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毕业生须知

2024-08-10

2024届毕业生须知(10篇)

1.2024届毕业生须知 篇一

2010届毕业生派遣须知和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10届毕业生派遣须知

为了使2010届毕业生更好的了解就业手续办理流程以及相关就业政策,切切实实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现将2010届毕业生派遣相关事宜汇编如下:

一、派遣时间

学校于2010年6月21日根据毕业生签约、考研、缓派等情况编报就业方案,上报省就业主管部门审批,2010届毕业生派遣须知和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并统一到四川省教育厅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

二、协议书、接收函、研究生调档函等受理截止时间

毕业生于2010年6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协议书、用人单位接收函、研究生调档函等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如超过该期限,学校将不再进行就业报到证的统一办理,同学须在省教育厅规定日期自行前往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改签手续(四川省教育厅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

三、户口档案留校代管手续办理

学校于2010年6月17日—18日集中办理户档留校手续,请符合留档条件的毕业生在就业网下载户口档案留校代管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户口档案留校办法及申请表附后)

四、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协议书《2010届毕业生派遣须知和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学校统一发放,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五、毕业生派遣办法

(1)毕业时参加选调、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直接派往用人单位。

(2)毕业时到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无人事自主权的单位就业的同学,如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可直接派往该人才交流中心,否则派回生源地。

(3)毕业时未就业的同学派回生源地。四川省生源毕业生直接派回地市级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省外生源毕业生按所在省规定派遣至省级或地市级人事部门。

(4)生源地为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如大学期间户籍发生变化,请于6月19日上午12点前持目前户籍所在地人事、公安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到招生就业办公室(逸夫楼原校史室)进行更改。

小提示:考取研究生及户口档案关系留校代管的毕业生毕业时不派遣,无报到证。

六、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毕业时,除考上研究生、户口档案留校的毕业生外,每个同学都有报到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毕业生的报到证由哪个部门开具

毕业生的报到证由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开具。

3、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由学院发给毕业生。

4、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延两个月。

5、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因特殊原因将就业报到证遗失,毕业后两年内可根据有关规定补办报到证,程序如下:

★由原派遣地出具未报到证明

★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地址:逸夫楼二楼,联系电话:0835-2882800)补办新的报到证,并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报到证补办申请表。

★毕业生持未报到证明、申请表及新签发报到证到四川省教育厅盖章

2.2012届专科毕业生实习须知 篇二

一、时间安排:2012上半年无教学任务的专业,下学期开学即可安排毕业实习工作;2012上半年有教学任务的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后,再安排毕业实习工作。实习安排6周时间。

二、进入实习单位前实习生需领取以下材料:本专业《实习大纲》一份;空白实习鉴定表(一式三份);2012届毕业生实习须知一份。

三、实习联系方式:实习生进入实习单位后,要及时向本系报告并留下个人联系方式,实习期间应主动向系实习领导小组报告实习情况,实习过程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所在系或教务处联系。

四、纪律要求:

1.进入实习点以前,应熟悉实习大纲,进点后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的要求参加实习,按时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

3.遵守实习单位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

4.遵守实习纪律,讲文明、讲礼貌、服饰整洁大方,注重维护学校及自身形象。

5.实习期间应注意安全,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6.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实习过程记录,并定期进行归纳、整理,为写好实习总结打好基础。

五、实习结束时,实习生应主动请实习单位就实习情况做出鉴定意见,完成实习鉴定表相关栏目填表工作。返校后将鉴定表交所在系,由所在系统一评定成绩并报教务处审核。

六、实习结束返校后,按规定提交如下材料:①师范专业实习生交教案4份,非师范专业实习生交本专业实习报告一份;②实习鉴定表(一式三份);(圆章)③社会调查报告一份;④个人实习总结。(5)灵活就业表(加盖圆章)

七、返校时间(6月5日前 交回以上材料,各班班长安排本市学生收以上相关材料,并把负责的学生名单报给我;6月28日返校领取毕业证)

3.2013届学生毕业实习须知 篇三

毕业实习须知

一、2012年11月10日前,须知材料:

1.《毕业实习须知》

2.《实习介绍信》

3.《毕业实习记录》

4.《毕业实习鉴定表》

5.《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毕业实习报告》

(3、4、5材料电子版,自行下载打印)

