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度(精选15篇)
1.教育局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度 篇一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管理工作制度
为保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在本单位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的作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医院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行政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的主任、护士长。负责健康教育相关制度的制度和落实;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医院工作计划。
二、防保科作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工作。
三、建立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由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和健康教育骨干组成,负责本科室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实施。
四、健康教育骨干应积极参加健康促进知识培训,系统学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提高自身健康促进专业水平。
五、统一管理医院的健康宣教资料,各种宣传资料的内容由科室提供,健康教育科统一审核、印刷、存放,各科室再到健康教育科领取相关内容的健康宣传资料。
六、医院开展各种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肺炎、恶性肿瘤性、梅毒、艾滋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对门诊、住院、出院病人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由相关医务人员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在候诊室、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等醒目的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及电子屏幕等,传播各科常见病和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急救等知识,并且经常更换宣传内容。
七、各科室有义务参与针对本地区人群健康状况特点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公益性活动以及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日活动,计划、宣传主题清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医院每半年进行一次效果评价;同时各科室医护人员也有义务接受各行政部门指令或医院自发组织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
八、建立健康教育工作考核制度。对工作表现出色的科室、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九、应按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台账资料规范化管理要求,按统一规定整理归档,以为单位保存健康促进资料。
岐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8年4月24日
2.教育局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度 篇二
关键词:教育公平,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现状,对策措施
一、引言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 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这样两个基本方面。教育还能够显著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 增进社会公平, 因而被视为实现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公平正义”是创造“和谐社会”的必备要素之一。如何达到社会公平, 教育的公平是其中关键的一环。教育公平的对立面就是教育不公平。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 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但是, 仍有相当数量的青少年儿童基于各种原因没有享受到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不公平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破坏力。教育不公平不但会进一步加大社会的不公平, 制造不稳定的因素, 而且会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乃至危害国家的安全。我们不能因为社会不公平而加大教育不公平, 因为教育的不公平反过来又进一步加剧社会的不公平, 形成恶性循环。国家以及社会要防患于未然, 建设和谐社会, 就必须加快实现教育公平的进程。尽管教育公平是一种理想, 是一个过程, 但是它的实现程度决定着教育民主化运动的进程, 进而决定着社会民主化运动的进程, 决定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否真正建成。“和谐社会”下, 教育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作为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财政理应大力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这是“和谐社会”的需要, 也是公共财政自身职能和发展的需要。
二、我国财政教育投入的现状
我国财政教育投入体制的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 具体可以从财政性教育投入的总量和结构两方面进行分析。
1. 我国财政教育投入总量分析。
财政教育投入总量不足, 加剧了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性。教育是社会公共品, 投资属于公共品的教育无利润可言, 即使说有利可图, 也是体现在受教育者和社会的长远幸福及长远效益上。但是由于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 教育的供给与需求长时间存在严重的缺口, 在1993年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时, 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出到20世纪末占GDP的比例应达到4%, 而现在只有3.28%, 低于世界各国5.1%的平均水平, 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4.1%的平均水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教育报告》1998年统计表明:我国是用占世界1.18%的教育经费培养占世界18.45%的学生, 基础教育的投入则更少。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后社会的发展, 教育供需的矛盾进一步凸现, 让一些有“经济头脑”的人、学校和部门看到了潜在的巨大“利润”。一时间全社会从城市到农村、从非义务教育到义务教育, 出现了“卖考分”、“择校费”、“招生腐败”、“教育腐败”等社会不堪承受之痛恨现象。资本的寻利性导致教育资源的配置以追求利润为动机, 加剧了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
2. 我国财政教育投入结构分析。
财政教育投入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性, 集中表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之间的结构失衡。首先是城乡之间的不均衡。我国基础教育一直保留着计划经济年代下的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属地管理原则, 即户口在哪就在哪接受义务教育, 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也是以此为依据来统计的。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城乡二元教育体制, 造成了城乡之间教育的严重不均衡。以北京市为例, 2004年以前, 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的办学经费各占政府教育支出的20%和80%, 2005年以后, 教育主管部门为兑现“向郊区倾斜”的承诺, 把两者的办学经费均衡至各50%。其次是地区之间的不均衡。我国教育投入的主要责任由地方政府承担, 而全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及其财政收入存在重大差距, 东部、中部、西部教育投入差距日益增大, 1992年中西部地区之和为东部的2/3, 到了1995年东部地区教育支出是西部的5.4倍, 当年东中西部教育经费之比为1:0.41:0.26。教育投入的地区分级负担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 使得教育投入地区之间的不均衡随时间的递进在进一步加剧最后是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不均衡。重点学校的存在可以说是目前教育乱收费、教育腐败的祸根之一, 它使社会出现了一个怪圈:学校通过乱收费“吃学生”, 社会各部门通过乱收费“吃学校”, 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不均衡从三级教育经费的投入比看出:2002年我国高、中、小三级在校学生年生均经费支出比例为11.84:1.46:1, 说明我国财政教育经费主要投向了高等教育。
三、矫正我国政府财政教育投资行为偏差的对策与措施
1. 树立教育公平为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的基本价值理念。
