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规程

2024-08-01

工程质量管理规程(精选8篇)

1.工程质量管理规程 篇一

文章标题:工程进度管理工作规程

1、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敦促各标段总承包单位在限期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供分段进度计划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2、生产管理科会同监理工程师对照合同工期,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

3、督促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批准后,立即编制施工控

制工作细则;要求该细则必须有下列内容;

a.施工进度目标分解图

b.进度控制的工作内容及深度

c.进度控制的方法和具体措施

4、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做好施工用水、用电、排水、排污的办理和申请等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创造开工条件,抓紧办理施工许可证。

5、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场,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的布置,抓紧有关临时设施的施工,做好正式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监督监理和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7、会同监理工程师监督、核查施工单位各主要施工机械和主要工种作业人员的流水施工安排的合理性和各部分施工进度的均衡性。

8、督促监理并参与检查施工单位的分项、分部工程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当发现进度计划被延误时,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施工部署或修改施工技术方案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弥补延误的工期,并及时调整后续施工进度计划,必要时请监理下达赶工令,要确保月进度计划完成。

9、月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必须进行实地检查核实,每月以书面向公司报告当月计划进度执行情况和次月的计划进度。

10、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和施工联系单,保证按变更内容进行施工。

11、凡必须要质监站到位验收的部位,要提前通知,确保准时进行检查验收,使后续工序能顺利施工。

12、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安排好农业“双抢”和春节期间的施工劳动力。

13、在单位工程竣工初验之前,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自按照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及时提交监理总结和竣工报告。

《工程进度管理工作规程》来源于,欢迎阅读工程进度管理工作规程。

2.工程质量管理规程 篇二

喷涂聚脲技术最早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源于美国,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引进、消化和吸收此项技术。近年来,喷涂聚脲技术在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展,逐渐成为防水工程市场的热点。为指导和规范该项技术的应用,保证喷涂聚脲防水工程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喷涂聚脲防水技术规程》。

立项后,主编单位积极协调国内从事喷涂聚脲技术研究、生产、设计和施工的相关单位组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并于2008年8月1日在杭州召开了编制组成立暨第1次工作会议,会后开展了对底涂料、层间处理剂和涂层修补材料3种配套辅助材料的验证试验工作,并在验证试验结果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规程初稿。

2008年12月27—28日在北京召开了第2次编制工作会议,确定了规程的适用范围和框架结构,讨论了细部构造设计,初步确定了基层粗糙度、涂层粘结强度、涂层厚度等相关技术指标的检测方法。经会后系统和全面地修改,形成了规程的征求意见稿,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于2009年3月12日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第3次编制工作会议集中处理了反馈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提出了“材料”各项技术指标的检测方法,增加了变形缝、后浇带、施工缝、桩头等细部节点的处理,明晰了涂层厚度和粘结强度等技术指标的检测方法。会后经修改初步形成了规程的送审稿,送审稿包含正文共计7章82条及4项附录。

2009年7月8日,规程送审稿顺利通过了专家审查,并正式更名为《喷涂聚脲防水工程技术规程》。会后,主编单位根据审查专家意见对规程送审稿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于9月由建筑工程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正式上报建设部。目前,正待进一步审查后发布实施。本文所述条款均基于规程报批稿,如有变动应以正式发布稿为准。

2 规程框架

《喷涂聚脲防水工程技术规程》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材料,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及4个附录。

“总则”中规定了规程的适用范围是“混凝土和砂浆表面喷涂聚脲防水工程”,即以防水基层类型划分适用范围,而不是根据建(构)筑物类型进行划分。

“术语”中定义了喷涂聚脲防水工程中遇到的一些术语。其中,层间处理剂、涂层修补材料、隔离材料和加强层等都是首次提出。

“一般规定”对喷涂聚脲防水工程的基层、材料、施工环境、工艺、注意事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材料”一章的内容,参考和借鉴了GB/T23446—2009《喷涂聚脲防水涂料》和GB/T 16777—2008《建筑防水涂料试验方法》,明确了材料进场抽检和复验的技术指标、组批原则、判定规则及贮存、运输等注意事项。

“设计”一章的内容,借鉴和参考了国家现行标准GB 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和GB 5034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中有关涂膜防水工程条文的规定。

“施工”一章的内容,是在参考国内主要喷涂设备供应商和相关企业施工技术规程的基础上制定的。

“质量验收”一章的内容,是在参考相关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基础上制定的。其中,涂层正拉粘结强度(附录B)、涂层厚度(附录C)及针孔(附录D)的检测方法是在参照国外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

3 部分条文解读

3.1 适用范围及基层要求

本规程规定的使用范围是“混凝土和砂浆表面喷涂聚脲防水工程”。关于基层的要求,规程报批稿第3.0.2条规定“喷涂聚脲防水工程的基层应充分养护、硬化,并应做到表面坚固、密实、平整和干燥。基层表面正拉粘结强度不宜小于2.0 MPa”。这里的“基层”,实际上指的是未进行任何喷涂聚脲施工(包括基层表面处理)的基层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喷涂聚脲分项工程承包商从土建总包方拿到的基层的条件。实践证明,基层质量是决定喷涂聚脲防水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基层的强度、含水率、密实度和平整度等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实际工程中应给予高度重视。考虑到喷涂聚脲涂层自身的力学性能优良,为发挥其特有的优势,规定基层表面正拉粘结强度不宜小于2.0 MPa。

3.2 材料

喷涂聚脲防水工程用到的材料除喷涂聚脲防水涂料外,还有底涂料、层间处理剂、涂层修补材料等。喷涂聚脲防水涂料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23446《喷涂聚脲防水涂料》的要求,规程中直接引用了GB/T23446的有关数据。底涂料、层间处理剂和涂层修补材料对提高涂层粘结强度、防止搭接部位分层、修补质量缺陷(针孔、漏涂、破损等)都有重要意义,因此在验证试验结果的基础上,规程对其进行了规定,如表1—3所示。

此外,虽然将脂肪族聚氨酯涂料作为喷涂聚脲防水层保护层的做法一直是业内专家所推荐的,但考虑到此项技术目前国内尚不成熟,故本次未列入规程。

3.3 检验规则

工程材料的检验一般包括出厂检验(厂家提供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和现场抽检(提出进场验收记录及现场抽检合格报告),规程报批稿第4.0.3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由于喷涂聚脲防水涂膜是在工程现场由专业人员使用专业设备、在施工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一次喷涂成型的,工程质量受材料、设备、人员、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非常明显,为确保工程质量,部分专家提出在正式喷涂前,应由专业操作人员用现场设备和经进场检验合格的材料,在待喷基层表面现场喷涂试样,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作业。这一条是其他标准中所没有的,使用时应予注意。

3.4 设计

3.4.1 设计内容

规程规定喷涂聚脲防水工程的设计宜包括:工程的总体防水设防等级和设防要求;喷涂聚脲防水涂料、底涂料、涂层修补材料及层间处理剂的性能及应用要求;细部构造的防水措施;涂层的保护措施。

喷涂聚脲防水涂膜作为一道防水构造,在工程防水等级确定的情况下应满足相关规范对工程防水设防要求的规定,这是标准规范管理的要求。编制过程中,很多专家对屋面和地下规范中对I、II级防水等级对应要求多道设防是否适宜本规程产生诸多争议。我们认为,由于喷涂聚脲在国内的应用时间比较短,尚未被正式纳入相关规范中,相信随着工程实践的增加、相关国家标准条文的更新和标准间的协调,有关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

细部构造是防水工程的重点,是渗漏多发部位。本规程从工程实际出发,给出了喷涂聚脲防水工程中的部分细部构造如收边、阴角、阳角、女儿墙、变形缝(屋面和地下)、水落口、管根、施工缝、后浇带等的做法,但实际使用中应注意这些示意图并不是标准图集上的设计图,不可混用。

众所周知,芳香族聚氨酯的耐候性欠佳,不宜暴露使用。据编制组了解,当前国内喷涂聚脲防水涂料基本上都属于第1代芳香族产品,为保证工程的耐久性,暴露使用时应考虑材料的耐久性保护措施。

