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职责(7篇)
1.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职责 篇一
一、企业厂长经理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签发企业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2、在任期内有效地利用投资者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设备资产,实现资料增值;
3、提出企业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审批管理机构的设置和机构负责人的聘任;
4、批准企业设备改造更新计划与重大设备投资项目;
5、审定企业设备发行更新与维修费用的预算;
6、负责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协调工作;
7、在任期内实现企业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
二、企业设备动力工作主管负责人的职责
1、依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及时组织研究企业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
2、健全企业设备管理机构,审定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定额及设备操作规程,并颁布执行;
3、组织制定、审查企业设备的发行更新规划方案和设备投资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并组织实施;
4、审定设备大修理计划,保证设备大修理资金的合理利用,保证设备技术状态完好,实现企业制定的设备管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5、监督、检查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解决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6、主持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
7、领导设备管理与维修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
三、设备科长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设备管理与维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2、负责组织拟定企业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定额及设备操作维护规
程;
3、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设备固定资产的实物状态与技术状态综合管理,制定统一编号,建帐、建卡、建档,并定期清查核对。审核设备验收、投产、转移、封存、启用、调拨、报废等凭证和文件;
4、组织实施企业设备技术改造更新计划;
5、贯彻设备预防维修制度,组织编制和审查企业设备的、月度修理、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设备修理备件的采购、自制和保管工作;
7、负责组织设备的润滑工作;
8、实施对各子公司分厂部门设备管理、维护保养与修理等项工作的业务领导;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安全运行的法规与规程,监督操作使用和运行状况,确保设备的安全与经济运行;10、11、12、组织各类设备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组织企业设备维护保养的检查、评比和表彰活动; 制定设备管理与维修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设备操作者上岗前的操作、使用、维护培训、考核并发放操作证;13、14、15、16、17、组织学习和推广设备管理与维修的先进技术和经验; 定期总结工作,审核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并组织编制报表; 参加设备规划方案的调研、编制和论证工作; 负责调查设备货源,搜集设备的技术、经济信息,做好整理分析工作; 负责(或参与)设备的选型。对关键设备和成套设备的选型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18、19、20、21、四、分厂设备管理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设备的订货和合同管理,以及到货后的开箱检验和办理入库; 参加自制设备技术设计的审查和制造后的技术鉴定; 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和转固定资产的交接验收工作; 负责设备使用初期阶段效果分析与评价,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1、贯彻国家和企业有关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设备资产完整,负责实现本单位有关设备的经济技术指标;
2、健全本单位的管理机构,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的设备和附件,保持账物相符,并按规定向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填报设备管理与维修的凭证、数据和资料;
3、认真执行设备维修计划,实行设备预防维修。协调修理与生产的关系,保证设备维修计划的实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4、组织操作工人学习、执行操作规程,保证生产作业现场的设备整齐、清洁、安全运行;
5、按照企业的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开展设备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评比活动;
6、对本单位发生的设备事故负领导责任,并按事故处理程序,及时组织分析、处理,并写出事故报告;
7、组织编制修理计划与方案,做好各项准备,确保修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8、组织编制修理工艺,采用先进技术,提高修理质量,并尽量做到修改结合;
9、提高修理工作效率,降低修理成本。
五、分厂设备员的职责
1、具体组织贯彻企业有关设备使用、维护、检修以及动能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计划和决定。把企业对本车间规定的设备完好率、利用率、维修费用、动能消耗等指标分解到生产工段和维修组同,保证全车间指标的实现;
2、建立车间的设备台帐、卡片,负责新设备安装与设备修理完工后的验收,办理设备封存、启封、企业内部调动、报废等手续;
3、领导车间维修工段组及润滑站,检查督促其完成规定的维修任务,对生产工段长及班组设备员进行有关设备使用维护等项工作的指导;
4、负责组织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故障排除及项修计划的完成。开展设备状况检查,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
5、参加车间设备改造更新方案的审查;
6、组织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竞赛活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组织抢修,及时上报事故报告;
8、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发现严重带病运转的设备,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决定。
六、分厂车间主任的职责
1、负责工段设备的正确使用与维护。接受车间设备员有关设备使用维护工作的指导;
2、组织执行定人定机制度、设备维护制度及交接班制度;
3、检查督促设备操作者合理使用设备,认真执行设备操作规程;
4、组织设备操作者认真进行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并主持检查评比工作;
5、参加设备事故分析,提出并采取防范措施,执行上级对事故的处理决定;
6、参加新设备安装和设备修理完工后的验收。
七、设备资产管理兼机械技术员的职责
1、负责企业设备固定资产的利用管理,包括设备验收转为固定资产的使用、封存、启封、移动、闲置、租赁、调剂、报废等项管理工作,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参加新设备安装后的验收,确定设备的编号、修理复杂系数、设备类型和折旧年限等;
3、负责建立设备台账、卡片,定期与使用单位和财务管理部核查,做到账、卡、物相符;
4、负责建立设备档案,并进行日常管理;
5、按有关制度规定,组织转让设备的价值评估和更新设备的技术鉴定,并办理相关的处理工作;
6、定期汇总主要生产设备拥有量、设备固定资产原值与净值、新度系数、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故障停机率等数据以及库存、闲置设备清单;
7、做好设备管理、设备状况的经济技术分析;
8、负责做好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机动车辆、电梯的监督、使用和检验工作;
9、组织编制设备维护、检修、检验、监测等技术规程,定期修订设备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10、八、现场管理及机械修理技术员的职责
1、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及状态管理、督促检查车间执行设备使用维护制度和开展状态检测检查;
2、编制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和设备日点检及定检标准,并组织贯彻执行;
3、负责检查生产作业现场定人定机和使用维护情况,有权停止违章操作设备的使用;
4、组织企业各生产车间开展设备维护竞赛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5、审核车间提出的修理申请表,作为编制修理计划的依据;
6、定期组织车间设备技术状况的普查或抽查,确定设备完好率。定期向上级领导提供设备技术状况的报告;
7、有针对性在开征设备技术鉴定,对效率低、加工质量差、耗能高、污染严重、安全性差的设备提出改造或更新意见;
8、参加车间设备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9、负责制定各类设备平均修理工作定额;10、11、12、按规定程序编制年、季、月设备修理计划及设备大修理计划; 编制单台设备大修理费用预算; 负责联系设备的委外修理,签订合同,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理质量监做好现场设备动态技术工作。督和验收;13、14、15、检查设备修理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大修理费用的合理使用; 协助主管领导会同有关职能人员开展好设备预防性修理工作; 负责设备大修、项修的预检工作,根据预检的实际技术状况,有权对设备修理计划确定的修理类别提出变更意见;
16、按修理准备工作计划及时编制大修、项修技术文件。对关键设备大修理
(含修改结合)方案,应提出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17、18、会同有关人员编制关键设备和成套调适在修理网络计划; 负责修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参加竣工验收,对关键设备的大修理作出修理总结;
九、设备润滑管理技术员职责
1、负责全厂设备的润滑技术和管理工作;
2、编制设备润滑图表,制定清洗周期及油脂消耗定额;
3、编制设备用润滑油脂计划,并组织订货及验收;
4、编制全厂年、季设备润滑油过滤、取样检验和清洗计划,以及废油回收指标并组织实施;
5、负责检查车间设备润滑状况,发现严重缺油或润滑油严重污染的设备,有权停止使用;
6、组织推广应用新型润滑油脂及添加剂;
7、负责指导润滑站的入库、贮存、发放以及化验、配制等项工作;
8、建立健全设备润滑及密封的档案和统计台账
十、备件管理技术员的职责
1、按照企业实际状况,确定ABC分类管理备件目录;
2、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备品配件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
3、建立健全备品配件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和台账,掌握备品配件的成品、半成品库存数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定期召开备品配件技术管理会议,总结交流经验,检查、布置工作;
5、指导备件库做好备件入库的验收和保管的技术工作;
6、严格领用手续,定期完成备件资金占用核算工作,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7、负责企业间备件互助合作工作,减少库存;
8、做好入库备品配件质量的复验工作;
9、选择优质合格供应商,保留供应商相应资质证明。
十一、设备电气技术员职责
1.电气设备运行、维护、调试、检修规程;
2.监督落实电气设备年、季、月度预修计划,以及大修计划;
3.参与电气设备技措更新、改造计划,验收拨交工作;
4.参与公司用电负荷调整工作,深入车间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5.组织电气(仪表)设备检修工作;
6.健全电气设备管理基础资料台账和设备技术档案,配合做好做好电气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调拨、报废手续,并参与固定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
7.负责电气设备检修前的准备,检修中的质量检查,检修后的试车验收及整理;
8.负责监督、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工作;
9.负责抓好电气操作人员的教育,组织维修人员技术学习并做好定期考核;
10.制定电气安全检修施工方案并做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1.参加电气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填报设备事故报表,制定防范措施;
12.提出电气设备管理工作总结和设备管理、设备状况的经济技术分析报告;
13.学习掌握现代化设备管理技术方法,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14.对违反电气设备操作、检修规程的现象予以制止,对违反图纸要求和检修质量标准的施工项目,要求返工,对检修质量不合格的设备,拒绝验收。
2.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职责 篇二
关键词:企业,隋唐时期,人员招聘,科举制
1 中小企业招聘的状况及存在的内外部环境问题
1.1 外部环境。中小企业在进行招聘的外部环境问题, 本文主要通过PEST进行分析。
P (政治) :政治因素就像有形的手, 对各方面不平衡的因素进行调控, 企业招聘中存在诸多的法律危险, 例如招聘中存在的有歧视现象, 招聘中随意承诺, 劳动合同中英文不一致, 签订劳动合同存在不公平的风险。
E (经济) :宏观经济状况良好, 社会失业率降低, 同时人员招聘的难度也会增大;宏观经济状况出现危机的话, 社会失业率增高, 人员招聘也会相对更容易, 所以企业的招聘与宏观的经济有很大的关系。
T (技术) 招聘中也用到了相应的技术, 招聘者信息以及求职者信息的发布更多的会依赖网络, 利用现今的技术对应聘者的各方面进行筛选保证其真实可信度, 提高企业人才招聘工作的绩效提出了建设性的对策。[2] (P127)
1.2 内部环境。
自身的条件: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先决条件, 在工作条件, 薪酬和福利待遇等方面, 与大企业相比存在不足。大企业由于自身“财大气粗”, 根据自身的先天优势完全可以提供优厚的待遇, 和更加完善完备的件。而多数人才会选择大型企业。
企业缺乏自身安全感:与大企业相比, 小企业在面对风险和企业困难的问题时, 更容易破产。这就使一般人留下了中小企业工作不稳定的印象。应聘者为了自身的长远发展, 以及稳定的职业发展规划, 往往会忽视中小企业而选择大型企业。
2 中小企业人员招聘存在问题的原因
2.1 从外部环境的角度来看。
中小企业由于本身规模的限制, 无法及时的对宏观环境的变化做出迅速的反映, 例如在技术方面的变化, 中小企业如果需要更多的技术型人才, 但是对于技术型人才本身来说, 他们往往更倾向于利用自身的优势在更大规模的公司进行发展, 从而使中小企业在技术性人才中处于劣势地位。
2.2 从内部环境的角度来看。
人才消费非理性:在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养上, 中小型企业过分强调外部招聘的作用, 而忽视内部招聘也是晋升的重要渠道;同样中小企业在招聘会只顾分析面试者, 而未分析岗位, 更没有将面试者与岗位是否匹配相结合起来。
工作分析不到位:大部分企业在招聘人员时并没有进行透彻的工作分析, 没有充分的工作说明书, 对岗位的认知不合理。
中小企业选用的招聘渠道不恰当:中小企业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报纸上刊登广告招聘中高级管理人员并不是最佳选择, 同时报刊等传统的招聘渠道回事企业花费的成本代价更高。
3 以唐朝人员招聘, 分析中小企业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3.1 隋唐时期最高领导者的选拔。