二、返校时毕业生须需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上交《毕业实习记录》(毕业生每周填写一份,至少8周)、《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鉴定表》(实习单位填写),以上材料存入学生档案,于返校时上交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成绩由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实习记录、单位鉴定、实习报告,综合实习表现统一评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予以毕业。

2.实习结束后,希望同学们对学校教学等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的发展予以支持。

三、返校时间:暂定2013年5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务必按时返校。

四、实习纪律要求:

1.明确实习的目的、内容、任务和要求。

2.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要及时向本院、系报告实习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实习期间应主动向实习指导教师报告实习情

况,实习过程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辅导员或系秘书联系。

3.在实习过程中要发扬 “天下大事必从小而做”和“务实求精”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毕业实习的要求,完成各项实习任务。要合理安排时间,在做好实习日志的基础上,归纳、整理并填写《毕业实习记录》,为完成实习报告打好基础。

4.要认真学习、认同实习单位的企业文化,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考勤纪律、劳动纪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保密制度等)。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职工,坚决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虚心学习,认真完成实习单位布置的各项任务。

5.遵守实习单位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实习期间因故请假,必须事先写出书面申请,并经实习单位同意。

6.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7.以诚实守信、勤奋敬业的精神对待实习工作。要在接触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学会学习和工作;学会与人交往,学会宽容待人、严于律己;学会做人、做事。在工作中要勇于吃苦奉献,要培养自身的沟通协调能力,与人合作的能力和团队精神。积极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参加适当的劳动和文娱体育活动,以增进友谊。

8.讲文明、懂礼貌、以主动、热情、诚恳、积极的态度对待所有身边的人。以文明得体的语言、整洁大方的服饰,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示皖江学院学子的形象与风采。

4.2024届毕业生须知 篇四

一、升学到西安医学院的毕业生,户口放在学校不动,2013年9月份跟其他迁户新生一起放入新班级;

二、升学到西安市其他高校及就业到西安市的毕业生,毕业时发给集体户籍卡,由本人交到新的高校(单位)落户;

三、升学到西安市外高校的毕业生,毕业时发给户口迁移证,由本人开学报到时交到新学校落户;

5.2024届毕业生须知 篇五

为了使毕业生顺利办理毕业手续,经研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领取

1、本人领取: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到各分院毕业班年级科办公室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须持①委托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领取。(委托双方身份证及委托书复印件存年级科)

(1)计划外毕业生毕业证领取时间: 2013年6月13日—28(双休日除外)

(2)计划内专、本科毕业生毕业证领取时间:2013年6月17日—28(双休日除外)

(3)计划内本科毕业生学位证书领取以学位授予时间为准

二、档案领取

1、计划外毕业生领取档案时间:

2013年6月13日—6月28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计划内毕业生领取档案时间:

2013年7月15日—7月31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3、计划外毕业生提档手续

(1)本人提档:须持本人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提档:须持本人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计划内毕业生提档手续

(1)本人提档:须持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复印件。

(2)委托提档:须持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

书)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外省生源学生档案邮寄,省内学生档案本人自提。

注:*提取档案后,个人不得拆封,应及时送交档案接收单位,否则后果自负。

*提档手续如有传真件,请用A4纸复印。

5、提档地点:东区图书馆一楼西侧档案馆窗口

6、联系电话:029—858989

41三、财务结算

1、本人结算:本人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最后一年交费发票原件、长假离校单原件在科技楼二楼财务中心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2、委托他人结算的:须持①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委托人最后一年交费发票原件、④长假离校单原件,在科技楼二楼财务中心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复印件、存财务处)

3、若发票原件丢失,需提前一天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财务处办理发票证明;委托代办发票证明需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4、计划内、外毕业生财务结算时间:

2013年6月13日—28日8:30-11:30,14:00-17:00(双休日除外)2013年7月8日—31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除外)

四、计划内毕业生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领取

报到证办理程序:

1、本人领取报到证:持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转户口需原件),到北门就业中心派遣办公室领取;

2、代领报到证:需委托书、代领人毕业证书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北门就业中心派遣办公室领取。

入学时户口迁至西安翻译学院的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手续:

1、本人办理:须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太乙宫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须持委托人太乙宫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并将两人身份证复印到A4纸的同一面上,及委托人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计划内毕业生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领取时间为7月15日---7月31日(双休日除外)

