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2024-10-24

谈谈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精选14篇)

1.谈谈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篇一

谈谈如何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

谈谈如何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注重小学生问题意识和反问能力的培养是当前小学素质教育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对于小学生来说,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是进行创新活动的开始。教师要创设一定条件、环境和氛围,引导、启发学生去进行实践活动,运用积极的求异思维、敏锐的观察力、活跃的灵感去发现“新”问题。如何使学生有强烈的问题意识?笔者认为: 一、让学生在问题情境产生问的欲望。 一个好的问题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并想方设法去寻求答案。在积极寻求答案的过程中学生就会不断产生一些新的问题。如果学生对学习活动不感兴趣的话,就会表现出一种厌倦的情绪,那么就不会有质疑问难的欲望。 在六年级总复习时,我为让学生更好地掌握应用题的特征和解题方法,我让学生围绕“甲数是5,乙数是4。”让学生提问题。学生就饶有兴趣地想法用不同的方法来表示。如:甲数与乙数的比是多少?甲数是乙数的几分之几?甲数是乙数的百分之几?甲数比乙数多几分之几?乙数是甲数的几分之几?等。这时有学生问可不可以出判断题呢?我说可以呀。他说:“比如,已知甲数是5,甲数是乙数的1  ,乙数等于4,对吗?”他的想法很有创造性。其他同学的思维也跟着活跃起来,跳出了原来的框框。“已知甲数是5,且甲数比乙数多  ,请算出乙数等于多少。”“已知甲数是5,乙数是4,求甲乙两数的和比两数的差多百分之几?甲数与甲乙总数的比是5:9,乙数占总数的百分之几?”等。接着我让学生把上面的问题改变成应用题。学生不仅熟练掌握了这些数量关系的基本结构,还大大提高了解答各类应用题的能力,更可贵的是学生在复习过程中不断产生的一个个好奇的想法,强烈的质疑表现,所以教师要不断创造机会让学生想问。 二、让学生积极参与中大胆质疑。 有不少科学家因为自己对某些现象产生好奇,而去积极思考和探索,最终获得科学的发现。比如,瓦特因对蒸汽冲动水壶盖好奇而质疑,发明了蒸汽机;巴甫洛夫对狗流唾液好奇质疑,创立了高级神经活动学说。好奇是学生探索心理的推动力,质疑则构成了学生从一般性思维发展到创新思维链上的关节点,疑而启思,疑而生变。我们通过各种途径激发学生好奇心,引起学生疑窦,常使学生的情绪处于亢奋、激动之中。 有这样一个“彩票问题”:无锡市体育场今年春天发行体育彩票,彩票面额每张2元,中奖后奖金情况如下: 中奖等级 奖金额 中奖数(个) 特等奖 20万元 20 一等奖 10万元 20 二等奖 1万元 50 三等奖 5000元 100 四等奖 1000元 500 五等奖 100元  六等奖 10元 20000 七等奖 2元 250000 (1)小华在第一天摸了10张彩票,你猜猜他可能化了多少钱买的彩票?说说你的理由。 (2)若本次奖金总额是发行额的.42%,则至少卖出多少张彩票方能兑现这张表中的奖金? (3)从这张表格中,你能了解到哪些信息? 学生在这种生活化的问题刺激下,集中注意力,努力去揭示题中的奥妙,去寻求“疑”的答案。当一个学生对第一个问题报出答案20元后,其他学生则会提出不同意见,而第三个问题更是让学生爆出创新思维的火花。

三、让学生在深入讨论中产生新问题。 讨论的过程实质是相互竞争、相互诱导、相互激活的过程,学生的创新思维和想象在讨论中一旦被触发,有如激流奔放,甚至可以形成汹涌的创新思维浪潮。如对习题一题多解、多题一解的讨论,均能吸引学生思考,拓宽思维的空间,激活学生从多角度、多层次去思考问题,迸发出创新思维的火花。

如,新华书店到我校卖图书,其中不少推出不少优惠措施吸引学生去购买,优惠措施有: (1)买的书总本数若为偶数,则可以九折优惠; (2)买的书总本数若为奇数,则可以九五折优惠; (3)一人买总本数超过九本,可再享受九折优惠。 现有a、b、c、d、e、f六位同学准备购买下列图书: 学生 图书 价格(元) 学生 图书 价格(元) a 童话大王 5.20 d 小科学家 4.50 作文大全 14.80 十万个为什么 25.50 b 我们爱科学 5.00 e 海底世界 4.90 快乐天使 25.00 神奇的纳米 15.10 c 集邮世界 4.70 f 盐的奇妙用途 5.00 动脑筋 5.30 - - 你认为他们一共付给售货员多少钱?为什么? 学生经过思考和讨论,认为可以有几种方案。有的学生给出第一种方案:每人单独买再累计;马上有人提出质疑,说他们还有更好的方案:六个人合起来让一个人买后再分摊。马上又有小组表示有不同意见,说让学生f先买,其余5人合起来买这种方案才是最好的。其实第三种方案才是最好的。不过学生想出了其它几种方案,都可行。其实结果并不重要,关键是训练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在讨论中学会选择最好的方案。学生在解题过程中,还发现了完成这道题,实际是复习了奇偶数、折扣、百分数等运算和应用题的练习。 通过这道题让学生变换思维方法寻求问题答案。在全方位多角度地研究问题的时候,寻求多种途径探究问题。这样设计,既具有探索性与启发性,又锻炼了学生探究过程中再生问题的意识,激发了学生探究心理,启发和活跃了思维,为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谈谈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篇二

一、营造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学习环境

在轻松和谐的环境中, 人才能更好地发挥出自己的聪明才智。严厉、呆板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方法, 只会扼杀学生的创新意识及能力。他们只能一味地听老师的话, 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唯命是从, 这样的教学肯定不能培养出有主见、有创新意识的学生。所以, 在课堂教学中, 我认为老师应千方百计地给学生创设一个宽松、民主的环境, 让他们在这样的环境里充分发展、张扬个性, 创新的火花才能燃烧起来。要创造宽松、和谐、民主的课堂教学氛围, 在教学中, 要使学生的聪明才智得以发挥, 师生关系就当是和谐民主的, 生生关系就应是团结友爱的。老师在课堂上要亲切、温和, 课堂下多与学生谈心, 让他们觉得你平易近人、和蔼可亲, 才会由怕你变为敬你、爱你, 他们才会向你敞开心扉, 乐意发表自己的看法。他们才能更好地走向自我的实现。因此,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 关心爱护学生, 对学生多一份宽容、少几许苛刻, 让学生见了你有一种亲切感、兴奋感。当然, 课堂上不光师生间应民主相处, 学生与学生之间也应和谐共处。老师不但要尊重学生的人格, 而且要尊重学生的独特感受。允许学生发言不准确, 允许学生给老师指出错误, 允许学生在某些方面做得比老师好, 不能讽刺、挖苦学生。这民主、和谐、宽松的教学氛围, 毕竟, 好的学习成绩和好的学习环境是分不开的, 人际环境好, 人的大脑才会处于兴奋状态, 而兴奋不仅是兴趣的起点, 更是唤起创造的源泉之一。

二、培养学生的自信心

强烈的自信心以及目标实现的必胜信念是事业成功的基础, 是创新思维不竭的源泉。当一个人自信时, 便会朝自我预定的目标去奋斗, 便会漠视一切困难与挫折。如果一个人缺乏自信, 认为自己这也不行, 那也不行, 不敢想此, 更不敢做彼, 那么天赋再高, 也不会产生创新的动机与行为。根据学生心理发展趋势进行诱发性教育。生动活泼、积极主动的课堂气氛, 能使学生的大脑皮层处于兴奋状态, 引起学习兴趣, 从而更好地接受知识, 并在新知识的基础上联想、分析、综合、推理, 进行创造思维。在教学中, 学生往往特别注重老师对自己的评价, 老师一句不经意的话可能就会影响学生的一生。所以, 教师应主动推行“赏识”教育, 对学生多肯定、多鼓励, 让学生看到自身的优点, 树立“我能行”的自信心理。鼓励学生勇于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勇于发现自我、表现自我, 敢于发表独特见解, 才会使其遂渐成长为具有大胆探索精神与创新精神的现代化人才。

三、采用多种途径, 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研究表明, 改变传统的、单一的接受式学习方式, 通过研究性学习、参与性学习、体验性学习和实践性学习, 实现学习方式的多样化, 促进学生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体发展, 对培养未来需要的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在课堂教学的组织上, 教师要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 多开展研究性学习、体验性学习等语文实践学习活动。同时, 教师更要把学生的语文学习引向课外, 语文是一切学科的基础, 语文和其他学科的关系也十分密切,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修养无不有利于语文的学习。而且如果能够把其他学科的知识综合起来, 创造性地运用到语文上来, 对语文学习将是十分有利的。跟广阔的社会生活联系起来, 创造课内与课外、学习与生活、读书与实践相互融合的大语文教育。引导学生课外阅读实践, 扩大阅读面, 增加阅读量。引导查找资料的实践, 培养学生通过图书、网络等收集查阅与课文相关的背景资料习惯和能力。教师要引导语文应用实践, 让学生寻找语文实践的机会, 把自己的所学在生活中得到应用, 如给远方的亲人朋友经常写信, 给大人的商店写广告语, 把新学的故事讲给周围的人听等。在具体的组织形式上, 可以通过教师布置开放性作业, 也可以是学生自主进行。现代社会里, 单一的知识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要求了, 时代对综合知识的需要越来越大, 语文教学也要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重视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总之, 在语文教学过程中, 教师要立足发展学生智力, 培养学生能力, 要能形成有利于发展学生创新思维的教学方法, 才能不断开拓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新途径, 才能充分发挥语文教学在培养创新意识方面的独特作用。

参考文献

[1]佚名.《如何培养的学生创新精神》.

