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精选11篇)
1.新疆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一
安徽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我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于 1999 年正式招生。十几年来,我校宣传、招生、录取、培养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学位办多次表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就2015年招生的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报考条件(董:邱邱貮五菱柒伍遛久灵期玖)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培养方式
不脱产学习模式。学制三年,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集中上课。
三、招生专业
我校设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教育管理、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16个招生专业。其中,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四、招生计划
招生名额共150人。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6月23日至7月11日,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董老师weixin:qsdonglaoshi勤小思等你一起学 一起玩 一起乐 一起high
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见附件2)。另缴纳报名考试费需通过网上电子支付的方式完成。
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请关注安徽省学位网通知),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六、入学考试
参加 2015年全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联考。
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考试科目:
1、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2、外国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考英语二】
七、收费标准
三年学费为每人 24000元,教材费180元,食宿费自理。
●董老师weixin:qsdonglaoshi勤小思等你一起学 一起玩 一起乐 一起high
2.新疆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二
信息时报讯2015年武汉大学[微博]自主招生取消笔试!按照教育部规定,各高校将在2月发布自主招生简章。1月底,武汉大学率先明确2015年自主招 生取消笔试。武大不会组织大规模的统一笔试,但各个学科则可自行确定是否需要根据自身特点设置笔试测试。武大招办负责人表示,不再通过笔试来挑选一部分学生进入面试,而仅仅要看学生的申报材料。也就是要通过纸质的材料,来判断学生的学科特长以及创新潜质,并且作出决定,是否同意给他参加学校测试的机会。这一点对高校来说,比以前要难。
3.新疆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三
长安大学座落于陕西省会西安,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21年长安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1、全日制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120名(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1590名,专业学位硕士1530名。
2、非全日制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37名,其中会计专硕(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1、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因创业休学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的8月25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a、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月25日满2年或2年以上;
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一篇;
c、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且成绩优良。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并且复试时需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条件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项计划
报考长安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学业水平根据报考专业须符合条款(一)、(二)或(三)中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的相关政策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2)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计划招收18人。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和退役等相关信息。
(3)计划招收15人。
3、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3)报名前须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4)计划招收15人。
(五)现役军人和国防生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关准许报考的批复文件。
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范围详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线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报结束后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或线下核验者不得参加现场确认或后续考试、复试。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报名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
6、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非在职考生须在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和“单位意见(在职考生)”栏内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同时考生必须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将该表原件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考生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点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长安大学报名点确认时间2020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办法关注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告和长安大学研招网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但通过报考单位核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另需提交两名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介绍信(军人持师级以上介绍信)等材料。
(三)报考费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九、入学考试及录取1、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考试科目要求确定)。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有关公告。
4、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以及录取类别报考时填写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必须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签定定向培养协议。
5、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奖助学金及学费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同时设置“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内容提供津贴。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6000元/年;二、三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7000元/年,三等为4000元/年。直博生一年级按照硕士国家奖学金认定,所有推免生一年级按照学业奖学金一等定,来自“双一流”建设学校的推免生一年级在一等学业奖学金基础上上浮2000元。
(3)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及其它助学体系以长安大学研究生手册有关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以上奖助政策。
3、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2)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专硕学费60000元/培养期;公共管理硕士学费38000--48000元/培养期;其他非全日制硕士学费为8000元/学年(按在校学年收取)。
(3)如有调整,以当年长安大学有关文件及陕西省发改委核定的数字为准。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4.新疆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四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和类型
本拟招收硕士生约3400名(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学术型硕士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只能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含2年)以上(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日,下同)、通过八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的考试(需提供成绩单)、经审核已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全国联考者,除符合上述
(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全国联考者,除符合上述
(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者,除符合上述
