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投标规程(精选11篇)
1.物业管理招投标规程 篇一
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操作规程(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工作流程,根据《赣州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办法(暂行)》(后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招标申请与核准
(一)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同时按要求(在文本中或单独)拟定招标方案。
单独报送招标方案的,应填报招标核准申请表,申请内容应与招标方案内容一致。
情况特殊的,应书面予以说明,并在招投标工作开展前及时补办招标核准手续。
(二)必须进行招标又不需要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项目,建设单位需向发改部门报送招标方案进行核准。
(三)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招标核准内容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方式及内容发生调整的,应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四)发改部门在受理材料齐全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招标项目核准,并在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将核准情况报监察部门。
(五)邀请招标的建设项目,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市重点项目的邀请招标由市人民政府批准或者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准。
二、招投标过程组织管理
(六)招标人凭招标核准文件进入招投标市场,并根据招标核准内容依法依规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进场交易。
招标文件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方可发售,招标内容与核准招标内容不一致的,应重新编制。
自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起止,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实际招标内容与核准招标内容不一致的,招标投标市场管理部门不得许可其进入市场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七)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委托有关单位编制投标文件,但同一个项目受托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
委托有关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应在标书上注明制标单位名称。
(八)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等材料,交纳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制度。拟采用资格预审的,应经发改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同级政府批准。但在预选承包商名录中采用抽签定标工程除外。
(十)招标人应事先以告知书形式通知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办(重点建设项目)、招管办到场监督。
招标人开标前应当核实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是否列入“黑名单”。
(十一)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从招标投标中心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专家。
投标人、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建设单位招标人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多于1人。
专家的抽取和通知均应当在招标投标中心封闭场所内进行。专家原则上应当即时抽取、即时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参加评标。
招标投标中心工作人员、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人员、招标人代表和招管办监督人员按照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通过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由各方签字确认。
专家抽取后,招标投标中心工作人员在招标人代表、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人员、招管办监督人员的见证下,立即通知被抽取专家,告知评标的时间和地点,但不得告知拟评标项目及有关情况。抽取的专家到场后,按名单核对其身份。
(十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独立评标,切实履行评标职责,全面完成评标工作。
(十三)开标一般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开标的,开标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十四)招标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中标原则。招标人自主选择评标、定标办法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市重点建设项目需取得重点办同意。
(十五)重新招标后仍失败的,需要审批的项目,经发改部门核准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可以邀请招标;不需审批的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招标。
(十六)中标候选人确定后,经招管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现场交易监督确认,填写确认书并盖章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七)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并送招管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人应当将投标人投标承诺纳入合同内容、设置有关履约评价、工程创优的奖励条款。
三、标后合同管理
(十八)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控制项目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经施工、设计、建设、监理四方签字盖章;价款签证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程序;计价签证价款累计超过概算价款的5%,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招标人应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签证价款累计超过概算10%,且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招标人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报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查后,经发改部门审批,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变更按照《赣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九)施工单位中标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和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项目建设工期在半年以内的不得变更,工期在半年以上确需变更的,执行以下变更程序:
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调查核实,取得书面相关材料,经审核认为有必要变更的,由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给予变更。变更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申请变更的,一经查实,申请变更的人员不得变更,差旅费用由申请变更单位承担,并记录其不良行为。
申请变更人员的资质等级、资质类别、业绩等情况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不得低于变更前人员条件,变更前与变更后持证上岗人员证书同时押在项目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如房屋工程主体封顶或市政、装饰工程完成招标工程量的80%后一并退回。
建设单位发现中标企业建造师、“五大员”未经允许变更,涉嫌非法转包的,应当书面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行业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同时,将审核报告的主要内容向公众披露。
(二十一)建设单位对承包商日常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行政主管部门对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标后监管情况进行评价,并报市监督办公室。
2.物业管理招投标规程 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水泥企业管理, 保证和稳定水泥及水泥熟料产品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水泥、水泥熟料的产品标准, 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水泥和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第三条水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按照GB/T19000-ISO9000族标准,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确保有效运行。水泥企业应建立质量考核制度, 实行质量否决权, 并设立质量基金, 用于开展质量活动和奖励对企业质量管理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企业最高管理者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 化验室主任在企业法人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具体负责。
第五条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和省级建材 (水泥) 行业协会应加强对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 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一) 企业应确立以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负责的质量管理组织和设立符合《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 (附件1) 的化验室。
