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07-26

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0篇)

1.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石河子第八中学2012年“平安天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

动方案

为全面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战果,进一步加强我校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师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市教育系统“平安天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在全学校范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以提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排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四项责任”(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为重点,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的“五大”活动,结合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和“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开展“平安天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平安天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泉喜(校长)刘 娟(书记)副组长:杨秀华(副校长)蒋 静(副校长)成 员:许琼方(校办主任)梁丽娟(教研室主任)

李国杰(德育处主任)韩 跃(教务处主任)

赵 琴(团委书记)张国学(总务处主任)

艾尼瓦尔(保卫干事)姬 燕(初一年级负责人)

李 萍(初二年级负责人)吴学川(初三年级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蒋副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我校“平安天山”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定期向上级防火领导小组报告进展和落实情况。

三、工作步骤 实施“平安天山”专项行动从2012年3月26日至 2012年6月30日,按照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8日—4月1日)

学校成立“平安天山”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平安天山”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层层签订了各类安全责任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师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上来,扎实有效地进行“平安天山”专项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6月25日)

1.强力推进“平安天山”专项行动工作,努力构建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大力开展“四个能力”建设为重点,构建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为目的,广泛开展以学校消防安全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为基础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班级、科室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消防设施,强化师生防火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整体素质,打牢消防工作社会化基础。

2.我校前阶段“清剿火患”战役基础上,保卫科要针对火灾易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要集中整治学生宿舍、会议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领导办公、财务室,学生食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加大学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我校教育局2012年安全工作要点及本校园安全工作计划的安排部署,4月份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伍”人员补救初级火灾的能力集中学习和培训,5月份全校师生进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的紧急疏散能力,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逐步加大消防安全征费投入,特别是学生公寓、艺体楼、旧教学楼等重要要害部位的安全消防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墙壁消防栓等设备使用时间长,效果不明的情况进行更换、维修,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4.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各班要不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并组织学生进行灭火、逃生演练,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时能有效的疏散,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要把消防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层面。利用校会、升旗仪式、班会、团队活动等应渗透消防安全教育内容。同时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课时,通过举办消防安全专题讲座、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开展“警民共建”活动、开设安全宣传专栏等形式,让广大师生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前一段时间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做好迎接师市教育局检查验收。

石河子第八中学 2012年4月1

总指挥:孙泉喜 电话:*** 联络员:艾尼瓦尔 电话:*** 报送信息员:许琼方 电话:***

长:张国学成员:宿舍:李景云、逸体楼:孙玉梅、教学楼:宋南宁、队员:

石河子第八中学义务消防队

组织成员

艾尼瓦尔

食堂:梁

木工厂:虞立庆

彭立华

代树林

代金辉

徐晓亮

李国杰 王

刘军亮

张成栋

马世峰

王申龙

束东亮吴学川

田志义

蒋再亮

鹏 何银洲

陆伟明

刘会东

肖建国

宋南宁

夏国民

陈黎明

霍学灵

段民选

孙忠江

窦保强

谷有锤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油气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文件精神,巩固全镇“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在全镇农牧民“三节”期间用油、用气量大幅增加的同时,严防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油气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平安朗县”、“平安朗镇”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抓住影响我镇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液化石油气、汽(柴)油等生产、生活能源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管,控制和减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的发生,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联合各村(居)、警务区、中心小学、卫生院等部门,通过开展油气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全镇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加大液化石油气、汽(柴)油等生产、生活能源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控制和减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的发生,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经研究决定,朗镇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 赵

朗镇副镇长 副 组 长: 王

朗镇科员

刘 草 林

朗镇科员

成员: 乔 卓 玛

朗村村主任

扎西次仁

娘村村主任 桑

堆巴塘村主任 珠 次 仁

托麦村主任 洛桑益西

冲康村主任 琼

巴热村主任 加

堆巴村主任 索朗巴珠

其次村主任 格

申木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赵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462504。

