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单位民工工资发放的实施办法

2024-07-10

关于施工单位民工工资发放的实施办法(共8篇)

1.关于施工单位民工工资发放的实施办法 篇一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规范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维护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1.2 按照“谁主管、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方或项目总承包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1.3 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分为建设方管理和承包方管理两方面。对于技改类及我方投资项目按照业建设方管理执行。对于外部承接的工程项目,按照承包方管理执行。1.4 公司及各单位将发生农民工欠薪事件作为目标责任书中的一项考核指标。

1.5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

第二章 建设方管理职责

2.1 建设方主管领导负责对所投资工程项目工程款按期支付,各项目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施工方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人。

2.2 建设方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对有过欠薪事件的企业严禁使用。

2.3 在每笔工程款审批时,应要求承包单位附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工程款支付到位后,由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监督承包人的发放过程,确保工资发放到人并留存经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影视资料等。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不按计划发放工资,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2.4 各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当月发生的工作量当月核算,不得无故拖延。

2.5 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欠薪隐患的,及时与承包单位管理层进行沟通,必要时发书面函件。

2.6 对于承包人不按期发放工资并已导致农民工上访等严重后果的,各项目部可在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的介入下,将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支付给农民工,支付后继续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必要时,申请动用施工单位缴纳的民工保证金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

2.7 对于出现农民工虚报、瞒报工资数据或采取围堵、上访等过激行为恶意讨薪的,各项目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对欠薪属实的,及时发放。发生欺诈虚报的,报公安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经营单位应对项目经理及施工单位作出处罚。公司对各经营单位处理不力进行考核及处罚。2.8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情况。

第三章 承包方管理职责

3.1 各施工项目部经营单位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各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为农民工工资保障与发放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管理工作。

3.2 各施工经营单位作为总包单位应统一管理所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劳务。各经营单位开工前应当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或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

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要特别重点明确农民工每月生活费的支付方法。项目部、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3.3 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三账一册”制度,“三账”是指: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台账、考勤管理台账、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一册”是指:建设领域务工人员考勤记工册。3.4 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项目部必须通过劳务公司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代管。劳务队伍必须每月25日向项目部提供本月在场人员花名册和退场人员花名册。3.5 劳务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支付的明细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情况。3.6 每月25日,劳务队伍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

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劳务人员书面签认,并按手印,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3.7 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以及劳务队伍提供 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留原件(加盖劳务队伍公章)存档,复印件留项目部一份,原件上报各经营单位,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3.8 劳务队伍必须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花名册(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必须一致)、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工程量割算清单(其中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人员姓名必须一致),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申请各经营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

3.9 劳务队伍拟申请发放农民工工资必须提前10日以书面文字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在接到劳务队伍的申请后5日内完成审核。若工资申请与劳务队伍的资料不一致,项目部有权拒绝劳务队伍的工资申请;项目部审核通过后必须在5日内向各经营单位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申请,各经营单位将在5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3.10 农民工工资必须发放到本人。农民工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工资,且每人限拿一张身份证(或一个户口本),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若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可以授权别人代领,但必须提供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项目部留存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案。

3.11 农民工领取工资时需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并按手印后方可领取工资。如有特殊情况,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程款支付情况,可按比例逐月或者季度进行发放工资,将工资发放进行制度化,但最低发放比例不得低于维持工人基本生活水平所需款额;急需回家人员劳务队伍做好工资表格后垫付工人工资,项目部监督,并负相关责任。离场人员或急需回家人员,项目部必须将未发部分工资及时发放至民工手中。

3.12 项目部不得将农民工工资一次性交于班组长或小联合承包体的“包工头”手中,必须由劳务财务人员直接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中,不得由班组长或者“包工头”代领。凡因代领代发,发生农民工本人未领到工资的,项目部和劳务队伍均应当承担未支付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项目部和劳务队伍进行处罚。

