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待制度

2024-07-22

项目招待制度(精选10篇)

1.项目招待制度 篇一

接待招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制度化建设,促进招接待工作规范化管理,节约招待费用,制定本制度,招待管理制度。

第二条 接待原则:热情礼貌、廉洁节约、对口接待、定额使用、严格控制、统一管理。

第三条 实行按业务关系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口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定额管理,超支自付。全局性会议和综合检查接招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实支出。

第四条 招待范围。(1)市级以上领导到我区调查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工作需招待的;(2)区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需招待的;(3)兄弟县区部门到我局交流工作需招待的;(4)各乡镇、办事处领导和民政办来我局办理业务工作需招待的;(5)其它因工作需要需招待的。

第五条 接待办法。区级领导、市局副局以上领导、省厅以上领导以及兄弟县区的局长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其他领导接待,管理制度《招待管理制度》。市局各科室、区直有关部门、兄弟县区和乡镇(办事处)领导按业务关系对口接待。

第六条 招待定额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年定额如下:局长2万元,党组成员各500元,低保中心、办公室各5000元,计财股、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各3000元,救灾救济股、福利事务股、募委办各2000元,信访室、老龄办、人事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各1000元,共计金额6.9万元。上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来芝山指导工作,按实支出,由局长掌握,办公室备案。如因工作任务量显著增加,按待总额增加额由局长掌握。

临时性接待或迎检工作中的茶水、水果、烟等招待由相关股室自行负责,所用费用列入定额。

第七条 招待地点。招待一般不得到高档酒店就餐,具体招待地点由局领导按照方便实惠的原则考察确定。

第八条 招待标准。陪同人员由分管领导确定,一般每次不得超过5人,原则上按20元每人安排,每桌不得超过300元,一般不安排高档烟酒和饮料,提倡不饮酒。不得安排就餐以外的其它特殊招待。确需超标准招待的,或确需安排住宿的,应事先报局长同意,方可安排,安排住宿也应在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九条 招待程序。坚持先请示登记后接待原则。①接待人向分管领导或局长提出招待申请,填写派餐单;②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查同意,确定地点;③接待人到办公室登记备案;④到指定地点招待。

第十条 招待费用结算。实行月结或季结。所有招接待费用均由局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结算,以办公室登记备案的记录为准,未经登记备案的不予结算支付。经请示同意在定点以外的地点招待的也应及时登记,在一星期内凭国家正式有税发票报账,并附详单。办公室将招待费用每季汇总核算一次,报局长审查,送财务一份。

第十一条 定点处的招待详单由负责招待的当事人签字认可,注明招待日期、招待对象和招待金额(大写),招待住宿也应照此办理,以便与办公室备案记录核对。

第十二条 费用结算程序。(1)办公室根据备案情况核对认可并签字;(2)分管领导或当事人签字认可;(3)财务审核;(4)局长审批。

第十三条 本制度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以局党组研究意见为准。

2.来访招待管理制度 篇二

为切实做好对来访人员的招待工作,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接待外来人员,积极主动,用语文明,热情礼貌。

二、对待来访者,主动热情,态度和蔼,对提出的问题认真细致解答,并做好记录,做到客来主动欢迎,客去热情欢送。

三、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业务招待,一般安排到市政府招待处(含北、南两处)。

四、招待人持卡,填写招待事由、被招待单位、招待人及日期,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就餐后交政府招待处。

3.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 篇三

1、为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公司效益,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宴请外单位人员和公司内部聚会所产生的餐费、交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3、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下人员,总经理费用按实报销。

4、各部门因公接待外单位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须事先说明招待或应酬对象、时间、地点、方式、预计金额、参与人员等报总经理批准;大型接待或应酬工作,应有书面计划安排。

6、各部门人员因公出差确需应酬的,须事前电话请示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请示总经理批准后限额接待。

7、公司各部门或分支机构,在海口、三亚等地的招待需在规定地点用餐;超出规定标准招待及在非规定地点用餐或其他交际费需申请,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8、公司各级领导接待客户的招待标准:(按用餐人数计算)

