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2024-11-18

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精选10篇)

1.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

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自查报告

根据XX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自查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我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做如下自查。

一、主要做法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单位对立项项目按照规定和程序足额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在建筑企业项目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实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追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事态恶化。

(四)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对于有些单位法定代表人隐匿、逃匿,致使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而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生活费,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五)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镇政府投资项目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够。部分民工投诉不按程序来,怨气很大,在时有过激行为,也有越级上访,还有在媒体上发表有关言论,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很大的困难;还有部分工人与工头串通一气以讨要工资为名而讨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处理难度。

(二)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部分建筑企业将工程层层分包,他们层级之间通过承包协议确定关系,最低层的包工头向工人支付工资。包工头人间蒸发或挪款他用和包工头管理不善,导致民工拿不到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施

(一)明确各部门、各村的工作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村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镇、村及各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五)严格把关全镇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上一期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后才支付其工程进度卷,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篇二

尊敬的***市长,各位领导:

大家好!

欢迎各位领导莅临******区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将******区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高度重视,迅速贯彻市政府会议精神

2012年11月29日,全市社会救助安全管理

工作会议后,我区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组织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成立巡查队,开展社会救助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安排早、检查全、督促到位、物资准备充足,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现任何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及社区福利救助机构的不安全事故。

12月24日,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后,区政府立即成立了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王玲区长亲自任组长,责成区人社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排查农民工欠薪问题。随后,区政府组织信访、住建、人社、公安、法院、检察、工商、工会及各街道办事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区农民工欠薪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转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X社﹝2012﹞298号),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承担的相应职责,对全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刚才,区政府又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有关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这都充分显示和说明了区委、区政府对这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狠抓落实,全面做好社会救助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关注弱势群体,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大力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26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20元/月提高到150元/月,五保集中供养由25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分散供养由12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今年以来,共为672户城市低保对象,490户农村低保对象,11户五保对象,共计为2372人发放保障金1326.62万元。另外,对因病因灾造成的87户困难户及时给予了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例如:XX办事处XX灾给予救助)

2、加强社会管理,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救助工作。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重点对商贸繁华街、城乡结合部、立交桥下、涵洞等处实行地毯式排查登记,进行引导救助。12月5日晚与市救助站联合行动,将流浪在轮胎厂十字口、群英桥涵洞下、太行路蜀沣苑饭店、工业路与塔南路交叉口桥头、******大学门口等地的5名流浪人员送到了救助站,提供了过冬食物、棉衣、棉被等救助物资,有力保障了流浪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区民政局还充分做好了救助物资储备工作,随时准备对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离家出走、智障人员及老、弱、病、残等困难人员实行保护性救助。截至目前,已救助流浪人员87名,无冻死、冻伤现象。

3、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孤儿及孤寡老人生活保障工作。对我区11家养老院的生活、安全、卫生等基础设施及管理制度进行了深入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餐厅卫生条件较差、部分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我区孤儿收养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我区3名孤儿每人每月发放补助金600元,由其祖父母近亲属抚养,没有私人收养现象。

(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区在建工地37家,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施工单位15家,涉及农民工1400余人,金额近2000万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权限规定,其中河南省金厦建筑有限公司等 6家为市管范围,涉及人员1000余人,金额978万元,已报送市监察支队。尚余XX旗渠等9家建筑公司属于我区管理,目前已下达询问通知书。

2012年,我区共查处案件142起,对13户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对3户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其中行政处罚2户,经协调解决13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已支付工资580.35万元,涉及务工人员1256人。此外,我区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在信访局设立了投诉举报接待窗口,派驻1名人员专职负责接访,确保一旦发生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解决问题。

三、存在问题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个别流浪乞讨人员有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救助。二是个别被救助者在被救助后,多次自行离开。(例如:居住在塔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的XX次送至救助站后又重返。)

2、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个别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不能及时发放拖欠工资。(例如:街道办事处恩村一街南水北调安置小区开发商拖欠工程款1100万元。目前,我区正协调开发商通过自筹、贷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发放农民工工资。)

四、下步打算

3.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篇三

整改工作汇报

院领导: 医院在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忘抓安全,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根据医院地处开发区,人员地形复杂,公共场所流动人员多等特点,结合卫生厅专家组2012年6月19日到院保卫科检查工作提出要求,制定了一系列安全防范、防火防盗等措施,并加大了消防投入,使火灾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为医院创造出了一个安全有序的就医环境。下面是专家对医院的消防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存在问题:

1、极少纸质文档归档不合理。

2、未对可正常使用和已过期的灭火器分类管理。

3、消防培训内容需要进一步加强和丰富。

4、消防培训资料、尤其是文字总结、设计计划等实质性内容、未能体现培训成效、对今后开展同类工作应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

二、自查整改情况:

1、针对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医院文件、盘龙分局、拓东街道办事处、盘龙公安消防大队下发的相关文件,我科室认真分类归档,并在科室内进行学习交流,提高了文件规范管理的意识,已整改完毕。

2、针对灭火器的分类管理,我科室已做分类管理可识辨标志,规范了消防器材使用及管理。

3、在消防工作中,对培训内容增加、消防报警电话、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灯、防火通道、防火门、安全出入口、自救及互救知识进行全面系统归类,纳入消防培训,并现场进行测试和评价。

4、对每次消防知识培训,现场巡查和检查,从今年2012年7月8日以来形成每月自查自检总结,并及时告知科室,5、在检查过程中我科室分为三个小组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形成月报。

三、待改进内容:

1、药房危险品化学试剂的处置,经与昆明市危险品处理中心签订合同,按合同内容流程进行集中清点、归类、并做登记向盘龙公安分局董家湾派出所备案监管。

2、对消防工作按《消防法》规定要求值班,每天进行人日巡查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整改,对消防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两人值班,每月组织全院消防检查形成常态机制。

我院抓好消防工作,为医院发展迎接三甲医院的考评待创造出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医院各项工作都在不断进步。为了实现医院快速发展,我们将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加强消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种消防法规,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安全保卫科

4.农民工工资发放整改情况报告 篇四

禄丰县住建局:

根据省州县有关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1月5日在土官镇民俗风情旅游小镇(东一期)工程指挥部会议室召开的专题约谈会要求,为确保基本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特制订了如下整改措施:

1、1月5日前,及时与承建方资质单位负责人约谈,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专人

专管,约定施工资质方的配合措施,把农民工工资问题与施工资质单位责任挂钩,并定期沟通,加强联系,确保信息通畅;

2、1月5日前,对各承建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摸底,并及时

筹措应急资金,做好应急准备;

3、针对承建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我公司站在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工利

益的高度,在公司极度艰难的情况下,于1月15日前筹集近千万元资金,分批对各相关施工单位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专门用于春节前支付农民工工资。截止1月9日,我公司已经向各施工单位垫付农民工工资款项共计800多万元;

4、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将各班组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逐级登记造册,逐级审核签字

后报政府职能部门和我公司备案;

5、上述农民工工资专用款荐,公司将全部拨付到施工资质单位帐户,再由施工资

质单位按事先拨付计划直接拨付到农民工班组,并将最后签字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及相应汇总表复印件报政府职能部门和我公司;

6、公司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发放工资时,要及时通知土官镇政府和我公司派人参加

监督见证;

7、公司将派人深入施工单位现场,向农民工直接了解工资发放情况,分析监督各

5.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篇五

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通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全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清欠工作的情况向大家作以通报:

一、全县在建工程及农民工用工情况

(一)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15日,全县处于土建施工阶段涉及农民工用工的在建工程项目有32个,用工施工单位22家,建筑总面积222.7万㎡,投资总额 24.3亿元。其中市、县两级重点项目有轻工业集中区厂房、综合办公楼等4个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公园壹号住宅小区等19个工程;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有梨花苑A、B、C区等9个工程。

(二)农民工用工基本情况

据初步统计,我县建筑行业施工季节从业人数约5300人,其中各类技术和管理人员约1500人,农民工人数约3800名,占到从业人数的72%。随着我县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和建筑形式逐步由多层砖混结构向框架、框剪结构的高层建筑转变,2011-2012年以来开工建设的小高层、高层建筑共71栋,占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合阳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配合县人社局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0万元,协助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并处理45起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结案44起,为740名农民工讨回工资481万元。

(二)近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11月份以来,住建局加大对建筑行业农民工用工管理和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力度,并先后于今年11月至12月12日联合人社局对全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拖欠问题进行了两次专项清理行动,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两次检查中共检查陕煤化澄合分公司等57家用人单位,涉及农民工31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问题的用工单位有陕建集团机械施工公司等11家,检查过程中现场监督7家企业兑付拖欠农民工工资171万元,通过下达责令支付通知单的形式,清理了渭南建设工程公司、陕煤化中煤公司等4家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95万元。专项行动共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26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整体稳定,但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多数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

220人。其中:陕西天宇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65万元,涉及农民工70人;韩城方元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220万元,涉及农民工150人。

(三)翊东现代城工程,由渭南建设公司承包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60万元,涉及农民工70人。四、四起重点案件的督办情况

(一)馨怡居住宅小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群体上访案件办理结果。12月10日下午,事件发生后,住建、人社、公安三个部门组成9人清欠工作小组进驻施工现场。经过调查算账,七天时间共解决拖欠民工工资131.1万元,涉及四川籍农民工101人。其中现场支付56名农民工工资83万元,其余45名农民工因已返乡,待本人到场后随时领取工资(剩余49.1万元已经落实到位)。

