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2025-02-01

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精选13篇)

1.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篇一

文章标题: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实施方案

山东临沂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

(或山东省**县区**乡镇(办事处)**村**生猪

规模标准化养殖场)(签字或盖章)

主管部门:

建设地点:(要详细)

写日期:

目录(单独一页)

一、项目建设依据

根据省、市发改委、市畜牧局《关于申报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和县区发改局、畜牧局要求编报实施方案。

二、养猪场基本情况

包括场名、场址、占地面积、职工人数、总资产、总负债情况,2007年6月底盈利情况、猪舍面积、存、出栏数量,其中能繁母猪数量,存在问题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改扩建内容:如栏圈、沼气池、污水沉淀池、饲料加工间、防疫消毒室、输排水管道等,写明建筑面积、结构及造价等。(含规划设计平面图)

(二)仪器设备购置:如防疫、消毒、配种及病死畜处理设备,饲料加工及运送设备,水、电、暖改造及配套设施等。

(三)建筑设计、安装等

(四)其他

四、投资估算

(一)建筑安装费用(明细)

(二)仪器设备购置费用(明细)

(三)其它费用

(四)投资规模,其中:申请补助资金、自筹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截止2007年底

六、项目达到的规模及预期效益

七、项目建设单位电话、传真、邮箱等联系方式

八、附件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实施方案》来源于,欢迎阅读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实施方案。

2.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篇二

巍山县自2007年开始实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 建设项目, 6年来共建成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0个、养殖小区3个, 投入资金1 095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20万元、养殖场自筹投入675万元。通过项目建设, 进一步带动了全县生猪产业发展, 实施效果较为明显:一是生猪产值明显提高。与2007年相比提高了17 939万元达到40 314万元, 占畜牧业总产值的46%;二是母猪存栏增长幅度较大。比2007年增加了1.4万头达到2.76万头, 为历史最高峰;三是生猪生产规模化水平不断加大。全县存栏100头以上养猪大户达到293个, 农村散养型模式逐渐向规模化养殖发展;四是猪种质量得到加强。6年来巍山县共外引LY (DLY) 母猪1 261头, 杜洛克 (长白、约克) 种公猪120头, 猪种质量提高较快;五是科技推广力度加大。根据巍山县实际情况, 建立了县级供精站一个, 日生产合格的猪精液1 500瓶, 在10个乡镇建立了服务网点13个, 年开展猪人工授精配种1万头 (窝) 以上, 受胎率达到95%;六是猪场抵御疫病风险能力提高。通过标准化规模养殖, 自繁自养, 有效提高了猪场的防病抗病能力。

3.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篇三

本项目根据申请单位(养殖小区)所在地周边种植业、水域环境和自然条件等,在奶牛和生猪养殖小区,推广“三改两分再利用”治理技术,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农田果园利用”。

其中,固体粪便采用强制通风静态垛堆肥技术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制成初级有机肥,该系统的主要组成为:发酵车间、多级发酵槽、生物质除臭设施、通风管道和风机、专用翻堆车等;液体尿污采用田园利用技术模式进行厌氧无害化处理以后,进入氧化塘,供农田、果园等灌溉利用,为无公害农产品提供有机肥水资源,实现粪污“零排放”,该系统的主要组成为:集污池、调节池、高效厌氧池、氧化塘、固体液体分离机等。

实施两种技术模式组合,根据模式工艺流程进行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设计和建造。

相关支持

资金方面,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建设采取中央财政补贴、养殖小区自筹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地方财政应给予补助。补贴标准:根据养殖小区采用的本指南推广的组合治理技术模式,每个小区补助约7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专用机械购置补助、设施建造补贴和技术培训。拨付方式为中央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养殖小区,由农业部拨付省畜牧主管部门,小区到省畜牧主管部门报账。

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采取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两级合同的方式。农业部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遴选、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省畜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申报、实施和资金管理工作;县畜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服务和监督工作,县畜牧(农业)局(办)要设专人负责,养殖小区所在地方政府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成立项目协调组和专家组,主要负责评审养殖小区技术模式,提出标准工艺设计,进行技术咨询、培训和指导,检查工程质量。

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由农业部组织验收。农业部和省畜牧主管部门设立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申报条件

一、须为在某一地块集中建造畜禽圈舍、农户分户饲养的生产方式,养殖场和专业村不属于此范围;

二、规模化程度高,类型为年存栏500头左右的奶牛养殖小区,年存栏3000头左右的养猪小区;

三、规范化程度高,总体设计合理,有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区域,并有一定的设施基础;

四、产权明晰,管理组织(如村委会、管理委员会、协会等)运行得力,有章程、制度,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

五、辐射作用强,所在县分布有数量较多的养殖小区,治理技术模式能够在当地推广;

六、业主和养殖户具有环保意识,对小区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有积极性。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养殖小区根据本指南要求编制《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申报书》,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其编制(资金用途要明确具体,并且不得超出本指南规定的内容);

二、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指南的申报条件进行实地核查并签署意见,经地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将申报书提交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三、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指南的申报条件进行项目筛选,提出审核意见,以正式文函向农业部申报;

四、省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文函、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3份)和财务司(1份);

五、超过申报控制数的、不符合申报材料形式要求的以及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具体事宜,可咨询养殖小区所属地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注:本文节选自农业部新下发给各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的《07年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指南》,阅读原文件,请登录www.zfxm.com

4.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篇四

项 目 申 报 书

项目申报人:王开发

申报项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地点:鲁纳乡朝阳村委会下小河村民小组

近年来,虽然生猪养殖逐步向规模化方向发展,但是离标准化生产的要求相差很远,存在圈舍建造、废弃物处理、人流、物流等方面缺乏科学的设计和管理,有的圈舍间距太近,有的没有消毒设施,有的没有粪污处理设施,粪便到处堆积,病死畜乱扔等等,使空气和水流受到严重污染,成为疾病流行的隐患。养殖场随时会成为疾病疫源地,一旦引发动物或人畜共患病,所带来的损失和危害更大。动物疫病不但给国家或地区和人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因此,在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和生猪养殖产生的污染日趋严重的情况下,改善生猪规模养殖场排粪污处理设施等的建设,加快生猪规模养殖标准化生产,提高养殖场的排污处理能力和疾病预防能力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一、项目建设条件

新建养殖场位于鲁纳乡朝阳村委会下小河小组,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养殖场距鲁纳乡3公里,通过养殖场道路的车辆可达养殖场的生产区。场内水源充足、地下水丰富、水质好,场地开阔。养殖场远离村庄、农民饮用水源和交通要道,相对独立,养殖场三面环山,周边是大型的天然林木可利用的闲置山地大,养殖场优越的地理环境为养殖场构筑了一道天然防疫屏障,使得养殖场既利防疫又很安全。

二、项目建设规模

标准化妊娠舍1栋240平方米,标准化产房1栋120平方米,育肥舍1栋260平方米,保育舍1栋170平方米,修建硬底化粪便排污

沟共1450米,建病猪隔离舍2间20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及场内通道,购置配套生产设备,饲养能繁母猪50头。

三、建设内容

新建猪场猪舍力求紧凑合理,互不干扰,便于猪群周转,各舍的大小以及规格布局,按设计要求系统安排,形成稳定的生产流水线。粪便等污物能通过设计合理的排污系统直接到达沼气池等粪便处理系统。标准化妊娠舍1栋240平方米,标准化产房1栋120平方米,育肥舍1栋260平方米,保育舍1栋170平方米,修建硬底化粪便排污沟共1450米,建病猪隔离舍2间20平方米,在生猪养殖场生产区修建排污暗渠1450米。

四、生产工艺方案

1、品种选择

生猪养殖场饲养的品种以生产品质优良的纯三元杂交(杜长大、杜大长等)瘦肉型商品肉猪为主,即主要通过自繁自养的方式,利用本场饲养和新引进的种猪繁育出三元商品猪。

2、规划方案的选择

选择能应对当前养猪环保的压力,从达标排放、安全无害化以及能源发展考虑,猪场以科学饲养和厌氧发酵(沼气)为主体的废气物综合开发利用。即养殖业—渔业—林(果)业三结合的生态工程类型。

