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反恐怖、反分裂斗争专题报告(精选4篇)
1.新疆反恐怖、反分裂斗争专题报告 篇一
“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揭批暴力恐怖罪行”活
动第四阶段个人总结
按照地区开展“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揭批暴力恐怖罪行”活动安排,现对第四学习阶段的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结第三阶段存在的不足,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努力改进。
通过前几个阶段的学习,自己充分认识到,必须彻底转变以前一些不正确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干部的责任意识,无论前来办事的群众是汉族还是少数名族,一定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满腔热情地为基层群众服好务。应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为反分裂工作添砖加瓦。
二、结合实际工作,转变思想观念,建立长效机制。信息管理工作属技术保障类工作,日常很少直接面对服务群体,更不可能与分裂分子面对面。但在劳动保障系统内,信息管理工作却至关重要,关系到与社会民众息息相关的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基础建设工作,信息网络系统若出现问题,将直接大面积的影响到基层的基础工作,影响
到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对各类人群的服务,这样社会上就会对政府形象有所看法,产生不和谐因素。因此,做好我们的本质工作也就相当于做好了社会的稳定工作。眼下我们需要转变思想观念,化揭批暴力恐怖罪的怒气为努力工作的动力,明确近期和长远工作目标,明确做好劳动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的重要性,大力推进“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夯实网络系统基础建设,提高业务能力,逐步适应当前各类业务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
信息管理中心丁杰华
2009年1月3日
2.反分裂斗争教育心得体会 篇二
阿不都艾尼
《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集中学习心得体会 今年以来,特别是把喀什建成西部明珠,接连发生了喀什“7.30”、“7.31”等系列恐怖袭击事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和损失。铁的事实充分说明“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决非危言耸听,“敌人就在身边,危险就在眼前”的断言也绝不是信口说来。只要我们历数地区史上发生的一系列暴力恐怖活动,就不难看出,境内外“三股势力”企图分裂祖国的罪恶阴谋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虽然他们的罪恶阴谋一次次被我们挫败,但他们狼子野心不死,一次次又卷土重来,他们处心积虑,千方百计企图打开缺口,制造事端,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为达目的,他们不择手段,罪恶的黑手不仅伸向汉族干部群众,同时也丧心病狂的杀害了一批维吾尔族干部群众和爱国宗教人士。国力的强盛、新疆的发展、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成就似乎都成了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的心病。说穿了,就是这些胁洋自重的卖国求荣者,害怕祖国的强大,他们不希望看到一个蓬勃发展的新疆,一个民族团结的新疆,一个人民安居乐业的新疆。
喀什地区始终处于反分裂斗争的最前沿,历来是敌对势力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是分裂与反分裂斗争的“主战场”。这些年来,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保持对“三股势力”严打高压态势,牢牢掌握了对敌斗争的主动权,有效保证了社会政治大局的持续稳定。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有时是十分尖锐的;反分裂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反对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斗争,是100多年来中国人民同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分裂中国的图谋斗争的继续,是一场捍卫政权、捍卫旗帜、捍卫道路的严峻政治斗争,是阿克苏各族人民为争取幸福生活、肃清
“绊脚石”的斗争。这场斗争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直接关系到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富裕文明和谐阿克苏建设的宏伟事业和地区各族人民安康幸福的生活,是一场你死我活、没有丝毫调和余地的斗争。地区开展“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揭批暴力恐怖罪行”活动,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开展反分裂斗争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反分裂斗争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坚持不懈地加大反分裂斗争工作力度,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下面,结合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我谈一谈个人的一些认识和体会。
首先,我们对分裂和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有更加清醒的认识。稳定是新疆的大局,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大团结和社会稳定,这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历史和现实的斗争经验告诉我们,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新疆稳定,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民族分裂。没有对民族分裂主义的坚决斗争,就没有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就没有新疆的稳定与发展。王书记和努尔主席在讲话中列举的“三股势力”所实施的一系列分裂破坏活动都说明了在新疆分裂与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我们必须认清其反动本质就是为了达到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我们做为在新疆工作的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思想不动摇,时刻保持坚定的立场、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不断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其次,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争夺阵地,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政治斗争,直接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这些年来,我们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了民族分裂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破坏活动。在看到意识形态领域总体形势是好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西方敌对势力凭借经济、科技等优势,加大对我进行思想文化渗透;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通过各种途径,大肆进行反动舆论宣传,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依然复杂严峻。他们杜撰和篡改新疆历史,否认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否认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的历史,在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攻击新疆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否定解放以来新疆发生的巨大变化,诋毁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打着所谓“人权”、“民族”的旗号,制造分裂舆论,破坏民族团结;攻击和歪曲我们的宗教政策,煽动宗教狂热,支持并策动非法宗教活动。我们要紧密联系当前反分裂斗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巩固和扩大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教育成果。要加大正面教育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觉悟。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正确舆论、先进文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继续加强“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东风工程”等文化基础建设,不断丰富文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准确把握信息化条件下文化传播和舆论引导的新要求,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形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精神动力。
