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的调研对策

2024-12-24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的调研对策(共10篇)(共10篇)

1.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的调研对策 篇一

一、新旧政策之间的变化

(一)工业用地被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

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家规定,目前我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为:袁州区204元/平方米(13.6万元/亩);丰城市168元/平方米(11.2万元/亩);高安市、樟树市120元/平方米(8万元/亩);靖安县、上高县、万载县84元/平方米(5.6万元/亩);奉新县、铜鼓县、宜丰县60元/平方米(4万元/亩)。

(二)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层出让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层设立,分别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也就是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是一个空间概念,同一块建设用地,可以设立多种使用权。

(三)明确挂牌出让截止问题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

(四)规范出让金缴纳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发放

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二、针对政策的变化,建议重点把握好四个方面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出让计划

建议按照两个20%的要求,制定2008土地出让计划,即:经营性土地出让面积占土地出让计划总面积的20%;用于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设的土地面积占经营性土地出让面积的20%。同时,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中安排适当的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农民建房。

(二)发挥“预申请制度”对调节土地供应的作用

建议试行用地“预申请制度”,即:对列入招拍挂出让计划内的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国土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根据土地出让计划和土地市场情况,适时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一方面可以防止土地流拍,另一方面使得土地供应和成交价格更接近市场需求。

(三)严把土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土地出让价格关

一是建议对工业园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按不同产业确定相应的投资密度,采取按投资额度供地的办法批供土地。今后投资强度低于每亩100万元的企业要限制进入工业园区,原出让的工业用地没达到每亩50万元的要限期达标。

二是建议推广土地容积率保证金制度,即:在土地出让后竞买保证金不能抵作出让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对没有改变容积率的,依法退回保证金;对擅自改变容积率的,按规定计算新的土地出让金,并在保证金中递减,确保土地收益不流失。

三是建议建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叫价、起始价、底价和竞买保证金审定制度,由出让人召集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领导小组(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监察、财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领导组成)依据宗地评估报告确定。出让地块底价在拍卖前15分钟确定。

四是建议建立挂牌出让地块价格备案制度,挂牌时间期满后,由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领导小组依据出让地块的评估报告确定挂牌起始价,并备案进档。

(四)招商引资过程中不能将土地价格定“死”

在签订招商引资协议中,如果将土地供应价格明确列入协议内容,而在土地招拍挂中又被他人竞得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能会引起客商对政府的信誉度和其他法律问题的争议。因此,建议在今后的招商引资过程中不要将土地价格定“死”,最好在签约时以评估价或工业用地公布的最低价为招拍挂的起始价,列入协议内容。

2.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的调研对策 篇二

一、集体建设用地利用低效问题

(一) 用地布局分散、土地利用分区混杂

在南海区, 除了城市中心地区之外, 村工业厂区与农村社区无明确分区, 杂乱分布, “村村点火、户户冒烟”无序建设现象突出。同时, 工业园、农村居民点、耕地呈棋盘状混杂布局, 整体规划性差, 造成了严重的负外部性。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 大量分区混杂的村工业厂区与农村社区的存在, 还影响到城市整体环境功能的完善。从景观生态学而言, 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和零星耕地的破碎度高, 整体景观格局遭到破坏。这种产业和农村社区混居的分散发展模式使得这些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 成为一种“城中有村、村中有城”的“灰色区域”, 也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低洼地区。

(二) 乡镇逐渐进入转移链条末端, 污染遁往乡镇趋势明显

新一轮产业梯度转移中, 村集体缺乏长远的眼光, 为了追求在当前环境下土地收益的最大化, 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 往往会采取降低招商门槛的政策。这种低门槛的招商策略必然容易导致高污染企业的入驻。对于那些高污染、但又不愿意对环境负责的企业而言, 为了获取高额利润, 他们往往会选择在低门槛的村集体开发的土地上办公设厂。高污染企业将未经处理的“三废”直接排入自然环境, 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导致环境恶化, 使得原本清澈见底的河涌成为臭气冲天的排污河、排污沟。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政绩考核体系导致乡镇干部的“短视”, 导致被淘汰高污产业在乡镇有了立足之地。

(三) 企业档次低、投资强度低

在村集体低门槛招商政策环境下, 民营企业发展迅速, 但规模小, 技术含量低, 家庭式作坊式经营较为普遍, 使当地相当部分工业脱离于工业园区的管理, 大量技术档次低、投资强度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入村办的工业园, 成为村办的工业园的主体。仅有少量村集体工业园区作为政府样板工程进行打造之外, 大多数村集体工业园区的开发和建设档次都不高, 导致企业入驻档次较低, 投资强度不高。

二、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城市的途径

集体土地大量地存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那么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速发展的过程中, 在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 如何科学合理地处理集体土地必然已成为城市政府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因为集体土地中呈现的不仅仅是土地问题, 更是农民、村集体、企业、政府之间利益平衡的问题。

南海从来就不是一个缺乏创新的地方, 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能满足规模发展需求的时候, 南海主动求变, 走紧凑经营、内涵式的发展道路, 将土地改革作为化解分散经营与规模经营矛盾的切入点, 在全国创造性地实行了土地股份合作制, 将土地资产股份化, 使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又重新结合起来, 推动了乡镇工业的快速发展, 创造性地开拓了南海农村工业化的制度平台。那么现在土地瓶颈制约日益恶化的情况下, 我们要如何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前提下, 建设好农村、建设好城市。

(一) 政府要承担起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角色

一个完善的、集约的生态型工业园区开发初期, 需要有大量公共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 而且刚开始启动的时候肯定是出于不盈利的状态, 只有政府才能够从未来的企业税收中弥补启动期的亏损。另外, 入园的企业需要有一定年期 (按国家规定, 工业用地的最高出让年限是50年) 的土地使用权, 除了保证一个稳定的用地环境外, 另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进行土地融资, 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 而农村集体害怕风险, 同时目前政策是不允许集体土地出让的, 农村集体更多地是将土地出租给企业, 企业受到政策的限制, 不能进行土地融资, 好的企业和产业不愿意承担政策风险, 不愿进入农村集体工业园。因此, 必须由政府承担起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角色, 创造稳定的用地环境, 有利于招商引资。

(二) 规范运用“征地补偿———留用地政策”模式

集体土地与农村发展和农民生计密切相关,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保障, 政府在征收农用地进行城市建设的时候, 必须将解决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摆在首要位置, 对失地农民的安置不是仅仅发放一次性的征地补偿金给予解决, 而是应该进行连续的、制度化的关怀, 使农民失地而不失业, 才能够避免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国家已针对农用地转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 其中对留用地政策又给予充分肯定, 对征地补偿政策将逐步回归到“征地补偿———留用地政策”模式上来。针对这一模式, 我们必须尊重历史, 规范留用地制度, 建立留用地台账动态管理制度。首先, 尊重历史, 严格核定留用地指标解决“打白条”问题。对于历史遗留的征地留用地, 按照征地时的有关规定, 用五年时间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予以解决。新征收集体土地的, 征地单位应当在征地预公告发布并取得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后, 向国土局申请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核发留用地指标核定书, 明确留用地指标面积和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额;其次, 拓宽引资渠道, 共建安置区, 统筹解决留用地指标。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 结合“三旧”改造、城乡增减挂钩以及农村公寓建设, 采取规划先行、统筹管理、优化整合的做法, 特别是在留用地历史欠账较多的地区, 可以通过建立留用地集中安置区的方式予以解决。积极拓宽引资渠道, 将社会资金、政府资金引入留用地集中安置区的开发建设中。通过留用地集中安置区的建设, 将留用地欠账指标予以调剂整合, 可统筹解决留用地指标欠账的问题;最后, 建立统一信息平台, 高效利用留用地。以村小组为单位, 建立留用地指标台账动态管理系统, 不仅可以核定留用地指标的数量和位置, 还可以实现指标的调剂、兑现、注销等动态管理。同时, 对于留用地的空间分布信息还应及时定期向社会公布, 结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三旧”改造、城乡增减挂钩以及农村公寓建设等政策, 使社会投资主体与留用地使用权人在市场的引导下进行留用地的开发建设, 促进留用地的高效利用。

(三)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虽然我国已建立了基本的土地法系统, 但是有关土地使用的法规与实践还有一定的差距, 土地法体系还不健全, 而且我国的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 土地改革的方向还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首先就表现不管是中央土地主管机构还是地方政府, 都存在大量“可做不说、可说不做”的潜规则, 这极大地影响了土地相关法律实施的权威性, 因此, 我们必须让法律法规走在实践的前面, 实践在法律条规的规范下严格执行。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 在政策制度方面的创新也是走在了改革的前端。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为例, 广东省率先出台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 流转办法出台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尊重现实, 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大量潜规则予以显化, 既规范了行政行为, 又可避免政治风险。建立健全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推动我国土地改革的进程。

三、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有效利用

(一) 转变工作方式, 引导村集体的利益诉求

农村群众权利意识和利益诉求的增长, 必然会造成更多的社会矛盾和更加复杂的社会问题,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 这意味着更高的工作要求。但必须认识到, 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增加, 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是一种积极的因素。因此, 在各项土地管理工作中, 理清轻重缓急, 转变工作方式, 一方面, 对于特别是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类型, 可体现政府的主动让利, 设立专项奖励和扶持资金;另一方面, 积极推行先行先试, 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完善一个, 做好示范试点工作, 以点带面, 引导村集体的利益诉求。

(二) 推行责任绩效考核, 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在我国现行的政策框架下, 能否将节约集约用地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关键还在于领导是否重视, 责任是否到人。因此, 将节约和集约用地作为考核地方党政领导的一项重要内容十分必要。首先, 要建立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既要把责任层层落实, 签订责任状, 还要看地方绩效。既要看地方经济整体的发展情况和发展速度, 还要看单位土地资源的消耗情况和产出情况, 即新增亿元GDP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和单位土地GDP产值。通过建立科学可行的责任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有利于各项任务的进具体落实, 严格执行各类规划和计划。同时, 还可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加强土地管理工作, 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 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次, 要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采取土地差别化政策, 将“中枢两翼, 核心带动”的发展战略贯穿始终, 东翼“优化提升”, 中部“加快崛起”, 西翼“突围提速”, 进一步解放思想, 树立节约集约用地新观念, 鼓励各行各业坚持和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 这样才能有效保障节约集约用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后, 可以通过指标奖励等方式激励各镇、街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社区公寓建设等。每年的责任绩效考核结合各地“三旧”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社区公寓建设的完成情况, 给予指标奖励等。

