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作协议范本(精选4篇)
1.雇佣合作协议范本 篇一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 二人股份合作协议书
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丙 方:
地 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股份分配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甲方占公司股份的%;
乙方占公司股份的%;
丙方占公司股份的%;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审批日常事项。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参加公示总经理办公会发表工作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4、丙方担任公司执行副总
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协助总经理对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和监管
全面执行和管理公司广告业务
参加公示总经理办公会发表工作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 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
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两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2.就业合作协议范本 篇二
甲方:冠捷科技集团
乙方:福州大学学院
丙方: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为了建立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模式,实现学校成为企业人才培养摇篮、企业成为学生实习、就业基地的双赢目标,缩短毕业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适应期,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经三方协商,现就学生“预就业”培养内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从乙方选拔甲、乙双方合作创办“冠捷班”,对预就业对象进行联合培养。在不影响学校制定的培养计划的前提下,乙方允许学生根据协议要求,跨学科学习部分课程,并将该部分课程成绩纳入学分管理,同时在指导老师配备方面提供便利,原则上允许学生在甲进行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作初期,向乙方提供学生选拔、培养要求,并与预就业培养对象签订协议,明确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备的知识结构、能力及其他综合素质要求;
2、定期派技术人员到乙方以讲座、交流形式,给学生提供企业发展方向、行业技术动态等相关知识;
3、协助乙方对“冠捷班”学生进行授课及培养,对于乙方在“冠捷班”暂时没有足够师资开设的课程,由甲方选派专业人员进行授课;
4、为培养对象提供寒、暑假及实习期的实习、实践机会,并作为“福州大学实习基地”;
5、为乙方预就业培养对象提供一定金额的助学金(金额、方式于与学生签订的协议中明确);
6、预就业培养对象毕业时,给予考核,符合甲方用人标准者,予以优先录用。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合作期间,根据甲方与学生协议,成立“冠捷班”,学生由预就业培养对象组成。乙方应科学组织、实施学生的教学管理,在不影响学校制定的本科培养计划的前提下,允许学生在校内跨学科学习部分课程,并将该部分课程成绩纳入学分管理;
8、原则上允许学生的生产学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在甲方进行;
9、为甲方代表到校讲座、交流、为“冠捷班”学生授课提供便利;
10、教育、督促学生履行协议,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11、加强双方的科研合作,根据甲方要求,组织专业老师提供技术指导或对甲方所提供的项目开展研究,所涉及费用及知识产权与甲方另行协商解决;
12、若因乙方预就业对象违约不与甲方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乙方应协助甲方追讨已发放的奖学金,或采取相应之制约措施。
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3、选拔期间,负责全力协助甲方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工作;
14、负责做好合作期间的协调工作;
15、做好预就业对象毕业时的就业指导工作,教育、督促学生履行协议,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16、若有第12项情况发生,丙方应协助乙方进行预就业对象之冠捷奖学金追讨或采取
相应之制约措施。
五、违约责任
17、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8、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六、其它
19、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和解释;
20、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协议,必须及时给予对方书面说明,以无法履行协议方为主做好培养对象善后处理工作;
2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福清市人民法院进行仲裁或诉讼;
22、本协议有效期年,自2007年月日至年月日;
23、本协议一式 叁 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冠捷科技集团(盖章)乙方:福州大学
代表人:学院(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代表人:
3.合作终止协议范本 篇三
篇一:合作终止协议模板
关于终止长期科技合作的协议
甲方:xxxx 乙方:xxxx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甲、乙双方于2001年6月20日签订之《关于长期科技合作的协议》(下称“《长期科技合作协议》”)的履行,并签订本终止协议如下: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长期科技合作协议》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下称“终止日”)起正式终止。乙方在《长期科技合作协议》项下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同时停止。2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双方在《长期科技合作协议》项下或与之有关而对对方(及对方任何董事、管理层、其他员工、代理或代表)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任何性质的索赔的权利)和负担的一切义务(包括赔偿在内的任何性质的责任)亦在终止日无条件地被放弃和解除。
双方承诺对在签订和履行《长期科技合作协议》过程中所了解的一切个人信息、公司信息、项目信息严格依约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保证不向任何
1、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 年 月
4.店铺协议合作范本 篇四
甲方: 女 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女 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经营 店铺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经营项目概述
第一条 经营场所,本协议所指经营场所位于:肉联厂菜场步行街 号商铺(以下简称“店铺”)。
第二条 经营项目,本协议所指经营项目为:化妆品、穿戴品包括但不限于衣服、裤子、套装、饰品等(以下简称“货物”)的批发或零售。
第二章 合作方式
第三条 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 50000元(大写:伍万圆)作为经营成本,其中甲方出资¥ 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占经营成本的50%,乙方出资¥ 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占经营成本的50%。
第四条 甲方负责商品的销售、推广、宣传店铺。
第五条 乙方负责店铺的经营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及货物合伙经营协议书管理等)
第六条 成本分担
本协议所指成本为:
(一)店铺工作人员工资,工作人员由甲方指派,女,工作时间:09:00-19:00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工资为:¥1500.00元/月,工资计入经营成本由甲乙双方按每方50%进行分担;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工资为:¥1500.00元/月,工资计入经营成本由甲乙双方按每方50%进行分担;
(二)甲、乙方每次来回的路费、油费、差旅、进货费用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每方50%进行分担,如遇临时调整或紧急处理店铺事务多次往返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三)由于所经营店铺涉及两个店面,由甲乙双方分别与第三方(即房东)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费用、水电费、物管费等)由甲乙双方按每方50%进行分担;
(四)其他应当用于店铺经营的费用,经双方书面结算并共同签字确认后,均按照甲乙双方每方50%进行分担。
第三章 合作期间
第七条 甲、乙双方明确合作期间为二年,即2016年 3月 30日至2018年 3月 30日。
第四章 利润分配
第八条 本协议所指利润为:
(一)在扣除本协议第二章第六条中所明确之经营成本后所得的净利润;(二)甲方明确承诺乙方:如不在店铺所在地,由其向乙方所售卖之货物,每批货物的毛利润为5%。
(三)甲、乙双方明确:净利润产生后,按照每方50%进行分成;
(四)利润分配周期为: 每月结算一次。
第五章 结算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结算周期为:,每次结算均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资金统一由甲方进行管理,甲方在管理结算资金时应当明确:该结算资金作为店铺经营资金专款专用,如在管理过程中出现资金遗失、缺失等情况,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对店铺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
第六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店铺的工作人员进行更换、调整,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换、调整;
(二)甲方有权查阅经营账目、账本并与乙方核对,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三)甲方有权对结算资金进行管理但不得擅自使用支配,并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九条中关于结算资金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利管理由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奖惩措施、日常工作指导、绩效考核等,如工作人员不称职需要解雇、辞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如在管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严重损害店铺利益导致严重后果的,乙方有权利暂停使用该工作人员,待甲方到店铺共同决定工作人员去留问题;
(二)由于甲方作为资金管理方,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协议之规定根据结算单据进行利润分配,否则即视为甲方违约;
(三)乙方应当审慎管理及经营店铺,由于乙方的失职造成店铺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及承担相应损失;
(四)乙方在遇到店铺经营重大问题的情形时(如增加店面、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店铺整体装修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共同处理,如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处理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失。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如任意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严重阻碍本协议履行的,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双方共同出资总金额的20%,即¥ 10000元(大写: 一万元整),如因任意一方个人行为而导致店铺经营受损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严格履行,如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向店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第九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店铺装修结算清单复印件、两份店铺租赁合同复印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附后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身份证号码: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