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调研报告(共10篇)(共10篇)
1.见义勇为调研报告 篇一
见义勇为陈鲁峰,和谐社会正能量
——陈鲁峰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报告
掌声,刚平息,又如雷鸣般响起。欢呼声,刚停下,又情不自禁地喊起„„4月24日下午,在实验中学的操场上,陈鲁峰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报告会正在举行。
当天,实验中学全体师生共计1800余人参加陈鲁峰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报告会。陈鲁峰同志用朴实的语言,满怀深情地作了一场震撼人心的报告,诠释了正能量的内涵。他用鲜活的经历,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呼吁社会各界弘扬社会正气。英雄感人肺腑的故事,深深打动了全校师生,获得了大家一次又一次热烈掌声和欢呼声。
陈鲁峰同志的先进事迹,使在场的每一位师生经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聆听报告的师生纷纷表示,陈鲁峰同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弘扬了社会正气,是当代的英雄。今后一定要向他学习,用实际行动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陈鲁峰同志曾经是实验中学副校长。担任副校长期间,他就关心同事,关爱学生,乐于助人,称得上学校的活雷锋。下大雨时,由于学校前面挖下水道,他和几位男教师站在冰冷的雨中为全校师生指明前行道路:非典来临时,他背上喷雾器为校园喷洒消毒;学生生病时,他自己掏钱送医院,购买慰问品„„因此,他的这次举动,绝非偶然,实属必然。连日来,齐鲁晚报、聊城日报、临清周迅都用大量篇幅报道了陈鲁峰同志见义勇为的优秀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临清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向陈鲁峰同志学习的决定》,并授予陈鲁峰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临清教育界掀起了向陈鲁峰同志学习的热潮。
此次陈鲁峰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就是为了弘扬和传承他的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英雄精神,助人为乐、不求回报的奉献精神。学校以此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用实际行动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正能量,用实际行动为建设平安和谐临清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见义勇为 篇二
在我的家乡就有这样的一个人,他平时很喜欢出头露面,喜欢和别人吵架斗殴。但有一件事,却改变我对他的看法,使我很佩服。
在前两年春节的时候,一辆载重汽车在公路上行驶,突然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横穿过来,“轰”的一声,两车相撞了。一位正在走路的老奶奶也被撞上了,倒在地上“哎哟哎哟”地直叫唤,这时候,引来了许多人前来观看,此时,一位年轻人立刻冲了上来,他弯下腰来,把老奶奶扶起来,又背起来,对老奶奶说:“我背你上医院吧。”接着飞快地跑向医院。在场的人都被他的行动感动了,大家一齐鼓掌,用钦佩的眼光目送这这位年轻人。过后,他在给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激动地哭起来,对我说“震],你知道吗?我是从懂事以来第一次让人表扬呢。我知道了自己今后怎么做人了。”我夸他:“你是见义勇为的英雄,向你学习。”他的脸却红了。
3.见义勇为名言 篇三
一寸山河一寸金。
最大的荣誉,是保卫祖国的荣誉。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人格——爱过第一。
投死为国,以义灭身。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任何一种不为集体利益打算的行为,都是自杀的行为,它对社会有害。—— 马卡连柯
应该让别人的生活因为有了你的生存而更加美好 --茨巴尔
人的一生中,最光辉的一天并非是功成名就那天,而是从悲叹与绝望中产生对人生的挑战,以勇敢迈向意志那天。------福楼拜
4.见义勇为作文 篇四
面对这样的情况,有多少人能像这些大学生一样,不顾生命危险下江救人?它们的这种行为不正是见义勇为吗?然而,有很多人都会认为这三名大学生不值,甚至觉得他们的行为很傻。我认为并不是这样,的确,我也为他们很可惜,毕竟是三个鲜活的生命呀。但是,我们要褒奖的是这种精神。
有些价值观是永远不能被忽视的,如对正义、行善观念的敬仰和认识。有些原则是永远不能再受怀疑或被讨论的,像为人的责任和做人的根本。有些观念是永远必须坚持的,这就是一个民族赖以立身的文化传统。“见义勇为”的观念就是中华民族几千年优秀传统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不仅民族的自立需要很多的热血男儿,同时也是我们的民族每一个人品德完善的需要。
在这三位大学生的身上集中展现了忠于祖国、热爱人民的赤子情怀,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舍己救人、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心系社会、关爱他人的优秀品德,乐于奉献、甘于献身的高尚情操,众志成城、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精神。
