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设的出路:以基层民主为突破口

2024-07-25

中国民主建设的出路:以基层民主为突破口(12篇)

1.中国民主建设的出路:以基层民主为突破口 篇一

2002年5月区县合并后,新的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加快发展,富民强区,打造江北新市区”的宏伟目标。依法治区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为“富民强区、加快发展”创造优越法治环境,我们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寻找工作突破口,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深化依法治村,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现将我区的创建

工作作一汇报:

一、创建的基本情况我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自去年5月开展以来,坚持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实际需要出发,经过试点、推广,目前在全区118个村民委员会全面展开,其中区、镇街两级试点单位25个,占21。全区11个镇街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依法治镇(街)办公室负责牵头指导、检查、落实。

二、创建的具体做法回顾近一年来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践,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组织,稳步推进一是统一认识,大力宣传,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创建前,我们通过座谈会了解到,有的干部存在“畏难”情绪,认为搞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会给村里的工作带来麻烦,会给自己套上“紧箍咒”,是自己与自己过不去;有的人认为是搞形式主义,积极性不高。针对镇、村干部群众的种种想法,我们从不同角度向干部群众宣传分析创建的必要性,把提高镇(街)村干部的民主法治观念,统一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要的认识,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通过召开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开展送法下乡等形式,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维护村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把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具体做法向干部群众宣传;并利用各种机会,大造舆论,提高基层干部和村民的创建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二是调查研究,联系实际,制定创建标准。创建前,我们先后向宁波、盐城等市了解他们的一些具体做法,并结合村民自治模范村标准和农村支部升级达标(五好支部)标准及文明村的标准,与区组织、民政、宣传(文明办)、综治等部门协调,一道下基层调研。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订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标准和示范内容讨论稿,发各镇(街)、部分村和区机关有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三十多条。后又召开座谈会,再次征求意见,使创建的内容和标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紧密结合实际,涵盖内容广,便于操作和考核。定稿后报区委、区政府批准通过,最后以区委办、政府办文件的形式转发(讨论修改的时间近四个月:8月-12月)。三是开展试点,培植典型,争取区委重视。我们选择了沿江镇冯墙村和珠江镇七里桥村作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试点单位,先后在试点村召开座谈会和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围绕“四民主”、“两公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组织建设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后,我们先后邀请区委分管领导和组织、宣传、民政等部门领导到试点单位听取汇报,进行考察指导,争取区委和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四是适时推广,加强指导,全面推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2年12月12日,区委在沿江镇冯墙村召开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现场会”,推广冯墙村、七里桥村的经验。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书记、司法所长、部分村书记或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确定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组织、宣传、纪检、民政、综治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镇(街)党委、政府负责本地区创建工作;要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区绝大多数村达到示范村标准。

(二)明确目标,抓住重点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创建活动夯实基础。在创建工作中,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贯彻创建始终,重点抓住村组干部和广大村民两种对象,广泛开展以基本国策、农村基层民主、农业生产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要求每个村应建一个法制宣传栏、成立一个法制学校、配备一套法律书籍,构建法制教育物质载体。法制教育坚持三抓:一抓村组干部、党员法律素质的提高。抓住冬训、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等契机,利用村法制学校,对村组干部和党员进行法律培训40余场次,参加人员近3000人次。二抓教育形式多样化。坚持“送”法进农户,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教堂等活动。星甸镇去年实施的农民教育工程,把法制教育列入其中,规定镇干部每人包10户,教师包5户,村组干部包3户,党员包1户,带领群众学法,年终检查考核,此举有力地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三抓多管齐下,营造全民学法氛围。通过举办法制宣传月、法制文艺演出、文明守法户评比、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村民法制学校、有线广播、宣传栏(板报)等阵地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把普法工作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去。二是依法

2.中国民主建设的出路:以基层民主为突破口 篇二

1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为了达到政治经济发展同步的目的,全面推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正视目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

1. 1农民民主意识不强,政治参与不充分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村村民的民主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但就总体而言,当前农村村民的民主意识仍然偏低。民主意识薄弱,参与政治事务的热情不高,法律知识缺乏,法治观念不强。大多数年轻农民进城务工,只操心自己的工资收入,无暇顾及农村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等事务。

1. 2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为民服务意识差

作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力量,对当前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使农村工作走上良性发展的必由之路。一些村干部根据自己的喜好处理村务,不能很好地听取村民建议; 处理村民矛盾时,根据和自己关系的远近作为评判标准,不能实事求是。有的制度虽然写在纸上,但并没有真正落实。 有些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政策水平不高,不能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

1. 3村民对村务信息了解甚少

由于受传统风俗习惯的影响,基层干部掌权,对村务公开度不够,使村民对村务了解模糊,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村务信息的公开可以激发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有效促进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如果不能及时解决,会阻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

1. 4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民主需要法制作保障,当前制度不完备可影响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委会组织法》作为一部法律只是从原则上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行规定,具体在实践中应该如何操作、执行,必须用细化、完善的相关制度来保障。如在民主选举制度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贿选、暴力威胁、暗箱操作等现象,使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落实不到位[2]。

2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 1基层群众文化不高,政治交流不充分

在农村基层社会中,村民文化素质不高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教育资源的缺乏,没有切实有效的办学机制,导致有些村民想学习,机会却很少; 义务教育实施不好; 政策制度不完善,待遇得不到改善,使得大学生等技术人才不愿意到农村去,导致农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

2. 2村民参与协商地位不平等

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要想更好地协商交流,就必须保证每位参与者的地位平等。虽然给每个村民提供了平等机会,但由于受自身文化素质、社会地位等因素的制约,在协商过程中基层群众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 村干部自认为是领导在参与中占据主导地位,导致协商地位不平等。

2. 3农村基层工作信息不公开

协商民主要在公平、公开的条件下开展,而现实中村务公开并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大多数村务由村干部决定。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得一些村领导认为自己可以做任何决定,也不愿意将村务公开,他们往往采用对村干部不利的事不公开,要群众出钱、 出力的事公开的原则,时刻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样就打消了群众参与政治的热情。

2. 4基层群众责任意识淡薄

由于受封建思想影响,基层群众的责任意识淡薄,比如说: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这些观念禁锢了人民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责任意识,养成了无组织、无纪律的思想。由于处于农村基层的人们文化水平不是很高,对民主权利的理解程度还不够,导致基层民众缺乏足够的责任意识。

3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加强协商民主路径的选择

协商民主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应用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广泛的实践,广大农民开始真正以主人翁的身份管理自己的事情。 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加强协商民主的途径,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重大意义,可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发展。

3. 1宣传农村教育,提高协商民主参与者的素质

正如列宁所说“不识字就不能有政治,不识字就只能有流言蜚语、传闻偏见,而没有政治”。当前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要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做好: 解决好农村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确保农村享有必要的教育资源; 保障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改革不合理的教育制度,在农村广泛开展夜大、电大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机制,为基层群众补充科学文化知识; 继续鼓励大学生和各类技术人才到农村工作,协助村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做好农村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群体文化素质低的状况。

3. 2发展农村经济,为协商民主奠定经济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决定政治,政治根源于经济,政治意识也必然根源于经济水平,社会成员的政治心态也必然受社会经济水平、经济方式和经济关系的影响[3]。要积极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推进农产品多种经营实现农民增收,更要重视科技创新在农业上的应用,切实保障提高农民经济水平。

