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查对制度存在问题

2024-08-04

护理查对制度存在问题(11篇)

1.护理查对制度存在问题 篇一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护士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确保病人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查”指针对“七对”内容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进行查对。“七对”指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一、医嘱查对制度

1、执行医嘱要执行“三查七对”。

2、处理医嘱前应查对医嘱的床号、姓名、内容、时间、用法和医生签名。

3、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有关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危重病人抢救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对抢救中用过的空药瓶,经两人核对无误,医嘱补写完毕后,方可弃去。

5、医嘱执行后,护士要再次核对后签全名,执行时间。

6、医嘱查对工作须班班进行,参加查对人员两人以上,在医嘱查对登记本上将查对情况进行记录并签全名。

7、医嘱重整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8、护士长负责督察每日的医嘱查对工作,每周至少组织两次科室全部医嘱查对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失误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医嘱查对登记本上记录。

二、药疗查对制度

1、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药物治疗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并在相应的医嘱单及执行单上签全名。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的名称、剂量、质量、有效期和批号。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药瓶、针剂有无裂痕;液体有无瓶口松动、浑浊、漏液等。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备药完毕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核对有无过敏史,是否做过过敏试验。

5、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要经过双人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

6、给多种药物时,要查对有无配伍禁忌。

7、执行药疗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经解释取得

病人理解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输血标本采集查对

1、护士接到输血申请单后,将医嘱与输血单上各项信息进行二人核对,确保无误后方可采血。

2、采集血标本前须核对病人、输血申请单及试管上的各项信息,确保无误。

3、血标本采集完毕后,将血标本、输血申请单、病人再次进行双人核对,确保无误后送血库做交叉配血试验,并签采血者全名。

4、同时有两名以上病人需采集血标本时,须严格遵守“一次一人”的原则,逐一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同时采集两名病人的血标本。

5、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由护理人员同时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二)、取血查对

取血和发血的双方须将输血申请单与血袋标签及血液质量进行共同检查核对,内容为: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渗漏。

2、查输血申请单与血袋标签上血型(包括ABO、RH)、血量、献血编号是否一致,交叉试验有无凝集。

3、查病人的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血液制品种类。

4、查对无误后,取血者及发血者签全名及取血时间。

(三)、输血查对

1、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查血液的有效期,血液的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献血编号、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剂量。

2、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与值班医生)严格查对输血申请单及血袋标签上的各项内容,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

3、到病人床边再次双人核对病人的床号、姓名、性别、血型等,确认与输血申请单相符。

4、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已备必要时送检查对。

四、手术查对制度

1、进病房接病人时,进手术室前、进手术间后,交接的双方护士及巡回护士,分别依据手术通知单、病历及腕带核对病人科室、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手术房间号、术前用药等,确认无误。

2、巡回护士查对手术名称、病人血型、交叉试验结果、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确认无误。

3、器械护士查对无菌包名称、有效期包装及无菌包内的灭菌指示卡和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合格。

4、在术前、术中关闭深部组织与体腔前后及术毕时,器械护士须与巡回护士共同核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目,核实后登记。

5、术中需增减器械、缝针等用物时器械护士须与巡回护士认真清点,及时记录。

6、手术取下的标本,器械护士与术者核对无误后送病理。

五、各种检查、化验查对制度

1、接送病人检查时与检查前,持检查单与病人查对科室、床号、姓名,检查内容、部位、时间。

2、采集化验标本前,护士接到化验单后,核对病人的床号、姓名、住院号、化验项目,选择合适容器进行粘贴。

3、采集化验标本时,将化验单、标本容器与病人进行查对,确保床号、姓名、化验项目、方法、数量、时间,无误后方可采集。

滦南县医院

2010年1月

2.护理查对制度存在问题 篇二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3年1月—2015年1月在我院接受手术治疗的46例患者, 其中男26例, 女20例;年龄31岁~75岁, 平均年龄 (55.8±6.4) 岁;病因为创伤10例, 阑尾炎10例, 骨折14例, 胃大部切除12例;患者均于我院行择期手术。

1.2 纳入标准[3]

患者年龄在31岁~75岁之间;均行择期手术治疗;对本次研究内容知情同意且已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无认知、听力、意识障碍或精神疾病;术前生命体征均平稳, 入院至接受手术的时间为1 d~3 d。

1.3 方法

所有患者入院后均加强基础护理, 同时由手术室护士在手术开始前1 d做术前访视, 对患者基本资料进行详细了解。在患者进入手术室后, 即开始实施严格的护理查对制度, 具体措施为: (1) 备台前15 min对手术室物品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敷料是否出现破洞或潮湿、器械完好与否, 并查看药物有效期及物品准备是否齐全。 (2) 在进入手术室之初展开“三查八对”, 具体内容为:对患者皮肤完整度、身体状况及备皮情况进行核查, 同时核对患者住院号、姓名、床号, 所用药物名称、时间、浓度、途径及剂量等。 (3) 术前和麻醉医师共同对麻醉方法加以核对, 检查手术部位及患者诊断情况, 避免手术位置出现错误。 (4) 在输血时遵循“三查八对”原则, 即对供血者的血液保质期、患者姓名、住院号、诊断情况、床号、血型、采血时间以及交叉配血情况等进行核对。 (5) 术前护士应检查麻醉医师及手术医师的医嘱并对医嘱予以执行, 巡回护士、器械护士对手术相关物品进行清点, 在将体腔关闭前对相关物品再次清点。 (6) 做好与病房护士的交接与核对工作。

1.4 观察指标[4]

记录患者护理纠纷发生情况, 发生原因主要包括腹腔内遗留异物、药物不良反应、输血反应等。同时利用我院自制的护理满意度调查表对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1.5 判定标准

护理满意度调查表主要内容包括对护理服务态度、护理基础工作质量、护理操作娴熟度、仪容仪表等的满意度[5], 调查表满分为100分, 其中得分85分以上为非常满意, 得分70~84分为满意, 得分为60~69分为基本满意, 得分低于60分为不满意。以非常满意、满意及基本满意之和计算总满意度。

2 结果

2.1 患者护理纠纷发生情况分析

46例患者共发生1例护理纠纷, 发生原因是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 护理纠纷发生率为2.2%。