级别规定地点非规定地点

总经理据实报销据实报销

部门负责人(总监)200.00∕人150.00∕人

9、各部门因开展部门活动聚餐等事项所产生的费用,按真实发生的事实和金额应在公司规定标准内报销.各部门规定标准规定次数

销售部80.00∕人每月一次

其他部门80.00∕人每季度一次

10、招待费发票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并按招待费报销单要求填写招待事由等项目。如有不方便填写是事项需贴便条注明。

4.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四

第二条 招待资料

本制度所指的招待行为指就餐招待、烟酒、饮料、水果招待以及住宿招待(娱乐费用、礼品费用需供给具体方案报董事长批示)。

第三条 招待原则

(一)适度原则,公司所有招待要适度,对不是十分必要的不予招待。

(二)节俭原则,招待必须坚持节俭原则,力求花最少的成本,到达最好的沟通效果,不搞奢侈性的招待。

(三)公开原则,各领导、部门招待费用公开透明,公司将定期对各部门招待费用进行统计发布。

第四条 就餐、烟酒、饮料、水果招待

(一)招待对象:

1、为了促进公司发展而进行的业务交往所需要的正常业务招待;

2、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

3、政府部门来视察、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4、有关业务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5、会议;

6、公司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

(二)招待标准:

餐费标准含菜、酒、烟、饮料、水果、饭等发生在用餐时的所有费用。 1

陪客人员的餐费标准按相应-招待对象计算。

1、接待政府部门人员,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早餐50元人以内,中、晚餐20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30元人以内,午、晚餐100元人以内;

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领导人员及随行人员,早餐30元人以内,中、晚餐10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来访,早餐25元人以内,中、晚餐80元人以内; 3、公司管理人员会议的聚餐,中、晚餐50元人以内;

4、公司领导决定的其他事由(经董事长同意后),一般按中、晚餐50元人以内执行;

5、为了促进公司发展而进行的业务交往所需要的正常业务招待、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按照营销方案执行标准; 6、重大会议或特殊情景的招待标准,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招待相关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及部门负责招待时应依据标准严格掌握,未经批准超出标准的招待费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2、接待用餐一般应就近安排饭店招待;

3、午餐招待原则上不饮用酒类,确有需要时也应适量控制;

4、陪餐人员人数一般控制在2-3人,应为接洽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办事人员,必要时由营销助理、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出面,但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4人;

5、招待费实行提前申请、审批的原则;

6、执行招待任务前,除出差人员外,一律填写《招待费申请单》;

7、接待人员凭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

(四)招待程序:

1、接待政府部门就餐由相关部门安排就餐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 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由营销助理或市场部安排就餐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

3、各类会议就餐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安排;

4、董事长决定的其他事由,营销业务交往或招商等特殊情景,就餐由主要负责领导安排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

第五条 住宿招待 (一)招待对象: 1、受公司邀请的客人; 2、省内外政府部门领导; 3、有关业务单位人员;

4、其他类型需要安排住宿的人员; 5、参加公司会议员工。 (二)招待标准:

公司招待来客一般安排到宾馆普通标准间,重要来客安排为酒店豪华标间或规格更好的房间,具体按以下标准执行:

(三)招待住宿程序:

1、接待政府部门住宿由相关部门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应标准;

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人员住宿由营销助理或市场部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应标准;

3、各类会议住宿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安排;

4、高层领导安排的住宿,由主要负责领导安排或通知行政人事部安排。

第六条 招待费申请程序

1、公司管理人员及部门执行招待前,先到行政人事部填写《招待费申请单》,报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财务部确认后方可借资招待。《招待费申请单》一式两份,申请人和行政人事部各执一份;

2、公司管理人员及部门,外出差前先填写出差申请及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凭出差申请预算的招待费到财务部借资,特殊情景未预算到的招待费应电话逐级上报至总经理或董事长,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招待,出差回来后两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第七条 招待费报销程序

