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2024-06-21

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方案(共12篇)(共12篇)

1.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篇一

乡镇中心学校关于教师校长轮岗交流

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校长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我镇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校长管理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邵店镇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一、轮岗交流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校长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二、轮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中心校同意在全镇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

三、轮岗范围及对象

1、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在职教师,各小学校长。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

4、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可暂缓轮岗。

四、轮岗交流措施

(一)教师轮岗交流

1、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两所初中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其他小学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各本镇各偏远小学(一、二、三类)任教,服务期为2年。

(2)、从2014年起,凡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1年及以上在本镇偏远小学任教的经历。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乡中心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2、需要磨练的交流。

丁楼小学、后杨小学、十里铺小学、集北小学、邵店一中、邵店二中的教师,绩效考核结果,连续两年居本校倒数后三名的。虽然绩效考核名次滞后,但学生抽考成绩在全镇同年级前十名的不属交流之列。

3、其他乡镇调入到邵店镇的教师必须参加一学年的教师轮岗。

4、丁楼小学、后杨小学、十里铺小学的教师,在本校工作满十年的,必须参加一学年的轮岗交流。

以上所有轮岗交流的教师,由中心校根据各校实际编制和学科结构配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任职期内同等条件下评优晋级。

(二)校长轮岗交流 本镇北片区各小学的校长,在本校任职已满十年的,属于交流范围。所交流的岗位,由本镇其他小学校长竞聘择优担任。校长轮岗交流对象,由中心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五、轮岗交流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顾全大局,统筹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本镇学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和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4、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中心学校予以除名。

6、在绩效考核中,对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教育教学效果好的交流人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或虽参加交流,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缓聘,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7、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轮岗交流程序

1、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轮岗交流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2、初定人选。根据本方案规定和中心学校核定的人数,各校教师自主报名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并于8月25日前将情况报中心校。

3、确定名单。中心校在九月开学前确定正式交流人员,并通知相关学校。

4、正式到位。交流人员应在流入学校开展工作前报到,并由流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按要求时间流入学校工作。

2.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篇二

一、 山西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践探索

通过对全省11市119个区县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现状进行专项调研, 回收有效问卷242份, 对相关统计资料进行了对比分析。 总体看来,2014年全省共有56028名教师、3623名校长参加了交流,约占全省教师、校长总数的10%。 具体讲,全省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呈现如下特征:

第一,从交流时限上看,全省11个市对教师交流期限的明确规定有5种类型,各县区在具体执行中根据实际需要划分了以下几种期限, 分别为:1年、不少于1年、1~2年、2年、不少于2年、2~3年、 1~3年、3年、不少于3年、6年等,此外还有县区是根据交流期间的表现延长交流期限、根据交流区域缩短交流期限、将每月几天进行累计来计算交流期限、没有具体标明交流期限等。 其中,规定交流年限为3年或不少于3年的共有44个县区, 占到所有报送方案县区的近6成;有7个市的19个县区规定为1年或不少于1年; 有三个市的3个县区规定为1~2年或2年; 有8个市的28个县区规定为1~3年、3年或不少于3年;吕梁市的离石区规定教师交流年限为6年;临汾市的浮山县、侯马市、忻州市的代县、 河曲县、大同市的开发区、浑源县、吕梁市的交口县、 方山县等9个县没有明确规定教师交流年限; 有3个市的15个县区对交流到偏远地区或艰苦边远农村学校和教学点的交流期限做了调整。

另外,从校长交流时限来看,多数市地规定在同一所学校任职2届的校长必须交流,部分县区也可延长至3届,但最多不可超过3届。 从各县区资料看:78个县区方案中有51个县区( 65.4%) 没有明确提到校长交流期限,27个县区( 34.6%) 对校长交流期限做了明确规定;3个市的6个县区规定校长交流期限为1年或不少于1年;5个市的22个县区规定为3年或不少于3年。 最后,临汾市吉县规定校长交流到艰苦边远农村学校和教学点的,交流期限不少于2年。 从实际了解到的情况看,交流任职三年以上的效果较好,时间太短作用不明显。

第二,从交流走向上看,全省教师交流走向总体呈现立体、多维、下沉趋势。 在11种走向中,“ 城乡交流”成为主流。 具体来看,晋中、晋城、长治、忻州四个市的市直学校参与了其中8个县区学校的校长教师交流;其余7个市的教师交流均只在县所属学校之间进行; 县以内学校教师交流主要是单向、双向、多向三种走向,其中以多向和双向交流互动为主,它们占到总交流比例的95%,主要表现为 “ 县到乡、到村、到点”、“ 乡到县、到村、到点”、“ 村到县、到乡、到点”、“ 点到县、到乡,到村”、“ 县到县、乡到乡、村到村、校到校”五类。 实践表明,跨区域交流的效果比较明显。 从统计数据来看,78.5%的县交流走向中有 “ 县 — 乡”,76.6%的县有“ 乡—县”, 64.5% 的县有 “ 乡—村”,61.7% 的县有 “ 村—乡”, “ 村—村、 乡 — 乡、 校 — 校” 的同类学校交流比例较小。

第三,全省各市县交流人员选派方式有12种, 主要为具有中教二级及以上职称的中青年教师。 选派方式既涉及校龄、职称职务、经历,还兼顾教师的发展需求和个人情况,如按照校龄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安排,从教时间长的优先交流,以及有申报高一级职称或有提拨愿望的都优先向下交流,还有些是超编学校优先交流到空编或缺编学校。 总体来看,中教二级以下的教师参与交流的较多,约占总数的70%多,一方面是这部分老师年轻,相对好调配,另一方面是他们有发展的硬要求,此外,原单位也觉得让他们交流不会影响正常工作。