3. 3健全法律体系,提供协商民主法制保障

3.中国民主建设的出路:以基层民主为突破口 篇三

以保障社区居民“三权”为抓手 推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xx市xx县永阳镇板桥社区居委会,地处县城东郊,是永阳镇政府所在地,是典型的城郊结合部,由于县城东扩,镇政府所在地东移后,是永阳镇1996年新建的居委会之一,板桥社区辖区面积为1.3平方公里,人口0.58万余人,常住户1600余户,23个居民小区、46个居民小组。经过几年的长足发展,居委会于2002年新建了功能齐全的办公楼一幢,内设党员活动室、警务室、计生室、调解会议室等,成立了“社区市民服务超市”。已与辖区内的24家单位建立了服务热线,健全服务网络。板桥社区自从去年被纳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试点以来,结合社区的实际,积极摸索民主法治建设的特点,走出了一条以保障社区居民“三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为抓手,强化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路子,通过一年多创建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也为“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连续二年被县评为社会稳定先进集体,2003年被市评为防治“非典”工作先进集体,多次得到镇、县、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一、保障社区居民的参与权,力求实现居民社区自治 社区居民的参与权,是实现居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的基本权利,既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前提之一,又是社区居民民主法治建设的重点之一。 一是以民主选举的手段,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的参与率。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做好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是实现居民自治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为了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的进程,板桥居委会在镇人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前期大量的宣传、发动等准备工作,于去年4月份进行了社区首届居委会选举,有选举权的居民参与率达到100%, 通过选举共产生居民代表40人,选举产生居委会委员5人,并根据居委会的工作要求,设立了治保调解委员会、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并在居委会委员中推选出各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居委会依法开展社区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得到广大居民信赖与支持,工作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新的一届居委会产 生以后,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封闭小区中,还通过选举的办法设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成员有所在的业主选举产生,物业管理委员会直接为小区内业主服务,并组建物业公司。目前,板桥居委会共有物业管理委员会2个。新型的小区管理模式,也为居民自治提供了条件,所在辖区已连续多年未出现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民 间纠纷,特别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更是少之又少。 二是依法制定居委会自治章程。居委会自治章程是全体居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社区居委会自治的总纲要,是经过居民小组长在居民中收集居民的要求建议,经居委会的梳理、归纳、整理成初稿而形成的,又经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多次反复讨论,在全体居民的共同参与下,形成了既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又符合社情民意的.自治章程草案,在居民代表大会上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后正式履行的。在有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内,还有小区全体居民集体制定的居民公约,为小区的管理也带来了有章可循的便利条件。这些充满自治色彩的章程和公约,通过近一年多的履行来看,效果明显,居民依照自治章程规范自我,按章办事,各种意识如环境意识、治安防范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社区三个文明建设与以往相比有了明显的改观。 三是用民主议事规则保障社区居民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围绕自治章程,板桥社区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又进一步制定民主议事规则,民主议事规则规定凡涉及社区居民自治范围的重大问题,均由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近年来,板桥社区通过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有:1、提请大会讨论通过居委会工作报告;2、提请大会讨论修建文昌路、东郊小区水泥路、路灯包括道路两侧的绿化、曾家塘公厕等,因为这一类问题投入相对较大,涉及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必须由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仅这几项工程投入就达50余万元;3、提请大会对居委会新建办公楼选址,新建方案的表决通过。 二、保障居民知情权,力求实现人性化管理 社区居民的知情权,是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社区居委会与居民沟通、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的主要途径之一。 一是开设社区超市,以服务为载体,保障居民的知情权。社区居民虽然身住都市,但对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居委会的工作 范围以及服务方式有时信息还是比较闭塞的,仅仅通过媒体了解一些情况,居委会通过开设社区超市,定期向社区居民发布卫生保健、治安信息、社会保障、家政培训、水电维修业方面的信息,对涉及到居民切身利益,如招工、进低保、治安状况等方面进行政策、法律等咨询、宣传,有力地维护了居民的知情权,使社区居委会变成了居民的“娘家”,居民到居委会来串门的也越来越多了。 二是对涉及到社区居民的公共安全方面的信息,每天进行发布告知。如去年的“非典”疫情人员值班安排,今年的禽流感疫情、治安防范的警务友情提示等的发布,都能及时地起到安民告示的作用,减少了居民不必要的心理恐慌,为维护社会稳定创造了条件。截止目前,警务友情提示已办到了3期,得到了居民的普遍好评。 三是以居民熟悉寻求法律服务渠道为目的,告知居民应掌握的法律、法规。1、积极与县司法局、镇司法所联系,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进行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居民的工作生活等居民必知的法律、法规、政策的现场咨询和解答。近年已开展法律进社区2次,参与人员达2000人以上,发放各宣传资料1万多份,受到群众普遍欢迎;2、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推进居民学法、守法、用法,先后3次对新区拆迁户进行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省市县拆迁 条例的现场咨询和解答,涉及拆迁户达300多户,对辖内的新区小学进行青少年学法辅导,特邀县、镇有关司法部门的领导同志进行授课,仅今年就开课2次;3、积极举办学法、用法、守法的图片展,仅揭批“FLG”图片展就进行了2次;4、开通了市民热线,积极配合镇宣传部门举办市民论坛,组织居民参加镇、县各类学法、用法知识竞赛等,推进学法用法,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已形成风尚。 四是以积极创建平安社区为目标,告知居民落实防范措施。创建平安社区是公共安全的需要,也是社区自治的需要。近年来,板桥社区在创建平安社区方面立足于防范来保障社区的稳定。1、完善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健全治安防控网络。先后组建义务红袖章巡逻队20人,治安志愿者37人,配备了专职保安4人,进行全天侯社区巡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有效地遏制了各类可预防性案件的发生,保障了社区的稳定,可防性案件逐年下降。今年仅发生1起。2、告知居民积极防范,定期发布治安信息以及防范的重点,做到以自我防范为主,公共巡防为辅,目前小 区人防物防已达100%,技防在2个封闭小区已设立,居民的安全感有了明显的提升;3、告知矛盾化解的程序,使居民知道有问题找调委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保障居民的监督权,力求居委会干部工作透明化 居民的监督权是当家作主的最有力的体现,居委会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是管理透明化的关键,是预防干部腐败,实现社区自治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一是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社区财务进行审查。民主理财小组,一般在居民代表中推选一些懂财务管理的人员参加。以选举通过的方式产生,在具体操作上,一方面对社区居委会全年的收支情况以及年度财务安排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或建议,参与居委会干部离任审计;另一方面以每季度一次的方式对社区开支进行把关,特别是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工程开支进行把关。 二是进行干部评议。对干部的评议一般采取每年进行一次至二次,评议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评议居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实绩为主,评议方式一般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邀请镇政府派人参加指导,程序采取先述职,后面对面逐个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全体居民公布。 三是社务公开。居委会设立公开栏,按季、年中、年终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优抚、救灾救济物资的发放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及目标的落实情况、涉及居民利益和居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如低保、社保、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等,以及居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居委会工作任期目标、功绩过失、居民代表大会评议结果等,基本做到了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年性工作定期公开,季度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在社务公开的同时,公布镇里的监督电话,以便于群众的举报。 通过对保障居民“三权”的有关措施的落实,板桥社区民主法治进程得到了有力的推进,居委会依法办事、人性化管理工作也有了明显的提高,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了保障,有效地杜绝了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行为的发生,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建设也多次得到了县、市领导的好评,多次在县市有关单位的评议中获奖。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4.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篇四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可靠保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要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这对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根据对某县部分行政村调查的情况,就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及其对策作一初步探讨。

一、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和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建立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为主的民主制度以来,该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收到了显著成效,民主选举逐步规范,民主管理基本成为村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自觉行动。但是,在该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如有的村换届选举后,原班子不交帐,新班子履行不了职责。有的乡镇干部随便以“停职”、“晾在一边”等形式,不是通过村民会议决定,而是用行政手段变相撤换村委会干部,这些做法明显地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村民民主选举和民主决策的权利;

二是不按规定召开村民会议。20%的村以难以召开村民会议为由,长期不开村民会议。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未经村民会议授权就由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更有个别村干脆由村干部和驻村公务员商量拍板。这些村自觉不自觉地以间接民主代替了直接民主或者丢弃了民主,严重违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宗旨,村民意见极大;

