航行的水平,必须进一步规范船舶驾驶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9.提高船舶应急处理的技能
船舶航行时经常面临一些由于自然原因、船舶原因或人的因素而突然发生的异常情况与紧迫局面。因为航行水域的限制与复杂性,如果驾驶人员稍有处理不当,即可引起严重的后果。为此,船舶驾驶人员必须在工作中熟悉和掌握各种不同紧急情况与局面下的应急处理方法,并不断提高自己在处理和应对这些不同紧急情况与局面的技能。
三、“驾驶台资源管理”培训的重要性
“驾驶台资源管理”课程是安排船舶驾驶人员通过参加船舶安全理论课的学习、重大和典型的海事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和参加驾驶台航行值班的模拟训练,使他们强化安全意识、端正工作态度、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船舶驾驶台值班人员相互间的组合工作方法与要领,合理有效地应用驾驶台所有的人力和设备资源,以确保和控制船舶航行安全和提高船舶的运营效益。
1.人的因素对船舶安全的重要性
人为失误是绝大多数海事主要原因,据统计80%以上的船舶海事是由于人的失误造成的,而大多数海事都发生在船舶航行中与他船会遇或靠、离泊等作业的过程中突发紧急情况和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的实际操纵之中,而导致这些紧急情况和故障发生的原因往往是与船舶航行和作业中的人的失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船舶驾驶人员在这些情况下,往往精神上高度紧张而工作量又突然加大。如果他们难以正确地充分发挥每个人在驾驶台团队工作中的作用,有效地利用好船舶各种仪器与设备,严格而有条不紊地执行与完成相关工作的操作程序,则很难避免事故的发生。
2.有效的信息沟通可保障船舶安全
高科技的发展使船舶通信越来越方便,从来自各方的安全信息对大型船舶航行和进出港口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引航员不但需要具备过硬的操船技术和丰富的实际经验,而且还必须同驾驶台团队人员相互沟通信息;驾驶台团队中包括船长在内的所有人员也必须把相关信息,比如船位信息、其他来船动态信息等等及时通报给引航员。船舶近岸航行和进出港口时,船长与驾驶员还要根据当时的环境和情况及早与引航站、交管中心、港口管理当局、代理以及附近相关船舶等进行联系,及时收集和获取关于船舶安全的各种有关信息,以便能较早对大型船舶的进出港口的安全作出评估、决策和预控。
3.增强情景意识和团队意识,减少事故发生
情景意识是指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对影响船舶的因素和条件的准确感知。情景意识越好,事故风险越小;低情景意识产生高风险,高情景意识减少风险。因此,大型船舶在狭水道、雾航、交通密集区域航行时,船长应运用情景意识原理,最大程度地加强值班驾驶人员的情景意识来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在驾驶台团队成员中,由于每个成员有不同的经验与训练、操作技能、身体情况与思想,以及不同的领导与管理技能等多种因素原因,即使对同一情景,不同的人也会作出不同的判断,而错误的判断往往造成船舶险情的发生以至造成事故。这就要求我们要强调团队的情景意识,包括船长、引航员、驾驶人员以及船上的其他所有相关船员各人情景意识的综合。一个良好的驾驶台团队,其成员应相互信任和支持、相互沟通交流,利用他人的才能和技巧,共同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各自把工作做到最好来完成船长规定的共同目标。
四、结束语
“驾驶台资源管理”课程就是根据上面提及的一些问题,结合船舶在航行中的一些经常可能发生或遇到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驾驶台人力与物力资源,组织船舶驾驶人员进一步地学习和明确各自在日常驾驶台团队工作中的义务与责任,端正思想和工作态度;正确使用驾驶台的各种设备保持船舶的正常安全航行,减少和杜绝潜在的人为失误;并全面做好各种应急工作,以在突发的紧急情况下能有序地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船舶驾驶台资源管理.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
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案1 篇九
科目:平路起步
目的:使学员掌握平路起步的操作 内容:
1、操作要领
2、技术要求
3、常见错误分析
4、评判标准
重点:离合器踏板和油门踏板的配合 难点:离合器、油门的协调配合 辅助教学工具:教练车 时间:12分钟
方法:讲解、示范和练习
要求:
1、认真听,仔细看,反复练。
2、积极主动地进行模拟练习
3、注意训练安全 教学过程:
学员们好!上一节课我们学习了起步前的准备,为驾驶操作训练打下基础,在这一节课我们学习习近平路起步,起步时汽车由停止到行驶的开始,它是驾驶车辆行驶的第一基本动作,也是关键动作,能否做好这个动作直接关系到其它动作的训练,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到起步一次成功,下面分四个方面讲解:
一、操作要领
1、分解动作
(1)踏下离合器踏板(2)将变速杆挂入一档(3)打开左转向灯(4)通过视镜及观察周边情况(5)按喇叭(6)放松手制动杆(7)快抬离合器踏板(8)到半联动接力点位置时放慢,同时轻踏油门踏板(9)起步后,左脚放在左下方,观察后方情况,缓慢向左转向(10)如后方有车驶近,沿原路缓行,确认安全后并入行车道,关闭转向灯
2、关键动作。平路起步的关键动作是离合器、油门的协调配合,也就是“油离配合”,即离合器踏板抬到半联动接力点位置后,在转入慢抬得同时,缓慢踏下油门踏板。
3、连贯工作。为便于大家记忆和观察,下面我用代字做连贯动作,“一踏二挂三拨灯,四看五按六松闸,七快八慢同时加,九抬离合再观察,安全上路十关灯”。
二、技术要求。平路起步的技术要求是:“一平二不三无”。“一平”就是平稳,“二不”就是不前冲,不熄火。“三无”就是无转速过高,无明显空油声,无漏项。
三、常见错误分析
1、起步前冲
原因:油门大,离合踏板抬得快
2、起步熄火
原因:油门没有跟上或未放松手制动或挂错档
3、空油门声过大
原因:离合器没有抬到位就加油,且加油过大。
4、车体发抖
原因:离合器踏板忽抬忽踏。下面我仅做一下起步空油声过大的错误动作示范。
四、评判标准
评判标准即是评定考试成绩的依据,又是培训中的重点和难点,大家不能忽视,必须掌握。平路起步的评判标准是:
1、考试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考试不及格:
