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精选10篇)
1.内蒙古农业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篇一
合肥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在学期间,申请人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奖或有论文获奖、有科技发明专利等情况的,优先录取。
二、接收专业
我校各专业、领域(除MBA、MPA、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推免招生目录。(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可参看本文附件:合肥工业大学20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简要版))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的有关精神,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
学校的招生学院(或科研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和体检
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学校会及时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或科研院)安排和通知为准)。来校复试的同时,考生须参加体检。(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
(四)办理拟录取手续
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校内二级招生单位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同意待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
(五)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能够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的考生,将被作为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对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复试时需提交材料
在复试报到时,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二)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合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四)各类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二)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MBA/MPA研究生除外),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能够承担“三助”工作者,全部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及学校助学金。其中有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2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0.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2015年我校宣城校区、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原合锻研究院)、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单列计划招生,其推免生接收标准、奖助政策、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合肥工业大学其他学院完全一致。另,宣城校区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活在宣城校区。
(四)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五)复试时,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复试加试费(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在我校校医院体检,须按规定缴纳体检费(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六)其他未尽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jszs.hfut.edu.cn)。
(七)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八)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203室招生办公室邮编:230009
电话:(0551)62901228
传真:(0551)62904923
邮箱:hgdyzb@hfut.edu.cn
网址:yjszs.hfut.edu.cn
欢迎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合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2.内蒙古农业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篇二
为使我校20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所学必修课程的成绩一般应为优,其他课程的成绩应达到良好;
3.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英语水平: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80以上。外语专业毕业的学生需有相应的证书;
5.思路清晰,反应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有较好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7.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新生最高奖学金(10000)资助,100%获国家助学金6000元;此外,还有机会获得1元学业奖学金、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以上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等,优先享有国际交流的机会等各种奖励和资助政策。
三、申请材料
凡有意申请上海海事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生的外校学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内蒙古农业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篇三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10月2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报名。
网址:59.78.108.51/tm2/ (考生如在本网站报名操作过程中有问题,请将具体问题发送到jhhuang@ecust.edu.cn)。
各学院报名截止日期不同,具体报名截止日期请咨询相关学院。
三、递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后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报考学院:
1.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2.申请免试攻读华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介绍1份;
3.申请华东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信2份;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以上材料恕不退还。
四、复试办法
凡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报考基本条件者,将由我校相关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办法由各学院各专业自行确定。
考生是否具备复试资格请与报考学院联系查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亦由相关学院通知考生。
复试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经复试、体检,学校审核后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由学院向考生发放《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研究生院备案。考生须将此通知书及时送交所在学校有关部门落实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
五、录取
1.被录取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其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在学校参加就业者,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与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起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被我校拟录取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中,经导师组复试后,认为有培养潜质的少量优秀同学,可申请硕博连读。经导师、二级学科博士点导师组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3.申请人必须经过下述报名手续,才能确认推荐免试资格:
(1)申请人应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等)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2)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
(4)寄(送)报考登记表。
请于2013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所在学校有关公章后寄(送)到所报考的我校相关学院。
六、其它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上网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联系方式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邮政编码: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内蒙古农业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篇四
欢迎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我校招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类型
1、凡获得推免资格的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为学术学位类型的,可申请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关专业;推荐免试资格为专业学位类型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的50%.
三、申请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本科学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4、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1、接收材料时间为10月8日之前。请推免生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尽早将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或直接交至申请院(系)。
2、学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书面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推免生,由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发出面试通知,收到面试通知的推免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3、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推免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20%,专业素质能力等内容占80%.
