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八不准”

2024-11-0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八不准”(15篇)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八不准” 篇一

垫江县龙岗中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六不准”

一、不准无证供餐;

二、不准以营利为目的经营食堂;

三、不准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农产品,包括发芽土豆、“边角菜”(“坝脚菜”)等劣质原料;

四、不准采购、加工、供应高风险食品,包括凉卤菜、生吃海鲜、野生菌及隔夜剩菜剩饭;

五、不准采购、使用亚硝酸盐;

六、不准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配餐、送餐工作。

垫江县龙岗中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九必须”

一、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健康证明;

二、必须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行政、食堂管理员、原料采购员、厨师等参与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职责,开展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必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规范,建立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食堂从业人员准入、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制度;

四、必须每日对采购、库存、待加工的食品及原辅材料进行清理,发现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包装破损可能受污染、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的食品和原辅材料及时销毁,并记录备查;

五、必须由分管行政、园长(或法人代表)负责每周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并对当周自查情况进行公示;

六、必须建立学校膳食委员会,公开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信息,邀请膳食委员会成员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七、必须安装摄像头对食堂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展示每日当餐食品,接受家长监督;

八、必须每学期开学前对食堂环境进行消毒,放假时处理全部库存食品;

九、必须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方案,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内容、工作要求。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八不准” 篇二

H1:用于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有可能与食品发生接触的设备或机械部件上。它所有原材料或成分必须满足FDA (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的美国联邦法规安全准则指导21条CFR178.3750的要求。

H2:用于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可能与食品接触的设备或机械部件上。该类润滑剂不得含有锑、砷、镉、铅、汞、硒等重金属, 也不得含有致癌物、突变剂、致畸剂和无机酸。

H3:典型的乳化油 (水溶性油) 或食用油, 主要用于清洁和防止挂钩、手推车或类似设备生锈。

在了解了食品级润滑剂后, 您可能会问:为什么食品生产企业一定要用食品级润滑剂呢?为什么不能用工业级的润滑剂呢?回答这个问题, 要从5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 这是对人类生命和健康的尊重: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 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是全世界都在关注的问题, 不安全的食品将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健康甚至危害消费者的生命。例如, 2008年10月6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 (批号:2007122721、2007121511, 规格:100mL/瓶)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其中有3例死亡。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 这是一起严重的药品污染事件。

第二, 国家政策法规和国际通行质量管理体系GM P (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 和HACC P (危害分析和临界控制点计划) 的要求:由于食品不安全事件不断地发生, 国家对食品安全非常重视, 在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 要求对所有食品企业建立信用档案。西方和东南亚等国家除在药品生产企业推行GMP和HACCP外, 早就在食品领域推广GMP和HACCP质量管理体系。目前, 我们国家除在药品行业推行G M P和HACCP外, 食品行业也正在推行这两个质量管理体系。如果一个食品企业要获得GMP和HACCP认证, 就必须使用食品级润滑剂。

在HACCP认证体系中, 主要有3大危害:物理危害、化学品危害、生物危害, 润滑剂则归纳为化学品危害, 而食品级润滑剂不被列入化学品危害范畴。此外, 对于食品出口企业来说, 不使用食品级润滑剂, 其产品就无法出口。

第三, 工业级润滑剂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由于工业级润滑剂基础油精度不够, 含有多达16种多环芳香烃的致癌物, 如3.4苯并芘、苯、甲苯、苯酚等。此外, 由于工业级润滑剂为了增强其性能, 使用的添加剂含有重金属、硫、磷和氯等有毒有害成分, 会对人类健康产生极大的危害。

第四, 食品企业承受不起打击:由于食品生产企业在设备运行和维修保养过程中, 不可避免的会发生润滑油的跑、冒、滴、漏等情况。此外, 像食品饮料的封盖机、食品传送履带等部位, 润滑剂可能会与食品直接接触, 这就容易造成食品的污染。如果不用食品级润滑剂就会导致食品被污染。例如, 1996年, 因产品受润滑油污染, 一家大型美国肉类加工企业召回了4740磅 (2125公斤) 火鸡肉香肠, 而在使用食品级润滑油后, 一年仅召回31磅。

1998年, 重量490000磅 (223吨) 的烟熏去骨火腿肉, 被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 (Smithfield Foods) 召回, 因为产品遭受到齿轮油的污染, 几个客户投诉火腿肉有“坏味道”、吃下之后喉咙疼痛, 如火燃烧一般长达3小时。

2000年9月1日, 英国特伦特河畔斯托克市委员会确认, 在一罐婴儿食品的检测中发现含有有毒物质。经过调查, 发现这罐全球品牌婴儿食品受矿物润滑油污染, 该润滑油可能来自食品加工设备或来自罐装生产工艺。

2002年11月, 五合一口味的1.25公升瓶装饮料产品, “Big Thirst大渴”被召回, 因为产品被润滑油污染。该产品已经销到维多利亚省的NQR连锁店。澳大利亚食品标准局表示, 该润滑油可能会引发消费者过敏反应, 必须全部召回。

20 02年, 丹麦Vida bae k的奶粉制造商Arinco, 发现产品受到污染。从1月3日~6月28日共计生产了110 0吨Vid a b a e k奶粉。泰国的客户抱怨奶粉里发现了浅灰色粉末状物质。Arinco公司展开调查, 最终追溯至奶粉包装厂, 有一个旧转轴的齿轮箱中, 发现二分之一到四分之三公升的润滑油里, 含有极细的铁颗粒, 油经过了一个球形的连接器通路, 渗入到奶粉中的。

2008年9月15日, 台湾一家知名食品公司生产的苹果奶被润滑油污染事件, 幸好, 该公司使用食品级润滑油, 孩童食用96小时后, 未出现身体不适。

食品生产企业一旦发生上述污染事件, 如果被媒体报道后, 不但其产品销量大降 (甚至销不出去) , 而且对其品牌是致命的打击, 会极大地损害食品企业自身的形象和名誉。此外, 政府也会对企业进行处罚, 法人代表有可能被拘留甚至判刑, 企业的效益就会一落千丈。像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被处以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与经营的处罚, 所有当事人及法人代表均已判刑, 河北的三鹿奶粉也是一样。因此, 对食品生产企业来说这是承受不起的打击。

