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我国餐饮行业影响与对策研究

2024-10-28

营改增对我国餐饮行业影响与对策研究(精选14篇)

1.营改增对我国餐饮行业影响与对策研究 篇一

你认为营改增对电信行业会是怎样的影响?

电信行业是于2014年6月1日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内的,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从收入而言,增值税是价内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总体收入会有所下降。从成本而言,电信行业目前最主要的成本为固定资产的投入费用,由于营改增前购进的固定资产无法抵扣,而电信行业的固定资产使用周期长、更新周期慢,且电信行业的变动成本中人力成本占比较高,短期内,电信行业的税负会增加,但从长远考虑,一旦企业新投入的固定资产,便可以抵扣,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税负,且营改增后消除了重复征税现象,故长远税负会有所降低。

2.营改增对我国餐饮行业影响与对策研究 篇二

一、营改增对物流行业的影响

2011 年11 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和《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将上海市作为营改增的试点城市,标志着我国“营改增”改革正式开启。在试点方案运行8个月之后,我国将营改增试点城市扩大到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广东省等9 个省(直辖市)。2013 年12 月13 日,财政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要求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适用税率为11%,标志着我国交通运输业已经全面实施营改增。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对物流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尤其表现在税负方面,物流企业普遍出现税负不降反增的问题。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65家物流企业调查显示,这些企业在2009-2011年的平均营业税实际负担率为1.3%,运输业务负担率平均为1.88%,但是在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的实际增值税负担率增加到4.2%。在被调查的物流企业中,有67%的企业增值税缴纳额比以往营业税缴纳额高出5万元,一些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其税负增加过百万元。

物流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人力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较高,可抵扣项目较少,致使其行业利润水平不高。由于物流行业的产业链条尚不完善,在维修费、燃油费等产生增值税的重要环节未能取得充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了物流行业税负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地方财政补贴未能全面落实,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补贴政策无力实施,难以缓解物流企业税负压力。在物流行业整体税负增加的情况下,会进一步挤压行业利润空间,增加物流行业发展阻力。在此形势下,一些物流企业只能通过提价来应对税负增加,也有一些规模小的物流企业因无法适应严峻的外部经营环境而被迫退出市场,同时还有一些大型物流企业着重于从调整公司业务结构入手,积极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营改增虽然在短期内会导致物流行业税负普遍增加,但是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有利于推动物流行业转换发展方式、调整经营结构,促使物流行业降低整体物流成本,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营改增背景下物流行业税负增加的原因分析

(一)物流行业税率上调幅度过大

营改增背景下,物流企业的货物运输服务由原本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调整为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物流辅助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从当前我国物流企业的业务结构来看,货物运输服务是主营业务,其可抵扣的项目较少,而物流行业税率却大幅度上调,成为了导致物流企业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通过调查研究表明,营改增导致税负增加幅度最大的物流企业类型是以交通运输为主、业务结构单一的企业。以上海为例,上海作为最早试点实施营改增的城市,其物流行业的税负情况具备一定代表性。上海在实施营改增之前,物流行业的营业税平均税负约为1.5%,营改增之后,物流行业的增值税税负为8.5%,导致物流行业税负大幅度提升。

(二)物流业务各环节税率不统一

营改增试点方案中,将物流行业划分为两大类应税服务项目,即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者分别适用的税率为11%和6%。随着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大型物流企业开展一站式服务,通过整合各项物流资源实现供应链一体化运作,对原本的运作方式进行改进。然而,在实际运作中,现代物流企业各项物流业务关联度较高,难以准确划分运输服务和辅助服务,导致增值税链条不完整。以我公司为例,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并能够为客户提供集运输、装卸、搬运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物流服务。2012 年9月,我公司纳入营改增范围内,其综合性物流服务中的运输部分和物流辅助服务由原本适用统一的营业税税率,转变为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税务机关允许我公司分开核算运输和物流服务业务,若不能明确划分两项业务,则全部按照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为此,我公司向客户提出拆分业务的请求,但是个别客户不同意拆分,要求继续履行一票制合同,否则解除合同。虽然分开核算有利于公司降低税负,但是为了稳定客户和收入,我公司对这部分客户未采取拆分业务的措施,导致公司税负有所增加,利润降低。

(三)物流行业获取进项税额压力大

物流企业的成本主要为人工费、车辆折旧、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在实施营改增之后,物流企业需要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但是物流企业却难以在产生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期间费用等环节中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物流企业抵扣范围十分有限,大部分成本支出较高的项目无法足额抵扣。例如,以维修费和燃油费为例,物流企业只能在少数企业中取得两项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多数企业无法提供专用发票;还有部分物流企业在营改增之前已经购置了大量的车辆、设备等固定资产,在短期内无需再增加固定资产,这使得企业无法享受到固定资产购置费允许抵扣的税收政策,例如我公司现用于运输业务的车辆54辆,其中47辆为营改增之前购入,只有7 辆为之后购入,并且短期内没有增加车辆的计划,这使得我公司无法充分享受到固定资产抵扣的税收政策,从而导致企业税负增加;还有过桥费、过路费也是物流企业的必要成本,占经营成本一定比重,但是这部分费用也无法抵扣进项税,在税率明显提高的情况下,势必会增加企业税负。

(四)扶持政策难落实

在营改增试点方案实施的过程中,一些地区为了确保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纷纷制定了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如,北京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9月发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并在市与县两级财政分别设立“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改革财政扶持资金”,对本市试点改革中因新老税制转换而增加的试点企业给予财政扶持。财政补贴政策的实施流程为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按月报告纳税情况,地方财政部门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按照季度审核预拨款项,按照年度进行清算。由于地方财政补贴措施为过渡性扶持政策,并非长久之计,所以难以为企业提供长期的财政补贴。尤其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政府财政资金较为紧缺,根本不可能对试点企业进行财政补贴。

三、营改增背景下物流行业的发展对策

(一)转变物流企业经营模式

在营改增的背景下,物流企业要转变经营模式、优化流程、降低成本,从推动企业内部改革入手,积极应对税收政策和市场竞争形势。具体措施如下:

1、调整企业战略

物流企业要加快战略转移,明确市场定位,实施市场细分和业务细分,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规划一体化供应链条,推动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同时,物流企业要积极拓展增值服务,搭建共享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送装一体、代理采购、物流金融等新型业务模式,实现基础运输服务向供应链一体化的物流模式转变。

2、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物流企业要摒弃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促进各项业务协调运作,重视物流人才队伍建设,构建标准化流程体系,通过调整组织结构、强化内部管理探寻降低企业成本的路径。在人力成本不断提升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应投入充足的资金用于购置现代化设施设备,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物流产出效率。

3、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

当前,我国大部分物流企业的运作效益低下,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滞后,难以实现物流信息的有效整合和利用。为此,物流企业应重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带动内部管理标准化、外部服务透明化,不断创新网络经营模式,构建起虚实一体化的物流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提高物流企业总体的经营收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4、合理布局物流网点

物流企业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设备和引进新的设施设备,积极推进现代化物流设施建设,并与批发商、零售商洽谈业务,通过建立配送中心和物流中心网点,为客户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有条件的物流企业要扩大全国网点覆盖范围,实现全覆盖集中化运作,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降低税负增加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做好物流企业税收筹划工作

物流企业要提高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事先筹划企业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合理地降低企业税负。在营改增的背景下,物流企业要充分研究营改增的试点政策,结合政策实施后的实际情况,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具体如下:

1、利用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税收筹划

营改增之后,物流行业主要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者适用的税率分别为11%和3%。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的计税方法,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并将销售收入与征收税率的乘积作为应纳税额。对于不同纳税人身份而言,其税收负担有着明显差别,所以物流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纳税人身份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如,B物流企业主要经营交通运输业务和物流辅助业务,通过对两项业务进行测算,确定收入处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的临界点之下,所以B物流企业可选择拆分公司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B企业拆分为从事运输服务的甲公司和从事物流辅助服务的乙公司,并且各公司的业务收入没有达到500 万元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最终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假设甲公司2013年的运输服务收入为400万元(含税),且取得18万元的可抵扣进项税额,那么甲公司应纳增值税为400/(1+3%)×3%=11.65 万元;乙公司2013 年的物流辅助服务收入为300 万元(含税),且取得8万元的可抵扣进项税额,那么乙公司应纳增值税为300/(1+3%)×3%=8.74万元。甲、乙公司共计缴纳20.39万元增值税。若B物流企业未进行拆分,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需要缴纳增值税为[400/(1+11%)×11%-18]+[300/(1+6%)×6%-8]=30.62万元。通过对比可知,采用税收筹划方案可节约增值税30.62-20.39=10.23万元。这种税收筹划方案较为适用试点前经营规模较小或试点后新成立的物流企业。

2、利用兼营运输业务与物流服务业务税收筹划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交通运输与物流辅助业被分立为两个税收科目,前者适用11%的税率,而后者则适用6%的税率,具体包括装卸保运、仓储、货运代理以及货客运输站服务等。同时,营改增政策中还规定了试点纳税人兼不同税率的应税服务时,应当对适应不同税率的业务进行分开核算,未分开进行核算业务的,应当从高确定使用税率。所以,在原有税收体制下的税收筹划思路将无法为交通运输企业带来效益,并且还可能会导致企业税负增加。鉴于此,在营改增的背景下,要对税收筹划思路进行优化调整。物流企业应进一步强化会计核算工作,在税收允许的范围内,将税率高的运输业务收入转化为税率较低的物流辅助业务收入。此外,对于以联运业务从事货运代理的纳税人而言,应当对经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将联运业务从现有的经营范围中刨除,这样便可以使经营变为纯粹的货运代理,由此能够有效防止税务机关从高对企业进行计征税收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物流企业要转变粗放的经营模式,加强会计核算,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和管理,从而增加可抵扣项目,降低企业税负。具体措施如下:首先,调研汽车修理、修配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选择信誉好、服务质量高、价格合理的汽车修理企业作为长期合作企业,并确保该企业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物流企业要求驾驶人员必须到指定的汽车修理企业维修车辆,以便获取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次,物流企业要与石油销售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为车辆办理统一的加油卡,规定企业内部所有的经营车辆均要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对燃油费进行统一结算,从而提高进项税额的抵扣额。