3.4.2 涂层厚度

用涂层厚度控制涂膜防水工程质量,是业界的共识。设计涂层厚度一方面要从建筑物、构筑物的重要性和功能出发,综合考虑所处环境、使用条件、设防等级及材料自身特性;另一方面还应考虑工程造价。考虑到当前国内工程实际,将一般工程中喷涂聚脲涂层的厚度定位在1.5 mm以上,以保证工程质量。至于选择I型或II型产品设计的厚度,本规程中没有明确规定,可根据工程的各种情况自行选择。

3.4.3 基本构造

为保证工程质量,喷涂聚脲防水层宜设置在结构的迎水面,基本构造如图1所示。细部构造的设计则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GB 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及GB 5034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3.5 施工条件

施工环境温度过低和空气相对湿度过大,则空气中的水很容易凝结在基层表面,因喷涂到基层表面的物料本身温度较高,加上交联反应放热,容易将水分汽化,进而在快速成型的聚脲涂层中形成针孔和孔洞等缺陷。喷涂时风速过大则不易操作,物料四处飞扬,难以形成均匀的涂层,故对施工时的风速作出了明确规定。规程报批稿第3.0.8条规定:“喷涂聚脲作业应在环境温度大于5℃、相对湿度小于85%且基层表面温度比露点温度高至少3℃的条件下进行。在4级风及以上的露天环境条件下,不宜实施喷涂作业。严禁在雨天、雪天实施露天喷涂作业”。

3.6 基层表面处理

喷涂聚脲作业之前,应进行表面处理,包括打磨及修补等,处理后“基层表面不得有浮浆、孔洞、裂缝、灰尘、油污等。当基层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打磨、除尘和修补。基层表面的孔洞和裂缝等缺陷应选用聚合物砂浆进行修复”。清洗和打磨基层表面的目的是彻底去除表面浮浆、起皮、疏松和杂质等结合薄弱的物质,让孔洞裂缝等缺陷彻底暴露出来,使基层获得合适的粗糙度,以增强喷涂聚脲涂层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常见的表面处理工艺有机械打磨、抛丸、喷砂等。对表面处理后暴露出的凹陷、孔洞和裂缝等缺陷,常用嵌缝材料(通常为环氧树脂砂浆)填平,待嵌缝材料固化后,再打磨平整,直至合格。

对喷涂聚脲防水涂料而言,基层含水率越低、干燥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减少涂层缺陷、提高涂层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因混凝土含水率现场快速定量检测的技术手段尚有待改进,本规程参照了国家现行标准GB 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4.3.4条所示的简易定性方法检测基层的干燥度。即将面积1 m2的塑料薄膜铺在待测基面上,四周用胶带密封,3~4 h后掀开薄膜,观察薄膜及待测基层表面。如有水珠或基层颜色加深,则含水率较高;反之,含水率较低并视为合格。据称,该方法检测合格对应基层含水率一般小于9%。但即使按上述方法检测合格,是否符合材料的施工要求,现场应结合材料特性及环境状况确定。一般情况下,可结合便携式基层含水率检测仪的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3.7 涂层质量验收

喷涂聚脲防水工程涂层质量的检验,采用目测观察,除应达到“涂层颜色应均匀,涂层应连续、无漏涂和流坠,无气泡、无针孔、无剥落、无划伤、无折皱、无龟裂、无异物”外,还应对其进行现场检验测试,项目包括涂层厚度、正拉粘结强度和针孔等,如表4所示。

3.8 现场仪器检测

3.8.1 涂层正拉粘结强度

粘结强度的现场检测主要是利用数显便携式拉拔仪进行的(图2)。规程中“附录B喷涂聚脲涂层粘结强度现场检测方法及评定标准”的编写,参考了国家现行标准GB50367—2006《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和ASTM D4541—02《用便携式拉拔仪检测涂层粘结强度》。

3.8.2 涂层厚度

涂层厚度的检测可采用破坏法或无损检测法,前者可直接用卡尺测量从涂层上割下的样品的厚度(图3-a),后者包括超声检测法(图3-b)、磁性测厚仪检测法等。无损检测法是现场检测的发展方向,具有快捷简便的优点。

3.8.3 针孔

针孔是涂膜防水材料成型后的主要质量缺陷之一。喷涂聚脲涂料由于固化速率极快,基层中汽化后的气体来不及逸出,加之基层表面粗糙度过大等,都很容易在涂层中形成气泡、孔洞,埋下了日后渗漏的隐患。为及时发现并对其进行修补,需要在喷涂作业完工后1 h开始针孔检测,并用喷涂聚脲涂料及时修补这些缺陷。当前,最常采用高压电火花检测仪检测涂层的针孔。高压电火花仪由检测仪、探头地线、信号线缆、手柄等组成(图4)。使用时应预先调节好电压,然后以0.3 m/s的速度在待测涂层表面匀速移动探头(保持与涂层表面轻微接触),根据检测仪所示电压的变化及声音报警确定针孔的具体位置。

摘要:简述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喷涂聚脲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编制过程、规程的框架,对规程的部分技术要点作了重点说明。

3.哺乳母猪和仔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篇三

哺乳期仔猪窝成活10头以上,母猪断奶至发情间距为3~5天;仔猪3周龄断奶平均个体重6千克以上,4周龄断奶平均个体重7千克以上,5周龄断奶平均个体重8.5千克以上。

二、哺乳母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1. 产房清洗消毒。母猪临产前10天必须对栏舍和设施工具等用高压水泵彻底清洗,干燥后完成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第一次消毒。进猪前24~36小时,采用火焰或药物熏蒸进行第二次全面、彻底消毒。以后每周用聚维酮碘、戊二醛、百胜等药物消毒1次。消毒药物交替使用,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进行配比使用。

2. 生产工具和药械准备。生产工具包括扫帚、拖把、料车、料铲、麻袋、补料槽、耳号钳、记录本、保温灯、牙剪、毛巾、木桶、温水、电子秤、称猪箱、笔、接产布、剪刀等。药械要准备注射器、手术剪、止血钳、结扎绳、消毒液、抗生素、干燥粉、催产素、碘酊、缩宫素、高锰酸钾等。

3. 母猪提前上产床。准确推算预产期,提前将日期记在卡片上并贴到产房墙壁醒目位置。母猪在产前7天左右上产床,同时将预产期标记在产栏或产仔箱上。注意观察母猪临产征兆:母猪食欲减退、时起时卧,频频排尿,乳房饱满,外阴红肿,后部乳头可以挤出乳汁。

4. 难产的处理。有羊水排出、强烈努责后1小时仍无仔猪排出或产仔间隔超过1小时,即视为难产。胎衣不下或胎衣不全的要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人工助产。临产母猪子宫收缩无力或产仔间隔超过半小时者可注射缩宫素。注射催产素仍无效或由于胎儿过大、胎位不正、骨盆狭窄等原因造成难产应立即人工助产。人工助产时,要剪平指甲,润滑手臂并消毒,手掌心向上,五指并拢,随着子宫收缩节律慢慢伸入阴道内,抓住仔猪的两后腿或下颌部;当母猪子宫扩张时,开始向外拉仔猪,努责收缩时停下,动作要轻。拉出仔猪后应帮助仔猪呼吸,产后阴道内注入青霉素等抗生素。

5. 胎衣不下的处理。母猪分娩后24小时以内,按说明用聚维酮碘、卫可、百胜等药物冲洗子宫,2小时后可将滞留胎衣剥离排出。产后立即清除胎衣、死胎和产后污染物,并擦净母猪会阴部。如果母猪患子宫炎,应尽早采取药液洗宫的方法治疗。