(三) 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提高违法用地成本

建立区政府牵头, 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工商、税务、行政执法、金融、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 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施工、贷款、工商税务登记、供电、供水、消防报建和验收等相关手续。相关部门接到国土部门抄送的《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通知书》后, 应暂停为违法行为人办理相关手续, 使违法违规用地的建筑物难以为违法违规用地者谋利, 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同时, 建立镇 (街道) 、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区行政执法局、公安、法院、监察等部门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衔接配合机制。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以最快的时间履行职责, 建立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快速反应机制, 以解决违法违规用地案件查处到位时间长的问题。

参考文献

3.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的调研对策 篇三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低效;集约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南海区已经成功地完成了社会转型,由传统的农村社会发展为现代工业社会,步入了成熟的工业化阶段,村、镇成为推动南海工业化的主体。但进入21世纪以后,南海区进入了产业高级化、城市都市化的发展阶段,曾经为南海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原有发展模式,如今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传统产业粗放发展难以为继、集体土地的分散经营与现代产业体系相矛盾,成为南海区实行产业升级、转型和城市更新的主要障碍,集体用地制度面临着调整的压力,土地“瓶颈”的制约已经成为当前南海区经济列车前行路上的一只“拦路虎”。同时,随着土地资源的日益短缺及农民对土地收益预期的提高,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流转越来越困难,客观上进入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共同建设城市的时期。

一、集体建设用地利用低效问题

(一)用地布局分散、土地利用分区混杂

在南海区,除了城市中心地区之外,村工业厂区与农村社区无明确分区,杂乱分布,“村村点火、户户冒烟”无序建设现象突出。同时,工业园、农村居民点、耕地呈棋盘状混杂布局,整体规划性差,造成了严重的负外部性。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大量分区混杂的村工业厂区与农村社区的存在,还影响到城市整体环境功能的完善。从景观生态学而言,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和零星耕地的破碎度高,整体景观格局遭到破坏。这种产业和农村社区混居的分散发展模式使得这些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成为一种“城中有村、村中有城”的“灰色区域”,也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低洼地区。

(二)乡镇逐渐进入转移链条末端,污染遁往乡镇趋势明显

新一轮产业梯度转移中,村集体缺乏长远的眼光,为了追求在当前环境下土地收益的最大化,在招商引資的过程中,往往会采取降低招商门槛的政策。这种低门槛的招商策略必然容易导致高污染企业的入驻。对于那些高污染、但又不愿意对环境负责的企业而言,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他们往往会选择在低门槛的村集体开发的土地上办公设厂。高污染企业将未经处理的“三废”直接排入自然环境,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导致环境恶化,使得原本清澈见底的河涌成为臭气冲天的排污河、排污沟。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政绩考核体系导致乡镇干部的“短视”,导致被淘汰高污产业在乡镇有了立足之地。

(三)企业档次低、投资强度低

在村集体低门槛招商政策环境下,民营企业发展迅速,但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家庭式作坊式经营较为普遍,使当地相当部分工业脱离于工业园区的管理,大量技术档次低、投资强度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入村办的工业园,成为村办的工业园的主体。仅有少量村集体工业园区作为政府样板工程进行打造之外,大多数村集体工业园区的开发和建设档次都不高,导致企业入驻档次较低,投资强度不高。

二、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城市的途径

集体土地大量地存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那么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速发展的过程中,在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如何科学合理地处理集体土地必然已成为城市政府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因为集体土地中呈现的不仅仅是土地问题,更是农民、村集体、企业、政府之间利益平衡的问题。

南海从来就不是一个缺乏创新的地方,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能满足规模发展需求的时候,南海主动求变,走紧凑经营、内涵式的发展道路,将土地改革作为化解分散经营与规模经营矛盾的切入点,在全国创造性地实行了土地股份合作制,将土地资产股份化,使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又重新结合起来,推动了乡镇工业的快速发展,创造性地开拓了南海农村工业化的制度平台。那么现在土地瓶颈制约日益恶化的情况下,我们要如何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建设好农村、建设好城市。

(一)政府要承担起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角色

一个完善的、集约的生态型工业园区开发初期,需要有大量公共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而且刚开始启动的时候肯定是出于不盈利的状态,只有政府才能够从未来的企业税收中弥补启动期的亏损。另外,入园的企业需要有一定年期(按国家规定,工业用地的最高出让年限是50年)的土地使用权,除了保证一个稳定的用地环境外,另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进行土地融资,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而农村集体害怕风险,同时目前政策是不允许集体土地出让的,农村集体更多地是将土地出租给企业,企业受到政策的限制,不能进行土地融资,好的企业和产业不愿意承担政策风险,不愿进入农村集体工业园。因此,必须由政府承担起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角色,创造稳定的用地环境,有利于招商引资。

(二)规范运用“征地补偿——留用地政策”模式

集体土地与农村发展和农民生计密切相关,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保障,政府在征收农用地进行城市建设的时候,必须将解决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摆在首要位置,对失地农民的安置不是仅仅发放一次性的征地补偿金给予解决,而是应该进行连续的、制度化的关怀,使农民失地而不失业,才能够避免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国家已针对农用地转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其中对留用地政策又给予充分肯定,对征地补偿政策将逐步回归到“征地补偿——留用地政策”模式上来。针对这一模式,我们必须尊重历史,规范留用地制度,建立留用地台账动态管理制度。首先,尊重历史,严格核定留用地指标解决“打白条”问题。对于历史遗留的征地留用地,按照征地时的有关规定,用五年时间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予以解决。新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单位应当在征地预公告发布并取得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后,向国土局申请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核发留用地指标核定书,明确留用地指标面积和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额;其次,拓宽引资渠道,共建安置区,统筹解决留用地指标。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结合“三旧”改造、城乡增减挂钩以及农村公寓建设,采取规划先行、统筹管理、优化整合的做法,特别是在留用地历史欠账较多的地区,可以通过建立留用地集中安置区的方式予以解决。积极拓宽引资渠道,将社会资金、政府资金引入留用地集中安置区的开发建设中。通过留用地集中安置区的建设,将留用地欠账指标予以调剂整合,可统筹解决留用地指标欠账的问题;最后,建立统一信息平台,高效利用留用地。以村小组为单位,建立留用地指标台账动态管理系统,不仅可以核定留用地指标的数量和位置,还可以实现指标的调剂、兑现、注销等动态管理。同时,对于留用地的空间分布信息还应及时定期向社会公布,结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三旧”改造、城乡增减挂钩以及农村公寓建设等政策,使社会投资主体与留用地使用权人在市场的引导下进行留用地的开发建设,促进留用地的高效利用。

(三)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虽然我国已建立了基本的土地法系统,但是有关土地使用的法规与实践还有一定的差距,土地法体系还不健全,而且我国的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土地改革的方向还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首先就表现不管是中央土地主管机构还是地方政府,都存在大量“可做不说、可说不做”的潜规则,这极大地影响了土地相关法律实施的权威性,因此,我们必须让法律法规走在实践的前面,实践在法律条规的规范下严格执行。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政策制度方面的创新也是走在了改革的前端。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为例,广东省率先出台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流转办法出台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尊重现实,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大量潜规则予以显化,既规范了行政行为,又可避免政治风险。建立健全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动我国土地改革的进程。

三、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有效利用

(一)转变工作方式,引导村集体的利益诉求

农村群众权利意识和利益诉求的增长,必然会造成更多的社会矛盾和更加复杂的社会问题,对于政府部门来说,这意味着更高的工作要求。但必须认识到,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增加,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一种积极的因素。因此,在各项土地管理工作中,理清轻重缓急,转变工作方式,一方面,對于特别是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类型,可体现政府的主动让利,设立专项奖励和扶持资金;另一方面,积极推行先行先试,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完善一个,做好示范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引导村集体的利益诉求。

(二)推行责任绩效考核,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在我国现行的政策框架下,能否将节约集约用地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领导是否重视,责任是否到人。因此,将节约和集约用地作为考核地方党政领导的一项重要内容十分必要。首先,要建立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既要把责任层层落实,签订责任状,还要看地方绩效。既要看地方经济整体的发展情况和发展速度,还要看单位土地资源的消耗情况和产出情况,即新增亿元GDP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和单位土地GDP产值。通过建立科学可行的责任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各项任务的进具体落实,严格执行各类规划和计划。同时,还可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要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土地差别化政策,将“中枢两翼,核心带动”的发展战略贯穿始终,东翼“优化提升”,中部“加快崛起”,西翼“突围提速”,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节约集约用地新观念,鼓励各行各业坚持和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这样才能有效保障节约集约用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后,可以通过指标奖励等方式激励各镇、街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社区公寓建设等。每年的责任绩效考核结合各地“三旧”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社区公寓建设的完成情况,给予指标奖励等。

(三)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提高违法用地成本

建立区政府牵头,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工商、税务、行政执法、金融、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施工、贷款、工商税务登记、供电、供水、消防报建和验收等相关手续。相关部门接到国土部门抄送的《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通知书》后,应暂停为违法行为人办理相关手续,使违法违规用地的建筑物难以为违法违规用地者谋利,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同时,建立镇(街道)、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区行政执法局、公安、法院、监察等部门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衔接配合机制。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以最快的时间履行职责,建立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快速反应机制,以解决违法违规用地案件查处到位时间长的问题。

参考文献:

袁奇峰,杨廉等.城乡统筹中的集体建设用地问题研究——以佛山市南海区为例[J].规划师,2009.

