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安全告知书

2024-09-14

实习生安全告知书(11篇)

1.实习生安全告知书 篇一

建筑学院学生外出实习、考察、调研

安全告知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外出实习、考察、调研期间的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学习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现将有关安全事项向相关同学告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

二、严格遵守实习、考察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服从带队老师管理。外出学生在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按照实习单位的安排进行生产实习,不得擅自更改实习计划;同时外出学生应自觉主动地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流程完成生产实习任务。

三、服从管理。外出学生在教学活动期间,必须自觉服从实习单位及测绘、考察带队老师的管理,必须在带队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相关测绘及考察等活动,不得违反安全规定、操作流程和老师要求进行操作,也不得在未听从老师安排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工作。

四、住宿安全告知。外出期间学生住宿严格按照在校期间的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住宿场所内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违章

用电、用水,禁止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接触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加强对个人物品的管理,不轻易留宿外人,不得将数额较大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在宿舍,出门随时锁门;外出同学保管好随身携带的个人财物和各种证件;严格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其他规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五、严防上当受骗。学生外出期间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

我保护能力,明辨是非,谨防被骗。如遇不明情况时不得擅作决定,应及时与辅导员联系,反映情况,咨询后方能决定,特殊情况下应及时报警。

六、注意交通安全。外出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马路上切勿

打闹;横穿马路要按交通信号灯指示,并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通行;在路边候车时注意不要占道;乘坐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确定车辆停稳后再上车;禁止搭乘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不随意搭乘陌生人车辆;乘座交通工具必须保留票据,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特别是女同学),注意旅途安全;禁止酒后驾车等行为存在,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七、注意饮食安全。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预防各类疾病发

生。做到不在无证经营的饮食小摊及其他不卫生的场所就餐,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预防食物中毒;一旦发现感染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的情况应立即在就近的医院诊治。

八、严格请假制度。外出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

制度,服从实习单位和带队老师的安排;因故离开实习工作岗位或离

队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间人身及财产安全由学生自己负责。

九、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严禁擅自离岗、离队;严禁到(江、河、湖、海)游泳,严禁攀爬危险构筑物;严禁擅自爬山,严禁从事其他与教学活动无关的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一切活动。

十、外出实习期间,学生保证不参与喝酒、赌博等其他严重违反

学校纪律及社会治安的活动。不得主动与实习单位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在保证自身安全和财产不受侵犯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矛盾激化。

十一、保持信息渠道顺畅。实习学生要经常向辅导员老师或任课

老师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外出学生如遇到困难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情况紧急下要先报警。学生应熟知应急报警措施,如拨打110(匪警)、119(火警)、120(救护)等急救电话。特殊情况、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不拖延、不隐瞒,使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情况、处理问题。

学院值班电话:83792223

建筑学院

2010年7月28日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以上内容,并保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及学校相关规

定完成实习任务,因违反本告知书及其他相关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

自行承担。

学生签名:

年月日

2.实习生安全告知书 篇二

关键词:住院患儿,安全告知书,护理安全,安全隐患行为

儿科病房由于患儿年龄、疾病特点和特殊的工作性质, 使其成为一个高风险科室。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 如何预防儿科住院患儿发生意外伤害事件, 是护理工作者高度重视的问题[1]。造成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是:家属安全防护意识淡薄;科室对小儿这类特殊群体的相关硬件设施有待改进;安全防范知识宣教不到位。医院应为住院患儿提供一个安全的休养环境, 医务人员有告知患者家属注意安全的责任。大部分患儿年龄小, 无自知能力, 身边都有家属, 如果家属缺乏安全意识, 潜在的护理安全隐患难以预见, 而患儿身边的陪护人员往往不是固定的, 给实施安全告知增加了难度。为了杜绝和减少护理安全隐患和纠纷, 我院自2010年1月起在对患儿家属进行入院告知的基础上实施书面安全告知, 并履行住院期间的告知义务, 同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取得了良好效果。现报告如下。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选择2009年7月—12月期间收治的年龄在3个月至3周岁 (因低龄患儿自控能力差, 认知水平较低, 其心理活动和行为具有稳定性差、发展性变化的特点[2]) 的200例患儿作为对照组, 其中男102例, 女98例, 平均年龄2.2周岁, 未使用儿科住院患儿安全告知书;将2010年1月—6月200例3个月~3周岁的患儿作为观察组, 其中男125例, 女75例, 平均年龄2.1周岁, 使用儿科住院患儿安全告知书。2组患儿年龄、性别、病情等基本情况以及家长的文化程度、安全认知能力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对照组

