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规范化管理

2024-07-30

机关规范化管理(精选10篇)

1.机关规范化管理 篇一

温州市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

温州市地处浙江南部,是我国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城市之一。全市幅员面积11784平方公里,下辖11个县(市、区),人口800多万,目前全市共设臵婚姻登记处12个(1个行政机构、11个事业机构),婚姻登记员87人,年办理结婚登记近10万件、离婚登记1万多件、补发结、离婚登记证件4万多本、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5万多份,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近几年来,我市的婚姻登记工作,始终牢固树立为婚姻当事人服务的宗旨,以不断提高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水平为中心环节,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围绕“环境设臵合理化、登记流程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工作队伍专业化、服务内容便民化”的工作目标,着力加强登记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登记窗口服务环境,提高登记人员综合素质,强化登记机关内部管理,使我市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呈现出全面发展、整体推进且各具特色的良好态势,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08年,全市12个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授予“2007-2008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责任,整体推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婚姻登记工作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理念,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此,我们把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作为树立为民服务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列入民政事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整体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

1、目标管理,明确工作责任。为强化各地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意识,我们对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实施了责任目标管理,市局与县(市、区)民政局签订责任状,对婚姻登记处的办公场所、机构、编制、人员配臵等规范化建设要求的重要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对完成和落实情况较好的单位,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以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从而提高了各地推进规范化建设的积极性。

2、高位推进,解决发展难题。由于婚姻登记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百姓,一直以来是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门面”,不希望让其撤出大厅,从而成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发展难题。为此,我们采取各种措施,从出政策、下文件,到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上门与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交涉,先后将几个婚姻登记处撤出了行政审批中心。真正落实了《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中明确要求的婚姻登记处应当有专门办理婚姻登记场所的规定,使人性化服务落到实处。

3、典型引路,推动全面发展。为提高全市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我们采取“树典型、找思路、促发展”的方法,首先在鹿城区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从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内部规范化管理等方面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经验。随后,我们及时召开现场会,进行总结推广。同时,还多次组织各地外出考察学习,使大家对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标准、个性化服务理念等内容有了更全面深入了解,从而推动了全市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进程。

二、多措并举,切实改善婚姻登记服务环境

婚姻登记处是民政部门服务社会最大的窗口单位,直接与广大人民群众面对面的交流,登记处服务环境的好坏体现了民政部门的 社会形象。为此,我们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加强登记处基础建设,努力改善服务环境。

1、加大投入,推进婚姻登记场所建设。近年来,我市十分注重婚姻登记机关的窗口形象,切实加强了婚姻登记机关的硬件建设。各县(市、区)民政局都把最好的房子、最先进的办公设备配给婚姻登记处,把业务素质最好的工作人员安排到婚姻登记工作岗位,并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解决婚姻登记工作中人、财、物等实际困难,按《标准》的要求不断完善婚姻登记机关办公设施和工作条件。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均达150平方米以上。都设立了相对独立的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档案室、婚姻服务区、颁证大厅。登记区宽敞明亮、庄严整洁,服务区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给结婚当事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树立了婚姻登记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积极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自行研发婚姻登记软件版本,于2007年5月实行全市婚姻登记系统联网,信息资料计算机管理。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效率,2010年4月开设了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制度。逐步实现了服务手段信息化,登记环境优美化的总体要求。

2、积极争取,解决登记机关编制经费问题。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首先要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等问题。为此,我们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将人员编制、经费落实难的情况反映给市政府,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200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开始了集中登记,至2007年5月,经过多方努力,较好地解决了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的集中登记、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11个县(市、区)婚姻登记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方便群众,完善登记场所服务功能。为充分体现婚姻登记工 作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理念,我们对登记处各功能区进行统一规划;候登室强调舒适整洁,配备足够的桌椅和各种登记文书样本,提供空调、电视、饮水机、报刊杂志等,优化候登环境;结婚登记室侧重亲民便民,统一设立低位敞开登记台,使登记员与当事人相对平坐,平等交流;离婚登记室布局庄严简洁,空间相对独立,保护个人隐私;颁证室注重温馨浪漫,鲜花铺陈,国徽高悬,见证神圣时刻;档案室设臵规范,立卷及时完整,装订整齐统一,查询方便快捷。同时,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推出免费颁证、法律咨询、证照拍摄、婚检咨询等服务,深受当事人欢迎。

三、提高素质,着力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

婚姻登记员是婚姻登记执法主体,登记员的素质直接关系整个婚姻登记机关的形象和工作的成败。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臵来抓,有效提高了登记队伍综合素质。

1、严格把关,注重婚姻登记队伍建设。一流的设施需要一流的队伍才能发挥最大效率。为此,我们注重婚姻登记队伍综合素质的培养,坚持完善婚姻登记人员录用机制,将一大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年轻人才充实到基层一线,使登记人员素质有了质的飞跃,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全市婚姻登记人员87人,大专以上学历83人,年轻化和知识化水平要求达到95%以上。

2、强化学习,提高婚姻登记员业务素质。我们制定了婚姻登记员培训制度。培训工作分两类,一类是综合培训学习,每两年举办一次,分期分批进行,力求全员参训。这类培训内容有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学习、礼节礼仪培训、业务的总结交流、分管领导亲临培训班作动员和讲座等。另一类是业务培训。这一类培训是部分在岗婚姻登记员(轮训),以及各县(市、区)新进登记员或调整的新上 岗的婚姻登记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对新上岗登记员颁发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和上岗证。通过培训,提高婚姻登记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引导婚姻登记员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优质高效、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意识,努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公正、素质良好的婚姻登记工作队伍。

四、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

婚姻登记工作是展现民政形象的重要窗口,这项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工作稍有失误就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坚持把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1、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为增强登记工作的透明度,让婚姻当事人了解相关规定及程序,我们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统一要求各婚姻登记处做到“四上墙”(婚姻法律法规、登记处管辖权及依据、登记处职责、登记的要件和程序);“四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依据、登记员职责及照片、办公时间、咨询和投诉电话);“二告知”(登记后的法律关系、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坚持照章办事,对群众不理解的尽量耐心解释,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理要求,予以制止,杜绝“权力登记”、“人情登记”,有效地维护了婚姻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2、严格程序,规范登记行为。严格登记程序,是维护婚姻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应坚持以“《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为依据,做到“一对照”:身份证、户口簿相对照,看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信息是否一致;“二审查”:审查是否自愿登记,审查有否不宜登记的情况;“三不登”: 不到法定年龄不登记,双方当事人不到场不登记,不履行声明不登记;“四严禁”:严禁增设程序或附加条件、严禁要求当事人出具《条例》之外的证明证件、严禁在登记中收取押金或搭售商品、严禁以婚姻服务等名义强制收费。

3、完善制度,强化服务意识。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婚姻服务的规范管理,强化了服务意识。主要做到:一是坚持“两分离”“三分开”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区分执法登记与婚姻服务的界限,实现依法登记与婚姻服务相分离,取消了非自愿婚姻服务项目,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严格实行人员、场地、收费三分开,坚持婚姻服务实行完全自愿及价格公示的原则。二是要求所有服务性收费都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或经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和商业化运作,严禁婚姻登记机关配套搞强制性服务和以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杜绝了乱收费现象,减轻了婚姻当事人的负担。三是加强督查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事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处,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和当事人,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积极配合政府“两免”工作的顺利进行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口素质是关键,结婚和生育既是个人和家庭的大事,也是社会的大事。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生活水平是当前政府部门实施民心工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通过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提高我市出生人口质量、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和传染性疾病,对构建幸福家庭,提高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