备注:计划内毕业证书7月6日开始起在学信网查询:

http://.cn/xlcx/

西安翻译学院

6.2024届毕业生须知 篇六

(学生人手一份,务请认真阅读)

一、明确实习实训目的通过实习实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掌握独立从事本专业工作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二、认真完成实习实训任务

进行专业实习实训,完成实训单位规定的任务量,撰写实训报告;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创作、毕业论文)

三、实习实训工作安排

1.岗前培训与实习动员:顶岗实习前一周,参加由本系安排的岗前培训及实习实训动员大会;

2.领取实习实训用品:期末考试期间(2012年6月26—27日),辅导员到系领取《2013届高职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实训须知》、《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申请表》,到校保管室领取《实习实训手册》;

3.缴费、注册:2012年8月27—30日,2013届高职专业毕业生返校,缴费、注册,自主实习实训的学生须将《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申请表》交给辅导员;

4.顶岗实习实训时间:根据各专业实习实训时间安排进行,不得中途退出;

5.补考时间安排:8月27日—30日,完成学生补(缓)考工作。8月27—28日为公共课补(缓)考时间,29—30日为专业课补(缓)考时间;

6.返校时间:2013年6月30日实习实训单位进行实习实训小结,实习生完成实习实训手册填写。7月1日所有实习生返校,各系做好实习生返校人数统计、上报工作。

四、实习实训总结

2013年7月2日,各系组织学生进行总结,收齐实习实训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材料,评定实习实训成绩。关于学生实习成绩鉴定要求:(1)实习材料未交齐者不予评定;(2)自主实习的学生,凡弄虚作假者不予评定;(3)无实习实训单位盖章、鉴定意见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正常毕业。

7月2日—3日,安排毕业积欠补考。

7月3—4日,各系分专业召开顶岗实习、毕业设计、就业总结交流会。指导教师、辅导员上报综合指导工作记录和总结。分专业召开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表彰会,颁发优秀实习实训和毕业设计证书。

五、做好毕业准备

7月2日起,毕业生做好毕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毕业鉴定,参加毕业典礼,颁发毕业证书、派遣证。

友情提醒:

1.尚未进行照片、身份证等信息网上校对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影响毕业证书发放。如有未采像的同学请务必立即与辅导员联系。

2.顶岗实习期间,请所有毕业生每周登录一次学校综合指导管理平台(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本人学号,登录后请修改密码),向综合指导教师汇报顶岗实习情况,并将联系号码留给辅导员,与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马鞍山师专教务处

7.2024届毕业生须知 篇七

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根据组织部要求,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必须认真履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同时,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材料归档和预备党员组织鉴定材料与社会的衔接工作。

请毕业生党员将自己的组织关系转移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正式/预备、身份证号码、党组织关系转出接收单位具体名称、上级组织名称(党委级别)”等信息,在2012年6月5日前按班级为单位提供给负责人各班团支书。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应于6月5日前,将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信息汇总至负责人处,由学院统一上交学

校组织部,统一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原则上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或镇的党组织。

(三)对于档案、户口挂靠区人才市场的毕业生党员还可以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区人才市场。

(四)个别党员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学院统一办理的学生党员,申请经党组织同意后,拟于2012年7月1日后(具体时间待定),持学院开具的组织关系内转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三楼左转第三间办公室)办理。

二、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一)党组织关系转出接收单位具体名称是指直接接收毕业生党组织关系的单位,由于与我校对等级别的接收组织必须是党委级单位,如果是党总支、党支部,必须将组织关系转至其上级党委单位接收;组织关系转往外省市的,其接收单位必须是省市级单位,因此,上级组织名称必须为党委级单位。

(二)毕业生党员凭《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相关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按自行脱党,党内除名处理。

(三)学生党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如发现任何不能正常转接组织关系的情况,请及时与学校党委

组织部联系。超过六个月无法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仍按自行脱党,党内除名处理。党员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纪所不允许的。希望毕业生学生党员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重视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影视与传媒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8.2024届毕业生须知 篇八

各参展企业:

欢迎到广州参加111届广交会(三期),为便于代表4月29日到珠江宾馆报到后做好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和住宿:

参展住宿代表统一住宿珠江宾馆。珠江宾馆地址:广州市寺右一马路2号 总机:020-87379988 传真:020-87371473 代表到达宾馆后凭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总台登记入住(宾馆按分团团部提供的住宿表安排住宿)和领取早餐券、乘车券。办理完登记入住手续后,请至苏州分团团部房间(11715),办理报到、领取参展商证等手续。

二、用餐

早餐:每天上午7∶30-8∶30 在主楼一楼大餐厅凭早餐券用餐; 中餐、晚餐:自行安排(缴纳代办个人餐费补贴的企业参展人员,分团团部会将餐费补贴及时下发参展人员)。

三、班车:

1、展览期间:(5月 1日至5月5日)

上午8∶30前凭乘车证(分ABC区)搭乘宾馆大巴进馆,每天开展时间为:9∶30-18∶00;

下午:18∶15-18∶30在指定地点原车返回宾馆。

2、机场往返宾馆:

4月29日报到当天酒店会有大巴接机,请各参展代表注意“苏州交易团 珠江宾馆”的接机牌子。

5月6日宾馆安排班车送机场,届时请注意宾馆大堂张贴的通知。(备注:各位参展代表在展馆、宾馆及乘坐班车时务必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筹展、撤展事宜 筹展:4月29日-30日

4月30日上午8∶30集中乘班车进馆布展。布展完毕自行安排,无班车接展。

江苏汇鸿国展111届广交会现场工作人员: A馆乔 新*** B馆 聂鹏 *** C馆 殷其亮***。物品租用:李洋 *** 李欣雨*** 李镇荣 ***

凡是委托苏州外运公司托运样品的企业请在各自摊位内等候,外运公司会将样品送至摊位,参展人员请注意核对件数。请务必在30日22∶00前布展完毕,22∶00以后将封馆。

撤展:

5月5日18∶00开始撤展;需要东吴公司回运的展品,请送至东吴公司指定地点,交东吴公司并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东吴公司广交会项目经理徐荣平:***。

五、证件办理

参展企业确需增加代表(每摊位代表证原则上不超过三名)可办理全程参展商证。办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是二代身份证)和一张大两寸浅底彩照(头像须占照片的2/3,不能是扫描打印的照片)。必须提前三天办理(如:5月1日的进馆证须在4月29日到11715房间办理)。根据省团通知5月29日17:00以后办理进馆证的人员将加收办证费用500元/人,换证人员需将原证件与调换人员资料一并交团部办证人员,费用除大会换证费另需支付500元/人。受理证件截止时间为5月1日。(如持有104届以来的IC证件不用提供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但必须报分团经登记注册方可使用,如使用未经登记注册的IC证件进馆,将被视为违规使用证件,此证件将被没收,并谢绝持证人进馆)。

各参展企业要明确专人办证,不得为非本企业参展人员办理进馆证。企业所提供的办证资料必须真实、清晰。

鉴于IC智能证件是长期多届重复使用,丢失证件会对大会安全工作造成较大隐患,故原则上不能补办。如确有需要,必须本人写出检查或情况说明,讲清原由,经团长审核签字报大会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由于临时代表证件,额度很少,主要满足企业领导办理3天以下进馆证,费用为250元/天+30元/工本费。临时证一律到广州后办理,额满为止。请各企业参展代表,务必将已有的IC证件带往广州!所有参展人员要妥善保管证件,进出场馆要自觉佩戴证件和接受检查。证件丢失后应立即报告分团及大会保卫部门。严禁伪造、转借、变卖、涂改证件。

六、统计及总结工作

三期自5月1日起,各参展企业必须把每天的成交情况报团部(报表由会务组发到各参展企业,各参展企业也可直接到会务组领取。每天上报成交统计表时可领取新表),由团部统一报省厅和商会,最后一天不报数字。每天的业务统计表于当天21∶00前交会务组或主楼17楼服务台。

每个参展企业必须于5月3日21∶00以前将本企业的业务总结(业务调研表)交会务组或主楼17楼服务台,总结内容主要为本企业本次参展的新品、传统产品成交情况、价格情况及成交国别地区等。在广交会期间,针对国际新形势及国家外贸相关政策调整对洽谈成交和外贸业务的影响,各参展企业要注重调研分析,有何心得体会及建议可及时向分团团部反映或在总结中表述。对团部工作人员的调研工作,各参展企业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七、展位使用及知识产权保护

