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课程论文参考选题(共12篇)(共12篇)
1.《知识产权法》课程论文参考选题 篇一
摘要:从制度政策、开设基础和理论依据3个方面分析了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管理”课程的背景,并对“知识产权管理”现有的三种教学模式及其各自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进而从课程设计理念与定位、教学要求与实现路径和教学模块与内容3个方面探讨“知识产权管理”课程改革的主要设想,最后认为,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综合学科背景师资人才的培养、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性学习的能动性和主动性是实现“知识产权管理”课程有效教学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教学;教学模式;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588403-0056-03
作者简介:邱洪华(1978-),男,广西梧州人,博士,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研究。
一大学开设“知识产权管理”课程的背景
(一)“知识产权管理”课程开设的制度政策环境
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国务院于6月5日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从中可以看出,一方面,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提高是我国制订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目标之一,另一方面,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战略性措施。而所有这些为大学,尤其是那些设立了知识产权专业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管理”课程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和提供了可靠的制度支撑。
(二)“知识产权管理”课程开设的基础
自从北京大学和上海大学于1994年成立知识产权学院之后,目前全国共有包括湘潭大学在内的15所高校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学院。除此之外,还有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与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共建)、山东知识产权研究院(烟台大学与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共建)和湖南知识产权研究院(中南大学和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共建)等省级知识产权教学科研单位。以上这些机构是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而作为专门的知识产权科研和教学单位,它们能够为学生提供全面而系统的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课程体系。因此,在单一的法学院或管理学院通常不会开设“知识产权管理”课程,而知识产权学院的成立,培养全面、专门知识产权人才的目的,为“知识产权管理”课程的开设提供了迫切的需求。
(三)“知识产权管理”课程开设的理论依据
知识产权本身是集法律、技术和管理三位一体的制度。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尤其是实务界对知识产权的理解更多的是停留在法律的权利义务的层面,而如果从技术和管理层面去应用和理解知识产权显得非常不够。传统的技术开发者和研究者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所具有的管理价值,而企业管理领域的学者更多的仅仅是将知识产权当作创新绩效评价的一个指标,而如何对知识产权本身实现有效的科学管理方面的研究还有待完善。知识产权本身的基本特征及其在中国发展的特点,成为高校在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过程中开设“知识产权管理”课程的理论依据。
2.《知识产权法》课程论文参考选题 篇二
一、对传统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方法的反思
知识产权法学是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必修课程之一。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特色明显, 首先, 是一门新的课程, 相对于其他法律而言立法较晚;其次, 涉及面广, 不仅涉及法学, 而且科技、经济和企业界都普遍关注;其三, 由于涉及面广, 因此, 知识产权既是法律保护的对象, 又是科技开发的成果, 还是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 可见其具有较强的实践性。那么, 针对课程特点, 对学生的培养目标, 不仅要求学生理解概念、掌握法条、把握知识点, 更要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 在知识产权法学课堂教学过程中, 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 教学效果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老师讲课的激情难以发挥, 虽然也是针对概念、法条规定进行讲解, 但课堂气氛平淡;二是学生听课具有被动性, 接受的知识量和记忆程度偏低;三是针对性不强, 必然重点不突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笔者结合自己知识产权法学的授课实践, 在反思传统教学方法的前提下, 在与学生座谈和向老教师学习的基础上, 一直在总结新的教学方法, “问题前置法”就是笔者尝试的一种教学方法。
二、“问题前置法”的提出
由于知识产权法学特色鲜明, 因此, 为了改善知识产权法课堂教学, 笔者考察并分享了专家们的教研成果, 发现知识产权法学新的教学方法主要有案例研习法、对话式研习法、诊所式研习法等。据笔者分析, 这三种方法, 不论是强调将现实案例引入教学的案例研习法, 还是由学生以提问、质疑的方式参与课堂教学的对话式研习法, 以及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一些疑难案例, 课堂现场进行诊所式研习法, 都是优秀教师们在教学中的创新。他们注重案例教学, 即引入现实或虚拟案例来讲授课程知识, 试图为学生提供更大的思考空间, 增强学生在教学中的参与度, 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已经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在教学实践中, 笔者针对课程内容也使用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 意在化解难点;常使用对话式讲习法, 为了更好地突出重点, 讲授透彻。然而, 通过实践, 笔者认为比较适用的方法是“问题前置法”。
(一) “问题前置法”涵义