(四)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为了缓解物流企业税负增加的现状,试点各地相继出台了财政补贴政策,规定实际税负确实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可以申请获取财政补贴。所以,物流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的纳税情况调查,如实地反映税负增加情况,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支持。同时,国家还应当将这一地方性政策提升为硬性规定,由国家财政统一对税负上升的试点企业进行补助,从而缓解物流行业税负上升的问题,帮助物流行业度过难关。国家要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合理确定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待全部行业均纳入到增值税征收范围内,再逐步取消财政补贴政策。尤其对于经济落后的地区而言,国家应当承担部分财政补助支出,为物流企业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缩小经济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的政策差距。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营改增试点方案的实施,对物流行业的经营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物流企业要正确看待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税负带来的不利影响,认清短期内导致税负大幅度增加的原因,进而积极采取应对策略,从强化自身内部管理、转变经营战略、重视税收筹划、完善发票管理等方面入手,通过改善企业运营资产结构、转变粗放式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管理能力等路径,合法合规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促进物流企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金男.营改增对物流业上市公司影响的实证研究[D].东北石油大学,2014

[2]顾庭瑜.“营改增”对物流业的影响及对策探析[J].商业经济,2014(1):59-61

[3]银峰.“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物流技术,2014(9):51-53

[4]邢淑兰.营改增对物流业税负的影响与对策[J].现代企业,2015(4):96-98

[5]李忠华,王曼莹,褚思信.“营改增”对我国物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经济纵横,2014(10):47-49

3.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篇三

关键词:营改增 税制结构

1 背景概述

2011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相关文件:《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 号)和《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标志着中国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正式启动。试点方案以来,营改增已成为当前财务及税务研究的热门话题。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营改增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也在不断完善。现阶段,如何通过解读营改增政策并对企业财务管理进行规划,已成为企业现实而紧迫的问题。

“营改增”最大的变化,就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这将从深层次上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内部架构。

2 营改增的意义

营改增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特别是在目前经济下行趋势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对于很多中小型的服务业企业来说,税收的减轻在很大程度上都会有助于企业的发展。营改增的重要意义在于以下几点:

第一,营改增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对服务业营业额全额进行营业税征收,税负过重,重复征收,而营改增后,由于从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的角度出发制定税收政策,将促进我国第三产业,尤其是新兴服务业的发展。

第二,营改增也有利于提高我国劳务、货物的国际竞争力。在征收营业税的情况下,出口不会进行退税,从而抬高了我国劳务和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利于出口企业的发展。进行营改增后,我国税制与国际接轨,更加有利于在国际市场取得价格优势,从而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3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3.1 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后企业从原来交纳营业税的行业接受服务时,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从而减轻了企业的纳税负担。

从理论上看,由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大了征收范围,使得增值税抵扣链条延长,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会降低。根据上海市现代服务业增值税试点情况来看,这次税制改革对各行业税负的影响还是有差异的。例如,交通运输业由原来3%的营业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运输企业主要的成本有车辆购置费、油料费、高速公路过路费和人员工资。运输车辆在税改之前就已经购置的,进项税不能抵扣,高速公路过路费及人员工资也不能抵扣,短时期能抵扣的只有油料费,所以短期内交通运输业的税负是增加的。改革以后购进的运输车辆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税负影响是不大的[3]。再例如,现代服务业中的咨询鉴证服务,税制改革之前缴纳5%的营业税,改革以后如果按照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纳税,则其税负将会下降40%。这样看来,这次税制改革对现代服务业中的中小型企业减税幅度还是相当大的。

3.2 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征收营业税时,无销项税额以及进项税额,相关收入支出只需按实际情况为准。但在营改增后,改变了收入入账方式和原则。如果综合经营企业无法划分出明确的经营业务性质,无法将各类业务的核算明细化,则按照高税率税种来进行企业的会计核算,所以应该对企业的业务进行划分。

3.3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营改增后因需要扣除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导致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会下降。同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也会随之减少,减少的金额主要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营改增”以后由于企业不再计提营业税,所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数额大幅度下降,从而影响了利润表相关科目数额;“营业税金及附加”这个科目的数额大幅度减少,导致了企业利润总额增加,从而其净利润有较明显的增加。这样一转变,就导致了对财务报产生了重大影响。

4 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建议

营业税改增值税需要结合行业的特色,有效的扩大税收的抵扣范围,企业要对行业的发展进行评估,能够找出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和相关的抵扣项目。为企业发展制定相关的过度政策,保证企业的税负能够减轻[3]。实施营改增以后,企业需要和税务部门相互沟通,为自身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目前很多企业缴纳的营业税是地方税务部门管理,增值税是由地方国税系统征收,做好税务机关的沟通联系,能够营造出良好外部税收环境[3]。要对负责企业纳税环节的关键人员进行培训,在企业中建立完善的纳税保障体系,使营改增能够在企业中顺利推行,从增值税的角度出发,要保管好企业的纳税凭证以及纳税金额。

4.1 充分利用税收政策,降低增值税负

“营改增”必然使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增加,使原来不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具备了开具增值税票的资格。服务类企业在接受服务时取得了进项抵扣税额,而在其所有成本中,人力成本占到60%以上,取得进项抵扣税票的成本比例较低,同时其适用税率也由5% 上升到6%。因此,“营改增”后,服务企业的税负在短期内不一定降低,甚至可能增加。但随着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供应商加入其中,服务类企业取得的进项抵扣税票逐渐增加,尤其是“营改增”全面实施后,企业能够从多行业供应商处取得进项抵扣税票,税负将会下降。为此,企业应尽量选择财务核算健全、能开具增值税票的供应商和服务商。

4.2 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建立增值税明细账

企业在销售和采购环节,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计提税额,在账务核算上,应注意区分与原收入和成本费用记账的不同。对于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是否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出现重复缴税的问题及客户退票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目前尚无具体、明确的政策说明。企业应考虑“营改增”对其财务的影响,准确记录和生成增值税明细账,关注最新动态、过渡政策和实施条例。

4.3 统筹好财务管理,维护好税务关系

增值税发票能够抵扣税收,使用不当会导致企业遭遇法律风险。要避免增值税业务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企业在规范增值税行为的同时,要保持与税务部门的密切联系。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从这里可以看出,采用汇总缴纳比采用独立缴纳对企业更有利,企业应统筹好各项测算工作并与税务机关随时保持沟通。

4.4 完善会计核算体系,改革税务管理方式

营改增将会给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带来一定的冲击,例如企业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将有所增加,会计核算工作的难度也相应提高。因此,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管理实际,对会计核算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要根据税种和税率的不同来设置不同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从而便于企业统计收入成本等数据,保证应缴纳税额的计算准确性。另外,营改增之后,企业要对税务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尤其要根据营改增的要求构建新的税务流程,保证其能够适应营改增政策的要求,从而有效的规避涉税风险,降低企业税负。以营改增业务涉及到的电信行业为例,营改增之后,电信企业涉及到的增值税税率有17%、11% 以及6% 三档,因此企业要根据不同税率对应的不同业务进行会计科目的设置以及税务征管的改革,从而做好纳税工作。

4.5 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降低税收成本

企业应该更加注重与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在经营模式、市场营销和生产组织方式等方面做出适应性转变,专业分工进一步细化主动选择分离,如制造业当中的研发设计和营销可以从制造业当中分离出来,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形成特色产业链,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促进了企业管理升级并且主动从产业链构建、财务管理、供应商选择等方面,完善企业治理机制,内部管理水平也明显提高。从另一方面来说,“营改增”后企业多了增值税进项抵扣,由此企业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更新企业的设备设施,从硬件上面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也达到了降低税负的目的。“营改增”后企业可以这样不仅可以促使企业加快转型,而且可以利用“营改增”降低企业税收。

参考文献:

[1]胡庆.“营改增”对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影响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2]宋丽慧.“营改增”的影响及需要注意的问题[J].商,2013(24).

4.营改增对我国餐饮行业影响与对策研究 篇四

营改增税制改革,使企业避免了重复征税环节。营改增后,增值税在原有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又增设11%和6%两档税率。税改后无论采用何种税率,从税收负担上,无疑都是对现行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3%的通信行业雪上加霜,因此,通信行业如何应对税改后,包括适用税率在内的各种问题,值得业内人士深思。

一、营改增与通信行业相关分析

1.营改增对通信行业的意义

营改增对通信行业的意义重大,它将会使通信行业从原有生产型税收向消费型税收转型,在这一过程中增值税的税收抵扣链不够完整,企业税收改革后的政策零散问题不断出现,它们会直接影响该行业税收负担上升,面对这些问题的同时,企业也会面临各种机遇,国家大力推行行业发展,对企业进行税收扶持,必要的行业、地区给予减、免、退的税收政策,企业应该在这些政策中寻求机遇与发展,合理利用不断变化的税收政策。

2.营改增税制改革分析

营改增在税率方面变动较大,部分行业、部分地区已经进行试点,如:交通运输业(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通信行业现实行营业税,税率3%,其计算方法是销售收入乘以税率。在改制后,增值税由原来的两档税率17%和13%,又新增加了两档6%和11%税率,无论通信行业实行其中任何一档,都会使税制改革后的通信行业税负上升。其计算方法是以不含税销售收入乘以适用税率,税改后的这些变化对于通信行业的影响较大。

二、营改增对通信行业产生影响的相关分析

1.通信行业税负转嫁分析

通信行业是高竞争行业,因此,企业税收负担的转嫁能力较弱,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企业的税负转移不单单取决于利润的多少,增加企业合作商的税负,加大可抵扣税款固定资产的购入,将税负通过增加进项税额来转嫁,也可以降低应缴纳增值税款,达到转嫁税负的目的。

2.行业税负变动分析

营改增后,改变了原有企业零售环节的重复征税问题,在税收方面实行进、销差价缴税,此时,通信行业看似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款较多,似乎整体税负会随着税制改革而下降,实际上,通信行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十分有限,不能取得足够的进项抵扣税款,因此,对于企业的进项税款与销项税款不能有更好的税收筹划,税制改革前形成的主营业务收入不能得到很好的消化,导致企业税负得不到合理转嫁,致使整体行业税负上升,将企业的税收工作处于不利地位。

