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州国投(共9篇)
1.公司管理制度州国投 篇一
(一)以路桥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市功能明显增强。
20xx年,通过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共完成路桥基础设施项目投资1.76亿元,全线建成了长3.9公里,宽60米的中环东路;长4.4公里,宽28米的f里街和长1.2公里,宽28米的建国北路三条城市主干道,以及西南路、解放路、栅堰路、海盐塘路等城市次干道路,新建道路通车里程12.8公里,修建沿河护岸9.2公里。城市规划所确定的“三横三纵二环四放射”的城市道路框架提前建成,进一步改善了市区道路交通状况,增强了城市功能。
(二)以南湖区域为重点的环境整治成效显著,城市环境明显改观。
在以南湖周边区域为重点的大规模市容环境整治中,城投公司承担了大部分整治任务。共计完成项目投资3.09亿元,主要完成了南湖区域整治一期、二期工程拆迁,共计拆除旧房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搬迁住户800多户;完成了中环南路、南溪路、花园路、鸳湖路、西南路、壕股路等道路整治及配套完善工程,完成人行道18公里,自来水管7.6公里,污水管1.1公里,路灯8公里,电力、通讯管线18.4公里;完成了地块、道路土方填筑60多万立方,绿化种植面积120万平方米;完成了环城河中山西桥、西丽桥、壕股桥等十六座桥梁的景观改造、亮化和南湖区域迎宾桥等五座桥梁的景观改造;完成了城南路、城东路、中环南路十八里桥三个城市出入口的整治;完成了17幅大型公益广告牌以及“嘉禾之源”城雕、狮子汇中共“一大”代表群雕工程等。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整治任务要求,极大地改善了南湖周边环境,城市绿化、美化、亮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明显提升,为建党80周年献上了一份厚礼。
(三)以安置房建设为重点的房地产开发快速推进,拆迁安置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全年开工建设安置房、商品房项目28.26万平方米,其中拆迁安置房25.3万平方米,共1900多套。20xx年完成投资2.22亿元。烟雨一期、二期和姜家村公寓共13.6万平方米安置房已建成交付使用;烟雨三期和百妙二期共11.7万平方米安置房主体工程已全部结顶;施家兜一期、二期共2.96万平方米商品房已建成交付使用。另外,嘉兴电厂生活区9万平方米代建房项目也已经进场开工,已完成了50%的桩基础工程。安置房的建设规模之大在嘉兴前所未有,拆迁安置的房源需求得到有效保证,拆迁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同时,也改善了部分居民的居住水平,提高了生活质量。
(四)城建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财务收支实现平衡。
20xx年共完成工程投资7.07亿元(其中,路桥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76亿元,南湖区域整治完成3.09亿元,安置房建设完成2.22亿元)。由于受金融信贷政策调整影响和原南湖开发区债权债务并入等因素,加之20xx年工程建设任务特别繁重,使城投公司的资金供求矛盾异常突出。为确保各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我们千方百计开展资金筹措工作,加强了与市各银行、财政、土管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尽最大努力落实更多的资金支持。用尽一切可用的方法筹集资金,确保了资金来源。同时,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实现了统一调度、合理使用、科学安排,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及时保证各重点项目施工材料款和人工费的足额到位,以确保工程进度。并抓好银行转还贷工作。全年财务资金流量达到14.16亿元,其中,财务收入4.86亿元,财务支出4.76亿元(包括还贷付息1.56亿元),转贷4.54亿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财务收支达到了平衡要求。
(五)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内部管理迈上新的台阶。
首先,在建设项目的管理上,强化了对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施工管理等工作,严格按建设工程规范管理的基本程序进行。所有项目均要立项批复,进入建筑交易市场实行公开招标,实行现场监理,并全部委托市质监站、安监站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了工程质量,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认真做好竣工工程的验收决算和移交工作,年内已竣工项目共27项,已验收26项,已竣工决算25项,已移交18项。其次,在内部工作的管理上,在抓好岗位责任制落实的同时,根据机构合并、人员增多、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从理顺关系、建立制度入手,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如建立了岗位责任考核制度,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等。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了较有特色的中层干部例会制度,每月对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布置、检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在上半年工程建设任务特别紧张的时期,我们还实行早会制度,每天提前半小时上班,研究部署当天的工作任务,及时解决有关棘手问题等。并且,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工作,在落实“统一调度、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分别核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在现金使用、财务审批等方面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同时,为便于基建财务管理的需要,认真做好帐目清理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财务审计,全年审计帐目4本,项目16项,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实事求是予以纠正,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确保规范操作。
(六)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得到增强,公司形象大幅提升。
完成了城投公司党委、党总支的组建工作,调整成立了沙龙宾馆支部、房产公司支部、城市开发办支部和旧城改造指挥部支部四个支部,并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先后以“奋战80天,迎接建党xx周年”、党风廉政建设等为主题召开了党员民主生活会,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重点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双一流”、“双整顿”活动,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加大了反腐败工作力度。同时,注重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了干部职工队伍的建设。成立了公司工会、团支部和职代会,并积极地开展各项活动,如组织全体职工外出疗休养、举行“庆五一”职工联欢晚会、参加“心连心”艺术团群众演出、成立“城建职工合唱团”、参加“三颂”歌咏比赛、开展“美化环境志愿者”活动、组织义务献血、扶贫帮困等等,即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又提高了素质修养,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单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提升了公司形象。
2.公司管理制度州国投 篇二
(一) 城投公司的相关概念
城投公司是国有投资控股公司, 其可以被视为是城市资产市场化的载体, 各个地区政府授权或委托当地城投公司进行城市资产投资和经营活动, 以实现城市资产保值、增值以及优化配置的目的。城投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形式主要是通过各级地方政府进行土地划拨以及债券、专项基金、税费等国有资产的注入促进其达到相应的融资标准, 之后公司充分利用政府给予的财力、物力、其他资产等信用支持以进一步扩大自身规模并向市场进行直接或间接融资, 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满足公共需要。
城投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 独立性。《公司法》中已经作出了相关规定, 要求城投类公司必须具有一般独立法人的资格。城投类公司与一般企业法人相比所代表的利益主体不同, 其代表的是各地区地方政府, 促进政府所出台的政策能够顺利实施。第二, 公益性。虽然城投公司利用融资形式开展业务, 但是城投公司与其他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是不同的, 一般公司都是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发展目标, 而城投公司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 具有一定的公益性, 其行为也属于政府行为, 所融到的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公共产品。第三, 一贯性。城投公司在对自身所融到的资金进行运营时遵循一贯性原则, 并不像商业银行信贷那样限制资金使用范围以及利率低的情况。城投公司一般都是以资金来源为基础来进行资金使用性质的确定, 包括有偿资金和无偿资金。第四, 服务性。城投公司是由各地区政府扶持起来的, 城投公司的投融资计划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 是除了财政预算和商业银行以外的重要资金来源途径, 城投公司的顺利发展不仅能够促进我国财政政策顺利实施, 而且还能够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
(二) 城投公司财务风险的相关概念
财务风险并不是一个具体的概念, 其存在于企业资金运动的全过程中。城投公司的财务风险主要是融投资方面的风险, 公司在进行融资投资至到期还本付息的全过程中资金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难以保证投资者收益的稳定, 同时融投资方式选择不当还会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 严重影响城投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前我国城投公司所存在的财务风险
(一) 融资渠道单一
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能够使城市形象得到提升,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够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拉动内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政府就如何能够加快经济发展出台了诸如银行贷款利率下调等一系列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我国地区地方政府为了能够加快城市基础设施进程, 往往会制定大规模建设投资计划, 投资计划要想顺利实施充足的资金是必不可少的, 各地区城投公司作为项目实施的具体承担者必须具备充足的资金。但目前, 我国很多地区的城投公司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主要是通过向银行进行商业贷款以及财政拨款来取得资金。这样一来, 公司就会受到银行的制约, 一旦项目工程建设出现问题, 公司的信用就会受到影响, 就会存在着资金链断裂的危险, 最终造成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
(二) 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中国特殊体制下各地区城投公司的诞生和发展都具有一定的政治色彩。由于城投公司是在各地方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 所以城投公司的盈利能力较一般公司相比差距很大, 市场化程度很低, 业务类型也较为单一且盈利点偏少, 没有业务和资源优势, 银行贷款与财政拨款占其总收入的比重很大, 难以紧跟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步伐, 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三) 没有明确责任主体
一直以来我国在企业改革过程中非常重视政企分离这项内容, 但我国城投公司仍然没有实现这一实质性转变。我国各地区城投公司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现象普遍存在, 虽然我国地区城投公司的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但实质上是由政府控制其运营管理, 公司员工基本上也都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四)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有相当一部分城投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方面都没有实现不相容岗位分离, 一人兼多职现象严重, 这样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容易发生财务风险, 与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的本质相背离。同时, 虽然城投公司所融到的资金基本上都应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满足公共需要, 但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公司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 背离资金投向, 将资金应用于一些利益和风险都较大的项目, 这样就容易加大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几率。此外, 对城投公司的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关部门不但没有定期对其资金流动情况进行检查, 而且也没有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这样容易造成盲目扩大债务规模情况的发生。
三、对于城投公司财务风险的一系列加强措施
(一) 拓宽融资渠道
城投公司融资渠道多样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公司平稳发展, 降低公司对商业贷款以及财政拨款的依赖性。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拓宽:第一, 城投公司可以采取发行企业债或中期票据的形式有偿融资, 吸引社会上的一些资金以及国外资本参与到项目建设中去, 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可以促进公司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 而且还可以减轻融资负担, 保证企业稳健发展;第二, 公司可以通过上市的形式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 发行股票不仅无需付息还可以重复融资, 能够为公司带来一定的资源。
(二) 对公司进行合理定位
公司定位是战略发展的基石。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城投公司财务风险问题, 需要改变城投公司纯粹融资平台的定位, 立足于培养自身的造血能力, 从战略上创造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有鉴于此, 城投公司可通过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合理定位, 从而完成战略转型:一是成为公共服务的供应商, 通过获取特许经营权, 涉足部分自然垄断行业, 获取持续稳定收益;二是国有资产运营商, 通过国有资产划转和置换, 持有部分经营性资产或优质企业股权, 实现资本保值增值;三是城市土地开发商, 通过独立开发或合作方式参与城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 并逐渐向一二级联动开发转型, 获取合理回报, 深度参与城镇化进程。
(三) 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及财务管理制度
首先, 城投公司应当完善自身内部审计机制, 安排专职人员担任审计相关职务, 定期向上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汇报资金流动情况, 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有效依据;其次, 城投公司还应当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系统, 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强化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使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有效运行。
(四) 明确责任主体
如果各地区城投公司过于依赖地方政府责任主体不明确的话, 地方政府就具有偿还或担保公司债务的责任, 最终城投公司的债务就很容易被转化为政府的债务, 加大财政负担。对此, 政府应当放权给城投公司, 由政府控制其运营管理向实现自主管理形式的转变, 撤回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选聘一些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相应职务。同时, 公司管理层还应当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 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 进一步实现公司项目相关信息数据资源的共享。
(五)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城投公司要想更好地进行财务风险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此, 公司应当实现岗位责任制明确权责, 对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 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落实到个人, 预防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同时, 公司还应当提高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定期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学习最新政策以及会计相关知识, 优化会计人员知识结构, 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地促进城投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结论
城投公司是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产物, 但目前城投类公司仍然处于发展初期, 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城投公司加大对自身财务工作的管理力度对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目前我国一些城投公司财务管理所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公司财务管理监督力度、明确责任主体以及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建议, 以促进城投公司能够稳健发展。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我国很多地区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但是城投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财务风险, 如果不能及时控制和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 公司就会面临着破产的危险, 由此可见城投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本文就我国地方城投公司所存在的财务风险进行重点讨论, 不仅阐述了我国地方城投公司的相关概念, 而且还讨论城投公司的特点。然后指出了城投公司财务风险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一些加强措施, 使公司更好地规避、降低、转移风险, 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关键词:城投公司,财务风险,风险管理加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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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投公司转型 篇三
这意味着,财政部重申融资平台债务不属于政府债。那么,失去“背书”的城投公司将如何转型?