(一)中第1、2、4、5项条件外,还应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6年9月1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9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四、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报名办法:2010年10月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网址和时间将于2010年9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二)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可跨学科报考;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所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三)现场确认日期及地点: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复旦大学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其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以及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到复旦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按教育部规定,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入学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初试总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2011年1月(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细则可登陆招生院系网页查询。复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凡属自筹经费或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必须签订自筹经费或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一)凡报考“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的考生,历届生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复试时须交验此证;无证报考者,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校自命题综合考试内容:(1)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流行病学、医用统计方法、营养与食品卫生学;(2)药学基础: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3)生物综合:细胞生物学、动物学、组织胚胎学、微生物学、进化论;(4)生物医工综合: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数据结构、模拟电子技术基础、C程序设计;(5)卫生管理综合:医用统计方法、社会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6)口腔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7)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九、其他说明
(一)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专业即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有“(专业学位)”字样的专业,此类硕士生学制一般为2年(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培养类别一般为委托培养(在职人员)或自筹经费培养(非在职人员),收费标准不低于10000元/年。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及有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硕士生的具体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教育收费公示(http:// 网址:http://
5.新疆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五
发布日期:2012-9-6 4:59:05 点击数: 950018
西南财经大学
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西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3年我校拟招生1780人,其中科学学位945人,全日制专业学位835人。拟招生计划中含推免生人数。各学院推免生拟招生计划约占该学院总计划的30%。(具体各专业招收计划见专业目录)
特别说明:本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学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予以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A.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B.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办理);
C.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 D.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需履行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地点
(1)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必须到西南财经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2)除报考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考生到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具体要求请关注相关报考点的通知)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特别提示: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一律予以扣留。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3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到西南财经大学报考点进行初试考试。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统一通知。
(二)复试
1.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教育部确定的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招生计划、生源数量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3.复试工作为2013年4月中下旬进行。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4.所有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可以不加试)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缺额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九、录取
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费及就业
(一)学费: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科研积极性,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自2010级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奖助金具体覆盖面、比例和额度按《西南财经大学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二)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6.新疆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六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学校已形成了“主干的文科、精干的理工科”的学科发展体系。学校以“国民表率、社会栋梁”为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全国高校数量多、门类全、综合水平高的优势,积极培养“人民共和国的建设者”,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理论型、管理型优秀人才。
在教育部公布的2007-2009年全国一级学科排名中,我校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一级学科排名全国第一,占所有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21个学科的三分之一。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10年继续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详见研究生院网站《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38问》)。
学校将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通过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金和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助学,入学后基本奖助金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动态管理。
学校设立特等奖学金用于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校。
我校基本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学校将根据学科的差异调整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比例,覆盖面总体上达到80%。
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予点103个,2010年计划招收博士生900人,我校的博士生招生考试每年一次。每名博士生导师一般招收1名博士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15人,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书面《准考证》、书面《初试成绩通知》、书面《复试通知》等。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0年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我校原则上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提交已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
②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6分以上。
4、非学历教育(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含单证和双证)(含应届生和往届生)须提交在核心期刊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由各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8、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9、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考类别
1、非定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全脱产学习三年,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工作非定向选择;
2、自筹经费:交纳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工作自主选择;
3、委托培养:委托单位或个人交纳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北京生源不提供住宿),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服务期合同,不提供住宿;
5、在职定向:不脱产学习3—5年,第一年在校上课(北京生源不提供住宿,外地生源只提供第一年住宿),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6、在职培养:考生单位或个人交纳学费,不脱产学习3—5年,第一年在校上课(北京生源不提供住宿,外地生源只提供第一年住宿),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招收的在职博士生应到校脱产学习一年。在职培养博士生控制在招生人数的10%左右。
注:学费中不含住宿费,住宿费另交。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我校不接受函报和汇款单。
网上报名网址: pgs.ruc.edu.cn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28日8:00-12月16日20:00。
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注册用户;
2、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3、通过网报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到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获得报名号;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一律不退报名费。