3.营改增后企业财务核算的影响

严格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企业应纳税时间及应税收入。未税改前,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营业收入的销售额,而税改后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税改后会改变企业的报表结构,未税改前税额反映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而税改后的增值税,不反映在企业利润表中;由于税改后销售额中不含有增值税款,因此,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率(即同样的收入税改后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因此销售收入减少,利润率上升),综上所述,由于税改后,企业的计税依据发生变化,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核算,最终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

三、营改增过程中通信行业税收优化建议

1.行业内部税收政策优化

我们应该结合通信行业自身固有的特点,深化市场价格改革,选择与具有税款抵扣资格的企业合作,对于购进的固定资产、销售物品等都应及时取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改变原有无进项抵扣发票购货的现象。

打破原有的垄断经营模式,大力推广并合理利用通信行营改增的税收优惠政策,改变行业的销售模式,利用增值税进项税款与销项税款差价缴税来调整企业的纳税空间,运用合法的避税手段降低行业税负。

2.加强通信企业财务人员

营业税与增值税是两项完全不同的税种,无论是从会计核算方法、计税依据以致发票的管理、开具都完全不同,因此,对于通信行业的财务人员专业技能的要求,相对也越来越高。

及时掌握营改增的计算方法、报税流程、发票管理等专业化的工作,是通信行业财务人员必要的工作,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增强自身涉税风险与法律风险意识,将整个税改过程落实到通信行业每个财务人员的身上,调整税务与纳税之间的关系,适时积累财务工作经验,完善行业内部的核算工作体系、税收筹划工作,来适应新政策带来的新核算方法。

5.营改增对我国餐饮行业影响与对策研究 篇五

营改增政策介绍自1994 年以来,我国实行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税制结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税制结构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从抵扣完善性来看,两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从税收征管能力来看,两套税制并行,税种分类和识别变得难以区分,给征管部门带来了困难;从经济结构和产业发展来看,这种税制结构不利于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深化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2012 年1 月1 日,上海市率先进行了“营改增”试点,拉开了“营改增”试点的帷幕,到2012 年年底,“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天津、广东、江苏、湖北等12 个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2013 年8 月1 日开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2014 年,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营改增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很大影响,对企业提出新的挑战。

营改增主要目的调整我国的税制结构,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促进我国的经济结构转型。然而,部分企业在实行营改增后,由于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的限制,其整体税负不降反升。所以,企业一定要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享受营改增带来的红利。

营改增对企业产生的有利影响

2.1 营改增降低了大多数企业的税负成本营改增消除了营业税存在的重复征税弊端,从整体上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营改增”后对于一般纳税人的服务企业,其购买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免。制造企业购买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进项税额也可以进行抵免。“营改增”后大部分行业企业税负都得到明显的下降。广东营改增试点后,有效地消除了重复征税,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得以打通,极大地激发了企业采购现代服务的积极性;营改增后,企业间区域合作不断加强,与外省产业联系更加紧密,促进了现代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据初步统计,广东省试点以来新增现代服务业2.5 万户,主要集中在文化创意、鉴证咨询等产业,占到新增试点户数的90%以上。

而对于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销售额未达到500 万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实行简易征收,营业税税率由5%降低为增值税率3%,赋税负担直接下降。除此之外,小规模纳税企业还能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高了小规模纳税企业作为卖方的议价能力,间接减少了赋税。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赋税负担显著地减轻。

2.2 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营改增实施后,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完善经营管理模式,尤其是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税务管理等。

我国很多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下,尤其税务管理水平低下。如发票管理不规范,纳税筹划工作不完善。营改增后,企业为了享受税制改革红利,必须完善自身的经营管理模式。由于增值税的计算比营业税复杂很多,企业需要在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等环节加强管理,在以票抵扣背景下,企业必须对组织架构、业务模式等进行改革,需要对供应商和客户作出选择。

2.3 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营改增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推动服务外包,形成主辅分离。

不少企业主要将生产性服 务业务外包,加速了服务业从制造业的分离。二是推动资源重构,提升总部经济。三是推动设备更新,形成带动效应。由于设备采购可以形成抵扣,试点带动试点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据了解,交流运输、物流辅助业设备采购额明显上升,为装备制造等产业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

2.4 营改增有利于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融入国际高端供应链营改增前,我国对出口劳务征收营业税,出口时无法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致使国内出口劳务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中明显处于劣势,不利于中小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

营改增实施后,出口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使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获得明显的效益,有利于这些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出口。企业出口的产品和服务可以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大大提高了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优势,提升了出口货物的国际竞争力。所以,未来中小企业应从低成本战略向差异化、专业化战略转变,从低层次参与国际分工提升到高层次实施国际运营战略,逐步加强对外投资,通过嵌入全球价值链实现产品升级和链条升级,以提升企业整体价值。营改增将促进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融入国际中高端产业供应链。营改增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3.1 部分企业的税负增加随着营改增在建筑业行业的实施,使得建筑业企业在某些环节获得增值税税票的难度加大。建筑施工项目由于施工地点不确定,原材料种类繁多,材料采购来源多,很多材料在采购过程很难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这会导致某些建筑业企业的进项税无法抵扣,从而导致企业缴纳过多的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建筑业企业的利润总额。

3.2 对企业经济效益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对企业的销售收入确认产生影响。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原营业税是含税价确认,而改革后则按不含增值税价确认销售收入,除非企业的销售价格随之发生调整,否则在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后会直接减少企业的销售收入额,从而降低企业的会计利润。

其次,对企业的销售税金产生影响。企业营业税一般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它会直接减少企业的营业利润及利润总额,而增值税会计核算不列入成本费用,对企业的利润总额没有直接影响。营改增会在一定程度上虚增企业会计利润。企业应对营改增政策的对策建议4.1 加强培训,认真学习营改增政策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大区别,企业应积极加强对所有涉及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邀请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讲课,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事前知道业务开展应经历的流程,事中能够索取相关票据,事后能够准确纳税抵扣、申报和缴税。如:企业的供应商,包括物业服务、快递物流辅助、广告与设计、中介审计、项目外包商和固定资产与软件采购商等提供的服务开具的发票可进行进项抵扣,这就要求企业在选择供应商和服务商时,应尽量选择财务核算健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和服务商,这样公司才可以通过进项税抵扣来降低增值税负。

4.2 规范管理、准确使用增值税发票营改增后,企业能否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取决于企业对增值税发票的规范管理。企业要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范发票管理。发票的获得、真伪鉴别、开具、管理、传递、和作废都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伪造和虚开发票事件给企业带来损失。

4.3 完善企业会计核算、税务管理系统营改增虽然只是税种变化,但它牵扯整个会计核算体系改变,涉及科目增多,核算要求也提高,对于企业的全面经营状况缺乏了解,在税改新政下非常容易导致会计核算系统不健全,容易导致偷漏税的风险。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核算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要根据税种和税率的不同设置不同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保证准确地纳税。另外,营改增后企业要构建新的税务流程,适应营改增要求,从而有效地规避涉税风险,降低企业的税负。

4.4 估算营改增给企业利润和服务价格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定价和营销策略随着营改增的实施,市场的价格必然会发生相应的波动,因此营改增后,企业要重新进行合理的定价,重新做好收入的预算工作。需要通过大量的市场调查了解消费者可以接受的价格增幅区间,要对竞争对手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竞争对手在税改后的价格变动及服务状况等,要对企业的成本及收益重新进行核算和预测。在不改变现行定价的情况下,营改增对企业的经营利润产生将双刃剑的影响,因此,企业要关注竞争对手的情况,适度调整价格或营销策略,保持或扩大竞争优势。

4.5 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提高企业利润适应税制改革营改增对企业来说既是一次机遇更是一次挑战。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减轻企业的税负,增加企业的收益。另一方面,如何在收益增加的基础上改变企业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加强企业的成本费用控制,完成企业的产业转型,也是对企业自身的一次挑战。要结合本行业和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分析增加税负的关键点和流程,采取相应的措施合法地减轻企业的税负,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收益。营改增后,中小企业的外购服务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抵扣,企业可以选择将生产性服务外包或者从主业中分离出去,有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要利用营改增契机,加快推动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着力促进主营业务的专业化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转变组织经营模式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快产业专业化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

6.营改增对投标报价的影响 篇六

实施主体与纳税主体不一致。建筑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资质要求,通常以企业集团资质中标的项目占有较大的比重,而施工通常由法人子公司所属项目部负责实施。一般均以中标单位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向业主开具发票;但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等均在实际施工单位发生,这种情况将造成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实施主体与纳税主体不一致问题,即销项税在中标单位而进项税在实际施工单位,进项税和销项税不属于同一纳税主体,从而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无法抵扣进项税,导致企业集团整体增值税税负增大。

另一方面,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之间一般不签订工程承包或分包合同,而依据内部任务分劈文件或授权文件明确双方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双方并无合同关系,内部总分包之间不开具发票。在建筑业“营改增”后,由于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将无法建立增值税抵扣链条,实现进项税抵扣。

转包、提点大包、挂靠等无法生存。在全额转包或提点大包的情况下,发包人因无法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发票,导致税负增加,增加幅度甚至超过收取的管理费或利润,从而使利润大额缩水,甚至出现亏损。另一种情况,如果协议签订的是发包方提取的管理费比例不含税,意味着所有税负由转包方承担,转包方可能会去取得抵扣发票,也可能以降低采购价格来补偿增加的税负,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转包方的预期收益将会因此降低,直接导致偷工减料等影响质量和安全的行为发生。

挂靠项目实施时,为降低采购成本,挂靠单位购买材料往往不要发票,被挂靠单位就不能获得进项抵扣发票,税负自然就会提高。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供应商往往会趁机加价,挂靠方利润又将大幅减少,直接导致偷工减料等影响质量和安全的行为发生。为降低税负,部分挂靠方铤而走险,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可抵扣发票,但因缺乏真实的交易行为,有骗税嫌疑,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其后果将难以估计。