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形式, 它作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市场缺陷进行弥补。公共产品的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依靠市场难以满足, 必须通过政府财政来提供。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是典型的公共产品, 政府有责任为每位公民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这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的基本职责之一。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并完善我国公共财政教育投入体制?当务之急是要尽快转变政府职能和改革教育体制。改变政府包揽一切社会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事务的行为, 科学地界定各级政府职能, 使政府职能逐渐向培育市场环境、调控市场运行、维护社会公平和保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等方面转变。财政是政府的经济活动, 政府职能的转变必将引起财政运行范围、方式和目标的转变。针对教育投入, 借鉴发达国家公共财政的经验, 首先重点倾向基础教育, 本着公平的原则进行全社会范围内的基础教育资源均等化分配, 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水平, 以保证国民接受大体相同的基础教育, 体现公民最基本的社会公平价值理念。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 政府财力的不断增强, 才逐渐增加对中等及高等教育的投入。
2. 提高政府的财政责任, 扩大非义务教育的办学自主权。
教育对社会所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 教育投资无论是义务教育还是非义务教育, 受益的范围可达到不同程度的扩散, 实际上义务教育受益范围更为扩散, 因为它是全国性的, 是为全国人民素质的普遍提高而提倡的教育。最近几年, 政府财政收入不断大幅增长, 政府有能力集中支付大量的教育投资。在中国, 经济发展的区域性差别大, 家庭的个人支付能力相差悬殊, 整体的恩格尔系数偏高, 家庭的支付能力很低, 甚至于有些经济困难的家庭, 只有选择放弃受教育的权利。教育不能忽视公平问题, 必须关注落后地区弱势群体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义务教育不宜走多渠道、多主体的教育投资方式。事实上, 义务教育的政府责任应从乡镇政府提高到县政府甚至省政府, 逐级承担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 而且还应该加大中央政府的责任, 把政府责任提到更高层次, 这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真正实施。在中国的非义务教育阶段, 特别是高等教育要大胆探索, 合理规划高等教育规模, 利用教育市场机制调整教育结构和布局, 明确市场定位, 层次结构。专业比例合理的教育组织系统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应当考虑以下原则:高层次少而专, 低层次多而宽, 低层次到中层次和高层次之间要有“桥”连接, 避免结构性浪费, 这就需要切实落实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赋予高校人事任免、专业设置、招生收费等自主权, 使高校在教育市场的竞争中根据各自的情况, 在人才培养模式、科研及具体方向上作出自己的选择, 形成多种模式办学。
3. 努力提高财政集中度促进财政教育投资的增长。
通过前面的分析, 我们知道我国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占GDP的比重, 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 差距甚大。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已经成为共识。但是, 在增加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同时, 我们也要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 即财政在支持教育的同时, 也要支持其他事业。从前面的分析可知, 我国政府教育投入占政府财政支出的比重与世界各国相比, 并不算低。如果只通过提高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比例来实现增加教育投入的目的, 势必会挤占其他方面的财政投入。所以, 必须通过提高财政收入 (支出) 占GDP比重, 来促进财政教育投资的增长。至于如何提高财政的集中度, 已经不是本文所要论述的问题。
4. 建立和规范政府间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我国“分级办学、地方管理”的制度造成了不同级次政府之间教育投资的“纵向不平衡”和不同地区之间教育投资的“横向不平衡”。这种现象既造成教育投资的不足, 也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原则。因此, 必须建立规范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中央和省政府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金额。
规范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因素法”为特征, 结合地方实际财政能力、学龄人口数、教育成本等客观因素。确定“最低教育经费支出标准”, 设计科学的转移支付公式。根据公式, 教育需求大、财力水平弱的地方得到的补助多, 富裕地区得到的补助少。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应该以保证居民基本受教育权利、保证教育日常经费需要和实现相对的教育公平为主要目标。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都必须加大和规范对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但中央和省政府对教育转移支付的侧重点有所区别。中央政府应该侧重于与国家整体性利益相关的教育问题, 如少数民族教育资助、基础学科、国防科研项目补助等;省政府的补助则侧重于满足地方教育的经常性需要, 平衡省内地区间及城乡间的教育发展水平。
5. 拓宽财政性教育投资的收入来源。
(1) 重构税种, 征收教育税。借鉴美国的教育税制, 开征教育税, 取代目前各种名目的教育附加费及其类似的项目, 同时适当拓宽税基。这不仅有利于足额征收, 而且有利于教育经费的增长。 (2) 发行教育公债。教育公债是政府专为筹集教育经费发行的一种公债。从理论上讲, 由于教育的公共性, 政府应以税收形式筹集教育经费, 然后通过财政支出形式投入教育, 以维持教育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但教育经费支出与政府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尽相同, 它不但是一种消费, 同时也是一种投资活动, 特别是政府对教育的基建支出更具有投资性质。政府教育支出的这一特点完全适合通过发行教育公债来为教育筹资。 (3) 发行教育彩票。中国的彩票市场具有很大的潜力, 发行教育彩票完全是有可能的。在中国发行专门的教育彩票, 将更好地利用社会闲散资金, 发展教育事业。发行教育彩票是一种要比希望工程更有力的筹资方式。
6. 优化教育投资结构, 提高教育投资效率。
我国政府财政能力有限,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 支持如此庞大人口的教育支出, 必须优化教育投资结构, 提高教育投资及教育资源配置的效率。基础教育是一项免费性、强制性的教育, 基础教育的普及是提高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和劳动者整体素质的关键。因此, 基础教育支出应该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绝大比重。而非义务教育, 特别是高等教育, 在财政教育投资中的比重应该降低, 可以从征收适当学费、加大社会投资以及高等教育与市场结合、高校自我创收等方面扩大经费来源。同时, 为满足第三产业发展对具有专业技能的劳动者的大量需求, 政府和社会各界还应加大对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投入。合理调整教育投资的地区结构, 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教育的大力扶持。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时期。必须高度重视教育在西部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尤其是西部的基础教育普及和改变西部农村贫困状况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 应该给予优惠和侧重。
参考文献
[1].钟晓玲.以教育公平为本完善我国公共财政教育投入体制[J].金融与经济, 2005 (7)
[2].骆勤.我国教育支出的财政分析和对策选择[J].财经论丛, 2004 (5)
3.教育局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度 篇三
近年来,我市城乡各高中学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较大,总体生源逐年减少,群众的教育需求日益增长,加之日趋激烈的升学和就业竞争,人们的择校愿望越来越强烈,各招生学校屡屡上演生源大战,不正当竞争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公平,也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另一方面,许多初中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不惜违背教育规律,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减负”成为空谈。
近几年以来,我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狠抓落实,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这些违规行为,但实际上仍然暗流涌动,擦边球现象屡禁不止,扰乱了各有关学校的教学秩序,造成学校之间分化严重。
造成以上问题的根源,在于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而生源质量的不均衡则对上述问题的出现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各高、初中学校办学差距日益拉大的情况下,使薄弱学校失去了办学积极性,从而陷入了办学上的恶性循环。
去年以来,我市市委市府确定了为市民办的12件实事,其中就涉及到教育资源的合理布局及均衡发展等问题。素质教育改革的难点在“转轨”,核心在“体制”。如果我们能从革新入手,变升学竞争为办学水平竞争,使素质教育的科学性得以全面展现,也就为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提供了前提和条件。
在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改革高中招生制度适逢其时。
