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精选19篇)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一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
政务公开的自查报告
201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局机关的实际,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提高食药监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服务水平,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促进行政队伍公正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政务公开工作在我局得到了全面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11年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的有效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一直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部署,阶段有检查,年终有总结。领导机构健全,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自我单位入驻政务中心以来,按照政务中心的统一部署,明确了由局领导负责人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窗口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并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较好地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制定了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为了加强对行
政许可的实施,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行政许可法》、《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意见》等文件,对政务公开的精神实质有了更深的理解,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把理论运用于实践,更好地树立服务型政府的形象。
二、信息对外公开,强化时效便民
我局专门建立了我们的网站——安化县食品药品与健康网,充分利用网站的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及时向社会公布机构职能、政务公开目录、办事指南、服务承诺、规范性文件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缩短办事时限,规范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做到务实、高效、廉洁、便民。第一,今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同比有非常大地提高,并且能够在县政府公众门户网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工作信息,更新网络信息资料,包括办公地址地图和联系方式。第二,不断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及时公布行政审批进展情况,提速行政审批。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及操作规程,严把受理关、审批关、专人督办等方面使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不断地加以完善,并对审批事项及时进行网上公示。第三,积极推进政民互动类栏目建设,充分发挥“局长信箱”、“网上咨询”及“网上投诉”等栏目的桥梁、纽带和便民作用,加强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对于人民群众遇到的难题能够及时进行解答。第四,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定期检查网站内容,确保网上公示的内容与实际相一致。
三、突出重点,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公开事项和内容
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我局紧紧抓住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重点加以公开。一方面是强化窗口建设,注重社会公开。始终把政务中心窗口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及时办结行政许可项目,另一方面是加强内部公开,完善民主监督。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函询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在经费使用上,做好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专项经费分配使用情况、项目招标投标等情况的公开,每个季度都将经费收支情况通过本单位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尽管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还是存在着很多的不足。
第一,政务公开网站的建设有待进一步科学化、简便化,以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第二,对于群众的满意程度调查不够,应加强对满意度的调查。
2012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工作:
一是按照县政务中心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途径,有创新。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使其深得民心,并加大群众对我局政务公开满意度的调查。
三是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加强网站建设,优化信息资料上网技术手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政务公开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是政府自身建设的“紧箍咒”。加强政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建立服务型政府,我局将在政务公开方面,不断进步,不断完善,更上一层楼。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二
1 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发展迅猛
我国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局面大好。一是信息化发展的物质基础条件已经具备。依托光缆为主体,数字微波和卫星为辅助的全国数字干线网络基本已经形成。完整统一的通信网亦建成,移动通信覆盖全国95%的地区,GSM、CDMA移动制式通信与相同制式的国家、地区以及国内都已实现了漫游,数字数据网通达全国90%的县及县级市,计算机互联网覆盖到绝大多数的农村,即多媒体互联网基本实现了与电话网相同的覆盖,光电网最近几年覆盖速度相当快;二是专门信息系统建设成效显著。从“八五”开始,我国就开始建设金融、铁路、科技、经济、电力、民航、海关、财政、气象、统计、工商、灾害防御等12个国家级的专门信息系统,随后又相继建立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及环境监测等网络系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四金工程”,即金桥、金关、金卡、金税四大工程。此外,还有金卫、金智、金农和金盾工程等;三是各地区的信息化建设发展也相当快。如上海的信息港,海南的智能岛,河南的大河网等。这些都为全国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打下了基础,总结了经验。
2 参与权、知情权高涨,公众呼吁政务公开
由于战争年代秘密行政的传统影响,以及计划经济时代长期运动性行政的惯性,我国各级政府的政务公开状况一直不尽人意。政务公开只是作为一种要求,而不是政府的法律义务。往往是上级要求一下,领导重视一下,政务就公开一些,时过境迁,又回到原位。2007年国务院通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要求的非常细,但在实施过程中却遭到有些权力部门的抵触,就很说明问题。多年来,在政府机关,人们司空见惯的官僚作风已形成多年。诸多的机构、公文、公章,往返的审批、输送和传递构成政府行政管理的一大奇观。工作上,刁难、推诿、推脱、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大多数政府习惯于旧有的办公模式,在许多部门,政府工作人员仍坐在“柜台”后面,上班签到,下班关门。为此人们经常埋怨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在办事机构或者几个窗口间往返奔波等。
一些建立起来政府网站的部门,很多也是应付上级,提供一些材料、法规,付给别人一点钱,把本单位、本部门的简单信息往互联网上一传了事。网页中既不设置公众交流的板块,也不加载办事机构的组成和单位领导的信息,更有甚者,网页内容常年不更新,既不宣传也不维护,而只是充当个公告牌的作用,更不用说为公众解决实际问题了。人民群众作为纳税人和政府服务对象,确有权利了解政策法规、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分管领导等信息,着力建设好政府网站是以人为本、科学服务、政务公开的迫切要求。
3 建立完善的网络监督机制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公共有更便利的途径了解政务信息,也更应当有助于公众参政议政和纳税人对政府更强有力的监督,增强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促进政府规范、高效、廉洁行政,转变政府思维方式,变管理为服务,提过政府的公信力。让每个公民在网络面前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享受政府贯彻普遍的国民待遇而不是只对某些人提供服务,使政府的服务具有更直接、更高效、更公开、更透明、更公平的效果。人们随时随地监督政府的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消除政府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不规范行政和腐败寻租现象,这才人民群众对政府网络信息化建设的最终要求。针对目前政府网站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加以引导和解决:
1)网站必设版块与业务版块相结合。有些部门设立网站非常简单,只是上传一些政府法规,而对本部门、本单位机构设置、分管领导信息资料不加以完善;有些部门对公众应有的权利刻意回避,简化流程,既不承诺几个工作日内办妥,也不讲如果是部门原因没有办妥,该如何投诉,向谁投诉;有的甚至搞不清该项工作应当去哪个部门办理,负责人是谁。所以针对这些现象,政府电子政务或内网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统一要求各部门必设版块必须包含上述内容,业务版块则根据不同的职权加以细化,使公众登陆网站后,对该部门各项工作和办事流程一目了然,尽力建成“菜单化”的服务模式,提供工作效率。
2)设专职岗位,责任到人,及时更新、维护网站。针对很多政府网站“建而不管,管也管不好”的情况,则应加强对网站管理人的重视,让本部门懂政策、懂技术、有经验的网页编辑人员和校审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设定考核目标,量化考核项目,如一个月内上传了多少信息?过时的信息有没有及时改正?错误的链接多少天修复好了?等等。而绝不应该将本部门网站交由社会网络企业去做,要像办一份报纸那样认真、像审一篇文章一样细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务网站及时、高效的传达出更多信息。
3)建立互动机制,倾听民意,加强沟通与监督。完成以上两点,只能说我们为一个好的网站打好了基础,而建立互动,解决实际问题,接受公众的监督才能最终要求。恰恰是这一点上,目前做的还很不够,很多政府部门怕看到公众的意见,怕听群众批评,怕被监督,自然内心也不愿意去做这项工作。这就需要上级部门有信心建立完善的网络互动机制,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来督促政府工作人员来完成。如涉及案件处理的部门,可以建立案件全程处理登记制度,凡受理的案件,定期公开案件处理的进度,不受理的案件注明不受理的理由,每个阶段都要设置版块让当事人和第三人表达意见及案件处理完毕后是否满意(也可采用百分制或优中差的形式)。
