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2025-03-04

保洁公司管理制度范文(10篇)

1.保洁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篇一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签订书面合同范围

除即时交割银货两清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

4、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5、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章 合同运作程序

1、申请。有关生产的物资采购及维修的申请按公司有关制度和《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办理,其他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经济事务应当由业务部门提出书面《合同项目申请书》,应写明合同项目目的,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意向及思路和资金预算,报请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

2、起草。《合同项目申请书》经审批后,由业务部门对本部门的业务内容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负责起草、拟定合同文本。

3、审核。合同文本起草拟定好后必须及时报送司法办审核,由司法办对送审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核。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要求的,给予办理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要求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按《合同审核规定》的审核意见处理程序办理。

4、签订。经司法办审核办理审批手续后,由业务部门报请分管领导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审批后,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5、履行。由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其承办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应当在书面合同审核签订后方可履行,不得先履行或履行完毕后再签订书面合同。

6、监督。由企管、审计、机电、仓储、总务等职能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负责监督合同质量的履行。严格按照验收或商检程序办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7、归档。合同履行完毕,由业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 合同管理职责

1、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司法办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司法办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负责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合同管理监督的工作。

(3)审查合同,对送审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6)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2、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并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管理。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并保存相关资料。

(3)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具体负责拟订合同条款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实质性条款中业务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确保合同规范和正确。

(4)业务部门应统筹安排合同拟签时间,必须按规定给司法办留出合同审核时间,以保证审核质量,防止出现问题合同。

(5)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将一份合同文本原件分别送交司法办和财务部门存档备案。

(6)业务部门对所签合同,认真负责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保存履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并做好履约记录,发生问题及时向司法办通报。

(7)业务部门的业务合同承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业务部门应把其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等材料收回,由业务部门确认后,人力资源部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8)负责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9)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协助司法办处理合同纠纷。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协助司法办处理合同纠纷。

4、行政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制度对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章进行管理和使用,并设专人管理。

(2)严格按照合同审签程序执行,审查合同审核与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未经司法办审核和未经公司领导审批的合同,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符合条件的才可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做好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遗失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4)不得随带公章、合同专用章或已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应按合同审签程序办理《带章外出审批表》和《空白法律文书审批表》报司法办审核备案,由董事长批准。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带章外出的使用工作。

(5)做好与合同有关资料的登记归档工作。(6)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5、监督履行部门职责

(1)公司合同监督履行的部门主要由企管、审计、机电、仓储、总务等职能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及部门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和部门职责要求以及《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负责监督合同标的、质量的履行。

(2)监督履行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验收或商检程序办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3)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合同监督履行部门应及时派员对合同标的、质量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质量要求达到约定标准,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合同承办部门纠正,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利益。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通报司法办并向公司领导汇报。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公司经济损失。

(5)做好并保存监督工作记录、履约记录及有关资料存档工作。(6)配合司法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协助司法办处理合同纠纷。

第四章 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需要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委托,并对委托代理人的活动进行监督。洽谈、签订合同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按合同审签程序经司法办对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审核备案,报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后,方可由行政办公室加盖公章。

3、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4、业务部门将合同文本拟定好后必须送交司法办审核,未经审核并加盖司法办公章,不得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5、业务部门应合理安排合同送审时间,分清轻重缓急和先后顺序报审合同,不得在本部门积压后集中送审,因此造成审核时间紧张,影响审核质量的,由责任人承担不利后果,公司将按有关制度向责任人追究责任。

6、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司法办统一编号,若拟用对方当事人格式合同可使用其编号。

7、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8、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必要条款。合同必要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9、业务部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应当按照《合同审核规定》的有关审核意见处理程序办理,凡未按此程序办理的,司法办有权不予通过审核。

10、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也没有行业标准的,按实现合同目的的约定标准。有样品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保管。

11、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臵、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12、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13、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4、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15、司法办应对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抽查等方式,对相关业务部门的合同订立程序、合同履行、合同制度执行、有关合同材料归档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检查结果,也可以制作检查《意见书》,送达业务部门整改纠正,业务部门自收到《意见书》之日起7日内将纠正情况书面通报司法办。对不能及时纠正的,由司法办制作《检查意见书》报请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意见,提请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决定。

16、检查合同管理工作发现业务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由司法办制作《建议书》,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修改相关合同制度。

第五章 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四条第1—5项”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及专业资格证书与授权委托书等,并做好留存保管工作。

2、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并保留盖有公司法人公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3、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员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1)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2)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3)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4、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5、签订合同前,业务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员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6、签订合同前,由业务部门的合同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合同文本起草定稿后,附合同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司法办审查,由司法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统一编写合同编号,在一份合同上加盖司法办公章,司法办负责人在合同审批表上签字加盖部门章后,由合同承办人员报送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然后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章,最后由合同专用章和公章保管人员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

7、需外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前(商谈拟定阶段),由业务部门的合同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或者确定拟用合同文本后,附《带章外出审批表》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章后报送司法办审核,由司法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统一编写合同编号(若拟用对方当事人格式合同可使用其编号),在一份合同上加盖司法办公章,司法办负责人在《带章外出审批表》上签字加盖部门章后,由合同承办人员报送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然后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部门章,并派专人带章陪同合同承办人员共同外出,在经司法办已审核的相同合同文本上加盖公司合同章或公章,并做好登记工作。

8、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带章外出签订合同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使用,《带章外出审批表》上应当注明带章外出期限,带章外出事由、权限、交还时间等内容,并由合同承办人员与行办带章人员签字,办理完毕后,应当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将此表复印件提交司法办备案。

9、合同文本原件应不少于五份。合同承办人应将签订后的合同文本原件及时送交司法办和财务部(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各一份备案。

10、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1)名片;(2)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3)各类广告、宣传资料;(4)各类电话等通讯工具号码;(5)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第六章 合同审核规定

1、公司司法办负责公司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合同法律审核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的审核原则。

2、审核内容。合同审核部门对下列合同事项依法进行审核:(1)合同形式。合同形式应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应采用标准合同文本。

(2)合同实质性条款。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实质性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②标的; ③数量; ④质量;

⑤价款或者报酬;

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⑦违约责任; 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3)合同效力。签订合同应主体适格,意思真实,目的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合同中不得含有无效条款。

3、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拟定合同,并对合同实质性条款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业务部门对经审核的合同有实质性条款变动的,应将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再审。

5、审核程序。合同的受理,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拟签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审核。送交拟签合同文本时,应附送下列材料:

(1)合同项目申请审批意见;

(2)财务部门关于采购和维修项目资金预算审批意见;(3)对方当事人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自然人附身份证复印件)(5)签订借贷合同的,附担保物的有关说明;

(6)签订担保合同的,附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及有关情况说明;(7)欲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的,附原合同文本及书面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的说明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附送有关材料不全的,合同审核部门应要求业务部门及时补全。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合同审核部门有权退回。合同审核部门应对送审的合同进行登记,送审人和受理人应在送审合同登记表上签字。

6、合同审核步骤。合同审核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工作,合同审核承办人员应当审阅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对合同形式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制作审查合同笔录,应提出审核初步意见,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后,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的,通知合同承办部门报送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审批。

