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加班请假管理制度(精选10篇)
1.考勤加班请假管理制度 篇一
考勤、请假及加班管理规定
1.目的完善公司考勤、请假及加班制度,使之更符合业务发展需求,提高效率。
2.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3.考勤
3.1 工作时间
3.1.1 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3.1.2 实行弹性工作制:员工可选择在8:30~9:30之间某个时点上班,按每日工作满8小时的原则,选择在17:30之前下班记为早退,如没有考勤说明,则按照未说明缺勤进行扣款。
3.1.3 中午12:30~13:30为1小时午餐及午休时间。
3.1.4 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3.1.5 每个岗位均应确保与相关岗位的配合和及时沟通,并按时参与公司或部门的会议及活动。
3.2 打卡考勤及填写“考勤条”的原则
3.2.1 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无论何时到公司上班或离开公司都必须打卡考勤,如果出勤当日只
打卡1次,需如实填写“考勤条”,对全天的考勤进行说明。
3.2.2 员工的胸卡如丢失、损坏或忘带时,应以人工登记方式进行考勤。
3.2.3 员工不能打卡考勤的,须经直接上级同意,并如实填写“考勤条”。
3.2.4 为及时统计出勤情况并参与工薪核算,应在缺勤发生2个工作日内提交“考勤条”,提交“考勤条”的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如逾期未提交的,按未说明缺勤处理。
3.2.5 代打卡、伪造“考勤条”是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一旦发现并确认属实,当事人将受到包括解除
劳动合同在内的处理。
3.3 缺勤
3.3.1 未打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考勤说明,按照未说明缺勤处理。
3.3.2 未说明缺勤扣款:
未说明缺勤扣款=个人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缺勤时数
3.3.3 员工最迟可在次月22日前补交考勤说明来更正未说明缺勤扣款。如逾期仍不补交考勤说明的,按
旷工处理。
3.4 旷工
3.4.1 未经上级批准不上班未旷工。部门发现员工旷工后,由直接上级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当地
考勤员,遇有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等情节严重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以便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3.4.2 扣款:旷工扣款=个人定级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旷工时数*2;
3.4.3 处罚: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个工作日者,公司有权对其作出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内的处罚决定。
4.请假
4.1 请假原则
休假需事前申请,经批准后执行:遇紧急事件不能事前申请的,需及时告知直接上级。
4.2 请假程序
4.2.1 员工休假前通过电子考勤或书面考勤条提交申请,经直接上级批复,在收到电子邮件确认函或经
签批的书面考勤条后方可休假。
4.2.2 如遇紧急性事件而缺勤的,必须尽快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及可能所需的休
假时间,返岗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交考勤说明。
4.3 请假单位
4.3.1 病假、事假按实际请假时间计算,最小请假单位为1小时。
4.3.2 带薪休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4.3.3 婚假、男员工陪产假最小请假单位为1天。
4.4 各类休假
4.4.1 法定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为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每年年初公司会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发布本法定休假日的放假通知。
4.4.2 带薪休假
4.4.2.1 员工到岗一年之内有2个工作日带薪休假,自转正之日起即可享受。
4.4.2.2 员工到岗满一年以后,不同岗位享有不同带薪假天数。
带薪假天数计算公式示例:某岗位满一年后的带薪假天数为5天(40小时),该岗位员工于07年6月1日入职,则该员工08年6月1日后,08年可休的带薪假天数=07年在岗自然天数(210天)/365天*40小时≈23小时。08年6月1日后可休23小时。
4.4.2.3 员工当年未休完的休假不再结转到下一年且不予补偿。对于离职员工,未休完的带薪休假按离岗
当月的日工资进行(日工资=个人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补偿。
4.4.2.4 带薪休假可用于冲抵病、事假。
4.4.2.5 审批: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根据员工申请和工作安排签批。
4.4.3 婚假
4.4.3.1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等级结婚,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带薪婚假;初婚符合晚婚条件的员工(男25
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结婚,另外奖励7个工作日带薪婚假。
4.4.3.2 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12个月内使用,逾期作废;如离职,未休婚假时数,不予补偿。
4.4.3.3 审批: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由员工的直接上级签批。第一次申请休婚假时需将结婚证复印件在考
勤员处备案。
4.4.4 事假
4.4.4.1 审批:
连续事假2个工作日(含)以内由员工的直接上级签批。
连续时间2个工作日至1个月(含)由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签批。
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需办理离职手续。
各级经理应综合考虑员工本人要求和工作安排来审批事假。
4.4.4.2 扣款:
事假扣款=个人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事假时数
4.4.5 病假
4.4.5.1 审批:
连续事假2个工作日(含)以上,应向签批人及考勤员出示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连续事假5个工作日(含)以内由员工的直接上级签批。
连续时间5至20个工作日(含),由部门总监及以上人员签批。
连续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签批,如遇有重大疾病的,需及时知会人力资源部。
4.4.5.2 扣款
年累计病假在20(含)个工作日以内的:
病假扣款=个人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病假时数*20%