(二) 质量管理组织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车间和职能部门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 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三) 企业化验室内设控制组、分析组、物检组和质量管理组等, 分别负责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检验、控制、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 质量管理组织的职责
1、编制适合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负责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制定质量奖惩制度, 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质量责任, 并考核工作质量;
5、组织企业内部质量审核;
6、负责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7、监督企业质量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8、组织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二) 各车间和职能部门的职责
1、保证质量管理体系在本单位得到有效运行;
2、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活动;
3、严格执行质量管理组织和化验室的质量指令;
4、完成本单位涉及的质量指标或质量目标。
(三) 化验室的职责和权限
1、质量检验
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 对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 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 掌握质量动态, 保证产品检验的可追溯性。
2、质量控制
根据产品质量要求, 制定原燃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指标, 组织实施过程质量控制, 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掌握质量波动规律, 不断提高预见性与预防能力, 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 使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的合格确认和验证
严格按照相关产品标准和企业制定的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合格确认程序进行确认和验证, 杜绝不合格水泥和水泥熟料的出厂。
4、质量统计和分析
利用数理统计方法, 及时进行质量统计, 做好分析和改进工作。
5、试验研究
根据原燃材料、助磨剂、混合材等材料的变更情况及用户需求, 及时进行产品试验研究, 提高水泥和熟料质量, 改善产品使用性能。
6、化验室具有水泥和水泥熟料出厂决定权。
第八条化验室人员配备
(一) 化验室应配备主任、工艺、质量调度、统计及检验等人员。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可配备一定数量科研人员。检验人员人数应能满足检验工作需要, 一般不得低于全厂生产职工总数的4%, 或不得少于12人。
(二) 化验室人员任职要求
1、化验室主任:必须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格, 或从事化验室工作多年, 具备较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坚持原则, 熟知生产工艺、相关标准和质量法规, 并取得省级 (含省级) 以上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材行业协会或其授权的建材质检机构签发的水泥企业化验室主任资格证书。化验室主任的任命和变动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工艺、质量调度人员:具备初级职称以上资格,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经过专业训练, 掌握水泥生产理论知识和检验技术, 熟知有关标准和规章制度。
3、质量统计人员:具备初级职称以上资格,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经过专业训练, 掌握水泥生产理论知识和相关统计技术, 熟知有关标准和规章制度, 并取得省级 (含省级) 以上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材行业协会或其授权的建材质检机构签发的水泥企业质量统计员资格证书。
4、检验人员:具有高中 (或相当于高中) 以上文化水平, 熟知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控制项目、指标范围及检验方法, 经专门培训、考核, 取得省级 (含省级) 以上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材行业协会或其授权的建材质检机构签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5、化验室人员要相对稳定, 化验室业务骨干的任用和调动应征求化验室主任的意见。
第九条企业化验室的认定
(一) 化验室需取得合格证:日产熟料4 000吨 (合计产能) 及以上规模的企业需取得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颁发的化验室合格证, 其他水泥企业需取得各省级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各省级建材行业协会颁发的化验室合格证。
(二) 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管理办法、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条企业结合实际情况, 按照本规程的要求, 制定企业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编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图表和原燃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内控指标, 按照GB/T19000—ISO9000族标准编制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必需的程序文件。
第十一条化验室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与检验制度, 主要包括:
(一) 各组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和作业指导书。
(二) 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三) 对比验证制度 (如与国家级、省级对比验证;内部抽查对比验证;使用国家有证标准样品/标准物质对比验证) 。
(四) 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的管理制度。
(五) 标准溶液配制和专人管理制度。
(六) 标准砂采购和管理制度。 (七) 文件管理制度。
(八) 样品管理制度。
(九) 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
(十) 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批制度。
(十一) 月报、年报的填写和上报制度。
(十二) 质量统计管理制度。
(十三) 出厂水泥 (熟料) 的合格确认制度。
第十二条检验环境条件、试验仪器设备和化学试剂的管理要求
(一) 检验环境条件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 仪器设备必须按相关水泥产品标准和《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要求配置齐全,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并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三) 检验用的化学试剂应验明其生产企业名称、产品等级、执行标准及生产许可证的编号, 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化学试剂。
第十三条产品对比验证检验和抽查对比的管理要求
(一) 企业应按《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 (附件5) 的要求, 定期向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建材行业授权的质检机构寄 (送) 样品, 进行对比验证检验, 不断提高检验水平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检验结果以相应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凡无故不按规定寄 (送) 样品者, 当年对比合格率按零统计。
(二) 参加国家或省级建材行业质检机构组织的水泥物理性能检验和化学分析对比。
(三) 为了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化验室对各检验岗位人员要组织内部密码抽查和操作考核。
抽查次数:生产控制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4个样品;
化学全分析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2个样品;
单项物理检验岗位每人每月不少于4个样品;
强度检验岗位每月不少于2个样品;
同一岗位的对比检验每月应进行一次。
(四) 企业检验中所用基准物质, 必须是国家有证标准样品和标准物质。
(五) 试验允许误差应符合《试验允许误差表》 (见附件6) 规定。
第十四条质量记录、档案、资料、报表管理及上报的要求
(一) 按照《档案法》的要求, 做好质量技术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原始记录和台帐使用统一的表式, 各项检验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 并按月装订成册, 由专人保管, 按期存技术档案室。原始记录保存期为三年。台帐应长期保存。
(二) 各项检验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的填写, 必须清晰、完整, 不得任意涂改。当笔误时, 须在笔误数据中央划两横杠, 在其上方书写更改后的数据并加盖修改人印章, 涉及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的检验记录的更正应有化验室主任签字或盖章。
(三) 对质量检验数据要及时整理和统计, 每月有月统计报表和月统计分析总结, 全年应有年统计报表和年统计质量总结。
(四) 质量月报、年报要按统一表式填报齐全, 月报于每月10日前, 年报于次年2月10日前报相应的管理部门 (附件7) 。
(五) 企业应创造条件, 建立计算机质量管理数据库, 利用互联网在企业内部和省级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建材行业质检机构建立质量信息交流平台。
第十五条人员培训和考核
(一) 提高企业职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素质, 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每年应制定培训和考核计划, 并按期实施。
(二) 每年按计划对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 建立检验人员培训档案, 考核成绩应作为评价其技术素质的依据之一, 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 应调离质检岗位。