[2]王向东.《如何在初中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3]王顺坤.《语文教学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3.谈谈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篇三

关键词 教学 培养 学生 创新

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创新教育是课堂教学改革的关键和核心。科技发展到今天,大有"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的趋势,所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已成为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

一、教学要中创设情境,培养创新意识

首先要创造一个自然、和谐、平等的教学环境。在这个环境里,不是单向交流,而是允许学生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这样就有利于消除上课过于拘谨的场面,有利于缩短师生之间的感情距离。在这个氛围里,学生才会勇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苛求解决问题,他们的创新意识,就自然而然地得到培养和发挥。 其次要激发学生的好奇心。爱因斯坦说过,他没有特别的天赋,只有强烈的好奇心。学生对事物感到好奇的时候,往往是创造性思维迸发的时候。在人类认识史上,正是个别人对事物或某種现象产生了好奇感、惊奇感,从而导致了重大的发明创造。瓦特对蒸汽冲动壶好奇发明了蒸汽机,巴甫洛夫对司空见惯的狗流唾液的现象感到好奇,通过探索,终于创造了高级神经活动心理学。如果没有这种好奇心理作用的推动,创造性思维也无从产生。最后要设计巧妙的问题情境。设疑是探索科学原理的向导,是催生学生积极思维的源泉。科学研究、探索活动需要质疑。那么怎样才能在课堂教学中有高质量的质疑艺术呢?首先要分析教材内容和学生的知识层次,其次是疑问的隐蔽性和梯度。不能与结论太直接,也不能太难,要让学生在解疑时有一定的切入点,顺藤摸瓜,才能顺理成章地解决疑问。例如,我在教九年级化学时有这样一种计算题:1000吨含氧化铁70% 的赤铁矿石中含铁多少吨?这类题对九年级刚学化学计算的同学来说,确实难了一些,但如果我们把它拆成这样二个题目:1000吨含氧化铁70%的赤铁矿石中含氧化铁多少吨?和这些氧化铁中含Fe多少吨?这对于学生来说就相对比较容易了。

二、教学中诱发学生的动机,培养创新精神

创新精神是在创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那种自觉的、勤奋的、实事求是的、不屈不挠的敢于冒险的精神。这种精神不是天生的,是靠后天训练养成的。我们一是要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使创新成为一种习惯行为。二是要培养学生对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有责任心且敢于冒险、敢于挑战的创新人格。

首先在教学中要诱发学生学习的动机。动机往往是从"责任感"、"好奇感"那儿获得的。美国哈佛大学校长在世界大学校长论坛讲过:"如果没有好奇心和纯粹的求知欲为动力,就不可能产生那些对社会和人类具有巨大价值的发明创造。可见一切发明创造都是来源于对事物永不满足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中国化学工业的先驱者侯德榜出自民族自尊心和责任感,产生了"要创造出中国人的制碱法"的创新动机的思维,经长期研究,改进了索尔维制碱法,终于制造"红三角"牌纯碱,而获得美国费城万国博览会金奖。

其次在教学重要培养学生的严谨精神。许多发明创造往往是在偶然的机会中,一时疏忽,可能会导致终生遗憾。法国化学家巴拉尔发现了溴,使得化学大师李比希后悔不已。当时,在巴拉尔之前,法国一家化工厂将一瓶液体送给李比希,请他分析液体的组成。李比希没有进行详细的分析,冒然断定瓶里的液体是氯化碘。当李比希听到巴拉尔发现溴的消息时,马上意识到他以前对那瓶液体的判断是不妥的,后经重新化验,证实其中确实是溴。本来李比希是可以早几年就发现溴的,但他的疏忽使他没能抓到这一机会。所以,做任何事,特别是科学研究,必须要严谨的工作作风。

三、教学中紧密结合教材,培养创新能力

在一切的创造发明活动中,创新意识、创新精神是基础,而创新能力是核心。广博的科学知识、敏锐的观察能力、创造性的想象能力、创新思维能力以及创新的实践能力等形成创新能力。创新教育主要是培养学生自我实现的创新能力。

1、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

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一是要有意识让学生联想。如讲到氨气、甲烷实验室制法时,根据所用药品及反应条件让学生思考选择用以前学过的哪一套实验装置。二是鼓励学生猜想、幻想、异想天开。如讲到氮气的结构和性质时,假设氮气不存在N≡N,氮气变得活泼,世界将会变成怎样?对于学生提出问题,教师要加以肯定,并加鼓励。

2、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创新思维具有求异性、灵活性、独创性和灵感等,其主要体现在灵活性。在教学中要进行一题多解的训练,学会从不同的方向、不同的角度去思考,冲破"思维定势"的束缚。如氯化铝溶液滴入氢氧化钠溶液中和氢氧化溶液滴入氯化铝溶液中的现象是否相同,学生往往按常规的思维考虑是一样的,但实际上存在一个过量的问题,产生的现象是完全不一样的。再如钠投入硫酸铜溶液中,学生通常会考虑的是金属与盐的置换反应,而忽略了Na是非常活泼的金属,它首先与水反应,所以得不到金属铜,而是生成氢氧化铜蓝色沉淀。

3、理科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验、观察能力

观察是一切知识的门户,周密精确的观察是一切科学实验、科学新发现的基础。实践能力是将创意付之实现的精心设计和勇于实践的能力的总和,是创意和创新的桥梁。培养实验观察能力,要加强和补充课堂演示实验,最好是增加学生实验,要求学生从实验观察、实验操作不同视角去仔细观察,善于发现共同现象和不同现象,形成良好的观察习惯。如上述氯化铝溶液和氢氧化钠溶液的反应,可以让学生自己动手,得出结论。这样,一方面提高了学生的实验观察能力,另一方面也让学生亲自动手,亲自实践,领"创新"成功的滋味。

4.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思考 篇四

姓名:徐俐

系别:公共管理3班 学号:1122113042 目前,从总体情况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好的。然而,在当期我国社会结构发生重大转型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由于各种矛盾的冲突和交织,使大学生原本并不强化,不牢固的法律意识受到严峻的挑战。中国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曾主持过一项调查,1965 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而且犯罪类型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同社会犯罪比,其涉罪范围、性质及危害没有质的区别。数据显示:身处“象牙塔”的学生们的生活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平静和安宁,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包括法律意识状况令人忧虑。从北京某大学学生的伤熊案到云南某大学学生的宿舍杀人案再到湖南某大学学生奸杀老师案等等,这一切都说明,目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仍然是一个亟待关注和加强的社会问题。

下面请看这个真实的案例。2006年12月22日,张先生查询自己的银行账户时,突然发现两张银行卡内的48万余元已被划走,仅剩下3元。张先生立即到公安机关报警。民警接到报案后,根据银行查询到的账户POS消费地点记录,立即前往广州、上海等地调查取证。经过各地警方缜密侦查,利用先进网络技术手段,于2007年将犯罪嫌疑人孙木云、郭浩抓获归案。

郭浩,1986年出生,是黑龙江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孙木云,1989年出生,当时在上海某个网吧做网管。2006年8月,郭浩通过“灰鸽子”病毒远程监控程序,监控到时任上海某网吧网管的孙木云的电脑,两人由此相识。在孙木云生活拮据时,郭浩还通过网络窃取他人账户内的1000元汇给他,解燃眉之急。2006年12月,郭浩在大学生宿舍内,通过“灰鸽子”病毒软件发现了身在北京的张先生的电脑中了“灰鸽子”病毒。郭浩便通过“灰鸽子”病毒远程监控系统,监控该电脑。在张先生上网进行网络银行卡操作时,郭浩获知了张先生的银行卡账号、密码,而后通过远程监控下载了受害人银行卡的电子证书。2006年12月17日,郭浩联络在山东的孙木云,要求其帮助将钱转出。随后,两人连夜将张先生两张银行卡内的48万余元分40余笔转出,打入位于广州、上海和北京的出售游戏点卡的公司,并将点卡存入虚拟的网络账户。张先生的48万余元就这样一夜之间蒸发了。随后,郭浩堂而皇之地在淘宝网上,将这些游戏点卡低价出售,将赃款“合法”化,并支付给孙木云1.9万元好处费,另将21.5万元交给其父亲,并告知父亲这是他在网上卖手机、衣服所得的钱。

这就是法律意识缺失造成的后果,那么什么是法律意识呢?法律意识是指大学生这一群体对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个多层面多要素的“网络系统”,其结构可分为俩个层次: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心理是指大学生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和阶段。而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性化,理论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大学生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产物,是大学生在对法的认知,评价和理解的基础上,对法律所产生的信任和尊崇,并以之作为其行为准则。

英格尔斯说: “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组织原则如果没有其得以运营的社会根基和缺少赋予这些制度与组织原则以真实生命的现在心理基础,也会变成一堆废纸或导致畸形发展”。随着中国社会民主、法治步伐的加快,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应当是社会对每一个中国公民的要求也是中国社会加速法治进程的重要根基,大学生作为整体文明程度较高的群体,理应是法治和民主实践的先锋也是法治实践的倡导者,但是,纵观当代大学生的整体法律意识,并不容乐观。1.法律知识水平整体不高,法律意识淡漠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舆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虽然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