3.13 班组长或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支取工程清包款,班组长或承包人所产生的利润待该劳务合同完成、农民工工资发放完成后,一次性或者根据合同要求付于班组长或承包人。3.14 各经营单位在工程项目完结后做好劳务资金汇总统计,将人工费占比与发放情况做出分析报告报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3.15 公司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第四章 罚则

4.1 各单位支付工程款后不履行监督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责任,致使造成讨薪事件的,给予经营单位月度考核3-8分。

4.2 各单位拖延应付承包人工程款致使造成讨薪事件的,给予经营单位月度考核3-8分。

4.3 各单位作为承包人未建立“三账一册”管理制度的,给予经营单位月度考核3-5分。

4.3 各单位作为承包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缺失,致使农民工讨薪造成不良影响的,股份公司给各单位月度考核5-10分,并对经营单位总经理及工程主管领导处以5-10万罚金,予以降薪降职处理。对项目经理处以1-5万罚金,解聘项目经理职务。

2.关于施工单位民工工资发放的实施办法 篇二

XXX: 为进一步调动XXX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XX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按照XXXXXX的统一部署,以XXX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为总纲,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坚持正确的分配导向,XXX于2013年4月顺利完成了绩效工资的实施和兑现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现将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三年来的运行情况分析于下:

一、运行和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现状

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前期工作于2012年3月开始,XX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和精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的同时,成立考核机构、制定方案,有条不紊的开展实施绩效工资发放的前期工作。对全XX 人(其中XX人,全XX编制为XX人)实施了绩效工资发放工作。2013年总量为XX万元。2014年总量核增XX%。整个工作平稳有序,发放工作顺利,职工情绪没有明显波动,干部职工反映良好,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主流是好的,基本达到了“按岗取酬、多劳多酬、优绩优酬”目的和要求,也有力地推进了XXX管理工作。

二、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发放主要做法

(一)制定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方案依据XXX绩效工资的总体框架结合XXX实际制定,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案主要明确实施绩效工资的组织机构和机构职责,明确绩效工资总量、基础绩效系数、定岗及岗位系数的总体原则,以及明确对请假、有关违法违纪等事项发放绩效工资的原则等。

(二)组织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因为绩效工资的总量核定直接关系到绩效工资能否发放。XXX根据当时在编人数和岗位实际确定总量,得到XXX的批准。

(三)采取竞聘方式定岗。定岗主要是各XX长和XXX员的确定。根据XXX内部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每科室设立3个XX职位。XX的选用,XXX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答辩、测评、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由各XXX与录用的XXX见面,进行双向选择,最后XXX任命。XXX员的确定,同XXX的选用也是通过竞聘确定,程序基本与录用XXX职位相同。

(四)核定基础性绩效系数和各岗位系数。XXX综合科组织人事员根据各人身份和所定岗位确定以上两个系数,公示后,对系数有异议的重新审核,确保无一差错。

(五)制定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修订完善了《XXX公路XXX管理XXX实施办法》。办法主要明确了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对象、计算方法、绩效工资各系数的确定等。主要有:

1、计算方法:主要有三方面。

(1)基础性绩效=基础性绩效系数×出勤率×基础性绩效基数;(2)岗位绩效:岗位绩效=岗位系数×技能系数×工作绩效系数×岗位性绩效基数;

(3)表现性绩效:表现绩效=团队系数×出勤率×态度系数×表现绩效基数。

2、绩效工资各系数的确定:确定原则为XXX考核小组确定各XXX领导班子成员和XXX机关工作人员的各项系数;各XXX考核小组确定本XXXXXX人员的各项系数。由于绩效工资的计算共有10项内容,即:“3基数7系数”。其中3项基数(基础性绩效基数、岗位性绩效基数、表现绩效基数)是固定值;7项系数中:基础性绩效系数、岗位系数和团队系数(年度考核结果,获得前三名的XXX,其团队系数为1.1,获得后三名的团队系数为0.9,其他XXX团队系数为1.0)这3项系数也是相对固定,需要考核确定的系数只有4项,即:工作技能系数、工作绩效系数、态度系数和出勤率。

(1)工作技能系数的考核周期及系数确定:

①考核周期:工作技能系数的考核周期为每年度确定一次,当年有效;

②系数确定:确定方法为各单位考核小组每年年初组织技能考试(60%)、领导测评(20%)、职工互评(20%)三种渠道综合得分(按100分计)来确定。总分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其技能系数为1;总分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其技能系数为0.5。

(2)工作绩效系数的考核周期及系数确定:

①考核周期:各XXX领导班子成员和XXX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系数,由XXX考核小组根据工作实际,周期可以确定为每半年或每季每月一次;各XXX对本XXXXXX人员的考核周期为一月一次,考核

测试结果为当月有效。

②系数确定:各XXX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绩效系数的确定,由XXX按照《XXXXXX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适时制定)》的内容,按百分制的标准对各XXX的工作进行检查评分,工作绩效系数为:实得分÷100;XXX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绩效系数的确定,按照《XXXXXXXXXXXX人员绩效考核标准》(适时制定)的内容,按百分制的标准对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评分,其工作绩效系数为:(实得分÷100)×XXX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绩效系数;XXXXXX人员工作绩效系数的确定,各XXX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XXX的百分制考核评分标准,报XXX批准后实施(XXX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XXX员加分从严控制,最高加分不得超过5%,加分人次不超过20%)。其工作绩效系数为:(实得分÷100)×XXX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绩效系数。

(3)工作态度系数考核周期及系数确定:

①考核周期:工作态度系数(指职工工作积极性高低,对待工作是否热情,以及与同事在工作中的团队配合意识)的确定周期:XXX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周期原则上每半年一次(XXX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XXX机关工作人员和XXXXXX人员的考核周期原则上为一月一次。

②系数确定:各单位每月月底通过领导测评(占70%)、职工互评(占30%)二种渠道综合得分来确定。所有被评人员按得分高低排序,排名在本单位职工前1名的人员评定为好,其态度系数为1.2;

排名在本单位职工后1名的人员为差,其态度系数为0.8;其它人员态度系数为1。

(六)明确考核程序,考核过程公开化。一是XXX制定考核方案;二是成立考核工作组;三是由考核工作组抽调人员“一把尺子量到底”,到各单位组织考核;四是考核统分汇总并反馈;五是考核工作组向XXX汇报考核情况,并审定考核结果;六是公示考核结果;

三、实施绩效工资的主要优势

(一)职工能理解和接受绩效工资改革。大部分干部职工对绩效工资的理解是分配体制的改革,是一种利益的重新分配,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工作,是根据对职工的工作成绩、劳动效率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来分配的奖励性工资,主要体现在将职工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和表现挂钩。职工都能在思想上理解和接受并支持绩效工资改革。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能够体现向三类人员倾斜:一是向责任大压力大的关键岗位倾斜;二是向肯做事、会做事、能做事的一线优秀骨干倾斜;三是向优秀团体倾斜。

(三)严格和长期的绩效工资体系,能够不断改进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绩效。

四、运行绩效工资的负面和难点

(一)实施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对干部职工积极性有一定的影响。根据规定,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绩效工资制打破了旧的分配模式,干部职工产生了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危机感,起到了工作积极性的调动作用,是正能量的一面。

但有的干部职工认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存在“你的系数比我高,该你多干”、“不是我的事我不干”现象;还有,在普通XXX员中分XX个等级,XXX员心中也有怨气等消极负面因素。

(二)实施绩效工资对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影响。对部分员工不能起到有效激励,使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稳定性都会受到影响。实施绩效工资,干部职工之间适当拉开了档次,有利于干部队伍管理,消除了许多管理环节和扯皮现象,提高了管理效率和管理效益。但是没考虑工作效果的后显性,隐形工作不好量化,工作效果又不能按工作业绩量化,人员之间无法比较,干部和职工之间易产生矛盾,不利于管理和团结。其次,是一般性工作人员。大部分的人都是在平常的工作岗位上做着平常的工作,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的优秀,有些能干的人,也许是没有职务,也许是年轻,也许是没有学历或者是工作的资历浅,工作能力比较强,业绩比较突出,但是没有得到提升工资也不能够得到晋级。