年累计病假在20至60(含)个工作日的部分:
病假扣款=个人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病假时数*40%
年累计病假在60至120(含)个工作日的部分:
病假扣款=个人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病假时数*60%
累计病假超过120个工作日的部分:
病假扣款=个人工资/当月工作日天数/8*病假时数*80%
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4.6 女员工产假
4.4.6.1 产假原则:公司的产假政策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制定。
4.4.6.2 产假类别
生育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已婚妇女年满24岁初育为晚育,增加30天晚育奖励假。生育产假为日历天数,遇节假日不顺延。
流产假:已婚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凭医院证明,给予15天的产假,最多不超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凭医院证明,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为日历天数,遇节假日不顺延。其他情况,按照病假处理。
产前检查与孕妇培训:女员工怀孕后遵医嘱做产前检查或参加孕妇培训,每次0.5天,最多不超过14次,初次请产前检查时请出示医院检查证明。
哺乳时间: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哺乳期),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一次使用,不能延休;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增加30分钟。
节育手术:执行政府计划生育政策节育手术的,凭医疗机构证明享受政府规定的休假。
4.4.6.3 产假工资
女员工因参加产前检查及哺乳休假的,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其他产假期间的工资为个人基本工资。
个人基本工资如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4.4.6.4 审批:生育产假应一次休完。休产假最早可在产前15天开始。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根据本人申请进
行签批,并将产假证明交考勤员备案。
4.4.7 男员工陪产假
4.4.7.1 陪产假原则:给予配偶生育期间的男员工5个工作日的陪产假,陪产假期间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
工资。
4.4.7.2 审批:陪产假在配偶生育期间休完,过期作废。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根据本人申请进行签批,第一
次申请时需将“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交考勤员备案。
4.4.8 丧假
4.4.8.1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去世时,有3个工作日带薪丧假,如需到外地
奔丧则享有带薪路程假(以实际路程车票/机票时间为准)。
4.4.8.2 审批:丧假一次休完,由员工的直接上级(处级及以上)根据员工申请进行签批。
5.外派人员考勤及请假
5.1 考勤
外派人员考勤、请假等均需遵守工作地的规定,并由当地统计考勤。
5.2 请假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发生的病假、事假、生育产假、迟到、未说明缺勤、旷工等,工资扣款与当地员工一致。
5.3 扣款
除工资扣款外,外派人员外派期间请事假,事假当日扣日外派津贴的80%;休生育产假期间停发外派津贴;如有旷工,旷工当日扣3陪的日外派津贴。
6.加班
6.1 加班定义
指因业务需要,经部门经理或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批准,由上级安排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情
况;对于出差以及参加基于提升个人能力或增进公司/团队成员间相互了解的培训、活动及会议等情况,不属于加班。
6.2 加班原则
6.2.1 每个岗位应对自己的工作目标与结果负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时间内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加班。
6.2.2 对于非常规性的紧急任务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通过加班才能完成的,方可申请加班。
6.2.3 加班需事前申报计划,说明加班事由、所需时间及人数,经部门经理或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批准。
6.2.4 如遇突发性事件需加班的,应及时告知部门经理或部门第一负责人,并在事后5个工作日内报部
门经理或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审批。
6.2.5 经批准后的加班人员,加班时必须打卡,作为实际加班出勤的记录。
6.2.6平均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人。
6.3 加班审批程序
6.3.1 加班计划申报:由员工直接上级填写“加班计划申报审批表”,提前3个工作日报部门经理审批。
6.3.2 审批:对加班计划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批,对加班较多的处或岗,应进行工作量、效率、人
岗配置等方面的分析与改善。
6.3.3 计划执行与备案:依据批准后的加班计划安排人员加班;经批准的加班计划,应及时递交当地考
勤员备案。
6.4 加班时数统计
6.4.1 加班时数量最小单位为0.5小时。
6.4.2 实际加班时数小于批准时数的,按实际时数计算;大于批准时数的,经部门经理或第一负责人批
准后,按实际时数计算,否则按批准时数计算。
6.4.3 加班时数的计算,应扣除加班过程中的就餐时间(午餐1小时,晚餐1小时)。
6.5 加班报酬
只有经部门经理或部门第一负责人书面签字批准的加班,方可依据加班的实际情况,享受同等时间的补休或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支付加班工资:
6.5.1 延长工作时间的,按150%支付加班工资。
6.5.2 在休息日安排加班的,按200%支付加班工资。优先享受同等时间的补休,员工休假必须优先冲
减加班补休时间。
6.5.3 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按300%支付加班工资。
7.相关职责
7.1 人力资源部
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和宣贯,并监督规定的执行,处理违规事件。
7.2 行政后勤部
负责考勤管理规定的执行与监控。
7.2.1 进行考勤系统管理端的操作,并配合IT部门进行系统维护。
7.2.2 纠正考勤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通知人力资源。
7.2.3 审核考勤说明等非正常出勤情况说明文件,并依“考勤条”更新考勤系统数据。
7.3 各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督导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本规定,负有管理责任。
