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三级巡查制度(精选10篇)
1.学校安全三级巡查制度 篇一
学 校 安 全 督 查 制 度 延 寿 小
学
学校安全督查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督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建立学校安全督查制度,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必要步骤,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必要手段,是强化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组织领导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学校安全巡查督查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班主任、后勤领导为组员。
三、具体内容
安全督查是整个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督查是为了强化秩序、严肃纪律、消除隐患,学校要坚持安全督查经常化。
1、学校安全督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要部署安全督查的网络,领导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2、每学期上学前,安全领导小组要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经消除隐患。期中要组织安全工作回看,总结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期末要组织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3、每周值日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的检查、监督与管理,对学校的安全状况作一次检查,记录有关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值日教师负责当天的安全工作,要加强安全巡视,对学校及全体学生的安全实施管理,对违反安全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正确处理当天出现的各种偶发事件。
5、每月安全领导小组要督促值日教师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研究和整改有关工作。
6、门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发现行迹可疑人员,要有力阻止进入;
7、值周领导要经常性地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强化设施的安全和行为的安全。
8、班主任每周要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包括设施、学生表现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学校每学期对校产进行清查一次,发现缺损要追究原因,及时记录,及时补救,保证校产不流失。
2.学校值班巡查制度 篇二
地都一中
地都一中值班巡查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学校原有的制定中重新修订值班巡查制度,现将修订的值班制度公布如下。
一、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手段。学校采用 “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安保人员24小时坐班的“三位一体”值班模式,细化为学校行政值班、学生管理值班、门卫和巡查值班三种形式。
1、值班安排
学校领导、教师和安保人员交接班24小时坐班制度
2、值班职责
带班人员为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要务必保证电话畅通,督促各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岗位职责,做好全校24小时的安全保卫和学生管理工作。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值班教师要按时到岗,忠于职守,加强对午休、晚休、晚自习的管理,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期间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对进出校园的人、车、物要做好检查和登记。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更不准私自找人顶替,如遇特殊情况,须报请有关领导批准。
二、巡查制度
巡查制度是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学校的绝对安全,学校建立了24小时校园巡查制。
1、巡查安排
学校巡查分为白班和夜班,白班巡查由的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负责。夜班巡查由值班领导和学校安保人员负责。
2、巡查职责 白班巡查人员应根据职责要求,在学生入校、离校、体育大课间、午休等重点时间段对重要部位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在学生进出校期间要在校门口前执勤,节假日放学时要对各校园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清校工作。
夜班巡查人员要按时到岗做好交接班工作,查巡各教室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保护好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定时对校园各处进行巡查,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查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三、责任追究
3.学校教师值班巡查制度 篇三
2、值班干部、教师每晚要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离岗,脱离。
3、值班时间禁止任何娱乐活动。
4、每天晚上要逐楼巡视几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自来水、暖气是否有漏水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值班室要保证一天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空岗。
6、杜绝校外人员随便进入校园。来客留宿需经带班领导同意。
7、持证上岗:值日教师必须佩带值日标志,持证上岗;坚守岗位,维持校园秩序,监督公共场所卫生。
8、当天值日教师须按正常工作时间提前30分钟到校值日,放学按学校的办公时间进行值日。
9、加强课间巡视,维护学生活动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0、教学楼的楼层值日教师在每节课一下课(早操散操或集会散会)应在走廊和楼梯口维持秩序,不要在值日时间内辅导学生或批改作业等。
来客登记制度
1、为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2、外来客人进入校园,必须先登记,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3、教师和家长取得联系,必须在下午第二节课后。家长入校持教师联系单方可进入。
4.安全员安全巡查制度 篇四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安全员巡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所有安全员
三、职责
负责公司各个装置、罐区、管线、操作室、配电室、生产现场各种设备等进行安全巡查。
四、工作要求
1、查找各种危险因素、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采取有组织的、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是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3、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定《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4、公司安全员,每天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并填写安全巡查记录表。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5、车间安全员,每天负责区域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并填写安全巡查记录表。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及时联系车间进行处理。
6、对隐患进行及时处理通过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
7、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复查。
8、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安全生产巡查的内容
1、生产现场作业环境及厂区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2.各项安全制度、规程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
4.检查操作工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5.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装置及消防设施的状况。
6、现场及各部位存在的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并做好巡检记录。
7、检查人员交接班记录的情况。
8、做好特种作业的现场检查工作,协助领导做好各种票证的开具。
9、定期对各个罐区进行检查
10、各部位的检查必须认真,仔细,不能遗漏。
11、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12、做好各种巡检记录。
六、巡检治理处理办法
1、对落实整改不到位或者逾期不整改的,参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在月综合检查评定中,对表现突出的和表现较差的部门进行相应奖罚办法。
七、隐患排查处理工作程序
1、根据责任落实标准将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落实检查监督整改反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
5.日常安全巡查制度 篇五
时间:2010-06-13 作者: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学校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日以及开学、放假前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集中进行安全排查一次。