*本文属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课题“城市化地区产业用地集约化利用和调控技术研究与示范”之六“产业用地集约化利用、优化配置和调控技术示范”(200911014-6)。

4.开发区建设用地问题及对策 篇四

贵州省红果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问题及对策

一、开发区利用土地及建设发展的基本情况

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

三、开发区建设用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保障开发区利用土地的对策和建议 编制单位:贵州省红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一、开发区利用土地及建设发展的基本情况 ㈠开发区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红果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8月,1995年经黔府发 〔1995〕36号文件批准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红果经济开发区位于贵州省西部,地处滇、黔、桂三省(区)结合部的中心位置,东距贵阳380公里,西距昆明250公里,南距南宁和北成都均在500公里左右,距北海出海口700公里。南昆铁路的建成,使其成为西南腹地的出海通道。现有320国道、贵昆铁路盘西支线、南昆铁路贯穿红果经济开发区境内,水柏铁路、内昆铁路、株六复线的建成以及正在修建的镇胜高速公路和拟建的毕水兴高等级公路,使红果成为西南三省距出海口最近的交通枢纽城镇。红果属亚热带夏湿春旱温暧气候区,年均气温14℃至15℃,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热基本同季,享有“小春城”的美誉。随着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和盘县党政机关的搬迁,经过十多年的开发建设,地方经济迅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从1992年的6036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7亿多元;财政收入从203万元增加到7500万元,个体工商户从90户增加到1600多户;私营企业几乎为零增加到400户,红果已成为盘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㈡土地利用现状

1、开发区规划情况。1997年5月,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红果经济开发区暨红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上级验收,在与城市总体规划及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后,1999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1997年8月,盘县人民政府及红果开发区管委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为基础,着手编制盘县县城(红果)总体规划,于1999年5月通过专家评审,2002年经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总面积98平方公里,分为红果中心区、干沟桥副中心区及旧铺、砂陀、沙坡、火铺四个工业组团。经建设部报国务院批准,红果是贵州省在2010年前将要建成的7个中等城市之一,即2010年城市人口达到15万人,2020年达到25—30万人,纳入了全省城镇规划体系。现建成面积7.1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近7万人。

2、土地利用情况。开发成立以来,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597.79公顷。在土地利用中,本着集约与开发并重,充分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原则,进行有计划开发,彻底杜绝闲置荒芜耕地。对于征而未用的土地,继续由村集体管理、耕种;对于已批准的项目用地,项目资金未落实,未在规定时间开发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㈢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积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能满足10万人生产生活需要。在城市路网建设方面,建成宽五十米主干道,与宽四十米、三十米次干道及宽二十五米、十六米、九米的支道相互贯通,建成城市道路40余公里。在供水方面,建成日供水一万吨的自来水厂二个,日供水三千五百吨的水厂一个。在供电方面,已经建成二百二十千伏变电站一座、一百一十千伏变电站二座和三十五千伏变电站一座。通讯方面,程控电话已普及到千家万户,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网络覆盖了开发区全境。文化教育方面,建成完全高中两所,职业学校一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三十多所。医疗卫生方面,已建成设五百张床位的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总医院及设三百张床位的盘县第二人民医院以及规模私立医院五座。㈣相关项目建设情况目前已建成各类重点工业项目15个,总投入建设资金22.2亿元;在建项目9个,预计投入建设资金14.7亿元。㈤征拨利用土地情况严格执行《划拨供地目录》,对于符合划拨条件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及其他用地,实行划拔供地。不符合划拨条件的,一律以出让方式供地。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及资金来源渠道开发区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十多年来,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5.6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投入4.65亿元;银行贷款投入5200万元;招商引资投入10.51亿元。

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基本做法和主要经验 ㈠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情况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土地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土地市场机制,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盘活国有土地资产。2001年,开发区进行了首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尝试,取得圆满成功。2002年,国土资源部11 号令下发后,除按国家政策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外,新供应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开

发区管委安排国土、规划等部门对存量土地进行了清理,认真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按计划出让。截至2005年上半年,开发区共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80宗,面积357.6亩,收取出让金6086.65万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推进了土地集约利用,积累了更多建设资金,加快了开发过程。㈡加强开发区建设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红果经济开发区作为盘县县城所在地,城市规模和城市框架已基本形成。在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始终坚持:一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省、市对开发区的建设发展要求,充分利用好开发区相关政策和灵活机制,明确目标,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做好新城建设。二是高度重视开发区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的规范运作,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分步实施。三是严格规划审查,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分区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要求,严格进行规划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动工。四是针对历史因素出让地块碎小的情况,要求用地者联合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树立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㈢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基本经验严格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的基本国策,充分合理利用土地。一是加强建设用地预审。对各类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定额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是充分利用国有存量土地和原有建设用地,积极推进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盘活国有土地资产。三是加强批后用地监督管理,以免造成土地闲置和浪费。㈣充分利用企业土地存量和闲置厂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兴办各种企业所得的经济效益和基本经验在招商引资中,充分利用企业土地存量和闲置厂房,积极消化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共节约用地500余亩,实现工业年产值 9000多万元。如:红果磷肥厂由于建厂时间早,原用地面积过大,部分土地长期闲置,为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在厂区内闲置部分建成红果水泥厂,年产值达1476万元;投资2.5亿元的火铺矸石电厂座落在火铺矿的闲置土地上,该电厂正在建设中,投产后,年产值可达6623万元。㈤解决和安置失地农民的基本经验一是将征地补偿安置费及时足额支付给农户,从不拖欠;二是招工安置,几年来,共从被征地农户中招用环卫工人60余人;三是实行社会保障。报上级批准,对开发区内建设占地的村整体撤销建制,实行农转非,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四是拆迁安置,规划农民街,由开发区统一规划设计、管理,对征地拆迁的农户统一进行安置。在居民住宅较集中的地方,作小区规划时,将拆迁安置纳入小区规划整体考虑,既解决拆迁农户安置问题,又提升了城市形象。同时积极与用地单位协商,将一些基础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被征地单位施工队伍;被征地农户进入农贸市场给予减免部分摊位费等。通过以上措施,尽管农民土地被征用,但收入稳步上升,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干群关系融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㈥开发区建设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所起的积极作用 ⒈开发区建设是城镇体系建设的需要。红果地处滇、黔、桂、川四省结合部,距周边的水城、曲靖、兴义等几个中等城市均在150—200公里之间,按照城市空洞理论,红果正处在这几个中等城市的结点上,经建设部报国务院批准,红果是贵州省2010前将要建成的7个中等城市之一。⒉通过开发区建设,盘县经济结构日趋合理。盘县既是农业大县,又是煤电大县,但第三产业发展滞后。随着红果开发区的建设,第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⒊盘活民营资本,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开发区成立初,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较差,盘县本地资金大量外流。通过几年的建设,大大吸纳了本地资金,有效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盘活了民营资本。⒋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通过开发区建设,红果的国民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较成立之初增长均在10倍以上。㈦在开发区建设中,创造就业机会,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人数,促进第二、第三业发展的情况在开发区建设中,大力发展第二产业,以第二产业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几年中,累计兴办第二产业86个,提供就业人数12000余人,兴办第三产业2000余个,提供就业10000余人,缓解了地方的就业压力。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土地资产处置是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方面,完善土地资产配置体系,发挥土地资产效益,显化土地资产,将会促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改组,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积极参与,优质服务,认真做好土地产权界定工作及地价初审,几年来,共为盘江煤电(集团)公司、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人保、中国财保作了产权界定和地价初审,保证了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完成。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经验一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耕地。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做到“占一补一”。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一些限制性的项目限制供地;对国家禁止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建造安定、舒适的城市人居环境。加强城市管理,争创文明卫生城市,提高城市品位。三是规范市场秩序,对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及各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给予坚决打击。四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五是切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发区建设用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征地补偿和保征企业进区的土地供应问题。征地方面,主要存在:一是开发区成立以前,红果仅为一个边远小镇,到处乱石林立,荆棘从生,当地经济以农业为主,经济结构单一,随着开发区的建设,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但由于受传统因素的影响,农民对土地的依恋程度仍然较高,征地工作难度较大。二是开发区承担着建设盘县县城的任务,由于不是独立的行政区域,管理体制不健全,征地工作得不到乡镇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力支持,给征地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企业进区土地供应方面,由于企业用地选址的不确定性,有的企业在选址时,选用土地不符合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而无法进区。㈡土地补偿问题和土地转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征地安置方式单一,开发区虽对多渠道安置进行了一定探索,但安置方式相对单一,并未找到既符合本地实际又便于操作的安置方法。土地转让方面,2001年以前,许多党政机关搬迁时因无资金,在获取土地使用权后,采用联合建房或转让的方式操作,以弥补资金上的不足,给房地产市场调控带来一定影响。㈢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比例偏低工业项目用地与其他用地相比,比例偏低,究其原因,主要是:一是自开发区成立以来,机构不健全,财政体制不独立,对进区企业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无法负担,项目进区的积极性有所影响。二是企业选址的不确定性,有的企业选址与国家耕地保护政策相悖而无法进区。三是按照县政府“以搬迁促开发,以开发促搬迁”的工作思路,开发区成立以来,为促进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和盘县党政机关搬迁做了大量基础工作。随着两大机关搬迁红果,对办公、住宅用地需求较大。四是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切实改善招商引资环境,为引进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㈣开发区建设与土地供应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红果开发区属自费开发,在国家未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完全靠经营土地来进行城市建设。在开发区建设与土地供应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础设施跟不上城市发展需要。二是上级下达的农用地转用指标较少,不能满足开发区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城市建设受到一定限制。㈤成片开发建设和保护基本农田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基本农田划定不合理。开发区以建设用地为主。以前进行基本农田划定时,由于对经济发展速度估计不足,建设预留地较少,确定预留地范围不合理,将开发区范围部分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㈥治理整顿开发区和加快开发区建设的矛盾和问题国家提出治理整顿开发区,主要是原开发区设立过多、过滥,有的开发区大量圈占土地,造成耕地闲置、荒芜,对开发区进行整顿规范,同时给审核保留的开发区带来充足的发展空间,使开发区真正成为经济的增长点和改革开放的窗口。但由于在治理整顿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且对开发区审核时间较长。开发区一些资料齐全、资金到位的项目,因无法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而无法动工,开发区建设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四、保障开发区利用土地的对策及建议 ㈠新时期开发区建设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按照国家、省、市对开发区的有关政策要求,结合红果在区位、能源交通等方面的优势实际和开发区社会发展的特点,红果经济开发区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设盘县百万人口的政治、经济、交通文化中心;建设滇、黔接壤区域重要的交通枢纽;建设以能源开发为重点的加工、贸易、运输为基础产业的新型工业城市。㈡新一轮开发区建设产业用地的重点、规模和发展布局

