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事宜的通知

2024-08-02

关于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事宜的通知(10篇)

1.关于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事宜的通知 篇一

关于着装、考勤相关事宜的通知

局属各二级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大队:

近期,混装及不规范着装现象严重影响了城管队伍的整体形象,同时在考勤签到过程中,部分人员代签、不签到的现象也较为突出,更有甚者,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以公差为名,既不签到,也不上班,严重影响了机关考勤制度的正常执行,为严肃着装、考勤纪律,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现将着装、考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各大队的执法人员除特殊情况(集中整治)外一律着正装,遇到特殊情况,具体着装由大队负责人进行统一,并及时向督察室通报,否则将按照着装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二、督察室、城管室工作人员一律按着装规定着正装。其他科室不做着装规定。

三、各二级局、新华执法大队、新城区执法大队实行自行考勤,每月25日前将考勤情况上报督察室。日常考勤由督察室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凡由他人代替签到的,将按照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代签者和被签者进行同等处罚。

五、凡因公事不能签到的,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向督察室通报,未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而由他人代签或代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六、签到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按照规定做早操,不做早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工作人员早退、擅自离岗的,可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向督察室通报,由督察室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阿左旗城市管理局督察室

2011年5月6日

2.关于规范考勤及加班事宜的通知 篇二

各位工友:

因近几月关于加班问题,成为各位员工争议的话题,也加大了人事及财务部门的核算难度,为了进一步有序规范此方面管理,公司决定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1、规范加班时间:晚班加班的,需要先打下班卡,晚餐后18:30必须准时打加班上班卡,至加班结束打下班卡,以明确加班时间。

2、加班申请由各部门主管填写,月底交人事部统计,但以两者实际加班时间计算,如车间主管填的申请单为两个小时,而实际打卡时间为1.5小时,则按1.5小时计算。且每月发工资前两天,由人事部在《通告栏》公示上月各员工“加班明细”和“不良品扣款明细”,做到公开透明,有出入的请及时到人事部核实。

3、员工临时请假的时间将同比例扣减加班时间,多出的将按加班工资计薪。休假加班的以实际加班时间为准。

4、加班工资问题:由于员工底薪工资不断变化,致财务无法准确统计,公司参考合肥市几家大公司做法,将加班工资暂定为以下标准: *海德堡车间:机长11元/小时 助手8元/时 *后道:技工9元/小时 普工7元/小时 *打包/货仓:7元/小时

*电脑室:7元/小时 *试用期员工一律按5元/小时计算

5、所有加班员工均可以领取餐券或领取点心一份。(两者仅选其一)

6、有特殊岗位以奖金或绩效计薪的将不列入本规范之列。

7、以上规定自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壹年,有变动另行通知。

3.关于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事宜的通知 篇三

2014届毕业生定于6月21日、22日办理离校手续。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教务处现将毕业审核事宜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基本要求,2014届毕业生有以下4项要进行逐项审核。对达不到毕业基本要求的学生不予毕业。

1.计划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必须考核合格;

2.总学分不得低于139学分,其中限选课程学分不低于10学分;

3.课外素质学分不得低于5学分;

4.取得本专业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对于审核条件第2条,选修课学分达不到规定的学分要求,按照我院学分制实施细则,可用奖励学分顶替。具体规定如下:

(1)取得本专业以外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初级工2分;中级工4分;高级工6分。

(2)本专业以外的其他资格证书,英语三级证书、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含)证书、驾驶员证书、ISO内审员资格证书等分别为2分。

(3)取得英语四级证书4分;英语六级证书6分。

对于审核条件第4条,因首次加入该审核条件,2014届毕业生可采取过渡,对达不到专业规定的必须取得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鼓励取得的证书代替,其他证书不得代替。如该项审核条件未通过,今年各专业可对未通过该项审核条件的毕业生按照有关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校内培训鉴定,经培训鉴定合格的,颁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职业能力水平证书,视为通过毕业审核条件第4条。

二、毕业审核流程

1.教务处学籍与考务管理科制作2014届毕业生审核花名册。内容包含姓名、学号、专业、班级和毕业审核项目(课程成绩审核情况、课外素质学分是否合格、违纪情况、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达到专业要求),及时将毕业审核花名册下达到相关审核部门。

2.“课外素质学分是否合格”、“违纪情况”两项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时间:6月5日-8日。

3.“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达到专业要求”由各系负责审核,时间:6月9日-11日。