2.2 护理满意度分析

46例患者对于手术室护理工作的满意度为:非常满意20例, 满意12例, 基本满意12例, 不满意2例, 护理总满意度为95.7%。

3 讨论

在医疗体质改革不断加深的背景下, 患者自身保护意识逐渐提高, 同时对于医院的医疗及护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手术室具有工作节奏快、任务繁重而紧张的特征, 手术室护理是患者获得有效手术治疗的根本保障, 故对护理质量的要求更高。

手术室也是最易出现护理纠纷的地方[6], 而护患纠纷的形成有诸多原因[7,8],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部分护理人员在日常护理工作中承受着较大的工作压力, 在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时不够严格, 不根据医疗操作规程展开操作, 无法获取患者的信任, 易造成护理纠纷。 (2) 与对患者的科别、性别、年龄及诊断等不予以严格查对, 或与病房责任护士交接时不严格, 出现交接差错;或在手术室对所用物品进行清点时未将护理查对制度落到实处, 核对不认真, 造成指示卡、敷料或纱布等在患者体内遗留, 导致医疗事故, 引发医疗纠纷。 (3) 于危重患者抢救中, 新药物、新技术等的应用过程中护理操作不熟练、工作不到位等, 均可造成操作流程失误, 引发医疗差错与医疗纠纷。 (4) 填写手术护理记录单时描述不清, 或所填写的护理记录单与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等差异较大, 出现少记、涂改、漏记、错记等现象, 导致护患纠纷处理中缺少有效凭证。

为确保护理质量及护理安全, 将护理纠纷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我院在手术室护理中实施严格的护理查对制度。护理查对制度是为患者安全提供保证的有力方法, 可避免差错事故的出现, 故护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应的制度规范, 严肃认真, 一丝不苟地实施护理查对制度。我院开展的手术室护理查对项目主要包括:接送患者进入、出手术室期间的身份核对、手术用品及器械核对、输血查对、标本核对、药物查对等, 各环节均需保证准确无误, 以免出现遗漏。本组护理纠纷发生率为2.2%、护理总满意度为95.7%。由此可见, 严格的护理查对制度可使护理纠纷发生率处于较低水平, 有利于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 提高患者护理满意度。通过本次临床实践笔者发现, 要想确保护理质量与护理工作的平稳、安全展开, 降低护患纠纷发生风险, 手术室护理人员应对护理查对制度予以严格执行, 并对标本、用药及物品等予以严格查对, 确保各环节均准确无误。另外在与病房护士交接班时, 手术室护理人员应以《手术安全核查》这一制度为依据严格进行, 减少因交接班不清导致的护理隐患, 降低对患者造成伤害的概率, 避免护患纠纷[9]。为确保手术室护理查对制度的顺利开展, 相关科室应对相应规章制度予以不断完善, 并组织护理人员接受知识培训, 经过科学的培训、学习、讲座及讨论等确保所有护理人员均熟练掌握各项查对制度[10]。另外, 科室可由护士长及具有丰富经验的护理人员组成调查小组, 对手术室护理人员具体工作展开定期抽查, 同时应做好相应的奖惩管理, 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综上所述, 在手术室护理中实施严格的护理查对制度, 能够对护理纠纷发挥有效的预防作用, 可提高患者护理满意度, 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沙晓燕.手术室护士预防纠纷的体会[J/CD].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电子版) , 2014, 14 (8) :209-210.

[2]郁卫娟.浅析手术室护理纠纷及对策[J].健康导报 (医学版) , 2014, 19 (9) :212.

[3]王萍.手术室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对策[J].中国实用医药, 2014, 9 (15) :267-268.

[4]柯灵芝, 贺国玲.手术室安全缺陷及防范措施[J].基层医学论坛, 2014, 18 (12) :1590-1591.

[5]方平.手术室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J].河南医学研究, 2014, 23 (5) :139-141.

[6]邓凤.量化考核对提高手术室护理质量的效果评价[J].蚌埠医学院学报, 2014, 39 (10) :1440-1442.

[7]李燕.手术室存在的护理风险因素分析及安全管理措施的效果评价[J].中国医药科学, 2014, 4 (16) :118-119.

[8]王丽娜.手术中的护理质量和转归与医疗纠纷的相关性[J].中国医药指南, 2014, 12 (23) :291-292.

[9]王香连.浅谈护理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J].基层医学论坛, 2014, 18 (6) :766-767.

3.手术室护理查对制度 篇三

一、接病人查对制度

1、术前一日根据手术通知单,填写病人登记本,核对病人科室、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并安排手术间及手术时间。

2、手术当日根据手术时间,值班护士(巡回护士)到病房接病人,与病区责任护士(值班护士)共同核对病人病历、手链等并查看皮肤情况,双方认可后签名。

3、护士接病人进入手术间后,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查配血报告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正确无误等待手术。

二、手术时查对制度

1、手术前核对无菌包外3M胶带灭菌标志合格,包内灭菌指示卡合格,手术器械配备齐全。方可进行手术。手术开始前,关闭切口前后双人清点核对器械敷料数目是否相符。

2、用药查对

(1)按医嘱及时用药。

(2)用药前三查七对:三查即用药前查、用药中查、用药后查。七对:对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有效期。用药后立即通知麻醉医师记录于麻醉记录单上。瓶装大液体使用前检查瓶口有无松动,瓶体有无裂纹,液体有无浑浊、絮状物等。袋装液体查包装袋有无渗漏。

(3)各种用药后空安瓿暂时保留,经二人核对无误方可丢弃。

三、送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将病人送回病房。

2、手术室护士向病区护士交接静脉输液或输血情况;查看皮肤及带回物品等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名。

四、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必须二人共同查对输血单及病历,其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人血型及交叉配血结果。

2、核对输血单和血袋号、献血者血型、血量、采血日期;核对无误后,可以使用,血袋保留至手术结束后24小时。

4.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试题 篇四

一、填空题(共分,每空分)

1.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查输血单位与血瓶(袋)签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袋)号、血质量是否相符及配血交叉报告有无凝集。

3.药房配方时,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血型鉴定和交叉配备试验,两人工作时要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5.病理科诊断时,查对编号、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6.针刺治疗时,检查针的数号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