1、城市及工业布局红果经济开发区分为红果中心区和干沟桥副中心区。干沟桥副中心区按照《干沟桥中心区详细规划》,主要布置盘江煤电(集团)公司各建设项目。红果中心区为盘县党政机关所在地,按照《红果开发区详细规划》,主要布置城市配套建设项目及交通路网。工业区的布局充分考虑工业生产对城市的影响和污染情况,对城市污染不大的工业尽量安排城市周围,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区范围,进行统一规划运作。对城市有一定干扰污染,在达到环保要求后,避开城市主导风向,安排在砂陀、沙坡和旧铺工业区。同时加快现有的火铺、金佳两个工业区的发展。

2、交通用地布局在规划期间,建成镇胜高速公路、红果至威舍高等级公路,新建毕节—水城—兴义高等级公路。同时加大红果城市

对外交通主要干线如纸(厂)红(果)路、沙(陀)红(果)、西(冲)红(果)路的改造提级力度,改善城市对外交通结构。

3、其他项目布局随着开发区的建设,很多项目即将上马,由于项目建设具有非确定性,将根据具体情况和城市规划安排在:城市中心区、沙陀工业区、沙坡工业区、旧铺工业区和海子工业区。㈢调整开发区土地使用结构,压缩非工业和扩大工业用地比例的构想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结合本地资源、交通方面的优势,找准本地招商引资的重点,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工业引资项目。根据红果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分为一个中心区、一个副中心区及四个工业组团。中心区以居住、办公用地为主;引进的工业项目主要安排在工业用地区,扩大工业用地比例。㈣以新一轮开发区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初步计划为依据,分阶段合理确定开发区建设用地规模和相关的项目建设计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红果新城的发展目标,即2010年城市人口达到15万人,2020年达到25—30万人。从现在起到2010年,平均每年增加1.5万人,按人均建设用地100M2计算,加上相关配套设施,在2010年近期年预计需要建设用地1182公顷;2011年至2020年远期需1400公顷。(2010年前项目建设计划见附表七)㈤在坚持“更加珍惜和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下,正确处理好开发区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的关系,更好的提高土地利用率一是严格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树立规划权威。能占用未利用地的,绝不占用农用地;能占用劣地的,绝不占用好地。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任何项目上马前必须做好前期规划和论证,做到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土地政策,从投资强度,容积率及用地指标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三是积极推进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和废弃地。四是积极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土地供给引导土地需求,盘活国有土地资产。五是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杜绝乱占滥用和破坏耕地的行为。㈥正确处理开发区连片开发与保护基本农田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合理确定开发区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及布局。二是加大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用地定额标准,以免造成耕地闲置和浪费。三是开发区主要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为主,在开发区有限范围内,不划定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总量应从开发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整体进行平衡。㈦在开发区建设中如何加强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问题一是要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破坏;二是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所有项目用地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免因人为活动造成地质环境的破坏。三是在加大招商引资的同时,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大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区,其他项目要达到环保要求,才能引进。㈧保障开发区建设用地需求的意见和建议在用地计划上,应对开发区有所倾斜。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不断实施及国家对开发区的治理整顿,经审核保留的开发区将迎来高速发展的时期,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大。省、市在下达农用地转用指标时,应充分考虑开发区建设发展需求,适当增加开发区用地指标,不足部分应从省留用指标追加解决。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上,继续实行开发区直报,以缩短报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一些项目资料齐全、资金落实急需上马的重点项目,在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通过后,给予动工。㈨新一轮开发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设想和建议,以及加强和鼓励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好新一轮开发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上轮规划的实施评价和规划修编前期调研,找出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方向,逐步完善和规范。二是加强规划协调、衔接。在坚持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相衔接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各级规划之间,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规划之间的协调。三是加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采用问卷调查、公开征询意见、组织听证、部门协调、专家论证、公告公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群众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保证规划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省应制定保障开发区建设发展的优惠政策,在项目安排落实上,除一些特殊项目外,应尽量优先安排在开发区。附件: 表一:载止2004年开发区用基本情况统计 表二:已建成区的用地类别及构成 表三:载止2004年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及构成 表四:平均土地价

5.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的调研对策 篇五

目前拆旧建新挂钩试点没有一条成熟的路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涉及到项目区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到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相关部门、乡镇一把手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财政、审计、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公安、交通、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拆旧建新领导小组,制定了分工协作制度,明确了部门分工。拆旧项目区所在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项目建设小组。为更好的组织实施好项目建设,国土资源局组建了由整理中心、储备中心、规划站、财务科等科室组成的项目实施管理机构,明确规定项目区旧村址拆迁复垦工作由整理中心负责,项目区的建新工作由储备中心负责,指标管理由规划站负责,资金的收取与监管由财务科负责。各级管理机构的建立,提高了各级干部对挂钩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责任,有效的促进了挂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抓住关键,明确重点,确保拆旧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挂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抓住关键环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工作进行。

(一)严格程序,精心组织,确定试点村。在拆旧项目区的选择上,依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在仔细对**市农村居民点潜力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立了压煤搬迁、整理建新、合村并点、“城中村改造”等四种类型,通过实地踏勘、走访调查、充分征求拆旧项目区群众意见、对拆迁的难易程度和复垦工程的难易程度进行反复研究、综合筛选,确定拆旧试点村,认真编制了项目区规划。同时为保证项目拆旧工作的顺利实施,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社会稳定。做到在拆旧工作实施前,要求所有拆旧村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大会通过决议,通不过的不予以立项,将拆旧工作由村两委的决议变成全体老百姓的意愿,叫老百姓被动拆变为老百姓主动拆,将上级的文件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群众思想意识中来。同时,国土资源局同乡镇、乡镇同拆旧村分别签定了实施协议,明确了责任权利义务,保证了整个拆旧工作的顺利建设。

(二)查清核实,摸清底数,为拆旧安置打好基础。对确定的拆旧区在项目安置、拆迁实施前对区内建筑物、树木等附着物进行了详细的丈量摸底,对土地的权属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将有关资料登记造册,由项目区的群众对登记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并签字认可。同时,对拆迁项目区内住户的家庭情况、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摸底。取得了第一手资料,理顺了实施思路,保证了工作进展有的放矢,为项目顺利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严格制度,多方监管,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对工程建设严格推行了招投标制度,根据项目建设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建设、林网建设等工程的技术含量,划分了不同的施工标段对外进行发包。建立了“三级监督、一级监理”制度,即聘请有资质的、有监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验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国土资源局不定期对拆旧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现场调度解决部分施工中的问题;乡镇国土资源所定期对项目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国土资源局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同时,邀请了拆旧项目村的老党员和群众代表作为检查监督队伍,发挥检查监督作用。多方监督体系的建立,有效的保证了项目规划设计的落实,确保了项目建设质量。

三、因地制宜,多策并举,顺利开展了安置补偿工作

在拆旧项目区的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村民自愿、适当补助、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根据试点村的不同特点采取了因地制宜的解决方案。一是村解决一点。对于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条件许可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兑现拆迁安置补偿,条件差的可以挂账处理,在搬迁户搬迁至新宅基地时给予一定的优先选择权进行补偿。二是分级负担一点。对于拆迁区内的困难户、五保户,按照国家有关民政政策,实行“各级财政承担,集中供养”的原则予以安置。符合国家规定的,由镇里统一协调,集体纳入镇敬老院供养,镇村分级负担。不能纳入的,由村在拆迁区外协调解决房屋,集中供养,以解决其居住、日常生活问题。三是以奖代补解决一点。我们采取以工程补助的方式,把房屋拆迁、土地平整等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群众可自行组织的工程,由村统一组织,群众参与施工,并且房屋搬迁复垦后的土地优先交由原住户耕种,3—5年内免收承包费,这样既解决了实际困难,又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四是采取“以房置房”的原则进行农村房产流通解决一点。对于拆旧项目区内的不愿搬迁或是没有经济能力搬迁的,由村集体组织出面协调,在拆旧项目区外协调有意搬迁的农户采取置换房号的办法进行解决,搬迁户的原有房屋根据房屋结构、使用年限的不同进行作价置换给搬迁区内无能力搬迁的农户,以便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部分单位认识上有偏差,造成建新与拆旧步伐不一。由于对拆旧建新政策的理解程度不一样,造成个别乡镇或是村组织对待建新和拆旧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差别,又因为拆旧区形成的历史原因不同,造成建新快,拆旧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拆旧任务的完成。

(三)拆旧资金的使用范围不明确,造成收取的资金无法满足拆旧区建设需要。由于拆旧区的形成历史原因,拆旧区内树木多、附着物多,加之原先对农村宅基地管理混乱、手段薄弱,拆旧区内农户自主经营现象十分严重,造成拆迁难度大,资金投入高。目前没有明确的拆旧区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在运作实施的拆旧项目建设中,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范围只能参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支出范围,造成拆旧区部分水利、道路工程无法正常实施。同时个别村庄的拆迁、安置等前期费用较高,收取的资金无法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实施。

(四)缺乏明确的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政策和办法。按照规定农村村民一户有两处以上宅基地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多余的宅基地依法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有地面附着物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由村民会议确定;也可以实行有偿使用,但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必须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对收回和退出的宅基的,应当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但是对宅基地依法收回的程序、谁来申请、适当补偿的标准、有偿使用的标准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如果不退出多余的宅基地怎么处理等问题,没有出台详细的管理办法。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挂钩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城乡挂钩试点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应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必要性及重大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紧迫感、责任感及自觉性,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从思想上、心理上排除障碍。让各级领导、乡镇、村,特别是老百姓了解、关心、支持、参与这项工作,顺利推进挂钩工作的开展。

(二)不断完善体制,加快进度,扩大规模。总结各地市近一年来挂钩试点的运作实施先进经验,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和办法,并加以推广,以促进挂钩试点工作管理手段和管理体制的完善;同时缩短计划指标周转运营周期,并不断扩大挂钩规模,以有效解决经济发展建设占用同耕地保护的矛盾,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实现。