(三)“因岗定薪”体系设计过于僵化,不利于工作多样性的解决。岗位薪级工资应当是“因岗设人,以岗设薪”,而目前有一部人员是兼任不同的岗位,如一些专技人员兼任了管理岗位,这些“双肩挑”人员只能选其中之一。这部分人又都是具有高职称、高学历,他们心中愤愤不平。

(四)实施绩效工资的重点之一,在于绩效系数“杠杆”适度性的把控。绩效工资中岗位奖励系数的构建不十分科学合理,对不同人员拉开多大差距为适宜的把持不够。比如:XXX员和XXX员(骨干)系

数的差距、XXX员与XXX员的差距多大为宜;实职科级干部与保留待遇的科级干部系数的差距、在岗和不在岗系数的差距等。

(五)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重点之二,在于如何科学设计,设置绩效考核指标,考核指标难于细化和量化,往往难以克服考核指标设置过于量化繁琐和粗放抽象“两种极端”。由于岗位不同、工作各异,在考核指标的设计上和具体的操作方法上很难细化量化,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绩效考核也只限于年度考核等几种主要的形式,而在考核中又缺乏科学的衡量机制,往往有情面因素,轮流思想,主观评价等因素影响考核结果,使考核结果平均化,绩效考核往往流于形式。

(六)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重点之三,在于考核工作的周期性和延续性。关键难点在规范运作,建立绩效考核有周期性和延续性的循环运行机制。绩效考核的根本目的在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升执行力、持续推动XXX管理工作。过于频繁和冗长的考核系数,会导致考核敷衍了事,走过场,而且耗费人力物力财力。

五、实施绩效工资改良建议

(一)调研各类人员奖励性绩效系数的合理区域。在调动积极性和减少矛盾方面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调研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单位的效益离不开职工个人的贡献和成果,有效合理的考核制度,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潜力,这才是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真正目的所在。建议组织人员探索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先试行后推广。

(三)取消XXX员的等级制。可以在XXX员的调控名额范围内,改

为采取一年一评“XXX员标兵”、“优秀XXX员”来进行同类绩效系数的划分和确定,化解职工之间划分等级的怨气,还能得到工作上得到肯定的荣誉感。

(四)缩减只能定性不能量化的考核模块的分类,简化绩效系数考核的实际操作的步骤和过程,突出可操作性。比如职工的工作态度系数和工作技能系数,这两个系数大体只能定性难于量化来考核。态度系数可以合并在工作业绩中体现,工作技能系数可以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来评定。比如,基本称职可以定为0.5、不称职为0。从而简化了考核的冗杂性,避免了事项的重复性。

(五)制定奖励性绩效系数的上浮上限。奖励性绩效系数的上浮上限,主要用于奖励。由单位独立掌握,不受除总量调控外的任何干涉,以便更能鼓励工作的创新和体现工作的优秀业绩。

(六)“双肩挑”人员因岗定薪问题的建议。专技人员兼任了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争取政策的支持是一方面。能否在不违背超出管理岗位职数和专技岗位职数的前提下,按照原来的工资制度执行“就高”原则,维持兼任管理岗位。例:某专业科的科长既是七级职员又被聘为高级职称“双肩挑”,绩效工资走专技,行政职务照当,其七级管理岗位可以任命给该科的副科长。既便于开展工作,又回避了“因岗设人,以岗设薪”的矛盾。

3.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协议 篇三

发包方:

(甲方)承包方:

(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为加强劳务管理,保证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达成以下共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工程结构、层数、面积:

5、工程造价:

6、开工、竣工时间:

7、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8、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合格

二、工程承包范围

/ 4

1、承包内容:

2、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对乙方劳务管理工作和执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为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2000元/次的罚款并停止工程款的拨付。

2、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在执行协议中所引发的一切不良行为,并追究乙方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甲方对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在调查清楚后,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付民工工资。对无故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甲方将对乙方处以2000元—5000元/次的罚款。