到底还是不是政府的“亲儿子”?
由于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举借债务,因此需要城投公司来为地方政府筹集资金,故城投公司是地方政府主要的投融资平台。然承担着公益性项目投融资职能的城投公司,在融资平台举借债务是否属于政府债务,是否由政府信用“背书”,几经厘清,一直身份不明。
中国第一家城投公司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如今已发展了近30年,代表政府发行企业债券,向银行贷款,进行公共市政建设等公益性投资。一直以来,城投公司为地方城市发展、基建投资等作出了重要贡献。类似市政道路、环城高速、城市供热供水等基建项目,多由城投公司担任投融资、建设、管理与运营四大职能,如今发展到医疗、养老、环保、旅游、教育等各领域。
不过,近几年随着地方债的加重,“搞钱干事”的城投公司显然并不符合市场规律,已屡次被推到改革的风口浪尖,有可能会走向终结。
早于2014年5月20日国务院批转的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2014年9月,国务院下发43号文,明确区隔政府和企业债务,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执行,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切断了以城投公司为主的地方融资平台依靠政府信用融资的渠道。
当然,43号文和新预算法并未得以兑现。乐观的城投公司老总们认为,中央对投融资政策的调整,给城投公司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但类似政策调整在2011年就出现过,当时也是出于地方债务过度膨胀带来债务隐忧,要求限制对融资平台贷款政策。2011年扛过去了,2014年这波调整也有可能扛过去。
后来的发展果真被乐观派预言对了,2014年四季度到2015年上半年,城投公司融资功能收缩明显;但2015年下半年,大量资金涌入,向城投公司要项目的资金方越来越多,城投公司再度复活,重新担纲政府投融资重要职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稳增长任务更为迫切,转型暂时搁置。
今年10月27日,全国城投公司协作联络会年会在合肥召开,年会核心议题是“城投转型与发展”。相较去年,不少城投公司老总们的焦虑感有所减轻。据媒体报道,一西部某地级市城投公司董事长表示,城投公司是政府的亲儿子,地方政府不会放着城投公司陷入困境而不管的。
然而,随着经济运行不断下行,城投公司的命运逐渐明朗化。就在11月4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明确,“2015年后融资平台举借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地方政府仅作为出资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这等于在宣判,城投公司失去了政府亲娘的信用“背书”,也意味着传统融资职能宣告终结,城投公司必须另寻出路。
城投老总们颇尴尬,城投公司成立的初衷,就是替地方政府履行相关投融资职能,城投公司投资的持续、盈利、退出等,都依托于地方政府,如何从现有的投融资模式中跳出来呢?
“先天性不足”
转型之所以拖延至今仍迟迟未见起色,一方面转型并不容易,另一方面,城投公司有先天性不足之处。
城投公司虽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法人,但决策多受政府控制,主要司职基础设施等投融资;有些资产规模虽大,但多是一些盈利能力差、需财政补贴的公益项目,自身造血能力不强,市场化竞争力不足。也就是说,公益性资产规模大、变现能力差,盈利能力差、偿债指标表现差、债务偿付对政府支持的依赖程度高等,都是城投公司的“弊病”。
10月27日的城投年会上发布了一份《城投蓝皮书:中国城投行业发展报告(2016)》,称各个省份的债务比例差异很大,有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还出现极其恶化的情况,有可能爆发局部债务危机。
通过对全国259家城投公司的统计,负债率在70%(含70%)以上的有8家,负债率在60%至70%(含60%)的有43家,负债率在50%至60%(含50%)的有84家,负债率在40%至50%(含50%)的有65家,负债率在30%至40%(含40%)的有43家,负债率在30%(含30%)以下的有16家,平均负债率在50%左右。
该蓝皮书进一步分析,从各地政府性债务统计表中反映的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占GDP的比例可以发现,经济欠发达省份的债务余额占GDP比例普遍高于发达省份。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中西部欠发达省份目前公共基础设施还不完善,还有很大建设空间,公共设施欠账比较多;其次,中西部省份由于经济落后,财政收入低于东部沿海发达省份;最后,由于产业转移,东中西部经济增速切换,中西部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比较大。
山东城投公司的状况一样不容乐观。
据日照城投公布的数据,2013至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其资产负债率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分别为39.91%、46.43%、58.57%和60.16%。负债以非流动负债为主,近3年及一期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62.74%、70.65%、61.89%和61.10%。“随着公司各个项目的进一步开发,公司未来债务规模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公司面临着一定的债务偿还压力。”日照城投在2016年度第一期中票募集说明书中谈到。
“青岛城投”的资产负债率同样持续高企。2012至2014年末以及2015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16%、69.76%、68.76%和67.89%,有息债务总额分别为129.86亿元、151.82亿元、181.57亿元和363.26亿元,金额不菲。毋庸置疑,债务规模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也将增加青岛城投未来几年的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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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投”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6月末,有息负债金额也分别达到53.18亿元、48.74亿元、62亿元和70.42亿元,包括银行借款和企业债等融资方式。为此,济宁城投在今年发行了2016年度第一期短融,募资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在沉重的债务压力下,借新债还旧债,成为城投公司重要的融资策略。日照城投亦在今年9月29日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令人忧心的是,多数平台公司承接着政府公益类、市政类建设和经营项目,缺乏商业化的运作项目,长期以来,没有形成可持续的市场盈利前景。截至2016年6月末,日照城投资产总额高达100.62亿元,2016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4.98亿元,但利润总额仅0.53亿元。青岛城投2012至2014年以及2015年1至9月营业利润则分别为-4.68亿元、2.56亿元、-6.73亿元和-7.98亿元。其中,2013年突然为正的营业利润,还主要是因公司2013年欢乐滨海城599亩土地出让,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10.04亿元。
一位大行债券承销人士表示,一直以来,市场上大部分投资人投资城投债的逻辑还是看中平台公司背后的政府信用,一旦政府不为其兜底,如何化解存量债务就成为沉重的负担,有可能出现违约的失信现象。
如何转型?
