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及其使用办法

2024-07-02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及其使用办法(共10篇)

1.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及其使用办法 篇一

宏信置业-2017001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包括各公司、项目、中心的公用车辆、公司配车和享受车补的个人自购车辆。公司配车指所有权归公司,个人在公司就职期间拥有使用权限的车辆,除此之外的所有权归公司的车辆,称为公用车辆。

三、主要职责

1、行政中心全面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各项目行政部门负责该项目公用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工作。紧急情况下行政中心有权调派享受车补的车辆,个人有义务积极配合。

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享受公司配车的人员省内公务出差原则上不派公车,特殊情况如需派车,需填写派车单并报董事长审批。

四、车辆的使用管理

1、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统一管理。

2、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3、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中心负责人签字后,由车辆管理负责人统一派车。紧急情况由行政中心负责人或车辆管理负责人派车,事后由用车人补填派车单。

(2)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行政中心的派车调度。

(3)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返程时间及备注事项。

五、车辆费用管理

1、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及享受车补的车辆一律不予报销洗车费用。

2、公用车辆停车费用按照上限500元/车/年,在当年12月31日前,凭发票及停车明细单报销费用。公司配车及享受车补的车辆不予报销停车费。

3、公用车辆、公司配车和享受车补的车辆因公出差产生的过路(桥)费,凭发票并填写出差事由后,按照流程报销。

4、公用车辆和公司配车的维修、保养、年检及保险费用,统一由行政中心车辆管理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销,车辆管理负责人统一审核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五下午,遇节假日顺延至次周周 五。

5、公司未配车人员日常公务外出的交通费,实行上限150元/月的实报实销制度,凭发票及日常公务外出交通费明细表,按照流程报销。(附日常公务外出交通费明细表)

六、车辆保养、维护

1、公司公用车辆的保养、年检、维修等工作,由车辆管理负责人指定安排。公司配车由个人进行车辆的保养年检及维修,由车辆管理负责人随时指导检查。

2、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行政中心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3、当公用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负责人;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车辆管理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七、事故处理

1、公司车辆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2、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70%,个人承担30%;

(2)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50%,个人承担50%(3)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3、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4、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5、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九、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行政中心负责解释,车辆补贴办法按原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自董事长签批之日起生效执行。

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2.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篇二

1、目的: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节约成本,使车辆管理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2、权责:

2.1公司所有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调度,财务室对相关发生费用进行审核、控制。

2.2办公室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核,按照“先主后次,先急后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合理调配,计划派车“的原同统筹安排。

3、车辆管理

3.1 车辆使用首先需保障手术顾客的用车,在无手术顾客用车的情况下,办公司可考虑本公司员工的公事用车。

3.2 顾客用车申请程序:相关工作人员将顾客用车意图反馈至办公室并填写《顾客用车反馈单》,办公室根据顾客用车内容及车程当调配车辆。

3.3 公司员工车辆使用申请程序:经所属部门主管签字后,申请用车人于当日晨会结束后,将《用车申请审批单》交至办公室,由办公负责人根据用车内容及车辆调度情况进行审批并统筹安排出时间时,分别填写审批处理意见后,交由司机安单出车。

3.4未事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的,原则上一律不作安排

3.5特殊情况下无法先履行用车手续而调车的,由用车人电话征得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电话通知驾驶员执行,但用车部门须在用车完毕后补签《用车申请单》

4、违章情况处理

4.1发生违章或交通事故时,要及时向办公 宣布经理报告,不得隐瞒或自行处理。

4.2司机因违章而造成的交通处罚,由个人承担经济损失,严重违章,导致无法上岗工作的,公司根据情节酌情给予工作减发或停发,被吊销执照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且不承担经济损失赔偿。

4.3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认定的相应责任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交由办公室负责出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4.4未公司授权而私自驾驶车辆或擅自自将车辆交给专职司机以外人员外出的,公司根据情节予以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出车管理