7.营改增对我国餐饮行业影响与对策研究 篇七

1 营改增对物流运输业的重要意义

1.1 避免重复征税, 实现公平税负

成本中可抵扣项目所占收入、成本比重的高低直接决定物流运输企业改征增值税后将承担的税负。物流运输企业可抵扣的进项主要包括燃料、修理用材料、新增固定资产等。作为物流运输服务的提供者, 在“营改增”以前, 物流运输行业的每个环节都会将上一个环节的物流运输费用作为营业税计税基础, 而改征增值税后, 有利于避免重复征税, 实现公平税负。

1.2 加快固定资产更新, 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物流运输行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 它们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各类运输工具, 如船舶、汽车灯, 这些资产价格都相对较高, 且在企业所有资产中占比较高。改征增值税后, 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可以进行进项抵扣, 从而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 必然会提高企业更新固定资产的意愿。对于物流运输行业来说, 企业加快固定资产的更新, 有利于提高物流运输业的竞争力, 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1.3 有利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

“营改增”以前, 物流运输企业征收营业税, 无法开增值税发票, 导致购买其物流运输服务的相关企业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营改增”后, 使物流运输业成为增值税链条中的一环, 上下环节都能正常抵扣。

2“营改增”后物流运输业税负变化

2.1 税负变化情况分析

我们选取40家物流运输企业作为研究样本, 通过比较物流运输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负负担率与上一年营业税税负负担率, 分析“营改增”后物流运输业税负变化情况。通过问卷调查收集样本企业2013年的财务数据, 运用EXCEL进行整理计算, 得到下表的结果。

通过表1可以直观的看出, 在40家样本企业中, “营改增”后大部分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 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基本有所降低, 一般纳税人税负则有增有减。在14家税负有所降低的企业中, 以宁波某企业为例, 其2013年新增固定资产抵扣项目为182.72万元。如果不考虑新增固定资产对增值税的抵扣作用, 则该公司2013年增值税税负率较2012年增加1.8%。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并非企业常态化行为, 因此如果剔除新增固定资产对增值税的抵扣作用, 这14家企业中有8家企业的税负较2012年营业税税负有所增加。

2.2 部分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分析

考虑到物流运输行业结构及属性和“营改增”, 部分物流运输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可抵扣项目少、增值税发票难以取得、“消费型”增值税受益有限等原因。

(1) 可抵扣成本较少。以道路物流运输公司为例, 燃油费用占其单次业务运营成本40%左右, 过路过桥费30-40%, 人员工资、维修费用30%左右。根据“营改增”政策, 合计占运营成本60%左右的过路过桥费、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等均不可进行进项抵扣。

(2) 增值税发票难以取得。以道路物流运输企业为例, 提供汽车修理服务的多是作坊式的小店, 很难取得汽车维修方面增值税发票;可以作为成本抵扣的燃油费,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条件较为严格;部分加油站以向运输企业赠送劳务或货物的方式逃避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3) “消费型”增值税受益有限。“消费型”增值税是指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当期, 可以从销售货物和劳务所需缴纳增值税中抵扣固定资产缴纳的增值税。但是, 部分物流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周期较长, “营改增”后短期内没有更新固定资产的需求, 使得测算期内大额的进项税抵扣缺失, 在提高税率的同时, 必然造成税负的增加。

3 物流运输业应对“营改增”策略

积极的税务筹划才是帮助物流运输企业从根本上减轻税赋数额上升压力的最有效也是最正确的办法。依照不同物流运输企业面临的不同情况,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3.1 合理选择供应商

在燃油消耗方面, 物流运输企业可以进行集中采购, 统一取得增值税发票;在车辆维修方面, 物流运输企业通过与维修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统一取得增值税票;物流运输企业在购置其他原料、办公用品等方面, 应调整采购政策, 在保证采购质量的前提下, 选择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 充分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3.2 做好与客户的沟通

“营改增”后, 对于物流运输业的客户来说, 物流运输发票的抵扣率由7%上升到11%, 税负有所下降。因此, 物流运输企业应该积极与这类客户进行沟通, 本着双赢的原则,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争取物流运输服务价格的上调, 从而缓解企业的纳税压力。如温州某企业, “营改增”后开票费率由1%提升到2-3%, 充分利用增加的这部分营业收入冲抵了上涨的税费。

3.3 适时进行固定资产投资, 提升硬件竞争力

根据调研分析发现, “营改增”初期, 部分物流运输企业的税负出现一定程度增加, 但随着车辆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投资, 物流运输企业将能感受到增值税进项抵扣带来的减税好处。因此, 适时进行固定资产的更新投资已经成为物流运输企业税务筹划的手段之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 适时新增固定资产, 使得企业在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同时, 享受到“营改增”的政策优惠。

3.4 细化收入分类, 合理调整交通和物流辅助收入

货物运输适用税率为11%, 物流辅助业适用税率为6%, 因此应当分别核算该两项的收入及销项税额。此外, 还可以通过调整货物运输收入和物流辅助收入, 来实现销项税额的最小化。以某物流企业为例, 假如货物运输收入和物流辅助收入能够按照8:2的比例进行调整的话, 可以节税127万元, 税负率下降0.91%。

4 物流运输业“营改增”政策性建议

基于对“营改增”政策的考察调研及对物流运输企业现存税收问题的分析, 课题组认为, 物流运输业“营改增”税收政策并非适合行业特性, 在一些具体政策方面还存在缺陷, 建议政府考虑物流运输业的实际情况, 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物流运输业增值税政策与制度。

4.1 适当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

一是将路桥通行费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会减轻道路物流运输企业税负。考虑到将路桥通行费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涉及情况复杂, 建议将这部分费用按照行业平均水平测算, 将这部分作为减计收入处理。

二是将存量固定资产未提完折旧的部分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考虑到物流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的特性, 如能将企业现有未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物流运输企业的税负。具体操作方法可以参照1994年增值税改革时对已有存货的进项税额抵扣的方法处理。

三是将保险费、特别是强制保险项目的费用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将保险费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 建议将这块费用按照行业平均水平测算应抵减比例, 将这些项目的支出作为减计收入处理, 计算销项税额。

4.2 对税负增加的企业进行过渡性财政补贴

根据国家明确的“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 甚至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税制改革原则, “营改增”从长远来看应是一项减税措施。但从“营改增”在物流运输行业实施的情况来看, 大部分的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后的第一年税负出现增加, 这与“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原则是相违背的。因此, 可以参照上海市的做法, 按照“企业据实申请, 财政分类扶持”的方式对税负有所增加的企业进行过渡性财政补贴。

4.3 进一步扩大“营改增”的行业范围

由于此次“营改增”改革试点仅仅在交通运输服务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目前物流运输业所发生的成本中有很多是在征收营业税的, 如路桥通行费、保险费等, 这就使得物流运输企业在这些项目上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 从而导致税负加重的情况。因此, 应进一步扩大“营改增”的行业范围, 打通增值税链条。

4.4 设计使用物流运输专用增值税发票

结合物流运输企业经营网点多、发票额度小、用量大的特点, 建议借鉴以往定额发票的经验, 设计使用物流运输业专用发票。如设计增值税专用定额发票 (撕本) , 并允许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同时也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机制, 规范物流运输专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保管。

摘要:文中通过抽样调研分析“营改增”后物流运输企业税负变化情况, 提出物流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增值税,物流运输

参考文献

[1]丁淑芹, 等.关于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思考[J].商业会计, 2012, (5) .

8.营改增对我国企业利润的影响 篇八

关键词:营改增;利润

中图分类号:F8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4-0146-03

1 概 述

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营改增,2012年12月1日,试点扩大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增加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增加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纳入全国营改增试点范围,2014年6月1日,增加电信业纳入全国营改增试点范围;2016年5月1日起全国开始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此次营改增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又一次财税体制的深刻变革。

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收营业税,自此营业税成为我国地方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是根据营业额全额征税,所以存在重复征税情形,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第一是营业税本身存在重复征税,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如果存在购买应税劳务的情况,在购买环节已经就营业额全额缴纳营业税,在出售环节已经缴纳过营业税的营业额还要再一次计入应纳税额,出现重复缴税;

第二是增值税和营业税交叉重复征税,如不动产的销售,原计入不动产的材料物资在购买时存在进项税额,而形成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是不允许抵扣的,在销售不动产时,营业额中包括进项税额,因此缴纳营业税时,进项税额计入应纳税额,造成重复征税。

营改增实施以来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尤其是交通运输业,营改增之后部分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增,这与营改增减少企业税负的目的有所相悖。

本文通过分析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了解营改增是否能减少税负增加企业的收益,是否能促进企业的发展、促进第三产业结构的升级。

2 营改增基本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计税营业额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计算方法: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并且降低了服务的增值税税率。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对于试点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现代服务业,年销售额低于 50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的 5%的营业税改征 3%的增值税。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在原营业税业务中属于金融保险业,适用税率为5%;营改增之后适用增值税率17%。

转让土地使用权在原营业税业务中属于转让无形资产业,适用税率为5%;营改增之后适用增值税率11%。

销售不动产业务在原营业税业务中适用税率5%,在营改增之后适用增值税率11%。

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在原营业税业务中属于金融保险业,适用税率为5%;营改增之后适用增值税率11%。

提供建筑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在原营业税业务中适用税率3%,营改增之后适用增值税率11%。

提供现代服务(除租赁业务外)、生活服务(原文化体育业、娱乐业)、金融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在原营业税业务中绝大部分适用税率5%(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5%~20%、增值电信服务3%),营改增之后适用增值税率6%。

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相关服务营改增之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3 营改增后对企业财务业绩影响的分析

3.1 营改增后变化

3.1.1 计税方法和税基发生变化

营业税的税基是全部费用,是价内税,计入价格;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中进项税额抵扣是增值税的灵魂,税基是产品或服务在本环节中增值部分,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计入价格。

計税方法的变化导致计入成本的费用发生变化,如果在上一环节缴纳了营业税,在本环节中计入服务的成本中,增加了本环节的应纳税额;但是上一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在本环节中是可以抵扣的,减少了本流通环节中缴纳的增值税,而且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计入营业成本。