三是村务公开欠真实。25%的村村务管理混乱,既不让村民参与管理财务,也不向村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公开的是无关紧要的内容,村民想知道的和村干部不想公开的部分仍然不公开,随意性大,没有达到村务公开的目的。这些做法使村民对村委会和村干部失去了信心,挫伤了村民民主管理村级事务的热情;

四是村委会和村内事务得不到有效监督。28%的村委会及村委会干部长时间内既不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也不接受村民评议。对村民提出的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村办公益福利事业的处理及村务公开中的意见和建议,村委会办得了的拖着不力,办不了的也不向村民作出解释说明,特别是实行村财乡(镇)管后,使村民失去了直接管理和监督村级财务的权利,村委会得不到有效监督,这些村的民

主监督实际上成了一纸空文。

五是村干部整体素质较低。目前农村文化素质较高的、年纪较轻的村民绝大多数或进城经商或外出打工,而留在家中的一般都是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的村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选出的村干部百分之40%左右都属于这类人员。另外还有80%是原来任过几届的村干部,因此工作起来大多是按部就班、缺少新思路、没有新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对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吃得不透,工作起来较吃力,往往是一届干满过后,工作仍无新的起色。

二、保障农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途径及办法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潮中,国家对农业和农村投入和扶持的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上级拨付的支农资金和发放的支农物资以及粮食直补、扶贫救灾、养老保险等费用往来将越来越多,农村要办的的事情诸如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农村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实施等事务也越来越多。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这些事项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使之发挥应有的效益,让农民群众得到更大的实惠,使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农民对这些事项不仅要有知情权、参与权,而且还要有决定权和监督权。因此,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加强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依法行使当家作的权利。其途径和办法为:

第一,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好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一是各有关国家机关,新闻媒体、文化教育单位,都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通过多种不同的形式,向广大农民做好有关村民自治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千方百计加大普法力度,使广大农民群众都能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让农民在村级事务中真正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调动他们管理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要尊重和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义务,及时向各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村民更好地行使权利创造条件;三是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要转变观念,带头遵纪守法、严格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与指导作用,不用行政手段代替村民的自治权力,切实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支持和保障村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健全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在我县广大农村创造一个良好的村民自治环境。

第二,建立健全村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推行设立村务监督组织。根据村民自治原则,在所有行政村普遍推行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所

设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与村委会任期同步,把那些有一定文化素质、又乐意义务为村民服务的村民选进监督委员会,定期审查村级财务的收支情况和村内事务的办理情况,监督村委会的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为全体村民实施民主监督权利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县乡两级人大要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对于在检查时发现的实施村民自治法律法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一府两院”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确保村民自治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权利;三是要加大违法违纪处置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保障村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纳入自己的工作职责范围,对于违反村民自治法规、侵犯农民权益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必要的刑事责任;四是强化舆论监督。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要不留情面地揭露和曝光那些压制民主、侵犯村民行使权利和村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第三,通过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针对大多数村干部仍然是连续任职、少数干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现状,要通过县级党校教育阵地,对现有村干部普遍进行一次集中轮训,使他们能够坐下来系统地学习村民自治法律法规和涉及农村事务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系统地学习村干部的业务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向新的高潮。

三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必要性

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以巩固、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民主为宗旨,坚持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的民主就是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奋斗目标,保证国家权力始终为最广大人民服务的性质,又要解决权力无效率、滥用和****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公权力的效能,把人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统一起来,真正实现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效率的统一。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追求是实现最广大人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方面的真正的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十六大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上述经验作了高度概括,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3.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过程,必须在社会主义宏观政治制度框架不变的情况下不断发展和创新。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本质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就是要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伟大的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丰富民主的实现形式,拓宽民主的实现渠道,不仅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的现实需求,也满足人民政治参与不断增长的积极性的现实需求。也就是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最重要的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制度,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同时还要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我国的政府行政体制、司法体制、科学和民主的决策机制、权力监督制度和机制。

综上所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既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促进了党和国家的制度建设和政治稳定,并使得民主发展脱离了民主运动窠臼,进入切实的民主行动的范畴,开放出一条发展中国特色民主政治道路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5.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有益探索 篇五

中共XX市委常委、组织部长XXX

200X年4月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从世情、国情、党情出发,推进党内民主有一个从下至上、循序渐进的过程。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发展党内民主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系列要求,结合当前农村基层政权、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地的一些成功做法,我市以乡镇党委换届为契机,积极开展乡镇党委班子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努力探索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

1、统筹安排,选择试点乡镇,切实体现试点工作的代表性。试点工作只有具备一定代表性,才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工作现状,较好地实现试点目的。为此,在这次乡镇党委换届中,我市立足“三个不同”,结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在全市九个县市区,选择6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开展公推直选的试点工作。在保证试点乡镇数量的同时,保证全市不同区域、不同类别、不同工作基础条件的乡镇都有试点工作开展,力求全面反映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现状,系统总结试点工作情况。一是立足区域位臵不同,选择试点乡镇。6个试点乡镇,分别为城市四区1个,石峰区龙头铺镇;农村五县(市)各1个,炎陵县船形乡,茶陵县八团乡,攸县板市镇,醴陵市霞阳镇,XX县南阳桥乡,涵盖了全市不同区域、不同区位条件的乡镇。具体来说,既有城区乡镇,又有农村乡镇;既有区位条件较好,信息交流较大的城郊结合部乡镇,又有区域条件一般,信息交流量一般的典型农业乡镇,还有区域条件较差,信息交流量较小的山区乡镇。二是立足综合条件不同,选择试点乡镇。6个试点乡镇,既有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类乡镇,又有综合实力较弱的三类乡镇,基本上反映了我市目前乡镇的类别情况。三是立足工作基础不同,选择试点乡镇。6个试点乡镇,既有省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又有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市级“五个好”乡镇,还有工作没有明显特色的乡镇,全市不同工作基础的乡镇都有体现。

2、因地制宜,制定试点方案,努力发挥试点工作的探索性。因此制宜,充分尊重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创造性,积极探索在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下推进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试点工作在全局上才有推广的实践价值。在此次涉及全市范围的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的试点工作中,我市始终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明确提出在符合《党章》和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试点乡镇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一是坚持有利于总体工作安排的原则。试点工作开展时间有先有后。根据不同地方农村流动党员的不同情况和工作的总体安排,试点既在常规换届前、也要在常规换届中、还可在常规换届后进行;根据乡镇党委班子建设的总体要求,在预备候选人资格认定方面,范围各不相同。城区乡镇因乡镇数量少,区域范围小,筛选面窄,预备候选人的报名在全区范围进行,五县(市),因乡镇数量多,县(市)域范围广,筛选面宽,预备候选人或限制在一定地域范围报名,或依党组织关系隶属报名。二是坚持有利于体现党员、群众意志的原则。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党员群众参与面不强求一致。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吸纳一定的群众代表参与公推正式候选人的选举,以更好地体现民意;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就由全体党员公推正式候选人。三是坚持有利于试点工作顺利

进行的原则。公推直选的形式多样。交通相对便利,集中组织难度较小的地方,坚持面对面公推正式候选人、直选党委班子成员;交通相对闭塞,集中组织难度较大的地方,就采取事前登门发放预备候选人资料和选票,在规定时间用票箱回收选票的办法公推正式候选人,再集中面对面直选党委班子成员。