(1)没有系安全带起步(2)没有关车门起步(3)没有通过后视镜和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
2、没有打转向灯起步扣20分
3、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10分:(1)没有松手制动起步(2)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前冲)(3)开转向灯不到3秒起步(4)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下面请学员轮流上车练习近平路起步操作要领,其他学员在车下利用模拟器或徒手练习,熟悉平路起步操作要领和顺序。
停,练习结束。现在讲评:在今天的训练中,我们共同学习了平路起步的操作要领,大家比较认真,掌握了起步的操作要领,除了个别学员外,都能做到起步一次成功,他出现的错误是起步熄火,原因是油离配合不好,纠错办法是抬离合器踏板是要分三步,“快——慢——快”在慢抬的同时平稳加油。
10.临沂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 篇十
签定协议双方:
培训机构:蒙阴县正达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学员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报学类型:
为保证驾驶培训质量,确立培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定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应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项目、学时进行教学、考核,保证培训质量,不得降低对甲方的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车辆、理论教材、培训教员、培训场所,安排乙方到管理部门规定的路段训练,甲方提供的车辆应是公安、交通等部门审验合格的教练车,车辆安全状况、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干净整洁。
3、甲方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过程应当连续进行。并与乙方提前______天预约培训学习时间。实操训练时,甲方每班不能同时预约超过4人使用同一辆教练车。甲乙双方签定培训协议并在监管大厅登记领取培训记录后,视为入学。甲方应在入学后最迟不超过30日内安排乙方学习,入学6个月内完成培训结业。
4、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在培训中有保障乙方安全的措施。
5、甲方保证尊重学员、文明教学、依法经营、廉政施教。教练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钱物或要求乙方宴请及提供消费性娱乐活动。
6、乙方应按规定如实提供学车必须的证明材料,并承担法律责任。
7、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培训,根据乙方预约时间培训的,乙方应保证自入学领取培训记录后,6个月内完成结业,在培训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如不能完成结业,相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损坏教学设施、设备应按价赔偿。
8、乙方认为甲方教练服务态度差、教学方式方法不当,有权向甲方提出异议或要求更换教练员。
9、甲乙双方按预约的时间进行培训与考核,不得无故缺席。由于对方缺席导致学习质量不理想或学习周期延长,其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10、乙方各科目考试时间以考试部门安排为准,甲方应及时向考试部门约考,不得无故拖延乙方的排期。
11、甲乙双方在每次教学后应如实填写《临沂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以下简称《教学日志》),不得弄虚作假,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签字确认,并承担法律责任。学习期间,乙方有权查看自己的《教学日志》,《教学日志》由甲方保存四年以上。
12、甲方必须受理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投诉,并在5日内作出答复。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
13、学员在法律规定有效期内未完成学习和科目考试导致准考技能作废的,学费不退。《培训记录》等超期作废的,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其他责任。
14、学员在学习期间,饮酒,或情绪过激、精神不正常、患病、违法等原因,造成后果致使无法参加正常学习的,甲方不承担退学和医疗等方面的任何经济或其他任何损失及责任。
15、学员在学习期间,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造成死亡伤残或车辆违章事故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对甲方造成的车辆损坏违章罚款等有权向乙方追讨乙方过错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16、本人不加入保险,如发生意外伤害与驾校无关。
17、乙方在报名登记签订本协议和运管处打印出《培训记录》签字后,不论任何情况、理由、原因都不准退学,确实无法学习的,甲方不退还学费。
18、学员在学习期间应遵守驾校的规定,不服从教练员指挥和违反教学规定造成后果的由本学员承担一切后果。
二、培训收费及责任约定
1.甲方向乙方收取已公示的下列费用:
1)理论培训学费元;2)实操培训学费元;
3)代收费用:;4)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合计共元。
甲方不再加收《教学大纲》规定学时的培训费用,若加收协议外的非培训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费依据及标准。