二、学校所有教职工在每天工作中和下班前,都要注意安全问题,例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三、学校安全检查由主管领导负责,保卫部门组织,各处室、各年级负责人具体落实,必要时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由安全保卫部门做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和整改决定经各参加人员签字后备案。
五、检查内容:
1、各科室及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及执行情况。
2、各科室、各年级及部门安全管理上有无漏洞及安全隐患。
3、责任人对治安保卫条例的执行落实情况。
4、需要整改的部位和项目。如:定期检查消防设施,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等。
六、整改落实办法、采用当天检查、当场定案,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七、学校安全保卫及保安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巡逻检查制度。
八、安全保卫人员在每天值班巡逻时,要监督校园门卫工作情况,严格要求夜班执勤人员加强校内巡逻,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九、执勤巡逻时发现问题要迅速逐级上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严重后果。
十、凡因安全巡查制度不落实而发生安全问题,学校将根据情况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
来源:龙泉驿区城管局 时间:2010-11-22 点击率:70 本周点击率:10 〖字体:大中小〗〖背景色:〗〖网友评论0条〗〖推荐〗〖打印本稿〗〖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广告治理各项工作,建立日巡查制度,建全安全责任档案,严格要求户外广告安全排查表报送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在重大节日前,我局对全区商店招、单立柱、看板、灯箱、道旗、行架等进行安全检查,对大型户外广告的用电、钢架结构等方面做了重点排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向责任单位及时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画面已经破损的,严格要求相关广告公司立即进行更新。
广东省建设厅近日决定在全省建立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日常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制度,并在每季度末总结本地区巡查情况,书面报送省建设厅。
巡查方式: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巡查组,将安全生产形势较差的地区、安全管理薄弱的施工企业以及安全问题突出的工地列为重点巡查对象,对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工程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不预先通知的检查。
巡查内容: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解决施工安全中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的工作情况;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
人员组成:巡查组由一名组长和若干名组员组成。组长应当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担任,组员由列入施工安全巡查专家库的专家担任,并符合以下条件: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高度的责任感;熟悉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有丰富的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善于发现问题。专家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上述条件从本地区挑选,进行必要的培训后,将名单存入专家库,作为巡查组的候选成员。
问题处理: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通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理完毕后将结果上报派出巡查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力的,由派出巡查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处理。对于随时可能出现危险的重大安全隐患,巡查组应立即向施工企业发出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同时通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跟踪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派出巡查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安全问题突出、不认真整改的建筑施工企业,除作出行政处罚外,派出巡查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的重要资料。巡查组应就巡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及早采取预防措施的问题向派出巡查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专题报告。
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该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是考核各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时提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的结合,普遍检查宇瞻也检查的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并且建立有企业各级领导负责,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a.着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b.检查现场、查隐患。事故隐患是伤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
c.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帐等;
d.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查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2.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A.日常安全检查
a.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覆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 b.非生产岗位的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c.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则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B.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a.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
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c.秋季安全检查;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 d.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3.节假日安全检查
a.节假日前后以防止职工纪律松散,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属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b.专业性检查;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排查。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c.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的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案
5.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负责任部门主管安领导,责成去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6.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7.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8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
1.物资部长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气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器在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室、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暖炉
四、电源管理
1.架设电气线路,安装和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需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架设应按固定用电的规范设置,电源线赢家设在暗器、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5.对电线、电气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五、工人放火管理
1.工人进场应先接受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队长负责人全面的负责该队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3.队长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防火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严谨工人无证驾驶和操作电工、电气焊等工作
六、消防措施、器材管理