第五, 生产成本问题: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级润滑剂存在误解, 认为食品级润滑剂太贵, 会增加企业的成本, 其实总体算起来不但不会增加成本还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利益。食品级润滑剂除了有工业润滑剂的一切功能外, 还可以有效地防止细菌和微生物的繁殖, 并且食品级润滑剂对水、蒸汽及酸碱环境有优良的耐受性, 所以还可以有效地延长换油周期, 提高生产力, 降低生产成本。最为重要的是, 食品级润滑剂无毒无害, 符合食品安全法的一切要求。如果使用工业级润滑剂, 一旦发生食品污染事件, 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就会化为乌有、销量会急剧下降。此外, 还要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企业还可能被禁止从事食品加工或药品生产, 即使允许生产, 要恢复到污染前得水平, 还需要进行大量社会公关 (需要花费大量的费用) , 这是食品生产得不偿失和最不明智的做法。

3.安全生产13个“十不准” 篇三

一、高处作业“十不准”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4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6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10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二、施工安全“十不准”

1不准爬脚手架和坐吊篮上下。

2不准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赤脚施工。

3不准在架上追打、嬉戏和吵闹。

4不准酒后作业和带病施工。

5不准非机械工任意开机。

6不准非电工搭接电线。

7不准在外架和楼板上超载和集载。

8不准在上面向下扔物抛物。

9不准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在工地施工。

10不准违反任何安全施工纪律和条例。

三、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四、安全行车“十不准”

1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2不准私人动用公车,完成任务后严禁车辆不归位、乱停乱放。

3不准超载、超速、超员。

4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5不准带故障出车。

6不准让车不让速,严禁占道行驶。

7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驾驶车辆。

8不准(大雾天)事先不请示冒险驾驶车辆。

9不准与乘车人闲谈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10不准强行超车、变道和繁华地段超车。

五、电焊气割“十不准”

1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焊、不割。

2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不割。

3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不割。

4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不焊、不割。

5设备内无断电,设备未卸压,不焊、不割。

6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不焊、不割。

7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不割。

8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不割。

9锅炉、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无防护措施,不焊、不割。

10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不割。

六、起重作业“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物体上浮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整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七、电气安全“十不准”

1无证电工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断器的电气设备。

6不准用水冲洗和揩擦电气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打桩动土。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接触触电者。

10雷电时不准接触避雷器和避雷针。

八、井下用电“十不准”

1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

2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3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4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5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6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7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不准送电。

8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9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10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九、施工质量“十不准”

1严格按图施工,不准随便更改。

2每一部分项工程进行班前交底,不准无交底施工。

3各分项工程必须实行自检、互检、抽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4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时,施工员必须现场监督,不准随便离开。

5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进工地使用。

6砂子,碎石没有过筛,冲洗,不准使用。

7水泥、钢材,砖等建材,未经化验或试验,不准使用。

8严格材料配合比,不准施工现场不计量。

9砼施工时,不准在钢筋上行走或推车。

10不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任何劳动保护的人中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十、安全用电“十不准”

1不准在高压电线下打井,防止井管碰高压线造成用户死亡。

2不准在电线下面盖房、栽树、种爬蔓庄稼和堆入柴草,防止发生火灾及人身触电。

3不准拾捡断落的电线和拆切拉线、地线,防止触电。

4不准在电杆下面挖坑取土和在电杆上拴牲畜,防止造成倒杆断线以至人畜触电。

5不准上变压器台、爬电杆、拉线、防止触电。

6不准在电线下面放风筝、上杆掏鸟和往变台、电线瓷瓶上扔石子及用弹打鸟,防止损坏电气设备和触电。

7不准在电线上悬挂各种铁器、家具以及干菜等物品,特别是晾衣铁线要与电线保持距离,以防磨破电线时电伤人。

8不准在架空线下扬鞭,社员抹房勿碰电线,拖拉机耕地勿碰拉线,以防触电。

9不准私拉乱接电灯等一切电气设备,村民用电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

10不准私设电网和用电打渔,要杜绝一切窃电行为,对违者要追究责任。

十一、宿舍防火“十不准”

1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2不准卧床吸烟,乱扔烟头。

3不准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4不准在宿舍及楼内焚烧杂物。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设施。

7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

8不准擅自改动电气线路和电源设备。

9不准离开宿舍不关电源。

10不准故意损坏灭火器具和消防设备设施。

十二、厂车作业“十不准”

1不准无证驾驶。

2不准车辆带病作业。

3不准在大灯失效时进行夜间作业。

4不准酒后驾车。

5不准单手拖把连续行驶。

6装载货物不准超宽、超长、超高、超重。

7在厂区道路,行驶速度不准超过5km/h。

8不准未拔钥匙,擅自离开车辆。

9不准疲劳驾驶。

10不准急刹车、急转弯或超车时不打转向灯、不鸣笛

十三、个人安全位置“十不站”

1严禁在运行吊物下、起重吊臂作业半径下站人

2严禁在设备运行、禁止区域或移动轨迹范围内站人

3严禁在高处临边、孔洞等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4严禁在易发生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无安全措施与专人陪同前提下站人

5严禁在热态熔融(喷溅)区域、红钢运行(高温辐射)区域以及电离辐射区域附近站人

6严禁在拆卸阀门、管道、设备结构等情况下,处于压力、势能释放的正面区域站人

7严禁在移动设备或装置、吊装件或移动车辆站人

8严禁在无监护的立体交叉作业区域或动火作业区域下方站人

9严禁在高压电气柜或变电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4.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 篇四

x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粤食药监局法〔2017〕37号)要求,我厂于2017年xx月xx日对企业开展了自查,自查了48项,符合条件 45项,不符合3项,分别是第第7页2.1、2.5,第8页2.6共3项。

根据自查表不符合项我公司作出如下整改:

1.今后本公司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

2.今后本公司定期安排检查通风、防尘、照明、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设备、设施,保证正常运行。

3.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并保证有相关的使用记录。

广东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5.生产休闲食品企业简介 篇五

安徽省**食品有限公司坐落于阜阳市颍上县经济开发区甘罗路与颍淮路交叉口。公司占地约20000平方米,折合约31亩。其中:建设生产车间4200平方米、仓库用房11100平方米,综合办公用房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围墙、绿化及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等公用辅助设施。

本公司专业生产休闲食品,炒货系列!多年来一直坚持质量第一,风味独特,品牌至上的原则,专门购置了具有国内外先进工艺技术水平坚果连续炒锅、不锈钢煮锅、全自动包装机等炒货生产机械与设备,以及质量检测化验仪器等,聘请专业的技术人员,在吸取国内外名优特色产品特别是徽派工艺产品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改进工艺、配方,形成了现在风味独特多样的优秀产品!