摘要:互联网的出现正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借助这一“第四媒体”,可以更方便的拉近政府与公众的距离,方便政府各类信息的传递和公众意见的表达,为实现良性互动提供了条件。本文从技术层面出发,详细地阐述了如何让公众更直接地参政议政,更好地监督政府公正、公开的提高办事效率。
3.网络监督引领政务公开步入新时代 篇三
网络为舆论监督开辟了广阔空间
网络媒体作为新型的媒体形式,其具有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它集传统媒体的优点于一身,又能克服传统媒体的一些弊端。网络媒体独具的信息传播速度的高效性、信息容量的无限性、表现形式的多样性、更加便捷的可获得性、信息传播的互动性,为受众提供了一个便利而迅捷的“发声”平台,受众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可以变身为传播者,充分满足了人们崇尚自由、积极参与的心理需求。
根據中国权威机构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2009年1月13日在北京发布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以22.6%的比例首次超过21.9%的全球平均水平。同时,我国网民数达到2.98亿,宽带网民数达到2.7亿,国家CN域名数达到1357.2万,三项指标继续稳居世界排名第一。报告还显示,中国网民对网络的应用习惯已经由娱乐为主渐渐转变为以应用为主,网民通过网络发表自己声音的意愿越来越强烈。
受到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冲击,发展中国家或多或少都在进行着某种程度的民主化政治构建,网络媒体的出现无疑加快了这种进程的步伐。舆论监督是网络民主化的重要体现。舆论对于社会发展具有很强的影响,一方面,人们可以利用舆论表达民意,纾解心中所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的压力;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关注舆论倾听民意,了解社会焦点问题所在,从而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回应。
人民群众通过网络新闻舆论充分表达社会普遍性意见,并以此对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网络无疑为舆论监督提供了绝佳的平台。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让民众既可以提出议题引起社会关注,也可以将社会关注的话题引入网络,引起网民对该话题的热议,从而引发社会有关方面的注意,形成舆论压力,达到影响或改造现实状况的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媒体以其全新的传播理念以及独具的传播手段,让更多的人掌握了话语权,拥有了自己的舆论舞台,为舆论监督开辟了一个更加广阔的空间。
网络监督热潮有效促进政务公开
网络监督的如火如荼,促使政府的行事方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最明显的就是促进了政务公开。本文所指的政务公开是指政府所有非涉密的公共事务均要向社会公开,保证民众的知情权,从而使公众能够依法参与政府决策、执行过程,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目前,政务公开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电子政务、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而其中发展最为成熟、应用最为广泛的无疑是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是网络时代的产物,已经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电子政务在我国已经得到长足发展,从我国实施电子政务的情况来看,目前电子政务已在许多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一是机关内部办公系统:行政首脑机关内部公文、会议、信息、督查等主要办公业务实现数字化和网络化。二是政府公文、信息无纸化传输系统:依托电子认证、电子印章、数字签名等技术,逐步实现公文无纸化传输。三是办公决策与指挥调度系统:依托“三网一库”,共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城市经济与发展动态管理系统、防灾信息服务系统、专家辅助决策系统等。四是多媒体应用系统:提供图像信息点播服务,提供桌面式电视会议、可视电话以及其他语音图像信息服务。五是政府电子商务系统:实现政府采购、招投标、拍卖等业务的网上运作。六是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包括政府机构目录,政府机构名称、职能、联系方式、办事流程;公众投诉受理,有条件的市可设立政府呼叫中心,与政府网站联通,受理公众投诉,提供疑问解答服务;电子公告系统,统一发布政府公告等等。七是公众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将电子税务、电子报关、社会保险电子政务系统、企业注册登记审批、工商管理、劳动就业管理、国际贸易信息、环境指标等各公众政务服务系统整合,为公众提供“一网式”电子政务服务。
网民了解政务公开,除了登录政府的门户网站这个主要方式之外,还可以通过网络媒体从其他方面体验到政务公开带来的变化。例如今年3月我国召开的两会,通过新浪、搜狐等各大门户网站向网民及时报道会议的最新情况,更新速度之快,涉及内容之广泛,吸引了大量网民的关注。
近年来,网络媒体在政务公开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受到政府领导的重视,许多政府官员也开始利用网络公开政务,加强与民众的交流与沟通。其中,江苏省宿迁市近百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开设了个人博客,写作博文1700余篇,内容涉及招商引资、工业突破、全民创业、城市建设、高效外向农业、新农村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访问量已经超过76万人次。宿迁的“政务博客”业已成为普通民众了解政府官员所思、所想、所为的重要平台,对于拓宽官民沟通交流渠道,体察民情民意,增强政府的执政能力,无疑是有建设性意义的,受到社会舆论关注和好评。我们甚至可以说,如今,领导干部如果不重视网络、不会运用网络,就无法在新形势下体察民情民意,难以保证决策的民主、科学,也就难以成为一个称职的领导干部。
面对来自于网络的舆论监督,领导干部不仅不应该回避,而且必须高度重视,把它当做提高政府工作满意度的手段。首先,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网络媒体的重要性,不仅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与更新,还可以将博客等手段作为官民沟通的渠道,加强与民众的联系,关注民生民意,多倾听广大老百姓的声音,提高公众的满意度。其次,领导干部在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化建设以外,还要加强对网络媒体的分析能力,要能随时把握社会热点问题和疑难问题,筛选重要信息,提高政务效率。最后,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媒体监督反应机制,在发现问题之后,最重要的是对问题作出回应,提出解决方案,并为以后的工作提供经验。这样,才能让舆论监督朝着更为积极的方向发展,建立更加和谐的社会。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四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通过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通过政务公开,可以消除群众误解,赢得群众支持。我局今年多次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为进一步深化、细化了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坚持服务群众,狠抓工作落实
(一)发挥网站作用。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发布。目前,我局对外公开的食品药品信息共86期,内容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案件查处、培训工作等。二是提供办事指南,转变服务作风。一是在我局政务外网公布部门职能、内部机构、领导分工,方便民众办事。二是制定办事指南,公布办理时间、地点、时限、依据、流程和联系电话。三是在各科室内部,悬挂科室职能、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办事纪律等标牌,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向民众告知。
(二)积极推行“阳光政务”。一是围绕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本着“公开、便民、廉洁、高效、规范”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餐饮服务许可办事指南和流程图》、《药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食品流通许可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并明确了办结时限。二是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做到透明化。
(三)畅通监督投诉渠道。一是开通“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热线,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监督投诉途径;二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管理对象等社会各界聘请了18名特邀监督员,加强对政风行风的监督。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五
政务信息工作“四连冠”
日前,从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霍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表彰为2011年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据悉,这是该局自2008年以来连续四年获此殊荣,实现“四连冠”。
近年来,该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始终把政务信息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出台了政务信息相关文件,对政务信息的写作、审批、报送、目标考核责任、奖惩措施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省局出台的《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务信息考评办法》分解、调整全年信息任务,责任到股室,并定期在每月的调度会上通报政务信息被采用情况。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六
通知说,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酒类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植物油等食品。
通知要求, 着重检查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应的法规要求和特殊规定, 是否存在严禁标注的相关信息等;是否依规标注委托及受委托单位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是否标明分装单位名称、地址、分装日期等标识;是否存在夸大宣传, 违法标注适宜人群、功效成分及剂量等内容。
通知还要求, 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促进行业自律和自我规范,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形成合理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七