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义
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龙头,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对整个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起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牵住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这个“牛鼻子”,对于推进素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具有深远的意义。
第一,招生制度改革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教育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实现教育公平是调节社会分配和维护社会公平最重要的手段,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做好基础教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第二,招生制度改革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目前,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不仅体现在学校的校舍、师资、装备、管理等方面,更体现在生源方面。招生制度改革既有利于薄弱学校增强办学实力,改善生源结构,稳定教师队伍,也有利于缓解热点学校的择校压力。同时,这一招生制度的改革还有利于调动所有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从而有利于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均衡发展,为全面提高教育整体水平和教育质量夯实基础。
第三,招生制度改革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招生制度改革可以有效地减轻各高、初中学校之间升学竞争的压力,有利于引导学校变升学率的竞争为办学水平的竞争,从而,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造宽松的环境。
三、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思路
以高中录取档分为依据,以县市区为招生区域,各区域以档分高低为依据,将同档的学生随机平均分配到各招生学校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这样划分是有依据的。教育部《加强普通高级中学建设的十项措施》中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进中考制度改革,改善一般高中的生源状况,调动所有高中的办学积极性,大面积提高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各地应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试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分配、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等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我市以往的高中招生制度确实存在很多的弊端:往年填报志愿的招生方式,绝大多数优秀生源涌入市一中或各县市区一中就读,比如全区前1000名学生至少有800人到了市一中,甚至外县区的高分考生也被吸纳,其他学校生源质量每况愈下,基本上招不到几名优秀生,这严重挫伤了其他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极不利于高中学校之间的公平竞争,从很大程度上遏制了我市高中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在以往招生过程中,各学校相互争抢优质生源,各种违规招生行为(比如花大价钱哄抢高分学生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屡禁不止,招生秩序极为混乱,极大地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同时,有偿招生也使各学校的教育成本直线上升,大大加重了学校的经济负担,各学校也苦不堪言。在招生过程中滋生了不少以营利为目的的“学生贩子”,有时甚至因为招生出现了打架斗殴等恶劣现象,严重败坏了高中招生的风气。
积极研讨“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规定,切实规范学校的招生秩序。 按照办学“以县域为主”的要求,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的办学责任,进一步细化各高中学校的招生区域,不准跨区域择校,不在片区就读的不予注册学籍,或者无论在哪里就读都要在片区注册学籍。确因户籍、住址变动等实际原因需要跨区借读的,须经流入地、流出地两区县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同县市区内学生需出规定片区择校的,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严格审批手续。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教师资源,达到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机会均等,公平竞争,有效缓解升学竞争带来的压力。
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涉及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是一项事关基础教育发展全局的工作。改革过程中,首先要搞好调查研究,这是保障科学决策的前提。在制定高中招生政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初、高中学校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还要虚心学习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把他们的成功经验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第二,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均衡发展是制定高中招生政策的基本准则。在政策制定上,既要考虑保证高中的生源质量,更要注意维护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的利益,着眼素质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三,严格程序,阳光操作是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成功的关键。为确保改革的成功,应当制定科学的程序和严格的制度,并实施招生工作的“阳光工程”,坚持把普通高中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指标分配方案及结果、录取资格、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时间、程序、结果等通过各种媒体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是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招生政策出台前后,特别是改革初期,我们应该特别注意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电台、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争取各级领导、各界群众的充分理解、认可和支持。
4.教育局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度 篇四
XX镇从7月份起,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为使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补差补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按照上级要求,于7月14—15日对全镇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全县主题教育动员大会后,镇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这项工作,把这次主题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镇“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XX任组长,组织委员XX、宣传委员XX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同时制订了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利用广播、会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努力在全乡形成“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带头参与。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做到“学”有笔记、“看”有记录、“讲”有稿子、“查”有方案、“谈”有内容、“改”有措施。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把学习贯彻于主题教育全过程。纪检监察和组织、宣传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精心实施。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科学安排活动内容,把这次主题教育与庆祝建党30周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与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思想道德教育统一于廉政勤政建设之中,统一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之中,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做到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5、严明纪律、强化督查。要求各村、各单位认真开展活动,确保主题教育扎实有序、不走过场。镇成立主题教育督查组,督查各村、各单位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对开展情况较好的村和单位进行表扬,并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对开展情况较差的村和单位,通报批评,并帮助赶上,推动主题教育的健康顺利开展。