第四,从学科上看,主科( 语数英) 和其他12个学科的交流教师比约为7:3。 具体来讲,语文、数学两科交流教师共占所有交流教师总数的54.75%,英语学科教师占总数的13.31%。 其他12个学科分别为: 思品5.46%、 物理3.87%、 体育3.56%、 历史2.91% 、 音乐2.81% 、 化学2.71% 、 生物2.33% 、 美术2.28% 、 地理2.24% 、 信息技术2.18% 、 科学0.01% 、 综合0.01%。 其中“ 科学”与“ 综合”学科交流教师只有阳泉市的3名“ 科学”教师、2名“ 综合”教师。 另外,有很小一部分( 308名) 为“ 教学管理与其他岗位”参加交流的教师,其中,长治市“ 教学管理”岗位参与交流的教师最多,有54人。

第五,从年龄上看,中青年教师占到了交流教师总数的八成以上。 根据统计资料分析,44岁以下教师占到了交流教师总数的82.6%。 其中,阳泉、长治、 晋城三个市35~44岁之间的教师比例分别为56.7%、56%、49%;晋中、吕梁、太原三市35岁以下教师比例分别为55.5%、54.8%、52%。 ( 详见表1)

可见,经过几年的政策推进,校长教师交流无论在力度上还是范围上都有了较大的加强。 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对全省“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和“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级教师专项计划的执行奠定了很好的政策支持和氛围建设。 其次,它撼动了“ 教师固化的身份和岗位”,让教师、尤其是一些优质教师和想要晋升职称和提拨的教师有了危机感,不得不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将示范、引领作为职业责任。 这种导向在教师队伍中引起了不少的震动,尤其在县区里,教师的能力和作用即将成为决定你的职称、 岗位设置和工资待遇的基本指标, 尤其对35岁左右的教师来说, 教师职业似乎已经不再是原来一劳永逸的职业,晋升职称、职务不再是紧靠教龄、关系就能办到。 职业危机的出现已经为每一位教师竖起了职业标杆。

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中的困难

“ 校长教师交流” 的做法源起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日本、韩国、美国和欧洲的一些国家,主要是在公立学校实施,这对本国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发挥了一定的作用[1]。 我们学习借鉴国外的作法,并从国家层面上推进,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但在山西省这样一个优质校长教师本来就很短缺地区, 加上近年来校长教师的职业使命感增幅普遍不高的背景,使得这项政策实施中存在诸多困难,主要的有以下几方面。

1.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的校长大部分都具有行政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双重身份,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津贴标准各不相同,因此,在交流的过程中既要考虑到被交流校长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又要考虑校长的行政级别,否则,很难在交流后办理工资关系、职称调转手续等,使得交流校长和教师的切身利益受损,从而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 另外,管理和考核难度大,流出学校和流入学校在考核和考核结果的使用方面存在两张皮问题, 导致谁都能管、 谁都管不了,造成一些优秀教师荒废了业务、损失了水平和能力。

2.保障机制不完善

山西省在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过程中,各种配套政策措施的不完善,给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在生活和工作中带来诸多不便。 由于交流教师的年龄大多在35~45岁之间,这部分教师家庭负担重,职称评定、提拨晋升“ 优先”能否落实,在他们心里也并没有多高的信任度。 尤其对于已经是高级职称或名师的教师几乎没有任何触动或吸引。 同时,对于校长来说,好教师学校离不了,大多派差教师去。 因此, 各地交流教师徒有形式,尤其是城镇教师交流。 农村教师交流回来也是一个回城的跳板。 另外,部分条款可能存在损害农村教师利益,城乡交流教师在待遇、条件和保障机制方面存在不平等现象。 个别市县鼓励城镇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可占用农村学校的职数评高级职称或获得荣誉。 在住宿、生活、交通补助方面各县区强调的多是城镇教师,对农村教师交流进城的保障基本未提,客观上存在城乡不平等现象。

3.政策执行力度不足

通过运用图谱的方法对全省校长教师交流情境的分析, 我们发现本省校长教师交流生态存在 “ 懒得动”“ 口号响”“ 照搬抄”“ 瓶颈卡”“ 小脚行”“ 乱动瞎动”等现象,缺乏大思路、系统做法、精细引领。 也就说这种政策不够具体、没有针对性、不具备指导意义,落实缺乏对教师、学校和地域文化的关照和研究,更没有借鉴先进理论和实践形成系统的执行机制,因此全省教师交流是政策喊得响、实质行动空得多,雷声大、雨点小。

三、完善山西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对策

要解决教师交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一定要以“ 缩小城乡差距”为基本目的,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来思考问题。 在现有社会运行体制的基础上, 教育如何才能形成缩小城乡差距的良性生态? 靠简单推进“ 校长教师交流”是很难解决这一问题的。“ 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和引领,缩小城乡差距”行动是需要一批优质校长教师以很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完成的,这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系统设计。 省教育行政部门设定年度目标项目,向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项目指标。 第三方介入项目监测,定期回馈项目进展情况,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回馈进行政策调整或配套新政策或提供新资源。 最后由第三方提供年度指标完成情况。 省教育行政部门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步任务,经过几轮实践,应该能在规定时期内完成“ 缩小城乡差距的目标”。

1.加强对基层被帮扶学校的投入

“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有基层学校的办学条件改善了,才可以使交流的校长教师有发挥能力的可能。 国外的经验也表明,通过实施倾斜政策加大教育投入是对薄弱学校扶持的基础,借此实现教师生活的保障,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才可能安心工作,教师流动就可能从安排过渡到自觉;另一方面,好的教学实施条件也会对学生产生影响,可以使他们更好地感受和体验到现代文化,增强学习的动力。 好校长和好教师会给薄弱学校带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但是教育质量的提升远不是有一个好校长、 好教师成绩的提高就能短期见效的, 为此,可以尝试建立“ 校长教师职业津贴标准”,根据他们从事教育职业的时长、 工作任务等特点,用津贴的形式表达出来,尤其是要加大对基层教育的补助,让从业者在付出劳动的同时获得相应的物质回报,赋予他们从业的精神自信和自觉。 国外也有类似做法[2]。