据了解,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药品违法广告65379条次、医疗器械违法广告4302条次、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1844条次。其中,6个药品和7个保健食品广告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被撤销和收回广告批准文号。总局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采取了39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
总局公布的10个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如下:①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雪莲虫草合剂”;②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强力脑心康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国药一盒通)”,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③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锁阳固精丸”;④哈尔滨康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涂膜贴(广告中标示名称:神农百草膏)”;⑤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壮腰补肾丸(广告中标示名称:张药师壮腰丸)”;⑥乌兰察布市乔氏伟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眼贴(广告中标示名称:百里清眼贴)”;⑦金同(广州)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静电理疗器(广告中标示名称:金同血压安)”;⑧镇平人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消炎镇痛静电理疗贴(广告中标示名称:鲜草活骨膏)”,该产品已于2013年3月19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销处理;⑨北京玉匾国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红阳牌盐藻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绿色小含片盐藻)”;10武汉三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玛卡牌玛卡益康咀嚼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玛卡)”。
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
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年四月八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国食品安全的状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的建设,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试点工作的目的和原则
(一)试点工作的目的通过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培育企业的良好信用,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充分发挥信用制度的奖惩作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积累经验。
(二)试点工作的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行业指导,加大舆论宣传,突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不断提高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总体规划,统一安排;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共同做好试点的配套和衔接工作。
三、试点单位的基本条件
试点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管理基础较好、水平较高;积极、主动并有能力进行试点工作。
四、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信用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过程的始终。宣传教育要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精心组织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社会信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事故案例、信用典型案件和食品放心工程等的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试点单位的信用知识水平。
(二)制定信用制度规范
试点单位通过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分类管理制度等的制定和实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包括综合反映试点行业和地区食品安全信用的各类信息的征集原则、征集方式、征集渠道、征集内容、征集标准以及具体征集要求等。
制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包括试点行业和地区食品安全信用的评价机构、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等级、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效力等。
制定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包括试点行业和地区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披露机构、披露原则、披露方式以及披露要求等。
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的差别确定不同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差异对企业的奖惩功能。
(三)建立管理服务系统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三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等。
探索和培育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系统。明确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内容和程序等。
五、试点工作的具体步骤
试点工作从××年月起至××年月,共二年的时间。试点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年月~月)。主要工作内容: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国的试点工作。
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九
一、积极主动,在全市率先实现县级局食品挂牌。
在食品挂牌工作上,我局领导不等不靠,主动与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取得了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并拨付开办费2万元。x月x日上午,市局xxx局长与县政府xxx县长为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揭牌。在揭牌仪式上,市政府、市局、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应邀出席揭牌仪式,县政府主管副县长xxx同志代表县四大班子做了讲话。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在继续行使原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的新职能。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是全市县级局第一家,同时也标志着全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健全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
为使我县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顺利进行,增强我局的综合监督的有效性,我局通过与县政府沟通,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长效机制,起草并印发《xx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和追究办法》、《xx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县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包括《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组织相关部门与县政府签订《xx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相关责任。这些工作制度的建立实施,为我局日后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在“五一”“国庆”两个黄金周期间,我局积极部署节日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做法有:一是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专题部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要求在节日期间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大检查;三是明确了工作重点,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超市、宾馆饭店、农村集市等为重点区域;四是要求各相关部门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都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双节期间24小时通讯畅通。五是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开展双节食品市场集中检查活动,大检查由主管副县长亲自带队,根据重点检查内容共分四个小组。第一组以质监部门为主,对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对证照、车间卫生、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第二组以工商部门为主,对酒类、饮料、糕点(月饼)等食品进行了重点检查;第三组以卫生部门为主,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宾馆饭店等进行了检查;第四组以市场办为主,对私屠乱宰、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了检查。在国庆中秋双节集中检查行动中,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家,大型商场超市3家,学校食堂2家,宾馆饭店2家,对卫生条件差、证照过期的某学校食堂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过期失效违规食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和不宜食用的食品及时下架下市。集中联合检查由县电视台跟踪报道,形成我县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10.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十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出,从三聚氰胺、问题酸奶、廋肉精、速生鸡到毒生姜、肉毒杆菌甚至假羊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使得公众不免忧心忡忡甚或惶恐不安。接二连三的爆料仿似一个无底洞,真相到底如何?骇人之事是否还有着更令人颤栗的实情?