3.1.2 税率发生变化

由原来3%和5%的营业税率,变为17%、11%和6%三个税率,总体而言,税率有所提高,但是由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此不能简单说明由于税率的提高导致负税成本的增加。

3.2 营改增税负的变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企业发生的税负主要从两方面影响企业的利润:一是税负在财务中体现的是某项费用科目,如“营业税金及附加”,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当期的利润;二是当发生纳税行为时,企业选择不同的经济行为来合理避税,间接的减少当期应缴纳的税费,从而达到减少税负增加利润的目的。

营改增纳税行为的变化对税负的影响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是短期方面,企业对营改增的无法适应,以及2016年5月1日到6月30日过渡期期间的双票政策和免税政策,导致纳税筹划行为较为靠后;二是长期方面,营改增的变化直接影响服务价格的结构,纳税行为因此而发生转嫁。

营改增后由于税基、计税方法和税率都发生了变化,同时2016年以前试点省份与非试点省份发生应税项目处理的差异,都会对企业的税负产生影响,从而使企业的利润在营改增前后存在较大的差异。首先,营改增之后,纳税额由原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改为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由原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改为计入负债,从科目的变化来看不再直接影响当期利润;其次,我国税法规定要根据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这三大税种在企业当期的发生额,计算当期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两项合起来的税率为10%,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因此营改增之后仍然间接影响利润,但是营改增之后,相比之前对利润的影响是否为正效应,还要考虑税率的变化、抵扣效应以及行业、地区差异。

3.3 营改增抵扣效应的变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是按照营业额全额征收,营改增之后,上一环节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在本环节的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也就是只对增值部分征收增值税,减少了税基,虽然税率整体有所提高,但是由于增值税抵扣效应的存在,理论上来说是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来源于外购商品或服务以及购买固定资产。

在营改增之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单位外购商品的增值税是不能抵扣的,是商品的终极消费者,因此交给上一环节的增值税再加上负担的营业税,企业的税负确实比营改增之后要重。但是营改增之后,如果外购服务或商品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或者本环节构成服务或商品的成本中不能抵扣的项目占比过重,如劳动力成本,税负反而会增加,如果生产原料的投入占比较高,则减轻税负的效果越好。

营改增之后,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这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大的企业来说,无疑为企业提高了收益。

在营改增之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单位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是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购买当年的税负和现金流都会受到较大影响,固定资产的摊销计入成本费用的时间又过长,对以后各期的利润都会有所影响。

营改增之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可以使企业有更多的现金流加大固定资产的投资,加速市场资产流通,提高企业的收益。

3.4 营改增税率的变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营改增之后,税率的变动是最直接影响到企业税负效应以及商品服务价格结构的。此次税率变化最大的是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由原来的5%提高到17%,但是在营改增之前,该行业缴纳的营业税是按照差额计算的,有形动产的购买价款和为此支付的利息是可以扣除的,所以单从税率和计算方法来看,营改增之后税负可能会有大幅提高。对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行业来说,税率提高的幅度不大,因此营改增之后这些行业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可能会使得税负明显减少。

从行业对比来看,有些行业因为税率的提高反而增加了税负,有些行业虽税率的提高但是税负却下降了,因此不能简单的说所有行业和企业的税负都享受了营改增这项税收政策变化的成果。

今年作为营改增的过渡期,两税制以及税收优惠政策都会影响到今年企业的税负效应。从宏观角度看,营改增税率的调整也体现了国家通过税收政策的的变化,调整产业布局指导市场经济发展的调控。

4 结论分析及建议

4.1 结论分析

营改增对企业利润的影响需要分行业分地区来进行分析。

交通运输业和建筑服务行业营改增的税负降低效应不强,对利润的影响可能会比较负面。原因一方面可以归结为税率的提高,这量个行业的税率从5%提高了11%,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两行业共同特征为可以抵扣的项目过少,例如建筑行业,购买工程物资的进项税额是不得抵扣的,需计入不动产的工程成本。例如交通运输业,虽然购买的运输车辆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是企业中现有运输车辆绝大部分是营改增之前购买,再加上购买不是特别频繁,所以进项税额的抵扣只在购买运输车辆的当年对税负有较大的影响。还有这两个行业购的人力成本占总成本比重较高,而人力成本购买是不能抵扣的项目,因此这些行业在营改增之后税负有可能不降反增。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业务,即使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在营改增之前,也是可以扣除动产的购买成本,但是由于税率提高的幅度过大,导致了这两项业务的税负在营改增之后会提高,企业的利润会下降。

笔者认为,这两项服务税率的提高主要是政府希望通过调节税收政策,宏观调控加快资产的流通以及房地产市场的泡沫。

其他行业税率提高的幅度较小,而且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可以进行抵扣,所以营改增之后企业的税负会下降,企业的利润会提高。

笔者认为这些行业一方面小企业居多,再一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降低税负可以扶持小企業发展,调整价格结构,让普通居民受益。

另外地区差异对营改增后企业利润的影响也比较大。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第三产业活跃,人口聚集,服务行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比相对不发达地区较大,如一二线城市,居民对服务行业的消费能力强,需求高,因此税负的降低更加促进了服务行业的活跃发展,对企业利润影响形成了良性循环;而三、四线城市,居民生活单一,服务行业发展缓慢,因此税负的降低对服务行业的刺激效果小,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没有发达地区显著。

4.2 建 议

一是扩大营改增抵扣的范围,抵扣项目少是税负不降反增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扩大抵扣范围,如交通运输企业的过路过桥费等,有利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通畅,降低企业的税负。

二是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能力。随着营改增纳税环境的改变,企业应快速调整适应,选择最优的采购决策,适时调整价格结构,加强增值税的税控管理,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

参考文献:

[1] 龚辉文.关于增值税、营业税合并问题的思考[J].税务研究,2012,(5).

[2] 唐登山,周全林.营业税税负的增值税当量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2,

9.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 篇九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毛利率变动的影响。1)当建筑企业可抵扣成本比例大于70%时,建筑企业的毛利率则会提高,可抵扣成本比例小于70%时毛利率则会下降。2)建筑企业原来的毛利率越高,则毛利率降幅越小、增幅(如果增加)也越小;建筑企业原来毛利率越低,则毛利率降幅越大、增幅(如果增加)也越大。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毛利润变动的影响。1)“营改增”只会使得毛利率较低且可抵扣成本较高的建筑企业增加毛利,绝大部分建筑企业毛利润下降!2)从下降幅度来看,可抵扣比例越低,则毛利润降幅越大;原来的毛利率越高,则毛利润降幅越大。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净利润变动的影响。1)“营改增”会使得超过一半的建筑企业净利润增加。2)“营改增”首先会增加低毛利率的建筑企业的净利润。3)“营改增”首先会增加高抵扣比例的建筑企业的净利润。

建筑工程各板块的受益程度排序。如果人工成本不计入进项业务发生额,受益程度排序为:房屋工程>钢结构>路桥工程>铁路工程>水利工程>装修工程>国际工程>工业工程>园林工程;如果人工成本计入进项业务发生额,受益程度排序为:房屋工程>装修工程>国际工程>钢结构>路桥工程>园林工程>工业工程>水利工程>铁路工程。

板块的不同特性也决定板块的受益程度不同。建筑行业有的板块工程属性较强,比如铁路工程、路桥工程、房建工程、装修工程、园林工程、水利工程,所以“营改增”对工程属性较强的板块或企业有较大影响;有的板块的工程属性较弱,比如钢结构、建筑设计板块,较少收益率此次营改增。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从今年的新闻热点来看,无论是供给侧改革还是营改增税改调控,都表现出国家带领国内实体经济走出困境的强大决心。供给和需求双管齐下,相信钢价的单边下行可能性将进一步降低,今年钢市的整体表现要好于去年,市场参与者需时刻关注国家政策变化,顺势而为,在纷繁复杂的变化中寻找良机。

中国营改增对建筑业有哪些影响?据悉,中国营改增后,建筑业税率将调整为6%。3月24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公布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办法。

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有多项过渡政策,保障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随着最后4个行业建筑业、房地产 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告别营业税,这场涉及近千万户新纳税人、全年减税超5000亿元的重大改革将对企业和个人税负影响几何?

中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将在5月起落实,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根据试点方案,营改增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将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据测算,四大行业涉及的纳税人总数近1000万户。 建筑业 税负涨了吗 改革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将从此前缴纳3%的营业税改为1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使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10.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分析 篇十

传言已久的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即将变成现实。从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并确保营改增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建筑施工企业属于建筑业,营改增会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有什么影响?税负是否只减不增?下面从财务管理、税负两个角度分析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一、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1.资产下降

建筑施工企业购置存货、固定资产时,在会计处理上要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将进项税额从原价扣除,资产的入账价值将相对原实施营业税时会有所下降。而存货、固定资产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资产,这样,企业的资产总额将比没有营改增前有一定幅度下降。

2.收入、利润下降

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营改增之前,主营业务收入中是含有营业税的,属于含税收入额,营改增之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因此主营业务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税,属于不含税收入额。如营业税制下建筑业确认收入111亿元的工程项目,改增值税后应确认的营业收入为100亿元[111÷(1+11%)].相应地,与成本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再计入营业成本,如原材料、燃料和租赁费产生的增值税额等。因此,合同预计总成本将比营改增前减少。此外,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中是按总价剔除了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中只是部分剔除,从而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比营改增前要少,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也随之减少。

3.现金流减少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实行的是代扣代缴营业税方式,建设单位验工计价时,采取从验工计价和付款中直接代扣营业税,营改增后,建设单位将不能直接代扣代缴增值税,而直接由建筑施工企业在当期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但此时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并不立即支付工程款给建筑施工企业,即缴纳增值税在前,收取工程款在后,有时滞后时间比较长,这将导致企业的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程度。此外,由于实行营改增后购买固定资产能够抵扣进项税,将可能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的投资冲动,进行大规模投资,其融资产生的利息压力将加大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程度,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