4.“课程成绩审核情况”由教务处负责审核,时间6月12日-15日。

为保障工作有序、按时进行,各部门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及时流转花名册。

三、其他事宜

1.毕业顶岗实习成绩抓紧上报,时间截止到6月15日12时。逾期不报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毕业。

2.请各系尽快统计学生职业资格获取情况,于6月12日报不合格名单,以便学院组织开展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

3.奖励学分认定时间6月16-17日,地点:新校区办公楼204室。教务处会提前公布毕业生选修学分情况,各系也可利用教务系统对本系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初审,对选修学分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及时告知奖励学分认定事宜。奖励学分认定必须出示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对毕业审核合格和不欠费的毕业生,毕业证由学生所在系从教务处统一领取,由各系发放给毕业生。领取时间:6月21日上午,地点:新校区办公楼204室。领取时各系以班级为单位并附纸质毕业生名单。

5.因故在规定的毕业审核时间内学业审核不合格和拖欠各种费用的毕业生,如在6月26日前达到要求,27日可到新校区办公楼204室办理毕业证领取事宜。

6.欠费的毕业生,补齐费用后凭借离校通知单上财务处签章和交款收据领取毕业证。

7.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按结业处理,离校后一年之内可申请返校补考,进行二次毕业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换发下一届毕业证。

教 务 处

4.关于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事宜的通知 篇四

校园卫生工作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为了美化校园、净化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健康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环境卫生集中打扫时间

2012年11月13日下午第三、四节课

二、参加班级:一年级—六年级

三、要求:1.各班主任认真组织并带领学生打扫卫生,确保学生安全。

2.要将六棱块、硬质地面上的垃圾、沙子彻底打扫干净。

四、卫生区划分:请各班主任于中午15:00前到教学楼门口集中,确定本级卫生区。

5.关于学位论文答辩事宜通知 篇五

09级硕士生:

现将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网上申请论文送审:网上填写并提交论文送审申请,导师审核通过。

2.请于3月7日前将论文明审评阅书交给班长,统一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进行网上成绩录入。成绩未录入的同学不能网上申请答辩。已有两份盲审的同学,不需要再进行论文明审。

3.网上答辩申请:网上填写并提交答辩申请,导师审核通过。答辩委员需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答辩秘书需由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担任。上网打印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4.请于3月10日前至院研究生教学办办理答辩申请手续。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与“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一并交至学院教学办审核,并盖“同意组织答辩”章。未经学院审核擅自组织答辩者,答辩结果无效。答辩申请时需报告答辩的时间地点,学校和学院将组织专家旁听部分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会。

5.被抽查到答辩(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答辩委员会)的学生请准备好将6本学位论文,全套归档材料及1100元答辩费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将于3月15-18日期间组织公开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院抽查名单将于下周在学院网上公布,学校抽查名单见近期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学院将重点抽查由新导师指导、延期提交和评审意见较差的学位论文。

6.所有申请答辩的学生应在3月18日前答辩完毕。3月19日将全部归档材料,三本学位论文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学位论文要求一本线装,二本平装,其中线装本需要在扉页上有导师和学生本人签名。每本学位论文的承诺书上都要签名。

7.答辩时应准备归档材料如下:

1)表一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小结表

2)表四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答辩前需到学院教学办18-501盖章)

3)表五 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

4)表六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应有一份盲审一份明审,或两份盲审)

5)表七 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只打印封面。答辩后答辩秘书应在每页答辩记录上签名)

6)表八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根据答辩委员人数打印表决票,在院党政

办18-504盖学院章)

7)表九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填写表格第一栏和答辩委员会成员,表决结果和决议部分空白处答辩前不要填写,正反打印)

8)表十 硕士学位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

9)答辩委员会委员的聘书可在院党政办18-504盖学院公章。

10)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费用支出证明(从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资料下载”

more…处查找,需要填写表头和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秘书名单,盲审费的姓名处填盲审)。

第1-9项请在学生登录系统中填写完毕后在线打印。

8.答辩委员会推荐优秀,并拟申请校优秀学位论文的同学,请在交归档材料时一并提交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9.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事项。

航空宇航学院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6.关于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事宜的通知 篇六

各学院:

2010至2011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我校学生普通疾病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意外伤害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工作于本月16日结束,住院、门诊慢性病的报销工作于本月22日结束。为维护我校学生的切身利益,经与芜湖市镜湖区医保中心、平安保险公司协商,现就今年暑假期间(6月22日至8月31日)产生的医疗费用相关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