2.改变校长的培养任用机制和教师的业务技能提升模式

学校形象的提升以及与其他学校差距的缩小, 从根本上讲要考自身的发展, 外力只是机会因素, 为此,首先要努力改变校长的任职制度,真正实现靠“ 德、能、勤、绩”标准来选任校长,使之由过分依赖行政任命的官员转为专业岗位,让校长成为专业人士、教学权威。 这样不仅可以赢得教师的信任,使其工作有感召力,也可以防止那些一门心思想着升迁的投机者, 也就可以使校长们沉下心来搞教育了。 教师业务技能的提升是多渠道、多形式的,需要多方面的共同作用与帮扶,但关键是要有教书育人的职业品德,尤其是基层学校,没有敬业精神很难有好的教学能力; 提升教学能力的核心是实践锻炼,给教师压力、放任务、提要求,倡导用学习的态度去教学,琢磨教育的质量和效果;让他们多参与交流,学习别人好的方法,从中得到启示,借助同行比较认识自己的不足,逐渐树立和形成先进的教育理念。

3.建立“ 集团化办学”模式

以一些办学名校为核心和牵头机构,借助行政的力量,将若干所办学基础相对薄弱的学校进行整合,组成学校共同体( 名校集团) ,在教育理念、学校管理、教学条件、信息技术、教育评价、校产管理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实现管理、师资、设施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借助行政赋权,组建以名校校长为名校集团领导核心,由专家顾问、各分校区校长组成的决策机构负责学校集团的整体规划,独立处理名校集团内部事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学校运行的规范性问题、帮助协调学校与社会的关系。 名校和各校之间的关系可以在地方行政部门的协调下多元并存,模式不要强行划一,以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为目标。 教育行政部门在名校集团组建的过程中应给予及时的帮助和引导,保证其运行的有效性。 通过整合建立名校集团可以短平快地解决校长教师交流的问题,但其中潜在的矛盾也较多,实际操作必须慎重。

4.强化制度设计,实行人员调配的公开监督

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新进教师从基层锻炼做起,在人事管理制度上明确规定。 经过基层学校的锻炼后,按照一定的条件标准进行交流,在一定区域内将所有交流状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的监督。 对于已经是教师岗位的人员,实施全员定期流动制度,方式可以有以下几种。

( 1) 同学段交流,交流秩序依次为“ 城乡交流、 强弱校级交流”。 要按照学段确定流动时间,同学段流动以学段总时间作为周期,比如,小学6年一流动,初高中3年一流动。 ( 2) 跨学段流动,小学、初中、 高中相互流动, 流动年限条件应该是6年或9年一流动;交流秩序依次为“ 城乡交流、强弱校级交流”。 ( 3) 专任教师内跨学科之间的流动,流动年限条件应限于学段总时间,流动秩序依次为“ 校内流动、校际流动、城乡流动”。( 4) 非专任教师与专任教师之间的流动,流动年限以学段总时间为准,且应该在本学段进行,流动秩序为“ 城乡流动、校际流动”。( 5) 不同学段之间校长流动,流动秩序为“ 城乡流动、校际流动”。

通过这五类流动,校长教师对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科教育教学、管理特点很熟悉,有利于科学认识教育教学规律, 科学提高自身的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形成基础教育队伍的“ 大教育队伍素养”,为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做好人才视野、人才质量的好基础。

5.启动“ 农村优质教师培养工程”

建立以第三方组织的教师招聘制度,推进全省各各市县、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准入一体化标准,一是挤掉现有地域招聘的水分,二是保障城乡学校录用优秀教师的机会均等,三是确保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的机会均等。[2]建立教师培养基地一体化机制,保障所有教师均可享受到国家、省级优质培养机会,打破现有的“ 优者更优、弱者更弱”的培养模式。 培养基地和培养对象之间应建立“ 性价比”最大的观点,即培养基地越先进越要派最需要学习的教师去,那些已经很优秀的教师就是不去也会主动自觉地研究提高,鼓励和带动那部分最难动的人才才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

校长教师交流是实现教育均等的一个重要途径,在当前有特殊意义是:关系着政府形象,影响着社会稳定。 如何避免政策与操作的脱节、使交流徒具形式、没有实际价值,防止在实施过程中产生新的不均等问题,甚至挫伤多方的积极性。 既要缩小差距,又要让校长教师主动自觉交流;既要提升薄弱学校, 又不影响原来的名校等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决策者和管理者用高超的智慧和艺术来处理。 但不论如何,教育的特殊性一定要牢记:它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所产生的影响具有不可补偿性,好的结果是顺理成章皆大欢喜,负面的结果影响深远切身之痛。 因此,各地进行校长教师交流时,一定要客观梳理自身区情,认真对待他处经验,慎重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反馈、准确跟进,使政策真正起到积极作用。

摘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城乡学校互动互促的重要战略举措,但优质校长教师短缺是困扰当下的一个主要问题。课题研究表明行政体制不健全、保障机制不完善、政策执行力度不足是制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主要障碍。只有加强对基层被帮扶学校的投入,改变校长的培养任用机制和教师的业务技能提升模式,建立“集团化办学”模式,强化制度设计,实行人员调配的公开监督,启动“农村优质教师培养工程”,才能确保交流的正常进行。

3.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篇三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实行校长和教师的交流轮岗制度,是有效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教育质量的方法之一。为此,国家近年来一直努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将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作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战略举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要求首先在县(区)域内实行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并且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更具体地把建立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作为加强城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今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对加快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具体方法与时间安排等进行了全面部署。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将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努力让每所学校都能有好的校长、好的教师,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

上述文件为下一阶段校长教师交流的问题提供了指导性、操作性的政策依据。但是我们应该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据全国教育统计数据和课题组实地调查发现,这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多种障碍,包括经费不足、配套保障措施不到位、交流轮岗组织管理不力、监督评价缺失等,因而造成教师、校长流动率低、效果差,流动难以推进的局面。目前全国各地县(区)域内城乡教师、校长在学历、职级、待遇方面差距仍然较大。除沈阳、成都等少数地区外,我国大部分地区城乡校长、教师的交流率均在5%以下,与教育部提出的10%~15%的流动率目标相去甚远。