第四章原燃材料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应根据质量控制要求选择合格的供方, 以保证所采购的原燃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供应部门应严格按照原燃材料质量标准均衡组织进货。建立原燃材料供货方的档案, 并对其符合性进行评价。原燃材料质量控制指标应符合《过程质量控制指标要求》 (以下简称《指标要求》, 见附件8) 。
第十七条原燃材料的质量应能满足工艺技术条件的要求, 建立预均化库或预均化堆场, 保证原燃材料均化后再使用, 使用前应先检验。对于同库存放多种原料时, 应按原料种类分区存放, 存放现场应有标识, 避免混杂。原燃材料初次使用或更换产地时, 必须检验放射性, 确认能保证水泥和水泥熟料产品放射性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混合材、石膏、水泥助磨剂、水泥包装袋等质量应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
(一) 企业在初次使用时, 必须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确认能保证产品质量后方可使用。
(二) 供方应按品种和批次随货提供货物出厂检验报告或型式检验报告。
(三) 水泥企业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四) 对质量波动大的材料应及时记录, 并在生产时注意搭配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 应及时通知供方, 可采取退货或让步接收的办法处理;当采取让步接收的办法处理时, 应不影响下道工序产品的质量;当双方发生纠纷时, 可委托省级或省级以上建材质检机构进行型式检验或仲裁检验;
(五) 混合材的品种和掺量必须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十九条原燃材料应保持合理的贮存量, 其最低贮存量为:石灰石质原料5天 (外购10天) ;粘土质原料、燃料、混合材10天;铁质校正原料、铝质校正原料、石膏20天。企业根据原燃材料供应的难易程度, 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 可以适当调整其最低贮存量。当低于最低贮存量时, 企业应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 限期补足。
第二十条矿山开采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开采计划和质量指标时, 首先要满足配料要求, 不同品位的矿石应分别开采, 按化验室规定的比例搭配进厂。企业自备矿山外包开采时, 应对分包方进行能力评定, 签订外包协议书, 并进行有效的控制。
第五章半成品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化验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半成品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方案, 经企业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化验室负责监督、检查方案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生料
(一) 为保证生料质量, 应配备精度符合配料需求的计量设备, 并建立定期维护和校准制度, 生料配料应按化验室下达的通知进行, 配料过程应及时调控, 确保稳定配料;出磨生料的质量控制要求应符合《指标要求》的规定。
(二) 出磨生料要采取必要的均化措施, 并保持合理库存。出磨生料和入窑生料的质量控制要求应符合《指标要求》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入窑煤粉
煤粉质量应相对稳定。入窑煤粉应配置准确的计量控制装备。煤粉质量控制要求应符合《指标要求》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熟料
熟料质量是确保水泥质量的关键。要求:
(一) 窑操作员应经培训持证后上岗。
(二) 入窑风、煤、料的配合应合理, 统一操作, 确保窑热工制度的稳定, 并根据窑况及时采取调整措施, 防止欠烧料、生烧料的出现。
(三) 出窑熟料的质量控制要求应符合《指标要求》的规定。
(四) 出窑熟料按化验室指定的贮库存放, 不应直接入磨, 应搭配或均化后使用, 可用贮量应保证5天的使用量。熟料中不得混有杂物, 对质量差的熟料, 化验室应采取多点搭配或分开存放并标识, 经检验后按比例搭配使用, 同时对出磨水泥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第二十五条水泥粉磨
(一) 为保证水泥质量, 水泥磨喂料设备应配备精度符合配料需求的计量设备, 并建立定期维护和校准制度。发生断料或不能保证物料配比准确性时, 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二) 熟料、石膏、混合材和水泥助磨剂等入磨物料的配比应按化验室下达的通知进行, 并有相应的记录。
(三) 粉磨中改品种或强度等级由低改高时, 应用高强度等级水泥清洗磨和输送设备, 清洗的水泥全部按低强度等级处理, 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 入磨熟料温度控制在100℃以下。
(五) 出磨水泥温度不大于135℃。超过此温度应停磨或采取降温措施, 防止石膏脱水而影响水泥的性能。
第二十六条出磨水泥
(一) 出磨水泥的质量控制要求应符合《指标要求》的规定。
(二) 水泥库应有明显标识, 出磨水泥应按化验室指令入库, 每班应准确测量各水泥库的库存量并做好记录, 按化验室要求做好入库管理。
(三) 同一库不得混装不同品种、强度等级的水泥。生产中改品种或强度等级由低改高时, 应用高强度等级水泥清洗输送设备、水泥贮存库和包装设备, 清洗的水泥全部按低强度等级处理, 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 专用水泥或特性水泥应用专用库贮存。
(五) 出磨水泥要保持3天以上的贮存量。
(六) 出磨水泥应按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 检验数据经验证可以作为出厂水泥相关指标的确认依据, 但不能作为出厂水泥的实物质量检验数据。检验项目、频次应符合《指标要求》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在生产过程中重要质量指标三小时以上或连续三次检测不合格时, 属于过程质量事故, 化验室应及时向责任部门反馈, 责任部门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做好记录并报有关部门。
第六章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八条水泥和水泥熟料的出厂决定权属于化验室。化验室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的检验和过程管理, 水泥和水泥熟料出厂应有化验室通知方可出厂。
第二十九条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质量必须按相关的水泥产品标准严格检验和控制, 由于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检验结果滞后, 企业必须建立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质量合格确认制度, 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水泥和水泥熟料质量合格确认制度由化验室负责制定, 内容如下:
(一) 按照水泥产品标准规定, 出厂水泥所有的技术指标均应建立相应的质量合格确认制度 (出厂前已有检验结果的项目除外) , 并形成书面文件。
(二) 以出厂水泥进行确认时, 其中强度指标应根据出厂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分别建立早期强度与实物水泥3天和28天强度的关系式。早期强度检验方法按JC/T738《水泥强度快速检验方法》进行。
(三) 以出磨水泥进行确认时, 出磨水泥质量应稳定, 且28天抗压强度月 (或一统计期) 平均变异系数满足Cv≤5.0% (强度等级32.5) 、Cv≤4.0% (强度等级42.5) 、Cv≤3.5% (强度等级52.5及以上) 。其中强度指标应根据出磨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分别建立早期强度与实物水泥3天和28天强度的关系式。早期强度检验方法按JC/T738《水泥强度快速检验方法》进行。
(四) 当出磨水泥质量出现波动或28天抗压强度月 (或一统计期) 平均变异系数Cv>5.0% (强度等级32.5) 、Cv>4.0% (强度等级42.5) 、Cv>3.5% (强度等级52.5及以上) 时, 应按出厂水泥进行确认。
(五) 出厂水泥的合格确认制度应定期根据生产条件、原料变化等及时修正。
(六) 水泥熟料的出厂合格确认制度参照出厂水泥制定。
第三十条出厂水泥质量控制
为保证出厂水泥的实物质量, 企业应制定严于现行标准要求的内控指标。出厂水泥的内控指标要求应符合《指标要求》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均化
水泥出厂必须均化后出厂。保证水泥的均匀性, 缩小标准偏差, 严禁无均化功能的水泥库单库包装或散装, 严禁上入下出。每季度应进行一次水泥28天抗压强度匀质性试验。水泥匀质性试验方法按GB12573附录B规定进行。
第三十二条根据化验室签发的书面通知, 按库号和比例出库, 并做好记录。同时水泥库应定期清理和维护, 卸料设备保持完好, 确保正常出库。
第三十三条包装
按照水泥产品标准的规定, 应建立水泥包装质量的确认程序, 形成书面文件, 并定期根据包装质量的变化进行修正。水泥包装质量的确认内容要求如下:
(一) 选择水泥包装袋定点生产企业, 建立供方资质、生产能力等档案。每批包装袋应有出厂检验报告, 每年至少一次型式检验报告, 每月或按包装袋的批次进行牢固度验收检验。
(二) 建立包装质量抽查制度。每班每台包装机至少抽查20袋, 其包装质量、标志等应符合标准要求, 发现不符合要求时, 应及时处理, 并做好记录。散装水泥应出具与袋装水泥包装标志内容相同的卡片。
(三) 袋装水泥在确认或检验合格后存放一个月以上, 化验室应发出停止该批水泥出厂通知, 并现场标识。经重新取样检验, 确认符合标准规定后方能重新签发水泥出厂通知单。
第三十四条取样和编号
(一) 出厂水泥必须按产品标准规定取代表性样品进行检验并留样封存, 封存日期按相关产品标准规定。
(二) 出厂水泥的编号, 应严格执行产品标准的规定, 禁止超吨位编号。
第三十五条交货与验收
出厂水泥质量交货与验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标准砂
标准砂是检验水泥胶砂强度的法定标准物质, 企业应在国家指定的各省 (区、市) 定点经销单位购买标准砂, 并保存购买发票和标准砂标准样品证书复印件等。根据水泥产量和试验需求制定合理的标准砂年采购数量。杜绝使用和购买假砂。
第三十七条不合格水泥的处理
(一) 出厂水泥检验结果中任一项指标不合格时, 应立即通知用户停止使用该批水泥, 企业与用户双方将该编号封存样寄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建材行业质检机构进行复检, 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 按合同要求进行实物质量验收中, 双方共同签封的样品在有效期内被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建材行业质检机构判为不合格的, 企业应及时查明原因, 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三) 出厂水泥自检或经过复检, 富裕强度不符合《指标要求》时, 企业应及时查明原因, 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第三十八条本规程未指明的其他品种水泥和商品熟料生产企业应参照本规程制定对出厂产品的要求, 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积极做好售后服务, 建立和坚持访问用户制度, 广泛征询对水泥质量、性能、包装、运输及执行合同等方面的意见, 建立用户档案, 持续改进和追踪。