6. 饲料营养与饲喂。提高饲粮营养浓度,洋种猪饲料粗蛋白18%、消化能14.63兆焦/千克、赖氨酸0.86%,饲料中还要分别添加4%~6%的油脂和维生素B粉;土种猪饲料粗蛋白16.8%、消化能13.13兆焦/千克、赖氨酸0.80%。母猪产前3天开始减料,渐减至日常量的1/2~1/3,产后3天恢复正常,自由采食不限量,每头每天5~6.5千克。对于便秘的母猪在产前、产后饲喂0.75%~1.5%的电解质、轻泻剂(维力康、芒硝、小苏打)。母猪日喂2~3次,夏季高温季节可增喂1~2次。

7. 温度和湿度的控制。产房内温度控制在18~22℃,相对湿度50%~70%,保持空气新鲜。当舍温低于16℃时,要加热增温;当舍内空气污浊、有害气体超标时,要通风换气。冬季在中午外界气温较高或室内温度较高时开窗通气。夏季当温度超过30℃时,采取喷水、通风等方法降温。

8. 及时清扫。每天至少要清扫猪舍内的灰尘、残料、猪粪、垃圾等2次,产床上的粪便要随时清除,排粪沟要保证畅通,无积粪。

9. 患猪诊治。经常观察猪群,对表现体温升高、采食量下降、腹泻或粪干、气喘、子宫(阴道)炎等的患猪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治疗,并做好诊疗记录。

三、仔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1. 接产。产前对母猪的乳头、阴部进行清洗消毒并挤掉每个乳头内最初几滴奶。仔猪出生后,立即将其口鼻内黏液清除、擦净,在离仔猪腹部3厘米处断脐并消毒,然后用抹布或干燥粉将猪体擦干。

2. 假死猪的急救。发现假死猪(脉搏跳动,但呼吸停止),用两手分别捏住仔猪前胸与臀部,使其腹部向上,右手由胸部向腹部按压,以促使肺部恢复呼吸活动,当仔猪猛然发出声音后再重复做几次,直到呼吸正常为止;也可一手提后腿,使仔猪头朝下,一手轻轻拍打其胸部,直到发出叫声;如果仔猪鼻腔有黏液,则要一手握住仔猪后脚和脐带,另一手握住颈部,用力将黏液甩出。

3. 注重保温。用电热板或加热灯给仔猪加温保暖,第一周温度控制为30~32℃,以后每周降2℃左右。

4. 仔猪寄养、补铁、补硒。仔猪要尽早吃上初乳,对不能自行吮乳的仔猪挤初乳至注射器中灌哺。日龄相差不超过3天的仔猪可寄养。仔猪2日龄内要注射血康、富来血、牲血素等补铁剂,同时注射亚硒酸钠维生素E注射液。

5. 称重、打耳号、剪牙。仔猪出生24小时内称重、打耳号、剪牙。用剪牙钳在仔猪牙根处剪掉上下两侧犬齿,弱仔不剪牙。填好哺乳记录和生产管理记录。

6. 固定乳头。3日龄内遵循“前后大、中间小”的原则人工辅助仔猪固定乳头。

7. 仔猪饮水。3日龄仔猪开始训练饮水,专设水槽或将自动饮水器的嘴加垫,使之有少量常流水,引诱仔猪吮吸。冬天供给30~37℃饮用水。

8. 补料、去势。5~7日龄开始补饲专业厂家生产的高档专用开食料,保持饲料新鲜、清洁,少给勤添,夜间补添1次。每天补料4~5次。育肥公仔猪于7~15日龄去势。

9. 做好防疫。严格按免疫程序做好伪狂犬、圆环病毒、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支原体等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

10. 断奶。仔猪一般28~35日龄断奶,常见断奶方法如下:①逐渐断奶法。如母猪乳汁充足,仔猪长势很好,可采用此法。具体方法是在预定断奶前4~5天,把母猪与仔猪隔开,每天定时先让仔猪吃饱饲料后再吸乳,逐渐减少哺乳次数,降低仔猪对母乳的兴趣,最后全部断奶。②分批断奶法。将体重大的仔猪先断奶,让个体小的仔猪继续留在母猪身边哺乳。此法可避免出现僵猪,但断奶期较长,影响母猪配种。有弱仔出现时,可采用分批断奶法。③一次性断奶法。如一窝小猪生长发育比较整齐,可实施此法。仔猪断奶时先把母猪赶走,仔猪留在原栏继续饲养7~15天,然后转入保育舍。

4.工程质量管理规程 篇四

(DL/T 1144)

宣贯培训

2012年3月

目录

一 编制背景 二 编制过程

三 本规程的编制原则和指导思想 四 适用范围 五 主要章节 六 规程特点 七 主要内容介绍 八 人员资格 一 编制背景

随着电力体制的改革和电力建设的飞速发展,各大发电集团和地方都在迅速地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的电源点,各大集团都有各自的质量管理、达标创优的模式。为了规范工程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强调工程质量管理的事先策划、政府部门的监督、全过程控制,让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都明白在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质量管理职责,各方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份涵盖火电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程就应运而生了。二 编制经过

《火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由电力行业火电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天津电力建设公司、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电德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浙江省电力设计院、西北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共同编制的电力行业标准。

本规程2008年11月12日启动,2008年11月21日,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火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的编制大纲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通过了审定。2009年11月20日(北京)召开了第8次会议,并形成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经再次修改后在 2010年4月向五大发电集团公司、设计院、质监中心站、监理单位、电力建设公司、调试所、发电厂等109个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及建议240条。

2010年7月17日,在北京召开了《火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讨论会。会议经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暨电力行业火电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与编写人员对反馈意见及建议进行了逐条讨论及论证,会后依据采纳意见及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并重点对条文说明进行了补充,形成送审初稿,2012年1月23日完成报批稿。

三 主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本规程是项目的质量管理规程,不等同于工程技术规范;本规程强调建设单位落实各参建方的质量职责、强化过程控制以及监督的要求和手段;在管理上体现四节一环保的内容和绿色施工的内容;考虑与档案的衔接,与达标创优综合管理的衔接。

编制原则:1)紧扣“质量管理”主题,以工程为对象,明确以建设单位为主体、为核心的所有承包商的质量责任;2)结合电力建设专业特点,体现建设部十六字方针—“验评分离、强化验收、过程控制、完善手段”,明确相应的职责;3)体现大质量概念,体现工程功能和性能的满足,体现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以及近二年国家倡导的与质量相关的四节一环保等内容;4)体现质量管理新的理念,结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职责、规范行为。

火电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应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监督、建设单位监管、监理单位监查、施工单位监控的“四监”原则。火电工程项目应按安全可靠、性能优良、节能减排、工期及造价合理的原则,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的原则。

火电工程项目应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贯彻“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

火电工程项目应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下简称“四新”技术),并应制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四 适用范围

本规程是我国电力建设第一部涵盖勘察、设计、设备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生产准备及运行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程。明确建设单位为主体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负全面责任。

本规程适用于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火力发电建设工程。五 主要章节

本规程主要内容有12章,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程监理管理、工程设备管理、工程施工管理、工程调试管理、生产准备及运行管理、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及评价。六 规程特点

规程覆盖火电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工程前期管理、设计管理、设备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调试管理、生产准备及运行); 本规程汇集了在建设过程中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明确了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的质量职责和必须做的规定动作;

本规程贯彻大质量的概念,力求让执行者做到知行合一;

•规程力求做到可操作性。

㈠ 工程前期应做的工作(建设单位)

组织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生产运行等单位,建立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网络。

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进行招标,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并有能力、业绩、诚信的单位。主体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应在工程项目核准后进行。

根据工程建设质量总目标进行分解,并制订具体的实施措施及质量监管计划,明确质量责任。

凡有创优目标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前期确定建设工程质量总目标。创优目标宜在设计、设备、施工、监理及调试合同中明确。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办理工程建设合法性文件,并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建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组织收集、整理项目文件,并及时归档。

锅炉安装前,应按《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

1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申请当地承担相应范围的监检机构监督检验。

凡有创优目标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和监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单位或其他评价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单项、单台、整体工程的质量评价。

初步设计批准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大纲,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相关单位按施工组织总设计大纲编制质量管理大纲,作为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组成部分,指导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大纲应包含下列内容: 七 主要内容介绍

