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整理

2024-06-23

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整理(共8篇)

1.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整理 篇一

合资、合作、外资企业的设立

1、企业递交资料;

2、科员初审;

审 批 程 序

3、科长审核(审批);

4、局长审核(审批);

5、报省审批(如需省审批)。

1、设立“三资”企业的签署文件

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由合营各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合营各方盖章,设备清单附在合同后面,并在每页清单上盖合营各方印章)。

外资企业——申请表、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表、章程由投资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投资方盖章,设备清单附在章程后面,并在每页清单上盖投资方印章)。

2、随签署文件向市外经贸局附送下列资料:(1)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申 报 资 料

(2)地方(或市直)外经办关于设立“三资”企业给市外经贸局的请示;

(3)三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合资合作企业由合营各方盖章和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外资企业由投资方盖章及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的授权代表签字,各董事签名);

(4)各方投资者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登记注册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须依法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下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若外国投资者是以自然人的名义投资,应提供其国籍、身份、履历及财产状况等材料,投资各方的董事会决议,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商合营企业的,应当将外国投资者共同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市外经贸局备案;

(5)投资各方提交银行资信证明,内容包括:投资者名称、地址、帐户开立时间、授信额度、存款数及业务往来的信誉情况等;

(6)“三资”企业的厂房、场地情况证明及其属地管理部门审核的意见;

(7)属环境污染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市环保局的批文(正本);涉及化学危险品的项目,须提供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相关部门的批复(正本);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提示:

A、外文资料需附上由法定翻译机构提供的中文译本(正本)。

B、建议所有涉及进口设备的项目均以美元为计价币种,外方的出资方式均以外汇货币出资。

C、新设立三资企业在办理批准证书后的一个月内,须到市工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须到市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证,否则将会受到处罚。

D、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投资者须在三个月内出资不低于其认缴注册资本额的15%,否则企业会有不必要的麻烦。

E、公司的出资方式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F、企业提交的资料,凡没有特别声明者,只须各提交一份。

G、设立“三资企业”的程序:

(1)投资者或法定代办机构到市工商局办理三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

(2)将准备好报批的文件和资料送到市外经贸局(设备等没有正确的商品编码的话,可以空格处理)。

(3)外经贸局审毕,将批文传到市质监局之后,市质监局将赋码单回传至市外经贸局。

(4)外经贸局将批文(包括已确认的设备清单)批准证书发予企业。

(5)凭批准证书,批文等到市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筹建)。

(6)凭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到市外经贸局办理确认书(假如项目属鼓励类的话)。

(7)到市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市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证,到银行开户,到企业所在地的税务分局办理国税、地税登记证。

(8)凭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外汇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到海关督查科办理自理报关证。

(9)到海关综合业务科备案、审价,办理免税证(注:此时海关需到工厂实地查看,了解企业的生产场地是否落实)。

(10)在企业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证,消防验收意见、生产能力证明、验厂报告等。

(11)到市外经贸局加工贸易二科签订生产合同。(12)企业持生产合同等到海关备案科备案(海关再次验厂,了解企业的设备是否已到位)。

(13)企业进原料,开始投入生产。注意事项 办事时限 办事部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0个工作日

外资管理科

电话:22819360,22817735,22817910,22817765 传真:22819350

咨询电话

2.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医药2 篇二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医药2)正文:

医药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责任

7)技术合作

8)场地使用

9)产品销售

10)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11)原料药的供应

12)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13)董事会

14)管理机构

15)劳动管理

16)工会

17)税收

18)财务会计制度

19)外汇

20)利润分配

21)保险

22)保密

23)期限、解散、清算

24)违约和不可抗力

25)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26)合同文本与文字

27)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附件:技术转让协议

第一章 总则

××××,××××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2.01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中国大学网()  >>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5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锅炉生产-

★ 联营合同3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 投资设立饭店类企业合同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合同三