给予患儿家属进行常规入院告知。

1.2.2 观察组

1.2.2. 1 对患儿家属进行入院告知的基础上实施书面安全告知, 告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床号、姓名、住院号;输液时不可将患儿带到病室外;不可擅自调节液体滴速;患儿须由家属每日24 h陪护;将两侧床栏拉起, 将患儿置于安全位置, 避免坠床;防止患者发生烫伤、跌伤等意外的注意事项;家属有事离开时需通知护士;禁止携带氢气球进入病区 (氢气属易燃易爆气体) ;病房安全管理要求等。重点内容醒目, 用黑色字体加下划线。

1.2.2. 2 告知书的使用方法

(1) 使用时间: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告知时间, 患儿入院后做好入院处置后方可进行, 重症患儿应在病情稳定后进行。 (2) 使用方法:患儿入院时由责任护士向患儿家属详细介绍儿科住院患儿安全告知书的内容, 家属理解后, 护患双方签字, 告知书一式两份, 1份交于患儿家属, 1份随病历入档, 并留下家属的联系电话, 以备联系查询。在患儿住院后的第2天用提问的方法再次强调告知书的内容, 同时要求新的陪护人员先阅读告知书后再照顾患儿。对于接受能力较差、安全意识淡薄的家属做到时时提醒, 加强巡视。入院后3 d~5 d内对患儿进行安全隐患行为的观察并做好记录。

1.3 统计学方法

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对照组的安全隐患行为发生率较观察组高,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见表1。安全隐患行为包括: (1) 病室外输液; (2) 擅自调快输液速度; (3) 家属短时间内离开患儿无人照看, 摔倒走失; (4) 擅自将一级护理患者带离病房, 院外留宿; (5) 睡觉时未将患儿置于安全位置, 发生坠床; (6) 睡觉时被子遮住患儿头面部; (7) 热水瓶未放置于固定安全位置造成烫伤; (8) 携带氢气球进入病区; (9) 擅自使用电磁炉等造成病房电压不足, 各种使用中的仪器设备断电; (10) 护理患儿前后未认真洗手。表中的安全隐患行为 (1) ~ (10) 数字分别代表以上10种行为。

由表1可以看出, 使用安全告知书后, 对于到户外输液、院外留宿、携带氢气球进入病区、护理患儿前后未认真洗手、擅自使用电磁炉等造成病房电压不足, 使各种使用中的仪器设备断电这5种安全隐患行为有明显减少, 对于擅自调快输液速度、家属短时间内离开患儿无人照看、摔倒走失、睡觉时未将患儿置于安全位置发生坠床、热水瓶未放置于固定安全位置造成烫伤等行为不再发生。

3 讨论

3.1 本研究结果显示, 使用安全告知书在儿科安全管理中有着积极的意义, 对家属影响大的内容可继续沿用。

但其中有一些内容只对部分家属影响较大, 要仔细分析原因, 是因为家属不理解告知书的内容, 还是确实难以做到;必要时科室护士长组织所有护理人员共同讨论, 及时制订、修改安全告知书的内容, 不断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或减少护理意外事件的发生。

3.2

住院期间存在的常见安全隐患行为在告知书中对家属进行预防性教育, 使家属更好地配合医护人员治疗护理, 保证患儿的安全, 从而减少不安全因素。住院患儿安全告知书既可以使受宣教的对象反复阅读, 加深印象, 从而达到强化护理安全隐患意识的作用;又可使未接受过口头宣教的家属无一遗漏地接收书面教育, 达到护患配合, 杜绝护理安全隐患的目的[3]。

3.3 使用安全告知书同时也可增强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安全告知目的是使患儿家属真正知情同意, 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主动配合治疗和护理。实施了告知、签字制度后, 护士明确了两个方面的重要性, 一是护士向患儿家属进行相关告知是法定义务;二是通过告知, 实现与患者良好的沟通和一定程度的自我保护。通过对家属实施详细的护理安全告知, 建立相互信任、互相理解的护患关系, 可以确保知情同意权利, 提高家属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 从而减少护理纠纷, 为患儿提供安全的服务环境。树立防范意识, 护理人员风险意识高, 则护理安全系数就高[4], 如患儿家属对安全告知单中已告知内容仍不配合执行, 应及时告知可能出现的后果及相应的责任。

3.4 住院患儿安全告知书在安全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降低或杜绝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重点是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 为此我院把对每名住院患儿的家属进行安全告知, 并签订儿科住院患儿安全告知书作为儿科护理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防范措施。护理安全防范措施的完善和落实, 是防范护患纠纷的重要保障[5], 使用告知书后住院患儿的安全隐患发生率明显下降, 即便发生了一些安全隐患行为, 也未导致严重的后果和护理纠纷。

总之, 社会的发展进步以及患者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 对儿科护理工作者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加强安全管理, 不断提高医院及儿科的综合管理水平, 能从根本上减少或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邵惠明.儿科病房住院患儿发生意外伤害的原因分析与防范对策[J].护理学报, 2009, 16 (10) :26.