对于现在的我们,或许说这些还为时过早,但我们应该从小培养这种精神。不该像某些人不做实事而在一旁说风凉话,这种人迟早会落下社会的脚步。其实,我们做这些不是为了出风头,也不是为博得别人的好评,而是为了做好自己,培养自己良好品质。所以,我们即便不能帮助别人,也要懂得尊敬见义勇为的人。千万不要流露出贬低或瞧不起他人的思想,这只会暴露出你这个人的恶劣品质。
5.见义勇为作文 篇五
那是在毕业前一个星期的时候。李芳高高兴兴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在过马路的时候,看见一个可爱的小男孩正慢腾腾地向对面的马路走去,可当他走到一半时,李芳看见一辆车正向那位小男孩飞驰而去。李芳可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人,让她看到了这种事情,他怎么可能不过去救那个小男孩呢?于是,李芳张开嘴喊道:“小男孩!小男孩!小心啊!小心哪辆汽车啊!”可那个小男孩好像没听到似的,继续若无其事地走着。李芳没有办法,只好向那个小男孩飞奔过去,一把抱住他。那辆汽车司机这才回过神来,猛得一下子刹住了车,按了一下喇叭,就是这声喇叭,把李芳吓了一下,一下子撞到了人行道的垃圾桶上,狠狠地摔在了地上,不能再走路了,幸好小男孩安然无恙,碰巧,李芳遇到了她家邻居,是邻居把他背回了家,联系她的父母的。
事后第二天,老师把整件事都给同学们讲了一遍,同学们都很佩服李芳。
过了几天,到了毕业考试的时候了,同学们都以为李芳伤得那么重,不会再来了,可就在开考前几分钟,李芳的爸爸就把李芳背来了。
考完试后,大家都拥到了李芳的座位前,问李芳为什么都摔成这样了还会来考试,李芳说:“毕业考试代表我就要离开这所学校了,我怎么能不来呢?”
6.见义勇为感想 篇六
事故发生后,...被送到县医院进行救治,后转院到南宁市303医院进行治疗。...教师受伤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都安县领导分别前往南宁看望慰问...教师。目前,...教师已伤愈出院。
...教师是都安县近年来继第四届全国见义勇为道德模范提名奖的“最美母亲”梁姣花先进典型后,涌现出的又一位英雄模范人物。她的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充分展示了人民教师忠诚教育的大感情怀,完美塑造了人民教师勇于担当的光辉形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真正英雄,是我们瑶山最美女教师。她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勇做“有梦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化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接班人作出巨大贡献。都安县党委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向...教师学习活动,以进一步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全县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学习...教师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英雄善举。她是一个有梦想信念的好教师。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能站得出来,冲得上去,把生的期望留给别人,毫不犹豫,奋不顾身地救助学生。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她的英雄善举,始终坚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斗志,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事业建设中去。
学习...教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她是一个有道德情操的好教师。来,她坚守农村教育岗位,异常是到林堂小学任教后,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先后任过各年级科目教师,并一向担任班主任工作。工作上任劳任怨、认真负责,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注意学生的细节表现,关爱到点到位,管教管导结合,所任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她用全部热情和勤奋进取铺设了无悔的从教之路,矢志不渝、执著追求,兢兢业业、躬身实践,用自我的行动诠释为师者对职业的热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她牢记使命、忠于人民的职业操守,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不平凡的人生价值。
学习...教师教书育人、率先垂范的高尚情操。她是人民的好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她认真钻研教学新思想,把握教学新理论,善于运用教学新理论指导教学实践,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成绩年年超标,年年获乡级超标奖。获县级超标奖,并有教学论文发表于国家级刊物上。...教师平时对学生的关心,临危时对学生的救助,这种爱心和职责感,熔铸了师魂的真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她恪尽职守、甘为人梯、关爱他人、无私奉献的大感情怀,把她的大爱精神传递给更多的人,为社会创和谐,为都安添光彩。
7.见义勇为促和谐 篇七
见义勇为促和谐
2010年7月5日上午8点左右,在张村办大南庄村主大街上出现了这样感动的一幕。这一天村里逢集,家住街边的国智会正在家吃饭,忽然听到有人喊抓贼,他就迅速跑了出去,经过十多分钟的追赶,终于抓住了小偷,给失主追回了丢失的自行车,并将小偷送到了派出所。