★ 电脑计算机销售合同

★ 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外包合同

★ 公司设立申请书

3.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整理 篇三

一、法定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投促委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相关材料;

第二步:投促委审核合格后出具批文;

第三步:经办人员通知企业到窗口领取批文。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由申请人持转报文件向上级机关申请;

第四步:依法还应当取得其它审批手续的,告知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三、申请材料

1、关于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申请书(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2、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3、企业合同、章程(中外双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原件一式五份);

4、投资者主体资格和身份证明的公证和认证法律文件;

5、合营各方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证明;

6、合营各方银行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申报材料所需附件:

A、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注册登记核准通知书》;

B、投资者签署的董事或执行董事委派书及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C、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护照、身份证等);

D、投资项目的申请报告以及发改委(经委)部门的核准意见;

E、非货币出资的,应提供评估报告;

F、如由被授权人签署上述任何一项文件的,需提供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G、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前置审批的批准文件。

7、企业住所证明(如租房协议及其产权证明复印件);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9、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确认书;

10、所在区(市)县商务部门的转报意见。

11、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四、备注

1、申请材料1、3项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余材料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本。

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属于应由商务部审批的特定类型或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转报商务部审批。

3、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原审批机关申请变更事项。

4.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一般流程 篇四

外商投资项目,要经过对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外资企业无此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合同、章程的审批三个步骤方才完成。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由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向项目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和其他必要文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申请下一步的审批。项目建议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合营中方基本情况,包括中方合营单位名称,生产经营概况,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2.合营目的,要着重说明出口创汇、引进技术等必要性和可能性。

3.合营外方基本情况,包括外商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范围和规模,要着重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产品的国内外需求和生产情况,以及产品的主要销售地区。

5.投资总额,指合营项目需要投入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之总和。

6.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包括合营各方投资的比例和资金构成的比例。

7.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主要说明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及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8.主要原材料、水、电、气运输等需要量和来源。

9.人员的数量、构成和来源。

10.经济效益,并着重说明外汇收支的安排。

合营中方除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外,还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及特点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项目各方的合作意向书;

2.外商资信情况调查表;

3.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项目建议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由项目各方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共同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批机关审批。生产性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主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基本概况。

(1)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2)合营各方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中方要说明主管部门);

(3)合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包括合营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4)合营期限和合营各方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比例;

2.产品生产安排及其依据。国内外市场情况预测,以及国内目前已有和在建的生产装置能力。

3.物料供应安排(包括能源和交通等)及其依据。

4.项目地址选择及其依据。

5.技术设备和工艺过程的选择及其依据(包括国内外设备分配的安排)。

6.生产组织安排(包括职工数、构成、来源及经营管理)及其依据。

7.环境污染治理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其依据。

8.建设方式、建设进度安排及其依据。

9.资金筹措及其依据(包括原厂房、设备入股计算的依据)。

10.外汇收支安排及其依据。

11.技术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

项目各方除向审批机关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外,还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述文件:

1.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2.项目各方所在国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3.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调研、预测报告;

4.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所需原材料、资金的安排意见;

5.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审批机关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90天之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三)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

4.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5.中方合营者的企业主管部门和合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设立该合营企业签署的意见。

上列各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中2、3、4项文件可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审批机关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四)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合作企业的项目建议收,并附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2.合作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合作企业协议、合同、章程;

4.合作各方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有关其身份、履历和资信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5.合作各方协商确定的合作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

6.审查批准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前款所列文件,除第4项所列外国合作者提供的文件外,必须报送中文本,第2项、第3项和第5项所列文件可以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本。

审批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45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五)外国投资者拟在中国境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出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前款1、3项文件必须用中文写;2、4、5项文件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并颁发批准证书后,标志着项目审批的最后完成。外商投资项目的各方应在合同章程批准之日起30天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如下:

1、投资人护照复印件(外资);

2、投资人资信证明原件(外资);