㈠ 工程前期应做的工作(建设单位)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

3)工程质量总目标及各项子目标。4)质量管理职责和质量管理体系。5)设计优化实施计划。

6)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目标值实施计划。7)“四新”技术的应用。8)质量监管计划。9)洁净化施工控制计划。10)项目文件质量控制计划。11)质量培训计划。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下列质量管理文件:

1)施工组织总设计,并组织专家论证。

2)达标投产规划,有创优目标的尚应编制创优规划。3)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4)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5)6)7)8)9)10)11)12)13)工程进度网络图 施工图交付时间清单。深度调试计划。

设备或大宗材料的进场时间清单。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计划。建设单位的工程监管计划。各专业试验检验项目清单。参建单位承建范围的接口文件。工程测量控制网方案。

14)绿色施工措施。

15)项目文件归档管理实施细则。16)科技成果、专利、工法和

QC成果实施计划。

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在基础施工前、结构施工前、设备安装前等三个阶段对施工图纸及设备交付进度进行专项检查,并按实际情况调整网络进度计划。

建设单位应合理地控制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典型新建、扩建机组推荐的合理工期可参照附录A。(火电工程项目的工期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当需要调整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影响工期的资源、环境、安全等确认其可行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客观规律,任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工程招投标,依据国家、行业概(预)算定额及相关文件制定标底,不得采用不合理的最低价中标。

建设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低于成本价竞标。涉及装置性材料、安全、环境等固定成本的费用不得随总价下浮。当合同约定工程创优时,应增加相应的创优成本。工程开工应满足的条件

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开工手续。工程开工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法人已设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应健全。2)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批复,开工审计已进行。

3)项目总概算批复时间至项目申请开工时间超过两年,或概算批复至开工期间,动态因素变化大,总投资超出原批概算10%以上的,应重新核定项目总概算。

4)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落实,资金来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主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已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合同已签订。6)施工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确定,监理合同已签订。7)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大纲编制完成并经审定。

8)已确定施工图交付计划并签订交付协议,图纸已会检;主体工程的施工图至少可满足连续三个月施工的需要,并进行了设计交底。

9)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五通一平”工作已完成,力能供给满足施工需要,有关外部配套生产条件协议已签订;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连续施工条件。

10)主要设备、材料已招标选定,运输条件已落实,并已备好连续施工三个月的材料用量。

11)洁净化施工措施已编制并落实。

㈠ 工程前期应做的工作(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设计成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相关标准,并宜满足以下条件: 1)限额设计。2)限设计深度。

3)限重要技术经济指标设计。4)限排放指标设计。

5)限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技术。6)满足全寿命周期设计。7)满足全负荷调节品质。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主、辅机订货所需技术文件,并参加技术协议的签订。2)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相关招标活动。3)派驻工地设计代表。

4)施工图交底,参加施工图审查、会检。5)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全过程设计优化。

6)为工程创优提供设计优化及研发和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支持性材料。7)参加建设单位组织对DCS逻辑设计的审核。㈠ 工程前期应做的工作(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下列监理管理文件: 1)监理规划。

2)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3)各专业监理达标(必要时增加创优)实施细则。4)各专业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5)各专业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6)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7)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和旁站监理的清单及措施。

以上质量管理文件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发至有关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符合下列条件时,宜进行设计监理:

1)设计单位第一次进行建设规模工程设计时。2)主体工程建筑及设备采用新的布置形式时。3)本工程采用“四新”技术较多时。4)10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工程。

5)建设单位认定的其他条件。

设备监理

 监理单位应根据《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586,编写设备监理实施大纲,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大纲中应明确需在产品制造过程中见证的项目和具体要求。有必要时,邀请相关单位共同参加。

监理单位应按设备监理实施大纲,对供货厂商的主要设备制造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检查、监督和控制设备的制造质量。

监理单位应加强日常设备监理工作,形成相应的记录,并按合同要求形成监理报告。施工调试监理

 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实施下列质量管理工作: 1)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并报建设单位批准。2)组织施工图会检。3)组织施工图交底。

审核确认下列主要质量管理文件:

1)工程执行标准清单。2)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3)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4)绿色施工措施。

5)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单位工程开工令。设备管理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设备采购的设备采购应按“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

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主要设备技术文件的评审,设计单位对技术文件的正确性负责。

采购单位应组织对设备供应厂商的选择、评审,对供货厂商的资质和能力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货商名录。对供货厂商的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生产经营资质和诚信。2)质量体系认证情况。3)供货质量、同类型机组业绩。4)供货能力。5)设备价格。6)售后服务。

对于招标采购设备,设备采购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标,按评定分离原则决定中标单位,选用的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技术要求。

设备采购合同应明确所采购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交货期、质量性能要求、验收标准、产品验证、运输、保险及包装防护的具体要求。

优先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环保产品,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材料。

进口设备采购单位应按海关、商检、检疫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应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2)建立质量责任制。

3)建立包括分包单位在内的质量管理网络。4)规定单位内部的质量职责。

5)规定分包单位的质量职责和接口关系,不得以包代管。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质量管理文件,经监理、建设单位会审、批准后实施,质量管理文件应包括: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达标(必要时增加创优)实施细则。3)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4)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5)“四新”技术实施计划和工法编制计划。

6)重大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清单,并规定审批级别。7)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8)施工单位质量监控制度。9)洁净化施工措施。

10)施工前施工单位各专业应按附录

C的规定设置重要质量控制点,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见证验收。

㈡ 工程施工时应做的工作(设计单位)

施工、调试阶段,勘察、设计单位应任命工地代表组长及各专业工地代表,将名单主送建设单位、抄送监理和各施工单位。工地代表应深入现场,了解施工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协助施工单位解决出现的具体技术问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重点还应做好:

1)施工图完成交付后,应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2)工地代表组长应参加施工或试运行重大技术方案的研究与讨论。

3)工地代表应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及时参加建筑、安装工程中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提供未经审查批准的草图、白图用于施工。

•㈡ 工程施工时应做的工作(设备管理)

设备开箱检验

设备开箱检验应由采购单位或设备保管单位组织,由供货厂商、采购、监理及施工等单位参加。对主要进口设备开箱检验,应有商检局人员参加。

设备开箱检验应对设备的外观质量、数量、文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装说明书、试验检测报告、图纸、进口设备报关单及原产地证明等)、专用工器具与装箱清单进行核对。

开箱检验报告应由组织开箱单位负责填写,参加单位会签。开箱检验不符合项应由采购单位负责调换、索赔等事宜,并负责对不符合项进行闭环管理。

设备现场保管

设备保管单位应按《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DL/T 855实施,同时按照设备供货厂商提供的设备保管要领书或设备维护手册,进行保管工作。

设备现场保管及责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运抵现场后交接验收、库场保管及开箱检验应由设备保管单位负责。

2)领用出库、安装就位及现场保管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3)设备分部试运后的代保管,宜由生产运行单位负责。4)设备保管单位应制定设备管理文件,并进行设备保管保养、开箱检验及领用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检查、维护记录。

设备缺陷处理

在安装、调试、设备代保管期间发现的设备缺陷,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安装、调试、运行及设备供应商确认设备缺陷性质、分析缺陷原因、明确责任单位。

设备缺陷应由采购单位组织供应商编制处理方案,组织监理、建设单位会审、批准后处理。

设备缺陷处理完成后,由设备供应商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设备现场保管及责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运抵现场后交接验收、库场保管及开箱检验应由设备保管单位负责。

2)领用出库、安装就位及现场保管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3)设备分部试运后的代保管,宜由生产运行单位负责。

4)设备保管单位应制定设备管理文件,并进行设备保管保养、开箱检验及领用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检查、维护记录。

设备缺陷处理

在安装、调试、设备代保管期间发现的设备缺陷,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安装、调试、运行及设备供应商确认设备缺陷性质、分析缺陷原因、明确责任单位。