2.若乙方在完成各阶段驾驶培训的规定学时后,经过考核,尚未达到《教学大纲》教学目标,经双方商定可继续学习,其是否增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如增加培训时间后,乙方仍未达到《教学大纲》教学目标,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乙方取得学籍及每科目考核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仍未安排乙方进行下一阶段培训的,视作违约,乙方有权要求退学。
4.甲方经乙方同意约考的,乙方缺考或需补考的,应交的补考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生效后一方要求终止必须经对方同意并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元。
6.乙方需复训的,根据所学科目进行,培训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费用、取得运管部门发放的培训记录后,协议生效。乙方通过考试并取得驾驶执照后,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发生争议,可以请求行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0539-4277677
苏月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1.浅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自觉 篇十一
一、职业特性决定了驾驶员需要更多的职业道德自觉
机动车驾驶员的职业特性主要有四个:
1. 流动性。
机动车作为一种运输工具, 职业场所的流动性是它的本质特征。而工作的流动性, 往往意味着外部约束环境的多变。在交通管理严格的地方恪守交通规则, 在交通管理有疏漏地方就不遵守交通规则, 是缺少职业道德自觉的重要表现。
2. 自主性。
平时对车辆的保养和维护, 驾驶过程中对交通法规的遵守, 车辆使用中对油耗物耗的控制等等, 都具有很强的自主性。这就需要驾驶员具有更强的职业道德自觉。
3. 个体性。
即使是专业运输企业, 驾驶员所开的车辆也未必相同;而且各人所开线路、驾驶时间、承担任务也不可能相同, 因而需要更多的职业道德自觉。
4. 危险性。
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事关社会及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对社会上许多职业的从业者来说, 他们的职业道德素养, 主要关系到社会文明和和谐。而对机动车驾驶员来说, 他们的职业操守则直接关系到社会及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因此更需要职业道德自觉。
二、驾驶员缺少职业道德自觉的主要表现
据公安部资料, 截至2011年底, 我国社会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1.06亿辆, 驾驶入23562.34万人, 10年间分别增长了17倍和13倍。但触目惊心的是, 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也位居世界第一。导致此种状况的出现, 除有我国汽车保有量、驾驶入增速过快的原因外, 最大的原因是驾驶人缺少职业道德自觉。其主要表现是:
1. 缺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法制意识。
将学习交通规章作为考取驾驶执照的“敲门砖”, 拿到驾驶照之后, 就视交通法规为制约自由开车的“紧箍咒”。在路上看到警车和警官, 就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看不到警车警官, 就会出现任意变道、加塞, 随意超速、停车, 人行横道不减速、占用非机动车道或应急车道等等违规行为。
2. 缺少尊重礼让, 维护道路畅通的公德意识。
缺少道德涵养, 车不让人, 即使斑马线也按着喇叭往前闯;车不让车, 哪怕引起道路大塞档也在所不惜;车不让管, 对交警和交通标志牌视若无睹。特别是一些自以为财大气粗的驾驶人, 藐视交警执法, 有的甚至对执勤、执法交警口出狂言, 大打出手。
3. 缺少严于律己、勇于承担的自律意识。
在清醒状态, 还能做到严守规章。一旦到了酒桌上, 就禁不住被人劝酒, 导致酒驾、醉驾。一旦出现事故, 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肇事逃逸, 少数人甚至伪造、破坏事故现场, 假装救护, 将伤者抛弃到无人之处, 导致事件性质出现质的变化。
三、培养职业道德自觉的主要途径
1. 注重学习传统文化, 从中汲取优秀道德营养。
职业道德自觉, 是社会自觉的有机组成部分。早在5000年前, 我国人文先祖轩辕黄帝就提出了“修德立义”, “一道修德, 惟仁是行”, 以仁义道德教化天下, 将中华民族带进了文明的国度。2500年前, 儒家倡导的“尊道而贵德”的理念, 则将中国变成举世闻名的礼仪之邦。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曾经提出“要恢复中华民族的地位, 就要把固有的旧道德先恢复起来”, 并将“礼义廉耻”和“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作为国民道德修养的规范。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 “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 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学习、汲取中华民族优秀道德文化的精华, 将会极大地提高我们的职业道德自觉。
2. 注重学习法律法规, 极大地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交通法律法规, 是汲取了许多血的代价, 甚至是用无数生命和财产换来的。学法守法, 是对社会的负责, 对生命的尊重, 更是对自己和家人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遵纪守法, 是考验自动车驾驶员这一社会群体职业道德自觉的最重要标尺。因为,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需要全体驾驶人都严格遵章守法, 出现一个违规违法, 都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而且, 如果极少数违规违法行为得不到 (实际上也很难得到) 及时惩处, 就会严重伤害其他人严格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自觉。