二、存在问题:
活动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学习不扎实,集镇学习时间不能保证,参学人员不齐,学习记录不详细,活动开展资料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特别是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思想重视不够,不能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活动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活动按照要求,按时、有序有效进行,取得良好成效。
中共XX县XX镇委员会
5.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篇五
新华网北京3月17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 对于捐资举办民办学校表现突出或者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其他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章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
第四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学校。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第五条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
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和民办学校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出资。
第六条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并应当经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公办学校依法享有举办者权益,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的管理义务,防 止国有资产流失。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
第七条 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第八条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
第九条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学校章程,推选民办学校的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组成人员。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参加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应当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活动。
第十条 实施国家认可的教育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技术等级考试等考试的机构,不得举办与其所实施的考试相关的民办学校。
第三章 民办学校的设立
第十一条 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在获得筹设批准书之日起3年内完成筹设的,可以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四条 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一)学校的名称、地址;
(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六)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七)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八)章程修改程序。
第十五条 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六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或者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转为民办学校的;
(二)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或者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的;
(三)不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未达到相应的设置标准的;
(四)学校章程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经告知仍不修改的;
(五)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人员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学校校长、教师、财会人员不具备法定资格,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第十七条 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将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及其章程向社会公告。
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式样,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
第十八条 民办学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办学许可证;
(三)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学校章程。
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程序。
第四章 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十九条 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第二十条 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一条 民办学校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民办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校长提出,报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批准。
第二十二条 实施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自行设置专业、开设课程,自主选用教材。但是,民办学校应当将其所设置的专业、开设的课程、选用的教材报审批机关备案。
实施高级中等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但是,该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应当达到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其所选用的教材应当依法审定。
实施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但是,该民办学校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开展培训活动。
第二十三条 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民办学校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其中,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的专职教师数量应当不少于其教师总数的1/3。
第二十四条 民办学校自主聘任教师、职员。民办学校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民办学校招用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民办学校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民办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受聘教师接受相应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供条件。
第二十六条 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民办学校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第二十七条 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但是,招收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外地的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得实行地区封锁,不得滥收费用。
民办学校招收境外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九条 民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申请国家设立的有关科研项目、课题等,享有与公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
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参加先进评选、医疗保险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
第三十条 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审批同意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授予资格。
第三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有关的评奖评优、文艺体育活动和课题、项目招标,应当为民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提供同等的机会。