解决城乡之间师资的均衡配置,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校长与教师交流的政策,需要我们因地制宜,制定更加详尽、更加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确立为一种制度,明确交流轮岗工作的目标、范围和策略

三部委的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根据这个要求,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应遵循“国家主导、省级统筹、以县为主,双向交流、共同发展,以人为本、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

在交流主体方面,以城区名校与农村薄弱校间的校长轮岗和骨干教师与薄弱教师间的交流为主,确保师资在城乡间的均衡分配和优质师资向农村的流动。流动时限可定为小学校长6年制、中学校长3年制、教师1~3年制。教师、校长的交流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国家层面政策的统一要求下,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多样的实施办法。

三部委文件对交流人员的范围做了清晰的规定,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对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年限的规定,应与中小学学制学段相衔接。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文件既有规范性的政策要求,也给地方留下了政策空间。

交流方式上,可以通过组建教育集团或对口结对的一体化等形式,在集团内部或对口学校之间相对固定交流,用统一标准评估教育质量。

二、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

三部委的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的管理改革,加强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统筹管理,为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合理流动提供制度保障。这就要求对教师队伍管理模式进行重大的变革,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委派学校对教师进行日常教学事务的管理。这样,可以有效规避与《教师法》第十七条中教师与学校聘任关系的冲突,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因此,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县管校用”的教师管理制度,为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提供根本的组织保障和法律依据。

三、明确责任主体,成立专门机构并完善工作机制

三部委的文件明确要求,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督导检查,并明确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因此,各县区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各级政府一把手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负责统筹,会同教育、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协同制定政策和规章制度,全面系统地在全国部署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战略规划和行动方案,将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成效作为问责和考核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政绩的重要指标。同时,要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参与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合法权益。

四、设立专项经费推动交流轮岗工作

专项经费可以为县域内教师、校长流动轮岗制度的推进提供财政保障。建议设立由中央到地方不同配额构成的专项资金,为校长教师提供流动经费补贴。经费划拨与支付由各级财政部门掌控,由专门机构小组监督管理,实行透明公开的自地方到中央的申报、审批、发放、汇报一体化专项经费管理机制。

五、建立交流轮岗工作的监督评价机制

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是确保和提高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成效的制度保障。建议由交流目的地学校作为考核单位,成立由校行政管理团队和在校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专门督导评价小组,为校长教师分别制定一套交流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评判标准和评价策略,对交流工作绩效进行实时监督与评价,确保交流的效果,并为交流制度的完善提供反馈和依据。

六、建立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电子档案库

建立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电子档案库,实时掌握关于教师校长的基本情况、工作活动与表现、专业发展历程等信息,为师资资源配置和人事管理提供现代化的基础信息平台。在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建设中,该电子档案库可以成为专门机构小组进行城乡师资资源调配和流动情况监督管理的基础数据库,可以成为专项经费划拨和审核的数据依据,可以成为校长教师流动轮岗工作的监督、评估、反馈平台,可规避流动后离岗、渎职等不良现象。

七、完善流动轮岗校长教师的激励机制

三部委的文件明确指出:要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管理、业绩考核、培养培训、薪酬福利、评优表彰等方面制定优惠倾斜政策,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到艰苦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工作作为培养锻炼校长、教师的重要平台,与其职业发展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机衔接。所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奖惩制度,对于积极参与轮岗的校长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求学深造等各种事务中,相对于同等条件下的其他人,给予各种制度上的倾斜与扶持,同时做好优秀轮岗校长教师的宣传报道工作,吸引更多校长教师自觉自愿主动加入轮岗队伍。

八、坚持以人为本,争取校长教师和全社会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三部委文件中明确要求,必须实行人性化管理,让校长教师自觉自愿参与交流,交流工作才不会流于形式,才能取得实效。“要统筹各类学校发展需要与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实行刚性流动与柔性流动相结合,政策兜底与激励引导相结合,政策引导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交流轮岗工作与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结合起来,要“多给校长教师一些人文关怀,多做一些暖人心的工作,让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经济上得到实惠,精神上得到鼓励,地位上得到提高,事业上得到发展,使校长教师真正愿意流动、主动参与流动”。

三部委的文件对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制定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2014年进行总体部署和经验交流,印发相关政策文件,启动推进交流的专项工作措施,交流轮岗工作初见成效。2015年通过专项措施、经验交流和新闻宣传,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2016年将对先行先试、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的省份开展检查验收,予以宣传表彰。2017年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专项督导检查。2018年对工作滞后或不力的省份,逐省进行工作指导和帮扶,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已经是箭在弦上,蓄势待发。如何解决教师流动轮岗以后的教师队伍建设,如何解决城市教师到农村边远地区的周转住房与吃饭问题,如何解决农村校长教师到城市学校的工作适应问题,都有待研究与探索。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工作,尽管国内外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却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差异性大,很难简单复制。未来此项工作仍然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本文作者系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文中引用参考了李玲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教育体制机制研究》等成果,特此致谢。)

4.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意见 篇四

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定,合理配臵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以下简称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提高教师资源使用效益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臵,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原则

推进县(区)域内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促进均衡。以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目标,扬长补短,均衡合理配臵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统筹兼顾。要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求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科学有序。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创新教师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城乡、校际教师合理流动。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

(四)公开规范。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制度,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现象发生。相关内容在政府或教育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并保存两年以上。

三、实施办法

(一)交流范围

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在现所在学校连续任教达到6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轮岗。

校长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或6年后,原则上应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职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校长、副校长每次交流的年限按照职务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

以下人员可不纳入交流范围或暂不纳入交流:

——男超过55周岁、女超过50周岁的教师,任职不满一届的校长可不纳入交流范围。

——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重大教科研项目的领衔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

——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或患病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可暂不纳入交流。