二、选择题(共分,每题分)

1.输血前,需经(B)查对:。

A、1人B、2人C、3人D、5人

2.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C)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留体腔内。

A、器械护士B、巡诊护士C、器械护士和巡诊护士D、手术医生

3.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C),以备必要时查对。

A、6小时B、12小时C、24小时D、3天

4.检验时,查对(A)、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A、试剂B、姓名C、科室D、检验目的5.影像科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C)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A、住院号B、性别C、部位D、检查目的6.供应室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C)。

A、科室B、用途C、清洁度D、消毒方式

三、判断题(共分,每空分)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

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3.术后患者送回复苏室、病室或者监护室时,交接双方应再次对患者的基本信

息、生命体征、用药情况进行查对交接。(√)

4.病理科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5.各种治疗时,应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6.功能检查科(特殊检查室)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

7、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

验结果。(×)

8、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

使用。(×)

9、配方时、查对处方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

10、病理科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诊断。

5.查对制度(精选) 篇五

(1)医嘱查对制度

1)所有医嘱需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

2)临时执行的医嘱,科室打印医嘱执行单后,需由当日管床的责任护士参与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实行核对与执行者双签名。3)临床科室每天对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总核对一次。病区护士长、护理组长应参与医嘱的核对。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需要转抄医嘱时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核对者均需签名。

5)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核查,确认无误方可执行,安瓶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抢救后护士应及时核对医师补录的医嘱,并签上执行人姓名和时间。

6)建立医嘱核对登记本,护士核对医嘱后签名确认。7)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2)使用药物查对制度

1)护理人员必须掌握使用药物查对的内容和方法,并严格执行。2)使用药物过程中,护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摆药后查(药师执行);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质量。3)备药、给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包装、外观、颜色、有效期等),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个核对并在药袋或药瓶上签名后方可使用。

4)用药时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邀请患者或家属参与安全核查。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6)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核查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2005]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核查有无配伍禁忌。7)护士长、护理部定期督查使用药物查对制度落实,跟踪存在问题整改。(3)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手术室与临床科室间交接患者时,双方确认手术前准备皆已完成,主动邀请患者参与确认。手术室护士要与病房责任护士或组长一起,根据“术前准备核对单”查对患者术前准备落实情况,包括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手术部位术前标识,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片)。评估患者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患者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前(手术医师、麻醉师和手术护士)要根据“手术安全核对单”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在麻醉、手术开始实施前时刻,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手术或巡回护士在执行最后程序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手术。

4)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对包内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及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5)手术切除的活检组织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4)配血与输血查对制度

1)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配血、输血查对制度及相关流程指引。输血查对制度通过“输血安全护理单”组织实施。2)护理人员必须掌握配血、静脉输血查对内容及方法,并严格执行。3)采集备血标本前,必须经过双人核对医嘱、备血标本条型码、输血申请单上的信息是否一致方能执行,执行后在输血申请单上双签名确认。

4)输血前应检查血液的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外渗、凝血或变质等问题,所用的输血器具在有效期内、无质量问题。

5)静脉输血过程中,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三查(血液质量、血袋包装、标签及有效期)八对(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供血者的姓名、采血日期)。

6)静脉输血时必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应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安全核查。

7)护士长、护理部应定期督查配血、输血查对制度执行情况,质量问题能有效持续改进。

(5)饮食查对制度

1)护士掌握饮食医嘱的内容,医嘱开出后,双人核对后打印执行单执行。2)每日查对医嘱后,以患者饮食执行单为依据,核对患者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患者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3)管床护士跟踪、核查患者实际饮食类别与医嘱、床头标志是否一致。4)特殊治疗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5)对禁食患者,应在饮食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6.输血查对制度 篇六

II.输血前准备:为病人抽血前必须经两人核对输血申请单与病历首业,有两人以上抽血时,一次只能拿一个病人的试管和输血申请单,并严格查对床号、姓名、输血申请单与试管标签是否相符,要作到准确无误。

III.输血前必须严格检查血袋质量,血袋有无渗漏,血液有无血块等情况。IV.输血前必须经两人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查对患者输血申请单与供血者血袋标签上的血袋编号、血型、血量品种、供血时间、供血量是否相等,交叉配血试验是否相等,再查对申请输血病人的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及血型是否相等。查对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与血库联系。自己不得擅自涂改,必要时由血库更正后方可再用。V.输血时必须悬挂与病人血型相符的标志牌。VI.输血后,护士必须再输血申请单和医嘱单上签全名,并写好执行时间,贴好输血申请单。VII.输血过程中,速度先慢滴,严密观察输血反映及尿量,15分钟后调整滴速,如果病人出现反映,应立即停止输血,接上液体观察,并再次核对血型,遵照医嘱使用药。如果药继续输血必须经医师同意后方可输入。

VIII.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病人物反映方可弃去。医嘱查对制度

IX.各班医嘱必须两人核对,每日小查一次,每周由护士长参与大查两次,并由登记有签名。X.处理医嘱后,应作到班班查对,当日白班医嘱由主班护士与治疗护士核对。小夜护士核对白天未核对的医嘱,大夜班护士核对小夜班医嘱,大夜班医嘱由次日主办护士核对,并在医嘱单和微机上签名。

XI.口头医嘱按常规不执行,在抢救病人或特殊经济情况,必须由执行护士大声复述一遍,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口头医嘱用过的安剖,必须经在场的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抛弃。抢救病人结束,督促医生安执行时间及时补上医嘱。

XII.临时医嘱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和输液卡上签全名和执行时间,对由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口头医嘱,医嘱不规范,医师未签全名,治疗医嘱不注明时间计量,用法者不执行。

XIII.护理交接班制度。

XIV.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护理工作准确进行。

XV.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认真看护理记录,交班报告,及清点物品、药品,接班者为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XVI.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并给下一班作好准备工作。如用品,器械等以减少接班者的忙乱,写好各项护理记录交班报告及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的交代,如消毒敷料,试管,注射器等,以利于夜班的工作。

