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过户协议书(精选9篇)
1.房屋继承过户协议书 篇一
1、张旭锋律师:您好!我父母相继在上世纪90年代病逝,留下一套房子。当年办完丧事后,我们兄弟姐妹六人商议,写出一了份协议书,内容是五人同意放弃房屋继承权,把房子留给一弟弟继承,并且都在协议书上签了名。
但该房屋一直没有办理过户,仍在父亲名下。近为,弟弟想办理房屋过户,当年签的那份协议书还是否有效?如果不行,我们在广州办理弃权公证应该持有什么相关材料?谢谢答复。
黄姨
答:您好。当年签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是想办理房产过户,仅凭该协议是不行的,还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一、到公证机关做一份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其住所地的公证机构或做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在时效上,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向公证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经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如被继承人死后遗有多项遗产时(如既有房产又有存款等),声明书应明确放弃继承哪一项遗产。
二、办理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继承权公证由继承人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权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应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供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折、股票等。
4.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以及有关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必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住址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已经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即上述的第一项公证)。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证件和材料。
(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房屋价值要由有资质的房产评估单位做出的房产评估价值来定)。
以上公证,可以先去公证处领取表格,材料准备好后所有子女一起到公证处办理。
三、凭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登记即可。
2、张旭锋律师:您好!我们有一子一女,女儿已亡故,留下一外孙女。儿子结婚后也生下一子,后离婚再娶,家庭关系比较复杂。我们想死后将房子留给孙子和外孙女,但不知该怎样办?手写遗嘱是否有效?公主遗嘱费用大概要多少?遗嘱在我们死后生效,孙子还需要办理接受遗赠手续吗?请答复,谢谢!张伯
答:您好。
1、您想把房子留给孙子和外孙女,仅手写一份遗嘱是不行的,还必须办理遗嘱公证。
2、根据广东省公证服务的收费标准,对于遗嘱公证每件收费220元,需上门办理的,加倍收费。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3、凭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遗嘱公证书”及房产所有权证、您孙子和外孙女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继承房产所有权转移的登记手续了。
2.房屋过户协议. 篇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地产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得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元),此费用包含房屋转让费和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所以费用。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和乙方于当日一起前往房管所和土地管理所,签定房产证过户合同和土地使用证合同。首次预付房款,即人民币(大写)元(¥:元),甲方同时将该处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三、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提供过户过程中的一切便利,若因甲方不积极配合,造成乙方房产不能正常过户,甲方应无条件将购房款如数退还给乙方,由甲方将房屋收回,但是,收回房屋应该依据收回时的市场差价补偿乙方。当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该套住房的现有证件及相关手续办理好由甲方交给乙方时,乙方必须付清剩余房款,即人民币(大写)元(¥:元)
四、甲方应该保证该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没有任何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理到位。
五、在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所以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六、房屋转让后,自转让之日起,有关因使用该房产涉及的水、电、暖等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契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地 址:地 址:
3.房屋产权继承协议书 篇三
(二) 第二部分是当事人基本情况:
有甲方遗赠人和乙方受赠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三) 第三部分是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内容。
协议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明确现有财产双方,现有财产状况要分清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4.房产继承过户程序 篇四
1、登记费:100元/件;
2、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
5、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6、房产继承中不存在遗产税。
7、房产继承中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但继承后对外出售需要按照房价的20%征收个税,但如果继承的房产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是可以免征个税的。
8、如果继承人间对房产的价值有分歧的,还可能发生房屋评估费用。
二、哪些情形不适用于房产继承: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
三、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时间:
1、房产继承从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之日起即可办理,原则上没有时间限制,何时申办都可以。
2、房产继承应尽快办理,拖得时间越久,办理的手续可能越麻烦,而且费用可能会增加。
四、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流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或向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诉讼;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证书或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五、公证继承的流程:
(一)公证继承适用的情形:
一般来说,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法律文件齐全,急需办理继承手续的,可以优先选择继承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办理公证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等)(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放弃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7、遗嘱继承人应提供经公证或经司法鉴定的遗嘱(适用于遗嘱继承)。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三)公证继承的费用:继承权公证费一般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六、诉讼继承的流程:
(一)诉讼继承适用的情形: 继承人之间分歧较大,无法协商一致;或由于继承人年老体弱、居住在国外、外地等情况,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单位取证困难的;或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诉讼继承的费用:
主要是法院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现在洛阳的很多法院有诉前调解程序,办理流程顺利的话一般在一个月到二个月之间也能办理完结,如果调解结案的话,诉讼费可减半收取。
七、房产继承过户登记流程: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5、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6、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7、其他有关文件。
5.房屋继承过户协议书 篇五
房屋过户怎么办?过户手续流程费用全介
绍
随着房产交易比例的逐年提高,房屋过户是经常要涉及到的交易环节。房屋过户手续是必须经过的一套完整的手续流程。你知道房屋过户手续包括哪些步骤吗?房屋过户的交费情况如何呢?下面兔狗小编就介绍一下相关信息。
一、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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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卖方房产证上名字的当事人需在场(如果是已婚,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三、房产过户的交费情况
1、普通商品房、自建房:住房登记费80元,房屋所有权工本费10元,兔狗家装官网http://
住宅转让手续费6元/平方米。
2、商业营业用房:费住宅登记550元,工本费10元,转让手续费10元/平方米。
6.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篇六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二手房过户
过户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目前二手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7.房屋过户委托书 篇七
身份证号码: 433127198112151239 住址:湖南省永顺县泽家镇泽家居委会
委托人: 性别: 女 出生日期:1986年03月02日
身份证号码:433127198603022247 住址:湖南省永顺县泽家镇泽家居委会
被委托人: 张希萍 性别: 女 出生日期:1978年8月29日
身份证号码:433127197808297645 住址: 湖南省永顺县大桥街
委托原因及事项
、 准备购买潘宏爱在地税局一单元4楼房屋一套,(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因 、 身在外地工作,且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回来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张希萍作为 、 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 、 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8.房屋过户授权委托书样本 篇八
委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护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性别:出生日期:
护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原因及事项:
我XXX与受托人XXX系朋友关系。因本人日常工作繁忙原因,特全权委托XXX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办理“北京崇文区XXX街XX号XXX号房间”房屋买卖事宜。房屋所有权人为“XXX”,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房产证号为“XXXXXXXXXXXX”。具体委托办理的事项如下:
1.在符合依法出售(购买)的前提下,代为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及资金监管机构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代为办理与出售(购买)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物业交割手续;
4.代为办理与上述房产转让有关的其他一切事物。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受委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妥为止。
委托人:XXX
9.房屋继承过户协议书 篇九
继承房屋,继承人之一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有效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 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条例中规定,被拆迁人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作为房屋的共有人,均具有被拆迁人的身份,故拆迁人应 当与产权人进行充分协商,签署补偿安置协议。且,依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 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拆迁人仅与部分共有人协商安置事宜,且在无任何其他共有人出具 委托书及未听取其他共有人安置意见的情况下,擅自与部分共有人签订了协议,该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故部分共有人在无其他共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与拆迁人签订 的协议,依法应确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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