至于如何转型,城投公司内部人士大多表现出“完全取决于政府领导”的被动。观点多认为,城投公司的资产盈利性不强,公交客运、环境治理、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都是些保本微利项目,一些运营经费还要靠政府补贴,城投公司自身造血能力不强,要走向市场较难。
尽管改革已经进入3.0时代,然而目前即使规模较大的资质较好的公司,也处于改革的探索中。
如合肥城建投,2015年利润总额为48亿元,是因为当年公司投资收益为 65.25 亿元,这部分增幅较大,主要是来自投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构化产品实现了较好回报。除了主导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也在加大对战略新兴产业的投入,主要为新型显示电路等。据悉,合肥城建投转型方向是转为国资运营管理平台,后续打算推动两家公司上市,形成集成电路千亿产业链,加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南京城投集团董事长邹建平表示,南京城区范围内的城投公司信用等级较高,大部分是AA+、AAA最优质的信用等级,融资成本较低。但南京郊县等地融资成本较高,南京城投可利用自身优势,筹集资金用于郊县城市建设,从中赚取相对稳定的利差回报,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又能帮助南京城市建设。
西部一省会城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表示,南京、合肥等地城投公司资源优势明显,如南京当地财力较雄厚,城区基础设施基本到位,融资需求不大,所以能探索其他可能;但中西部地区城投公司的主要职能现在还是替政府投融资,投资当地基建。该副总经理还表示,当前经济下行阶段,民企融资成本高、资金链容易断裂,他们在探索的一个方向就是参股发展前景较好的民企,通过参股民企,实现城投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不过,他也直言,虽然存在一些参股民企的机会,但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决策链条长,还有国有资产流失等担忧,落地也面临困难。
有城投公司负责人直言,政府是城投公司赖以发展的根源。不少城投公司融资借助地方政府储备土地,地方棚改、保障房建设等也多由城投公司主导,可能配套进行其他商业类房地产项目开发;市政工程承包也多由城投公司担当,这块投资回报较为丰厚。
有地方财政系统人士表示,财政部重申融资平台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是想规范地方债务管理,堵住违规举债渠道,也是想将城投公司赶到PPP模式等正当渠道上来。他认为,PPP模式最大的意义是解决了融资问题。“地方融资平台参与PPP基金,实际上是平台公司进入产业基金项目,是代表政府参与,并非不承担重要角色。以前很多项目是城投公司帮助政府融资负担利息,现在代表政府与其他两方成立项目公司,投资PPP项目,而且减轻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4.公司管理制度州国投 篇四
为提高我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切实做好办公区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目的确保在发生突发性事件(事故)或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有序进行处置,保证公司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运行,维护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管辖范围的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火灾、水灾、雷击等事件;突发性水、电、暖及其他主要基础设施出现的故障、损坏等突发性事故;治安案件、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其他异常情况均适用本制度。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我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
组长:XX
小组成员:XX
四、突发性事件的报告要求
(一)第一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人(不管是否是具体职责范围内的事)都必须立即报告组长和副组长,并留置或赶往现场。
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根据事态的状况指定有关股室和分管领导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有关股室和分管领导在接到组长指令或报告后,应立即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人员和工具,并通知有关部门在快速赶赴现场,尽快掌握现场情况、事态进展、初查原因及拟采取的处置措施。(二)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负责人赶赴现场后,要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报告突发性事件的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态、原因、后果、谁在处理、有没有能力处理、工作措施、进展情况、初步处置结果等。
对一时难以完全搞清楚的紧急情况,要先报告初步情况,随着对情况的全面了解和对事件的处理,不断地补充报告,绝不能压而不报;一次报不详尽的,可分几次续报;同时要确保突发性事件的真实性。五、建立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责任制
(一)建立突发性事件接报责任制。
本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或接到报告突发性事件时,必须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置。无论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均要追究接报人、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的责任(二)建立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机制。
发生突发性事件后,接报人和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紧急处置措施。5.公司管理制度州国投 篇五
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并规范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提高前期工作效率,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筹建期间的资金管理,规范费用开支管理程序,确保项目筹建期间费用开支的需要,降低投资风险和防止不合理的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前期工作。工作中充分结合前期工作成果的时效性,用最小的投入取得能满足规定内容深度要求的成果。
第三条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开始,到项目取得国家规定的核准(批准)报告批复之间的全部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如下主要工作内容:
(一)项目的投资机会研究工作、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申请列入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申请报告及核准或审批工作;
(二)项目投资意向性协议、公司章程的起草、签订工作和项目公司成立前的筹备、登记注册工作;
(三)取得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以及银行贷款意向函、承诺函等所进行的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和控股公司电源建设项目。公司参股的项目和参股公司的项目,其前期工作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综合考虑项目的战略布局和开发进度要求,根据需要成立项目筹建机构,项目筹建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具体工作。
第六条 筹建机构负责项目信息收集及前期工作的具体策划、组织、实施,包括编制前期工作及费用计划,与设计、咨询等单位签订有关合同,落实项目条件和取得前期工作内容深度要求所规定的书面文件等工作。
第七条 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对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管理与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了解掌握国家相关产业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动态,负责提出项目投资机会调研报告及投资建议;
(二)负责与国家有关部门、中介评估机构、其他相关单位等的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工作中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协调解决前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审核和下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前期费用计划,管理、监督计划执行和经费使用;
(四)指导和组织项目筹建单位或项目公司开展好项目前期工作,协助落实项目外部条件;
(五)根据需要负责聘请有资质、有实力的中介机构或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和专题咨询;
(六)负责向公司提出成立有关项目筹建机构和项目公司的建议;配合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人员推荐建议;
(七)做好项目前期资料汇总、档案管理。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批复项目的筹建机构、项目公司及人员配置;财务产权部负责审核项目前期费用计划,并负责前期费用的拨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程建设部负责电源项目初步设计以后阶段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前期工作的实施与控制
第九条 公司拟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需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公司统一考虑项目的战略布局和工作进度。对拟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有关单位要上报前期工作计划,经公司同意后,按照批准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第十条 公司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前期工作中的主要专题研究报告的设计咨询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原则上要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设计或咨询单位;筹建处或项目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提出前期工作招标计划,报公司同意后,由计划发展部或项目单位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为保证前期工作质量,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调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主要)专题研究报告的审查和咨询委托工作,须上报公司,由公司计划发展部研究后,根据具体情况并商有关部门后直接委托或授权有关筹建机构或项目公司开展咨询和审查工作。
第四章 前期费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开展项目所需前期费用,分别由公司垫付,并单独核算。待成立项目公司后归垫或按照合法程序确认为投资。项目前期费用主要包括:
(一)管理经费:项目筹建单位或项目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用、教育及工会经费、办公费用、差旅费、采暖及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房屋租赁费、水电费、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按规定交纳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保险、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合同公证费、车辆使用税费、会议费等;
(二)固定资产费用:为具备必要的办公条件所购置的办公设备、家具、用具及交通、通信工具等的购置费用;
(三)前期工程费用:项目报批及建设所必须开展的勘测、设计、试验、工程咨询、报告评估等费用,以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等。
第十三条 费用计划管理程序
(一)前期费用来源与使用均纳入公司资金预算管理计划;
(二)计划发展部牵头,会同财务产权部对上报的前期费用计划进行审核、平衡,确定项目全年总费用计划;
(三)计划发展部汇总审核、平衡后的项目全年总费用计划,编制公司全年电源建设项目前期费用计划,作为公司项目投资经营计划组成部分,按公司规定程序报批后下达。
第十四条 对于已列入公司全年费用计划,但由于项目的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增加前期费用,须在费用发生前二个月,提出增加费用申请,按公司规定程序报批后,对费用计划进行调整。未纳入公司全年费用计划或费用调整计划中的费用,不予拨付。
第十五条 筹建机构不设专职的会计和出纳,由托管单位财务部门为筹建机构独立建帐核算。项目前期费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由托管单位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第十六条 筹建机构或项目公司根据批准下达的公司前期费用计划,结合前期工作进度,在费用发生前,按月度上报资金需求计划。对于固定资产费用和前期工程费用,采用月度上报、单次审批方式;在费用发生前,由筹建机构或项目公司提出资金需求计划明细申请,附公司批准的费用计划,报计划发展部审核后办理。
第五章 风险防范及推出机制
第十七条 项目前期是项目风险防范的关键阶段。投资机会研究阶段,由计划发展部负责完成项目投资机会调研报告,对项目潜在的风险,提出防范建议,作为开展前期工作决策的依据。
第十八条 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程序开展咨询论证工作。计划发展部对项目风险防范要加强管理;必要时,筹建机构或项目公司应结合项目外部环境变化及当前阶段工作成果,提交项目的综合竞争力报告。计划发展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告进行评估分析,编写项目竞争力综合评估报告,对项目的风险大小进行判定,并提出初步对策。报告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决策。
