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4.2.14)(精选3篇)
1.工作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4.2.14) 篇一
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整顿建筑市场环境,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及《湖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责任落实,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统筹推进,着力构建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三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系列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追究的通知》(鄂建[2015]7号),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参建各方的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溯、追究力度,对重大违法行为或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依法追究其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两书一牌”制度,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参建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对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入不良记录,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各监管部门对相关从业人员依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追究其责任。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创作策划和设计理念提升,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和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
2、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推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5]82号)要求,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督促各方主体健全质量管控机制。将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贯穿到日常质量监督管理中,促进企业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实现质量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3、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落实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验收制度。落实《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鄂建文〔2014〕70号)和《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16]242号),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制度,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建筑施工
扬尘防治工作。
4、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水平。建立工程项目开工前参建企业约见座谈制度,促进企业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建立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制度,强化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以技术创新推进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的发展,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逐步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引导企业通过BIM应用,为项目全过程的方案优化和科学实施提供依据,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建立完善监理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积极推行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建设,加强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监管,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托省建筑市场平台,健全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强化质量安全信用惩戒,营造诚信激励、— 4 —
失信惩戒的环境氛围。
2、加强监督检查。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模式,逐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质量行为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组织开展春季复工、汛期安全、冬季施工等重点时段专项检查;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3、加强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7年6月)。各区建设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各区建设局要在2017年6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城建委工作专班。
(二)组织实施(2017年6月—2019年12月)。各区建设局要按照本行动实施方案和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提升行动。2017年6月-7月,各区建设局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017年8月市城建委进行督导巡查,对重点工程、问题较多的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督查。从2017年7月开始,各区建设局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每半年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检查及整改情况汇总上报市城建委工作专班,市城建委每季度对全市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专项行动督导检查,住建厅每半年对我市开展提升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推广(2020年1月)。各区建设局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迎接检查验收阶段。各区建设局要在认真总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每年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检查促进质量管理,以良好的治理成效全面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城建委主任陈劲超任组长,夏平副主任、建管办主任周才志任副组长,委建管办、质安处、政治处、设计与科技处、节能处、市建筑质监站、市市政质监站、市安监站、稽查站、节能办、设计审查办、交易中心、城建档案馆等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委建管办负责,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市提升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层层落实责任。各区建设局要加强对提升行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
(三)统筹推进工作。各区建设局要统筹安排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把提升行动与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有序推进。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是建立月报制度。各区建设局每半年向市城建委工作专班报告提升行动推进情况,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工作建议等内容。二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区建设局确定一名科级(含)以上干部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6月20日前报市城建委工作专班。三是建立投诉、举报处置制度。市城建委及各区建设局在本单位开辟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专栏,设置网上举办信箱,设置专门举报电话,构建百姓咨询政策、反映需求、举报监督、整改反馈和舆情监测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工作平台。
市城建委工作专班联系人:张超,联系电话:83330849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印发
2.工作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4.2.14) 篇二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三小条例》,通过实施登记备案、引导规范提升、打击违法经营、健全工作机制等手段,全面落实食品摊点“六项标准”;至xxxx年底,全县食品摊点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食品摊点经营行为规范落实率达xx%,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xx%,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依托便民疏导点、集贸市场等食品摊点聚集区建设x个食品摊点规范经营区。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规范提升标准。严格按照《条例》及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的“六项标准”,对食品摊点进行规范提升,并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二)掌握食品摊点经营情况。各监管所要将辖区内所有食品摊点纳入监管视野,开展调查摸底,清理一批未实际经营的、关停一批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食品摊点。掌握辖区内食品摊点数量及类别,每周要及时将更新后的摊点备案信息导入到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食品摊点信息录入模块,做好食品摊点登记信息的动态更新,建立辖区内食品摊点动态名录。
(三)完善食品摊点规范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禁止食品摊点生产经营食品清单,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结果实行动态调整。建立食品摊点信用档案和市场退出机制,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引导社会公众依法举报食品摊点违法违规行为,增强食品摊点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将食品摊点纳入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开展检查并做好记录,督促食品摊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抽检,重点抽检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消费量大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要结合食品摊点特点,充分利用快检手段,排查风险隐患。
(五)严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食品摊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食品摊点销售无合法来源和来源不明食品等问题,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从严查处。
(六)引导食品摊点提档升级。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引导食品摊点经营者进入集中场所经营。鼓励开办食品摊点集中经营场所,对食品摊点经营者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原料采购、统一进销台账、定期检查检验。鼓励食品摊点经营者成立自治组织,改善经营条件,健全管理制度,实施良好质量管理规范。在全面落实“六项标准”基础上,建设食品摊点规范经营区。