中国更多的历史进程中是按照嫡长子继承制而来的但是在唐朝最高领导者的继承却存在不稳定因素。有唐一代除开国皇帝唐高祖外共有21为皇帝, 其中以嫡长子身份继承的只有代宗、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懿宗七位皇帝, 其他的都是以非嫡长子身份继承的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军队的影响:唐朝的最高继承人中更多的是通过武力和军队扯上关系来进行。唐代府兵制度的中央领导机构主要是左右卫等十二卫, 东宫六率是其次要机构。在军队中要想取得胜利关键在于是否获得禁军尤其是驻扎玄武门军队的支持, 这一点在唐玄宗李隆基表现中最为明显, 他积极拉拢军队的上层人物得到支持, 成为取得政变的重要因素。
3.2 隋唐时期普通行政人员的选拔。
隋唐时期普通行政人员的选拔, 主要是通过科举, 科举制延续到唐代成为定制并得以发展。唐代科举主要有常举和制举两种, 制举是由皇帝临时定立科目, 目的在于选拔非常之才。
4 中小企业存在问题的解决
4.1 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制度, 做好人力资源规划。
企业在进行人才选拔中, 对本企业的员工要分清“即用与储存”, 对于企业所需要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企业要加大引进力度, 同时作为企业重要的管理人员, 对员工的性格特点以及员工以后的发展规划要有清楚的了解, 做好员工的长远发展规划。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四大支柱之一, 对企业的发展和社会人力资源的配置都产生着越来越深远的影响。[3] (P207)
4.2 企业要坚持从内部机构记性选拔。
从内部招聘可以使企业减少招聘的成本费用, 提高员工的内在积极性, 增加员工对公司的一种认同感;其次员工加快熟悉工作和进入角色, 在工作的进度和时间上减少浪费。
4.3 面试环节合理的安排面试, 严格面试程序。
完成面试任务需要首先确定面试时间, 剔除条件不符者, 确定最后的面试人员;根据职务分析和该职务未来要求, 制定好结构性的面试问卷并确定好权重。面试前了解应聘者的背景资料, 在面试中要用心聆听应聘者的回答, 也要尽量地询问细节, 测定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愈多管理者认识到组织中的人才是组织可持续发展优势所在, 为了更好的解决中小型企业招聘中的不足, 本文从唐朝进行人员招聘的方法来进行分析, 对管理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 应该从特定的机构进行员工的选拔, 例如学校等教育部门, 对成败起着决定作用, 另外, 应该从古代的一些优秀的人才选拔方式进行分析, 提取可能有用的东西。在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影响企业最高领导者选拔的可能外部环境因素, 在进行普通人员招聘的可取途径。这样企业才能招聘到优秀人才, 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毛常盛.当前形势下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招聘的对策[J].北方经济, 2011 (10)
3.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职责 篇三
【关键词】安全;教育培训;种类;重要性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国家《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也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成功实施和有效运行的关键,2011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4.4.2“能力、培训和意识”中明确规定:“组织应确保任何在其控制下完成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任务的人员都具有相应的能力,该能力应依据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历来确定。组织应当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使在本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意识到:……”
2005年以来,本院通过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更加深切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规及要求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促进员工掌握安全法规的要求、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的必备手段。只有员工具有强烈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才能使所有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变成员工的自觉行动,只有员工具有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才能具有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避免或降低安全风险。特别是随着本院各项工作业务的不断拓展,海外、总承包、监理业务安全管理的覆盖面越来越广、形式越来越复杂,管控方面越来越多,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形势下越发凸显出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
因此,本院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努力改进,除全面修订《人力资源及培训程序》、《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外,还不断完善《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细化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人员职责,明确具体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内容、考核与检查内容等。以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引导和强化员工学习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的新技能、解决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中出现的新问题,形成人人要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本文结合具体实践,对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有以下几方面的理解。
1.总要求
对本院员工、聘用人员都应接受有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培训内容:(1)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2)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3)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其预防和控制措施。(4)安全质量管理要求及以往存在问题。(5)应急准备与响应;紧急救护法、应急预案,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等。
2.院主要领导干部安全培训
院主要领导干部上岗前应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上级和本院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等,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1)安监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每三年接受国家有关机构的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每年参加外部培训及现场安全学习。
(2)二级安全网络部门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工程部、监理部、勘测工程部、海外事业部、项目经理部、技术质管部、院长工作部、工会等),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安监部还应组织对其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再培训。
(3)每年安监部会同工程部、监理部、勘测工程部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多次安全考试,考试内容必须包括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工程勘测安全技术规程等。
(4)二级安全网络部门专职/兼职安全员要经常性地指导本部门三级安全网络人员,并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与复训
(1)对本院正式职工和聘用人员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以后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复训。
(2)安监部要做好本院特种作业人员状况的统计工作,督促有关岗位人员的初训或复训,保证做到持证上岗。
(3)对院总承包工程,现场项目部要检查分包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和安全员培训合格证,督促施工分包单位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5.新入院大学生、研究生岗前安全教育
培训主管部门和安监部每年组织新分配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岗前培训时,必须设定专门的安全培训课程,包括适用的安全法规及行业安全管理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6.上岗、转岗、离岗适应性培训
(1)各部门对新聘用人员、借用人员、临时工等,都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其岗位工作安全责任较大时,安全教育培训更不能降低要求。可外聘专家或本院/本部门称职人员进行培训。
(2)当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技术条件、安全管理要求发生变化时,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使其掌握有关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培训形式可多样化,但必须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对违反操作规程、院安全生产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违章的责任者,除按院《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和《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处理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离岗培训、在岗学习等形式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院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方法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针对不断拓展海外业务,本着“海外项目安全管理不低于国内安全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到每批人员出国前进行安全培训,完善《出国前安全教育手册》,强化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现场处置方案的培训,确保掌握安全风险防范措施、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7.全院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每年年初安监部会同培训主管部门,组织提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增补;对培训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根据上级和院安全管理要求、各部门需求,随时补充调整计划,以适应院及各类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及发展需求。坚持不懈地开展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如:网上开办“安全监察”专栏、每月编印安全简报、制作安全宣传展版和安全培训课件、开展“安全在我身别”主题摄影比赛、开展安全知识答卷或竞赛、应急演练、播放事故案例教育片。
8.检查与考核
安监部及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其安全教育培训、参加院安全教育活动、专项安全培训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且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纳入院综合考核。培训主管部门通过日常、每月及每季度三级安全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及时纠偏,实施考核和处罚。
4.煤矿各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职责 篇四
目 录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煤矿负责人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生产副矿长安全管理与职责———————————————————— 安全副矿长安全管理与职责———————————————————— 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分管经营副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机电副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财务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安全监察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安监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技术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机电技术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采掘技术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通风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通风技术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生产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调度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采掘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采掘值班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机电运输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机运值班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保卫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供销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群监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班组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协议—————————————————————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权力
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矿安委会)是我矿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安委会主任(组长)由我矿最高职务领导担任,安委会副主任(副组长)成员由矿级领导担任,安委会成员由矿各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和矿指定的相关人员联合组成,安委会常设办事机构设在矿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安委会在安全方面的决议(决定)高于全矿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任何决议。安委会有权拒绝执行有关管理部门或领导超出安全生产法规规定的行政命令。
