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会保险所需材料

2024-07-16

办理社会保险所需材料(共9篇)

1.办理社会保险所需材料 篇一

丰台区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参保单位登记管理

(一)单位新开户

流程:

携带所需材料和公章到【社会保险登记】窗口进行登记开户,并核对由窗口打印的《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核对表》无误后签字。下载或拷贝《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软件(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及新的补丁。然后到银行签订《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所需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上级法人单位就其所属驻京非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京参加社会保险委托授权书

2.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一份

3.企业(或事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公章、银行开户证明信息(银行全称、开户名称、帐号、交换号)

5.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注:凡只持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需另外出示上级单位1—3项手续的复印件及一份上级单位的《委托分公司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授权书》原件。

(二)单位新参保

流程:

在电脑中安装企业版软件并更新补丁后,按照《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核对表》中的内容录入并完善,进行增员操作,然后携带报盘文件和所需材料到【社会保险登记增员】窗口进行初次增员。

所需材料:

1.(新参保人员、农民工转农村劳动力、符合办理社保卡条件而没有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的人员)粘贴有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照片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3.劳动合同

4.(新参保人员)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加本人页,如有变更的再加上变更页)

5.其他相关材料

(三)单位信息变更

流程:

在企业版软件中进行完单位信息变更操作保存后,打印出表格或者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持相关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银行开信息变更证明、有关批准变更的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登记】窗口进行变更。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2.变更后的相关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银行开信息变更证明、有关批准变更的证明材料

(四)单位变更

1.单位转入转出

流程:

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到【社会保险登记】窗口进行变更。所需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注销

流程:

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到【社会保险登记】窗口进行变更。所需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3.四险参保单位换发登记证

流程:

参保单位到【社会保险登记】窗口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核对表》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核对后加盖单位公章交还,同时上交旧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换发新《社会保险登记证》。

所需材料:

旧《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参保人员增加

流程:

持报盘文件和相关材料到【人员增减】窗口进行增员。

所需材料:

[ 新参保人员]:1.粘贴有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照片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3.劳动合同

4.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加本人页,如有变更的再加上变更页)

5.其他相关材料

[续保人员增加]:1.《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

2.劳动合同

3.(符合办理社保卡条件而没有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的人员和农民工转农村劳动力人员)粘贴有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照片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4.其他相关材料

三、参保人员减少

流程:

持报盘文件和相关材料到【人员增减】窗口进行减员。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2.与参保单位解除的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须报《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四、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流程:

持报盘文件和相关材料到【人员增减】窗口进行信息变更(变医疗身份证号到身份证号变更窗口,变银行卡信息到账户分配窗口,个人重要信息变更企业版不提供报盘功能,由窗口手工变更)。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2.《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变医疗机构)

3.身份证复印件(变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出生日期)

4.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和本人页的复印页)(变缴费人员类别、户口所在地)

5.银行卡复印件(变更银行卡信息)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社会保险补缴

流程:

补缴当年: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四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金补缴情况表》提交到补缴窗口进行补缴,再持补缴窗口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汇总表》到财务交款。审批补缴:持相关部门的审批材料或判决书,并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和《基本医疗保险金补缴情况表》经征缴办领导审查签字后,提交到补缴窗口进行补缴,再持补缴窗口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汇总表》到财务交款。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

2.《基本医疗保险金补缴情况表》

3.或养老保险行政审批材料

4.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审批材料

5.或稽核部门审批材料

6.或专项审计报告

7.或法院判决结论

8.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说明

9.其他相关材料

六、社会保险退费(因单位原因造成的不予退费)

流程:

填写申报《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表》,经征缴办领导审查签字后,再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退费情况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费情况表》,提交到补缴窗口办理退费,再持补缴窗口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退费汇总表》经征缴办领导再次签字后到财务办理。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表》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退费情况表》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退费情况表》

4.《北京市异地转入人员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退费明细表》

5.退基数,须有退基数的情况说明和法院判决或监察、稽核审计部门开具的处理意见书

6、死亡退医保基金,须交死亡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办理人员退休

流程:

职工达到退休条件审档后,先持《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到人员增减

窗口打印缴费情况表,持U盘拷取数据,核算打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审核表》并经养老保险科审批后,再到人员增减窗口做二次减员,同时持医疗保险科审批的《基本医疗保险视同工龄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明细表》做医疗在职转退休业务,然后再到支付办进行增员。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

2.《基本医疗保险视同工龄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原件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明细表》

4.其他相关材料

八、养老保险跨省转续

流程:

转出:持报盘文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到人员增减窗口办理完减员后,再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转外省市申请中断),在不欠费的情况下到办理转外省市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交本人。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转外省市申请中断)