1、参展企业一律以实际使用者的名义如实进行备案登记并承担相应责任。展位实际使用单位必须与展位楣板标明的参展单位及联营(供货)单位一致。

2、参展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联营(供货)单位收取超出正常展位费用的任何费用。联营(供货)单位在参展中违反广交会有关规定的,由所属展位备案登记参展企业承担责任。

3、参展人员不得以非参展企业的名义对外签约,不得在展位内出现或派发非参展企业或非联营(供货)单位名称的名片和样本。

4、参展企业展出样品必须符合大会各项规定,不得跨展区摆放样品。涉及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的展品,参展单位须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并将复印件带到摊位上。

5、广交会期间各展位负责人须对本展位展品进行检查,如发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展位要立即撤下展台。

6、参展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和按照《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不以任何形式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及侵犯知识产权;若发生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及侵犯知识产权,负有转让或转租(卖)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全部责任。

7、在广交会期间,参展企业应保证完全接受由广交会有关机构以及省团、苏州分团组织实施的对展位使用管理情况和知识产权的现场检查和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8、若经广交会业务办、知识产权投诉办以及交易团确认参展单位展位使用中发生违规转让或转租(卖)行为和侵犯知识产权,参展单位须服从并接受大会按《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做出的对所安排的违规参展单位相关处罚和交易团追加处罚(违规转让或转租者,取消企业该展区六届参展资格;连续二次侵权或本届有二次侵权行为,取消该企业参展资格)。

八、苏州分团团部联系电话(稍后公布)

5月29日需机场接机的参会住宿代表,请提前发传真至珠江宾馆客房科告知人数、航班、到达时间。

珠江宾馆总机:020-87379988 传真020-87371473

苏州分团团部

9.毕业生须知 篇九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学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2.什么样的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函为有效

签订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或学校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要求自行印制的协议书,接收单位有独立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盖章、并由学校主管就业工作的部门签章,并有毕业生本人签字的协议为有效协议书;有独立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接收意见并签章的接收函为有效接收函。3.进京、津、沪等重点城市就业,在办理就业手续方面都有哪些特殊要求

由于京津沪等重点城市在限制人口增长方面有特殊政策,所以在毕业生接收手续上除用人单位的接收材料外还有指标要求。

⑴进北京市分三块:一是中央直属单位需要中共中央组织部出具接收手续或进京指标;二是国务院直属单位需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具接收函;三是北京市属单位需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接收函。

⑵进天津市:驻津的所有单位都需要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出具的接收审批手续。(研究生除外,只需有人事调配权的单位意见即可)⑶进上海市:驻沪的所有单位都需要上海市教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接收手续。

其他一些省会城市如广州、杭州、南京、深圳、大连、青岛、厦门等也有统一的接收手续。

4.《报到证》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是高校毕业生报到和落户手续的唯一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明,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报到证是一个从学生身份转变为国家工作者身份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普通中职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和发放,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同等效力。5.报到证有哪些作用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主要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落实工作关系和编制的功能;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具有证明身份的功能;迁移和落实户口的功能;迁移和落实人事档案;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保护和维护普通高校毕业生权益的功能;就业报到证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毕业生毕业学校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依据,办理接收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安机关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事宜;人才交流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

因此,不管毕业时找没找到工作,请同学们一定不要忘记开具就业报到证的事情,否则超过三年的期限就不能再开了,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6.报到证丢失后补办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人一份,凡涂改、损毁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律作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和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在报到证丢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作废一个月后,由毕业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补发。毕业之日起超过三年《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由本人申请,经核实后,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上述补办程序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省外院校毕业生回学校所在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其规定申请补发。7.毕业生就业报到的一般流程

(1)在报到期限内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未就业的也需要按时到就业报到证所列单位报到,否则不能落户口和档案,给以后的就业和办理改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2)办理落户手续(由个人或单位办理);(3)查问档案:一般情况下,档案到单位后才能办理其他相关手续;(4)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劳动合同的知识请参阅《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个别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毕业生报到后迟迟不与毕业生签订用工合同,这是错误做法,试用期应包含在合同期内。毕业生报到后就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办理改派需要哪些手续

⑴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可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接收函或签定的有效协议书等);

⑵毕业之日起一年之内已就业的毕业生可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原就业单位放行(解约)材料和新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

⑶由于特殊原因毕业时未领取报到证的,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申请材料、毕业证、就业单位或派遣单位的接收材料。