设备缺陷应由采购单位组织供应商编制处理方案,组织监理、建设单位会审、批准后处理。

设备缺陷处理完成后,由设备供应商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工程项目施工中应实施下列质量管理工作:

1)参加设备开箱检验、工程主要材料的检验和见证取样,严格控制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在工程中使用。

2)通过审核文件、现场巡视、旁站、测量、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及验收等方式,监查施工过程,发现质量问题,提出监理处置意见。

3)组织质量专题或专家会议,研究解决工程项目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

4)审核处理工程设计变更。

5)编制监理月报、阶段监理工作总结及专题报告,并定期报告建设单位。

•㈡ 工程施工时应做的工作(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在施工验收阶段实施下列质量管理工作: 1)审核工程项目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的符合性。2)监查特殊过程施工质量,批准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3)组织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参加单台机组验收和整体工程验收。4)组织检验批、分部、分项、单位、单项、单台及整体工程阶段的质量评价自检工作。

5)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组织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单位工程竣工手续。

6)当施工单位拟采用“四新”技术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审定后予以确认。

7)当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下达工程停工令,组织相关单位调查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整改后监理人员应进行复查,符合规定后,签署复工令。•㈡ 工程施工时应做的工作(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及作业指导书施工。

2)操作人员配置应符合规定。

3)按规定配备使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机具、检测设备。4)按规定施工并及时检查、监测。

5)根据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控制。

6)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策划和控制。

7)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8)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过程、突发事件实施针对性监控措施。

9)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实施监控。

特殊过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工艺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操作人员上岗资格和能力进行鉴定。

2)对施工机具进行确认。

3)在人员、材料、工艺参数、设备机具、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需重新进行确认。

4)对于“四新”技术的首次应用,且技术要求高、作业程度复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有同类型设计和施工经验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进行专题研究确认,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

5)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真实、准确地填写技术记录、质量记录,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

6)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成品防护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设备、材料的损坏。

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使用前,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2)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使用,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验、发证。

3)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及操作规程应在工作场所明示。4)应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5)应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

6)应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案,按规定周期演练并进行演练效果评价。检测设备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应配备与工程相适应的测量设备,并保证其持续有效。2)施工单位应对影响质量的检测设备进行控制,并在这些设备进场时报监理审查;当施工过程中发现检测设备失效或超过有效期时,应对其测量的数据是否有效进行追溯。材料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建设中应采用节能环保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技术。

2)材料采购应选择能力和诚信良好的供应商,对装置性材料宜实施招标采购。

•3)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产品防护要求实施,确保材料的完好性。

4)施工单位应对材料进行分类保护和标识。5)需现场检验的材料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施工单位对重要原材料应进行质量追溯。常用需材质检验的产品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施工质量检查验收

质量检查、验收的依据:

1)本工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有效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更改文件。

3)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图纸和技术说明书中的技术条件和标准。4)材料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技术资料。5)安装调试所使用的检测器具的检定报告。6)施工合同的特殊要求。

•㈢ 工程检测和不符合项的处理

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应根据需要建立土建、金属、电气试验及热工校验专业试验室。试验室应具有相应资质,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三方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三方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应执行建设部

2005年第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

2)检测单位必须有相应的检测资质,不得与所检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

3)工程规模较大、试验检测工作量较大时,检测单位宜在项目现场分设现场检测站,配备必要的试验人员、设备、仪器、设施及相关的试验检测标准。

当施工质量的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当施工质量影响机组的功能、性能及存在安全隐患时应返工处理,自检合格后可重新进行验收。

2)不影响功能和安全使用的经返修处理,自检合格后可重新进行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4)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5)对于存在于检验批中发生的外形尺寸改变,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6)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㈣ 工程调试阶段(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应在调试阶段实施下列质量管理工作:

1)组织调试大纲及各专业调试、试运方案的审核,并报试运总指挥批准。

2)确认试运条件和试运结果,组织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3)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消除缺陷。4)组织审核调试报告。

5)监理单位应在整套启动试运开始前,组织土建、安装、调试、生产和建设单位,对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应具备的条件进行检查,并应办理签证。

㈣ 工程调试阶段(调试单位)

 调试工作前,应对相关单位进行调试措施、安全措施交底。1)调试单位应检查、确认由施工单位负责的单体调试。2)单机试运条件应由调试单位会签和确认。

3)调试单位检查、确认分系统调试、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条件。

4)主控项目的调试,应由监理和建设单位见证和验收。

调整试验工作的接口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机试运、分系统试运、设备代保管及整套启动试运间的接口管理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2)在调试项目交接中,上一环节的责任单位应对所提供的质量文件负责。

3)调整试验及分部试运上、下环节交接双方,应按文件包形式,填写交接确认单。

㈣ 工程调试阶段(调试单位)

4)分部试运文件包,应包括如下内容: ――单体试运记录和质量验收签证。――待试运设备及系统检查签证。――分部试运措施。

――电气、热控保护投入状态确认表。――设备分部试运申请单。

对调试过程中发现质量不符合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试过程中发现质量不符合项,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2)由责任单位填写质量不符合项分析、处理报告,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核,试运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3)质量不符合项处理完毕后,应经监理及建设单位检查、确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分部试运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试单位应参与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及建设单位参加的单体、单机调试质量验收、签证。

2)调试单位主持分系统试运,分系统试运结束后,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生产及建设单位按《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 5437规定,对分系统试运质量检查验收。

•3)整套启动前,应完成全部分系统试运项目,并办理验收签证。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试运过程中发现的设计、设备及安装不能达到设计要求的不符合项,由调试单位报试运指挥部组织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制造厂及施工等单位研究,提出处理方案。

2)不符合项处理完毕后,应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签证。

3)机组完成整套试运后,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签证。

4)调试单位应按《调试报告编制规定》编制调整试验报告,并应经监理单位审核。㈤ 生产准备及运行管理

生产运行单位的质量职责

收集同类型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及运行技术文件。

参加设备招标、设备技术协议谈判及主机和主要辅机的设计联络会。

生产准备阶段应完成下列工作:

1)建立生产运行管理机构。2)配备人员。3)组织人员培训。4)建立规章制度。

5)编制运行规程、系统图册、生产记录报表、台帐、工作票、操作票。

6)制定事故及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㈤ 生产准备及运行管理

7)设备安装阶段应组织人员了解主机和主要辅机安装情况,熟悉系统布置。

参加调试大纲、试运方案及措施的审查。提供电气、热控保护定值。

调试过程中,应进行下列工作:

1)配合调试单位对设备及系统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检查。2)在调试人员的指挥下进行试运操作,参与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负责对设备命名编号、标定介质流向、悬挂运行及安全警示标志。

4)配合调试单位进行涉网试验操作。

5)参加设备及系统调整试运的质量验收、签证。

6)在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和机组考核期,应协助调试单位发现、分析并消除设备及系统缺陷。

7)应按协议对已带电、试运设备及系统代保管。

8)按事故及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反事故措施实施演练,并应编写演练效果评价报告。生产运行质量管理

1)应按规定及本厂安全生产的实际,编制定编、定岗及定员计划。2)应根据工程进度及生产运行情况,编制物资供应及市场营销计划。

3)编制生产准备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机构设置、人力资源需求及培训计划。b)生产技术文件的编制计划和管理制度。

c)设备清册、编码体系、物资储备定额,建立设备台帐,规定设备管理责任。

d)生产运行人员在项目建设阶段的职责。e)调试、试运工作计划。

在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和机组考核期,应协助调试单位发现、分析并消除设备及系统缺陷。

按协议对已带电、试运设备及系统代保管。

应按规定及本厂安全生产的实际,编制定编、定岗及定员计划。应根据工程进度及生产运行情况,编制物资供应及市场营销计划。编制生产准备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机构设置、人力资源需求及培训计划。2)生产技术文件的编制计划和管理制度。