3、法人及合伙人一寸免冠照片8张;

4、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5、公司经营范围;

6、英文部分均需要提供翻译稿。

程序:

查名→办理批准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验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及发票。

时间:

a.查名:三个工作日;

b.办理批准证书:三十个工作日; c.营业执照:十个工作日; d.验资:三个工作日;

5.办理中外合资企业工作流程 篇五

外资企业全部证件+律师信函+中方企业的全部证件

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企业名

称预先核准

到省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进行批准,费用100元

到合资企业所在地由乡镇上报县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

县发展改革委立项后由县环保局进行环境审核意见

合资的中方企业向县商务局提出合资申请报告

县商务局将报告转报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上报省商务厅批准后颁发“中外合资企业”批准文件

到质监窗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编码,费用 108元 →

到商务局窗口打印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 →

到市工商窗口外资企业管理科办理合资企业“营业执照”并缴公司设立费按注册资金的万分之六

刻制企业印章 →到质监窗口正式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件 →

到企业所在地县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 →

到市人行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外汇使用申请 →

在某一银行开设企业帐户 →

到此才能开业

大体大概时间需要1个月左右,这不包括企业的项目可行性报告、专家论证、规划方案、选址意见等一系列前置文件、合资公司的标准合同、标准章程、办公场地使用证明、验资报告等等,所需经费约万元(这还不包括给工商的设立费用)。同时要注意在工商窗口填报申请时,一定要把外资到位时间写的长一些,最好时间确定为一年或半年,如果时间写成三个月,假设三个月到期外资没有到位,你就死定了,工商部门将收回你的《营业执照》,一切还要回到起点。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手续

关键词:中外合资

中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出资

一、去市工商注册局名称预约

材料:1.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去工商领)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目的:领取名称预约核准通知书(一般当场办理)

* 货币资金必须占注册资本的≥30%,外商投资比例必须达≥25%。

核准名称一般将保留6个月,即6个月内需办理完注册手续。

名称预约费:100元

此时要确定的事项有:投资人名称、拟立企业名称、拟定企业住址、投资总额、币种、拟定企业类型、拟订经

营期限、拟定经营范围。

二、去市工商注册局办理营业执照

先领取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 材料: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 2.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市外经贸局的批复和批准证书原件)

3.公司章程(按工商局给的电子样本写)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6.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任职文件与章程中规定的产生方式相符、身份证复印件)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的,提交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公司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协议)

* 11.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市环保局批文)

* 12.外商在其所在地的注册证明的公证

13.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 目的:领取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 外商的公证必不可少!企业是执照的公证,个人是证件的公证

材料齐全,三四天即可领证,章程严格按工商提供的版本写。

需交费用:0.08%登记费、10元工本费

8和9条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在设立时依法应当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有限公司,以及设立时交付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的其他类型有限公司。而一般的公司都是此时不需要这两条材料,而是在办完营业执照即注册成立后,股东分一次或多次的按合同规定交付其所占注册资本,即成立后等按成立的合资合同规定的时间资金按时到位或实物出资的办理财产过户后,再去让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然后拿着验资证明去工商局把实收资本改了(之前发的执照写的是零)。就是次文章最后的部分.

涉及到的手续:

(一)办理第11条:市环保局批文:(0元)

去拟定企业住址所属区环保局:

材料:①XXX单位关于XXX项目办理环保审批请示

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五份)

目的:领取上述11条所需的:批复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材料去区环保局领,填好上交,区局负责上报市环保局审批

如果不涉及到污染事项,办理顺利两工作日即可

(二)办理第2条:市外经贸局的批复和批准证书:(80元)

材料:* ①所在地外经贸部门的转报文件(区局关于颁发批准证书的请示)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批准文件

(报告原则要求是专业机构做出的、批文为区发展计划局红头文件发文)