问题前置法是指基于一次课的内容, 总结出一个或几个问题, 或者是一个与讲课内容密切相关的案例, 在课前提出来请同学们先行了解, 通过课堂学习找到答案或解决问题的途径或依据。此方法顾名思义就是围绕“前置问题”进行学习, 将问题嫁接于每个知识点中, 以问题的形式引出所要学习探讨的每个知识点, 通过对该知识点, 包括概念、特征等基本理论的学习, 使提出的问题得以在学习、分析中解决。
笔者之所以总结并提出此教学方法, 主要基于以下几点:一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的内容饱满, 如包括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关商业秘密专有权的相关内容等等;二是由于知识产权法内容庞杂, 每部法之间既有联系又缺少较强的协同性, 部分内容在学习中极易造成混淆;三是知识产权法学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理论性、技术性, 问题的个性和案例的特殊性都给讲授和学习带来一定困难, 需要将每章的知识点归纳成问题课前提出来, 以便学习中把握和记忆;四是采取“问题前置法”教学, 即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不仅可使学生通过问题来理解知识产权法学的理论知识, 同时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因此在教学中引入此方法会产生好的效果。
(二) 问题前置法的特点
通过该方法的实践, 笔者总结出这一方法的特点:
1.“问题”的引导性。课前提出的问题对马上要学习的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当同学们带着问题学习时, 不仅找到了解决问题的依据, 而且掌握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 提出问题就是一种引起学习兴趣和引导学习的开始。
2.“问题”的全面性。从现实中选择一个案例运用于教学, 虽然生动, 但未必能涵盖本章的所有内容;如果多选几个案例, 又和有限的课时相矛盾。因此, 该方法前置的问题通常未必是真实的案例, 但它包含了本章内容的全部知识重点。因此, 对问题如何设计需要对课程内容十分熟悉。
3.“问题”的典型性。设计课前问题时, 包含知识点固然重要, 但如何用设计的问题抓住学生的注意力, 对学生产生一种吸引力, 事关方法运用的成败和讲授效果的好坏。这就要求注重问题的典型性。
三、“问题前置法”的适用
在知识产权法学课堂教学中, 笔者结合每节课所讲的内容, 对前置的“问题”进行了灵活选择。对此方法的具体运用可以归纳为几种形式:
(一) 以例引义
针对有些章节主要知识点是理解概念, 需要在课前预设案例引出概念, 意在解决概念的模糊地带, 让学生更为清晰、全面地理解和牢记概念。比如, 本人在讲授著作权的客体即作品时, 首先引入实例, 即清代的郑板桥是著名画家, 尤其以画竹子享誉海内外。郑板桥推开书房的窗户即见自己耕种的小竹林, 多少昼夜的认真观察、从小竹到壮竹的细微端详, 让他做到了作画之前的胸有成竹, 那么, 郑板桥就有了“眼中竹、胸中竹、画中竹”, 这“三竹”中哪种“竹”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即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呢?同学们带着选竹的实例问题, 进入了作品涵义的学习。
当学习了作品的涵义和构成要件, 明白了一般意义上的作品①和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之区别后, 同学们对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概念有了一个较好的把握, 即著作权法仅保护作品的形式, 那么就可以轻松回答问题:只有借助笔墨将作者头脑中构思的竹子画于载体纸张上的“画中竹”才是著作权的客体——作品。郑板桥的眼中竹是受物权法保护的物, 胸中竹是一种不被人们感知的构思, 都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二) 以考点引思考
在课程学习之初, 笔者已经明确告诉学生“怎么学”和“怎么教”, “怎么教”即“一个保证两个兼顾”, “一个保证”是保证课程内容知识体系完整;讲授中的“两个兼顾”, 一是兼顾司法考试的内容;二是兼顾研究生考试内容。那么, 我们课前预置的问题就是两个兼顾的考点。当学生看到司考和考研的模拟试题时大多为之一振, 抱着急于知道正确答案的想法进入章节的学习, 如此学习的目的和学习的精力集中度已经为学好本章内容打下了好的基础。比如在讲到“邻接权”一章时, 笔者给出学生一个某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案例分析题:
某作曲家通过艰苦努力创作了一首歌曲, 并许可某歌星公开演唱, 这位歌星获得表演权后参加了一场音乐会。此音乐会组织者许可某唱片公司录制、复制和出售, 此举经音乐家和歌星许可。请思考:
1.被出售的正版CD在歌舞厅营业时间播放是否构成侵权?如果侵权又侵犯了谁的什么权利?
2.某广播电台未经许可播放正版CD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又侵犯了谁的什么权利?
3.另一家唱片公司合法购进正版CD, 未经许可进行复制并出售, 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又侵犯了谁的什么权利?
4.如果有人未经许可将该CD转换成MP3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 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又侵犯了谁的什么权利?
5.如果有人购进一批CD后未经许可出租, 是否侵权, 侵犯了谁的什么权利?
此案例考查了关于作为著作权人的音乐家、作为表演者的歌星及作为录制者的唱片公司分别享有哪些权利。学生只有将已学的包括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内容、表演者的权利内容、录制者的权利内容, 运用比较的方法, 才能将此问题得以回答, 从而使所学知识运用到问题的分析和解决中去, 掌握得更加准确。
在讲到专利申请内容时, 笔者课前给出一道往年的司法考试真题:
2006年10月3日, 我国公民贾某将自己完成的一项实用新型专利项目申请了专利。同年12月3日, 一位意大利籍的工程师史密斯就同样的发明内容也在我国申请专利, 同时请求优先权, 优先权日确定为2006年9月12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依据我国专利法确定的先申请原则, 我国公民贾某申请在先, 应该获得专利权
B.意大利工程师史密斯在我国的专利申请日应该为2006年9月12日
C.意大利工程师史密斯在我国的专利申请日应确定为实际申请日, 即2006年12月3日
D.史密斯所在国和我国都是巴黎公约成员国, 因此他在我国享有优先权
在课堂上运用所学内容分析司考真题, 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解决问题的激情。
(三) 以综合问题引导知识点的学习
有些章节内容丰富, 依靠一两个案例难以涵盖所有知识点, 就需要老师给出一个综合性的案例或考试分析题, 仍然让同学们带着问题进入本章节的学习。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 不是每章节的内容都要通过案例进行讲授, 也不是案例分析多多益善, 原因在于本课程的课时有限, 在课堂上过多使用案例教学, 即使讲透了一个问题, 但可能很多知识点没有时间讲解了。因此, 我们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针对知识点较多、难点不多的章节, 笔者认为, 预置一个能够涵盖全部知识点的问题, 能够取得最佳学习效果。
在“专利的形式要件”一章中, 既包括专利申请原则, 又包括申请文件的介绍, 还包括申请中纠纷的处理等, 内容极其丰富。为此, 笔者在课前设置了一个综合性案例:
赵某研发了一件超磁分离设备, 于2004年9月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孙某也独立研发了与之相同的超磁分离设备, 于2004年3月6日在机械工业部举办的技术会议上首次展出了该设备, 并于2004年9月6日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法国人莱昂, 将其在法国研制的与赵某、孙某相同的设备于2004年9月4日向法国专利管理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 又于2005年9月4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 并申请优先权。赵某的专利申请2006年3月5日被专利局公开。试问:赵某、孙某、莱昂三人的专利申请哪个具有新颖性, 并说明理由。
本案例不仅涉及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况, 又需要了解抵触申请, 还需要把握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原则, 尤其外国优先权的规定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四) 以法条引概念解读
对于以解释法条为主的章节内容, 一般先把法条及内容提出来, 请学生认真阅读。在听取学生从不同角度加以理解的基础上, 对相关概念和法条规定的涵义进行解读。如专利法最新修正案中, 新增了3条, 对专利当然许可作出了规定。第82条规定了专利当然许可关于申请和撤回的条件, 第83条规定了实施专利主体的不特定性, 第84条规定了法律救济措施。专利当然许可 (li⁃cense of right) 是指专利权人主动申请, 约定许可费用, 自愿许可任何人使用其专利的行为。为帮助学生更深刻地理解概念, 笔者运用于已经学过的知识进行比较性解读:首先认为专利当然许可制度具有主动性。主要通过与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比较。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一种被动许可制度, 甚至是迫不得已。虽然实施者向专利人支付一定的补偿费, 但是, 此许可只要符合法定条件, 不需要专利权人同意。其次, 当然许可制度具有自愿性。其自愿性主要表现在与专利强制许可、专利法定许可的区别。专利强制许可的条件之一就是专利权人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 又不愿意让他人实施, 充分体现了其非自愿性。专利的法定许可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 符合申请条件的专利被许可人可以不经专利权人授权获得专利使用资格, 但必须向专利权人交付合理的专利使用费。专利当然许可明显区别于上述两种方式, 属于专利权人自愿许可。其三, 当然许可制度具有单向性。其单向性体现在许可条件的单方提出, 主要区别于一般的专利许可使用和专利转让。专利当然许可是由专利权人提出申请时, 单方面提出许可使用的条件, 如使用费用、使用时间和使用方式等, 由意欲使用者自主决策。而一般专利许可使用和转让都是经过专利权人和使用人双方商量许可条件。其四, 当然许可制度具有明示性。其明示性主要体现在与专利默示许可的区别。专利默示许可是相对于专利明示许可的一种许可状态, 即专利权人针对实施专利技术表现出来的一种默示, 使实施者信赖, 使他人从专利权人的行为中推出了默示。这一方式, 既区别于签订许可使用合同的一般许可使用, 也有别于专利当然许可的明示性。
可见, “问题前置教学法”符合知识产权法学的学科特性, 它是“以学生为本位、以学习内容为核心”的教学方法, 不仅有利于学生参与教学, 而且引入了研究性学习理念, 对于提高学习效果、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注释
3.《知识产权法》课程论文参考选题 篇三
关键词:传统体育;武术教学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社会对武术人才迫切需要,武术教育工作者面临的一个重要的课题就是武术的教学如何适应当前的教育体制改革,这也是他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探讨武术课程要与知识产权相结合的发展之路。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于综合性的体育人才的需求量大。由于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教育改革,大学生毕业以后不能直接参与毕业分配,那么在这种状况下更多需要学生不断增进自身的专业素质以满足市场的需要。因此对于武术人才的培养应该按照人才市场的需求进行,使得武术专业的毕业生从知识层面和技术层面都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在国家统计就业率最低的10个专业中,武术处于所有专业就业率最低专业。
1 当前高校武术的教学现状
1.1 武术教学目标的设定
在高校开设武术课的教学不仅仅是让学生进行身体锻炼,同时还要不断发展我国的民族传统文化,使我国的民族传统文化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展,最终为社会培养出更加专业的武术人才。通过阅读大量的文献可知,当前我国高校武术课教学目标为:“通过武术教学使学生掌握武术的基本功和基本动作、了解武术理论的基本知识、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通过以上目标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武术是一个多学科专业,学习武术并不是把武术学生培养为只会几个动作,只会踢踢腿,要根据社会需求,把专业培养为宽泛化,多渠道就业的武术复合型人才。
1.2 关于高校武术考核评价
一直以来,高校武术课的考核方式主要是以技术考试为主,这就造成了教师在教授的过程中只重视技能的传授,而对于武术所蕴含的文化底蕴则将的很少,这样使学生不了解武术基本情况下进行技能的学习,课堂氛围比较枯燥。另外每一套武术套路的比较常,老旧,忽视了“学”与“用”的关系,只是一味的学习武术的技术动作,而对对武术的基本理论知识、文化内涵、拳种流派以及武术特有的健身原理和功能知之甚少,他们认为学习武术并不是体验乐趣、强身健体,而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学习。这种教学方式让学生感觉到整个课堂是枯燥无味的,他们不愿意参与到课堂当中,更别提培养不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了。因此高校的武术课应该不断改进评价标准,以更好的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保证实现教学效果。
1.3 提高创新性
武术学生在练习中会用到各种兵器,这些兵器的使用会让有些学生用着不适,可以从教学训练中,找出这些兵器弊端,进行器材创新。器材的创新,可以申报为专利。另外,也可以从专利文献中查阅武术器材,借鉴其他专利,改进武术器材。这样既增加了学生动手能力,又为增加了学生动脑能力。为学生创新打定了基础。通过这些创新,在毕业之后可以创办武术器材厂。
2 武术学生教学改革建议