第三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进行监督时,应当将监督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记录。
第三十三条 民办学校终止的,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通知登记机关,并予以公告。
第五章 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 民办学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五条 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第三十六条 民办学校资产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学校接受的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六章 扶持与奖励
第三十八条 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
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在终止时依法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十九条 民办学校可以设立基金接受捐赠财产,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监督。
民办学校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捐赠者对民办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其他民办学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
第四十条 在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举办的民办学校申请贷款用于学校自身发展的,享受国家相关的信贷优惠政策。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使用。
第四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施义务教育的需要,可以与民办学校签订协议,委托其承担部分义务教育任务。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应
当根据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受委托的民办学校向协议就读的学生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
第四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建立、完善有关制度,保证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
第四十四条 出资人根据民办学校章程的规定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可以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从民办学校的办学结余中按一定比例取得回报。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办学结余,是指民办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成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的费用后的余额。
第四十五条 民办学校应当根据下列因素确定本校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
(一)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
(二)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占收取费用的比例;
(三)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与同级同类其他民办学校相比较,收取费用高、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的支出占收取费用的比例低,并且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低的民办学校,其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不得高于同级同类其他民办学校。
第四十六条 民办学校应当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应当根据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民办学校应当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四十七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资人不得取得回报:
(一)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
(二)擅自增加收取费用的项目、提高收取费用的标准,情节严重的;
(三)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骗取办学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五)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六)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
(七)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八)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出资人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不得取得回报。
第四十八条 除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扶持与奖励措施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没收出资人取得的回报,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不得取得回报而取得回报的;
(三)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的;
(四)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的;
(五)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五十条 民办学校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五十一条 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二)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五)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设立的民办学校继续保留,并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原审批机关换发办学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扶持与奖励措施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6.《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 篇六
看了家庭教育第一课后,感受很多。在教育孩子这一方面,每个爸爸妈妈在教育孩子方面都是新手,倾注了太多的心血与爱。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爸爸妈妈在孩子面前要树立一个好的榜样。所以,父母的言行举止至关重要。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幼儿园的孩子来讲,空泛的去讲一个深奥的道理,显然是不可以的,也是行不通的,孩子是不会理解的,要从生活里的一点一滴做起,学会尊重孩子和孩子站在平等地位上,和孩子做朋友。在平等的地位上,即使孩子犯了错,也不会去心存侥幸,欺上瞒下,也不会对责罚心存不满。养成好习惯,自己的事自己做。学会自己穿衣洗涑,力所能及的事。培养一下兴趣爱好。尊重选择,遇见错的及时纠正,有条理清晰的去解释道理。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庭教育,家庭教育至关重要。在孩子成长的路上,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7.教育局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度 篇七
一、 九年一贯制学校交接管理制度的内涵
( 一) 概念的界定
“ 交接” 即交流、 接纳。 学校的交接管理属于教育管理的范畴, 指学校在学生年段提升及学习全过程中对于课程、 财物等要素的交接。
“ 九年一贯制学校交接管理制度” 将“ 交接” 纳入更加广义的范畴之中, 重点关注幼升小、 小升初阶段的衔接, 淡化阶段痕迹, 实现对学生学习的全程规划, 重点围绕“ 幼、 小、 中” 三个学段教学模式研究、 年级管理模式研究、 班级管理模式研究、 班主任交接制度研究、 年级交接制度研究、 主任交接制度研究、 学校与班主任、 班主任与家长交接制度等方面进行研究。
( 二) 现状分析
小学、 初中本是九年义务教育自然连接的两个学段, 但其各自为政、 相对封闭的办学格局导致了弊端日显。 结合对于小初衔接阶段的师生、 家长的问卷调查, 我们对衔接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归因。
1. 育人目标不连贯。 小学和中学存在较大的管理跨度, 导致了一些依赖性强又缺乏自觉性的小学生进入初中后无所适从, 进而放任自流, 逐步模糊了发展的方向。
2. 师资水平不均衡。 由于缺乏统一的培训,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水平不一, 教师培训更多是业务层面, 而对于学生各年龄段心理状况的掌握等方面鲜有认知, 对于各阶段的衔接重视不足。
3. 资源整合不高效。 固有的思维及校区现状, 导致小初虽为一家, 但难为一体, 资源的使用及人员的调动整合方面都缺乏相容性, 管理框架不甚科学, 运行机制亟待完善。
4. 课程建构不科学。 具有校本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是九年一贯制教育的基石。 学校应整合中小学课程, 将开发校本课程和培育学科特色结合起来。 但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大多现状还是各起炉灶, 在浪费资源的同时, 又缺乏连贯性。
5. 知识体系不完备。 长久以来, 中小学 ( 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 教师互不了解对方教学, 让衔接成为教学中的一个盲区, 这也是不少学生进入初中后学习出现波动甚至逆转的一大病因。