3、工艺选择及工艺设计

本方案的肉猪生产程序是工厂化流水作业程序性生产方式,全过程分为四个生产环节:

待产母猪阶段:在空怀舍内饲养空怀、后备、断奶母猪及公猪进行配种。妊娠母猪放在妊娠母猪舍内饲养,在临产前4周转入产房。

母猪产仔培育阶段:母猪按预产期进产仔舍产仔,在产仔舍内3周,仔猪在保育舍4周。

中大猪饲养阶段:7周龄仔猪由保育舍转入到中大猪舍饲养16周,预计平均体重可达100公斤左右出栏上市。

整个生产过程采用科学的饲养管理和沼气工程对粪污进行排放及无害化处理的工艺。即:生猪饲养——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粪便、冲洗猪栏污水)——便于排污的猪栏——排污暗渠——沼气池——沼液、沼渣沼气——鱼塘、果树、牧草、火焰消毒、生活照明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55万元。

资金筹措:向国家申请生猪标准化规模建设养殖场(小区)建设专项资金25万元,自筹30万元。

六、效益分析

社会效益:随着规模化养猪的迅速发展,猪粪尿污水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防止猪粪尿污水的污染,保持生态环境平衡,已刻不容缓。通过进行生猪养殖场改、扩建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和水、路、防疫等的建设,妥善处理生猪排泄物及病死动物的处理问题,改善对生态环境的污染,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并能通过科学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产生的良好经济效益,成为在饲养优良品种、污物的处理利用等方面的示范推广效应,带动其他

养殖场(户)走标准化生产的路子,从而促进全县生猪逐步向标准化方向发展。既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又使农民增产增收。

经济效益: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后,每年可上市肉猪1100头以上,按照目前仔猪价格24元/公斤计算,每年可实现利润10多万元。通过生猪养殖业的发展,带动饲料生产和经营、生猪产品经营以及运输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提高了群众就业率,增加经济收入。采取科学的饲养管理和排污处理,大大降低对当地环境的污染,为当地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了当地各行业经济的发展。

5.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篇五

行性研究报告

1、总论 1.1、项目摘要

1.1.1、项目名称:^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1.1.2、主管单位:^县畜牧特产局 1.1.3、建设单位及法人:共7个。其中:

①^县天添畜禽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闫国军;

②^县昌海畜牧良种场,法人代表张福海;

③^县中原牧业公司养猪场,法人代表周立明;

④^县城关镇

“标准150”模式养殖户4户,养殖业主都正家(带动2户:张林村四组方道维、罗茂秀)、彭友兰(带动2户:漳河养殖小区彭友兵、肖世才)、龚以中(带动2户:姚岗村一组刘传刚、别文合)、张福明(带动2户:文笔峰村三组刘金涛、四组王宝俊)。1.1.4、建设地点: ①^县天添畜禽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县清河农场皮家湾;

②^县昌海畜牧良种场,地址:^县九集镇邹湾村林场;

③^县中原牧业公司养猪场,地址:^县武安镇刘家河村三组;

④^县城关镇 “标准150”模式养殖户4户,具体为:张林村四组都正家、漳河养殖小区彭友兰、姚岗村二组龚以中、文笔峰村三组张福明。

1.1.5、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年出栏商品猪增加7300头,出栏总量达到15800头左右。主要建设内容是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栏圈改造,水、电、路改造等。

1.1.6、投资规模与与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03.4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80万元,企业和农户自筹123.46万元。其中天添公司中央补助资金60万元,企业自筹20万元;昌海畜牧良种场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企业自筹16.4万元;中原牧业公司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企业自筹69.86万元;4个标准150养殖户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养殖户自筹17.2万元。1.1.7、建设期限:一年。

1.1.8、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年可增加销售收730万元,新增纯利146万元,投入与新增纯利之比为1:0.18。项目完成后还可延伸产业链,发展生态养殖,增加水产养殖收入。

1.1.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年出栏商品猪 15800头,年销售收入1580万元,年获利316万元。

1.2结论与建议:该项目经济效益和生态、社会效益显著,符合当前畜牧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要求,项目切实可行。1.3编制依据

国发[2007]22号文件,发改办农经[2007]1939号文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改扩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市发改委、市畜牧局关于做好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工作的通知》。

2、项目所在县生猪发展现状

^县共有10个镇1个区,282个村,1371个组,11.28万农户,农业人口42.45万人。版图面积385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3.8 万亩。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业是南漳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几年发展速度较快。2005年,全县畜牧业总产值7891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3.9%;2006年在畜产品价格大幅下滑和产值计算单位调减的情况下,畜牧业总产值仍然达到7659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0%。2006年,南漳生猪出栏62.1万头,年末存栏38.95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3.03万头,年内人工授精43200头,人工授精受配率75.04%。全县乡村人口42.45万人,人平出栏生猪1.5头,与上年相比生猪出栏增长1.8%,畜牧业增加值达到37877万元,占第一产业增加值116208万元的32.6%。

2007年,南漳大力推广“标准150”模式养殖和养猪专业村建设,规模养猪比重达到30%,上半年畜牧生产全面增长,其中生猪出栏增长35.9%,预计全年出栏生猪达到70万头左右,仅生猪一项预计农民人平增收100元以上。当前,我县生猪生产呈现

“三化”的发展态势。

一是向规模化发展。据统计,全县现有50头以上规模养殖猪场户1471户,100头规模的242户,300头规模的135户,1000头规模的72户,3000头规模的29户,10000头规模的2户,规模养殖出栏量达到总出栏量的30%。规模养殖场户现有存栏生猪10.7万头,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11.3%。全县共有生猪养殖小区16个,其中省级6个,市级5个,县级5个。

二是向专业化发展。我县生猪养殖主产区武镇、九集、城关、清河等镇(区)依托本地资源优势,逐步形成了一批养猪大村。武安镇的跑马岗、老街、葫芦滩、陈家集和清河王家坡、雷家巷等养猪大村,每村年出栏生猪都在6000头以上。其中跑马岗村,全村现有能繁母猪981头,与上年相比增加199 头,存栏育肥猪13500头,户平存栏生猪21头,其中年出栏肥猪30头以上的农户达到210户,比上年增加50户,全村全年出栏肥猪将达到2万头左右,户平出栏31头,人平养猪纯收入达到1563元,比上年增加547元。

三是向新型模式化发展。全县生猪养殖投资多元化,发展养殖业的有领导、有干部、有工人、有商人,有在职工作人员、有单位下岗人员,有从事其它行业转产的,有外地到我县发展的。并出现了“标准150”模式养殖,“猪-沼-鱼”、“猪-沼-果”生态养殖,和依托协会发展养殖等新型养殖亮点。武镇、九集、城关、东巩等镇现已发展“标准150”模式养殖户17户,预计到年底可发展到100户以上;清河区已发展天添公司等生态养殖户,武镇已建立生猪养殖协会。

南漳规模养猪场以个体和承包经营为主,在栏圈建设、饲养管理和疫病防治上有县畜牧部门作为技术支撑,全县畜牧部门现有畜牧兽医技术人员3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25人,助理及技术员职称152人,技术力量雄厚。但目前只有少部分养殖场建立了沼气池,推行了猪—沼—鱼(果)生态养殖模式,大部分养殖场没有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急需配套粪污处理设施。

3、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共7个单位,包括三个规模养殖场和四个养殖户。其中:

①^县天添畜禽有限责任公司。是2005年4月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现有员工12人,其中具有中初级职称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畜牧兽医)人员5人。2006年,该企业出栏商品猪2950头,年末存栏生猪1345头。现有存栏生猪2000头,日产干粪2吨,日污水产生量8吨。该猪场三面环水一面临山,自然隔离条件优越,利于疫病防治。在猪场周围附带有一个350亩的小Ⅰ型水库和1000亩精养鱼塘,为猪场污水、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排放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利于发展猪鱼菜生态养殖模式。该企业占地面积60亩,地势平坦开阔而高燥,距离305省道直线距离6000米,离周围居民区最近距离也有1000米以上,交通便利,供水供电条件良好,布局合理,选址适宜,设施完善,设备配套,并建立健全了严格的防疫管理制度,废污实现了循环综合利用。