2.1 不断改革考评体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每个学期的武术课结束之后都要进行考核工作,而考核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教师并没有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所有学生的学习往往都是被动的学习,都是灌输式的学习。教师应该注重从多角度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还可以采用学生之间相互评价的方式,把整个评价贯穿于整个学期的武术教学当中,从而使武术教学工作的评价实现多元化。学生不仅仅能够对自己进行客观的评价,还能够对其他同学进行评价,这样能很好的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而且也让学生从中获得很多灵感,从而产生自我学习的动力。
2.2 在培养体系上,增加知识产权方面引导
武术学生的培养,要打破原有的,为训练而训练。要增强学生创新内涵,积极引导学生从教学、训练中改善体育器材,申报专利。另外,从器材改革中增强动手和动脑能力。器材的改良,毕竟使学生要查阅资料,学习课堂之外知识,培养成为一个专业型的武术人才。
2.3 注重培养模式的改变
在教学模式和方法上一定要注重以学生为主导,让学生充分感受到自己是课堂的主人,在上课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积极配合教师的教数。作为教师首先应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教师的正确指导下,大家能够学习的更好更扎实。在进行理论教学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使整个教学紧紧围绕学生为中心进行。
3 小结
保证每一个层次的学生实现顺利毕业,在教学的过程中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性和主动性,形成知识产权成果。让他们实现大纲的教学目标以后,能够结合自身的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内容,从而保证教学效果。
能让学生和教师充分了解当前市场对人才的需要,让学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的特点,从而有效的调整自身的技能和知识结构,保证适应社会和市场的需求。
不断扩宽学生的视野,增强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加学生的就业的机遇,以培养出更加适应市场运作需求的专业性的高素质武术人才。
参考文献:
[1]杨啸原.试析武术教学改革[J].成都体育学院学,2001,05.
[2]汪洋.论高校武术教学改革[J].现代商贸工业,2011,02.
[3]韩玉冰,王永胜.浅谈体育器材的专利申报[J].文体用品与科技,2013,8.
项目资助:
1.河南理工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项目
2.河南省科技攻关社会发展项目,132102310532
4.《知识产权法》课程论文参考选题 篇四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
“两课”及学生社会实践课程参考选题(修订)
一、思想道德篇
1.某地区/群体公民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状况调查分析。(可结合平民英雄事迹)2.某地区/群体/社区公民遵守社会公德状况调查分析。3.某地区/群体公民诚信行为调查分析。
4.某地区公民的道德模范表现及其先进事迹调查分析。(可结合道德模范评选)5.某企业职工爱岗敬业现状调查研究。6.某地区/群体公民家庭美德现状调查分析。
7.某地区青少年网络使用情况调查分析/“网瘾”现象的原因调查分析。8.对“山寨”现象的调查分析。
9.某地区/群体公民对如“地沟油”、“染色馒头”等道德严重滑坡现象的认识及 对策研究。
10.某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状况调研分析。
11.某地区青少年时尚流行现象调查及其社会原因分析。
12.某地区先进党员、干部事迹及其社会影响。(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13.某高校贫困生家庭状况及勤工助学情况调查分析。14.某高校贫困生消费现状调查分析。
15.某高校/某地区贫困毕业生助学贷款偿还情况调查分析。
二、法律篇
16.某地区/群体公民法律意识调查分析。
17.某地区/群体劳动者对新《劳动合同法》了解程度调查分析。18.某地区社会治安状况调查分析。19.某地区/群体公民上当受骗的个案研究。20.对闯红灯现象的调查分析。
三、招生、实习、就业篇
21.某地区/村家长和学生选择就读的大学及原因调查分析。22.某地区/村家长和学生选择就读大学的专业及原因调查分析。23.某地区/村青年未能接受高等教育的原因调查分析。24.某高校某专业技能证书与就业关系的调查分析。25.某高校某专业社会需求状况调查研究。26.某高校某专业发展现状调查研究。27.我院优秀毕业生成才之路的调查研究。
28.某地区/某高校大学生兼职现状(包括兼职行业、时间、薪酬等)调查分析。29.某地区/某高校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分析。30.某地区/某高校大学毕业生创业状况调查研究。
四、民生、三农、环保篇(多关注民生、惠民政策及美丽中国建设)31.某地区某物价上涨情况调查及对策研究。
32.某街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包括价格、某月成交量、购买者年龄和经济状况)
调查分析。
33.某地区家电下乡情况调查研究。34.某村农民家庭收支情况调查分析。35.某村农业污染处理状况调查研究。36.某种农产品销售情况调查及市场分析。37.某村使用高科技辅助农业种植情况调查。38.某村农业土地使用情况调查分析。39.某村文化娱乐生活现状调查分析。
40.某地区/村农民养老问题现状及对策研究。(如何关爱空巢老人等)41.某村留守儿童接受教育以及生活等现状调查研究。42.某村计划生育现状调查分析。
43.某市进城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心理等现状调查分析。44.某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状况调查研究。45.某村农民工返乡创业状况调查分析。
46.某地区个体户生存现状调查。
47.某地区伤残人士/孤寡老人/孤儿社会救助调查分析。48.某地区居民使用环保购物袋情况调查分析。
49.某地区/企事业单位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举措调查研究。(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
50.某地区可再生能源应用状况调查研究。
五、昆山篇
51.昆山城市发展之特色调研分析(可侧重政治、经济、文化、民生等某一具体
领域做详细调研分析)。
52.昆山台企投资领域/行业调查分析。
53.昆山可再生能源应用情况调查研究。(比如昆山城北可再生能源应用基地)54.昆山民企/实习单位创新发展调查分析(可从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
新等角度调查分析)。
55.昆山自然文化保存情况调查研究。(比如古镇:周庄、千灯、古镇、锦溪、正仪等)
5.《知识产权法》课程论文参考选题 篇五
本课程论文只要是与学术规范、研究生论文写作或探究二者的关系即可,提交的论文请严格按照论文规范格式打印。字数5000字左右。
以下选题仅供参考,不全等于论文标题;也可以根据某种需要,自己从多个选题中合并、提炼出一个中心论题。
1、学位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反思;
2、比较文学(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论文写作的学术规范;
3、近二十年中国学术规范讨论综述;
4、20世纪90年代学术规范讨论的再解读;
5、新世纪十年学术规范的现状考察;
6、学术勇气与论文写作;
7、学术论文需要“规范”吗?能不能规范?又如何规范?