根据2009年4月15日《关于印发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口计生委„2009‟27号)精神,我们对配合做好计生部门实施“两免”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专门部署,首先,明确在配合做好“两免”工作的前提下,要确保婚姻登记机关的主体地位不变,在严格婚姻登记执法程序的过程中,不得对婚姻登记程序设臵附加条件。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要积极配合实施“两免”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在新婚男女青年结婚登记时,积极引导和动员他们自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婚姻登记机关内可设立婚检和优生咨询室,为“两免”工作顺利实施创造条件。主要做法有两种:一是以永嘉县为试点,在婚姻登记大厅设立婚检和优生咨询室,通过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优生优育和艾滋病防治的必要性,正确引导结婚当事人进行免费体检,为当事人提供人性化服务。二是乐清、苍南、平阳、文成等地结合各地实际,将妇幼保健站、计生指导站迁移至婚姻登记机关附近,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婚检率,更是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这样做既明确了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的执法主体地位,又运用婚姻登记窗口的有利条件,推进了婚检工作。从当前各地反馈的情况来看,全市各地的婚检率均达到甚至超过50%以上,为我们更好地巩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探索了一条可行性途径。

我们认为,规范是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的前提,创新是优质服务的永恒主题。几年来,我市的婚姻登记工作在整体推进、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严格对照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标准还有一定差距,还有许多方面有待改进和提高。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不断探索,深入实践,逐步提高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水平,使婚姻登记工作真正成为一项民政的甜蜜事业,使登记过程真正成为人民 群众的幸福旅程。

2.机关规范化管理 篇二

近年来, 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进步有效带动了社会各个生产、生活领域的发展。同时, 也为行政机关的各项管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技术保障。 在此背景下, 在了解和掌握信息化内涵的基础上, 加强以信息化推动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性, 从而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内部的各项工作, 已成为当前行政机关需要着重开展的关键工作。

一、信息化内涵

对信息化进行分析可知, 其是指培养和发展以各类智能化工具为主的新兴生产力, 同时, 使之为社会造福的历史过程, 其除了需要具备信息的获取、传递和处理等功能外, 还需具备信息再生以及利用等相关功能, 从而确保以其为核心的生产力, 即信息化生产力能够有效服务于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 信息化的内涵包括: (1) 信息网络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即以信息资源和公用通信网络构建的各类专用信息系统和平台的总称; (2) 信息产业基础, 即信息技术的研发与各种信息装备的制造和信息系统及以其为基础的相关信息化服务; (3) 社会支持环境, 主要包括了现代管理体制以及相关政策法律和工农业生产等; (4) 效用累积过程, 即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劳动者素质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等。

二、行政机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 财务管理规范制度的缺失

作为财务管理的前提条件和依据, 财务管理制度不仅关系着财务管理的效果, 而且对于行政机关的内部协调发展也具有重要影响。 但就现阶段而言, 我国行政机关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时, 却并未制定和实施具有较强规范性和科学性的财务管理制度, 从而增加了财务管理的难度, 加之对现有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工作的缺失, 导致单位内部出现违法乱纪的情况, 使得行政机关财务账目的错记、 漏记的行为屡见不鲜。 由此可见, 财务管理规范制度的缺失阻碍了行政机关财务管理效率的提升, 对行政机关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 预算管理不规范

对于行政机关而言, 其资金需求是随着地域和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 因此, 相关人员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的过程中, 预算金额并不能依据统一标准来进行确定。 然而, 现阶段多数行政机关财务人员在编制预算时, 为了节省时间和工作便利, 大都以统一的标准进行财务预算, 从而使行政机关资金产生严重浪费。 此外, 由于受预算标准本身的影响, 当行政机关对部分棘手的问题进行处理时, 财务人员出于风险考虑, 并不敢将预算金额制定在较高标准, 由此也造成了行政机关资金空缺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 行政机关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

在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 我国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建立起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但在此种制度下, 行政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却也出现了诸多干扰因素。例如,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 行政机关的财务支付时间将受到较大限制, 从而导致行政机关因财务支付时间的耽搁造成工作质量下降。 除此之外, 就现阶段而言, 我国网络支付系统仍然存在诸多隐患, 从而进一步增加了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 即在实际的财务管理过程中, 行政机关必须针对财务管理增设审核环节, 由此也降低了财务拨款的下放效率, 对行政机关任务的顺利完成造成较大阻碍。

三、利用信息化推动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 一) 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信息化建设

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信息化建设是利用信息化为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提供良好保障的首要措施。对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可知, 其最为关键的一项内容便是会计核算, 但同时, 会计核算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财务管理工作, 例如, 错算、漏算等情况的发生将导致财务预算结果与实际情况产生较大偏差。首先, 以信息化推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能够有效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通过借助与行政机关实际工作情况相符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从而增加其财务工作管理与维护的便利性, 同时, 借助计算机系统, 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应用账目的准确性, 提高财务拨款的下放效率。 其次, 通过引入相应的财务管理系统, 并在行政机关内普及会计电算化和信息化, 并加强对财务人员自身素质的培养, 在减少员工任务量的同时, 促使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效率得以大幅提升。 最后, 利用信息化的监控方式对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监督, 如网络摄像头的安置和系统权限的设置等, 从而进一步确保单位财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二) 推行预算管理信息化改革

对行政机关预算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可知, 其工作情况直接决定了财务管理的工作质量, 因此, 对于行政机关而言, 有必要也必须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力度, 并实现预算管理的信息化, 从而在确保机关对相关资金的使用具有较强合理性的基础上, 降低其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 首先, 行政机关需要加强对预算管理人员的信息化培训力度, 使其在掌握财务管理系统和各种信息化财务处理方式的基础上投入到财务管理工作当中。 其次, 成立预算管理小组, 并由各部门领导担任组长, 以此来确保基于信息化的预算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同时, 以网络信息系统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 通过对预算编制的各个流程进行监督管理, 以此来确保预算编制的公开、公平。最后, 在预算管理编制工作结束后, 行政机关领导者应对其各部门关于履行预算编制的行为进行严格要求和规范, 并借助财务管理的信息反馈系统实现对预算执行过程的动态监督, 从预算编制执行的实际情况出发, 对预算内容做出合理调整, 达到合理规避行政机关财务风险的目的。

(三) 基于信息化的账务差错处理

通常情况下, 行政机关在开展相关经济事项后, 会针对这一经济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并输出对行政机关内外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会计信息, 然而, 在会计的确认以及计量和记录方面仍然会因诸多因素的存在而产生较多差错, 从而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与判断产生误导。因此, 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发生, 可借助会计电算化以及现阶段较为先进的大数据分析软件对账务差错进行快速查找, 同时, 对产生差错的原因予以分析, 在此基础上, 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与责任追查, 从整体上提高行政机关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

此外, 由于当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 行政机关财务支付的时间大幅缩减, 故可利用相应的财务管理软件和会计信息平台来为机关领导者和管理者的相关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以此来提高各项经济事务的财务处理效率, 使行政机关能够在有限的财务支付时间内尽快获得财政拨款, 从整体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促进机关自身发展。还需说明的是, 我国还应进一步完善网络支付系统, 通过联合相关单位和企业, 共同优化网络支付环境, 为行政机关的网络支付业务的开展提供安全保障, 促使其财务拨款的下放速度得以有效提升。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信息化及其内涵进行阐述和说明, 进而对当前我国行政机关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讨论, 并分别从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信息化建设、推行预算管理信息化改革和基于信息化的账务差错处理等方面对利用信息化推动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做出了系统探究。研究结果表明, 当前, 我国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缺失以及财务支付时间等方面问题。 未来, 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构建力度, 促进行政机关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梁海荣.以信息化推动行政机关财务管理规范化[J].信息系统工程, 2013 (07) .