3)设备清册、编码体系、物资储备定额,建立设备台帐,规定设备管理责任。4)生产运行人员在项目建设阶段的职责。5)调试、试运工作计划。

6)工器具、备品备件、消耗材料、燃料准备的计划、基本要求及工作方案。

7)设备代保管工作标准。8)投产移交的验收标准。9)性能考核试验工作计划。10)生产运行经费预算。

机组考核期及机组性能试验

机组性能试验宜在机组完成168h满负荷试运移交生产后进行,在机组考核期内完成全部试验项目;条件具备时,部分项目可在机组整套试运期间进行。

机组性能试验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委托试验单位完成,建设、设计、监理、设备制造、安装及调试等单位配合。

机组性能试验项目及采用的标准应在性能试验委托合同中约定,并应执行《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的有关规定。

性能试验单位应按试验项目编制机组性能试验大纲,由试验、建设、设计、监理、设备制造、安装及调试等单位会审后,报试运总指挥批准,批准后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

性能试验报告应由性能试验单位编写,并在试验完成后一个月内提交。

㈥ 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及评价  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应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52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质量验收。

工程项目的达标投产应按自验、初验和复验三个阶段进行,复验应在机组投产、性能试验后完成。

有创优目标的工程项目应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的规定进行单项工程、单台机组、整体工程的质量评价。

•工程项目质量评价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理单位或其他评价机构进行。

工程项目质量评价人员应具有质量评价师资格。单项工程的质量评价应具有“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师”资格;单台机组、整体工程的质量评价应具有“全国电力建设工程高级质量评价师”资格。

工程项目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文件、批准的设计内容全部建成投入商业运行后,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专项验收。

各项专项验收完成后,应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投资单位组织各专项验收部门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 工程项目申报优质工程应在达标投产、整体工程质量评价完成后,按有关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规定进行。八 人员资格

设计总工程师应具有丰富设计经验和管理经验,担任过两个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火电工程的主设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主要设计人应担任过两个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火电工程的主要卷册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工地代表组长宜由本工程设计总工程师担任,若由其它同资格的人担任,应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工地代表应能独立处理专业技术问题,宜由本工程主要设计人或主要卷册负责人担任。

勘察、设计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专业

15年及以上的甲级电力设计院的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专业设计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专业

10年及以上的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设备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五年及以上设备监理工作经验。

设备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地方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三年及以上设备监理工作经验。

施工、调试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十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不应在其他项目中同时兼职,年龄不宜超过65岁。

施工、调试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电力监理工程师证书,五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不应在其他项目中同时兼职,年龄不宜超过60岁。

施工单位的人员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一项大型或两项及以上中型火电工程的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施工经验,并持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b)项目总工程师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火电工程的项目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c)专业技术负责人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火电工程的专业技术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d)专业质检人员应具有工程质量检验的相应能力,并持有相应的质量检验资格证书。

项目部的调试人员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试总工程师应具有中、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调试工作

10年及以上,担任过两项工程及以上的调试副总工程师。

2)专业调试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专业调试工作

5年及以上,担任过两项工程及以上的专业调试负责人。

5.工程质量管理规程 篇五

程》(SL176-2007)的通知

(鄂水利建函[2008]2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及质量监督机构,厅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利部批准发布了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以下简称《规程》),并于2007年10月14日起实施。《规程》对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促进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保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将发挥重要作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规程》的实施工作,要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宣贯活动,使广大工程建设者能真正了解、熟悉、掌握和自觉执行《规程》。为保证《规程》的全面贯彻实施,现结合实际,将有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做好工程项目划分

各水利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划分的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及施工质量管理,有利于工程验收。

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二、严格做好工程实物质量检测

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做好施工质量自检,监理单位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或合同约定做好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全部实行见证取样;同时严格按《监理规范》规定的检测数量开展平行检测。见证取样和平行检测试样送检的检测单位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对不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平行检测的,主管部门可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要求项目法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补做相关检测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按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质量检测单位和工程质量抽检项目及数量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定。

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的检测,水利行业有相应检测标准的,必须执行水利行业检测标准,不

得采用其他行业标准。

承担水利水电工程检测业务的质量检测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通过省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并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待水利部正式颁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后,省水利厅将开展相应资质申报、审查和审批工作。

三、切实做好工程施工质量信息管理工作

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应加强施工质量信息管理,建立相应质量信息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结果报监理单位复核。并按月将施工质量情况报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汇总分析后报项目法人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项目法人、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检查结果在湖北水利网建设监督栏目以质量监督公告、简报或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的形式及时公布,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

四、严格做好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工作

质量事故发生后,工程参建各方应按“三不放过”原则,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者,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作好事故处理工作。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应以工程质量缺陷备

案形式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五、认真做好施工质量评定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应按《规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质量评定工作。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项目的合格、优良等级应严格按《规程》所明确的标准进行评定。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质量自评工作,监理单位应做好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认可、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复核、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项目法人应做好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认定工作。

项目法人应将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一般分部工程的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论、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应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项目法人在组织上述法人验收活动时,应主动邀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法人验收的质量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各项目的分部工程质量结论必须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后,验收签证才能生效;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必须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后,项目法人才能正式行文印发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各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按《规程》做好各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法人验收中质量评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应切实做好分部工程

质量等级核备(核定)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的相关工作。

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意见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其格式暂参照原验收规程执行,并参加以上验收工作。

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积极组织好《规程》的宣贯执行工作,所有新开始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均应按《规程》执行。

六、切实做好《规程》执行情况检查

6.工程质量管理规程 篇六

辐射供暖是一种卫生条件和舒适标准都比较好的供暖方式, 近20年国内应用范围已经逐步扩展, 各类建筑都有应用实例。但在工程应用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 本文结合2012年新实施的《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以下简称《新规》) , 并与2004年实施的《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以下简称《旧规》) 进行对比, 对新规在工程中的实际应用进行了探讨, 并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论述。

1 热负荷的设计计算

地暖作为一种主要利用热辐射传递热量的供暖形式, 与常规供暖方式热负荷相比, 其数值要低。但由于辐射供暖方式为辐射供暖和对流供暖的双重作用, 理论上很难实现热负荷数值的精确计算。经过实践研究, 目前国内外大都默认采用估算的方式得出供暖负荷。

常用的方法有两种:

1) 修正系数法。即供暖负荷完全按照常规供暖计算, 然后对计算得出的负荷值乘以一个修正系数。2) 降低室温法。即计算供暖负荷时, 计算方法同常规供暖, 仅在室内供暖计算温度的取值上, 比常规供暖降低2℃。《旧规》中照搬了这两种计算方法, 取其中任何一种计算皆可。但《新规》仅支持降低室温法。且提出当层高高于4 m时, 考虑高度附加, 每高出1 m附加1%, 8%为附加上限。笔者建议以后在地暖工程设计说明中, 室内计算参数取常规采暖降2℃的值。

2 辐射供暖系统的分区设置

辐射供暖系统的分区, 需要考虑以下方面:1) 分区简捷;2) 减少管道及设备承压;3) 避免立管出现垂直失调;4) 系统安全运行。《旧规》就提出“建筑高度超过50 m时, 宜竖向分区设置, 且要求地暖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8 MPa”。将系统分区界限定义为50 m, 《新规》重新定义了这条, 但也提出“应按设备、管道及其附件所能承受的最低工作压力和水力平衡要求进行竖向分区设置。”而新版《暖规》5.4.5条规定, 地暖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8 MPa。

工作压力的提高, 对管材的壁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以PE-RT管材为例, 工作压力低于0.6 MPa时, 管材壁厚要求为2.0 mm, 工作压力为0.8 MPa时, 壁厚为2.3 mm, 工作压力为1.0 MPa时, 壁厚为2.8 mm。2.8 mm的PE-RT管材在工程中已经很少用到。笔者认为, 辐射供暖系统的分区, 应以0.8 MPa的工作压力为界, 根据实际工程, 考虑系统阻力后得出静水压力从而对系统进行分区, 在此基础上分区力求简捷。分区应按整个小区权衡兼顾后统一考虑。