3、精心组织,严格试点程序,始终确保试点工作的严肃性。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特别是在集中换届时期,更来不得半点马虎。在试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市各级党委、各部门党组织,始终强调积极稳妥的方针,切实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前期准备到位。从去年12月开始,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就对各个乡镇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多次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传达学xxx省委有关精神,征求乡镇党委换届和公推直选试点乡镇党委班子的意见;并认真借鉴省内外相关经验做法。在吃透上情、借鉴外情、熟悉下情的基础上,市、县市区分别制定了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开展党员公推直选党委领导班子试点的工作意见,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以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试点乡镇也均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缜密的试点工作方案,编制了详尽的试点工作开展流程图,在报经县市区委、市委组织部门审核后,提交所在县市区常委会讨论批准。二是宣传发动到位。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基层党建帮扶活动的开展,市、县市区层层采取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报道,开辟宣传专栏,张贴标语等措施,多形式、多途径,广泛宣传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各试点乡镇干部更是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与广大党员群众交心谈心,使党员群众充分了解试点工作的意义、目的、程序和要求。宣传工作的到位,有效地调动了党员群众参与党内生活、关心党内事务,行使应有的权力的热情和积极性;确保了参加公推直选党员的人数。三是组织实施到位。首先,采取个人自荐,党员联名推荐,基层组织推荐等方式,公开报名,严格审查,确定预备候选人。其次,或召开党员群众公推大会,或发放资料、选票登门选举,完全依据党员群众意愿,产生正式候选人,并及时公布公推结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然后,召开乡镇党委大会,介绍正式候选人情况,审议通过《选举办法》,当场推荐产生计票人、监票人,正式候选人现场发表竞职演说,并现场回答党员提问,与会党员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选。最后,经有关组织程序考察、提名后正式产生新一届党委班子。

我市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试点工作,贯穿乡镇党委换届的全过程,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参与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截止4月23日,全市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试点工作全部结束,6个试点乡镇共有67名党员干部报名竞选,确定预备候选人61名;经党员群众公开推荐正式候选人45名;全体党员直接选举党委委员36名。新产生的6个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7.59岁,较选举前下降2.7岁;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班子成员比例高达91.6%,较选举前比例提高11个百分点。试点工作既反映了我市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现状,又探索了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新途径,同时,也符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达到了精减职数,优化结构,加强班子建设的目的,取得了较好成效。

1、大大激发了基层党员的政治热情,充分体现了基层党员的政治素质。5个已完成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乡镇,共有2401名党员参与,占5个试点乡镇党员总数的80.3%,占5个试点乡镇应参与党员人数的96.1%。基层绝大多数党员都切身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权利的回归和尊重,至始至终参与公推直选的全过程,同时,还有286名群众代表参与了公推正式候选人的选举,党员群众所表现出来热情,预示着党内民主发展的美好未来。5个试点乡镇,从公推到直选没出现一张废票,一张弃权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在基层党员的整体政治素质,又使我们对党内民主的发展充满信心。

2、有效检验了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切实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执政意识。乡镇党委班子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牵涉面广,程序多,要求严,在我市又是第一次,各级党委,特别是试点乡镇的党组织,没有一定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的能力、处理矛盾的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不可能顺利推开,从这个意义上讲,试点工作的有序进行,试点效果的如期实现,证明我市的各级基层党组织是有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的,是值得放心和信赖的。通过公推直选这一有效形式,参加公推直选试的基层干部,真正认识到了手中的权利来自人民,也必须为了人民,这就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的自觉性,使他们进一步树牢了执政为民的正确权力观。通过当面郑重对党员群众许下承诺,也增强了基层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广大干部前有引力、后有推力、内有动力、外有压力,不干不行,不实不行,没有干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政绩也不行。

3、丰富创新了干部选任方式,扩大拓宽了干部选用范围。公推直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题中之义。改革的出发点不是要改变“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更不是要取代现有干部选拔任用体制,而是要在这一原则和体制的基本框架下,不断发展、完善和创新,解决干部选拔任用体制运行中产生的种种弊端。公推直选把评判干部、选择干部的权利主体还原给了党员群众,真正把干部选拔使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落到了广大党员群众中,克服了“少数人选人”的种种弊端;公推直选拆除了画地为牢的选人篱笆,为优秀人才特别是年轻干部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同样也防止了“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种种弊端;通过公推直选的激烈竞争,可以锻炼和发现一大批有潜力的优秀后备人才,收起“提拔一批,发现一群,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在这次已完成试点工作的5个乡镇中,就有8名原一般干部通过竞争,通过党员群众的选择走上了基层领导岗位,其中最年轻的才26岁。

6.中国民主建设的出路:以基层民主为突破口 篇六

第一,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农村经济获得进一步发展。与此同时, 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也获得更加宽广的发展空间。社会民主一直是我国建设与发展所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农村民主建设也一直都是中国民主建设的基础与保障。民主实践的具体发挥以及民主素养的具体提升甚至是民主精神的培养都是中国农村民主建设的基础工程。因此,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中国政治文明以及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 对中国政治文明以及精神文明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第二, 农村区域利益关系趋于复杂, 而且农村现代化水平低下、个别地区发展不均衡、农民生活水平不高等一系列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加强农民基层民主建设可以有效缓解农村各种势力冲突、有效调节农村各种利益关系, 进而确保基层政治的建设以及促进社会秩序的有序发展。同时,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可以进一步促使农民增强自主意识, 有效调动农民推动社会全面建设与发展的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促使广大群众以一种规范且合理的方式更加公平地参与到农村地方事务的管理、决策、权利使用等。为上述矛盾的解决提供重要平台与方式。

第三, 由于我国建国时间晚, 民主建设起步慢等原因导致我国基层政府等公共部门职能划分不清、权力集中严重、相关服务效率不高等一系列问题。然而, 农村基层公共服务职能部门尤其是政府部门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桥头堡”, 这就使得基层民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只有通过落实各项基本权利才能真正使得农村各种政策与规定得到落实, 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经济发展。

二、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现状以及问题

虽然我国农村民主建设起步较晚, 但是就全国范围而言, 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速度与规模成绩显著。其中基层政府由直接的管理与掌权转变为进行间接的管理、由过度的集权转变为分权管理、由政府的“划桨”转变为政府“掌舵”, 切实将相关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到宏观的控制与协调以及提升公共服务上来。提高政府公共部门效率, 规范相关部门行为。但是我们不可否认,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会进一步影响到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因此, 针对影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问题的研究为深入基层民主建设提供有效参考, 是目前重要任务之一。当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存在主要问题包括:

(一) 农村群众民主观念意识不强阻碍基层民主治理。

我国拥有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历史, 这就使得群众相关民主意识淡薄, 导致无民主法制的传统与经验, 因此也就使得农民群众已经习惯于被动地接受“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与方法。因此, 在村民自治的实践过程中, 民主观念的缺失使自治的主体———村民, 往往对基层自我治理概念感到冷漠, 没有参与基层民主建设与维护自身权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许多村民对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这就使得农民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积极性不高。具体表现为在村委换届选举过程中, 大部分村民对于村委会民主选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清, 不能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同时正是由于部分村民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淡薄, 缺乏大局意识, 受家族、宗派势力所左右, 严重影响基层民主制度建设。

(二) 农村官员素质不高, 基层民主工作开展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建立村一级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为主的民主制度之中, 村官干部需要起到切实的带头作用。但是我们发现, 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人事管理制度的不健全, 导致村官干部素质相对低下。并且导致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多种现实问题:

1. 伤害群众权利事件层出不穷。

主要体现为:一方面村官干部尤其是换届选举之后, 原来领导班不交接工作, 新的领导集体无法或不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另一方面表现为村官干部办事风格拖拉、效率低下。无法真正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行服务, 相反由于变相的撤换或选举村官干部, 违反法律规定, 侵犯村民民主选举和民主决策等权利。

2. 领导干部素质问题突出。

主要表现为:目前农村之中文化素质相对比较高的且年纪较轻的村民绝大多数或进城经商或外出打工。而剩余群众基本都是年龄比较偏大且文化水平素质比较低的村民。这就导致村官干部一旦工作起来大多是按部就班、缺少新思路、没有新办法、无法应对突发情况、无法找到有效突破口。另外加上村官干部对有关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尤其是对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吃得不透, 工作起来较吃力。工作效率低下。