7.3.1 根据审批权限签批“考勤条”等非正常出勤情况说明文件。
7.3.2 督促本部门员工提交“考勤条”,并在次月20日前对员工异常缺勤情况做出说明。
7.3.3 及时处理考勤违规事件,情节严重的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共同处理。
7.3.4 具有审批权限的各级管理者,应身体力行,按制度执行,如有违规,将按本规定及公司处罚条例
进行处罚。
2.考勤休假加班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考勤、休假及加班管理,保障员工休息权利,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全公司员工的考勤、休假、加班的监督管理;
3.2各部门配合管理部,做好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休假、加班的监督管理。4.管理流程 4.1工作时间规定
4.1.1公司执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调整或延长工作时间。
4.1.2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作息时间由管理部另行通知。4.2考勤规定
4.2.1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的考勤,一天考勤两次。
4.2.2上班刷卡时间超过上班时间30秒即按迟到论;超过15分钟至1小时内按旷工1小时论,超过1小时按两小时计,两小时以上按三小时计,依次类推。旷工工时按标准工时的2倍扣除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七个正常工作日视为自动离职。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4.2.3本公司除总监级以上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均实行刷卡。考勤时间以电脑记录时间为准。刷卡应自觉排队,严禁代刷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以旷工一天论处,并按情节轻重酌情惩处: 1)代刷卡(委托人和代理人均予记过一次); 2)故意损坏感应卡者。
4.2.4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应事先向部门主管级及以上领导说明原因或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应电话告知原因,回来补填《请假单》,不能发信息请假。
4.2.5员工上班、下班的刷卡时间至少相隔十分钟以上,否则视为无效刷卡时间,因特殊情况未能刷卡者,必须填写《签卡申请单》由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确认方为有效;
4.2.6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因办理公务外出应告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主管不在时应告知部门其他人员,并在公司去向牌上写明去向及外出事由。若不能在上下班时间赶到公司的,应在回公司后及时填写《签卡申请单》。误餐的可填写《误餐补助申请单》。
4.2.7不论何时,员工进出公司大门都必须刷卡。
4.2.8新入职暂未发放考勤卡的员工到前台文员处签到考勤。
4.2.9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办理《出差申请单》,经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管理部作为考勤依据,出差前应在去向牌上写明出差地点。4.3休假规定
4.3.1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期间薪金全额支付;如法定节假日逢周休日则顺延休假。
4.3.2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填写《请假单》。
4.3.3事假:因私事请事假者,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
4.3.4病假:因病须治疗者,按病情轻重请假休息,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3.5丧假:已婚职工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离世,可享受丧假3天,路途远的可酌情增加1天;
4.3.6产假:已婚女工分娩,可享受产假90天(须出示准生证); 4.3.7工伤假:因工负伤休假,依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规定决定; 4.3.8婚假:员工新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可享受婚假7天;
4.3.9请婚假须提供结婚证书,工伤及病假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逾期(获批准延假者除外)均以旷工论处; 4.3.10 休假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付:
1)事假不计薪资,按小时扣发工资,小时扣发工资=月工资/176; 2)产假薪水按基本工资发放;
3)其它请假未超过规定天数或经批准延长假期的按工资计算制度计发假期工资; 4.3.11假期批准权限:一般员工请事假在半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其它请假须由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批准。4.3.12符合请事假的条件: 1)直系亲属生病住院;
2)发生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因素;
3)周休日不能办理且必须本人亲自办理的(如迁户口、办理身份证等); 4)其它较为紧急的情况。4.4加班规定
4.4.1公司加班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各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在《加班申请单》上签名并写明原因报请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并于当日下午下班前将加班单交管理部文员。若遇特殊情况急需加班的,应在一天之内补填《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交管理部文员。
4.4.2加班前后需刷卡,实际加班时间以刷卡记录为准。
4.4.3本月(当月15号至次月的14号)经批准的加班与请事假可相互抵消。4.4.4本公司以下人员不计加班: 1)公差外出已报销出差费用者;
2)不论何时何日从事采购、销售工作者,均不计算加班;
3)司机周休日、法定节假日上班按加班计算,其余时间一律不计加班; 4)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其加班薪资已包含于薪资之内。
4.4.5周休日、法定节假日尽可能避免安排对业务不熟悉且从事危险的工作人员加班,且不指派其单独加班。
4.4.6休息日加班,如上班前因特殊情况不能加班,应以电话向部门主管级及以上领导请假,次日上班后立即出具证明或说明具体事实,补填《请假单》,不能出具证明或说明具体事实者以旷工论处。