3. 注重学习职业道德规范, 培养爱岗敬业的精神。
驾驶员岗位虽然具有一定特殊性, 却不能享有特权。只有让驾驶员充分认识到本职岗位的性质、责任、使命和应当具有的职业道德规范, 才能做到敬岗爱业, 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社会负责。驾驶员所在单位, 应注意组织驾驶员的学习, 注意培养驾驶员吃苦耐劳、严于律己的精神, 无论在何种环境条件下, 都能有强烈的职业道德自觉。
4. 注重学习驾驶技术, 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
在工作中, 有些违章违规行为是驾驶技术不熟练, 没有养成良好驾驶习惯造成的。因此, 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也是形成良好职业道德自觉的重要方面。自动车驾驶过程中, 驾驶员必须依照路况和行车条件随时随地进行正确的操作。要保证行车安全, 必须学会熟练地把握道路交通流量, 把握道路上车辆与行人动向, 把握超前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等等。一个驾驶员具备了熟练的驾驶技术, 对各种复杂情况都能做出准确判断和正确应对措施, 就具备了确立职业道德自觉的技术基础。
职业道德自觉看似无形, 却体现在驾驶员有形的驾驶行为之上。遵纪守法, 是一个人应具备的社会公德的底线。严守交通法规和规章制度, 实现文明安全驾驶, 则是驾驶员职业道德的底线。正是这一点, 体现着驾驶员的职业道德自觉。
摘要:机动车驾驶员的职业特性主要有流动性、自主性、个体性、危险性, 当前我国机动车驾驶员整体的职业道德自觉还存在一些问题, 培养驾驶员职业道德自觉, 严守交通法规和规章制度, 实现文明安全驾驶, 则是驾驶员职业道德的底线。
12.道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试卷 篇十二
分公司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
1、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贯彻“,、综合治理”的方针。
2、机动车驾驶员分析考核制度中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不放过。
3、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来源于违法行车、无德驾驶。具体表现在:不遵法行车、、、无职业道德。
4、驾驶员出车时,连续行车小时,驾驶员应适当休息,不得疲劳驾驶。
5、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密切关注车辆技术状况,发现故障或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不得驾驶带病车辆继续行驶。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
A、只需携带驾驶证B、只需携带行驶证
C、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放置强制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
D、应携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保险期间为()。
A、1年B、2年C、3年D、4年
3、发生下列()情形者,段将注销机动车驾驶员的“上岗证“。
A、持证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B、发生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C、鉴定不合格的驾驶员D、内违法扣分累积已达12分的。
4、交通信号灯红灯亮时,()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 1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A、右转弯B、左转弯C、T形路口的转弯D、各方行驶
5、红色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上,禁止车辆()。
A、左转B、右转C、直行D、掉头
6、夜间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碍交通有难以移动的,应当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A、危险报警闪光灯B、远光灯C、近光灯D、防雾灯
7、下雨后路面湿滑,车辆行驶中使用制动时,容易()。
A、引起发动机熄火B、不被其它车辆驾驶人发现C、因视线模糊而撞车
D、发生横滑或侧滑、依法交通事故
8、高速公路行车,如果因疏忽行驶过出口,应()。
A、在原地倒车行驶B、继续向前行驶,寻找下一个出口
C、立即停车D、在原地掉头
9、车辆在山区道路跟车行驶时,应()。
A、紧随前车之后B、适当加大安全距离C、适当减少安全距离
D、尽可能寻找超车机会
10、前轮胎爆裂已出现转向时,驾驶人不要过度矫正,应在控制住方向的情况下,(),使车辆缓慢减速。
A、采取紧急制动 B、使用驻车制动 C、轻踏制动踏板D、迅速踏下制动踏板
11、高速行驶的车辆,在转向失控的情况下使用紧急制动,很容易造成()。A、侧滑B、翻车C、车厢前移D、爆胎
12、客车在加油站加油时,驾驶人应当提醒乘客()。
A、系好安全带B、在车内等待C、不能拨打手机、吸烟
D、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
13、发动机舱的日常检查与维护的项目有()。
A发动机温度B、点火正时C、机油、冷却液、制动液量 D、发动机有无异响
14、抢救失血伤员时,应先进行()。
A、观察B、包扎C、止血D、询问
15、火药、炸药、起爆药属于()。
A、氧化性物质B、易燃固体C、爆炸品D、自燃物品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30分)
1、段驾驶员持有国家颁发的正规驾驶证即可上岗驾驶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计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应当参加科目
一、科目三考试.()
3、驾驶人醉酒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红色方向指示灯的箭头方向向左,表示准许车辆左转弯。()