4、甲方将定期对劳务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接洽工作;乙方为检查存在问题的第一责任人,甲方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选聘的劳务公司(队)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施工资质,乙方必须与进场的劳务公司(队)签订合 同并报甲方备案。

/ 4

2、劳务公司(队)招聘的进场民工必须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职业健康要求。

3、乙方应要求劳务公司(对)与招聘的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建立民工花名册,收集民工人员身份证和提供工资定点发放银行的开户账号,对农民工进出实行动态管理,每月末将更新后的花名册报甲方。

4、乙方应要求劳务公司(队)建立民工出工考勤记录,对民工施工工日按月统计并上报至乙方。

5、乙方在按照劳务合同,达到工程款支付节点时,必须筹备资金,优先发放民工工资。

6、在发放民工工资时,必须提供民工本人签章的工资表,乙方应存档备案。

7、乙方为本项目民工工资支付的总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为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第一责任人,乙方项目部应设置劳务管理员,对劳务管理资料建立档案。

8、乙方必须对劳务公司(队)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不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有权优先从劳务费中扣除民工工资部分直接代付。

五、其他规定

1、本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协议订立地点:

/ 4

3、本协议同《项目管理合同》同时执行。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履行完毕,且无拖欠民工工资后,本协议自行失效。未尽事宜双方依法另立补充协议。

甲 方:(公章)

乙 方:

(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4.民工工资发放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民工):

因包工头刘佳携诚帝商厦外墙保温涂料材料款,人工费,逃跑,造成刘家下属包工头无力支付工人工资,本工程发包方相应国家解决农民工政策,发包方直接向民工发放工资。与民工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需如实上报在工地所产生的工资;

2:乙方领到工资后不得到甲方施工工地,如进入工地视为寻衅滋事,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全部由一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身份证需真实可靠,如使用假冒证件,甲方直接交给公安机关处置。

4:如发生乙方工资瞒报虚报,乙方向甲方赔偿双倍的损失。

本人已仔细阅读以上各条款,并清楚以上条款产生的法律效力,本人保证严格执行以上条款。

5.2016民工工资发放保证书 篇五

民工工资发放保证书

一、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承诺

我单位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民工工资支付的基本措施,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不拖欠民工工资。如果发生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特此承诺!

二、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1、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如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职责部门,公司将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4、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5、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6、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 惠山区建设局建管处:

无锡市宝丰电力设备厂投资建设的新厂区新建车间工程由我公司总承包承建,新建车间工程一幢,排架结构、单层、建筑面积5472.23m2,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5-18,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10-28,项目经理唐啟忠。

我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协议全部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农民工单包工资款,绝不发生农民工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及个体性上访事件,如有上述事件发生,均由我公司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无锡惠山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杨市分公司

2016年5月20日

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承诺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劳务分包人(全称):

我公司与承包方就 工程签定分包合同,为保障工程中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和落实,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公司按照制式合同,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劳务分包单位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

3、我公司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我公司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违约责任,其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承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4、我公司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承包方监督管理,双方签定的分包合同必须就分包公司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公司按承包方提供的规范文本签定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承包方负责。

5、我公司在农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农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农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农民工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健康证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农民工的数量。该花名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我公司公章,送交承包方备查。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变化我公司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制作副本一份,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6、我公司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并书面承诺该帐户资金只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挪作他用,银行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我公司在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到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帐户,签订代发工资协议,每月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我公司为每个农民工建立银行卡时应由每个农民工亲自领取银行卡,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我公司在办理上述工作之后将农民工在工资支付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的开户信息、银行卡号等编制成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

7、我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根据各班组上报的考勤表或班组计工表,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银行卡号)、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每月安排专职农民工管理人员和专职财务人员,根据工资支付表将工资由农民工工资存入专用预储帐户转帐到农民工登记在册的工资银行卡。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发。我公司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在工资发放之后必须由领取工资的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8、我公司每月定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若不能足额发放,则以不低于天津市最工资标准的金额支付农民工基本生活费,每季度按劳动合同约定对农民工劳务费进行一次性结算,并足额支付农民工剩余应得工资,出现此类情形,我公司将具体工资发放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并将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实际发放明细清单连同书面报告加盖分包公司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