第三,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团结和各民族根本利益的政治斗争。意识形态领域包括学校、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这一领域历来被认同中华民族的统治阶级占领。几千年来,新疆各民族都对中华民族有共同的认同,各民族都承认自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都拥护新疆是中国的一部分。新中国成立以后,这一领域又是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民族观、中华民族价值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主要阵地,是武装广大人民群众头脑的理论阵地。由于新疆独特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人口构成以及宗教等原因,又决定了新疆与我国其他省区相比又有一定的差异。不仅影响各民族的民族观、宗教观、哲学观、价值观、社会观、生活习俗,而且对新疆的政治、经济产生影响。但是,绝大多数宗教神职人员和宗教信徒,即是虔诚相信自己的宗教,又是拥护、信任我们党和政府。这点是不容否定的,也是不含糊的。我国宪法规定,个人有信奉宗教的自由,各民族都享有受教育、劳动和维护祖国统一的权利和义务。实施宗教与教育分离的原则,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是祖国大家庭的一员。反对大民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不允许宗教干涉教育,但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打着民族主义旗号,宗教自由的旗号,蒙骗群众,煽动民族仇恨,大搞民族极端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民族歧视,民族不信任。所有这些都说明分裂分子是妄图在意识形态制造民族矛盾制造混乱。其目的是颠覆国家政权,破坏祖国统一,以实现所谓“新疆独立”的政治目的。极少数中华民族的败类企图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稳定和民族和睦。从根本上也是背离伊斯兰教宗旨。是反正教,反社会,反人类的。因此,旗帜鲜明地在意识形态领域同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和非法宗教活动做斗争,教育各族干部群众,认清民族分裂分子
和宗教活动的严重危害,揭露其利用宗教制造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祖国统一的罪恶阴谋,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向广大各族人民群众进行我国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的教育,帮助穆斯林群众澄清思想认识,看起清分裂分子的真面目。我们在意识形态领域开展宣传反分裂斗争再教育这场政治运动不是针对哪个民族,哪种宗教,而是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一场政治斗争。
3.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篇三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7·5”事件发生后,按照地委、行署的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对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的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了乌鲁木齐“7·5”事件的真相、性质和本质,有效维护了地区稳定大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维护稳定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国际上,在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和纵容下,境外以热比娅为首的分裂势力不断调整策略,进一步加大了“文煽”的力度,大肆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大肆攻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歪曲、篡改新疆历史,蓄意挑拨民族关系,大造分裂舆论。发生在乌鲁木齐的“7·5”事件正是由境外热比娅等民族分裂分子与境内民族分裂势力相互勾结,境外策划指挥,境内组织实施,有预谋、有组织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当前,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仍在极尽造谣、诬蔑、蛊惑之能事,加紧对我进行反动宣传,企图在全疆乃至全国制造更大事端。因此,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从历史发展的高度和国际局势变化的大背景来认识新疆的反分裂斗争,进一步认清这场斗争的性质。
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三爱”、“三个不忘”、“六好”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弥合民族团结关系裂痕、促进民族团结和睦的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做好舆论宣传和社会面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维护稳定、共克时艰、科学发展、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地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进一步增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为实现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和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主要原则。一是联系实际、务求实效。把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部署与地区行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与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有的放矢地开展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走过场,着力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二是广泛动员、全面覆盖。要将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建立横向到边、覆盖所有人群,纵向到底、落实到城乡基层的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不留死角和空白点,务必使所有对象都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三是正面教育、以理服人。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解疑释惑,澄清模糊思想,形成正确认识。
工作目标。一是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觉悟明显提高。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认清“7·5”事件的真相、性质和本质,一是认清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险恶阴谋,认清以热比娅为首的“三股势力”的丑恶嘴脸和反动本质,自觉抵制各种分裂渗透活动。二是有效遏制民族分裂主义思想渗透。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上敌人挑起民族仇恨的当,及时发现、处理散布民族分裂思想、破坏社会稳定的人和事,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坚决堵住各类噪音、杂音和传播渠道,使民族分裂主义思想渗透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接受正面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和完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为抵御民族分裂主义的反动思想渗透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总体安排和步骤
这次开展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总体按照学习教育、深入揭批、自查反思、整改落实、检查验收五个步骤进行,时间为6个月,从2009年7月开始至2009年12月底结束。(一)学习教育(8月31日前)。学习教育要贯穿整个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的始终。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学习所规定的文件内容,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着力加强各族干部群众的马克思主义“五观”和“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三爱”、“三个不忘”、“六好”教育。
主要学习内容有:
1、中央、自治区和地区领导就“7·5”事件所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
2、《正确认识“7·5”事件宣传提纲》(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编)
3、法律知识、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
4、《加强民族团结 维护新疆社会稳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编)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