我国的食品安全之所以成为公众的心头大患,除了日常食品安全无法有效保障外,各种贴着高科技标签的转基因食品开始大量充斥市场。然而近年来,有关转基因食品是否影响健康的争论不绝于耳。2015年,日本科学家宣布转基因食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长期食用该类食品的小白鼠竟长出了恶性肿瘤!当前,虽然大部分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心存疑虑,不愿也不敢购买基因化食品,然而令人无奈的是,消费者想避开转基因食品以规避各种不确定危害的愿望,实现起来却是如此不易。2001年12月11日国家卫生部颁发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食品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要在包装上标明“转基因标识”,以此赋予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然而,由于相关法律规范实施细则的缺失,再加之政府监管的不到位,致使一些商家利用现行立法与政策的漏洞,故意模糊标注甚至根本不标注转基因标识,导致消费者买的“糊里糊涂”,吃的“不明不白”。
2013年律师黄乐平一纸诉状将农业部告上了法院,要求农业部公开关于转基因农产品的信息。虽然法院最后判决驳回了黄乐平的诉讼请求,但这一案件却折射出了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深深担忧和对政府公开转基因产品信息的殷切期盼。国际社会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及其该类产品相关信息是否需要公开一直争论不休,至今尚无明确定论。事实上,自上世纪末实现商业化种植以来,农业发展史上最具争议的技术当属转基因无疑。转基因支持者认为该项技术能有效改善产品品质、缓解资源紧张、保护生态环境,反对者则旗帜鲜明、针锋相对地从转基因食品安全及生态安全性的视角提出了诸多质疑。哈佛大学医学院大卫·李教授认为从生物学上看转基因作物可能具有风险,并提醒研究者注意对转基因食品的标注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认为目前国际社会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尚无确切定论,因而政府应该慎重地对待转基因产品的推广问题,尤其在转基因食品的销售中要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放眼世界,虽然作为食品安全立法走在全球最前列的美国尚未出台转基因食品强制标注的联邦法案,但是,已经有三个州通过了相关的地方性法案,还有二十个州正在酝酿出台类似法案。较之于美国,欧盟对待转基因食品的态度更为审慎,实行强制性的严格标识制度,明确规定如果转基因成分超过0.9%的食品必须做出标识,以确保消费者不会误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在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没有明确定论的情况下,关于转基因食品的信息公开,由于涉及公众的普遍关切,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理应通过有序有效的信息公开化解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普遍焦虑”。事实上,政府不仅应力求做到转基因食品的信息公开,还应积极吸纳公众对生产推广此类产品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转基因食品的信息公开越充分、越透明,就越能引发公众对此问题的理性认知,进而有效消弭公众的质疑、不安甚至恐慌。只有让消费者对转基因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性有更为深入的了解,并能清晰地辨识何为转基因食品,消费者才真正拥有对基因化产品的知情权。就政府而言,相关部门对转基因这一敏感词汇绝不可躲躲藏藏,遮遮掩掩,不可使公众蒙在鼓里,不明不白地食用转基因食品。反观现实,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对于转基因食品问题不从正面入手进行信息全面有效的公开,而只是从回应部分公众质疑、表态辟谣、传言证伪的角度进行选择性公开,这不仅无助于公众知情权的实现,更难以消除因公众的不明就里而导致的谣传纷飞。
也许正是缘于相关政府部门的立场不明、态度不清、言辞不酌,使得在我国部分地区出现未经国家批准的转基因农作物种子流向了一些农地和市场,滥种非法转基因作物的现象也有所蔓延。据2013年7月26日的相关媒体曝光,在湖北武汉一家大型超市,随机购买的五种大米中,竟然有三种被测出含有转基因成份BT63。
1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十一
2013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国务院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并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 创新管理方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 自2015年10月1日施行, 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自党的十八大以来, 国家总局下达了一系列措施、指令、要求, 以更大的决心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当前, 随着汝南县食品药品部门监管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的逐步完成, 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正面临着一系列新旧职能转型问题, 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监管与稽查工作, 做好人民群众“360舌尖卫士”, 是食药系统工作人员面临的一道新课题。然而, 汝南县食药局不负众望, 在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过渡期, 通过极大的努力, 出色的完成了保障全县人民饮食安全的重任。
职能转型期干部队伍建设
根据河南省政府和市编办通知精神, 经机构改革, 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挂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下设直属单位6个, 10个股室, 对于人才紧缺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大队于2013年新招录一批本科专业人才并对其进行整合, 统一规划到急需的岗位, 从而缓解了基层执法队伍学历层次和专业对口不平衡问题, 并致力于发展高层复合型人才。
严格许可程序, 规范市场秩序
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依法规范行政许可, 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 在实施餐饮服务许可中, 严格许可程序, 对拟开办餐饮服务活动者提供咨询、一次性告知等事宜, 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时限审核资料、现场核查, 核查合格后, 方予以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对其从业人员全部进行了健康体检和培训, 有效提高了餐饮服务提供者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施行全覆盖监管模式
汝南县食药局大队对全县食品市场进行监管关口前移, 对全县281个行政村各聘请1个食品安全监督员, 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对本辖区内的各类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巡查, 发现问题及时向大队报告;协调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上报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并登记记录;做好本辖区病死或死因不明禽畜和病禽病畜的监控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死或死因不明禽畜和病禽病畜的处置工作;在本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本辖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向我局报告, 同时要保护现场, 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汇总报送本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按时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付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 收集、整理餐饮服务单位的基础信息、监管信息 (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信息数据, 对全年17个乡镇街道、281个行政村共705家餐饮服务单位实行“一户一档”, 逐步完善辖区内的全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依据建立的监管信用档案, 将餐饮服务单位分为优秀 (A级) 、良好 (B级) 、一般 (C级) 三个等级, 并将级别标牌贴在餐饮服务单位内的显眼位置。对于评定为“优秀”和“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 除专项检查和举报检查外, 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将评定为“一般”的餐饮服务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增加日常监督巡查频次。目前, 符合条件的516家餐饮单位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进行风险评估, 突出重点监管
一是突出重点治理。对夏季、中高考、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聚焦工作点, 加大巡查力度;二是瞄准重点品种, 对食品标签标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学校食堂食用盐、清真食品等方面重拳出击, 专项整治;三是狠抓重点区域,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 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目前正在开展的2015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配合县食安办、教体局、工商局,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 是否持证经营、超范围经营, 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 成效显著。共检查小学食堂7家、中学食堂29家、中专学校食堂1家、托幼机构食堂16家。车辆11台次, 监督人员46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整改意见书31份, 行政处罚3家, 计0.7万元。
特色产业扶持, 积极配合开展名吃街创建
为提升“名吃街”进驻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以点带面, 促进全县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上台阶, 大队与名吃街管理办公室联合, 给进驻的餐饮单位宣传了食品安全法规及“名吃街”创建的意义, 要求这些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做到制度上墙, 亮证经营, 诚信经营。
加强生产、经营、从业者培训