识水平却较低。2.法律认知水平存在缺欠,主动法律意识缺乏法律认知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尽管经过数十年的普法教育,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从总体上看,也仅处于一定的感性认识阶段。加之由于受个体生理、心理差异及其家庭、教育环境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法的理解往往有很大差异,对法律知识运用的程度和水平也有高低之别,使得脆弱的法律意识更加弱化。同时,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也由于教育和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我们经常看到法制宣传栏中的内容大多数是因违法犯罪所受到的惩罚,使大学生的内心深处认为只要我不违法就不需学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采用过激得手段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3.维权、守法意识不强。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不关心国家政治和社会的正义、公平价值信念,只是想着怎样考出好的成绩。法治社会的实现离不开每个人的努力和践行,尤其高校大学生这个特殊的群体。很多学生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或者去找关系,或者放弃法律武器,或者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缺乏像“秋菊打官司”那样的“法治”精神。当今社会大学生犯罪问题呈现上升趋势。1965 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文革”期间占整个刑事犯罪的2.5%,近几年占整个社会的17%。广东省49 所普通高校在1981 —1998 年曾有违法和犯罪的学生626 人,约占同期在校生总数的千分之二。4.学校、教师在处理学生纠纷时缺乏法治精神向导。对于学生发生的纠纷,运用道德和思想教育的方法来处理也是一种好的方法,但是,随着社会民主和法治的不断深化,学校作为文明和文化传播的主要场所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做学生的工作要做到与时俱进,只有学校和老师在学伐,做学生的工作要做到与时俱进,只有学校和老师在学校里处理问题能够尽可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思考问题,这样学生才能潜移默化地强化对法律和法治的信仰。道德和法律具有不同的价值追求和信仰标准,道德不能完全代替法律,法律也绝非道德。在高等院校要大力倡导法治精神,这是未来社会的要求。大学生理应在高校学好这一课。因此,加强运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师生以及学生和学校的矛盾、纠纷是刻不容缓的时代要求。5.法律信仰仍需强化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动的最高准则,是法律意识的最高表现形式。只有具备良好的法律信仰,才能有牢固的法律意识,才能使社会成员的守法行为由他律变为自律,由外力强制守法,内化为一种自觉自愿的守法行为。目前,虽然大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运用现有的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还比较欠缺,还没有形成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现实生活中频频发生的大学生犯罪案件已经深刻地昭示了这一问题,2003 年4 月发生在浙江嘉兴市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周一超杀人案就是很好的佐证。

要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提高需要结合学生社会实践,对其进行有意识的培养,唤起他们对自由、权利、秩序以及法律的憧憬和期待,进而增强其法律意识。在我看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无非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1.营造法律意识教育的良好环境高等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需要制定长远的规划。因此,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只有三方同心协力,构筑起一个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学校树立“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观念。首先,学校所有规章制度应该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在日常管理中,特别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依法照章处理,决不能因人而异、因人而改,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给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榜样。建立法制化的校园环境应着重防止高校管理中的权力“越位”现象的出现,其核心内容是防止高校行政权力的泛化,应强化高校管理制度的法制化,实现权利义务的平衡。其次,要建立健全申诉机制,鼓励、允许和支持学生进行咨询和申诉, 使学生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障。社会更应加强法制建设、法制教育的宣传。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的社会外部环境。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一个国家国民法律素质水平的高低,反映了国家法制化、民主化的程度。因此,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现代法律意识培养,不仅对中国的法治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2.设立大学生法律咨询机构,完善法律服务。目前,很多的高校都设立了大学生法律咨询点,由大学中法律系的专业老师和事务所的律师担任咨询专家,专门为在校的大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此外,考虑到很多大学生遇到问题时,尤其是自己触犯了法律时,不敢亲自去大学生法律咨询中心,很多大学开通了法律咨询热线电话,二十四小时为大家提供咨询服务,学生可以随时通过电话进行咨询。这些咨询专家从法律的角度为大家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阻止了学生采取过激行为处理问题,减少了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同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大学生的许多违法事件源自于学生的心理问题。比如,来自学习、生活、就业等诸多方面的压力,不良情绪无处发泄等。现实生活中的违法案件,如恋爱受挫后的激情违法犯罪,心理问题诱发的严重暴力犯罪,特困生不堪经济上的压力,导致心理失衡,进而实施盗窃犯罪等。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是自身心理的一种平衡的心理状态。人的心理是在时间上的展开的过程,它只占有时间,不占有空间,在某一时间显现的心理活动(认识,情感,意志)的完整结构,即是心理状态。这种状态即人对内部环境具有安全感和自信心,对外部环境能以社会公认的形式进行反应,对不正确的事情能进行积极的反抗。也就是说,遇到任何困难和障碍,心理上都不会失调,都能以社会允许的正确行为去克服。通过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调节自身情绪的技能技巧,具有较强的意志力、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因此,可以说,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的过程,也是提高大学生主动法律意识的过程。

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提高其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人才培养的需要。开展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必须紧密结合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实际,转变观念,改革教育模式与方法,以切实强化法律素质教育效果,为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奠定坚实的基础。

5.谈谈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篇五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高职院校作为人才培养基地,有针对性地对高职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不仅对于高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也对我国的法制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这也是建设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

一、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大学生当前正处于长知识、长才干的时期,他们的法律意识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增强,但大多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的水平上,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轻法等现象有所存在。一方面大学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实例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也不少见。结合笔者的教学经历,分析当前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不难发现,当前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部分高职院校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是一知半解,处于感性阶段。大多数学生都知道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杀人是违法的行为,但是法律上的依据却茫然不知,他们的法律意识是一种片面的、不系统的状态,缺乏理性的认识;第二,有被动的法律意识,但缺乏主动的法律意识。目前,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多处于被动守法的状态,这与学校法制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局限性有关系。我们经常在普法宣传栏上看到因为违法犯罪而受到惩罚,辅以法律课程上老师的讲解,这使得学生或多或少地感觉到法律的强制性,这样的状态下他们并没有体会到法律是他们生存的需要,是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武器,法律课堂上甚至有部分学生表达了“我不违法为什么要学法呢?”具有这样的观点,学生往往会以专业课学习任务繁重为由而对学院开设的法律类公共课产生抵触、厌学情绪。笔者在课堂上讲授刑法、民法、婚姻法等内容时,很多学生都反映对这些跟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都只是知道一些,但不是很详细。这种状态可能导致学生权利观念的缺失,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如何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所谓的“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产生的可能性。被动的法律意识有违法制教育的初衷,因此只有培育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和积极地行使权力作为出发点,才能在更深层面上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培育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

高职院校学生作为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因此培育他们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可以帮助学生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很多学生在接受了法律知识的学习之后,通常在其日常生活中,比如寻找兼职的过程中就会想到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在其就业过程中经常会向老师咨询一些《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以一种自觉的态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在其他人身上发生的一些权益被侵害的案件时,也会有一部分学生选择向授课老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救济途径。因此,培育学生的法律意识对于他们的成长成才是相当重要的,特别是在法律意识的培养上,可以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二)培育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助于推进我国法制建设。高职院校的学生正处于心理和生理成长发育的时期,辨别是非的能力、自控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但可塑性强,在此期间,培养、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可以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另外,可以通过学生的一言一行或多或少地对其家人、朋友产生一定影响,他们的意识、思想也会不断向他人渗透和辐射,不仅可以引导高职学生健康成长,也有助于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

(三)培育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助于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从1999年开始,我国高校进行扩招,高等教育已由精英教育转为大众化教育,而今就业形势日益严峻,这就意味着高职院校要将学生培育成为复合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法律意识的培育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因此,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有助于提高其在人才市场的竞争力。

三、培养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要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作为一名法学课教师,笔者从“教”的方面出发,认为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以下几种途径对于培养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切实有效的:

(一)以课堂为依托,提高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目前,高职院校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普及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实现的,这就要求授课教师不能把这门课程视为仅仅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教育,这门课程的真正目的,还在于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学生既掌握法律这一重要武器,又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因此,课堂上应该树立学生为主体,教师起指导作用的教学理念,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为主动学习,重在培育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而不单纯是法律知识的传授,更要侧重于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在教学方法上,要打破以往纯理论的满堂灌教学模式,进而转变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模式。通过一些典型的、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由学生自己结合学习的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及教师指导和讲解,使学生能够掌握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或者引导学生关注《今日说法》之类的法制节目,阅读相关的法律书籍,这些措施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氛围。高职院校的管理应做到“依法治校”,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一个学院的“法治”状况将直接影响对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效果,因此学院应从校务公开、学代会等方面着手,努力营造一个依法治校的氛围。首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学生手册》的制定,要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一致,特别是对于违纪学生的处理,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理,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其次,建立健全的申诉机制,学生的申诉权是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一项重要权利,高职院校作为普通高等学校的一种特殊模式,同样要鼓励、允许和支持学生进行申诉,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榜样,营造一个法制氛围。

(三)创建校园法制文化,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学院应积极拓展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路子,创建校园法制文化,开展相关的法制教育活动,主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第一,走出课堂,旁听审判,让事实案例说话,通过这一途径取得的效果远比老师在课堂上泛泛讲解更有感染力和现实意义。庭审的过程当中,严谨的法庭调查,激烈的法庭辩论,法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对法律的适用等环节,会让学生体会到法律的神圣和威严;第二,通过模拟法庭,让学生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掌握我国的一些诉讼法程序,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使得法律的预测作用得以发挥,进而促使学生提高守法的警惕性,自觉守法,也让学生切身感受法庭的威严,主动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例中。可以适当增加模拟法庭活动的次数,使其制度化,真正让学生能够学以致用;第三,建立普法学习基地,让学生定期接受法制教育。学生可以到监狱、检察机关、法院等机关参观或者邀请学院的法制校长、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让他们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或者可以由学生成立各种法律社团,由专业老师指导,建立普法宣传队进行普法宣传。

(四)学院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大学生违法犯罪大多数是因为法律意识的贫乏,而法律意识的缺陷是由于其心理发展的不成熟导致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够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具有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而当今导致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不良情绪占主导地位,而不良情绪源自于社会激烈的竞争、家庭过高的期望值与自身能力差异所产生的压力,有的学生没有找到正确的途径排解,压抑的时间过长使得他们有可能通过犯罪的方式释放出来。因此,学院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使其能够全面认识自我并且正确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积极开展心理咨询,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帮助其提高法律修养。

作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高职学生,其法律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着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和法制建设进程。因此,有针对性地培养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制观念是一个庞大的社会教育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创设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才能促进学生自身素质的完善,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综合性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对于我国的法制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要让人们遵守法律,除了法律自身的国家强制力外,更为重要的是要让人们思想上认同法律,确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要对人类社会特定阶段的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行为规范具有正确的认识?理解,掌握较丰富的知识?同时,将其内化为自己的思想?观点和理念,以指导?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他人?集体?国家的权益,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使法律得以在现实生活中较好地实现?因此,人们的法律意识是遵守法律和实现法律的思想保证?而人们的法律意识是在法制建设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确立和强化的,离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实践是不可能形成?确立和强化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

所以,要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执法,改革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组织法律学习,普及法律知识?今年是我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第五个年头,审视我国20年来的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成绩斐然,大大提高和强化了全民的法律意识,对于加强我国的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在法律宣传教育中也存在不容忽视的诸多问题?譬如,措施不力,组织不周,只有形式,不问实效,尤其是“三五”?“四五”普法,一些地方只看到频繁组织考试,而很少见实质性宣传教育活动?就青少年学生而言,法律“饥饿感”突出?2001年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少年法庭联合南京大学附中,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学生迫切需要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他们在法律问题上遇到了诸多困惑?

