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

2024-07-24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精选13篇)

1.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 篇一

xxxx煤业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 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综合办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综合办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办公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2.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 篇二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档案管理意识薄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包括了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家庭康复、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妇幼儿童健康管理等等。社区卫生服务是由卫生及有关部门向居民提供的预防、医疗、康复和健康促进为主要内容的卫生保健活动的总称, 虽然其项目工作内容不大, 但其工作分属在县级以上不同的部门, 工作人员少, 一人担任多个职务, 工作量增大, 使得工作人员疲于应付。且因为机制、体制的缘故, 无财政编制的人员在卫生服务中心所占比重较大, 这些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缺乏有效保障, 致使社区公共卫生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 人员的流动性大, 档案管理意识不强, 同时, 容易出现离岗、调动时交接不完善的情况。目前, 国内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是免费公益项目, 财政虽有一定的经费补助, 但补助力度不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经费仍然有限, 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部分精力放在基本医疗上, 公共卫生工作重视程度较低, 档案管理工作也不能有效规范。

(二) 档案真实性与完整性不高。社区公共卫生工作复杂且量多, 加之各种报表, 容易使人员工作难以进行, 加上工作人员本身若是责任心差、档案意识差, 就会使档案缺乏一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例如:居民健康档案, 存在因社区居民怀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水平而不愿配合建立健康档案, 致使社区工作人员难以收集到真实的连续的健康档案信息。同时, 建立健康档案以户籍为基准, 对人户分离居民的健康信息调查、建档难度较大, 但上级部门在进行基本公共卫生考核时, 建档率是考核的其中一项内容, 故而存在为提高建档率而虚构档案信息的可能性, 这样, 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就大打折扣。目前, 人们生病住院仍然习惯到大医院就诊,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低, 即使建档, 其健康档案资料也不能及时完善、更新, 完整性不高。

二、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档案的策略

(一) 提高公共卫生档案规范管理意识。社区公共卫生档案作为监测辖区卫生疾病疫情及防控、保健工作的居民健康管理记录, 整合了辖区居民健康信息、饮食习惯、地理环境等各方面因素, 以此分析数据, 及时掌握本区域各种流行病疫情信息, 参考并及时调整处理策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在日常工作中强调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经常性组织档案管理业务培训, 强化员工档案管理意识。

(二) 强化社区公共卫生员工综合素质。要保证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首先要确保社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的稳定。目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少数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低、专业不对口, 使得社区公共卫生的职工队伍逐渐跟不上公共卫生工作对职能拓展、服务细化的要求。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强化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政府也应加大财力、物力投入力度, 解决人员编制问题, 解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让这些卫生工作人员扎根基层, 为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提供优质服务, 以此保障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三) 规范信息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要规范居民的建档与填写各种报表数据的工作, 统一格式、统一上报, 整合各项数据, 确保社区卫生档案的质量, 避免信息遗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健康教育作为工作重点, 通过纸媒、电视、互联网及街道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健康档案的好处, 让更多居民认识到建立健康档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 加强辖区居委会、街办、物业管委会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确保健康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真实性。少数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不高, 不能规范书写各种调查报告及工作报表, 甚至犯了常识性的错误。因此, 上级部门要开展经常性职业培训, 强化人员素质, 规范服务流程, 并针对目前网络化、信息化的普及, 加强电子信息技能培训, 做好信息安全。

(四) 提高档案综合利用率。社区公共卫生档案要与医疗业务结合, 以提高档案利用率。可以对居民的健康档案做信息筛选审查, 将心血管疾病、精神疾病、糖尿病等高危人群做重点干预, 在争取到居民积极性的同时获得重要数据, 以便更具针对性地做好数据分析, 提高疫情监测质量与服务质量。

三、结语

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档案管理, 要开展各种形式的档案利用服务, 使社区居民及从业人员理解公共卫生档案的价值与意义, 自觉提升档案管理意识, 进一步规范公共卫生档案, 确保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真实性, 为辖区健康管理服务。

摘要:目前, 社区公共卫生的档案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 如:档案管理意识较差, 领导不够重视, 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真实性不够, 等等。本文对如何解决社区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做深入探讨, 对公共卫生档案的形成、收集与整理等各环节提出优化策略。

关键词:社区公共卫生档案管理,优化,策略

参考文献

[1]李艳, 金生国, 刘立群, 徐宗余, 周巍, 吴翔天, 程建鹏, 尹德卢, 张业武, 肖峰, 陈博文.全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落实情况分析[J].中国全科医学, 2009 (09) .

[2]傅鸿鹏.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政府主导的实质和内在要求[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09 (08) .

3.医院卫生专业技术科技档案管理 篇三

档案管理作为医院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活动中的作用日益显著,而且随着信息时代技术的快速发展,档案信息资源受到人们的重视。医院卫生技术科技档案是医学科技成果的产物,是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在长期的医疗实践和科研活动中,积累了大量的技术资料,是卫生技术人员经过创造劳动所取得的,有医学科学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研究结果。这些资料微观上记载了卫生技术人员业务发展的过程和德能勤绩,宏观上反映着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也可以说是医院的重要财富。因此,在市场经济时代如何搞好专科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科技档案,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科技档案管理,已成为每个卫生管理者的首要任务之一。

强化管理,制度落实

领导重视,增强档案意识。这是做好卫生技术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和条件。科技档案是医院的宝贵财富,是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反映医院卫生科技事业发展的历史见证。 医院领导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切实重视抓好这项工作,关心本单位的档案室建设,支持档案人员的工作。

要把科技档案工作纳入科技管理轨道:档案部门要与医教管理部门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协助医教管理部门将科技档案的归档工作纳入管理中去。

增强科技人员档案意识,确保科技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要向档案人员宣传档案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作用,提高他们的档案意识,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严谨的科学态度,把材料归档工作作为自己的职责。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业务指导职能,是做好医学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档案人员要指导、监督、检查和协助科技人员做好医学科技材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使之符合规定与要求。档案人员要重视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积极主动地为医学技术的发展服务。

对卫生技术科技档案实行部门分级管理存在不少困难。一是技术档案信息量大,收集面广,建档难;二是工作范围不同,搜集资料难;三是专业不熟,归档难。为了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使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使卫生技术档案更好地为卫生技术人员发挥作用,必须建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档案工作管理网络,针对技术档案的内容和管理工作中各个环节的不同,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按规定执行。保证档案资料的延续和完整性,实现医院技术人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充分发挥技术档案的作用