8、学术期刊的分级(比如核心、权威、CSSCI等)与学术创新;
9、比较文学(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问题;
10、比较文学(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论文对文献资料的引用问题;
11、学术腐败与学术评价机制探讨;
12、学术道德与研究生论文写作;
13、学术规范、学术道德与学术研究;
14、上世纪90年代与新世纪10年学术规范比较;
15、改革开放以来比较文学学科(文艺学/现当代文学)学术规范的建立;
16、学术争鸣/学术批评与学术规范;
17、研究生开设学术规范课程的意义;
18、培养研究生论文写作的规范意识的方法和途径;
19、(研究生)学术规范与当前文化建设;
6.知识产权法课程介绍 篇六
知识产权法课程是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而发展和壮大的,是随着知识产权在全国乃至在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受到重视而成为一门显学。
我校知识产权法课程开设较早,发展很快。1992年3月张玉敏教授主编了我国最早一批《知识产权法》教材(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我校开设了《知识产权法》必修课程,课时也增加到50学时。此后,我校又先后增加了知识产权双语教学、著作权法、商业标志法、商业秘密法、知识产权贸易理论与实务、电子商务、外国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等选修课。2000年,为了整合我校知识产权法教师资源,成立了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该中心全国范围内都有较大的影响。现在,《知识产权法》课程已成为师资力量强大、配套课程齐全、深受学生欢迎的本科课程。目前,该课程已经成为我校法学重点发展的课程,成为在西南乃至在全国都有相当影响的一门课程。
我校从1997年开始招收知识产权法方向的硕士研究生,2000年开始招收知识产权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截至今年7月份,共培养知识产权方向的硕士研究生200多名,博士研究生10余名,其中包含1名美籍和1名我国台湾地区攻读本方向的博士生。从目前来看,我校已经形成了一支政治过硬、治学严谨、勤于耕耘、整容强大的教师队伍。目前,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课程已形成一支职称结构、年龄、学历合理的教学和科研梯队:在师资配置上,现有教授5人,副教授4人,讲师5人,助教1人,其中博导2人,硕导9人,另聘请5名境内外知识产权法专家作为兼职教授绝大多数教师已经取得博士学位或者正在攻读博士学位。
本课程的主要特色有:
1、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2、师资队伍强大,发展后劲很足。
3、教材和教学辅导资料先进,教学方法先进。
在教学内容方面,我们有以下三大特点:
1、讲授内容总则与分则相结合,国内首创。
2、强调讲授知识产权传统理论的同时,关注知识产权发展的最新动态。
3、讲授知识产权理论的同时,强调知识产权实务操作。
在教学方法方面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2、强调传授知识的同时,强调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
3、强调师资队伍建设,实行以老带新的教学模式。
4、充分利用学校多媒体技术进行授课,5、利用网络拓展教学空间。
6、邀请知识产权法专家以多种形式传授最新知识。
7、知识产权庭审观摩。
7.知识产权课程论文 篇七
论文名称:《学习知识产权的体会与见解》
姓名学号:
专业:
论文提交日期:
任课老师:
学习《知识产权》的体会与见解
经过这一段时间对知识产权的学习,我慢慢了解了很多关于关于这方面的一些知识,也知道知识产权在生活中十分的重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在生活中显得尤为重要,并且对于自己在生活中也要特别注意自己的行为,不然的话自己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违法行为,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是每一个合法公民应该做到的,同时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也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体现,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还大大不够,并且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对知识产权了解不够,这也是为什么最近进出现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频频发生的原因。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现在对知识产权越来越看重,并且管理力度越来越大,国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越来越越多。
下面我就对知识产权做一些简单的叙述: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自己合法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其中包含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专利权包含有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产品外型设计专利的专有权;商标权包含有对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的专有权;著作权也称为版权,其包含有对艺术、文学、音乐、电影、电视、摄影、软件等专有权,以及由此产生其他权利。下面我想谈一下关于我对商标权以及著作权的一些看法。
首先我谈谈商标权: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区分的标志,因此商标权是用来维护产业活动秩序的。商标权有以下主要特征: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不可继承性。商标权的内容包括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商标权
只用来转让而不能用来继承。随着社会发展商标权在社会中越来越重要,并且因此引发的案件也越来越多。下面来看一个案例,即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诉济南市大观园商场天丰园饭店侵犯商标一案,在此案中涉及到商标权与的地域性以及时间性,虽然天津狗不理是国际驰名商标,但是由于历史因素济南天丰园并不存在恶意侵犯的现实,根据保护在先权利、维护公平市场竞争、遵守商业道德、以及诚实守信原则,济南天丰园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为了维护商标权法律禁止济南天丰园使用此商标进行宣传。但此次不承担任何责任。此案件就涉及了地域以及时间历史因素。由此可以看出商标法的重要性,维护社会的公平竞争以及稳定发展保护原作者的合法权利。
接下来谈一谈我对著作权的了解;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人享有使用、或根据议定的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专有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公开的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和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是人类智慧产生的一种权利,是智慧财产权。著作权的主要作用是保护思想的表达方式。在中国实行自行登记原则。通过著作权可以使作者的精神权利得以充分的重视。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其含有不可转让性、不可剥夺性、个别权能的继承性、永久性等性质。著作财产权包含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放映权、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下面举一侵犯著作权的实例,即钱钟书、人民文学出版社诉胥智芬、四川文艺出版社侵犯著作权。其中胥智芬与四川文艺出版社在未经过著作人以及版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出版《围城》一书,而在被告人告知以后,表面承诺不再侵犯别人著作人以