(七)加强信息公开。各监管所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摊点经营者的登记、信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及时发布食品摊点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等手段引导公众合理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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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实施全覆盖监管。xxxx年x月底前将现有在营食品摊点全部纳入监管及时备案,录入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县局抓好规范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调度工作,各所年底前完成全覆盖检查。
(二)明确目标组织实施。各市场监管所x月xx日前确定规范提升食品摊点数量和规范经营区建设数量,并制作发放统一的《食品摊点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
3.工作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4.2.14) 篇三
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14‟19号)、《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岩教安„2014‟20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龙政综„2014‟201号)、《永定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永定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安委„2014‟13号)等要求,为持续深化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平安校园创建,经研究,决定在我中心校各小学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以下简称“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以及省委书记尤权、省长苏树林等省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用改革创新的措施办法,提升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全面覆盖、分类指导的原则,围绕“一级抓巩固、二、三级抓提升”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到2016年底,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更加明确,教育管理标准体系更加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标准化建设应达标的学校幼儿园全部评审达标。其中,2014年底评审达标率不低于40%、2015年底不低于55%、2016年全部达标。
三、领导小组
坎市中心小学成立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姜建辉
副组长:卢海锋
成 员: 卢荣兰、邓灿芹、李振铭、卢初钧、卢伟中、杨灿煌、赖洪光 卢小华、林华东、卢伟城、卢舜丽、王筱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赖洪光兼任。
四、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二是要把开展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创建“平安先行学校”工作与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完成学校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加强内部科学管理和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与文明学校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切实推进校园安全建设;三是要认真准备,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考评工作。
二)工作:
1、第一年(2014年9月—2014年12月):
(1)成立学校开展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领导机构;
(2)出台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3)宣传发动,强化培训,使全体师生充分了解创建工作的意义、任务、目标,从而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为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开展奠定基础;
(4)自查整改。对照标准和考评细则,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预案,不断排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种种安全隐患,完善安全防范设施、标识,充实校园防控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教育和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为迎接上级组织的考评做好准备。
(5)自评申报。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自评申报工作,并确保学校的全部创建工作在2014年12月31日前达到标准验收。
2、第二年(2015年1月—2015年12月)
在第一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和管 2
理水平,让校园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成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行为。
3、第三年(2016年1月—2016年12月)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活动,在学校形成工作高效的安全防控网络,建成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安防指挥系统,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大大提高,校园稳定工作、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全面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以学校作为创建活动的主体。
1、形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促“标准化建设提升学校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明确、落实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配备法制副校长。
2、针对师生不同特点,组织师生参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每学期进行1次面向全校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每学期组织1次有主题的安全和法制宣传活动,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前参加法制培训班专题培训,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学生进行逃生演练活动。
3、学校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主动地反映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学校与公安、综治、消防、卫生、交警等部门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二)以“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原则。
1、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学校和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学校人防、技防预警机制,加强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报送稳定信息,规范校园技防设施。提高安保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校园治安情况台帐、与公安配合的联防机制以及学校应急救治和疾病预防机制。规范学校治安、消防、卫生、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各项工作检查,杜绝学校安全 3
隐患。
(三)以安全教育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
1、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以及开展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安全教育。
2、结合安全教育周、119消防日、禁毒宣传教育等活动,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毒品危害等多方面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自救能力,减少意外伤亡及其他事件的发生。
3、认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1)在教职工方面,以法制教育、安全防范技能教育为主: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法制意识,让依法治校、依法从教、依法律已成为每一位教职工的自觉行为;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增强教职工应对校园各种突发意外事件发生的处置能力。
(2)在学生方面,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开展以法制教育、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火、防震、防盗、防抢、防骗、防踩踏、禁毒、网络安全、心理健康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让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到学校生活的每一角落。
六、具体安排
1、每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通过以会代训、校本培训等方式,组织教职工、学校保安人员等开展相关培训。
2、每学期结合实际制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计划,并及时进行学期总结。
3、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
4、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门卫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化学药品管理等,每个月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围绕校园建筑、消防设施、用电用水设施、师(生)各种矛盾纠纷等,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隐患。
5、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到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6、结合课间操集队,实现应急疏散训练常态化。
7、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周、月)”、“综治宣传月”、“禁毒宣传 4
日”、“119消防安全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载体,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图片展览、知识竞赛、征文等形式,充分运用校园广播、宣传专栏、多媒体等平台,每个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题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8、由班主任担负安全宣传教育教师职责,结合班级各阶段实际,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
9、加强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的建档工作,特别是对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校园特殊岗位(食堂员工、保安等)人员的信息、特殊学生(外来生、单亲家庭、心理障碍等)的信息,都要形成规范有序的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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