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证明查询

2024-09-04

动物检疫证明查询(共9篇)(共9篇)

1.动物检疫证明查询 篇一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

编号:

货主联系电话

第联

动物种类数量及单位

启运地点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

(养殖尝交易市场)

到达地点省市(州)县(市、区)乡(镇)

村(养殖尝屠宰尝交易市场)

用途承运人联系电话

运载方式□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载工具

牌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装运前经消毒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年月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牲畜

耳标号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

备注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

编号:

货主联系电话

第联

动物种类数量及单位用途

启运地点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养殖尝交易市场)

到达地点市(州)县(市、区)乡(镇)村

(养殖尝屠宰尝交易市场)

牲畜

耳标号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年月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

编号:

货主联系电话

第联

产品名称数量及单位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目的地省市(州)县(市、区)

承运人联系电话

运载方式□公路□铁路□水路□航空

运载工具牌号装运前经消毒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年月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物卫生监督

检查站签章

备注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编号:

货主

产品名称

第联

数量及单位

产地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目的地

检疫标志号

备注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年月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第二联随货同行。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检疫处理通知单

编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单位)的经检疫不合格,根据

之规定,决定进行如下处理:一、二、三、四、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章)

年月日

官方兽医(签名):

当事人签收:

备注:1.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3.当事人联系电话:

检疫申报单

(货主填写)

编号:

货主:联系电话:

动物/动物产品种类:数量及单位:

来源:用途:

启运地点:

启运时间:

到达地点:

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现申报检疫。

货主签字(盖章):

申报时间:年月日

注:本申报单规格为210mm×70mm,其中左联长110mm,右联长100mm。

申报处理结果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受理。拟派员于

年月日到

实施检疫。

□不受理。

理由:

经办人:年月日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检疫申报受理单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No.处理意见:

□受理:本所拟于年月日

派员到实施检疫。

□不受理。理由:

经办人: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专用章年月日

2.动物检疫证明查询 篇二

1 存在的问题

(1) 货主 (畜主) 栏, 占存在问题的40%, 填写内容有的是司机, 有的是押运者。 (2) 数量栏, 占存在问题的21%, 填写内容有的是小写, 有的是距离过远, 还有的大写数字不正确。 (3) 产地栏, 占存在问题的17%, 填写内容有的空白, 有的为乡镇, 尤其是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填写的输出地为××市。 (4) 动物检疫员签章, 占存在问题的13%, 填写内容多为仅填写姓, 这种现象在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中反映的较多。 (5) 日期, 填写内容多半与实际检疫日期不符, 极个别的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日期栏内填写的时间竟为动物到达屠宰场之后。

2 规范要求

(1) 畜主栏应填写动物所有者的姓名或名称; (2) 动物产地栏应填写动物产地所在乡镇和村的具体名称; (3) 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应填写起始县名并冠以省名; (4) 数量必须填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5) 日期应为实际检疫日期。

3 讨论

3.规范动物检验检疫,强化检疫措施 篇三

关键词:动物检验;检疫;措施

动物疫苗是全球各地区为消灭动物传染病所采取的重要途径之一,它是各国政府防止动物传染病在国际间传播和在国内蔓延而使用的一项强制性的行政措施,特别是对于一些至今都无疫苗的动物传染病而言更是尤为重要,例如死亡率100%非洲猪瘟。英、美、德等一些发达国家在检疫、扑杀、封锁和消毒上严格遵守“四严”措施,才有效预防了口蹄疫、牛瘟和猪瘟等一些烈性传染病在国内的散布传播,避免了不必要的严重后果。随着国际上传染病防疫格局和动物疫苗形式的完善和发展,检疫在国际政治、经济、社会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逐步成为建立全球食品安全体系和动物防疫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 现阶段动物检验检疫工作状况

(1)相关部门对检疫工作不够重视

由于我国对动物的检疫工作起步较晚,在国际贸易中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进出境检疫工作也较晚,加上没有相应的政策宣传和受传统思想观念与工作习惯的影响,一些畜牧主观部门、政府机关以及农牧民群众、基层领导干部、畜牧兽医和技术人员没有高度重视对动物的检疫工作,没有完全认识到检疫对畜牧业、旅游贸易的发展、社会的安定以及动物疫病的防控方面极其重要的作用。不少地区出现“重防轻检”的情况,导致检疫的工作程序不规范、责任不明确、思路不清晰、措施不得力,存在工作进展缓慢、开展面窄的缺点,检疫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拒检、逃检等违法事件不断发生,检疫工作人员缺乏创造性和积极性。