二、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职责
1、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总体规划、布署,制定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和上级相关的规定、制度、会议精神,规范操作行为,依法进行安全生产。
3、强化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与素质,自觉遵章守纪、按章作业。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研究我矿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分析安全动态,并负责地作出科学的决策。
5、研究处理全矿影响较大及较广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完善、论证预防措施。
6、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救灾演习、安全宣传、安全竞赛、安全评价等活动,针对生产安全隐患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提高灾害预防能力,增强抗灾自救能力,防患于未然。
7、保证足够的安全投入(人力、物力)和隐患整治“四落实”。改善劳动、工作环境与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8、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不称职人员及时进行任免,对不利于安全管理的的机构适时进行动议。
煤矿负责人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拒绝超出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的行政命令和要求。
2、拒绝使用没经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
3、对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中、高层人员进行罢免。
4、指导矿长在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5、对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权直接向上级领导汇报。
6、当生产现场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决定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按安全管理规定,违章蛮干给企业造成损失,有权责令责任人赔偿。
7、直接处理“三违”责任者。
二、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2、督促矿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矿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4、督促矿长按规定落实安全管理经费投入,并经常检查使用情况,改善劳动工作条件与环境。
5、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6、深入现场,检查与处理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完成上级规定的入井天数。
7、检查各科队、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调配一切生产安全所需的人、财、物。
2、拒绝执行超出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的行政命令和要求。
3、拒绝批准、采购、使用任何没经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劳护用品。
4、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罢免,对安全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和调整。
5、直接提名奖励安全有功人员。
6、当生产现场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决定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故意扰乱安全生产管理秩序,给企业造成损失者,有权责令赔偿。
7、科技兴安,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8、直接处理“三违”责任者。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煤矿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2、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救灾演习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制定和完善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
4、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制定安全投入计划,不断改善劳动工作条件与环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投入计划的完成情况。
5、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动态、研究和处理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折不扣执行安委会决议,及时组织制定补救措施。
6、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救灾演习、安全宣传、安全竞赛、安全评价等活动,针对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整治。
7、制定、完善值班领导责任制。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迅速组织抢救,组织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处理工作,作出事故处理决定。
10、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定期考核所分管部门人员工作业绩并作出处理意见。
13、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对员工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维护员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
2、有权在企业召开有关安全会议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发现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情况时,有权向行政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现场,行政必须做出处理决定。
4、有权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
5、有权进入全矿各工作场所实施安全群众监督,劳动监察。
6、有权对各部门贯彻上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我矿有关制度、会议精神情况进行抽查,调阅各种安全记录。
二、安全管理职责
1、支部书记是企业安全教育主要责任人,应督促行政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2、对企业安全工作实施群众监督,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劳动安全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竞赛和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指导各单位建设“三无”班组。
5、参与企业重要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督促企业必须按规定向员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7、参加企业安全大检查,定时和不定时组织群监员对工作场所实施突出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8、事故发生后,协同行政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9、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生产副矿长安全管理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调配一切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物力;
2、有权拒绝任何部门、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有权随时进入矿内任何工作场所进行检查;
4、有权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时进行停工、停职、罢免;
5、有权拒绝生产现场使用伪劣产品,追究不按规定购回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支护材料、劳护用品等相关人员的责任;
6、有权随时检查安全经营的投入使用情况;
7、当生产现场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时,有权决定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对矿内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完善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调度制度。
2、督促检查矿内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会议精神,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配合落实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参与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救灾演习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
4、定期开展生产分析活动,发现不安全条件和不安全行为及时整治。
5、按规定天数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的下井。
6、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7、指挥生产时,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蛮干,由于违章指挥而造成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
8、发生事故后,协助矿长指挥抢险,协助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执行事故的处理决定。
安全副矿长安全管理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调配一切安全所需的人力、物力。
2、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随时进入矿内任何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4、调阅矿内各部门的安全记录,听取安全管理汇报。
5、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时进行停工、停职、罢免。
6、拒绝使用伪劣产品,追究不按规定购回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支护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等相关人员的责任。
7、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8、提名奖励安全管理有功人员。
9、当生产现场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决定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对全矿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我矿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目标的制定、指标分解及考核。
2、督促检查矿属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会议精神,公司管理规定等情况。
3、完成矿长下达的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安措项目及方案,保证各种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自觉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5、检查矿属各部门安全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救灾演习、安全宣传、安全竞赛、安全评比等活动,发现不安全条件和不安全行为及时整治。由于监察、检查不力,发生矿井重大灾害事故负领导责任。
6、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动态,研究和处理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落实补救措施。审查落实措施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领导责任。
7、检查矿属各单位现场管理情况,对现场不负责任,空班漏检、作风飘浮等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8、对分管的部门,负责随时检查其安全管理情况,对未认真履行职责而发生事故又未进行处理时,负重要领导责任。
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储存、使用、处置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
10、督促“煤矿三大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11、监督安全生产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监督安全生产需要的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13、按规定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的下井天数。
14、发生事故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指挥抢救,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工作,制定完善补救、防范措施,执行事故的处理决定。
15、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决定矿内技术发展规划、矿井开拓布署方案,批准接替方案。
2、有权调配“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财、物。
3、有权处理“一通三防”管理失职的责任人员。
4、应及时检查矿内各部门对“三大规程”和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5、当工作现场出现通风瓦斯隐患、不符合“一通三防”规定时,有权决定立即停产,并责令整改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对全矿安全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行业标准,抓好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化工作评比、考核。
2、定期召开工程技术人员研讨会,组织技术革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产品,负责制定我矿工程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定期考核、表彰奖励优秀工程技术人员,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3、按时编制好我矿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救灾演习计划、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开展好通风等级评定和瓦斯鉴定工作,管理好瓦斯监控系统,做好一年一度的反风演习。
4、及时组织编制和严格审查、批准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督促填绘各种与实际相符的技术图纸。由于审查把关不严、不细而造成事故负技术责任,造成无措施开工工程负管理责任。