充分发挥技术档案的作用,利用好这部分档案信息资源,不断地扩展应用领域,为医院各项工作服务。将计算机应用于技术档案管理上,将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技档案的全部信息建立关联,集中表达在一个窗中的各页面内,直观地展示个人的基本信息、技术信息,最终达到技术档案管理自动化的目标。有利于院领导随时了解各科室各系列人员力量、医疗能力、学术水平等方面的情况,从而测估医院的整体实力,以便进行宏观控制和决策。

加强卫生人员技术科技档案收集工作

围绕医院中心做好技术档案的集中收集。首先把好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材料关。卫生技术人员科技档案大部分是技术职称评聘过程中形成的,它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卫生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中的经历、品德、业务专长、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其次是业务报告、年终工作总结,国内外各种刊物发表或会议交流的论文等材料,医学科技成果,都属于收集的范围。

结合日常工作做好技术档案的平时收集。技术档案是针对卫生技术人员建立的,只有他们才最了解自己,对自己的资料保存最完整。对每个卫生技术人员收集的论文、成果等个人技术材料,要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同时,对散失在外没有登记的文件材料,各有关科室要集中收到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避免遗漏,定期收集。要做好这方面的收集工作,还需要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共同完成。

确定档案业务信息管理范畴

基本信息:档案号、姓名、科室、最高学历、毕业时间、第一学历、毕业时间、第二学历、毕业时间、工作時间、职称、任职时间。

论文信息管理:档案号、题名、出版时间、责任者、级别、(标有ISSN或CN)收录、数量、归档时间。

论著信息管理:档案号、书名、出版项、出版时间、科室、主编副主编、编委、编者一、编者二、编者三、数量、归档时间。

参加科研工作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课题来源、类别、经费、研究起止时间、承担单位、负责人、参加者名次、归档时间。

科研课题完成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课题名称、研究起止时间、鉴定时间、鉴定单位、证书编号、科室、负责人、参加者名次、归档时间。

获奖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获奖名称(科技成果、医疗成果、优秀论文、专利证书、荣誉证书)、授奖单位、授奖时间、级别(国家、省、部、市)、证书号、归档时间。

学术会议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会议内容、参加地点、会议时间、主办单位、科室、参加者、归档时间。

培训、进修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起止时间、专业内容、进修单位、参加者、培训鉴定归档时间。

学术职务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学术团体、职务、任职时间、聘任单位、科室、受聘者、归档时间。

讨 论

4.职业卫生相关材料档案 篇四

职业卫生相关材料档案

()

用 人 单 位: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1、劳动合同告知

2、劳务派遣情况

3、职业卫生工作会议记录

4、使用有毒物品中文说明

5、生产工艺流程图

6、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

7、其它相关材料

1、劳动合同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参照)

同志:

您所在的 部门 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 能对您的健康造成损害。

本岗位,单位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

同时,为预防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用人本单位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单位,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此告知:

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职业危害告知书说明

(参照)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为劳动者职业健康与人身安全提供必要的指引,切实保障本单位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编制了本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本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中的内容应当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前,告知本人,而作为有意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也应当认真阅读本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中的内容,并在告知书的劳动者签字部位签名确认,表示您已经获悉了本公司职业病危害方面的情形。有必要提醒应聘者的是,只是简单地获得了职业病危害方面的信息并不能有效地防止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受伤害。另,如您从事的岗位为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请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并自行按期参加年审,如参加资格审验需本单位协助时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证件失效,单位有权将您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最后祝愿各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平平安安,安康幸福!

2、劳务派遣情况

附内容:

1、外包合同内是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责任;

2、劳务派遣职业卫生管理等情况。

3、职业卫生工作会议记录

附内容:

1、会议标题;

2、会议记录含有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签名),记录人,会议内容信息企业研究部署职业卫生工作会议等记录。

4、使用有毒物品中文说明

附内容: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使用、生产、经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中文说明。

5、生产工艺流程图

附内容: 生产工艺流程图

6、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

附内容:

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

7、其它相关材料

附内容:

1、劳动者名册

5.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卫生事业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卫生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卫生档案,是指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科研、血站、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以下简称各卫生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卫生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将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考核范围,确保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安全,便于利用。

第四条 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是国家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维护公民和卫生机构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各卫生机构要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保证机构、人员、经费和设施等档案工作的必备条件,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档案的信息化建设要与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逐步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服务网络化,不断提高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 档案工作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 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由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各卫生机构档案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并对直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卫生部负责制定卫生档案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辖区内卫生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七条 各卫生机构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履行下列基本

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制订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

(三)指导本单位各职能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下属单位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提供利用、信息开发和网络化服务,开展档案宣传工作。

第八条 卫生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专业知识,掌握现代化档案管理设备操作技能,定期参加档案业务、技术培训。

第九条 卫生档案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岗位聘任等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与本单位同等职级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条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卫生档案工作人员,各单位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体检。

第三章 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第十一条 各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全部档案的形成情况及其规律和特点,编制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对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制定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十二条 各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归档工作体系,实行文件处理部门立卷制度。办理完毕应当归档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由文件材料承办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后,送交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归档保存。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档案质量检查和验收。

第十三条 各卫生机构要依据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对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科研、血站、妇幼

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等卫生专业档案的管理。加强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卫生机构在重大医学科学研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等工作中,要同步进行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在以上工作鉴定验收时,应当由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凡文件材料未归档或文件材料归档不齐全,归档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进行鉴定或验收。

第十五条 各卫生机构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应集中保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和移交。

第十六条 各卫生机构应当对本单位保管的档案进行编目,编制多种形式的检索工具,建立档案信息检索与管理系统。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第十七条 各卫生机构应当加强电子文件的收集、管理和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十八条 各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保管制度,制订防灾应急预案。档案库房和档案装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档案安全保管要求。做好档案数据库及网络的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 各卫生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在单位统一领导下,由档案管理人员和业务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鉴定组,对己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销毁档案的目录应永久保存。严禁擅自处理档案。第二十条 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有关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与开放

第二十一条 各卫生机构应当制订档案的公开利用与保密范围,积极进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工作。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配合本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十二条 各卫生机构应当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高档案开发利用及服务水平。采取档案编研等多种形式,主动开展档案的利用