(2)检疫体系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相关部门没有设立起承担检疫工作的独立检疫机构,一些单独设立的检疫站或兽医站都没有专职的检疫工作人员,在下达检疫任务时,没有专职的检疫工作者执行,难以展现出检疫工作的责任、目标、义务和权力。

(3)产地检疫工作没有及时到位

由于产地检疫工作的面广、量大,其所涉及到千家万户的规模场点的检疫难度大,另外受我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传统疫病防控模式、农耕模式的影响,我国至今仍没有对产地进行全面的检疫推广工作,一直没能有效的将产地检疫率提高至百分之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动物疫病扩散的安全隐患。

(4)屠宰检疫工作的不规范

检疫工作的不到位还表现在不规范的屠宰检疫工作上,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一是多个部门交叉管理造成检疫工作管理的“空档”。各部门没有明确其职能范围,为检疫工作的执行带来不便。二是屠宰检疫场地过于集中。检疫时间和场地布置的不合理给私屠乱宰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让整个动物产品市场埋下了安全隐患。三是大部分屠宰场地设施简陋。屠宰人员所使用的屠宰手段和工艺都较为原始,没有符合现今的防疫条件,难以落实到位检疫措施。四是定点屠宰检疫的范围小、种类少。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屠宰检疫工作,知识在一些主要城市实施猪、牛、羊的定点检疫工作。

3 强化动物检疫措施

(1)加强政策领导和媒体宣传工作

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动物检疫工作在我国社会生活、经济和政治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动物检疫工作,帮助人们树立起“防检并重”的积极思想,从政策和资金上加大对检疫工作的投入和扶持力度,积极发挥出对检疫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作用。另外,还可以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和书刊等媒体对其进行传播,着力宣传有关动物检疫方面的知识和法规,帮助人们更好的认识到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推动检疫工作的发展和完善。

(2)健全和完善职能独立的检疫体系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就将检疫工作从兽医工作里分离出来,并将其设立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尽快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健全和完善我国检疫工作体系,设立起职能独立的检疫站,规范各级动物检疫机构的名称,改善各地区动物检疫机构名称杂乱的现状,帮助检疫执法部门树立起权威性和独立性,逐步实现动物检疫工作与国际的接轨,促进中国兽医官制度的落实实施,纠正合署办公室在工作上所造成的敷衍、推诿等不良工作影响。

(3)加大对检疫工作团队的建设

不论多么严谨科学的法律规范和规则,如果不能落实在检疫工作人员方面,那么运用再先进的设施、再完美的标准、再健全的制度、再高新的知识都是无用之功。如果检疫站的工作人员不具备强烈的责任心,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那么检疫工作就难以正常顺利的进行开展。因此,有关部门需要在有效保证检疫质量同时加强对检疫队伍的建设,根据实践工作需求加大对检疫部门的事业编制,关注对检疫工作者的再教育培训,从制度和政策上为我国建立检疫团队予以强有力支持。

4 结语

4.城关检疫组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 篇四

为做好县肉联厂屠宰检疫和正邦公司生猪检疫工作,加强检疫工作的管理,确保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

1、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等有关规定、标准、熟练掌握动物卫生检疫检验技术,做到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不循私情、规范检疫。

2、认真做好宰前检疫工作。对入场生猪严格执行索要票索证制度,在认真核对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检疫、查验耳标和检查健康状况,在检查无误、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场等宰。对无产地检疫证明的生猪实施补检。检疫证明、耳标应每日回收登记、生猪屠宰数量应每日核对,回收登记和核对工作由周淦芳负责。对待宰生猪在宰前要严格把好得检关,经检查合格的生猪准予屠宰。

3、认真做好宰后检疫检验工作。对合格的肉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做到一猪一票,并在胴体上加盖验讫印章,检疫员对检疫结果及出具检疫证明负责。值班检疫员应对肉产品检疫情况逐日登记入册。

4、加强生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在检疫中发现有传染病的

生猪及其产品,应及时向动物卫生监督报告,并告知屠宰场,坚决制止屠宰、上市、出售、运输,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屠宰场(或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