(三)加大挂钩试点工作的实施力度。通过近一年的实践,我们感到加强挂钩工作的实施力度,在新农村建设与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挂钩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助推器。目前,我市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而农村建设用地闲置浪费又十分严重,两者形成鲜明对比。因此建议加大挂钩实施面,进一步推动新农村的建设。

(四)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对挂钩试点工作要进行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保障挂钩试点工作的全面落实。积极探索超占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建议上级出台有关政策,对一户多宅和宅基地超标准部分、村内空闲地、原户口迁出造成宅基地空置的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通过经济手段促使其把超占宅基地及闲置宅基地交归集体统一管理,推动拆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加大对城乡挂钩试点工作的资金扶持。建议各级要进一步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投入,从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拿出部分资金作为扶持资金,以解决有关村的拆旧费用和整理复垦区的资金问题。同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促进拆旧工作产业化发展。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逐步探索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拆旧项目,这不仅能成建设用地指标储备,而且形成补充耕地储备。有效的解决因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调研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6.关于生态农业建设的调研对策 篇六

**县沼气建造工作可分为3个时期,一是20世纪70年代建造的小型沼气池,沼气池容积为12m3左右,目前绝大多数已损坏废弃,完整保存的不多,如黄避岙镇精制茶厂用于饼肥发酵的沼气池。二是20世纪80年代未至90年代初建的沼气净化池,总共7家,共计1910m3,主要用于生活污水处理。三是2004年

开始建设的中小型厌氧发酵沼气池,单个容积以50m3为主,目前全县已建成130座,总容量6500m3。我县建设沼气池的功能与北方地区不同:北方地区主要是解决薪柴燃料,保护环境,集改厕、改圈、改厨“三改”于一身;我县沼气池主要用于畜禽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沼液沼渣用于柑桔、蔬菜、葡萄等作物生产,沼气用于居民生活燃料和畜牧业生产,集农村养殖环境治理、生产用肥、生活燃料于一身。第三个时期的沼气池建设工作真正体现出了生态农业的功能和效益。通过近5年的努力,沼气建设技术成熟,施工技术储备充足,并建成了一批示范小区和示范户。沼气建设的生态效益

沼气生态农业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肥料效益

经检测,并与农业生产上的常用肥料作比对,每立方米沼液相当于尿素0.75kg、氯化钾0.37kg、过磷酸钙1kg;每立方米沼渣相当于尿素7.6kg、过磷酸钙8kg、氯化钾1~2kg。养殖规模为150头左右的养殖户,建一个50m3的沼气池能解决养殖污染问题,同时年产沼液为沼气池容积的3倍,沼渣为沼液的10%,即年产沼液150m3,沼渣15m3,相当于生产肥料尿素226.5kg、氯化钾127.5kg、过磷酸钙165kg,经济价值700元以上,可供0.2hm2蔬菜田全季使用。农产品使用沼肥,不仅能使农产品增产增效,品质优良,而且能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从而减轻或避免农业面源污染。

2.2 能源效益

沼气是沼气生态农业的副产品,作为清洁能源和农村热能已被农户普遍应用。一个容积50m3沼气池,日可产沼气12.5m3,可供7个以上3~5个人口的家庭使用。农村家庭每年用煤气以6瓶计算,一个50m3沼气池的能源效益相当于42瓶煤气的价值,其经济价值约4000元。

2.3 环境效益

用沼气池厌氧发酵猪粪便,基本达到养殖环境无蚊蝇无臭味的效果。经我县环保监测中心对沼气池污水排放测试:未经处理的养殖污水,其化学需氧量(cod)为10000个单位;沼气池厌氧发酵后沼液的cod为1000个单位,减少了90%;沼液再经氧化塘氧化后,cod可以达到400个单位的国家农用灌溉水排放标准。**县沼气生态农业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3.1 沼气生态农业工程进展不一

我们在工作中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就是发展沼气生态农业县里很重视,把发展沼气生态农业作为我县生态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有些乡镇领导重视不够,沼气池建设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有的乡镇尽管养殖污染治理任务很重,但沼气池建设工作尚是空白。

3.2 地质环境影响施工进度

**县土壤成土母质为滨海沉积土,地表2m以下多为海涂淤泥,施工中常出现塌方现象,这不仅影响工程进度,加大沼气池建造成本,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像岳浦、贤庠等乡镇在沼气池施工中就出现该问题。50m3沼气池在一般情况下半个月就能建成,一旦出现塌方至少要延迟一个星期,造价成本要增加5000元以上。

3.3 沼气池的规范使用和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沼气池安全使用技术手册中要求畜禽粪便干湿分离,且50m3沼气池最多只能处理150头生猪的排泄物,可实际生产中,养殖户不按技术手册和沼气池安全使用有关规定执行,导致沼气池超容量使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且削弱了沼气池的厌氧发酵能力,达不到处理污染的目的。

3.4 沼气生态农业链的延伸工作开展不够

近5年的实验已证明“猪-沼-肥”是很典型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由于有关政策的规定,养殖户能在沼气的建造上投入,但要他们再投入建设农业循环经济中的后续部分就很难,需要政府支持。我县已建的和在建的畜牧小区如双联峙畜牧小区、高塘珠益畜牧小区、茅洋畜牧小区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在沼气生态综合利用技术推广上也存在试验示范推广不够的问题,在沼气、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方面经验不足,示范引导作用不强,沼气综合利用停留在较低层面上,应用的领域比较狭窄,还没有发展成为以沼气为纽带,集养殖、沼气、种植业为一体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沼气生态农业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还没有发挥出大的作用。

3.5 服务体系仍不完善,服务功能不强

7.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的调研对策 篇七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背景与要求

早在2004年,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号) 在第二部分“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中就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2006年, 根据《关于天津等五省 (市)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第一批试点的批复》 (国土资函[2006]269号) , 天津市等5省 (市) 成为首批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2008年6月27日, 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国土资发[2008]138号, 以下简称为《挂钩办法》) , 对挂钩试点作了比较全面和具体的规定。截至2009年, 国土资源部共批复了24个试点省份。随着土地整理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增减挂钩”政策成为了缓解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压力, 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建设用地, 促进“三化协调”发展的有力举措。

《挂钩办法》第2条指出:“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以下简称挂钩) 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 (即拆旧地块) 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 (即建新地块) 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 (以下简称项目区) , 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 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 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 提高耕地质量,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由此可见, 土地复垦是实现“增减挂钩”的重要环节, 是保障耕地占补平衡, 发展现代农业, 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的主要保障措施之一。但是, 就“增减挂钩”的实际开展情况来看, 土地复垦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急需探究和解决。

2“增减挂钩”中土地复垦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片面追求复垦后耕地的数量平衡, 忽视对耕地质量的要求

《挂钩办法》第2条指出, “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 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 提高耕地质量,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第5条进一步要求:“项目区内建新地块总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 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 应比建新占用耕地的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可见, “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 要求复垦后的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要达到平衡。然而, 在实际开展的挂钩项目中, 有些地方复垦后的耕地从形式上来看, 在数量方面是达到了指标要求, 但耕地的质量却并不高, 这不仅不符合“增加耕地有效面积, 提高耕地质量”的目标, 而且还在实质上减少了耕地数量。更为严重的是, 有的地方为了得到更多的建设指标, 不顾当地实际情况而增加土地整理指标, 对有些项目区域内的建设用地进行重复开发, 导致的后果就是将一些无法复垦的土地作为挂钩的指标进行上报, 严重地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最终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农民权益的损害。

2.2 土地复垦的资金缺乏问题突出

在“增减挂钩”项目中, 无论是拆迁安置还是土地复垦, 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 资金的落实与到位是顺利开展挂钩项目的重要保障, 也是影响土地复垦成效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 政府拨款是“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 但由于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复垦等众多环节都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 单一的集资方式远远不能满足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从目前情况来看, 资金不足问题在各地的土地复垦工作中比较常见。例如, 在河南省息县, 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 667 m2土地复耕的专项资金补贴为5 000元, 但由于土地破坏的程度不尽相同, 废旧宅基地复垦涉及拆迁补偿、机械费用、劳务费用等, 所以, 实际成本远高于5 000元/667 m2[1]。可见, 资金的不足是导致复垦工作进展缓慢和成效不高的原因之一。

3“增减挂钩”中土地复垦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3.1 相关制度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有很多都涉及土地复垦, 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 在这些法律法规中, 除了《土地复垦条例》 (以下简称为《复垦条例》) 及《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为《实施办法》) 属于针对土地复垦的通则性规定外, 并无其他专门的关于土地复垦的法律。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只有对不同的损毁土地复垦的零星规定, 这些规定相对比较简单, 难以在较高层次上解决土地复垦问题。此外, 有的地方依据中央立法作出了一些原则性规定, 但未能充分结合本地区的地质、地形条件。尽管现行《复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在内容上来说相对比较全面, 明确界定了土地复垦的内涵, 并对土地复垦的验收、激励措施及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但是, 相对于环节众多、专业性和技术性比较强的土地复垦工作来说, 现行制度在监管机制、资金筹集、配套制度等方面不够完善, 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 无法提供有力的保障。例如, 《复垦条例》第四章“土地复垦验收”仅有4条规定, 内容比较宏观, 未能形成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 以致复垦主体缺乏积极性, 土地复垦的质量不高。

3.2 相关法律运行不畅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法律的运行, 只有实际运行的法律才是法律, 广义的法律运行包括法律的形成、法律的执行和法律的遵守, 但通常所说的法律运行是狭义的, 不考察法律的形成, 而专注于法律形成后的执行和遵守的实际情况[2]。因此, 该文此处所指的“相关法律运行不畅”中的“法律运行”也是从狭义的角度来考察的。就土地复垦而言, 有的地方的一些土地复垦义务人不切实履行义务, 而只顾追求利润最大化, 尤其是在监管不力时, 降低复垦土地的质量标准、逃避复垦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 个别地方政府及管理部门重视指标而忽视复垦质量, 对复垦方案的审查严把关, 但对后期的监督检查和验收不够重视。此外, 一些地方的管理部门人员少、任务重, 在复垦监管工作方面力不从心, 致使《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监督检查、验收等制度未落到实处。