5.1公司公司用两有两个用途,1、主要用于接送顾客以便顾客的方便使用,2、公司办理重要或紧急事情为先,其他人员一律自行打车或坐公司车去办理各项事宜,回来费用由财务报销

5.2公私私车(谢师傅车)主要用于接送北京、西安轮转时回来的领导或医生,2负责董事长及总经理办理的各项工作事宜,其他事项不允许私自用车办事

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及其使用办法 篇三

(讨论稿)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经费开支,确保行车安全,方便 工作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车辆使用补贴管理办法。

第二条 原则

本管理办法按照公司车改的基本原则,并根据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和职级要求实施。

第三条 适用对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一级部门副职以上均适用本办法。特殊人员须经董事会研究后确定。

第四条 补贴标准

公司对符合本办法的人员/车辆按月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

公司顾问、副总、总工:800元/月

各工厂(一级)部门正职:500元/月 各工厂(一级)部门副职:300元/月 第五条 补贴方式

车辆使用补贴实行按标准按季报销制。即每季凭加油发票等真实有效的票据,经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初审, 总经理签字后,按本办法规定到财务部审核报销。

车辆使用补贴按每一会计进行结算,不跨年累计结算。财务部负责建立个人车辆使用补贴台账备查。

第六条 相关规定

一、享受补贴人员若发生岗位职务变动,按变动后的岗位调整补贴标准,若新岗位不在补贴范围内的,则不再给予补贴;享受补贴人员若离职,补贴费用随即取消。

二、本办法出台后, 原享受公司报支加油费用和享用公司购置加油卡的规定终止。

三、今后原则上享受此规定的人员短途公务外出,公司不另行安排其他车辆, 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行车过程中因自身过失发生的各类交通违章罚款,由个人支付、公司不予报支;其他各类交通事故的理赔按责任大小通过保险公司处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江苏申视集团有限公司(筹)

4.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篇四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车辆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提高公司车辆有效运用,保障公司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所有办公用车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二、各部门有用车需求应提前填写“派车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审批调派用车。办公室应依据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三、从严控制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凡本公司遇有特殊情况与办公室联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照顾派车。

四、公司行政办公车辆相关证件及保险资料全部交由办公室保管;办公室根据现有车辆资料按车建立管理、费用档案。

五、公司行政办公用车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月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如造成公司财产损坏,驾驶员全额赔偿。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六、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七、办公室对车辆统一安排调度,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在公司待命,接到出车任务不得无故推诿,经发现查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给予停驶检查,停驶期间,取消司机享受的一切待遇。

八、严禁出私车(凡未经领导同意,司机擅自将车辆开出,均视为出私车),凡发现出私车,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停驶检查。因擅自出车,造成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

九、严禁虚报冒领停车费、过路费,发现一次全额退赔,发现二次以上,停驶检查。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严禁私自用车。

十、处罚规定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罚款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所引起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果自付。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办公室。如属小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由办公室解释并修改,经总经理审批后严格执行。

附表:

公司派车单

用车日期

部门 车号 司机 行车里程

起止点

及时间

用车事由

前往地点

1、起止时间、前往地点需详细填写

2、必须预留车辆时,事先将本单交由办公室以预留车辆 附注

3、本单经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4、本单由办公室保存定期汇集备查

5、为保证行车安全,严禁超载

主管: 主管:

管理部

使用部门

5.公司车辆管理试行办法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为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公车及个人用于公务车辆)。

第二章

车辆使用管理

1、综合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高效利用。

2、因公使用车辆必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由办公室批准方可使用,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3、使用公务车辆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综合办公室说明原因。

第三章

车辆用油管理

第一条

职责

公司财务负责对所有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油卡充值工作。

第二条

车辆油卡管理

1、公司实行一车一卡,所有车辆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

2、每月按公司规定数额统一为公司所有车辆油卡充值。

3、公司所有车辆不得报销车辆加油费用,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如遇特殊情况需报销加油费用,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财务经理核实,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4、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私自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丢失、损坏,应及时报车辆管理人员并审请补办新油卡。