5、认真做好消毒灭源。负责对屠宰场地、工具、生猪及产品的运载工具的消毒灭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6、强化正邦公司生猪检疫工作。认真做好正邦公司生猪产地检疫工作,实行检疫申报制度,要求做到随报随检。对不合格生猪要剔除或转送隔离,不得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7、加强检疫记录和收费管理。检疫员对检疫情况应做好记录,规范填写检疫证明并保存留档及时上交县局,不得乱出证和买卖、涂改、伪造检疫证明。依法按标准收取检疫费,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积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工作。

二、考勤与考核管理

1、每天安排两名动物检疫员值班,实行三名检疫员轮流值班制。到屠宰场上班时间为:10月一次年3月每天早上4:00—屠宰结束,4月—9月每天早上3:30—屠宰结束,做好屠宰场检疫工作。白天值班检疫员应收取票证、查验耳标和对生猪作临床健康检查。

2、由城关检疫组负责人做好检疫员考勤记录,畜牧兽医局不定期组织检查,发现迟到或早退,每次按10元罚款处理。

3、屠宰检疫数量必须实事求是登记,发现少登记数量,则按少登记数量的检疫费10倍对值班检疫员进行罚款处理。

4、对动物检疫员实行全员目标管理考核,制订考核目标。平时阳光津贴按实发部分的60%发放,剩下的40%在年终考核后,根据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发放。

5、县畜牧兽医局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县城屠宰场以及正邦公司的检疫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全员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为加强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管理,确保屠宰场猪肉质量安全。自 年 月 日起,希望您在生猪收购调运过程中,积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生猪进入屠宰场前必须通知当日县畜牧局派驻屠宰场的值班检疫员到入场口,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准予生猪进入屠宰场待宰。

2、进入屠宰场的生猪必须随车附具有效产地检疫证明,无检疫证明的要实施补检疫,并加倍收费,持无效检疫证明或涂改检疫证明者,均视为无检疫证明实施补检疫。

3、进行屠宰场的生猪必须戴有生猪免疫标识,无标识或戴其它畜种标识者,按《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每头处以20元罚款。

吉安县畜牧兽医局

城关检疫安排

1、每月1—10日由阮汤华、曾祥文值班。每月11—20日由曾祥文、梁冬根值班。每月21—月底由梁冬根、阮汤华值班。

2、值班人员每日3:00—6:00到屠宰场当班。白天值班人员到屠宰场收取票证、查验耳标和临床健康检查。

3、正邦检疫实行申报检疫,随报随检。

4、票证统一领取,每月月底清一次。

5.动物检疫证明查询 篇五

市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许可服务细则

一、服务对象: 申请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的单位或个人。

二、服务内容: 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检疫证明种类:

1、《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3、《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4、《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县境内)》

5、《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三、服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4号)

四、服务条件(申请检疫范围):

1、动物: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2、动物产品:指动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种蛋以及未经加工的胴体、脂、脏器、血液、绒、骨、角、头、蹄等。

五、申请材料:

1、报检应随带动物或动物产品,动物需凭免疫证明或免疫标记信息资料;

2、不能随带报检动物或动物产品的,应提供该批动物或动物产品的原始检疫证明或其他免疫(消毒)证明,或者由本机构委派动物检疫员到现场实施检疫;

3、办理出县境检疫证明须填写《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登记表》;

4、野生动物报检应出示人工饲养或合法捕获的相关证明。

六、服务程序:

1、报检时限:动物产品、供屠宰或者育肥的动物提前三天;种用、乳用或者役用动物提前十五天;因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出售、调运和携带动物或者动物产品的,随报随检;

2、动物检疫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检疫;

3、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作检疫标志;

4、一般情况下,动物、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的立即出证;需经隔离饲养观察或实验室检测的,在检疫结果确认合格后出证;

5、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不予办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6、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经消毒后给予办理《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七、收费依据: 依据《浙江省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验)收费标准》(浙价费[1995]63号)收取。