四、整治对象和整治措施

(一)严格规范群众购买汽(柴)油的行为。针对辖区内群众“三节”期间使用汽(柴)油量多的问题,我镇干部要从源头把关。开买油证明时,仔细询问群众购买汽(柴)油的用途,并严格控制买汽(柴)油量,如需大量汽(柴)油,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做好监管。

(二)严格规范群众运输、储存、销售环节的行为。在群众运输、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汽(柴)油 时,要细化整治网络,明确责任人,做到底数清、问题清、责任清,确保不漏一处火灾隐患。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一律严格督办,确保彻底消除隐患。

(三)严格规范群众使用汽(柴)油的行为。对辖区单位群众的用油用气要严格监管,对所有村逐家逐户进行排查,询问是否在用油用气,在什么地方用油用气,怎么样用油用气。对有安全隐患的户,进行彻底清查,并责令其尽快消除隐患,做到见一起,查一起,绝不留下隐患。

(四)严格规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监测行为。要针对辖区内私自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杜绝私存易燃易爆品的现象。对未经安监部门批准,私自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品的,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予以关闭,消除影响。

五、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从2012年12月23日开始至2013年3月20日结束,按照组织部署、集中整治、总结汇报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2012年12月23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各村(居)要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文件形式向群众公告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我镇将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各村(居)也要通过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的动员和部署,推动各村(居)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组织开展自查整改。

(二)集中整治(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15日)。

我镇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居)也要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认真逐个排查和梳理本村(居)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决不能漏检、免检,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情况要逐一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我镇将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坚决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三)总结汇报(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20日)。整改结束后,我镇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居)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各村(居)要结合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总结,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三

为深刻汲取###“3〃1”和##“12〃20”亡人火灾教训,彻底整治小旅馆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公安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杜绝火灾隐患增量,以彻底肃清火灾隐患为总体目标,深入排查,全面围剿小旅馆火灾隐患,坚决做到小旅馆不漏一家,隐患不漏一处,彻底解决小旅馆火灾隐患突出这一“老大难”问题,净化全州消防安全环境,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献礼。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州公安局和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州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公安局副局长)

###(工商局副局长)

副组长:###(消防支队支队长)

###(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工商局注册指导监督管理科科长)

成员:##,##,##,办公室设在州消防支队防火处,主任由##兼任,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负责指导各县、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时间安排

普查阶段: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5月15日,全面排查掌握本地小旅馆的数量、分布、合法性等情况,建立台账,分类治理。

整治阶段:2012年5月16日至9月30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分类治理;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10月8日,州公安局、州工商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县、市小旅馆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治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整治范围、内容和措施

(一)整治范围

各县(市)辖区内住宿床位在30张以下的小宾馆、小旅社、招待所等住宿场所。(住宿床位在30张以上的旅社、招待所等住宿场所仍按照《贵州省消防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监管)

(二)整治内容

1、是否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是否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照;

3、是否经过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保持畅通;

6、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7、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

8、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9、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是否开展演练;

(四)职责分工及整治措施

1、工商部门对小旅馆的合法性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一律予以取缔。

2、公安治安、派出所对小旅馆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旅客是否用实名登记住宿进行检查,凡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或未按实名登记住宿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按规定进行查处。

3、公安消防部门对小旅馆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查1对新开业的小旅馆不管规模大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合处。○

符消防安全营业条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的方可营业,2对已开业的小旅馆进行凡擅自开业,一律责令停业并处罚款。○

一次全面普查,对合符消防安全营业条件但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的要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对不合符消防安全营业对大量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在门窗上设条件的要依法查处。○

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整改的,4对设在高层建筑中的小旅馆无独立安全出口、一律临时查封。○

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消防设施瘫痪等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依法查