4 解决“增减挂钩”中土地复垦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4.1 完善相关立法, 为土地复垦提供制度保障

如前所述, 《复垦条例》和《实施办法》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规范不足的现状, 但是仅仅依靠他们来作为法律上的有力支撑是不够的。在现有的制度基础上, 还需要保障制度能够被全面的贯彻落实, 监督管理制度和追责制度便应运而生, 用以督促义务人履行其土地复垦义务, 同时也要确保相应的资金能够到位, 建立和完善资金保证制度。在不断完善《复垦条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 建议针对资金筹集、验收标准、监督机制等方面出台一些专门的规定, 进一步完善土地复垦的技术指标和验收标准, 加强对土地复垦技术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 对复垦后土地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能力和生态效益进行督查, 确保土地复垦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 尤其是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允许各地方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 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探索具体的操作方式。

前已述及, 在“增减挂钩”中, 不少地方过于重视耕地数量的平衡, 却忽视了所补充的耕地质量。因此, 要真正解决此类耕地占补不平衡的问题, 应构建科学合理化的耕地质量评价体系, 不断完善土地复垦验收程序、验收标准, 保障土地复垦效果。《复垦条例》第6条第1款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工程、进行土地复垦验收等活动, 应当遵守土地复垦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 应当遵守土地复垦行业标准。”第2款进一步提出:“制定土地复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应当根据土地损毁的类型、程度、自然地理条件和复垦的可行性等因素, 分类确定不同类型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式、目标和要求等。”2011年5月4日, 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等7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1年第17号) , 对不同情形下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行业标准作出了相关要求。2014年10月23日, 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发布<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等3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4年第24号) , 于2014年12月30日起实施。其中, 《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对年度土地复垦验收、阶段土地复垦验收、总体土地复垦验收、土地复垦验收方法及验收组组织要求等作出了规定。随着实践的发展, 还应不断完善技术标准, 构建土地复垦技术标准体系, 规范土地复垦义务人和政府实施的复垦行为, 保证土地复垦的效果。

4.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保障法律运行

土地复垦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 涉及土地、农业、林业、水利、矿产资源和生态等多个领域, 因此, 需要专门的机构来管理, 但截至目前, 有关土地复垦的工作基本都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耕地保护部门负责, 如国土资源部的耕地保护司组织拟订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政策措施、技术规程和标准, 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在各级耕地保护部门缺乏有关土地复垦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下, 《土地管理法》《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难以落到实处, 这就需要加强执法机构和人员建设, 吸纳、培养有土地复垦专业知识的管理、技术型人才, 待时机成熟时, 可考虑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置专门的土地复垦管理机构。当然, 现阶段可以依托长期从事土地复垦科研工作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中坚力量, 充分发挥和调动现有各级土地整理机构作用, 并加大自身队伍人员综合管理和技术能力的培养, 通过专题调研、以审代训、业务培训、研究合作等方式, 培养和建立起高素质的土地复垦专门管理和技术队伍, 以促进土地复垦工作有序开展[3]。此外, 还应构建切实可行的监督和激励机制, 明确具体的奖惩办法, 各地方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规定。例如, 河南省禹州市在土地复垦工作中, 提出了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 “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乡 (镇、街道) , 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并对其前期实施旧房拆迁和复垦整治费用进行补助:土地等级为6级的, 667 m2奖8万~10万元;土地等级为7级的, 667 m2奖7万~8万元;土地等级为8级的, 667 m2奖5万~7万元。项目验收合格率低于50%的乡 (镇、街道) , 不享受资金补助, 并核减其相应的用地指标, 下年度不再安排土地复垦整治项目。”[4]

4.3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改进法律宣传方式

“徒法不足以自行。”公众对法律功能的认知程度及使用能力是影响法律功能实现的社会因素之一。即使法律自身设定了完备的功能, 也安排了完善的实现步骤, 如果社会公众无动于衷, 法律则仍旧游离于社会机体之外, 难以发挥任何作用[5]。从实际情况来看, 社会公众对土地复垦的意义、实施模式、相关规定等不够了解, 甚至是比较陌生, 这也导致在具体的工作中, 个利益相关人缺乏热情, 积极性不高。原因之一在于县、乡、村法律宣传的力度不够, 宣传的渠道比较少。所以, 可以在不同地区, 针对不同的人群, 采取普法知识讲座、编写宣传读物、制作宣传片、典型案例讲解等多种方式来加强土地复垦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增强社会公众依法进行土地复垦、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法律意识, 以有利于土地复垦工作的全面开展。

参考文献

[1]刘云涛, 田家华.农村土地复垦困境及解决路径——以河南息县为例[J].农村金融研究, 2012 (6) :54-57.

[2]赵震江.法律社会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238-239.

[3]刘喜韬.让废地变桑田——关于做好土地复垦工作的两点想法[J].中国土地, 2012 (8) :38-40.

[4]张延伟.禹州市切实加强土地复垦整治工作[J].资源导刊, 2015 (11) :34.

8.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调研报告 篇八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据近年全市农村集体建设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数据显示,全市违法违规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主要表现在:有的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尤其是耕地或基本农田建设工业厂房,对外出租、出售;有的村以“以租代征”的方式,将土地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非法建设工业厂房;有的则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擅自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建设永久性建筑,进行畜禽养殖。大量耕地遭到破坏,部分厂房闲置,既严重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又造成大量资源的闲置浪费。

(二)农村住宅违法建设现象较为严重

近年来,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增长乏力,再加上国家取消了三提五统等税费,一些空壳村和自然环境较好的村把农村住宅建设当作集体收入的唯一来源,纷纷违法建设住宅对外出售和寻租,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部分村集体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住宅,对外出售;二是部分村以集体土地为条件与他人联合开发,建设住宅对外出售;三是部分村集体将土地出租给他人,用于住宅建设;四是部分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住宅。

(三)农村居民住宅非法交易时有发生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和农村住房价格差异的不断提升,在乡镇中心区域,尤其是城乡结合部,部分城镇居民以及农村村民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非法交易农村住宅的现象时有发生,随着旧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一些违法交易现象逐渐表露。农村住宅的非法交易,不仅严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扰乱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引发大量的土地信访案件和民事诉讼,使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了农村土地权属混乱和产权纠纷,并给旧村改造及新农村建设带来新的矛盾。

(四)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率低,闲置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一是人均集体建设用地面积较大,利用率低。二是农村住宅空置率高,一户多宅较多。部分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建房后,因考学、参军、工作、在外购房居住等原因,将户口迁出本村,造成大量住宅闲置;部分村民因结婚分户等原因已在村内单独申请建房居住,后又继承其父母或亲戚生前所居住的房屋,导致一户多宅和房屋闲置。农村住宅闲置及一户多宅等问题,造成了农村土地的粗放利用和浪费。

二、对策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各阶层的国策意识

一是搞好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法律意识。二是搞好国情、国策的宣传,增强危机意识。三是搞好科学发展观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将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延伸到基层、到农村、到群众,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的理念扩展、落实到农村基层,切实增强社会各阶层的责任意识,把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二)强化执法,规范管理

一是强化审批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界定和控制乡镇企业、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用地的范围和规模,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禁止以兴办“乡镇企业”、“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或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二是强化预防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市、县(区)、镇、村四级巡查网络,普及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案件发现预防机制,增强市(区)、镇、村基层执法监察网络的效能,实行专人分片包干责任制,突出重点区域,明确划分区域,确定巡查周期,加大巡查力度,对土地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努力将土地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执法管理。针对目前农村集体土地乱占滥建和非法交易等行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制止和查处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到位。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推动国土、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查处、处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不断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及处理力度,有效制止各类违法行为。

(三)多措并举,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一是合理规划。认真组织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合理编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挖潜利用规划,在确保全市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潜力,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有机结合,合理规划调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布局,优化用地结构,降低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居住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村庄合并、集中兴建多层民居,将党的城乡统籌政策惠及到大多数农民,落到实处。首先,全面摸底,科学规划。第二,结合实际,分类实施。第三,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第四,资金扶持,扎实推进。各级政府应从城镇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拆迁村和搬迁居民,保证农村居住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和挂钩。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和挂钩,就是通过置换和挂钩的方式,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结合,通过整理复垦,将农村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整理成耕地,并将整理复垦后取得的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由市(区)统一调剂用于城镇及工业园区项目建设。

四是逐步建立农村住宅退出机制,实行有偿使用。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市曾对农村住宅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村住宅乱搭滥建、少批多占的问题,还较好地改善了村容村貌,受到广大农民的好评。具体方法可采取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宅少收或不收有偿使用费、对一户多宅和超标准占地的多收有偿使用费。具体标准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也可由村按村民公约的方式确定。

9.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的调研对策 篇九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xx公司必须保持良性发展的势头,总结近几年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找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所在,使工程建设工作系统性、规范性地开展。

近期,xx公司围绕以“项目建设”课题,通过对公司目前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存在问题的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项目操作流程方面

结合公司的发展现状,要高度重视项目操作流程的规范工作,确保一个新项目的提出、施工、竣工、交付必须有一个规范的操作流程,同时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乡建设规划、用地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等方面的规定。

(一)前期工作不到位。项目前期工作是指项目的提出到项目开工建设的全过程,包括立项、规划方案审批、用地审批、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投标等。为使项目早日投入生产,先开工建设后办理相关手续的现象就难免发生,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性的问题,可能使工程难以实施或工程进度缓慢。而xx公司建设团队还没有形成为工程的顺利进展而开展前期工作的理念,主要表现在项目立项程序不尽规范,对项目的建设规划、前期论证、相关建设环境建设和政策措施建设等研究不重视,相关审批手续不全等方面。

(二)招投标工作不深入。所有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的招投标工作的开标、评标过程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但目前边施工边招标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项目没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标,同时对前期资格预审、评标办法、标书制作、邀标范围等重要环节缺乏管理手段。

二、项目投资控制方面 建设工程项目资金需求大、建设周期长、工作风险大,由于目前我国建筑行业整体项目管理的水平不高,投资控制意识相对比较薄弱,从而出现工程建设投资失控的现象,对项目的资金回笼、正常运作也造成极大的困难。