[2]陈玉杯.以信息化推动行政机关财务管理规范化[J].企业技术开发, 2013 (05) .

[3]郑曦华.以信息化推动行政机关财务管理规范化[J].现代经济信息, 2012 (10) .

[4]李婉娟.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2.

[5]胡立恒.试论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交通财会, 2012 (02) .

3.以机关文化建设规范管理 篇三

为强化国土资源管理,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规范建设年”活动,并使之成为常态化的管理模式,华容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开展了关于机关文化建设进程的调研工作。

机关文化建设的绊脚石

一是欠缺先进理念的支撑。“机关文化”是指:党政事业机关及其成员在组织经济建设和管理大小事务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为大多数成员共同遵守的基本信念、价值标准、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及群体意识、精神风貌、形象标识的统称。我们国土资源事业,要想取得长足的发展,需要先进理念来支撑,而这恰恰是我们所缺少的。

二是学风意识不强。只满足于现有知识,愁学厌学,理论贫乏,思想苍白,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只满足于工作现状,不思进取;有的同志满足于上传下达,多年来基本没有新思路、新举措;有的同志只满足于取得的成绩,小进则满,不进也满,甚至落后依然满足。另外,在极少数同志身上存在一种自然资源优越的“潜满足”和“潜意识陶醉”。

三是制度建设仍需完善。“制度”是指人人均应遵守的办事规矩和行为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就是深化制度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的关键所在。目前,华容县国土资源局各项规章制度,还不尽完善,具有滞后性和片面性,缺乏前瞻性和共性;具有时效性,没有长效性,未达到少而精的效果。

以机关文化建设为载体,强化规范化建设

机关文化建设涵盖丰富、包罗万象,结合县局实际,重点要在创立“品牌”、突出学习、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实现规范化管理。

首先,应创立先进理念,打造“品牌”建设。各县局以机关文化建设为主题,以科学发展为主线,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构筑机关、二级机构的“两个体系”和与乡镇国土资源所 “三级一体”的管理体系,以及教育、学习、监督“三位一体”的惩防腐败体系,打造“工作创新、员工忠心、环境温馨、形象清新”的“四新”(心、馨)机关“品牌”。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理念的价值导向,和凝聚感情、约束言行、激励斗志、调剂关系、辐射带动等积极作用,打造一个昂扬向上的国土形象,一种高效廉洁的机关作风,一批奋发有为的机关干部,注重细节管理,达到规范化、管理效能的最大化。

其次,应确立学习为机关建设的源泉的理念,提升队伍素质。第一,要制定计划,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进行统筹安排,全面部署落实学习的内容、时间和责任人;第二,班子成员要带头坚持学习,党组织要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群团组织要定期开展学习活动,达到和谐共振;第三,要做到“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制定长远规划,投入一定的学习经费,邀请大专院校教授和各部门、各行业专家学者开展“国土资源大讲堂”活动,突出互动交流、开阔视野、激活思维。同时,有计划“送出去”一批年轻干部进行脱产学习,深层次强化提高;最后,开展岗位比武。通过开展学习与实践、实践与创新进行一年一度的岗位竞赛,形成特色化学习模式。同时,严格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职工个人学习档案,严格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级晋级、提拔任用挂钩。

再次,树立规范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机关各项制度建设要达到“五并”的要求:

一是制度建设要科学规划并全员参与;二是制度建设要适时更新并及时改进;三是制度建设要突出重点并突破关键;四是制度建设要把握核心并注重细节;五是制度建设要重在坚持并长效监管。

以突出“三苦”精神为核心,落实规范化建设

一是班子成员率先苦抓。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率先垂范等于一万条制度”,班子成员要做到“三个率先”,即率先模范带头遵守,率先带头严格执行,率先贯彻落实到位。只有领导率先对制度认真落实到位,才有信服力、说服力和领导力。

二是中层骨干竭力苦帮。中层骨干在整个机关文化建设推动规范化管理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中间枢纽地位,存在中层骨干看领导、工作人员看股长的“两看”现象。中层骨干一定要勇于开拓、富于创新、忠于职守、竭力苦帮,影响带动全体股室人员,向规范化管理迈进。

三是工作人员扎实苦干。实施规范化管理对工作人员而言,就是要贯彻执行并落实好制度。要对制度的制定深刻理解、加以把握,把制度知识作为业务知识的主要内容之一,提高对制度执行的熟练度和落实的准确度,扎实苦干、创新巧干、创先争优。

4.机关规范化管理 篇四

一、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每周一晚上为例行的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分散学习和个人自学时间由机关干部根据各自实际自行安排,每人每月不少于8学时。

2、参加对象:集中学习活动参加对象为全体镇机关干部(年龄比较大、住地比较远等特殊情况经党委书记同意除外),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宣传委员和办公室负责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3、学习内容: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典型案例分析;实践经验介绍等。

4、学习纪律:准时参加,不得迟到(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态度认真,做好笔记;积极讨论,交流心得。

二、民主议事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

1、召开时间:每月召开一次,遇重大工作任务或需要研究的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参加人员:党政班子成员及涉及的其他人员,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办公室主任列席并负责会议记录。

3、主要职责:研究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作部署;研究重大工作决策,出台或调整重大政策;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或有关领导的重要指示;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具体措施;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

(二)书记碰头会

1、召开时间:每两月召开一次,遇重大工作任务可随时召开。

2、参加人员: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纪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可请其他分管领导列席,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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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职责:研究党建、村建、干部工作;就其他重要工作进行协商、沟通;党委书记认为有必要统一意见的其他重大工作事项。

(三)镇长办公会

1、召开时间: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重要工作可随时召开。

2、参加人员:镇长、副镇长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请其他分管领导列席,由镇长召集并主持,办公室负责记录。

3、主要职责:研究农民建房审批和户口迁入许可;研究需要由政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机关干部大会

1、召开时间:每周一早上召开镇机关干部例会。

2、参加人员:全体镇机关干部,党委书记主持。

3、主要职责:总结上周工作;部署本周工作;通报重大工作进展;集思广益研究其他重大工作事项。

三、考勤制度

一般干部因有特殊情况不能签到的由分管领导向办公室作说明,并记录事由;班子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到的告知办公室并记录事由。遇有例会或重大会议时,需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告知办公室记录事由,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采取弄虚作假或他人代签,追究相关干部责任,并作相应处理。每月初通报上月考勤情况(含请休假、迟到、早退、班子成员作说明等情况),并纳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

2、轮流值班。值班分为日常工作值班、重大节假日值班、重大工作任务值班。全体机关干部必须按照镇政府统一制定的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尽职尽责处理好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负责登记值班事项,如有重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报告。如遇急、难、险、重等任务或因中心工作未完成等原因需要周末加班,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3、请假程序。因病、因事及公休年假等情况均需要请假。一般干部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内向镇长和分管领导请假;三天至七天向书记、镇长、分管领导请假;一星期以上经党政联席会审批;班子成员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书记批准;三天以上经党政联席会审批。凡请假者需将请假单由审批人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交请假条或口信请假。不准超假和随意更改请假时间,需续假的必须出具续假单或电话请假(事后补齐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四、公务接待制度