服务和宣传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卫生机构保管的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直接相关的档案资料,一般应允许当事人查阅利用。在查阅利用服务工作中,应当注意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

第二十四条 社会组织及公民查阅利用未开放的档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各卫生机构应当做好涉密档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利用登记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对在卫生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人员,有关单位应当给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档案损失、失泄密的,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 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或以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名义进行的卫生行政职能工作产生的档案,其所有权归委托或同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所有,可由档案产生单位负责暂时保管。

第二十八条 各卫生机构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管理 篇六

一、上级文件

1、关于印发《2015年桦甸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印发《桦甸市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3、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4、2015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督导考核通知、5、吉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吉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期督导考核工作的通知 档案盒—2

二、基础资料

1、卫生监督协管培训工作计划(卫生院下发的文件)

2、卫生监督协管宣传工作计划(卫生院下发的文件)

3、卫生监督协管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责任分工

4、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12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流程(5项上墙)

个上墙)

档案盒3

三、上级培训和督导检查指导

1、卫生监督协管上级培训通知

2、卫生监督协管上级培训课件

3、卫生监督协管参加上级培训班的影像资料

4、卫生监督协管上级督导检查的通知

5、卫生监督协管督导检查资料(督导检查笔录、整改方案和督导检查影像资料)档案盒4

四、协管对象档案

1、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包括生活饮用水,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

2、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包括生活饮用水,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表

档案盒5(生活饮用水)-7(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五、巡查(访)资料

1、生活饮用水基本信息表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表

1)、饮用水巡查方式

A: 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水源每年进行二次巡查(时间在开春和雨季)

B:根据基本信息表的单位名册水源所辖居民户中抽取

5户进行巡查,每季度一次。

C:巡查主要内容:有眼可见物、异味和PH值 D: 地址照片(外面牌匾和房屋)

档案盒6

1、学校卫生基本信息表

2、学校卫生巡查

1)、学校和托幼机构巡查内容和次数

A学校卫生巡查

: B: 饮用水巡查

C:餐饮业巡查 D;传染病巡查

E: 巡查每半年一次(寒暑假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F: 地址照片(外面牌匾和房屋)

档案盒

7、非法行医和采供血

1、在医疗单位巡查

1)填写医疗单位名册(包括药店)

2)现场检查记录(医疗机构)3)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4)许可证照片

5)地址照片(外面牌匾和房屋)

2、到药店巡查(一年两次)

1)药店名册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3)地址照片(外面牌匾和房屋)

3、到集市巡查(一年两次)

1)巡查内容:

2)巡查时间: 3)参与人员

4)巡查时的影像资料

档案盒8(公共场所)

(四)、公共场所卫生协管

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包括餐饮、美容美发、旅店、洗浴)等

(五)职业卫生卫生协管

1、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2、可能患有职业病的患者登记与报告记录表

门诊医生每人一张以上,卫生协管室5张以上

档案盒9

六、信息来源与上报

一、信息来源

(一)食品安全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来源

1)、诊疗医生接诊报告的信息;

2)、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3)、公众举报信息;

4)、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5)、日常生活了解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2)、填写卫生监督协管意见书

3)、卫生监督协管上报信息查处登记表

4)、信息上报反馈表

5)、查处后在一周内在进行一次巡查,查看整改情况,填写巡查记录表

(二)、职业卫生卫生协管

1、信息来源:在医疗服务和宣传咨询活动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

(三)、饮水卫生协管

1、信息来源:

1)、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就诊的食源性疾病患者(来源于污染水)

(四)、学校卫生协管

1、信息来源:

1)、定期对学校及托幼机构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饮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开展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

2)、就诊的食源性疾病患者 3)学校自身上报的信息

(五)、非法行医和采供血

1、信息来源

1)、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和药店开展巡查,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

2)、公众举报信息;

3)、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档案盒10

七、投诉举报

1、卫生监督投诉举报情况登记表

2、卫生监督协管投诉举报反馈记录表 档案盒11

八、宣传资料

1、每年对五项服务各进行一次宣传

2、宣传资料整理档案具体要求 1)、上级下发的宣传通知 2)、宣传时要有横幅或电子屏幕 3)宣传时要有宣传单或宣传折页 4)、宣传时要有宣传咨询签到簿 5)、宣传时要有影像资料 6)、宣传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 档案盒12

九、基层培训

1、依据上级培训相关资料开展对村医的培训

2、培训每年开展2次

3、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通知、课件、签到簿、影像资料、培训试卷和培训总结

十、工作计划(也叫工作流程)和工作量统计问题

每个月要有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和工作量统计表吻合,每个月一张 档案盒十三

十一、卫生协管工作职能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掌握协管范围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公共场所、学校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协管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每年在辖区内至少开展一次职业卫生、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宣传及咨询活动,有宣传计划,宣传材料,宣传单、宣传册,视频或图片资料,宣传工作总结。

(3)开展日常巡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协管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并配合调查取证。(4)在工作中发现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线索及时核实,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上报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并配合调查处理。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2、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7.论卫生监督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篇七

为规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提高本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开展卫生监督管理试点工作, 按照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 指导单位做好卫生档案管理, 进一步推动全省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全面落实国家给予的卫生监督。

1 概念与作用

卫生监督档案或称卫生管理资料档案, 是论述和反映单位在管理活动过程中, 通过卫生管理人员及领导层开展卫生管理活动所形成的文字和文件材料, 是卫生监督单位开展卫生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 经过卫生管理人员的收集、整理, 并按照归档制度进行归档, 反映了单位在卫生管理工作的活动历程, 不仅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 还具有长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查考和历史凭证等作用。