第十九条 项目风险分析所要考虑的重点因素包括:
(一)项目的规划布局和项目所在地区区域布局;
(二)项目的必要性;
(三)相关资源配置、项目的条件和落实程度;
(四)市场空间;
(五)合资方式;
(六)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
(七)项目投资效益状况(产品市场分析的合理性、投资估算、主要经济分析基础数据、经济指标及敏感性分析);
(八)区域竞争力及公司发展战略。
第二十条 对于确定为风险大的项目,由计划发展部牵头,专题研究对策和后续工作策略及后续投资方案,或提出退出方案,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研究确定。
第二十一条 对已确定为风险大、不再继续开展前期工作的退出项目,已发生的前期费用经审计监察部门内部审计后,确定费用额度,由项目委托单位承担。
第六章 激励与约束
第二十二条 项目前期工作实行奖惩激励机制。每年按照责任状、目标考核内容和《电源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有关工作规定以及工作存在严重不足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和考核意见。其他非电投资项目参照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电投(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实际项目的行业特点,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总经理授权公司计划发展部具体编制,并负责修订和解释。
6.城投公司简介 篇六
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是经银川市政府批准、国资委授权作为银川市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并对其实施运营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市政府指定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是政府实施国有资产经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载体。多年来,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国资委的有效监管下,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依托授权资产构筑城市建设的投融资平台,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授权资产进行优化整合和市场化运作,建立包括实施资本运作在内的多元化融资体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金3.94亿元。公司下设5部1室,即:融资发展部、计划财务部、投资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经济审核部、行政办公室、六个全资控股子公司,即:公共交通公司、塞上文化有限公司、煤气供热总公司、市政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人防建设开发公司。参股宁夏黄河商业银行(3200万股)。公司成立以来,大力开发城市建设,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旧城改造建设等。2009年,市委、市政府对城投公司的发展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为公司注入了大量优质资产,主要包括:将新建的文化艺术中心、国际会展中心、塞上文化城建成后划入公司,资产价值近10亿元;注入土地资产4917亩,估价20亿元;建立了市本级预算内专项资金注入机制,即政府每年将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建设资金及还本付息资金随项 1
目进展及借款到期情况逐步注入到城投公司,从而将财政性资金转化为了城投公司的补贴收入,有效地提升了融资平台的资信等级。
通过2008年的平台建设和2009年因发行企业债券而实施的资产重组,城投公司总资产已达到112亿元,净资产82亿元,资产负债率不到30%。
二、公司职能
1、融资职能: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推动企业上市、信托、合资、合作等多种渠道融通资金;科学合理的选择融资方式,认真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最大限度的降低融资成本;不断发展融资平台的造血机能和赢利能力,提高融资能力,保障融资平台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建立规范高效的资金管理体系,确保各项资金来去明晰,专户归集,专款专用。
城投公司作为市政府为了筹集各项建设资金而搭建的融资平台,经过八年多的发展运作,基本形成了以政府资源为背景,有效运作国有资本和财政资金,以公共事业投融资为核心,把融资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的融资平台模式,在资金筹措、投资监管、平台建设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方面都作出了一定的成绩,并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截止2009年7月,公司累计实现融资491144万元,余额398144万元。借款总额中开发银行351500万元,农发行70000万元,日本协力银行34000万元,建设银行15000万元,宁夏银行10000万元,农业银行10644万元。融资建设的项目在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支持新农村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条件、配套教育教学设施,扶持和
壮大我区特色支柱产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公司的平台建设在银川市委、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被区内外多个城市学习借鉴。
2009年4月,在市发行企业债券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指导和大力协调下,城投公司开始着手准备发行15亿元企业债券。目前,各项发行材料基本齐全,已上报国家发改委。
2、投资职能: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近期规划及计划,负责完成政府指定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组织建设实施;通过招标或委托有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对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通过跟踪监管、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严格审核、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技术操作等方式保障投资效益;严格执行“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完善机构、顺畅流程、健全制度、安全防范、资金控制等方面入手,形成了由监理、项目管理单位、现场代表、工程部主管、经济部、财务部、分管领导、总经理构成的进度审核、资金拨付程序,明确职责、相互制约,以无形推动有形,有效地抑制了工程建设中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的现象,保证了资金的规范运行,确保了投资质量和投资效益。公司的投资项目工程量审核报表一直被财政部门作为建设资金拨付的依据。仅2008年共完成270个工程项目进度审核,审核完成投资195958万元,累计核减值66478万元,确保了自治区“50大庆”重点项目和银川市重点工程的顺利建设,获得了财政、发改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
3、管理职能:对政府划拨和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进行
科学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促进城投公司核心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确保授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市政府的安排,负责对银川市主城规划区内的规模扩张搬迁企业、环保搬迁企业、破产企业及其它闲置土地进行收购、储备和市场化运作。涉及政府各类房产近20万平米,实际管理3万平米。
三、城投公司今后的发展方向
7.新形势下城投公司运作模式的思考 篇七
一、城投公司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城投公司的现状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的发展,投融资改革的推进,为了更好地实现城市发展,很多大中城市,甚至一些区县都已经组建了城投公司。 根据2011年全国审计结果,全国城投公司总共有6576家,其中 :省级165家 、市级1648家 、县级4763家,其运作与经营状况不尽相同,发展不平衡,有的发展较快、有的发展较慢、有的发展甚至倒退。 但总体来看,各城投公司已经成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不少城市经营的好坏,与城投公司的发展水平息息相关。
(二)城投公司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城投公司的建立在当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其本身的发展还受到多方面的约束,公司的运作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
1.城投公司未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产权主体地位模糊。 在城投公司成立之初,有些城市政府还无法摆脱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表现为:项目建设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重建设、轻经营,重形象、轻管理,在财政体制上统收统支,资金高度集中。 支出大包大揽,不论大小项目,都必须按计划本子执行,即使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经费追加或调整都必须经过计划的调整,周期较长。 一方面城市建设项目过分依赖财政的投资,另一方面财政投下去的资金又没人监管,用款单位资金投资效益较差,没有形成可以进行资本流动的循环投资的体制,阻碍了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发展。 从全国已成立的城投公司来看,多数城投公司的成立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注册资本来源于政府财政拨付。 这种组建模式和管理方式造成城投公司政企不分、产权不明,这也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公司在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与收益权不对等的情况。 无法充分实现城投公司融于市场经济、发挥市场功能进行筹措资金的初衷。
2. 职能定位不清 ,缺乏其应有的独立性 ,阻滞了城投公司建立多元化运作进程。 城投公司主要是帮助政府向金融机构贷款,缺乏其应有的独立性。 一是政府往往通过城投公司作为“统借统还”的法人实体向银行借贷。 银行贷款主要通过城建资金的收费账户质押和财政担保的方式获得,实际上是政府负债进行城建融资。 因此地方政府城建资金需求多少决定企业的负债率。 随着近几年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增大,各地城投公司都有很高的负债率,不利于企业良性成长。 城建资金主要通过借债方式筹措,直接融资比重过低,资金风险较大。 二是多数城投公司是根据政府职能部门的意图而展开工作,政府一方面行使社会行政管理权,另一方面又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导致公司法人没有实际决策权。 很多城投公司对自己借入的资金没有处置权, 城投公司仅起出纳的角色。 此外,由于政府部门职能交叉重叠,多头审批难以对全社会投资总量和方向实施有效的调控和引导。 三是城投公司过分将精力投入到具体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上,而不是从资本运作上考虑如何为城建融资, 无法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 城建投资规模扩张迅速 ,财政实力相对滞后 。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各地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 但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长和财政状况却不能满足其扩张速度。 特别是严厉的房产调控政策实施之后,过去以土地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不容乐观。 资金需求与财力和筹资能力的差距逐渐扩大,资金筹措的任务重、难度大,给城投公司带来了巨大的融资压力。 但是,城投公司对原有国有资产的产权流动、资产变现运作乏力,缺乏经验。 经过长期投入,历史形成的城建存量资产在城市资产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由于过去政府或主管部门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实际上这部分国有资产没有明确的业主,往往造成建设时热火朝天,建成后管理薄弱、无人管理,需要大量的城建维护补贴。 城投公司对这一部分已形成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力进行资产运行方面,尚末取得好的经验。 如何在资本市场上运用企业上市、转让、重组等手段来加快国有资产的产权流动, 实现资产变现、 融筹资金和转嫁风险等方面的工作尚未起步。
4. 融资条件苛刻 ,多元化融资方式发展缓慢 。 虽然我国现在多元化的融资格局已经形成,但受国家监管制度以及城投公司自身盈利能力的限制,很多平台公司还不能满足各种融资条件的要求,因此,能够真正采用多元化融资方式的平台仍然很少, 大多平台公司仍以银行借贷为主要融资方式。 2010年以来 ,国务院及相关监管机构陆续颁布了一些法规政策来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发展。 为降低地方融资平台及地方政府的偿债风险,国家对进行债务融资的平台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增加了公司的融资难度。
5.资金不足,使用效率低,偿债风险加剧。城投公司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不足,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使用效率低下。 对建设项目的经济分析不够,一些项目没有做足前期准备工作,投资效益差。 在个别项目上过于贪大求快、标准过高,造成设施闲置,土地和资金浪费。 而政府投入的城建资产运营权没有得到充分落实, 引起城投公司融资功能不够完善, 对外融资多以银行的长短期商业贷款等负债方式进行。 由于一些城建项目收益不高, 引起银行慎贷程度越来越高, 资产负债率越来越高,债务偿还难以保障。 一些城市的城投公司实际上是政府在城市建设中的“借债公司”。 因此,继续靠负债融资不但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建设资金的需要,城投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也受到一定的威胁。