本规程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 原《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和《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 (略)
2.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管理办法 (略)
3.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 (略)
4.水泥企业化验室评审考核表 (略)
5.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 (略)
6.试验允许误差表 (略)
7.水泥企业产品质量月报 (略)
3.哺乳母猪和仔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篇三
哺乳期仔猪窝成活10头以上,母猪断奶至发情间距为3~5天;仔猪3周龄断奶平均个体重6千克以上,4周龄断奶平均个体重7千克以上,5周龄断奶平均个体重8.5千克以上。
二、哺乳母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1. 产房清洗消毒。母猪临产前10天必须对栏舍和设施工具等用高压水泵彻底清洗,干燥后完成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第一次消毒。进猪前24~36小时,采用火焰或药物熏蒸进行第二次全面、彻底消毒。以后每周用聚维酮碘、戊二醛、百胜等药物消毒1次。消毒药物交替使用,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进行配比使用。
2. 生产工具和药械准备。生产工具包括扫帚、拖把、料车、料铲、麻袋、补料槽、耳号钳、记录本、保温灯、牙剪、毛巾、木桶、温水、电子秤、称猪箱、笔、接产布、剪刀等。药械要准备注射器、手术剪、止血钳、结扎绳、消毒液、抗生素、干燥粉、催产素、碘酊、缩宫素、高锰酸钾等。
3. 母猪提前上产床。准确推算预产期,提前将日期记在卡片上并贴到产房墙壁醒目位置。母猪在产前7天左右上产床,同时将预产期标记在产栏或产仔箱上。注意观察母猪临产征兆:母猪食欲减退、时起时卧,频频排尿,乳房饱满,外阴红肿,后部乳头可以挤出乳汁。
4. 难产的处理。有羊水排出、强烈努责后1小时仍无仔猪排出或产仔间隔超过1小时,即视为难产。胎衣不下或胎衣不全的要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人工助产。临产母猪子宫收缩无力或产仔间隔超过半小时者可注射缩宫素。注射催产素仍无效或由于胎儿过大、胎位不正、骨盆狭窄等原因造成难产应立即人工助产。人工助产时,要剪平指甲,润滑手臂并消毒,手掌心向上,五指并拢,随着子宫收缩节律慢慢伸入阴道内,抓住仔猪的两后腿或下颌部;当母猪子宫扩张时,开始向外拉仔猪,努责收缩时停下,动作要轻。拉出仔猪后应帮助仔猪呼吸,产后阴道内注入青霉素等抗生素。
5. 胎衣不下的处理。母猪分娩后24小时以内,按说明用聚维酮碘、卫可、百胜等药物冲洗子宫,2小时后可将滞留胎衣剥离排出。产后立即清除胎衣、死胎和产后污染物,并擦净母猪会阴部。如果母猪患子宫炎,应尽早采取药液洗宫的方法治疗。
6. 饲料营养与饲喂。提高饲粮营养浓度,洋种猪饲料粗蛋白18%、消化能14.63兆焦/千克、赖氨酸0.86%,饲料中还要分别添加4%~6%的油脂和维生素B粉;土种猪饲料粗蛋白16.8%、消化能13.13兆焦/千克、赖氨酸0.80%。母猪产前3天开始减料,渐减至日常量的1/2~1/3,产后3天恢复正常,自由采食不限量,每头每天5~6.5千克。对于便秘的母猪在产前、产后饲喂0.75%~1.5%的电解质、轻泻剂(维力康、芒硝、小苏打)。母猪日喂2~3次,夏季高温季节可增喂1~2次。
7. 温度和湿度的控制。产房内温度控制在18~22℃,相对湿度50%~70%,保持空气新鲜。当舍温低于16℃时,要加热增温;当舍内空气污浊、有害气体超标时,要通风换气。冬季在中午外界气温较高或室内温度较高时开窗通气。夏季当温度超过30℃时,采取喷水、通风等方法降温。
8. 及时清扫。每天至少要清扫猪舍内的灰尘、残料、猪粪、垃圾等2次,产床上的粪便要随时清除,排粪沟要保证畅通,无积粪。
9. 患猪诊治。经常观察猪群,对表现体温升高、采食量下降、腹泻或粪干、气喘、子宫(阴道)炎等的患猪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治疗,并做好诊疗记录。
三、仔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1. 接产。产前对母猪的乳头、阴部进行清洗消毒并挤掉每个乳头内最初几滴奶。仔猪出生后,立即将其口鼻内黏液清除、擦净,在离仔猪腹部3厘米处断脐并消毒,然后用抹布或干燥粉将猪体擦干。
2. 假死猪的急救。发现假死猪(脉搏跳动,但呼吸停止),用两手分别捏住仔猪前胸与臀部,使其腹部向上,右手由胸部向腹部按压,以促使肺部恢复呼吸活动,当仔猪猛然发出声音后再重复做几次,直到呼吸正常为止;也可一手提后腿,使仔猪头朝下,一手轻轻拍打其胸部,直到发出叫声;如果仔猪鼻腔有黏液,则要一手握住仔猪后脚和脐带,另一手握住颈部,用力将黏液甩出。
3. 注重保温。用电热板或加热灯给仔猪加温保暖,第一周温度控制为30~32℃,以后每周降2℃左右。
4. 仔猪寄养、补铁、补硒。仔猪要尽早吃上初乳,对不能自行吮乳的仔猪挤初乳至注射器中灌哺。日龄相差不超过3天的仔猪可寄养。仔猪2日龄内要注射血康、富来血、牲血素等补铁剂,同时注射亚硒酸钠维生素E注射液。
5. 称重、打耳号、剪牙。仔猪出生24小时内称重、打耳号、剪牙。用剪牙钳在仔猪牙根处剪掉上下两侧犬齿,弱仔不剪牙。填好哺乳记录和生产管理记录。
6. 固定乳头。3日龄内遵循“前后大、中间小”的原则人工辅助仔猪固定乳头。
7. 仔猪饮水。3日龄仔猪开始训练饮水,专设水槽或将自动饮水器的嘴加垫,使之有少量常流水,引诱仔猪吮吸。冬天供给30~37℃饮用水。
8. 补料、去势。5~7日龄开始补饲专业厂家生产的高档专用开食料,保持饲料新鲜、清洁,少给勤添,夜间补添1次。每天补料4~5次。育肥公仔猪于7~15日龄去势。
9. 做好防疫。严格按免疫程序做好伪狂犬、圆环病毒、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支原体等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
10. 断奶。仔猪一般28~35日龄断奶,常见断奶方法如下:①逐渐断奶法。如母猪乳汁充足,仔猪长势很好,可采用此法。具体方法是在预定断奶前4~5天,把母猪与仔猪隔开,每天定时先让仔猪吃饱饲料后再吸乳,逐渐减少哺乳次数,降低仔猪对母乳的兴趣,最后全部断奶。②分批断奶法。将体重大的仔猪先断奶,让个体小的仔猪继续留在母猪身边哺乳。此法可避免出现僵猪,但断奶期较长,影响母猪配种。有弱仔出现时,可采用分批断奶法。③一次性断奶法。如一窝小猪生长发育比较整齐,可实施此法。仔猪断奶时先把母猪赶走,仔猪留在原栏继续饲养7~15天,然后转入保育舍。
4.物业公司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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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1.1本规程规范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对仓库物品进行安全、高效、有序的管理。
2.0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管理处的仓库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公司采购员负责物品的采购工作。
3.2仓库管理员负责物品验收、入仓、领用手续的办理和库存物品的保管。3.3公司财务会计负责物品的核算。
3.4公司财务部经理负责仓库管理工作的监督。
4.0管理工作要点
4.1库存物品的限额标准
4.1.1日常消耗物料的库存限额: a)一般为每月平均消耗量的1.2倍; b)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1.2常备的零件物品的库存限额: a)一般为每月平均消耗量的1.5倍; b)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2 物品采购的申请
4.2.1仓库管理员原则上应在每月25日前根据仓库实际库存量,编制下月物品采购计划。4.2.2当仓库物品低于规定的库存限额时,应及时填制所需物品的采购计划。4.2.3仓库中无储存的零星、应急物品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制采购计划。4.2.4仓库管理员应在每月28日前将采购计划交公司财务部经理审核。
4.2.5公司财务部经理依据下列内容审核: a)仓库实际库存量; b)当月实际消耗量; c)库存物品的限额标准; d)下月预计消耗量; e)下月资金预算。
4.2.6财务部经理审核:
a)采购计划不合理的,应及时予以调整申购计划;
b)采购计划合理的,财务部经理应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日期。4.2.7采购计划在每月30日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2.8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交采购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3物品的验收程序
4.3.1物品验证的要求:
a)每次采购物品单位数量少于10个的,要求100%抽样验证; b)每次采购物品单位数量多于10个的,要求10%-50%验证;
c)采购物品必须具备合格证,特别对批量购买的物品必须要验证物品的合格证,物品合格证由仓管员保存;
d)对目测无法验证的物品,必须使用相关工具协助验证; e)物品的规格、数量等必须与《采购计划单》上的内容相符;
f)仓管员应将常用物品的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及保修卡等资料在验证无误后交财务部保存、备查。
4.3.2物品验证的方法 a)物品包装的验证:
-物品外包装平整光滑,密封包装无裂缝、无渗漏、无污染或破损痕迹; -注意核对物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及有效期。b)物品质量的验证:
-仔细检查物品表面有无擦伤、破损、无裂缝或扭曲变形; -验证铁制品时,应注意物品有无锈迹;
-转动物品连接部分,检查其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大的磨擦声; -检查物品接口部分,看连接处有无松动、滑丝现象; -验证物品质地是否符合购买要求; -检查物品附属件是否齐全。C)物品性能的验证:
-应对物品的机械部分应反复试动,检查其灵活性、准确性;
-验收具有弹性的物品时,应对物品反复伸缩或弯曲,一般情况下,合格品应回复或基本回复原状;
-验收电器物品时,应使用万用表测试。
4.4物品的入仓程序
4.4.1物品的入仓程序:
a)采购员原则上应在物品采购回来的当日,将物品送交仓库验收,特殊情况不能在当日入仓的,应报财务部经理批准后另行处理;
b)如采购员通知物品供应商送货上门,采购员应陪同供应商一起到仓库验货; c)仓库管理员应对符合购买计划的物品进行验收; d)经验收合格的物品,仓库管理员应开具《进仓单》,登记仓库物品明细账,并将物品分类存放;
e)仓库管理员应根据当天的物品验收单,及时登记物品明细账;
f)仓库管理员应在每月6日、16日、26日,将《进仓单》汇总后,交财务会计进行账务处理。g)拔到部门或管理处直接使用的开具《物资直接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后,由使用人直接领用。
4.4.2退回物品的入仓程序:
a)相关人员将未使用完的物品送到仓库; b)仓库管理员应根据核查结果,进行验收: —合格品,填写《进仓单》,在备注栏内填写“退回物品入库”字样,存入合格品存放区内; —不合格品,存放在不合格品区等待处理。
c)仓库管理员应在每日下班前,根据退回物品《进仓单》,登记仓库物品明细账,以10天为一期送财务会计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4.3设备工具的入仓程序:
a)新采购的工具按物品的入仓程序执行; b)以旧换新的设备工具入仓程序:
— 经办人应凭其所在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的《工具借领单》到仓库办理旧工具入仓手续; — 仓库管理员经检查无误后予以办理入仓手续,发给新工具,同时在使用《工具登记卡》上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c)退还的设备工具入仓程序:
— 仓库管理员根据使用人的《工具登记卡》上的项目,逐项清点退还工具; — 仓库管理员对退还的工具进行验收;
— 仓库管理员应在《工具登记卡》上登记,并由使用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存档。d)借用工具入仓程序:
— 工具借用人在工具送还仓库前必须把工具清理干净; — 仓库管理员根据设备工具的领用记录,进行验收; — 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在《工具登记卡》上登记。
4.5仓库物品的存放管理
4.5.1 物品存放仓库的自然条件: a)有通风设备; b)光线充足; c)面积宽敞。
4.5.2仓库物品的存放分类:
a)易燃、易爆与挥发性强的物品;
b)吸水性强、容易发潮、发霉和生锈的物品; c)常用工具、材料和配件等; d)易碎、易损物品; e)食品类。
4.5.3 物品存放仓库的区域划分: a)合格物品存放区; b)不合格物品存放区; c)待检物品存放区。d)处理物品存放区
4.5.4 仓库区域划分的方法: a)在货架上标识并隔离; b)划线挂标牌。
4.5.5 仓库物品的存放要求:a)易燃、易爆与挥发性强的物品应单独设置仓库存放,存放时应注意:
—周围无明火、远离热源; —摆放在地下; —配备灭火器; —保持包装完好;
—库房结构坚固,门窗封闭牢固; —库房门内开。
b)吸水性强、容易发潮发霉和生锈的物品存放时: —用经过防水处理的货架放置; —放在干燥的地上或货架上; —配备防潮通风设施。
c)常用工具、材料和配件等:
—不规则物品,用盒或袋装好后摆放;
—规则的物品整齐的摆放在货架或地上;
—体积较大、体重较轻的可靠墙上放或挂在墙上。d)易碎易损的物品:
—体积较小或瓶装物品,放置货架的底层、整齐的摆放在地上; —体积较大的,应靠墙立放,放置上方不悬挂物品; —放置位置有胶垫。e)食品:
—放置在经过防水处理的货架上; —配备通风、防潮设施。
4.6 仓库物品的领用管理
4.6.1 物品领用程序:
a)物品领用人应凭其所在管理处经理签字确认的《领料单》到仓库办理材料领用手续; b)仓库管理员根据《领料单》上所列品种,逐一发放;
c)仓库管理员根据《领料单》内容登记仓库物料发放明细登记;
d)仓库管理员以10天为一期,将《领料单》汇总后交财务会计核对,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6.2工具的领用管理:
a)工具使用人应凭其所在管理处经理签名确认的《领料单》到仓库领用工具;
b)仓库管理员应根据使用人《工具领用卡》的记录,核对原卡上的领用工具是否有重复现象:
— 如经核对,已有领用记录,但没有报废或其他处理记录,仓库管理员应拒绝发放;
— 如经核对没有该工具的领用记录,将工具发放给领用人后,并在《工具领用卡》上登记。c)仓库管理员以10天为一期,将《领料单》汇总后交财务会计核对,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6.3 借用工具的领用程序:
a)凡因工作需要借用工具的人员,应凭其所在管理处经理签名确认的《工具借领单》,到仓库办理工具借用手续;
b)仓库管理员根据《工具借领单》,与仓库建立的借用工具登记卡核对无误后发放; c)仓库管理员对借用的工具应根据规定的归还期限督促借用人按时归还。
4.7仓库物品报废的管理
4.7.1报废的标准: a)物品到有效期;
b)客观原因造成物品工具已无使用价值的; c)按其他有关规定需报废。
4.7.2 物品报废的程序:
a)报废物品经办人凭其所在管理处经理签名确认的《物品报废单》到仓库办理物品报废手续;
b)仓库库存的物品报废,由仓库管理员负责填写《物品报废单》; c)仓库管理员准备好报废物品的有关原始资料: —入库时间; —物品性能介绍; —使用时间; —使用说明; —其他有关资料。
d)公司财务部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验证; e)报废物品交总经理经理审批;
g)仓库管理员根据审批意见,将报废物品的相关财务资料交财务会计核对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8 仓库物品的清点
4.8.1 每月25日前,仓库管理员应对仓库内物品进行逐一清点。4.8.2 根据清点结果,填写《库存物品盘点表》。
4.8.3 仓库管理员应将库存物品明细账的余额和盘点表上的实物余额进行核对:
a)经核对无误的,仓库管理员应根据当月发生的入库单及出库单,编制《库存物品进、耗、存表》,同时编制下月采购计划; b)如经核对有误:
— 实物多于账面余额的,报财务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 如实物少于账面余额的,原则上视具体情况依据公司相关规程处理。
4.8.4 仓库管理员应在28目前将当月《物品盘点表》、《采购计划表》报送公司财务部。4.8.5 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组织会计人员于每月25-31日对仓库物品进行抽样或全部核对,并于当月31日前将核对结果报财务部经理。
4.9 仓库物品管理资料的保管
4.9.1 财务会计应在每月末将仓库物品的财务原始单据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簿,并进行账务处理。
4.9.2仓库物品管理的财务资料交财务部经理审核无误后,加密在管理处财务部长期保存。
4.10 仓库物品的管理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仓管员职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 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 《物品报废单》 5.2 《工具登记卡》
5.3 《库存物品进、耗、存表》
5.仓库物料管理规程 篇五
第一章:岗位操作规程
一、成品入库:
1.成品接收
1.1.每批产品生产结束后,由车间工艺员填写请验单,3小时之内向中心化验室请检,并填写待验产品交接记录,写明品名、规格、批号和数量,与仓库保管员进行待验产品交接。
1.2.仓库保管员按交接记录写明的内容核查无误后,在交接记录上签字。
1.3.保管员将产品用黄色绳围定,挂上黄色“待验”标志,并填写货位卡。
2.成品入库
2.1.中心化验室接到请验单,3小时之内取样检验,检验结束后,填写检验报告单一式三份,一份留质量管理部存批检验记录中,一份送仓库,一份送车间。
2.2.如检验合格,由车间工艺员填写成品入库单一式二份,一份入批生产记录,一份交仓库。
2.3.保管员检查成品入库单和检验报告单所写明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是否相一致,无误后在入库单处签字。
2.4.保管员取下黄色绳,挂上绿色合格标志,并检查货位卡和入库单上的内容是否相一致,无误后登记台帐。
2.5.如检验不合格,由保管员取下黄色绳和“待验”标志,将其转移至不合格库,贴上“不合格证”,标明不合格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并签名。
3.贮存
3.1.按品种分类、分批号码放。
3.2.离墙、梁间距离不小于30cm。
3.3.垛与垛之间距离不小于100cm。
3.4.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cm。
3.5.按质量标准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
3.6.保持库容整洁,包装清洁。
3.7.每天上午、下午定时记录温、湿度记录,如超过规定须采取除湿、降温、通风措施。
3.8.成品入库与成品发放不能同时进行。
二、成品发放:
1.严格执行先产先出、按批号发放的原则,并做好发放记录,写明收货单位、地址、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
2.由销售部部长签发的提货通知单,成品库保管员凭提货通知单和质量管理部部长签发的成品合格放行单发货。
3.发货人及提货人经对货物核对无误后在发货凭证上签名。
4.发货后由成品库保管员认真填写成品出库分类台帐,台账保存到该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三、物料接收入库:
1.物料进公司后,由仓库保管员根据到货凭证核对厂名、物料名称、规格、批号、数量。
2.检查外包是否完整,无破损,无污染。
3.如果出现异常,仓库保管员则拒收。
4.对物料外包装进行清洁。
5.对有油脂类污物,应用清洁剂擦洗干净。
6.清洁后,将物料转移至相应的库区,用黄色绳围定,挂上“待验”标志。
7.需冷藏和阴凉储藏的物料应先安排清洁及清点工作,即时放入冷库和阴凉库。
8.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填写请验单一份,交质保部请检。
9.质保部收到请验单后,3小时内派人取样检验。
10.检验结果合格,则由质保部在3小时内下发检验合格报告单给仓库。
11.仓库保管员接到合格报告单后,则立即办理入库程序,编制物料编号,登记货位卡和台帐,将黄色绳和“待验”标志取下,挂上“合格”标志。
12.如经检验不合格,则质保部立即发一份“不合格”的报告单给仓库。
13.仓库保管员接到“不合格”报告单后,则将黄色绳和“待验”标志取下,将不合格的物料转移至不合格品库,不办理入库手续。
14.质量管理部协同物料部在规定时间内对不合格的物料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物料发放与退库:
1.物料发放
1.1.仓库保管员根据生产指令或包装指令,预先将物料准备好,将生产所需的各种物料放在备料区。
1.2.备料时,不能拆包的物料,取最小单元准备物料。
1.3.药品内包装材料及原辅料不得在仓库拆包。
1.4.所备物料数量必须能满足生产指令的要求。
1.5.如有零散物料(上次结余的退库物料),须先发零散物料。
1.6.物料的发放应严格遵守“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发”的原则,前一批发放完,再发新的一批。
1.8.仓库保管员在物料领用、退库记录中填好物料名称、物料编号、检验单号、请领数量、实发数量、领料日期。
2.物料退库
2.1.生产结束后,结余物料必须及时退库。
2.2.物料退库时,退库班组组长须在物料领用退库记录中填写退库数量和退库日期,并填写退库单一份,同仓库取得联系后,交车间领料员退料。
2.3.车间领料员核对退库物料名称、物料编号、检验单号、数量,无误后将物料、退库单及物料领用退库记录退往车间指定地点。
2.5.物料交接时,仓库送料员核对物料名称、物料编号、检验单号和数量,无误后将物料及退料单、物料领用退库记录交仓库保管员。
6.生产模具管理规程 篇六
3职责:生产部负责模具的申购,在用模具的保管和维护;采购部负责模具的购买;设备保障部负责对模具进行验收和维护。
4标准内容
4.1模具的定义:用以限定半成品、产品的形状和尺寸的装置。
4.2模具的采购
4.2.1产品研发发部门因开发新产品或生产车间因生产的需要,可由车间主任和设备部领导协商提出模具的采购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购买。
4.2.2 采购部采购模具必须选择有资质的、、产品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原则上首选原设备生产厂家。
4.2.3 采购部门需将制造商提供的技术图纸交申请部门审阅认可后方可向制造商订购。
4.3 模具的验收
4.3.1设备部及使用单位对进厂模具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收,由使用单位消毒后带入车间。
4.3.2车间模具使用操作工,对新模具进行上机操作,确认模具符合生产要求后,交车间模具管理员验收入库。
4.3.1所有模具入库后,采取防锈、防腐措施。
4.4 模具的保管
4.4.1 模具验收入库后,模具由专人负责保管,按定置管理要求放置。
4.4.2 模具管理员应建立生产模具台帐和使用台帐,负责对模具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4.4.3管理员应做到根椐生产令号迅速找到该领用的模具。应对入库、领用、退库模具的完好负责。不得出现混乱、遗失、损坏的现象。
4.5 模具的领用
4.5.1生产车间根据生产需要到模具间登记领取相应规格的模具,模具在领用前 应认真检查,确认模具完好,并核对领取模具是否与生产指令一致。
4.5.2生产需要更换品种和规格时,更换下来的模具清洁干净后及时移交到模具间。
4.6 模具的维护
4.6.1 车间主任和车间模具操作人员共同负责维护保养本班所使用的模具。
4.6.2 模具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照检测周期及保养周期进行检测和保养。
4.6.3模具管理员在接收模具时要核对所移交来的模具是否齐全,并检查模具是否已清洗干净、有无油渍残留、有无毛刺、有无生锈、缺陷、裂纹、变形、碰伤痕迹等问题,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接收入库,并填写入库记录,长期不用的模具要涂上油脂以防止生锈。