5、一车一卡,一车一表,油卡管理人员在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总经理、财务经理审核。

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及原因。

第四章

车辆违章管理

1、公司公务车辆交通违法处理的原则是:谁违章、谁处理、责任自负、费用自理。违章责任以出车登记为依据,处理违章的费用全部由违章责任人承担。

2、综合办公室做好公车用车记录,注明用车的驾驶员和使用起止时间,在该时间段的交通违章由该驾驶员承担,财务部从责任人最近一个月工资中扣除违章处理费用。

6.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协议范本 篇六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协议。

一、因公用车,甲方须事先到公司办公室填写《新三汇大小用车申报单》,经由公司相关人员核实签名确认,否则一律视作非公务用车,不予核销费用。

二、甲方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出现任何交通事故,必须及时报交警处理,并立即电话报告公司,回公司后及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非因公出车造成的安全事故、车辆损毁、人员伤亡等一切后果、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四、因公出车造成的安全事故、车辆损毁等一切后果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1、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车辆使用审批手续驾车并造成车辆损坏,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2、由于甲方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3、甲方非驾车操作失误造成车辆损坏后,未及时报告,未能采取妥善措施处理事故,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甲方违反交通法(如:超速、闯红灯、违规停车等),所产生的罚款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在具备公务用车审批手续、合法驾驶手续前提下,非驾车操作失误造成损坏,且及时报告办公室,经公司调查核实无误后,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

6、在具备公务用车审批手续、合法驾驶手续前提下,非驾车操作失误造成损坏,未能及时报告给公司,由于善后处理延误造成的损失,驾车者承担50%;

7、在具备公务用车审批手续、合法驾驶手续前提下,由于车辆使用操作不当造成损失,并及时向公司汇报,甲方承担25%维修费;

8、甲方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如有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除全部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外,公司将给予严重警告处罚。

以上制度本人已全部知悉,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甲方:

乙方:

7.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篇七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务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审验年检、保险等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司主任负责车辆调度。车班班长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审验年检、台账登记指导与督促以及费用报销确认等工作。油料管理员负责车辆油料管理工作。

2、每辆公务车均责任到人,由指定司机负责该车辆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验车年检、规费缴纳、台帐登记、费用报销工作,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理。上述责任列入司机岗位及办公室相关管理岗位绩效考核目标,并严格执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奖惩。

3、按照大队《关于加强公务用车有关纪律的通知》规定,公司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所有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场指定车位。出差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4、节假日、冬休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车辆,其他车辆一律停用归库。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大队主管领导、大队安全科同意方可启用。

第二条、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统筹安排,保证工作需的原则。

2、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公司领导或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主任统一进行安排、调度。出野外、出差的填写派车单并报大队安全科备案。市内短途用车不开派车单。

3、严格执行车辆路单制度。由司机登记车辆运行时间、目的地、公里数等信息,出车任务完成后由用车人签字确认。缺少用车人签字、行驶里程与派车任务明显不一致的,需由司机进行文字说明;

4、司机必须按办公室通知的派车任务、路线出车,不得擅自改变,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驾驶员驾驶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认定责任,除保险理赔部分外,他人或公司还有损失的,由驾车人员全额赔偿,且驾驶人当月考核不合格。

司机因自身保管、保养不当等造成公务车辆被损或机械故障的,承担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损失,且当月考核不合格。

5、驾驶员擅自将公务车交给他人驾驶,当月考核不合格;若交他人驾驶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时,还应承担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损失。

第三条、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及时、足额投保。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待命,不得随意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的大队、公司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每周司机进行一次自检,并填写检查表,当月与行车路单一同交公司安全部门进行统计;公司每月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5、车辆在公务途中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立即向交警、保险部门报案,同时还应向公司领导及办公室报告。

6、因驾驶行为不当发生的交通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6、在出差、出野外途中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车班班长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并提供有出差、出野外同行人签字的修理过程情况说明,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按程序报销。