5对设在多层建筑中的小旅馆存在安全处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楼梯设置形式不合要求等火灾隐患可采取在客房安装钢质防火门、配置紧急逃生绳索、软梯、缓降器,设置能够通向避难场地或邻近建筑的紧急避难通道、安装简易喷淋、无线感烟报警系统等措施加强消防安全,最大限度的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4、公安消防、治安、派出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对消防部门抄告不合格意见的,工商、治安部门

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已取得相关证照的要及时收回或注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州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联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州小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市公安消防、治安、派出所和工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当地小旅馆进行深入仔细排查,全面掌握小旅馆的消防安全状况,在排查中要确保旅社不漏一家,隐患不漏一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分类指导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三)从严执法,敢于碰应。各县、市在整治中要勇于执法,敢于较真碰硬,顶住压力,坚决做到该罚的罚,该封的封,该停的停,该拆的拆,该拘留的拘留,不留任何情面,保持铁腕整治的高压势态。

(四)强化舆论,健全机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声势,对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跟踪报道,追踪问效,督促整改,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

4.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四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7]191号),落实全国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江西)精神,充分利用学生暑假期间及放假前、开学后这一时段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全力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基础,根据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暑期消防安全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连公局[2017]178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7暑期消防安全教育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7月13日起至9月20日。

二、活动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四个一”活动。各校要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在假期中或开学后,普遍开展“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活动。其中,学生家庭消防作业,可以是反映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体会作文,也可以是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等。邀请公安消防部门业务素质强的消防监督、宣传干部担任学校消防辅导员,进行消防安全授课。

(二)举办全国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大赛主题为“学消防知识,创平安校园”,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消防局主办,中国教育学会承办,依托安全教育平台开展。竞赛内容出自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消防局指导编写,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读本,分四个学段进行: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段、高中段。参赛者按所在学段参与竞赛答题,根据成绩评出省级优胜奖(分学段),参加全国比赛。各地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发动、组织学生参赛(具体方案见附件1)。

(三)开展暑假消防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各校要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街道社区,积极组织中小学生消防宣传“下乡”、“消防夏令营”、“消防安全雏鹰小队”等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打造消防安全教育“第二课堂”,鼓励中小学生当好消防宣传志愿者。

(四)开展消防课程“进军训”活动。县中专校及各高中要以入学军训为契机,对新生普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四个一”:即上一堂消防课、阅读一本消防知识读物、举办一次消防实操、参加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县教育局及公安消防大队将联合督查学校在军训期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指导学校优化设置军训消防课程。市县公安消防部门将消防知识“进军训”作为消防宣传“进学校”的重要内容,提供消防知识读物、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宣传资料,配合学校完成消防军训科目。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在组织新生军训时,可以安排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消防技能课目。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校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的重大意义,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要认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进课堂”、“进军训”、消防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广泛组织发动,充分发挥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基础作用。

(二)明确职责,共同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已纳入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各校要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全国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江西)精神,进一步抓好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四到位”建设,打牢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基础。要不断总结提炼、固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经验做法,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各校及时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经验,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县教育局、公安消防大队将适时组织督导,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5.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五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3]42号),省厅决定,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省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住建部门牵头,公安、安监、规划、城管、房管等部门配合。

整治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整治内容:

(一)未经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动工的;

(二)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或备案投入使用的;

(三)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五)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或未持证上岗的;

(六)未制定落实动火管理制度的;

(七)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聚氨酯类泡沫材料、彩钢夹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

(八)违章搭建影响建筑物防火功能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省住建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安监局成立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毛传强

省住建厅副厅长 副组长:徐武健

省住建厅总工程师 成员:张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省公安厅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

(办:87269402,***)

胡其瑞

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处长

(办:87368237,***)

王云泉

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 洪盛良

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曹向东

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冯家清

省住建厅城市管理处处长 陈浩泉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刘中强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安全处处长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以及整理、上报工作信息。办公室主任由刘中强同志兼任。