4.6.4对一切模具的使用、装卸、清洗、干燥、贮存等过程须小心谨慎,不得与硬物撞击,不与利器接触,避免模具变形与损伤;保护模具表面,维持表面光洁无异物。
4.6.5 当模具需要维修时,需设备维修部门协助进行。
4.7模具的报废
4.7.1 模具因磨损、老化及损坏等原因,经维修达不到工艺标准要求时,应作报废处理。
4.7.2 报废前应取得生产部负责人的同意,批准后可报废模具。
4.7.3 报废模具须经再次人为破坏并确认不可修复后,才能运出生产区,作为废品处理。
7.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探讨 篇七
一、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定位不到位
从前期物业管理概念看,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是业主入住尚不充分,还不具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和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等诸项条件的阶段。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是由该物业的开发商通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招标人,根据目前有关条例规定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前必须选聘好物业服务企业,有利于业主顺利度过从入住到后期物业管理这个空白期。这时的物业管理企业要代表业主,从业主的立场,凭借对物业的专业知识,认真审视物业建设的功能与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合理化的意见与建议,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小区现存的会影响未来管理的问题。督促开发商对一些问题提出改善措施,以减少日后管理设施修改或增加的费用;另外从日后管理的角度,分析物业建造的选料及安装方法等,减少遗漏工程,改善设备使用效果,减轻后期管理的压力;站在使用者的角度对有关工程设备的选择提供意见等等。由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物业企业并不是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而是与开发商签订的服务合同,虽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示范文本对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作了详细的约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和物业企业签订合同时或多或少维护自身利益,从而损害业主的利益。物业管理企业是从开发商手中获得委托权,也不愿意得罪开发商,违背了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初衷。
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过程不规范
从目前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情况看,尽管政府部门要求开发商在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招投标项目备案,但是由于还没有一个平台提供给物业管理行业在媒体上发布公告,招标过程也就没有建设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那样透明,存在招标信息不对称。比如在邀请招标中除了开发商邀请的几家物业企业外,很多物业企业往往不清楚到底有多少项目在进行招标,而且还出现个别物业企业凭关系,在各个招标项目中频频中标。有些开发商存在暗箱操作,先内定一个物业管理企业,然后找几个过来“陪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另一方面,除了个别单位或个别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外,多数建设单位都是自行组织物业管理的招标工作。由于开发商没有专业人员负责招标工作,以及对投标法规和招标的组织管理工作不熟悉,造成了物业管理招标工作的不规范。
三、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不规范
目前,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的评标依据是由技术标、信誉标和现场答辩三部分组成,其中技术标的权重最大。一些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得到好的分数,虚夸服务项目,美化服务标准,使得以后在实际管理中,投标标书中的一些承诺很难兑现;在信誉标中有些企业为了得到高分,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往往是好几个项目的负责人;可能在一年中投标的所有项目负责人就是那一个人,现场答辩的组成人员全部抽调公司的精英,而真正最后负责该项目管理的人员却不出面,接受专家的提问。
四、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几点看法
1、明确开发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提供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前期物业管理实际上是开发商实现房地产整体利润的延续和完善,是保证开发项目保值升值的综合质量服务工作。开发商要充分地认识到前期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尽量从业主角度出发选择优秀的物业管理企业,现在有些开发商引入著名的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售房卖点,也取得了很好的售房效果。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良好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要具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机制。比如为确保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广泛参与性,保证物业服务的良性发展,规定凡在一年内(自首个中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投中3个前期物业管理公开招标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不再参与其他前期物业管理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可以学习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招投标的先进经验,发展招投标中介服务机制;建立竞争平台,凡是招投标项目不管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将所有的物业管理项目以及招标文件都要在一定的媒体(如招投标网)上公示,要逐步取消议标的方式,增加招标的透明度,让更多的企业能够参与进来,凭企业品牌和整体实力进入市场公平竞争。
2、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投标活动,重视企业综合素质
物业管理投标文件 (投标书) ,是企业针对物业管理项目特点、服务需求,运用企业管理经验、管理知识、管理资源进行有针对性的“服务产品”设计的过程,是日后企业管理服务提供的“作业手册”,也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附件和要约。对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企业的投标书要综合把握和评判。对物业企业投标书的考核侧重在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上,邀请评标专家实地考察入围的物业管理企业,针对企业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实绩考察;建议在评标答辩时,投标方出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对项目负责人除面试之外,还应该通过专业题库,随机选题应试,对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另外对项目负责人也采取备案制,规定凡在本年度已经在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中标的,就不能再参与。
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核算要明晰,引入酬金制模式
在前期物业招投标过程中,应将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和物业企业代收代缴费用分设,即物管企业应将代收代缴的公共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水费等费用单独列帐,合理、公开分摊,不再含在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但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时一并公示。
笔者认为酬金制更适合前期物业管理,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的优点也显而易见,可以避免因服务费用的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业主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物业服务内容并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等优势。
8.浅议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篇八
关键词:建筑工程 招标投标 管理
0 引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的方式,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装饰装修)、咨询监理、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供应等任务,一次或者分步发包,由投标人通过竞争承接任务。招标投标制度的推行,改变了我国工程承发包方式,也对我国经济秩序和投资效益产生深刻影响。招标投标是为了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快培育市场机制,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培育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但由于旧体制的功能与惯性还未消失,新体制的功能尚不完善,致使建筑市场交易成本过高,交易秩序出现混乱,影响了招标投标制度的效率。
1 目前招投标中的违规现象
1.1 不合理的行政干预,导致寻租 招标投标本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却带有太多的行政干预色彩。对于公款投资项目,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需要行使一定的监督管理职能。但如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直接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则可能破坏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导致大量寻租现象和腐败案件。由于招标过程中大量寻租活动,隐形开支增加,产生寻租成本,加大了交易成本。