7、审核意见反馈。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及有关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的,由合同审核承办人员提出审核意见并制作《合同审核意见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后,送达业务部门进行纠正,并将送审合同文本原件及相关材料退回业务部门。审核意见正确的,业务部门应当纠正。纠正后应当及时报送合同审核部门复核。

8、审核意见审批。业务部门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当与合同审核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业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合同审核意见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写出不予采纳或者坚持自己意见的理由和依据,报送合同审核部门。由合同审核部门将争议的主要问题、业务部门意见、合同审核部门意见及处理意见和理由一并制作《合同审核意见报告》,报请分管领导签批意见,然后提请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决定并作出书面批示。

9、审核意见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合同审核部门应及时将审批意见书面反馈至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和合同审核部门应当按审批意见执行。

10、业务部门未向合同审核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直接向分管领导申请复议协调的,必须提出书面意见,写出不予采纳和坚持自己意见的理由和依据,报请分管领导签批意见,然后提请法定代表人决定并作出书面批示,送交合同审核部门执行。

11、任何影响合同订立的指示和表示都应当对公司和法定代表人负责,必须提出书面意见并提请法定代表人签批意见后,方可送交合同审核部门执行。

12、审核重大经济合同应召开合同审核部门专题会议,实行集体审核制度。

13、审核期限。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拟定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审核,统筹安排拟定、审核、签订时间,不得耽误审核时间。严禁在本部门拟定合同时间安排很充足,而报送合同审核部门审核时间紧迫的情况出现,以保证审核质量,防止问题合同出现。合同审核部门应在受理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送审合同的法律审核。对于重大复杂的合同可延长至五个工作日。应急合同不得少于一个工作日。

14、应急合同应当由公司分管领导直接安排合同审核部门审核,合同审核部门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或提出审核意见。

15、业务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员未按规定给合同审核部门预留审核时间,耽误审核期限不能保证审核质量的,除给予罚款外,由责任人承担不利后果,公司将向业务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

16、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当及时将一份合同文本原件分别送交合同审核部门存档备案和财务部门作为收付款物的依据。

17、档案管理。合同审核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送审合同的接收、登记备案,并将送审合同及相关材料、审核意见的复制文本予以归档。

18、合同及档案管理实行分类编号管理,按照合同名称分类归档,并按照审核顺序制定编号,做到管理规范。

第七章 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履行应当在书面合同审核签订后方可履行,不得先履行或履行完毕后再签订书面合同。先签订,后履行,能使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按照双方权利义务和约定履行合同及承担责任,避免法律风险。特殊情况应经司法办审核备案,报请法定代表人批准。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5)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6)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司法办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八章 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同时通报司法办,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司法办参加仲裁或诉讼。(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并通报司法办。业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2)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3)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一个月),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和董事长,并拟定处理意见报董事长决定。

(4)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5)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6)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第九章 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1)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2)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文件;(3)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4)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5)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6)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7)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8)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9)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10)标的验收记录;(11)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司法办妥善保管。(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司法办。

(3)司法办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按合同编号整理,由司法办主任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臵、销毁、遗失。

第十章 考核与奖惩

1、公司全体职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司法办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3、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公司其他有关制度和规定。

4、合同承办部门,要严格遵守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与对方将合同条款商定后要及时完善手续进入签订程序,合同文本起草定稿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送审,特殊应急情况要提前与司法办沟通协调。不得无故出现延迟送审、事后补合同、甚至一次补多份合同等现象,司法办要加强审查,对出现类似现象的单位,除按考核规定扣分外,还要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罚。

5、对因情况特殊确需事先履行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要保证实际履行时与合同文本同时进行。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部门要靠上监管,对出现的问题或隐患,要及时与司法办沟通协商。

7、业务部门的合同承办人员未在合同签订完毕之日起三日内及时送交司法办和财务处存档备案的,公司将按有关制度向责任人追究责任。

8、合同承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将依法和公司制度向责任人追究责任:

(1)未经司法办审核与公司领导审批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合同承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向有关人员追究责任:(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3)遗失重要证据;

(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或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10、公司职工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1、凡因未按本规定和《合同管理制度》处理合同事宜,公司将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经济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2.保洁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篇二

近日, 管道公司工程公司穿越处在川气东送管道工程施工工地, 推行“5S”管理, 确保施工安全。

该公司穿越处推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5S”管理, 目的是促进施工现场管理文明化、科学化, 达到高效、优质、安全施工。为使“5S”管理能够较好地得到实施, 该公司穿越处对职工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 让职工了解“5S”管理理念, 加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管理力度, 经常性地做好督查工作, 该处还通过开展先进个人评比等活动, 激发职工工作热情, 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 实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开颜摘自中国石化新闻网)

3.新公司法有必要引进一人公司制度 篇三

顾名思义,一人公司是由一名投资者(含法人和自然人)依法设立的公司。一人公司乃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类型,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商事主体。一人公司对公司的全部财产享有法人所有权,而一人股东对公司享有各种股东权利,并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除享有一般股东权之外,还享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甚至经理的权力。

一人公司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

(1)前者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特殊类型;而后者则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不能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一人公司及其股东需分别就其公司所得和股东股利分别缴纳法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自身不缴纳法人所得税,只待投资者取得投资回报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一人公司需要原则满足《公司法》为股权多元化的公司设置的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审计制度以及公司治理制度,而个人独资企业只适用《个人独资企业法》。

以其产生时间为准,一人公司可分为设立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存续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以其股东的持股比例为准,一人公司可分为实质上的一人公司与形式上的一人公司。实质上的一人公司,指虽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多人,但只有一名股东的持股比例占有绝对多数(如95%),而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很低、甚至仅具有象征意义的有限责任公司。名义上的一人公司,指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在册的股东仅有一名的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上述两个划分标准,一人公司可分为四种:设立阶段出现的实质上的一人公司;设立阶段出现的形式上的一人公司;存续阶段出现的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存续阶段出现的形式上的一人公司。

传统公司法理论过分强调公司的社团性和股东的复数性(公司具有两个以上股东),以至于否定了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原因有二:(1)法理认识。传统大陆法系民法习惯于将公司纳入社团法人范畴,而非财团法人。法国传统公司法理论更将公司的性质解释为合同。既然是合同,必有2名以上当事人(契约说)。但现代公司法理论倾向于将公司的性质解释为组织或机构(组织说)或解释为企业组织的法律技术(折中说)。(2)经济因素。“众人抬柴火焰高”。股份公司制度诞生之初,人们非常看重股份公司聚沙成塔的集资功能。毕竟,股东越多,公司资本越雄厚。但在实践中,公司资本雄厚程度与股东人数多寡并不永远成正比。公司的资信状况取决于公司资本而非股东人数。有些投资者富可敌国,即使上千名股东的投资集合也难望其项背。

担心一人股东滥用公司制度、危害债权人利益也是现代公司法初期不敢承认一人公司制度的原因。似乎一人股东在缺乏其他股东制约的情况下容易作恶、难以慎独,因而在欺诈债权人时更加有恃无恐。此种看法有失片面。其实,股东达到两个以上时,欺诈债权人的智慧可能更多,至少不亚于一人股东的智慧。更何况,一人股东的失信完全可以通过制裁机制预防与救济。