联系电话:027-87362368(办)、***,传真:027-87362418。

四、工作步骤

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15日前)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召开动员会,签订工作责任书,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备案,并于5月12日前报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组织施工。

自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体系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二是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情况,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完好情况等;三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作业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消防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烟火管理等;五是检查建筑外保温材料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 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墙保温和装饰装修施工工种交叉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六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自查自改工作按时限完成后,应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改情况报告。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3年6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配合,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15)各地要对本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 况进行总结,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特事特办,重点督办。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并结合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建设工程火灾防控工作。各级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编制的实施方案、成立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工作任务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认真排查,落实责任。

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重视和做好网格式排查,排查不留死角。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专题研究、加强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从严、从重、从快进行依法惩治,不留情面。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落实“实名制”整改责任,凡登记、检查、复查、督导过的单位都要由责任人签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 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定期研判,加强督导。

专项行动期间,住建、公安、安监等部门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定期对专项行动进行小结,对下步工作进行调度,及时研究部署重点整治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带头排查,做好督查指导。

(四)严格执法,转变作风。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行政,从严执法,严肃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现场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施工现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未分开设置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执行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要予以 严厉的行政处罚。

各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要带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整治标准和统计表格,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另行下发。

抄送: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厅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6.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六

一、整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坚决打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以政法书记#任组长,党政办、财政办、安监办、社事办、规建所、企服中心、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统筹指挥、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突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车通道、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重点对象,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集中排查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重点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采取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缺失损坏、疏散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安全出口堵塞等问题。

(二)消防车通道。重点排查整治市政道路、居民住宅小区、在建工地及社会单位消防车通道违法停车、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等限宽限高行为及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等问题。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排查整治未依法办理消防手续投入使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消防安全条件,建筑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缺失损坏,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四)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施缺失及未保持完好有效,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逾期未改、久拖不改等问题。

四、职责分工

各村(居)委: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细化消防工作职责。组织部署本单位开展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车通道、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通过联合执法、隐患抄告形式,形成联防联治的工作合力。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派出所统筹全镇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牵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安监办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建所强化对建设工程安全审批管理,对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三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项目不予许可;协同相关部门,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搭建依法开展集中清理;加大对市政道路、集贸市场的检查,重点整治占用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工商所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消防安全许可生产经营的单位;其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车通道、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依法予以处理并将隐患抄告、通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立即整改,并向镇政府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五、整治措施

(一)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执法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手段,从严从重处罚。

(二)对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将列入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告;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银行贷款时,应依法依规实施严格限制。

(三)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造成重特大火灾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应依法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消防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四)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道问题的突出区域,要按照分工职责,严肃查处并督促整改;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拆除一批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章搭建物、占道停车位和限行装置,切实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行的难点问题。

(五)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集中连片、问题突出的区域,要确定为区域性火灾隐患,并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六)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进行集中曝光,形成舆论监督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

六、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广泛部署动员,组织本单位三合一场所、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底至11底)。各单位要对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车通道、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7.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七

为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昭政办发〔2009〕99号)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从2009年8月中旬起,在全镇开展为期2个月的“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社会面消防安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努力实现“不出大事,少出小事,出了事能及时妥善处置”的目标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老店镇“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杨蕾任组长,安监站、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文化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任 务,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开展督导指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老店镇派出所,由袁家贵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实施专项行动,及时收集、整理、反馈、宣传工作情况。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着力巩固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成果。各相关单位要在前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对专项整治期间未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对整治对象底数及情况盘不清不放过,火灾隐患不彻底整改、消防违法行为得不到查处不放过,社会单位消防基础管理得不到加强不放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标准化管理和“三提示”工作的有关要求,着力抓好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是集中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以易燃易爆单位,深入开展针对性强的排查整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明隐患,督促隐患单位及时整改。对不能按要求整改且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三是继续深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相关 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梳理,对共性问题要综合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积极做好中小学校校舍消防安全工程,依法督促整改中小学校校舍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