6. 评价手段不统一。 比较典型的是, 小学阶段更多关注学生行为和习惯养成, 而到了中学则唯成绩论, 对于教师、 学生的评价缺少统一的标准, 教师在指挥棒的引领下各自为战, 关注的侧重点差异较大, 学生学习的整体设计自然难以实现。
在教育追求现代化的今天, 教育教学的研究已经涉及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 但对于“ 交接管理” 方面的研究基本上是空白, 研究者只是重视现代学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内容的研究, 以及对某一方面制度具体操作方法的研究, 而基本无人关注教师与教师之间在小初交接、 幼小交接、 年级及班级交接时所遇到的一些问题。 可以说, 推动衔接、 求解这一关乎义务教育整体质量的攻坚性难题, 需从设计和促进学生一生可持续发展的全程视野和打造学校教育新时空的整体愿景出发, 科学、 严谨地研究人的身心发展、 成长规律, 重构学校办学思想、 管理结构、 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方式方法。
二、 九年一贯制学校交接管理制度的实施策略
( 一) 过程管理的衔接
打破中小学界限, 从管理力量、 教育资源、 教育教学内容、 课程设置到教育教学方法、 考核评价等通盘考虑, 全面统筹管理教育教学。
1. 学部管理交接: 九年一贯制学校大多分校区进行管理 ( 也存在同校不同楼) , 校区间既是一所学校, 又相对独立。 这种管理结构, 让寻求和探索众多管理制度中的“ 交接制度” 显得尤为重要。 班子的团结合作、 互通有无对于我们更是极为重要。 为了让各校区的老师都能明确并统一自己在教学工作中的目标, 各部校长、 主任在计划制定、 活动实施到考核评价过程中要统一目标, 共同参与。 通过点成线、 线成面的管理, 让教师们在和谐、 公平的教学工作氛围中为自己预设的目标努力, 落实校区交接、 幼小衔接、 小初衔接, 为学生打实基础。
2. 年级管理交接: 包括班级交接情况汇总、 教师配备情况、 教材课程配置情况、 德育管理的情况、 年段主任交接五方面内容。 以教师配备情况为例, 包括教师工作年限、 工作经历 ( 教过哪些年级、 教材版本等) 、 工作特点 ( 包括班级管理情况、 教学管理、 学业成绩、 课堂教学、 参加活动、 师生家长关系、 师德等情况) 、 工作特长 ( 最突出的工作特长、 个人实验项目) 、 发展方向 ( 学科教学、 班级管理、 教科研等、 教师自身需要加强的内容等) , 以往的年组教师配备及在工作中的特点以及对新年组教师配备及工作的建议。
新学年, 随着年级的变更, 主任、 组长、 组员组成新的教研团队, 新任组长和年段主任的交接, 就需要了解组员教师的个人特长、 预设目标、 发展方向等问题。 快速确立新教研团队努力方向, 找准年组教学质量提升侧重点, 使教研组成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发电机。
3. 班级管理交接: 包括学生自然情况、 学生行为习惯情况、 学生学业成绩情况、 学生身体情况、 学生特长情况、 学生家长情况、 班级设备及班费情况七方面内容。 新班主任根据班级管理交接资料中提供的数据, 绘制成统计图, 从整体上分析班级各方面的状况, 从数据中总结出班级现存的优势、 劣势, 工作重点一目了然。 抓准了班级的脉搏, 牵一发而动全身, 带动了班级其他方面的进程, 使班集体越来越优秀。
( 二) 课程知识的衔接
九年一体, 纵向整合, 加强学校课程的承接性, 整体开发校本课程, 丰富课程内容, 拓展学习时空, 使课程建设在更加广义的背景下完成。 以兴趣选修课中的器乐演奏为例, 学校以九年为期对课程进行设置和接续, 学生逐步掌握乐谱识记、 演奏技巧、 片段演奏、 乐章演奏, 最终在六至七年级进行整体合奏器乐配合训练, 使技能的深度、 稳定性都得到较高层次的提升。 再以研究性课程为例, 学生在小学低年级进行社会实践, 培养提出问题、 寻找答案的能力; 小学中年级学生开始自主进行小问题的探究; 小学高年级训练学生初步掌握研究报告的撰写; 7-8 年级学生可以独立研究小的课题……九年一贯制学校在课程设置的衔接中发挥了普通学校难以企及的优势。
此外, 在课程设置的框架下, 学校对教师教学进行系统性的跟进, 使课程知识更好地得以衔接。
1. 交叉任教: 在教师的使用上, 让幼稚园、 小学、 初中的教师有针对性地在不同的校区、 年段交流任教, 全程把握教材知识体系。
2. 互动教研: 各学部的教师互相交流听课, 了解不同年龄阶段孩子的学习特点和教学目标。
3. 交流碰撞: 每学年中小学、 幼稚园各部共同召开教育教学交接会议, 几个学部之间同时进行教师座谈会, 教师就衔接过渡的相关问题进行广泛讨论和交流, 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总结积累及学生顺利地升入上一年级做好充分的准备,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 知识前置: 在能力知识方面研究的是高一年级的知识分散与下移, 将普遍重视的语文学科中的汉语拼音运用、 数学学科计算能力的培养等知识进行前置, 为初中学习打下基础。
( 三) 师资发展的衔接
统一调配教师, 激活了教师探索中小衔接的创造力, 使教师在课改实践中有的放矢地探索教学衔接。学校从教师个人、 教研团队两方面入手, 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在教师个体发展层面, 为教师量身打造适合教师自身发展需求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 ( 教师分层次培养) 。 ( 1) 制定学校整体的教师个人分层次发展目标, 包括青年教师、 骨干教师、 首席教师、 名教师等几个层次。 ( 2) 教师结合个人情况为自身发展定位。 ( 3) 学校和教师共同制定适合教师发展需求的个人计划。 ( 4) 建立教师个人专业化发展跟踪档案。 目的在于调动不同层面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关注不同层面教师的个体发展, 形成教师互相激励、 共同发展的格局。
在团队建设层面, 通过教研组、 名师工作室、 教师研究会等平台, 创建学习型团队, 横向按照年级分学科划分小组 ( 年级组) , 纵向按学科不分年级划分大组 ( 学科教师研究会) , 将横向的交流与纵向的比较充分地结合起来, 形成立体式的教研网络, 通过集体备课、 组内教研、 主题研究搭建起校本研训的平台, 在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上解决一至九年级知识衔接的问题, 让每位老师对本阶段知识传授的标准更加明确。
( 四) 育人目标的衔接
根据心理学家林崇德的儿童与青少年品德发展阶段论, 小学六年级到初中一年级是品德发展的少年期。这一时期学生的可塑性大, 并即将进入品德发展变化的关键期。 因此, 小初交接阶段是学校德育衔接的良好时机。
1. 细化德育工作目标。 将学校德育目标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至四年级为养真阶段。 重点是落实养成教育, 保护和发展孩子天性, 促进学生从小学做真人;五至七年级为怡情阶段, 核心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培育学生良好的道德规范和人格品质; 八至九年级为致远阶段, 任务是帮助学生初步设计人生旅程, 树立远大理想, 形成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清晰定位义务教育分段育人目标, 有计划地、 系统地、前后连贯地推进目标。
2. 细化习惯能力目标。 制定分学科分学年的学生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的纵向序列培养目标, 找准切入点。 如: 写作能力———从评改入手; 阅读能力———从批注入手; 倾听能力———从复述入手; 表达能力———从大声说话入手; 计算能力———从速算、 巧算入手;思维能力———从问为什么入手; 积累能力———从经典诵读、 课外阅读入手; 学习基本功———从写一手好字入手。 找准切入点后, 再进行分年段的目标分解。
3. 建立九年一贯制学生成长记录。 在学校制定的纵向学生习惯能力培养序列目标的基础上, 横向根据不同学生制定分层次培养目标, 通过学生成长档案, 记录不同层次学生达成目标给予激励, 使学生无论是知识、 习惯还是能力, 都能接续记录, 也便于新接任的教师因情而导。
( 五) 评价体系的衔接
出台 《 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教学常规手册》 , 制定出相应的评价方案, 即 《 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 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教学常规评价体系》 , 并细致落实, 严格实施。
首先, 通过教师业务学习平台, 组织教师共同研读管理细则, 逐一落实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的考勤、早自习、 晨读、 上课 ( 个人备课) 、 作业辅导、 集备、考试、 资料积累、 教研活动 ( 或集会) 、 教师个人学习、 校本研训、 教师研究会及名师工作室、 校园文化活动、 交接制度共十五项内容。
其次, 制定出每个月教育教学常规重点, 通过由点及面的方式, 逐一落实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的内容。
然后, 加强各职能部门常规检查的细致性、 全面性、 持久性, 通过加强各职能部门常规检查力度, 逐一落实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的内容。
最后, 通过教育教学常规月总结会制度, 通过表奖和总结相结合的方式, 逐一落实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细则的内容。 引导教师由小目标逐渐积累形成大目标, 由小奖项逐渐积累形成大奖项, 最后形成教师人人有目标、 人人有热情、 人人都重视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新格局。
三、 九年一贯制学校交接管理制度的成效及思考
九年一贯制学校有效地交接, 可以使教师提前了解班级德育、 教学、 家长、 学生特长等多方面的情况, 有效地促进班级发展的可持续性, 保证教师教育的一致性。 同时, 给教师提供了一种可以直接操控的有效的班级管理办法。 学生在这种班级管理模式的管理之下自主管理、 发展个性。 学生加强了自律性, 人人起到示范作用。 九年一贯制学校已然形成教育的共同体, 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学习的接续性, 实现了对学生学习的九年 ( 甚至十二年) 的全程规划、 一气呵成、 重点突出的教育, 使学校育人更加科学、 有章可循。 但是, 德育工作中转化后进生的可持续性, 包括教学方法的连续性、 家长交接的基本方法、 培养学生特长的可持续性等课题, 还有待持续深入地探索。
以交接管理制度为主线的教育教学常规的要求与评价, 如同搭建起了九年一贯制学校管理和老师工作的连心桥, 通过学校的整体提升, 形成了由点到线、由线到面、 由面到体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新格局。
参考文献
[1]徐勤波.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的实践与思考[J].教学与管理, 2007 (7) .
[2]李兴洲.现代学校制度的价值取向探析[J].当代教育科学, 2005 (20) .
[3]孙绵涛.校长办学理念的价值取向研究[M].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2.