(三) 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仅需要靠制度规章进行建设以及服务, 还需要多种监督机制共同实行, 以确保民主建设的进程以及高效。监督机制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 没有有效且完善的监督机制, 农村民主建设无法真正取得长远发展。根据统计, 农村中28%的村委会以及村委会干部既不做工作报告, 同时拒绝接受村民建议以及批评。尤其是我国实行村财乡 (镇) 管理之后, 财务系统与村民之间缺乏有效链接, 致使村民失去对财务监管的权利, 进一步导致村委会等无法得到有效监管, 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四) 人口问题对基层民主建设有重要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 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外流于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人口是农村生产生活的重要因素, 随着人口流动的不断增加, 将会进一步导致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困难重重。具体表现为:

1. 高素质人口的流失。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提升, 农村相对较高素质人口逐渐外流于发达地区, 这就导致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过程中缺少高素质人才的建设基础。村官干部的整体素质无法得到提升, 工作展开存在困难。同时, 由于高素质人才的流失, 农村中对于基层民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大打折扣, 村民无法真正接受且支持相关基层民主建设活动的开展。

2. 上层建筑取决于经济基础。

农民作为城市中的外来者, 为城市发展以及国民经济提升作出巨大贡献。但是由于农民工自身缺乏知识, 只能做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 获得微薄的报酬, 与此同时农民必须负担在城市中高昂的生活与生产费用, 属于社会收入的底层。经济基础决定政治意识, 人只有在具有经济上的保障之后才会真正有意识地去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 为自己争取政治上的要求。如果只是简单为生活奔波且经济基础不稳定。农民不会在意自己还有民主政治上的权利, 更加不会奢求去使政治愿望得以实现。

(五) 集体经济模式对民主建设影响不利。

我国农村经济为集体经济模式, 无可否认因为农村市场化程度较低, 农村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不畅、政策鼓励以及政策支持不足等原因, 农村经济收入薄弱, 我国农村多数仍旧仅靠乡镇政府公费维持运转, 这是属于非常典型的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无钱办事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步伐的迈进。致使基层民主治理失去了应有的经济保障, 没有经济基础作为有力的保障就不会产生高效率的民主建设。村级集体经济严重困扰着基层民主治理。

三、关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思考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 而基层民主, 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或基层组织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 是人民民主权利的直接体现。同时, 随着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信息交流加快, 农民在关注切身物质利益的同时, 独立性和自主性大大增强, 更加关注自己的民主权利, 参与村务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因此, 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 提高农民民主意识水平是根本。

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现代化民主法治建设的宏伟工程之中, 因此寻找到一条提升农民民主意识的道路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既关系到政治文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事业, 同时又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要求。提升农民民主意识需要多渠道、多方面来进行, 需要农民和党及政府双方共同争取。因此应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夯实培育农民民主意识的经济基础。经济历来就是民主政治机制启动和发展的基础。一是要抓住机遇, 面向市场, 因地制宜, 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搞好农村产业的综合开发, 特别是要发展农村特色产业, 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二是要继续抓好政府扶贫工作, 加快农村交通、通信、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三是要切实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切实提高农民民主意识水平, 促进基层民主建设深入。

(二) 提高村官干部素质是完善基层民主建设的直接动力。

提高村官干部素质一方面要抓好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使之具备必需的政策水平和法律法规知识, 同时加强党的知识以及政策的教育, 使广大干部能够领会党的工作核心与要领, 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另一方面要结合镇情开展好农民大教育活动, 及时并经常地向广大村民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用党的先进理论对广大村民的社会实践进行具体指导。让农民参于民主治村, 焕发农民当家作主的热情, 变村务少数村干部督办为农民大多数人帮助办的局面。

(三) 监督机制是民主建设的重要保证。

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工作过程中, 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通过加强党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自愿进行。因此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要强化措施对村民自治工作的监督:一是财务方面的监督, 对村委会的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建立合理的财务审批制度, 确保开支合理合法, 并且及时进行财务的公开与透明化。二是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主要监督村两委的工作承诺是否兑现, 是否符合群众要求, 对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是否及时处理和回复。三是设立举报电话和加强纪委监督。在具体地点以及公告栏公示相关监督部门监督电话, 群众如有不满意的可以直接举报。同时, 镇纪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村财务收支情况、工作运行等情况尤为重要, 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和限期整改, 对违纪人员严厉追究相关责任, 切实促进基层民主建设的有序健康进行。

(四) 人口政策是民主建设的支撑点。

我们应清楚地认识到, 人口是发展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支撑点。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发展生产力, 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同时合理改革当今的休假制度, 使农民工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民主政治权利, 有时间, 有精力去行使自己的权利。最为重要的部分在于制度设计上, 改变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方面, 使广泛的民主政治权利得以实现, 例如可以由政府或村民自治组织负担农民工的回乡参加选举费用, 或采取邮寄选举材料及选票的方式, 定期邮寄村务材料等举措切实落实广泛的民主政治权利。应当注意到人口流动是经济发展的潮流, 但不应当成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障碍。

(五) 经济模式的转变是促进民主建设的有力途径。

我们可以看到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导致出现无钱办事现象严重, 因此, 应适度进行改革与转变, 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从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承担的独特的社会经济功能和其存在价值看,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选择股份合作制比股份制更符合现实逻辑。长远看, 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实践中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比整建制转换为股份公司更容易操作, 也更容易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因此, 政策应侧重引导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 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 逐步促使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向企业化的市场经营主体转变。同时积极稳妥地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股份合作制实际上是在坚持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的基础上, 放活土地经营权, 以股份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农户承包权的收益功能, 使其成为取得集体二次分配的依据, 合理规划集体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经营, 土地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农民收入有了稳定的增加, 成效显著。另外, 我们应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对于改革后的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来说,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仍然是重大的课题。

7.基层民主建设调查报告 篇七

【引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首先发育于城市。中共十七大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正式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纳入了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是基

本政治制度。”

【调查结果】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基层民主建设状况,总结了以下几点。居民委员会的任务重而且繁多;工作条件差、待遇低;没有经济实力,缺乏必要的经济基础,无法实行居民的自治;干部结构不合理。根据有关资料,我们可以看出基层民主建设存在众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城市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般都有50项之多,有的甚至达上百项。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中,大多数居民委员会扮演着“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既管公婆打架,又管夫妻离和”,“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角色。一些城市基层政权组织把本来不属于居民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都交给居民委员会办理,有的甚至将居民委员会当成其下属机构来对待。许多地方的居民委员会处于“三无”状态,即无固定的办公用房、无必需的办公设备、无必要的活动经费,严重地影响了居民委员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大多数居民委员会都是靠出租办公场地或者是街道办事处的拨款来勉强维持日常开支。目前居民委员会的干部大多数都是老年人,年轻人由于不愿意做居民委员会日常事务中那些婆婆妈妈的繁琐事情,一旦有年轻人来居民委员会工作,便立刻成了新闻媒体追逐的对象。当前,在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村民委员会是农村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在实际中,有的乡镇政府仍视村民委员会为其当然的下属机构,按照行政管理方式来对待村民委员会,一般都是通过对村民委员会发布各项指令和进行具体的工作指导来领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8.五河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调查 篇八

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家。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当代中国最广泛的实践。在这场规模空前的民主实践中,以“屈台模式”为代表的xx省五河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颇具特色、富有成效,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

。江泽民同志1998年9月在五河县调研时曾给予高度评价: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并明确要求这样的好典型应该加以总结推广。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重在精心组织、加强引导,贵在规范化、具体化

近年来,xx省五河县针对农村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已推行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按照“规范、实效、拓展、创新、满意”的原则,逐步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走出了一条由村民自治到村民减负、再到村民致富的路子。其主要做法是:

精心组织引导,保障群众选举权。民主选举是广大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集中体现,也最为广大群众所关注。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不管党也好,政也好,根本的问题是选举。”近年来,五河县在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村民按期进行直接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县、乡、村三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大农民参选率达90%以上。在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同时,针对全县村组干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不适应、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等问题,按照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原则,通过县直机关派一批、事业单位选一批、公开招考录用一批、现任村党支部书记考核保留一批的“四个一批”选人渠道,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干部选村、群众选干部、党员选举的“三推三选”办法,选举村党支部书记。