4、复试通过者,在收到由研招办签发的接收函后,需尽快向推荐学校获取报考校验码,于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yz.chsi.cn)进行网报,并于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11月10-14日)到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照片(报名点的选择以网报公告为准)。未参加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现场信息确认、现场摄像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注: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5、推免生最终在教育部网报系统中所填专业必须与接收面试通过的专业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任何时间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并且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一律不予更改。
6、被接收的推免生,于11月25日前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至研招办。
7、按照京发改[]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由院系在考生复试时收取,汇总后经研招办上交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8、具体复试事宜请与所申请院系联系。(院系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五、其他规定
1、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第一学年一等奖学金资助;
2、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得省市级以上各类奖励者优先考虑接收;
3、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获得毕业、学位证书;
(2)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3)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
(4)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5)政审不合格。
4、如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文件,我校将遵照执行。
注:1、本校生推免生补充规定见研究生班网址yjs.cueb.edu.cn/
2、相关院系复试科目及是否接受跨专业等,咨询院系老师3、若有关内容变化,本网站会予以及时更新
六、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951759
电子邮箱:yjsb@cueb.edu.cn
校内地址:博纳楼341室
附件:
经济学院 赵老师、沈老师 89352368/1024 shenshaobo@cueb.edu.cn
劳经学院 武老师 83951852 wumf@cueb.edu.cn
安工学院 任老师 83951327 renhuiying@cueb.edu.cn
财税学院 郭老师 83952254 guoxiaodan@cueb.edu.cn
城市学院 薛老师 83952250 xwk0318@cueb.edu.cn
法学院 刘老师 83952240 liuying8147@163.com
工商学院 贾老师 83952336 jcg@cueb.edu.cn
统计学院 王老师 83951031 wm@cueb.edu.cn
会计学院 杨老师 83952395 yangjing@cueb.edu.cn
金融学院 蔡老师 83952273 caimeng@cueb.edu.cn
信息学院 闵老师 83952673 minyuling@cueb.edu.cn
5.内蒙古农业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篇五
添加时间 2012-9-11 15:32 访问次数 5150
四川大学201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招生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学生所在学校原则上应为“211工程”及以上层次院校。
3、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在校学习成绩优异,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70分或六级成绩不低于430分,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总成绩排名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10%。(985工程院校学生的总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来自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且参加四川大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面试合格者,取得保研资格即可被我校接收;艺术、体育等特殊学科英语要求可适当降低。)
5、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1、四川大学2013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
2、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其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申请程序
1、有意者,查阅四川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学院和申请专业;
2、于2012年9月底10月初【具体时间要求详见我校各接收学院(系、所)的说明】前将
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到(以到达时间为准)申请学院(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3、材料审查合格后,由各学院通知申请人于10月中旬前【具体时间要求详见我校各接收学院(系、所)的说明】来校复试。复试合格并同意接收者,由接收学院在申请表上签章,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同意接收函件。
4、学生回校后尽快将由其母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寄到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同意接收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时间10月10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申请或录取资格;
2、申请人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证,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磨子桥
邮编:61006
5电话:028-85403337、85403008、85460721、85400638
6.中山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 篇六
中山大学欢迎全国“211工程”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预报名(点击此处可进入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一、申请条件:
1。一般是全国“211工程”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
4。参加我校复试合格。
5。本科毕业,可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程序
1。请申请人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硕士生招生”中查阅《中山大学20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该目录未发布前,可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作为参考)。确定申请推免接收的院系、专业后,在“预报名”处网上提交预报名申请,并下载填写、打印《中山大学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下同),由推荐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2。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直接寄(送)到各拟接收的院(系)。各院(系)联系人、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见附件:
(1)《申请表》
(2)1份加盖有推荐学校的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我校各接收院系将于209月25日前完成对申请人报名资格以及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复(面)试名单并通知申请人来校复试、体检。
4。复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还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正式报名手续。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录的免试生张榜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2。申请人在复试时向拟接收的院系提出奖助金申请,院系根据申请者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复试成绩等综合确定获得奖助金名单。获得奖助金的免试生,入学当年免交学费,并可获得4800元的生活津贴。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年7月
附:中山大学2010年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7.内蒙古农业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篇七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学校地址:
八里台校区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津南校区 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
泰达学院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3号。
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第四条 南开大学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坚实的科研基础以及独特的专业优势,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文理并重、基础宽厚、突出应用与创新的办学特色,是国内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之一,学科门类覆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艺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六条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接收基本条件
第七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第八条
已经获得本科院校的推荐资格。
第九条
申请接收学科为文科经管类学科的同学,英语六级要求不低于425分(日语要求国际一级,俄语要求专业四级,毕业专业为英语专业要求专业四级);申请接收学科为理工农医类学科的同学,英语六级如果低于425分,需参加由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英语统一测试并达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划定的分数线。(南开大学本校学生的接收条件以南开大学推荐条件为准。)
第十条
不允许国防生推荐免试到专业学位。
第四章 接收流程
第十一条 推荐免试生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志愿申报、查看复试通知、参加复试、查看待录取通知及复试成绩、接受待录取。接收流程安排请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请按照“推免服务系统”中附加材料的设置要求准确真实填写个人六级成绩等信息。
第十二条 凡是申请推荐到南开大学的免试生,均需通过以上网上接收流程(含南开大学本校生)。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质量,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将于复试后在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遇被举报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目前的工作计划,9月28日-10月25日为接收阶段,最终时间安排请以教育部最近通知为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请申请推荐免试到南开大学的学生认真阅读《南开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说明》,招生说明请到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及时发布在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栏目中,请考生随时留意最新信息。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2121 南开大学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22—85358551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nankai.edu.cn
8.内蒙古农业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篇八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取得所在学校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范围
1.面向全国各高校接收优秀推免生;
2.我校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详见附件2.