转入:先按增员要求持报盘文件和相关材料到【人员增减】窗口进行增员,再持相关材料到账户补填窗口办理接续手续。

所需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要求职工本人签字)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

九、基数核定

流程:

持报盘文件和相关材料于每年3月5日至4月22日之间到人员增减窗口对本单位所有参保人进行一年一度的基数核定(如3月进行核定,建议在不再增员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后来增员人员还需核定)。

所需材料:

1.《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申报表》(一式两份,职工本人签字)

2.《北京市----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表》(一式两份,职工本人签字)

十、还欠业务

流程:

填写相关报表后到人员增减窗口进行办理。

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还款表》

2.《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告知书》

3.《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单位归还款(个人)明细表》

2.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 篇二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

3、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为18位身份证号码,请正反面复印)(复印件两份);

4、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办理社保的授权书;

6、单位的公章;

7、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及首页)两份,一寸彩照四张(白底),手机号码,公司职务,文化程度,政治面貌;

3.办理社会保险所需材料 篇三

(一)正常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

(二)因病提前退休(职)

1.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或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工种须经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确认并履行备案手续(原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4、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49号)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公式,并在公示期内不存在异议的。

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办理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职工档案(按照劳力字〔1992〕33号文件规定整理)、《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参加工作时间及缴费年限确认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曾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提供《北京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复印件。

正常退休:基本资料同上、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及劳动合同书、岗位协议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病提前退休:基本材料同上、《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基本材料同上、经备案确认的本单特殊工种名录一份、《特殊工种退休公示结论表》一式二份、职工本人退休申请一式二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办理社会保险所需材料 篇四

(市级城镇)

依据文件:京劳社就发〔2006〕89号、京劳社就发〔2007〕170号、京劳社就发〔2009〕58号

一、申请时间

与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招聘备案手续,合同生效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岗位补贴:合同满30日后60日内,且在每月15日至25日之间向就业促进科提交申请材料,超过申报时限的,可在规定时限后6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批准后可以享受补贴。用人单位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社会保险补贴:履行劳动合同每满1年后,于次月1日起30日内,且在每月15日至25日之间向就业促进科提交申请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可在规定截止时限后的1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批准后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二、需提交材料:请企业按照下列顺序将材料整理好,并带公章办理相关手续

1、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书(相关情况说明附后):招用时间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每人3000元,日期为申报当天左右并加盖公章,不得涂改 ;

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2、5、9页):《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时间必须在劳动合同签订以前,须年检的提供年检页复印件;

3、申请工资性岗位补贴或者社会保险补贴的《缴费证明》:自劳动合同开始月至申报前一个月,养老、失业、医疗都填;

4、申请补贴时前一个月会计凭证原件、复印件:有两个以上人员签字,有会计凭证编号,会计凭证金额与工资表发放金额相符,加盖公章;

5、申请补贴时前一个月工资表复印件:工资表体现出扣保险项并达到最低工资,有本人签名或银行机打代发工资凭证,加盖公章。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劳动合同原件:是否是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是一年、从事工种、工资钱数和单位盖章及本人签名;

9、残疾人或低保人员需提供:残疾证或低保证,放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之后》;

5.办理产权所需材料 篇五

1、买受人成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证复印正反面)。

2、买受人未成年,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及小孩的出生证明的复印件。

3、买受人为离异人士,提供离婚协议复印件,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单身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4、买受人为离异人士子女(未成年)的,提供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5、买受人为警官、军人,提供警官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件。

6、买受人为警官、军人,但现在已转业,无法提供警官证、军官证复印件的,需提供原所在服役部队政治部开具的相关户籍证明。

7、买受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籍人士,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以及在河南省安全厅备案(外籍人士资产审核表)。

房本办理交纳费用:

测绘费:住宅1.36元/平方商业1.5元/平方

登记费:住宅60元/户商业400元/户

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商业:合同价*0.003

工本费:10元/个共有人配图费:20元/户

相关政府文件:

测绘费,配图费见:郑价公【2005】4号文件

产权登记费见:豫政【2008】52号文件

6.办理涉税证明需带材料 篇六

1.填写纳税人申报表一式两份(见下列附表)

2.授权委托书一份

3.公章

4.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6.所有复印件均写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税务机关外部依法对纳税人涉税信息向税务机关提出的查询申请。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查询的,可不填“申请单位法人代表或财务 负责内容签章”一栏。

三、本表为A4竖式,一式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

四、“资料审查”、“受理意见”和“办结情况”栏目中“()”根据实际情况以√予以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委托同志

(身份号码:),到 朝阳国税一所办理事务。授权期限: 特此授权

被授权人:(签字)

单位(盖章):