③合营各方法人签署的企业合同、章程、协议

④合营各方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简历及身份证明

⑤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 ⑥投资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外商投资者所在地注册证明的公证、投资各方银行资信证明、法人的有限证明文件

⑦环保局批文: 批复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⑧企业经营条件落实的证明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协议)

⑨以国有资产出资的,提供评估报告。

目的:领取第2条所需的:市外经贸局请示批复、批准证书

然后去工商局办理注册执照。其中,办理第①条手续共两步:

首先,去(东港)区发展计划局立项.(0元)材料 1.立项申请(领取样本)

2.土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需批地的是预审意见,已有地用土地证)

3.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管理部门出的,如不需批地则不用)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

5.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名称预约通告单

6.资本金证明(司帐户银行开;有固定资产凭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7.用地协议(此条不需要)

* 8.可行性研究报告(有资质的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

9.合资公司需:章程、合同,股东合法身份证明(执照、护照等)

目的:领取区项目核准意见(项目建议书),以递交给区和市外贸局.* 材料样本去窗口领取,材料备齐后次日即可领取核准意见.然后,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理设立申请(0元)

材料:1.企业设立申请(类似于之前立项申请)

2.项目建议书(即之前办理了的计划局核准意见)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拟设立企业合同、章程

5.名称预约核准通知书

6.中外方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去开户行办理)

7.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

8.主体资格证明,即投资主体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针对于外商)

9.营业执照

10.中外投资者法人代表资格证明

11.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委托日期、法人签字)

12.房产证明、土地证明

13.外方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投资的需要提供所有全证书及

证明文件

目的:领取①所需关于颁发批准证书的请示,以上交给市外经贸局

三、去市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赋码费380元)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是之前先拿着市外经贸局的批复来赋码,拿着赋的码去办理批准证书(码在证书上有写,so 需要先赋码)

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批准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2.行政公章(名称预约完其实就可刻章,章费贵贱不等)

3.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所有出资人(股东)的有效证明文件 目的: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本、副本

*

材料备齐,五个工作日领证

一定带着经办人和法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去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20元)

材料:1.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公章、法人章

3.章程、合同

4.经办人身份证、会计证

5.法人身份证

6.税务登记审批材料(领取)

7.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地税)

8.企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 目的:领取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一般是会计负责办理

五、去市外汇局备案登记(可与四同步办理)

1.批准证书、批复

2.公司章程、合同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登记申请

5.公章、法人章

6.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目的:领取外汇管理登记证

*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六、去银行开户

A.资本金帐户:验资用

1.批准证书正本

2.营业执照正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公章、法人章

5.企业信息表(找工商局开)

6.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B.基本帐户:

1.批准证书正本

2.营业执照正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公章、法人章 C.一般户(报税用):

* 去银行开户所需材料都是企业基础材料

由公司会计负责办理

七、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与六同步办理)

土地和其上面的附属物(房屋)必须一起转让,办理过户,应先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再去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A.房管局:

材料1.土地证、房产证

2.双方营业执照

3.出售方的公司章程

4.出售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一致通过同意作价出售)

5.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6.双方出具的个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授权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8.双方公章、合同章、法人章 目的:领取新房产证

*

材料齐全X个工作日可领证

需要房管局做评估报告,土地房产一起评,按其评估价格去市财政局窗口交4%的契税,然后在房管局交:10元/平方米的交易费;2.04元/平方米的测绘费;按面积大小交80--800元不等的登记费。B.土地局: 材料1.转让合同、转让申请核准表(领取)

2.转让土地宗地图(经双方盖章)

3.原批文、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4.有土地估件资质的评估机构楚剧的土地评估报告

5.附有物产权证明

6.转让双方为法人的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任命书、法人身份证,属自然人的需身份证

7.改变用途的提交规划许可证,新立项目的需附加立项批复文件

8.公章、法人章、合同章 目的:领取新的土地证

*

材料齐全工作日领证

材料审核通过,还的去地税居交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之类的,我不是很懂)

3%过户的契税办理房产时一同交了,当时按土地加房的总价交了3%已经.