其实,现代社会丰富多彩的一人公司实践早就摧枯拉朽地突破了公司的社团性限制。自从列支敦士登1925年《关于自然人与公司的法律》第637条公开承认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制度便如同星星之火,逐渐燎原。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自1981年起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法》自1994年起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此前一人公司早已暗渡陈仓,数量不菲。据估计,1980年前德国每4家有限责任公司中就至少有1家公司由实质一人股东组成。法国亦自1985年起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EURL),并自1994年开始允许股东一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鉴于欧盟许多成员国已经开始承认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为推动各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欧盟理事会于1989年12月21日通过了《关于一人公司的第12号公司法指令》,并要求各成员国在1992年1月1日以前按照该指令的要求,修改本国公司立法。日本1990年修改《商法典》,允许投资者设立一人股份公司(第165条),删除了股份公司之设立应由7人以上发起人的法律限制。同年,日本修改《有限责任公司法》,删除了该法第8条有关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股东人数的要求。我国台湾地区曾常见“人头股东”(名义股东)拥有一股的情形。为符合企业经营实务的需要,我国台湾地区2001年11月修改《公司法》,公开承认一人公司。只不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包括所有民事主体,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包括政府和法人。有学者主张从立法上根本废除公司的社团性,使公司概念同时囊括传统社团法人公司和一人公司,以符合《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的制度。

我国1993年《公司法》从公司社团性出发,要求有限公司股东为2人以上、50人以下(第20条),股份公司股东为5人以上(第75条)。对设立意义上的一人公司采取了“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态度:原则禁止法人、自然人设立一人公司,破例允许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因其唯一股东是国家,国有独资公司当然是一人公司,而其设立主体又严格限制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外国投资者也可依《外资企业法》在中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实生活中,常有投资者为规避禁止设立一人公司之规定而寻找名义股东。此即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鉴于公司登记机关无力禁绝之,1993年《公司法》亦未明文禁止。

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有利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的战略,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组合与合理配置。我国国有企业目前正在抓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不少国有企业正在积极组建企业集团。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国有独资公司有权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设立国有独资子公司乃至于国有独资孙公司。但是,根据现行公司立法,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才有权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本身除非依法上升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一律不得再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这种一人公司形式。这一立法态度显然不利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允许设立一人公司,能够充分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开业自由,吸引民间资本,扩大投资渠道,推动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迅猛发展。一人公司是中小企业可取的一种理想企业组织形态。与私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相比,一人公司的股东免于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相比,一人公司的股东享有更大限度的开业自由,即使找不到其他的理想投资伙伴,仍然可以举办一人公司。可见,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是国家鼓励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有利于拉动市场内需,增加税收和就业机会,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强化社会稳定。特别是在当前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压力较大、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必须尽快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切实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办公司难、开业难的政策法律问题。

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有利于发挥其治理结构简单高效、决策灵活的特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股东多元化的公司由于股东之间的利益不同,极易导致股东间的权利之争,或者决而不断,或者相互推诿扯皮,从而妨碍公司效率。一人公司有助于简化公司内部法律关系,不存在股东冲突问题。当然,股东决策的灵活性也与股东决策的任意性、风险性紧密相随。

允许设立一人公司,还有利于确定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的唯一归属者,激发投资者单独投资创业的积极性,避免多名投资者由于缺乏合作、宽容与尊重精神而互相拆台、明争暗斗的“窝里斗”现象在公司内部重演。我国商业文化中的确存在鼓励单打独斗、阻碍团队合作的基因成分。“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无水喝”即其真实写照。现实生活中,上演着多少兄弟之间、翁婿之间、夫妻之间争夺股权的闹剧!允许一人公司制度,无疑是扬长避短的文化选择。

我国现实生活中,名义上虽有两个以上股东、实质上只有一名股东投资的公司也不少见。这其实就是一种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但由于现行立法禁止设立一人公司,致使真股东(实质股东)与假股东(名义股东)、假股东与公司之间、假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紊乱,纠纷增多,法院也不知引用何种法律依据判案。与其视而不见,不如让其浮出水面,允许存在,加强监管。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无异于釜底抽薪,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此类纷争。

顺应一人公司制度的改革浪潮,我国《公司法》只能与时俱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不平衡,既需要有大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也需要一人公司存在。如果一味抓住法人社团性不放,不及时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则无异于刻舟求剑。当然,要从根本上拓展一人公司的生存空间,新《公司法》既应承认设立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也应承认存续意义上的一人公司;既应承认形式意义上的的一人公司,也应承认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除了承认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转化为一人公司外,还应承认普通的股份公司转化为一人公司。

4.公司提成制度(范文) 篇四

第一条 为明确职责权限及责任划分, 兑现激励和奖惩.充分地调动销售积极性,有效地开发新客户,有效地完成销售指标,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 1.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享受基本工资的业务人员;2.与公司没有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只是挂靠公司且仅享受业务提成的业务人员.第三条 对外销售襄汾县金泉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与襄汾县龙腾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按照纯利润的25%提成;内销提成按照出厂价格的2%计算。

第四条 属于销售襄汾县金泉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与襄汾县龙腾达化工有限公司以外的产品按照纯利润的40%提成。

第五条 进口:按照纯利润的20%计算提成.第六条 盈亏公式=结汇货款-采购成本-物流费用-银行费用-出口退税利息-业务费用+出口退税

第七条 物流费用包括:海运费,内陆运费,港杂费,制冷费,报关费,提单电放费,制单费,场站费,码头操作费,及农残检测费,商检费等各项费用。

第八条 业务人员承担的费用包括:公司1.5%的经营管理费,车辆使用费,电话费,交通费,住宿费,快递费,招待费,应扣银行费等业务进行中发生的费用以及本制度中未提及而实际发生的等费用.第九条:对于代理业务.代理费按照出口总金额的1-3%收取(按照出口金额大小灵活掌握).代理费用不足600元的按照600元收取。不占用公司资金的代理和转证等业务,公司只收取代理费并从利润中扣掉汇款手续费及银行费用.如果想提前拿到退税的,退税部分公司按照六个月的时间计算退税利息。业务员按业务纯利润的40%分取提成。占用公司资金的代理业务,不收取代理费,公司与其利润**分成.第十条 损失承担

1.因违规操作, 越权操作等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业务人员个人承担,并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2.业务操作过程中因业务人员工作失误或疏忽大意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由业务人员个人承担。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经查证属实的,业务员承担20%,公司承担80%。

4.造成的损失从业务员未发提成和工资中扣除,当季度不够抵扣的,逐月逐季度累计抵扣,直到抵扣完成为止。

5.如果出现国外客户索赔的情况,客户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外国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与国外客户联系索赔的往来函电、与国内供应商联系索赔的往来函电、出口发票、出口合同、业务员情况说明)。资料齐全且不属于业务人员操作不慎的情况下,索赔损失公司与个人各负担一半;资料不全,全部损失由业务员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提成兑现: 提成每季度兑现一次(每季度后七个工作日内),具体兑现比例如下: 1.按照季度实际结汇计算提成, 未结汇的订单在下个季度计算.2.本季度没有亏损业务且季度利润指标完成的,发放总提成额的100%。