②^县昌海畜牧良种场。^县昌海畜牧良种场成立于2002年,现有员工10人,中级以上管理人员2人,该厂2005年取得襄樊市农业部门颁发的种猪生产许可证,并于同年获得湖北省农业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现存栏生猪1300头,年出栏生猪1800头,日产干粪1.5吨,日污水产生量6吨,粪污处理采取综合利用方式。该场地处^县九集镇邹湾村,该地环境清静,资源丰富,水源充足,生态环境适宜,符合兽医卫生条件;该场属县域郊区,北边紧靠305省道,距襄荆高速路入口20公里,达襄樊市区30公里,交通、通信便捷。

③南漳中原牧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立明,系浙江农大畜牧专业本科生、浙江大学动物营养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畜牧师,从事牲猪养殖20年。创办的“宁波市东方牧业有限公司”管理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宁波市十大无公害猪肉生产基地之一。注册商标“东方日月”在宁波、广州、上海等地用户中享有声誉。为寻求更大发展,周立明先生创办了“南漳中原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正养猪场2006年出栏商品猪1800头,现有生猪存栏2200头,日产干粪2.2吨,日污水产水量8.8号。粪水处理选用淅江宁波东风牧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自动畜禽粪水处理机处理。

④城关镇标准150模式养殖户。城关镇是南漳养猪大镇之一,这四个养殖大户养场场选址适宜、布局合理,给排水方便,和稳定的电源,生产与生活分开,圈舍相向、栏圈设计等符合标准化栏圈建设要求,防疫较为严格,管理比较规范。2006年,四个养殖户共出栏商品猪1950头,现有存栏生猪1634头,日产干粪1.9吨,日污水产生量9吨,粪水处理以人工清运为主。

4、项目建设地点与建设条件 4.1、项目建设地点:

①^县天添畜禽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县清河农场皮家湾;

②^县昌海畜牧良种场位于^县九集镇邹湾村林场;

③^县中原牧业公司养猪场位于^县武安镇刘家河村三组;

④^县城关镇 “标准150”模式养殖户4户,张林村四组(都正家)、漳河养殖小区(彭友兰),城关镇姚岗村二组(龚以中)、城关镇文笔峰三组(张福明)。4.2、项目实施的有利条件

生猪生产是南漳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提出了创建全省生猪大县的号召,并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和措施,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畜牧业发展,为实施本项目创造了宽松的环境。一是县政府制定了畜牧业发展以奖代补政策。县财政每年拿出30万元作为畜牧养殖业以奖代补资金。二是金融部门投资倾斜。县农发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每年分别拿出1000万元对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加工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三是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养殖户新建、扩建畜禽圈舍所需土地,由所在镇村协调落实,允许农户间以地换地修建圈舍,土地管理部门按规定优先审批并免收费用,城建管理部门免收城建规费。林业部门对畜禽养殖栏圈建设用木材,优先审批供应。电力部门对畜禽养殖大户用电实行农业用电收费。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优先向养殖业倾斜,每年落实1-2个畜牧项目。扶贫办每年从国家投入的扶贫开发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畜牧生产。交通部门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对运送畜禽产品的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保险部门积极为生猪养殖开展风险保险。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每年在包驻村发展畜牧业新型模式养殖户2-3户。四是我县实施了农村沼气推广建设项目。县能源办把农村沼气推广与畜牧养殖紧密结合,对规模养殖大场大户优先扶持修建沼气池,在沼气建设示范村全面推广1511(1个农户养5头猪,建1个沼气池,人平增加收入100元)生态养殖模式。五是畜牧部门对畜禽养殖农户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提供防疫,提供畜禽产品购销信息。

5、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方案 5.1、工艺技术方案和设备选型

5.1.1、工艺技术方案。①在3个规模养殖场中推广自繁自育养殖模式,在4个养殖户中推广“标准150”模式。②建立标准化栏圈和粪污处理、防疫设施,配套完善水、电、路等设施。5.12、仪器设备选型。①栏圈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标准”为依据,“150模式”标准化栏圈建设面积220平方米左右;②粪污处理以沼气处理为主,选用县能源办实施的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所用仪器设备。③生产用种猪从省畜牧良种场引进。

5.2、建设方案及主要建设内容

5.2.1、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完成后,7个建设单位年出栏肥猪增加7300头,出栏总量达到15800头左右。5.2.2、总体思路:建设标准化栏圈,改造水、电、路、防疫设施,配套粪污处理设施。

5.2.3、土建工程及其它建设内容:①新建标准化栏圈4920.93平方米。其中天添公司1277.73平方米,昌海畜牧良种场900平方米,中原牧业1879.2平方米,4个150模式养殖户864平方米。②新建沼气池692立方米。其中天添公司160立方米,昌海畜牧良种场300立方米,中原牧业200立方米,4个150模式养殖户96立方米(含1带2)。③标准150模式养殖户1带2农户栏圈改造。其它建设内容详见附表4。

5.2.4、主要仪器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设备、消毒设备、疫苗保存设备、自动化养猪设备等。详见附表4。

6、规划、土地、环保、节能 6.1、规划和土地:本项目选址都符合城建和土地利用规划,不涉及占用耕地问题。建设单位相关土地使用证明附后。

6.2、环保和节能:本项目建设单位都建有粪污处理设施,可以改善粪水污染现象,保护环境,并能变粪为气为肥,节约能源。

7、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7.1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303.46万元。其中:

①天添畜禽有限公司总投资80万元。投资构为:建安工程33.41万元(空怀母猪舍289.7平方米,单价275.11元,需资金7.97万元;哺乳母猪舍225.9平方米,单价260元,需5.87万元;保育猪舍154平方米,单价248元,需资金3.82万元;育肥猪舍579.75平方米,单价240元,需资金13.91元;种公猪猪舍28.38平方米,单价249元,需资金0.71万元;场内道路绿化300平方米,单价37.5元,需资金1.13万元),环保工程24.05万元(尿粪熟化池2口,单价7.85万元,需资金15.7万元;尿粪沟338米,单价40元,需1.35万元;建沼气池20个,单价3500元,需7万元),引种猪53头10.5万元,仪器设备购置安装5.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39万元,预备费2.95万元。

②昌海畜牧良种场总投资56.4万元。投资构成为:建安工程21.3万元(空怀母猪舍300平方米,单价240元,需资金7.2万元;哺乳母猪舍300平方米,单价260元,需7.8万元;育肥猪舍300平方米,单价210元,需资金6.3元),环保工程15万元(建沼气池300立方米,单价500元),引种猪50头7.6万元,仪器设备购置安装8.4万元(产床20套,单价1700元,需资金3.4万元;单体限位栏50套,单价600元,需资金3万元;消毒设备1套,单价5000元,需资金0.5万元;疫苗保存冰箱1台,单价5000元,需资金0.5万元;内部供电线路1套,0.4万元;内部供水管道0.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6万元,预备费2.5万元。

③中原牧业公司养猪场总投资109.86万元。投资构成为:建安工程59.26万元(标准化猪舍1879.2平方米,单价262元,需资金49.26万元;粪污处理设施200平方米,单价500元,需资金10万元),引种猪107头16.5万元,仪器设备购置安装30万元(标准自动化养猪设备5套,单价5.3万元,需资金26.5万元,粪污处理设备1套,需资金3.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6万元,预备费2.5万元。

④标准150模式养殖户(含1带2农户)总投资57.2万元,每户平均投资14.3万元。投资构成为:建安工程21.28万元(猪舍4栋,每栋216平方米,单价200元,需资金17.28万元;1带2农户栏圈改造8间,单价5000元,需资金4万元),环保工程3.6万元(沼气池12个,每个8立方米,每个3000元),购育肥仔猪24.81万元(4户共600头,每头413.5元),仪器设备购置4.7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0.8万元,预备费2万元。

总投资估算表、单项工程估算表、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附后。

7.2、投资估算依据

参照当前标准化栏圈建设、农村沼气池建设、当前种猪价格、当地房屋建设、路面维修等经费测算标准,适当调整后作为本项目投资估算依据。7.3、资金来源及运用

7.3.1、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03.4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80万元,企业和农户自筹123.46万元。其中天添公司中央补助资金60万元,企业自筹20万元;昌海畜牧良种场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企业自筹16.4万元;中原牧业公司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企业自筹69.86万元;4个标准150养殖户中央补助资金40万元,养殖户自筹17.2万元。