——已有两所以上其他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曾在农村学校工作6年及以上的城区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

对上述暂不纳入交流的对象,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定。

(二)交流方式

县(区)域内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原则上在本县(市、区)公办学校进行。按照相关规定,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重点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市、区),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重点推动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交流原则上在暑假期间进行,交流人员应于每年秋季开学前安排到位。

1、指导性交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校长、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提出校长教师交流计划,将应交流教师指标落实到学校,安排校长教师在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交流,在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交流时间一般教师不少于3年、校长不少于一届。

2、校际协作交流。根据多元合作办学等工作实际,以“名校集团化”、“城乡互助共同体”、“联盟学校”、“双向对口支援”等形式进行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交流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具体方案由合作学校制定,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实施。

3、城乡挂职交流。选派城区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挂职锻炼、同时选派农村学校校长到城区优质学校挂职学习;选派城区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选派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优质学校跟岗学习。城乡挂职交流工作分别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挂职交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4、个人申请交流。不在交流范围或可不纳入交流范围的优秀教师,本人自愿申请要求到异校交流的,经现所在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交流。

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校长、骨干教师一般在县(市、区)域内进行交流,普通教师一般在就近片区内进行交流。

上述骨干教师系指获得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优秀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

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它交流形式并组织实施。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与交流制度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交流工作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交流计划和实施方案。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统筹安排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臵方案,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机构编制、人社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于教师交流工作积极给予政策支持。

加强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统一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探索工资待遇制度、岗位结构比例、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培养培训、考核评价、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等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新模式。

(二)建立和完善教师交流激励机制。各地要对积极参与交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等方面给予倾斜。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任职和参加各项评优评先活动时,有异校交流工作经历和业绩要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职称)须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校长教师交流到异校工作,应保留其在原学校所聘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在单位岗位设臵方案内,具备中、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资格未聘任相应职务(职称)的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可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对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交流后在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任职满3年的,由县(市、区)实行统一考核,对其中考核优秀的,可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高聘一级。对在农村学校工作满20年的教师,可优先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城乡之间或跨区域交流的校长、教师,在学校制定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给予倾斜。

(三)加强校长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切实开展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加大农村学校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加强中小学校长后备力量培养工作,将优秀的年轻教师、特岗教师纳入培养范畴,建立符合后备干部成长规律的选拔培养的长效机制,为各地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供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力量。

(四)加大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各地要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和师资均衡配臵的需要,及时规划、落实经费、加快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可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选择距离学校较近、环境适宜、交通方便的地点,采取改建、新建、租借等多种形式,加大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并优先保证校际交流轮岗教师使用,切实解决参与交流轮岗教师的住房问题。

(五)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交流校长教师的生活、交通等补助,其待遇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负责指导本地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县(市、区)具体负责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规划实施。各级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校长教师交流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及规划,建立交流轮岗工作长效机制。

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教育部门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切实加强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落实好连片特困县乡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人社部门要在职称、岗位设臵与聘用、教师退休管理等人事管理政策方面做好衔接,支持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升交流效益。各县(市、区)要在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和分析校长教师队伍编制、岗位、职数、分布、工作年限等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校长教师交流实施办法,指导和协调学校开展交流工作。

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交流计划,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努力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交流的教师,尽快帮助交流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交流教师的作用。不断提高师资配臵效益,重点组织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着力提高交流实效,避免“为了交流而交流”。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臵的政策,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要引导校长教师充分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积极参与交流;要大力宣传和总结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创设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四)加强考核管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要加强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管理、考核、监督和检查,不断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流的长效工作机制。

5.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篇五

几点看法

一、对轮岗范围、期限、形式的看法及其影响交流轮岗工作的主要因素

对校长和教师实行交流制度轮岗制度,可以让学生了解不同的老师,让学校感受不同的校长,能更好的发现、总结和形成更适合学校发展的管理体制、办学理念,甚至教育思想;能更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造就和产生更多的名师名校,进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但在具体实施中,必须科学把握交流轮岗的范围、期限和形式:(1)并非人人必须交流轮岗。优秀的教师团队,优良的办学传统,独特的办学风格,需要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实践、探索、磨合和不断的积淀、总结、创新才能形成。因此,交流轮岗只能是部分的合理流动。

(2)应防农村“只出不进”。政府要提供必要的政策和条件待遇保障措施,解决下不来、上不去、流不动的矛盾,解决流动教师生活实际困难,确保阳光,操作人性化流动。要防止偏远学校教师流得出、流不进,学校成为空壳子。

(3)校长的任期要科学适宜。学校教育是一个延续性的过程,一个校长、一所学校,从有针对性的设计、提出办学理念,到建设与理念相适应的教学班子、实施理念及至验证理念,需要很长的时间。校长任期过短,办学理念难成熟,学校教育就得不到很好的延续,就会影响未来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发展。因此,有能力的校长应适度延长。可以这样说,对校长和教师实行交流轮岗制度,大多数人是支持的,但是也存在不少令人担心。我们人为,影响交流轮岗顺利实施的因素主要有二:一是会不会因此增加开支,从而造成教师生活不便,甚至影响家庭稳定;二是机遇不公平、没有归属感、流动变相成为领导对下属的打击报复。

二、如何在教育改革中保护和激发校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育质量,实现有质量、有水平的教育均衡

1.满足教师的优势需要,从根本上保护积极性

(1)满足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衣、食、住、行,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住房和其他社会福利的落实,建立健全医疗、退休保险等保障体系;

(2)满足教师的精神需要,不断加强教育,培养他们的敬业奉献精神,帮助他们树立高远志向;不断完善教师聘任制度,用人所长,委以“重”任。

2.树立以教师为本的理念,从思想上调动积极性

(1)要尊重教师,理解教师,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2)要调动教师“民主治校”,参与学校各项管理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主人翁精神。

