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税的改革和建立科学的农村税收体系(共2篇)
1.论农业税的改革和建立科学的农村税收体系 篇一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写毕业论文的时候了,很多大学生都无从下笔,在这里小编直接送上财税毕业论文一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摘要:中国税收信用缺失是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税收信用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优化经济环境,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保护守法纳税人的权益。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当前税收诚信立法缺位与不足,权利义务观念错位,税收执法诚信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税收信用的建设和发展。据此,应从立法、执法等各环节加强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关键词:税收;信用体系;纳税人
税收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信用的缺失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也打乱了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在新的形势下,人们呼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共建一个和谐、有序的税收信用体系。虽然中国的税收信用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构建科学的税收信用体系,这是中国税制健全及税收法制化的需要,是中国发展诚信经济、提高民族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当务之急。
一、中国税收信用现状分析
近几年,税务部门普遍开展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活动,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民主评税、税务公开、执法责任制等,大大提升了税务队伍的信用形象。但我们也应当看到,中国目前整个税收领域信用缺失依然较为严重,可以说,不论是征税人、纳税人,还是用税人,都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诚信。而这种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而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诚信立法缺位或不足
虽然中国税收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还不够完备,在一定程度上仍滞后于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实际。主要问题有:一是缺少专门有关诚信方面的法律,造成对守信者保护不够,对失信者惩处不力,也使得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性受到很大制约;二是税收立法时对有关信用方面的规定明显缺位,在立法过程中对税收诚信内容考虑不够甚至没有考虑,不利于和谐税收环境的营造;三是现行税收法律以及其他有关税收的法律对涉税案件的处罚规定弹性过大,容易造成税收执法、司法自由裁量权滥用,造成税收执法、司法不公,破坏了征纳之间诚信的法律基础。
(二)权利义务观念错位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利与义务是对应的、相互的,比如纳税人既有纳税义务,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但长期以来,中国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舆论宣传上,都片面地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忽视纳税人的权利,使得纳税人滋生逆反心理,甚至不惜违约失信进而偷逃税行为。对征税人和用税人而言,则过于强调其拥有的权利,而忽视了其应尽的义务,这不仅不能为纳税人所认同,而且在相当程度上阻挡了政府在税收与其关系问题上的视线,导致在纳税人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征税和用税中的行为扭曲现象频繁发生,使纳税人的契约观念和诚信意识日趋淡化。
(三)税务机关执法诚信不足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有违信誉、违法乱纪的行为时有发生,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甚至内外勾结,致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二是对纳税人重复检查现象较为严重,如国税部门查完了地税部门又查,甚至税务稽查人员调账检查时,一查就是几个月,检查缺乏效率,给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极大影响;三是有些税务干部素质不高,执法随意性大,在税收执法程序、执法尺度、适用法律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四是由于目前评税标准、双定户的定额核定标准均掌握在少数税务干部手中,一些税务人员凭借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捞取个人好处,人为地造成企业之间税负不公,直接恶化了税收信用环境。
二、建立税收信用体系的必要性
(一)优化经济环境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根本立足点就是诚信,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信用的要求越来越高。税收信用,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严格执法,营造诚信纳税的法制环境;另一方面要求纳税人努力增强税收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自觉做到诚信纳税。这些都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税务机关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需要
税收信用体系既包括纳税信用,又包括征税信用。从纳税信用看,纳税信用制度将纳税人按信用度分为不同的等级,实施不同的征管方式。对依法纳税的纳税人给予较高的自由度,取消或简化一些不必要的管理程序。把精力集中在纳税信用度不高的纳税人身上,强化征管力度,从而节约了征管成本,提高了征管效率。从征税信用看,要求税务机关规范纳税服务,文明执法,诚信地履行对纳税人的承诺,为纳税人诚信纳税创造条件。同时还要公平执法,使诚信纳税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使违法者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这些都有利于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提高。
(三)纳税人提高和维护自身信用的需要
诚信意识就是财富意识,社会经济信用具有效益信用的一面。良好的社会信用制度可以使经济交换参与者方便、快捷地获取对方真实的信息资料,减少信用调查核实方面的费用、开支,防止因对交易者资信怀疑而减少的社会经济交往。守信者也会因良好的信用而在经济交往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税收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制的组成部分也具有这种职能。
2.论农业税的改革和建立科学的农村税收体系 篇二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资源的形势十分严峻,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短缺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因素。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将日益严重。推进水价改革,简历科学的水价体系,是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我国水价改革也取得了很大进展,例如很多城市通过召开水价听证会对水价进行调整。但在水价改革中,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水是公共产品或者准公共产品,因此用水应该是低价的。实际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水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应该保持它的公益性的特点,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将水这种公共资源作为谋取垄断利润的工具。但是,面对水资源严重短缺的严峻形势,目前我国的水价标准较低,不能反映水资源的价值和稀缺程度,导致水资源被严重浪费。因此,我国对水资源价格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建立科学的水价格体系,做到既不影响人们的基本生活,又能改变因低水价造成的水资源浪费的现状,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具体的水价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各地方政府可从实际出发,在统筹考虑流域水资源及用水情况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原则,根据本地水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以规范水价调整机制。
二是建立科学、完善的水价体系。目前我国水价总体水平较低,造成的水资源浪费严重。因此,要从建立科学的水价体系出发,统筹考虑,在适当调整水价标准的同时,将污水处理费调整到合适水平。同时,要不断细化水价调整的对象,将水资源的收费名目、价格等作更加明确的划分,实现水资源收费的正规化管理。例如在工业用水户实施阶梯水价,并不断将该水价标准推广。
三是要考虑用水户承受能力,特别是要保障居民基本用水。水价政策不仅关系到水资源的节约利用,水作为特殊商品,还具有公益性,因此,水价不能超过居民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居民生活用水的需求必须得到保障。因此,提高水资源收费标准,必须考虑用水户承受能力,实行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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