7.3.2、资金运用。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栏圈建设、粪污处理和水、电、路改造等,自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种猪。(中央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附后)

8、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 8.1、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8.1.1、强化领导,认真组织。县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小组。管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局、畜牧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实施的协调、组织,把本项目建设与争创全省生猪大县建设紧密联系起来,确保有计划,按步骤顺利实施。项目技术小组由县畜牧局黄光国局长任组长,聘请市畜牧局高级畜牧师仝允、高级兽医师姚建强等专家为技术顾问,县畜牧局畜牧师(兽医师)韩远宏、郑生国、郭庭发、谢志荣等为成员,负责项目可研报告、设计、工程监理和项目验收工作。8.1.2、强化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使用实行专帐专户管理,接受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审计,并对项目建设实行分阶段检查验收。8.1.3、工程招投标方案。严格按照“工程招标制”,对项目建设实行公开招投标;招标范围土建工程为本县范围内,仪器设备和种猪为湖北省境内;招标方式为议标。8.2、建后运行管理。项目建成后,按照现代企业运行模式,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建设单位实行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对职工实行工效挂钩、定岗定责、强化成本核算,不断挖掘生产潜力,使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发展。

8.3、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即2007年9月至2008年5月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和各项基建工作,2008年6月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完毕,2008年6月份开始引进种猪投入运营,2008年8月全部完工,达到项目建设设计要求。从2008年9月开始进入全面正常生产。

9、效益分析

9.1、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效益十分显著,建设单位新增出栏肥猪7300头,按每头销售1000元、纯利200元计算,新增销售收入730万元,新增纯利146万元。9.2、生态和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对生猪排放物(猪粪尿)进行转化利用,变废为宝,提高商品猪品质,并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10、结论与建议 10.1、综合评价与结论

该项目经济效益和生态、社会效益显著,符合当前畜牧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要求,项目切实可行。

10.2、问题与建议

6.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扶持生猪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联合下达投资计划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均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项目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代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扩建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具体的建设内容,按照当年中央投资计划规定执行。

第五条项目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省、市(州)和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本级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养殖场(小区)规模分级建立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市(州)、县(市、区)畜牧部门每年组织对生猪养殖场(小区)进行现场核实,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列入项目储备库。其中,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列入县(市、区)项目储备库,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列入市(州)项目储备库,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列入省级项目储备库。拟争取下一中央补助投资的入库项目,必须提前完善有关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的编制与审查)。

第七条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各项目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项目申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项目储备库中筛选拟申报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合格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同时抄报所在市(州)相关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下发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及投资计划申报要求综合平衡后,提出全省项目投资建议计划,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投资计划下达后,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第八条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各项目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由可研报告与初步设计合并形成,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且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按投资规模分别上报省、市(州)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省、市(州)发展改革委会同本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四制”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项目业主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明确规定项目的投资额度、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完成的数量、质量和工期等。

第十条项目建设实行中期检查制。各级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督促指导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变更。自觉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不得擅自调整、变更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已审批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等,应按项目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项目档案管理。有关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实施方案、招标投标资料、阶段性项目建设总结、检查验收资料、财务报表及项目专帐资料、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和施工前后的相关图片照片及录像资料等要整理成册,分类归档保存,专人负责。

第十三条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中央投资补助在60万元(含6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市(州)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省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省级适时组织抽验;中央投资补助80万元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组应由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通过对项目的全面检查和考核,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填写竣工验收报告表,并对竣工验收结果负责。验收合格后按要求报上一级有关部门备案。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是否按批复的方案完成,是否有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

(二)主要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规定标准。

(三)国家投资是否按要求足额到位。

(四)是否建立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问题。

(五)是否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并出具了竣工审计报告、竣工财务决算等。

(六)效益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七)项目建设有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第十四条省级验收合格的项目,将由省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厅(畜牧兽医局)联合授牌。第十五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省、市(州)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按权限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现行规定,项目补助标准分4个档次,即: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每个补助20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每个补助4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每个补助6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每个补助80万元。

第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务制度的规定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滞留、挤占、挪用。强化投资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项目资金可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也可采取先建后补拨付方式。采取按进度拨付方式的,由县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现场核实项目建设进度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提交县财政部门预拨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拨付的,由业主先用自有资金开展项目建设,由县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现场确认开工建设后,先拨付30%的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项目资金。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九条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涉及面广、责任大、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和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各级发展改革、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加强指导和协调,加大支持力度,共同做好项目组织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县(市、区)要加强项目建设的信息统计和总结工作,建立完备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实行信息季报制,根据管理权限项目业主、项目管理部门须每季度末分级书面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十三条在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项目申报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旧顶新、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问题,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责令限期整改;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

(四)冻结项目资金;

(五)暂停项目建设;

(六)撤销项目、收回项目资金;

(七)减少或暂停安排所在地下投资计划。

对国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建议有关地方和部门依纪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对于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的项目,按管理权限,由各级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联合发出整改通知或通报,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及相关要求。项目整改单位要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在规定限期内反馈整改结果。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在收到整改情况报告后,组织项目整改复查。对复查合格的项目予以书面确认,对于整改不力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予以处理。

对管理制度健全、执行程序规范、投资收益显著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投资及项目安排时给予倾斜。

第二十四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7.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篇七

1 标准化规模养殖的优越性

可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推广科学养殖和集中防疫;确保畜产品质量和安全;可抵御市场风险、稳控物价、确保养殖利润相对稳定,避免暴涨暴跌现象发生。

1.1 规模养殖出规模效益

1.1.1 种猪使用:

标准化规模场均是自繁自养,有一套很好的良种繁育体系,配种率高、成活率高、生产量大。

1.1.2 饲料使用:

饲料基本上都是自配自产,或成批量统一购进,无论从购进价格、运输费、产品质量等都比散养户和小规模养殖场占有优势。

1.1.3 人工: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多采用智能化养殖,全程通过计算机控制猪舍内温度、湿度、空气质量、猪群密度和均一度,再利用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可实现单人饲喂1 000头母猪。

1.1.4 生态循环利用:

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基础,生态是条件,高效是目标,创新是动力,健康才是保证。在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建设中,粪便等废弃物处理必须达标排放,既发展生产又保护环境,变废为宝。如采取“猪—沼—果”或“猪—沼—农”模式,沼气发电、照明、取暖、生活,沼液灌农田、果园,沼渣经加工后制作成有机肥,实现了粪污消纳与农作物和能源利用双赢目标。

1.2 推广科学养殖和集中防疫

养殖的科学性和疫病防治的重要性在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中是非常关键的两个部分。养猪产业链主要由7个环节组成,包括种猪养殖、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猪肉深加工、饲料加工、养猪科研以及猪肉销售。科学养殖和集中防疫都汇聚在这7个环节上,从种猪的选种培育到生猪的科学饲养和科学管理,从生猪的宰前检疫到猪肉深加工后的产品检验,从饲料的配比到饲料营养分析,从传统热鲜肉的销售到科学饮食的冷鲜肉推广等等,只有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才能做到。

1.3 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农业部无公害畜产品的生产标准进行饲养,有健全的养殖档案,保障了各个养殖环节的安全生产。

1.4 抵御市场风险,稳控物价,确保养殖利润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一般都有相应的产业支撑,资金链比较牢固,管理规范,生产稳定,设施设备先进,更主要的是与上下游产业联系紧密。如饲料原料的收购、加工、生产、配制一条龙,一体化;与下游的生猪屠宰、肉类深加工及销售甚至跨行进入餐饮业都有相应的合作关系或稳定的购销协议。因此,能确保养殖利润在一定空间,确保生猪存栏量和出栏量在一定水平,稳定控制生猪价格,抵御生猪市场风险。

2 贵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实施现状

2.1 规模养殖场中标准化程度不够

生猪产业化程度低,产业循环能力弱,产加销脱节,产品深加工滞后,产业链条短,效益不高。贵州生猪养殖正处在一个由传统养殖向现代化养殖,生猪生产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和效益型转型的过程,规模化养殖虽然发展较快,但数量不多,占比偏少;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起步晚、规模小、效益差,对养殖农户的带动作用不强;畜产品深加工体系建设滞后,目前省内几家生猪屠宰及深加工企业规模都小,有的只有屠宰而没有深加工,很难带动广大养殖户和肉类品牌参与国内外大市场的竞争,畜产品市场发育程度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