1、归口管理。原则上所有来客接待用餐统一归口党政办负责安排。

2、定点接待。公务接待用餐无特殊情况一律在政府食堂定点安排(含计生口、企业口),由办公室填写《来客接待用餐通知单》通知食堂,按制定标准开餐。因特殊情况在外就餐,需先向主要领导报告,经同意后安排办公室落实,用餐后由分管领导和党政办主任在用餐单上签字核实。

3、接待标准。来客用餐标准一般控制在30元/人以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0元/人。工作期间(包括下村期间在村吃饭)不能饮酒;特殊来客用酒标准:县主要领导,柔和皖酒;科级领导,精品皖酒;副科级领导干部及一般镇村干部,吉品皖酒。来客接待原则上不发整包烟,只能分发零散烟

4、纪律要求。接待人员(休假由值班人员负责)必须热情接待来客,包括上访人员、办事人员、上级领导,做到“笑脸相迎,热茶相待,和气办事,起身相送”。

五、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本镇车辆为工作用车,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特殊情况需安排车辆,需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优先保证主要领导工作用车,优先安排计划生育用车。驾驶员要根据工作安排做到准时安全用车。无工作任务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

2、车辆管理。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地点。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法则,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3、维护保养。车辆要定期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加油、修理完毕之后要及时将所发生费用交办公室统一核报。

六、财务管理制度

5.机关规范化管理 篇五

XB镇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机关干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

为规范镇机关干部从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激发工作活力,进一步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推进镇域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长效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中心集镇,打响四大攻坚两大战略,构筑经济发展新平台,充分群众监督的约束、导向、激励作用,健全体制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推动全镇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接收群众监督的原则

1、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

2、积极引导、有序参与的原则;

3、主动接受监督、让群众满意的原则。

三、接收群众监督的方式

主要通过出勤值班公示制、工作实绩公示制和民主直评公示制三种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一)出勤值班公示制

1、机关干部出勤实行“一日一签到”制度

机关干部每日上午必须到镇办公室进行指纹签到。下乡包村干部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18天,其他机关干部的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

个人事宜一般不允许占用正常工作日办理,特殊情况要严格遵守“事先书面请假”制度,且必须在请假条上标明事由、时间,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报镇机关分管领导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及时销假。

2、机关及办公室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每日轮班,必须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领两名镇干部值守,并单列两名安排镇干部负责办公室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制度进行值班,每日上午九点准时履行交接班,并在镇机关分管领导处填写交接班记录。

3、公示的内容、时间和形式

实行“一月一公示”制度,由镇机关分管领导负责,在每月初对上月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值班情况,以及对照出勤、值班情况执行的工资奖罚情况,在镇机关大门公示栏进行张榜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出勤情况以签到册和请假条为准,值班情况以交接班等级记录薄为准,工资奖罚情况以会计账面为准。

4、出勤、值班的考核奖惩

出勤方面,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每超过一天减发当月工资50元,机关工作人员每少签到一次,视同旷工一次。每旷工一次减发当月工资50元。

值班方面,迟到一次的,减发当月工资50元,不到一次的,减

发当月工资100元;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减发带班领导当月工资200元,减发其他值班人员当月工资100元。

上述所罚款项全部用于当月机关出满勤人员奖励。如果当月无出满勤的人员,将罚款累积到下一个月奖励。

(二)工作实绩公示制

1、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以机关干部各自承担的分管工作、单项工作及其他临时性、阶段性工作的重要工作为公示的基本内容,主要公示以下三方面: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取得工作实绩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

2、公示时间和形式

公示每月进行一次。机关干部月初填写上月《工作实绩公示表》,并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每月5日在镇机关大门公示栏进行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为三天。

公示期间,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以及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3、工作实绩评定

由镇机关分管领导负责,对每月公示情况进行留存,建立干部工作实绩档案,作为每位机关干部人事调整提拔使用、年度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占年终综合考评总分的60%)和每月工资的一项重要奖罚依据。

公示结束后,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将机关干部工作实绩评定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档次按照2:4:3:1的比例评定。

针对公示中群众发现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评定为差。

4、工作实绩的考核奖惩

当月工作实绩考核被评定为“差”的,减发下月工资300元;第二个月继续被评定为“差”的,累计减发工资800元;连续三个月被评定为“差”的,累计减发工资1500元。连续两次为“中”的,累加为一个“差”,并按上述标准对工资进行减发。

上述所罚款项全部用于对当月工作实绩考核中评定为“优”的机关干部的奖励。

(三)民主直评公示

1、包片和包村工作

由纪检书记负责把关,分别组织每位包片(村)干部所包片(村)的全体“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对包片(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联系群众、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打分。

评议分别在年中和年终各进行一次,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90%。

每项评议结果划分为好(20分)、中(10分)、差(0分)三个分值档次;最终评议得分=总得分/参评人数;按最终评议得分,综评为好(80分以上)、中(60分以上)、差(60分以上)三档。

2、中心工作及其他工作

由纪检书记负责把关,分别组织中心主任、副主任以及担负专项职责的机关干部各自服务领域内的服务对象,对机关干部的工作业绩、联系群众、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打分。

评议分别在年中和年终各进行一次,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90%。

每项评议结果划分为优秀(20分)、称职(10分)、不称职(0分)三个分值档次;最终评议得分=总得分/参评人数;按最终评议得分,综评为优秀(80分以上)、称职(60分以上)、不称职(60分以上)三档。

3、公示的内容、时间和形式

实行“一年两公示”制度,由纪检书记负责,在每次评议结束后5日内,将单项分值和综评结果在镇机关大门公示牌进行张榜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4、综合评议的考核奖惩

综评结果存在一次被确定为“差”或“不称职”的,取消本年度年终评优评先资格;连续两次被确定为“差”或“不称职”的,取消享受年度奖金、福利的资格;第二年再次被确定为“差”或“不称职”的,除按上述处罚标准外,再罚扣一月工资,而且,是下乡包村干部,停止下乡;是中心负责人的,建议停职;是一般干部的,建议调离本单位。

上述所罚奖金、福利和工资,全部用于奖励一年两次的综评结果全部被确定为“好”或“优秀”的机关干部。

四、长效机制的运行

本长效管理机制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镇机关分管领导负责裁量、解释。

6.机关规范化管理 篇六

B

C

D

2、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警察王某、朱某将其带至指定地点,强制约束至酒醒,再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其可以使用()。A.警棍 B.催泪弹 C.警绳 D.高压水枪 【本题答案:】A

B

C

D

3、对醉酒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由不少于()或者()将其带至指定地点,强制约束至酒醒后依法处理。

A.两名交通警察 一名交通警察带领不少于一名协管员 B.两名交通警察 一名交通警察带领不少于两名协管员 C.三名交通警察 两名交通警察带领不少于两名协管员 D.三名交通警察 两名交通警察带领不少于三名协管员 【本题答案:】A

B

C

D

4、交通警察刘某查处违法停车时,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其应当在()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A.机动车前挡风玻璃上 B.机动车侧门上 C.机动车侧门玻璃上 D.机动车后挡风玻璃上 【本题答案:】A