(二)城关三小公寓楼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情况。经查,该项目4栋公寓楼工程的施工企业陕西天宇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四川籍农民工工资90万元,涉及农民工70人。通过协调于12月10日由建设单位天津大安拨付25万元发放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剩余65万元天津大安公司已向教育局提出资金申请,约定于12月21前落实并支付到位。

(三)尚璟城住宅小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情况。

1、尚璟城6#、7#、8#、9#、11#住宅楼工程,拖欠农民工

(二)全力配合人社局搞好所有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杜绝农民工讨薪群体上访案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四)2013年春节后所有在建工程在开工前,必须按规定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特别是今年有违法拖欠工资,已记录在案的工程。凡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五)将农民工工资与建筑企业养老保险金返还拨付挂钩。建筑业企业向省、市申请返还养老保险金时,必须提供由人社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一律不予办理返还拨付手续。

(六)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招标办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建工站上报省、市降低或吊销其施工资质。

6.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篇六

我院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着力解决发生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等有关文件及各级各类会议精神,通过动员教育、调查摸底、查找问题、分析整改等各个环节,积极开展了着力解决发生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自查自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动员教育,提高认识

我们及时传达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着力解决发生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全体医务工作者明白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既损害国家利益,又损害群众利益,同时也损害自身利益。因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就像一个温床,引诱犯罪,并使犯罪者最终走向犯罪深渊,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医院领导结合身边案例讲解,使大家进一步明白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的危害性,从思想上提高了大家的认识,增强了拒腐防身的能力。按开展着力解决发生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自查自纠活动的指示,医院在全院集中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使全体工作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对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的自觉性;查找重点部门在医药购销领域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及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别作出处理,完善工作措施。

二、确定自查自纠的工作原则

医院领导非常重视着力解决发生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活动及自查自纠工作,经过充分研究确定的工作方针是: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思想认识;坚持自查与自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把握政策,分类处理问题;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推进建立预防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行为的长效机制。根据要求,重点查找医药购销领域和医院管理中发生的突出问题,通过检查采购过程、医疗诊治过程等方法查找、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自纠的措施及自查情况说明

医院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结合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工作重点,在医院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组织下,医院、各科室、全体职工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在全员动员教育的基础上,医院领导对与药商、器械商联系较多的重点部门重点防治,医院领导要求重点部门工作人员要正确处理与药品器械商的关系,按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办事,坚决抵制收受礼金、礼品、宴请等。为了避免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现象在我院发生,明确规定医院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不能与药商及生产厂家直接接触,更不能进行私下交易。医院各种药品、器械、试剂及一次性消耗器材的采购应在药事管理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对于大型医疗设备要到相关单位进行实地参观考察,了解该设备性能及是否满足本院实际工作需要,经过论证符合要求,确定购置。

医院分自查自纠、检查总结两个阶段对全院所有科室进行了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了财务科、药剂科等涉及收入支出的部门,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隐匿各种应交收入或以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转移资金、私存私放、不将资金纳入医院预算统一管理、不将收支列入医院会计账内统一核算的行为。检查结果显示,各部门均严格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科室收支公开透明,所有科室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的违规行为。

医院药品、医药耗材的采购均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整个采购过程中未发现收受贿赂、索要红包等行为。各科室在临床诊疗过程中未发现有收受药品、器械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开单提成等行为。此外,药剂科还坚持开展每月前20位抗菌素消耗统计和门诊处方抗菌素分析工作,推行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对有倾向性的不合理用药进行点评和建议,并及时告诫医师,以规范医师的临床诊疗行为。

通过自查自纠医院在医药购销领域未发现有收受贿赂行为,我们还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

医院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分析、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我院将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爱岗敬业、廉洁从医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和警示教育,通过组织收看专题教育录像片等形式,深入宣传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阐明政策,晓以利害。大力宣传、弘扬行业正气,在我我院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舆论氛围。将继续组织学习《贺国强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强调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方面腐败问题》、《李法泉同志在全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部署视频会议重要讲话》、《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三)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

7.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篇七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工程建设施工项目74 个,其中新开工建设项目41个。1-9月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7.94万元。1-9月受理投诉案件60 起,结案 59起,其中建筑领域工资拖欠案 50起。涉及劳动者人数1032人,追回拖欠劳动者工资978万元。有效规范和促进了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调研中发现,我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用工管理和行为不规范。调研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或企业未与工人签订合同,相当一部分是口头约定或者一般的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务工人员拿不出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证据,致使权益受到损害。

(二)员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缴纳三金、五金,亏待员工工资现象任然存在。

三、几点建议

(一)通过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员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拖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