2.2 生猪生产方式落后

小规模分散饲养占比例达88%,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比例仅占12%。散养户和小规模养殖场由于基础设施落后,饲养管理粗放,饲养成本偏高,生产水平不高,组织化程度偏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很难保持生猪生产的相对稳定。

2.3 生猪生产社会环境良性互动差

如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薄弱、信息体系滞后、系列化技术服务体系不健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对食品的要求越来越高,已从追求数量满足上升到质量品牌。社会环境良性互动对食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如:养殖企业融资需要银行的支持,发生疫情需要疫苗科研和保险机构,养殖设施设备需要先进的工业企业支持和帮助,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需要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等,只有处理好社会环境中各个方面的关系,养殖企业才能健康持续发展。

2.4 市场体系不完善

完善市场体系建设,信息畅通是市场调节的基础,是防止养殖户盲目跟风的前提,因此,要加强和完善生猪市场信息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机制,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对生猪价格、饲料价格、人工成本、流通环节、生猪疫情等情况进行监控,引导养殖户把握市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3 发展对策

3.1 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政策环境 针对贵州畜牧业的实际,2011年中央投入资金7 500万元,在贵州76个县实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省财政投入资金1 435万元实施41个生猪标准化场示范创建项目,目前已逐步建起层次分明的“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繁育体系。2012年1月16日,国发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贫困和落后是贵州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是贵州的主要任务”国家对加快贵州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明显加大,在畜牧领域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是最佳时期。

3.2 标准化的落实要以规模化为基础,更需产业化提供保障 以产业化为纽带,促进产加销协调发展,依托龙头企业和品牌效应,积极发展产销直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畜产品运销体系,降低流通成本,使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实现增值,以现代营销体系提升畜牧业的产业化水平。只有提升生猪产业化发展水平,标准化程度才能得到提高,标准化程度加强了,养殖规模自然而然就增大了 。

3.3 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新建场按照养殖防疫要求把场地选好后,还要主动与国土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把生猪规模养殖用地纳入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尽量减少土地成本为宜。养殖企业是一个风险大、周期长、资金链不能断档的特殊行业,只有充分利用好国家扶持养殖企业的相关政策,如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保险、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补助等等,努力把握市场商机,把企业做大做强,积极争取银行等经融机构的支持,解决贷款和融资问题,养殖规模才能做大,标准化水平才能提高,产业化发展才能深入。

3.4 加强对基层畜牧兽医和规模养殖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目前贵州大部分基层和养殖场畜牧兽医人员的专业水平较低,再加上防疫和治疗的设施设备短缺,所以存在选种选育不佳、产仔率不高、成活率不高、仔猪死亡率高、疾病发生率高等现象。因此,应加强对基层畜牧兽医和规模养殖场的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必要时走出去参观比较大型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养殖技术,从而提高养殖技术水平,降低仔猪死亡率,控制疾病的发生,减少损失,降低生猪养殖风险。

8.2015年生猪产业养殖补贴政策 篇八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4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5年国家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并探索开展优质荷斯坦种用胚胎引进补贴试点,每枚补贴标准5000元。

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38亿元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5亿元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安排10亿元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安排3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但因政策资金调整优化等原因,暂停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一年。

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政府组织招标采购;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国家对因上述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养殖场(户)按比例承担。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劳务补助。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7.8亿元补助经费。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2015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由规模养殖场(区)扩大到生猪散养户。五是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国家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元,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9.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篇九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 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畜牧兽医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申报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的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必须具备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必 1

须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并按要求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附件1)执行。

2.项目责任主体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

3.结合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优先支持已通过

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创建场和推广使用自然养猪法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

4.围绕品牌创建和高效特色畜牧业发展,优先支持地方优良生猪品种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

5.结合山东省生猪遗传改良规划,优先支持获得省级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商品猪生产能力符合项目要求的一级以上种猪场。

6.2007-2011年已安排过中央补助投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和2011年生猪调出大县不得再申报。

二、项目建设内容

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内容,中央投资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并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剩余资金可适当安排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

推广使用自然养猪法等健康养殖方式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主要用于猪舍土建、菌种购置、防疫设施等。

三、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及重点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投资补助20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投资补助4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投资补助6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投资补助80万元。

各市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按照生猪出栏量和规模养殖、畜牧业振兴规划等综合因素确定,具体补助投资规模见附件2。

各市要严格按照中央补助投资规模和项目补助标准组织编制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补助标准。

中央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地方政府要根据项目改扩建实际的规模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四、项目组织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严格项目申报程序。按照本通知要求,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程序联合上报省畜牧兽医局、省发展改革委,由省畜牧兽医局汇总提出审查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实施方案。每个项目实施主体均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合订成册。以市为单位填写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分县)和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汇总表(按养殖场或小区)(Excel格式,见附件3、4),11月24日前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3份)和省畜牧兽医局(5份),并以Excel格式上报电子文本,发改系统通过亿邮内网上报。省里将于25日进行评审,逾期不报的,将予以削减或不予安排投资。

(二)公开选择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县在选择项目实施主体时,除按照本通知上述规定的条件外,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项目无争议后,才能编制上报项目可实施方案。

(三)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的要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必须内容全面、思路清晰、措施可行、实事求是,既达到项目要求的相应深度,又具有自身特色。项目县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附件5,含实施方案的附具要求等)要求,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写。

(四)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遵循强化责任、加强协作原则,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

省发展改革委于明兵0531-8619176、***

nongcc@fgw.sd.gov.cn(内网)

省畜牧兽医局于洪祥0531-87198075、***

sdxmjcc@126.com

附件:1.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

2.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分市表(分发各市)

3.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分县)

4.2012年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汇总表

5.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10.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探析论文 篇十

摘要:在科技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生猪养殖也愈来愈呈现出标准化的发展趋势,这种养殖方式也日渐成为生产经营的主要方式,为了能够促进畜牧业的又快又好发展,必须要推进生猪生产经营的标准化。立足于生猪养殖建设,对其现状进行了深入地剖析,根据其现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地建议,希望为畜牧业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生猪;标准化;综合;养殖技术

1选取品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生活观念与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在对肉类的需求上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为了避免不良肉类的流出,因此市场对肉类的监测也在不断加强。调查显示,瘦肉类猪种大约占养殖户养殖总数的九成,由此可知,养殖户需要迫切解决生猪品种的选择问题。当前,受到猪种生长周期、生猪所含瘦肉量以及养殖费用的影响,导致生猪养殖的标准化受阻,因此只有选择优良品种的生猪才能够保证生猪的生产效益。

2饲料的标准化

由于生猪养殖大多采用饲料养殖,饲料费用在养殖成本中占有很高的比重。为了降低饲料成本,有许多养殖户会选择降低饲料质量,这不仅会对生猪的生长造成一定伤害,对消费者的健康也有一定程度的损伤。因此,必须要加大对饲料的监管力度,使饲料标准、合格。

3疾病预防的标准化

生猪养殖中疾病的预防是一项重要的环节,然而由于养殖户对生猪养殖疾病的预防意识比较薄弱,从而导致了养殖过程中生猪疾病的发生率较高,给养殖户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其主要原因是养殖场的疾病监控不够健全,因此,标准化的疾病预防程序对减少猪场疾病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4生猪环境设计的标准化

猪舍是生猪赖以生存的主要环境,良好的猪舍环境不仅有利于促进生猪健康生长,还能够促进生猪养殖利润的最大化。大多数养殖户在建设猪舍时往往只根据自身经验进行,这使得猪舍不够合理。新时代的猪舍在建设时可与现代化技术结合,以保证生猪养殖环境的优质化。养猪场的建造应选在距离国道与居民区较远的地方,并且应远离潮湿的环境,以干燥为佳。养猪场在建造之初应进行科学地规划,以便创造出适合生猪生长的各个条件(通风、湿度、温度、阳光等条件)。养殖场的生活与生产区域应分离,严格科学合理地设置消毒池、清洁道、排泄道,粪污处理池应建设在围墙外下风口并与雨水分开。在养猪场的建设设计中,可将其分为多个相对独立的单元,确保同一单元的“全进全出”,做好空栏的彻底消毒工作。除此之外,还需配备专业的养殖技术人员,定期消毒免疫,谢绝人场参观,做好进人前后的消毒工作,加强对生猪疫病的监管。

