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联系提前(延期)实习申请书

2024-10-31

自主联系提前(延期)实习申请书(精选6篇)

1.自主联系提前(延期)实习申请书 篇一

施工许可(提前开工复函)变更登记、延期、停工登记、复工申请及遗失补办

事项内容

法律依据 数量及方式

申请材料 施工许可(提前开工复函)变更登记、延期、停工登记、复工申请及遗失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请人根据工程的管理权限,直接向本机关申请。

备齐相关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施工许可(提前开工复函)变更登记等申请材料除注明只提供电子文件外,其余均应提供书面文件。书面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凡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在受理业务时不再收取复印件。凡市住房和建设局已出具的批复文件,在受理相关业务时不再收取原件或复印件,只需提供批复文件文号。

一、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名称变更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1份;

2.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1份)。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后的《房地产证》(复印件1份);

3.原《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2份(原件)。

二、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应持下列申请材料重新申请施工许可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1份;

2.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为产权单位时,其产权变更的,应提供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办理产权变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原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终止的,应提供合同终止证明材料(原件):原施工单位或原监理单位同意终止原合同的证明材料(原件);如通过拍卖等其他合法方式终止合同的,应提供法院判决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已取得的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2份(原件);

4.指南4.1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第2至12项材料;其中原工程已提交且未发生任何变化的,经书面承诺后可免于提交。(原件1份,书面承诺范本见附件)。

三、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1份;

2.变更前、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份);

4.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对原《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确认,或重新提供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签字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提供电子文件2套,原件2套);

5.原《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2份(原件)。

四、质量主任、安全主任变更的情况

1.建设单位质量主任、安全主任变更的: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1份;

(2)变更后的建设单位质量主任、安全主任的任命书(原件各1份);

(3)变更后的建设单位质量主任、安全主任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原《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2份(原件)。

2.施工单位质量主任、安全主任变更的: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1份;

(2)变更后的施工单位质量主任、安全主任的任命书(原件各1份);

(3)变更后的施工单位质量主任、安全主任已在市住房和建设局进行个人信息备案;

(4)原《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2份(原件)。

五、工程名称变更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1份;

2.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地名办的更名批复(复印件1份);

3.原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2份(原件)。

六、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

1.如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符合增建后工程要求,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发生变更的,应提供以下申请资料办理增建部分变更登记手续: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1份;

(2)提供增建部分的下列资料:

指南4.1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第2至12项材料;其中原工程已提交且未发生任何变化的,经书面承诺后并免于提交(原件1份,书面承诺范本见附件)。

(3)已取得的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2份(原件)。

2.如原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不符合增建后工程要求的,应重新选定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增建部分应重新申请施工许可。

七、申请延期开工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登记

1.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且延期次数符合规定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1份;

(2)指南4.1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第2至12项材料;其中原工程已提交且未发生任何变化的,经书面承诺后可免于提交(原件1份,书面承诺范本见附件);

(3)原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2份(原件)。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或延期次数超出规定次数,应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

(1)指南4.1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第1至9项材料;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2份(原件)。

八、原已取得《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的应急建设工程换领施工许可证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1份;

2.原《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原件2份;

3.已取得的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原根据会议纪要缓交部分资料的,应补充该部分资料;

5.其他补充资料。

九、停工登记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1份;

2.已取得的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2份(原件)、《临时施工许可证》或《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原件)。

十、复工申请 申请表格

决定机关 程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1份;

2.指南4.1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第2至12项材料;其中原工程已提交且未发生任何变化的,经书面承诺后可免于提交。(原件1份,书面承诺范本见附件);

3.已取得的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2份(原件)。

十一、施工许可证遗失补办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延期、换领、停复工登记及遗失补证申请表》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1份;

2.未遗失的施工许可证(原件);所有施工许可证原件均遗失的,可提供在市城建档案馆查询到的施工许可证(盖有档案核对章的复印件1份)。

表格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变更申请表(2011-11-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咨询电话:12345/83788939。投诉电话:83788218。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23~25号窗口。咨询电话:82105848。投诉电话:83788218。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1.申请人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下载或到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申请表,准备申请资料,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递交申请资料; 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收文后出具收文回执,需要缴费的出具缴费通知单;3.需要缴费的,申请人缴交相关费用;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 5.申请人凭收文回执和已缴费清单在许可时限期满后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变更后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领取退文回执。申请受理机关 时