1、招待费报帐时实行两单一票的原则。即由接待人员在招待任务完成之后凭招待费用的正式发票、财务规定的报帐单和《招待费申请单》到行政人事部确认,由行政人事部经理确认后,再持报帐单、正式发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负责接待人员在申请中有虚假行为,每发生一次扣罚200元并通报批评;

3、招待费用正式发票的客户名不能空着,统一开湖南百年一笑堂药业,除定额发票外,没有公司名称的一律不报;

4、报销招待费时,招待费发票要单独粘贴,不得与本次招待无关的报销票据共用一张粘贴单;

5、招待费发生后一个星期内必须完成费用报销程序,一个星期后财务不予报销;

5.工作及招待用餐管理制度 篇五

工作及招待用餐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开支,践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本着节约和对口招待的原则,做好业务接待和加班用餐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队一切业务招待活动和因工作加班需就工作餐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填写工作餐申请表,并领取就餐通知单方可安排。

二、若遇特殊情况在外用餐的,需提前与主管领导联系,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用餐,并在2日内补填申请表。

三、未经批准的用餐和没有用餐通知单的(报销发票要附点菜单),不予报销。

四、省、市、县有关单位到我队联系工作,确需安排就餐的,按对口接待的原则,宴请标准一般为50-70元/人(酒水除外),我队陪同人员视情况而定,原则上确定2-3人。

五、工作用餐和宴请均应遵循节俭原则,除特殊需要,一般安排在定点酒店,严守纪律,中午不得饮酒。

六、因重大、紧急工作,加班确需安排工作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用餐标准30-40元/人,加班工作餐一律不上酒水。(超出部分,由各人自负)

七、每年定期公布本队业务招待及工作用餐费开支情况。

6.招待所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篇六

1、认真学习消毒程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消毒间要保证干净,非消毒人员禁止入内,洗消间门保持锁好。

3、客房内卧具、牙刷、梳子、拖鞋等用品具必须做到:一客一换。

4、客房内卫生间的杯具、面池、浴盆等应每日清洗消毒。

5、服务员在清扫房间时必须清洁工具齐全,抹布分:三湿二干,使用分开、放置分开;清洁卫生间后必须喷洒消毒。

6、每天将撤出的杯具进行集中洗刷消毒;不得擅自在客房内清洗杯具。

9、公共区域卫生间每日清扫、消毒、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10、每天清扫客房内区域和工作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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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工作场所的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滋生条件的措施。

2、服务员在工作中,工作服定期更换,衣着保持整洁;保持个人卫生,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

3、服务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4、服务员每年必须接受酒店统一组织的身体检查。

5、严格按照相关清扫程序执行:卧具一客一换、长住客三天一换,卫生洁具及杯具一客一消毒,并做好消毒、清洗记录。

6、工作间的物品摆放要合理、整洁,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应每日消毒。

7、定期对公共区域和房间进行消毒。

8、客房垃圾等废弃物要及时放到指定地点(不能堆放在工作间),以保持工作间的干净整洁。

10、认真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旅店业卫生标准”。

7.公司部门招待费管理制度范本 篇七

一、单位来客一般不予招待,严格控制加班工作餐。特殊状况需要招待就餐或用工作餐的应请示主要领导。严禁娱乐招待,午后不准喝酒。

二、用餐标准。工作餐一般每人、每顿不得超过30元。来客就餐,本着节约的原则,按必须层次订餐,既让客人满意,又不浪费。

三、接待范围。实行对口接待的原则,减少陪客人员。一般状况下可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站所长)陪餐。

四、来客招待审批程序。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特殊时可由主要领导指定人员订餐,但第二天务必到办公室做好登记。

五、报销凭证。在定点餐馆进餐的招待费务必使用统一的税务餐饮专用发票报销,非专用发票一般不得作报销凭证。

8.江西坡镇民族中学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八

为响应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号召,节约招待费支出,尽量将有限资金投入到人才培养工作中去,进一步规范学校接待工作,合理控制招待费用,防止奢侈浪费行为,在接待工作中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宾客接待工作原则