新土地证和房产证是验资时必用的

八、验资

材料1.审批机关批准证书

2.企业合同、章程

3.股东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委托文件、代理人身份证明

7.外汇登记证、资本金开户证明

8.投入资金的银行单证(进帐单、对帐单、外币收款通知)

* 9.实物出资的:评估报告、权属证明(办理过户)

10.外汇业务核准件

11.公章、法人章

目的:获取验资报告,以用来办理带有实收资本的新营业执照

*

材料齐全,当日可办理

期间,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询证函去资本金帐户所在银行盖章

和去市外汇管理局盖章

九、去工商局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材料1.验资报告

2.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3.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4.公章、法人章

目的:换取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相符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之前领取的营业执照上显示的实收资本为:0元

待项目资本金全部到位后,找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经办人带着验资报告去工商局办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至此,合资企业的注册手续全部完成,期间行政部门会出现许多预想不到的因素,导致注册手续可能不定期延长。

说句实话,如果能不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就最好别用,因为其中涉及的麻烦事挺多,而且关键是还的交很大部分的税款!

一、注册中外合资企业发展公司流程

查名*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验资*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税务登记证

二、中外合资企业发展公司中方投资人(非国有企业)所需材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原件;该成中方股东会出资决议;

4)净资产承诺书原件(累计对外投资不超过企业累计对外投资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

三、外方以境外企业形式投资办理中外合资企业所要提供的资料

1)办理中外合资企业发展公司境外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境外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或决议原件;

(2)境外公司证书复印件;

(3)境外公司境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两份(表明投资方的资信状况,需在6个月以内颁发的),需翻译成中文;

(4)境外公司资料律师公证原件两份。(境外公司全套资料需提交到中国司法部认可的机构做认证,如是海外公司还需提供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备签)

(5)境外公司公司印章(备用,加盖申请资料之用)

(6)如公司成立超过一年,则需提交中文版审计报告复印件

2)、办理中外合资企业发展公司合资双方需提供的资料

(1)合资双方合资协议书;

(2)确定合资公司名称;

(3)确定合资公司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

(4)合资公司可行性报告;

(5)合资公司章程;

(6)中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彩照2张;

(7)董事会提供所有董事成员名单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备用);

(8)房屋租赁合同正本3份,产权证复印件3份(公司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签字);

注:租赁合同要求:需以股东之一名义或合资公司法人代表姓名租用;30平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用途为商用;该合同须经租赁管理所登记

四、注册中外合资企业发展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

总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人民币,并且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在合作的注册资本中不低于25%。投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0%,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五、注册中外合资企业发展公司时间

1)查名:三个工作日;

2)批准证书:十二个工作日;

3)营业执照:十个工作日;

4)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个工作日;

5)验资:五个工作日;

6)开户许可:两个工作日;

7)税务登记及财政登记:十个工作日。

合资、合作、独资企业设立的办理流程

常平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点税务登记填写好表格后保存,然后打印,连同以上资料到常平国税分局办理;所有复印件都需写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法人盖章、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法人代表、办税员、财务负责人;法人代表与财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地税:

七、银行开户:

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银行 所需费用:约200元 所需资料:

开立外币(港币、外币)单位账户所需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外汇登记证; 4.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若法人代表是香港人,请提交回乡证)5.公安局备案的刻章通知或回执;(若已遗失,填写一份证明书)6.单位公章、财务章、私章。

以上(1-6资料请带原件和各用A4纸复印2份)开立人民币单位账户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税、地税登记证; 4.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若法人代表是香港人,请提交回乡证)5.公安局备案的刻章通知或回执;(若已遗失,填写一份证明书)6.开户许可证(已在其它行开户的单位)7.单位公章、财务章、私章。

以上(1-6资料请带原件和各用A4纸复印2份)