(3)要关心教师,自觉为教师服务;确保工作的公平性。

3.为教职工树立恰当的目标,在工作中激发积极性

(1)目标要正确、合理、恰当,确保能产生较大的期望值。(2)组织目标、个人目标要协调一致,设法增大目标效价。(3)要考虑教职工个人目标的差异性。

4.及时补充足够数量的年轻教师,确保整个队伍充满活力 由于多年未补充新分配师范生,现阶段各地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年龄结构严重老化。全校191名在职教职工,平均年龄44.8岁,整个队伍缺少活力。

(2)专业性较强的学科严重缺员,其中音乐缺4人(现有的6人中,3人为临时聘请教师),体育缺5人(现有7人),美术缺6人(现均为兼职),信息技术缺2人(现有2人,其中1人为临时聘请教师)。(3)性别结构严重不合理。现阶段,全校女性教师比率达89.8%。(4)急需补充安排校医。学校原仅有校医1人,2013年5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已正式退休。

6.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建立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乡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人民满意教育,现制定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原则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二、轮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中心小学校长同意在全乡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

三、轮岗范围及对象

1、我乡在编在岗教师,包括各村校负责人。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

4、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

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 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 ③配偶残疾或重病需要照顾的教师; ④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 ⑤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

⑥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

5、不作为轮岗对象

①各小学(中心小学)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②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

四、轮岗交流措施

1、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优秀幼儿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中心小学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各村小、教学点任教,服务期为1年。

(2)凡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1年及以上在村小学任教的经历;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本级教师职务任职期内要有村小任教的经历。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中级教师岗位十级晋升九级,九级晋升八级;初级教师岗位十二级晋十一级,必须在有村小任教1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4)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5)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任职期内同行条件评优晋级。

(6)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原则上在学区内流动。(7)交流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流入单位考核确定,其它待遇不变。

五、轮岗交流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 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领导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乡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无特殊情况一周内不到工作岗位的或到岗不正常开展工作的,将按学校考勤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并上报教育局。

6、轮岗交流的教师由流入学校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满可申请回原学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由组织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在次年教师轮岗中继续轮岗;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申请回原学校。

7、在绩效考核中,对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教育教学效果好的交流人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或虽参加交流,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以缓聘,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轮岗交流程序

1、动员部署。广泛宣传玉乡学校轮岗交流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2、初定人选。根据本方案规定和中心学校核定的人数,各校教师自主报名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并于8月25日前将情况报乡教育督导办。

3、确定名单。中心小学在秋季开学前确定正式交流人员,并通知相关学校。

交流人员应在流入学校开展工作前报到,并由注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按要求时间到流入学校工作。

7.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篇七

本刊讯 11月5日,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暨“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在武穴市召开。各市(州)教育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部分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黄冈市政府副市长陈少敏出席会议并致辞,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严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严学军指出,长期以来,武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今年6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之后,武穴市将“县管校聘”改革作为市级综合改革的重要项目紧紧抓在手上,“四大家”领导分别带队到全国先进地区学习经验,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大胆推进改革创新,成立了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在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基本全覆盖。武穴市的经验主要体现在:党委、政府真重视,教育部门工作真给力,改革举措真见效。各地要认真学习武穴市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县管校聘”改革工作。

8.小学教师交流轮岗活动方案 篇八

一、交流原则

(一)编制掌握原则。教师交流应在编制限额内进行。超编学校不得交流进教师,学科教师多余的学校不得交流进同学科教师超编学校教师应向空编学校流淌。

(二)推进平衡原则。平衡在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构造、年龄构造、职称构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造和性别构造等,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推进学校优质平衡发展。

(三)统筹聘用原则。职称岗位由流入学校统筹聘用,凡申请交流的教师,由乡镇学校交流到城区学校,中心学校或城区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在职称岗位聘用时,流入学校依据职称岗位余缺情况,统筹聘用,有岗可按现聘岗位聘用,无岗降岗聘用。

(四)以人为本原则。关怀爱怀一线教师,优先解决优秀教师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家庭困难等情形。

(五)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交流步骤公开,交流结果公示。规范操作,严格纪律,增强监督。具备下列行为的不予交流:

1.近三年来有擅自离岗现象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或受到纪律处分未废除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察、师德师风考察有不达标的;

4.在教师交流过程中弄虚作假、供应虚假证明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其他不宜交流情形。

二、交流管理

(一)乡镇到城区学校交流

1.城区学校范围本方案所指城区学校包括县直城区学校(含三中东校区)、北城中心学校、南城中心学校、新城中心学校和局直属学校(下同)。

2.交流计划今年拟交流进城教师40人。

3.申请交流教师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与申请交流的学段、学科相适应的学历、教师资格;

(2)在我县乡镇学校工作6年以上,且在现任教乡镇中心学校持续工作3年以上;

(3)近3年来年度考察均在“达标”等次以上。

4.交流步骤

(1)申报。县教育局公布教师交流方案,教师向所在中心学校提交交流申请,填写《__县乡镇到城区学校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1)和《__县乡镇到城区学校教师交流量化评分表》(附件2)。中心学校对申请教师进行综合考察,量化打分,确定推举拟交流城区教师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各中心学校推举人数掌握在教职工总数的3%以内。

(2)量化评分。教育局对具备交流条件的教师进行量化评分,确定量化得分。

(3)面试。面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无生上课,主要内容以所报学段、学科现行教材为依据。面试教师备课时间、上课时间各15分钟。面试成就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50分,设定最低分数为30分,达不到30分的取消交流资格。

(4)确定人选。量化和面试得分之和为总分。依据总分多少,对申请教师按学段、学科进行排名,确定拟交流教师,并依排名顺序择校。如总分相同,则依据量化评分条件的第(1)到第(8)条依序进行分数比对,按高分优先的原则进行。