8.反思教育习惯 促进教育和谐发展 篇八
2009年6月3日下午,我刊与北京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在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联合举办了“反思教育习惯”专题研讨会,试图通过研讨,引导校长和教师按照教育规律和教育目标,进行深刻、透彻和客观的反思,发现现有办学的矛盾和冲突,通过一些规则的建立和思想方法的提升,体现教育工作者的价值,为校长更加智慧地办学提供思想支持。座谈会由《基础教育参考》主编陈海东主持,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助理刘学民致辞,北京市教委基教处处长李奕,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刘沪,清华大学附中校长王殿军,原北京十一学校校长、北京建华实验学校董事长兼校长李金初,原北京八中书记、北京八中怡海分校校长尹小凤,原北京十二中校长、北京亦庄新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校长张永启,北京市海淀区教科所所长吴颖惠,原北京实验二小副校长、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怡海分校校长史德志,首都师范大学附中副校长梁宇学,北京师范大学附中副校长王莉萍,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副校长冯红,《基础教育参考》副主编潘静波等参加了座谈。
李奕处长做了主题发言,针对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现状,以及日常工作中的体会,提出了若干问题,诸位代表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综述如下。
一、关于教育信息化
信息化不宜提得太笼统,从大的方面来说,是国家、社会发展到一个阶段的统称。教育信息化是指教育发展到现阶段,如何健康合理地运用信息发展的成果。近5年,北京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包括基础的网络建设、教育城域网、网络中心、各区县的19个信息中心、校校通工程,等等。除了硬件的投入以外,在应用上也做了大量投入,如学生IC卡、学习管理系统、全市的电子图书馆等。
教育信息化虽然带来很多变化,但是并未真正改变学校的发展方式、教育教学模式,在教学中,仍然是计算机辅助教学,仍然是资源的建设,但教育环境的改变到底有多少,对我们主流的教育教学业务包括教学的管理,改变有多少,值得我们思考。而且,我们在与国外的教育信息化的交流中发现,国外对教育信息化手段的使用相对平和,信息化和教育的主流业务在逐步融合。在这种形式下,我们的教育信息化该如何发展?与会代表都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主要观点如下。
第一,教育信息化可深入运用于学校的信息数据处理和管理。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可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决策时间,如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成绩管理系统等,非常有效。当然,这些系统要兼容,要做到资源共享。
第二,教育信息化在教育教学方式上的运用要慎重。过分地在教学中强调信息化,可能丧失几千年来的宝贵东西。如数学教学,如果是板书的话,教师和同学都有一个思考过程,而用PPT一篇篇演示的话,效果会大打折扣,所以信息技术在教育过程中的运用要恰当,信息技术应为教学服务,不能让教学成为其奴隶,不宜把一切东西都用计算机呈现。
第三,教学资源的“共享”要适度,否则就失去了各学校的个性,因此要正确处理,只能强调信息化的重要,不能强制要求。只能提供资源,不能破坏学校的个性发展。
第四,信息技术应用要具体化。学习习惯和学习方式要不要改变?这是一个有争论的话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能都改成网上学习,如教师可以拿本书,边看边勾勾画画,有些电子图书做不到这一点。一些音响的东西,如带图片、照片,动画,纸质的书是解决不了的,这时,借助电子图书馆是有用的,或者有些东西找不着,在网上找比较方便。所以,信息技术应用要具体化。
第五,教育信息化带来一定危害性。对于现代中学生来说,互联网既是学习的资源、交流的手段,也是游戏消遣的工具。在学校里,互联网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角色。计算机网络日新月异,网上丰富多彩的内容,是学校德育、教学的有用资源,但是随处可见的低俗内容,给广大青少年身心发展带来极大的危害,给教育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此外,由于电子设备的光强光弱难以控制,学生长时间观看屏幕或银幕,都会给他们的视力带来副作用。有些学生还迷恋于电子游戏,不仅眼睛受了伤害,而且患了网瘾,心理上出现难以纠正的偏差。
第六,教育信息化建设应更多考虑应用问题。信息化的调整和建设,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用。现在状况是,学生把信息填好放到网上,只能看自己的。这就把这个平台变成一个“痕迹”的记录过程,就像笔记本一样,其实,平台要建好的话,就应该是开放和互动的,以后信息化建设必须考虑谁来用,怎么用,要把其变成“傻瓜相机”,提高其易用性和引用性。
教育信息化是为教师、学生及学校发展服务的,如果教育信息化不能有效地服务于教育,不能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而只是满足校长行政管理需要的话,即使教育信息化在短期内收到较好效果,从长远来看,效果也不会好。计算机的使用、多媒体课件等等都是为了学生思维建构服务的,本着这样的目的,有些学科或某些学科的某些内容就不应该使用信息化手段,如数学公式推理和证明等,就不应该使用PPT,而应该使用板书。总之,教育信息化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教育的,不能让教育成为信息化的奴隶,要回归教育价值。
二、关于教育国际化
教育国际化是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一些发达国家提出,并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等推动起来的,是强势国家制定的规则。因此,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柳斌会长曾指出要“慎言教育国际化”。他认为,虽然在学术讨论中教育国际化已经是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热门词汇,仍需要谨慎地诠释其含义,教育国际化的含义应确定为学习借鉴世界上发达国家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吸纳其优秀成果,用世界眼光从人类实践发展的高度来审视中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对此,与会代表进行了积极探讨。各位代表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综述如下。
第一,教育国际化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外国人在中国受到外国一样的教育,国际学校已经做到;二是中国引进一些中外合作项目,引进外国教材。
第二,教育国际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教育国际化是个大方向,关键是教育国际化应该如何走?我们也希望在国际舞台上,在整个世界环境中,有我们独立的存在价值,我们不可能回避国际化。世界发展到今天,如果我们还担心引入外国教材、教育方式会影响中国教育,是小题大做,大国有大国的胸怀,大国的自信,可以换角度想外国学生到中国来,肯定是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第三,国际化本质是国际理解教育。教会孩子理解自己的文化,再教会其理解其他民族的文化。在这个过程中,孩子得到的是一种价值观的教育,是一种思想性的教育。
第四,在课程设置中可以体现国际化。现在,中国学生留学年龄趋于低龄化,不仅大学,初中、高中出去的也很多。对有这些需求暂时不出国而在国际学生就读的学生来说,有些课程特别是科学课程如数理化,可引进外国教材,但政治等课程必须用中文完成,义务教育必须完成。在此基础上,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学习英文课程,只要把住政治关、意识形态的关就可以。应该规范合作办学,而不是把引进教材当作洪水猛兽,这是时代的必然。