[2]许俊凤.心理干预对幼儿预防接种注射时疼痛行为反应的影响[J].现代护理, 2007, 4 (16) :69.

[3]袁琰琴, 余咏, 王线妮.住院患者安全陪护书面告知书的应用[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2010, 16 (27) :27.

[4]孙元美.警示标识在护理风险管理中的作用[J].护理研究, 2006, 20 (27) :56.

3.消防安全告知书 篇三

为了保证场站安全、稳定运行,根据《消防法》以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请进入站区的人员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进入本站时,请做好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接受值班人员安全教育。

二、了解、学习《进站须知》、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安全出口及逃生通道,不可堵塞消防车专用通道。

三、严禁在门站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进入生产区前,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火种(火机、香烟)、非防爆电子设备存放到火种柜,并穿防静电服和戴安全帽。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出口处安装防火帽,不准在生产区修车、擦车、开收音机、打开车灯开关等。

五、在生产区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签订安全技术交底书,得到公司批准同意方可作业。因施工维修需要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确保安全后在规定的时间方可以动火施工。生产区内施工必须使用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工具。作业机具必须符合防爆标志,如无法满足防爆标志时,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性施工。

六、爱护消防设施,非火警情况下不要擅自启动、使用消防设施、器材。

七、当发现火情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控制室当班运行人员,服从场站人员指挥进行救援工作。如火灾处于初期,应第一时间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发现火警信号,第一时间迅速组织开展逃生自救,不要观望等待、慌乱拥堵,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九、场站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消防知识及技能,熟悉火灾应急救援程序,每年配合公司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做好总结工作。

告知单位: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4.离校安全告知书 篇四

为强化我校学生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突发事件应变处理能力,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本着对学生、家庭、社会负责的态度,特制定我校学生离校安全告知书,要求全校学生严格遵守:

一、学生因故离校须向请假,不得代假,未经批准不得离校,假期结束须按时返校。

二、学生离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习,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将按照教育部2002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三、学生外出途中应乘坐正规运输公司的安全状况合格交通工具,任何学生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联系交通工具运送学生。

四、学生离校期间不得到危险地带游玩,不得私自到野外江、河、湖、塘游泳,到游泳馆游泳须两人以上结伴同行。

五、学生离校期间应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不到无证经营和不卫生的摊点、餐馆就餐;不吃腐烂、变质和有毒食物。

六、学生离校期间从事勤工助学或实习应到学院报告登记,要督促用工或用人单位为自己购买相关保险,定期向学院汇报相关安全情况,不得从事高空、有毒、有害等存在明显危险的工作。

七、学生离校期间严禁传播、复制、观看、贩卖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赌博和变相赌博,严格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沉溺于网吧和电子游戏厅。

八、学生离校期间不准出入社会不良场所,不准参与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违纪违法活动。

九、学生不得私自组织集体外出旅游,经学院同意备案的外出旅游团队,须由老师带队,遵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违规组织活动发生事故,由组织者承担全部责任。

十、因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离校或由其亲属负责领回,学生及亲属不得无理纠缠、扰乱学院教学、生活秩序。

十一、本告知书为全校学生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学生离校前务必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

十二、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学生自己保存,一份学院存档。本人阅读后签名:

年 月 日

5.宿舍安全告知书 篇五

亲爱同学:

为了你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工处宿舍管理中心特提示如下:

一、学生宿舍是公共居住场所,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银行卡、校园卡、现金及各种有价证券、各式电脑、各类数码电器、金银首饰、手机及其它高价值物品。为保障以上财物安全,请持有贵重物品的同学到学工处宿管中心(主干道学生事务中心)办理保险柜租赁业务,租用后如贵重物品在保险柜被损坏的情况下遗失或损坏,出示相关票据后,保险公司将给予7000元以内赔偿。没有租用的同学请大家将自己贵重物品妥善存放,细心保管。对于未按要求处理的同学,如物品遗失,则责任自负。