3 地暖地面做法的变化

1) 绝热层设置范围扩大。

《旧规》3.2.2提出“与土壤相邻的地面, 必须设绝热层, 且绝热层下部必须设置防潮层。直接与室外空气相邻的楼板, 必须设绝热层。”《新规》重新定义了绝热层的范围“直接与室外空气接触的楼板或与不供暖供冷房间相邻的地板作为供暖供冷辐射地面时, 必须设置绝热层”, 将《旧规》的“土壤相邻的地面”扩大为“与不供暖供冷房间相邻的地板”。

2) 混凝土垫层同时作为面层找平层, 减少填充层厚度。

填充层可以起到两个作用, 其一是埋置和保护加热盘管, 其二是增大蓄热, 使热量较为均衡地传至地面, 从而使地面温度趋于均匀。但是填充层又不宜太厚, 必须兼顾填充层对室内净高、结构荷载以及初投资的影响。以往设计现浇混凝土楼板上设置20 mm~30 mm厚的复合铝塑聚苯板绝热层, 绝热层上设置50 mm厚的C15混凝土填充层, 其上素水泥浆结合层一道, 再设20 mm厚干硬性水泥砂浆作为面层找平层, 其上再设地砖铺实拍平。《新规》提出没有防水要求的非潮湿房间, 水泥砂浆填充层可同时作为面层找平层, 以减少地面上部厚度和热阻。即之前作法可省去20 mm厚干硬性水泥砂浆的面层找平层。

3) 增加侧墙保温。

采用地面辐射供暖时, 供暖地面会引起热胀冷缩, 从而容易出现龟裂现象, 之前的工程应用实例中, 在地暖房间每隔6 m设置伸缩缝, 同时房间内墙与辐射面垂直构件交接处设置一圈不间断的高发泡聚乙烯泡沫塑料保温材料, 以防止龟裂。《新规》则提出内墙侧设置保温可防止向相邻房间散热, 从而导致无效热损失。

4 地暖盘管布管设计

1) 地面散热量的选取。

供暖地面单位面积散热量的选取当该地面为中间层地面时应采用向上供热量减去向下传热量再加上上一层地暖楼面的向下传热量。当该地面为顶层地面时, 应采用向上供热量减去向下传热量。故顶层供暖地面的单位面积散热量较其他层低。而顶层热负荷又较其他层高, 因此顶层盘管间距密集。将标准层与顶层布管间距一致的作法是错误的。笔者将《新规》在《旧规》基础上盘管间距不同时的散热量修正系数统计如表1所示。

2) 盘管设计。

《新规》提出“面积小的附属房间内的加热供冷管、输配管可串联。”卫生间、厨房及餐厅这类附属房间内的加热管可串联, 可突破“三个房间不可共用一个地暖分支管”的说法。“热负荷或冷负荷明显不均匀的房间, 宜将高温管段或低温管段优先布置于房间冷负荷或热负荷较大的外窗或外墙侧”。

5 结语

本文分别对地板辐射采暖的热负荷计算、系统分区、地面作法以及布管方式进行了探讨。地板辐射供暖热负荷设计室内温度采取降2℃设计, 即可达到舒适要求。系统分区则以0.8 MPa的工作压力为界, 根据实际工程, 考虑系统阻力后得出静水压力从而对系统进行分区。地面做法以减少无效热损失为目的扩大了绝热层的设置范围、缩减了填充层的厚度、增强了侧墙保温。地暖盘管新规对布管间距及布管方式进行了调整。

摘要:结合2012版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从地板辐射供暖热负荷设计、系统分区设置、地面做法的变化及盘管设计四个方面, 针对性地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论述, 并提出了一些见解, 以期对地板辐射供暖的工程设计提供参考。

7.工程质量管理规程 篇七

海南省芒果生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由海南良好农业科技公司、三亚科奥果蔬农民合作社、陵水雷丰芒果农民合作社承担,在三亚天涯区梅村和陵水英州镇设立芒果种植基地,核心区芒果园5 200亩,三亚、陵水120多户果农,按照海南芒果标准化种植示范体系管理果园,近两年芒果平均每亩每年增产500斤以上。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天组织专家,对已建两年的示范区项目进行考核验收,专家实地考察后,给出总分为91.19分的高分,考核优秀。

陵水雷丰芒果农民合作社为农民提供标准化技术服务。育苗、剪枝等芒果种植技术复杂,农民不易掌握。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戴恩桦说:“以统一的技术,简化的规程,引领农民按先进的技术生产。”

雷丰芒果农民合作社把厚达300页的欧盟GAP标准(全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复杂芒果种植技术,简化成薄薄几张纸的农事月历。果农苏成孝拿着今年的农事月历说:“何时施肥,何时剪枝,我一看就懂。”

副理事长雷孔畴告诉记者,合作社成立农业技术服务队伍,由13位国内外专家和22位专业人员组成,与德国、西班牙的大学,以及中科院、中农大、中国热科院等合作,在全省芒果产区建立15个驻点服务站、120个芒果监测点,为芒果全过程标准化种植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雷丰芒果农民合作社以公司+合作社+农户+标准化生产模式,推行海南芒果标准化种植技术,理事长雷孔佃说:“目的是生产质量安全食品,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在三亚天涯区梅村的520亩芒果园里,芒果树郁郁葱葱,考核组专家、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黄俊生研究员告诉记者:“芒果树很健康,生态环境很好。”记者看到树林里安放了环保灭虫灯,示范区严禁禁用药品流入,与3年前相比,农药用量平均下降30%左右。

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芒果种植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增加农民收入。英州镇五岭村芒果种植大户肖根葵的40亩果园,今年摘台农一号芒果10多万斤、金煌芒果5万多斤。“金煌芒果一斤最高卖13元,今年芒果纯收入60多万元。”他告诉记者,按照标准化生产管理的果园,芒果品质好,收购商到果园抢着要。

肖根葵等示范户最近两年收入大增,芒果树种植成本每亩 2 000元左右,平均商品果亩产量3 500多斤,产量增加20%以上,金煌芒果地头收购价一般每斤8-10元,每亩收入3万-3.5万元。

(摘自《海南日报》,2016-05-05, 刘袭/文)

8.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篇八

目的

为了全面落实公司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确化,提升现场管理水平,维护我公司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1 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与使用 1.1统一着装

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规定穿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不允许个别人标新立异,搞特殊化。1.2 工作鞋的穿着

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规定穿着符合GB1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的绝缘鞋。特别是设备操作涉电人员、登高人员和线路施工人员,必须穿着耐5KV电压的软底绝缘胶鞋。不允许穿凉鞋、皮鞋、旅游鞋、休闲鞋进入施工现场。客户有进入机房穿鞋套要求时,应按客户规定执行。1.3 防护手套的使用

线路施工人员、登高作业人员和从事物体搬运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严寒冰冻气候下的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按规定佩戴防护手套(布质或纱质手套)或防寒手套。1.4 安全帽的使用

从事线路施工人员、室外设备安装人员和维护登高、上杆抢修人员,在施工期间应按规定正确佩戴符合GB2811-1989标准的盔式、复合衬、塑料安全帽。安全帽应当有厂名、厂址、型号、生产日期、合 格证和安监证。佩戴安全帽时,帽衬与帽壳内顶应保持25-50MM空间,扣好下颏,戴正安全帽。

施工班组长应经常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帽是否完好,当发现损坏时,应及时更换,以保持安全帽符合规定要求。1.5 安全带的使用

登高作业人员在上杆、登塔等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符安全带,安全带的带体上应有合格证等标志。安全带的使用要求是:安全带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必须挂在牢固的闭合的构件上;当做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注意防止摆动和碰撞;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上;使用频繁的安全带,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的安全带。2.6 独杆塔保险扣的使用