大队每年都会联合质检、工商, 对全县食品从业人员集中开展宣传、培训、考试一条龙服务, 涵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各个环节, 以提升食品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增强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卫生法普法宣传工作。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宣传工作既要有广泛性, 又要有针对性, 需要向社会正确宣传食品安全形势, 引导社会消费, 同时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重点对象, 加强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 提高法律意识, 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开展警示教育, 公开曝光违法行为, 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 组织专项宣传活动, 利用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特定时间, 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德法并治, 全面提高行政执行水平
一是对食品安全监督员进行培训。每年至少一次的培训, 覆盖全县共17个乡镇街道、281个行政村的监督员近300多人, 致力于提高监督员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和业务水平, 把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更好地发挥基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络作用。二是提倡文明执法、科学执法、和谐执法, 对服务对象转“管”为“帮”, 在和谐的氛围中维护好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三是将执法过程公开透明, 以便社会大众进行监督, 从而倒逼我局食品大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四是逐步建立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网站, 涵盖监管对象、监管责任人、执法过程、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卫生小知识等内容。
1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十二
“雷霆五号”保健食品文号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保健食品再注册管理,做好保健食品再注册工作,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雷霆行动”中保健食品文号核查工作安排,现对保健食品文号核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和强化日常监管,摸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底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掌握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等有关情况。着力把握监管规律,创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二、核查范围与时间安排
(一)核查范围
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载明有效期并已申请再注册的国产保健食品品种,须进行现场核查。
(二)时间安排1、2012年6月8日,县局组织学习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再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组成工作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2、2012年9月9日—6月14日,工作组通知本辖区内相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了解、掌握本辖区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的有效期时间及情况。
3、2012年6月18日前,将本辖区内自查情况报县局,县局于6月20日前上报市食品药监督管理局。
三、核查内容与程序
按照《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试行)》和省、市食品药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再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县局核查组将进行现场核查。
(一)核查内容
1、核对五年内是否生产,检查生产工艺与申报资料的一致性、生产条件的符合性,必要时进行抽样检验。
2、原料的采购凭证,原料供货方提供的有效原料检验报告单或合格证,原料的购进数量,生产时原料的投料量,样品的抽样量、批号等,是否与试验检验所需要、批号等相吻合,原料的投料量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
3、样品生产线的设备配置及参数、运行状态、使用记录及样品的生产记录等情况与申报资料是否相匹配。
4、保健食品试制、试验、注册申请全过程的时间衔接点的合理性。例如原料购进、样品试验等的时间差是否合理。
5、核查现场抽样、检验机构的试验留样、受理时送审样品与申报产品的一致性。
6、现场核查需要抽样检验的,核查结速后由核查组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二)核查程序
1、核查组开展核查工作前,应当提前通知被核查单位处。
2、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指派专人协助核查工作。
3、核查人员可以采取交谈、查看现场,调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核查;必要时也可对相关现场、资料进行照相或者复制,并要求被核查单位确认。
4、核查组在试制现需要抽样的,应当随机抽取连续三个批号产品样品,抽样数量应为检验所需要的三倍。抽样后应当在样品外包装上加贴盖有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并注明样品明称、封样时期、封样人及被核查单位签字。
5、抽样时,核查组核查人员应当填写《现场样品抽样单》,并要求抽样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6、现场核查结束时,核查组核查人员根据现场核查的情况提出初步核查意见并告知核查单位;被核查单位对初步
核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当场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资料。核查小组在听取被核查单位意见后填写《样品试制/试验现场核查表》,并交被核查单位签署意见。
7、县局在此基础上提出核查意见,报送市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保健食品再注册现场核查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完成好核查工作,确保保健食品再注册核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守纪律,规范程序。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严格按照保健食品再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一旦发现疏于职守或违法违纪的现象,将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三)积极配合,认真准备。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保健食品再注册核查工作的重要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对在保健食品再注册核查工作中弄虚做假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再注册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沟通。
郧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十三
2013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整顿活动,现将整顿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实施,根据市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定了《景泰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组长,各执法人员成员,负责全县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的方式宣传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本次共新闻投稿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设立咨询台一次,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三、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一)整治保健品流通环节。要求经营单位要严把进货关,严格查验相关手续,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对两家被举报非法经营保健食品的专营店进行了严格查处,没收保健食品2箱。并向当地政府做了详细的答复。
(二)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办法》整顿保健品广告宣传秩序,严禁夸大功能和虚假宣传,严禁疗效宣传,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专项整顿过程中,共没收违法宣传广告10000份,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取缔违法经营保健品店一家。
(三)严查伪造保健品批准文号、标志、标识的假冒保健品;查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查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的食品。依法查处伪造保健食品批号的案件两起,对相关保健食品采取控制措施,并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四、专项整治成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共检查了80家保健食品、涉药、涉械经营企业和单位,涉及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保健品店.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制作现场监督笔录5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发放保健食品现场核查证明7家。
五、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按照《保健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宣传,增强消费者对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鉴别能力,同时将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使保健食品非法宣传、和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的行为得到基本遏制,以打击违法经营者,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1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十四