(二)全面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广泛开展社会面消防宣传。利用赶集天发放宣传单播放广播、开展流动消防宣传;设立户外消防公益广告牌、张贴消防宣传挂图、悬挂消防宣传条幅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

二是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集中相关人员到一个固定地点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组织一次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开展一次单位消防安全演练、制作一块消防宣传板报,努力提高社会单位、场所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至8月30日)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专 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临战攻坚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要发动社会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同时,由派出所、安监、文化、工商、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决战决胜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各相关部门要紧盯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关键环节、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加强监护,死看硬守,全力防控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强制督促整改,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在10月1日前整改完毕。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国庆期间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派出所、安监、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惩堵塞通道、锁闭出口等习惯性违法行为,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新中国60 周年庆典期间消防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将“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因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8.电力保平安春季专项行动竞赛方案 篇八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以《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省电力保护条例》为依据,以平安电力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供电企业为主体”的工作原则,强化各部门整体联动、相互协作,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保障电网安全平稳运行,为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电力保平安”春季专项活动竞赛领导小组,成员为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供电所电力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和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活动协调、推进、验收评比等日常工作。

领导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电力工作领导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为宣传教育组、隐患治理组、电力无障碍施工组。

宣传教育工作组组长:

成员:教委办广电站

各村(社区)书记

隐患治理工作组组长:

成员:派出所安监所建管所

电力无障碍施工组组长:

成员:供电所、各村(社区)

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订专项活动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确保专项活动顺利推进。植树节前召开覆盖到村的`电力设施保护专题会议。

工作组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隐患治理和无障碍施工。供电所要认真做好隐患源的排查统计上报工作及整治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要集中力量,细化举措,主动推进,强化落实。

各村(社区)要成立治理专业队伍,主动参与,村(社区)书记、主任要亲自抓、全程抓,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重点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隐患专项治理

1.供电设施周边环境方面隐患

(1)违章搭建、违章施工。镇建管所、土管所、安监所、环保、工商管理加强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规划项目、施工项目和一般作业审批的审查;供电所配合开展项目现场勘查、安全评估分析等具体工作,并为施工项目业主提供咨询服务,提出具体保护要求,切实把好安全关;建管所将电力设施保护安全评估报告作为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必须条件之一。

各村(社区)负责督促拆除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构)筑物,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现有建(构)筑物由各村、居责令限期搬离,在建工地在查评合格基础上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后复工,对未办理行政审批的工地一律先停工后整改。

(2)线下种植。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原则上不得栽种树木,确需栽种的树木应选择非速生树种,高度不应超过2米。

各村(社区)与供电所应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有效化解绿化建设与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矛盾。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应尽量避免影响已种植树木、和征、占用林地。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林地、已种植的高大树木或速生树种对架空线路不满足安全距离时,交通、建设部门及有关村(社区)牵头组织清理小组,配合供电所做好树木修剪、移栽或清除工作,需要停电清理的由供电所配合停电清理以确保安全。各村(社区)统计辖区范围的园林绿化业主,落实移栽过程电力设施保护安全宣传及安全协议签订工作。

(3)变电所周边隐患。各相关村(社区)对排查出的变电站进出通道、周边违章搭建、树障等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在活动期间消除,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4)飘物治理。塑料大相棚:“控制存量、杜绝增量”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已建成的塑料大棚高度禁止超过3.5米,农经部门负责督促做好大棚限高和固定措施,对不采取加固措施并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联合村(社区)和派出所予以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新建塑料大棚。

彩钢瓦:建管所和土管所负责督促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建筑彩钢瓦采取加固措施,防范大风天气因绑扎不牢引起异物挂线事故。

2.电力客户资产隐患

1.推进用户专用变受电设备检修及预防性试验工作。根据相关规定试验周期为1-3年。全镇共有10kV电压等级专变用户159户,目前仍有32户未做预防性试验,客户资产安全运行才能保证电网安全运行,此项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供电所共同督促电力用户按规开展试验工作。