1.主管部室负责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谨遮挡、填压、挪用。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于明显部位,便于取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做好夏季防晒、冬季防冻措施。3.教育的主要内容
宣传防火任务、方针。以宣传“消防法”为中心,使用干部职工提高防火意识。教育职工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了解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和一旦发生险情对国家和个人造成危害的严重性。
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岗位负责制,按规章制度操作,严格值守堵塞漏洞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纵火、破坏。
七、防火检查
1.公司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节日、重点防火季节,组织全面检查。
2.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应有详细记载,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当制定临时安全措施,直至整改完成。
九、奖惩制度
1.为了保证“消防法”的落实和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与适当的表扬和奖励
模范执行《消防法》,彻底落实本规定,在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本岗消防业务熟练,积极参加防火演练,经考核成绩优秀者;
在灭火战斗中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个人和集体; 3.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其情节给以相应的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消防法》,不安本规定及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失的;
挪用、破坏消防器材的,影响灭火工作的; 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的,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对火险隐患有能力整改而拖延不改;因而造成火灾的责任者。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实现安全生产额基础,是安全管理工作中首要的基础工作。因为只有全职工增强了安全意识,掌握了安全技术知识,增强了“自我防护”能力,才能实现安全生产。1.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⑴.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法制教育,劳动纪律和安全态度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增强法律观念,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⑵.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职工必备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专业与各工种必须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如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还需进行专门的训练,并且要经过当地政府的劳动部门考核发给专业的操作证。对于从事新技术、新操作方法、新装备、新材料或调换工人的操作岗位,都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新专业培训,使其掌握新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知识。⑶安全规章制度教育;着重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安全规程、规定。
2.安全教育形式;
⑴新进厂职工(特别是新工人)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部室、生产作业班组);
⑵工人条换岗位的进行“换岗安全教育” ;
⑶对离岗时间较长(休假、病休)又重返岗位的人员进行“复岗安全教育” ; ⑷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举办的安全知识培训; ⑸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⑹使用其他各种教育形式;
6.安全巡查制度 篇六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加强我站质量安全监督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是指由忻州市建设局组织对本市(含县区)范围内在建的或竣工的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的巡回检查和对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是否科学、规范、公正、廉洁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6、《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侧》;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检查的内容主要为:
1、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对工程发包、监理的委托、与各方签定的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手续、竣工验收情况;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特殊工种)资格、分包、质保体系和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见证取样送检、质量问题处理、质量检验制度和工序管理情况;监理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监理资料收集填写、监理规划及细则、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签证、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情况;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有关人员资格及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等。
2、工程实物质量。重点抽查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及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工序,并对实物质量辅以检测手段;检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3、质量控制和主要功能检测资料。重点核查图纸会审与设计变更、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检验资料、分
项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工程涉及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工程质量监督。重点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物质量监督和监督抽测、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工程质量监督档案;质量监督科履行职责,及质量监督计划落实和检查的情况;质监人员在工作中履行各自的职责和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站内规章制度的情况。
5、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巡查。基坑支护、降水方案制定及审批情况和现场使用情况;各类脚手架、模板及支撑系统的方案制定和审批情况、搭设和使用情况、验收和拆除手续及程序执行情况;各类起重机械检测和验收情况;“三宝四口”防护用具情况,现场设置、配备情况;现场临时用电情况;各类施工机具设置、检测、验收和使用情况;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设置情况;安全生产资料收集、记录、整理情况,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也可采用不定期方式进行。
第五条为保证巡查工作正常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设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组,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组由站领导带队并抽调相关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检测人员组成,每年初列出巡查计划和巡查组名单,每季度巡查不少于 1次,每次不少于2个工程。
第六条巡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采用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并辅以必要的检测仪器进行监督抽测。对巡查中发现工程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应及时向有关质量责任主体签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意见书》限期整改。
第七条 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应佩带执法证。被巡查项目的各县区建设局(及质安监督科)及工程项目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应根据巡查组的要求准备和提供相应的资料。巡查小组在巡查中发现工程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应及时向有关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签发《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督查记录》,巡查组成员在相关记录上签字。巡查组每季度将巡查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市建设局。