5、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定期组织“一通三防”专题检查活动,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签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追踪复查。
6、领导技术科、通风科抓好技术管理和督促现场管理,组织定时与不定时抽查。完成上级规定的入井天数。检查不留死角,保证通风设施完好,不出现瓦斯事故。由于检查督促处理不力,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
7、凡发生通风瓦斯异常时,应立即到现场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补救措施,严格执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8、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抽查,对未认真履行职责而发生事故又未进行处理时,负重要管理责任。
9、负责抓好矿内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负责指导、批准、检查地面防洪、建筑施工及质量,由于监督检查不力造成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10、发生事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协助矿长指挥,负责提供详细的资料,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制定补救与防范措施。
11、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分管经营副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批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
2、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有权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工作进行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员实行罢免。
4、有权进入矿内任何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煤矿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储备工作,按时编制好年、季、月供应规划,对采购物资、产品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
2、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督促指导供销对物资的保管、储存、发放工作,随时抽查采购物资及入井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不符合者,不予发放。
3、由于采购的原材料不符合安全要求,造成事故的隐患,负领导责任。
4、对分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规章制度,随时抽查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人员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5、定期检查所分管部门的安全设施完好状况,员工安全教育情况,现场管理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责任令限期整改,由于管理监督不力、不严、失职,造成事故,负领导责任。
6、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机电副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随时进入机电、运输所辖范围内进行检查。
3、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验的无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产品(有措施或上级批文除外)。
4、有权向矿长提出更新设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5、有权责令机电技术员随时对全矿各种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保护进行测试。
6、有权对分管部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运输管理的领导工作,对机电运输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应组织制定好对机电车间、机运车间管理人员和机电技术员考核办法。
2、督促技术科制定重要设备管理办法,制定定期检查、检修、保养、测试制度,督促机电运输科认真贯彻执行,并经常检查。
3、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专业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责令限期达到要求,杜绝设备、设施、矿灯失爆和带病运行。
4、经常组织并督促机电运输科对主绞车提升系统、井下提升运输系统进行检查。各种保护设施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定期测试,做好相关试验记录,建立健全设备运行档案,完善各种记录备查。
5、经常组织并督促机电运输科对风机、锅炉、水泵、配电,矿灯等设备专行检查,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各种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各种操作行为规范,不出现人为事故。
6、由于对分管工作,分管部门管理不严、教育不力、检查不到位而发生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7、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调动全矿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
2、检查矿内各部门值班情况,并责令汇报。
3、对不听从安排、服从指挥的管理人员,责令停工、停职。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作场所,有权决定停产整顿,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值班矿长在值班期间行使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代表矿长进行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对矿长负责,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者。
2、按时报到、深入现场,了解生产状况和安全动态。
3、认真对各重要场所、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检查各部门值班、值岗情况,发现空班空岗时,责令及时整改。
5、随时关注、了解作业场所安全状况,检查不留死角,对查出隐患责令限期整治,并落实追踪复查。
6、发生事故后,应赶赴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按规定要求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财务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拒绝任何人调用安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随时对分管部门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3、对分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查阅分管部门安全学习记录。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煤矿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经费。
2、保证安全经费的专款专用,及时到位。由于资金不到位,影响安全设备、设施材料的投入使用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3、建立好专门的安全管理帐目,负责旬、月、季、年定时向煤矿负责人报告收支情况。
安全监察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参加制定本企业的长远安全规划和计划,参加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2、随时监督检查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法规、“煤矿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3、进入矿内各工作场所实施安全监察。
4、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者。
5、停止无措施施工工程,有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安全法规、决定及条例,制定实现我矿安全奋斗目标的措施、办法。
2、在分管安全生产副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监察和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3、定时或不定时监督检查矿内各单位执行安全法规、决定、条例、规程及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协助分管领导召开安委会,分析全矿安全动态,研究我矿安全重大问题,总结安全工作,布置安全工作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竞赛、评比活动。
5、组织与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解决、整改,并跟踪检查,搞好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工作。
6、对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和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7、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杜绝无措施施工。
8、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安全技措工程进度及效益的执行情况。
9、会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好“三违”人员帮教工作。
10、监督检查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11、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工作,认真执行“三不生产”和“三不走”原则。
12、负责重大工程和规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专门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3、负责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4、负责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15、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抢救和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16、组织安全验收,签发停工、开工证。
安监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监员安全管理权力
1、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随时进入矿内各工作场所实施安全监察,对发现有险情时,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责令进行整改。
3、停止无措施施工工程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随时调阅各部门安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独立行使监察权,有权对打击报复越级上告。
二、安监员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决议,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对上级的方针、政策、法令、条例以及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决定、会议精神等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在科长的领导下,对日常安全监察工作负责。
3、努力学习监察业务,提高监察水平。现场监察不留死角,不失控,严格执行“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原则,对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发送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负责追踪复查。现场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时,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将
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工作面回撤,必须亲临现场监督回撤。
4、经常对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各种保护和仪器仪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确保不带病运行。
5、监督各车间、部门、工种必须按“三大规程”作业,按质量标准化管理。
6、抓好新工人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7、经常对特殊岗位、特殊工种进行监控、检查,认真填报各种记录。
8、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收集好现场原始数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追查、处理、追踪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技术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在矿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设计权,在设计时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有权对技术科管辖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对矿其它部门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不按“三大规程”及安全措施组织作业时,向矿长建议任免,矿长原则上应予以支持。
4、在生产作业现场出现不安全状态时,有权责令工人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5、当生产作业现场未按技术要求施工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整治达标。
6、推广应用适合煤矿建设、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直接受技术负责人指导,对矿技术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编制、审查矿井设计、施工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等。
3、组织编写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救灾演习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按规定上报审查。抓好技术革新与技术改造,不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安全管理的技术水平。
4、认真组织、督促、编制审查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于编制不
及时,造成无措施施工负主要责任。
5、领导科内人员抓好现场管理,认真检查各作业场所执行规程和措施情况,根据执行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特别是一通三防,顶板管理,严格遵守“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管理原则,由于工作检查不细、隐患不责令整改而离开现场后出现事故,检查人员负主要责任,科长负管理责任。
6、督促抓好机电运输主要设备的管理,各种保护性设施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定期进行测试和校验。由于督促不力,检查不严,考核不 到位而出现事故,负管理责任。