3.没有完成季度利润指标的,按照总提成的80%发放.其余20%年底统算完成全年利润指标后补发.4.如果三个季度连续亏损的,公司考虑予以辞退,且业务员自己承担全部损失。

第三章 说明: 1.银行费用包括: 银行利息,国内扣费,国外扣费, 信用证通知费,银行的其他各种手续费和其他因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业务所用资金依据实际占用金额,天数的年利息6%计算占用利息.使用出口押汇取得的资金按照实际押汇利率计算利息.2.业务员出差前可根据情况提前从财务预借现金作为出差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元(接待国外客户来访按照特殊情况处理).出差回来后费用按财务相关规定五天内到财务报销、清账.严格按照不清前账不再借款的规定;挂靠业务员不享受借款的规定.3.公司财务部为每位业务人员(包括挂靠业务人员)建立个人台帐,并将上述业务人员应该个人承担的费用记入个人台帐,在每个季度计算提成时扣除.4.公司鼓励和要求业务人员建立自己的业务台帐.每个季度计算提成时,业务人员可以提前提供自己计算的提成表,以便与财务核对。

5.除新开发客户或特殊情况除外,凡利润率低于3%的订单原则上不予批准;在保证风险的前提下,新开发客户的第一笔订单可适当降低利润率比例。

6.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业务员利润指标为纯利润6万元,每季度至少完成1.5万元的业务利润指标,指标完成情况按季度考核,年底统算.第四章 公司对业务过程中吃回扣、虚报采购价格及各种费用等损害公司利益、谋求个人私利的行为,一经查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保洁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篇五

十四、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向莆公司、集团公司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 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 指挥部所属各单位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 防汛工作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项目部的正职承担(正职外出期间由主管生产的副职承担)。

第六条 本制度适应于指挥部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的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向莆铁路FJ-2标指挥部

防汛领导小组,各项目部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抢险小组,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八条 各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条 各项目部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 各项目部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5、对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跨塌和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施工作业点,是否制定预防应急措施和组织有抢险队伍。

6、对受洪水影响范围内的居住点和建筑物以及大型设备是否搬迁、撤退或已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7、对会遭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防汛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其内容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向莆铁路FJ-2标指挥部

应包括: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大纲与管理;汛期值班、汛期巡视、检查、汇报制度;防汛物资的管理;汛期汛情及灾情的汇报;防汛工作的奖惩;防汛工作总结等。

第十二条 各项目部在防汛期间,必须保证“思想、组织、人力、物资、经费、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到位,确保安全渡汛。

第十三条 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防汛工作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 各项目部在汛期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网点和业主方面的联系,确保通讯畅通,能及时、准确了解和传递有关的气象、水情、汛情预报资料,不失时机的组织防洪抢险工作。

第十五条 对发生洪水灾害的施工点,指挥部、各项目部应积极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的工作和物资的供给。

第十六条 洪水灾害发生后,所在项目部应在水毁建筑物相应位置设置警戒线,作出醒目标志,并派员值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还应配合当地政府积极组织员工开展自救和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的工作。

第十七条 对所发生的灾情,经核实后,应如实地逐级上报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第十八条 在遭遇超标洪水或泥石流袭击而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以及重大设备和建筑物摧毁的施工项目,应在24小时内将受灾情况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上报建设单位、集团公司。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向莆铁路FJ-2标指挥部

第十九条 各项目部应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洪渡汛指挥部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及防汛方案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格式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上报建设单位、集团公司。

第二十条 汛期结束后,各项目部应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借鉴来年。总结报告应汛后前报指挥部安全质量部,由指挥部安全质量部上报建设单位、集团公司。

第三章 奖 惩

第二十一条 指挥部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在防汛期间,因工作失职、渎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根据损失的大小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和处分。

第二十三条 对造成重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视其严重程度,在追究经济责任的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铁十局集团向莆铁路FJ-2标指挥部

6.农业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范文 篇六

一、人事方面

(一)招聘要求:根据不同岗位需求选拔德才兼备的全能型人才,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熟悉并掌握企业文化农业相关知识,能够有一定的预算基础,懂电子商务网络运营管理,具备一定文案、搜索资料功底,行政办负责招聘的人员以推荐为主和筛选优秀人才,并做好人才储备。

(二)薪资方面

1.员工薪资以赤峰市劳动法规定薪资待遇、社会劳动力供需状况、公司的经营业绩、员工自身的能力、所担任的工作岗位及员工工作绩效等几方面因素确定。

2.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重要度、个人资质、确定员工的薪资水平。按月固定发放。

3.职级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高低,确定相应的级别。4.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及公司业绩考核。根据上期员工的绩效考核定工资,以奖罚制度来激励员工作积极性。

6.员工基本工资统一定为试用期1500元,转正2000元。7.职员工资发放日期: 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20日发给(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8.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员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本月的工作日总天数Х实际工作天数。

9.公司员工处罚资金用于奖励给优秀员工或充公,但不能以个人名誉发送物品给同事.二、行管办工作职责:

1.办公室人员尽职尽责配合总经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做好文件打印、档案管理,文案起草,上传下达,收集整理公司材料(影像、图片、互联网宣传)。

2.做好办公室设施和办公物品管理,办公楼安全和卫生工作,以及协助财务部做好相关事宜。

3.一切从大局出发,与其他各个部门紧密协作,支持配合环康米业、沙漠产业、有机肥场、杂粮、苗木林业、牧场、生态农业立体观光的工作交接。

4.来客人及时协助总经理的接待工作。

5.总经理当日安排的工作无特殊情况下当日必须完成。6.管理人员责任到人,人人有事做,做到优质优量完成。7.及时补充办公室用品,机器维修,以及基地所有费用报销凭证必须由总经理审批,移交财务部报销账目。

8.每名员工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有机农业知识,及时掌握公司业务动向,了解环康米业、沙漠产业、有机肥厂、杂粮、苗木林业、牧场、生态农业立体观关等当前运营情况。

9.各基地负责人负责基地种植计划的编制、生产计划的执行工作,生产中的计划调整、基地投入品、农用具的管理、有机生产中的管理、组织基地各部门的协调、年终基地总结工作。

10.各个部门基地负责人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本周工作,依据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形成数据报告,报备行管办,并安排好下步工作,提出工作改进措施。

11.各基地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写、修改、审批、上报体系文件,以保持管理流程和生产技术流程不断更新,并与公司发展、外部环境的变化相适应,与生产、市场、成本相结合。

10.行政办做好基地与互联网销售统一管理,运用互联网全程监控管理,并结合纷享销客监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

1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⑴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⑵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⑶专有技术;

⑷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协议; ⑸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⑹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⑺董事长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1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1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1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16.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分或经济处罚,甚至予以开除。