6、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自治区、地区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学习教育中,各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教育的参与率。每个党员干部要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二)深入揭批(9月10日前)。在认真抓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广泛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召开座谈会、声讨会,联系新疆反分裂斗争实际,结合“7·5”事件深入开展揭批活动。一是要深入揭批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制造的“7·5”事件的真相,深刻认识这次事件使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到的巨大损失,深刻认识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遭受到的严重破坏,使境内外民族分裂分子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二是要充分揭露热比娅及境外分裂势力甘当西方反华走狗、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极力在新疆煽动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破坏各族人民幸福安宁生活的反动本质,使全体工作人员彻底认清热比娅之流“假人权、假民主、真暴力、真恐怖”的丑恶面目;三是要联系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国家、自治区、地区取得的辉煌成就,、运用翔实的数据、生动的事实,理直气壮地回击热比娅之流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对社会主义制度、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所进行的诬蔑和攻击,有力驳斥“三股势力”散布的各种反动谬论,进一步肃清其流毒和影响,把各族干部群众紧紧地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
通过揭批,使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认清真相,明辨是非,把仇恨集中到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和严重打砸抢烧暴力犯罪分子身上。在揭批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主动地站出来,亮明态度,表明立场,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领各族干部群众与民族分裂主义进行坚决斗争,形成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强大声势。
(三)自查反思。在深入揭批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自查反思工作。全体地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要从思想深处对照检查自己在反分裂斗争问题上立场是否坚定,态度是否鲜明,鉴别力和敏锐性是否增强,做到“四想、两查摆”。“四想”:想自己对民族分裂主义的认识是否到位,想自己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渗透破坏和各种表现是否清楚,想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不强,想自己是否对暴力恐怖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存在知情不报等问题。“两查摆”:一是认真查摆自己在思想上是否有错误认识和行动上的暧昧表现,二是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的根源和危害。要认真查找反分裂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认真查找责任和制度不落实的原因,认真查找是否建立和完善了长效工作机制。每个人都要认真对照检查和深刻反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于9月底前交由各支部。
(四)整改落实。地区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来进行,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制定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措施,切实拿出管住阵地、管住人的有效办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一要解决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问题;二要解决责任落实的问题,真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
(五)检查验收。各县(市)局、法律服务机构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宣传教育方案,抓好本单位的反分裂斗争再教育工作。同时在宣传教育活动后要及时向地区局政工科报送总结。地区局要认真抓好督查工作,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向前推进。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
针对乌鲁木齐“7.5”事件前后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新动向,加强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阵地意识、责任意识,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按照地委的要求,切实把反分裂斗争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周密部署,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要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
(二)加强社会面宣传教育
各级行政机关要把开展维护新疆稳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法治六进”活动,运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机关公务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人员中组成法制宣讲队,采取走访入户、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沟通交流等多种宣传教育疏导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家入户开展宣传教育疏导工作,做好社会面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大社会主义法制宣传,重点宣传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法治秩序,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保持清醒头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正当诉求。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力度
各级行政机关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上,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把可能发生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重大社情报告制度、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准确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和苗头,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基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释疑解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防止矛盾积累激化或处理不及时转化为信访问题或群体性事件。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不规避法律,不曲解法律,做到案结事了,避免和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级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进—步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各项部署,大力宣传地区维护稳定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新疆的成功实践,使各族群众倍加珍惜和维护今天来之为易的大好局面,倍加珍惜和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4.新疆反恐怖、反分裂斗争专题报告 篇四
再教育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哈密市委关于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安排,从4月1日至5月15日我局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活动进入整改及建章立制阶段,现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整改及建章立制阶段是巩固和检验前两个阶段成果,抓整改、见实效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要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思想、工作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监督机制完善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要针对对照讨论揭批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深化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上、督促检查上建立起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活动成果不断得到强化、巩固和提高,使再教育活动真正成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改正不足和自我完善的过程。
二、方法步骤 整改及建章立制阶段从4月1日起至5月中旬结束,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强化学习,层层开展动员。要把学习贯穿在整改及建章立制阶段的始终,继续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市委五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等重点篇目,组织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学习、宣传以王新丽同志为代表的唱响“三民”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共同繁荣发展的典型事迹,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深入开展再教育活动重要作用的认识,提高对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学习和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反思,充分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准备。