5改善猪舍环境污染

在养猪场的各种污染中以粪污污染最为严重,制取沼气是治理粪污污染最为实用有效的方法,集中场内粪便制取沼气,可用其煮饭烤火,由于沼气液含有丰富的营养,有利于生态农业的发展。另外还可将粪尿分离,利用风力与太阳光蒸发水分后作肥料使用,或将其进行堆肥,待发酵后可作农用。

6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相关政府部门应出台惠农政策,以增强养殖户对市场风险的`抵抗能力。在做好生猪检疫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强其服务意识与服务职能,为生猪产业提供到位、全面、及时的服务。加强对瘦肉精的监控力度,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处理,做好生猪销售环节的疫病防治,提高产品质量。生猪的贩运必须持有必要证明,另外还需减少生猪运输途中的麻烦,提高养殖户对生猪产业的积极性。

7加强生猪疫病防控

生猪产业不仅追求数量更应追求质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劣质种猪的个人和企业,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改进生猪养殖技术,提高生猪饲养水平,遴选出生猪示范场以此带动其他养殖场的标准化、规模化。加大养殖知识培训解决生猪产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加强疫病防治与监测,保障生猪质量。做好疫情突发与应急的准备,完善疫情监测体系与预警机制。

8结语

标准化养殖是生猪养殖业中较为先进的模式,具有防疫制度化、生产规范化、养殖设施化、粪污无害化、品种良种化的特点,能够使生猪养殖业的经济与生态效益达到最大化。标准化生猪养殖技术的推广是现阶段实现畜牧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曹英华.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J].湖南畜牧兽医,2010(2).

11.生猪养殖生产和效益情况运行分析 篇十一

畜牧产业在合浦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生猪生产作为畜牧产业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着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合浦县2012年生猪生产和效益情况运行动态,归纳有如下特征:上半年疫情风波影响生猪产品价格暴跌,养殖效益降至历史冰点;下半年生猪疫情趋向缓和,养殖生产逐步恢复,补栏积极性持续高涨;肥猪、仔猪价格双双大幅回升,猪肉产品消费回复常态,价格稳中回旺;商品肉猪价格增幅高于养殖成本增幅,出栏肥猪的猪粮比价超过盈亏平衡点,上下半年生猪生产状况与效益呈现冰火两重天格局。现结合调查情况和监测结果分析如下:

一、2012年生猪生产基本情况

(一)全县生猪生产概况

据统计,2012年全县生猪出栏70.68万头,同比增2.2%;生猪存栏60.22万头,同比增3.4%;能繁母猪8.23万头,同比增1%。

(二)生猪养殖固定监测村生产情况

全县10个固定监测行政村户籍6462户,年末养猪户2917户,同比减少98户,减少3.3%;年末生猪存栏24713头,同比减少1748头,减6.6%,户均存栏猪8.47头,同比减少0.31头;能繁母猪存栏2717头,同比减178头,减6.1%;待育肥猪存栏16843头,同比减1199头,减6.6%,全年生猪出栏38192头,同比增1966头,增幅5.43%,出栏肉猪头均毛重107.4公斤,同比减7.2公斤。

(三)生猪养殖固定监测户生产和效益情况

全县10个生猪养殖固定监测村,固定监测户数30户。年末存栏1254头,季度环比减168头,剧减11.8%;第四季度有猪出栏27户累计出栏564头,环比减35头,减5.8%;期内出栏肥猪头均毛重121.25公斤,环比增4.28公斤,平均售价13.14元/公斤,同比增26.96%,环比增2.88元/公斤,剧增28%,实现销售收入89.87万元,头均收入1593.50元,环比增416.63元/头。全年有猪出栏30户累计出栏2638头,头均毛重115.62公斤,平均售价10.78元,同比增4.2%,实现销售收入328.85万元,头均收入1246.58元,养殖成本298.70万元;头均成本1132.28元,折算每千克单位养殖成本为9.8元(换算成盈亏点的猪粮比为4.38:1),实现盈利30.15万元,头均盈利114.30元。

二、监测结果原因分析

调查情况和监测结果显示,2012年上下半年生猪生产与效益运行状况呈现冰火两重天格局。究其原因:一是年初区内外生猪疫情蔓延远超预期,生猪发病率、死亡率,波及省份,疫情持续时间,都是近20年来最严重的一次。上半年严重的生猪疫情导致养猪产业一度跌入冰谷,一方面生猪价格低迷,养殖户普遍抛售中猪,提前出栏或清栏,其后生猪补栏不足,以致下半年第三季度区域生猪存栏量锐减,猪源比较紧缺;另一方面受疫病影响养猪效益奇差,上半年5-6月份养猪户普遍缩减规模,能繁母猪存栏量减少且配种成功率低,以致下半年自繁数减少,适龄出栏肥猪数量较少,局部地区供求出现断档,因而造成第三季度全国性区域猪源紧缺。这是下半年生猪价格回暖的内因。二是下半年随着猪疫病减缓,猪肉产品消费回复常态,价格逐月回升。据市场调查,下半年猪肉产品消费量环比上半年回增2~3%,二元杂、三元杂肥猪平均售价,上半年分别为9.7、10.63元/千克,下半年分别为11.9、13.1元/千克(以下单位称为元),环比上半年分别上涨22.7% 、23.2%;二元杂、三元杂仔猪平均售价,上半年分别为9元、23.5元,下半年分别为11.7、27元,环比上半年分别上涨30%、14.9%;去骨带皮猪肉平均售价,下半年18元,环比上半年15.5元上涨16.1%。生猪产品价格上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三是饲料价格昂贵,养殖成本居高不下,导致养殖效益持续承载高压。玉米价格坚挺。全年平均价格2.24元/千克(以下单位称为元),同比上涨14%,下半年2.3元,环比上半年2.17上升6%;进口鱼粉价格创历史新高。本年度12.9元,同比飚升40.2%;豆粕价格如股市波动难以捉摸。上半年3.34元,下半年3.45元,环比上升3.3%,本年度3.4元,同比减7.4%;育肥猪配合饲料价格增幅较大。上半年2.84元,下半年2.94元,环比升3.5%,本年度2.89元 同比上涨8.3%;本年度我县生猪养殖固定监测户养殖成本构成:防疫治疗费用头均18.2元,同比增4.8元;死亡损失头均推销10.3元,同比增5.8元;仔猪费用头均219.9元,同比减30.9元;饲料费用头均866.8元,同比增67元;水电及其他费用头均17元,同比增4.3元;综上各项计算,以二元杂肥猪为例,头均养殖成本1132.2元,同比增51元,头均每公斤养殖成本9.49元,同比增0.44元。本年度出栏肥猪头均收入1246.5元,头均盈利114.3元。按生猪与玉米价格换算盈亏点猪粮比价,本季度二元杂活猪为4.22:1,三元杂活猪为5.07:1,分别低于二元杂活猪4.78:1和三元杂活猪5.48:1销售环节的猪粮比价。表明本季度我县生猪养殖效益已扭亏为盈。生猪监测效益情况表明,3/4的养猪户有盈利,头均盈利113元,1/4养猪户小幅亏损39元/头。全县生猪散养户上季度头均亏损95元,本季度头均盈利90元,扭转亏盈差额185元/头。

三、对监测结果评估和预测

本季度,全县生猪散养户数环比回升2%,期末生猪存栏剧增12.6%,规模户、大型养殖场生猪饲养量环比上季小幅增长,但同比仍锐减2-3成,约3/4养殖场户实现扭亏为盈,,盈利区间80~150元/头。从调查情况和监测结果看,生猪生产恢复状况基本达到了预期。这是主观上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常抓不懈和客观上发挥市场经济规律调节作用产生共振的效应。历经数次疫情冲击波后,广大规模户场业主面对缺陷的生猪产销体制、疫控机制及养殖成本持续承载高压的困难,在养猪效益区间日益压缩的情况下,缩减养殖规模,对养殖出现周期性波动已具有心理准备,在价格低迷时不再盲目萌生大量宰杀母猪的冲动,而是采取暂停母猪配种等软着陆措施放缓增长,在价格上涨时适时适度补栏,比较符合客观实际。