4.4.7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有违纪、违规现象,给予罚款处理,由加班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开具《处罚通知单》,严重者予以开除。
4.4.8各部门节假日或夜间加班,其工作紧急且较为重要者,主管人员应亲自督导
4.5单据汇总
3.公司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篇三
第1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请假程序:
第2条 员工需要请假时,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
第3条 请假人填好《请假单》有关项后,按照《请假规定》呈请各级领导批准,将批准后的《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4条 办理工伤假审批手续,必须查验下列证件(材料):
1、由当事人提供工伤事故的经过报告;
2、由安全小组提供的工作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3、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工伤证明和病历;
4、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伤致残等级的,必须出具有效鉴定伤残等级证明。
第5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6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7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三、假期类别: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生育假,丧假,长假;
四、请假规定:
第8条 凡因病、事、工伤等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9条 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且影响恶劣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10条 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第11条 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高层领导或总经理审批;
第12条 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13条 请假单必须由本人填写,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14条 未请假、请假而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按时出勤者,以旷工论处;
第15条 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于当日委托同事、家属或以来电、函等形式请假,并于事后次日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旷工处理。
第16条 员工的请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时,其主管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或酌情减少准假时间;
第17条 如果员工请假时弄虚作假,不能实事求是,一经查出,按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五、假期说明
第18条 公休假日:每星期
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19条 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放假调休,共7天;
清明节:农历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其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条 非法定假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可分别组织妇女和青年(35周岁以下)参加纪念活动。如不组织活动,则分别给妇女、青年员工放假半天。对参加活动或照常工作的员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资。如妇女节、青年节适逢法定公休日,则不补假。
第21条 年休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休假。
1、年休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年休假在1个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安排,年休假工资照发。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假。对员工应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数工资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22条 事假:员工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申请事假。有调休假或年休假者,须在调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1、有薪事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事假。
2、有薪事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每满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过7天(含7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23条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凭医院的医疗证明填写请假条,由医务人员签署意见,再按事假审批权限报批;病假的医疗期及待遇按《计划生育及医疗待遇规定》执行。
第24条 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经营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在医疗期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因员工个人责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规定执行,员工因公负伤,需治疗休养者,须履行工伤假审批手续。
第25条 婚假:员工符合结婚条件,需请婚假者凭结婚证填写请假条,经计管员审核,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婚假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及医疗待遇规定》执行,假期改发补肋工资。
第26条 生育假: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需请生育假的,按请婚假审批程序审批;请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写请假条。其假期及津贴补偿按《计划生育医疗待遇规定》执行。