6.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篇六

摘 要目的: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促其依法行医。方法:开展学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尊重法律赋予病人的各种权利;要有证据意识,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记录病例;加强管理,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结果: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能有效减少医疗纠纷。

关键词法律意识;权利义务;证据;医疗纠纷

随着法制社会的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不断增强;同时,经济水平的发展使得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此外,在医疗服务中还存在这大量的缺陷和过失行为。各种原因使得医疗纠纷数量明显增多,由此而引发的医疗纠纷诉讼也大幅上升。我们在工作中研究发现,医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是目前医疗纠纷明显增多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1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缺失的具体原因

当前,依法治国,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普遍增强,而作为特定社会角色的院方,其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却滞后于他们的服务对象,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角色定位滞后

随着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的到来,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观念已成为医院管理的基本模式。由于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就医过程中对医院整体服务,技术水平和医护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治疗,护理上患者不再言听计从,相反他们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医务人员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服务者,而只是平等主体之间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一方。

同时,随着法制社会的推进,使得公平的理念发了改变,法律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实施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举证责任倒置,即将本来应由患方承担的举证责任规定由医方来承担,医方必须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败诉后果。法律的这一规定,使医患双方的证据责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医务人员要彻底摆脱角色优越感,适应新形势下的角色定位。

1.2注重追求技术上、学术上的成果而忽略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医务人员片面追求医学知识的丰富及医学技术的创新而忽略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以及社会对医护人员角色的期盼。患者不仅要求医务人员受过专业训练,有很好的医术;更要求医务人员充分尊重自己的权力,履行医务人员应尽的法律义务。当前,有些医护人员不依法行医,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事,当出现医疗差错、事故,缺乏慎独精神,不及时履行报告制度,而是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隐瞒态度。这样不但引起了医患纠纷,还影响了医院的声誉,更影响了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的正常发展。这些都与传统的医学教育体系缺乏法律知识学习有很大的关系。

1.3无论从在校学习还是继续教育方面,学习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机会太少

过去,我国的医学教育着重于医学知识、医疗技能方面的培训,而轻于医疗法律、医学伦理、医疗道德方面的教育,这种教育模式培养的医疗工作者在医疗学术方面是专家,但在医疗法律、医学伦理道德规范方面的知识是馈乏的。参加工作后,继续教育领域也未能及时填补医务人员法律知识的缺失。导致医师只注意考虑医学方面的治疗,却忽视了患者参与医疗决策的知情同意权,忽视了患者在经济上的承受能力,忽视了患者的隐私等等。当医疗过程中出现医疗损害结果时,又不能用法律知识去分析,往往强调是医学并发症或意外,以回避责任,造成医患纠纷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医患矛盾加大,甚至在一些地方还出现患方在医院聚众闹事,甚至攻击、伤害医务人员的现象。

1.4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淡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这虽然使患方获赔有了保障,但同时弱化了医务人员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无责任,则无义务。只有医务人员注重了违法行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更好的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

2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具体措施

2.1创造医务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机会

2.1.1建议在医学护理大、中院校增设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一课

这样,医务人员在就业前,就已系统的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了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能有效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避免产生纠纷。

2.1.2医院开展继续教育

自学和在实践中培训,这是当前最主要、最基本的学习方法,可以通过教学、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学习。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各级医护人员参加学习。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增强医务人员学习兴趣。

2.1.3定期考核,检测学习效果

考核不是目的,同样是学习的一种方法。要通过各种途径真正使医务人员做到知法、懂法,才能守法。

2.2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尊重法律赋予患者的各项权利

通过学习,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关键是患方权利和医方义务。权力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否则就要承担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了患者权利主要有生命健康权、身体权、平等的医疗权、疾病认知权、知情同意权、保护隐私权、诉讼求偿权。医疗实践中,很多案例是医务人员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而使院方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2.3 要有证据意识,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记录病例

证据,诉讼的核心。很多情况下,原被告双方的较量,实质是双方证据能力强弱的比较。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行为的记录。病历直接产生于医疗活动之中,是来自临床的第一手资料,是医疗行为的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具有完全的证明力。病历所表现出来的证据属性是对医患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影响的基础,是处理医疗纠纷并依法确定医患双方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法定证据。因而为了确保病历的规范性制作,国务院及卫生部采取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形式,对病历的制作和管理等技术性规范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2.4加强管理,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

医院内部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奖惩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违法乱纪的人员决不纵容;对依法行医,常年无纠纷的人员要给与奖励,以达到警示、教育和激励的作用。

7.谈谈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篇七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 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 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 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 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 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 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 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 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这种反应和体验是积极的, 能动的.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 它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素, 这四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 形成由低级向高级, 由深层到表层, 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多层次结构。只有当四要素产生最佳组织效应时, 才能实现整体功能的最优化。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 又有自己的特征, 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 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 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 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 因此, 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二、民办高校大学生的思想行为特点

由于民办高校自身的发展有其特殊性, 总体的生源特点就是高考分数相对较低, 学生素质良莠不齐, 他们入校后所表现出的思想特点, 就会影响到他们的法律意识, 所以, 我们先要了解民办高校大学生的思想行为特点, 才能进而了解以及有针对性地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

民办高校大学生的思想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由于高考分数较低, 入校后容易产生自卑心理, 或者虽然有学习的热情, 但由于基础较薄弱或者学习方法不妥, 效果不佳。不少学生在踏进民办高校的大门时, 始终有不服气心理。很多人认为自己并不应该进入民办高校, 而是应该考上更好的学校, 因此刚进校时, 对学习抱有一种强烈的积极性, 特别渴望成功, 然而由于自身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如学习基础较差、学习方法不对、缺乏恒心等等, 使很多学生逐渐变得厌学、不自觉、不自律, 甚至影响了周围的同学。

第二, 民办高校的大学生, 特别是公有民办二级学院的大学生, 生源背景比较复杂, 素质上具有差异性。在学习态度、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差距悬殊。这类学校的收费普遍较高, 每年都需要一万五千元左右, 但入学的学生家庭条件各有不同, 其中不乏有贫困生, 特别是专转本的学生, 他们特别珍惜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的机会, 因此学习非常努力刻苦;当然也有不少是被家长逼着来读书混文凭的学生, 正因为学生在生源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异, 所以, 在管理上就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第三, 民办高校的大学生在就业时往往会受到歧视, 就业压力较大。民办高校大学生在应聘工作时比较务实, 一旦被用人单位录用, 就很踏实肯干, 也不会像名牌大学的学生那样会挑三拣四, 但是, 在目前的人才市场中, 大部分的用人单位还是为学校品牌论, 社会对民办大学的学生的认可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曾经和我的一个毕业班学生谈话中了解到, 他在找工作期间, 多次进入人才市场投简历, 但是都杳无音信, 感觉十分沮丧, 希望社会能给他们多一点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机会。面对这种压力, 使得民办高校的学生对于他们学习的目的和将来的出路产生了许多疑惑。

三、民办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第一, 高校大学生正处在人生观, 世界观, 价值观还没有完全成熟的阶段, 而民办大学的大学生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 就更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在现今社会, 充斥着各种道德观和不同的文化, 再加上社会压力和竞争的激烈, 大学生很容易受享乐主义, 拜金主义的影响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近几年, 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 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 而且犯罪类型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 同社会犯罪比, 其涉罪范围、性质及危害没有质的区别。数据显示:身处“象牙塔”的学生们的生活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平静和安宁, 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包括法律意识状况令人忧虑。

第二, 民办大学在法律基础课程设置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民办院校对于学生的培养模式是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较为重视专业课的设置, 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 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课程的教学。而在这门公共课中, 法律基础仅占一小部分的课程, 课时很少, 对于法律的讲解都是一带而过, 学生几乎不加以重视, 在考试时也只求及格, 这样的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没有任何帮助的。

第三, 民办高校大学生对于一般法律知识的掌握比较弱, 对法律的整体认识还不足, 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维权意识也不强。高校学生虽然通过法律基础课能初步了解一些法律法规, 但是, 并不能在心中真正形成知法, 懂法, 守法的法律意识, 大多数学生仅仅将课堂上的学习当作任务一般去完成, 在现实生活中如遇到纠纷就会不知所措, 不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而是往往采取“息讼”的消极方法来解决问题, 其结果只能导致他们自身的权利收到侵害。例如, 学生择业就业时, 缺乏法律意识。部分用人单位就利用这一点, 再加上现在就业形势比较严峻, 就设计了一些侵犯学生正当权益的招聘陷阱。通过口头协议、模糊条款等方式来侵犯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培养民办高校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1、在校园中要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和法制文化。民办高

校在管理学生和学校各种日常事务处理的过程中更加应该做到依法治校。例如, 在辅导员和老师在进行学生的德育考核, 各类的评奖评优, 贫困生的助学金发放以及班级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时, 要根据校纪校规按章办事, 做到公平公正。而在处理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时, 一定要严肃处理, 并且给予其充分的胜诉权利。只有这样, 才能让学生在充满法律氛围和法制文化的校园中逐渐加强依法治校的观念, 从而培养其法律意识。