XVII.交班中如发现病情,器械物品等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XVIII.白班交班报告应由主班护士书写,护理记录由责任护士书写,护理记录,夜间交班报告及均由值班护士书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简明扼要,有连贯性,有动态改变,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书写时,带教护士或护士长要负责年审阅并签名。XIX.交接班的方法和要求:

XX.集体交接班:早晨集体交接班时应站立并认真听取夜班交班,作到,护理记录要写清,口头交代要讲清,病人床头要看清。交班清楚后方可下班。XXI.中午班,小夜班及大夜班前均应床头,口头及书面交班。

XXII.危重病人必须作到床头交班,内容包括病情护理,医嘱执行情况,特殊用药,液体出入量,特殊记录等。XXIII.交班内容: XXIV.1.交清住院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护理记录应详细记录新入院,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置,病情变化的病人情况。

XXV.2.交代医嘱执行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业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XXVI.3.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褥疮的发生,及基础护理完成的情况。

7.查对制度 篇七

一、医嘱查对制度

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一)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各班应查对医嘱。输入电脑或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尚未取消医嘱本的,每班查对新医嘱,每周总查对一次)。

(三)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指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八对指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及质量和有效期。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四)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阴性者方可使用。

(五)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所佩带的腕带、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及原始血型。

2、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在医嘱上写上采血者的姓名、采血时间,必须有双签名,并由护士亲自送达检验科。

4、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5、抽血时对化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二)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病人查对:须有两名医护人员核对病历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2、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震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3、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病人腕带、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5、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病人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献血编号、献血者姓名、产品号、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输完血的血袋,在科室保留24小时后交给检验科。

四、手术室查对制度

1、接病人前,要查对病人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查对病人腕带、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前与缝合前清点纱布、纱布垫、缝针和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查单送检。

五、药房查对制度

1、配方时,查对处方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六、检验科查对制度

l、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床号、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并有验收登记。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并有结果登记。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并有记录。

七、放射科查对制度

l、检查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左、右)、位置、目的等。

2、拍照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位置、条件、中心线、时间、角度,确认无误后方可曝光。

3、签发报告时,查对楣栏是否填写完整、科别、病房、姓名、诊断意见。

八、理疗科及针灸科查对制度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九、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功能诊断科(心电图、超声波等)查对制度 l、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十一、产房查对制度

1、严格核对产妇姓名、新生儿腕带、性别、防止错抱。

2、产妇和新生儿给予治疗和处理,要严格“三查八对”。

3、查产包、手术包、缝合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器械是否完整。

4、凡手术和会阴切开缝合,要在术前、术后清点敷料和器械。

十二、饮食查对制度

l、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员床前饮食卡,查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8.患者身份查对制度、方法 篇八

医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病人在院期间应被正确识别身份,包括门、急诊病人和 住院病人。

1、住院病人均应佩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

2、腕带佩戴规范 目的:(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转床、手术、外出检查等);(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5)医生查房时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①手术病人(包括微创手术)、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 人必须佩带腕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②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有损 坏,及时更新,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③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 1-2 指按紧搭扣,松紧适 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在医院死亡病 人需经家属确认尸体后才去除)④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核对腕带。

附:国际病人安全目标管理规程

(一)目的

保证医院相关运作流程和政策符合国际病安全目标的要求,通过有效的监控措施,保证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得到执行,以 确保病人安全,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标准

1、正确识别病人:要使用至少两套病人识别码(1)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输血制品、抽血标本或采集其 他临床检验标本、给病人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或操作时,至少 要有两套病人识别码。

(2)住院病人使用住院号(性别或年龄)和病人姓名作为 病人的识别码,在病人入院时记录在腕带上;急诊抢救室的 病人使用病人的姓名(对于身份不明的昏迷病人,由接诊的 医护人员临时命名)和门诊号作为病人的标识码,在病人进 行抢救室时记录在手腕带上;门诊病人使用病人姓名、就诊 卡号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可以作 为病人识别的补充信息,当使用识别码有困难时可选择这些 补充信息,询问病人后再与这些信息进行核对。

在核对病人 的识别码时,询问病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让病人回答,然后将病人的回答与手中信息进行核对。

(3)放射科、检验科等辅助科室允许使用流水号或住院号、姓名等其他符合要求的号码作为病人标本的识别码,但科内 必须统一,并在科室管理规程中书面写明政策。

(4)在病人的血袋、药袋和标本的标签上要写明(或打印 出)进行病人的识别码,以便与病人进行核对(5)在给病人治疗、用药、输液、输血、抽血或留取其他 标本时要对病人的识别码进行核对。

(6)病人的床号和房间号不能作为病人的识别码使用。

2、有效改善相互沟通(1)在工作只能需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接到各类的 紧急口头报告时,必须有一个口头确认过程,护士或接听报 告的人首先要把别人告诉你的信息写下来,要有书面记录,然后大声复述一遍口头医嘱的全部内容、各类检查紧急的口 头报告内容,对方确认无误。

(2)医院允许在病人抢救、中深度镇静治疗、手术时使用 口头医嘱。

在紧急情况下,在医师不能立即到达又需要立即 处理时可以使用电话医嘱,其他情况不准口头医嘱或电话医 嘱。

原则上尽量减少使用电话医嘱,患者出现病情变化,下 级医生请示上级医生后,上级医生在电话中下达的医嘱要由 值班医生或管床医生下达书面医嘱后护士才能执行,而且要 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相关内容。

(3)口头或电话医嘱下达后,护士即要立即书面记录(可 记录在口头医嘱单或其他记录纸上),并根据书面记录内容 大声复述给下达医嘱的医生后,听到复述医嘱后,医生要明 确示意,经确认无误后护士执行。在特别紧急且人手紧张的 情况下,护士记录口头医嘱会影响到病人抢救时,可先按要

求在保证正确用药的前提下执行口头医嘱,事后立即补记医 嘱内容。

口头或电话医嘱要在病人抢救完成后六小时内在电 脑系统内补录,并打印签字。

手术病人的口头医嘱单要求下 达医嘱的医生和执行护士签字确认,并存入病历中保存。

(4)所有急诊检验结果、危及到病人安全的异常检查、检 验结果(简称危急值)需要及时通知临床医护人员。

检验科 和其他辅助检查科室要建立检查危急值报告标准,标准中要 包括检验、检查危急值得项目名称、临界值、报告流程和报 告责任人。

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同时要对全科人员、新入 职员工进行培训。

检验危急值得报告可以通过 LIS 系统自动 控制,并提醒检验师。所有急诊检查项目的结果和 /危急值 结果的书面报告要在审核后立即发送,并电话通知临床科 室,以便医师及时得到相关报告。