17.市场方面行管办要了解、牧场、苗木、米业等市场价格、市场保有量及时汇报给总经理。

18.平时也要多搜集相关农业发展有利的资源,充分运用互联网做好线上线下的合作。

19.苗木林业行管办要根据沙区苗木生长的习性、抗病虫害力强、在植被繁衍过程中根系进化的更好生长,易于移栽,成活率高等特点,运用互联网形成图文并茂的宣传和销售。

20.杂粮要根据基地独特的的立体生态观光农业、混合种植的特点和优势形成数据、文字、图片、互联网相结合的宣传和卖点。

21.牧场要根据基地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环境,结合互联网宣传和销售牛羊的抗严寒、耐热、肌肉发达、品种优良等。22.生态立体观光农业两大水域冷水汤、莲花泡子要重点宣传国家有机食品基地、野生鱼、珍贵鸟类、自然芦苇荡等独特的自然环境,与基地负责人紧密合作交接线上线下的管理和营销。

23.沙漠产业运用现代微网技术监度管理中草药从种植到销售的全过程,要全程跟踪管理,运用微信拍照等技术上传到互联网,形成图文并茂的生长历程简介。

24.有机肥厂对生产加工设备的机器耗能、动力速度、出品率、市场监控等行管办要跟踪监督管理。

25.农场庭院分户编制二维码,跟踪监管。

三、奖惩制度

1.总经理交代上传下达工作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情节严重程度做出相关惩罚。

2.工作延期误工、推脱不报的根据当天费用,工资或股权分红的 %扣除,各个部门在自然环境特殊情况下及时汇报可以调整工时,如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承担。

3.负责人未按要求执行落实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无理由未执行,依情况严重程度罚款元。

4.没有召开例会或占用工作时间召开或者未制定出下周工作计划和总结罚款元,如有特殊情况的,及时处理。

5.公司员工间搬弄是非、破坏员工关系、互相拉拢关系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视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6.公司员工套取公司财务资金 500 元以上的移交法律程序,500元以下的公司内部处理。

7.各部门之间不配合工作,互相包庇的,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经济损失给与 元处罚。

8.各部门负责人带领工资未交付当事人,公司不予再次支付当事人工资,公司将对相关负责人依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与书面通告、扣除1-2个月工资、开除处理。

9.公司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并影响他人工作的,给与元处罚。

10.公司员工不得借假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如有发现追究其法律责任。

11.公司员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如有发现给与元处罚或开除。

12.公司各个部门负责人虚假报账、做假账、虚报工作量、虚报经费、虚报机器修理费、擅自按废品处理公司物品,情节严重者追究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3.基地种植农户农民投机取巧、搬弄是非、编造事实、损坏他人名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4.公司聘用人、合伙人、合作人玩忽职守、田间管理、维护管理、物品损害、资源浪费、机械耗能,造成公司损失的按工资、股份分红扣除%,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5.各负责人如发现公司员工弄虚作假不处理的,直接处罚负责人行政办追查公司经济损失。

16.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7.员工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岗者给与元处罚。

18.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库房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在地块内或地块周边发现农药袋、农药瓶,化肥袋、烟头、废弃电池、塑料等垃圾要及时清理。

19.每天员工收工后,各队长、技术人员对当天任务进行验收、考核、登记,向基地主管汇报完成工作,对未保质保量完成工作队(组)长马上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落实责任,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起罚点 元。

20.负责人在每天生产前提前到达现场,在队(组)长组织下对员工进行详细的技术指导,并详细登记好《生产基地日常记录表》。如不真实记录将对技术人员进行处罚,起罚点元。

21.如员工未按照或有意不按照技术员指导操作,技术人员向队(组)长反映,如员工不改,对生产人员进行处罚;如队(组)长不管,对队(组)长处罚,处罚起点元起;技术人员不上报或隐瞒不管对技术人员处罚,处罚标准同上。

22.负责人对所属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管不问、不及时解决,替其隐瞒不上报将对负责人处元以上罚款。23.负责人有权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员工进行处罚,起罚点 元起。

24.基地负责人对员工生产的过程、地域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对每个时间段进行责任明确,责任制落实到组落实到人。

25.各部门所有人员违反工作职责,技术流程的人员,将进行处罚,处罚起点元起,严重违反者,将追究责任处以重罚。

26.组织安排出现严重失误或失职对基地主管人员处元以上罚款。

27.负责人对生产安排小组制定好的生产计划,各组队长未按计划执行的,对每次罚款元。

28.以上所述中所有罚款金额用于奖励优秀员工。

总结:认真贯彻公司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努力学习有机农业相关知识,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人事、财务、销售、基地建设、网络宣传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争取做一名遵纪守法、勤奋工作,积极向上的优秀员工。

翁旗黑鱼泡子有机农牧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7.猎头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浅析 篇七

关键词:薪酬管理,薪酬结构,平衡计分卡

一、案例公司背景介绍

德国某猎头公司 (下文以Z公司表示) 2007年进入中国, 主要业务是中国及东南亚地区的高管寻访, 为欧洲公司的亚洲机构搜寻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如部门总监, 总经理, 首席执行官等。公司人员组织架构较为简单, 按照职能制管理, 分为业务板块和行政板块, 具体分总经理, 财务人事, 业务拓展, 助理顾问和调研员。总经理和业务拓展都是德国人, 薪酬体系按照德国总部制度。以下分析评价中国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主要是助理顾问和调研员的薪酬体系。公司4名助理顾问, 1名调研员, 本科以上学历, 助理顾问工作年限为3至6年, 调研员1年工作年限, 平均年龄28岁。

一个完整的的猎头项目分成十大步骤:委托意向、职位分析、签订合同、搜寻人才、甄选人才、举荐人才、客户面试、人员聘用、试用保证、跟踪服务。通过这十大步骤才能确保用人单位和人才双方满意, 和项目的顺利完成。助理顾问和调研员主要是从职位分析开始到搜寻甄选, 推荐和跟踪服务。助理顾问和调研员团队是整个项目执行的关键和核心。在项目收费上, 最低收费为8万元/职位。Z公司均为独家代理, 在签订委托意向时收取总费用的30%为预付费;成功安排客户面试后收取第二笔费用, 一般是总费用的30%;候选人和客户签订聘用意向后, 收取最后一笔费用。Z公司不根据候选人的年薪百分比收取服务费, 在签订委托意向时, 根据职位的难易程度和候选人市场年薪, 确定服务费用。

二、现行的薪酬制度

项目执行主力团队——助理顾问和调研员, 薪酬有四部分, 分别是基本工资, 项目奖金, 业绩提成和生活补贴。调研员的基本工资为4000-6000/月, 助理顾问的基本工资6000-10000/月。项目奖金根据项目收费的不同分四档, 业绩提成根据公司总体业绩目标, 平均分配给4个助理顾问。以2011年为例, 公司总体业绩目标700万。每个助理顾问的业绩目标为155万, 截止12月31日完成60%方可拿业绩奖金, 全额为2万/人/年, 按照业绩目标的完成率取得业绩奖金。155万的业绩目标是项目除去预付费后的第二第三笔累加。生活补贴为1000元/月。生活补贴公司全体员工适用。调研员没有业绩指标, 也没有业绩提。