在此提醒同学们,毕业后一定要在期限内报到,办理档案转接及落户事宜。工作有变动的同学一定要在毕业后一年内办理改派手续,把户口落回家庭所在地或各级人才中心,千万不要把户口迁移证保管在自己手中,否则,会给自己带来极大的麻烦。

9.毕业时间已经超出了政策规定的改派范围,该如何办理工作变动 毕业之日起超过三年或已就业超过一年的不能办理改派,可到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和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

10.去哪里办理改派手续,具体流程

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是黑龙江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省政府附近)四楼,电话总机是0451-82353558。具体流程可到二楼办公大厅咨询或登录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查询。11.户口和档案是否可以自己保管

户口迁移证具有时效性,须在规定期限内由本人到迁入派出所落实。学生档案是国家规定的机密材料,须要通过机要转递,不允许到普通邮局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邮寄,更不允许个人自带和请人代领,否则出现档案丢失等情况会给以后就业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2.毕业生如何追踪自己的档案

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由用人单位提供,由学生本人进行确认,档案主要通过机要通信渠道转递、学校派专人送达或用人单位凭有关证明材料派专人领取等方式进行转接,期间有严格的交接签收程序,一般情况下不会遗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要及时到自己所在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了解一下自己的档案是否已交寄到单位(档案保存在人才市场等机构或派至生源地人事部门的可到相关人才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询)。若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可凭单位人事部门书面证明到学校查询,或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向学校查询,学生本人查询时要回所在学校的就业部门索取《档案(机要)交接单》复印件并开据查询《介绍信》后到机要局进行查询(查询时限一般为一年)。最后,提醒毕业生在签约时一定要注意: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栏,必须由用人单位认真填写,并在邮寄前再次确认档案的邮寄地址,以免出现因档案转寄地址不详而导致档案遗失。13.毕业时对户口和档案应注意哪些问题

⑴在求职过程中,请在履行签订协议的程序时,一定要明确档案转递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而且接收学生档案的单位必须具有人事调配权限;

⑵到三资企业、外资企业、独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于这些单位没有人事调配权限,因此一定要和企业明确人事档案委托管理的部门(如××省(自治区)××市(县)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局)或其他有资格的代理单位等),在协议中,一定要有接收档案的地址、邮编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全称;

⑶有的单位或企业本身没有人事调配权限,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其上级主管部门(如到××学校去工作,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是××省××市(县)教育局),在签订协议时,应明确档案转递的主管单位地址、邮编和主管单位全称;

⑷考取研究生的同学,一般情况下,档案是分两次转递到所录取学校,一次是在政审时,另一次是在毕业时。在拿到录取通知书时,请同学们一定要将录取学校的全称及院系的地址、邮编和专业及时报给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保证你们的档案(尤其是第二次转递)能得到及时的转递;

⑸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同学,请你们在毕业前夕落实好个人档案托管单位或转递单位,并及时将档案托管或转递单位的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报给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避免个人档案滞留在学校,超过期限变成“死档”。14.哪些就业形式视为已就业

毕业生通过以下形式就业并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视为已就业,计入就业率:

①毕业生通过学校或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

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回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

③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

④毕业生采取合同方式就业;

⑤对升学(包括中专升入高校、专升本、读研、博士毕业生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毕业生,经审查核实后可计算为就业率;

⑥毕业生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可视为就业;

⑦毕业生与非国有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档案、户口委托各级(市辖区除外)政府属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的;

⑧毕业生参加国家或地方项目就业;

⑨毕业生回生源地区就业,或在城镇社区、农村建制村(含自然村)实现就业,并出具安排或推荐就业的介绍信复印件或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证明的可视为就业。

毕业生通过以下形式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视为不就业、不计入就业率:

①有关单位、部门为多个毕业生只出具一张接收函,而无就业协议或具体用人单位安排意见的;

②毕业生未就业,将户口、档案委托政府属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市场代理或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回生源所在地择业的;

③毕业生无就业愿望,拟升学、出国、出境、身体健康原因及其他原因暂不就业,将户口、档案委托政府属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市场代理或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回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