第27条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3天丧假;请丧假者由本人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丧假期间改发补肋工资
第28条 长假:员工请假超过15天即为长假,请长假员工不在归属车间管理,由办公室直接管理,期满后需续请的,须通过办公室来办理。
六、附则
第29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30条 本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员工请假、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员工考勤、请假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遵章守纪观念,规范对员工的请假考勤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是公司员工请假、考勤管理的基本制度,每个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对违反规定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一、考勤制度
1、办公室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做好打卡、请假记录。
2、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勤工作,每月底把部门考勤表汇总到办公室。
3、员工迟到、早退按《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迟到半小时以上作事假处理,情节严重作旷工处理。
4、各部门要保管好员工的各种假条、病休证明和考勤表;考勤表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及时更正。
5、员工若外出办事,须向部门负责人讲明原因并做好登记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无特殊原因未经批准擅自超假的,谎报情况、伪造证明骗取假期的,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不服从组织分配或因打架斗殴、酗酒被公安机关拘留等原因缺勤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
7、对涉及经济案件的员工,由于纪检部门核查经济问题而缺勤的,在缺勤期间;或被地方检察机关依法拘留、逮捕的,在拘留逮捕期间不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制度
1、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和请假天数,假期在3天以内的,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假期在3天以上(含3天)的除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还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假期在10天以上(含10天)必须报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下,无法提前填写《请假条》,应在24小时内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在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事假期间无薪。
2、病假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需填写《请假条》,并附上相关证明(医院证明),报部门负责人批准,无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如发生任何突发疾病,员工应在24小时内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在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非工伤病假期间无薪,工伤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3、调休
员工加班后申请调休,需填写《调休单》,并安排好本岗位工作,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4、婚假
员工结婚时,可持结婚证书申请婚假,法定结婚者享有3天的婚假,晚婚者享有15天的婚假。男员工25周岁以后(含25周岁),女员工23周岁以后(含23周岁)为晚婚。
5、产假
公司女员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顺产),难产(包括刮腹产)另加15天,双胞胎或多胞胎,每胎另加15天。包含(节假日),一般产前(预产期前)15天开始计算,不能分割使用。其他特殊要求参照国家标准。
6、护理假
公司男员工服务满一年后,夫人生育享有7个工作日带薪护理假。
7、丧假
员工之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有3天丧假(外地员工不包括在途时间)。
8、公司中高层人员请假由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9、连续一星期既不请假也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其在公司的所有履约金、工资、福利等均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洲际石化有限公司
5.考勤与请假制度 篇五
一、工作时间
1、管理人员:实行国家允许的标准时间制的工作时间制度,每周可享受两个休息天。每周平均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日平均工作8小时(不包括膳食时间)。作息时间为AM8:30-11:30.PM12:30-17:00,物业部员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排班。
2、工作维修人员:实行倒班制度,作息时间:白班AM8:30-11:30,PM12:30-19:30,夜班PM19:30-次日AM8:30。
3、保安人员:值班员实行夜班值班制度:PM8:00-次日8:00。中控人员:实行倒班制度,白班AM8:00-次日PM8:00,夜班PM8:00-次日AM8:00。
4、行政人事部于每月13日发放下月《排班表》,由部门经理负责排班,并于14日交回。
二、考勤管理严格执行打卡制度,各部门员工每日上班、下班必须亲自到物业部打卡,员工之间严禁相互打卡,凡违反该规定者,一律记过失一次,情节严重的将导致解除劳动关系。
1、迟到早退:上下午上午时间到岗在半小时以内的,即视为迟到一次,1小时以上的即视为请假半天。工作时间内因工外出时,应事先报行政人事部,如因私事早退外出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因天灾、人祸或不可抗力的情况迟到,经查明属实者,可免按迟到计算。
迟到、早退:违反公司作息时间,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给予小过处分,并扣月浮动奖金的百分之三十。
1.1员工上班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经理签字说明原因外,按迟到论处。
1.2员工下班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经理签字说明原因外,按早退论处。