二、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

之前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虽然具体的营改增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还没有出台,但财税部门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既定建筑业11%的税率。从绝对数字来看,税率上升了,但征税额未必一定会增加。11%的增值税税率表面上看比较高,但可以抵扣进项税。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假设其工程毛利率10%,工程结算成本中,原材料约占55%(建筑材料成本中水泥约占45%,钢铁约占40%,其他材料约占15%),人工成本约占30%,机械使用费5%,其他费用占比不超过10%,假设其全年完成营业收入为11100万元,营业成本9990万元(营业收入和成本均含增值税)。营改增前,应缴纳营业税为333万元(11100×3%)。营改增后,人工成本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为870万元[9990×(55%+5%)÷(1+17%)×17%],销项税额为1100万元[11100÷(1+11%)×11%],这样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230万元(1100-870),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有所下降。

以上是理论上的算法,但实际上建筑施工企业本身所处环境复杂会给增值税的计算带来很多挑战。建筑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大,如砖、瓦、灰、沙、石等材料主要由项目所在地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个体户垄断经营,而这些供应商都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往往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由于发票管理难度大,很多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也会使建筑业实际税负加大,因此,取得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建筑业营改增一大难题。

11.营改增对我国餐饮行业影响与对策研究 篇十一

2012年1月, 上海市作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简称营改增) 首个试点地区率先拉开了国家税制改革的帷幕, 试点行业优先选择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分批扩大至全国八个省市;自2014年1月1日起, 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被纳入了营改增试点范围;自2014年6月1日起, 电信业也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根据规划,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税制改革任务。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二大产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早已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实施营改增势在必行。

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营业额全额征收营业税, 不能将工程成本中的采购原材料、机械设备等产生的进项税扣除, 在计入营业额又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这就导致了在现行税制下重复征税的问题。从理论上讲, 在实施营改增后可以有效避免这一弊端, 建筑施工企业在采购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时产生的进项税不仅不计入成本中, 在确认收入时还可以将进项税抵扣。从行业上看,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 有利于完善行业增值税抵扣链条, 由于增值税的“环环相扣”、“自动执行”的特点, 不仅可以使建筑施工企业从上游企业吸纳的大量增值税进项税额得到抵扣, 也可以将下游企业, 如房地产业 (将来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内后) 的增值税得到转移, 从而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可以得到有效地完善。

营改增后, 由3%营业税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从税率上看, 税率将会大幅提升, 这将对建筑施工企业各方面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 根据最新政策, 提前做好税收筹划,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后推进企业平稳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各方面的影响分析

(一) 对整体税负的对比分析

营改增前, 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 营改增后, 增值税税率为11%, 比营业税率增加8%。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最大区别是, 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 应缴纳的增值税越少,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少, 应缴纳的增值税就越多, 因此, 判断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增加还是减少, 不仅与税率、纳税人收入水平有关, 还取决于企业总成本中可抵扣成本占收入的比重。

营改增前, 营业税计税依据为营业额全额, 纳税额不受成本费用高低的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营业税=营业额×税率3%, 营改增后, 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销项税 (税率为11%) -进项税 (税率为17%)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可抵扣成本主要是原材料和机械设备, 购进该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为17%。假设建筑施工企业含税收入为A, 可抵扣含税成本为B可抵扣, 本文暂不考虑城建税金及附加的情况下, 营改增前营业税应纳税额为A×3%, 营改增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A/ (1+11%) ×11%-B可抵扣/ (1+17%) ×17%, 对于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增加还是减少, 可以通过营业税与增值税税负相等临界值公式来计算如下:

计算得出B可抵扣/A=47.56%, 也就是说, 当建筑施工企业总成本中的可抵扣成本占企业收入的比重为47.56%时, 营改增前后企业税负相等;当企业可抵扣成本占收入的比重大于47.56%时, 营改增后企业税负降低;当企业可抵扣成本占收入的比重小于47.56%时, 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增加。

然而,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 会有诸多问题影响企业取得可抵扣成本的进项税:1) 建筑施工企业有占总成本30%左右的人工成本不能进行抵扣;2) 对于较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钢材、水泥、混凝土等原材料, 即使其所占收入比重大于47.56%, 也会因受上游供应商规模大小、施工地点偏远等条件限制, 如供应商大多属于个体户或者农民工, 往往不能取得理想状态下的足够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3) 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的购置也可取得较大额度的进项税, 然而此类资产使用年限较长, 很多企业都是在营改增前采购的机械设备, 税改后不能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从而带来税负增加;4)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经营中往往存在甲方供应原材料的合同, 这部分甲供材的购买方和发票主体都为甲方, 造成建筑施工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从而限制税额的抵扣。这些问题都是在税改推进过程中应该考虑的实际难题。

(二) 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1. 对收入的影响。

因增值税是价外税, 营改增后, 建筑施工企业收入的确认由之前的含税收入剔除增值税销项税后变为不含税收入, 从而营业收入减少了9.91%, 即1-1/ (1+11%)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后应交的增值税当期必须上缴, 而收入的确认时间往往提前于实际收到工程款的时间, 这就带来了在工程价款尚未到位的情况下, 企业先行缴纳增值税, 这将导致企业的经营现金流支出增加, 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2. 对成本和利润的影响。

同理, 营改增后, 对于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材料和机械设备, 建筑施工在计入成本时也剔除了增值税进项税, 从而使工程成本降低了14.53%, 即1-1/ (1+17%) 。建筑施工企业的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对于成本加成的建造合同, 如果采用成本加上成本一定比例的费用来确定工程的价款, 那么营改增后工程成本的降低会直接带来建筑施工企业利润的减少;对于固定造价合同, 在招投标中就应提前考虑到营改增后工程成本金额的变化与税负的变化对工程造价的综合影响。

(三) 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分析

1. 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受会计核算变化影响, 营改增后, 原材料和固定资产科目的账面价值不再包含增值税, 增值税进项税额则计入应交税费科目中, 因此, 从理论上讲, 营改增后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入账价值较之前有所降低。然而, 在实际工作中, 原材料和固定资产所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低, 营改增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影响较小。此外, 很多建筑施工企业的机械设备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 税改后预计施工企业会为了获得大量进项税额增加固定资产的采购量, 从而带来资产负债表上总资产的增加。

2. 对利润表的影响。

营改增后,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不再发生。再者, 主营业务收入中分离出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中分离出进项税额, 收入和成本同步较之前减少, 这三种科目的变化会导致利润增加还是减少, 主要取决于分离出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此消彼长关系, 如果分离出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的变化幅度, 利润降低;如果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的变化幅度, 则利润增加。

(四) 对纳税管理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后, 对于企业财务人员来说, 由于国家对增值税的管理更加严格, 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的认证、抵扣、发票的开具和保管都需要特别重视,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集和审核也需更加谨慎, 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将会大大增加。

此外,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是以项目所在地确定, 而增值税的纳税地点是以企业的注册地缴纳, 而建筑施工较为特殊, 往往项目所在地遍布全国各地, 如果按照注册地来纳税, 便于对各个施工项目的税收进行统一管理, 避免了不同地域的施工项目政策法规不一致带来种种纳税困难, 可以提高办税效率, 加快工程进度, 减少税收成本。

三、对政府和企业的建议

(一) 完善发票管理制度, 选择规模较大的供应商

营改增到来之际, 建筑施工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制度, 提高增值税抵扣意识。一是在招标采购时, 建议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供应商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采购材料时, 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的供应商, 尤其要关注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正规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对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发票的完整性, 提高辨别真伪发票的能力, 同时要妥善保管已取得的发票, 保证在增值税的有效期内及时认证、抵扣, 最大程度降低涉税风险。

(二) 加强合同管理, 在合同签订上选择加工加料合同

营改增后, 税率上升有可能造成税负增加, 建筑施工企业要紧跟国家最新政策, 在合同的管理上, 一方面, 要积极寻找转移税负的方法, 适当调整原来的定额收费及招投标报价模式, 建议采用“不含税收入价格加上税费”的报价模式, 提前将增值税销项税额加入到合同报价中去, 合理转移税负;另一方面, 在合同的签订上, 尽可能地争取签订包工包料合同, 建筑施工企业获得较大抵扣比例主要来源于原材料的购买, 如果采用甲供材合同, 发票抬头是甲方, 企业就无法取得进项税额, 而采用包工包料合同, 企业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取得的进项税可以从销项税额最大程度地抵扣掉, 从而降低企业应纳税额。

(三) 延缓购买不急需的固定资产, 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税负

企业应保持时效性, 充分利用营改增政策, 通过合理完善的手段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 尽量消除营改增带来的不利影响, 营改增后, 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予以抵扣, 销项税额不足抵扣时, 不足部分还可以下期留抵。建筑施工企业如果在营改增后增加固定资产可以带来巨额的进项税额, 可能会使企业在一个或者几个会计年度内增值税税额为零。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想降低税负,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应尽量减少营改增前的固定资产投入, 增加营改增后的固定资产投入, 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四) 加强培训, 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

营改增已是大势所趋, 企业在面对政策变化时要积极应对。首先, 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营改增培训, 使其尽快熟悉增值税的税法规定, 熟练掌握营改增下新的会计核算和纳税方式, 提高实务操作能力, 如防伪税控的应用、发票的认证抵扣等;其次, 财务人员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提前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制定出适合企业发展的税务筹划方案, 选择有经验的人员配备到税务岗位上, 提高税务人员的风险防范能力, 以尽快适应新的税制改革政策。

(五) 政府部门应及时关注企业涉税诉求, 适当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

对于政府而言, 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税负明显加重, 建议政府可从以下几点考虑:1.对于不能有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 建立协调评估机制, 研究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原因, 设立营改增财政专项基金, 采取优惠税率政策、实施税收返还等办法, 根据企业不同的情况给予适当的过渡性政策支持;2.在处理税改前的施工合同问题上, 可采取“老合同老办法、新合同新办法”, 即在营改增前已经签订并执行, 在营改增后尚未完成的合同, 仍按照老办法征收营业税, 而对于营改增后新签的新合同, 实行征收增值税的新办法, 来保证建筑施工企业的有效平稳过渡;3.适当扩大进项税抵扣项目的范围, 尤其是人工成本的抵扣, 这部分成本不能抵扣对企业非常不利, 建议给予一定比例的抵扣权限;对于供应商中的个人、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 建议采用较低税率来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4.采用有选择性的营改增政策, 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统筹采用两种计税方式, 对于可抵扣成本占收入比重大47.56%的企业, 选择增值税纳税方式, 对于可抵扣成本占收入比重小于47.56%的企业, 选择营业税纳税方式, 这种由企业自己选择更合适自己的税种方式, 更符合国家完善建筑业税制改革的初衷。

摘要:在阐述营改增政策背景及意义的基础上, 从整体税负的对比、会计核算的影响、会计报表的影响、纳税管理的影响四个方面, 分别详细地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最后从企业和政府两个角度给出了如何应对营改增、有效降低企业税负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营业税,增值税,税负

参考文献

[1]赵安.营改增对企业财务和会计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D].济南:山东财经大学, 2014.