(5)公示。拟交流教师名单在__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调动交流相关手续。

(二)城区到乡镇学校交流

主动鼓舞城区学校教师向乡镇学校流淌(旧县镇、大新镇、赵集乡除外)。城区学校教师到乡镇学校交流,本人提出申请,填写《__县城区到乡镇学校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3),流出学校同意并签署观点后报教育局。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办理手续。交流教师享受农村教师生活补贴,优先安排教师周转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先晋级。鼓舞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城区各校以中心学校、局直属学校(园)、县直学校为单位每年向教育局推举支教教师,教育局依据乡镇学校需求,统一研究安排,支教期限一般为2个学年度。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或中心学校之间教师交流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均须在同一学校(乡镇)工作满3年。由拟交流教师本人写出申请,填写《__县城区学校(中心学校)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4),流出学校同意并签署观点后报教育局。交流总量掌握在本学校教师总数的4%左右。旧县、大新、赵集三所中心学校今年不流入教师。

(四)中心学校内部教师交流

中心学校要增强区域内教师交流力度,交流要有组织、有方案,确保公开公正,在理有序,平稳进行。今年交流教师比例应到达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以上,其中骨干教师应到达应交流教师的20%以上。

(五)县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

县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原则上在同种类、同级别学校之间进行。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__县城区学校(中心学校)教师交流申请表》(附件4),流出学校同意并签署观点后报教育局,由教育、人社、编办等部门依据学校编制、职称岗位、学科需求等实际情况联合会商,并经流入学校组织试讲达标后,办理交流手续。

(六)教师申请县外交流

(调出)申请交流县外工作的教师必需按签定的聘用合同完成服务期内工作任务,对服务期未满的教师,学校不得签署同意交流观点。教育局将县外交流教师工作纳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评估,并对违规签署观点的学校负责人进行问责。各校要统筹安排,分批分学年度安排县外交流教师,确保学校内部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七)公开引进县外教师

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坚持编制缺额进人原则、学校层次、类型、区位对等引进原则、平衡配置原则、优秀人才优先原则。申请引进教师须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专科及其以上,因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予引进。教育局、人社局发布引进公告后,凡符合引进条件、有意向到我县工作的教师带身份证、结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表)、近两年年度考察表(卡)等证件到教育局报名,按步骤办理。

三、相关要求

(一)各中心学校、局属学校、县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交流工作,准时制定本学校教师交流方案,明确教师交流计划,公开交流数量、交流步骤和交流办法,主动稳妥地做好教师交流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二)教师交流工作事关__县教育事业发展,事关宽敞教师的切身利益,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要以人为本,严格执行教师交流政策,本着自愿申请、主动参加、严格把关、组织统筹安排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教师交流服务工作。

(三)申请交流教师必需实事求是地供应相应的原始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予交流;已经交流的,取消交流资格。凡接到交流通知人员,必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到交流学校报到,不得借交流之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9.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篇九

为进一步贯彻省、县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各学校之间教育的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南梁完小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南梁完小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男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上,女教师45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按当年的8月31日计算)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育局批假为准)。

3、各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

(二)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 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 ②配偶残疾或重病需要照顾的教师; ③子女未满一周岁的女教师; ④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

(三)轮岗措施

1、中心校统考连续倒数的教师。

2、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影响恶劣的教师。

3、在中心学校各类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教师。

4、不符从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师。

5、按照中心小学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便于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6、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教师到其他学校交流,交流时间为一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上报中心校。

(3)、交流期满后,可回原学校任教。

四、激励措施:

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评模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本方案解释权归南梁完小所有。

10.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篇十

长期以来,由于硬件设施、教学质量、师资等方面存在差距,中国的中小学被家长们分为三六九等,拥有优质教育资源和名师的中小学也成为争抢的“香饽饽”,“择校风”愈演愈烈。

“择校实际上就是择师。”家住宁夏银川的凌女士正在为上五年级的女儿物色合适的初中。依她的经验,学校一贯的升学情况是考虑因素之一,但最重要的考量却是如果女儿入学,这一批老师整体实力如何。

“师资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一直以来,好教师往优质学校流动现象持续不断,导致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师资力量越来越弱。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对基础薄弱校的水平提升有一定好处。”宁夏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王安全说。

事实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一直在致力于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师资水平的差距。

早在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作出了“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才可聘为高级教师职务”的规定,以此推动城镇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高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水平。

近几年,尤其是2010年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颁布实施,各地出台诸多措施,推行本区域内教师流动制度。

据教育部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已有22个省(区、市)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通过支教、对口支援、走教制度等途径和方式推进教师校长交流。

比如,贵州要求校长在一所学校连任两届,届满后必须流动;北京市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导师团、名师讲座、跨校送课、师徒结对等形式实现优质教师资源的共享辐射。

还有一些省区打破教师的学校限制,一名教师同时承担几所学校的教学任务。如湖南省建立乡镇音、体、美教师无校籍制度,全县农村学校音、体、美教师只聘任到乡镇,不定点到校,对村小、教学点音、体、美教学实行走教制。

然而,由于各种主客观的原因,一些促进教师交流的措施虽取得一定效果,但却并不理想,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择校问题。

“虽然目前有支教和对口交流两种交流形式,但优质学校校长多不愿意将本校优秀教师交流出去,导致交流流于形式。”基层教师闵生肃说。

专家表示,正是因为“择校风”一直高烧不退,所以舆论才如此关注被认为是破解择校难题根本措施的教师校长轮岗机制,期望它确能为“择校热”降温。

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介绍,教育部正会同相关部委,加快研究制订《关于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及配套工作措施,将从5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根据各地实践经验,教育部将扩大校长教师的交流范围。明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校长或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重点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

与此同时,作为支撑,将探索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为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提供制度保障,并强化校长教师交流的激励保障机制,吸引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任教。

专家认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为下一步如何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指明了方向,但这一制度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取决于教育部门如何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效果仍有待观察。

11.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篇十一

尼巴学区2018年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实施方案

人事办: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盘活教育人力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根据《卓尼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安排》(卓教知字﹝2018﹞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学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学区 1 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学区教 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 “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学区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领导,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使我学区的教学科研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完么才让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旦正昂杰 校长 成员:李海龙 副校长 道知仁青 副校长