2010年3月30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加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牌子的揭牌仪式,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举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敬礼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新揭牌的国家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医疗器械标准拟定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受国家局委托,组织相关医疗器械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医疗器械标准体系研究,提出医疗器械标准工作政策及标准项目规划建议;承担医疗器械命名、分类和编码的技术研究工作;承担全国医疗器械标准的业务指导工作;承办国家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十五
一、围绕问题抓稽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聚焦当前药品领域存在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稽查执法,做到日常稽查不缺“面”,专项稽查有所“专”,重点稽查突出“点”。截至9月22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3642人次,稽查企业单位6450家,发现药品生产违法问题11家、药品经营违法问题157家、中药材经营户违法问题120家、诊所违法问题1793家、互联网售药违法问题3家。
二、围绕线索抓抽验。在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药品稽查与检验机构针对中药材染色增重、掺杂掺假,中药提取物非法提取、非法添加,原辅料使用化工产品等违法违规线索,对重点品种、关键环节开展了全覆盖、多领域的专项抽验。截至9月22日,全省已抽验化学药品885批次、783个品种,已发现不合格药品69批次;抽验中药材、中药饮片665批次,已发现不合格药品165批次;协查核查发现假药94品种149批次。
三、围绕大案抓督办。针对基层稽查执法“火力难集中、小案多、大案少”现状,各级稽查机构重点狠抓大案要案突破,要求稽查执法中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点面结合”,面上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点上要求集中火力,重点突破,小案“经营”挖大案。形成了“小案覆盖、大案突破”打假良好局面。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和督查督办制,加强大案要案逐级报告和督查督办。目前,全省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药品案件4起、国家总局挂牌督办的2起、省局挂牌督办的8起。
四、围绕“严打”抓协调。为解决行政处罚“打不痛”、“打不死”问题,各级药品稽查机构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全国联手,着力抓好部门协作和行刑衔接工作,查处了一批跨区域系列窝案,打击了一批重大违法犯罪,涉刑案件移送数、涉案金额、抓获犯罪嫌疑人达到历年之最,在全国药监、公安系统同时产生重大影响。
“十五味乳鹏丸”等暂停销售
近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实施监测,核实“十五味乳鹏丸”等9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品种存在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疗效作证明等违法行为,且经公告后仍继续发布。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3〕45号),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藏羚十五味乳鹏丸(通用名称十五味乳鹏丸)、退障眼膏、仙草骨疼贴(通用名称远红外关节痛消贴)、窄频冷激光耳鸣耳聋光疗仪、舒视通(通用名称眼周穴位贴)、西夏红(通用名称皮肤康复理疗器)、红魔减肥晶(通用名称肥肥乐减肥晶)、金龙肥不怕(通用名称金龙牌减肥茶)、柏独青大将丸(通用名称青大将丸)等9种违法宣传品种实施暂停销售。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零售管理
为贯彻国家禁毒委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市零售环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近日,长沙市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
一是严把购销环节。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在购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严格审验供货企业合法资质,确保来源合法;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要认真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严格执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2个最小包装单元的数量限制;药品零售企业采购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人管理。
二是纳入处方药管理。监督指导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全部纳入处方药管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凭处方销售,严禁开架自选;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记录每月进行分析汇总,发现一人多次购买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于排队套购,单人反复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情况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实际情况,在零售企业统一张贴了《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零售管理的通告》,在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等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政策规定。同时,要求企业制定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制度,设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区(柜)醒目标示,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做好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
四是强化执法检查。今年以来,该局联合公安禁毒部门,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检查,对违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并限期整改到位,有效防范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 周新悌/供稿
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织开展药品贮存保管专项检查
为加强药品市场监管,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防止因药品储存、保管、养护不当而产生安全隐患,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从9月27日起,益阳市赫山区分局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贮存保管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储存养护相关制度体系是否健全;药品库房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库房、运输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特殊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药品的质量特性;设施设备使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截至10月21日,赫山区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3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36家。检查中发现部分经营企业未及时进行温湿度的记录、阴凉储存的药品未完全按规定条件储存;部分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房未添置调温调湿设备,需阴凉保存的药品未转入冰箱内储存等。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已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查处5种假冒保健食品
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期间,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辖区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5种假冒的保健食品质量可疑。
冬虫夏草口服液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1328,生产企业为江西樟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为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西路,产品规格为250mLX3瓶,产品批号为20121122。
无糖氨基酸口服液 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7)第398号,生产企业为江西天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为江西樟树市永泰开发区,产品规格为250mL/瓶X3瓶,产品批号为20121122。
血宝口服液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60272,生产企业为江西樟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为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西路,产品规格为250mLX3瓶,产品批号为20121112。
蚁活素(圣方牌知葛胶囊)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90543,生产企业为沈阳恒久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规格为0.4g/粒×12粒/板,生产批号为2013-04-16,根据《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食品/保健食品检验报告》(编号BP201310054)所示内容,该产品违法添加了苯乙双胍、罗格列酮、格列本脲。
中药降压丸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50616,生产企业为上海荷诺斯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规格为0.2g,生产批号为20120602,根据《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食品/保健食品检验报告》(编号BP201310032)所示内容,该产品违法添加了氢氯噻嗪。
目前,郴州市局已对上述经营违法添加保健食品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之中。
何涛 谭敏/供稿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捣毁一处无证经营药品窝点