及人民出版社的权利但是随后仍然继续进行出版,严重的侵犯了著作权,以及违反了民法通则里的诚实守信和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因此其属于侵权行为。尊重别人的著作权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公德与作为合法公民基本要求。如果不尊重别人著作权,也就是一种不尊重别人合法智力劳动成果的行为。
8.学习知识产权课程的认识与体会 篇八
本学期,我们学习了一门新的课程《知识产权原理与制度新论》,作为一名工科的学生,我不禁思考为什么要学习这门课程。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深切地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它已经深深得融入到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各个层面。虽然它看似我们的日常生活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确实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对于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来说,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素养关系到该企业科技和经济实力长久发展的大事。而据调查显示,理工科的大学生毕业后有百分之七八十是到企业从事管理、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工作,而且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也直接和企业的知识产权相关。因此我们掌握一定的知识产权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知识产权”从其内涵来看,是人们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的结晶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从外延方面看,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等等涉及文学、艺术、信息网络技术、生物、新能源技术的知识财产。从知识产权这一广泛的定义中,我们不难发现,我们从事的任何事情都或多或少的和知识产权有着关联。大到宇宙飞船的升天,小到平时创作的文章之类,全都有知识产权的身影。
随着知识经济时期的到来,国家之间、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科技实力方面的竞争。科学技术优势是参与各类竞争的原动力,产品优势仅仅是科技优势的一种体现,不充分利用和保护知识产权,在当今的竞争中就不会占据主动的地位。从实际情况看,一个地区、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发展状况往往与其自身掌握和对待知识产权的状况密切相关。
而在我看来,知识产权最核心的、最为大家所熟知的内容便是专利以及相关的权益。专利是指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出现,保护了一个人的应得利益,体现出了对知识的尊重,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国外屡屡有公司为对某项产品的专利而打官司的案例发生,曾经我们国家对专利的保护不甚重视,导致各种抄袭、侵权行为不断发生,眼中破坏了社会的和谐,阻碍了社会的进步,打击了一大批人的创新热情,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在专利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得到重视,专利权受到保障,社会的和谐也得以稳固,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说到专利,就不得不说起商标,如果说专利是一个个发明成果,那商标就是某些发明成果的识别标志。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在自己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由特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或者组合所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和便于识别的可视性标志。在今天这个信息膨胀的快速社会,优秀的商标能让一个人很轻易地记住某项产品。有些商标更成为了一种文化,例如可口可乐公司,光它的商标价值就达到数百亿,可能另一种可乐的口感并不比可口可乐差多少,但就是凭借冠注了可口可乐这个商标,它就广受欢迎。
既然知识产权包含了许多的方面,而它又是那么的重要,那么对于它的保护自然是需要格外重视的。目前,虽然世界各国的工业、商业发展水平不一,利益关系也不完全一样,但在知识产权立法原则上则是基本一致的,就是鼓励技术进步,同时又防止过度限制商业和工业的政策。现在,知识产权法律涉及到对专利、商标,以及著作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国家也建立起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行政规章,此外还有为司法审判作知道的若干有关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
我们国家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已经迈出了一大步,但仍有很多的不足。例如因为过去国际交流较少,在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意识不强,认识不够,很多时候在无意中使产权丧失。还有因为管理制度不规范、保护不力,使知识产权保护往往停留在口头上。虽然有相关的法律,但是执法力度不够直接导致侵权者知法犯法的恶行。
但是从知识产权这门课的开设,我能体会到国家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视与决心,我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与了解,之前很多不能解决的问题,以及在保护知识产权上的误区都会一一消解。在这一段时间对于知识产权课程的学习中,老师丰富多彩的讲解让我获益匪浅,而且不局限于课本上的内容,经常联系生活中的一些实际事件的讲课方式,让我对于知识产权有了更深的理解。
9.营销专业选题参考 篇九
1.XX企业(公司)新产品营销策略研究;
2.论XX企业的市场渗透策略;
3.电信企业营销策略研究;
4.XX企业名牌战略解析;
5.XX公司销售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
6.XX夕阳品牌的出路研究;
7.从XX产品的更替看大企业的新产品战略;
8.浅析XX企业促销手段的创新;
9.体验营销在XX公司的应用研究;
10.浅谈XX公司的网络营销策略;
11.XX企业(公司)品牌营销策略研究;
12.浅谈XX企业品牌延伸战略;
13.论XX公司市场营销中的非价格竞争策略;
14.XX市旅游市场营销研究;
15.XX企业品牌策略探讨;
16.XX企业的市场营销策划方案;
17.ΧΧ品牌渠道策略研究;
18.XX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初探;
19.论XX企业的服务营销;
20.XX企业营销网络建设和管理问题初探; 21.4S汽车专卖店营销策略研究;
22.试析XX公司的品牌策略;
23.XX行业市场营销特征及对策研究;
24.新乡市零售企业市场营销研究;