B

C

D

5、某警务组现场查处超速违法行为,按照设点执勤的规范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测速点与查处点之间的距离不少于(),且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A.1公里 B.2公里 C.3公里 D.5公里 【本题答案:】A B C D

6、某日,大雾,交通警察小王所在的警务组在高速公路上设点执勤,他们应将执勤点设在收费站或者服务区、停车区,并在距执勤点()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A.1公里 B.2公里 C.200米 D.500米 【本题答案:】A

B

C

D

7、交通警察小王等三人,接受指令在公路上设点执勤,因当时能见度低、道路通行条件恶劣,他们应当在距执勤点()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并确定专人对执勤区域进行巡控。A.100米 B.200米 C.300米 D.500米 【本题答案:】A

B

C

D

8、交通警察在雾、雨、雪、冰冻及夜间等能见度低的条件下,在公路、城市快速路上执勤,应当由三名(含)以上交通警察或者()进行。

A.一名交通警察和两名(含)以上交通协管员 B.一名交通警察和三名(含)以上交通协管员 C.两名交通警察和两名(含)以上交通协管员 D.两名交通警察和三名(含)以上交通协管员 【本题答案:】A

B

C

D

9、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可以选配的装备是()。A.对讲机 B.反光背心 C.警用文书包 D.录音录像执法装备 【本题答案:】A

B

C

D

10、交通警察刘某在公路上执行公务时需临时停放警车。他应当开启警灯,并根据道路限速,将警车停在处置地点来车方向()以外。A.20米 B.30米 C.100米 D.250米 【本题答案:】A

B

C

D

11、交通警察在指挥疏导交通时,不受理(),应当告知其到相关部门或者机构投诉。A.群众举报 B.群众投诉 C.群众求救 D.群众咨询 【本题答案:】A

B

C

D

12、交通警察遇到(),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A.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B.职责范围以外的紧急求助 C.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 D.职责范围内的紧急事项 【本题答案:】A

B

C

D

13、交通警察小张执勤时,李某赶来称被人砍伤。小张见其头部大量流血,马上拦下一私家车,要求车主提供帮助,将伤者送到医院,车主不同意。小张应该()。

A.强制扣下该车,自己驾车将伤者送到医院 B.拦截其他车辆,寻求帮助,同时打“120”,并报“110”派员处置 C.立即拘留该车主 D.暂扣该车主驾照 【本题答案:】A

B

C

D

14、交通警察遇到属于《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受理范围的群众求助,应当做好(),并报110派员处置。A.先期走访 B.先期询问 C.先期调查 D.先期处置 【本题答案:】A

B

C

D

15、交通警察朱某纠正一起违法行为,应当选择在()进行。A.道路两侧 B.违法车辆旁边 C.指定位置 D.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 【本题答案:】A

B

C

D

16、交通警察小刘、小李在执行公务时所驾驶的警车需要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其应当开启(),并选择与处置地点同方向的安全地点,不得妨碍正常通行秩序。A.警灯 B.远光灯 C.雾灯 D.近光灯 【本题答案:】A

B

C

D

17、交通警察在指挥疏导交通时,应当注意观察(),指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有序通行。A.交通信号 B.交通安全设施 C.道路的通畅情况 D.道路的交通流量变化 【本题答案:】A

B

C

D

18、交通警察在路段执行警卫任务时,应当站在(),指挥控制对向车辆靠右缓行,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严禁对向车辆超车、左转、调头及行人横穿警卫路线。

A.警卫路线对向机动车道一侧 B.警卫路线同向机动车道一侧 C.警卫路线道路中心线对向机动车道一侧 D.警卫路线道路中心线同向机动车道一侧 【本题答案:】A

B

C

D

19、交通警察小王在街面执勤过程中,发现李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横穿马路,情节轻微,可以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后放行。A.书面警告 B.口头警告 C.制作处罚决定书 D.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本题答案:】A

B

C

D

20、交通警察小李发现驾驶人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需要适用一般程序处罚,其应当依照规定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或者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告知于某()。A.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 B.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C.应接受处罚的额度 D.接受处理的时限、地点 【本题答案:】A

B

C

D

2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于某拒绝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签字,交通警察王某应当在法律文书上注明有关情况,并注明()。A.于某陈述和申辩情况 B.告知于某的情况 C.送达情况 D.事态发展情况 【本题答案:】A

B

C

D

22、交通警察王某依法扣留张某驾驶的机动车并登记货物明细,同车的李某在场目睹了扣留车辆的过程。货物明细应当由()签名。A.王某 B.张某 C.李某 D.上述三人 【本题答案:】A

B

C

D

23、遇有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性事故以及执行交通警卫任务等情形,需要在高速公路上实施交通管制的,应当由()决定。A.公安部

B.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C.市(地)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D.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本题答案:】A

B

C

D

2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车辆、行人绕行线路,并在现场()等,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工作。A.张贴公告

B.设置警示标志、绕行引导标志 C.设置拦车破胎器 D.巡逻喊话提醒 【本题答案:】A

B

C

D

25、因遇恶劣天气需要关闭高速公路时,车辆分流应当在高速公路关闭区段前的站口进行,交通警察应当在()处指挥疏导。A.分流 B.合流 C.匝道 D.应急车道 【本题答案:】A

B

C

D

26、交通警察小王在巡逻过程中,接到上级安排的任务,去堵截一违法车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堵截车辆。A.停车示意牌 B.简易破拆工具 C.拦车破胎器 D.警戒带 【本题答案:】A

B

C

D

27、交通警察在路口执行警卫任务时,负责指挥的交通警察应当用()指挥车队通过路口,同时密切观察路口情况,防止车辆、行人突然进入路口。A.手势信号 B.交通标线 C.信号灯 D.交通标志 【本题答案:】A B C D

28、交通警察依法扣留车辆时,()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并应当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妥善处置车辆所载货物。A.必须 B.可以 C.不得 D.应该 【本题答案:】A

B

C

D

29、交通执勤警用摩托车应当配备制式头盔、()、警戒带等装备。A.手铐 B.停车示意牌 C.牵引绳 D.测速仪 【本题答案:】 A

B

C

7.机关规范化管理 篇七

一、思想理念的偏差:不规范司法行为的认识根源

司法行为作为司法人员从事的具有司法意义的一种特殊行为样式, 总是在一定思想理念的支配和影响下发生的;同理, 检察机关形式多样的不规范司法行为也总是司法人员头脑中某些不正确或者不科学思想理念的客观化、现实化和具体化。

(一) 政绩观和名利观的错位

“政绩观是对政绩总的看法, 包括对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和怎样衡量政绩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1]检察人员实施司法行为、办理案件的过程必然要受到存在于其头脑中的政绩观和名利观的影响和约束。追求政绩和名利本身并没有错, 检察人员通过成就检察事业来实现其自身抱负和追求, 这在道德上是完全正当的。但必须有一个约束条件, 就是在价值观念上不能唯政绩和名利是从, 必须要有底线, 否则就会陷入“机会主义”的泥沼而不能自拔, 进而导致司法行为违背法律规定和工作规范而“异化”。