近日,湘潭市局持续推动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城郊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进行重点检查,在湘潭县某农贸市场内,成功捣毁一处无证经营药品窝点。
经查,当事人姜某原为某药品批发企业在湘潭县青山桥镇配送站的负责人,该配送站被注销后,姜某继续租用了该配送站门面,利用其销售网络,打着配送站名义,继续从事药品批发、零售。在获悉各方面情况后,执法人员于10月14日在当事人租用的门面内(共4层,含地下库房)共查获牛黄解毒丸、六味地黄丸等400多批次药品,现场储藏条件恶劣,摆放混乱,触目惊心;部分高风险注射剂(包含人血白蛋白、门冬胰岛素等生物制品)根本未按药品说明书标注条件储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药品进行了扣押。据现场估算,该案涉案药品货值40余万元。
冷水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合公安部门查处假药案
近日,冷水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信息,在渣渡镇一药店查处一起假药案。
调查发现该药店根据彩页宣传信息于2013年4月份购进平喘咳胶囊和骨筋康胶囊共计400盒,涉案货值6000元。其中,平喘咳胶囊包装盒上所标示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37028327,骨筋康胶囊包装盒上所标示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37027556,这两种药品所标示的生产企业均为“山东泰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均标示为“山东省德州市建新路518号”,两种药品的包装盒上均未标示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冷水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发函至山东省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求协查。9月26日,山东省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函证实上述两种药品均为假冒药品,山东省德州市辖区内不存在名称为“山东泰康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企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罗竹华/供稿
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开展凉菜专项整治显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凉菜制售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6~9月份,澧县药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餐饮服务单位凉菜制售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对经营凉菜的餐饮服务单位统一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凉菜经营情况。
二是规范许可,对符合凉菜经营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栏内加注“凉菜”,对不供应的加注“不含凉菜”。
三是落实“五专”,对凉菜制作实行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冷藏专用管理。
四是加大抽检,及时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凉菜食品安全隐患。对壹德壹餐馆、澧县重庆兄弟火锅店、中振私房菜馆进行凉菜抽样。目前暂未得到检验结果。
五是强化培训,提高凉菜加工制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六是严肃查处,禁止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制作加工和经营凉菜;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凉菜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05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28户次,社会餐饮单位610户次,其中有效许可单位738户,提出整改意见40余条,共抽取1个批次的样品。没收过期变质食品3.5公斤。对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4家,索证索票、台帐不符合要求的43家,加工过程不符合要求的2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关静/供稿
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加大力度查处假冒药品、保健食品
衡阳市局
执法人员在辖区一家药房处方柜冰箱内检查发现处于销售状态的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诺和锐),标示丹麦诺和诺德公司制造,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分包装。进口药品注册证号:S20090097,分包装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00037,批号:BVG0345,不能提供药品购进票据。且该批药品的电子监管码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查询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都能对应,只有内包装与其它批号的产品有细微的差别,质量可疑。经发函至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核实,该批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为假冒产品。
经调查,该药房从一无证经营户个人手中购进40支,购进价为每只65元,截至目前,按销售价67元每只已销33支,总共货值人民币2680元,获得收入人民币2211元。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之中。
梁朝霞/供稿
衡东县局
在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中,衡东县局发现辖区内某保健食品经营店经营的保健食品存在质量可疑和包装可疑。
1.江西冯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增强人体免疫白蛋白口服液、安神补脑口服液等产品,质量可疑,且不能提供此批保健食品生产厂家及产品的相关资质证明。
2. 广州巨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命壹號”包装可疑(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8)第602号,规格为每盒装10mL×12支/盒,产品批号20130201,共计10盒),且不能提供合法的购进票据。
为进一步确认保健食品质量,衡东县局向上述保健食品生产地的药监局发函进行协查,现已收到回函情况说明:确认江西冯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但该企业说明未生产过白蛋白口服液、安神补脑口服液等产品,初步确认为假冒保健食品;确认 “广州巨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广东省食药监管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数据库中无注册信息,在广州市白云区沙河沙太路京溪桥东侧广州新百佳小商品城内没有“广州巨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陈芬、谢艺华/供稿
衡南县局
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一药品批发企业保健品批发部经营的标示为“明福牌清赘胶囊”(生产企业:广州市明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2)第0408号;生产批号:20130308)的产品质量可疑,经向广东省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核实,广州市明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生产、也从未委托生产过上述“明福牌清赘胶囊”,上述产品为假冒保健食品。
16.县工商局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篇十六
一、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1、成立**县工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由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同志为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对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设立监督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62210726),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
3、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通过听汇报、看材料,群众座谈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监督检查考核的内容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决策事项公开情况,便民措施执行情况,承诺践行情况,政策依据公开情况以及群众满意情况等。
5、监督检查考核人员将检查情况及及时反馈受检股室,对存在主要问题或较严重问题的,责成受检股室整改。
6、每年通报监督检查考核结果,好的股室给予表彰,差的通报批评乃至进行责任追究。
二、投诉处理制度
1、投诉受理部门、电话。监察室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投诉电话:62210726。
2、投诉范围。服务对象到工商局办理事项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可投诉:
(1)违反服务承诺的;
(2)违反各类事项审批和管理办法的;
(3)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的;
(4)有吃、拿、卡、要和其它不廉洁行为的;
(5)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6)其它因工作人员原因造成服务对象一定损失行为的。
3、投诉形式。投诉可采用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4、投诉受理。受理部门接待投诉者要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登记,区别不同情况认真进行处理。
5、投诉受理时限
办公室所受理的口头投诉,应马上进行调查,尽可能当场做出答复;一般书面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较为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股室或工商所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6、答复反馈。投诉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其它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
7、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受理部门要重新进行核实,并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8、投诉受理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多种形式对投诉人进行回访,了解有关情况,征询其对本系统工作的意见。