2.继续推进用户“电力体检”工作。计划在已体检103户的基础上,再体检62户,重点针对100kVA以上电力大用户,确保达到体检对象电气设备零缺陷、运行方式最合理、节能增效最大化的目标。

(二)加强防外力破坏、电力安全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的氛围

各村(社区)重点做好风筝爱好者、鱼塘业主、吊车驾驶员等特殊人群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一是建立风筝爱好者台账,定期宣传风筝禁飞区域及放飞安全要求,杜绝风筝挂线引发电力线路跳闸。二是排查统计辖区内垂钓场所,对经营性垂钓场所落实现场警示标志设立、安全教育告知,协议签订工作;对非经营性垂钓场所要落实人员管控措施,避免钓鱼触电事故发生。三是统计革区内吊车业主及操作人员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告知,协议签订工作,避免吊车碰线造成人员伤害和电力线路跳闸。四是加强孔明灯管控,落实禁止制作、销售、放飞孔明灯要求学校产、公安、消防、城管、电力等部门加强宣传、巡查,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三)实施电力民生工程,提高老百姓满意度

一是全面清理路上电力杆线,各村(社区)排查统计辖区内现有道路内电杆、拉线情况,按照“建设在先”原则落实整改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对确实形成时间较长,无法确认建设先后或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由各村(社区)与供电所协商确定改造方案。二是实施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供电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对老旧小区供配电设施进行改造,属地村(社区)落实群工政处协调改造,确保“无障碍”施工。三是实施“中心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全镇确定两个村(社区),需尽快安排人员进行联合电力勘察,确定电力改造规划方案,并协助做好工程实施过程的群工政处工作。

(四)挂牌督办,解决电力设施保护重大隐患老大难问题

对排查出的严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可能引发人身和电网事故的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期限,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联合执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四、时间安排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9日至3月16日)。各村(社区)配合供电所组织做好电力设施保驴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集中整改阶段(3月16日至5月20日)。各村(社区)及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电为保平安”春季专项活动。供电所主动配合布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验收考核阶段。各村(社区)活动结束后将专项行动情况报“电力保平安”春季专项活动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评选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及个人,在年中全镇电力工作会议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推进落实。切实推进“电力保平安”春季专项活动,重点突出“快”、“细”、“严”、“实”。快行动、快推进,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细排查、细方案,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梳理、全面整治;严标准、严整改,确保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各类隐患彻底清除;出实招、重实效,确保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二)营造良好氛围。广电站、学校、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在本次专项活动中,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治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危及、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定期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评比。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村(社区)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平安电力创建工作简报中进行通报。

9.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九

防安字„2011‟26号

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地区管委会、办事处,中央在京单位主管部门,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

现将《“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周岐 ;联系电话:82215505)

-1-“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平安行动”,继续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结合公安部“清剿火患”战役部署,市防火委决定从2011年9月27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

一、组织领导

北京市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指挥部,副市长苟仲文为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宇航、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高翔、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营房土地管理局局长黄开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首都综治办主任滕盛萍、市公安局副局长丁世伟、市监察局副局长杨小兵、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清、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张高潮为副指挥长。“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总队,张高潮总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教委、民委、民政局、规划委、住建委、市政市容委、交通委、农委、商务委、旅游委、文化局、卫生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文物局、体育局、园林绿化局、民防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管局及北京铁路公安局、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等部门主管领导,以及各区县政府、各地区管委-2-会(办事处)主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巩固扩大消防平安一号行动成果,全面推进居民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及小单位、“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此次战役行动务必做到“三个确保”、“三个实现”,即: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挂账(牌)督办,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平稳;实现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实现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实现火灾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区域排查整治