1.3员工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2、病假:员工病假须在班前通知部门经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未通知者视为旷工,病假持市级以上正规医院开据的假条。
3、事假:员工请事假应于一日前填写《假期申请表》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行政人事部核准,总经理签字统一后方可休假,事假获准后,应在离岗前安排好工作,并当日把事假标准单报至行政人事部,未经批准的事假或已经批准未交准假单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期间内如遇有公休日或休假日不得扣除计算。
5.特别休假:
5.1婚假:女23岁、男25岁以下并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者享受三个工作日的有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的可享受十个工作日的有薪婚假。婚假须提前七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婚假与其它假期连休者,须得到特批。
5.2分娩假:具体规定遵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执行。员工妊娠后,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其工作岗位,产假返岗后,如原职无空缺,公司有权重新安排其工作岗位。
5.3陪产假:女方属晚育者,男方享受十五个自然日的陪产假期。男方也可将该假期转给女方与产假一并享用。以上须执相关证明。
5.4慰唁假: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去世,享受三天有薪丧假,兄弟或姐妹去世,享受有薪丧假一天,需提供有关证明。
5.5倒休:员工申请倒休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倒休申请表》,得到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私自休假者视为旷工。
6、旷工:凡是超过规定时间尚未到岗,而又无正当理由补假手续者,或没有提前请示视为旷工,按职务工资30%扣除,旷工三日予以开除。
7、加班:凡工作量超出工作时间以外或由公司安排加班者,由部门经理代为申请,填写《加班记录表》,呈行政人事部核准,报总经理同意后,以调休方式予以补休。
6.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篇六
一、请假制度:
1、教师有事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履行正确的请假手续,正确的请假程序为 :自己调课——填写请假条——审批——消假
2、请假条必须写清具体事由、请假时间、节次并请代课教师签字,请假时间段内无课的须注明,大课间、放学看护学生。再请相关领导签字,教务处把请假情况和调课情况做好记录后方可离校。无签字的视为无效假条。
3、电话请假回校后立即找相关领导补写请假条,不写嘚视为旷工。
4、教师请假需自己调课,调课不准跨年级调课,不能调课的不准请假。
4、半天以内的由教导处范甲彬审批,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由邢长银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刘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的由教办审批。
二、考勤办法:
1、教师每天两次签到,一律在一楼办公室签名,放学时由学校领导在大门口抽查签退。
2、值勤教师应认真值勤,每天提前拿出签到簿,监督教师签到,并在规定时间画出相应的执勤符号。
3、值勤领导要及时收起签到簿,统计好出勤情况,每两周上报校长室一次。
三、记分办法:
1、事假:一般事假每节课扣0.2分。
3、特殊情况不扣分:如:婚丧嫁娶,培训学习,工作外派,公务外出。
4、迟到一次按请假一节计算,未签一次按请假两节计算。
5、考勤结果一周一公布,学期结束时直接计入量化(每学期考勤总分共12分,考勤结果直接计量化,减尽为止)。
注:本制度从2013年9月3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
泗水县星村小学
7.新考勤请假制度 篇七
一、请假
1、员工因故不能上班的事前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卖场经理签字批准,然后送到信息部登记备案。不接受事后请假,事后请假均按旷工处理。
2、如遇突发事件需要请假,但本人又不能亲临现场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请假申请单》的流程,但请假本人必须先提前电话请示卖场经理。
3、因事请假半天,由各组组长签批,经卖场经理签字后交信息部备案。
4、因事请假一天经卖场经理签批后送到信息部备案。
5、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请假超过一天(不含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签批方可。
6、凡信息部处无《请假申请单》备案或《请假申请单》上无卖场经理批准的均按旷工处理。
7、员工因公临时外出,或出差到外地的不计为请假,由卖场经理书面形式说明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通知信息部。
二、请假标准
1、旷工
有下列行为者,均属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岗位报到者;
(4)超过15分钟未至(或离开)岗位;
(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未按规定事前上交请假条者.请假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离岗)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计;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离岗)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1天计算。旷工者扣除相应时间工资总额,并处罚款100元,各组组长同时每次扣绩效考核分2分。当月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申请病假,3天以上病假要证明或诊断书。病假扣发工资标准:按事假标准执行。超过约定医疗期限的员工,按劳动合同书有关条款处理。
3、事假
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可申请事假,事假扣发工资标准:请假半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开50%提成;请假超过一天(含一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及提成。
4、丧假
公司员工在亲属亡故时,按下列情况核定丧假;
直系亲属亡故(包括父母、养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请假4天;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时请假2天。丧假扣发工资标准按请假天数/当月天数*当月工资系数。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标准执行。
5、婚假