2 卫生管理制度

监督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的制订和落实, 还包括组织管理机构与卫生监督管理人员的设置、职工健康检查和卫生监督知识培训等方面资料。根据其管理的全部内容及项目, 确定资料归入卫生监督档案。而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是单位落实上级布置任务的基本前提, 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监督单位, 应制订相应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度;除此之外还包括党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效能建设制度、稽查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等。对外则应包括:卫生检查、奖罚等制度与预防食物中毒卫生管理制度、生产车间卫生制度、产品检验制度与产品留样制度、设备清洗消毒制度、检验室工作制度、卫生管理人员监管制度、卫生档案的整理归档及其他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3 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局在制定管理制度的同时也制订了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主要参考了国家档案法的规定, 各个科室都有了档案管理的分工。整理卫生档案一般按如下要求进行整理后归档: (1) 按照不同的内容分类, 如制度类、文件类、证件类、卫生监督、监测类、索证类等进行归档。 (2) 按照时间顺序分类, 将每年的资料按时间先后顺序分类归档。 (3) 各类卫生档案应保存3年备查, 并根据其重要程度和上级要求, 有的资料保存的时间还要更长些。有的要求保存达10~30年。 (4) 卫生监督档案整理工作, 需要卫生管理人员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 对卫生管理的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 并通过编目将其内容与成份揭示出来。 (5) 要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把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的要求列入各项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及各科室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还要注意卫生监督信息的审核[1]。 (6) 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要按规定在第二年初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 由科室负责人审定后归档。专项工作如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卫生质量抽检、专题调查、会议、培训、宣传等重要活动待结束或告一段落时, 及时做出总结, 及时归档。 (7) 卫生监督员还要学好卫生监督业务档案管理[2]。其中包括:卫生监督业务档案的范围;卫生监督检查档案;现场监督抽查档案;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档案;卫生行政许可档案等。做好卫生监督档案管理是卫生管理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是其综合素质的体现[3]。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监督基础[M].法律出版社, 2007, 4:326.

[2] 赵同刚.卫生监督员手册[M].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 2:68.

8.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 篇八

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医院管理的諸多工作中,卫生档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信息技术能够更好的运用到卫生档案管理工作中,不仅提高了工作的效率,还推进了卫生档案现代化建设。医院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脚步了,将会面临淘汰的危险。在新形势下,医院的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信息意识,更好的开拓医院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一、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弊端

医院档案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在医院档案管理工作中,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存在着非常严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医疗设备的使用操作不规范。导致这一现象的发生主要原因是管理部门没有明确的分工,造成工作秩序混乱,还有就是管理人员的工作意识不够强烈,出现投机取巧的现象,管理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信息资料的完整性,提高工作效率。

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在众多医院中,有的医院档案管理人员并不是专业的管理人员,掌握专业知识的能力也不够,有一些医生、护士都可以转行从事档案管理工作,这一现象造成了管理工作不健全,存在着许多弊端。员工的文化差异比较悬殊,不能有效的完成工作,容易出现在工作方面失误,造成没必要的损失。医院应加强管理人员的工作力度,培养员工强烈的工作意识,树立专业精神,集中精力对待档案管理工作。医院还可以聘请在医院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方面比较权威、有影响力的专家进行论坛讲座,增强员工对这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强化自己的专业知识,更好的为医院工作。

医院管理水平过低,工作人员工作松散。医院的管理水品过低,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就大大减小,工作就如一盘散沙,工作效率提不上来,医院卫生档案管理的发展也是十分缓慢。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医院也要跟随时代的步伐,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采用多媒体办公。与传统的医院管理模式相比,手写数据会比较慢,还容易出现错误,多媒体办公可以保证资料数据有较高的准确性,工作效率也提高了,节省了许多时间。医院管理部门对医院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的不重视,直接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成档案资料数据丢失、不完整,影响工作的开展。

二、卫生档案管理在医院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医疗机构的不断发展,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成为了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越来越被领导重视,对卫生档案的管理又开展了许多的新任务,也对管理人员的自身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里的许多资料数据,都是关乎医院今后发展好坏的重要依据,所以对资料数据的管理非常重要,容不得出一点马虎。这就要求管理人员有较高的专业知识,能够及时应对出现的各种情况,减少工作的失误。为了有效的预防这类现象发生,医院需要加强信息意识,更好的开拓医院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医院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就要认真对待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的健康,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才能不断获取社会带来的经济效益。

三、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社会

医院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加强,让广大民众更清楚的知道,医院管理工作在不断改进,档案的建立是为了今后更好的查阅资料信息,减小不必要的事端发生。随着国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消费者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医的人们对病例档案信息需求越来越大,最后导致病例的信息利用范围日益扩大。

四、加强信息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为了能够有效的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医院的管理部门必须了解,新时代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流程以及管理方法。不断的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创新,使档案管理工作发挥最大的作用。信息意识的加强,对工作有效的进行提供了便利条件,使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更标准化、规范化。由于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涉及的方面比较多、内容比较广,所以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监管力度,严格的监管力度并没有太多的限制,只是需要工作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灵活的运用头脑,对工作管理方式不要秉着一成不变的思想进行工作,要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工作流程能够熟练掌握,对管理方式不断创新,选择一种适合现代化医院管理更快发展的新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医院发展的好坏,与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有很大的关系,好的服务质量,能够使前来就医的患者心情放松,感到工作人员的温暖,可以更好的接受治疗,患者家属的心情也会跟着放松,消除紧张的气氛,缓解压力。相对差一点的服务质量,患者的心理压力就会越大,不能更好的接受治疗,家属的情绪就会越来会激动,造成医院管理工作不能有效进行。医院事业的发展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息息相关,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素养培训,不断增强员工专业素养意识,更好的服务人们,这对医院的快速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而言之,卫生档案管理是医院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为了医院更好的发展,必须把医院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搞好。培养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信息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时代快速发展的今天,对医院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要深入探索,不断创新,更好的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9.职业卫生管理 篇九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1.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适用于青岛赛特香料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单位。3.术语定义

3.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3.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4.组织机构 4.1 组织机构与责任

青岛赛特香料有限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4.1.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4.1.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4.1.3制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1.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4.1.5组织对公司各级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4.1.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4.1.7定期听取各部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员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4.1.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4.1.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5 职责 5.1 管理职责 5.1.1 总经理职责

5.1.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5.1.1.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织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1.1.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5.1.1.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1.1.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1.1.6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5.1.1.7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1.1.8及时、如实向市局、区局安全监管局报告职业危害事故。5.1.2生产部职责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5.1.2.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处室分工,明确各处室、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5.1.2.2组织对公司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5.1.2.3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5.1.2.4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1.2.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5.1.2.6依法承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5.2 职能部门职责 5.2.1管理部职责

5.2.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5.2.1.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1.3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定期联系有资执的单位对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每三年做一次现状评价)。

5.2.1.4对各生产部门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落实整改。5.2.1.5承担公司职业健康具体工作,查处相应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5.2.1.6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将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岗、到相关责任人员,并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

5.2.1.7负责做好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5.2.1.8负责职业健康其他相关工作。5.2.2行政人事部职责