7、督促矿各部门抓好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及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等工作,严格检查考评,并责令限期达标,促进安全管理上台阶。由于管理不严、考核不实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8、准确掌握矿井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及时督促填绘《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十一种图纸,了解清楚周边矿开采情况,制定防事故措施。
9、定期检验、检测仪器仪表,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不出现人为技术事故。
10、认真开展好科内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管理,协助技术负责人组织管理好矿内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激励活动确保人才不外流。
11、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本部门组织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并责令限期完成,追踪复查。工作面回撤、接替必须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12、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完善与落实防范补救措施。
机电技术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有措施或上级批文除外)。
3、当运行设备、各种保护性设施出现故障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处置。
4、有权对新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等无技术资料和合格证时,拒绝验收入库。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在机电副矿长的指导下,负责全矿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的具体工作。
2、对主提升系统,井下提升运输系统,风机、锅炉、配电、水泵、矿灯等重要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对各种保护进行定期测试与校验,保证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符合规程要求。由于不组织检查或检查走过场、检测马虎、各保护性功能失效而发生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触犯刑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认真对新购进机电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各种资料齐全,符合矿用产品的要求。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准发放使用,由于检验马虎而发放使用造成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
4、参与设备大检查和平时日检,井下不出现设备和矿灯失爆现象,设备完好率达到标准要求,不出现设备带病运行,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必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达标。由于不检查或不责令和督促整改而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
5、及时制定井上、井下施焊用火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出现无措施施焊、用火。
6、参加设备报废的鉴定工作,提供报废所需相关资料。
7、矿内所有设备的安装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参与机电、运输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定好防范的安全技术措施。
9、建立好矿井的设备台帐、电缆台帐及配件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10、组织好对机电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采掘技术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进入采掘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当作业现场(点)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技术管理规定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有权拒绝使用未经安全检测的支护材料,确保员工劳动安全。
4、有权督促采掘区队长认真执行《规程》、技术规范、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当
发现未认真执行时,有权向矿长建议任免,并负责地要求限期整治达标。
5、有权要求煤矿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更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在采矿工程师指导下,对采掘技术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编制矿井开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应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
3、认真负责地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人为技术事故发生。由于编制不及时,布局不合理、规程措施不适用,出现无措施开工工程等而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4、抓好现场管理,认真检查各作业点安全状况(支护设备运行、通风,瓦斯管理等),杜绝空顶作业,超控顶距作业和使用失效材料,发现隐患及时责令处理,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原则。由于工作检查不细,隐患落实整改不力、不及时而离开现场后再现事故,负重要责任。
5、抓好技术指导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检查考核、考评,并限令达标。由于管理不严,考核不实,弄虚作假而发生事故的隐患,负重要责任。
6、准确掌握矿井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了解清楚周边邻矿开采状况,及时填绘十一种图纸资料,编制预防事故处理计划措施,由于情况不清,无预防措施而发生大的事故,负重要责任。
7、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并责令限期完成,追踪复查。
8、参与矿重点工程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
9、抓好员工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10、发生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及绘制专项现场图,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完善落实补救措施。
11、工作面回撤,采区闭采,必须现场指导。
通风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不符合(达不到)精度要求的通风,瓦斯检测仪器仪表要求矿更新。
3、有权对通风队所有人员进行考核、奖惩,不胜任者进行调换。
4、有权要求矿配齐配足“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和人员。
5、有权要求矿将通风瓦斯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管理培训、提高。
6、现场达不到“一通三防”管理要求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处罚。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直接受矿技术负责人指导,对全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和现场业务管理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管理负直接责任。
2、领导通风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我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
3、协同通风技术员编制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巷修的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变预防计划、瓦斯排放措施、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4、认真参与矿井设计、规划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5、强化现场管理、经常检查通风瓦斯治理情况,瓦斯检查员工作情况,通风设施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出现“三风”作业现象、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局部瓦斯超限得到有效控制、各种通风构筑物齐全、完好,矿井有效风量率达85%以上。强化对隅角瓦斯、局部通风管理,严格“一炮三检”制度,杜绝瓦斯燃烧、窒息、爆炸事故发生,若检查不到位,管理失控,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而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6、强化通风瓦斯的软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五图、四板、五记录、二台帐”,完善瓦斯日报表审阅制度,检查瓦检日报与监控的一致性,通风、巷修质量标准化达甲级通风矿井。
7、强化瓦检员培训、教育管理,杜绝空班、漏检、假检,杜绝雷管丢失、走漏,由于对瓦检人员管理失控,发生人为通风瓦斯事故负管理责任。
8、组织对矿井通风优化工作,定期测定,适时调整,做到风量分配合理,满足规
程的要求,督促煤矿坚持“以风定产”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9、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追踪复查。
10、凡发生通风瓦斯事故,必须组织追查处理,完善补救措施。
11、凡工作面回撤、采区闭采、新工作面投入,必须安排人员现场指导。
通风技术员(科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坚决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达不到精度要求的通风,瓦斯检测仪器仪表,并要求矿定期检测校核。
3、应及时检查瓦检员工作情况、仪器使用情况。
4、有权对瓦检员进行考核,奖惩,科长应支持。
5、现场达不到“一通三防”管理技术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通风队长领导下,全面负责矿井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巷道维修的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工作,对队长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管理规定和我矿制度,落实队长制定的管理措施、决定。
3、按时编制“一通三防”、巷道维修、瓦斯排放措施和矿井灾变预防计划,按时完成一年一度的瓦斯鉴定工作。
4、深入现场管理,了解掌握清楚现场情况,督促瓦检员搞好局部通风和瓦斯检查工作,做到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完好,不出现“三风”作业现象,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局部超限能得到有效控制,矿井有效风量率达85%以上。强化采掘车间、瓦检员对隅角瓦斯、尾排瓦斯、局部通风的风筒管理和“一炮三检”管理,检查不留死角,杜绝瓦斯燃烧、窒息、爆炸事故发生。若检查不到位,管理失控,未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管理原则,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或采取措施不适当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健全“五图、四板、五记录、二台帐”,完善、执行瓦斯日报表审查制度,每日检查日报与监控数据的一致性,杜绝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标准化管理达二级
通风矿井。
6、加强对瓦检员的教育管理,杜绝雷管丢失、走漏,由于对瓦检员教育管理失控,发生人为通风瓦斯事故负主要责任。
7、开展对矿井通风优级化管理工作,定期测定,适时调整,保证风量分配合理,达到《规程》要求。
8、定期组织“一通三防”专业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责令要求限期达标。
9、组织追查通风瓦斯事故,制定补救措施。
10、采掘面竣工,回撤,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参与现场指导。
生产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调度一切安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对不听从调度的单位或个人,有权先进行处理后汇报。
2、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有权进入矿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情况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责令停产(停止作业)整顿,限期改正。
4、对各部门第一责任者行使生产考核权。
5、有权拒绝使用没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验收过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的设备、产品。
6、有权参与事故调查,提供事故调查相关的资料。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分管生产副矿长领导下对全矿生产组织及安全生产调度指挥负直接责任。
2、根据生产布署情况,负责组织调度一切安全所需的人、财、物,保证安全生产活动正常进行,对分管生产副矿长负责,由于调度所需人力、物力不力,导致安全威胁、发生事故或耽误事故处理,负主要责任。
3、按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总结分析安全生产状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在组织、调度、指挥安全生产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和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不强令车间违规蛮干,严格执行“三大规程”规定,由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5、负责实施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救灾演习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按时下达安全生产月作业计划,编制作业计划时,必须综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杜绝赶任务,加班加点,强令工人疲劳工作,否则出现事故负主要责任。
7、深入现场,靠前指挥,督促各队搞好值班制度和班汇报制度,督促管理人员认真填报安全信息卡,适时掌握井下作业安全状况。保证通风畅通,政令畅通。加强对现场的考核力度,杜绝空班、出早班现象。现场管理中,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管理原则,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由于管理不善,考核不力,督促不严,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8、监督调度员坚守工作时间、工作任务,详细记录各种汇报,不出现空班、缺岗现象,若井下发生事故,调度室延误抢救时间或事故事态扩大,负主要责任。
9、把好入井检查检身关口,杜绝化纤衣服、易燃易爆物品入井,入井人数做到“三对口”。