9、被投诉的工作人员或股室,一经核查属实,责任在工作人员或股室的,监察室将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工
作人员给予调换,并做待岗处理;违法违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一切投诉资料由监察室备案。
三、政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
(一)评议内容
1、政务公开事项是否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讲求时限、注重实效的原则。
2、政务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准确、真实,群众对公开的程度是否认可。
3、政务公开事项是否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工作效率是否得到提高。
4、政务公开是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消极腐败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5、是否依法管理、审批,依法行政水平是否得到提高。
6、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否进一步加强。
二、评议形式
1、局党支部组织各股室、工商所负责人、机关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干部及相关人员对本委服务承诺、首问负责、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评价。
2、向各部门单位发送政务公开征求意见函,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解决和处理评议出现的问题。
四、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1、政务公开责任是指局各股室、工商所及全系统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所应担负的责任。
2、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工商所、局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3、监察室负责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工作。
4、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责任与处理相适应的原则。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股室、工商所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没有实行政务公开;
(2)、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政务活动中搞“暗箱操作”,承诺不践诺;
(3)、应当公开没有要求公开的,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不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有责任人员包庇纵容,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的;
(5)、其它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且不按要求整改问题的。
6、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工作时间脱岗、漏岗,延误正常公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正常公务;
(2)、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事项不予受理和批准的;
(3)、不履行服务承诺的;
(4)、擅自提出额外的办事条件和要求的。
(5)、拒绝、干扰、阻挠政务公开主管机关的检查与监督,或者编造假情况、隐瞒问题;
(6)、对手续不齐的办事当事人不做具体说明,态度生、冷、硬;
(7)、其它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具拒不改正其行为。
7、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委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3)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科室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对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
(4)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7.政务公开监督措施 篇十七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环保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查明环保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明确规定一次提出警告,二次调离工作岗位,三次停职检查。
2、年初,局长与各股(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廉政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年终对照内容进行考核,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
3、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挂牌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政务公开栏、州环保网站上公开监督电话、监督措施。开通专门用于对环境污染问题和环保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举报的2120895、2126019环保监督举报热线。在办公大楼办公区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制度、程序、排污收费标准等,方便建设单位、方便群众查看。
5、定期向各级领导和各有关单位印发《环保简讯》,通报环保工作情况。定期邀请行风监督员和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不定期向社会发放问卷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6、对于敏感建设项目,建立公众知情制度,邀请项目所在地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居民代表参加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7、在制定限期治理计划时,认真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在限期治理实施过程中,向社会各界公开限期治理单位、治理任务、治理期限,向治理单位公开治理方案,确定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程序,并将治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
8、在中高考期间和重大执法活动中,向全社会告知活动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监督支持环境监理工作。
1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篇十八
本刊讯 3月20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 检察机关近期将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和“蓝天碧水”。
曹建明要求, 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等领域专项治理, 既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 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 依法打击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犯罪, 依法打击违法偷排、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又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能, 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 注意发现相关监管、执法、司法人员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线索, 打掉背后的“保护伞”, 推动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他透露, 为加大对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高检院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 研究制定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进一步明确入罪和量刑标准, 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19.这些食品加药品等于毒品 篇十九
烟加任何药物:服用任何药物后的30分钟内都不能吸烟。因为烟碱会加快肝脏降解药物的速度,导致血液中药物浓度不足,难以充分发挥药效。试验证实,服药后30分钟内吸烟,血药浓度约降至不吸烟时的1/20。
酒、果汁加阿司匹林:酒进入人体后需要被氧化成乙醛,再进一步被氧化成乙酸。阿司匹林妨碍乙醛氧化成乙酸,造成人体内乙醛蓄积,不仅加重发热和全身疼痛症状,还容易引起肝损伤。而果汁则会加剧阿司匹林对胃黏膜的刺激,诱发胃出血。
咖啡、可乐加布洛芬:布洛芬(芬必得)对胃黏膜有较大刺激性,咖啡中含有的咖啡因及可乐中含有的古柯碱都会刺激胃酸分泌,所以会加剧布洛芬对胃黏膜的毒副作用,甚至诱发胃出血、胃穿孔。
牛奶、果汁加抗生素:服用抗生素前后2小时内不要饮用牛奶或果汁。因为牛奶会降低抗生素活性,使药效无法充分发挥;而果汁(尤其是新鲜果汁)中富含的果酸则加速抗生素溶解,不仅降低药效,还可能生成有害的中间产物,增加毒副作用。
提醒:抗菌药物的服用,很多人都认为应在饭后,理由是抗菌类药对胃肠道的刺激大,饭后服用可减轻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其实,这是个误区。
菠菜加钙片:菠菜中含有大量草酸钾,进入人体后电解出的草酸根离子会沉淀钙离子,不仅妨碍人体吸收钙,还容易生成草酸钙结石。专家建议服用钙片前后2小时内不要进食菠菜,或先将菠菜煮一下,待草酸钾溶解于水,将水倒掉后再食用。
奶酪、肉制品加抗过敏药:服用抗过敏药物期间忌食奶酪、肉制品等富含组氨酸的食物。因为组氨酸在人体内会转化为组织胺,而抗过敏药抑制组织胺分解,因此造成人体内组织胺蓄积,诱发头晕、头痛、心慌等不适症状。
牛奶加止泻药:服用止泻药物,不能饮用牛奶。因为牛奶不仅降低止泻药药效,其含有的乳糖成分还容易加重腹泻症状。
甜食加苦味健胃药:苦味健胃药依靠苦味刺激唾液、胃液等消化液分泌,促食欲、助消化。甜味成分一方面掩盖苦味、降低药效,男一方面还与健胃药中的很多成分发生络合反应,降低其有效成分含量。
香蕉、橘子加利尿剂:服用利尿剂期间,钾会在血液中滞留。若同时再吃富含钾的香蕉、橘子,体内钾蓄积更加严重,易诱发心脏、血压方面的并发症。
虾加维生素C:服用维生素c前后2小时内不能吃虾。因为虾中含量丰富的铜会氧化维生素c,令其失效:同时虾中的五价砷成分还会与维生素c反应生成具有毒性的“三价砷”。
萝卜加滋补类中药:滋补类中药通过补气,进而滋补全身气血阴阳,而萝卜有破气作用,会大大减弱滋补功效,因此服用滋补类中药期间忌食萝卜。
西柚汁加降压药:服用降压药期间不能饮用西柚汁。因为西柚汁中的柚皮素成分会影响肝脏中某种酶的功能,而这种酶与降压药的代谢有关,将造成血液中药物浓度过高,副作用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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