9、每次发放工资后,我公司将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及银行转帐清单等资料全套复印一份并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

10、我公司在申请拨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施工进度形象部位所产生的农民工劳务费明细结合相应班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材料制作成书面文本资料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承包方拨付工程款时,将所含劳务费部分直接转帐到我公司在银行建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其余部分转帐到我公司指定帐户。我公司在承包方拨付工程款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11、每期拨款前我公司如未将上期各月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及银行转帐清单等资料送交承包方,承包方若不予进行拨款,我公司无异议,并按承包方要求补齐上期应交资料。

12、我公司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方一次性缴纳¥ 万元,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非清包方式则写:承包方可我公司申请拨付的工程款中已扣除劳务费后的剩余部分金额里再扣压部分金额作为工资发放保证金,延时拨付,扣除比例为当期拨款总金额的3%)。若工程进行期间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又为未用任何办法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方将有权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其余部分将优先作为罚金或违约金。工程竣工结算完结42天后,经承包方审核我公司已全部付清农民工工资,剩余保证金全部返还我公司。

13、我公司承诺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4、我公司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

15、若我公司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发生举报并调查属实,承包方有权暂停进行拨款,直至问题解决。若因此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其责任全部由我公司承担,若因此对承包方的工程造成不利影响,承包方有权追究我公司的责任。

16、若我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发生拖欠情形,承包方采用以下保障措施,我公司承诺对此无异议。

1)动用当期支付工程款兑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若当期工程支付款不足或没有计量,承包方将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17、若承包方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我公司在10日内足额补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我公司未按时足额补存,承包方在下期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应补存的金额以补足保证金,我公司无异议。

18、我公司不得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手段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或闹-事等恶劣事件,否则承包方有权追究我公司的责任。

19、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承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承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承诺人: 年 月 日

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附件四)致: 合同段项目部 兹有 身份证号: 所在 班组于200 年 月 日由本人代表 班组全体工人到项目部领取支付给我班组20 年 月份止工资合计人民币大写,(¥),并保证发放到位。本班组自领到工资后与项目部债务全部结清。本人特承诺不再找项目部有关经济问题,确保不发生民工在项目部、社会闹-事和上访现象,否则由我本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代表: 施工队负责人:

其他承诺人: 二○○八 年 月 日 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本单位__________负责人,身份证号。系标 劳务分包合同签约人。现郑重承诺:本公司代表人签署的民工工资表所反映在承包项目 年 月的民工人数、工资数据完整真实,如有冒名、漏报,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年 月 号前的工资已经全部发放。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民工工资支付与发放承诺书 本人承诺如下:

1.切实做好结算、筹资、支付工作,尽早安排好资金,做到心中有底,确保年终民工工资发放不发生拖欠,克扣现象。2.排出民工工资发放表,在发放过程中,认真做好与民工的对账工作,做到有工资清单,民工本人签字,工资发放到本人。同时做好对民工的教育工作,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财物,绝不发生赌博、偷窃、滋事等事件。

3.注意领取、发放过程中的资金安全问题,确保不出意外,一定妥善处理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防止出现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投诉,聚众讨薪事件,顾全大局,担当责任,及时化解矛盾。

4.凡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和聚众讨薪事件的,本人接受公司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公司信誉受影响的,接受公司对本人停止承接新任务和清出合格名录的处罚,本人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根据市、区建筑业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领会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民工及时和足额得到劳动报酬,我保证执行公司对民工工资发放的具体规定,本人承诺如下:

一、我张小海承包上海鼎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 南宋二组危桥改造 工程项目的建设;