10、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11、事故发生后,协助矿长调度指挥,参与事故现场勘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2、采面回撤、采区闭采,必须现场指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调度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生产组织、调度管理中,有权拒绝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的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随时了解、询问矿内任何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
3、有权拒绝任何人在安全管理中弄虚作假行为。
4、在组织安全生产活动中,工作员不符合安全条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责令整改。
5、对无措施工工程,有权拒绝和制止开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生产科长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调度,行使安全生产调度权,对当班安全生产调度负直接责任,对科长负责。
2、随时了解清楚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认真记录各种汇报,及时地、准确地将汇报情况反馈、报告给生产科长决策、指挥,由于报告不及时,情况失真,造成指挥失误,负重要责任。
3、深入现场,入井天数不低于矿规定,了解掌握矿安全生产布局和生产现场情况,熟悉调度业务,遵守调度规程。由于不熟悉作业现场情况,盲目调度、指挥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
4、搞好值班领导挂牌值班管理工作,督促各队强化现场管理,不出现空班和出早班现象,发现类似情况,及时报告生产科长、安监科、各科队,并负责地督促各科队采取补救措施,达到现场管理不失控,由于现场无管理人员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5、做好入井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按时按实填报登记表,准确统计并上报入井天数。由于上报统计数据不准,发生灾害延误抢救负重要责任,由于不坚持原则,为亲朋好友考假勤而削弱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6、督促各科队、班组执行“三大规程”,按章作业,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执行调度命令、指令,执行调度操作规程,履行调度员工作职责,若传送各种命令、指令失控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7、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不出现脱岗、睡岗、代岗、串岗,坚持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汇报情况。当矿井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向值班矿长汇报,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组织各类人员。若发生事故时,报告调度值班室无人,延误事故的抢险(抢救),扩大事故程度,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依照刑法追究有关刑事责任。
8、督促各部门、各工作点必须保证通风畅通,凡发生故障,必须及时落实处理。
采掘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生产组织管理中,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查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器材,拒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拒绝使用失效的支护材料。
3、有权在安全管理中对队内管理人员、员工进行考核奖惩,对以上人员进行任免。
4、当施工作业点、场所,出现危及员工安全时,有权责任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限期达到要求。
5、有权检举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马虎行为。
6、有权要求煤矿配齐配足自救器,提高自救能力。
7、有权要求煤矿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环境及条件,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分管副矿长的领导下,业务工作受矿职能部门指导,对队内安全生产、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劳动保护、员工教育等工作全面管理,负直接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法令,执行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负责地传达上级和本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议、会议精神,由于贯彻不到位,执行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3、组织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三违”帮教工作,建立好员工个人安全档案,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活动,督促员工掌握清楚避灾路线和水灾事故撤人信号,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由于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善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4、负责组织落实整改本区域内各段不安全隐患,并跟踪复查,确保按时、按要求整治到位。由于隐患整改、落实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5、定期组织开好队内安全办公会,总结布置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动态,找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补救措施与办法。
6、督促和深入现场管理,监督进班安全会质量,落实值班责任制。现场值班不出现空班、出早班现象和现场无管理人员检查现象,督促值班长搞好一班“三汇报”制度。现场管理必须靠前指挥,要有预见性。督促员工必须按“三大规程”作业,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出现空顶作业和超控顶距作业行为,不使用失效支护材料,督促员工搞
好敲邦问顶和穿戴好劳护用品。若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现场无管理人员等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现场值班长负重要责任。
7、定期对机电运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不失爆,不带病运行,由于未组织检查、整治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8、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由于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9、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检查,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10、管理好自救器,督促员工会使用自救器。
11、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到达现场组织人员抢救,接受事故调查与事故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12、制定值班管理规定,安排好值班人员(井下、地面、星期日),若未制定规定和安排出现事故负重要责任。
采掘值班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现场生产组织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劳护用品。
3、当作业现场出现不安全行为,危及员工安全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治。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队长的领导下,对本班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全面负责,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队长负责。
2、认真组织开好进班安全会,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了解清楚现场存在的问题,落实处理措施,由于未开进班会,现场情况不清,盲目安排,失误而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3、督促员工必须按“三大规程”作业,传达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由于违章指挥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4、加强现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仔细认真,不留死角,确保现场不出现空顶作业,瓦斯超限作业,“三风”作业,超控顶距作业现象,保证不使用失效支护材料,工作地点有足够备用支柱,安全出口畅通,机电运输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设施齐全,不带病运行。做好一班“三汇报”工作,认真做到手上交接班,不出现空班和出早班现象。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安全管理原则,勤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工程质量达标准化管理要求。由于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出早班等情况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管好、用好自救器、灭火器、瓦斯监控器,不发生人为的损坏事故。
6、尽职尽责,不做影响安全管理的事,失职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
7、教育和督促员工熟悉救灾避灾路线,清楚水灾撤人信号并会使用。
机电运输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经过安全检查并取得安全标志的煤矿矿用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及不符合规定的劳护用品(有措施或上级批文除外)。
3、有权在安全管理中对科所辖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对组长及以上人员进行任免。
4、当作业点(场所)发生设备故障,安全保护失控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查找故障原因,进行处理。
5、有权要求矿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6、有权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业务工作受公司职能部门指导,对本科安全生产、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洪防雷、劳动保护、员工教育等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管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执行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负责传达上级和本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议及会议精神,由于贯彻不到位,执行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
3、负责地组织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三违”帮教工作,定期召开周二.五安全学习会和开好进班安全会,督促员工自学遵章守纪,按“三大规程”进行操作,执行作业标准,熟悉各种机械、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熟悉避灾路线与防突水撤人信号,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个人档案,做好各种安全记录。由于教育不到位,检查督促不力而发生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4、定期组织召开科安全办公会,分析、研究安全动态,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专人督促执行。
5、深入现场管理,做到靠前指挥,随时掌握各种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对事故要有预见性。每天应督促对主提升绞车的8大保护进行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齐全、灵敏、可靠,有检查测试记录备查,对井下提升运输系统督促检查各种安全设施、信号必须良好,按规定使用,督促搞好道床整治,检查整个运输线设备必须完好,各种设施齐全,有足够的照明,不出现设备带病运行,由于督促、检查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随时对主要机房硐室(水泵、风机、锅炉、矿灯)进行巡查,保证其安全运行,不带病工作,矿灯不失爆,值班岗位不脱岗,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对维修岗位随时检查其操作行为,达到规范操作。若督促、检查、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6、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组织定时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责令整改,并追踪复查,由于落实整改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主提升系统由于保护失效而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7、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到现场(救护人员保护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参加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8、安排好值班人员(井下、地面、星期日),保证不出现空班,有人处理,若因未安排人员上班,未制定值班管理制度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9、强行安排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机运值班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当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发生故障、安全保护设施失控,有权立即责令停止使用,进行处理。
3、有权检查入井设备、设施,杜绝失爆设备、设施、矿灯入井。
4、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和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措施或批除外)。
5、为了安全,有权调整当班劳动力组合,维护正常安全工作秩序。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对本班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全面负责,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主任负责。
2、认真组织开进班安全会,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了解清现场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落实处理方法与措施,由于现场情况不清,又未开进班安全会,盲目安排、指挥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3、督促检查各岗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摆正安全与生产任务、效益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由于违章指挥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4、强化现场管理,全面检查所辖区域的设备运行情况,安全设施完好及使用情况,各种安全保护是否失灵,人员是否按岗位配员到位,并按规定作业。若检查、督促、整改、落实不力,发生主提升系统8大保护失灵、断绳、打晃车、等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5、认真搞好一班三汇报和手上交接班,严格执行车间值班制度,坚持安全管理“三不走”的管理原则,若离开现场后发生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6、督促员工熟悉避灾路线和防突水撤人信号,教会员工使用自救器、灭火器,增强抗灾自救能力。