八、市外管局办理登记: 所需时间: 办理地点: 所需费用: 所需资料:

九、到海关办理备案: 所需时间: 办理地点: 所需费用: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特准证、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银行开户卡(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2.大门口、厂房正侧面外观、车间内、写字楼、企业名称厂牌、宿舍(彩色相片各1张)。3.五大员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一寸彩色相片3张。4.厂房租用合同书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5.登记手册一份。

6.提供外方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彩色相片3张。

新签“三来一补”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到常平工商分局办理名称核准:

1.外商商人“身份证、回乡证、台胞证”复印件各一份;

2.外商境外公司有效的“商业登记证书、公司注册登记证明书、出任董事职位同意书”,复印件各一份,银行资信证明书正本一份。

二、到市外经贸局办理立项:

1.外商商人“身份证、回乡证、台胞证”复印件各一份;

2.外商境外公司有效的“商业登记证书、公司注册登记证明书、出任董事职位同意书”,复印件各一份及董事会决议原件两份。

3.外开银行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书”正本一份(如银行资信出现其他董事成员即需要提供委托书两份)。

4.外商提供引进的“设备清单”一份及境外公司章。

5.如外商是台商厂的就提供以下资料:经济部公司执照、政府营利事业登记证、经济部工厂登记证(生产工厂)复印件各一份。

6.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要提供同年申报表ARI或相关资料。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涉及动植物进口的项目需提供该项目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两份。9.涉及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供该项目的许可证明书复印件两份。说明:

1.外商投资该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在60万美元和开办的企业年计划加工费在60万港元以上的方可“立项”审批。

2.在该项目“立项”前须与本镇的法人“常平外经实业公司”洽谈办厂意向书,并征得法人同意方可办理。

三、到常平工商分局办理营业执照: 1.外商商人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2.环保登记表正本一份。

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的办理流程

登记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即成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二人或者二人以上50人以下的最低注册资本人民币3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一、到镇工商分局办理名称核准: 所需时间:

办理地点: 所需费用: 所需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到镇工商分局领取)。

2.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说明:受理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镇工商分局3号窗口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到工商局办理设立登记: 所需时间:

办理地点: 所需费用: 所需资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协议的权利义务确认书1份、执行董事监事任职文件1份、法定代表人经理任职文件1份(到镇工商分局领取)。2.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注:将住宅性质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按上述要求提交住所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到镇工商分局领取)

①《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②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样本从此网址下载http://dgaic.gov.cn/)4.股东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6.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三.到镇工商分局2号窗口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所需时间:

办理地点: 所需费用: 所需资料:

1.经办的身份证原件

2.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储蓄卡或银行信用扣取工商工本费 3.工商局核发的《收取登记申请材料凭据》 收费标准:

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设立登记费最低额为50元。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缴纳工本费每份10元。

咨询方式:

6.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立审批 篇六

一、项目名称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立审批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卫生部医政司、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资司关于贯彻实施《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四、受理条件

1、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中外双方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合资、合作的中外双方应当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

(2)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

(3)可以补充或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资金和医疗设施等方面的不足。

2、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独立的法人;

(2)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合资、合作中方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

(4)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20年;(5)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与发展必须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申请在我国中西部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或申请设置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和内容属于国家鼓励的服务领域,可适当放宽第一点及第二点规定的条件。

五、许可数量不限

六、办理程序

申请人→政务大厅受理→承办处室审查与决定→政务大厅送达申请人

七、办理期限

法律规定:申请设立合资企业的,根据《合资法》第3条、《合资法实施条例》第8条,审批机关在收到全部规定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申请设立合作企业的,根据《合作法》第5条、《合作法实施细则》第7条3款,审批机关在收到全部规定文件之日起,45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承诺时限 18个工作日。

八、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企业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3、合资、合作双方法人代表签署的项目建议书及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合资、合作双方各自的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银行资信证明。

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拟投入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确认文件。