6.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八不准” 篇六

一直以来, 我国食品安全不容乐观, 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特别是近年来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波及范围广, 损失严重, 极大地打击了消费者对国内产品的信心, 致使某些行业一度出现危机。为了尽量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术界和产业界人士纷纷展开对食品安全的研究。笔者对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篇名包含“食品安全”的文章进行了统计, 2008年的论文数量比2000年增长了24倍, 食品安全的学术关注度持续升温。关于食品安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食品安全的影响因素;食品安全风险;具体的食品安全防范模式;有关HACCP系统的研究;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这些研究成果对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国共有食品生产企业约50万家, 其中大中型企业15万家左右, 生产的产品占市场份额的90%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如同公共厨房, 厨房主人重视食品安全, 则大众食品就安全, 因此生产企业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主体。食品生产企业在创造利润、对出资人负责的同时, 对其他利益相关方也应承担社会责任, 保证食品安全是食品生产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第一要义和基本标准。

二、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不安全的原因

从有关部门不定期对食品质量抽查的情况看, 我国常见的食品质量问题主要是化肥、农药等对人体有害物质残留于农产品中;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重金属污染;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毒素污染;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食品制造使用劣质原料;假冒伪劣食品;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腐败变质的食物上市流通;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险。从食品生产企业的角度看, 企业现行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在实施和运行上还存在弊端, 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是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 例如, 企业不注重原料的控制, 导致后续生产的产品均出现质量问题, 三鹿结石奶粉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企业员工缺乏食品安全意识、生产过程监督不到位等等。

产品质量安全不但关系到食品生产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同时更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为了提高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总体水平, 提升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保障国民消费的安全性, 我们迫切需要建立和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三、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控制

质量控制是保证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措施、方法和手段, 可操作性很强, 是一个信息反馈系统, 通过反馈揭示食品安全监测活动中的问题, 促使质量管理系统及时进行调节、完善以达到最优化状态。质量控制图被认为是一个简单的预警系统 (见图1) 。纵轴表示反映产品某个质量特征或某项工作质量完善程度的数值, 横轴表示取值 (即进行控制) 的时间, 中心线CL表示反映质量特征的标准状况, UCL和LCL分别表示上、下警戒线。反映质量特征的数据如果始终分布在CL周围, 表示质量“在控制中”;而一旦超越UCL或LCL, 则表示出现了质量问题。在这以前, 质量控制人员就应引起警惕, 注意质量变化的趋势, 并制定或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食品生产企业应该从过程和因素两方面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

(一) 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过程控制

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十分复杂, 它要求食品生产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参与食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要达到食品质量安全的目标, 就必须对整个食品生产过程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 并且控制必须达到微观和宏观的统一, 过程和结果的统一。由于食品生产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见图2) , 企业首先要确定质量目标, 有了目标, 就有了行动的方向, 然后设计质量控制方法。在生产过程中, 要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以及工艺和工序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 并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最后是产品的验收交付, 要建立完备的质量档案, 对销售质量进行追踪。各环节紧密相连, 如果前一个环节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而不加以控制, 必然会影响后期的质量控制, 进而无法实现质量目标, 犹如多米诺骨牌效应。设前一环节发生的质量安全风险为A1, 后续环节依次为A2, A3, ……An, 则整个食品生产过程的质量风险。目前食品生产企业典型的过程控制方法是HACCP方法。

1997年6月, 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发布“HACCP体系及其应用指南”, 使HACCP成为国际性的食品生产安全的管理体系和标准。HACCP (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 “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 是用于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安全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的一种系统方法, 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实行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手段, 使食品污染、食品危害因素降低到最小程度。HACCP强调风险评估和预防, 它通过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分析, 预测和识别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食用和消费全过程中, 最可能出现的风险或一旦出现问题对人体危害较大的环节, 找出关键控制点, 采取必要的措施, 减少病毒侵入食品生产链条的机会, 使食品安全卫生达到预期的要求。HACCP管理体系建立在良好的操作规范和食品生产操作程序基础之上, 其控制重点和主要资源放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 而不是每个环节都投入相同的资源, 这样在预防方面控制重点就显得更加突出和有效。

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在于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系统, 强调企业自身的作用, 而不是依靠对最终产品的检验或政府部门的抽样检测和分析来确定食品的质量安全。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行HACCP管理体系是保证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 这已被欧美等发达国家所证实。所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HACCP管理体系, 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控制, 实现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进步, 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的信誉度, 从而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 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控制

影响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等5大方面 (4M1E) , 企业要将因素控制和过程控制结合起来。

1、人。

即直接参与食品生产的决策者、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人的问题是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甚至有许多属于技术、管理、环境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 最终常常归结到人的身上。作为控制的对象, 人应避免产生错误或过失;作为控制的动力, 应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食品生产实践中应增强人的责任感和质量观, 最关键的是要求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素质 (如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诚实信用等) 、能力 (工作经验、人事能力等) 和知识 (学历、专业知识等) 。在人的控制方面, 很多地方企业进行了不同方向的尝试。据报道, 广州约1350家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实施配备食品质量安全主任制度。“食安主任”是指具备相关知识, 熟悉国家对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要求, 经考核合格由食品生产企业自行聘任, 作为企业质量安全助手与参谋的质量管理人员。“食安主任”可对产品行使质量否决权和监督权, 有权禁止涉嫌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出厂;一旦发生质量事故, 由其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内部的溯源调查、召回处理、统计和报告工作。

2、材料。

材料是食品生产的物质条件, 是食品质量安全的基础, 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 所以, 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原辅材料质量控制包括进货验收方式、原辅料进货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及登记备案、投料记录、原辅料贮存等。无论是只提供终端销售的麦当劳, 还是既提供终端销售, 也提供合作销售的可口可乐、嘉吉和卡夫, 它们无一例外地将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放到了源头———原料供应商的控制上。