第八条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意见书作为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资料,一并存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巡查记录中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后,责任主体应将整改结果返回到责任县区建设局(及质安监督科),巡查中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质量安全事故或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九条 巡查督查中发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质量存在的问题的,经查实后,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行政处理;巡查结果作为部门季度、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条 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组人员在监督巡查期间,应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7.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篇七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火灾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防控能力。保障火灾隐患治理整改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结合本行业特点,将消防安全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制和实行定点、定人、定职责的消防管理机制,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企业及车队负责人在例行每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把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纳入防范重要内容,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样、同奖罚。
三、企业负责人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兼职消防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坚持防患未然,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重点部位,做到应查不漏。
四、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车载灭火器、传动部位、电源线路、携带易燃物、消防设施设备配置、车门消防通道畅通、火灾逃生等内容检查,并保证运营车辆、站场场所无火情火灾隐患,各种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应急状态。
五、日常检查巡查出火灾隐患源和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治措施、采取现场消除和限期整改销号、跟踪复查、处罚方式控管,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四落实”。
8.旧城居委安全巡查制度 篇八
安全巡查工作主要是针对我居委区域内已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长期停产停业或时开时停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问题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生产经营单位。
一、对已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周至少巡查2次以上。
二、对长期停产停业或时开时停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周至少巡查1次,对未经上级主管或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迹象的,应立即上报街道办事处安委办公室。
三、对存在问题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日至少巡查一次,严防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四、对危险房屋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特别是在要强化巡查工作,如有变化或异常,应立即采取包括撤人等强制措施,并立即向居委主要负责人和上级报告。
五、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及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应立即向街道办事处安委办公室报告,确保安全。
吉泰居委安全生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熟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业务。
二、全面掌握居委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应配合上级监督或主管部门),发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办事处安委办公室报告,并先期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
三、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重大举措。
四、定期分析我居委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和抢险救灾情况,并做好辖区内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六、积极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七、负责居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帐建设,分类建立所辖区内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资料档案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宣传、会议等有关工作和活动的记录。
吉泰居委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对我居委区域内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定期不定期隐患排查,原则上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配合上级监管或主管部门进行,我居委安监人员主要是对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非法违法行为每月至少排查2次以上。
二、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应立即上报街道办事处安委办公室。
三、对屡教不改或拒不执行整改指令应采取行政处罚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立即向街道办事处安委办公室报告,并配合监督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四、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居委主要负责人,特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并可采取包括撤出危险区域人员制措施,设立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将排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处理情况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六、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分行业领域登记建档备案。
吉泰居委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对我居委所辖区域内进行调查摸底登记,查清摸透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运行情况及监测、监控管理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档案。
二、与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监控信息联络和监测、监控信息报送机制,随时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状态及运行情况。
三、当重大危险源出现异常或特殊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协助有关单位迅速撤出受威胁区域所有人员,设立警戒,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立即向居委主要负责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防止事态扩大恶化。
四、对重大危险源要根据其特性,配合上级主管或监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购置配齐相应的应急设备、器材和防护用品,做好应对工作准备。
五、对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及周边,要做好从业人员和周边居民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知识方面、防护知识方面、自救互救方面以及紧急逃生疏散路线方面等的宣传教育,发动从业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及管理等运行监督,确保万无一失。
六、每月收集重大危险源监控及运行情况向街道办事处的重大危险源监管或主管部门报送。
吉泰居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居委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协调、研究、解决所辖各行业领域安全秤工作的重大问题,努力为安全街道、居委创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二、协调和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工作,定期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我居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解决居委安监员的工资待遇,改善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条件;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和季节性工作计划,并督促按计划落实。
四、积极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五、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管理;认真落实居委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协助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控。随时了解掌握情况。