6、设置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设置地设区的市级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拟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是否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审核意见。

7、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关于设置该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审核意见,其中包括对拟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规模(床位、牙椅)、诊疗科目和经营期限等的意见及批准医疗机构设置的书面决定。

8、由中外合资、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合同、章程;

9、拟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合资、合作各方董事委派书;

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整理 篇七

宏观经济证券时报网[微博]2013-09-27 14:

4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将通过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和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来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

通知提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 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深化外债管理方式改革,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促进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建立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通知指出,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支持在试验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允许金融市场在试验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支持股权托管交易机构在试验区内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培育发展再保险市场。

8.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流程 篇八

第一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工商局)第二步:行业前置审批(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步:立项审批(区发改委)第四步:章程、合同审批(区商务局)

第五步:组织机构代码预先核准(质量技术监督局)第六步:批准证书(区商务局)第七步:工商注册登记(工商局)

第八步: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九步:税务登记证书(税务局)第十步:外汇登记(外管局)第十一步:银行开户许可证书(银行)第十二步: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

二、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条件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企业。

2、中外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3、一般来说,中国的自然人不能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4、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兴办的中外合资(作)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公民可以自然人身份出资。

5、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三、注册中外合资企业所需材料:

1、拟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名称1-7个;

2、合资、合作项目建议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复印件(包括文字及经济部分、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

3、中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银行及资信证明;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银行资信证明。

5、房屋、场地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复印件。

6、经营范围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应提前办理前置审批文件。

7、合同、章程正式文本(全体投资方签字、盖章)

8、董事会组成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委派方、任期、国籍、身份证件号码、亲笔签名)、中外方董事人员委派书(由每个投资方分别签字、盖章委派)、全体董事身份证件复印件

9、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及出资许可证明。

1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中外合资公司合同与章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

2、中外合营企业的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

3、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五、中外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与出资规定

1、中外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

2、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3、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4、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外币,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或者套算成约定的外币;中国合营者出资的人民币现金,需要折算成外币的,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5、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者未缴清的,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

二、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

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流程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审批机关:工商局 注册成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2: 项目核准 审批机关:发改委 3:批准证书申请 审批机关:商务局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许可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合资企业的申请书(含附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空白表格下载、示范文本下载)、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空白表格下载、示范文本下载)、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空白表格下载、示范文本下载));(2)合资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合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资企业协议合同章程;(4)由合资各方委派的合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组成名单(包括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派书);

(5)专项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及许可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香港、澳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合资各方在注册地开户银行出据的资信证明、计划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等)。

4: 营业执照申请 审批机关:工商局(12315)申请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外商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中方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外方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外国合伙人应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和境外住所证明;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 或身份证明以及境外住所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地区的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转递,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也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 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外国合伙人所在国与我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或已终止外交关系的,其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以及境外住所证明应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后交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 该国使(领)馆认证,前述公证、认证文件还需经我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认证,但外国合伙人在中国有住所的,可以提交国内住所证明,无需公证认证);(3)《指定(委托)书》;(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还应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 价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8)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9)与外国合伙人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1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12)外国合伙人用其从中国境内依法获得的人民币出资的,应当提交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境内人民币利润或者其他人民币合法收益再投资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等相关证明文件。(1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5: 申请刻制公章 审批机关:公安局

申请刻制印章须填写《印章定制单》并提供:商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刻制印章申请函(规格为A4纸,须打印,注明单位名称、需刻制印章的名称、数量、法人代表签字);经办人持有法人代表签字的介绍信(证明经办人为该企业工作人员);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请 审批机关:代码管理中心

(1)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原件的双面复印件各一份(外企还需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4)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港澳人士需提供港澳通行证 7: 统计登记 审批机关:统计局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甲)或《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乙)(加盖申办单位公章)(2)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 税务登记 审批机关:税务局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上一篇:妈妈出差的日子小学作文下一篇:入职三月之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