(二) 有罪推定思维的残存

“有罪推定是指一个人一旦被控告犯罪, 就被看成是犯罪者, 因而受到刑讯挎问, 强迫其承认自己有罪;对一于犯罪证据不足的疑犯, 也推定为有罪而加以惩罚。”[2]在有罪推定思维一定程度残存的影响下, 有的检察人员预先就在头脑中为犯罪嫌疑人贴上了“真实犯罪人”的标签, “内心确认”犯罪嫌疑人就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这时检察人员完全以治罪为己任, 对于司法行为不规范或者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不会认识到有所不妥。在这种有罪推定思维支配下, 检察人员会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辩解是“狡辩”, 甚至会认为为了追究犯罪而在一定程度上侵犯或者不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是必要的、可容忍的。

(三) 程序意识的淡薄

“在司法过程中, 个体与国家、个体的程序性权利与国家的裁判权之间正是通过程序发生关系的, 程序提供了一个使作为被裁判者的个体与代表国家行使裁判权的裁判者之间进行理性交涉的空间和过程。”[3]在司法实践中, 检察人员对程序是否重视, 有时是以程序是否与实体处理结果有直接关联来进行取舍、选择的, 对于和实体处理结果有重大关联的程序以及可能导致重大违法的程序, 检察人员会给予高度的重视, 否则检察人员可能承担错案或者违法的责任;但是对于与案件实体处理结果没有重大关联的程序以及没有可能导致程序无效的一般程序, 检察人员有时会不以为然, 予以轻视或忽略, 从而导致司法行为不规范。

二、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关键根源

司法行为是否规范会受到相应司法体制和制度的约束和影响, 尤其是司法体制和制度的不完善, 更是导致不规范司法行为得以形成和存在的关键根源。

(一) 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一般而言, 刑事诉讼法律是以规定有关职权和权利、程序和过程等重大诉讼关系的方式来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行为的,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刑事诉讼法律就是检察机关规范相关司法行为的总遵循。然而, 基于立法与实践总是存在一定程度差异的事实以及立法所固有的原则性和抽象性, 刑事诉讼法律提出的有关规范性要求还需通过检察机关内部的具体工作机制予以落实。尤其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 检察机关新增了许多新的诉讼职能, 这些新增的诉讼职能即使在一定范围内的试点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但作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遍规范而推之全国, 大部分检察机关仍需通过一定的探索而形成相应的工作机制才能使之尽可能的符合立法提出的规范性要求。

(二) “程序性制裁”机制的相对阙如

总体而言, 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具体刑事诉讼制度的规范对于诉讼职权 (职责) 以及诉讼权利 (义务) 和程序过程的规定相对是比较明确的, 但是对于法律后果而言则存在一些模糊或者不明确之处。与实体法律不同, 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法律后果所指涉的重点是“程序性制裁”。“所谓‘程序性制裁’, 其实是指警察、检察官、法官违反法律程序所要承受的一种程序性法律后果。与那种通过追究办案人员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来实施的‘实体性制裁’措施不同, 程序性制裁是通过宣告无效的方式来追究程序性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的。”[4]

正是由于“程序性制裁”的相对阙如, 某些具体刑事诉讼制度在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则可能出现一些不规范情形。例如,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 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 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检察机关未告知或者未在三日内告知相关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会导致怎么的“程序性制裁”则不明确。

(三) 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发现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 检察机关对于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司法行为主要是通过定期的司法规范化检查渠道来发现的。这种方式是一种事后方式, 当发现不规范司法行为时, 不规范司法行为已经客观发生且有的已经在客观上无法进行整改和补正。在目前的案件管理过程中, 检委会、院领导以及部门负责人在听取案件汇报、审签相关法律文书时对于案件的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基本能够做到监督和把关, 也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一些涉及重大实体和程序的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发生, 但由于汇报形式所固有的缺陷, 对于不涉及重大实体和程序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则很难及时发现。

(四) 办案责任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在我国长期实践的三级审批制中, 检察官对案件承担承办责任的同时却不具有决定案件的权力, 呈现出承办责任与决定权的完全分离。在三级审批制下, 由于检察官不具有最终决定案件处理的权力, 检察官的职责主要在于通过案件的承办将案件处理意见提交至有决定权的主体, 至于案件最终如何处理, 检察官的承办意见是否得到审批主体采纳, 或者多大程度上得到采纳, 都是由审批主体予以决定。在这样一种办案模式中, “承办责任与决定权的完全分离, 不符合检察权运行规律, 造成一线办案人员缺乏荣誉感与责任心, 一线留不住法律精英, 妨碍了办案质量, 也对检察官队伍建设及检察机关长远建设十分不利。”[5]“妨碍了办案质量”一方面是指出现了一定数量的错案, 另外一个方面则是指办案过程种种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出现。

三、司法能力的不足:不规范司法行为的主体根源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形下, 检察人员的司法能力 (办案能力) 也是决定检察办案质量和效果的重要因素, 检察人员司法能力的某些不足也是造成不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原因。

第一, 检察人员的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刑事和民事两大诉讼法修改后办案难度进一步加大、规范性和程序性要求进一步增多的变化。随着两大诉讼法的修改, 检察机关新增了许多诉讼职能, 原有职能的适用条件、运行过程等也有了较大变化。对于这些变化, 由于司法能力的不足, 在实际工作中检察人员随意执行、盲目执行、无法执行、错误执行的情况还比较多。

第二, 检察人员的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增多、难度加大的变化。为了快速办结案件, 有些检察人员因能力不足而不得不采取违规方式甚至违法方式办案。据不完全统计, 涉及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规范性要求至少在一百项以上, 当然并不是每个案件都会涉及到所有的规范性要求。有的检察人员仍沿用一些长期以来不规范的行为方式去办理案件, 从而导致一些不规范情形出现。

第三, 检察人员的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逐步增强所导致的社会环境的变化。随着人民群众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的增强, 以及检务公开的推行和舆论环境的变化, 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过程逐步透明, 检察人员的各种司法行为经常会被社会公众置于“聚光灯”和“显微镜”下进行审视和评价。针对这些情况, 检察人员有时会显得无所适从, 无法从容应对。

四、检察保障的不足:不规范司法行为的物质根源

第一, 因工资待遇等原因导致个别地区检察人员尤其是办案骨干有一定流失。检察队伍不稳定, 导致检察人员工作责任心和职业认同感不强, 有的检察人员工作得过且过、粗枝大叶, 觉得案件办起走就行, 对规范司法的要求关注不够。

第二, 部分基层院因编制紧张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还较为突出。在办案任务繁重时, 检察人员的办案精力必然有所不济, 无法做到全面兼顾, 不规范情形相应也会增多。

第三, 部分单位设备落后导致办案规范化水平不高。有的单位由于设备落后, 信息化、科技化程度不高, 依旧依靠传统方式办理案件, 利用“一支笔、一张纸”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现象还较为普遍;有的单位因录音录像设备落后, 导致录音录像质量不高, 影响了对犯罪认定和判决;有的单位办案区建设落后, 仍存在安全隐患。

摘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 既要按照法律监督职责规范其他机关的司法行为, 更要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检察机关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原因主要为:思想观念的偏差、体制机制的不完善、司法能力不足以及检察保障不足等四个方面。

关键词:认识,体制机制,司法能力,不规范

参考文献

[1]谢撼澜.正确政绩观的学理阐释[J].重庆行政 (公共论坛) , 2013 (4) :39.

[2]李友忠.论无罪推定与有罪推定[J].云南法学, 1995 (3) :38.

[3]孙莉.司法改革与程序意识[J].法律科学, 1999 (3) :26.

[4]陈瑞华.程序性制裁制度的法理学分析[J].中国法学, 2005 (6) :151.