(5)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包括医师和护士在接听到急诊检 查结果、危急值结果报告后,要有书面记录,并将记录的内 容大声复述一遍给报告人听,要得到对方的确认。记录的内 容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检查项目名称、检查结果、接听 电话时间、报告给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的时间等。

各科要有 记录本登记,以便职能部门检查。

(6)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接到检查项目高危报告后,要及 时对病人进行评估和处理,必要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请示 报告,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

(7)在急诊病人入院前与接收科室进行电话沟通时,需将 收治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初步诊断、生命体征、基本 病情、病人可能需要的特殊医疗设备(氧气、心电监护、呼 吸机能)以及病区问的其他相关信息等告知病区,病区接电 话人员要有书面记录并大声复述给打电话的人员,要得到对 方的确认,同时医护应相互告知。

其他情况下进行的电话沟 通要按《医疗工作电话沟通记录管理规程》进行记录。

3、消除手术错误(1)手术前暂停:为了避免手术病人、手术方案和手术部 位的错误,在手术开始前停止术前所有操作及术前核对。

(2)手术前核对 ①为了避免手术病人和手术部位的错误,在手术室的手术和 门、急诊小手术都要列出核对清单,手术开始前要停下其他 所有工作认真核对清单中所要求的内容,一致确认手术病 人、手术方案、手术部位和病人体位是正确的且在正确的手 术室,手术需要的所有医疗文书齐全,医疗设备已准备好且 功能正常。②在手术室进行的手术、手术前核对要在麻醉诱导前进行,手术病人本人(清醒可合作的病人)、手术医生、麻醉师、巡回护士一起根据《手术护理记录》中“手术前核对清单” 中的内容进行逐项核对,核对内容由巡回护士记录,并将参 与核对人员名单记录。

③门、急诊的小手术应在手术前由病人本人(清醒可合作的 病人)、手术医生、治疗护士一起核对,核对内容由治疗护 士记录在《门急诊、介入手术护理记录单》中,并将参与核 对人员名单进行记录。

④当核对清单内的项目无法通过(填“否”)时,手术不得 进行,如果在特殊情况下仍需手术时,要经过医务部或总值 班同意。

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以争取时间、抢救病人生命为 主要责任,可以先抢救,后报告。

(3)术前手术标记:所有手术操作,包括在手术室内进行 的手术、在门诊进行的手术、在急诊进行的小手术都要进行 手术标记。

标记要精确、清晰可见,可能情况下由病人讲出 病变部位。①住院病人由手术医生在病区进行手术标记,门、急诊手术 的病人也应有手术医生在门急诊进行手术标记,除非是威胁 到病人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在手术室手术前铺单前进 行手术标记。

手术标记需要病人或家属的参与,清醒病人进 行确认时要触动病人的肢体方向确定左右,要得到病人的认 同。

昏迷的病人进行确认时要请病人家属参与,要得到病人 家属的认同。②手术切口、穿刺点和手术部位的标记都要准确、清晰,铺 单后还能够看得清楚。

手术标记要使用蓝色和紫色油性标记 笔。

③手术标记笔应放在各病区的指定地点,每位医生都要知道 具体地点,每位术科医生应随身携带标记笔,手术室应备消 毒后的标记笔供使用。

标记笔只能用来作手术标记,不准它 用。

③其他操作或治疗如有左右区分,在操作或治疗时容易发生 部位错误时也需标记,如局部热疗、胸穿、腰穿等情况。

4、减少病人跌倒风险(1)建立可靠和有效的评估工具来测定和确定病人跌倒的 危险因素,对高危病人进行跌倒风险评估。

(2)门、急诊病人对病人进行跌倒风险的评估和记录,如 有跌倒风险要进行预防跌倒的健康教育,并采取相应的防范 措施。

(3)住院病人 ①每位住院病人的初次护理评估中必须包括对病人跌倒的 风险评估(新生儿除外)。

跌倒风险评估内容包括病人的年 龄、意识状况、走动能力、自我照顾程度、跌倒病史、药物 使用情况、环境设施情况等引起跌倒的风险因素,并对病人 及家属进行预防跌倒宣教,且要有记录。

②所有跌倒高危病人均须进行动态评估,病人出现下列情况 需随时评估:转入病人、病情变化(如手术后,意识、活动、自我照顾能力等改变)、使用镇静/止痛/安眠/利尿/降血压 /、调血糖等药物时、跌倒后、分值发生变化时、更换陪人 或家属时;同时对病人家属进行预防跌倒教育,并有书面记 录。③对于跌倒风险的病人要在床头挂标识医院牌,并根据医院 的相关指引制定切实的预防病人跌倒的计划,而且这些计划 要得到执行。

④病人跌倒发生后护士要对病人是否受伤、受伤的程度进行 评估,如有受伤立即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对病人的伤 情进行进一步评估,并进行相应处理。

同时要对病人进行相 关的健康教育和采取预防再次跌倒的计划,同时要按流程和 要求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跌倒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程 度、引起跌倒的危险因素、事件处理经过及具体建议 ⑤总务、基建后勤要确定哪些环境因素和设备因素是引起病 人跌倒的高危因素,定时巡查评估,同时要培训和教育医务 人员,尤其是病区护士发现病人跌倒的高危环境和设备因素 存在时,及时通知后勤进行处理。

⑥护理部、医务科每月对导致病人跌倒的因素进行分析,提 出改进意见,并报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相关部门执行。

⑦科主任和护士长要对员工,包括新入职的员工进行预防跌 倒的培训,医护人员对病人及家属进行预防跌倒的健康教 育。

⑧护理部、医教科等职能部门联合制定预防病人跌倒的指 引。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在门诊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 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 施正确的操作。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在进行各项诊 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 确认患者身份。