今年25岁的国智会是一位退伍军人,几年来,他多次见义勇为,主动帮助失主抓小偷,挽回群众经济损失上万元。当前,我办正在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开展“爱我侯马、树我形象、建我家乡”的活动,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这样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影响和鼓励更多的人为社会做更多力所能及的事情,促进我们侯马治安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张村办田倩)
8.见义勇为新规范 篇八
2012年11月6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其中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此规定一出,引发了社会大众热议。
相关评论
《山东出台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须答谢恩人》:“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尽管呼唤受益人“学会感恩”已成为全社会的舆论共识,但将道德范畴的东西提升到法律层面,以立法形式加以强制的做法却极为不妥,其中存在明显的概念混淆和权力僭越等问题。11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1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1年4月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同时废止。《条例》中明确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同时,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子女在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山东规定对见义勇为者表谢意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受益人应对见义勇为者及其家人表达谢意、予以慰藉”的规定并不具有可操作性。试问:倘若见义勇为者“不辞而别”,受益者该向谁去感谢呢?反之,要是受益者因受到惊吓或害怕经济补偿而选择“逃遁”,难道每次都得像娄底寻觅“关我屁事”的被救者那样,出动大量警力“全城搜捕”吗,那该占用多少公共资源啊?
参考解析
在五千年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之中,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受益人而言,需对见义勇为者表达感谢自属自然之理,无需强调。但是,在11月6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却将这种道德义务纳入政府条例之中。其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不少人初次听到该新闻时不禁会有所疑问:向自己的恩人表达感谢是中华文化中最为朴实的道德义务,甚至无须宣传而人尽皆知,为何政府竟要以立法的形式将其法律化呢?这确实值得我们深思。政府此举确实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与政策动因,其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第一,现实中受益人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冷漠与不感恩现象频现。尽管向自己的恩人表达感谢是中华文化中最为朴实的道德义务,但是受益人事后一走了之,甚至对自己的恩人恶语相向的事件近来却屡屡见诸报端,确实让人寒心。这种事件的频繁发生直接会影响到普通民众进行见义勇为的积极性。“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实窘境让不少人在他人面临危险时选择明哲保身,而不是挺身而出。这直接导致了正气不扬的道德环境的恶化。而社会普通民众也有要求对受益人向见义勇为者进行感恩的现实愿望。
第二,强化受益人的感恩意识以及全社会的道德观念,弘扬正确的价值观。正是因为在社会转型阶段中存在的诸多中受益人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冷漠与不感恩现象导致了正气不扬、英雄流泪的现状,所以本着弘扬正确的道德价值观的基本政策动因,省政府才会选择在政府立法中强化受益人的感恩意识以及全社会的道德观念,以鼓励普通民众敢于乐于见义勇为。不过,尽管存在现实的社会需求与良好的政策愿景,但此举也存在着一些不妥之处,似需在适用时细加斟酌。
第一,将道德意识法律化,将道德义务转变为法律义务,不甚妥当。我们知道,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是社会的一般共识,也是法学界的基本常识。即便是我们处在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化的阶段,但这也不意味着任何问题都在法律的调节范围之内,都需要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换言之,法律也有其局限性,也有其调节的对象与范围。就受益人向见义勇为者表达谢意而言,这明显是一种道德义务。如果受益人不履行,其后果就是会受到其内在良心、外在的媒体社会舆论、社会道德的谴责与批评,而非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但是,一旦将其法律义务化,则意味着如果受益人不履行该义务,则见义勇为者则可以要求相应的政府部门予以处罚惩戒,甚至强制履行。如此一来,本属于道德良心调节的行为却受到法律的强制监管,其力度虽强化,但却有违法治精神,是典型的法律万能主义的体现。