15.与用人单位签定虚假就业协议,有哪些危害。

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虚假就业协议,会给以后办理就业手续带来麻烦:首先,在一年之内办理改派的,需要去假的用人单位开放行或拒收手续,有的单位会以此收取违约金,否则就不给出具放行函;其次,如果你在一年后办理改派,你已经超出了改派时间,需要按照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第三,如果你签定了虚假的就业协议,会造成学校和我省的就业率虚高,给政府决策、出台相关政策带来不利影响。由此看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虚假就业协议于国于己都不利,必须坚决抵制。

16.了解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则和程序有哪些渠道

一是到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上查阅;二是到就读学校的就业信息网上查阅;三是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咨询;四是到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二楼办公大厅咨询。

17.了解我省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应该查阅哪些文件、在哪里可以查阅 黑龙江省政府及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很多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毕业生可以登陆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或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阅。18.什么是“五险一金”

“五险”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这三种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生育保险完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一金”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19.属于哪些人可以进行失业登记

一是年满16周岁,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肄)业生。二是尚未就业的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中学的毕(肄)业生。20.高校毕业生如何进行失业登记

一是没有就业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到本人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失业登记。登记时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毕(肄)业证书,填写《黑龙江省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为其建立失业登记台帐。二是有就业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按照规定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还应到本人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时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同时要出具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填写《黑龙江省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为其建立失业登记台帐。21.高校毕业生继续升学是否进行失业登记

高校毕业生继续升学的,不进行失业登记。如申请失业登记后,继续升学的,应退出失业登记。

22.高校毕业生参加失业登记后可享受哪些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在劳动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及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优先为其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各类招工、招聘、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见习、创业培训和推介创业项目,享受政府实施的“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2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的志愿者会得到哪些政策支持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

(2)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

(6)服务期满,对志愿者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7)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8)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24.黑龙江省有哪些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及优惠政策

我省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其中“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项目停止招募。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由目前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1000元,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到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满5年的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鼓励参加项目期满后的高校毕业生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原则上应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增加15分;报考县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地市级以上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可在初试总分中增加20分,报考其他院校研究生的加10分。对到城市社区社会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照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5.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允许利用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家庭住所、租住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按规定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女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可达8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期限为2年。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组织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6.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新创办民营科技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在技术转让工程中发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新创办独立核算企业,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自开业之日起,免征前2年所得税;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第1年免征所得税,第2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从事公共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的,免征1年所得税。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创办的企业,免征3年所得税。27.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规定享受出资额、经营场所及税收等优惠政策;参加“三支一扶”、“村村大学生”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创业,同样享受上述政策。28.大学生小额贷款创业流程

参考哈尔滨市,其他地区的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高校毕业生持创业证明材料首先到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2)申请贷款的大中专毕业生持营业执照、本人毕业证书或就业学历证明、担保证明材料到营业场所所在地社区办理小额贷款登记,填写《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3)担保证明可选其中之一:由工作在相应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月薪2000元以上的工作者担保或者是可以能出具房产证的担保人,也可以是能出具额度超过贷款额度银行存折的担保人担保均可,其中选择一种担保即可。

(4)经审核通过后,由社区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5)符合审批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哈市财政担保中心审批.(6)财政担保中心审批后由哈尔滨银行利达支行审核并发放贷款。

注:申请需提供材料

(1)书面申请,在所辖社区领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查)表。

(2)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就业证明或毕业证。

(4)本人的营业执照。

(5)经营场所的证明。

(6)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及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或房产证或银行存折。29.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有哪些优惠政策

10.毕业证发放须知2017届 篇十

(2017届)

1、毕业生离校清单手续齐全者,方可领取毕业证。发放顺序:教务处→系部→班主任→学生本人。

请各环节做好毕业证领取工作,各班学生领取名单(学生签字)汇总各系党总支存档。

2、毕业证除学生本人外,不允许代领。如有学生委托他人领取,须提供委托证明、委托者及被委托者身份证明。

3、根据学校2017届毕业生返校工作时间安排,学生个人毕业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系部及班主任不得提前向学生发放毕业证书。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领取者,须出示具有班主任、系部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的本人申请。

4、毕业生个人信息如与毕业证不符,请毕业生持身份证于2017年6月27日下午5点前到教务处登记修改。逾期学校权限失效,造成毕业信息无法更正,责任学生本人自负。

5、毕业证遗失不补,请学生做好证件保管工作。建议学生在2017年7月1日之后,持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到云南省教育厅一楼“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学历验证报告。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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