25.××企业促销案例分析;
26.XX公司的分销策略研究;
27.XX企业的服务营销策略探讨;
28.XX企业的营销管理研究;
29.XX公司的促销策略研究;
30.营销组合在××企业的应用
31.论XX企业产品的定价策略与技巧。
32.新乡市轿车消费市场分析
10.认知实习参考选题 篇十
一、当地教育文化问题调查
1、独生子女教育问题调查
2、关于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
3、近年来百姓对孩子高考态度的变迁
4、农民工子女就学状况调查、外出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状况调查
5、关于农村小学教育问题的调查报告
6、中小学生社会公德意识现状调查
7、关于市县娱乐事业发展状况调查
8、电视频道家乡满意度调查
二、农村问题调查
1、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
2、当代中国农村青年的生存状态研究
3、农村居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调查
4、农民工闲暇时间支配状况调查
5、农民合同意识调查
6、农村育龄妇女生育愿望调查
7、农村业余文化状况调查
8、农村风俗习惯状况的调查
9、家乡农民法律意识的考察及分析
10、农村或街道调查,民间纠纷解决的方式1
三、能源、环境问题调查
1、手机电池回收调查、家用电池回收情况调查
2、(太阳能等)新能源使用调查
3、当地水资源污染状况调查
4、当地植树绿化情况调查
5、当地农业无公害蔬菜或粮食种植情况
四、大学生问题调查
1、当代大学生宗教信仰调查
2、大学生择业观调查
3、大学生婚恋观调查
4、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成因及对策
五、百姓生活
1、居民宠物饲养状况调查
2、某某小区某楼某单元住户改革开放30年来住房面积调查
3、家乡近年的自然灾害情况,应对办法
4、近年来家乡网络发展现状、存在问题、解决思路
5、城市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
6、中国婚姻问题调查
六、当地经济问题
1、当地旅游业
2、特色农产品
3、乡村集贸市场
4、某一品牌在当地的市场情况调查
5、关于广告美誉度调查
6、关于家乡户外广告调查
7、关于某地报纸零售市场的调查
11.党员参考选题 篇十一
2010年暑期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参考选题(党员选)
1.英(劳)模先进事迹访谈录
2.英(劳)模生活状况变迁调研
3.走访英(劳)模、老党员请他们谈谈对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评价
4.走访英(劳)模、老党员请他们谈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评价
5.走访英(劳)模、老党员了解他们对当今社会一些热点问题的看法
6.走访英(劳)模、老党员了解他们对我党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评价
范文:
标题(可以提炼一个诗句或者对其突出事迹的高度概括)
——**同志访谈录
时间:2010年7月18日上午10:20
地点:**省**市**县**村**号
采访人:张青(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院**专业,2008级)
被采访人:王贵仁,1941年生于山东烟台,1965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1978年5月起进入人民日报社工作。1983年任人民日报评论部副主任,1986年3月任副总编辑。现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教授,中国摄影家协会理事,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著有《我在现场》、《春天的气息》、《三连冠》等书,还出版《风光摄影作品》、《灵性南极》、《如诗如画》、《山水情怀》等多种摄影集。
采访过程:
张青(以下简称“张”):
王贵仁(以下简称“王”):
张:
王:
……
12.知识产权课程后感 篇十二
【案情简介】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钻公司)是我国生产石油勘探与开采用牙轮钻头的最大生产企业。该公司通过有偿转让从国外某公司获得三牙轮钻头设计制造技术,并经过技术改造与研发,将三牙轮钻头设计制造技术视为技术秘密,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至今从未对外转让过该技术。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幸发芬原系江钻公司技术骨干,了解江钻公司三牙轮钻头设计制造技术,并先后两次被委派到美国考察学习先进的牙轮钻头设计制造技术。2001年8月因江钻公司改组,幸发芬离职并与天津立林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判认定:被告人幸发芬2001年10月携带从江钻公司获取的部分秘密技术资料进入天津立林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属下的天津立林钻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林公司)担任技术部部长,主持牙轮钻头的产品设计,负责制定相关企业技术标准和检验规程工作。被告人幸发芬在立林公司工作期间,违反江钻公司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非法使用江钻公司的秘密技术为立林公司研制、生产三牙钻头。至2006年6月30日止,给江钻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 000余万元。一审认定被告人幸发芬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 000元。
上诉人幸发芬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向江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辩称江钻公司的三牙轮钻头设计制造技术不是商业秘密,辩护人张颖颢也答辩称江钻公司涉案的技术信息不是商业秘密。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争议的焦点展开辩论并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上诉人幸发芬还辩称自己不具有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观故意,最后,经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上诉人幸发芬明知违反江钻公司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非法使用其所掌握的江钻公司的商业秘密,给江钻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因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争议焦点】
1江钻公司拥有的三牙钻头设计制造技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2上诉人幸发芬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法院判决】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幸发芬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 000元。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评析】
〖1〗