2、在日常工作中要向学生灌输一些法律知识, 不仅让学

生能知法, 还要懂法和守法, 做到德育教育, 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三者要有机结合, 从而加强法律意识,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和世界观。在面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过程中, 民办高校应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 运用心理学的知识来指导学生培养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 不断地完善自己的人格, 从而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要进行法律基础课程的改革, 要加大法律基础课程所

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课的比例, 要请法律专业的老师来专门讲解法律基础这部分的内容。还可以开一些实用性强的法律类的公共选修课程。例如开设民法、刑法、宪法法、劳动法法、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与知识的学习, 使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 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帮助大学生形成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我国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

4、大力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 调动起学生对于学习法律

知识的积极性, 多组织学生参加与法律的活动, 让大学生从中了解法律知识, 使他们在法律实践中能走出校园真正接触到真实的案例, 加强他们对于法律知识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比如, 听专家普法教育讲座、开展生动的法制演讲、法律热点问题的辩论赛、法律基本知识竞赛等活动, 督促学生经常关注电视台的法制节目, 有条件的情况下, 还可以组织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 使学生能身临其境从而得到教育, 这些方法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5、在就业工作中, 要有针对性地对毕业生进行一些法律

知识的培训。在总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 民办高校的学生就业压力就更大了,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 更有必要对毕业生加强基本法律知识的培训和传授。如开展大学生就业法律指导讲座, 介绍我国高等教育法, 让大学生加强自身学业学习的意识;介绍我国劳动合同法, 有利于大学生提高遵纪守法和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介绍我国公司法、合同法和知识产权法等, 让大学生了解我国我国相关经济法律制度, 为今后走入社会创业提供帮助。

综上所述, 在认清民办大学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基础上, 针对他们的思想行为特点, 通过校园法治环境的建设, 法律知识的普及, 日常思想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结合以及多种活动的开展, 等等, 才能够让学生真正体会到法律的严肃性和实用性, 从而使他们产生对于法律的信仰, 最终才能逐渐培养出较高的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张中秋, 杨春福, 法理学, 2001.

[2]陈建新, 袁贵礼.中国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透视[J].社会科学论坛, 2002, (04) .

[3]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司[J].思想道德与法, 2006.

8.谈谈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篇八

一、在德育课教学中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原因

创新意识是人才的重要标志。有了创新意识才能焕发出创新的热情和动力。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看,用人制度也在大改革,未来社会需要的人才是学以致用的应用型人才,这种人才必须具有创新能力。因此,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就一定要有创新意识,学会创新。

近几年在德育课考试说明中都强调以思想政治课的有关知识为载体,注意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传统的教学只注重书本知识的学习方法,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未来的考试中,会出现越来越多的考查学生创新能力的题目。

二、在德育课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首先,要充分利用课堂时间培养创新意识。课堂教学是主渠道、主阵地,因而,应将课堂教学变为以学生自主发现和自主学习为基础的新型教学过程,构建以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学生主体”教学模式。创新精神依赖于人的自主意识和独立思考精神。教学中注意激发学生的思维,让学生敢于想象,敢于标新立异,敢于挑战。

其次,要注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动性。教师应特别注意在课堂上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改变“一本教材,一只粉笔,一张嘴”的教学模式,并注意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下进行教学。这种教学运行模式,自然地调动了学生投入社会、观察生活、分析问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在民主平等、宽松愉快的学习氛围中,采取积极的态度,运用正确的方法,对问题进行入情入理的论证剖析。

让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具有参与意识。它既可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又可增加教学的生动性和趣味性。比如根据学习内容进行角色模拟训练表演,学生们看表演看得津津有味,在演的过程中,加深了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还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给学生以主动探究、自主学习的空间,形成师生互动的良好氛围。

要变一言堂为群言堂,以往的教学模式常常把学生放在被动地位,教师独占课堂,从导入新课、讲授、启发、引导到测试,一讲了之。学生虽然一听就懂,但效果很不理想。所以必须改变学生在学习中的被动局面,让学生各抒己见,共同思考。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又了解了学生的思维动态。

要鼓励学生收集与教材有关的时政资料。学生在课后采用摘抄、剪辑、下载网上信息等方式,收集与学习有关的时政资料,并定期展示,在这个展示过程中,可以让学生互相交流,获取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通过这一活动,提高了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使其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能用自己的眼光去发现问题、去思索、使政治课从知识型向实践型转化。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创新型人才。

总之,作为德育课教师,由于传统的知识和教学方法正在面临时代的巨大冲击,必须改变以往的教学模式。在教学中,只有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常教常新,才能符合当代德育课教学的要求,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的时代新型人才。

9.论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 篇九

摘要

公民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法律现象的一部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对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地性地搞好普法教育活动。公民的法律意识是作为独立主体的社会成员在生活、工作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心态、观念、知识和思想体系的总称。那么,如何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和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本文将以公民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和成因分析为线索,阐述加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实意义,对如何培养和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提出了自己的建解。

关键词: 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依法治国法制建设普法教育

法律,作为奠定于现代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基础之上的理想治国方略,其关键不只在于完善社会制度,更在于法律及其运作过程中所内含的理念,民主、自由、平等、人权价值的要素和取向。“立法所表现出的具体的法律条文不过是其外表,支撑法律的精神、理念、原则及价值才是筋骨和精髓”。真正的法律乃是以理念为灵魂和统帅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统一体。“只有当这些文化要素成为根深叶茂的社会意识,法律的理想才能变成现实”。社会人民对法律的普遍认同和信仰,是法律得以实现的社会思想基础。因此,必须在公民的法律意识中注入法律的理念,使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有更坚实可靠的支撑。除此之外,还需要民主的制度、政治体制以及法律思想文化等一系列条件有力配合。其中法律思想文化基础是公民中贯彻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条件,实现依法治国必须以适当的法律思想文化背景为基础。法律意识是构成法律思想文化基础的核心,对公民思想的贯彻以及依法治国实践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它同时也内在地驱动着主体的积极守法行为,严格依法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充分尊重他人合法且合理的权利和自由;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这样法律秩序才得以完整创立。

一、法律意识的结构

(一)公民法律意识的结构

分析和认识公民法律意识的结构,是深刻理解培养公民法律意识的作用,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从理论上说,公民法律意识是由法律情感、法律认识以及法律理念三个部分构成的。

1、法律情感

“法律情感是人们对法律,主要是现行法律的心理情绪体验,也是人们依据现实的法律制度能否符合自身物质和精神的需要而产生的喜好和厌恶的心理态度”。它反映了人们对法律规则、制度的直接情感态度,处于法律意识的感性认识阶段,一般具有直观性、自发性、易变性的特点。公民的法律情感大体上有三种情形,即亲法、恶法、冷法。

2、法律认知

法律认识是公民对法律现象,主要是现行法律制度内容的了解和把握程度。由此看出,法律认知的核心是对法律权利义务规定的了解与把握,这是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前提。从而使主体充分了解和认识到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即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同时比较准确地预见到相应的法律后果,从而尽最大可能地保证行为的合法性。

3、法律理念

法律理念是公民在对法律的理性认识基础上对法律产生的理性心理体验,是法律情感和法律认知的理性升华,是以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追求的法律理想和信仰。它作为对法律的理性认识,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它摆脱了对现存法律制度自发的直观心理体验和认知的局限, 是公民 1

关于法的心理状况的上层理性境界。

二、法律意识的内涵由三个因素构成第一,知识因素:即人们在学习和实践法律过程中所获得的法律信息,即法律认识、法律思想和观点等。知识因素是法律意识的基础,是法律意识的中心内容,对于心理因素和行为因素的形成和发展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

第二,心理因素:是人们对于法律现象的心理体验,包括法律感情、法律态度、法律评价等。心理因素是人们活动的心理基础,与知识因素具有相辅相成关系,并能创造守法的高度心理倾向和气氛,从而影响行为因素。

第三,行为因素,是人们行为的法律动机,包括人们行为的动机、意向、准备、意愿等,它集中反映知识因素和心理因素,并直接与人的意志、立场、及要达到的一定活动目的的心理相联系,是活动的内在动力。

三、公民法律意识培养的作用

法律的建立必然要求法律意识培养的率先确立,并且应当将法律观念内化为相应主体的自觉意识——法律意识。没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依法治国的建立。因此,塑造全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是中国依法治国的必经之路。

(一)公民法律意识是立法的精神源头

立法者在进行立法活动时确认和保护什么利益、需求,限制什么需求与主张,往往根据的是自己的法律情感、法律认知以及法律理念构成的法律意识,并会自觉不自觉地受该种意识左右。立法者的法律意识水平与状况意义重大,法律意识对立法的指导作用十分突出。

(二)公民法律意识对严格执法、守法有重要作用

法律能否发挥作用,能否被严格地执行和积极地遵守,重要的是看它能否为人们所接受和拥护,即取决于公民法律意识。在社会生活中,大至国家的立法、司法活动,小到个人的生活、学习,如公民依法纳税,签订各种合同等,都是公民法律意识支配公民做出的。因此,公民法律意识一旦形成,就会成为法律活动尤其是执法与守法活动的潜在原动力。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它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三)公民法律意识有利于实行民主和监督机制

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和内容之一,就是让公民参与社会政治、国家事务管理,并依法监督立法、行政、司法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即实行民主政治,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但在现实中,公民能否积极踊跃地参政、议政,行使监督权,还得看公民的法律意识,看公民在合理、合法的法律要求的基础上是否具有权利主张精神和护法精神。权利是公民实现其意志、利益和价值追求的有效途径和可靠手段。对权利的要求、行使和维护,就会促进公民积极参政、议政,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政治权利,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所以公民法律意识将促使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政治、国家管理,有利于社会民主法治化的进程。

四、目前公民法律意识薄弱表现

(一)在中国还存在大量的文盲、半文盲,由于缺乏科学文化教育,文化素质低下,因而法律意识也非常淡薄,甚至是“法盲”。

我国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都不高,法律素质就更低。在农民的意识里,法律只会约束人,而不会保护人。他们惧怕法律却不懂得自觉遵守法律,更谈不上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