8.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近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湖北省麻城市宋埠镇野鸡岗村存在骗取财政补贴资金问题,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和国务院领导高度关注,财政部领导十分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简称“两项补贴”)监督管理工作,杜绝有关违规违纪行为,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尽快组织一次全面排查,以乡镇为单位检查是否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补贴方式兑付补贴,是否对补贴面积等数据进行了事前审查,是否严格执行了补贴村级公示制度,是否存在虚报农户、夸大补贴面积等虚报冒领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要对近年来本省(区、市)涉及两项补贴的信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于尚未处理的信访案件要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尽快办结;对于已经处理的信访案件要逐一跟踪落实解决情况,让群众理解认可。

三、要进一步加强与农业、银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各自在补贴面积核定、资金拨付、“一卡通”管理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四、要进一步加强补贴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补贴资金专户管理、村级公示、“一卡通”发放、信访受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强化乡镇财政审核职责,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五、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抽查和核对,彻底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今后中央财政补贴工作经费安排将与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直接挂钩。各省(区、市)财政厅(局)要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开展检查整改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于4月15日前书面报告财政部。

财政部

9.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篇九

根据《XXX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武工信发〔20XX〕195号)文件精神,XXX县工信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排专人组织力量,开展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情况

全县30户规模企业中,正常生产21户,开工率70%(金牧伟业公司已于7月5日复产)。另9户企业中,停产企业8户(其中:供热公司、雪峰源公司2户为季节性生产企业;聚欣硅业公司因租赁合同到期,正在进行交接事宜,计划8月下旬恢复生产;长兴公司生产线停产,以贸易形势经营企业;创高公司临时停产检修设备;道明公司、华藏新型研磨公司、富通公司3户企业受环保因素影响,目前正在进行技术改造。),撤资注销1户(即凯源绒毛制品有限公司)。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武工信发〔20XX〕195号文件要求,XXX县工信局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按排,成立了XXX县工信局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XXX县工信局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赴全县规上生产企业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把握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工信局工信局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以规上生产企业为重点,建立了重点企业稳控台账、发放填写了工信系统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表和工信系统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检查登记表,及时跟踪掌握欠薪隐患。专项检查期间,21户生产企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并设立了农民工权益告知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0.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篇十

7月9日以来,我局采取开述职述廉会谈问题、开座谈会听意见、发问卷调查表评优劣、开展明查暗访查情况、自查自纠摆问题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民主评议工作,并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向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找准了问题的根源,并狠抓了整改。

经过梳理,我局主要存在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1、政策与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工商行政执法监管职能不尽了解,都普遍认为工商局管办执照,只要是做生意的都应该是工商局管的事,像占道经营、未成年人上网、环保问题等这此都应该由政府其他主管部门监管的领域出了问题,各界都认为是工商部门不作为造成的。

2、对一些日常市场监管不主动,收费了事,存在“重收费、轻管理”的问题。

3、一些个协会员反映组织会员活动太少,希望每年多组织几次活动,加强会员间的交流,搭建会员之间合作的桥梁。

4、少数同志工作不够细致,如在打印执照时不错注册号或其他内容,忘记向企业发放年检文件、个体户征订的报刊没及时送达等,给个私业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个别同志在执法和服务中方法简单,言语有不文明的现象,造成与监管对象之间产生误会,少数同志在服务工作中“管”字当头,存在“长官”意识。

6、个别个体户反映在县城分局存在定费不公的现象。

7、个别工商站与当地党委政府缺乏沟通。

8、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不强,平时学习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做到及时更新知识适应监管服务工作的需要。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分别制定了整措施并积极进行了整改:

1、对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明确由办公室及法规股拿出宣传方案、确定宣传主题和内容,每年分两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上半年的宣传定于3月15日,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进行,下半年定于11月中旬。同时,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活动,扩大工

商法规的社会认识度。

2、针对“重收费、轻管理”的问题。我将此问题的整改列为长期整改的工作。一方面积极开展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及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日常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努力将各式各项监管职能落实到位,既注重执法办案提高罚没收入,又关注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注重执法办案的社会效应。另一方面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正确处理收费与管理之间的关系,明确管理和收费都是国家赋予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神圣职责,加强管理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群众消费安全的需要,而收费是为国家聚财,是更好的完成监管服务工作的经济保障,两者要兼顾并重。

3、对个协会员反映个协活动少的问题,已经由个协办拿出了活动方案,并于8月2日组织召开个协分会代表会议进行了部署。

4、对少数同志工作不够细致给个私业主带来不必要麻烦的问题,我局已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监察室及分局领导的监督下上户向个私业主道歉,得到了个私业主的谅解。

5、对个别同志工作方法简单,言语有不文明的现象。我局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6、对少数个体工商户反映的定费不公的问题,我局由局监察室进行了调查,查明情况与反映的情况有出入,定费不一至是因为路段和规模不一样。

7、对个别工商站与党委政府缺乏沟通的问题。我局主要领导与相关分局站进行了通气,由分局向工商站所在地的党委政府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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