二、城投公司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和挑战
城投公司在推动城市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和城镇化快速发展,其运作模式已不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国家为规范其发展, 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使城投公司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形势。
(一)国家政策引导为城投公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013年11月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对中国未来十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做出了一个纲领性的规划。 内容涵盖15个领域、60个具体任务,改革力度前所未有,其中与城投行业直接相关的就有6个领域。 这给城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文件, 其核心目的就是为了打破行业垄断、放宽市场准入;核心思想是“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充分发挥市场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和对投融资行为的合理调节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向,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实现政府宏观指导协调、企业自主投资、积极培育多元投资主体、鼓励公平竞争、政府依法保障各类投资者权益和公众利益的改革目标。 这不仅为城投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也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来源。
(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为城投公司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给城投公司带来了很大的融资压力,另一方面也为城投公司的快速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 我国城镇化率已从2000年的36.22%提高到目前的51.27%,但与发达国家70%以上的城镇化率相比相差还很大,因此未来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还将继续提高。 城投公司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主体,城镇化为其提供了大量的建设工程,这就为城投公司创造了在实践中成长壮大的条件。 在全国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的进程中,城投公司也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三)国家宏观政策变化
当前政府已将清理、整顿、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纳入议事日程。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称,将“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 ”早在2010年6月,国务院针对市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问题,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要求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 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等,这对各融资公司是个严峻的考验。 同时,由于我国面临防通胀、保增长的严峻形势,整个宏观政策形势都不容乐观。
(四)信贷政策变化
银监会就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贷款提出 “三条红线”,尤其加大了对政府融资平台信贷风险的监控力度;按照银监会“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流程, 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业务的自查清理,不规范的一律进行整改、重组、保全;银监会年内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业务的现场检查, 对银行所开展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业务的草组、风险管理、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检查。 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表示将主动加强融资平台贷款规模控制,力争将政府融资平台客户贷款余额控制在年初水平。 并提出在新政策出台前,未经总行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同意,政府融资平台客户新上项目一律暂停审批,已批准同意、尚未签订合同的一律不得签订合同或发放贷款,存量贷款加快回收保全。 银监会明确严格控制对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机场设施新开工项目的贷款, 严格控制自由现金流不足,主要依赖政府补贴或担保偿还贷款的新开工项目贷款,严格控制属于“三农”、社会事业、节能减排范围,但不在国家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内的新开工项目贷款。 各银行要求保障项目资本金和完善担保条件,补充完善融资要件,对合规性文件的要求提高。 银行对资金的使用调度控制严格,严禁资金使用用途变更,如发现资金用途不符且存在打捆嫌疑的,将会采取提前收回贷款的措施,等等。 这对完全依靠政府担保,没有足够现金流,融资要件不齐全, 合规性文件不齐或后补的融资模式进行融资的城投公司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三、新形势下城投公司运作模式的建议
( 一 )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 减少行政干预
城投公司应从政府的干预中解脱出来。 政府应尽量减少对其具体运作的行政干预。 据《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激励和投资、经营管理约束机制。 以资产为纽带,与各城建企业形成母子公司关系,通过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所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经营,培育收益性项目,取得相应分配利益,产生城投公司的资金流入, 保持公司的可持续融资能力,从而形成企业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有些拟建设的经营性项目,可以由城投公司拿出部分资金, 联合对项目有兴趣的其它社会资本组成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对外融资和进行项目运营。 项目建成后, 视项目的市场发展潜力,既可以继续经营,也可以拍卖转让, 以取得资产的更大增值。
(二)畅通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建立稳定的偿债机制
在国家加大对投融资平台清理的新形势下,城投公司应着眼长远,按照国家宏观政策和调控方向,对现有项目重新梳理,适当调整,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急需安排的、重点发展的城市基础性项目上。 根据项目的属性采取不同的筹资形式, 经营性项目具有经营利润, 可以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其融资、建设、管理及运营可由投资方自行决策,所享受的权益也应归投资方所有; 准经营性项目有收费机制和现金流入, 但附带部分公益性,则主要采取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种形式,可辅之于政府贴息等优惠政策;而非经营性项目主要产生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理论上讲,应主要依靠政府性投入解决其建设资金, 但现有财力往往无法满足投资需求,城投公司可通过资本市场、收费收入、资产变现等渠道筹措,也可适当举债, 但举债额度与保障资金必须保持合适的比例。 同时建立债务预警系统,通过偿债保障率、投资充足率和资产负债率等指标来测定债务风险程度,并划出相应的风险区间等。
城投公司在继续做好信贷、土地、财政等融资的同时,还应积极探索新的融资途径,如股权、资产证券化、中期票据、 项目融资以及国际金融贷款等, 充分发挥市场资源的优势, 以多渠道的资金来源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 运用股权方式融资,是推进大中型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途径。 要遵循市场化、 系统化原则,区分资产质量,统筹谋划,稳步推进。 对优质资产,应以引进机制为目的,科学地确定持股比例,利用股权融资的方式最大限度地盘活国有资产。 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地铁、道路交通等建设项目,可以积极考虑采用BOT、BT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 还可以采取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常见的 “借壳上市 ”的方式筹集资金 。 这样既有利于减小政府的举债规模、降低城投公司的高负债率、改善其资产质量,又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 通过以上多渠道融资,建立稳定的偿债机制,逐步降低负债率使城投公司走上良性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加强项目差异化投融资策略管理
根据市政项目的经济属性不同,分别采取相应的投融资运作模式,是破解当前融资难题,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建设速度的必然选择。 对不同属性的项目,采用不同的投融资策略。 如对经营性项目,应积极进行市场化改革或实行特许经营权管理,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主要由企业通过市场自主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政府不再直接投入。 民资大规模进入大型基础设施领域,不仅解决了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更重要的是促进了项目建设中市场机制的形成和完善,有助于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长期存在的投资效率低下的顽症。 如对公益性项目,主要由政府直接投入,在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等。
(四)创新国有资产营运机制,加大资本运作的力度
城投公司作为城建资金的运行主体、城建资产的运营主体、城建项目的运作主体,对原有城建国有资产,可以由政府收回产权,明确投资主体,授权城投公司代表政府进行经营, 使得城投公司可以通过资本这个纽带,以出资人身份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或委托管理,充分运用改组、转让、租赁等资本运作手段,建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约束机制,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 通过对资本价值形态的转化,即通过股权市场的流动、收购、兼并、重组、控股、交易、转让、租赁、拍卖等途径,将潜在的资本转化为活资本,通过资本层面的运作实现资本价值的升值。
(五)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实行项目法人制,做好城建项目全过程跟踪控制
确立城投公司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项目储备及项目建设管理的主体地位。 修订完善项目计划、资金支付、土地收购和出让审批、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和中小企业贷款审批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从而有效制衡控股股东和监督经营者,确保其他融资渠道股东、特别是私人资本的安全, 同时也可以避免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操纵。 实行项目法人制,成立项目审查、资金管理、财务审计三个专业部门,加强对城市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 将项目投资的控制由概、估算和结算等静态管理形式向全过程动态的跟踪管理发展。 通过高度重视可行性研究,实行招标设计,推行限额设计制度和推行工程招标投标,严格控制设计修改引起的投资增加等,做好项目全过程跟踪控制。
四、结语
8.浅谈城投公司财务处理问题 篇八
关键词:城投公司;财务战略;战略选择;战略构建;规划;城投公司的性质及定义
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顾名思义,就是负责城市基础建设、房地产开发的公司,从性质上看,它是属于国企性质的公司。具体说来,其主要职能是接受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任务;同时,以经营城市的理念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盘活城建存量资产,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实施项目投资和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重组和经营等。
一、城投公司的财务战略选择应考虑的因素
1、必须与经济周期相适应
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是以现代工商业为主体的经济总体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是经济系统存在和发展的表现形式。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要求城投公司要顺应经济周期的过程和阶段,通过制定和选择富有弹性的财务战略,来抵御大起大落的经济震荡,以减少它对财务活动的影响。而财务战略的选择和实施则应与经济运行周期相配合。
2、必须与城投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
每个城市投资公司的发展都要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对照生命周期理论来看,城投公司的发展要经过起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公司应当分析所处的发展阶段,因地制宜。在起步期,公司对现金需求量大,需要很高的负债经营,因此财务风险公司的领导者们必须关注。