[2]张丹丹.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财务影响研究—以A建筑施工企业为例[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4.

12.营改增对我国餐饮行业影响与对策研究 篇十二

摘要:这几年来,企业的发展无法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企业的生存面临着内忧外患,建筑企业需加强自身内部控制,将建筑工程成本管理作为重要手段,对其加以重视。如今“营改增”的时代已经来临,大多企业成本管理都受其重大影响,建筑企业的成本管理也不例外,其中税收筹划管理就深受其影响,企业该如何解决其中的影响成为了建筑企业的关注重点。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对的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企业

随着新的税收制度的施行,让我国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营改增的施行让市场上许多的不良现象得到改变,在一定程度上让我国的建筑市场走向标准化,企业树立起竞争意识,制定出自身的经营战略,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并让我国建筑企业视线持续发展。

一、“营改增”下建筑企业成本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落后的企业管理制度不符合新形势的发展

我国在税制度上实行的“营改增”是为了让建筑业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市场中进行精细化的管理。由于大部分建筑企业的管理模式较为粗放,内部的问题较多,领导层难以对项目进行良好的控制管理。“营改增”促使企业科学合理的利用资源,这样对那些不温不火的企业可以树立一个美好的形象,让他们跳出自己的牢囚,跟紧时代发展的脚步。

(二)加大建筑企业成本管理的税负压力

“营改增”的实行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的赋税,在材料,机械的租赁方面赋税增加,导致一些建筑企业存在着偷工减料的想法,想以此减少自己的成本。如此便会造成在建筑方面出现许多安全隐患,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经济安全,而对于建筑企业来说也将毁坏企业的形象,不利于企业在市场中持续发展。

(三)对建筑企业现金流的流通产生阻碍

建筑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一个企业的财务不管理好,在现金流通中就会受到阻碍。我国的大多建筑企业的建筑项目实施速度较为缓慢,且行为不规范,承包商却置之度外,在“营改增”实行之前,企业可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来解决资金流通紧张的局面[1]。而在“营改增”的情况下,每个步骤都需要相关的证明,在一定的程度上让虚变实,承包商在材料购置和材料验查方面增加了难度,同时也容易出现多种问题,例如:在分包方面对建筑材料购买不能获得增值税的发票,材料的欠缺无法找到相关证据抵扣等,进而导致企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面临诸多的阻碍,需要先交税,再抵扣,这都增加了建筑企业在经济上的压力,长此以往会让企业面临经济困难,导致经济网格破碎,造成企业现金无法正常流通。部分建筑企业由于缺少充足的资金建设财务管理平台,从而严重阻碍资金的流通,降低了建筑项目的施工效率。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各类成本管理产生的影响及对策

(一)材料成本管理方面的影响及应对方法

“营改增”前,建筑企业的大多数项目的劳务派遣没有发票,进行营改增后要增值税发票就可能会造成税负或成本的增加。建筑企业的大多数项目租赁施工设备时都有个人租赁情况,由于缺少增值税发票进而会引起租赁费上涨。因此对材料成本管理可以做出以下几点措施[2]:第一,建筑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对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的对比筛选机制,做到有章可循,防止出现假发票现象。第二,严格依照增值税管理要求优化物资与设备的集中采购,可按照统一谈采购,分别签订合同的模式,让业务流程变得更加清晰和流畅,同时要明确合同的主体或者受票单位即为纳税主体;第三,对互联网采购方式充分应用,扩大各项物资、材料的采购范围;第四,对各项物资、设备的调拨要做到规范化,优化资产以及材料管理;第五,针对采购架构采取比较筛选的方式,一般情况下都采用成本与税金之和最小的原则;第六,针对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都采取集中采购方式,让采购流程变得规范化,便于管理,在采购的过程中选择的供应商尽可能为一般纳税人。

(二)对劳务成本管理的影响和对策

“营改增”实行后企业的税收增加许多,从以前的百分之三提升至百分之十一,因此很可能引起劳务分包单价的提高,导致企业增成本增加。由于诸多的建设项目仍然采用的是包工头承包模式,所以都无法获得发票,这种模式在实施营改增后便无法再使用,而是被劳务分包模式或者劳务派遣模式所取代,新的模式下就将增加造成劳务分包单价的增加,使得建筑企业的成本提高,并且企业为了获得增值税发票,其税负也将明显增高[3]。

1、对于劳务分包对策

首先要对当前劳务分包现状有清楚的认识,就目前建筑企业各项分包项目所实施的管控措施都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例如违法分包、以包代管、个人承包、个人挂靠与提点分包等现象。上述情况在实施“营改增”后也都无法继续。所以建筑企业需要对现有的分包情况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可以将正规的、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专业分包与劳务派遣继续保留,而将违规违法的分包模式切实取消,同时还可采取清包工和甲控工程的分包模式。

其次对分包招标流程和管理进行规范,包括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以及劳务派遣等,避免出现违法违规分包情况,并对分包、财税以及经营等风险严格地把控,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与税负。在劳务队伍的管理方面要加强,在实施规范化风暴管理的同时充分考虑进项税抵扣问题,通过获得增值税发票来抵扣进项税,与此同时要对分包价款合理确定,在工程项目分包中尽量实施清包工、甲控工程模式;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中,对价格的对比筛选要遵循成本与税金之和最小的原则。另外,建筑企业在营改增之后需要对单位的分包合同范本完善和规范,并与供应商之间签订新的合同。

再次,在关于机械管理方面的费用所产生的影响,部门做出了相应的对策。在扩大经营项目中尽可能得到更大程度上的收益,企业根据每年采购数量与工程施工车辆来制定计划,但是可能在数量采购方面会有限制,造成施工车辆无法满足施工的要求,而为了按工期完成项目,相关部门就要去租借车辆,然而这些租借支出的费用就免不了给公司带来税率。当前我国大型的租赁公司却是少之又少,国内大多数规模比较大的出租公司中的设备是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虽然政策提供给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经营业开具增值发票,而实际情况却是存在着许多问题和麻烦,并且在税务管理方面也是一件麻烦的事,从而使得多数中小型企业务纳税人并不开具增值税发票。针对合作的企业,由于需要长期租借设备,比如施工企业和机械生产企业就可通过设备生产商来谈合作,并且相应的延长付款时间,从而可以得到增值税发票,这也是方法之一[4]。

(三)对设备管理的影响和对策

“营改增”后,供应商身份直接决定了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情况,所以企业在采购设备时应首选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上游供应商,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时,应对交易价格进行商谈,考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税率差异以及与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Ю吹募鄹裼呕葜?间的平衡,力求效益最大化。

结语

由此可见,广泛推行“营改增”对建筑行业来说无疑是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困难,建筑企业要在“营改增”改革中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升级、避免重复缴税和降低企业税负影响,需要从项目进项税额方面来着手,减轻税收对企业带来的问题,利用合理的税收筹划帮助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3.营改增对我国餐饮行业影响与对策研究 篇十三

一、营改增概述

所谓营改增就是将以往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1月1日开始开始试行营改增制度,同年8月扩大至北京、天津、浙江等各大省市,部分行业已经在全国开始试行这一制度。营改增制度能够有效对我国的税制进行完善,消除了重复征税。而且能够加快社会专业化分工以及第三次产业融合的步伐。同时也能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使得企业具有更强的发展能力。此外,还能对投资、消费以及出口结构起到有效的优化作用。总体来说,在我国目前加快经济转变方式、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攻坚时期,转变税务结构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具有非常积极且重大的意义。

二、营改增对企业经济效益发展造成的影响

1.营改增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1)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

国家实行营改增制度,对税务制度进行了改革,提出税务方面的新目标是使试点行业的税负在总体上保持原状或略出现下降,而重复征税则要基本消除。在营改增改革中,我国的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率为6%,而且将纳税标准规模设置为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低于这一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设置为3%。这种税制并没有对企业的经营成本进行计算,而是直接以营业额为标准进行征税。在使用传统的税务制度时,企业营业税的税率为3%和5%,改革之后,对于中小规模的企业来说,税负出现了明显下降。总体来说,如果其他因素保持不变,那么实行新的税务制度之后企业的总体经济效益将会提高。尤其是对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对原材料的消费较高的企业来说,税负将会大幅度降低。

(2)加快行业专业分工的步伐

在营改增之前,税负沉重成为阻碍现代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抑制资本市场活跃程度的主要因素。而改革之后则会使企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动力更加充足,企业对增值税发展的抵扣效益更加重视,最终使得企业的管理更加规范,财务制度也更加完善。营改增后增值税的抵扣使得企业下游客户量增加,供应链上的企业在整体上税负都得到降低,进一步促进了行业内的分工。例如服务企业在营改增之后可以将一些边缘业务外包出去,进行专业分工。由于其所产生的增值税能够进行抵减,因此不但使自身的生产成本降低,而且使企业能够更加专注的对核心业务进行发展,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

纳税企业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营改增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营改增前后税前扣除项目的变化,二是营改增前后购进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变化。在税前扣除项目方面,营改增之前,可在税前从企业所得税中对营业税以及运费、劳务费用等进行全额扣除;而改革之后这些项目不能再在税前进行扣除。也就是说税前可扣除的流转税项目有所减少。而在购进固定资产计税基础方面,改革之前部分购进的固定资产不能进行在税额中进行抵扣,改革之后的所有固定资产购进都可以在税额中进行抵扣。具体的营改增纳税计算方法为,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4)对服务业及贸易出口的影响