本季度生猪生产形势及其产品价格走势与上半年预测趋势基本相符。从畜禽产品饲料价格调查情况和监测数据看,第四季度在养猪效益不断回旺诱发下,生猪产销渠道将自调畅通,生猪养殖将进入全面恢复阶段,补栏养殖量必然持续增加,仔猪价格仍会适度上升。预计第四季度二元杂、三元杂仔猪价位线分别为11.6~13.6元/千克,25~29元/千克,出栏活猪价格二元杂10.8~13.4元/千克、三元杂12.4~14.8元/千克。头均毛重105~115公斤肥猪盈利可达到140~190元。

四、2013年走势分析

12.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篇十二

1 选择环境良好的饲养场址

环境对猪的健康和生产性能的影响极大, 因此要为猪群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使猪生活愉悦、无应激, 猪场应建在地势高燥、排水良好、背风向阳, 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 生产、生活、管理三区相对独立, 场址选择在居民区常年主导风的下风或侧风向处, 建议选择在果园 (石榴、桃树、梨树) 、林地, 荒山荒坡、滩涂地建造, 与不占用良田为宜。场址距离工厂、交通主干道、屠宰场等污染源3 km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公共场所、铁路等1 km以上。猪场设计合理, 坐北朝南方位, 猪场总占地面积按年出栏1头育肥猪不超过2.0~5.0 m2计算。

2 猪舍建造科学规范

猪舍建成双列式为宜, 宽8~10 m、房檐高2.5~3.0 m;窗户距离地面0.8~1.2 m, 间隔3~4 m安装 (1.2×1.6) m2的窗子。舍门设双开门, 猪舍外门一般高2.0~2.4 m, 宽1.2~1.5 m, 门外设坡道, 一律向外开启。入舍门口设置长1 m×1 m的消毒池1个。净道 (过道) (1.0×1.5) m2, 污道 (0.8×1.2) m2, 净道、污道分开互不交叉, 雨水、污水分离。猪舍间距至少10 m以上, 具备植物隔离带。猪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 并建有绿化隔离带。建造沼气池, 实现粪污达到无害化、减量化。舍内通风透气, 冬暖夏凉, 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无公害畜禽生产要求, 实施“全进全出制”的饲养工艺。

3 具备生猪生产设施

妊娠母猪用单体限位栏, 限位栏可以限制母猪转身和后退, 采用金属结构, 长2.0~2.3 m, 宽0.6~0.65 m, 高0.9~1.2m。产仔母猪用产仔栏, 产仔栏下部设杆状或耙齿状, 使母猪躺下时不会压住仔猪。产仔栏长2.0~2.2 m, 宽0.6 m, 高1.0~1.1 m;断奶仔猪用保栏, 保育栏提倡原窝饲养, 每栏养猪8~10头, 长2.0~2.2 m, 宽1.8~2.0 m, 高0.8~1.0 m, 隔条间距80~100 mm, 配采食槽和饮水器。

4 饲养、引进优良品种

采用自繁自养方式养猪, 品种要选择具有生长快, 耗料省、瘦肉率高, 市场竞争力强的PIC猪、DLY猪、LY、YL杂交仔猪, 三元杂交仔猪。若需要引进种猪时, 必须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猪场引进。若要购买仔猪, 应从达到无公害标准的猪场购进。

5 供给优质全价饲料

根据生猪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的营养需求, 供给不同的配合饲料。建议仔猪饲喂希望、正大、普瑞纳等正规厂家生产的猪无公害系列品牌饲料, 而商品育肥猪用浓缩饲料、预混料严格按照说明书配制自有粮食作物饲喂。要保持粮食作物的多样性, 不同饲料各有营养特点, 多样性才能起到互补作用, 使营养平衡, 全面得到满足, 并提高饲料转化效率, 减少氮、磷等某些重金属的排放, 降低环境污染。

6 良好的饲养管理

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猪工作, 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猪及其他动物的疾病, 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配种工作。饲料每次添加量要适当, 少喂勤添, 防止饲料污染腐败。转群时, 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 分别进行饲养, 饲养密度要适宜。每天打扫猪舍卫生, 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 地面清洁。定期投放灭鼠药, 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 并做无害化处理。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进行寄生虫控制。环境清洁卫生, 防暑降温, 防寒保暖, 保持栏舍干燥和生猪安静。不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变质、发霉、生虫或污染的饲料。

7 合理安全的防疫措施

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等重大疫病除实行春秋两季普打、平时补打外, 还要根据当地情况建立合理的免疫程序, 并作好免疫登记。使用的疫苗应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的要求。建议使用国家兽药典收载的兽用中药材、中药成方制剂。严格掌握兽药的用法、用量和休药期, 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被淘汰的兽药。禁止在饲料和饮水中添加兴奋剂 (瘦肉精) 、镇静剂、激素类、砷制剂。使用含有抗生素的添加剂时, 在育肥猪出栏前, 按使用规定执行休药期。不饮用有害物质和细菌超标及被污染的水源。

8 有效的卫生消毒措施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净道和猪舍要经过更衣、紫外线消毒。严格控制外来人员, 必须进入生产区时, 要洗澡、更衣、换鞋、消毒后方可进入, 并按指定路线行走。要选择对人和猪安全、没有残留毒性、不破坏设备、不会在猪体内产生有害积累的广谱、高效、低毒的消毒剂。猪舍周围环境每1~2周消毒1次。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 每半月或1月消毒1次。在大门口, 猪舍入口处的消毒池液要定期更换。每批猪调出后, 彻底清洗干净圈舍、设施及周围环境, 并采用喷雾或熏蒸方式进行消毒。

9 具备完备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13.重庆市生猪标准养殖场建设标准 篇十三

重庆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试行)》 [收藏到猪e微博] 重庆市, 养殖场, 生猪, 规模, 标准化 重庆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

(试行)

重庆市养猪业已逐渐由过去传统的生产方式向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发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大量推广使用。为提高规模猪场的综合生产水平、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重庆市规模化猪场的生产现状与猪场建设经验,特提出本规范。

一、建场审查、备案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兽医)局对新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以下简称猪场),要严格实行备案管理。

2、在备案猪场现场条件审查时,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兽医)局要重点审查周边土地消纳粪便能力、附近已有养殖场数量及规模和猪场对粪便处理利用方式,合理布局和控制养殖场数量和出栏量。

原则上猪场粪便按一年一亩粮食土地消纳存栏一头猪的粪便、一年一亩蔬菜或经果林土地消纳存栏二头猪的粪便进行测算,消纳粪便进行布局。、在备案猪场现场条件审查时,新建猪场原则上要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审查备案。

二、选址适宜、布局合理、猪场选址应选择在各级政府规划的禁养区以外,禁止在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古建筑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城镇建成区及规划区和工业等公害污染严重环境区建场。新建猪场应在二环高速公路以外选址建场。

5、猪场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体现节约用地原则,尽量选用不宜耕作土地,并为扩大生产预留空间。

6、猪场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应满足防疫要求,远离主要交通干道,猪场与居民点、工厂、学校、商业区、其他养殖场、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保持一定距离。猪场场址选择应距一级以上等级公路500米以上、距二级公路200米以上,距二级以下等级公路50米以上,距集中50人以上的居民点、工厂200米以上,距其他年出栏生猪当量999头以下300头以上养殖场500米以上、年出栏生猪当量1000头以上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屠宰场、兽医院、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水源保护区等区域2000米以上。

7、猪场场址应选择在城镇居民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避免气味、废水及粪肥堆置而影响居民区生活环境。8、猪场应选择地势高燥、排水良好、空气流畅、非污染区域,并且要避开城镇和村民居住区的水源地。地面应相对平坦,坡度不宜过大,不宜建在低凹、风口处。