农民工的工资遭受盘剥、拖欠和克扣,是近年来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进行的统计,截至2003年,全国9400万农民工中有72%的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拖欠金额达1000多

亿。农民工工资的拖欠,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挤压了农民工的生存空间,直接影响着农民工的基本生活。但是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农民工真正利用法律手段来索要工资的却很少,大多数农民工要么忍气吞声,要么上访,就是不懂得诉诸于法律来解决问题。根据媒体对1500名农民进行法律素质调查时,其中有一项问道:“当你受别人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1)法律(2)关系。”其中想到法律的尚不到20%。可见农民的维权意识还很差。我国是一个农民大国,要实现依法治国,农民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要想培养与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农民是重点。必须对农民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在我国也有知识阶层的公民,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不够全面、完善,对法律的适用不当或对法律的认识不深。特别是现代的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认识都只有一点皮毛。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达,经济的飞速发展,受电视、网络中不良信息的影响,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越来越多。据相关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每年以超过两位数的百分比递增,平均达到l2%以上,犯罪总量持续增长,犯罪类型呈扩展式发展。青少年犯罪的类型多样,涉及杀人、抢劫、强奸、盗窃、投毒等共13类。其中,以抢劫、强奸、杀人、故意伤害和盗窃为主,占少管所青少年的94.01%。而且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团伙犯罪突出、暴力倾向严重等特点。据某市对30件青少年犯罪案件的调查统计表明,结伙犯罪有21件,占70%,从14岁到17岁,结伙作案比例与年龄增长成反比,其中14岁的少年作案结伙率为100%。近年来,青少年网络犯罪也越来越多,而且具有较强的预谋性和策划性。由此可见,我国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很低,急需增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对祖国的前途命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没有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提高,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就不可能实现,而且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应当从小做起,因此,培养与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三)有些执法者却未具备相应的法律意识,导致执法效果和形象欠佳。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腐败犯罪等问题大量地被揭露出来。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8241件,其中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的案件623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36人,其中厅局级202人,省部级6人。会同公安机关开展追逃专项行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70人,比上年上升137.6%。这说明,法律在他们的心目中没有获得至高无上的地位,在权力与法律的关系上存在于他们头脑中的还是权大于法。他们认为,法针对的是百姓,对他们是没有约束的。领导干部是社会公众榜样,他们如果是这样的认识和行为,将会使法律丧失权威,使社会丧失对法律的信任,从而直接影响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四)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发展,许多文化也随之进入我国,许多非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思想也影响了一部分公民。

(五)尽管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十几年了,但是由于中国是一个有着数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古老大国,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仍然存在,并发挥着作用。

五、如何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

公民法律意识作为现代依法治国的内核,其形成和发展既可呈现为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也可以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结果。在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主要依靠政府推进实现法治的国家,要培植法律意识,使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第一、随着我国国民教育和素质的普及提高和普法教育的深入发展,对全体社会成员要全面进行更深层面的法律意识教育。要使每个社会成员都懂得现代社会的各个领域,必须依法行为。第二、要继续完善各个领域中的立法,使法律法规更具有严密性和细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更加有效地规范和制约现代社会生活的运转。这种法治社会环境必然“感染”及于每个社会成员,形成普遍的、更具深层面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现代化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机制。使执法者意识到其必须依法行政,所行使的行政权力是管理社会和为民服务的行政,消除以法治百姓的传统观念;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司法体制及其相应的监督机制,使司法人员树立严明司法的意识。为此,国家必须逐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制度和司法考试制度,选拔高素质和相当懂得法律知识的人任国家行政、司法机关的公职。

第三、强化民主与法制、依法治国的法律宣传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形式传播于全社会。要经常不断地运用各种典型实例,有选择地借鉴国外有益的实例,向社会各个角落进行传播,使每个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升华于这种法治氛围之中。

第四、不断发展和扩大基层民主自治。要进一步消融国家优位理念,逐步树立起社会优位理念。要在加强基层民主自治体制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独立于政府及其它权力机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努力建成一个健康发展的公民社会,使公民在自治中培养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样重要的是,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础,市场经济对规则的需求,市场主体对权利意识的发育和扩张都为法律意识的成长准备了土壤。从历史上看,正是市场经济造就了市民社会的主体,拓展了市民社会的活动空间,塑造了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塑造了市民社会的自治体制,促进了适合于市民社会的法律理念和制度的形式。

六、小结

基于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表明,大力培养和增强全社会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还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不可松懈的计划。法律是有一定成本的,不投入就难有回报。一个国家对执法和司法的投入毕竟要受综合国力的制约,目前我国执法和司法投入的不足,只有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可望缓解或最终解决。因此,立法相对容易,而法律的完全实现尚需一段过程,中国的依法治国自然是一条渐进式的道路。对于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刘旺洪教授有深入的调查与研究。他认为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转型或法律意识的现代化,“是一个传统法律文化观念逐渐解体, 而现代法律观念逐渐生成的过程”。在社会变革和转型时期, 一方面, 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 为中国人的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意识现代化的进程;另一方面, 社会结构的转型期所具有的矛盾性又使法律意识在现代化过程中呈现出过渡转型时期的特点, 具有多元性和矛盾性, 中国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在诸多方面还不成熟, 对法律的性质、功能、态度和信念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偏颇之处。在面对全球性法律实践时我们表现出诸多准备不足, 从跨国民事损害赔偿到国际性的对华反倾销案, 我们显得有些茫然失措, 不同的语言环境、文化氛围、法律背景, 使我们体会到走出“乡土中国”之后沟通的尴尬。一个不了解国际性通行规范、不具备国际性法律素养的群体, 很难在全球化的浪潮中求得生存并赢得利益。因此, 在新世纪里我们应随着社会的变迁、法律文化的变迁而加大法律意识的变革力度,只有当全民的现代法律意识养成、法律素养提升的时候, 依法治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 1980年版 第20页

2、唐永春 车承军 《公民法律意识与法制-公民法律意识的法治功能及其塑造》《求是学刊》 1999年 第3期 第63-66页

3、张璐 《实现法治必须注重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第62-64页

4、程东:《论法律意识》1999年1月http://

5、李步云 刘士平《论法与法律意识》《法学研究》2003年第4期第70-79页

10.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重要性 篇十

分类:育儿经验

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

[内容摘要]:幼儿期是萌生规则意识和形成初步规则的重要时期。通过规则意识的培养,使幼儿对规则有着切身的感受,制定的规则,不断内化为他们的自觉行为,执行规则使幼儿不断获得快乐的体验。[关 健 词]:规则 自由 环境 年龄特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学习、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幼儿期是萌生规则意识和形成初步规则的重要时期。幼儿园的具体生活是幼儿从宽松、自由的家庭环境迈入有制约的集体环境中,既要接受集体教育,难免心理上、行为上有很大的不适。幼儿如何在集体生活中理解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接受集体规则的制约呢?

一、建立规则的意义:

所谓规则,就是幼儿的一日生活常规。

(一)规则教育有利于帮助幼儿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健康发展。

(二)规则教育有利于帮助幼儿适应社会,更好的成长。

(三)规则教育有利于培养幼儿的独立性。

(四)规则教育有利于培养幼儿形成良好的品质。

二、自由与规则的协调

首先,我们必须明白什么是“自由”,什么是“宽松”。自由是以规则为前提的,自由不是放任自流。“宽松”是就环境而言的,可以理解为:为儿童提供自然、安全的心理环境,让孩子放松地活动,尊重儿童并不等于放纵儿童,必要的规则是需要的。在培养幼儿的规则时,要关心孩子的心理需要尊重孩子,让幼儿感受到家长是他们的亲密的伙伴,同家长在一起他们会感到自然、温馨、没有压抑感,建立一种平等、和谐的关系。让他们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让幼儿在轻松自由的氛围中感受到家人的爱。

三、规则意识的培养

(一)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心理环境

皮亚杰的相互作用论告诉我们,儿童的认知发展在其不断地与环境相互作用中获得的,因此,我们把创设良好的心理环境放在首位,让幼儿在平等、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获得教育和发展。教育不是要让孩子自己去应付所有的一切,目的是为了让孩子减轻对大人的依赖,能适当的自己处理自己的事情,从而能更好地适应家庭以外的环境,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规则意识时,应避免以说教为主的方法,避免简单、粗暴、训斥等方法,而应在了解孩子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在适合孩子的可接受能力的基础上进行教育。具体地说是通过具体形象化,如榜样刺激、语言暗示等帮助幼儿把规则落实到行为上,同时还应注意规则保持一致,不能随意变换。以免孩子面对不同的规则而无所适从。

(二)幼儿园一日常规的实施

幼儿园常规教育有助于孩子从小建立规则意识,养成遵守规范的习惯,长大后做个遵纪守法的文明人。同时,常规的建立是各项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的保证。因此,幼儿园的一日生活活动常规的培养要有持久性,不能可有可无,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放手,以尊重为原则,以引导为手段,来帮助孩子遵守规则。学会自我控制。如玩“娃娃家”时,可在门口贴几对小脚丫,孩子们在进区玩时,先看一看门口的小脚丫上是否已摆上了鞋子,如果没有了空脚丫,说明人已满,就应自觉地去别的活动区玩了。又如:说话轻、走路轻、放东西轻,是一个控制噪音,学习文明行为的常规,它使孩子可以在安静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成为健康文明的人。常规持以恒的培养,点点滴滴的渗透,目的就是让孩子们学会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更重要的学会自我管理,增强幼儿的规则意识。

(三)根据年龄特点,逐步培养

中班的幼儿,随着年龄的增长,思维理解能力慢慢成熟。幼儿对外界事物有了自己的认识,虽还属于“他律”阶段,不能把一切要求强加于幼儿的身上,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增强幼儿的自主性,发展幼儿的自主意识,允许幼儿自己去思考规则和要求,探索规则和要求的合理性。如在游戏活动中,懂得与环境、同伴的协调,学会不与他人和器具相撞,知道怎样与同伴交往,怎样礼貌待人,上下楼梯怎么走,喝水盥洗需要排队等待,这些都在老师的引导下幼儿在活动中总结出来的,这样既缩短了等待时间,也大大减少了孩子相互碰撞、摩擦的机会,降低了噪音。