二、因为资金困难,提前向公司提取工程款80000元(捌万元整),用于支付工资、材料费。

三、应付民工工资款,保证足额兑现,并且发到每人手里,决不挪为他用。

四、为了增加发放民工工资的透明度,做到本月工资发放的工资单上墙公布。

五、如果我班组内部发生劳资纠纷,由我内部解决,决不因工资分配、工资拖欠、材料、机械等的纠纷,而造成民工上访或对公司所受信誉影响;如出现以上不良情况,一切责任由我负责。

六、我愿意接受公司对民工工资等方面管理和工作上的监督。担保人: 承诺人:

6.关于施工单位民工工资发放的实施办法 篇六

为逐步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责任与绩效挂钩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24号)、陕西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暂行意见》的通知(陕人发[2008]2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相结合,清理和规范县乡两级各事业单位现有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项目和绩效工资标准,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注重实绩、突出贡献、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实施范围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了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水平

1、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按白人劳发[2009]171号文件执行。

2、非义务教育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义务教育学校的方法确定绩效工资水平。

3、财政定额补贴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有条件的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4、实施绩效工资后,取消事业单位现行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和执行的津补贴项目。

四、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在规范津补贴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按照“分类、放权、搞活、考绩”总体原则,科学运用调控措施,合理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全面搞活内部分配。

(一)总量管理

1、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县人劳局、财政局根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总数和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并将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按经费供给渠道及方式核拨到各单位。各单位在考核分配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人劳、财政部门核定的总量标准,不得突破上限控制。

2、各乡镇、各主管部门要加强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管理指导、综合平衡、监督检查,要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本系统、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各乡镇、各主管部门在审批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方案时要综合考虑单位类型、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既要适当拉开差距,避免平均主义,又要加强调控,防止收入差距过大。

3、绩效工资总量随同级公务员规范后津补贴标准的调整而调整。涉及人员及岗位变动,由主管部门报县人劳局审批,并经财政局核准后予以调整,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4、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分两步进行,其基础补贴仍按原办法随月发放,奖励津贴按月核定基数,由财政局拨付到单位,再由单位考核发放到个人。

(二)内部分配办法

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决定本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可分为基础补贴和奖励津贴两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补贴和奖励津贴比例为7:3,其它事业单位基础补贴和奖励津贴比例为6:4。基础补贴由单位按照岗位层次确定标准,最高岗位等级与最低岗位等级标准之比原则上不超过2:1;奖励津贴由单位根据个人实绩贡献情况确定。

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广泛征求职工意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事业单位在其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出台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可按参照同级机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标准发放;其他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也可参照执行。

(三)实行工资专户管理

绩效工资纳入工资专户管理,工资专户建立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五、政策规定

(一)原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在核定绩效工资时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实施后按单位内部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执行。

(二)在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在实施绩效工资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补贴。离休人员补贴发放办法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或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由单位参照同级机关退休人员补贴水平执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

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的人员,其补贴标准按本单位同职务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80%确定。

(三)实施绩效工资后,除国务院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及原人事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项目继续执行外,我省市制定的非改革性津贴补贴项目不再执行。

六、经费来源

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事业单位推行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以实行绩效工资工作为契机,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考核工作,完善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要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人劳局、财政局会同纪检监察、组织、编制、审计等部门,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范程序和要求进行内部绩效工资分配、资金来源不规范、突破绩效工资总量的单位,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维护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

八、执行时间

7.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细则1 篇七

为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建立运行程序与标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的法律及规章条款

1、经济合同法;

2、劳动法;

3、建筑法;

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5、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宁夏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二、劳动管辖

凡在宁夏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项目参与施工的农民工一律由银川仁立劳务公司管辖,工作超过三个月的签订简易劳动合同,三个月内的签订临时合同。

三、劳动报酬

各工种按照技术等级及证照和实际水平,参照市场价分别订为综合薪酬和分支分项薪酬,二者取其一,并在签订合同时分别注明,综合薪酬包括了各项保险费,由领受人自己决定缴纳,分支分项需做特别费用及标准的约定。

四、流程

(一)、施工合同签订

1、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要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做出专项条款约定,划分责任,明确各方在工程节点,结算程序,工资比例、工资总额、支付总比例做具体规定。