5、红色叉形灯亮时,本车道禁止车辆通行。()
6、一个合格的驾驶人,不仅要表现在技术的娴熟上,更重要的是应该具有良好的驾驶行为习惯和道德修养。()
7、预计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回车可能时,应提前加速超越。()
8、夜间行车,驾驶人的视野受限,很难观察到灯光照射区域以外的交通情况,因此减速行驶。()
9、高速路上,车辆因故障不能离开离开应急车道时,驾乘人员不得下车随意走动,应在车上等候救援。()
10、高速急转向,极易造成车辆侧滑相撞或在离心力的作用下侧翻的事故。
()
11、为避免爆胎,要定期进行轮胎换位,适当降低轮胎气压。()
12、受伤者在车内无法自行下车时,可设法将其从车内移出,尽量避免二次受伤。()
13、客车起步、行驶和停车时,应当平稳,避免乘客受伤。()
14、客车驾驶人在行车中,应始终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不得带着不良情绪驾驶车辆。()
15、驾驶客车在山区、桥梁、高速公路遇积极情况避险时,应先转动方向盘避让,再使用制动减速。()
四、问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请列举日常驾驶中容易出现的5种有碍行车安全的驾驶习惯。(10分)
2、请列举饮酒后驾车的5个主要危害。(10分)
13.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篇十三
教学目的:通过大纲学习,掌握国家对驾驶员培训过程的具体要求,监督驾校和教练员的教学行为,保证培训效果,维护自身利益。
教学重点:驾驶培训各阶段的教学项目和教学目标。教学日志的使用
教学难点:教学日志的规范化使用
教学内容:
一、制定与颁布:根据《道理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2007年9月5日正式颁布,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教学大纲包括: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教学日志 特点:12个准驾车型分为7个类别C1C2,C3C4,B2,A1B1,A2,A3,DEF
二、大纲施行了分阶段教学培训模式,培训过程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目标是掌握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信号的规定;培养安全礼让、文明驾驶道德;了解机动车基本知识;了解典型道路、恶劣气象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知识;掌握正确的伤员急救知识;了解常见危险品知识;掌握基础的驾驶操作要领。
第二阶段目标掌握车辆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知识;熟练掌握场地和场内道路驾驶的基本要领和方法,准确的控制车辆的行驶位置、速度和路线。
第三阶段目标是掌握车辆通行规则;了解行人、非机动车的动态特点及险情的预测及分析方法;熟练掌握一般道路和夜间驾驶方法,能够根据不同的道路交通状况安全驾驶;培养预见性的安全驾驶意识。
第四阶段目标是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了解车辆常见故障的处置方法;了解各种特殊道路交通环境下的安全行车方法,培养驾驶应变的能力;能够独立驾驶车辆。
学时安排C1C2(86)C3C4(60)B2(96)A1B1(86)A2(90)A3(98)DEF(53)
三、教学日志
分类:12个培训车型,教学日志分为5类C1C2C3C4,A1B1A3,A2B2,DEF,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日志
主要内容:在各类教学日志中含有培训机构名称、学员姓名、车型、阶段学时、阶段目标、各阶段理论知识或实际操作的教学项目、教学目标、每次培训的时间、培训用学时、学员签字、教练员评价与签字及阶段考核意见。作用:教学日志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教学大纲》落实到位的主要手段和载体,其作用具体体现在驾驶培训过程的4个主要环节中。
1学员环节(学员是培训的对象),2教练员环节(教练员是驾驶培训教学的主体),3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环节(通过使用教学日志,能够全民检查教练员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客观评价教学效果,系统考核教练员的教学工作),4驾培行业管理人员环节(通过检查教学日志,能进一步有效的监督,检查教学的培训质量,并将其作为签署培训记录和考核驾校的重要依据)。
教学日志的使用与管理
1培训机构:负责教学日志的发放、审核、存档和管理。
2教练员:在每一次教学前领取教学日志,在教学过程中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经学员签字确认,本次教学完成后交回教学日志。
3考核人:在每个阶段考核前领取教学日志,完成考核后交回。
驾培行业管理人员:在签署培训记录、考核驾校培训质量时,检查教学日志。
综合讲评:本次课主要讲解了教学大纲的制定、颁布、作用、种类、特点、教学目标、学时安排及教学日志的作用、分类、内容及使用和管理。
本次课的重难点是教学日志的使用
希望各位学员在课后认真复习,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14.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篇十四
此次会议由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主办,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承办, 陕西省商务厅协办。会议由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陈跃红处长主持,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刘坚民出席了本次会议。来自各省商务主管部门, 部分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 以及部分二手车交易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代表近500人参加培训。