在成长期,公司对现金需求量依然没有减少,只是增长的比较慢,负债依旧维持高水平,应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体系。看出来,在起步期和成长期企业应采取扩张型的财务战略。
在成熟期,公司对现金需求量有所减少,甚至可能结余,可以慢慢清理一部分债务,通常这个阶段采取稳健型财务战略。
在衰退期,对现金需求量持续减少,最后经受亏损,有规则的风险降低,这时候应采取防御收缩型财务战略。
3、必须与城投公司的经济增长方式相适应
自从有了城投公司,城投公司内部就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与单纯数量扩张,这种经济增长方式成了主流。如大规模出让土地资源,开沟、挖渠、修路不考虑整体规划。由于这种增长方式在短期内容易见效,表现出短期高速增长的特征。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资源配置能力的配合,城投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真正的长期增长实际上受到了制约。因此,城投公司经济增长的方式客观上要求实现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的根本转变。为适应这种转变,财务战略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调整。
二、城投公司的财务战略规划
(一)城投公司发展的现状
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是刚步入市场经济体制不久,大部分城市投资公司在战略规划,经营周期,运营模式,或者创新意识方面的差异,出现良莠不齐的状况:有的发展比较好的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资本化运作体制和多元化的融资体制,步入良性循环道路,可是另外的一些城投公司确实顶着高的资产负债率去经营,经常现金流入为负,近乎破产。总体上看来目前城投公司面临的问题如下:
1、项目建设周期太长,资金回收慢且使用效率低下。作为一个城市建设性的投资项目,周期一般都比较长。有些城投公司在经营时,只关心项目的建设情况发展进度,而不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常常用短期负债去搞长期的建设性项目,导致资金流断裂,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甚至是公司走入入不敷出的圈中而难以抽身。
2、融资渠道单一,负债率居高不下。很多城投公司因为政府那边投的钱没有下来,就只好举债,过分依赖于银行贷款。可是有些项目的收益不好,不仅不能够保证公司清偿债务,还引起银行再次贷款的谨慎。因此,单一的融资方式,不仅难以满足城投公司对资金的需要,也难以是公司得到很好的可持续发展。
3、项目建设仍无法摆脱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虽然现在是市场经济,可是依然有的城投公司成立之初,有些城市政府还沿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他们直接参与项目的建设经营,。有的更是把整个项目包揽,资金统一由政府安排。可是他们却又比较重视建设,却不怎么关心公司的经营,直接影响城投公司的正常运作,更不用说长远的可持续经营和发展了。
(二)城投公司财务战略规划
我们看到,一个城市的经营仅仅靠一个城投公司是远远不够的,而城投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更是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从大的方面看,城市政府是经营城市的主体,是城市资源整合的主体,不仅需要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还要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从小的方面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是经营城市的主体,是负责具体项目建设和运作的主体。城投公司在进行财务战略规划的时候应该注意如下几点:
1、实行资本金保全和追加注资制度,增加城投公司的现金流量。城投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充足的现金,资本金是公司的基本资金,必须及时到位,且中途不能抽回或挪着他用,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公司职能的发挥,保证指令性项目的成功建设。
2、发挥城投公司城市建设投融资运作主体作用、多渠道融资。在城建资金运作的方式上,应按照城建项目收益性、准收益性、非收益性等不同性质,采取不同方式。公益性、准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投资,并通过城投公司行使投资职能,不足部分由城投公司筹集运作,政府的财政城建资金及土地收益、过桥过路费等或有收入可作为偿还债务的保证;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可由城投公司作为项目发起人,吸引多元投资,以项目为主体经营,可以运用各类金融工具来实施融资,如发行股票、发行市政债券、发行信托计划等;也可以采取BT(建设-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等代建制的方式经营,而且这样可以解决专业化,技术性管理问题,让城投公司从繁琐的日常管理性事务中脱离出来。
3、确立城投公司在城建资产运营的主体地位。政府首先要明确城投公司在城建资产经营中的地位,并将经营权落实到位,为建立包括实施资本运作在内的多元化融资体制创造条件。要改变过去城建资产分散管理、无人负责的现状,强化城投公司投资主体地位,将历史形成的城市资产,由城投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管理,盘活存量,其收益再用于城市基础项目建设。
4、提高城投公司自我发展能力,降低财务风险。通过不断培育高收益的项目,提升城投公司自我发展的盈利能力,使城投公司步入高速运转的快车道,保持公司的可持续融资能力,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缩短资金回收周期,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作者单位: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论企业财务战略类型及理性选择》刘冬景,2005年2月发表于《能源与技术管理》P83~84
9.城投公司研究报告 篇九
城投公司,亦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各级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 资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城建开发、城 建资产公司等等。城投公司一般的成立形式是政府给予财政拨款、划拨土 地、股权等资产,包装出一个从资产和现金流上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以实现融资目的,最终把资金运用于市政建设、公共事业等项目。
第一章 绪论
(一)全国城投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城投公司起源于 1991 年,它的产生归因于国务院当时进行的新一轮政府投 融资体制改革,地方政府不再直接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而是将此类建设活动公司 化,城投公司顺应着改革的潮流而产生了。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物 质载体,城投公司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产物,近二十年来对促进 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建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资产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城投公司与当地政府是 “委托代理经营” 的关系,城投公司的出现,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可以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有助于各种经济成分、不同经营类型的企业参与城市资产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活动,最终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城市资产经营的新模式。城投公司的真正繁荣始于 2008 年下半年,在 4 万亿投资的刺激政策出台后,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高调宣布积极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而这正好与城投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吻合。城投公司经过这一时段的黄金发展期,其资产逐步壮大,随之而来的 地方政府负债和城投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等问题也相继出现,随着国家宏 观经济环境和信贷政策的频繁变化,如何运作才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 值和城市基础设施健康发展,是摆在各大城投公司面前的首要问题。
(二)城投公司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近年来,各地政府都在逐步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这一方面 是为了提升城市的形象,完善城市的整体配套服务功能,另一方面是为了吸引优 秀人才,反过来又更好的建设和经营城市,相辅相成。城投公司作为城市资产市场化的载体,受当地政府授权或委托,统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资产投资和经营活动,担负城市资产优化配臵和保值增值的责任。城投公司根据政府意思建设的项目,按公共品性质的强弱、项目有无收益性、能不能进行市场化经营,可以分为三类:非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经营性 项目。对非经营性项目而言,比如污水处理管网、敞开式城市道路、照明、公园、城市公共绿地等等,企业难以按照市场经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要求进行建设、经营和管理,在这类项目中市场发生了失灵而只有政府有效,其结果是获得了社会 效益和环境效益。这类项目应通过市场调节难以起作用,政府来应承担建设和管理的费用,或者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和财政贴息。对准经营性项目而言,比如供水管网、集中输配气管网、集中供热管网、地 铁、轻轨、快速和大运量公共交通等,公司可以通过设立收费等方式取得收入,但是该类型项目的产品是影响很大的生活必需品,政府出于全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考虑,会使收费的价格低于成本价格,企业投入成本难以收回,政府只能通过适当贴息,或优惠政策对项目进行成本补偿。对经营性项目而言,比如说水、气、热的源头设施、中小运量的公共交通、公共场所保洁、垃圾、粪便清运、公共厕所等,政府则应当开放投资许可,让市场按照供需平衡法则提供产品和服务,政府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让企业可以通过收费来收回成本。我国的城投公司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有相当一部分已形成规模、资产 雄厚并控制着本市较为优质的国有资产。但显然,这类公司的运作和管理 还处于探索阶段。当初城投公司成立的本意是负责本来由政府承担 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这些大多归属于公益性项目,没有稳定性收益产生或者很 少,这势必会增加城投公司的债务规模,其中的债务又或多或少的转移给 当地政府,而政府则通过财政性资金予以偿还。国务院„2010‟19 号文明确 规定了: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今后不得再承担融资任务;对承担有稳定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以及承担非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的融资平台公司,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按市场化的方式实现商业运作。城投公司所开展的项目属于纯公益性项目较多,项目开展后所形成的负债多由地方政府财政负责兜底,城投公司的发展壮大也就成为了地方政府债台累积的 程。纵观全国的城投公司,在经历了 08、09 年的迅速扩张之后,都出现了一些显著性问题,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 1.承担公益性项目较多,负债率偏高。在四万亿投资的刺激下,城投公司承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明显增 多,包括道路、桥梁、供水供气管网、旧城区改造等等,而这些项目大多属于公益性项目,未来产生的收益较少,不足以收回投资成本,这些都变成了城投公司 账面上的负债,导致负债率逐步攀升,同样也导致政府的债台高筑,这势必会影响到公司今后开展的再融资业务,比如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以及发行企业债券都会受到限制。对于城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2010 年 6 月国务院出台的 国发„2010‟19 号文规定了: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承担政府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建设,且占企业收入比重超过 30%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除满足现 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外,还必须向债券发行核准机构提供本级政 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完整信息,作为核准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参考,如果该类投融资平台公司所在地政府负债水平超过 100%,其发行企业债券 的申请将不予受理。由此看来,如果不及时处理好城投公司和当地政府的负债率过高等问题,会给城投公司的后续融资和发展带来诸多问题,不光会影响城市建 设的进程,甚至会影响到公司的生存问题。2.资产质量不高,市场化运作程度偏低,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 城投公司的资产盘子较大,但真正能动用和扭转产生收益的有效资产较为缺 乏,大多为政府划拨的一些道路、管网、不实土地等公益性资产,以及当地一些 国有企业的股权,这些往往不能给公司带来实际收益,所以一般看来城投公司的 资产较大,但资产收益率较低,这成为这类公司的普遍现象。城投公司一般按政 府的意思行事,市场化程度较低,收入来源很大一部分来自政府的补贴收入,但 从长远来看这有背于公司的发展之道。一般的城投公司赢利点偏少,未走多元化 发展道路,没有形成自己的优势产业,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3.融资手段单一,再融资难度较大。城投公司负责的项目大部分为公益性项目,这类项目的贷款数额较大,未来 产生的现金流较少,一般主要通过农发行和国开行这样的政策性银行进行贷款。然而就在 2010 年 11 月,国务院召开会议要求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 点规模和范围,土地政策的收紧,使得城投公司在与银行开展业务时,每年的定 额指标对公司的大项目将产生重要影响,通过政策性银行融资这条渠道的难度将 会加大。中小城投公司通过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都不大,这也是因为商业银行的 贷款利率相对政策性银行偏高,对贷款项目的收益性要求也高。今后城投公司在 形成自己的优势产业的同时,可以与当地的商业银行保持密切关系,增加从商业 银行的融资额度,并可以考虑信托计划融资和融资券融资等途径。