(二)确定整改及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方案(4月8日至30日)。
首先,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时应对前阶段征求出来的意见以及针对“7·5”事件展开的讨论揭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进行梳理和分析,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围绕“两个共同”、“两个维护”的主题,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讨论活动,着重要用正反两个方面的教材警醒各族党员干部,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制定的规章制度要建立在了解社情民情的基础之上,符合当前形势下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的客观要求,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从而始终把理论联系实际作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的重要抓手。重点从利用和完善以下制度确保整改及建章立制阶段方案落实到位:
一、意识形态领域再教育活动学习制度二、三、意识形态领域再教育活动领导办公室工作职责
四、意识形态领域再教育活动为民办实事制度
五、意识形态领域再教育学习活动考勤制度
其次,着重找准群众反映最为突出、最为集中,影响本支部改革发展稳定和影响社会团结稳定的全局性问题,完善班子制度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不得少于2000字。实行层层审阅把关;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哈密市意识形态领导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班子成员的个人整改材料不得少于1500字。由党工委书记审阅,市督导组把关;各社区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书记、主任的个人整改材料,务必与4月30日前报街道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活动办公室,由分管社区的领导进行审阅把关。在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的过程中,要注意吸收班子成员个人的整改计划,集体研究决定,并听取指导组的意见。整改方案形成后,要在本单位进行通报,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根据所提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第三,每个党员干部群众都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材料。个人整改计划要对照健全后的各项规章制度,找准自身的突出问题,比对各项制度结合个人各自工作实际,突出整改重点,个人整改计划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突出整改重点,防止在整改问题上出现避重就轻和敷衍应付的倾向。整改措施要尽量细化、量化,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马上整改,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说明,提出整改时限。
(三)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4月30日至5月7日)。
1、明确整改重点。针对不同问题,有针对性地明确各自整改重点。各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要把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致力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要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日常监管机制。要切实加强对文艺创作、信息上报等思想文化阵地和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培训会、讲座的管理。二要不断健全加强社区、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社区、企业党组织建设和作风整顿工作,从机关效能抓起,从干部作风抓起,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勇于同民族分裂主义作斗争并具有领导能力的优秀干部培养起来,作为重点培养干部。三要健全完善街道、社区领导干部定期联系宗教人士、定点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监督机制,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改善服务、增进群众感情等作为整改重点;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等作为整改重点。其他党员干部群众要把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重点;保证整改工作不留死角,取得实效。四要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要切实落实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把关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协调、全社会共同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分渗透斗争工作的格局,确保所属舆论阵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确保所属文化单位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确保所属互联网网站等现代媒体不为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确保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成为宣传科学理论、弘扬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确保
2、落实整改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要对本单位的整改落实负全责,要按照工作分工,抓好整改及建章立制阶段的各项工作。要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亮出来,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决不能久拖不决,更不能不了了之。
(四)建立长效机制(5月7日至10日)。要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和漏洞,属于有制度而没有坚持执行的,要制定出确保制度执行的措施;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属于原有制度不合时宜,脱离实际的,要进行调整完善。
(五)组织开展“回查”(5月10日至15日)。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要开展一次回头自查活动。回头自查的内容要深入、广泛。要通过自查,全面认真梳理本单位开展再教育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拾遗补缺,及时整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再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企业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集中精力抓整改,不得推卸责任。要按照街道党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召开转段会议。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自觉克服松劲情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整改及建章立制阶段的工作。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制定整改计划,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2、要认真总结。要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小结,并对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材料务必于5月上旬前报街道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再教育活动办公室。
二0一0年四月八日
通过分析形势、宣讲“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三爱”、“六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非法宗教活动的23条界定》等相关内容,使宗教界人士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反分裂教育,使他们深刻认识到“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和现实危害,提高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身免疫力。
在宣讲活动中,统战民宗部门要求:宗教界人士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特殊优势,着力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从事宗教事务活动的自觉性。《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为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基本精神,掌握具体的规定,真正成为自觉遵纪守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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