学生可每月5日至20日持本人报销材料去市镜湖区医保中心(地址: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一楼)直接办理,或下学期开学后按报销日期来校医院办理。对于本学期应届毕业生,其在8月31日之前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镜湖区医保中心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二、普通疾病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意外伤害门诊的医疗报销

学生在校医院医管办填写理赔申请表并加盖校医院印章后,可持本人报销材料,去市平安保险公司(地址:市新百大厦北楼中和路侧门对面)直接办理,或下学期开学后按报销日期来校医院办理。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学生。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芜湖市镜湖区医保中心 3877924、芜湖市平安保险公司 3824219、校医院医管办3883525

注:暑假期间,镜湖区医保中心、平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不再来校医院受理报销材料。

特此通知。

校 医 院

7.关于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事宜的通知 篇七

一、申请人如不能按规定时限提交补充资料的,应在时限到期前,填写《国产保健食品补充资料延期提交申请表》(附件1)或《进口保健食品补充资料延期提交申请表》(附件2),连同《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我中心。申请人应对延期提交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所有文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补充资料提交时限最长可延长至1年。

三、符合以下情况的,准予延期:

(一)需要补做试验,但原有样品已过期、需重新加工样品用于补测的;(二)需要补测的相关指标暂无检测方法,需重新建立方法或补测其他替代指标的;

(三)因检验机构的原因,未能按时出具检验报告,且检验机构出具了相关证明文件;

(四)需要补充的资料(不含检验报告)正在有关部门办理,且该部门出具了相关证明文件;

(五)延期提交的理由充分、合理,且主要为第三方责任导致申请人不能按时提交的;

(六)地震、台风等不可抗自然力或其他灾害(需提供相关证明)导致申请人补充资料延期提交的;

(七)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以延期提交的情形。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延期:

(一)未按规定时限提出补充资料延期提交申请的;

(二)提供虚假、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经查实的;

(三)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延期提交,且提供的理由不充分、不合理,申请人对延期负主要责任的;

(四)延期提交时限已累计超过1年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情形。

附件: 1.国产保健食品补充资料延期提交申请表

8.关于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事宜的通知 篇八

关于做好召开“效能廊坊”建设活动

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廊坊”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廊广发【2011】9号)和区“效能廊坊”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效能廊坊”建设活动实施阶段的工作方案》(廊广效组办【2011】1号)以及《关于做好“效能廊坊”建设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通知》(廊广效组办【2011】17号)的统一安排部署,个单位部门自10月1日起要认真开展“效能廊坊”建设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现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通知要亲自安排,认真谋划,确保会议开得成功,取得实

1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落实:各单位部门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仔细讨论研究,查找各方面原因。领导班子要围绕征集到得意见和建议及“效能廊坊”建设活动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形成统一意见。民主生活会前,“一把手”要与班子每位成员进行谈心和交流,确保生活会达到交流思想、沟通感情、促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围绕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出现的问题,从深层次、多角度剖析自身在宗旨意识、大局观念、管理水平、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规范自身管理,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全面创优发展环境,助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会前报告:各单位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提前两天向区活动办报告,区活动办将联系纪工委相关人员列席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专题报告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区活动办综合组,联系人:滕秀功电话:2260878

区“效能廊坊”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8日

主题词:“效能廊坊”民主生活会通知

区“效能廊坊”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0月8日印

9.关于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事宜的通知 篇九

导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党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人武部,市直各部、办、委、局,各人民团体,各行业服务中心,各副局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市直有关企业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近年来,我市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积极运用新闻媒体改进推动工作,市内外各级新闻媒体对XXX各方面工作的关注程度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XXX的知名度、美誉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是在日常新闻媒体采访接待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接待工作不热情、接受采访不配合、遇到问题不上报;甚至一些领导干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要么避而不见,要么随意发表不当言论,对媒体舆论监督不能正确面对,致使部门单位乃至XXX的整体形象受到影响等等。为了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单位采访接待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畅通信息渠道,着力构建“有章可循、1

规范有序、职责分明、统筹有力”的新闻媒体采访接待机制,进一步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引导舆论、凝聚力量、营造声势、推进工作的作用,现就进一步规范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采访接待职责