移动基站独杆塔须配备独杆塔保险扣时,应使用独杆塔专用保险扣。保险扣不用时,应妥善保管和保养。2.7 电焊面罩的使用

使用电焊机烧焊时,应配备和使用电焊面罩,以防电焊弧光灼伤眼睛。2工器具使用 2.1梯子的使用。

使用竹梯时,竹梯应牢固可靠,高度适宜。竹梯下部应绑扎防滑和绝缘橡皮,并不得破损。竹梯应当用红白相间的油漆涂刷,作为安全警示。使用时,立梯角度以75度正负5度为宜。当梯子靠在吊线时,梯子上端至少应高出吊线50厘米。施工人员在梯子上操作时,需要有人扶梯,防止竹梯摇晃、打滑;上下梯子不能携带笨重的工具和器材。使用铝合金绝缘人字梯和专用凳子时,铝合金人字梯应坚固可靠,高度适宜。使用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度正负5度,应锁扣

牢固,防止滑动。人字梯展开使用时,转轴应当朝下,方向不能相反,梯脚底部应有防滑和绝缘橡胶包裹,并不得破损。梯子上不准有两人同时上下和作业,严禁垫高使用和作业人员站在梯子上移动梯子。不得使用木制或简易的梯子,梯底不稳及打滑的梯子禁止使用。梯子不用时,应随时放倒,不准放在露天任其日晒雨淋,以防损坏。2.2大小绳的使用。

大绳的材质宜用尼龙带棉的材质,而不宜用白综绳的材质。应经常检查大小绳的外观,若发现有磨损时,应及时更换。2.3工具和工具包(箱)的使用。

各类起子、扳手等工具应做好绝缘。起子绝缘要求:除起口裸露外的金属部分,其他部分都需用热缩套管绝缘完整,裸露部分不应超过1cm,绝缘部分不得破损,如有破损需及时重新绝缘;扳手绝缘要求:除扳手的扳口外金属部分需用热缩套管绝缘完整,平时不用的扳手端口也需绝缘完整。

工具箱应完好无损,保持清洁。应将常用和必用的工具分类放在包(箱)内,暂时不用的工具可另外存放,每天开工前和当天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点工具。

帆布工具包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前需检查工具包的完好,包带是否牢固等;工具包内切勿将测量仪表(万用表等)和带锋口的工具放在一起;上塔、上杆作业时,随身携带工器具的总重量不准超过5㎏,操作中不用的工具必须随手装入工具包内,以免不小心掉下伤人。2.4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搬运

搬运时,要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上楼梯及拐弯处要慢行,前后的人要相互照应,多人合作时,应按照身高、体力妥善安排位置,负重均匀,有利于安全。手搬、肩扛设备时,应搬、扛设备的牢固部位,不得抓碰布线、盒盖、另部件等不牢固、不能承重的部位。

2.5 切割机的使用

禁止在室内使用切割机;使用前,应清理切割机周围杂物,防止火花点燃物品;应当将切割件紧固;严禁用切割机打磨切口的飞边毛刺;换砂轮片前,应关闭切割机的电源,以防误操作发生意外;换砂轮片时,应将镙栓安装牢固,装好后应进行试转,以防砂轮片切割时脱落飞出伤人;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推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2.6电烙铁的使用

新电烙铁在使用前先要检查手柄、导线、插头是否完好,同时要用万用表电阻档检查一下插头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电阻值,万用表指针应该不动,否则应该彻底检查。电烙铁使用中,不能用力敲击。要防止跌落。烙铁头上焊锡过多时,可用布擦掉。不可乱甩,以防烫伤他人。暂时停用应放在专用支架上,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拔下电源插头。冷却后,再将电烙铁收回工具箱。严禁不切断电源和不妥善放置后,施工人员就离开操作现场。

2.7其他手电钻、电锤、吸尘器、砂轮机、电焊机、油机发电机、抽水机等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外壳是否漏电,电源线绝缘层和插头是否有破损,必要时进行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使用。操作时,应严格按《施工设备、机具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3施工车辆

3.1发动机部分:随时可以发动,机油压力正常,在高、中、低转速时运转均匀稳定无异响,无漏油、电、气、水情况良好。

3.2底盘部分:离合器作用良好,起步平稳,踏板行程适度,变速器换挡灵活、不漏油、无异响、行程不跳档,不脱档,传动部分不松动,无异响,前桥不弯曲变形。

3.3传动部分:转向机轻便灵活不松旷,球头关节转向臂、横直拉杆正常。

3.4刹车部分:气压、油压制动器不漏气、不漏油,左右制动平均、有效,不跑偏。

3.5灯光部分:大小灯光、制动灯、转向灯、倒车灯、防雾灯等齐全、完好。

3.6其他:门窗玻璃齐全,车箱牢固,左右前后轮胎气压适度,花纹清晰。4行为举止

4.1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客户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要求,自觉服从客户(包括随工、监理)的管理; 4.2施工人员应注意个人及企业形象,不得蓄长发、留胡须、剃光头、敞怀或赤膊;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随地吐痰、打闹、嬉骂;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盗打客户电话;

4.3进出入客户场所时需与相关人员打招呼,并按要求及时到客户安保部门登记、办理证件,服从管理;尊重监理和随工,礼貌用语;禁止与客户、监理、随工等发生任何口角冲突;禁止与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用户、路人发生争吵、打架事件;

4.4爱护客户财产及自然物品,不得损坏和随意搬动客户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严格遵守客户通信要害管理规定、防火安全规定、临时用电规定和用水规定;

4.5施工中应做到文明施工、清洁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应分类存放;现场物品需保持清洁、整齐,每天施工完毕后需将现场打扫干净;

4.6施工中注意节约材料,对多余的材料、拆旧料,要整齐堆放、妥

善保管,按规定统一上交。严禁发生偷盗或监守自盗客户在用或备用通信电缆等材料,杜绝任何截留、挪用和盗卖等违法行为。5 班组安全管理

施工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和施工人员应切实履行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细则》所规定的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抓好员工素质教育,共同做好班组如下安全管理工作:

5.1施工班组应每1~2周确保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

5.2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向班组所有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5.3每月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所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用品等进行2~3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4每天开好5分钟的班前安全生产碰头会或班后安全生产讲评会; 5.5时刻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进行监控,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6 有施工车辆的,应督促和提醒驾驶人员及时保养和安全行车;有驻地宿舍的,应做好防火安全及生活卫生的管理;

5.7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事件,应及时报告,不得拖延和隐瞒。6处罚原则

所有处罚的款项纳入专项基金,作为年底对优秀施工班组的考核奖励,专款专用。7处罚细则

7.1 施工班组成员未按规定穿工作服或工作鞋的,对班组长每次罚50元,对当事人每次罚50元。

7.2施工班组所用梯子底脚橡皮破损、大小绳严重磨损、电源插座损坏、起子、扳手等工具应做好绝缘而未绝缘的,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一经发现,对项目经理每次按100元处以罚金;对施工班组长每次按50元处以罚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对项目经理每次按200元处以罚金;对施工班组长每次按1000元以罚金。

7.3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项目经理每次按100元处以罚金;对施工班组长每次按100元以罚金;对当事人每次按200元处以罚金:

7.3.1在禁烟场所抽烟的;

7.3.2酒后作业或利用工作之便盗打客户电话的;

7.3.3不服从管理;不尊重监理和随工,语言粗鲁,与客户、监理、随工等发生口角冲突,引起客户不满或投诉的;

7.3.4与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用户、路人发生争吵或打架事件的; 7.3.5随意搬动和损坏客户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7.4 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项目经理每次按500-1000元处以罚金;对施工班组长每次按200-500元以罚金;对当事人每次按200-1000元处以罚金:

7.4.1违反客户通信要害管理规定、防火安全规定、临时用电规定和用水规定,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引起客户严重投诉的; 7.4.2 冒用电信职工名义侵占用户利益和损坏电信及我公司信誉行为,后果严重的;

7.4.3 擅自制作或伪造本公司施工证件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 7.4.4 发生责任性轻伤事故的;

7.4.5 发生事故后迟报、瞒报或慌报的。

8.偷盗或监守自盗客户在用或备用通信电缆等工余拆旧材料,发生截留、挪用和盗卖等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扣发所有奖金和工资,开除出公司,永不录用。

9.项目经理和班组长对以上管理规定应积极检查和督促执行,做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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