(一)项目前期投资控制不够重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施工图设计变更现象,由于未及时记录及投资估算,导致工程项目建设中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时有发生。

(二)项目规划设计不够优化。xx公司目前没有专门的规划设计人才,项目的规划设计依靠对外聘请专业设计院来完成。由于聘请的设计院对新区的整体发展趋势和环境不够深入了解,同时缺乏一套完整的投资控制指标加以规范,致使设计人员投资控制意识薄弱,在设计时缺乏主动进行多方案比选、设计优化的动力和创造附加值的能力。一个工程项目从规划设计到工程的发包、正式施工常常只用两三个月的时间完成,时间短、任务重,我们

一般会将主要精力放在施工现场管理,对设计师的设计盲点及设计偏差易于疏漏,导致设计图纸中错、漏、碰、缺现象严重,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大量发生,建安成本大幅增加。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不严。对照工程进度要求,经常出现工程一味地追求建设速度,把工期作为项目管理的唯一目标,造成施工中费用控制不严,赶公费、措施费等大量附加费用的发生,再加上欠缺细部设计、图纸错误多等问题,导致工程预算与最后的竣工决算相差甚远,投资失控的现象严重。

三、项目决算审计方面

实行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有利于审计人员从投资决策开始就参与到对工程项目的监督之中,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提高建设工程实施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一)跟踪审计不到位。很多项目没有将审计监督工作贯穿到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直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中,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招投标、合同管理、承发包、现场管理、投资控制等建设环节中常见的或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内控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有效遏止对建设工程实施中的一些瞎指挥、乱签证、随意变更等现象,促进建设单位健全制度,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同时给业主、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套上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紧箍咒”,强化他们在其履行各自职能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及时梳理建设项目进行中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明确各方在建设

项目实施中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和规范,从而最大程度的引导和规范各方的行为,防微杜渐,整体上提高建设投资绩效。

(二)合同条款不清晰。有的工程项目合同格式过于简化,条款不严密,不规范,不完整,存在着一定漏洞,如:工期、质量、违约责任不清等。特别是在闭口包干合同中,往往对包干范围、质量要求、调整手续等没有明确设定,结果是包干项目包不死,闭口合同形同虚设,最终还是按实结算,这样也就难以控制工程造价,影响决算审计。

四、项目管理机制方面

(一)管理机制不健全。就xx公司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存在缺乏专业性、管理水平较低的不足,必须逐步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安全生产、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管理等方面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避免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问题和责任,无章可循,难以追究,减少和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建设合力不强。一个项目的建设需要财政、土地、规划、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建设中实际存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思想不够重视,有畏难情绪,只强调资金没有到位、政策处理难,而自身努力不够;一些工程项目负责人和负责单位的投入精力有限,施工计划安排不合理,未能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进度安排施工;相关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作,人为地阻碍了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人才缺乏。一直以来,xx公司忽视了项目建设人才的培养,缺乏项目建设人才培养规划,缺乏吸引项目建设人才的规章制度,缺乏项目建设人才积聚的平台,缺乏项目建设人才贡献评价以及奖励体系,从而导致项目建设人才奇缺。

(四)项目监理不到位。对监理人员缺乏监管,有的监理不负责任,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工程;有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不全,甚至弄虚作假,违规签证,给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高估冒算提供了可趁之机。

10.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的调研对策 篇十

乡镇党委作为农村政治,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领导核心,担负着宣传贯彻和落实党的各项农村政策,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是整个农村基层组织的“龙头”,其“龙头”作用能否充分发挥,主要取决于党委自身建设的水平。如何加强党委自身建设,从而更好地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求得新发展,我镇结合本地实际,对此作了一些调研,现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新形势、新任务对乡镇党委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一)市场经济的冲击对乡镇党委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改革开放三十年,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已把农民推向市场,农业的产、供、销都要根据市场的需求来进行。在适应和熟悉市场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中,农民群众对在第一线为他们掌舵护航乡镇党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要求乡镇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提高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改变“被动式等待”的工作作风,走下去调研,了解群众和企业“有什么样的困难?需要什么样的帮助?”;上门去服务,根据调研结果针对性地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实现服务全局和群众长远利益的目的。三是要有经营乡镇的理念。乡镇党委在管理经济时也必须要引入“经营乡镇”的理念,要用“经营”来实现有限土地的价值,实现经济和生态的统一,经过合理的经营,最终实现乡镇的可持续发展。四是要尽快完成角色转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党委必须要重新对自己的角色进行定位,其主要职能已明确在“占据制高点,看清市场走向舞大旗,引导发展大方向”的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五是增强服务乡镇发展的意识。要破除“小富即安”、“求稳怕乱”的思维习惯,克服“等、靠、要”的思想观念,增强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能力,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运用市场经济新的思维方式,探寻加快乡镇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创造不同于过去的工作方式、行为方式和开发模式。

(二)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对乡镇委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是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呈现给农民最大的改变就是乡镇政府少了许多吃“闲饭”的了,另外,由于农业税的取消,现在乡镇干部也不像以前天天同农民要这要那的了,矛盾没有了,干群关系也得到有效缓解,农民想发家、盼致富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对政策、技术、信息等服务渴望及时了解,表现出了强烈的致富增收的迫切性,农民寄予乡镇党委政府厚望,他们渴望乡镇党委政府能够带他们脱贫致富。二是乡镇体制改革还处于探索前行阶段。2001年机构改革过程中,乡镇撤销“七站八所”,但实际上由于上头有千条线,婆婆太多,当前乡镇管理体制是一种“压力型”体制,上头有多少个机构,乡镇就要承担多少项工作,并且还存在着计生、综治、稳定等多项“一票否决”的巨大压力,虽然农业税全免后,乡镇摆脱了向农民催收公粮、税费的负担,但多出了许多像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综治稳定等等硬性任务,指标数量化,任务层层下达,完不成任务要受罚,造成乡镇绞尽脑汁想办法怎么样才能完成任务,造成乡镇干部当前“任务高于一切”的浮燥的工作思想和作风,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服务群众。三是乡镇人员结构不合理。乡镇机构改革中,一批理论知识丰富的年轻干部,通过竞争上岗重新获得了工作岗位,而农村经验丰富、工作年限较长的同志大部分退出工作岗位。目前乡镇干部以年轻同志为主,工作热情高,但农村工作经验普遍不足,掌握的理论与实际工作不能实现有机结合,在服务群众、指导生产、处理矛盾、调解纠纷等方面的工作能力相对欠缺,一定程度影响了上级党委和乡镇党委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四是人员精简带来新问题。按机构改革的要求,各乡镇都把涉农的六大专业:农技推广、林业、农机、水保、畜牧、财会合并或撤消,新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目的在于加强农技服务体系综合功能和镇政府的协调力度。但在实施中,却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即一方面随着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对知识的渴望、对技术的需要、希望技术培训等愿望日益强烈;而另一方面由于农技服务人员数量不够,素质不高,经费不足,服务手段落后等种种原因,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却日益弱化。改革后XX镇农业服务中心高峰期人员也只有5、6个人,心有余而力不足,很难搞好全镇的各项惠农服务。这些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的阵痛,对乡镇党委统筹全局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实行村民自治对乡镇党委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在过去20多年的村民自治发展过程中,展示出了中国农村民主发展的巨大潜力,突出表现出了村民自治对农村基层党内民主的促进作用。虽然党内民主不能等同于村民自治这种社会基层民主,但无论是党内民主还是农村基层民主在方向上都是一致的,最终都是为了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村民自治体现了民主的群众性和广泛性,党内民主代表着民主的先进性和深刻性,村民自治已成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生长发育的肥沃土壤,两者的相互促进,相互作用,共同生长,必将是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现实选择与基本道路。

一是乡镇党委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实现党内民主对村民自治的推动和示范作用。乡镇党委要在完善党内民主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积极支持村民自治,坚持党对村民自治的领导,以党内民主的发展为农村基层社会民主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示范。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二是乡镇党委要在积极发展村民自治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和发展党内民主,形成党内民主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村民自治取得了长足进展,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创造出了许多好的民主形式。比如,村委会成员选举的“两票制”模式在很多地方得以推广,并在一定程度扩大到党内的选举上,这使得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在更大程度上得到了村民的认可和支持,与村委会享有同样的群众基础,威信提高了,“两委”的关系也更加协调了。乡镇党委要把农村社会基层民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自觉运用到党内民主建设中来,为乡镇党委党内民主的发展开辟更加广泛的途径。同时,村民通过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直接决策、管理、监督村中的重大事务,增强了民主意识,培育了民主素养,养成了民主习惯,又能够促进乡镇党委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为党在农村执政创造良好的执政环境。

三是乡镇党委要善于发挥农村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要体现在把握村民自治的政治方向、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重大事项上,要完成这些任务,一方面要建立坚强的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障。另一方面要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不能只重视发挥党支部书记的作用,而忽视广大党员在农民中的带头作用。要把每个党员作为做好农村工作的中坚力量,对其加强宗旨教育、党性教育、政治理论教育,进行税贫致富的技术培训,使其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从而增强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思想多元化成为乡镇党委建设中不过逾越的新难题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既是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对我们基层党委执政和工作能力的的检验。一是农村形势的不断发展对乡镇党委妥善解决农村中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新考验。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并逐步走向富裕。生产多样化带来的思想多元浪潮对广大农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加之我国正处于人均收入迈入1000美元大关的关键转型期,很多社会转型期的问题开始凸显,特别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大大增强,乡镇党委面临着如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要妥善维护好农村的社会稳定,又要解决好经济发展的新考验。

二是农民群众自主意识的增强对乡镇党委转变干部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出了新课题。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在发展生产中自主意识增强,决策完全独立。乡镇党委在调整产业结构,帮助群众提供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找准致富门路、搞好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能再采用过去那种行政命令式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而必须要对农副产品的供销等实际问题提前谋划好渠道,不然一旦决策失误,容易造成农民对乡镇党委产生不信任感或抵触情绪。加上一些乡镇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导致矛盾激化,干群关系紧张。因此,乡镇党委又面临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真正把党委的决策意愿变为大多数群众的自觉行动,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新课题。