5.2.2.1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5.2.2.2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5.2.2.3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5.2.2.4行政人事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5.2.2.5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2.2.6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员工个人监护档案。5.2.3其他各部门职责

5.2.3.1各部门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

5.2.3.2各部门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5.2.3.3各部门要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5.2.3.4各部门应当主动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5.3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5.3.1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5.3.2组织对本分厂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5.3.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5.3.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分厂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3.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5.3.6对本分厂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5.4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职责

5.4.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5.4.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5.4.3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

5.4.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我公司安环处和公司领导报告。5.5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5.5.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5.5.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5.5.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5.5.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5.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5.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5.5.7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篇十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行政管理部为职业安全卫生日常管理机构。

一、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3)监督公司主管部门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责任层层落实到主体单位。

(4)主持召开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合理配备专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负责审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公司若发生重大职业及中毒事故,及时组织抢险和善后,及时如实上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事故。

(8)督导各有关单位足额提取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9)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加强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职业卫生管理成员职责:

(1)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

(2)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方针及工作计划。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4)负责组织生产环境尘毒和物理因素的监测和分析。

(5)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就业前体检,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定期职业性体检和职业病普查工作,并进行登记、统计和报告。

(6)参与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提出健康监督建议,协助做好新装置的职业健康预评价。

(7)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负责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检查监督工作。(9)编制计划和总结,建立健全尘毒岗位有毒有害物质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组织和编制职业危害防护技术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XXXXXXX有限公司

11.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 篇十一

公文是文书档案的前身,文书档案由公文转化而来。可以说公文制发的怎样,不仅仅决定公文本身的质量,同时,也影响日后档案的质量,决定了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质量问题。因此,我们在公文制发中必须要注意解决好规范化、标准化问题,以提高档案实体质量,为档案工作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打下牢固的工作基础。首先公文用纸质量要好,幅面尺寸规格要统一、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排版形式为横写横排,左侧装订。二要注意检查制发公文是否履行了签发手续,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公文标题是否准确,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准不准,落款是否与公文一致,有无日期等。三是公文字迹要牢固清晰。不论是草拟公文,缮印公文,还是做出的各种记录、报表、签字、批注等,都不应使用容易褪色的笔种、墨水和纸张,以保证字迹鲜明、清晰,有利于日后长久保管利用。四是使用文种要合理,拟制格式要规范,行文不要滥用简称和使用不规范的字,以利于日后标准化、现代化检索手段的实施应用。

二、实施“以我为主”的立卷归档原则是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关键环节

相近公文的重复与立卷组合的无序是阻碍档案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的最大问题。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实现档案保管利用价值的最大化和案卷完整化、检索利用便捷化。而“以我为主”的立卷归档工作则是解决问题、实现目标的关键性工作。“以我为主”的立卷归档原则,即归档的文件要以本单位形成的文件为主的原则,不仅是在我国文书立卷归档工作实践中形成并坚持下来的一条原则,而且还是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乃至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原则。它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不归档文件销毁办法》的基础上,要注意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要准确把握文件立卷归档的时效性,完成现行文件阶段任务的,才能予以立卷或归档,而没有完成的,则不能立卷或归档,否则,将会给档案管理造成无序和混乱。二是明确立卷归档的重点和进行合理的立卷分工。资料室人员分工明确每个环节、每类资料都专人把关、专人管理。要在“以我为主"原则指导下确立立卷归档的重点,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区分文件与资料,特别是要注意区分在内容、形式和作用等方面都具有很多相似之处的文件资料之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减少档案管理中的重复度和信息冗余度,提高档案利用的效率和效果。三是在坚持贯彻“以我为主”归档原则的前提下,要注意有效地维护全宗的完整性。在归档工作中既要掌握重点,分清主次,把住全宗的入口关,使不该归档文件不致混入,同时,又要注意防止应归档文件的散失。特别是在立卷中,要把同类并具有内在联系的文件材料组在一个卷内,保持同一问题的完整性,反映同一问题的全部处理过程及来龙去脉,从而在提高档案利用价值的同时,使立卷归档后所形成的档案既完整,又不庞杂,为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三、提高案卷质量是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可靠保证

不断深化的工作实践证明,案卷材料收集的是否完整是决定和影响档案价值的因素,而立卷方法问题与案卷装订质量问题则可能是决定和影响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操作性因素。因此,在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进程中,我们必须一方面要注意解决好立卷方法问题,以有利于档案标准化管理中的分类和检索,另一方面,要注意解决好案卷装订质量问题,以有利于档案规范化管理。

这就要求我们要从基础抓起,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做好档案的保管期限与保密期限的区分工作

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是,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本机关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而保密期限是根据国家秘密事项在一定时间内,如被泄露,将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的危害来确定的,它表示该国家秘密事项在其确定的期限内,受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保护,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限。《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中规定: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这里所说的“特殊规定”是指制定保密范围的中央、国家机关可以规定有关保密范围中某类事项的保密期限为“长期”。对规定为“长期”的国家秘密事项,在授权机关作出解密前,其他机关、单位应当对其采取长期的保密措施,不得擅自决定解密和随意对外提供。

2.注重档案涉密情况的变化

档案在保管过程中,其密级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文件贯彻的情况变化的。基本变化是升密、降密、解密。其中升密是极少数的,也是暂时的;大多数的、总的趋势是降密,直至解密。其变化原因有三:一是保密范围的变化;二是密级文件作用的变化原来的密级文件指导作用与现在工作不相适应,已失去了指导作用,为此立档单位废掉了此类文件,密级自然消除了;三是保密时限的变化。原馆室所存档案涉密文件,只标有密级而没有保密时限,多数都是超期服役。

3.做好档案密级的调整工作 要贯彻落实《保密法》以及1991年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发的《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的精神,在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大力协调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好两个问题:一要严格执行解密划控的时间标准、有关涉密内容标准及保密规范标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二要主动接受保密部门对调密工作的监督指导,齐心协力搞好档案涉密文件的清查鉴定。严格划清密与非密的界限,确定哪些档案能开放利用,哪些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利用,哪些还不能提供利用,为今后进一步搞好规范化、标准化和涉密档案建设奠定基础。