3、方法。

所谓方法, 包含食品整个生产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计划与控制手段、检验手段等各种技术方法。方法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 无论食品生产采取哪种技术、工具、措施, 都必须以确保质量为目的。

4、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两大类。生产设备是食品生产的组成部分, 检验设备是食品生产安全实施的物质基础。所以应从设备的造型、主要性能参数、使用与操作要求控制着手, 对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的购置、检查验收、安装质量和试车运转严加管理, 确保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落实到位、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完善设备器具维护清洗消毒记录, 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

5、环境。

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环境因素很多, 包括社会环境、技术环境、管理环境、劳动环境等。环境因素对食品质量安全的影响, 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如各种工业、环境污染物的存在;有害元素、微生物和各种病原体的污染;生物技术和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带来的可能的负面效应。对环境因素的控制, 关键是充分调查研究, 并根据经验进行预测, 针对各个不利因素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 提前采取措施, 充分做好各种准备。确保现场环境卫生、现场生产作业人员个人卫生、生产食品用工具及设施卫生符合要求, 避免生产过程的交叉污染情况, 洗手、更衣、消毒等控制措施有效。

四、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 减少重复的质量安全控制工作。在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网络中, 参与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组织及其各部门、个人都处于不同的组织层次, 有不同的责任。操作人员负责实际操作质量;中间管理人员负责监控, 检查发现操作质量问题, 并提出各种可行的解决方案, 最终向上汇报;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的协调, 划分操作人员的工作界面, 并对质量问题的解决做出决策;负责重大质量问题的监控和处理。他们的质量管理工作相互衔接, 但不应重复。

第二, 注意合同对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作用。合同中对质量要求的说明文件应正确、清楚、详细, 没有矛盾, 给各方面一个清晰的质量目标。尽量有定量化的、可执行的、可检查的指标, 防止因质量问题引起争执。在合同中应规定各方的质量责任, 划分界限, 赋予检验部门绝对的质量检查权, 并定义检查方法、手段及检查结果的处理方式。

第三, 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目标不是发现质量安全问题, 而是应尽可能地避免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 注意吸收过去同类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成功经验和反面教训。

参考文献

[1]、法律牢记心中, 责任担在肩上——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侧记[EB/OL].http://www.saic.gov.cn/, 2009-06-17.

[2]、马微, 王海波等.我国食品安全质量控制的进展[J].江西食品工业, 2008 (2) .

[3]、周三多等.管理学——原理与方法[M].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

7.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八不准” 篇七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我局在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提高食品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汾阳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经济增长、安全稳定、大项目建设三件大事,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探索新举措、创新服务方式,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有序推进了我市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实现了食品安全零事故。为汾阳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

我市现共有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5家,其中获得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的企业共62家,生产加工小作坊43家。取证企业主要有33家酒类、4家饮料、3家调味品、5家小米、4家食用油、10家土特产品和3家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主要以生产季节性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

一、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主要作法

(一)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贯,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我局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清查问题乳粉工作、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同日

1常监管相结合,并作为工作的主线贯穿始终,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强化监管人员、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自律意识,督促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辖区内食品质量安全。

严格按照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我局分别于去年4月1日和4月26日召开“汾阳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会议旨在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题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引导和督促企业尽快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努力实现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市局规定最基本的“十二项制度”和“十六项记录”。

(三)实行区域监管制度,巩固食品安全监管成果。为了更好地监管食品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针对人少、面广、量大等不利因素,召开中层以上人员会议、研究措施,集思广益,全员参与,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食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食品质量安全。将

全市划分为4个监管责任区,并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的要求,落实了定人员、定区域、定加工企业(小作坊)、定责任的“四定”方案,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名监管人员头上。初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协作抓。

(四)加大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我局确定了白酒、饮料、调味品、食用油等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加大对上述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二是主动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落实食品监督抽查检验经费,及时掌握了解食品质量状况,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三是针对季节和消费特点,对热销产品进行抽检。四是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完善工作流程,不定期分类召开监督抽查通报会和质量分析会,通报情况,分析原因,帮助企业及时找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充分发挥监督抽查的效益。

(五)认真开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卫生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一是我局认真传达省、市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制定了《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

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组。二是制定了整治目标和实施步骤,确保了专项整治的人员和组织保障。

在食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行食品添加物质“六专”管理制度,即专门定责、专人保管、专库(柜)存放、专档记录(采购、使用)、专项报告、专项承诺,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针对问题乳粉、瘦肉精、塑化剂、地沟油事件,对我市可能涉及的2家可能使用乳粉企业、1家猪肉使用企业、5家饮料及果酱企业、8家食用油生产、分装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并配合抽样检验。经权威部门检验,未发现上述企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为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着以“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我局制定了《汾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预案》从事故分级、应急处理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与报告、应急响应到后期处理都做出详细的规定。为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规范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程序,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

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起到关键作用。

二、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不能积极主动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二是检测水平落后、资金投入不足,设备简陋,工艺简单,无保证质量的必备检验设备,原料把关不严,不能做到批批检验,由家庭成员中的1至2人加工、利润薄,扩大再生产能力差,根本不可能取得生产许可证。三是责任意识不强,因为小作坊规模小、设备简陋,造成成本较低,价格低廉。加之其主要集中在城郊、农村、偏远地区,有就近优势,能方便一部分群众生活需要,始终占有一定市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继续巩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效果,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的观念,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把这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确保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一、拟参观调研食品加工企业:

1、汾阳市酒厂(有限公司)地址:光明路5号

2、山西裕源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汾军高速口

二、小作坊:

赵和平醋坊

8.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报告模版 篇八

从最初组织生产开始,厂里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步步为营,坚实走好发展的每一步。在厂子的组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济南长清质检分局大量的无私帮助,厂子一直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道路。本厂的产品质量一直很有保障,没有出现过什么质量事故。

厂里所用的主要原料有味精、食盐、淀粉、白糖、糊精等,这些原料必须都是经过正规的渠道,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进,并附有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很严格,必须符合国家对该食品的卫生要求,比如味精要符合gb /896的要求,白糖要符合gb 31的要求,等等。