三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如何有效调动农民群众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乡镇党委的总体战略,成为工作中的新难点。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和基层政府执政的根基,在相信并尊重农民的前提下,充分依赖并挖掘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乡镇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有效途径,也是提高乡镇党委执行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有效保障。能否有效组织发动群众,动员大多数群众参与,往往是乡镇党委重大战略能否成功的关键。

二、党委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建立健全机制,加强镇党委班子自身建设

1、建立健全理论学习机制,着力提高镇党委班子总揽全局的水平。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班子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大兴理论学习之风,全面建设学习型党委。一是坚持自学与集体学相结合。引导班子成员在搞好自学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和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学习辅导制度等,促进自主学习与互动学习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结合。围绕领导班子的思想、工作、作风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选择与全镇建设十里蔬菜长廊等工作大局紧密相关的学习培训内容,不断提高班子成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坚持学习与应用相结合。要引导班子成员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注重增强理论学习的目的性和实效性,切实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求真知、练配合、长才干,真正把理论学习的过程作为提高素质、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

2、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提高镇党委班子领导发展的能力。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是检验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一是完善决策机制。要按照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要求,着眼于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领导班子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XX镇党委一班人在对金环线集资等决策过程中,采取人大代表和党代表列席党委会的举措,坚持民主公开决策,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完善责任机制。要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引导领导班子成员既服从大局,积极参与和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又各司其职,根据集体的决策和分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到位不越位、分工不分家、负责不推责,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优势。三是完善督查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进度通报会、工作现场会等制度,及时分析研究、汇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形成相互促进、比学赶超的局面,推动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落实。

3、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机制,着力提高镇党委班子服务群众的本领。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一是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要健全和落实班子成员联系党代表、人大代表、离退休老干部、党外人士和困难群众等制度,主动与他们交流交心交友,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联系相对的村,经常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督办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查找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领导干部多到工作一线、困难大、矛盾问题多的地方去调查研究,分析解决问题,切实把基层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基层愿望作为第一追求,基层满意作为第一目标,努力为基层群众多办实事好事。

4、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着力增强镇党委班子干事创业的活力。要把竞争激励作为激发党委班子干事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一是坚持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注重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老百姓信得过的优秀干部推荐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坚持典型引路的有效方法。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和奖励优秀领导干部,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要坚持关心爱护干部。特别是对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抓敢管、开拓创新的领导干部要坚决支持、倍加爱护,在政治上严格要求、工作上加强指导、生活上主动关心,切实发挥好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镇党委班子的决策水平

1、建立乡镇党委对经济工作进行科学决策的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镇党委对本镇的经济 工作进行决策,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①调查研究,提出问题。②系统分析,确定目标。③收集信息,拟定方案。④评估方案,总体权衡。⑤审慎抉择,优选方案。所有党委成员要集中全 部精力,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善于从一系列可供选择 的方案中,选择出或综合成一个在具体条件下相对最优 的方案。在把握好几大程序的同时,还要建立起党委决策的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对重要环节、重大事项要明确责任到人,防止出现说起来谁都负责,实际上谁又都不负责的现象。

2、提高镇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对全局工作的驾驭能力,保证决策的针对性。党委书记作为班子的带头人,其一言一行都对班子的其他成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同样,因为镇党委集体决策的意见需要一把手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果断拍板定案,所以作为“班长”的党委书记应首先带头通熟悉全镇工作,站在更高的高度,统筹全镇工作。一方面,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参加市、区委党校、上级部门组织的以市场经济基础理论、工业经济及企业管理、农业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培训。另一方面,要通过参观、调研等活动,增加对产业发展工作的感性认识,提高透过现象看清本质的本领。这样,使党委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在最后作出决断时,能做到有的放矢、胸有成竹,从而使决策贴紧本镇的发展实际。

3、推进经济决策的具体实施,保证决策的实效性。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实施决策的详细计划,明确工作任 务和时序进度,在此基础上层层落实具体措施,把各项 任务和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到人,并定期对计划的完成 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与此同时,还要采取正确的策略和 科学的手段与方法,对决策实施的各个环节搞好综合协 调,提高工作效率,防止互相扯皮。在实施的过程中,乡镇党委尤其要把决策的目标及整个方案和实施计划、步骤等,向下交底,为广大执行者充分接受和透彻了解,力求统一思想,做到“人心齐、泰山移”,要注意充分 尊重群众的意见,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使 经济决策的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三)创新发展载体,领办新型农民专合组织

针对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不适合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现状,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镇党委转变发展思路,创新发展载体,引导农民创办农民专合组织。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核心,把带领群众发展经济作为基本职能,立足本地实际,着眼于产业发展,落脚于群众增收致富,创办了莲花池特色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五福寺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大石桥村蔬菜专业合作社等办新型农民专合组织,并且以党员为骨干,搭建合作社的管理平台,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成立合作社党支部,把分散在各村,具有一技之长的产业党员组织起来,更好地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成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基层党组织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成为党在农村的坚强堡垒。在合作社的带动下,全镇蔬菜产业从无到有,二年之间一年一个台阶,从2009年的300亩,发展到2010年的2000余亩,预计2010年末,全镇蔬菜种植面积将达到6000亩,其中,设施蔬菜达到2000亩以上,以十里蔬菜长廊为核心的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将全面提速。

三、加强乡镇党委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有待大大加强。一是发展思路不适应。一些同志,不熟悉经济工作,对镇村的改革和发展缺乏明晰的思路。二是业务知识与能力不适应。普遍存在疲于应付繁杂事务,缺乏学习,知识不足、信息不灵,不能为群众提供迫切需要的信息、技术、项目和销售等方面的服务,难以起到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作用。三是领导经济的方法手段不适应。有时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还停留在单纯靠行政手段推动上,不能够很好地运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律、行政等综合手段,协调推进经济工作。

(二)基层工作时间短情况不熟。由于大多数乡镇工作环境和工作待遇与城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导致有些同志不愿意长时间待在更艰苦的乡镇一线,经常是把乡镇作为到城区工作的一级跳板,干部流动性很大,特别是年轻干部,要么不愿意来,要么来了就急于调走,在基层工作时间较短,对农村工作情况不熟,开展工作不能得心应手,刚刚熟悉业务工作后,就又调走了,新来的同志又有一个熟悉的过程,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三)债务负担重,行政管理难。一是财政运行难。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的税收征管职能被弱化,乡镇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目前多数乡镇的经费来源依靠区级财政拨付、转移支付和税后返还。而乡镇事权没有相应减少,并有加重的趋势,XX一个年财政支出200万元的小乡镇,历史债务就有1000多万元,沉重的财政压力已影响到镇机关的正常运行,镇财政基本上属于保基本运作的吃饭财政,已很难独立投入资金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行政管理难。一方面是管理范围的扩大和管理对象的增多,另一方面是行政权力的削减和行政程序的严格,乡镇的管理难度加大,出现了“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明、硬办法不行”的情况。譬如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难度很大,对计划外生育的控制也缺乏有效的办法。

(四)干群关系处理难,稳定压力加大。镇党委班子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转变与妥善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相适应。乡镇党委干部作风的转变与农民群众自主意识的增强不相适应,有些群众对乡镇党委寄以很高的期望,但由于政府职能的转换,这些群众不理解,甚至产生埋怨情绪。一些群众由于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利益受损,从而对乡镇党委不信任,甚至出现逆反心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镇改造、土地征用等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措施不断增多,在农村出现了许多的利益群体,为了各自的目的,不断地向政府争利益,要好处,达不到要求,就无理纠缠,甚至越级上访。

四、加强乡镇党委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希望上级更加重视乡镇党委建设

1、在思想上重视乡镇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乡镇党委担负组织者和实施者的重任,面临基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上级高度重视和支持乡镇工作。上级部门能把乡镇工作放到重要位臵,理解乡镇工作,支持乡镇工作。对下达给乡镇的各项工作,不是简单地下指标、分任务,而是要及时给予帮助指导。

2、在财力上向乡镇倾斜。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增加乡镇可用财力,现在的乡镇财政大多是吃饭财政,没有能力承担重大的基础设施投入。希望上级在确保乡镇既得利益和区本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基础上,财力分配适度向乡镇倾斜,提高乡镇公用经费标准,适当调整乡镇财政结构,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议由市、区安排资金投资建设。上级在下达各项临时性工作时,要适当考虑乡镇负担,做到“费随事转”。

3、在组织上为乡镇工作提供保障。配齐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目前,各种专业人才主要集中在市、区两级部门,处于一线的乡镇普遍缺乏。建议组织部门在配备干部时,要充分考虑乡镇的需求,尽可能地输送优秀人才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优化乡镇干部队伍结构。

(二)健全科学的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与乡镇新职能相适应的农村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当地经济发展、民生工程建设、社会稳定、农民收入为主要指标的绩效体系。对上级部门需乡镇配合的乡镇职责以外的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证。

切实强化目标管理。全面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制定详细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事业和党的建设任期目标和目标。要把目标细化、量化,并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通过一定途径公开承诺并公示。制定具体的考评办法,对每名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建立乡镇党代表参与测评乡镇党委委员、乡镇人大代表参与测评乡镇政府领导成员等制度。探索运用民意调查的办法,将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重要的考核依据。

完善激励机制。在政治上多关心乡镇干部,注重从乡镇干部队伍中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加大对优秀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优先提拔长期在基层工作尤其是在艰苦条件下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

(三)理顺权力编制,完善推进乡镇党委科学化建设的配套机制 一是加强乡镇党委对站所的管理权限,增强站所的属地服务意识。建立工作双向报告制度,乡镇站所负责人要自觉遵守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双重领导体制,定期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区直主管部门汇报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双向互通的组织人事管理制度,乡镇党委、政府对站所工作人员具有职务任免调整的建议权;完善乡镇站所干部考核制度,增加乡镇党政班子对站所的考核评测比重,作为垂直管理站所工作人员考核等次、调整使用干部、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二是补充、清理相结合,严格按照编制配备乡镇工作人员。针对各乡镇行政编制普遍缺编的情况,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适时开展乡镇公务员招录工作,为乡镇机关补充新鲜血液。

(四)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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