二、要按时归寝,出入宿舍要养成随手锁门、关窗、关闭水电的习惯,夜间入睡前要检查好门窗是否锁好,特别是要防范以“串门”、“找老乡”为借口的盗贼。

三、请同学们注意用电安全,在宿舍内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吹风、电饭煲、电热杯等)。学校将不定期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者,将根据《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等文件的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请同学们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财物(如桌椅、床、衣柜及门窗玻璃等),如有损坏,请及时通知宿管员报修。宿管中心会定期对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进行检查,如发现故意损坏或遗失的,我们将对责任人按财物三倍价格进行索赔。

学工处宿舍管理中心

6.安全责任告知书 篇六

为了加强安全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学生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将学生安全责任告知全体学生:

一、认真学习《大学生行为规范手册》、《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乐山师范学院关于禁止学生下河游泳的通告》、《乐山师范学院假期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知识和安全规定。

二、学生在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学生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要求。

1、自觉遵守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起哄、不留宿他人。

2、自觉遵守校园预防灾害事故的安全规定,不翻爬危险地方。

3、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不违章用火、不破坏消防设施、不损毁消防安全标志。

4、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违章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使用蜡烛;不存放、不使用违禁物品;不私自校外住宿等;不施放烟花爆竹。

5、自觉遵守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的规定;

6、自觉遵守其他有关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规定。

7、自觉交纳假期留校住宿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用。

三、下列情形下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其事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学生在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2、擅自离校或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

3、学生在假期中自行滞留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本安全责任告知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后勤集团学生公寓中心、学生各执一份。管理部门:学生:

所在学院、班级:

原住楼幢、宿舍号:

家庭联系电话:

联系人:

7.电气安全告知书 篇七

为了确保你及你家人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现将安全使用燃气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安全使用燃气的注意事项

1、厨房内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使用燃气时,一定要有人照看,人离关火,人一旦离开,燃气就有被风吹灭或锅烧干、汤溢出的后果,致使火焰熄灭,燃气继续排出,造成人身中毒或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装有燃气管道及设备的房间不能睡人,以防漏气、造成煤气中毒或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严禁将燃气热水器安装在浴室内;

5、教育小孩不要玩弄燃气灶的开关,防止发生危险;

6、检查燃具连接处是否漏气可用携带式可燃气检测仪或采用刷肥皂的方法,如发现有漏气显示报警或冒泡的部位应及时紧固、维修。严禁用明火试漏。

二、发生燃气泄露时的安全措施

1、首先关闭厨房内的燃气进气阀门;

2、立即打开门窗进行通风;

3、不能开关电灯、排气扇及其他电气设备,以防电火花引起爆炸;

4、严禁把各种火种带入室内;

5、进入煤气味大的房间不能穿带有钉子的鞋;

6、通知燃气公司来人检查,但严禁在本室使用电话,以免有火电花产生引起燃爆。

三、发生由燃气引发火灾的安全措施

一旦发生由燃气引发的火灾,要沉着冷静,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1、迅速切断燃气源。如果是液化石油气罐引起火灾,应立即关闭角阀,移至室外(远离火区)的安全地带,以防爆炸;

2、起火处可用湿毛巾或湿棉被盖住,将火熄灭。无法接近火源时,应用沙土覆盖,利用灭火器控制火势,利用水降温,以防爆燃;

3、如火势很大,个人不能扑灭,要迅速报火警(火警电话“119”);

请你及你的家人记住上述内容,祝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XX市委党校

8.学生安全家长告知书 篇八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近期我县持续高温,是各种疾病的高发季节,也是溺水等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配合学校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步行上学时,要走人行道,横穿道路时要走斑马线并注意过往车辆。注意乘车安全,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两轮、三轮等无载客许可证、运营证的车辆。骑自行车时,注意保护自己,不带人、不闯红灯、不飙车,不骑电动自行车,严禁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安全无小事,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希望您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协同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注意安全,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近年来,溺水事故已成为我县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诱因,给学生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请家长对孩子加强游泳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学生的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教育部近期对预防学生溺水提出了“六不”要求: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强调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2、注意防雷、防洪、防震。

遇到强雷雨时,应关好门窗。电视、电话、计算机等电子器件最好不用。不要停留在高楼平台上,远离金属物体及电力设备。不宜在大树下躲避雷雨,不宜在旷野中打伞,不宜进行户外球类运动。如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时,一定不要惊慌,沉着冷静,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逃生自救。在暴雨洪水季节,教育孩子不能强行过沟过河,不到河边、沟畔、水潭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