三、各诊区挂号、分诊护士,挂号时认真核对患者“健康行” 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了解患者基本病情并正确分 诊,帮助患者选择医师,准确为患者刷卡挂号,避免因分诊 错误导致换号、退号。

四、给患者建卡时核对身份证或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 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正 确输入患者信息。

五、对预约患者认真核登记表中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及手 机号码、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 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

医师为患者诊治 前核对就诊卡及门诊病历患者基本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 份。

六、对昏迷、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无自主能力、新生 儿、7 岁以下患儿及无痛检查、手术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

作为识别身份的表示和查对的有效手段。

在各种诊疗、护理 操作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上的各项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七、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必须经两名 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 新核对。

八、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方法及其程序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护士在标 本采集 , 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 , 必须严格执行查对 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 2 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 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 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 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 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 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 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 名。

6、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室 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 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 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使用腕 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 度。

11、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放射治疗、高压 氧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患者身份识别制 度。

12、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科室每月督导并有记录。患者身份识别程序:患者身份识别程序在采血、给药 对 能 有 效 沟 对 无 法 有 效 在 实 施 任 何 输 血 等 操 作 通的患者,实 沟通的患者,介 入 或 有 创 前,必须严格 行 双 向 核 对 如 手 术、昏 诊疗活动前,执 行 患 者 身 法。

即除了核 迷、神 志 不 实 施 者 亲 自 份 识 别 查 对 对 床 头 卡 以 清、无自主能 与 患 者 或 家

制度,应至少 外,还必须要 力 的 重 症 患 属沟通,作为 使 用 两 种 身 求 患 者 自 行 者,在各诊疗 最 后 确 认 的 份 识 别 方 法 说 出 本 人 姓 操作前,除了 手段,以确保(床头卡、腕 名,确认无误 核 对 床 头 卡 对 正 确 的 患 带双向核对)后方可执行。

以外,必须使 者 实 施 正 确 用、核对腕带 的操作。识别患者身 份。转科交接时患者身份识别的制度与流程为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完善关键流程,急诊、临床科室、手术室、ICU、产妇等的患者身份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 登记制度。

特制订患者身份识别、转接与登记的相关制度。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 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 3 种方法确认患者身 份;

2、检查 ICU、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输血、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 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 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 别、诊断、过敏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填写;

4、护士在使用腕带作为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 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须经双人核对。

佩戴腕带标识应 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 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6、急诊、病房、产房、新生儿室、手术室、ICU 之间患 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流程:(1)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 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病例,认真与科室医护人

员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 病情 置管情况 特殊情况 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2)门诊急诊患者与 ICU、手术室、病房转接患者:由 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

认真与科室医护人员交接,内容包括患者自然情况 生命体征 意识状态 皮肤完整情况 出血情况 引流情况等,并填写门诊急诊患者与 ICU、手术室、病房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3)病房与手术室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核对,做好 术前准备,认真与手术室进行交接,内容包括: 床号 姓名 手 术名称 生命体征 手术前准备 用药情况 等,并填写病房与 手术是患者对接记录单。

(4)手术室与病房转接患者:手术后,手术室护士仍应 该按识别卡与病区做好病情 药品及物品交接,填写手术室 与病房对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5)病房与 ICU 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负责转送,保证 搬运安全,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括,意识 瞳孔 生命 体征 输液 各种引流 皮肤完整情况等,填写对接记录单,无误后离开。

(6)病房与产房转接患者:病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 括,患者一般资料,生育史情况 子宫收缩情况,会阴准备 情况,胎心音,药品,并发症等填写对接记录单,无误后离 开。

(7)产房与病房转接患者:产房护士认真交接,内容包 括:分娩情况 出血情况 会阴及子宫收缩情况 药品应用情 况 新生儿情况等,填写交接记录,无误后离开。(8)产房与新生儿室转接患者:产房护士认真交接,内 容包括,分娩过程情况 羊水情况 饮食与二便情况 出生后 评分情况 新生儿一般生命体征 用药情况等,填写产房与新 生儿室对接记录单,无误后离开。

患者腕带识别制度准确识别患者是保证医疗护理安全有效的前提和基础,对确保医疗安全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医疗 工作,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患者腕带识别制度。

(一)对门急诊急危重患者、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无 名患者、住院、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 碍等患者,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二)新生儿科(新生儿普通病区、NICU)使用双腕带识别 患儿身份。

(三)“腕带”应按规定标明患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患者还包括床号、住院号)等。

传 染病、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有识别标志。

(四)确保“腕带’’佩戴准确无误。

“腕带”内容填写完 毕后,需由双人核对(护士一一患者、护士一一家属、护士 一护士、护士一一医生)无误后可给患者佩戴。

(五)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液制品、发放特殊饮食、手术、诊疗(有创、无创)等活动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信息。

(六)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损伤,手部血运良好。

(七)责任护士定时检查患者佩戴“腕带”部位皮肤情况,保证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

(八)责任护士发现住院患者腕带遗失,按腕带佩戴流 程 重新佩戴。

(九)将使用识别“腕带”的工作纳入医疗护理质控检查项 目中。

腕带使用与管理制度(试行)腕带是各项诊疗操作前识别患者身份的重要标识,本制 度适用于在我院就医的住院及急诊患者的身份确认。

一、腕带使用范围“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应在以下情况使用:

(一)需全部患者佩戴腕带的科室:重症医学病房(ICU、CCU、SICU、RICU 等)、新生儿室、小儿内科、小儿外科、手术室、急诊抢救室与留观室。

(二)其它住院科室需佩戴腕带的患者:意识不清、无 自主能力、语言交流障碍、抢救、输血、手术、特殊诊疗(如: 胃镜、ERCP、介入手术等)、镇静期间、新生儿、12 岁以 下儿童等患者。

(三)对于传染病、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应在腕带上进 行标志或使用特殊颜色腕带。

二、腕带管理要求

(一)使用腕带患者须在各项操作时查对该患者腕带信 息。

(二)使用蓝色圆珠笔,完整、清晰填写腕带上患者各 项信自息如科室(病区)、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等。

(三)为患者佩戴腕带时,护士须持病历根据腕带所填 信息逐一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佩戴。

(四)为患者佩戴腕带应松紧适宜并加强观察,确保佩 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五)腕带一旦丢失应立即补戴。