第二,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与实践性值得再探讨。即便是将受益人向见义勇为者表达谢意法律化,但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与实践性确实值得再探讨。现实中,见义勇为者可能会选择一走了之,不愿刻意接受该谢意;受益人可能会一走了之,让该义务之履行变得很难实现;等等。因此,虽然规定了该义务,但其在实践中究竟是否可以得到有效履行,值得我们思考。第三,其性质是倡导性的原则还是具有适用可能性的具体规则需要再研究。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既有倡导性的原则,也有具有适用可能性的具体规则。就受益人向见义勇为者表达谢意而言,其究竟属于倡导性的原则还是具有适用可能性的具体规则,条例中并没有明确提示,因此在适用时是否可以为见义勇为者直接援用,可能需要法学者与实务工作者进行进一步的法理探讨。
既然其已经规定在法律之中,我们认为,应当从如下几点进一步完善受益人对见义勇为者感恩的机制。
第一,明确该规定为倡导性规范,不具有法律强制性。既然向自己的恩人表达感谢是中华文化中最为朴实的道德义务,尚无纳入法律法规之中的必要,所以我们不妨认定该规定只是倡导性规范,意在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普通市民日常行为的垂范,但是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第二,强化媒体舆论宣传力度,弘扬正确的道德价值观。既然向自己的恩人表达感谢是一种道德义务,那就自然应当通过内在良心、外在的媒体社会舆论、社会道德来进行约束与监督。针对目前存在的受益人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冷漠与不感恩现象,我们政府与媒体应当强
化媒体舆论宣传力度,弘扬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将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优秀的价值理念通过媒体宣传与道德课程的修养等方式贯彻下去,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第三,采用其他替代性的措施奖励政策补偿见义勇为者。我们看到,政府在立法时,还对见义勇为者在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措施奖励政策,这就可以为鼓励普通民众敢于乐于见义勇为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与政策支持。因此,采用其他替代性的措施奖励政策补偿见义勇为者应当成为政府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的必然选择,合情合理合法。
9.见义勇为倡导书 篇九
致公司全体员工:
2011年10月13日下午,两岁女孩小悦悦接连被两辆汽车撞到和碾压,2位肇事司机一声不响驾车离开,18位路人沉默不语径自走过,最后,一位拾垃圾的阿姨把小悦悦救起。2011年10月21日凌晨,小悦悦走了,在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世界的时候。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说的是在赡养孝敬自己的长辈时不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的老人,在抚养教育自己的小辈时不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孩。这是我们长期一贯的传统博爱思想。正是因为这种传统,我们对生命有着共同的尊重,我们对小悦悦的离开有同样沉重的捶叹和悲伤。
我们一直坚信,道德不曾跑路,良心仍在心中。想想我们为四川汶川地震灾区踊跃捐款,想想我们积极参加爱心助学活动,赫赫显现出我们拥有一颗依然温热的心,我们也一直在赞扬和支持乐于助人的精神。此刻,让我们共同立下决心:保护下一个小悦悦,不做沉默路人!
在我们身边,时常出现需要我们伸出援助之手的人们,我们也无法预料自己在什么时候需要帮助。当身处黑暗的时候,我们都希望得到别人给予的一点点小亮光,当家人朋友遇到困难,我们也衷心希望他们能获得支持。比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施于人是更温暖更高尚的情操。让我们将心比心,勇于伸出援手,从今天开始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关怀需要被关怀的人,一起创造温暖友爱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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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见义勇为作文 篇十
这时手拿鸡腿、可乐的刘禅听到后,赶紧闻声来到库房,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周大勇,又看了看他手上的钥匙,紧皱眉头,眼神中充满了疑惑,用手摸着下巴,活像一个小福尔摩斯:这里发生了什么?周大勇为什么躺在地上?我该怎么办?突然,刘禅用手一拍脑袋,好像在这一刻他什么都懂了一样:我得先把周大勇送到医务室去呀!刘禅把鸡腿和可乐都塞到口袋里,扶着周大勇向医务室走去。
没一会儿,刘禅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两行豆大的汗珠从额头冒出。突然,啪的一声,原来是刘禅放到口袋里的鸡腿掉出来了。刘禅又看了一下自己放在口袋里的可乐,可乐全洒在了路上,现在只剩下一个空瓶子了,刘禅刚要去捡鸡腿时,又看见被自己丢在一旁的周大勇,便一狠心,把手收回来,将可乐瓶一块儿丢掉。扶起周大勇,一步一步地走向医务室。
终于,刘禅咬着牙将周大勇送进了医务室,周大勇一进医务室,刘禅就在外面焦急地等着,好像孕妇进了产房后,家人在外面焦急等待一样。当医务室的老师说了一声:没事了时,刘禅才安心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