要建立起法制的新秩序。对涉密档案的变化调整,不仅要立足于当前的实际工作,还要着眼于长远。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以往关于档案保密的制度还不健全,适应不了《保密法》的要求,需要完善增加新的内容。为了适应涉密档案调密工作制度化、正规化的需要,应建立以下三个制度:1)建立划定密期制度,以便届满自行解密;2)建立调密通知单制度,对保密期间提前解密或发生升降变化的密级文件,要下发通知单告知档案馆、室,以便衔接工作,及时掌握,适时变动;3)建立涉密档案接收标准制度,加强涉密档案的规范化建设。

4.正确处理好档案保密与利用的关系

保守国家机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神圣职责。日常工作中,档案管理人员十分重视档案保密,工作尽心尽职,但由于在传统的保密观念影响下,档案工作普遍存在着重保轻用、利用不足的现象。由此产生一些弊端:大批档案得不到充分的利用,甚至有些很有价值的档案长期被束之高阁,变成一文不值的废纸,造成档案浪费;领导不能及时全面地了解情况,有效地利用档案;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价值也难以在利用档案的效果中体现出来。上述情况表明,档案(下转58页)(上接47页)部门改变传统的观念,在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切实完善工作职能,为领导决策服务势在必行。机密档案应该保密,但保密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利用,是有时间、地点、范围限制的利用,保而不用只会失去保的意义,失去档案的价值。当然,利用必须是在保密基础上的利用,无限制的利用会给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对档案工作来说,保密与利用两者都十分重要,决不可偏颇。

12.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 篇十二

房产档案属于专业档案之一, 是城市房产管理部门在房产权属登记和管理过程中, 直接形成的反映房产权属关系及状况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照片、声像等各种载体内容的真实历史记录。房产档案因记载有房屋坐落、房屋权利人、房屋状况等完整、准确的信息, 因此能够提供大量详实可靠的数据为房产管理工作提供服务。这些档案为解决房产纠纷、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发挥着房产档案“来自于民, 用之于民”的社会作用。

各级医院尤其是大中型医院的房产管理部门及管理者, 对房产档案管理工作要引起足够重视, 并加以研究。

1 房地产档案管理特点鲜明

房地产档案管理区域性、专业性、动态性、法律性很强。具体来说做好房产档案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以下几个特点:

1.1 区域性

法律明确规定, 一个行政区划的房地产发证机关只能有一家。房地产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属地管理。房地产档案管理是否科学合理, 将直接影响到该地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秩序和发展进程。

1.2 专业性

房屋产权档案是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活动形成的权证、契约、帐册、图表、照片等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房产档案记载了房屋产权归属和沿革, 反映了房屋状况, 因此房屋产权档案的形成, 有其特殊的专业要求。如土地界限的认定、房屋面积的丈量、房产平面图的测绘等, 都必须是经过建设部门审批的具有专业资质的测绘公司来丈量、测绘、出具测绘报告。

1.3 动态性

房地产档案与其它门类档案相比, 其鲜明的特点在于它的动态性。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房地产本身发生了变化, 例如旧城改造、城市规划、房屋拆除产权灭失等;另一方面是房屋外部条件的变化引起房地产的变化, 包括房地产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权属转移变更。

1.4 法律性

房产档案是政府职能部门依照法律规定, 代表国家对房地产所有权及相关权利进行登记、规范和确认的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 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定职责的体现物, 能够合法地证明权利人与房屋土地之间权利关系的原始凭证, 为实施产权管理和产权保障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2 房产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几个问题

2.1 自动化程度不高, 不能满足档案提供利用的需求

市场经济条件下, 房产档案提供利用依赖于档案信息的自动化程度, 尤其是电脑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当前, 房产档案部门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信息管理系统, 各个地方的房产档案管理部门都是独自开发使用, 有些地方受经济条件、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自动化程度还相当落后, 电脑设备没有得到及时更新, 长期使用已经破旧不堪, 极大地影响了房产档案信息的准确、快速利用。

2.2 与登记、交易等其他房管业务部门在业务上存在协调问题

由于各种原因, 房地产档案部门与其他房管部门, 主要是登记、交易部门在业务上有时没能得到及时的沟通和协调, 致使遗留一些问题, 如各自的信息管理系统没有联网, 信息不能共享, 当登记部门数据格式改动时, 档案馆的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做出相应的修改, 致使数据格式不兼容, 档案无法移交档案馆。同时, 档案交接存在时间差, 由于信息不能共享, 交易查证和接收查封件时就会出现错误。

2.3 房地产档案工作地位相对提高, 但工资福利有待改善, 档案经费仍需寻找途径增加

房产档案馆是专门管理房产档案信息的文化事业单位, 目前其经费来源主要是依靠房产档案利用服务收费, 既要负担档案管理的各项费用, 又要支付职工的工资福利, 开支过大, 无力进行更高层次的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

2.4 历史遗留问题

房产档案的整理录入不规范, 有些以前不常用的档案还未录入数据库, 要进行补录, 目前接收的档案数量较多, 档案规范整理跟不上, 人手、经费都不够。大数多只能进行简易整理就送人库房, 堆积起来会给以后利用带来不便。

2.5 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 人员素质仍需提高

房地产档案工作人员存在年龄偏大的情况, 人员知识有待更新, 特别是电脑知识, 是每个房产档案工作人员都必须掌握的。在做好档案管理的同时, 必须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信息化管理水平。

3 切实加强房产档案整理工作

做好房地产档案管理, 不仅需要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技术, 而且需要有主人翁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积极参与经济建设, 充分发挥房地产档案的作用, 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向前发展。[1]

医院房产管理工作质量高下, 也同样直接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

3.1 进一步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

电脑信息管理系统不光是能检索到信息就行, 还要求检索速度快, 准确率高, 并且还有打印、修改、统计和多途径检索等功能, 只有这样, 才能满足档案全面、快速、准确提供利用的要求。计算机的应用保护了档案的原件, 又高效地满足利用者需要。同时, 要提高系统的安全性。系统的安全性指的是保护系统硬件和软件免受自然灾害和人为的破坏, 做好防病毒工作, 抓好用户权限管理。另一方面由于电子档案随着时间的推移, 原始信息的长期保存有待深入研究和探讨, 对电子档案要定期进行备份, 防止数据信息损失。[2]

3.2 加强房产档案信息的采集和整理

房产档案信息的流通包括收集、处理、保存、使用诸多环节; 因此, 为了更好地发挥计算机处理房产档案信息的能力, 必须加强房产档案基础信息的采集, 加大信息的采集量, 即加大对与房屋相关信息采集力度。目前, 房产产权多元化, 房产结构形式变化快, 必须对采集到的房地产档案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存档, 去除多余的、错误的信息, 保留准确的、真实的信息, 并随时更新完善, 以方便用者查询。