(六)患者出院时需将腕带取下。

医院腕带识别制度采用给病人佩戴腕带的方法,是针对住院病人一种安全 措施,是对病人身份进行准确而可靠的标记和识别,也是对 医院整个医疗活动的基本要求。

一、当病人被收治住院时,使用病人标识腕带对病人身 份进行 24 小时随身标识。

标识应记载病人姓名、病人编号 等重要信息,并保证对病人身份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

病人 腕带标识必须不怕水及酒精擦拭。

二、在采取各种治疗操作前,包括发送药品、输液、输 血、样本采集、手术、转送病人到其它科室、进行尸体解剖 等,必须核对病人标识腕带以确定病人身份。

除特殊情况外,对标识信息无法辨别或标识丢失的病人不能进行任何处理,必须首先确定病人身份并更换标识腕带。

三、在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值班、护理和工作人员应经 常检查病人腕带,确保病人随身佩带,确保病人标识腕带上 记载的信息足够清晰并可以辨认。

四、当且仅当病人出院时,医护人员才能将病人佩带的 标识腕带除去。

如果病人在医院死亡,应让标识腕带保留在 尸体上。医院腕带佩戴流程

一、对住院病人应佩戴腕带,对病人身份进行随身快速 识别。

二、正确填写腕带内容:病区、姓名、年龄、床号、住 院号、性别、诊断等信息。

三、医务人员为患者佩戴腕带标识:告知患者住院期间 请不要离开医院或随意取下腕带。

四、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按常规核对病人外,必须 核对病人腕带以确定身份。

五、住院期间,医务人员经常检查腕带,以确保腕带信 息清晰、完整,易于辩认。

并告知病人不能随意取下丢失。

六、住院期间,医务人员应经常检查佩戴部位皮肤是否 完整,有无擦伤,手部血运是否良好。

9.产房接产物品清点查对制度 篇九

1、产时均应清点物品,并记录。清点时机:分娩开始前、接产结束前。清点物品包括手术所用全部器械、敷料(包括纱布、阴纱、纱条)、缝针、针头、注射器;软产道损伤时需增加的宫颈钳、无耻镊子、扩阴器、阴道拉钩;助产辅助用具:胎头吸引器、产钳等。

2、清点时两人必须确实看清物品(实物),唱点。如有疑点应马上重点,应特别注意缝合针、小纱布、及各种进入宫腔物品的完整性。

4、产台上的物品不得在分娩未完成前随意挪用,掉落台下的物品应及时捡起,放在固定的地方,不可在分娩未结束前移出。包括需送检的病理组织,如羊水、胎盘组织、外阴、阴道赘生物。

5、使用清点过的物品如发现异常(重叠、少带、物品不完整),应立即通报及时处理。纱布不得随意剪开,物品剪下来的残端不得留在台上,应立即弃去。

6、分娩过程中增减物品要及时清点并准确记录。

7、清点物品时,发生意见分歧应立即请示由上级做出决定。

8、带新助产士上台时,必须由带教老师负责清点核对。新助产士单独上台时,巡回助产士负全部责任。

9、分娩缝合时放在伤口内的纱布、纱垫、器械,接产者和台上助产士要相互提醒并共同记住。

10、缝针用后及时放在显眼处,按顺序摆放好,断针要保存完整,正使用的针不应离开持针器,掉在地上的缝针由巡回助产士放在固定的地方统一清点,分娩结束后交由接产者统一处理。

10.医院查对制度(我i改) 篇十

一、目的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所执行的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的安全,特制定查对制度。

二、定义

医疗科室医务人员在各项诊疗活动过程中,执行查对制度的流程标准。

三、职责

1、医务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查对制度。

2、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查对制度。

3、临床、医技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查对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护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全院查对制度的执行。

5、主管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护理部考核查对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一)医嘱查对制度

1、护士执行医嘱时,要认真查对医嘱的全部内容,记录执行时间及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各班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主班护士和治疗班护士每日必须对当日医嘱总查对一次。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

医嘱,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空安瓿。

4、每周定期大核对(或重新整理)医嘱1次,整理医嘱需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护士长每周组织医嘱查对并在医嘱核对本上签名。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给药前,用四种方法认真核对确认病人身份,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并经过反复核对方可使用。给予多种药物时,根据药物说明书、药物皮试结果及药物配伍禁忌表规范用药。

5、发药、注射时,认真核对确认病人身份,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确认患者身份。

(三)输血前查对制度

1、查对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和溶血,血袋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单供血者姓名、血型与血袋标签是否相符,查对交配报告结果。

3、输血前首先与患者、输血单及血袋标签核对,核对内容包括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号、血量及交配报告结果,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输血完毕,保留血袋并送回检验科,以便必要时检验。

5、及时准确在输血单上填写输血者与核对者姓名。

(四)检验查对制度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做正反定型;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案号、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签字后方可取走。

2、采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编号、检验项目、标本数量和质量;标本检测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结果复核;签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

(五)手术查对制度

1、择期手术在手术医嘱下达之时,表明该患者的手术前讨论与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2、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及检验报告、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术前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4、手术前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合格齐全。

5、严格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6、手术前确认制度与“三步曲”程序,设立确认记录文件。

术前由手术医师在手术部位作“标识”,并主动邀请患者参与认定,避免错误的患者、错误的部位、实施错误的手术;病区与手术室间交接核查,双方确认手术前准备皆已完成,所需必要的文件资料与物品(如:病历、影像资料、术中特殊用药等)均已备妥;在手术、麻醉开始实施前时刻,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手术/巡回护士在执行最后确认程序后,方可开始实施手术、麻醉。

7、凡体腔或深部组织的手术,要在手术前、关闭腹腔前、术后核对纱布、纱垫、缝针、器械的数目,以及缝合前是否与术前相符。

8、术中标本应由洗手护士及手术者核对后,与病理检验单一起送检。

9、术后护送患者到病房并与病房护士进行床头交接。

(六)药剂科查对制度

1、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2、药师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七)放射科查对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诊疗时,查对科别、病床、姓名、部位、时间。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检查项目、临床诊断。

(八)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科室、并进行登记。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并按规定登记。