第二章 大城市城投公司运作模式研究
城投公司从省级副省级到地市级、县级再到区级都有。国内规模较大的城 投公司有:北京城投公司,上海城投公司,天津城投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城投公司,广州城投公司,武汉城投公司,重庆城投公司,贵阳中天城投公司,等等。其中,北京城投,上海城投,天津城投,贵阳中天城投等城投公司已实现资产整 体上市或部分资产上市。城投公司的运作模式,按照公司的性质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以上海,重庆 为代表的公司化运作模式,走产业化发展道路。其特点是确立城投公司的投资主 体地位,建立城市建设基金会,实施城建资金统一管理和市场运作。这一类型的 城投公司除了承担政府的公益性项目之外,还有自己专长的实业投资,这样每年 在政府的补贴收入之外还能获取其他的稳定收益,这应当是长远发展之路,安徽 省内的蚌埠城投公司比较接近此类运作模式。今后我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政 企分开、事企分开,从长远来说,城投公司走公司化运作模式是明智之举。二是以大连为代表的集权运作模式。(省内以芜湖城投公司为代表)其特点是建立隶属于市长直接指挥下的城市开发办公室,统一管理城市土地和建设资金。三是以武汉,青岛等城市为代表的混合运作模式。其特点是集上述两种模式之长,把政府的协调职能与城市建设的公司化运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行政管理 和经营开发的双重职能。本文对大城投公司的研究,选取了三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公司:贵阳中天城 投,天津滨海新区城投和上海城投。
(一)中天城投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343.74万元,公司最新资 产统计为1001801.54万元。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导,多元化发展,充分利用贵州资源优势,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好的投资回报。中 天城投作为贵州省内惟一一家房地产类上市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导,这可以 从公司历年的营业收入中看出来: 09、08、10年中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1059.32 万元,163536.03万元,90461.32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行业收入占营业 收入比重分别达到97.34%,95.16%,95.85%。目前公司开发的地产项目均在贵州 省,但领导层长期关注其他省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不排除今后跨区域发展 地产业务的可能性。从2010年以来,集团公司进行了一系列的动作,2010年9月,公司开始涉足 工业地产开发领域,与贵阳市南明区政府共同发起设立项目公司中天城投集团龙洞堡食品工业园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合作开发南明区龙洞堡食品轻工业园区 和红岩片区。2010年10月,集团公司再增资子公司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 亿元,目的是为了加快渔安安井回迁安臵区等项目的一级市场开发进度。2010 年12月,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9.42亿元竞拍获 得4块位于贵阳市云岩区渔安安井片区中的土地,根据规划,上述片区是贵阳市 确定的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之一,将建设成为集休闲度假、旅游商务、生态居 住于一体的温泉旅游新城。公司充分利用贵州省的资源优势,截至2010年12月31 日,下属子公司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已完成锰矿勘察工作量的90%左右,初步查明 锰矿资源在1863万吨左右,该矿预计在2011年中期可以申请办理采矿权,公司的 多元化投资将进入实质性的收益阶段。另外,从公布的数据可知,贵州省政府对中天城投集团公司的支持力度较大,最近两个月以来,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已经收到 政府的两次补助,分别为6060万元和1.298亿元。作为贵州房地产行业的龙头企业,中天城投集团陆续开发的项目截止2010 年共40余个。产品类型囊括了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中高端住宅、商业建筑、会 展会议中心、五星级酒店、城市功能性公共设施及建筑等。中天城投的强势发展,综合分析,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突出因素: 1.意识超前,目光敏锐。公司通过所开发的四代住宅小区的示范效应,在贵州形成极具影响力的中天 住宅品牌。通过引进麦肯锡、朗涛、深国企等国际一流管理咨询公司,给公司带 来先进的战略思维、现代化的组织结构、前沿的品牌建设和营销理念。2.善于把地方的各种优势转化为自己的优势。公司利用贵州省的矿产资源优势;充分挖掘贵州生态、历史、民族等优势,形成以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为轴心的会展-旅游经济、会议-旅游经济。当然,这与政府的强力支持有很大关系。3.公司实行多元化发展战略,增加赢利点和收入来源。通过投资物业、健身、教育等产业,并在贵阳市形成标杆地位,更进一步增 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11 年,中天城投集团企业发展方向将指向四大重要业务板块,即城市运 营(房地产开发、一级土地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开发);工业产业运 营;文化旅游、会展建设;新能源开发及利用。
(二)天津滨海新区城投
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6 年 5 月成立,截至 2010 年 10月,公司注册资本金 300 亿元,总资产 1119 亿元,现拥有 8 家控股子公司和多 家参股公司。公司的成立可以说是顺应着时代的潮流和形势所需,2006 年 4 月 26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公司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国家和天津市政府的政策支持,重点建设交通路网、开发重点区域,经 过四年多的发展,已构筑成为一家“知识密集型、管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 的大型企业集团。作为滨海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主渠道和融资创新平台,在履行项目 建设融资、资本运营、经营城市资源的职责的前提下,集团主要承担滨海新区道 路交通、区域开发、环保产业、轨道交通项目共计 62 项,道路建设 635 公里,土地整理及区域开发面积近70平方公里,垃圾焚烧发电厂 2 座,高铁交通枢纽 配套工程等,总投资额 1358 亿元。公司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业,以区域开发为载体,积极介入城市特许经营事 业,业务主要分为三大板块,包括骨架路网项目、区域开发和经营性公用事业。1.骨架路网项目 滨海新区规划以“十四横八纵”作为其骨架路网,总里程达 868 公里,目前 已建成 349 公里,尚需新建 519 公里。其中滨海新区城投公司承担新建 366 公里,总投资 683 亿元。2.区域开发项目 公司的区域开发项目主要是对中心商务商业区、中心渔港区、黄港湿地区进 行区域综合配套开发。公司在上述区域开发项目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土地开发,如 进行一级土地整理开发,由政府支付土地开发成本、利润和管理费,未来还将通 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购得土地,并进行二级开发经营。3.经营性公用事业 公司负责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主要包括电力工程、供水、排水、再生水、河道治理 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和环境设施投资。2009 年,集团公司发行 10 年期 29 亿元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天 津集疏港公路二期中段工程(津沽一线立交~疏港二线立交)和滨海新区海景大 道南延工程的建设。
(三)上海城投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7 月,作为全国第一家城投 公司,上海城投公司逐渐从单一的政府融资平台转型为政府投资主体、重大项目 建设主体和城市运营主体,四大核心主业已形成规模。上海市在 1988 年成立了 城市建设基金会,将城建的财政性资金从财政局划给基金会,实现了城建财权与 事权的统一。公司与基金会基金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并设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主席的投资公司监事会。公司组织结构主要采用职能部型与事业部型相结合。在总公司层面上只设 臵五个部室,分别为行政人事部、党群工作部、计划财务部、审计监察部和发展 研究部;另在专业性分工的基础上,成立四个事业部,分别为路桥事业部、环境 事业部、水务事业部和臵业事业部,形成公司的四大主营业务板块。上海城投的高速发展,与其先进的建设管理模式、运作模式和丰富的融资 手段是分不开的,具体可以描述如下: 1.建设管理模式(1)采用 BOT(建设-经营-移交)方式近几年,上海城投公司通过 BOT 方式,建设了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解 决了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需求大、政府投入不足的难题。随着城市建设中市区 两级管理体制的确立,区域性城建项目的资金筹措和还贷也向多元化方向发展。(2)实行代建制和总承包模式 上海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可以概括为“政府城投公司工程管理公 司”的三级管理模式。政府通过授权城投公司组建相应的项目法人公司,通过市 场竞争方式选择工程管理公司。项目法人与工程管理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工程 管理公司承担自前期准备至工程竣工期间的项目管理工作。上海城投公司负责实 施的政府工程采取: “代建制”和“总承包模式”建设模式。2.公司运作模式 上海城投公司的运作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负债建设模式,“城投公司出钱,建设单位用钱”。公司作为融 资主体,运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进行负债建设。公司通过适度集中使 用各部门预算内、外各类政府资金,形成集自借、自用、自还于一体的负债经营、自我平衡的运作体系,扩大了政府资金的规模效应,通过向金融机构借债建设南 浦大桥、杨浦大桥等项目。第二阶段:土地批租融资模式。上海城投公司以土地批租为重点,大规模 挖掘资源性资金,批租对象主要以外商为主,通过土地批租共筹措资金 1000 多 亿元人民币,加快了旧区改造。第三阶段:上海城投公司将有盈利的基础设施项目推向市场,实行社会融 资。集团公司把已建成的项目以公司方式上市,募集资金超过 100 亿元;另外把 高速公路等可以收费的项目,实行社会化招商,吸引社会资金 100 多亿元。另外,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吸引企业参与建设,上海市政府在土地出让、拆迁、税收、贷款贴息等方面实行了许多政策优惠。上海城投公司的运作模式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其融资方式,很值得同行学习和借鉴。近几年,国内绝大部分的城投公司的融资手段主要集中在银行贷款和发行城投债,公司资产负债率步步攀升,这必然会影响到再融资额度,通过研究 上海城投公司的融资模式,我们可以发现其手段较为灵活并具备可持续性。公司 的融资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际资本市场融资 1989 年,上海成功利用国际资本建设地铁一号线。之后,利用外资发展速 度加快,通过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融资,解决了杨浦大桥、污水治理工程、内外线高架等重大工程的建设资金。(2)发行企业债券 上海城投公司为减少信贷融资比例,降低对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控制融 资的总体规模,一直致力于扩大直接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在良好的信用等级支 撑下,上海城投公司自 1998 年起已发行近20 期的企业债券,累计筹措建设资金 达几百亿元,是全国利用债券金额最多的地方企业。(3)资金集合信托计划 2005 年 9 月,上海城投公司所属的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公司通过华宝信托投 资公司成功发行“上海水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 1.9 亿元建设资金,期限 一年,综合资金成本约 4.9%。2007 年 3 月,上海城投公司通过中国银行总行和上海分行发行“中银平稳 收益理财计划”,一期募集 1.8 亿元,期限二年,综合资金成本约 4.62%。该计划 采用将银行理财产品与信托公司单一资金信托挂钩的结构性融资方法。(4)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票据 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票据(ABCP)是近年来中短期直接融资工具的重要 创新,发行更加市场化,更加体现直接融资的优势。上海城投公司所属的上海水 务资产经营公司发行 30 亿元短期融资券。(5).组建上市股份公司,吸收社会闲散资金 1992 年 6 月成立凌桥自来水公司,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亿元,是 我国城市给水行业中首家实行股份制的企业。稍后成立的原水股份有限公司是上 海市自来水行业的第二家上市公司,该公司利用直接融资手段,建设投资 30 亿 元的城市基础项目黄浦江上游引水二期工程,日供原水能力达 560 万立方 米。分析以上 5 种融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的有信托融资 和短期融资券。省内的城投公司中,六安、阜阳和宣城都有尝试过信托融资,六安城投通过合肥兴泰信托公司和国元信托已完成几笔信托贷款,额度在亿元以上,银行贷款有额度限制的问题,特别是到年底放贷高峰期,而信托公司却没有 这么严格,在项目投资收益率大于筹资成本的基础上,可以考虑信托贷款这类短 期融资方式。短期融资券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的融资成本较低,筹资数额相对较大,亦 可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其最大的优势是无须企业提供担保,但发行短期融资 券的条件比较苛刻,在公司符合安徽省发改委规定的发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考 虑通过这种方式融通资金。