7、修车时间由车班班长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后,由办公室主任协调安排好修理时间。

8、司机应认真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并将保养、维修情况详细记录在《车辆维护保养登记表》中。

第四条 车辆用油管理要求:

1、公司统一办理加油卡,采取先申请后加油、一次一申请的方式。市内加油指定在建国北路加油站。

2、司机加油时需先到油料管理员或办公室主任处申请并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填写《加油登记表》,领取油卡加油。

3、加完油后,驾驶员务必将加油小票及审批单、加油卡一同交回;如加油小票、审批单遗失,按照绩效指标进行扣分;

4、司机因公出差、出野外途中,现金加油前需告知公司办公室,回公司后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审核后报销;如未提前告知办公室,需提供书面说明并经随车人员签字,否则不予入账报销;

第五条、车辆台账与信息公开

1、车辆台帐应一车一帐,真实反映车辆费用支出和使用情况,包括:燃油费、维修费、保养费、路桥/

停车费、洗车费,公路数、交通事故次数、验车年检等。车辆台帐应每月公布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整体评估,并形成一定的费用控制参照标准。

2、发生虚报、多报费用或谎报车费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按照相关金额两倍予以处罚。

3、每个月初,由公司办公室统计每辆车上个月因公出差出野外时间、运行公里数、维修更换的配件及费用、保养的次数及副油更换数量、百公里油耗等运行数据,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 奖励制度

安全月度行驶无责任事故、无违章,年底一次性给予奖励500元,全年百公里油耗最低奖励1000元。

第七条 考核制度:

对于工作态度差、不服从调度;路单执行情况;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耽误出车;出车办私事或私自将车交与别人驾驶;安全意识强弱、酒后驾车;车辆故障频繁;个人责任造成车辆损坏;交通违章罚款;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形,按照驾驶员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或内部待岗,聘用的辞退。

8.公司车辆及司机管理办法 篇八

车辆及司机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车辆和司机管理,保障行车安全和完成各项服务工作,结合公司车辆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辆管理

1.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车辆调度、维修、费用核算、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有关车辆和司机管理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是公司车辆和司机的归口管理部室。

2.车辆及其需用工具、物品的配臵,均由总裁办公室做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车辆加油实行持卡加油制度。加油卡由总裁办保管,车辆需要加油时,由司机到总裁办领卡,加油完毕将卡送还总裁办,并报告加油数量。若出差时,可经财务部总会计师批准借支现金处理相关费用。

二、车辆使用

1.公司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使用车辆必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单》,内容包括起止时间、使用事由、目的地、行驶里程等。

2.公司车辆使用包括部室和领导因公用车;其他情况用车由总裁批准。

3.分管领导未配车的业务口内部室用车一律由部室经理向总裁办申请,由使用人到总裁办领取《车辆行驶记录单》;各部室一般工作人员不得直接向总裁办申请用车。返回时,车辆使用人将记录单填好后送至总裁办备案;分管领导用车也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单》。

4.分管领导已配车的业务口内部室用车总裁办一律不予派车,其分 1

管业务口内调剂使用,特殊情况下,可由总裁批准派车;但必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单”报总裁办备案;已配车的领导班子成员因公用车,由司机记录每次出车情况,每月初向总裁办报告前一月使用情况,内容包括全月行驶里程、约耗油量等。

5.公司车辆使用情况实行公示制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车辆使用情况由总裁办每月初公示前一月总体情况,内容包括行驶里程、耗油量等。

6.司机每月初向总裁办报告一次车辆行驶里程数量。由总裁办核计全月里程,并结合车辆行驶记录单汇总情况进行核对,允许出现里程误差2公里。误差过大,由总裁办公会裁处。

7.司机对总裁办公室的合理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8.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总裁办,并说明原因。

9.司机未经总裁批准,严禁将自己驾驶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的,不论出现问题与否,一经公司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下岗,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10.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臵,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归来车辆一律停放在车库或停放公司院内,司机不得开车上下班。