基本工资范围和项目奖金制度从2009年公司重新组建团队后开始实行, 业绩提成制度是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行。2009年到2010年, 因公司处在初始阶段, 没有业绩提成制度。生活补贴2010年1月1日之前为800元, 之后为1000元。

三、分析评价

(1) 固定薪酬与变动薪酬

Z公司因行业和服务产品的特殊性, 对助理顾问和调研员以固定薪酬+变动薪酬为薪酬结构, 以激励性为导向。根据行业市场水平, Z公司对于助理顾问和调研员的基本工资是处行业中上水平。大多数猎头公司是采取低底薪+高提成。项目奖金和业绩提成的总额是处于行业较低水平。目前采用低弹性、高稳定性的薪酬模式, 以固定薪酬为主的薪酬支付结构, 薪酬激励性差。

(2) 长期薪酬和短期薪酬

Z公司主要偏向短期激励和即时激励的薪酬结构, 无长期激励例如利润分享, 合伙人制等方面的举措。

(3) 集权

员工的薪酬数额定价由总经理一人决定。在基本工资的决定上, 没有相关的等级制度, 只是一个范围, 这样缺乏了薪酬的内部公平性原则。

(4) 缺乏激励性

Z公司90%的项目服务费是25万以上甚至100万。项目奖金级别, 凡是25万的项目一律给予2500。一方面, 服务费的高低是根据项目操作的难易程度来定价, 收费26万的和120万的项目在难易程度和所用时间差别很大, 然后给予同样的项目奖金, 缺乏公平性。另一方面, 项目奖金制度没有及时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状况进行调整, 对员工缺乏激励性。

四、绩效和薪酬

Z公司从绩效和薪酬的挂钩仅限于以完成项目为结果导向。做为服务性机构, 缺乏对于工作过程的管理和控制。绩效考核太过单一, 薪酬和绩效管理没有很好的结合。对于Z公司的情况, 可以考虑采用平衡计分卡方式对于绩效进行管理, 财务角度 (项目收入, 项目毛利及毛利率, 项目回款率) ;客户角度 (客户满意度, 人才满意度, 客户开发率, 客户保留率) 内部流程角度 (项目进度完成率, 人才库数量增长率, 人才搜寻渠道增长率, 流程优化建议次数) ;学习与成长角度 (项目团队成员满意度, 项目团队成员能力的提高, 解决方案建议次数) , 对各项考核指标给予权重。平衡计分卡与浮动薪酬相联系可以激励员工把重点放在平衡计分卡的目标上, 促进员工把主要精力放在平衡计分卡目标的实现上, 推动公司目标和战略的实施 (1) 。

注释

8.无管理者公司如何实现管理 篇八

“到这儿来吧,”埃文说,“Twitter正在壮大,我们需要你的加入。”

杰森没那么容易被说服。“我跟他说,你要我为了140字的文本框和一个按键搬过去?我可不这么想,”杰森说,“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幕,埃文看着我的眼睛说,如果做成了,我们将彻底改变人类沟通方式。我心想,我欣赏你,但你是个疯子。”

但他几乎立刻就后悔了。不过,当机会再次到来时,他没有犹豫。18个月后,Twitter员工数量已达50人,杰森正式受邀加入。

效力Twitter数年后,杰森发现,该公司创始团队成员已差不多悉数散尽,他们大多加入了Obvious公司,正寻求下一个大突破。

他有意加盟。“我辞掉工作,去了他们那儿说,嗨,兄弟们,现在我们要做些什么?埃文看着我说,不知道,想要重建互联网吗?”杰森不知道埃文在说什么,但听上去不明觉厉的样子。

当然,他们要做的,就是后来的Medium,一个誓愿再次改变人类沟通方式的内容平台。

Medium不仅要革命性颠覆数字出版行业,还要改变相关企业的运作方式。作为全体共治(Holacracy,一种十分激进的新型公司组织形式)最狂热、最虔诚的拥趸,Medium正尝试创建一种完全无管理、员工完全专注于工作任务的环境。它的实际效果令杰森兴奋不已:团队自由度、员工士气、工作效率均前所未有地获得了大幅提升。

如果说从Twitter到Medium教会了杰森什么,那就是总有更多对策能让事情变得更好。以下是他的分享:

传统管理模式和我不搭

在Twitter工作时,杰森管理过一个团队,但历时两年多,他都没能适应。在上司和伙伴两角色间的转换让他倍感压力。他读了所有那些“高明”的管理书籍,用心领会书中建议,比如别和下属混得太熟,别向团队透露任何他们不需要知道的事情等。他恨这些玩意儿。

“管理者视角是把人当资源看,比如怎样在一个员工身上获取最大化价值。但提到资源,我就会想到天然气或煤矿。这很不人道。”杰森决定不再按套路出牌。

他开始和下属一对一地谈论生活而非工作,结果团队工作效率直接爆棚。“当你隔着桌子坐在某人对面问‘最近过得怎么样’,总会比问‘工作上有什么困难’更直击人心。”

“每当有问题出现,我会完全忽视问题而只关注当事人。如你所知,这些问题都一一瞬间化解了。”他说。

他开始带着下属一起去外面吃饭、喝酒,去咖啡馆聊聊新鲜事儿。他们妻子的工作安排得如何?他们新房子的托管结束了吗?这些是人们会带入到工作中但从来不会谈论的事情,一旦你去关心,他们的压力就会自动释放。

这一更为人性化的管理方式,能够带来意想不到的工作回报。“我听说团队中有人和其他团队成员因闹矛盾而导致一切停滞不前,仅仅因为他们互不喜欢。把双方聚到一起,谈谈工作之外的事情如何?我打算试试看。见面后,我们随意聊了些话题,他们很快发现了共同点,聊天结束时他们已在谈论如何解决工作上的问题了。这原本是让我彻夜难眠的麻烦事儿,但他们以个人身份沟通后,问题迎刃而解了。我想,天哪,这简直是超能量!”

杰森在尝试把多余的干扰和办公室政治隔离出去时又撞了南墙。“经典管理学认为,当然我所有导师也都是这么说的,要把团队和非工作事务隔离开来,这样他们就不用担心,工作起来更加有效率,也更加快乐。但事实上,这样做的结果是,他们变得很愤怒,很迷茫,也很孤立。而我不断暗中帮忙删减这些与他们工作无关的负面信息,他们知道后反倒很开心。”

有了这些发现,杰森决定再尝试些其他管理方式。“从来没有人思考过是否有更好的方式来做事,一切都依赖于谁向谁报告。”他说。

“但从内心深处讲,我是一个工程师,我开始像做A/B测试一样看待管理,目的是获取更多数据以及形成以结果为导向的最佳决策。”

在进行新实验的过程中,杰森无意中发现了一本书——《Your Brain at Work》,书中阐述了一种被称为SCARF的方法。

SCARF代表了身份、确定性、自主、归属感和公平。“基本上,当一个人诚实面对自己时,他们一定会被这些因素之一强烈驱动,”杰森解释称,“作为一个管理者,你可以找出哪一因素在驱动哪些员工,并依此进行区别奖励。目前很多管理者能够想到的员工激励方式只有加薪这一项,但这一一刀切的激励模式,客观效果并不好。”