限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网上受理 状态查询

5个工作日。

许可后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

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应严格按照许可的施工范围施工。不收费。无年审。

http://61.144.226.2:8080/login.aspx http://61.144.226.2/bwcx/browse.aspx

2.提前实习申请书 篇二

1.加强安全防护意识,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保障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

2.认真学习岗位知识与技能,认真填写《顶岗实习手册》,包括顶岗实习基本情况表、学生顶岗实习月记、顶岗实习考核表等内容,校外指导教师、单位签署考核评价意见并盖章,毕业当年5月交辅导员。

3.毕业当年5月前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省内就业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省外就业到学院就业办领取纸制协议书,打印盖章后其中一份交学校)或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有效时间终止日在毕业次年1月1日以后,复印一份交学校)。

4.及时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录入就业信息。

5.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作业,按时参加各种考试及测验。

6.按时参加毕业生信息采集。

7.及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对毕业生信息和照片,并提交核对结果。

8.如果在校期间曾办理助学贷款,按时间要求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网上确认,保证个人良好的银行信用。

9.时刻注重维护学校荣誉。

10.与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保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学生(签字):

联系电话:学生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辅导员(签字):

系部审核:

3.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实习协议书 篇三

甲 方:鸡西大学理工系 乙 方: 学校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学生家长: 联系电话: 0467-2395078 乙方地址: 传 真: 乙方电话: 经双方协商同意自2013年3月11日至2013年5月31日,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参加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实习单位为: 省 市。

现就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达成协议如下:

一、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须由实习单位出示证明,家长同意,经学校批准方可参加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一切事务和管理工作由家长和实习单位共同负责。

二、实习期间要按照《学生守则》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形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得擅自离岗。如有违反,要接受实习单位按规章制度规定给予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学生要按照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任务书的要求和实习计划,认真做好实习单位交付的任务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考勤制度、行为准则、保密制度及任何其它要求乙方遵守的公司规定。

四、遵守学校关于职业岗位技能综合实习的相应管理规定和要求,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并按规定及时完成并上交实习手册和实习报告于学校。

五、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事件和交通事故及伤病等,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处理,并及时通知甲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家长签字:

甲方盖章:

学生签字:

二O一二 年十二月三日

二O一

4.自主联系提前(延期)实习申请书 篇四

我是

专业

班学生

,因

,本人自愿申请个人联系实习单位。实习期间,本人做出以下承诺:

1、由个人联系的实习单位要符合学校《实习工作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由实习单位出具实习接受函,实习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

2、实习费用由学生本人向实习单位缴纳;

3、保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实习计划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4、保证实习时间与学校安排实习时间同步;

5、保证每月5号前向学校汇报上月考勤,由实习单位盖章。

6、关于实习期间请销假事宜。三天以内,由个人与医院或实习单位协商解决,三天以上报学校审批;

7、保证个人居住或租住房屋的位置及条件,必须经家长知情并同意,并做到:防盗、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交通方便安全;

8、如未完成实习任务,接受学校根据《实习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处理;

学生签名(手印):

辅导员签名(手印):

家长签名(手印):

教学系意见(盖章):

5.自主实习申请书 篇五

尊敬的执行系领导:

您好!

我是11刑执301区队的学生李鹏。由于刑执专业下学期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特此申请自主实习。理由如下:

1.本人户籍在湖南省,为了方便以后的就业。

2.已经在确定了实习单位。实习单位为株洲市茶陵县公安局。经本人慎重考虑,且经家长同意在实习。本人承诺:在外实习期间,安全问题由本人自行负责,按时参加学院考试,成绩自行负责。实习期间如有任何问题,与学校无关。

申请人:11刑执301区队李鹏

6.自主实习申请书 篇六

1、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我和我的法定监护人负责。

2、顶岗实习期间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顶岗实习期间信守合同,遵纪守法,维护学校形象。

4、我的法定监护人以电话和短信形式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确认我的法定监护人在申请书上签字有效。

5、顶岗实习期间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校因教学工作需要返校,本人保证及时返校。

6、顶岗实习期间每两周向班主任汇报情况。

7、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实习日记、相应专业知识的学习、毕业设计和答辩等。

8、实习期间,因本人个人原因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本人与相关企业协商解决。

特此申请,请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签字(学生):

申请人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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