2、要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工程总价或具体工程进

行约定。

(二)、施工方案

由工程部编制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管理、时间、比例、数额预算进行编制说明。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仁立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与仁立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仁立劳务公司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根据不同情况,签订不同合同。

(四)、仁立劳务有限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1、仁立劳务公司是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公司,仁立劳务公司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逐条落实农民工应尽义务和权益。同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审核身份,简单体检,发放进入现场许可证。

2、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五)工程量结算、工程款支付、工资比例核算。

工程款支付实行农民工工资比例另列制,从项目报支付工程款时就对已完工程量、人工费比例进行注明。

(六)、工资发放

1、各施工队制作农民工工资表,每月3日将上月考勤表及工资表一式三份报项目部,工资表内容应包括农民工身份证号码、工资支付标准,对已完工作离开项目部的农民工,各劳务队按上级报公司未发工资人员的详情备案。

2、项目部对劳务队伍作业班组的人员数量对照身份证进行核准、落实,每月15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表报财务部。

3、每月20日,财务部对农民工工资实施发放,将提供银行卡号的农民工工资打入银行卡中,没有银行卡的进入施工现场直接发放现金,劳务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上月工资,并在签收栏签字,不容许他人代签,签字后的工资单财务部留一份备案,项目部留存一份,施工队自留一份。

4、安全管理部为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部门,对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实施监督。

(七)、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

每次支付工资后三日应在项目部或各施工队所在地公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农民工工资总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

(八)、劳动监察部门备案制

项目部对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实行笔笔备案。

五、相关说明

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前一律实行身份备案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现住址、电话、健康状况、从事工种、所在班组负责人、籍贯、家庭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备案各单一式三份,报公司、项目各一份,自存一份。

2、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凭许可证实行日、月录入制,有条件的现场可安装摄像设备,数据每月一存,有效期两年,并同农民工工资月详单一起封存备案(财务与工程部门)。

3、各施工队项目开工前,农民工工资按工程造价款的2%做为工资保证金,上缴总承包单位,施工队发生拖欠时,总承包单位动用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4、各项目部按要求做好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影像资料并保存。

六、监督考核

1、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施工队承包人对其所管辖的工程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为最终负责人。

2、项目经理认真把好工程节点结算关,做到成本准确,严格分解、明确责任,杜绝多支重支劳务费用、监督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出现。

3、各合同主体必须首保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

4、为妥善及时处理劳务协作队伍的劳资纠纷,项目经理聘请各劳务队1-2人为廉政监督员,调解监督结算支付程序的透明,确保农民工工资兑现支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项目部各劳务队伍承包人不得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强监督,发现克扣者、超过比例、不透明的进行经济处罚和清场处理。

6、劳务队若出现恶意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查实,项目部将从其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并追究侵犯集体财产责任。

七、申报

不论工程款到账与否,工程节点结算、农民工工资结算,申

报支付手续不得停止,按时按要求上报公司各主管进行审核。

八、责任

1、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倾占的行为,及时向公检法劳报案,留取有效证据,协助受害人主张权利和维护公司的利益。

2、对于需进行返工维修的工程所产生的材料和人工费用及罚款要在发放工资前处理完费用。

九、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的处理

1、项目部应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随时掌握各种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问题,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队,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给予有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2、项目经理错把农民工工资发放给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班组长等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负责人担全责。

3、若有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项目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派人到指定地点处理。凭结算支付证据进行主张,不得给公司造成影响。

8.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篇八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本人XXX与XXX签订的劳务承包协议书,由本人负责实施XXX劳务施工,本人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本人是本次劳务承包范围内农民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日常管理和用工安全管理,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2、本人承诺一定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并保证将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影像)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如有虚假和不报的情况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3、本人承诺:保证将拨付到位的工程款和自有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承诺首先将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保证不得挪用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保证不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农民工上访现象。如出现上述现象,我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4、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5、本人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我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 1 / 2 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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