三、携带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原件须带上审验。
1.《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
4.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四、接收流程
1.9月28日―10月8日: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中注册报名,各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审核报名名单,发出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和安排),考生接收复试通知;
2.10月9日―14日: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集中复试,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待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学院;
3.10月14日―15日:研究生学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待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资格复审
我校于2016年4月前,将对取得初录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321004
电话:0579-82283026,82282645;传真:0579-82280023
邮箱:yzb@zjnu.cn;网址:yzw.z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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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9.电子科技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篇九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20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荐工作,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教务处、学工部、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荐具体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家教授、研究生科科长、本科毕业班辅导员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科。
二、推荐类别
统一大类推荐,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区分申请本校和申请外校。
三、实施办法
(一)公示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
学院根据《综合测评得分细则》(附件)计算并公示分专业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名称、学号、姓名、智育成绩得分、智育成绩排名、加分奖项及分值、综合测评得分、综合测评排名。9月15日,学院将专业综合测评公示最终结果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申请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①科技竞赛类(附件中B1类)加分累计达到4分;②作为第一作者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在SCI、SCIE、EI期刊源或国内核心期刊(见《研究生手册》的“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或学术会议上(须被ISTP收录)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不含增刊);③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本人有获奖证书);④作为第一申请人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⑤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鉴定的主研(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项目排名前3名)。
9月10日前,申请人将《推免生申请表》(yz.uestc.edu.cn“资料下载”)、证明材料复印件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清水河校区主楼B2-410),经学校专家组综合考察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推荐资格。
(三)公示推荐名单
1.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身体健康;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
(5)诚信记录良好;
(6)英语水平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位要求;
(7)大学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8)综合测评排名达到推荐要求,或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培养潜质经审核通过。
2.推荐名单
9月19日,学院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公示,网址:yz.uestc.edu.cn。
四、监督与复议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152,028-61830153,028-61830380,邮箱:yzb@uestc.edu.cn。
2.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237、028-83202277,邮箱:jjs@uestc.edu.cn。
五、说明
10.内蒙古农业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篇十
法
2014年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称“推荐免试生”)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工作,特就相关问题要求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推荐免试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考查。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国家和社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211工程”建设重点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具备良好的可作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4.大学本科三年成绩优秀;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参加英语六级新题型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者);
5.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6.申请者在现就读大学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本人不自愿;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主干课程有补考或因考试不及格而重修(含补考或重修通过);
4.身体有严重疾病,不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
5.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
接收推荐免试生的专业范围主要为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的程序:
(一)推荐免试生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者首先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或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栏(网址:http://yjsy.jlu.edu.cn),查阅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简章及目录。
2.符合吉林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有关要求的学生,请填写和打印申请材料,并于2013年9月30日之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至或直接送至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过期不再接受申请。考生提供的各类材料,一律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297*210mm),材料左边应留有25mm的装订边。全部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吉林大学接收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一份(附件一), 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2)本科三学年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
(3)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我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来校进行复试;申请人只可选择一种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型(即学术学位或者专业学位),并填报一个申请志愿。推荐免试资格类型为“专业学位”者,只能申请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者参加复试。
1.复试工作由招生学院(所)组织。复试既要考察学生历年的学习情况,又要注重对其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业务水平以及其它特长的考核。
2.复试主要内容:专业课、外语水平、综合面试。其中,专业课及外语水平测试可采用笔试或口试的形式,由各学院(所)根据学科专业的需要自行决定。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复试日程安排: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将于10月16日之前结束。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所)自定,并要及时通知申请人。
4.复试时,申请人须向招生学院(所)出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以及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
5.各学院将复试合格并且拟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名单及时公示,并于10月22日之前将“接收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情况表”(附件二)报送研究生招生科。
(三)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由我校发给接收函。
(四)办理全国考研报名手续:
1.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持接收函到推荐学校教务部门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并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推免生不能被录取。报考院所、专业、录取类别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接收函》确定的内容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
3.《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公章之后,必须在2013年11月15日之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至或直接送至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逾期不能提供的,将取消接收资格。
五、关于直博生招生:
(一)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2014年继续在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开展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
2014年招收直博生的专业分别为:数学、化学、机械工程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4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含17个二级学科,分别是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论、车辆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质工程)。
生源必须从2014年校外推荐免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选拔。推荐免试生本科毕业学校应为国家“985”重点建设院校。
(二)直博生需提交吉林大学接收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直博生申请表(附件二),其他要求均与接收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同。
(三)被确定为直博生的学生入学当年可直接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并享受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中的待遇。具体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直博生学制
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6年,按培养方案入学两年后进行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中期考核不合格者转入攻读硕士学位。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任何阶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来我校免试读研资格,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二)获得接收资格的申请人本科毕业前须未受到任何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要达到良好以上成绩。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为保证招生计划顺利进行,被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允许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五)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行政楼420室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邮政编码:130012;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431-85166371。注:所有邮寄材料务必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以其他方式邮寄的恕不受理,敬请谅解。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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