3、加强疾病防控。

夏天是各种传染病、腹泻病和皮肤病发病的高峰期。家长应提醒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提醒孩子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宜在炎热的中午强烈日光下剧烈运动。有头痛、心慌时应立即到阴凉处休息,不要在剧烈运动后突然使用冷水。加强个人防护,戴遮阳帽、打太阳伞;多喝消暑饮料和水。身体如有疾病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并将病情报告老师。

4、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不暴饮暴食,不吃“三无”食品和霉变的食品。不到街头小摊小贩处购买不卫生食物,防止病从口入和食物中毒。

5、注意交通安全。

6、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教育。

关心孩子的学习、心理及情绪变化,多鼓励、少批评,尽量帮助子女增添信心、解决学习困难,督促孩子完成假日作业,提高学业成绩。当孩子出现情绪异常波动时,应积极予以关注和疏导,并及时与班主任老师联系。

7、明辨是非,正确对待和处理同学关系,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谣言止于智者。教育孩子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乱发帖,不随意跟帖,不乱转发短信。妥善处理同学间矛盾,团结友爱,宽容大度,及时采取正确方法求助,防止出现各种伤害事件,教育孩子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学习之中,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学好知识,练好本领,立志成才。

8、加强与学校、老师的沟通、配合。

掌握学校作息时间和有关规定,双休日、节假日、放学期间及晚上要特别加强对子女的管理和监护,掌握孩子去向。教育孩子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家时,要及时向家长报告。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与班主任老师联系。

家长朋友们,暑期将到,为了孩子的安全,希望各位家长携起手来,与全社会一起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防控体系!

(加盖学校公章)

回 执

学校已通过□向学生印发、□家访、□召开家长会的方式将《学生安全告家长通知书》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预防学生溺水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请在□处划√)。

学校名称: 班 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9.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篇九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5、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6、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9、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10、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

2、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三类人员”应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4、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5、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6、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7、编制、审核及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8、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0、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制度。

11、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按规定登记使用。

12、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

13、办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14、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当主要责任。

四、其它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2、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3、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出租单位应提供相关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

4、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应提供企业资质、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

5、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应提供企业资质和出具检测报告。

第二部分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查

安监机构收到安全监督备案资料后,对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结果进行复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按规定组建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4、是否已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5、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专项方案是否有计划;

6、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有使用计划;

7、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施情况;

8、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施工标牌”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围挡、大门、道路、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0、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查不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安监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安全监督

安全监督检查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应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施工安全行为监督与工程实体防护监督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重点监控和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所监督工程项目的数量、种类、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管理能力、工程施工难度等因素,结合自身监督力量,科学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

1、听取工作汇报或情况介绍。

2、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资质资格证明。

3、考察、问询有关人员。

4、抽查施工现场或勘察现场,检查履行职责情况。

5、其它。

二、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1、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情况;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的情况等。

2、对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

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面情况,关键部位的安全控制措施;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验收等。

3、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驻场情况,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及专家论证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登记情况;安全检查、验收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

4、对其他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

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出租单位提供相关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的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的资质、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资质和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情况等。

5、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

参建各方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抽查记录表》并反馈监督检查意见。

第四部分 安全隐患处置及事故报告

一、安全隐患处置

监督人员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按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2)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且存在重大隐患的,下发《建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

(3)逾期未整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二、事故报告

1、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2、施工现场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施工单位应认真处理善后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五部分 安全生产评价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分阶段进行评价。

一、评价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二、评价报送

当工程施工达到下列要求时,施工单位应将《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自检评定表》经监理单位确认后,5日内报送安监机构。

1、基础阶段评价:桩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60%。

2、主体施工阶段评价:主体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和主体工程验收前。

3、装饰装修阶段评价:装饰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

4、其它工程类别按工程量完成30%、60%、90%阶段进行评价。

第六部分 竣工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安监机构提交《建设工程竣工安全评估报告》。安监机构在收到《建设工程竣工安全评估报告》后,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形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告》。

10.外来人员安全告知书 篇十

外来人员安全告知书

为积极响应国家及公司提出的安全政策,根据北京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达茂旗天润风电有限公司相关管理文件规定,对进入我风电场的外来人员,进行以下安全告知:

1、外来人员:除本风电场常驻运维人员均为外来人员(如作业人员、检查人员或参观人员,以及对风电场现场项目管理施加环境和安全影响的其他人员等);