三、司机管理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飙车等),并应遵守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出车前要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病”出车。

3.晚间司机要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不准疲劳开车;工作期间不得

饮酒,不准酒后驾车。若司机因个人家庭、疾病或其它各方面的原因,致使自身感觉心情、状态不好,影响开车,可向总裁办公室申请在岗休息不出车。

4.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6.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乘车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对乘车人员的谈话不得议论,不得传话。

7.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到其他办公室闲聊。不准在司机室从事娱乐活动,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向办公室告知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应立即报知总裁办公室。

8.司机薪酬按公司岗位薪酬规定发放,补贴按派车单计算,本市内(包括五区一市)6元/天,市外省内8元/天,省外10元/天;通讯费每月补贴40元?

9.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年终经办公室考核确认后,给予奖励500元?

四、车辆维修保养

1.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

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升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4.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总裁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概需要的经费等),送定点单位检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车辆维修后,必须将维修内容清单送总裁办公室备案,以便“对单结账”。

9.公司车辆运维费用管理办法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车辆运维管理,节约运维费用,根据国网公司、省公司集约化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车管中心是车辆运维管理的责任部门,财务资产部负责车辆运维费用的预算及核算。

第二章 派车管理

第三条 公司所有车辆由车管中心统一调度使用,公司车辆应首先满足生产、营销工区一线用车。

第四条 各部门要树立节约意识,提倡出差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部室间同时出差,提倡合并办理,车管中心应合理调配,尽量拼车出差。

第五条 员工出差,除中层及以上干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予派车。如遇下列情况确需用车,经分管车辆领导签批后方可派车。

1、一般员工3人及以上出差,可以申请公务用车。

2、路途较远交通不便(指中途需转车或4小时内无法到达),可以申请公务用车。

第三章 驾驶员出车补助

第六条 驾驶员出车采取区域补助和里程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区域内出车实行区域补助+里程补助,区域外出车实行出差补助+里程补助。

第七条 区域补助:

1、区域内:按车辆出勤每天补助10元。

2、区域外:按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里程补助另计。

第八条 里程补助:

7座以下小型车每实际行驶0.10元/公里, 7座(不含7座)以上面包车,工程、检修车每实际行驶0.15元/公里, 特种车辆按20元/台班进行补助(台班计算:8小时为1个台班,低于4小时为0.5个台班,超过4小时、低于8小时按1个台班统计)。

第九条 节假日补助:

节假日出车按区域补助(出差补助)+里程补助×2计算;进行补助。

第十条 长期和按月包用车辆的驾驶员补助办法按照区域补助和里程补助实际出车计算。

第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工作超时或工作时间以外出车,经车辆使用部门审核,车管中心确认,可报销往返交通费。第十二条 补助费统计、核算和发放

1、用车申请单是结算出车补助的依据,驾驶员应如实填写。每日(次)出车完成任务后经用车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及时将结算单交给班长审核登记,驾驶班长在每月底汇总报车辆调度员复审后,经车管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上报分管领导签批核发。

2、车管中心应严格管理车辆出勤,出勤单须经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公司领导用车出勤单由办公室负责),车管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按月统计。

3、专职驾驶员执行出车补助后,严禁再从车辆使用部门取得加班费等报酬。

第四章 车辆油料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卡),均使用中石化加油卡加油,原则上不允许零星报销加油票。

第十四条 车管中心每年根据车辆预计行驶里程及综合油耗测算出每台车用油计划,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财务资产部下达油料预算。车管中心应在预算范围内每月20日及时足额打卡,审计部每年对车辆油料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认。车管中心每半年对公司单车油耗进行公示,对油耗偏高的要分析原因并落实整改,并通过GPS监控等手段加强对此类车辆的管理。

第十五条 公务车辆在出差途中因沿途没有中石化加油站的,经电话请示车管中心主任同意后可以临时用现金加油,回来后填写《外购油料审批单》,经分管车辆领导审批后到财务报销。