紧抓关键环节,保障群众管理权。要真正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标,必须在民主管理的形式和内容两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和创新。为此,五河县主要抓好村级民主管财、民主管事、民主管人这三个关键环节。民主管财,重点是建立村会计委派制,村级只设代办员,实行村账乡管、乡做村用。村级的每笔开支都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把关,村委会主任根据民主理财小组的审核意见签批,每月2日乡镇集中做账,村财务代办员将票据送委派会计处核报。民主管事,重点是对村级资产管理、事务管理实行“一事一策”和“一事一管”。民主管人,重点是组织村民制定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干部、村民的行为。每年年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和部分群众对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不胜任、不廉洁的村干部,按照组织程序予以调整。同时,对村民遵纪守法、执行政策等方面的情况也进行评议,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入党、参军、组织劳务输出的参考依据。

拓展公开范围,保障群众监督权。在巩固村务公开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拓展公开范围,相继推行了乡镇及县直机关政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制度,初步形成了以村组公开为基础、县直机关政务公开为龙头、乡镇公开为纽带、基层站所公开为补充的县、乡、村、组四级公开网络。

在公开内容上,由侧重财务公开向工作动态和经济发展公开延伸。按照“抓公开,促工作,促发展”的基本思路,各单位公开栏设置了“工作动态”栏目,定期公开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和职责履行情况,对重点工作,还将责任人、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公开。特别要求县、乡机关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的时间和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地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

当场解答。

在公开环节上,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公开延伸。把公开的“关口”前移,在全县全面推行预公开制度,即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预先将方案公布,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修正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在公开监督上,聘请部分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为监督员,成立公开监督组织,采取问卷调查、民主听证质询会、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对村务公开进行评议,对公开的内容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充分发挥举报电话和人民来信等的监督作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群众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群众对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的查处。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极大地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了党员干部群众同心、改革发展稳定相长的新局面

五河县的实践证明,深入扎实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亲民为民之举、安民富民之道,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使政治文明建设有了稳固的基础。在我国,没有农民的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只有当亿万农民积极投身于民主实践,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才能顺利推进。五河县的农民依法民主选举村委会、村里重要的事情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建设县乡村组四级公开网络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增强了农民的民主意识,农民参与民主活动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使广大农民在这种生动的民主实践中受到了锻炼和洗礼,民主的素质在提高,民主的要求在增长,民主的实践在深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

农民群众自主性的充分发挥,使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获得了不竭动力。五河县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全方位公开办事机制,把农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到了实处,体现了民意,集中了民智,激发了民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最大多数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五河县的经验表明:民主有助于安定,更能鼓劲;民主能出凝聚力,更出生产力。

农村工作方式的转变,使干群关系得到了根本改善。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随着经济形式多样化、利益关系多元化的发展,农村各种矛盾和问题愈益凸显。五河县实行村民自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村民从村务的旁观者、上访者变成了决策者、管理者和监督者。这种民主化的工作方式,使各种矛盾和问题迎刃而解,干群关系得到根本改善,全县呈现一片政通人和、百业俱兴的气象。

农村干部作风的转变,使同心协力谋发展正在成为自觉行动。实行村民自治,推行村务公开等制度,扩大了广大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他们了解到村干部在干什么、将要怎么干。村干部由村民选举产生、必须向村民负责的制度,也强化了村干部的服务意识,促进了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村干部积极为村民服务的多了,不思进取、混日子的少了;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的多了,独断专行、欺负群众的少了;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多了,利用公款吃喝的少了。村民自治不仅架起了干群之间的连心桥,而且激发了同心协力谋发展的干劲。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不断探索的实践过程,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巩固中提高,在创新中前进

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是一时一地的即兴之作,不是浅尝辄止的应景之举,而是我们党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的必然选择。在实践中,应当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对照来看,目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确存在着一些思想认识问题:有的村党支部担心随着村民自治进程的加快,会动摇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有的村委会误把“自治”当成无条件的“自由”、“独立”,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对立起来;有的农民错把当家作主等同于“人人作主”、“必须由我作主”;等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一根红线贯穿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自始至终不动摇;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和核心,不断维护和发展农民的民主权利;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目标,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一方面,加快发展生产力是农村工作的中心,一切改革都要有利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强农村经济的活力,坚持用经济发展的实绩来检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效。偏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民主政治建设就会流为“空头政治”。另一方面,民主政治建设是经济建设的保证,能够为经济建设提供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应当把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正确认识和处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力度与现实可承受程度的关系。马克思曾经说过:“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民主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受到经济条件、社会环境和人的思想文化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我们应当正视我国经济文化欠发达且不平衡、人口众多且文化素质偏低的现实,既要防止和克服顺其自然、无所作为的倾向,也要反对脱离我国实际、盲目照搬西方模式的错误主张和做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稳步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

正确认识和处理恪守程序与创新制度的关系。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法则,就是遵循程序原则,即民主权利的行使必须有法定的、可遵循的程序和规则。法定程序一旦确定下来,就不能轻易改变。一方面,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已经形成的符合规律性要求的做法和制度,要坚持下去,恪守民主程序,规范民主行为;另一方面,从实际情况看,目前的制度建设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必须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通过制度创新,重点建立健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等村级组织履行职责的制度体系,建立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以村级工作运作规范为基本内容的村务公开制度体系,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向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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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和处理尊重群众意愿与注重提升素质的关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干部是关键,群众是主体。目前,不少基层干部民主法制观念还不够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还不够高,这直接影响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质量和效果。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既要注重规范干部行为,又要注重提高群众素质,善于在广泛动员中加强引导,在亲身参与中加强教育。要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村民自治的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帮助农村干部群众学会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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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调查报告 篇九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会上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抓好六项主要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可以说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繁荣中国农村经济文化及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重要环节,是维护农村社会安定团结的前沿阵地,是巩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的根本保证,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工程。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农村的村民自治,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法规,为有关方面的决策提供参考,暑期我们做了相关的问卷调查。我们经过对各份调查问卷的分析与总结,我想针对以下几点进行论述:

1关于村民居委会建设重要性的总体感受问题

村民居委会建设的重要性被普遍认可,100%的被调查者都认为村民居委会的建设十分重要。村民委员会是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石,是引领人民群众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的组织者、带领者和实践者,是农村和街道各项工作的依托和落脚点。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被群众誉为“一座党和政府与居民之间沟通的桥梁”。“村里的事村民管,自己投票选„村官‟。拆掉干群之间墙,架起沟通连心桥。”村委员会领导班子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是我们做好农村、社区工作最根本的保证。通过换届选举,搞好村委会的组织建设,把那些能够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创新、工作扎实、政绩突出、人民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进农村、社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南岗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能力,使之能够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更好地领导农村和基层的三个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搞好换届选举,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凝聚村民的向心力,增强村级组织发展经济的驾驭力,增强村级组织为民办事的服务力,增强村级组织在全体村民中的公信力,不断提升基层组织的行政能力,为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关于村委会工作重点的问题

调查显示,75%的被调查者认为发展经济,创办村办企业,提高机体经济实力在村委会各项工作中应该放在首要地位,10%认为调解民事纠纷,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的整治和管理应该是村委会的工作重点,其余者表示村委会的工作重心应摆在其他方面。农民的希望是什么?当然是希望能过上富裕的生活,能过得和城里人一样或者差不多的生活,可一个突出的现实问题是村民你对现实生活条件并不满意。如今生活用品价格大幅上涨,但村民工资增长幅度相对缓慢,所以最近村民生活较为吃紧。我所在的农村虽然依旧保留一部分农田,但务农已经不是村民的主要的生存方式,大部分村民在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内工作,工业已经占据主导地位,城镇化速度较快。我认为如今要提高村民收入应按照“布局集中化、经营规模化、生产现代化、产权多元化、污染 集中治理”的工作思路,加强农村工业园区建设,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拓宽了农民的就业门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要想通过工业化来推进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一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引进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招商引资项目入园,增加财政收入,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带动三产发展,促进城乡繁荣。二是加快发展乡镇工业,促进乡镇工业集约、集中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乡镇企业,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三是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是推进农村工业化的一支