1.居民社区。全面检查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六个一”和“四个能力”建设、驻社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重点整治社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私搭乱建、乱停车、设臵障碍物等堵塞应急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物堵塞等问题。

2.城乡结合部。重点整治因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导致防火间距、防火分区、耐火等级、消防设施、-3-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等衍生火灾隐患。强化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法取缔、查封一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严重带险运行的隐患单位和场所。

3.农村地区。全面检查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行政村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重点整治小作坊、小旅店以及“农家乐”等场所火灾隐患。

(二)单位、场所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2.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继续巩固消防平安一号行动成果,对不放心、隐患未及时消除的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进行“回头看”,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3.未经有关行政许可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建筑和场所。

4.小单位、出租房屋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小单位,居(村)民出租房屋、群租房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臵员工宿舍等问题。

(三)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业和场所排查整治。

结合地区实际,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以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场所纳入排查整治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7日至2011年9月30日)各指挥部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本地区工作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最大程度落实到岗位人员,层层召开会议,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1.自查自改。根据排查范围,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营房土地管理局组织中央国家机关保卫部门、解放军驻京单位在本系统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改;各区县(地区)政府组织所属有关部门、各街道、乡镇,充分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通过自查自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分别建立驻社区、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将社区、村小单位及场所全部纳入档案管理。

2.行业系统整治。教育、民族事务、民政、住建、交通、商

-5-务、旅游、文化、卫生、广电、文物、体育、民防等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监管(管理)作用,针对教育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施工现场和普通地下室、客运场站、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宾馆饭店、文化和演出活动场所、医疗机构、广播电影电视机构、文博场所、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场所,在本行业、系统内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监督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3.综合整治。各单位按照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工作机制要求,认真落实会商、移送、报告制度,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合力。相关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和安全监管作用,协同联动,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民政部门综合推进居民社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交通、交管、消防部门配合做好社区应急车通道治理工作。规划、城管、安监、工商、住建、民防、市政市容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结合各自职责,认真做好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等源头性消防问题的打击整治。农村工作部门综合推进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建设工作,规划、住建、城管、工商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有关工作。针对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属于无照经营的,工商部门应依法予以取缔;属于未经相关许可经营的,安监、文化、卫生等部门应依法责令停业;属于未经许可、备案的地下空间,住建、民防、卫生等部门应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属于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建筑,规划、城管、住建、民防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应依法制-6-止、查处或责令停止使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单位,工商、质监等部门应依法从重处罚。

4.重要时段整治。在2011年国庆和2012年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各区县(地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保卫各项部署要求,提前介入,严密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重点部位巡防看护、可燃杂物清理等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5.监督执法整治。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充分发挥消防工作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明确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排查整治范围,建立排查整治台账,量化任务指标,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错时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进行排查整治,向社区、村每个单位、场所、出租房主告知消防安全责任,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一个村庄、一个单位(场所)。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场所,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臵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

-7-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挂账(牌)督办。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各区县(地区)、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市防火委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战役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公安部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的具体举措,战役行动成效直接关系冬防工作成败、全年火灾形势稳定和2012年春节消防安全,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区县(地区)参照市级指挥架构建立本地区“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指挥部,进一步细化落实逐级和岗位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管领导要落实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各街道、乡镇组织成立督导检查组,对本地区社区、村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二)统筹推进,夯实基础建设

排查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要充分依托综治工作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村庄社区化管理平台、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平台开展工作,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统筹考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多种形式消防力量-8-等建设需要,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工作职责,根治易衍生火灾隐患的各类源头性问题,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要建立社区小单位及场所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和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互查互督。

(三)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要坚持边排查整治边宣传教育,围绕《北京市消防条例》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和“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二号行动情况,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投诉身边消防安全问题,定期公布曝光火灾隐患单位,最大化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落实消防教育培训职责,组织开展多元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防火灭火技能。