学校是开放型社会组织,学校外各类宾客到学校指导、参观、交流必不可少。来宾接待应坚持对口、对等、周到、有礼、务实、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接待标准、开支范围接待来宾。

二、招待费开支范围

本规定所称招待费,是指学校因行政、教学、科研等公务活动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招待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在接待时发生的餐费(含烟、酒、饮料)、住宿费和交通费用等。

三、招待费限额规定

根据财政部规定,招待费控制在公用经费的比例之内。

四、招待费开支标准和接待地点

1、接待餐:一般客人按每人每餐15-30元的标准用餐,重要客人可适当提高标准;确需陪餐的,按照对口、对口原则由相关部门陪餐。

2、工作餐。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安排工作餐,确因情况特殊,需开工作餐的:不超过15元/人·餐。

3、会议和培训餐。各种会议和活动等伙食标准,学校抽出一部分资金到食堂就餐。

五、招待经费使用、审批

由相关部门产生的招待费,由负责人付现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票据交校长审批签字。逾期自己承担费用。

9.业务招待费用管理 篇九

第二条 原则上杜绝无票费用开支。如工作业务需要开支无票费用(如娱乐费、洗理费等),1000元以上需事前先请示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后再执行。对此类无票费用,需提供相关联的有效证明,才可报销。每月开支的无票费用,需以文字报告的形式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第三条 交际应酬客人发生的礼品费报销,500元以上必须出具购货单位(商场、酒店等)的电脑打印明细清单,否则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第四条 对外付款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联刷卡结算,招待费不得现金支出,报销时必须提供银联刷卡记录单,特殊情况需总经理同意。

第五条 所有招待费用开支原则上必须两人以上(含两人)经手,但陪客人员不得超过三个,相互监督,并由最高职务者接待和报账,出具发票和本次用餐菜单明细,否则不予报销。

第六条 除公司业务送烟,其他中心及员工原则上不予配烟,否则不予报销。

第七条 专程陪客旅游: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经办人在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的定额内掌握使用。

第八条 总监以下员工不经批准不能进行应酬、接待活动,接待对象、地点及规格需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第九条 公司内部因加班而开支误餐费,经副总以上人员同意,由部门负责人申请加班员工用餐的,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0元且有所有人员签字方可入账,各部门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副总不得超过五次,总经理不得超过八次。公司多部门同时加班由总经理(或总经理不在时指定副总)安排。

10.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管理制度 篇十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部门业务招待费开支的管理,本着合理开支,勤俭创业的原则,保证公司对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现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上级主管部门、各级政府部门前来考察、指导、调研、参观;

2、公司邀请的有关业务单位来员洽谈业务;

3、公司业务相关部门安排来访的人员。

三、管理要求

1、除必要的公务活动和经营业务往来应酬以外,一律不准宴请和变相请客送礼,如确实需要宴请和赠送礼品时,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后,本着从简而不失礼节的原则,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2、凡来本单位招揽、推销业务的人员一律不予招待。凡属于公司供应商客户原则上不予招待(特殊客户除外)。

3、公司办、财务部对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报销规定的健全及有效性实施负责。并严格按其操作流程层层把关。

四、业务招待费用开支程序及标准

1、各部门使用业务招待费用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即计划招待客人时,必须事前征得本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接待用餐派餐 1

单,报公司办核准登记。

2、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接待用餐派餐单的必须报办公室并做好记录,事后一天内及时补办相应的审批手续。

3、各部门接待一律安排在职工食堂就餐。若确因特殊情况需在外就餐的,须报接待部门分管副总同意后到指定餐馆就餐。

4、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餐馆就餐的,接待部门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事后报公司办核实签字,财务部审核,分管财务副总签字后方可报销。

5、在公司食堂和定点餐馆就餐的由财务部统一按流程审核、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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