七、及时全面地完成上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吉泰居委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对我居委所辖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应配合上级行业监管或主管部门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进行检查。
二、居委主要领导必须定期带队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检查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和逐月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内容与重点,制作检查表。检查一般要查机构、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全面掌握我居委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
四、对企业与公共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与被检查的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责成由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并复查。
五、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协助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人员撤离,并立即向街道办事处安委办公室报告,特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确保万无一失。
吉泰居委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及时了解我居委所辖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建立多渠道安全信息网络,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辖各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并责成由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定期向居委安全生产领导组报告。
二、原则上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半月,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向居委安全生产领导组报告一次。
三、报告内容:
1、本单位基本情况;
2、安全管理方面自查自整工作情况;
3、对查出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4、有无重大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
5、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四、居委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25日前将所辖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收集梳理汇总后,向街道办事处安委办报告一次。上级安排的随机性报告内容及时按时限要求上报。
吉泰居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一、利用墙报、板报、专栏、广播等载体和各种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居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增强事故防范和避险能力。
二、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一些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知识,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常识等有针对性地对居民和各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开展安生产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
三、居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定期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督促居委所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后,做到持证上岗。
五、督促居委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无一遗漏的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六、每年组织居民和有关从业人员进行至少一次安全生产知识专题教育。使所辖区域内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水平稳步提高,居委所辖区域内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打好坚实的人文安全基础。
吉泰居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一、认真履行我居委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
二、指导我居委辖区内安全生产检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
三、负责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和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四、负责定期向街道办事处报告我居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全面了解掌握居委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督促我居委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
六、定期、不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除外),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向上级和主管或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确保我居委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无事故。
七、指导制订居委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解决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员工作经费和改善工作条件。
吉泰居委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我居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底。如工作需要或紧急任务,应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二、会议由我居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居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所辖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主题明确,内容可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听取我居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我居委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与任务;研究决定我居委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会议可以采取工作例会、扩大会、专题会、协调会、座谈会以及参观学习等形式进行,达到统一思想认识、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9.幼儿园安全巡查制度 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内的教育教学秩序,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切实落实行政值班制度。值班行政人员每天要做好行政值班记录,对幼儿园整体情况要全面掌握,及时发现幼儿园内的突发情况,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主管领导汇报。
2、幼儿园值班人员要坚持昼夜有人值班,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并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对幼儿园进行巡查,及时排查不稳定的因素。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3、幼儿园正常教学的时间,一律禁止闲散人员进入幼儿园,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幼儿园。值班人员应对幼儿园内的情况及时进行清查。防止投毒等各种破坏行为。
4、值班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研究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10.安全巡查制度 篇十
一、每日巡查应保证一名夜间专职安全员、一名稽查员、一名收费班长(第二日小休班长),值班站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巡查。
二、巡查组每日应对水、电、暖的供应状况、设施设备的运作和封闭情况;楼内的门、窗尤其是大餐厅门的上锁及关闭情况;收费岗亭的设施,北收费广场的治安状况等逐一排查(检查后当班班长应签字确认),做到检查到位,认真负责。
三、夜间21:00后禁止任何非单位人员进入站区,闲散人员控制在收费站区及广场50米外。
四、本单位人员夜间10:30后不得在楼内喧哗、打闹、嘻戏。
五、值班室人员应时刻提高警惕,对非本站人员的进入一律进行详细询问。
六、本站员工亲朋好友到访留宿者,必须和当日值班站长打招呼,并告知相关要求,不得违反站内相关规定。
七、巡查组在外出北收费广场巡查时,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保证一人携带移动电话,以确保信息的畅通。
八、在巡查时一旦发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值班站长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九、巡查组成员每日应填写相应的《夜间巡查记录表》,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夜间巡查记录表》应在第二天值班站长签字核实后,每周星期一上交站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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