就此,该书作者给出的部分建议是:对于身份导向型员工,可提升其职务头衔,或将其名字加入到更为重要的项目里;对于确定性导向型员工,需强调他们的工作非常重要、他们非常优秀;对于自主导向型员工,需允许他们在家工作,或允许他们干脆带上耳机与外界隔绝起来;对于归属感导向型员工,需通过团队活动,比如一起打垒球等来调动工作激情;对于公平导向型员工,需明确告知,大家是公平的,他未被利用也未被欺骗,而且这一点需有人不断对其强调。

“事实证明,有些人真的很关心其中一项,而不怎么在乎其他的,”杰森说,“一旦我根据团队成员喜好排好优先次序,我就很清楚该如何激励他们了,这时所有小问题和个性问题都消失了。”

决心用管理智慧打破层级制度,为杰森跳槽到Medium铺平了道路。在这里,清晰的沟通、激励和问责机制是公司良性运转的重要保障。

从头开始全体共治

大约一年前,Medium开始采用全体共治模型。杰森将其称为,“目前为止我知道或见过的组建、运营企业的最好方式”。

杰森特别喜欢这种逻辑极为清晰简明的战略。“它基本上是一个操作系统,很符合我的工程师情结。全体共治组织刚刚发布了4.0版本,我们公司也因此而正在升级,就像大家升级新版iOS一样。”

下面是Medium已采纳的部分关键原则:没有管理者,员工自主权最大化;有机扩张,当一项工作摊得太大后,适时雇佣新员工;优化压力解决方案,分析各员工正在面临的问题、记录下来,系统性加以解决;让一切信息公开透明;分配决策权,不鼓励达成共识;消除一切令人烦恼的外部因素,使每位员工都能专心工作。

nlc202309032257

“这一管理体系完全是围绕实现公司目标而建立的,”杰森解释称,“我们没有针对人的层级制度,只对小组划分了层级。”

比如阅读和发现小组,包含服务于网站阅读体验的角色,内嵌在产品开发小组里,还有生产和反馈小组,全都是关于内容创作的。在这一体系下,产品开发小组可以评论内嵌小组的研究成果,并可从特定角度去引导产品开发。每位小组成员都有自己的工作目标,它连接着更大的小组的目标,最终归根到公司的发展宗旨上来,因此大家总能朝着同一个方向努力。”

“在Twitter,公司目标发生了数次改变,从建立一个很酷的产品到使其流行起来,成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商业,再到改变世界,”杰森说,“最后我感觉自己的工作和高层的目标完全脱节了,我知道团队中其他人也有这样的感觉,那真是很难融合。”

“为能有所改观,我们不再把焦点放在员工身上,而是放在其对应的角色上。每个小组都有一个首席联络人,由他来决定该小组需要什么样的角色以及如何配置员工。事实上,如果涉猎范围和专业知识足够,一个人可以扮演多个角色,以充分发挥他们的技能。

这种以角色为中心的组织,能够优化一系列新点子、新策略,同时也能实现对点子或策略在落地层面的合理化控制。例如,有一个名为“产品战略”的独立角色,目前由埃文本人担任,由他决定哪些功能可以发布。但阅读和发现小组这样的团队才是决定哪些想法可以画原型图并实施开发的真正操控者。

如果某一角色的工作内容太多了,该角色可扩至一个小组,由多名员工合力完成。“在传统公司,结构不会根据工作而改变,”杰森说,“很多公司试图通过既有组织架构强行消化某些工作任务,结果搞得一团糟。”

强调有机增长还会带来权力分配的附带好处。在全体共治模式下,员工在没有团队主管的情况下可独立行动,因为大多数人在特定领域都有决策权。而且由于所有事情都极其清晰,组织中的每个人都知道谁能对某件事情拍板。

“权力被分散得越广泛越好,这样就能让更多人做出更多决策以形成碰撞来推进工作更好地发展,”杰森解释称,“这种结构有利于工作的快速推进、创新和适时调整,不必再苦等各级领导签字,因为那可能需要花费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现在,我们可以聘请最佳人选并对他们做出的决定充分信任。每个人都可以做决定,他们是企业的主人之一。这一模式产生的积极作用远远超过某个人做了个错误决定造成的负面影响,因为即便决定有误,也能被快速修正。”

“全体共治模式与传统管理方式的区别是,当组织中有人在领导层、有人在基层时,总是在领导层的人找出压力,然后交给在基层的人去解决,”杰森说,“没有人考虑基层人员的压力、想法和现实问题。他们日复一日地解决着并非属于他们自己的压力,甚至于他们对这些压力并不理解。”

——文章节选自《First Round Review》 翻译/史翔宇

9.关于公司经营管理(范文) 篇九

公司的经营工作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营管理工作的水平高低,是否能及时适应目前市场营销的需求,是考验我们每一个管理者的智慧和工作态度,为此公司设专职市场部经理全面掌控市场营销及各门店的管理工作。

1、根据市场实际状况制定、季度、月度各门店的经营目标。根据各门店区域市场实际情况进行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门店,并指导监控销售执行情况,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季度、营业额等营运指标,对营运目标负责。

2、不断完善门店的运营工作:制定运营策划相关管理机制,指导培训门店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化作业流程。对店面的快速高效的运转负责。

3、对门店的运营成本控制管理,制定相关的成本制度,监控机制,有效降低门店运营成本,同时不断完善门店作业标准。降低用人成本,对部门运营成本的有效发挥和控制负责。

4、不断完善门店考核激励体系,对门店进行有效沟通,对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控,遵循公平、公正、真实的原则,进行评估奖惩,对考核激励体系的有效运转负责。

5、制定不断完善门店培训体系,制定、季度、月度相关培训计划,使门店的每一位员工在工作心态、服务质量、销售技巧、管理水平、专业知识、团队凝聚力等方面不断地得到提高。

6、对门店进行服务质量管理,将公司的服务理念、服务标准、服务特色和服务技巧执行到门店每一位员工的言行中,到每个工作环节中,为每位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7、对门店进行、季度、月度人力资源规划,及时上报公司。积极参与招聘与实施,建立管理员工晋升机制,培育管理人员队伍的梯队建设,提高凝聚力,降低员工离职率,对核心员工的培育与发展,要及时与公司老总沟通,并对员工流动率的标准要求负责。

8、有责任协助公司领导对公司战略规划发展方向与经营目标的确立,战略定位及战略的实施与控制。

9、制定各部门促销方案,执行相关促销方案活动的落实与实施。提供商圈调查信息,统计门店相关市场调查结果,为公司营销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及材料。

10、严格执行商品管理流程制度,加强商品结构优化的有效管理。有责任与采购部一起不断完善漏洞管理,促进销售。

二、经营管理的核心任务

1、营业目标的完成2、确保公司及门店各项管理制度与作业流程按标准规定严格执行。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并适时改进确保公司标准化服务、标准化操作流程、标准化风格经营战略的贯彻。

3、各门店考核激励体系的有效执行及持续改进。

4、认真做好各门店营业员的传帮带培训体系的建设及完善。

5、对门店商品结构优化管理的有效执行及持续改进。

10.保洁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篇十

1.1.1 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生产需要进行;