1、大家畜:动物3元/头、产品4元/头。

2、中家畜:动物2元/头、产品3元/头。

3、禽兔鸟类:动物0.2元/只;产品0.3元/只。

4、雏禽:动物0.09元/羽。

5、犬:动物3元/只、产品3元/只。

6、蜂动物检疫0.8元/箱。

7、大型野生动物检疫20元/头。

8、中型野生动物检疫10元/头。

9、小型野生动物检疫20元/头。

10、其他动物检疫2元/只。

11、实验小动物检疫0.4元/只。

12、零散脏器、碎肉产品检验0.09元/KG。

13、种蛋产品检验0.15/KG。

14、大、中、小皮张消毒0.8、0.5、0.1/张。

15、毛、蹄、骨、角消毒0.09/KG。

16、车、船、机仓喷雾0.4/M2、17、外包装消毒0.3/M2

八、办理时限: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

九、服务部门:xx市动物检疫监督所 地

址:x路30号 联系电话:xxx

6.动物检疫的分类. 篇六

动物检疫的分类

一、国内动物检疫(内检)

对国内动物、动物产品,在其饲养、生产、屠宰、加工、贮藏、运输等各个环节所进行的检疫,称为国内动物检疫。

内检由国家农业部主管,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官方兽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检疫工作需要,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

内检有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两种。销售、运输(包括赶运)和屠宰的动物离开生产、饲养地前实施的检疫为产地检疫;对各种运输工具如火车、汽车、船只、飞机等所运送动物、动物产品所进行的检疫为运输检疫监督。在宰前、宰后及屠宰过程中,对动物及其产品进行的检疫为屠宰检疫,包括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两个环节;对动物及其产品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所进行的检疫与监督为市场检疫监督。其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即对市场交易的畜禽及其产品进行验证、查物、抽检、重检、补检、补免等。

二、国境动物检疫(外检)

7.动物检疫工作总结 篇七

我于xx年从xxxxxxx学校毕业后,经组织分配,先后在xxxx畜牧兽医站和xx畜牧兽医站从事基层动物防疫和畜牧业生产发展工作。2006年7月,调入xx动物检疫站工作至今。自参加工作以来,特别是调入xx动物检疫站工作以来,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帮助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安排,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动物检疫员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为确保肉食安全,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而踏实的工作着。现将从事动物检疫工作以来的情况予以简要总结。

一、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养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党章和检疫员职责规范自己的言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以律己,团结同事,友好协作,妥善处理在检疫工作中发现的各种违反检疫相关法规的行为。

二、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检疫技术水平。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肉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家对肉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重视。刚参加检疫工作时,面对全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深感知识的匮乏。我知道,要当好一名检疫员,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加强检疫技能培训才能胜任现在的动物检疫工作。多年来,不放过任何一次学习的机会,特别是市局组织的每一次检疫员培训,认真聆听专家和老师们讲授的各种检疫技能,认真做好笔记,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融汇贯通。注重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坚决纠正和依法处理各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通过多年的不间断学习和积累,使自己的检疫技术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基本上能熟练开展检疫工作,并做到对检疫结论判定准确、处理得当。

三、认真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检疫工作职责。

我是一名驻场检疫人员,每天进入屠宰场的生猪量约为500头。我们的工作职责就是对进场的生猪和屠宰后的生猪胴体及产品进行检疫,为了确保病死猪不进入屠宰环节,减少不合格猪肉进入市场,防止疫源扩散,我对每一天的检疫工作都十分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检疫工作。首先是查证验物,核对证物是否相符,认真搞好宰前健康检查,对患病或疑似患病的生猪严格按规程处理;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之后,认真做好同步检疫,对不合格或疑似染疫的胴体及产品严格按规程进行处理,坚决杜绝不合格或疑似染疫产品进入市场,从源头保证肉食品的安全。

多年的检疫工作,我觉得有成绩也有不足,有收获也有失落,但这些都已成为过去。我深感检疫工作任重道远,肉食品安全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学习,使自己的思想更加成熟,检疫技能更加熟练,处理问题更加妥当。为争当一名合格的动物检疫人员和人们肉食安全的守护神而不懈努力。

恩施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8.动物检疫调研报告 篇八

1.检疫队伍的管理不完善

乡镇体制改革以后,相当多的地区将乡镇兽医站撤销,成立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该中心一般只保留1~2名兽医人员,主要接受乡镇政府管理,多被抽调抓中心工作。实际上许多乡镇的猪年饲养量达万头以上,防疫任务非常繁重,由于检疫工作补助少、报酬低,且检疫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动物检疫员积极性也不高,影响了动物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2.对动物检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一是领导重视不够,尤其是乡镇的领导。二是农民受经济条件和农村“重养轻防,重治轻防”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所养家畜没病,检疫没意义,不愿意检疫。三是动物检疫员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技术较差,且培训机会少,认为检疫还不如治疗收入多,积极性较差,责任意识不强。