第三章 中小城市城投公司运作模式研究
2009 年是中国地方融资平台爆发性增长的一年:截至 2009 年底,全国范围 政府投资平台的数量至少达到 8220 个,其中近5000 个是在金融危机爆发及积极 财政政策方向拟定后成立的,其中 70%以上的为县区级的中小城投公司,地方投 资平台总债务额达到 7.5 万亿,绝大部分为银行贷款。从目前我国的国情来看,政府投资对城市基础设施的主导地位不能削落,特 别是对于一些中小城市而言,地方政府必须加以控制、约束和引导,而作为城投 公司,则必须根据城市的整体战略规划需要,投入资金运作城市建设所必需的项 目。城投公司要有准确的定位,在履行政府的政策意图、执行产业政策的同时也 要积极参与资本运营,追求经济效益。前面提到城投公司与当地政府的关系是“委 托代理经营”,这样政府应根据城投公司的发展需要,把一些具有盈利 能力的市政资产注入到城投公司,以增强城投公司在市场上的融资能力。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营,应当是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存量资产应进行有效利用,发挥其再融资的功能,这样一则可以延长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二则可以减 轻城投公司的负担。对中小城市城投公司的研究,本文主要选取了省内的芜湖城投和六安城投,因为它们和我们所处的大环境和相关政策较为类似,做的好的容易借鉴和学习。
(一)芜湖城投
芜湖市建设投资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2 月,注册资本 20 亿元,作为芜湖市 的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平台和土地资源整合运作平台,从 2000 年下半年开始,市政府成立了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和房地产开发用 地管理委员会,另外连同政府性投资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投公司,实 行四块牌子,一套班子。公司在芜湖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集土地、财政、计委、建委、开发区等单 位于一体,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载体,以资金运作为主线,以投资效益 为中心的管理思路,建立投资、承贷、建设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公司在投资项目上突出三个环节。一是在立项方面,建投项目审查部整合董 事单位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选项,组织项目论证,精心编制项目可研报告,上 报投资委确定立项。二是建立了多种筹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国家特债,开行 贷款,其它商业银行贷款,方式是建投总贷与每年财政建设资金配套。三是建立 了由财政兜底偿还的资金保障。财政偿还渠道有: 土地增值资金,财政建设资金,财政结余资金,大桥收费,县区财政国库担保,开发区远期收益预期资金,企业 上市和资产出让收益等。研究分析芜湖城投的成功运作经验,可以概括为 4 个方面: 1.具有充足的优质土地储备,严格控制土地市场供应。公司在当地一级土地开发中占有垄断地位,目前掌握的土地资源主要位于芜 湖市城东和城南新区,土地利用价值和增值空间较大。2009 年,公司出让经营 性用地 31 宗,总面积约 5792 亩,总成交价 80.85 亿元。截至 2009 年末,公司 拥有土地储备约 15988 亩,按 2009 年出让均价每亩 140 万元估算,潜在收入约 为 233 亿元,而收储成本一般在每亩 30 万元左右。政府严格控制土地市场供应,根据土地市场需求,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半年供应计划和宗地供应计划,并 由市经营性用地管委会向社会公布,严格做到按计划供应。2.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项目的建设促进城市的发展。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安臵房建设、交通、供水等城市公用事业类设施的建设和 运营,从项目库的建设入手,逐步加大前期调研的工作力度,不断优化更新项目 库,并有选择地向上申报。2010 年,芜湖城投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 亿元,主要用于:(1)芜湖市三环路跨青弋江大桥及东部连接道路建设工程,(2)芜湖 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3.发挥政府的组织信誉优势,不断完善融资结构。芜湖市政府对公司的支持力度较大,将财政预算内、外建设资金、专项资金 和政府性专项收入、基金收入统一纳入财政建设性资金管理渠道,统筹安排,有 效地落实了项目的资本金。经过多年的探索,公司在融资渠道上逐步拓展,从最 初的主要依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拓展到向多家银行贷款以及通过债市融资。2007~2009 年,公司长短期借款年末余额分别为 30.16 亿元、40.61 亿元和 102. 53 亿元,贷款银行除国开行外,还包括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中国工商 银行、徽商银行等。2007 年,公司成功发行了十年期 07 芜湖建投债 10 亿元; 2009 年 3 月,发行六年期 09 芜湖建投债 10 亿元,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 道。4.投资格局多元化 公司根据芜湖市政府产业发展政策,积极拓展多种投资业务,对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汽车、金融、中介服务及纺织等多个行业积极扶持,先后投资了奇瑞汽 车、裕中纺织、华亚芜湖塑胶、益安公司、华衍水务、徽商银行等公司。2009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达 40.74 亿元,其中,公司持有奇瑞汽车 28.97%的股份,是其第一大股东,从每年利润分红到企业上市,公司都获益颇丰。此外,在城镇 化、职工安臵、企业改制、县域经济等方面,芜湖建投主动提供资金支持,以推 动建设,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延长了公司的产 业链条。公司的资本运作也有不俗成绩,2007 年 3 月成功出让交行股权,创造了同期交行股份转让价格的全国新纪录;2010 年 12 月,公司又以 3.35 亿元的高价成功 转让其所持有的徽商银行 1 亿股份,这些都是公司实实在在的收益。
(二)六安城投
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3 月份,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 币,是六安市政府经营城市建设投融资的平台,在国有资产运营、土地收储、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供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经营上处于主体地位。截至 2010 年 底,公司总资产规模约为 150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80 亿元,债务余额约 70 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 47%,净资产中土地资产约 60 亿元,由政府收储后划拨至建投 公司的土地和建投公司直接收储的土地构成,土地规模约 1 万余亩,其中约 95% 为划拨土地,剩余约 5%为出让取得的土地。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四大业务板 块:水务板块,臵业板块,城建板块和固废板块。2009 年 3 月,公司发行了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主要用于六安市城区河道综 合整治、六安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六安市城市污水处理等三大工程,项目总投资 48.35 亿元,已完成投资 13.5 亿元。当前公司正在积极准备二期债券的发行,将把一些公益性资产陆续剥离,以高评估价注入 3000 亩土地,对公司原承建的 政府项目补充代建协议。公司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整合城市资源,增加资产注入。由政府收储后划拨至建投公司的土地和建投公司直接收储的土地构成,土地 规模约 1 万余亩,其中约 95%为划拨土地,剩余约 5%为出让取得的土地。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四大业务板块:水务板块,臵业板块,城建板块和固废板块。2.重视项目谋划,服务城市建设 一是谋划六安淠河治理项目,获得农发行支持。2007 年农发行贷款 4.9 亿 元用于淠河总干渠综合治理项目,2009 年又继续申请到农发行贷款 18 亿元用于 淮河干支流淠河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 2010 年谋划“六安市城 市污水治理项目”申请德国复兴银行促进性贷款 5800 万欧元,该项目将于 2011 年 1 月份进行现场评审。外国政府贷款的贷款期相对较长,利息较低,并有宽限 期,还贷压力较小。3.加速产业化发展,规范融资平台 国发„2010‟19 号文下发后,六安城投公司坚定了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六安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主投资开发的皋城小区 33 层 住宅楼预计净利润达 3500 万元以上,29 层六安城投大厦即将竣工;5 月成立六 安市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 亿元,全年利润 1000 万元;并尝试对国有 资产进行市场化运作,首批安臵小区(一期)37 间车库成功公开拍卖,获利 260 多万元。4.完善法人治理,明确了激励机制。公司重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资本结构的优化,建立起了一整套适于管 理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为激励公务员支持融资平台建设,对来公司挂职人员的公 务员实行双薪制,除领取财政发放的工资外,在企业还领取相同额度工资,并且 根据市政府和国资委的业绩考核给予奖励。
第四章 建投公司运行现状分析及未来展望
国内有关专家在比较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 面的经验与教训之后,认为政府应尽可能减少用于基础设施的财政支出,多引入 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才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最终出路。同样,世界 银行观点认为,随着政府行政管理能力和国内资本市场日益成熟,基础设施投融 资呈现出由项目融资向专业性基础设施金融机构融资,再向资本市场融资的发展 趋势。城投公司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城市资源,形成良好的投入、产出机制,引入市 场经济模式来对城市资产进行经营运作,充分发挥资产的整体融资效应,实现土 地的变现与增值。
(一)建投公司现状及存在问题
市建投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9 月,为市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资产 从最初成立的几亿元到 2008 年的 10 亿元,再到如今的 78.93 亿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数据),在资产壮大的同时,公司的融资能力也稳步提升,截止 2010 年 12 月底,市建投公司累计签订融资合同 36.94 亿元(累计到位资金 30.2 亿元),子公司亳州城建发展股份公司申报的农发行 27 亿元南部新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贷款项目已通过农发行总行评审,根据农发行的安排,今年放贷资金在 17 亿元 左右。通过担保、典当公司业务开展、建投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以及建投公司的 股权投资等多元化经营,2010 年公司实现经营性利润 3000 多万元。公司在向前发展的同时,也和其他同行一样,面临日益复杂的宏观环 境和负债率逐步攀升等自身微观问题。1.在宏观经济环境方面: 2010 年 12 月份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1 年宏观经济资产的基 本取向要积极稳健、审慎灵活,具体分析则是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 币政策,2011 年我们经济将面临很大的通胀压力,首要任务是稳定物价和防止 经济过热。当月银监会也强调:要打好融资平台信贷风险防范攻坚战,银监会主 席刘明康指出,要认真做好地方融资平台信贷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实施严格的 全口径监管,打好攻坚战;坚决制止银行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不当合作,严 格规范信贷资产转让的行为;科学把握信贷节奏,做好信贷结构调整等工作。2010 年 11 月 10 日,国务院召开会议要求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试点规模和范围。土地政策的收紧,使得项目用地指标问题成为融资的关键影响 因素。2010 年国务院 19 号文的下发,文件要求,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举债,融资项目要求项目本身有稳定经营性收入并且偿债资金 70%以 上应来源于公司自身收益,抵押资产必须是可变现的非公益性有效资产。即将公布的 1 月经济数据,CPI 指数“坐五望六”的可能性很大,从目前情 况来看,今年央行再次加息 2~4 次、每次 25 个基点;再调升存款准备金率 4 次左右、每次 50 个基点已经成为了市场普遍预期。有关金融机构人士表示,后 续调控政策仍有望密集出台,上半年将是主要的出台时段。2.在企业自身微观问题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公司总资产庞大,但真正可以扭转的有效资产仅为 30.26 亿元,资产结构尚须优化,待农发行 27 亿元贷款落实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达到 58%,再 融资难度加大。(2)公司市场化程度低,赢利点偏少 同全国绝大多数城投公司一样,都要听命于政府,这可以说是公司的有利资 源,也可以说是限制因素,因为在公司融资时可以有政府财政做担保,政府对公 司也会有很多的政策倾斜,但从另外角度来说又会束缚公司的发展,影响公司的 产业化发展战略,收益来源则过渡集中一两个领域,比如说,具有亳州地方特色 的中药产业还未实质性涉及到。
(二)下一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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