7、发生事故后,应迅速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列席矿安全办公会议。
3、查阅、收集矿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材料,结合我矿安全管理现状,向矿长提出奖惩建议。
4、对所辖范围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5、对全矿各单位值班状况、劳动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6、调阅矿工伤事故的相关资料。
7、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安全文件、会议精神情况。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对办公室所辖区域安全工作负责管理,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
2、及时、负责地接收、批转、传递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会议精神等,由于失误造成后果负重要责任。
3、认真组织办公室所辖区域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执行公司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决议、会议精神,由于未组织贯彻,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4、认真组织抓好员工安全教育,按时召开安全学习会。
5、加强现场巡查,教育员工坚守工作岗位,搞好自主保安。
6、定期对生活用电、用气、用水进行检查,杜绝私拉乱接,杜绝窒息、爆炸事故,杜绝中毒事故,定期检查,校验防灭火器材、设施,保证完好,否则,发生事故或发生事故后器材不能使用负主要责任。
7、负责矿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督促保卫科配合供销科、机电科抓好火工产品,硫酸管理工作,保证不丢失、走漏,帐物相符,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由于督促检查不力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8、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9、发生事故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协助矿长指挥,做好事故相关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保卫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与权力:
1、有权随时进入要害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2、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有权向矿长提出更新消防器材,保证数量和药品质量。
4、有权对所辖范围内人员(保卫科、看守岗位)进行考核、奖惩。
5、有权随时进入员工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有权对不按规定拉线和使用不规范的电器予以没收。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办公室领导下,对所辖范围(办公室、看守岗位)、全矿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监督安监科、供销科抓好火工产品管理。
2、定期组织所辖范围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矿安全管理制度、会议精神,做好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增强自主保安能力,由于未组织学习与教育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3、定期配合办公室对全矿生活用电、用水进行检查,杜绝私拉乱接、使用不合格保险丝、使用电炉、火炉现象,保证用电安全。若督促检查不力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监科、供销科对炸药库进行检查,保证火工产品不丢失、走漏,做到管理严密,帐物相符,出现问题,及时追查处理,按规定程序上报,否则,负主要责任。
5、经常组织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调试,保证发生事故时能采取应急措施有效控制事态,保证灭火器有足够的数量,各点分布合理,药品不失效,消防栓开启灵活,设施良好,有充足的消防用水,否则,负重要责任。
6、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有关消防火工产品,易制毒品管理方面的隐患,必须追踪复查整改情况,由于督促整改不力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7、经常深入各看守岗位检查,督促其做到不脱岗、睡岗、代岗、串岗、做好自主保安。
供销科科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任何人从任何渠道以行政命令采购没有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采购,使用淘汰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
3、有权随时进行辖区内进入安全检查,对所辖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有权向矿提出,改善员工劳动工作环境的建议。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分管副矿长的领导下,对我矿煤炭计量、销售、火工产品管理和物资购、存全面负责管理,负直接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矿有关安全会议精神。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员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由于未组织学习,教育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3、督促货场管理员加强现场管理,督促员工穿戴整齐劳动防护用品,督促员工按规程作业,保证转运场所、选矸场地有足够的照明,搞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保证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若督促、检查不力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4、加强火工产品的管理,对井上、井下、炸药库随时进行抽查,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教育员工坚守岗位,不出现空班、缺岗、睡岗现象,不发生丢失、走漏、变质,否则,负主要责任。
5、不采购、发放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产品,对物资存库经常进行检查,各种消防器材、设施完好、齐全,按安全管理要求,物资不混装。有毒有害,有挥发性,有腐蚀性物资设立专用库房,所购机电运输设备、仪器仪表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后入库,否则,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6、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由于落实整改不力而发生事故的,负主要责任。
7、按矿物资计划及时购进合格的安全生产所需材料,若由于采购不及时而影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群监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对矿安全生产场所进行安全监察,发现险情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对规程、措施、会议精神督促科队、部门负责人向员工贯彻落实。
4、督促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6、对被打击报复时越级上告。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工会主席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本辖区范围安全生产活动的群监工作,参与安监科组织集体监察活动。
2、监督检查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及矿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会议精神情况,督促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努力学习监察业务,提高监察水平,接受安全监察科业务指导。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必须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对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问题,立即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坚持安全管理“三不走”的原则,否则,离开后出现事故负重要责任。
4、检查安全设施、设备的可靠性能,杜绝带病运行。
5、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6、例席部门安全办公会议,分析本部门安全动态,参与制定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
7、监督本部门安全学习会质量。
班组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当作业现场出现不安全隐患,危及员工生命安全时,立即责令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当隐患不能排除,威胁员工生命安全时,有权撤离现场,撤到安全地点。
3、要求科队为员工创造和改善劳动工作条件与环境。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帮助、教育、考核、奖惩,直至停工学习。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现场值班长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组织本班安全生产工作,对本班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组织本班人员开好进班安全会和周二、五安全学习会,督促本班人员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矿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组织开进班会而上班,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3、加强现场巡查,随时进行敲帮问顶,禁止空顶作业、超控顶距作业,瓦斯超限作业、“三风”作业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使用好各种安全保护设施,检查各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和使用失效支护材料。若检查、巡查、整治不力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4、负责按科队要求及时整治隐患,由于整改不力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5、负责当班自救器、灭火器,监控器的管理工作,督促员工会使用,不发生人为事故,熟悉避灾路线和水灾撤人信号,提高抗灾自救能力。
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队(科、室)姓名: 岗位: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律和规章制度,并对乙方每年进行两次安全培训。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工作所需条件、设备、设施、经费、场所。
3、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4、定期召开管理人员会议,介绍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分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制定加强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乙方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条例、指令。
2、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严格执行矿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管理措施,规范自身行为,自觉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狠反“三违”。
4、乙方必须依法管理,做好自主保安,不违章指挥,不出现轻伤及以上事故。
5、乙方在工作岗位上应履行以下义务。(1)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有超前管理意识。(2)勤奋好学,专研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3)工作雷厉风行,不拖不压,保证政令畅通。
(4)组织参与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不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不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终止时作废。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队(科、室)(工种、岗位)员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条件。
2、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
3、甲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培训。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甲方安全生产章制度和“三大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必须积极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乙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报告,以便有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的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4、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导、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不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乙方不履行以上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乙方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应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劳动合同终止时作废。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5.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制度 篇五
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员下井规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促进矿井管理人员作风转变,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和加强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数量规定:
1、党委书记和董事长每月下井6次,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主管生产、机电副矿长、安全、正、副总、助理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其它副职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