3.检疫队伍总体素质低下

县财政困难,根本保证不了检疫经费的投入,绝大部分乡镇检疫人员靠兽医技术业务收入维持生计,因此无法引入和留住优秀的专业人才,基层检疫人员几十年不流动,设施不完善,技术不提高,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都不合理,检疫工作达不到应有的检疫效果,使畜产品安全隐患严重。

4.公益行政执法职能与技术服务职能不分

由于历史原因,在很多地方,畜牧部门的管理与服务经营职能交织在一起,尤其是在乡镇,一个基层兽医站的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既要承担动物检疫、饲料、兽药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能,又承担诊疗、预防、阉割等服务职能,而根据相关法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是严禁从事经营活动的。

5.依法检疫难

在农村,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乡村,广大农村仍以散养和自然放养为主,检疫对象分散,经营者素质较低,阻碍执法现象严重,未经检疫动物不能依法处理,传染源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农村动物检疫工作执法困难。

6.基层检疫基础设施较差

近年来,动物疫病种类愈来愈多,愈来愈复杂。检疫设备短缺,检疫手段滞后,导致对疫病不能快速诊断和处置,单凭一把刀子打天下,检疫准确性较差,执法有较大随意性,群众对此信任度不高,也极易导致疫情蔓延。

7.私宰滥屠严重

在部分地区以生猪为主的畜禽定点屠宰制度至今仍未完善,半数以上的个体户仍在家里或黑窝点进行屠宰,由此造成未经检疫的猪肉等肉类产品流入市场与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的肉品一同销售。为了应付检查,个体屠宰户在正规屠宰点上批发的一些猪肉,再将自己在家中屠宰的猪肉掺在一起销售。更严重的是牛羊没有实行定点屠宰和报检制度,漏检的更多。这样,有的地方每天逃检、漏检的肉品已经占市场销售量的较大份额。

8.产地检疫中补检仍为主要形式

产地检疫应到场到户,在检疫过程中发现疫病应及时采取措施,把疫病控制在最小范围,但由于乡村中发现疫病应及时采取措施,把疫病控制在最小范围,但由于乡村地域广,饲养分散,交通工具制约,大部分出售动物都是到站上补检了事。

9.检疫机构违法违规违纪现象严重

一些地区的动物主管机构放松对辖区内的动检监督管理,导致该地区一些检疫违法、违规、违纪事件时有发生:转让、买卖检疫票证情况较为严重;以证代票,只收费不检疫或只收费不出征现象难以杜绝;重肉品检疫轻产地检疫;按摊位、按月不合理收费等。

10.执法程序不到位

少数检疫执法人员认为,在执法中,只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就够了,而对程序问题却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程序违法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首先,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并使公众对畜牧行政执法部门的公正性产生之一;其次,一旦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将很可能导致该执法行为因程序违法而被撤销。

11.单纯追求执法力度,任意罚款

与检疫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罚款额度的规定都有一个较大的幅度,供执法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时自由裁量用。畜牧部门在做出一个行政处罚时,务必要认真查清当事人违法情节,在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前提下,作出一个合法、公平、公正的处罚,从而树立畜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威。

12.有关的法规不健全或不完善

有些地区,定点屠宰场宰杀的母猪肉堂而皇之地在市场上销售,检疫人员无可奈何,若要处理又缺少法规依据。个体屠宰户将定点屠厂(场)外屠宰的猪(有时甚至是病死猪),直接送到宾馆、饭店、卤肉摊点、学校或机关食堂等集体伙食单位,常年逃避检疫和国家税费。

二、建议

1.理顺体制,健全检疫队伍

将管理与服务经营职能分开,是今后发展的发展法相和保障执法公平的出路所在,我们现在就必须逐步做起。根据目前许多地区在机构改革中把乡镇兽医站撤并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做法,最好的对策就是趁兽医体制改革之机,将乡镇兽医站的人、财、物划归县畜牧主管部门管理。由县动物检疫监督机构对全县的动检队伍实行统一垂直管理。