4、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我校规定的照相时间到我校进行电子照相。
电子照相时间和地点为:
北京考生:2009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补照相:2010年3月16日,地点于照相前三天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5、交报名材料:
①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③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⑤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⑥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
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⑧报考在职培养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交报名材料方式:
①
北京考生:于电子照相时交以上材料;
② 外地考生:报考商学院的外地考生须在网上报名、交费并获得报名号十天内,将以上材料寄到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并在信封背面注明报名号和姓名。
报考其他院系的外地考生于初试报到时面交报考院系。
(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五、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段,初试包括笔试和与导师见面。初试日期为2010年3月18-22日,其中笔试日期为2010年3月20-22日。考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考试证书原件或成绩单原件和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以及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笔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
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名称详见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四、五;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
六、复试日期:2010年4月中旬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差额复试比例为130%~150%左右。考生于2010年4月初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自行从网上下载书面《复试通知》。
复试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
复试时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我校根据初试、复试情况,结合考生科研能力、个人素质的审核,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可于5月上旬从网上查询是否录取。
七、学校在已录取的考生中,按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条件和程序,择优推荐国家公派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选。考生可在网上自愿申请,详见《关于做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202.112.126.175/index2.asp?lm2id=3&m_lmmc=培养管理)
八、我校历史学院各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各专业试行导师指导与导师组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九、2010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
十、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十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博士学位。
7.新疆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七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二年,其余三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除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报考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五、报名地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网报网站(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己网报时所选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该报名点即为考试地点。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历史学基础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政治理论、外国语分值为100分,数学、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分值为150分,历史学基础、体育学基础综合、体育综合分值为300分。
4.初试科目及范围:
凡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科目的,考生必须写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及编号,否则由我校指定。
5.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八、其他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2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生如有事询问,请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邮 编:416000
电 话:0743-8565122
传 真:0743-8563623
E-mail: yjsb@jsu.edu.cn
网 址:www.jsu.edu.cn
8.新疆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八
一、招生计划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201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计划为65名。
二、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全国联考报名的日期、程序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报名:报考者须于2011年7月15号至7月18日到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理科楼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交南昌大学MBA教育中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政治理论、英语、综合能力,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课考试及复试(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与安排,时间另行通知;其余2门全国联考。
五、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综合能力:《2011年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及报考指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版)
六、复试和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并将根据考生的联考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七、培养方式及费用
我校MBA培养方式为在职攻读,学习年限为三年,授课方式有周末或每月集中上课两种。我校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培养费用共计3万元/生。
八、联系方式
南昌大学主页:http:///,单位代码:10403
南昌大学MBA教育中心网址:http://mba.ncu.edu.cn
联系部门:南昌大学MBA教育中心
通信地址: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逸夫馆,邮编:330047
联系电话:0791-8304514,8320289,传真:0791-8320289
联系人:周老师(***)、吴老师(***)
9.新疆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九
一. 招生专业:
20我校13个一级学科、60个二级学科、四个专业学位类别17个领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650人,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见招生目录。
二. 报考条件:
(一)报考学术型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我校有些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见招生目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我校不招收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学历教育人员。
7.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8.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将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同意报考的证明交至我办,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9.本科1-3年级学生以及在研究生报到入学前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的应届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10.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和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一律录取为自费。
1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教育部对报考时填写的学籍学历情况进行审核,对出现的“非唯一匹配”和“无匹配”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打印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报考专业学位型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报考全日制教育硕士除教育管理外其他领域、翻译硕士、出版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吉林省招生办、各地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报考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硕师计划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和“硕师计划”研究生,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须凭接收学校发放的校验码报名),但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和“硕师计划”生)均须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美术学”学科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四平市招生办公室”,且只能在四平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摄像并参加考试(第4科业务课考试在我校进行),如果报名点选择错误,报考资格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负。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 初试:
(一)2012年考生准考证不再邮寄,而采取网上由考生本人自行下载打印的方式。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须牢记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如有忘记,可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通过研招网找回。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我校美术学 “素描人体色彩人体”考试1月9日、10日在我校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9日、10日 我校美术学学科“素描人体色彩人体”考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各考试科目中,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于3月初前后在我校网站发布。
五. 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10.新疆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十
一、学校概况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是首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哲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目前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1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二级学科和经济信息管理、跨国公司管理交叉学科等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统计学四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经济信息管理、投资学、跨国公司管理、政府经济与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共2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逻辑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投资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保险学、精算学、电子商务、体育经济与管理、媒体经济、不动产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民俗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等64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审计硕士、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等1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和首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I
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450名(含约180名学术型推荐免试生,60名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生)。招生计划中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68名,专业学位研究生782名(招生类别全部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具体招生情况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上所列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还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硕士研究生,其计划招生人数单列,并遵循“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具体报考要求、报考方式、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请于国家统一报名前查询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金融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精算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逻辑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国防经济各专业修业年限为三年,学费为9800元/年。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各招生专业修业年限均为三年,学费40000元/三年。
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修业年限为两年或三年。
法律(非法学)修业年限为三年。
应用统计硕士、法律(法学)、公共管理硕士修业年限均为两年。
其他各学术型专业修业年限为两年,学费9800元/年。
各专业学位学费情况网上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同(3)。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否则不能按大学本科毕业生资格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部)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条件:
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2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名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网报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1134)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是设在北京地区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指定
报考点,请考生按本考点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在京外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考生,须选择所辖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并按照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报考点仅限“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考点只接收在北京工作或学习的考生,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考生必须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报考有关政策。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生单位网报公告”和“报名点网报公告”,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和报考点要求,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http://gs.cufe.edu.cn)中的“招生公告”中将及时发布有关详细报考信息,请考生及时查阅。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1月7日—8日。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除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考试大纲外,其他自命题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以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其中以下三个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特别说明如下:
(一)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初试业务课二“民商法学”(科目代码:807),考试内容包含民法学和商法学。
(二)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初试业务课二“国际法学”(科目代码:810),考试内容包含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三)社会发展学院初试业务课一“社会学理论”(科目代码:614),考试内容由“社会学理论”和“社会心理学”两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均为150分,其中社会学专业04方向即社会心理学方向考“社会心理学”部分,其他一律考“社会学理论”部分。
(四)社会发展学院初试业务课二“社会学方法”(科目代码:804),考试内容由“社会学方法”和“心理与教育研究方法”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均为满分150分,其中社会学专业04方向即社会心理学方向考“心理与教育研究方法”部分,其他一律考“社会学方法”部分。
复试在2012年4月中下旬进行,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实行差额复试。
七、资格审查
我校于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研招办备存,一律不予退还。
八、录取
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以上信息将与考试成绩一并作为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录取前,我校与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及定向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录取考生于2012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其中应届本科考生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按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特别注意事项
(一)2012年我校作为教育部9所试点高校之一,六个经济类专业学位业务课一参加“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396)”考试,不在考试“数学三(科目代码:303)”。
(二)由于我校招生规模快速增长,学院南路校区住宿紧张,我校2012年录取的部分硕士研究生有可能安排到沙河校区学习住宿,请考生报名时心理有所准备。
(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具体说明和要求以复试前我校公布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为准。
(四)2012年录取的我校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详见当年通知。
(五)报考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国防经济专业的军人身份考生应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可报考国家计划内定向类别,其他身份考生报考类别可根据考生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六)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对2012年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初试入学外语考试成绩进行外语分级教学。
(七)报考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因业务课一不考数学三,按教育部规定将不能调剂到同一学科门类考数学三的专业中。
(八)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九)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为“导师组”的专业,入学后按照所在学院规定为学生安排具体指导老师。
(十)招生目录中带“★”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专业。
(十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十一、参考资料
(一)研招办备有历年考试试题,请于工作日每周一、三、五下午到研招办办理相关事宜,但不办理邮购业务。
(二)研招办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十二、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研究生部主页(http://gs.cufe.edu.cn)和我校主页(http://)。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招生信息”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11.新疆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十一