7.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 篇七

序号

酊置条件:在我区购买商品住房或_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 际居信,可在实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j二卜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2平方米 /人)水平

所需材料

l、《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人员户籍证明(或,1,口簿)及居民身份诎‘(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入住证.明(由入,当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门出具)(原件和 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门牌祥址证-明》(迁入地址/不祥的提供):

6、一 次性付款提供:(1)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 商品住房的提供),(2)房屋产权证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

二手房的提供):

7、按揭购房入厂,所需材料.(1)与前款1-5项相同;(2)哟房合同、银

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3)按揭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管局打E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 款证明(原件)。

备注:

6、7条请出示原件与复印件。

现予以书面次,队告知,清备齐以上所有利料后连同此告知#i/-起带来。

特别提示l.系代办户籍业务(除直系亲属外)的,请代办人提供本人身份

|I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或捺T.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公安局办证中

领取)。

市外人员因购房.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入户进入本市5周年以上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请自行核对所有材料,材料不能用圃 珠笔写,确保所有材利中涉及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牛日刘、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均一致无误。

被告知人签名

告知人:

联系电话:028--83964806

8.办理户口所需基本材料(摘录) 篇八

一、出生、恢复

(一)出生落户

1、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4.计划

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5.村(居)委、单位接收证明

6、国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的应提供父母及

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7、收养的孤儿、弃婴应提供《收养证》或《收

养公证书》(二)恢复户口

1、村(居)委、单位证明

2、原始户口资料及相关资料

3、派出所

调查材料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恢复户口:提供刑满释放、假释、解除劳教等相关证明;户

口注销前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二、注销

1、居民户口簿,收缴居民身份证(应征入伍除外)

2、死亡注销户口凭《居民死亡

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推断书》、火化证明、单位证明

3、应征入伍注销户口凭《应征公民入

伍通知书》

4、出境、国定居注销户口凭当事人出具的能够证明取得定居资格的有效证明:定居台

湾的,凭出入境管理部门户口注销通知书;定居港、澳的,凭前往港澳通行证、公安机关注销户口

通知书;定居国外的,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出国定居证、护照等

三、变更更正

(一)姓名变更

1、居民户口簿

2、单位(村居委、学校等)证明

3、申请变更

为父姓或母姓的,需父母双方同意并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4、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

5、因涉外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为对方姓氏

或恢复原姓氏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6、因父母离异,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

(二)、变更民族

1、居民户口本

2、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

(或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

四、分、并户

1、居民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或其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结婚

(离婚)证或其他书面有效证明

五、户口迁移(跨市、县迁移)

(一)干部、工人调动户口迁移:

1、组织、人事或劳动部

门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结婚证(仅限于夫妻分居调

动或家属子女随迁)

(二)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户口迁移

1、毕业分配后需落户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

2、毕业后未分配单位需落户原籍的,凭

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村居(单位)接收证明

(三)大中专院校及技校学生转、退学户口迁移

1、办理转学户

口迁移须提供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户口迁移证、转入学校证明

2、办理退学户口迁

移须提供学校正式批准文件、户口迁移证

(四)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户口迁移

1、组织人事部门的调令或录用通知书 2.居民户口薄

(五)购房、投资类迁移户口

1、居民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或其他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发票、养老保险缴纳

凭证等

(六)引进人才迁移户口(取得《人才聘用证》的除外)

1、居民户口簿

2、学历、学位、职称证

书以及其他技术等级和荣誉证书

3、聘用合同

(七)”三投靠“人员落户

1、被投靠方的居民户口簿

2、夫妻投靠出具结婚证

3、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出具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

9.办理社保所需材料 篇九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参保人员需提交材料:

1、个人信息情况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要正面,复印在A4纸中间

3、户口本复印件要首页及其本人页

4、一寸彩色照片2张

照片要求更改为:相关人员需提供由专业照相馆(部)拍摄或加洗的本人近期的一寸彩色、正面免冠(露耳、露脖子)、白色背景(深色系服装),即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的照片。同时,照片背面要用铅笔书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个人信息登记表中,请务必选择5家社保医院)社保调入人员需提交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

2、医疗蓝本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备注:如果社保调入入人员没办法提供2、4项资料,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追问

有些员工是是之前已经办理过社会保险的了,他们要如何转移,我需要和他们拿什么才可以帮他办理转移?

回答

外地的社保不能转到北京,而北京的可以转到外地。

看你在那个城市了,我上面发的是北京的,如果你不是在北京,那么你就只能打当地的社保局问了,因为各地的政策不一样。谢谢!下面是以前在北京有社保的。而现在还是在北京的。社保调入人员需提交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

2、医疗蓝本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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