2.发挥政府在动检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加大硬件投入

应充分发挥政府在动物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加大各级政府对动检工作的投入,尤其是目前已开展的无公害畜产品的检疫、检测、鉴定工作,加大检测设备、检疫设备的硬件投入,彻底改变动检设备短缺、检疫手段滞后的局面,应是各级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动物源性食品的健康无害应该说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3.健全和完善有关法规

9.动物防疫检疫站总结. 篇九

2008年动物防疫检疫站工作总结 2008年X镇动物防疫检疫站工作总结 今年,全镇的畜牧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县农业局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认真实施“十一五”规划,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提升畜牧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强化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和发展畜牧产业化经营为重点,推进规模经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养殖效益为指导思想,努力打造畜牧强镇,使畜牧业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产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圆满完成全年畜牧生产的各项指标。今年,全镇生猪存栏 万头,出栏生猪 万头;牛存栏 头,出栏牛 头;家禽存笼 万羽,出笼 万羽(其中宁都黄鸡存笼 万羽,出笼 万羽)。全年累计完成肉类总产 吨,禽蛋总产 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 %。

二、狠抓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一是狠抓强制免疫工作。年初,镇政府与县政府签定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集中开展春秋两季的动物免疫工作。严格按照“一畜一标一证一针一帐”五个一的要求,坚持做到“四不漏”(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全年共免疫注射生猪口蹄疫苗 万头份,牛口蹄疫苗 万头份,禽流感疫苗 万羽份,防疫密度达到100%。同时,注射猪瘟苗 万头份,猪链球菌苗 头份,鸡新城疫苗 万羽份,防疫密度均达98%以上。对规模养殖和农村散养畜禽建立了防疫档案,对免疫情况实行跟踪制度。全镇疫情稳定,没有发生大的疫情。二是狠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年初,我镇对规模养殖大户和散养畜禽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联系制度和防疫档案。对规模养殖大户的免疫情况实行跟踪服务,督促大户及时采取免疫和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今年入夏以来,随着全国很多地方相继发生禽流感疫情和人感染病例及生猪高热病的报道,使得整个防控形势变得十分严峻和复杂。我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疫情的发生和蔓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连续多次召开会议,部署防控工作。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控应急预备队,出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及时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干部联系村的督查和宣教活动。严格管理畜禽交易市场,实行查验三证和禁宰令。农村散养畜禽和规模户的畜禽实行100%的免疫,免疫规模养殖户生猪 户、黄鸡养殖户 户,做到真苗、真打、真见效。广泛宣传防控知识,采取告养殖户通知书、挂图、标语、乡村广播、电台电视以及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同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同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做到“三同时”,防止疫情向人传播。向社会公布防疫监督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处置病死畜禽情况,针对防控工作中出现的病死畜禽报告,严肃对待,及时派出技术人员现场鉴定,及时做无害化处理,尽量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把问题解决。到目前,没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三是加强防疫知识培训,提高综合防治水平。加强规模养殖专业户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举办规模养禽大户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知识培训班,规模养猪大户防疫技术培训班,传授防疫、消毒、饲养等科学技术,提高大户综合防疫水平,并以此带动全镇的防疫工作的开展。

三、认真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保证。为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站从狠抓人员素质、检疫执法和监督管理三方面入手。实行动物检疫员学习培训月例会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和市场牛肉、家禽等畜禽产品的检疫和执法。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24小时值班,严把宰前、宰后的检疫关,全年累计检疫猪肉 头,剔除病害猪肉1364公斤,检出外来染疫生猪53头,全部做扑杀、焚埋处理。加强农贸市场畜产品的检疫和监督,检疫活禽 万只、牛肉 头,剔除患病家禽 只、病害牛肉 公斤,全部做销毁处理,有效保证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外地调入畜禽实行报检制度,严格实行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和消毒,防止外来疫情的传人。

四、加快畜牧业的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畜牧业是我镇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占农业总产值的 %。近年来,镇政府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畜牧业,畜牧业的规模化、科学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今年全镇规模养猪户 户,饲养生猪 万头,占养殖总量的 %。宁都黄鸡养殖大户 户,饲养家禽 万只,占养殖总量的 %。不仅在规模上有所提高,在品质也大有提高,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养殖生态小区 个。

五、存在问题: 1、畜牧业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水平低,对市场和价格信息变化反应滞后,承担市场风险能力较弱。2、动物疫情形势复杂,防疫压力大。

3、养殖小区管理滞后,标准化生产制度不够健全。

4、规模化养殖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日趋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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