道知仁欠 副校长

周俊同 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教导处,李海2 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四、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尼巴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的在任教学校服务未满5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交流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45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育局批假为准)。

(二)期限及比例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实际,教师每次轮岗交流的年限为1年,并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

2.每学年交流人员占学区符合交流条件人员的10%左右,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比例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其中,赴县直学校交流人数占学区总交流人数的6%,学区内部交流人数占学区总交流人数的4%。

(三)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一级及以上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江车、格拉或县直学校任教或轮岗交流至少1年的经历。

2.我学区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乡以下学校任教或有轮岗交流经历的教师。

3.学区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乡以下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4.在中心校教师岗位不紧缺的情况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江车学校和格拉学校任教,服务期为1年。

5.轮岗交流期间,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任教。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全体教师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学区的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上报教育局予以处理。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尼 巴 学 区

2018年2月28日

12.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篇十二

各教育学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XX〕X号)和XX市教育局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人〔XX〕X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交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校长合理流动,达到学校领导班子人员的优化组合,提升学校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骨干教师流动,进一步促进骨干教师的合理分布,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通过普通教师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多岗位任教对提高教师教学业务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的作用,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工作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均衡发展原则。以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目标,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积极引导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向空编学校流动。

(二)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把校长、教师交流纳入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区域特点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实施办法。

(三)积极稳妥原则。以人为本,稳步推进改革。统筹兼顾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教师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公开公正原则。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更加注重师德、能力和业绩,把真正优秀的教师校长交流到重要岗位上去,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交流对象

(一)交流对象

1.校长: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现职满10年的学校校长、副校长(下同)。

2.普通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不含支教时间)的。

3.骨干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已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不含支教时间)或已享受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满5年的。

4.在符合相应服务期的条件下,对尚未达到交流所需任教年限或其他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自愿要求参加的,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纳入交流。

其他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纳入相应类别教师交流。

(二)暂不交流对象

1.已有2所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但在现学校已连续任职满15年的应纳入交流。

2.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患重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交流的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

3.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市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但延长时间至多不得超过3年。

上述骨干教师系指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教师(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学科骨干教师,以及经市教育局确认,并纳入市级骨干教师管理和校级后备干部管理的其他优秀教师。

四、交流范围

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在全市范围内交流,而普通教师一般就近或在同一片区内交流。XX年起,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普通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分别不低于相应符合交流条件总人数的30%、15%、10%。对于超编学校,市教育局根据该校超编人数和学科结构情况,下达指令性交流指标。

五、交流办法

(一)交流方式

1.指导型交流。重点是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型交流。各教育学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名校集团化”、“城乡互助共同体”、“联盟合作学校”、“双向对口交流”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顶岗型交流。建立和健全新教师培养基地,既促进新教师培养,又缓解城区学校因选派教师参与交流而产生的任课教师不够的矛盾。

4.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空缺学科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各教育学区、学校也可根据本片区、本校的特点,实行更有利于队伍建设和教育均衡发展的交流形式。

(二)交流步骤

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订交流计划,主要根据在本校连续任职时间从长到短推荐符合要求的教师进行交流。

市教育局把教师校长交流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每年3、4月份全面掌握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和全市范围内学校师资需求,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并报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照年度交流计划,市教育局将当年交流任务和交流指标下达到各教育学区、学校。各教育学区、学校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要求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提出年度交流方案上报审批。

上述交流对象原则上随迁人事关系,交流后服务时间不少于3年(经市教育局审批选派的各类支教人员计算交流服务时间),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选择回原学校任教,也可选择参加市内教师流动或统筹调剂到交流前所在片区同类学校。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与交流制度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根据“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市教育局加强对交流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和指导,探索建立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教师管理新模式。在全市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岗位设置比例的总体要求,市教育局按照班额、生源和交流计划等,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岗位,互补余缺,合理调剂;并及时将调整后的教职工编制数、岗位设置方案,报市编委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备案。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应加强对学校人员交流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岗位聘任等相关编制、人事工作的监督。

(二)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名优教师评选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新任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从XX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浙江省特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建立和完善职称评聘机制。义务教育学校的中、高级职称教师原则上实行均衡配置,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市教育局可在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交流教师,确保交流后聘任职级保持不变或高于交流前。

在职称评审中,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学校。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中、高级职务(职称)时,应有在农村、欠发达地区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经历。对交流的教师,在中、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学校职称比例限制准予参评,并给予倾斜和优先推荐。对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原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交流后在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任职满3年的,由市教育局实行统一考核,对其中表现突出的,如有相应岗位职数空缺,可在同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级内高聘一级。

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任职期间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获评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从取得高一级职称或相关荣誉之日起在本校服务期均不得少于2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定向评选的瑞安市级及以上的“三坛”教师,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取消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并进一步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边远山区和海岛学校倾斜。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人事关系随迁的教师,在农村任教期间按规定享受农村任教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市政府设立教学奖励资金,用于参与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的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生活补助及其他奖励等。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任教的骨干教师,按照交流地域近远,其年度考核奖是城区学校骨干教师的1.5至3倍,并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农村骨干教师和发达地区学校教师主动申请跨片区交流到农村薄弱学校,参照执行。优先资助参与交流到农村的名优教师设立工作室。国培和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首先保证农村教师和参与交流的教师参加。

七、考核管理

(一)提升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提升业务水平。加大交流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在浙派名师名校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倾斜。扩大农村学校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的培养规模。组织实施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加强考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的管理指导,把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列入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交流教师校长档案管理机制,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跟踪指导。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加强交流教师校长工作绩效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坚持考核管理和教师聘任相结合,把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严格交流纪律。广大教师校长要充分认识交流对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性,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积极参加交流活动。对应交流而不服从组织安排交流的教师,3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评先评优和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骨干教师的评选,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在岗位聘任时,予以低聘一个岗位等级,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同时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予以免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和解决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教育局要成立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具体指导和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师,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尽快帮助流入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作用。

(二)加强政策宣传。市教育局和各教育学区、学校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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