第五章 车辆维修管理

第十六条 车辆维修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车管中心每年应根据车辆状况制定大修及小修计划,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第十七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管中心按月结算车辆维修费用到财务资产部报销。

第六章 非公司车辆使用规定

第十八条 符合公司公派用车的员工因省内办理公务需要用车,鼓励员工私车公用,按规定给予一定里程补贴。

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私车公用,办理省内200公里以内里程范围内公务的,须填写《员工私车公用申请单》,申请单一式三联,应填写日期、申请人姓名、随行人员、前往地点、公务天数、自驾私车牌号,经车管中心审核签批后(在签批时应注明大致行驶里程),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十条 申请单一联车管中心留存,另两联由申请人保管,一联在报销相关费用时作附件,除油费以外的相关费用实报实销;另一联由申请人凭车管中心审核的《私车公用里程统计表》,每季度或每半年集中送交到财务部计算里程补贴额,标准是1元/公里。里程补贴金额可用以报销油费、修车费。

第二十一条 营业区内、外私车公用出差均享受里程补贴,出差补助视同使用公司公务车辆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驾驶私车出差的员工须经过车管中心严格的准驾考核,用于公务的私车车型、车况须经车管中心检查认可,且必须办理驾乘人员、第三者、盗抢、车损等主要险种的保险。

第二十三条 省外办理公务,不得自行驾车。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费用实报实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件一:私车公用申请单 附件二:私车公用里程统计表 附件三:外购油料审批单

10.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篇十

为加强交通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机动车辆安全行驶,更好的保证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损失,使交通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真正实现车辆管理由细到精的转变,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按照“安全生产、”的原则,结合我公司机动车辆实际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办法:

一、成立交通车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刘彦彬 王晓波

副组长:徐成志 韩宝元 赵广利 王英军

徐言军 王兴志 邱国增 时培梓

成 员:李树臣 张树德 郝立民 林 峰

常俊民 高 山 葛 立 朱玉清

二、实施细则:

1、公司所有外出车辆严禁酒后驾驶,证件齐全有效方可上路行驶。

2、外出车辆行驶在省道、国道、高速公路必须按道路标注的行驶速度行驶。

3、所有车辆必须配有消防器材,并每年对消防器材进行及时的检查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性。

4、其它用车:公司组织员工省外的调研、培训、学习、交流及其他活动时由主管领导签字统一安排车辆。

5、遇到不可预知的情况(白毛风、大雪、冰雹、雷雨天气、滑坡等)要及时躲避,寻找安全地带停驶并告知上级领导具体情况,等到险情排除后继续行驶。

6、遇到交通事故时要(如有伤亡)及时救治,同时保护好现场协助交警部门处理并报公司主管领导讲清具体情况。

7、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执行“三检四勤”制度:既做到制动转向、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喇叭、灯光等、安全确认,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款50元。

8、驾驶员当班饮酒予以劝返。驾驶员人为造成机械事故,按修理原值的20%处罚。

9、驾驶员在接到任务时故意拖延时间,不按规定时间出车处罚50元。

10、驾驶员未按指定路线行驶私自出车干私活,罚款200元,对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11、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厂家修理,严禁私自修车和加油,修车和加油费自负并罚款100元。

12、驾驶员不准吃、拿、卡、要和提出无理要求,不准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或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其费用驾驶

员和肇事者全部承担,驾驶员予以辞退。

13、对交通肇事扣车两天以上者给予当事人每天100元处罚。因保管不善或交接不清至车辆行驶证、附加费证、营运证等遗失,每证罚款当事人50元。

14、司机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单不得空项,同时负责车内外卫生,保持车内外清洁,不讲究卫生或车容不整者罚款20元/次。

15、驾驶员严禁在行车当中接打电话,违者罚款10元/次。

16、擅自离车不熄火、不拔钥匙、不锁车门,人车分离 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7、每班必须检查车辆一至三次,(如:机油、水、轮胎气压、制动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螺丝)等是否安全牢固,没按规定检查每项罚款20元。