进入公司前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进入公司后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申请婚假4天。婚假扣发工资标准按请假天数/当月天数*当月工资系数。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标准执行。
三、考勤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人员每天须保证有考勤记录。
2、上班时间开始后打卡记为迟到时,下班时间结束前打卡视为早退。
3、在规定上下班时间15分钟内不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仍未到岗或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去厕所时间为12分钟,且每次必须单人从员工通道签字后方可出行,超过规定时间或2人以上(含2人)出行的每人处罚10-50元,防损严格执行。
5、员工上下班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本人100元/次的处罚,给于代人打卡者200元/次的罚款,严重者辞退。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填定未打卡说明书,注明原因,由部门经理签字,报信息部留存。
6、员工上班应先打卡,然后换穿符合公司规定的工作制服,未换穿符合公司规定的制服者不准进入卖场。
7、上班时间不能擅离职守,如有物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15分钟以上的须口头向各组组长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到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回到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理由不充分或原因不属实者各组组长不能批准。未向各组组长请假的按旷工处理,各组组长扣考核分2分。
8、因私事需要临时请假离开岗位的每次不能超过半个小时,每月累计不能超过三次。超过半个小时的每次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假期。
9、本组或邻组员工不在岗位,卖场经理或部门组长询问时不按事实回答者给予开除处理。
考勤制度
1、员工应每天打卡以记录出勤时间
2、员工在到达公司后或离开岗位前应着制服打卡。
3、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罚款10元。
4、任何员工不得代为其他员工打卡,否则将被视为较重违纪行为。
5、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6、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7、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8、工作时间开始后或结束前15分钟内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半天论;15分钟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1天论;
9、员工迟到、早退3分钟内,每次罚款10元。
10、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即使累计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也以旷职半天论;
11、未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8.2014-考勤请假制度 篇八
为加强我厂考勤及请假工作的管理,为加大企业的管理力度特制订以下管理条例,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工作制,具体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30。工作中10:00—10:15和15:00—15:15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加班时间为18:00-21:00。加班每8小时为一个工作日,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元/小时计算。每日早 7:50~8:00点名签到,开生产例会,员工无特殊原因必须准时参加。
二、请假制度
1、事假: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三天,月累计不超过五天,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请,事假期间,扣发当日基本工资。
2、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的,应第一天请事假,持医院病例在请病假。病假不得超过七天。
3、全年事假和病假超过45 天者,除按规定扣发工资外,不享受基本工资按年度晋级待遇。
三、其它规定
1、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罚款5元,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罚款10元,30分钟至1小时以内罚款15元,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
2、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
3、休假员工不得超期,每超期一天除扣发当天工资外另罚款50元。
4、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填写请假单,经车间主任及厂长签字后生效,否则视为旷工。
5、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时,员工不得推托,或无故不加班,否则按旷工处理。
6、节假日全厂放假时,按规定放假日前一天和后一天不允许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9.医院请假、休假、考勤制度 篇九
请假、休假、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请各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一)请假制度。禁止电话请假或稍假条。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送交医院办公室。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再经院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签字,院分管领导签字后由院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院分管领导审批;院班子成员请假须经院长审批。
(二)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在假期满后不能按时返回的,事后必须说明情况,补办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当天工资的5倍处罚;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当月工资、补助、奖金等一律扣除不发放。
(三)月公休假按4天计,集中在周六、周日,不允许累计攒假。各科室主任自行安排本科工作人员休假。周内1—5无特殊、重大事情不允许休假、请假,请假者按日工资2倍予以扣除。月公休假不满4天者,每少休一天补助一天日工资。请假期间无公休假。每月将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后经财务科与办公室核实后,按照规定计算出应当扣除(或增加)工资部分,在发放时予以扣除(或增加)。