1.2 招标投标方式与范围混淆 招标投标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商议标等多种方式,一些人错误的认为,只有公开招标才是最科学合理的,议标就有问题。岂不知,公开招标虽好,却周期长,成本高,如果不论项目性(公款项目,还是私款项目),不管项目大小,一律强调公开招标,明显加大了无谓的开支,使招标投档的社会成本增大。因此,应区分项目性质和大小规模,采取灵活的招标方式,决不能盲目的强求一致。
1.3 缺乏招标投标“门槛”价 招标投标门槛价是指必须达到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最低造价限额,门槛价太高和太低,都不经济。太高不利于充分竞争,太低则可能延长交易周期,增大交易费用。门槛价多少为恰当呢?这要根据具体情况,以交易成本最低为判断标准。
1.4 市场均衡价决不是最低价 招标方通过竞争性招标,往往选择报价最低者中标,以达到降低投资的目的。但标价不是越低越好,如果价格低于成本,破坏了市场均衡,就可能影响工程质量,不但损害承包商利益,最终还会损害业主利益。招标的根本目的是择优,而不是压价。如果通过招标节省的投资大于业主招标的费用开支,就可以认为是有效的、合理的。片面压价,违背了价值规律,偏离了社会福利最优的均衡价格,是不科学的、不可取的。
1.5 过度竞争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在一些地区,一个小小的工程就有几十家公司去投标。每个投标人(承包商)都要交付投标费用,包括正常投标费用和隐形开支,但中标的却只有一家。如果几十家承包商的开支之和大于投资节省效益,则提高了社会总成本,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此种制度设计就不够合理。有的企业每年参与上百个项目投标,却中不了几个标,这样的企业又有什么效益可言。
1.6 支解发包,增大了交易成本 实施工程总承包,一次合约,一次交易。如果支解发包,将土建与安装(或装修)分开,主体与土方工程公开,则无疑增加了交易次数,增大了交易成本,也是不经济的。
2 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在工程投标投中,代理人(承包商)与委托人(业主)的利益不一致,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励机制采用主动方式激发代理人的积极性,让代理人为委托人谋求最低利润。监督机制则是以防御方式阻止代理人的消极怠工和机会主义行为。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由于工程中标签约后,还有一段较长的履约期,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显得更为重要。投标人有下列行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依法取消其半年至一年以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报名后,在开标三日前没有充分理由或没有书面通知招标人,擅自中止投标活动的;中标人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或监理班子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不缴纳交易服务费的;中标人有恶意拖欠或不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的;投标人有其他违背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的。
3 强化规则,防止软约束现象出现
从制度约束层面来看,分为正式约束和非正式约束。招标投标制度的正式约束方面,制定了《招标投标法》、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则,的确有了很大进展。但在非正式约束方面,如传统文化、价值观等,还远远滞后,使得招标投标制度的效用大打折扣。正式约束的建立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和一些国际惯例,规则可以移植,可以输入,以减少制度创新和变迁的成本。但非正式约束却难以从国外借鉴,需要一个建立过程,只有非正式约束与正式约束相容,制度才能发挥作用。否则,再好的制度,或由于不合国情,或由于实施中非正式约束的缺失,都会变形,最后流于形式。因此,要加强非正式约束的建立,保证制度的严肃性,改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必须建立起有效的制度实施机制减少操作中的弹性和例外(特权),保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使招标投标制度得到真正落实。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没有独立完成对投标文件评审的;②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③违反回避原则的;④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⑤监督管理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政,有失职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完善招标投标信息网,提高信息透明度
寻找潜在的交易方,签订并履行合同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商务中的运用可以节省大量交易成本。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方在网上定期发布招标信息,投标方在网上公布有关自己生产能力、履约情况、技术水平等,减少大量的搜寻成本。借助于信息网,还可以提高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提高信息透明度,大大节约签约及相关交易的成本。
5 科学决策,减少标投费用
9.车间管理规程 篇九
1、在车间的领导下,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负责,当班期间发现事故隐患应积极处理。处理不下应及时汇报车间。
2、当班期间督促各岗位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需停车检修的设备应督促各岗位、清洗置换干净,未达标的严禁交出检修。
3、当班期间督促各岗位按时巡检,打扫本班区域卫生。
4、加强对本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车间发生的工艺、设备、人事事故积极做好调查研究,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
5、在不与车间制度相违背的情况下,有权对本班绩效工资做二次分配。
6、负责对本班劳动纪律检查和考勤,对本班人员安排有权向车间提出建议,对本班组中劳动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积极主动的员工,本班班长有权将其送回车间,交由车间管理。
7、按时参加公司、车间、工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并及时将会议内容及时传达给班组的每一位员工。
8、做好班组的各种台账,做到记录清楚、详细。
9、搞好本班组民主管理,关心爱护本班员工,增强班组凝聚力。
10、当安全生产受到威胁时,有权利先处理后汇报。
11、严格组织管理好本班班前的预检查、岗位交接制度,班前班后会制度、做好班前工作安排、注意事项和班后当班生产总结、纪律总结。中控岗位工作标准
1、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应提前到中控室了解上班生产情况,做到上班前心中有数,认真阅读上班班长和中控交接班记录本上的内容,做好交接签字,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本岗位的事故预想。
2、严格遵守公司、车间、班组的各项规章制度,当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溜号、不串岗、不睡觉、不干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3、当班期间按时准确填写报表记录,不得任意涂改,字迹仿宋化。
4、当班期间随时巡检画面,对各控制点的指标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汇报。
5、当班期间要接受正、副班长的领导,正副班长不在中控室时,有权对现场人员进行指挥。
6、当班期间凡遇与外单位有关的事,应积极与生产调度室协调解决。
7、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熟悉本岗位操作法及本岗位联锁逻辑图,在生产上当好班长的好助手。
8、当班期间搞好中控岗位卫生区卫生,进入中控室必须换鞋。
9、当班期间劳动态度端正、工作积极、尊重他人、团结同事。
10、按时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11、当班生产受到严重威胁时,有权先处理后汇报。
现场岗位工作标准
1、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应提前到中控室了解上班生产情况,做到上班前心中有数,认真阅读上班班长和中控交接班记录本上的内容,做好交接签字,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本岗位的事故预想。
2、严格遵守公司、车间、班组的各项规章制度,当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溜号、不串岗、不睡岗、不干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3、当班期间按时准确填写报表记录,字迹仿宋化
4、当班期间按时到现场巡检,对本岗位设备运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
5、当班期间要接受正、副班长的领导,正、副班长不在中控室时,在生产上服从中控人员的指挥。
6、熟悉本岗位操作法。
7、当班期间凡是现场进行了操作,必须及时把现场操作情况通报当班中控人员。
8、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在生产上当好班长的好助手。
9、当班期间搞好本岗位区域卫生以及现场操作室卫生。
10、当班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主动、尊重他人、团结同事。
11、按时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
12、熟悉现场各类运行设备润滑油使用牌号。
13、进入现场防护用品必须穿戴整齐,操作室内防毒用品必须摆放整齐。
14、当安全生产受到威胁时,有权先处理后汇报。
交接班制度
1、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提高交接班质量是实现化工生产安全稳定、优质生产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员工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做到交班者清、接班者明,杜绝形式主义,确保交接质量的提高。
2、接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岗位,对本岗位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了解,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向当班人员提出,提前10分钟到交接班室开班前会,接受车间、班长的工作安排、生产要求及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将上班岗位生产情况、缺陷处理以及发现的问题在交接班会上进行复述,做到心中有数,需整改的及时提出,以便督促整改,同时班长必须对当班人员进行布置和安排。
4、交接内容
4.1、生产安全稳定,数据准确真实,系统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处理情况,处理意见。
4.2、动力设备运行状况、压力、温度、油压、油位等各项指标是否正常。对运行中的设备,检修中的设备,可备用的设备分别交代清楚,交存在问题,处理情况,处理意见。
4.3、岗位对公用工具、防护器材、安全设施应保证完损无缺,如有遗失和损坏,交班人员必须如实记录。