(四)家园共育

家庭是幼儿更重要的成长环境,它无时无刻发挥着教育潜能。在发展方向上同步,在发展目标上同步,在教育原则上同步,家园一致共同施教。在充分尊重幼儿的基础上,引导幼儿与教师,幼儿与家长制定在园,在家应遵守的、科学的、合理的生活规则。学习规则、游戏规则,并贯穿于一日生活中。将这种带强制性的,必须遵守的规则,内化为自主的、自觉的、习惯性的良好行为,从而使幼儿在执行规则时,不断获得快乐体验。

11.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篇十一

关键词: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社会,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国家已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常识缺乏、法治观念淡薄等问题仍存在。有鉴于此,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容忽视,而且应当成为大学高等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任重而道远。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

(一)大学生法律常识缺乏,法律观念模糊

当代大学生普遍重视专业课学习,而对其他课程不予重视。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大学生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作为基础,法律水平也难以得到提高。在本校社团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活动时,仍有部分同学不了解3.15到底是什么日子,这种法律基础知识存在欠缺,更反映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堪忧的现状。并且现今信息更新换代周期短,在促进大学生应变、创新能力的同时,也导致了他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养成快速阅读的习惯,对某些生僻的用语往往停留于文字的表面意思。这就间接的导致了他们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就如大多数大学生分不清楚犯罪与违法的区别,认为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

(二)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度不高

由于中国“应试教育”的影响,致使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不高,他们所知道的法律知识,也仅限于课堂上老师的灌输所得,也许还存在一些偏差。他们很少会积极主动地去学习法律法规,往往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最终不利于大学生自身前途的发展,更影响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以及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培养并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一)思维上能想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系统,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通过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的逻辑思考方式,扩大视野,在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完善大学生自身思维方式,将理性与感性相结合,提升当代大学生整体思想境界与法律水平。

(二)实事上能认

当今世界新闻讯息传播迅速,国家时事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紧密,大学生虽身处校园,但大学生的眼界并不能局限于校园内的事务,更应该关注时事新闻。通过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避免因专业对认识事物的限制,辩证地认识和评价时事新闻、学习工作等事物,建立当代大学生对身边事物系统的认识体系。

(三)现实中能防

现代社会,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法律正好是这两者之间的桥梁。它规定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实现,以此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秩序。通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避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措施及方法

(一)培养宪法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法律都是以宪法为母体产生的,马克思称之为“法律的法律”。在现代大学生中,法制观念偏低,对宪法的了解更是知之甚少,大多数人把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摆在一个可有可无的地位,然而万里之行始于足下,大学生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促进自身全面发展。

(二)改革课堂模式

在中国现代高等教育中,课堂教学模式平淡而无新意,直接影响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而非法学专业学生更是未能激起他们的学习兴趣。所以要想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必须要改革现今课堂教学模式。

首先,要优化教师队伍。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更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其次,建设实践性课堂。开设一些模拟法庭审判等法律活动的虚拟课堂,学生扮演,学生纠错,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同时联系相关法院,组织学生去感受真正的案件审理过程,感受法律的独特魅力。

(三)加强学生认识

在2013年评比大学十大冷门专业中,法学占到第三位。在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总共有11729个职位,而对报考考生专业存在限制的职位就有11645个。而在这11645个国考四大系统限制专业的职位中,法学类占2291个职位,将近占到总数的20%。由这些数据可以得出,法学专业是大学的十大冷门专业的说法是片面的。只有改变传统观念,才有可能提高人们对法律的关注。

据有关资料,28.49%的 大 学 生 表 示 愿 意 接 受 “ 法 制 教 育”,其中有11.34 %的人把自己最愿意接受的教育内容选定为“法制教育”;38.04%的大学生已明确意识到自己法律意识方面的不足,认为自己必须“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但38.04%的比例仍是不够的。因此在大学校园里,学校应多鼓励学生自主举办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文化氛围。专题式法律知识讲座、校园普法、法律知识答辩赛等活动,同时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法律兴趣。只有通过参与活动,才能将学生们所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提高当代大学生法律文化水平,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中国从改革开放以来,始终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在经济文明、政治文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法治文明也在逐步发展。当代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骨干力量,将当代大学生培养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主义青年,是大学高等教育的重要目标。然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反映出现代高等教育的不足,通过社会、学校、学生自身,全面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扩大法律对现代社会的影响力,从而为全面构建中国法治社会打好基础,推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张小燕,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培养研究[D]. 山西财经大学 2007,硕士

[2]杨芳,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问题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 2012, 硕士

[3]黄稻著,社会主义法制意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田立华.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J]. 教育艺术. 2002(03)

[5]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06)

12.如何培养中职学生法律意识 篇十二

一、培养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一)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必须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现行法律的理解和诠释, 包括对法律内容和制度的了解, 也包括对法律内容和制度的掌握和运用程度以及对自己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的评价和理解。中职生法律意识就是中职生在法律这一领域的思想和思维的总和。法律意识是建构法治国家的灵魂, 是培养人们守法自律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来源, 它是人们综合素养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对中职生而言, 法律意识更是不可或缺的基本素养。

(二) 中职生法律意识培养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目标是“知识—技能—做人”的教育。我们只有把教学和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相辅相成, 才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此外, 培育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法制为基础构造的市场经济。职校生思想需要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 提高其法律素质促进其全面成才。

(三) 在面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教学过程中, 教师不能像教育中学生那样选择很古板的教育方式, 这样既浪费时间, 又达不到效果

每个法学教师都应有一套特别的教学方法, 在课堂上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在课下带动学生对法律专业的兴趣, 双向教育, 才能达到好的法律教育, 提高学生法律思维。

二、培养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策略

(一) 以学生为中心, 充分发挥教师的辅助作用

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 教师往往只是单纯地将法律知识讲解给学生, 学生只能够被动地接受, 对于学生的日常行为起不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因为中职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行为习惯和思维模式, 单独依靠教师的言传, 根本不能够理解法律知识的本质, 更不可能将其灵活地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去, 同时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因此, 在日常的法律教学中, 教师要认真研读教材, 明确教学目标, 不断创新完善教学方式, 时刻以学生为中心, 同时发挥自身的辅助作用, 引导学生通过自身的努力掌握法律知识, 且能够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逐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 创设情境模式, 加强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

学习法律知识并不是让学生单纯了解, 而是要让学生能够合理地运用法律知识, 约束自身的行为, 使自己成为社会发展的人才。然而, 法律知识比较抽象乏味, 学生理解起来比较困难, 导致部分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提不起兴趣, 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 严重影响了课堂教学的质量。作为当代中职法律教师, 我们要认识到学生的实际状况和认知规律, 灵活运用各种教学工具, 创设恰当的情景模式, 加深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 使学生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掌握运用知识的技巧, 逐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 组织活动, 潜移默化地加深学生的法律意识

要想培养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 教师可以运用一些课余时间组织相关活动, 且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够参与到活动中, 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 亲身体会到违法犯罪的可怕后果, 以及对受害人、自身以及双方家人造成的伤害, 最终使学生意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例如,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少管所、劳教所等场所, 同时组织学生参加犯罪人员的报告会。学生通过亲身的观察、聆听, 能够更加深刻地体会到违法犯罪行为对自身、家人造成的伤害。同时, 学生能够自觉的认识到自身法律意识存在问题, 从而有针对性地培养自身的法律意识, 能够缺德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结束语

为了培养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 教师不仅要从教学的方面进行创新和完善, 还要从社会的角度出发, 平常给每个人灌输一定的法律知识, 让学生在生活中体会到了解法律知识的必要性, 从而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法律课堂的教学活动中。因此, 中职法律教师要尽可能为学生提供接触法律知识的机会, 不断提高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 促使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培养。

参考文献

[1]孙晶华.浅谈中等职业学校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11 (14) :153.

[2]胡凤莲.浅析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技术与市场, 2010 (6) :87-88.

[3]张荣伟.中职法律课程教学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J].教师, 2013 (5) :88.

13.谈谈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篇十三

摘要:我国民族音乐种类繁多,地域色彩鲜明,情感内容丰富,体现了各朝各代人民的情感、意志和追求,是富有东方魅力的文化瑰宝。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快速发展,文化消费日渐多样,多元音乐亦大行其道,民族音乐的光辉难免遭受掩盖。青少年处于从幼稚走向成熟、形成自我、发展独立性的过渡期,引导他们对我国民族音乐文化进行学习和思考,认识其独特性和宝贵性,对我国民族音乐的保护和传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民族音乐;青少年;保护;传承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幅员辽阔的国家。在这片充满灵性的土地上,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繁衍生息,创造了多姿多彩的民族音乐文化。如果从1986年在河南舞阳县贾湖发现的骨笛的年代开始算起,我国可考的音乐文化大约有80的历史。这长长的音乐文化史恰似一部史志典籍,不仅记载了历朝历代乃至远古时期人们的生产生活情景,成为了历史变更的写照,具有重要文献参考价值,同时也体现了一辈辈华夏子孙的音乐审美和情趣,是富有东方魅力的文化瑰宝。