会上, 国家信息资源部徐长明主任介绍了我国汽车市场的中长期发展趋势、两个细分市场和新能源汽车等情况;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罗磊副秘书长介绍了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发展, 对汽车流通行业的特点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说明;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常务副会长龙少海针对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发展现状, 结合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国外报废汽车拆解行业的特点, 对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和论述;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工作部耿磊副主任解读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信息部李鑫介绍了汽车流通信息 (二手车) 系统功能、统计系统和操作方法;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高延莉秘书长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补贴审核、信息报送和统计等操作方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此外, 陈跃红处长还就代表们提出的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填报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会议期间, 陈跃红处长主持召开了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小型座谈会, 分别就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会场气氛热烈。
15.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篇十五
项目名称:
事项依据:
办理对象及范
围:
办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过户、换证、补证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已持有合法《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1.申请人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原件
申办材料: 3.申请人1寸数码彩照1张 4.《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变更(补证)登记表》
(见附件八)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练员变更登记表》(见附件九)一式三份 6.《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遗失公告证明1份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费用情况:
承办机构:
办理地点、邮
编:
办理时间: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16.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申请报告 篇十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已发布施行。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交通厅是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坚持“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的指导下进行行业管理。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枪对机动车驾驶员行业管理实行二级管理、一级审批的原则,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及发展规划、开业标准、培训标准等,并组织实施;指导驾驶员培训管理机构的工作。
(二)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户的开(歇)业审批,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并对“培训许可证”进行审验。
(三)负责本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工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员准教证》,并对“准教证”进行审验。
(四)负责本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车辆的车型、装备、技术性能的认定工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车标志牌、证》的印制管理工作。
(五)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阶段的管理和监督培训学员结业考试,印发管理《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六)组织实施国家统一制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以及统编教材,负责本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管理和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
(七)负责本省机动车驾驶员的再教育培训、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及与驾驶机动车相关的其他培训工作。