3.3 加大投入力度, 切实解决档案经费问题

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围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建设、健全档案机构, 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 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馆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房地产产权属档案, 可以按照同家有关规定, 实行有偿服务”。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房地产档案馆应实行房地产档案有偿服务, “以档养档”。

3.4 从源头抓起, 切实加强档案收集工作

房产档案管理人员要搞好材料的收集, 立、续卷归档的房产文件材料及时收集, 凡应归档的做到文件资料要收集齐全、完整, 按照文件材料形成规律, 使案卷能正确反映职能活动的基本品貌, 以便保管和提供利用。同时要注意通过收集、清点、登记、盖章等环节, 认真进行检查核对后办理接交手续, 对不齐全、不完整的房地产文件材料, 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领导提出, 及时处理。

3.5 加强档案人员业务培训, 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房产档案要满足社会的利用需求, 充分发挥价值, 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必不可少的。根据《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馆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从事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经过业务培训后, 方可上岗”, 这是对房产档案工作人员的一个基本要求。当前,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 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并且房产档案馆理部门要继续加强在职人员的培训教育, 建立健全用人机制, 及时引进高素质的年轻人来充实档案工作队伍, 为房产档案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实现房产档案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以上论述和分析, 可以肯定加强房产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实施房产档案数字化, 对档案部门的科学管理, 为社会提供快捷、优质的档案信息服务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 房产档案部门应该抓住机遇, 积极探索和努力实践, 不断的引进先进技术、整合机构、规范管理制度, 全面完善房产档案数字化管理。

当前, 医院房产管理工作尚未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我们应积极探索, 规范管理, 完善制度, 更好地服务于医疗卫生事业。

参考文献

[1]王英玮.专门档案管理[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三

职 业 卫 生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1.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并自觉接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提高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水平。

3.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安全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支持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和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工作。

4.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审批职业卫生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5.定期听取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等有关问题。

6.督促各班组(部门)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工作。7.组织、主持职业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职业卫生责任制,组织制订和发布本单位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设置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支持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保证职业卫生管理经费和职业卫生奖励资金的落实。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四次职业卫生工作会议,总结职业卫生工作经验和教训,研究和解决有关职业卫生中的重大问题,布置或阶段性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坚持“四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职业卫生工作。

5.负责组织本单位职业卫生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向本公司报告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的情况。

(三)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负检查、监督的责任。

2.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指导存在职业危害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掌握职业卫生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职业危害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参加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新工人的职业卫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5.发生职业卫生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四)生产班组长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人员文明安全作业,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职业卫生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和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待职业职业卫生方面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职业卫生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本组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臵,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

3.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职业卫生知识教育,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操作。

4.班前要对本组所使用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对本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5.发生职业卫生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五)生产操作工人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1.自觉学习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知识。牢记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卫生工作方针,增强职业卫生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自觉遵守各项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工种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指挥。

3.按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发现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维修。4.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积极施救,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5.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的各项活动,从实际出发,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二、本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一)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职责

1.在分管职业卫生的副经理直接领导和县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协助领导综合管理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

2.编制、补充、修订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编制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审批。

4.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工作,建立、健全职工卫生档案。

5.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发放等工作,并参加验收。

6.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包括新进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教育。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臵的检查工作。

8.对患有某种工种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该工种操作。

9.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安排本单位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二)财务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及时将职业卫生工作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按规定安排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用于改善生产过程环境和劳动条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三)工会组织职业卫生职责

1.依法对职业卫生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协助行政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制止、申诉和控告。

2.参与讨论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

3.定期检查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行政部门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

4.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5.参加职业卫生检查和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履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告知义务。切实保护本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存在粉尘、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的管理。

三、职业卫生告知形式:

合同告知、公告栏告知、警示告知、原材料和设备危害告知、培训告知等。

四、职业危害告知控制程序

1.本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2.与已进、新进本厂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本厂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本公司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专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专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五、危害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告知:职防制度、操作规程、计划。

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

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浓度(强度)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

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存在粉尘、生产性毒物等职业危害因素都必须依法申报。

三、申报项目

分为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九大类。

四、申报内容

1、公司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五、申报程序

1、进行新、改、扩、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生产技术、工艺、材料变更后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这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公司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与预防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

1.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资金。2.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 3.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培训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

四、控制程序

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编制和审批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

2.人员培训

(1)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卫生管理资质证书,方可上岗。

(2)新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

新进人员入厂时,由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厂级职业卫生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四新”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如果有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投产,相关部门应组织相应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等适应性培训。相关人员未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的,不能上岗操作。

3.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

(1)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2)本公司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证明;

(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

(4)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一、总则

正确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职业危害的关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的计划、二保及大修的组织、实施与考核。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的制定与修订,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各生产班组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一保。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的规定

(1)设备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专业培训,熟悉和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和 “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须知”、“一级保养”以及“润滑五定”等。严格按照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操作。定人定机经批准后,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按规定的范围内容和规定的部位,认真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发现异常立即停车,不准带病运转

(3)从事多班制生产的主要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的工作人员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和尚未处理的设备故障,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4.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

(2)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日常监测与季度监测,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日常监测与季度监测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本厂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有效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职业病危害预防,规范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是指由本厂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岗(含事实劳动关系)职工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管理。

三、职责分工

1.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号令)及本厂职业危害因素的变更,及时修订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职业卫生劳保用品。

2.财务部门负责落实劳保用品费用,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3.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职工劳保用品个人信息档案(依据劳保用品配臵标准),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并对其实施有效控制。

4.党群工会办参与劳保用品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收集职工在劳保用品使用和质量状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信息。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要与生活福利待遇相区别。

2.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按实际需求发给备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防护性能及外观质量。

2.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与防御的有害因素相匹配。

3.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严禁使用过期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考核 1.各部门应将员工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维护、保养劳保用品作为检查内容之一,及时制止纠正劳保用品穿戴使用的违章行为。

2.对不按本规定执行的单位与个人,安全管理部门将予以处罚。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罚当事人50元/人.次;部门违反本规定的,处罚部门200元。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本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在本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厂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建立本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监督检测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三、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

四、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等相关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本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报告,由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并在厂务公开栏公示。