一、我国民族音乐的分类和形态特征

我国民族音乐种类繁多,地域色彩鲜明,情感内容丰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收集保存下来的各族民歌就多达30余万首,民间歌舞17636种,还有不计其数的民间器乐曲、说唱曲种、传统戏曲和民间乐器。由于数量庞大,只能择而论之。如汉族民歌,另又包含号子、山歌和小调。号子再细化又可以有搬运号子、工程号子、农事号子、船渔号子等等。号子的众多种类也是由不同劳动方式所决定的。由于历史背景、地理生态环境、民族语言以及人们所从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等因素的不同,各民族音乐文化具有各不相同的特色,民族本身音乐也是多姿多彩,单单汉族民歌与歌舞的“色彩区”就可以划分为东北色彩区、西北色彩区、江淮色彩区、湘鄂色彩区、西南色彩区、闽粤台色彩区、江南色彩区七大类。民族音乐内容包罗万象,有描写自然景物、记述民间习俗、传授生产、生活知识、欢庆节日、表达男女爱情及家庭琐事的作品,有深刻反映封建社会中农民和地主之间尖锐的阶级矛盾的作品,还有热情赞美了劳动人民对自由、幸福、美好生活向往的作品,等等。然而,90后的高中青少年群体绝大多数热衷于西方流行音乐,对自己传统的民族音乐却了解泛泛、热情不高,青少年处于从幼稚走向成熟、形成自我、发展独立性的过渡期,引导他们对我国民族音乐文化进行学习和思考,认识其独特性和宝贵性,对我国民族音乐的保护和传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高中开设民族音乐文化课的必要性

首先,前文当中所提到的我国民族音乐所具有的审美价值和文化价值是值得青少年去学习的。青少年从中可以感受音乐的情境美、韵律美、思想美,感受中华民族久远的灿烂文明、鲜明的时代风貌和鲜活的人文气息。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音乐文化反映的是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体现的是中华民族的情感、意志和追求,是民族的“根”。对民族音乐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就是对“根”的保护和浇灌。其次,理解多元音乐文化,需要先从了解本民族音乐开始。

(一)音乐的多样性是必然的。“世界音乐的多样性是由音乐的民族性质决定的,也就是说,世界民族的多样性决定了世界音乐的多样性。没有不受民族特质约束的文化,也没有绝对脱离民族根基的音乐。”对这段话我们可以理解为,不同地域的人民生产生活的本土性和差异性的.客观存在造成了多元音乐文化的必然性。

(二)推行多元音乐文化教育的意义。只有理解和尊重多元音乐,才意味着尊重各民族的生活和情感,才有利于社会和谐,也才能促进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发展。

(三)要从了解本民族音乐做起。民族音乐是根基,经过数千年的积淀具备了鲜明的民族个性和特征。民族音乐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学好民族音乐能让我们在多元音乐文化的浪潮中站住脚跟,在比较对照中识别和吸收外来音乐文化,帮助理解因文化不同而不同的各种音乐文化、音乐行为。

三、高中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的特殊性

高中民族音乐文化教育的特殊性体现在两点,包括教育模式和教育对象。学校教育是区别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概念,是有组织有制度的专门系统的教育。如果说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对人的成长的影响多少带有一点偶然性的话,那么学校教育则是全面而深刻的。学校教育的高度有效性有助于进行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其次,高中教育的对象是青少年群体。青少年时期不仅是个体从童年向成年发展的过渡期,也是从幼稚走向成熟,形成自我,发展独立性的过渡期。个人在儿童期间对事物的观察带有随意、零散、肤浅的特点,想象力缺乏稳定性和合理性,而青少年时期个人则开始有意识地运用多种不同的认知思维策略,从多个角度和观点看待问题、认识事物,并在现实基础上进行逻辑思考。尤其重要的一点是,处于社会角色突变期的青少年开始产生社会性自我确定的思考。社会性自我确定包括确定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以及应该发挥的社会作用,明确自己的社会角色以及与此相应的权力、义务和责任。这种思考最终会促成比较稳定和系统的价值观念。基于这个道理,教育部门就更有责任和义务在青少年群体中进行民族音乐文化的教育和传播,增进学生审美体验,培养学生对民族音乐文化的正确观念及主人翁意识。最后,学习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对青少年本身也是有着独到的益处的。在中学音乐课堂中,民族音乐教育以民歌教育为主体,辅以器乐曲、戏曲和民间歌舞音乐等。我国民族音乐的丰富性和独特性有助于丰富青少年的情感体验,培养青少年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鉴赏能力。此外,通过课堂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来认识、理解民族音乐与人民生活、劳动、文化习俗的密切关系,这也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的音乐文化素养。总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快速发展,各种文化与文明互相碰撞融合,越来越多的音乐形式不断呈现,多元音乐文化大当其道,音乐现象光怪陆离,夺人眼球。与此同时,民族音乐在某些方面的创新和传承,也存在自己的困境和弊端,有的创新甚至遭来音乐人士和人民群众的质疑和批驳。这也给热爱着民族音乐的人们带来了忧患和思考——中国的民族音乐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民族音乐的道路应该要怎么走下去。

参考文献:

[1]李野艺.对我国民族音乐现状的喜与忧[J].戏剧之家,(7).

14.谈谈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篇十四

单位:东莞市大朗镇水口小学 姓名:陈淑萍

国内多种调查提醒我们: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国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组对随机抽取的3万名中小学生心理状况的科学检测发现,32%的学生有心理异常表现;又据某种心理测检组检测,只有43%的中小学生自认为朝气蓬勃的,27%的学生认为有心理问题。

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主要表现:首先是学习方面的问题,现在的学生中常有缺乏自信、厌学和学习困难的现象;其次是普遍存在不良性格和行为问题,比较突出的性格问题表现为依赖他人、固执任性,行为问题表现为讥笑别人、说谎、注意力不集中;再次是心理承受能力差,责任心不强,面对难题缺乏刻苦钻研精神,受不了委屈、挫折。此外,在情绪、人际交往方面也有明显的问题,有情绪问题的约占10%,人际交往方面突出的问题是自我中心,不遵守集体规则。

近年来,小学生由于病态心理而导致心理与行为上的失误,导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发展,甚至危害了家庭、危害了社会。由此可见,相当一部分小学生心理健康确实存在问题,这是不容回避、不争的事实。而造成小学生这些心理问题,与学校、家庭、社会三者在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分不开。

(一)学校教育心理水平不高

从我国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层面上来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起步较迟,并且处于推动发展阶段。许多学校的心理健康课程与心理咨询活动,往往流于形式,或者作为点缀,心理健康教育过程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社会与学校师生对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远没有到位,绝大多数人对此感到神秘和陌生。心理测量工具还有待科学化。个别辅导的方法如咨询还停留在一般的谈话,缺乏一定的咨询技巧,专业化水平不高。特别是专业人员缺乏,也是当前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一个较大的障碍。

另一方面,我国小学学校教育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弊端。许多教师虽然基本上能够看到学生存在的问题,然而,大部分教师都将之视为品德或思想问题,用德育的方法来处理。如,把孤僻看作脱离集体,把焦虑看成患得患失,把性格内向看作不暴露思想,用简单说教和行政方法加以解决,因此教育效果非常差,甚至适得其反。

(二)家庭教育不足

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品德修养,文化水平,教育方法以及家庭环境条件等对学生品德和心理成长有直接而重大的影响。一方面,不少家庭不懂得青少年生理心理发育、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能用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帮助、关心、教育孩子,对子女经常训斥,缺乏感情交流,使孩子有种“压抑感”、“委屈感”。另一方面,大多数家长对孩子期望值过高,限制其学习生活中的自由,扼杀孩子的个性发展。有的家长不能接受孩子在学习中的失败,不注意方式地指责、羞辱孩子,给孩子加大了心理压力和紧张情绪。所以家庭教育不当,是孩子出现心理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整个社会对心理健康教育重视不够

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却忽视了精神生活的需要。人们对健康的认识绝大部分只停留在身体健康上,而没有注重心理上的健康。忽视对心理健康及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长期以来,人们要么耻于谈到心理健康问题,要么认为没什么大不了。以至整个社会对心理健康教育不重视,认为心理健康教育可有可无,使得很多心理健康教育流于形式。此外,没有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培训,目前从事儿童精神科工作的医生整个中国也还不到100名,社会资源配置的不足也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一个瓶颈。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发展,为其整体素质的提高,身心的和谐发展奠定基础。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有两大任务:一是面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我调控、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二是对少数在成长过程中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和咨询。所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面向全体的系统工程。而只有学校、家庭、社会相配合,将小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的培养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落实在家庭、社会活动的全方位,才能使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得到更良好的效果。

在学校教育方面,对于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无可避免地出现的心理问题,应该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和调整。如我是这样处理学生的心理障碍的。“我班上有一个学生,从小右腿就有跛,走路一拐一拐的。他的很多时光是在伙伴们的嘲笑中度过的,自卑始终困扰着他,他的学习成绩也一直在班里停滞不前。我也曾叫他的母亲家长会后单独留下:“孩子的心理问题太严重了!”对此,他的母亲也倍感无奈,我看在眼里,暗想对策,等待捕捉教育时机。一天,学校举办运动会,班里的同学都积极报名参加各项比赛,惟有他坐在一边默默无语。“罗军,老师替你报了名参加长跑比赛!”我在他写作业时轻轻地走到他身边对他说。他惊呆了,神情呆滞地想了一会,然后放下手中的作业本低下头默默地抹眼泪,我顺手摸了摸他的头说:“试一试,就试一试,好吗?”“可我没有跑鞋!”他为自己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这没关系,我去给你借!”谁知天公不作美,一直下雨。第二天早上,我在校园一角看见他,为了给他借跑鞋淋成重感冒的我咳嗽着捧着跑鞋对他说:“穿上,去吧,不管结果怎么样,老师都会为你骄傲的!”孩子在我的陪伴下第一次走上了人生赛场,在我一声声的咳嗽中,孩子的眼睛湿了,他心里仿佛涌出一股力量在催他:跑啊,快跑啊„„跑着,跑着,他忘记了自己的缺陷,在同学们惊奇的目光中他向终点跑去。

奇迹出现了,孩子在全校得了第三名!同学们跑过来,簇拥着他,给他鼓掌,他却站在领奖台上放声大哭起来。哭着哭着,他又笑了,他看到了台下的老师在向他挥手,突然他大声地喊:“老师,我赢了!”孩子渐渐地长大,他不再自卑,他的成绩也一天天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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