8.机关规范化管理 篇八

在很多的机关事业单位,依然采用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管理,主要是由人事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的,并没有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进行管理,一些干部人事档案依然采用传统的纸质档案的保存方式,对档案的管理也停留在比较落后的传统手工管理模式,导致档案管理的效率比较低,并且在档案管理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问题

现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认识不够,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对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是了解单位干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在用人、以及单位的发展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档案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以及人员并没有认识到干部认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相关的人员对档案的管理仅仅停留在将干部档案材料装订成册,认为只要档案材料不会丢失泄露就可以,对档案的管理仅仅停留在保存上。这样就导致档案管理的工作都是被动完成的,往往是需要哪方面的内容就找到哪方面的内容和资料,没有充分发挥档案的信息利用率,档案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干部自身也没有认识到档案的重要性,在填写档案的过程中过于随意,导致很多档案信息都是不完善或者不准确的。

档案材料不够完善,在对档案材料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对干部的晋升、上岗以及职业调动等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档案管理工作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在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很多档案材料的内容填写不够规范,在内容上也不够完善。在干部人事档案中,应该包括干部的年龄、工龄、党龄、干部身份、学历和工作经历等重要的信息,但是干部在填写这些材料的时候,往往过于随意,很多干部在不同的材料中填写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此外,近年来,很多干部人事的档案中都出现了基本信息涂改甚至造假的情况,越来越多的干部档案真实性得到人们的质疑。在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中,档案的完整性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随着时间的推移,干部人事档案的资料也越来越多,档案的不完整性也成为了一个重大的问题。

审核整理工作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的措施

做好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在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干部档案的审核整理是一个最基础的工作,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只有做好对干部档案的审核整理工作,才能大大提高干部档案的管理质量。因此,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在对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仔细的鉴别,准确的对干部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在编排档案资料的时候要严格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这样才能方便在后期工作中对档案资料的查找。在档案资料的整理过程中,一定要做到编排的目录要清楚,将所有的档案资料装订整齐,通过细心、细致的档案管理,实现所有干部的档案都是真实有效的,并且完整性高,条理清楚,语言上要精炼。

做好干部档案的审核工作,在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很多干部的人事档案存在着不完善的现象,对干部档案管理的水平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针对这种现象,在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的时候,一样要认真审核,并且规范整理。所有的档案资料都应该按照实际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在对档案进行审核的时候,审核的内容应该主要包括干部档案的材料是否是完整的,各种资料以及资料中的各种信息是否齐全。同时也应该对档案的内容进行审核,考察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当干部在不同的材料上填写相同的信息的时候,这些信息是否保持一致性,当发现出现不一致信息的时候,审核人员应该提示干部填写正确和客观的信息。在对档案材料进行装订和整理的时候,应该保障所有的档案材料在装订上没有出错,没有出现错误装订或者混装的情况。完成档案的整理工作之后,还需要对档案的整理工作进行审核,对档案材料的内容和信息进行逐页的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做好记录,登记好并及时核查,当发现不完善的材料的时候,应该对缺乏的材料进行收集并补充。如果在审核的过程中,发现干部的出生年月、学历以及参加工作的时间不一致的,人事部门应该根据政策的规定进行确定,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分类以及编目的时候,都应该加强对各项工作的审核,从而有效提高干部档案管理的规范性。

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档案管理的规划化,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应该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在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审核的过程中,如果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数量在500卷以上,则应该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目标管理的考核标准来开展对干部人事的档案管理,采用目标管理方式对档案进行管理。在目标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在档案管理之前就确定一个明确的档案管理的目标,在管理的过程中,应该明确的朝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进行管理档案。对于干部人事档案数量比较少的机关事业单位,也同样应该按照干部档案的审核项目标准以及处理办法开展档案管理的工作。所以的机关事业单位都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来对档案管理进行评价和总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档案管理的规划化。

9.机关规范化建设制度 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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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

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一、每周星期六上午为机关集中学习日,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参加。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并根据阶段工作的需要由领导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任务,提高工作要求。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日,采取看录像、领导轮流带学和请教师授课等方式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街道党工委要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学习,切实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确保学习带头作用的发挥。

五、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结合,机关干部每人每月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不得少于1000字,中心学习组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查活动。

六、集体学习,一般不允许请假。遇到特殊情况,需向负责组织学习的分管领导请假,全年六次缺席者(因事因公请假,因公务在外住宿除外),个人年终不能评为优秀,对迟到、无故不参加者,下次学习日通报批评。

机关考勤制度

一、严格工作纪律,每名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准串岗、脱岗。

二、党政办公室建立签到簿,由个人到岗签到,每天上午、下午各签到一次,上班时间到后,由党政办公室保管,每月底汇总一次并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存档,年底张榜公布,作为目标考核和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三、负责考勤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四、严格实行请假条请假制度,请假人需如实填写请假事由(包括事假、病假、产假、探亲假、休假等)、时间等事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并将请假条交党政办公室,期满回岗后要到党政办公室及时销假。

五、假期批准权限划分:街道班子成员请假,按序列分别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批准;部室负责人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分管机关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分管机关领导签署意见报街道党工委书记或主任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部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分管机关领导批准,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六、特殊情况处理:请假人员在外地逾期不能返回工作岗位时,须提前向批准假期的领导续假;凡超假而未续假的按旷工计处;无故旷工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值班制度

一、实行常年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联络畅通。日常值班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夜间、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另行安排。

二、值班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处理来文来电;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报告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和紧急事件;妥善接待到街道联系工作及其它事宜的外来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按时搞好值班交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值班人员因事不能按时值班,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可自行协调替班人员。

四、对值班期间因擅离职守、延误时机或处理不当而贻误工作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值班工作程序

一、交接班

值班人员交班时,要向接班人员交待值班情况和需要处理的问题,接班人员将需要处理的问题了解清楚后,及时进行处理,重要事项做好纪律,值班室不能空岗,值班人员不能脱岗。

二、处理来往电话

值班人员打(接)电话时,语言要文明礼貌,要问清对方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并做好记录备查。打(接)重要电话,要事先拟好电话稿,或填写在记录本上,送分管领导批阅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要记录在电话记录本上。认真执行保密规定,不泄漏党和国家的机密,对信函、明传电报、文件、通知收发要做到真确、安全、保密。

三、接待来往客人

1、对来办公室联系洽谈工作的客人,要询问事由,察看证件,对无证客人要问明情况。

2、与客人交谈时,应先问明对方姓名、单位、职务和要求解决的问题,视情况进行纪录。

3、对客人提出的问题,值班人员能处理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然后向分管领导报告处理情况。不能处理的要将情况向主要领导汇报。请示问题的,按领导批示意见答复。书办理事情的,根据领导意见协助办理。

印鉴管理制度

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印鉴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各部室印章由部室负责人保管。

二、严格印鉴使用审批制度。使用街道党工委印鉴,须经书记、主任或分管机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使用办事处印鉴,须经主任或分管机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使用党政办公室印鉴,须经分管机关领导或党政办公室主任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使用其它部室印鉴,须经分管领导或部室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

三、使用印章要严格办理登记手续,不准开空白介绍信或证明信。

四、任何部室和个人不得以单位的名义私自为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担保。确需担保的须经党工委、办事处集体研究决定,并出具证明。否则,一切后果由经办人承担。

五、用印要在印鉴保管地点办理,并由印鉴保管人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印鉴带出私自用印。确需带印鉴到其它单位用印时,须经审批人同意,由保管人员带印随行。