厂里所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是呈味核苷酸二钠、鸡肉香精、柠檬黄等,这些添加剂的购进和使用都是严格按照gb 6的要求做的。

春节过后,按照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清分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成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小组,由法人葛金河任组长,组员由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生产加工人员担任,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从企业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产品管理情况、食品标注标识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等1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企业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名称为济南市长清区众惠食品厂,厂址是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开发区,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qs3139,新证正在办理中。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味精、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鸡肉精膏、麦芽糊精、柠檬黄、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盐、谷氨酸钠、淀粉、白砂糖、包装袋、纸箱等。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够仅仅,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我厂生产的味精没有食品添加剂。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6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我厂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的整洁情况,班班检查。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经人员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从原料专用通道进入生产设备。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均保持独立空间,没有交叉污染。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水浴锅、旋光仪、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9.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八不准” 篇九

1.1 设计水量、水质及处理要求

某保健品有限公司在清洗工段、蒸煮工段和浓缩工段产生大量污水, 再加上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污水, 每天总排放量24.2t/d, 各污染因子含量见表1。

单位:mg/L (除p H)

根据企业情况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此方案设计水量为25t/d。处理后污水满足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1.2 工艺选择

该污水成分复杂, 有机物浓度高, 溶解性和胶体性固体浓度大PH值不稳定, 温度在40℃左右, 带有颜色和气味, 悬浮物含量高易产生泡沫。

针对污水的特点, 根据当前工业污水处理工程, 先采用气浮法去除污水中悬浮物和胶体性固体, 减少对后续处理工艺的冲击, 然后采用厌氧水解酸化工艺, 可以在厌氧环境下利用微生物的活动, 打破芳香环及较大的苯环结构, 破坏其抑菌作用, 把微生物难降解的大分子物质转变为小分子易降解物质, 提高废水的处理能力。而经水解酸化处理后的污水往往CODcr含量还比较高, 色度较大, 且带有臭味, 因此再通过好氧处理可在一定程度上克服这些缺点, 能达到很好效果。

根据厂区面积和工程造价等因素考虑, 采用间歇式活性污泥法 (简称SBR法) 作为好氧氧化部分, 该工艺具有结构紧凑、流程简单、管理简易特点, 充分利用公共池壁, 占地小, 土建费用可大大减少。

1.3 工艺流程

2 工艺设计

2.1 格栅

由于废水中含有较多洋参残渣等大量悬浮物, 因此首先利用格栅去除较大的悬浮物, 防止堵塞和缠绕水泵机组、曝气器、管道阀门等设计粗细2道人工格栅, 采用不锈钢焊制。人工格栅必须每班清洗, 污物粉碎后可以合并剩余污泥一起处理 (如制取有机肥等) 。

2.2 调节池 (兼初沉池)

由于进水不是均质、匀速, 故利用调节池调节水质和水量, 起到缓冲、初沉池的作用。水力停留时间15h。

2.3 气浮池

主要是去除污水中未被格栅截留去除的悬浮颗粒物质及大颗粒物质。处理技术是在水中形成微小气泡形式, 使微小气泡与水中悬浮的颗粒黏附, 形成水-气-颗粒三相混合体系, 颗粒黏附上气泡后, 形成表观密度小于水的漂浮絮体, 絮体上浮至水面, 形成浮渣层被刮除, 以此实现固液分离。

设计尺寸:900mm×2500mm×1600mm。气浮池内含三个反应槽, 用于加Na OH溶液和氯化铝试剂, 调节污水中p H和污水特性, 产生更好混凝效果。

2.4 水解酸化池

大量生长繁殖的厌氧型细菌在池中形成一个浓度极高的立体结构的生物系统, 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下, 污水中的大分子有机污染物被降解为小分子的有机物, 可生化性大大提高, 为后续的好氧生化处理创造条件。

设计尺寸:覬2000mm×4500mm, 内配以半软性填料40 m3, 填料层高度h=3.5m, 水力停留时间为10小时。

2.5 SBR好氧池

污水经过水解酸化后, 可生化性能得到很好地改善, 采用间SBR法对污水进一步处理。大量好氧型细菌在池中形成一个密集的立体结构的生物网, 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下, 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被降解为无机物和碳水化合物。

设计尺寸:覬3500mm×4500mm、溶解氧控制2.5-3.5mg/L、气水比q=20:1, 进水2小时, 曝气8-9小时, 静止1-2小时, 排水1小时。

2.6 污泥池

工程运转过程中有少量的剩余污泥产生, 这些污泥经简单干化脱水后送往有机肥厂出售。

3 运行效果

该工程2012年6月投运, 经过1年多运行实践, 不定期采样监测结果见表2。

经多次监测结果显示, 工程运行稳定, 具有抗冲击能力强、COD去除率高、容积负荷大等特点, 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 具有良好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摘要:某保健品有限公司采用气浮-水解酸化-好氧氧化工艺对生产污水进行处理, 处理后出水满足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 通过从方案选择、工艺设计及运行结果等方面对此工程进行介绍。

10.食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十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工作。主要负责人应负以下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

2、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落实。

5、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发布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对本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研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组织本企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做到令行禁止。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5、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落实。

6、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组织本企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支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每一次。

3、参加安全事故的处理。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执行。

5、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6、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证不出现人身伤残死亡事故。

9、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做到令行禁止。

2、坚持跟班作业,及时发现隐患和处理突发事件,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上报领导处理。

3、督促检查各重要场所的安全设施,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解决。

4、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参与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7、及时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他安全活动,检查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置、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的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和各项安全活动为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9、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七、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妥善保管好现金、支票和其他票证。

2、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3、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风险抵押金,并建立安全生产账户,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4、对计划外的安全活动、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等经费尽最大限度的提供保障。

5、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八、电、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原理,熟悉掌握使用、保养规定。

2、指导使用人员正确使用和保养,及时维修或者送修。

3、检查每台设备的运作情况,了解故障规律。

4、负责采场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保养及维修的管理工作,修理设备应尽心尽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生产设备的运行安全。