2、外来人员进入风电场,须对本单位或个人在本风电场的作业内容,与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作业内容的沟通确认,提供进入本风电场作业的相应能力证明或相应工作准入资质材料,获得许可后执行,并严格遵守风电场要求、进行各项作业;

(注:此类资质材料可以是:相应特种作业证件、该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

3、外来人员进入风电场后,应该遵守风电场的一切相关制度,服从现场任何一位运维人员的管理。现场任何运维人员有权且须对外来人员进行的各项工作和工作中的行为进行全程监护;

4、外来人员必须服从风电场的各项管理,被告之人对所获知的要求执行不力的,或被认为存在安全隐患,项目负责人及风电场任何运维人员有权立即停止其一切工作;

5、变电站内作业基本要求:

5.1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外来人员进行危险点告知,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及安全注意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变电站安全规程要求。由风电场运行人员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后方可作业。

5.2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未经允许,任何外来人员不得私自进入风电场生产区域,办理相关工作票或操作票后,由运行人员负责安排进入风电场生产区域。

5.3外来人员进入风电场场区前,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到位,进入场区必须戴安全帽,进行电气操作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具,并使用绝缘工具。

5.4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工作,不得移动或越过围栏,不得随意挪用任何设备。5.5 外来人员进入现场请先交出火种,外来人员禁止在场区内流动吸烟,本场设场长办公室为固定吸烟点。未经许可不得进行明火作业;如需进行明火作业,外来人员需提出申请,并在申请内附安全组织措施或方案,待方案批准后执行。

5.6外来人员进行电工作业(安全电压范围外),需要按照要求断电、验电、放电操作,必须

外来人员安全告知书

要带电操作的,务必提前与风电场运行人员进行确认,得到许可并做好检查及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5.7外来人员从事接触化学品及有碎屑、粉尘、飞溅液滴等产生的作业,须佩戴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止毒物或粉尘伤害的危险。

5.8外来人员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工作现场,不得随意乱扔废弃物,风电场运行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场。

5.9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风电场场区,风电场许可后方能进入风电场场区,但不得随意停车,应停在指定区域。

5.10外来人员严禁在办公区域和生产区域玩耍嬉闹及一切娱乐活动。

6、风机内作业基本要求:

6.1严禁进入本风场作业的任何人员,对未获准许的设备进行操作,严禁进行作业内容之外的工作;启停风电设备应提前通知风电场运行人员。

6.2风速大于18米/秒时禁止登塔作业及参观、检查工作,风速大于12米/秒时禁止出机舱工作,大于10米/秒时禁止吊装作业。6.3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包括:

(1)上下风机时必须戴安全帽,穿安全衣,挂防坠锁扣;

(2)高处作业时必须穿安全衣,在可靠位置挂安全绳,防止高空坠落的危险;(3)电气操作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使用绝缘工具,防止人员触电危险;

6.4使用安全用具、作业器材前务必进行力所能及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衣、安全鞋、防坠器、安全帽、吊车、钢丝绳、提升装置等;有条件的,或涉及重大作业的,须填写检查表单,落实责任书签字。

6.5风机内禁止吸烟,风机内未经许可禁止进行明火作业,如需进行必须提前办理作业许可。6.6车辆禁止在塔筒正下方20米半径内长期停留,将工作器材等卸下后,应选择迎风方向停车。

6.7提升机吊运物品时,地面人员应远离提升机正下方,防止物品坠落的危险,机舱人员必须穿戴安全衣,吊物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提升机吊物口盖板;

6.8风机内作业实行监护制度,风机内禁止单独作业,有条件的,由项目人员陪同检查并验收相关工作。

7、未尽事宜,或其他要求,请补录在以下空白表格,或另做附件说明,并大字标注“参见

外来人员安全告知书

尾页附件”若无,请大字标注“此项留白”;

8、对本告知书,如有疑问不解之处,请及时提出,由风电场将予以解答后,再行签字确认。

被告知人已清楚北京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达茂旗天润风电有限公司相关管理文件规定及风电场危险点告知,保证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被告知人操作不当、私自作业、违章作业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事故及损失的,被告知人愿承担各项责任,并赔付相应损失。

告知人: 被告知人:

11.安全告知书 篇十一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不准乱动机械设备及危险用具、用品,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临边、外脚手架必须系安全带;

(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七)、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酒后不上班、选择安全的地方休息、楼层施工不向下面乱扔东西、不疲劳工作、不带病工作、施工现场不追逐打闹;随时检查工作环境和提醒工友注意安全;

******有限公司****项目部告知人:

年月日 接受告知人(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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