18、随意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发生事故除交通管理部门裁决处罚外公司并罚200元,情节严重予以清退。进入生活区车辆:

1、所有车辆在生活区内道路行驶,包括车速不得高于20公里,对超速者每次罚款50元。

2、进入生活区停车必需停车入位,不得随意停放,更不能停在主干道路上及人行路上,对不按规定停车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特种车辆(履带式行进的)严禁在主要路段行驶,如需进入维修要设专人指挥,对不按指定路段行驶,不按规定设专人指挥罚款50元。

4、各维修车辆进入维修地点待修时,需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对不按规定停放罚款50元。进入矿区内车辆:

1、进入矿区施工(特种车辆)车辆必须证件(驾驶证、特种证)齐全,靠左侧通行,遇(小车、108大车)汇车时,减速慢行或停驶等候。

2、矿区施工作业车辆时速30公里,不得超速,行驶至(弯道、坡道、车辆密集处)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做到相互避让行驶,遇岔路、十字路口、视线不好地段空车让重车或停车等候,待安全后行驶。

3、作业车辆行车距50米,严禁跟车、弯道超车、强行超车、强行并线、逆行超车。

4、入坑生产指挥车辆必须安装警示灯,安装运输车辆号牌,不按规定执行的不得下坑,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作业区内车辆必须按规定速度行驶,不按规定行使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矿区内无限速标志路段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公里,如违反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任何车辆不准尾随洒水车后面洗车,发现一次罚款

50元。

8、任何车辆必须按规定数量载人严禁超员,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在矿区行驶的所有车辆必须按左侧行驶,不按规定行驶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0、运输车辆在作业道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移走,不得影响其他车辆作业。对不及时移走影响其它车辆作业罚款100元。

11、在运输道路上停车处理故障时,不采取必要防范措施,特别是发生需到车底处理故障时,没有专人监护,没有采取必要安全警示及安全措施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2、运输车辆在作业时,随意碾压、刮断包括电缆、测量标志、行车标志、管线等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运输车辆严禁举大厢斗行驶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4、各种车辆灯光齐全(包括远近光)严禁驾驶灯光不全的车辆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停止作业。

15、遇有警戒人员使用红色小旗拦车时或遇有“禁止通行”标志时,必须停车对不执行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同向行驶的机动车辆,行车距离不得小于30m(重型卡车50m)下坡和雨雪路滑不得小于50m(重型卡车70m)如有违反者罚款50元。

17、生产车辆驾驶室内严禁搭乘无关人员或在车厢外载

人,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8、运输车辆严禁超载作业,撒货后必须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9、所有车辆必须按矿内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逆行,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0、在狭窄的坡路、上下平盘便道,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 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上坡车未上坡时,让下坡车先行。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1、空车让重车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2、转弯车让直行车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3、支线车让干线车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4、在坡道、弯道和交叉路口,各种车辆都应让路于重型卡车,小型车辆应让路于大型车辆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5、遇有风、雨、雪、雾等天气不好的情况,能见度大于30m时,应开防雾灯、大灯,能见度小于30m时,不得行使,应停在路面左侧安全位置,同时开大灯或使用散光灯。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6、会车时应减速慢行靠左侧通过;会车有困难时,有让路条件的一方让对方先行;夜间会车时,要互闭远光灯,减速慢行。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7、在有障碍的路段,有障碍的一方应让对方先行,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8、所有生产车辆在作业现场停放车辆时,应停放在比较平坦地方。对地表不平可能造成溜车的,由该司机负责打掩,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去。没按规定执行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9、对生产车辆刮坏限高门,一次罚款200元,并限期恢复。

30、对刮坏限高门没有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的加重处罚,一次罚款500元,并限期恢复。

31、对车辆在排土场和采场、货场乱排、乱卸的,除正常工作面外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2、驾驶人员每天在接班后对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等安全部件进行检查,如不检查或检查不细,车辆达不到安全出车标准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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