(八)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工作需要,负责本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证、表、章、牌的印制、核发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协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有关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的培训方法,为驾驶员培训工作提供服务。
三、各地(市)交通局是本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办法、规章和培训标准,负责制定本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的发展规划,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对本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职能。
(二)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和审查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立项、开(歇)业申请的初审及审批培训计划,对其办学条件和培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本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的招生审核,建立学员技术培训档案,核发学员证,监督培训业户按国家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统编教材培训,负责学员的结业考试和核发结业证书工作。
(四)负责本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的再教育培训、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及与驾驶机动车相关的其他培训工作。
(五)会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物价等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的各项收费进行监督检查。
四、培训业户、教练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结算凭证及管理费,由省交通厅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共同制定。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培训过程中收费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五、对违反驾驶员培训管理规章的单位和个人,由地市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委托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交通部1996年11号令和1998年3号令中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六、本通知下发前已开办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中心、班),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委托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另行文通知),逾期不办理者,不得从事驾驶员培训业务。
17.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篇十七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电动车划为非机动车管理范畴;驾驶摩托车必须佩戴头盔,是因将摩托车划入了机动车范畴。如果要求驾驶电动车也戴头盔,人们自然理解为将电动车作为机动车管理了。如是,电动车需有路权——与汽车同行机动车道,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可能会快速上升。
其次,上海如果立法要求驾驶电动车须戴头盔,而电动车是流动的交通工具。上海周边省市没有类似立法,那么,电动车驶入上海没有戴头盔怎么执法?
再次,面对几百万辆,且数量仍在不断增加的庞大的电动车群体,现阶段强制要求驾驶电动车戴头盔是否具备了社会基础?况且头盔还要电动车持有者自掏腰包购置,又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国内外专家和管理者提出电动车戴头盔问题是从尊重驾驶者生命、减少驾驶者伤亡的角度出发的。诚然,电动车在交通事故中占有较高比重。这缘自比比皆是的电动车驾驶者法制意识单薄,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种种行为。还与电动车超重、超速,遇有紧急情况刹不住车,碰擦易倒有关。
本人建议,一是强化对电动车驾驶者的安全行车教育,应用活生生、血淋淋的典型案例、惨痛教训,利用多媒体、纸媒体在社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生动教育,做到教育进户、到人、入心。
二是严把电动车生产、销售、维护等关口,将车重、车速超过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的拒之门外。要加强这方面的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严惩不贷也是宣传教育,而且是最好的宣传教育,会口口相传,起到警示作用。
三是积极倡导驾驶电动车戴头盔。国外骑自行车都戴头盔。因为自行车、电动车等二轮车稳定性差,与机动车碰撞是弱者,极易伤亡。如头部着地,戴与不戴头盔后果是不一样的。能否在购买电动车时,标配头盔,成本计入电动车价格内。
四是电动车使用强度大,任务重、时间紧、车速快,又往往置安全于脑后的高危行业,如快递、送外卖的驾驶者率先佩戴头盔。这些单位的经营者、管理者既要承担教育的责任,也要承担监督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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