(四)考勤制度。本院从2013年4月1起实行指
纹机考勤,不在进行人工考勤。所有在职职工必须在指纹机上留样。如遇留样难以识别时,请提前向院办申请及时更换留样,以免影响出勤。
(五)职工每天输指纹2次,分别为上午8:00以
前和下午5:30以后。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不得迟到、早退。每月迟到、早退的前3次暂不进行处罚,3次以上(不含3次)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元,时间以指纹机考勤时间为准。如遇作息时间调整,以调整后的为准。
(六)每月初院办公室打印上月考勤表,并进行
核对,若有因公外出无指纹考勤时间的情况时,需安排(上级)领导的签字有效。核对无误后报财务科,财务科按规定计算出应当扣除工资部分,在发放时予以扣除。
(七)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
10.员工考勤请假制度 篇十
一、考勤、打卡
1、员工出勤必须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在指定的卡钟打卡。考勤卡纸放在指定的卡盒,不得在别处打卡和随意放置。
2、考勤卡是员工出勤情况的记录,是员工每月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发放的主要依据,必须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扣除当月工资。
3、考勤必须由员工本人亲自打卡,未打卡员工当日按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证明。
4、因公外出不能及时返回公司或忘记打卡者,经部门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可作补签;做考勤伪证,代替别人签到,除未打卡员工本人作旷工处理外,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次。
二、工作时间
1.工作日期:公司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周六下午、周日为正常休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做临时调整,事后可实行补休处理。
2、上下班时间:
上午:9:00~12:30;
下午: 13:00~17:30.注:打卡时应注意上班卡需在规定时间之前打,否则即为迟到;下班卡则在规定时间之后打,否则即为早退。
三、迟到、早退
1、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接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作为上、下班考勤的时间标准,以到达、离开工作岗位为衡量标准,凡不能按时到达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凡擅自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1)未按时上班或下班且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则为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的按旷工处理。
(2)考勤卡上只有上班记录,没有下班记录,按事假处理;(特殊请况除外)(4)因漏打卡、错打卡或因为工作原因和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打卡的,须在当日或者次日报部门经理核实签批,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2、员工上班忘记打卡,经部门主管证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携卡到行政人事部确认后签卡,逾期未办理视为缺勤;否则不予受理。
四、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不到岗上班者为旷工。旷工以当月实际日工资标准为考核薪金单位,计算方式:实际月工资÷当月实际应上班天数=日薪金×旷工天数×3倍 ;
2、旷工2天(含)以内的,按旷工天数进行处罚,参照第1条计算方式执行。
3、旷工3天(含)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于15天内将所有工作及公司资料交接清楚,办理离职手续予以结算工资;逾期未办理离职手续或不交接工作者,不予结算工资,且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请假
1、所有员工如有事不能按时上班的,都必须事先请假,否则视为旷工。(特殊情况除外)
2、请假程序:
普通员工:请假申请单→部门主管→行政人事部备案。
中层管理以上员工:请假申请单→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备案。
3、审批权限:
部门主管:1天以内(含1天)部门经理:2天以内(含2天)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4、其他:
(1)公司原则上实行事先请假的管理规定。员工有事需请假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如急病、意外等可委托代请假或电话请假,但事后应持有效证明、病历卡、交费收据等材料补办请假手续(如家庭遭遇意外等情况,应有当地政府或相关机构证明),任何人员未经请假而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2)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可补、调休(补休、调休不能跨季度)。但需办理补休手续
(3)请事假者一律扣除假期全额工资。事假一次最多不能超过15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2个月,逾期且未办理有效续假者按自动离职处理。(4)病假:病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核扣。病假时间超过7天的,需凭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病历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5)管理人员及相关特殊岗位人员需请假的,必须办理职务代理人手续,且在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正常。
(6)请假时间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满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以此类推。
五、销假和续假
所有人员的休假、请假需在有效假期结束后及时回到工作岗位,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续假的应得到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否则在假期结束后超过3日未回到工作岗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做任何工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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