9、猪场进出道路畅通,水、电供应有保障。水源丰富、水质良好,电力应充足、可靠。

三、设施完善、设备配套

10、猪场建筑设施按管理区、生产区和隔离区三个功能区布局,各功能区界限分明。管理区应位于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处,隔离区应位于场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及地势较低处。做到各功能区相对分开,净道与污道分开,正常猪与病猪分开,种猪与商品猪分开。、猪场生产区主要包括各类猪舍及有关生产辅助设施。猪舍建筑面积占全场总建筑面积的70~80%。

11.1 根据猪场生产实际和不同猪群特点,分类别建设猪舍,舍内必须有相应的采食、饮水、通风、降温和取暖等设施设备,有条件的猪场要增加圈顶喷淋降温设施。

11.2 种猪舍应设在人流较少和猪场的上风向或偏风向,育肥猪舍应设在下风向或偏风向,育肥猪舍应离出猪台较近。

11.3 各类猪舍应采用轻钢结构或砖混结构,根据当地自然气候条件,因地制宜采用半开放式或有窗式封闭猪舍。种公猪所需猪栏面积6.0平方米/头以上、生产育肥猪所需猪栏面积1.0平方米/头以上,小群饲养的空怀母猪、妊娠母猪所需猪栏面积2.0平方米/头以上、分娩母猪所需猪栏面积4.0平方米/头以上。

11.4 猪舍朝向和间距须满足日照、通风、防火、防疫的要求,猪舍长轴朝向以南北向为宜。

11.5 圈舍应采用硬化地面,地面应向粪尿沟处有一定坡度,不滑,易清扫和清粪。地面结实、易于冲刷,能耐受各种形式的消毒。

11.6 生产区的入口处应设专门的消毒间,各栋圈舍出入口处应设消毒池,确保进入的人员或车辆进行严格的消毒。

12、猪场管理区主要是工作人员的生活设施、办公设施、饲料房、兽医室等生产辅助设施。12.1 兽医室需要配备必要的诊断设备、消毒器具和疫苗储存器具。

12.2 管理区大门口必须有车辆消毒池、人员消毒室等消毒设施,并严格做好防疫消毒工作。

13、猪场隔离区主要是隔离舍、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等。隔离舍设置应与养殖规模相适应。

14、猪场其他建筑设施要求。

14.1 猪场应建有水塔等储水和供水系统,保障供应清洁饮用水。14.2 猪场内道路实行净、污分道,互不交叉,出、入口分开。人员、饲料及产品进出走净道,粪便、病猪及废弃设备运输走污道。

14.3 猪场场地选择应有1%~3%的坡度,场区内实行雨污分离排出。建立封闭排污沟、干粪堆积发酵池和污水处理池(或沼气池),使生产和生活污水经暗沟污水道进入污水处理池(或沼气池),雨水经明沟净水道排放,实现猪场污染减量化和粪便处理无害化。14.4 猪场周围应建围墙或设防疫沟。

四、管理规范、防疫严格、猪场饲养、防疫、诊疗人员无人畜共患传染病。

16、猪场必须建立和落实生产管理制度、饲养管理操作规程、免疫程序、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和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制度。

17、猪场必须按照渝农发[2008]123号文件要求建立档案和生产记录并应保存2年以上。

18、猪场实行自繁自养、小单元全进全出的生产模式,其品种应符合市农业局确定的生猪主推品种。外购种猪应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

19、饲料和原料符合营养标准和卫生指标标准。不使用变质、霉变或被污染的饲料,不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其他畜禽副产品。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必须是具有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并且具有产品批准文号。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无公害养殖对药物使用的要求。饲料中添加的兽药严格遵循兽药使用规范,不得添加国家严禁使用的违禁药物。20、猪场要实行用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用药档案备查。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淘汰的兽药,禁止使用未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根据不同种类的药物,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严禁超期用药,控制残留。

21、年出栏1000头以下的猪场应有兼职兽医,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猪场应有专职兽医。猪场兽医应具备兽医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能。

22、猪场应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仔猪、育肥猪销售出场时具备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

五、粪污利用、排放达标

23、以猪场粪便污染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猪场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和防疫设施要与圈舍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24、猪场实行干清粪分离处理工艺,污水和粪便集中处理,其处理能力和方式应根据猪场规模和周边条件设计,用作肥料还田的猪场,其干粪和污水处理设施分别满足20天以上的厌氧发酵处理周期要求,干粪及粪便渣用作肥料时,不能超过最大农田负荷量,避免造成面源污染和地下水污染,因季节性使用粪便作肥料,以用肥淡季和高温季度为参数设计和建造与粪便量配套的干粪和污水处理池,确保对环境不造成污染。实行排放的猪场,其粪便污水处理后应符合GB 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5、猪场粪便处理和利用主要实行农牧结合、种养结合,把优质的有机肥经腐熟、堆积发酵后用于种殖业,采用生态循环利用模式,走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六、其它、本规范适用于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建猪场。

27、本规范由重庆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主要技术参数

(试行)

自繁自养模式的猪场,按每一头能繁母猪年产活仔猪

20头建设母猪舍和仔猪保育舍,按年出栏量的三分之一作为存栏量建设育肥猪舍。猪舍可选择单列式、双列式、多列式等几种。下面是双列式猪舍设计和建设尺寸,其它形式可参照。

一、圈舍建设尺寸

1、每栋圈舍屋檐距地面高度为不低于2.6米。

2、圈舍长度因各场地形及养殖规模而定,每栋长度不宜超过70.0米,宽度8.0米以上为宜。

3、走道宽不低于1.2米。

4、每栋猪舍大门设消毒池,长度同走道宽,宽度不低于0.7米,深度不低于0.1米。

5、相邻二猪舍纵墙间距不低于6.0米。

6、猪舍距围墙不低于2.0米。

二、猪栏尺寸

1、公猪栏: 公猪栏要比母猪和肥猪栏宽,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头,圈高1.2米以上,栅栏结构可以是混凝土或金属,便于通风和管理人员观察和操作。

2、母猪栏:

空怀和妊娠采用限喂栏或小群饲养,两种模式可任选其一。限喂栏长1.8米~2.2米,宽0.6米~0.7米。小群饲养的圈栏宽度不低于2.4米。、母猪产床:

母猪分娩可采用母猪产床或在平养圈舍内设置仔猪保温箱,两种模式可任选其一。

母猪产床长

2.0米~2.2米,栏宽0.6米~0.7米;仔猪围栏左右宽各0.4米~0.6米。平养圈舍内设置的仔猪保温箱长1.0米~1.1米,宽0.5米~0.6米,高0.6米~0.8米。

4、保育栏:

保育栏长2.1米~2.4米,栏宽1.7米~2.4米;设置1个保温箱长1.0米~1.1米,宽0.6米~0.8米,高0.6米~0.8米。

5、育肥猪栏:

圈长3.0米以上,宽3.2米以上;栏高0.8米~1.1米,圈栏门宽0.6米左右。

三、猪舍间距

综合考虑防疫、采光、防火、排污条件要求,猪舍间距为6.0米以上。

四、猪场大门及猪舍门窗

1、大门宽4.0米以上、高2.0米以上。在大门处设置边小门。

2、在大门旁建设6.0平方米更衣消毒室,有紫外线消毒设施和消毒池。在大门口建设车辆消毒池,消毒池长度必须保证汽车轮胎滚动一周以上。

3、猪舍窗离地面1.0米以上、长1.0米以上、高1.0米以上。

五、场内道路

1、场内道路应为水泥混凝土路面。2、人物流净道宽1.5米以上,污道宽1.0米以上。

六、排水沟

粪污沟与雨水沟分开建设,实行明沟排水。

排水沟的断面为上宽下窄的梯形,上口宽 0.3~0.6米,沟底有1%左右的坡度。

七、排污沟

建立全封闭直接排入污水池的排污沟,排污沟宽0.3米以上,坡度为1%以上。排污沟在每栋舍的一端设沉淀池。

八、干粪堆积发酵池和污水处理池

1、干粪堆积发酵池。按700公斤/立方米猪粪计算,每头存栏猪生产猪粪4公斤/天,发酵周期为20天,每存栏100头猪,必需建设两个8立方米以上的干粪堆积发酵池。同时根据猪场周边对粪肥的需求和季节性利用情况,应适当增加干粪堆积发酵池的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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