(九)超声科查对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及部位。

2、诊断时,查对姓名、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十)病理科查对制度

1、收标本时,核对书面病理申请单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与质量;

2、检验时,查对检查目的、项目;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

(十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任何介入、有创诊疗活动前,各类诊疗活动前,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2、急诊与病房、与手术室、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手术(麻醉)与病房、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产房与病房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3、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

对实施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患者的一种必备的手段;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患者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五、考核

1.考核方法

(1)现场考核医务人员查对制度。

(2)患者和相关科室投诉

2.考核周期

(1)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每月对本科室考核一次,并进行反馈,上报医务科。

(2)医务科、护理部每月对全院考核一次,并进行反馈,上报主管院长。

(3)主管院长每月对医务部、护理部考核查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反馈。

六、罚则

1.医务人员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未造成后果的,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者(含三次),给

予开除处理。

2.对于未完成查对制度一级、二级质控者,每次罚款20--50元。

3.对于未执行查对制度,导致医疗不良事件者,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事故纠纷处

理及医疗安全先进科室奖励办法(试行)》处理。

4.对于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者,做开除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为庐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

2.本制度自2012年4月1日下发之日生效。

11.医嘱查对制度 篇十一

1)护士应严格按医嘱流程履行查对职责,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医嘱。

2)转抄、转运、转录医嘱必须明确日期、时间、内容、双人核对,转抄者与查对者双方签全名,每班结束工作前须查对本班医嘱执行及记录情况。3)执行诊疗医嘱前须经双人床边查对无误,发现疑问或患者提出质疑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并向患者解释说明后方可执行,执行者及时记录时间并签全名。4)规情况下不执行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医嘱,在紧急抢救等特殊情况下医生下达口头临时医嘱,执行者须向医生复述一遍,实施双重查对后执行,并保留药物容瓶于抢救后再次核对:抢救完毕6H内医生须补开医嘱并签名。

5)接获口头或电话通知患者“危急值”货其他重要的检查结果时,接获着须规范、完整地记录结果和报告者的电话和姓名,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立即报告医生。

临床用药(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药物治疗前的“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置处前查;服药、注射、置处后查。七对:对床号、对姓名、对药名、对剂量、对浓度、对时间、对用法。

2)备药前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丸剂、胶囊等无变质;安瓶、注射液瓶无裂痕;密封铝盖无松动;输液袋无变色、浑浊和絮状物;不得使用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的药品和物品。

3)根据有关规定规范用药:根据药品说明书、“药品配伍禁忌表”及“皮试药品操作指引”规范用药行为,执行注射医嘱(或处方)前了解患者药物过敏史及多种药物配伍禁忌:配药后在瓶签上注明药名、剂量、配制时间‘配药者签全名;保留药品容器经另一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4)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在服药、穿刺、注射前后进行再次查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患者不良反应;掌握重点药物用药后观察程序,完善输液安全管理,控制输液流速。

5)邀请患者参与查对:邀请患者参与用药时查对,告知用药目的、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所限定的液体最高滴数、加强巡视,预防输液反应。

采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护士根据医生“临床输血申请单”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中的患者住院号、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血型,在预定输血日期前采血送交检验科备血。

2)采血前由2名护士(或值班医生协助)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在床边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区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等,有疑问应于上级护士重新核查,并向主管医生核准,重新填写申请单及标签,不能在错误验单和标签上直接修改。

3)核对无误后采集足量血样并在试管上贴条形码,注明病号、床号、患者姓名等,字迹清晰无误,便于核对: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血样;输入低分子右旋糖酐等药物前采集血标本。医护人员或专业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检验科,双方逐项核对。

取血查对制度

取血合格后,检验科通知病区或手术室医护人员到血库取血,双方共同核对血袋患者信息:病案号、门急诊室(区)、床号、姓名、性别、血袋号、血型、输血量、血液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准确无误。

核查库存血的外观:标签无破损、字迹清晰、血袋无破损、漏血,无明显凝块、血浆无乳糜状或暗灰色、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未摇动时血浆层与血细胞的分界清楚无溶血,血细胞层无紫红色,无过期或其他须查证合格等情况。双方共同签名后发出血袋放入无菌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勿震荡、加温或放入冰箱速冻,放置室温时间不宜过长,尽快输用,不得自行主贮血或退回血库用2~6°C冰箱保存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至少7d,以便追查输血不良反应的原因。

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案”(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及与患者的交叉相容实验结果)及血袋标签(姓名、编号、血型、采血日期等)各项内容与配血报告单相符;检查血袋无破损渗漏、血液外 观颜色正常、无溶血、无凝血块、无变质;查对输血用物(输血器、针头及消毒物品等)符合标准并在有限期内。

2)输血时由2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及交叉配血报告单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核对,确认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室(区)、床号、血性报告相符输血。

3)输血前轻轻混匀血袋内成分,避免剧烈震荡。不加人其他药物,必要时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稀释;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两袋血液之间用静脉注射生理水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4)输血过程中先慢后快,在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加强巡视。密切观察患者有无输血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水维持静脉通道;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检验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5)出现输血反应,检验科需再次核对受血者及提供者ABO血型、RH(D)血型,检验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结合球蛋白、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等。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道,及时报告上级医生,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核对用血申请、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并把血袋内余血及输血管送回检验科待查。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尽早检测患者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5-7H 测血清胆红素含量。医护人员逐项填写“输血反应报告表”及“患者输血反应报告表”,并返还检验科保存。检验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股。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再次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检验科至少保存1d。

饮食查对制度

1、饮食查对制度的重要性

饮食对患者的康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护理得当,可促进患者早日康复;反之,则会加重病情。如术前本应禁食的患者误进食,会影响手术的安排;假如未被发现导致术中误吸,则后果更为严重。

2、饮食查对制度的内容

1)严格执行治疗饮食医嘱,每天核对饮食医嘱并通知营养室

2)通知责任护士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患者床前饮食标识: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患者宣传治疗饮食的临床意义。

3)禁食或特殊饮食患者床头设立醒目标识,并告知患者或家属禁食时限或特殊饮食治疗要求及指导配合方法。

4)发放饮食前查对患者信息饮食单与床头饮食种类是否相符,协助患者进食,观察患者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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