5、修理要及时,对急需的设备要加班加点工作,不能耽误生产。

6、协作队领导开展准备知识教育和训练活动。

7、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九、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2、一般情况下,应在设备停转的情况下进行保养和检修。如果在发动机运转中进行保修时,一定要有两人在现场合作(一个人坐在驾驶室内,一个人进行保修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用手接触运转部件。

3、保修前设备应停在结实而平坦的地面上,放下铲斗、铲臂、钻架等,拉上停车制动器,必要时在车轮前后垫三角楔。

4、禁止明火靠近电池。禁止用金属物敲打电池。在处理燃油或机油时禁止烟火。

5、发动机启动中,禁止检查风扇皮带或进行任何种类的保养。在对运转中的部件或其近旁进行保养之前应将发动机停转。

6、在冷却水尚未降温前,不得取下散热器盖,在取下散热器盖前,首先应释放内部的压力。

7、液压油箱加油、排油,拆卸油管或其他有关保养时配件,首先应释放液压管路内部压力。

8、在进行研磨、焊接时,应特别注意附近的人员。在挥动大锤前,必须检查锤柄的牢固性。挥动时,附近不得有人。

9、一般情况下应将动臂放下,如检修需要,动臂处于举升状态时,一定要支撑稳固,严格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

10、在设备下边工作时,应在驾驶室内挂一块警告牌,必要时在设备周围亦放置同样的警告牌。

11、在设备顶部工作,应保持平衡,防止跌落,事前应做好安排,防止因失误开动发动机或移动设备。

12、在拆卸履带时,禁止将手指伸到履带蹄铁中间,在拆卸轮胎时,应将设备顶高,并垫上楔木保护,防止设备下降。

13、在拆装发动机及其总成时,应选用适宜的起重设备。在起吊及运输过程中,避免吊件摇晃,不得站在吊运件下操作。

14、装配总成时,应采用正确的操作方法。

15、在使用电焊、风焊、钻床、砂轮机、手持电动工具等工具时,应遵循其相关安全操作规定。

16、设备修复试运作时,应由持有相关设备《操作证》的人员操作,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十、消防员安全操作规程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确定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

3、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为企业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组织实施对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

5、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十一、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确保处在安全状态方可开车,严禁设备

带病作业。

2.使用时必须先点动控制按钮,确定正确的行驶方向,行车运行途中,吊钩

不得碰撞任何物件,吊钩空运行高度必须离地面二米以上。

3.吊钩接近工件前,必须点动缓行,严禁用倒车代替制动。

4.起吊前必须确认被吊物件的重量,严禁超负荷作业。

5.超重用的吊索必须牢固可靠,且必须按照吊装部位吊装,严禁用橡胶皮带

起吊工件,起吊重型物件时,必须先点动试吊,确保行车的机械制动性能及起吊物件的稳妥可靠。

6.不准将起吊物件歪拉、斜吊,确保吊钩垂直,所吊物件在运行时,离地面

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吊绳的吊装位置必须合理可靠,起吊安全。

7.起吊时,工件上下不能站人,工件上不能有浮放物品,不得将重物吊挂悬

空时,对重物进行加工作业,严禁将手直接置于工件下方操作。

8.起吊带棱角,快口的物件时,必须用木块或纱布垫好

9.严禁起吊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10.使用完毕后,严禁将操纵控制按钮盒随意脱手,避免晃荡、碰撞。

11.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行车停放在车间二端,小车停放在大车任意一端,并关闭控制按钮盒上的电源开关。

1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八不准” 篇十一

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企业应该做十件事

关心、保障、监督食品安全是大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应承担第一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时应当从十个方面做起:

第一,严格遵守市场准入关.从事食品生产,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生产许可以后方能从事食品的生产和经营.第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职工的培训,严格对食品进行检验,同时还要积极地推行先进的管理制度.第三,严格执行从业健康制度.食品生产企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而且法律还提出了患有几种病的人员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第四,必须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生产企业所进的食品的原料、添加剂及相关产品,必须要进行查验.如果没有合格证或检验证书,还要进行检验,同时还要记录在案,并且按照法律规定,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第五,建立食品的出厂检验和记录制度.法律规定,食品生产加工要出厂销售就必须要检验.自己有能力检验的自己检验,自己没有能力检验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帮助检验,检验的记录也要保存不得少于两年.第六,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要取得许可.中国的食品添加剂,卫生部门允许使用的到现在已经达到200余种.第七,严格执行食品的标识和标签制度.散装的食品要有标识,预包装的食品要有标签,对厂名、厂址、品种、数量、规格各方面按照法律的规定,能够建立起对产品可追溯的基本要求.第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新创设的食品召回制度.如果食品经营企业发现生产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就应当停止生产,通知相关的食品经营者、销售者、消费者,并且把召回的情况做记录.如果没有主动召回,政府部门将依法责令其强制召回.第九,增强诚信意识.要求企业做的广告真实、可信,不能虚假、夸大.第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案.经常检查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八不准” 篇十二

食品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安全问题

食品及其原料的采购渠道不规范

食品生产的第一道工序就是采购原材料, 但是, 很多食品生产企业由于规模较小或是出于节省采购成本的想法, 并不会设立固定的采购基地或是原材料采购商, 而是从市场上进行筛选, 大批量采购, 在这个过程中, 食品生产企业并不会仔细的对原材料进行好坏的挑选, 甚至在对原材料进行清洗时都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时常发生以及处于代加工的原材料上还存在明显的污垢。采购渠道的不规范致使食品从根源上就受到污染, 极易引发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生产企业的自检自控状况不理想

我国食品安全法有明确规定, 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必须做好自检自控工作, 也就是要求企业对涉及食品安全生产的诸多因素进行自我检查以及自我控制, 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质量检测工具对食品质量进行合格性检验。但许多企业始终以经济利益为第一目标, 忽视长远发展, 而将自检自控能力放在较为次要的位置上, 控制得不到很好的执行, 食品安全自然就容易出问题。

擅自使用或者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行业已经算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了, 而且许多食品企业在添加之后还不在包装上标注, 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食品添加剂的过量使用会对人体造成致命的伤害, 缺乏必要的食品检测, 加上外包装上又没有标注, 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食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HACCP体系进行生产