1、采访接待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谁发生、谁负责、谁解决”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部门单位(含上级主管部门)、企业为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对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负全责。

2、采访接待必须把握及时稳妥、快速处臵原则。各乡镇部门单位对媒体的采访要求必须在第一时间给予主动配合,不得推诿、拖拉。对媒体的采访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积极应对,正确引导,尽早报告,快速处臵。

3、市委宣传部负责涉及市委决策、市政府行政行为等方面的采访接待;负责对各乡镇部门单位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的指导、协调、沟通、联络;负责对涉及到多家部门单位舆论监督责任主体的认定。

二、规范采访接待流程

1、明晰媒体采访报道意图。各部门单位在接待新闻单位采访前,应要求记者出示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记者证,或新闻单位采访介绍信,并认真查验核对,及时掌握媒体记者的姓名、所属新闻单位、职务、具体的版面(频道)、联系方式等,以便核实、沟通。没有相关证件的可不予以接待。2

同时,各单位接待人员要认真了解记者的采访意图,如果记者已先在我市其他地方作了采访,也需一并了解。

2、规范采访接待报告制度。接待人员要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上级汇报,不论涉及本地、本系统的还是涉及全市性工作的均要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要及时报告分管市领导,同时均应及时告知市委宣传部。各单位要根据记者采访的不同意图,积极主动与媒体记者作好沟通协调工作。同时,涉及多个地方或多个部门的采访,请示相关市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市委宣传部指定牵头负责单位。一般不接受电话采访。对境外媒体(包括港澳媒体)采访,必须经过上级党委、政府新闻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接受;私自接受采访,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落实专人如实介绍情况。各单位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特别是舆论监督采访时,应将情况告知市委宣传部,由本单位熟悉情况的第一责任人或第二责任人(新闻发言人)向前来现场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介绍情况、解答问题,对暂时无法介绍、解答或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及时作好解释工作,择期答复记者,避免因情况介绍不全面、不准确而造成报道的不全面、不客观。

4、做好采访报道跟踪反馈。接受采访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或第二责任人(新闻发言人)与宣传部一道向来访记者索看采访稿件,核对事实与数据。有负面影响的,想法设法做工作,不予报道。对媒体记者不符合实际的新闻舆论监督情况,由市委宣传部协调媒体更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乡 3

镇、部门单位要及时认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并均应及时反馈给媒体记者。若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研究方案,分期予以解决。无理要求,则要有充分证据,予以书面解释说明。

三、严明采访接待纪律

1、接受新闻采访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按照审核确定的采访范围和材料接受采访,按照已正式出台的文件或政策解答问题。

2、接受新闻单位采访时要热情、严谨、真实,在向新闻媒体披露信息时,必须遵守国家保密、国家安全等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3、接受采访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采访活动,准备好采访需要的相关资料;媒体记者需要现场采访时,涉及到的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安排好陪同人员、采访车辆、工作用餐等。

4、实行采访接待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对接受采访工作组织不力,信息披露不准确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媒体的舆论监督实行信息反馈通知制度,市委宣传部制发《新闻舆论监督信息反馈紧急通知书》,对落实《紧急通知书》不力,被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进行报道,造成了恶劣影响的,按市委办[2010]27号文件规定,予以“一票否决”。

10.关于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事宜的通知 篇十

第一节关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办事宜

一、什么人可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非北京市户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什么作用?

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八)可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长久有效吗?什么时候办理?

《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只要符合条件,随时可以办理。从上报完整合格资料到审批通过,一般为三周。

四、如何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怎么收费?

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先由个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

 全部过程不需要任何费用。

五、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1、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司人事部准备);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司人事部准备);

3、办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申请单位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申报后打印上报------公司人事部安排);

4、办证人的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表上贴三张,申办人准备);

5、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③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④借住亲友房子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申办人准备);

6、办证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申办人准备);

7、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申办人准备)

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胞胎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如随办的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高中(含)以下的孩子可以随办)。

⑤配偶是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随办。

第二节居住证到期后如何办理续签?

一、原则

(1)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批注证书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的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司人事部准备);

(2)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司人事部准备);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司人事部准备);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一式两份,续签人填写);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续签人提供)。

(6)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公司准备);

(7)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社会保险的证明(人事部准备);

相关联接:

北京市人事局网址:

海淀区人事局网址:

二、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需提供的材料

1、拟申请续签《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拟申请续签《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①聘用合同;

②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③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社会保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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