六、对违反规定用印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经办人承担。

物品购置及管理制度

一、街道机关所使用的一般办公用品、维修器材、家具和工具设备等,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计划、采购、保管、供应。

二、领导及各部室特殊需要的办公物品,由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办事处主任或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由计划财务部、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共同购置。

三、各部室举办各种活动所需要的物品,由主办部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或办事处主任批准后,由计划财务部、主办部室工作人员共同购置。

四、大宗物品的购置,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五、街道机关所有的固定资产,均实行统一管理,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进行登记造册,设卡建档。各部室要加强管理,自觉爱护公共财产。

六、严禁各部室随意调换办公设备,确因工作需要调换的,必须到党政办公室填写申请单,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换。

廉洁勤政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发扬我党为政清廉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不行贿受贿,不接受馈赠和变相馈赠的物品。

二、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奢侈浪费,不接受公款招待、业务户吃请,不违反财务规定。

三、因工下村不准吃请,不准索要物品,不准接受土特产品。

四、遵守和维护组织人事纪律,推荐、使用及评议干部职工不以感情代替政策,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突出工作实绩。

五、实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认真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政务公开制度

一、对街道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检查、总结、公开。

二、定期对本街道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评比,并及时将结果公开。

三、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重点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实行公开。

四、有收入职能的单位对财务收支情况、规费收缴情况实行公开。

五、对廉政情况、考核情况、基本建设、发展党员、计划生育等实行公开。

六、服务承诺、办事程序及结果公开。

评比制度

一、根据工作需要,对学习、纪律、卫生、廉政和干部职工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评比。

二、评比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三、制定具体可行的评比方法,科学指导各项评比工作,定期对评比情况进行公布。

四、成立检查评比小组,负责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五、评比结果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奖惩内容。

机关卫生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各自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工作。每天上班前10分钟为室内卫生清洁时间,要做到窗明几净,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蚊蝇,无脏物,无杂品,无痰迹,无卫生死角。

二、街道物业公司保洁人员负责办公区卫生保洁工作。保洁人员每天必须按时进行清洁,做到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无卫生死角。

三、司机办工作人员负责做好车辆的清洁及停放工作,车辆停放要整齐,机关事务办负责管理。

四、街道物业公司负责垃圾箱清理和垃圾清运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由机关事务办公室负责管理,五、实行严格的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月对卫生评比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进行总评,并建立卫生检查档案。评比结果列入机关考核,每共计三次月评处于末位的办公室,取消评先树优的资格。

六、每次检查前,由机关事务办通知各办公室留人配合做好迎检工作,不予配合的办公室按零分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分管卫生检查的领导做出说明。

一次性告知制

一、服务或管理对象到单位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明白。

二、工作人员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请求,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程序、应具备的条件、收费标准和注意事项。

三、对于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承办人应按限时办结制度规定予以办结。

四、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缺的全部手续和办事程序、依据,并可先行办理,再补办手续。

五、对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的,应告知其原因和依据。

六、对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项,也要告知对方找哪个部门、单位,哪位同志具体办理。

七、对违反本规定,能一次性告知而未告知的,对管理或服务对象造成不便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效能告诫、纪律处分。

首问负责制

办理有关事情,实行首问负责制。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办事请求和询问,第一个接受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一、凡请求和询问的事情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并且资料齐全,相关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应严格按照限时制度马上办理;对于资料不全,相关手续不完全,相关手续不完备,不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照一次告知制,耐心解释说明。

二、凡请求和询问事情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机关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有关人员不在时,首问责任人作好记录进行转达,或代为转交材料。

三、凡请求和询问的事情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告知对方应找的相应部门,给予必要的帮助。

四、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简单生硬地对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办事请求和询问予以回绝。

否定备案制

一、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认为管理和服务相对人的申请事项不能办理,应填写《否定备案情况表》,说明申请事项不予办理的理由、法律和政策依据,依职责权逐级报领导审批,由单位留存备案。

二、属业务请示事项,工作人员没有否定权,对不明确的应向事项业务负责人说明,向分管领导请示,不得随意否定,更不准滥用职权予以否定。

三、将执行否定备案规定的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对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予以处理。

四、工作人员应否定的理由、法律和政策依据书面告知请求人。

五、管理和服务相对人对机关的否定不认可的,可向街道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进行投诉。

限时办结和超时默认制

一、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限时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时限要求的,应严格执行服务承诺的办理时限。

二、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的办理请求,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未提出意见,又没有正当理由和合理解释的,视为默认同意。

三、能马上办理的事项,拖延不办的,首问负责人向来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给予效能告诫处理。

四、对发生“超时默认行为”的单位,年终取消评优的资格,首问责任人和业务负责人受到相应的处罚。

包村干部职责

一、常深入到所包村,了解村情、民意,为包村干部当好参谋。

二、掌握村两委班子成员,尤其是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思想状况、工作态度,协调好村两委之间的关系。

三、指导所包村的日常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四、协助村两委制定本村党的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促进全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五、配合村两委搞好稳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或瞒报。

六、督促所包村落实好政务、财务公开及村两委定时定点集中办公制度,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七、统筹兼顾,确保工作的协调开展,妥善处理好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九、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按排的其他工作。

公务工作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有事提前请假,并妥善按排好自己的工作。

二、对各会议室和领导办公室及时清扫、整理、搞好服务。

三、会议室使用前要擦桌椅,备茶水,会中坚持送水,会后及时清理,刷洗干净,并做到每周一次大扫除。

四、保证每天上班前将领导办公室清扫干净,擦好桌椅,备好开水,做到窗明几净。

五、严格遵守纪律,不带任何人出入领导办公室,不随便翻阅文件材料、笔记本,离开时要关门上锁。

六、认真搞好各会议室和领导办公室的物品管理,及时清点,防止损坏或丢失。

七、增强超前服务意识,对领导办公室和会议室的物品经常检查,发现短缺或损坏时,及时配备或更换。

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会议室使用管理和会议期间的服务工作,会后及时清扫、刷洗,保持会议室整洁。

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各种会议使用会议室,由分管领导直接通知公务员,其他单位借用须由办公室统筹按排。

三、会议期间要爱护室内设备和财物,注意保持室内卫生。

四、街直各部门、单位借用会议室,会标、会务自理,也可请办公室协助,会后一律将会标撤下并带走。

文章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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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篇十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按照“建设海西,公安先行”的要求,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从程序和实体规范全县公安民警的执法活动,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积极适应法制建设的新发展和当前公安工作面临形势的新变化。

二、总体目标

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

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通过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下设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县局法制科,负责日常指导督导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

副主任:

联络员: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涉及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等内容的系统工程,是深入推动“三基”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具有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各单位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统筹好与公安信息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两项建设的关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党委成员分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警种部门联动,一级抓一级,条上抓指导,立项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加强督导,狠抓落实。根据《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时间跨度长,任务重,市局将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请各业务部门加强与上级机关的工作联系,及时对我县执法规范化建设

进行检查和指导。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警种的积极性,注意搜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县局督察室要加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情况每月通报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

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各单位要坚持“边整改、边建制”的原则,一手抓执法突出问题整改,一手抓执法制度建设。对发现的执法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制,限期整改。对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逐项整改解决。

培养示范,典型推动。要加强对执法单位的服务指导,选择执法基础较好的基层科所队,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规范、制度,使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执法制度不断涌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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