HACCP体系指的是一种安全有效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 起到预防性的作用。在食品行业, HACCP体系是一个很好的质量监控体系, 可以对食品中所含有的生物、物理及化学等因素的有害性质进行检验, 预防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但在我国多数食品企业, 并没有严格按照这一体系进行生产。

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手段不完善

食品的安全监督与检测多数只是依赖于食品监察部门的定期抽查, 企业内部并没有安排相关的质检小组。现在, 由于食品数量实在庞大, 所以存在许多免检产品, 对于这些产品而言, 质监部门只会在出了安全问题之后才会对其进行质量检查, 这使得食品质量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食品企业生产环节存在安全问题的原因

食品生产企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食品生产很多环节都只是手工活, 招聘的工作人员也都是一些进城务工的农民或是一些下岗工人, 他们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生产知识和有关安全意识, 在食品生产及包装过程中, 忽视清洁与消毒, 使得食品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食品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进行生产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的规章制度相对比较完善, 但许多小型企业在生产食品时, 并没有严格按照产品的标准进行生产, 甚至存在多项操作有违法律要求, 使得国家颁布的相关食品生产标准形同虚设, 缺乏执行力度, 这都将导致或大或小的食品安全问题。

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

我国食品监管部门种类繁多, 虽然在平时工作时各有分工, 但一到重大事情, 许多部门就会出现只能交叉甚至是相互扯皮的现象, 监督效率差, 虽然有了足够的监督覆盖率, 但有效性却没有提高。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所包含的法律法规从数量上来说还是挺多的, 但是各法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 由于许多法律是不同部门负责起草的, 各部门间又缺乏联系, 致使很多法律颁布之后也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法律盲区仍然存在, 食品安全仍然缺乏必要的保障。

食品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运用HACCP体系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

运用HACCP体系以实现食品生产的安全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步进行:第一, 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 做好食品生产车间的消毒工作, 同时, 确保每一位进入车间进行生产操作的员工要做好相关消毒处理之后佩戴消毒手套进行工作;第二, 确保生产设备的完善, 确保生产这类食品所需的机械设备齐全, 包括从原材料的处理到初步加工以及后期完工包装等所需的设备都要配备齐全;第三, 严格按照生产流程进行食品加工, 不能随意颠倒和跳跃, 同时, 在生产流程及工艺的设置过程中, 应局部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特别是消毒环节要时刻把控, 防止各阶段食物出现污染。

从源头上把住质量安全关口

源头上控制质量, 主要就是从原材料的采购及储藏上下功夫, 确保产品加工所用的原材料是高质量的、未被污染的, 根据不同产品所需原材料的要求进行按标准采购, 确保无毒无害。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特别是针对现存法律盲点进行完善, 法律起草部门要与多方进行沟通和协调, 确保该法律具有实际意义。法律的完善仅仅只是第一步, 更重要的是法律的执行力度, 所以需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对食品企业相关法律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结语

1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总结 篇十三

普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普查工作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工商、卫生、农业、统计、食品药监等有关部门给予了全力的帮助和支持,特别是镇、街道、村委会在普查第一线做了大量的协调联络工作,使普查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普查任务下达后,我局迅速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普查办公室,落实乡镇普查工作联络人员12名,确定了普查方案。本次普查共出动普查人员936人次,普查10个镇和1个开发区。

本次普查涵盖了我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与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生产企业,对于界定不清或介于可普查可不普查之间的小作坊、小摊店、前店后坊等,一律进行了普查。普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区域分布、企业数量,企业规模、资质、性质、生产品种、卫生状况、执行标准、生产条件、检验能力、原料控制、技术力量、体系建立等。并对所有被普查企业的地理位置用卫星定位仪进行了精确定位。

本次普查到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各类作坊、摊店等总数为316家,其中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14家,属流通领域或餐饮消费领域的各类作坊、面点店202家。11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大型企业2家;中型企业11家;小型企业101家。

二、全力以赴开展普查工作

开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局没有普查工作经验,人手不足,加之时间紧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对这项艰巨的任务,全局干部职工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员发动,全力以赴,通过不懈努力,终于完成了普查工作。主要做法和措施有如下5个方面:

1、积极组织和落实各项工作

我局作为负责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能部门,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接到普查任务以后,立即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普查人员队伍,随后召开部署普查工作会议,确定普查方案,明确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普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定了以监督科、质检所、稽查大队为骨干,其他科室分片负责的基本模式,抽调人员建立起一支专职普查队伍。将全市划分为六个片,组成六个专门小组,分片包干开展工作。在各镇及开发区的大力支持下,落实普查工作联络员12人,构建镇村两级普查工作联系网络,这对今后开展监管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2、加强有效宣传工作

我局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积极宣传本次普查的目的、意义,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组织全体普查人员学习培训《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思想认识和行动的高度统一。同时加强与各镇分管领导的沟通汇报,及时将上级的要求和在基层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沟通。通过广泛的宣传报道,普查工作家喻户晓,取得了企业对政府普查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3、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普查工作

我局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普查工作。一是迅速制定普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明确每一阶段工作要求,对参加普查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保证普查工作对象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格式统一、时间统一。二是迅速组建六支普查队伍,构建镇村两级普查工作联系网络,发挥基层协管员和联络员地熟、人熟、企业熟的优势,保证了进村入企业顺利,也确保了普查工作的准确性。三是开展普查试点工作。按照普查要求,我局按企业规模大、中、小确定了几家试点。通过试点,掌握了普查方法、填表要求以及普查所需时间等,并及时完善普查工作方案。四是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为提高普查的工作效率,我局为各普查小组配备了数码相机、gps定位仪等设备,局办公室及时调整用车计划,保证普查用车。五是不断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强力推进普查工作。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这次普查,在每周的局长碰头会和每月的局务会议上都把普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讨论研究。10月份省局也对我局普查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

在普查过程中,我局根据企业暴露出的问题,在普查的同时做好服务和规范工作。具体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普查与宣传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相结合,使企业加深对负有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认识;二是普查与监管相结合,对企业不规范的行为及时告知,对存在有严重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三是普查与服务相结合,为

企业改善生产环境、完善生产条件、执行标准、出厂检验以及需要申领许可证等方面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解答他们的疑难问题。

三、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本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存在一定局限性