一、招生人数
2011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14名(含硕博连读考生)。另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50名,具体招生说明详见我校研究生部网页相关内容。
二、招生类别、学制和学费
我校自2011年起进行博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全日制脱产(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学费11800元/人·年。特别提示:
1.基本学制之上,每延长一年须按每年11800元交纳学费。
2.所有录取考生第一年必须全日制在校学习,不再实行集中授课方式。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在本科毕业后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工作6年以上(含6年),有公开出版的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三)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公开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
(四)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和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
(五)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六)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相关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七)我校教师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时,须持人事处批准的《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同时将该表复印件提交研招办后方可报考,否则报名无效。
(八)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③原为委 1
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我校不予负责。
四、报名办法及考前事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考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报名流程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报名网址是:http://menhu.cufe.edu.cn/yjs/jump/bsbm
1.网报时间
2010年11月24日上午9:00至2010年12月24日上午9:00。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网报系统注册及登陆
首次报名考生点击“注册报名”,进入系统注册及填写信息,同时牢记生成的用户名。再次登录查看、修改信息或下载材料时,选择“登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点击“查询登陆账号”,凭身份证号和姓名找回用户名和密码。
3.网上缴纳报考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网上缴纳报考费(我校不接受其他方式付费)。网上缴费时考生所持的银行卡必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业务功能。考生网上缴费后,在“网上缴费”页面显示“您的报考费已经缴纳完毕”,即表示网上付费成功。考生可同时查询付费银行账户的余额进行核验,报考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4.下载并打印相关表格
网上缴费成功后,请下载《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下载完毕后,请认真核对表上已有信息,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未填信息。为防止信息丢失,表格请勿在线直接打印,需下载到计算机磁盘后再行打印。
(二)资格审查
考生于2011年3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进行资格审查(生源地为北京地区的考生于3月16日资格审查,生源地为非北京地区的考生于3月17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材料
①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③《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④两份《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⑤《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⑥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⑦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或介绍信原件,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⑧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学术著作、获奖证书和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和证明函;⑨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附刊载期刊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还需提交《中央财经大学2011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及相关复试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考生必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5.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我校研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作为考生准考凭证。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拟于2011年3月19日至20日进行,初试后即进行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于2011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进行政治理论课考试。
六、考试方式和科目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经济学(科目代码2001)考试内容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占40%)、西方宏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管理学(科目代码2002)考试内容包括管理学原理(占40%)、西方微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内容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科研基础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
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复试成绩计入博士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实施细则及其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另行公布。
跨学科门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政治理论课考试。每门加试课程满分均为100分。
特别提示:
经济学院所有招生专业的业务课二“现代经济学前沿”考试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考试内容是相同的,占70%,第二部分考核相应专业知识,占30%。
七、体检
考生需按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试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校内。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校内导师原则上每人限招2名,外聘导师(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后带“兼”字的)每人限招1名,录取学院将为外聘导师配备一名校内导师进行合作培养。
(二)我校会计学专业中有4个招生指标是与北京工商大学联合培养,我校是学位授予单位。谢志华教授和杨有红教授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二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由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考生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需按第二指导教师报考。
(三)我校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若干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国家和学校为了鼓励博士生参加这一项目,实行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参与这一项目。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在“公派留学”中查询有关信息。
(四)由于我校招生规模快速增长,学院南路校区住宿紧张及沙河校区二期工程现未启动,我校2011年录取的部分博士研究生有可能安排到清河校区住宿(清河校区距学院南路校区约11公里,乘公交和地铁通行均方便),请考生报名时心理有所准备。
(五)经济类专业报考我校管理类专业或管理类专业报考我校经济类专业不属于跨学科报考。
(六)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只招收以全日制学习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七)拟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我校与委
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委托培养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毕业后一律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八)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11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试题和参考用书。除已列出的笔试参考书目外,其他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十)有关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宜。
十、我校研招办和导师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010-62288344,传真:010-62288895。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财政学院:62288602; 金融学院: 62289313;会计学院: 62288612;商学院:62288081;
经济学院:62288923; 法学院:62288672信息学院:62288896;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62288623;
保险学院:62288627;政府管理学院:62288697; 统计学院:62288184; 马克思主义学院:62288396;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950;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376;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62288392;
【新疆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推荐阅读:
郑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09-29
南华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07-23
南京大学201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2-13
中南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