五、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整理后,存入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六、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班组,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七、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制定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二、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应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有计划地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具体包括:

1.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2.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3.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

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查;

5.对用人单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员工,按每3~5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三、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保证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四、用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本厂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五、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在接到体检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报告后,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包括发现健康损害、疑似职业病病人或者需要复查的)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本人。

六、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病人,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除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外,还应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八、用人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和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3.对健康检查中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臵;

4.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或本厂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查。

九、员工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复查、职业病诊断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表》等资料,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存。

十、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臵职业病病人。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为及时有效的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造成的损害,切实保障本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救治措施,特制定此预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前的准备

(一)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便于本公司操作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预案》。

(二)人员准备

1.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 侯海平副总指挥:杨献林

成员:赵建军

赵艳生

李彦如

武瑞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的工作。

主 任:李爱军 副主任: 杨瑞升

成 员: 王晋冬

韩文如

2.各部门分工与职责(1)现场指挥部职责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刻组成现场指挥部发布应急处理命令,组织实施救援行动,向总指挥部报告并同时向盂县人民医院和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现场指挥部人员分工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组织事故现场及职业病危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的相关信息,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救援、协调各救援专业队伍。

安全保卫科: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保卫和现场工作人员的疏散工作,保证指挥部与各单位之间的通讯畅通。

生产部: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事故现场的对外联系,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救援物资及人员的运输。

3.加强人员陪训

(1)对本厂各类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每个员工掌握职业病防治法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能正确熟练使用维护有关的防护设备,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防尘口罩、耳塞、防护帽等)。

(3)在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掌握现场自救,互救知识。4.协调同卫生机构的急诊救护

医疗救护队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委托盂县人民医院组成,医疗救护专业大队指挥所设在盂县人民医院。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要将本公司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对人体危害途径以及采取的抢救措施(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以书面的形式向医院说明,让医院制定更好的救治方案。并同医院拟定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伤员转送计划,并安排好救护车,确保现场救治及时到位。

(三)值班并保持通信联络顺畅

1.各班组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信联络顺畅,合理得组织单位与单位之间协同通信联络。

2.本公司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常用电话03536633000

(四)物资准备

1.交通运输保障

专业大队指挥所设在后勤保障部,该大队应做好各种车辆保养和维护,保持车况良好,保证值班车辆及驾驶员随时能够到位。

2.后勤服务保障

后勤服务大队指挥所设在后勤保障部,专门负责现场人员食品,饮水供应及安排疏散人员生活问题的实施计划。

3.应急防护用品保障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将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急救用品发放到各班组。各班组负责人要每天检查这些用品的完好性并做记录,将这些用品分类放在易存,易取的专柜内,并标明这些用品的数量,名称,使用方法等随用随取。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前的预防措施

1.自觉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护知识; 正确使用和佩戴防尘口罩、工作帽及防噪耳塞;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在工作场所进食吸烟

2. 配备工作服、工作帽、工作手套、耐酸手套、防溅眼镜、防溅面具、佩戴耳塞

四、事故报告

本公司应履行职业病报告制度;

1.本公司各班组负责人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立即向总指挥部报告。2.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要向县安监局、县卫生局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位置、作业场所、作业时间、发病起因、伤亡人数、可能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原因,已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和救治措施以及事故发展的趋势。

3.对重大职业病危害故需立即报告,一般事故需在6小时以内向县安监局报告。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以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五、事故处理

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并同时通知盂县人民医院医疗救护队,总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

1.立即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安全保卫部应立即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其它部门全部投入抢险和救治受害工人。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发生的材料,设备和工具。4.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的要求如实,详细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作业场所、处理措施等情况。

5.落实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要求解决的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再落实时要公开,设置事故处理公开栏,接受职工的监督,落实完后要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配合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事故现场有针对性的采样检测检查。

七、注意事项

此预案是山西欢乐喝彩食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总预案。将此预案下发到各班组,班组负责人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自己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调查处理预案。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增强本单位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单位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4.专业与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5.1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全面管理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5.3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5.4工会全面监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各班组负责配合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6.应急管理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臵职业病应急事故。

7.工作要求 7.1培训

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7.2应急救援

7.2.1 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7.2.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7.2.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部门有限保障应急救援工作。

7.2.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7.3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7.3.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班组应及时上报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

7.3.2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7.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臵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7.监督与处罚

7.1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7.2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监督班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监督,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7.3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7.4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未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处置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降职处分。

8.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制度中未尽事项,或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职业卫生管理奖惩制度

总则

1.1 为加强本公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级人员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奖励和处罚。2 管理职责

2.1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奖惩归口管理。

2.2 本公司各行政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职业卫生管理奖惩的具体实施。3 奖励条件和范围

3.1 认真完成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取得良好绩效的单位和个人。3.2 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取得明显效果。3.3 推广应用职业卫生技术措施项目取得明显效果的班组和个人。3.4 及时排查职业卫生隐患、纠正违章,杜绝职业卫生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奖励形式及奖励程序 4.1 奖励采用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形式。

4.2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根据本公司各职能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分别按月、季、年提出奖励建议方案,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4.2.1 对职业卫生项目实施效果明显的班组,每季度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填报《专项奖金审批表》报厂审批后实施奖励。

4.2.2职业卫生奖励按取得的绩效和评比等级,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奖励200—1000元。

4.2.3对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并杜绝了事故的发生,奖励100-500元。

4.2.4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奖励经费由工厂专项拨付,专款专用,不得挪用。5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处罚范围及程序

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管理处罚标准(项目、处罚金额等另行自定)。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和责任人对事故的认识态度等情况,除给予相关经济处罚外,也可对事故责任人4天停岗学习。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目的

为了对单位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等各项工作记录的可追溯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3.1专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4、本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4.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清单及有关文本。

4.2.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防治工作计划和总结。

4.3.职业健康专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4.4.职业健康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5.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5.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5.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5.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5.职业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5.6.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5.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5.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

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7、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

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8、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 包括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职业健康防护设施防护及维修档案

9.1.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9.2.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9.3.运行使用记录;

9.4.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档案

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

11、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11.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11.2.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11.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11.4.职业禁忌症名单及调离情况;

11.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11.6.职业病检出名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13、职业病(含工作有关疾病)发生情况及职业病患者处理情况记录 14、本厂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 16、各种监督文书、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18、各种汇总资料

18.1.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18.2.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18.3.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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