在我国的营改增试点企业中,还包括国际运输服务以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以及设计服务的单位。因此此项改革也会对我国的服务业以及贸易出口等产生影响。具体规定是国际运输服务以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及设计服务的增值税零税率。而且我国财政部以及税务局等也出台了相关零税率及免税政策的文件,规定零税率下销项税额实际上为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免税下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只要试点企业进行合理选择,都能从这些政策中获得优惠,而且能够对服务业以及对外贸易等产生刺激作用。

2.营改增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1)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主要表现在:①税负。由于上文已经进行详细论述,因此此处不再赘述。②发票。税制改革对发票的影响是必然的。增值税包括进项税和销项税,之前的营业税发票很明显无法与改革之后的税制契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两种发票之间存在的差别的影响并不是很大。而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还是应该对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进行区分。③财务审核。营改增使得财务审核的难度加大。没有改革之前,仅对营业税进行核算是较为简单的,只需要企业的收支差额以及税率就能对应缴纳税款进行计算。但改革之后,由于收入入账方式不同,计算也相对的较为复杂。

(2)营改增对企业管理的影响

一方面,营改增改革使得企业的.产业层次提升的步伐加快。营改增之后二、三产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开,工业领域中专业化分工的趋势更加明显。企业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研发以及营销上,使得自身的产业层次由低端向高端发展,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且营改增还能使对研发投入较高、拥有较多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产业以及服务类企业的发展速度加快;另一方面,随着现代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的发展以及各领域新型工艺及技术的进步,各种因素相互结合,并共同对服务行业进行渗透,使得出现了新兴产业。而营改增之后服务业的进项设备抵扣以及下游增值税进项抵扣对新兴产业的发展起着非常明显的支持和推动作用。对于企业来说,虽然实行营改增能够降低自身的负担,但企业也应该对本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确定本企业内部的相关抵扣项目,而且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制定相应的过渡阶段的政策。同时企业也要和税务机关多进行联系和沟通,建立良好的外部税收环境。此外,企业还要对负责税务部分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使其对营改增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并建立较为完善的纳税保障体系,从而促进会计人员日常工作更好的展开,使营改增在企业中的推行更加顺畅,最终促进企业的平稳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实行营改增之后,企业所面临的“价内税成本”将会消失,重复征税减少,企业购买服务所需要支付的税额也会在整体上出现下降,企业的税负、所得税等都会相应降低。因此营改增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将会得到企业以及社会大众的欢迎。但是,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营改增在为企业带来一系列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会使企业面临相应的挑战,例如会计制度的变化对企业会计人员能力方面的要求以及会计制度的变革等等。因此要正确看待营改增,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从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秘英红.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J].消费导刊,,(9).

14.营改增对我国餐饮行业影响与对策研究 篇十四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纳入营改增体系,并明确了适用于上述行业的相关增值税税率和具体实施办法。随着四大行业纳入增值税范围,我国“营改增”税制改革进入最后的收官阶段,营业税或将退出历史舞台。改革后,所有行业全部列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链条将会更加完整,纳税人的可抵扣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财税[2016]36号文一经发布,即受到了各行业相关者的广泛关注。除了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四大行业外,已在历次税改中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行业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先行纳入“营改增”试点的部分行业所反映的税负“不降反升”现象,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由于可抵扣范围的扩大,重复征税问题得以解决,其税负或将趋于正常水平。

二、当前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的“营改增”情况及税负分析

(一)当前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的“营改增”情况。租赁行业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源于2012年起的“营改增”扩围阶段,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明确规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税率为17%。对于2012年之前取得的资产,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简易征收。同时,为了避免税负的大幅增加,财税[2013]106号文规定:2015年12月31日前,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给予即征即退的优惠。但是,根据杭州市民营企业中租赁行业的税负调研结果发现,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的细节问题尚未确定。由于前期购入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大、留抵税额较多,使得短期内企业的税负减轻。但从长期来看,一些折旧时间较长的资产无新增可抵扣进项税额,其税负基本上就是17%的增值税税率,造成税负严重不平衡,税负压力在后期才能显现,给企业的现金流量和税务机关后期的征收工作均带来风险。

(二)全面推开营改增后,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的税负分析。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建筑业和金融服务业均纳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预计租赁行业所反映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的问题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有形动产租赁过程中所发生的安装费,可以按照“建筑业—安装服务”取得11%的增值税进项发票予以抵扣;为了融资与金融服务业有关的业务往来,可以取得6%的增值税票,可抵扣范围的扩大预计可以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但是,财税[2016]36号规定: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若租赁企业的贷款成本较高,则全面推开营改增对其税负压力减轻的效果预计作用不大。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的税负与其成本构成有着密切关系。

三、“营改增”对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的影响测算

营业税为价内税,在会计核算时计入利润表项目“营业税金及附加”,直接影响会计利润;而增值税为价外税,在会计核算时只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不直接计入利润表,对会计利润的影响是间接的。为探讨“营改增”政策对有形动产租赁行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文以一般纳税人为例,在相同含税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测算,分析其整体税负水平的差异和对营业利润的影响。

案例1:某租赁企业购入一批防护设备进行出租,设备采购总价为117万元(含增值税税额17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将该防护设备出租给使用人,需负责运输和安装,每次需支付运输费2.22万元,安装费3.33万元,租赁期为1年,每年租金价格为37.44万元(含税价)。假设租赁企业将该防护设备出租5次,每次租赁给不同的使用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分别为7%和3%。

营改增前,该租赁企业按照营业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则其每年主要的利润项目如表1。营改增后,假设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若该公司设备采购、运输费和安装费均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采购进项税额为17万元,运输费和安装费按照11%的税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别为0.22和0.33万元。则营改增后,该租赁企业的主要利润项目如表2。

综合表1和表2可以发现,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因此营改增后企业利润表上反映的营业收入减少。同时,由于设备采购、运输费和安装费的进行税额均可以抵扣,营业成本相应降低,企业整体的营业利润反而增加了。营改增前,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合计数为9.36万元;营改增后,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合计数为7.45万元,整体税负是减轻的,符合国务院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初衷。同时还应注意到,营改增后,企业前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前3年暂无增值税和城建、教育费附加的缴纳,进项税额抵扣完毕后,才需进行增值税的缴纳,应交税费的波动性较大。

案例2:案例1中,假设该租赁公司采购设备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无贷款项目。若企业采购设备时,向银行贷款50万元,每年的利息费用为3万元。每年的租金价格提高至42.12万元(含税价),其他条件不变。

营改增前,该租赁企业每年主要的利润项目如表3。营改增后,由于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该租赁企业可抵扣的进行税额仍为设备采购、运输费和安装费的进项税额。营改增后,该租赁企业的主要利润项目如表4。

综合表3和表4,营改增前,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合计数为10.53万元;营改增后,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合计数为10.85万元,与案例1不同,由于租金价格的提高和利息费用无进项税额抵扣,整体的税负略有增加。营改增后的营业利润也略低于营改增前。

四、“营改增”对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的影响及建议

(一)“营改增”对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的影响。

1.税负水平受成本构成的综合影响。由案例1和案例2的综合测算可以发现,营改增对租赁企业的税负影响不是绝对的,租金定价及成本构成项目直接影响到租赁企业的税负水平。营改增后,企业按照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而运输费、安装费等只能取得11%的进项税额专用发票,且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这些除设备采购价款外的成本项目所占总成本的比重越大,企业所承担的税负越重。企业的设备采购价款占成本构成的比例越高,其取得的进项税额越多,则营改增后其税负减轻的效果越明显。

2.税费支出不均衡,波动性较大。一般来说,租赁企业在成立前几年会大量购置资产,形成的进项税额要3~5年租赁收入产生的销项税额才能够抵扣完毕。因此,企业前几年增值税税负基本为零,在此基础上计算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也几乎无需缴纳。当3~5年后,进项税额抵扣完毕,需要按照租赁收入的17%扣除少量其他项目产生的进行税额缴纳增值税,在此基础上计算缴纳城建、教育等附加税费,造成前后期税负严重不均衡,对租赁企业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在同等税额的前提下,税款缴纳的时间越滞后,其现值越小。这有利于企业前期资本的投入,但后期企业的压力较大,给企业及税务机关均带来风险。

(二)对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的相关建议。

1.合理进行业务拆分。由于营改增后,安装服务和运输服务只能取得11%的进项税额,而租金收入则要按照17%计算销项税额。若租金收入中包含安装、运输等成本,则意味着企业要额外承担6%的税负。因此,建议企业合理进行业务拆分,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将安装服务和运输服务等项目分开,分别签订合同并计算销售额,争取采用各自的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或与其他公司合作,将与租赁相关的服务业务进行外包,调整租金定价,降低税基、适当转嫁税负。同时,还有企业采用“企业拆分、化整为零”的方法,成立小规模企业,合理利用小规模纳税人3%的简易征收率,用来缓解进项税额不足造成的税负压力。企业应详细分析其成本构成项目、梳理可取得进项税发票的明细事项及可抵扣税率,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做好税务筹划,在合理范围内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

2.提前做好资金规划。“营改增”后,租赁行业前后期面临税费负担的严重不平衡,建议企业做好税负的综合测算,提前做好未来期间的现金流规划。租赁企业应充分考虑进项税额抵扣完毕时的资金流入和流出水平,合理安排新增资产的采购时点,严格控制进项税额发票的取得时间,避免应交税费的大幅波动。必要时,可以在前期税款缴纳压力较小时,提取一定的准备金,缓解后期税款缴纳对企业现金流量造成的不利影响。

摘要:本文以一般纳税人为例,通过对有形动产租赁行业“营改增”前后税负水平和营业利润的综合测算,探讨“营改增”政策对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的整体影响。结果表明,“营改增”后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的税负水平受其成本构成项目的综合影响,会造成租赁行业前后期间税负不均衡的现象,对企业的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由此,对有形动产租赁行业提出了合理进行业务拆分、提前做好资金规划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有形动产租赁,税负影响

参考文献

[1]张新松.“营改增”后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税政变化及其会计影响[J].财会月刊,2013,7:32~33

[2]凌世寿.“营改增”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的纳税筹划[J].商业会计,2015,10: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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