重要力量,强县要靠招商引资,富民要靠全民创业,农村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很大,要充分用好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创业培训,搭建创业平台,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农村民营经济大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强活力。发展农村服务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可以提高农民身心素质,从而提高农民对知识、技术含量更高的工作的适应能力,加速城市化进程。

3关于大学生当村官问题

80%认为大学生当村官对对农村村民自治建设有帮助,城里少一个大学生没什么,村里多一个大学生就可能发生大变化。要把战略部署化为现实,离不开一大批有现代知识、现代思想、现代眼光的青年人才。选用大学生当村官,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这样做既拓宽了“村官”的选用渠道,也坚持了依法实现村民自治。帮助农民搞好村民自治,改善农村的干部队伍结构,加快农村发展,前提是村官必须熟悉农村工作,对农民的疾苦有相当多的了解,对农村的发展,有足够的构思,能够被所在村庄的农民所信赖。这一切基本条件,不是一张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就能解决的。农民首先看重的是一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大学生当村官凭一时激情到农村不难,但干出一番事业不容易。农村基层工作对年轻大学生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领域,充满了困难与挑战。绝不能把到农村任职设计成人生历程中的短期行为,绝不能凭着一时的冲动,稍不如意就打退堂鼓,而要做好扎根农村、长期吃苦的准备,在艰难困苦中磨砺意志,增长才干。走村官路只是一时选择,服务农民才应是一生追求。到村里工作,像是人生舞台拉开了大幕,但服务农民的大戏却永不会谢幕。一个大学生“村官”,得到群众的一时称赞不难,难的是得到群众的长久称赞。人心换人心,农民是最朴实的,也是最重感情的。你为农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农民心中就会装着你、拥护你。

10.中国民主建设的出路:以基层民主为突破口 篇十

以基层民主的制度活力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农村基层治理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019年以来,中共中央连续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确立了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管一切农村工作的制度依据,为提升基层民主制度活力,为补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乡村短板,全面完成乡村振兴,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坚定以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从1980年第一个村民委员会诞生于广西的偏远山寨,到以村民委员会为载体的村民自治成为国家法律制度,直至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四根支柱之一、成为亿万农民群众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实践活动,经历了一个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政治实践之一,也是前无古人的政治实验。村民自治的实践,使我们的农村社会建立起了正常的治理机构,发挥出应有的管理公共事务和办理公益事业的职能,保证了农村社会的正常运转,有效实现了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随着农村经济社会改革的推进,各地纷纷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基层民主建设模式,基层民主创新实践风起云涌。农村基层民主在发展,中国式民主在发展,农民自治能力不断提升,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就瞩目。事实已经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广泛、真实、管用,是切实有效的社会治理方式。坚持党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领导。首先,基层民主扎根于基层的有效动员。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成功,基本经验有两条:一是经济上给农民以实惠,二是政治上给农民以民主权利。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农民才有了真正的民主权利和政治权利。这是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起点。其次,传统农村社会有延续数千年的自我运行逻辑,虽然经历发展带来的变革与转型,与现代性的“民主法治下乡”之间仍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农村地区相对自我封闭的保守观念、对现代治理认知上的瓶颈以及地区发展落差所造成的信心不足,都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治理的有序性。只有始终坚持党对基层民主建设的领导,将党管农村工作原则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全过程,夯实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乡村治理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才能有效确保治理的合力与方向,确保基层民主建设的实效。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等规定,正是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的重要举措,是突破基层民主建设和乡村治理瓶颈的出路所在。坚持“三治结合”以增强基层民主制度活力。面对目前城镇化进程造成的农村人口外流和农民精英流失,以及农村传统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因素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形成的不利影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需在基层党组织的有力领导下,进一步深化自治实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和丰富民主权利实现形式。依托村民议事会、说事会、恳谈会、听证会等多重形式的协商载体,充分发挥民主协商的优势,并逐步实现协商治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畅通村民的民意反映渠道和沟通渠道,让农民在自治过程中实际感受到民主权利的行使与民主权利的维护。以法治保障和规范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推进乡村治理。针对农村地区法治意识薄弱、人情关系网纷杂、局部宗族势力存在、小微权力形式监督不力等问题,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力度,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大幅度降低干部群众用法成本,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以德治为引领,优化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治理。利用传统文化和乡风习俗中的合理价值,以规立德,引领基层民主建设。借鉴传统乡土文化中的礼治秩序,形成适合乡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和道德规范,有助于降低基层民主建设的成本。综上,民主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治理方式。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活力,源于党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源于党领导下的广大农民群众的自我探索和勇于实践,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丰富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随着对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认知的不断深化,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作为农民实现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必然会进一步发挥其中国式民主的制度活力,夯实乡村振兴之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1.中国民主建设的出路:以基层民主为突破口 篇十一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也是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的主要形式。从乡镇人大工作实践来看,虽然在各个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使乡镇人大建设得到了加强,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但是从创新动力、创新条件和创新要求看,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比,迫切需要乡镇人大工作进一步大力创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因此,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下面,就从乡镇人大的发展历程、如何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做简要阐述:

一、乡镇人大的发展沿革和主要职权

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加强和完善,尤其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有较大的发展,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了加强,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重要阶段: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地方组织法》。1982年宪法的修改,恢复了乡镇人大,人大制度建设开始步入正轨。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第二次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改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召集。1995年2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成为乡级人大的常设工作机构,并开展经常性的工作,为乡镇人大权力在会后的延伸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证。现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乡镇人大职权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保证权,即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二是决定权,即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三是选举权,即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以及选举乡镇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四是监督权,即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在人大建设实践中,尽管乡镇人大的工作还没有充分制度化和具体化,但与以前相比,乡镇人大工作已有了明显的发展,在同级政权中有了一定的实际权力和地位。

随着乡镇人大的设立,职能作用的发挥,基层政权组织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理顺,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也使代表们在人代会闭会期间有了一个自己的家,有了一条畅通的反映心声的渠道。

二、乡镇人大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乡镇人大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能,为推进乡镇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主导作用,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从当前情况来看,一些乡镇人大作用未能得到真正的发挥,与其职能作用的运用不尽人意有着密切关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乡镇人大代表履职不够到位,对乡镇人大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工作中常常表现为无所适从,既不懂监督,又不敢监督,畏首畏尾,对政府的事小心翼翼,件件避实就虚,将监督的“尚方宝剑”束之高阁,弱化了监督。还有部分乡镇的人大主席还承担了招商引资等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宣传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决议决定,造成工作错位,出现“种别人地、荒自家田”的现象。二是代表活动开展不够。通常开展的代表活动只重视形式,实际效果不理想,由于代表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和工作程序往往了解不多,导致了乡镇人大工作实践与理论上的脱节,更不利于人大工作者和代表素质的提高。三是群众民主参与渠道不够通畅。从实际情况看,广大群众除了行使民主选举的权利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项民主权利的行使不够充分。四是群众民主意识有待提高。