(四)督导考核,强化跟踪问效

战役行动期间,市防火委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通报发现的问题,并下发督办通知责令整改;各区县(地区)、各行业系统也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和重大影响火灾,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防火委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11年市属相关部门和区县(地区)政府落实消防

-9-工作责任制绩效考评内容,并作为消防工作先进评选重要评价指标。

(五)及时总结,落实信息反馈

战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情况信息收集汇总,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市防火委办公室将定期刊发简报反映工作、交流做法,并定期向市政府专题报告。2011年9月29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1年10月份起,每月9日、19日、29日前报送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每月24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12年2月24日前,报送总体工作总结。报送方式:bjfhq@yahoo.cn。

主题词:消防 清剿火患 二号行动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政法委、公安部消防局。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各公安分县局、专业公安局(处)。

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1年9月27印发

10.平安万家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关注消防 生命至上”为主题,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现实斗争,动员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凝集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掀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热潮,全面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为我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副中心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事处副主任李明恩任组长,安监办、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区域发展办、综合执法办等部门的负责安全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策划、协调“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冯宇航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1.参加“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11月初,市防委将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举办20xx年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通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居民代表等现场参与。随后,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举办街道“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参与消防文化作品评选活动。按要求在辖区内征集消防主题的文学、图片、海报、漫画、影视、文创、新媒体等各类文创宣传作品,参加线上展播评选、颁奖、展览等活动。

3.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和“三合一”场所等领域整治,发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活动

1.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宣传月期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安监办、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区域发展办、综合执法办、党建办等部门要组织一次分管行业消防安全宣讲活动,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对消防从业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专项能力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一次全员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2.重点群体消防安全大宣传。依托传统主流媒体和官方新媒体平台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消防科普、警示教育和提示宣传,广泛播发“小火亡人”类警示教育片。各村(社区)月内通过分类开展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以及居民自建房、沿街商铺、“多合一”场所和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群体教育培训至少1场,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和疏散逃生方法。

3.网格消防安全大宣传。组织各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等网格力量共同参与消防常识宣讲提示活动,针对农村、社区和居民家庭,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全民消防大学习”活动

1.网络消防安全大提示。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推送的关于“关注消防 生命至上”主体宣传信息,开展声势浩大的网上消防安全大提示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2.在线消防常识大学习。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积极参与答题考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参与率和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3.消防场馆互动大体验。消防救援部门组织评定命名一批,通过“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到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与预约体验活动。

(四)开展“志愿者消防大行动”活动

1.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配合上级部门积极做好辖区消防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建队工作,街道成立1支优秀消防志愿服务队。

2.开展消防志愿者宣传培训。充分发动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对辖区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技能培训,提高志愿者队伍整体消防安全素质。宣传月期间,消防志愿者培训覆盖率不低于50%。

(六)营造消防宣传月活动浓厚氛围

1.社会面亮彩宣传。督促沿街商户利用LED显示屏、橱窗、标语、海报、条幅等,全方位宣传提示消防安全。辖区地标性建筑、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亮彩”宣传,11月1日、9日、15日和30日18时统一播放消防安全公益提示并定格至24时,其他时间滚动播发。

(七)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组织派出所、村(社区)、物业管理人,全面摸清群租房、出租屋底数,检查、消除堵塞安全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等隐患,定期清理楼道内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坚决防止发生火灾。

2.加大重点单位员工宿舍监督抽查。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定期抽查宾馆、饭店、洗浴、足疗等人员密集 场所,督促相关单位在员工宿舍设置灭火器、独立式火灾烟感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系统,明确负责人,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强力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部门、村(社区)要紧盯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突出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清单台账,压实监管责任。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底层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共用疏散楼梯、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沿街门店留宿人员超过3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突出问题。

4.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补充完善出租房消防安全目标人群,精准推送提示信息。采取发布通知、楼长入户宣传、张贴警示标语等,提示火灾危险性、疏散逃生方法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冬春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迅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拓展形式内容。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策划组织特色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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