4.4、岗位对泄漏情况,有无漏点、消除情况应如实记录。4.5、报表记录应整洁、完整,字迹仿宋化。4.6、交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
5、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口头交代清楚,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应给予明确解答和认真处理,处理完后由接班人员认可签字,交接班情况不清楚,有权拒绝接班。接班人员因马虎造成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6、若交接班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岗位前擅自离岗所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接班人员应立即向班长汇报,交班人员应在接班人员到岗签字后方可离去。
7、交班后,交班人员应到交接班室开班后会,有利于班长清点下一班人员是否接班时一致并总结这一班来的经验和教训。班后会结束后,每一位员工在班长掌握的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
安全管理规定
1、新入车间人员(包括临时工,培训实习人员)必须接受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还需进行特种作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操作。
2、车间坚持每月两次安全活动,每月两套安全题,做好台账,每月25日前由车间主任签字,每周一次安全文明生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考试,并纳入班组劳动考核。
3、上班期间必须严格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着装。特别是女职工不得穿高跟鞋,不得披长发进入车间作业现场。做好消防器材、防护器材、设备维护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并能正确使用。
4、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持车间内外道路畅通,在禁火区工作,不得使用汽油和易燃物质。严禁将用过的汽油和易燃物质乱倒和浸油的纱布乱丢。具有危险性的生产厂房和仓库内,严禁用明火和用明火照明或携带火种,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5、生产现场动火必须动火分析合格,办理动火许可证签字后方可动火,压力容器的使用和检修,必须严格遵守“压力容器监查规程”,检修作业必须办理检修作业票,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业。
6、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各项工艺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串岗,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生产无关的其它事。精心操作,按时认真巡检,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并做好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和隐患。
7、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和干净,搞好安全文明生产,熟悉本岗位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熟知急救方法、消防知识、气体防护,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8、严禁酒后上班,在岗位和生产现场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9、如发生安全事故,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取消全年各种先进的评比资格。
10、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11、当班期间要精心操作,不能打盹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如因有事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取得当班组长或工长的同意。
12、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在接触高温或易烫伤、灼伤、易腐蚀的地方作业时,要佩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要佩戴专用的气体防护器材。
13、操作人员对自己所属范围的设备以及消防气防器材做到“四懂”、“三会”。当班期间要经常进行巡回检查,按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当班工长或调度汇报,情况危险时,可以先停车,后汇报。
14、在有易燃易爆气体泄漏的地方,不得用铁器敲击设备,严防产生火花引起意外事故。
15、对岗位上的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时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擦洗设备时,身体要远离设备的转动部位,以防发生危险。
16、操作人员自己动手修理设备时要和当班工长、相邻岗位取得联系。如修理直接影响生产的地方必须请示当班工长和调度员,不得私自停用设备进行修理。
17、各化工设备、管道在检修前,必须做好化工安全处理,并向检修人员交清安全注意事项,方能进行检修。检修时应坚守岗位,并和修理人员经常取得联系,检修后应 做全面检查和进行正确的置换。
10.冷库使用管理规程 篇十
冷库是食品加工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易腐食品的冷冻储藏任务,配合完成进出口任务的工作。为正确使用库房.管理好库房,特制订以下规程:
一. 库建筑结构。库房管理要设专门小组,责任落实到人,每一个库门,每一件设备工具都要有人负责。
二. 冷库是用隔热材料建成的,具有怕水.怕潮.怕热气.怕跑冷的特性,要把好冰·霜·水·门·灯五关。
a)冷库的使用,应按设计要求,充分发挥冷藏能力,确保安全.保质作业。养护好冷穿堂和库房的墙·地·门·顶棚等不得有冰·霜·水,有了要及时清理。
b)库房排管要及时扫霜·冲霜,以提高制冷效能。
三. 冷库内严禁多水性作业。
四. 没有经过冷冻的货物,不得直接进入库房,以保证商品质量,防止损坏冷库。
五. 要严格管理冷库门,商品出入库房时,要随时关门。库门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做到开启灵活,关闭严密,防止跑冷。
六. 冷库必须合理利用库容,不断总结,改进商品堆垛方法,安全·合理安排货位和堆垛高度,提高库房利用率。堆垛要牢固·整齐,便于盘点·检查·出入库。
七. 库房要留有合理的通道,便于库内操作·车辆通过·设备检修,保证安全。
八. 商品进出库及库内作业,要防止运输工具和商品碰撞库门·柱子·墙壁和制冷系统管道等工艺设备。
九. 库内电器线路要经常维护,防止漏电,出库要随手关灯。
十. 冷库的使用·维修·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科学办事,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和法规做到安全·卫生·低消耗,切实做到使用好,管理好库房。
物流部
11.物业管理招投标规程 篇十一
■ 实行统计报表制度,可以通过设置统计指标,及时掌握劳务分包招投标市场运行情况
通过统计报表的发放、回收、审核、评估、分析及监督检查,可以全面掌握劳务分包招投标情况,并建立招投标档案。一方面对劳务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一方面经过统计分析,发现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不足,进而调整与完善,达到持续改进、规范管理。
■ 运用信息统计技术,可以提高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力度和效率
为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程序,劳务分包招投标已引进了网上招投标监管与服务机制。实现了招标公告网上发布、远程投标报名、开标时间自动锁定、合同备案网上受理、合同履约网上跟踪等网上服务。运用信息统计技术,建立了企业信息库、市场信用数据库、建筑市场人力资源数据库、劳务费结算兑付数据库以及评标专家库,在招投标过程中随时采样、调用、提取相关数据,做到及时监管与服务。
■ 运用统计技术,可以规避风险、杜绝隐患
在劳务分包招投标过程中,运用统计技术对所有报价进行回标分析,对分部分项报价逐一检查,避免个别企业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中标,后来再高额索赔。同时,避免企业采用不平衡报价,在材料价上做手脚,如投标中调换了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规格型号、变动暂定价、组价不完整、措施项目组成与技术标准的施工方案不一致等。还原了招投标的本质,真正体现了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从而可以使发包方选择出一支造价合理、素质较好的劳务队伍,为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 运用统计技术,可以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整合资源
从投标需要和清单计算规则的特点出发,充分利用历史资料和所能得到的其他参考信息,结合图纸资料,运用电脑进行整合。在符合使用要求的前提下,较好地解决局部计算或复查的问题。同时,这些保存在电脑内的计算过程资料,是按照科学的表格形式来排列的,如中标,也可以马上用于对施工图工程量进一步的精确修正计算,作为结算工程量的基础数据,最大限度地利用了资源。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发展,资料积累的不断增长,信息统计技术的作用必然会在劳务分包招投标过程中得到更好的发挥。
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中充分利用统计技术,加强统计分析,可以使管理工作持续改进。统计报表制度的建立、相关信息库的资源整合、信息技术的优化将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由繁至简,健全完善,逐步趋于规范与成熟。统计技术的运用,为劳务分包招投标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 问题及建议
首先是执法力度不够。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仅靠企业市场信用评价难以达到震慑作用,尚需相应法令来规范企业行为。同时,需加大执法力度,明确制裁和严惩措施,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其次是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需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如总承包市场、执法大队、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筑业处、区县建委等要协调管理,否则将直接影响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开展。
再次是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质量有待提高。由于在某种程度上对统计技术认识的欠缺,没有充分发挥统计技术在劳务招投标管理中的作用,在数据、资料的采集归纳等方面不严谨、不及时,造成数据质量不高。
统计技术应用水平的高低,体现了现代化管理素质的高低。要通过强化能力素质,努力把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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