三、发挥乡镇人大作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途径

正确处理和妥善解决以上问题,使乡镇人大更好地担负起地方权力机关神圣职责,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主导职能,加强自身建设。乡镇人大工作与党委、政府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大肩负宪法和法律在乡镇贯彻实施的重任,在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乡镇人大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善其能、尽其责,为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使乡镇人大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正确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党委的关系,坚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从人大的角度,把党的主张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式,变为人民的意志,加以落实,积极争取党委对权力机关的支持。强化乡镇人大职能,发挥其主导作用,积极履行人大的各种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在监督中务求实效,才能促进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要发挥好主导作用,乡镇人大的首要职责就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我国目前已颁布的法律,特别是涉农的法律,需要乡镇人大保证它的遵守和执行。同时,有些地方性法规是专门为乡镇制定的,更需要乡镇人大保证执行。而当前乡镇大多数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比较低,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在实际工作中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不依法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有些乡镇以“乡规民约”为名,超越法律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所谓制裁措施,用“土法”代替国法。对此,乡镇人大要充分发挥保证职能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要加强组织建设。对乡镇人大干部队伍的配备要坚持“四化”原则,既要有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也要有大专院校毕业的青年同志,实行老、中、青相结合,以老带新,逐步向年轻化发展。同时,还要注重优化乡镇人大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应选拔一些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到乡镇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干部队伍逐步走向知识化、专业化。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由于监督法的实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形势有了较大发展、变化,乡镇人大的工作也应不断深化,需要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更要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来规范,以保障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其职能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要建立和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调查研究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主席团例会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制度、接待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调查等方面的制度,使乡镇人大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今年在秀洲区全面推广的代表接待日制度就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三是要加强思想建设。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当前要重点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定期交流学习体会,确保学习实效,使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逐步提高,不断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四是要加强作风建设。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职责,把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标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用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来衡量和检验人大各项工作,定期开展主席团成员向代表述职活动,广泛接受代表监督,工作好与不好由代表评判。这可以增强乡镇人大干部的进取心,促使他们自我加压,创先争优,调动乡镇人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二)坚持代表引领,改善民生基础。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的纽带,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乡镇人大要充分发挥主导职能就要切实做好代表工作,为人大代表知政履职创造条件。要着力把那些肯为民办事、能为民办事,人民群众信赖的人通过选举选为人大代表,真正做到“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切实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要加强代表的学习与培训,通过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法规、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和程序,指导代表规范撰写建议,提高其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和行使代表职责的能力,增强“代表”意识、“法制”意识、“监督”意识,更好地支持乡镇人大发挥职能作用。要定期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建立代表工作激励机制,开展评选优秀代表、先进代表小组、优秀建议活动,有效地促进代表履行好职责;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探索评议程序,改进评议方式,增强评议效果,让代表处于选民监督之下,真正使代表有触动、有压力、有责任,促进代表更好地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反映民情,履职为民。

(三)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民主意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科学发展的力量源泉,重视民意、反映民意、实现民意是人大的本质任务和基本职责,乡镇人大要发挥人大作为民意机关的优势,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建设与法制建设的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民主法制素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主动参与到对政府工作和村务工作的监督中去,促进乡镇和村(社区)干部工作的改进、完善,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落实,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通过人民群众对基层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广泛参与,使他们切身感到民主政治建设不是抽象的政治概念,而是现实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的政治成果,从而更加激发他们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要坚持把亲民、爱民、为民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环节,及时快捷、全方位了解民意,并通过监督与支持,帮助政府改进工作,让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四)坚持因地制宜,灵活监督方式。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重要职权,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指导工作,强化和完善乡镇人大的监督机制,用足用活现有法律规定的职权,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使乡镇人大成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动员者、实践者和监督者。乡镇人大主席团要以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将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放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上,重点搞好镇村(社区)干部公推直选、政务公开等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12.如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篇十二

近几年来,随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群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进一步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但是,当前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不均衡影响了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推进基层民主的合力不够,限制了基层民主的发展。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要用发展的眼光解决问题,为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巴林左旗富河镇经过不断探索实践,初步建立起‚党内带动,强化监督,完善服务‛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模式,构筑了比较完善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促进了富河镇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我们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以村“两委”换届为重点,选优配强“两委”班子 富河镇党委深入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2009年认真抓好村‚两委‛班子换届工作,实现了选举一次成功。全镇10个村党支部采用‚两推一选‛的方式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49名,其中党支部书记8名,副书记主持工作2名。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共依法选出村委会成员34人,其中主任10人,委员24人。通过本次换届选举,村党支部整体素质普遍提高,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发挥,特别是将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品德优良、群众拥护、乐于奉献、热心农村工作的人选为党支部书记,增强了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

斗力;村委会班子结构趋于合理,特别是使6名懂经济、会管理、办事公道、能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人充实到了村‚两委‛班子中,为建设一支能够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村干部队伍奠定了基础。

二、以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全面推行 “四议三公开两报告一论证”工作法

富河镇为规范村级组织议事决策,增加工作透明度,在全镇推行了‚四议三公开两报告一论证‛工作法。‚四议三公开两报告一论证‛工作法就是是凡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先由村党支部提议、再交村‚两委‛商议、然后交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作决议。决议形成过程中实行决议事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决议事项报镇纪检委备案,决议结果报镇党委审核。对于法律性较强、易引起司法纠纷的事项,表决之前先行‚司法论证‛或‚专业论证‛。

富河镇在推行‚四议三公开两报告一论证‛工作法过程中,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组织了两次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邀请了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专家进行讲座,系统的学习了‚四议三公开两报告一论证‛工作法,并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到外地参观学习。通过学习,增强了村级组织和干部的服务能力,解放了思想,提升了基层组织规范化水平。在富河镇和平村胜利自然村与内蒙古时丹达矿业公司的占地补偿纠纷中,富河镇党委派出党建指导组长驻该村,指导党支部按照‚四议三公开两报告一论证‛的决策程序开展

工作。从补偿标准、补偿面积、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决策,形成了完备的办事程序,使矛盾双方都认可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富河镇加拉嘎村在落实节水灌溉项目工作中按照‚四议三公开两报告一论证‛的决策程序开展工作,广泛征求项目区内的群众意见,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书,并组建了富河惠民甜菜合作社,把项目的监督权交给合作社,镇村两级主要进行协调服务,确保了项目按期完工并顺利投入使用。

三、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突破口,推行村会计代理制 为了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富河镇在全镇推行‚村财 镇管,官支民审‛制度,全面推行村会计代理制,制定了严格的操作程序,加大对村干部和村级财务的审计力度。镇代理中心顺利化解了富河镇横河子村、富河村新老班子工作交接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富河镇各村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召开理财小组会议,参与制定本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接受村民委托查阅、审核有关财务帐目。民主理财小组规范了村‚两委‛班子严格按民主理财制度使用村集体资产,并定期进行财务公开。

四、以推动经济发展为动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把发展经济放在首位,用经济发展的成果来保障民主的实施,用民主的效果来推动经济发展。

富河镇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一村一品‛的思路,培养壮大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现在,各村都有成型的便民服务组织或行业协会(合作社),其中比较好的是乌兰坝鑫森养牛合作社、加拉嘎鑫岳养羊合作社、和平食用菌合作社。乌兰坝鑫森养牛合作社理事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养牛大户王森担任,现已入社成员156户,存栏基础母牛1820头,年实现产值1000多万元,现在正在申报自治区级优秀合作社。和平食用菌合作社理事长由村党支部委员、种植大户韩树森担任,入社成员13户,食用菌规模达到100万单位,年实现产值,300多万元。

五、以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为手段,加强基层民主监督

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建设是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牧区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富河镇在全镇各村都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在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时,对成员的任职条件作出了近乎‚苛刻‛的规定,监督委员会委员不仅要求是能力强、素质高、公道正派的村民代表,而且不能是村‚两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为了做好候选人的资格审查,镇党委组成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并将选举结果报巴林左旗组织部备案。

新成立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改变了村‚两委‛主要领导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状况,广大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由于不带‚包袱‛,不存在利益和关系瓜葛,所以能够干净利索的从事监督工作,从而实现了村务监督由‚同体

监督‛向‚异体监督‛的转变,使各种矛盾有了内部化解的新机制。富河镇乌兰坝村村民刘玉峰说:‚俺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都是群众选出来的,他们就是俺的‘代言人’。俺对村‘两委’重大决议有啥想法,都会找他们‘通通气’,村里有啥‘大事’,村民监督委员会也会征求俺的意见,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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