1.1.2 本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及残疾等区别;

1.1.3 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1.2 凡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2.1 其他单位尚未解除合约者;

1.2.2 曾被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自动离职者; 1.2.3 受过刑事处分以及带有不良行为者;

1.2.4 证件不真实、有疑问者,或借用他人证件者;

1.2.5 体检不合格者,身患有障碍性残疾或传染疾病者; 1.2.6 文化程度不符合要求者,反应迟钝、表达能力差; 1.2.7 面试反应、口试、笔试不合格者; 1.2.8 衣著不整洁,言行无礼貌者; 1.2.9未满18周岁者; 1.3 录用程序

1.3.1 各部门课长可以根据本部门发展或职位空缺情况,协同管理部进行招聘; 1.3.2应聘人员经过面试合格后(证件齐全、口试通过),由用人部门筛选;

1.3.3由管理部通知被录用试用人员必须去医院进行指定的项目体检,并将证明提供给管理部; 1.4 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后至部门报到上班;

2.试用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作程序正常开展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员工 2.1 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

2.2 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雇佣关系,而无须向对方作出任何解释与赔偿,试用期员工未做满7天被辞退或自离的员工公司将不予结算工资,但须经部门课长、管理部批准,方可生效;

2.3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要进行考核,合格人员由管理部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试用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解除雇佣关系并办理正常离职手续。3.离职 1.0 目的

规范工厂员工离职管理,确保工厂和离职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2.0 适用范围

工厂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办法办理离职手续。3.1 离职的种类:辞职、劝退、解雇

--辞职:员工因病、因事自动辞去职务;

欲辞职的员工应提前七天向所属部门主管提出书面辞职书,管理人员辞职应提前1-2个月由部门主管批准后,报管理部备案;

--劝退:

a.当员工已不能适应公司工作的要求;

b.因某种原因,不适宜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员工; c.染上传染性疾病的员工;--解雇:

a.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者;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

d.伪造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资格或上岗等证件和婚姻状况等证明者;

3.2 离职人员必须由部门主管批准办理离职手续,缴清相关证件、物品,才可请领薪资并离厂;

——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3天工资和资金,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作自离旷工;有薪假以当地法定工资计算。

3.休假

3.1 按国家法律规定全年有十一天有薪假:

元 旦:一 天 春 节:三 天 清明:一天

五 一:一 天 端午:一 天 中秋:一天 十 一:三 天 3.2 休假包括:事假、病假

一般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部门课长批准,4天以上10天以内的,报上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副课长、课长、部门经理(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总监级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核准,需要时并报;

a.事假:事假以小时计,需填写“请假单”; 事假为不带薪假,有年假的自动冲假;

b.病假:病假以小时计,需填写“请假单”; 病假为无薪病假(要求有病历证明或记录);

2.1.6 初次不遵守课长人员合理指挥者; 2.1.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2.1.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公务者; 2.1.9 在工作区未佩戴厂证或未穿工衣者; 2.1.10 在工作区穿拖鞋或赤脚者;

2.1.11 在工作区、宿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及其它杂物者; 2.1.12 出入工作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而拒绝保安或课长人员查询者; 2.1.13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1.14 破坏生态及环境卫生者; 2.1.15 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2.1.16 其他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者;

2.2 有以下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过处分:

2.2.1 对上级批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2.2 直属课长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2.3 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但不太严重者; 2.2.4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严重妨碍他人工作者; 2.2.5 在工作现场吃东西者;

2.2.6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2.2.7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2.2.8 投机取巧隐瞒蒙弊牟取非分利益者;

2.2.9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造事端者; 2.2.10 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2.2.11 附和罢工、怠工者;

2.1.12 办理移交,无特殊理由而未能按期办妥者; 2.3 有以下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2.3.1 擅离职守,致使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2.3.2 泄露公司机密者;

2.3.3 携带违禁物品入厂不听制止者; 2.3.4 遗失经营的重要文件、物品者; 2.3.5 撕毁公文或公司有用文件者; 2.3.6 在工作现场吸烟者;

2.3.7 拒绝听从课长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2.3.8 仿效上级课长人员签名,效用印信或未经核准擅自使用印信者; 2.4 有以下情形之一查证属实者,可不经预告予解雇:

2.4.1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失者; 2.4.2 对于上司或其他员工实施暴行或有侮辱行为者; 2.4.3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

2.4.4 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他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露技术、营业上的秘密使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2.4.5 违反国家法律而判刑者;

2.4.6 无正当理由旷工达三日以上者;

2.4.7聚众要挟,妨碍生产秩序者;

2.4.8 张贴散发煸动性文字、图画、图书,足以破坏劳资感情者; 2.4.9 在工作区或宿舍内赌博者;

2.4.10 偷窃、盗卖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2.4.11 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及财物受到损害者; 2.4.12 侵占本公司财物或营私舞弊者;

2.4.13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者干私活者; 2.4.14 在特定禁烟区吸烟者;

2.4.15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2.4.16 依据劳动合同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2.4.17 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者;

2.4.18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2.4.19 一年内记大过两次,且无功过相抵者; 3.同功过相抵标准如下: 3.1 嘉奖抵警告; 3.2 记功抵记过;

3.3 记大功抵记大过; 4.奖惩计算标准如下:

4.1 两次嘉将等于一次记功; 4.2 两次记功等于一次大功; 4.3 两次警告等于一次记过; 4.4 两次记过等于一次记大过;

5、以上未列假期根据公司实际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6、休假的一般规定:

⑴ 员工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领导和行政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⑵ 具体休假时间,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经理层及以上的由所在部门与公司管理部协商安排,报总经理审批。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2.社会保险

2.1 公司为试用期满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保险基数根据企业情况每年核定一次,缴费比例按照政府规定执行; 2.2 公司对长期外派和现场工地的员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

2.3 若员工本人不愿意购买、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购买上述保险,需本人写出书面报告,责任由本人自负;

3.员工活动

3.1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每两年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适当组织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3.2 公司员工均可参与公司工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公司周年庆祝、春节联欢、体育竞赛、郊游等活动;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4.1经与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2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

4.3 不能胜任分配的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⑷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4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辞职。如未提前通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5未提及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1.19 有电脑人员必须到管理部登记,并按照指定位置摆放电脑,不得任意摆放。2.食堂

2.1 未到下班时间,任何员工不得进于餐厅就餐(特殊原因除外); 2.2 文明就餐,依次排队,不许插队,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 2.3 不得擅入食堂操作间,不得损坏公物;

2.4 就餐人员应保持食堂环境卫生,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5 就餐人员必须按量盛饭打汤,不得故意造成浪费; 2.6 员工就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2.7 就餐人员不得将餐具拿出食堂占为已有; 2.8 就餐人员必须在食堂用餐;

2.9 以上如有违规者,管理部有权做出罚款。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

文件编号:XXX XXXXXX规定

规 章 制

制定日期: 年 月审 批 人: 制 作 人:

xxxxxxxx公司

版本号:第X版

目录

上一篇:关于饮食安全的国旗下讲话下一篇:留言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