2、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业务科室正、副科长、采区正、副区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6次;非生产科室正、副科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6次。
3、直接生产、辅助(区)队长、支部书记、技术员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8次;特殊时期执行特殊政策。
4、矿、科(区)管理人员下井二班、夜班下井比例要达到总下井次数的二分之一;每旬下井次数不少于规定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下井人员职责
1、下井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薄弱区段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2、作业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问题时,下井到现场检查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事故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各级管理人员下井,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的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现场填写干部下井信息表,出井后交安全信息站,作为下井考勤及事故隐患排查“三定”的原始依据存档备查。
三、下井人员入井的质量要求:
1、各级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抓三违、查培训,凡入井无三违、隐患落实不到责任人不算入井指标。
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完成入井次数(包括矿科小分队活动、旬检月验或现场办公等)入井数量以安全处、调度室、劳资科考勤室记录最少的为准,由安全处负责考核。
3、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入井质量,跟班的科室管理人员和三职队干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机关管理人员入井时间不少于4小时。
4、管理人员在井下要对职工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三基”培训考试,每次抽考工人2人次,培训工人2人次,并在入井表上填写,培训考试的职工要在干部入井表上签字,由安全处、组织人事部考核。
5、管理人员出井后要认真填写检查表,实行一人一表制,所填内容齐全,字迹工整,对现场处理不了的隐患要详细注明,并及时下达隐患通知单和处理意见,对隐患要有追究罚款,对“三违”责任人要有罚
款。由组织部、安全处、纪检部门组织,不定期抽查考核,对填表质量差的给予曝光,并取消当日入井工。
6、在巷道贯通、初次放顶、排放瓦斯、探放水、过地质构造、系统调风等关键时段,实行科、队两级跟班制,各分管领导、相关业务副总、业务科室人员排出跟班表,在现场进行指导,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7、各级管理人员入井除到指定地点现场办公、集体活动外,必须到安全管理的薄弱区、边远区、重点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8、实行干部“两下两抓”通报制,每月由组织部、安全处负责通报干部“两下两抓”任务完成情况。
四、考核办法
1、所有管理人员入井必须到矿调度室和安全科信息站进行考勤,由组织部负责监督考核。
2、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数量的质量要与安全奖励挂钩考核,并作为考核干部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无故达不到应下井总数的2/3时,否决本人当月安全绩效,下井每少一次否决安全绩效5%。
3、各级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培训、身体、年龄等原因未完成下井规定次数的,均要有书面说明和请假条,并由分管领导审批,到组织部、安全科备案,可酌情减免,否则按未达下井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4、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入井、入井考勤登记有弄虚作假或到现场不履行责任、隐患落实不到责任人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24小时内但三违因素除外)由安全科除扣除当日入井工外,并根据山西焦煤《特别规定》及相关考核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由安全科负责建立领导干部下井公示和举报制度,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由组织部负责定期通报各级管理人员入井情况。
碾底煤业
6.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职责 篇六
1、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范本),定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特殊时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投入的有效实施;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___公司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6)___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安全生产副经理
(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___实施公司中长期、、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___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___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公司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___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___外包工长的培训、考核与___工作;
(5)领导___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___特大、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3、总工程师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总经理作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公司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公司和季度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___编制和审批施工___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___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可行性,并提出解决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___鉴定验收;
(5)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___其使用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___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___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1)___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在___编制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7.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职责 篇七
136200吉林省辽源市妇婴医院1
136200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2
摘 要 目的:加强各级医疗单位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以减少药源性疾病的发生。方法:通过正确的诊断,判断有无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从抗菌药物特点、机体病理状态、药物的吸收、分布等特性、抗菌药物的作用机制、抗菌药物及其联合用药的原则等方面,阐述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结果:各级医疗单位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上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导致不良反应增多、细菌耐药性增长,以及治疗失败等问题。结论:必须加大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监管力度,减少不良反应发生,延缓细菌耐药产生。
关键词 抗菌药物 医疗单位 不良反应 合理应用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09.09.003
不断提高各级医疗单位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同时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我国医学、药学等综合发展水平较发达国家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导致我国经济落后地区医疗水准很低,全国医药科技人才分布严重失衡,影响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另外我国药物制品多为仿制品,同一规格的相同药品,生产厂家很多,厂家之间、销售代表之间的促销,对医务人员产生了很大的诱惑,导致抗菌药物在临床上存在混乱、越级、重复使用等现象。
通过正确的诊断,判断有无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确定正确的病原菌是合理选用抗菌药物的先决条件,因此必须尽早确立病原学诊断[1]。在开始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采集各种有关标本(如血常规、痰培养、尿常规、胆汁、脑脊液及各种体液)分离和鉴定病原菌,并做细菌药敏试验;同时保留细菌样本,以备联合药敏试验之用。而在医疗条件较差的基层医疗单位要达到这一标准就显得很困难。为此笔者认为医疗单位必须加强基础检查设备的配置及医务人员的调整,这样不但改善就医环境,而且更有利于疾病的正确诊断,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合理性、高效性。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选药
各级医疗单位医师、药师必须熟知抗菌药物的抗菌谱、适应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药动学、禁忌证等。
在病原菌检查和药敏试验未获结果前,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测最可能的病原菌,开始经验治疗。选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其抗菌谱、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药源、药品价格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
当明确了致病原后,则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参考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用药方案,进行循证目标治疗。有些基层医疗单位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抗菌药物在临床上的应用原则,以至贻误病情,并给患者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每一种抗菌药物都有其适用的病原体,例如青霉素的抗菌谱主要包括一些球菌和某些革兰阳性杆菌,其中链球菌是引起上呼吸道感染的主要病原菌,对青霉素尚保持敏感,所以选用青霉素;诺氟沙星的抗菌谱较广,作用较强,尤其对革兰阳性菌如绿脓杆菌、淋球菌等有强的杀菌作用,在皮肤感染、泌尿道等感染性疾病方面应用较广。
应用抗菌药物要注意病人的机体状态
了解患者的生理、病理、免疫等状态是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前提。新生儿体内药物代谢的酶系统发育尚不完全,对药物的反应不同于成人,他们正处于机体发育和快速生长阶段,其血浆蛋白结合药物的能力较低,多数抗菌药物尤其β内酰胺类和氨基糖苷类的排泄较慢,故按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抗菌药物的用量时,其血药浓度尤其游离药物浓度比年长儿童和成人为高,药物半衰期也会延长。
老年人体质较弱,其肝肾功能及组织器官功能随年龄增长而日趋减退,血浆蛋白结合药物的能力较青壮年低,故使用相同剂量抗菌药物后血药浓度较青壮年高,药物半衰期也延长,故老年人应用抗菌药物,尤其磺胺类、氨基糖苷类等肾毒性药物时,用量宜偏小,并根据肾功能检测情况随时调整剂量,尽可能定期监测血药浓度,确保用药安全。
孕妇肝脏易受药物损害,故避免采用有肝损害作用的药物,如依托红霉素可导致血清转氨酶升高或胆汁瘀积性黄胆,氨基糖苷类易进入胎儿循环,孕妇应用后可能损害胎儿听神经。
预防或局部应用抗菌药物要严格控制或尽量避免和减少耐药菌的产生
皮肤、黏膜等局部应尽量避免使用抗菌药物,因易引起耐药菌产生或变态反应,避免将主要用于危重病人和多重耐药感染的全身用药用于局部,特别是青霉素的局部使用应避免。主要供局部应用的抗菌药物有新霉素、杆菌肽、莫匹罗星、磺胺米隆等。
严格控制预防用药范围,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有明确的指征
如用于预防昏迷、休克患者或清洁手术预防术后感染,往往徒老无益。但这一点即使在二级或三级医院术后预防感染的现象也是司空见惯的事。
一般来讲,高级别抗菌药物的抗菌谱较广,使用这些广谱抗菌药物极造成菌群失调,而且易引起耐药菌株形成。
要考虑药物的吸收、分布等特性,以及抗菌药物的作用机制
透过血脑屏障性能好的药物如氯霉素、磺胺素、青霉素、氨基西林等可用于中枢感染,而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等不宜透过血脑屏障,则只适用于中枢以外的感染。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在尿液中浓度甚高,对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只要低剂量就有效。阿奇霉素血中浓度低、组织中浓度较高,而罗红霉素血中浓度高、组织中浓度较低。
抗菌药物的作用机制大致可分为五大类:其一,抑制菌体细胞壁黏肽的合成(Ⅰ)为繁殖期的杀菌剂,代表药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其二,影响细胞膜的通透性(Ⅱ),能使细胞膜通透性增加,为静止期杀菌,代表药如多黏菌素类、制霉菌素、氨基糖苷类;其三,抑制菌体蛋白质的合成,为速效抑菌剂(Ⅲ),代表药如四环素类、氯霉素、大环内酯类;其四,影响核酸代谢,为全程杀菌剂(Ⅳ),代表药如利福平、喹诺酮类;其五,抑制叶酸类代谢,为慢效抑菌剂(Ⅴ),代表药如磺胺类。
要掌握应用抗菌药物及其联合用药的原则
要严格按照临床诊断、细菌学诊断、体外药敏试验结果选用药物;要明确用药指征,发热不明,病毒感染不要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剂量要适当,剂量过大或过小均不宜,过小起不了治疗作用,反而可促使细菌产生耐药性,而剂量过大不仅浪费严重,且易诱发毒性反应及电解质平衡失调等不良反应;掌握联合用药指征,以期协同抗菌,减少不良反应,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以提高疗效。
临床一般选用两种机制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但要注意联合应用原则,(Ⅰ)与(Ⅱ)联用可使抗菌作用增强,产生协同作用;(Ⅰ)与(Ⅲ)联用产生拮抗作用,应避免这样的联用;(Ⅰ)与(Ⅴ)联用产生作用的相加,因此要注意剂量的调整;全程杀菌药可和其他四类联合使用。
联合用药适用于病原体不明的严重染;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或严重感染;单一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耐药菌株感染,特别是院内感染;需长期用药并防止细菌产生耐药性,如结核病,强化期治疗应采用四联、三联,巩固以二联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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