一、商业秘密的认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首先商业秘密必须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这是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这里的公众是指同行或内行人中的一般人或多数人。如果某项信息已经能被一般人或多数人所知悉,也就无所谓秘密而言。对于被数个主体共同拥有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如果各自对该信息又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也属于商业秘密,因此,除商业秘密权利主体之外的其他拥有该信息的人排除在公众范围之内。其次,商业秘密能够为权利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这是商业秘密的价值特性,其价值性表现为有关的信息因为属于秘密而为权利人带来了现实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这种经济利益既可以表现为财富的直接增加,也可以表现为所需投入的减少,同时还可以表现为竞争对手获取此信息必须支付相应的定额代价。但是,商业秘密一旦受到侵害,权利人将遭受巨大损失,甚至是灭顶之灾。因此,商业秘密是一个企业面临激烈竞争和不断扩大财富积累的制胜法宝,也是企业寻求生存与发展的金刚石。最后,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为了保持有关的信息处于秘密状态,采取了一系列必要和合理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和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所谓订立保密协议,是指秘密信息的所有人与自己的员工、合作伙伴或者被许可人订立合同要求对自己披露的信息予以保密。所谓建立保密制度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制定保密规则,教育员工保守秘密等。
经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技术鉴定报告书》认定,本案中江钻公司的牙轮、牙掌轴承部分的图纸所记载的包括零部件形状、公称尺寸、公差配合、技术要求等技术信息在公开文献中未见报道,不为该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普遍了解和掌握,从公开销售的产品也不能直观、容易地获得。这些图纸所记载的包括零部件形状、公称尺寸、公差配合、技术要求等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非公知性。另外,江钻公司将其拥有的三牙轮设计制造技术用于生产三牙轮钻头为企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实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同时江钻公司为防止秘密信息被披露采取了一系列有关保密措施,如制定相关保密规定,即《江钻事业部保密工作纲要》、《江钻公司保密委员会关于确定公司保密范围及涉密项点的通知》等,并组织员工学习有关保密规定。因此,可以认定江钻公司为自己的技术信息采取了必要和合理的保密措施。本案上诉人幸发芬作为江钻公司的技术研发人员,在江钻公司涉密岗位工作多年,掌握了江钻公司的技术秘密并受过单位的保密教育却非法使用自己掌握的秘密信息为其谋利,其行为严重侵犯了江钻公司的合理利益。
二、上诉人幸发芬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行为人采取非法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或者违反约定或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为;明知或者应知前述所提到的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为: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对其商业秘密的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客观方面一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这些行为具体包括:(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另一方面上述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包括使权利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使该商业秘密丧失非公知性而进入公有领域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主观方面一般是故意,少数情况下是过失。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上诉人幸发芬利用在江钻公司掌握的秘密技术为立林公司编制生产有关钻头制造的文件并用于生产所有三牙轮钻头产品,上述文件经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鉴定其牙轮钻头轴承O形供能圈、密封圈质量要求、性能要求、技术指标与江钻公司有关文件对牙轮钻头轴承O形供能圈、密封圈质量要求、性能要求基本相同,技术指标相似。文件中记载的技术信息,包括牙轮钻头轴承O形供能圈、密封圈质量要求、性能要求、技术指标系江钻公司的商业秘密。因此,上诉人幸发芬在客观方面违反了江钻公司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使用江钻公司的技术信息为立林公司研制、生产三牙轮钻头,给江钻公司造成了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其后果特别严重。上诉人幸发芬提出其没有侵犯江钻公司商业秘密的主观故意。根据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幸发芬熟悉江钻公司的保密制度,负有保守江钻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其离开涉密岗位时不得将其所掌握的技术资料带走,且不得抄写或者复制其掌握的技术资料。幸发芬明知其带走江钻公司秘密技术资料的行为违反江钻公司的保密规定,但其在离开江钻公司时,仍将属于江钻公司的轴承图纸等秘密技术资料带到立林公司,并在该公司从事三牙轮钻头产品设计工作中使用了其从江钻公司带来的部分秘密技术资料,可以认定上诉人幸发芬有侵犯江钻公司商业秘密的主观故意。因此,根据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上诉人幸发芬明知三牙钻头设计制造技术属于江钻公司的商业秘密而违反约定使用该秘密技术为立林公司生产三牙轮钻头,给江钻公司造成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完全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法条链接】
《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
第10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刑法》(1997年)
第219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实施刑法第219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219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知识产权基础》课程的学习体会及意见 最近聆听老师知识产权课之后,让我对知识产权有了较深入的认识,使我受益匪浅。通过结合案例的深入浅出的讲解,短短几节课,让我明白了许多知识产权相关的知识,了解了一些专业词汇。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以上,是我对知识产权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学习了知识产权的知识,我还要学会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老师能多引用一些最新的、舆论关注的案例讲解,这样既能调动大家的学习兴趣,也能让大家对相关知识记得更牢。希望知识产权基础这门课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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