本次普查虽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保证普查质量的措施,但普查结果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缺少普查工作经验。二是季节性食品生产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影响了普查材料的完整性。三是有些小型加工企业无财务报表,其产量、销售额、利税等只能估算,但因其市场份额极小,统计误差不大。四是个别小企业不肯配合,一定程度影响了普查的准确性和普查进度。

2、部分小型企业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普查结果显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小型企业为主,一是在114家企业中,小型企业有101家,而且在地域上也十分分散,给有效监管增加了难度。二是部分小型企业质量、卫生和法律意识淡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三是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较差,生产场所布局不尽合理,设施简陋。四是部分小型企业因技术人员缺乏,对食品生产标准既不懂也不会用,仍然按传统习惯组织生产,随意性很大。五是原材料控制不严,进货只凭感观、图便宜。六是部分小型企业因缺乏检验设备,其产品出厂不能检验或仅凭感官检验,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3、普查中发现部分小作坊式加工点存在无工商营业执照或无卫生许可证情况,我们已将有关汇总情况移交工商或卫生部门查处。

14.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八不准” 篇十四

第一条建立原辅料采购验证记录。采购食品原辅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原辅料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辅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第二条、建立添加剂使用记录。食品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规格、使用数量等内容。

第三条、建立生产加工记录。食品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生产加工记录,如实记录生产所用原料、生产产品的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品种、第四条、建立生产产品检验制度。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抽样检验。

第五条、建立销售记录。食品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的食品情况,并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着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15.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八不准” 篇十五

中小食品生产企业自行出厂检验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 (本文所指企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 对出厂检验不重视。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 一些企业关注的只是产值和利润, 只要不出大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就心安理得, 有的认为自行检验只是做给别人看的, 有的是为了取证需要不得已而为之;特别是少数生产保质期较短的食品企业, 细菌检测数据还没有出来, 产品已销售一空, 就认为检验只是马后炮, 没有任何意义;有的还认为是政府监管部门给企业设置的准入门坎, 对投资出厂检验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

二是检验员综合素质不高。由于企业对出厂检验工作的不重视, 检验员的选用配备也是差强人意, 因为中小食品企业大多是家族式经营模式, 学习培训大多选送自已的亲属, 没有学历和所学专业的选择;而检验员培训又以应对发证审核为主要目的, 学时短、教材不统一, 培训效果很难用一个标准判定;加之平时出厂检验做得少, 或没有真正开展出厂检验, 时间稍长就全忘记了, 核查时拿给核查员看的只能是胡编乱造的“出厂检验记录”。

三是弄虚张作假、临时应付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现。在部分企业, 每到新发证或期满换证时, 化验员才派上了用场, 有的急时抱佛脚, 在劳务市场找一个持证的人员临时客串, 有的能够回答核查员的提问, 有的现场还能操作, 但在审查出厂检验记录时, 用心一查就不难发现造假的痕迹, 甚至发现了一些让人嘀笑皆非的错误;有的核查员感叹:与其这样让其哄骗人, 还不如不要这种“出厂检验”。事实上低水平的或弄虚作假的“出厂检验”报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中小食品生产企业自行出厂检验的对策

产品质量不是检验出来的, 但是出厂检验是指导食品生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合格的一个重要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 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在目前政府监督抽查不能覆盖企业生产的每一批产品的情况下, 出厂检验是最为有效管用的方式, 也是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有很多食品企业努力办好自已的化验室, 坚持批批抽检, 另外还利用这个平台, 开展过程检验、新产品研发检验, 较多企业从中尝到了甜头, 加大了自行检验的投入, 有的企业通过办最好的检验室来提升企业形象。办好自行出厂检验, 对生产者有利、对消费者有利, 应该是企业主不二的选择。如何应对目前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自行出厂检验存在的乱象, 笔者提出如下应对措施。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 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 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企业对出厂检验不重视, 说到底还是一个质量意识问题, 企业主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在当下的中国, 全民关注食品质量安全的氛围已近形成, 粗制滥造、掺杂掺假、滥加添加剂等行为为国人所不齿。对待质量意识差的食品企业, 首要的就是要加强对企业主和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教育, 有人说, 教育问题始终是中国人心中的一道坎。只有企业主和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增强了, 企业质量就有人抓了, 必要的质量投入就有着落了, 视质量为企业生命的氛围就有可能在企业形成。另外就是要加强对员工职业技能的教育培训, 管理员要培训、车间操作工要培训、化验员要培训, 要让其知道食品生产事关人体健康安全, 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出厂检验报告是企业食品出厂的通行证, 不能造假、更不能随心所欲地滥发, 发出去的检验报告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 督促企业依法办事, 对未落实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企业给予应有的制裁。一是在食品生产许可环节, 不能落实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新发证或期满换证企业就不能通过核查。现场核查应对化验室进行动态核查, 核查组可带盲样让化验员现场操作, 出具现场试验报告, 现场对化验员检验能力作出评价;期满换证企业须查看2年的出厂检验记录, 对其真实性进行审定;还须查看企业是否每年参加比对试验或能力验证, 结果是否满意;对化验员现场考核不合格或出厂检验记录造假或不参加比对试验、结果不满意的企业坚决不予通过。二是在日常监督、执法检查中应对企业落实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进行执法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第八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 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止停业, 直至吊销许可证。”而目前此类执法检查进行得太少, 处理较轻, 对企业没有触动。三是将企业落实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执行情况在企业质量信誉档案中予以记载, 作为评定企业质量信誉等级的重要依据。

三是尽快修订《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部分食品审查细则, 既要突出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重要性, 又要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共37条, 与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相关的只有3条, 且对出厂检验记录质量如何、是否造假、是否按规定保存没有要求作出评审记录, 是不太合理的;还应明确核查组成员须有1名精通检验技术, 便于开展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核查。部分食品审查细则对出厂检验项目的规定, 对必备出厂检验设备的规定也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例如, 细菌检测都需配制培养基, 配好灭菌后不可能短时间用完, 也不可能天天配、天天灭菌, 置冷藏保存是必要的, 必备设备应增加冰箱。再如, 小麦粉、淀粉出厂检验项目灰分, 部分食品过氧化值检测, 化验室必需有通风橱柜等必备设施, 在细则中应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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