第五,国际化不等于去中国化。这是两码事,应该在有步骤的严格管理下,逐步引入。学校最重要的使命是传承民族文化,只要传承中国文化就不会去中国化。
第六,教育国际化可以提高人才培养效率。在创新人才的培养上,国外好于国内:国内强调知识传授,知识多能力强,国外重视思想方法,只要能启迪智慧就好。国外有学者认为灌输知识就是成本,成本越低,效率越高。我们的基础知识方面世界领先,但在创新意识和全面发展的培养上显得非常滞后。
第七,教育国际化可以吸引一些合作办学项目,吸引一些先进理念,这些只会对我们有好处,不会有坏处。如首都师范大学附中的合作办学项目就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国外学校先进的理念能给我们的教育带来很多启示,为基础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帮助。
追根溯源,国际化是为了我国教育发展服务的。不是单纯地追求国外学生数量增多,而是为了引进国际教育有益元素,促进我国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这点上是本位的、民族的。同时,也是为我国民族文化教育在国际上有立足之地,产生应有的影响。东方文化有自己的优势,随着和谐社会和地球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其优势会日益明显,所以国际化是为我们民族服务的,是为我们学生服务的,为学生在国际化背景下的健康成长服务的。
三、关于学校管理
第一,学校管理要实行法治。要真正落实法律条文,不能人治,不要用领导临时发挥的法律解释来办,这是很重要的。如《民办教育法》2003年开始实行,但现在仍有很多不落实,加了好多限制,有了法律,就要依法办事。如德国的教育就是严格按照法律来管理的。
第二,教育体制单一化严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学校教育也要为经济发展服务,国家发展需要的人才多样,提供的教育也应多样。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混合型经济体制,与此相应,就必然应该存在混合型办学体制。现在,在一定程度上,市教育局长就是大校长,从上到下,传到学校的全是标准件,很难有特色。教育服务的多元化是教育的本质。
第三,关于小升初问题。众所周知,学生个体之间存在差异,学校之间也是存在差异的,与会代表们都承认了这两个差异。从表面来看,承认两个差异与推行无差别的电脑派位和师资均衡另动是矛盾的,其实,真正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并不是不许承认这两个差异。
这就需要我们思考,如何在创造性地贯彻义务教育法中,尊重两个差异。可能我们在努力消除学校差异,但是至少在当前是很难消除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每一个学生得到应有的发展,获得适合的教育,是高水平实现教育公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如北京推优政策的尝试,虽然是免试就近,但采用了新的规则,用综合素质来体现学生的差异。有人认为还是用这种形式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不应该分,应该合在一块,如果是这样,当学生进入学校后,又应如何体现因材施教呢?其实承认学生的差异,并针对不同的学生提供不同形式和程度的教育,是对学生个体的尊重,是为了让不同的学生都得到自身的最大发展,这种发展是多元化的,而不是平均发展,代表们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激烈的探讨。
有专家提出,孩子在12岁或15岁之前应该消除差异,提供的教育是完全一样的,其实,这种观点是从理论的角度出发的,但孩子和孩子之间是不一样的,必须承认并尊重孩子的差异。
第五,学校特色问题。学校特色源于对均衡的理解提出的。均衡不是最终结果,是一种状态,是发展的均衡,各得其所的发展,好的坏的都需要发展,均衡最终的状态是多元化的、生态化的,而这种生态与多元,以学校特色的形式出现。学校的特色首先得体现学生的特色,体现在大多数,得有普及性。特色分不同级别,所以特色跟均衡相对,最后要百花齐放,即“繁荣、文明、和谐、宜居”。
有人认为小学应该刻意回避特色,应该均衡,应该削峰填谷,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学生各有自己的需要,为什么要用统一的服务要求学生呢。如对天才儿童来说,统一的服务可能是扼杀其潜能,韩国的平准化教育实施几年后,这几年也在搞精英教育。美国的蓝带学校、特许学校都是认为个体是有差异的。
四、关于课程改革
我国中小学课程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新教材和学生生活更加贴近,但是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现有的课程改革有脱离中国国情,城市化的倾向,对资源、教师素质、课程设置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大了原本就有的城乡差距,温总理说过,“过去我们上大学的时候,班里农村的孩子几乎占到80%,甚至还要高,现在不同了,农村学生的比重下降了。”如果在课改过程中,有关部门不去有效地关注这个问题,很有可能快速地拉大这种趋势,这对农村教育的发展非常不利,对我国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不利的。
温总理用自己的亲身感受说明现代教育的不足之处,那么我们在中小学课程改革中就要注意这个问题,课程改革要适当向农村倾斜,如高中课程改革中,有了文科综合考试和理科综合考试,这两门考试对农村孩子来说是一个难关,而对城市孩子来说有天然的优势,因此,我们在设置教材以及考试方面都要适当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考虑我国的实际国情,而不能盲目照搬国外的课改经验。
课程改革是为了教育的均衡发展,而不是平均发展,课程改革也要适应我国国情特点,不论义务教育改革还是高中课程改革都是为了构建自身的和谐,贡献于和谐社会。所以课程改革中要倡导向农村地区倾斜的政策,从而促进我国教育的均衡发展。
五、关于教师培养和发展
教师的培养和发展历经了三个阶段的变化:第一阶段是个体培养,采用师带徒的形式,有经验的教师把自己的教学经验一一传递给新教师;第二阶段是群体培训,采用大规模的团体培训和专业培训,培训的形式多样;第三阶段是环境培训,依靠周围环境和相应机制,激励教师自成长,如学习型组织,但不能完全依靠这个组织,就目前状况下,不会一下子建立那么多学习型组织,但是分级分类靠环境激励教师成长是可能的,如教师研修网最大的价值在于形成透明的环境,特级教师和普通教师地位是平等的,大家的活动是公开的,在一个平面上平等对话,此网是对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的促进,如每年年底总结,发了哪些帖子,有哪些话题。新的环境呼唤新的教师培养方法。
当前,教师的专业发展显然已经不够用。一名教师只有专业素质是不够的,应该提出教师的综合素质培养问题。因为教师也有情感、态度、价值观,也需要生活幸福。和谐社会呼唤更多幸福、阳光的教师,不希望用牺牲换取事业的发展,而是希望同步发展,需要层次提高了,新时代的教师生活越丰富越好。研究表明,教师的心理健康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而教师心理健康是靠幸福生活来支持的,如果其生活丰富起来,心理会更加健康,否则教师总是处于一种不和谐状态,久而久之会影响教师的身心健康。
9.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 篇九
千人千面,万物万象。每个孩子都有其独特性,对孩子的教育也绝非是千篇 一律可以照搬照抄的,即使是长期研究教育的专家学者,也无法在具体操作层面言明穷尽什么是人人都适用的教育。但我坚信,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心灵的滋养、对教育观念的影响是受用一生的。犹记得,我的爷爷虽然小学都未毕业,却一生坚持看报自学,在我即将步入小学时,他给我们一家三口写了一封信,大意是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父母是孩子最初也是最好的老师,希望父母以言传身教为我树立榜样,希望我遵循师长教诲,以后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当年妈妈念这封信时,我仍懵懵懂懂,更多感受到的是长辈对晚辈的关心和期许,而当我自己也成为妈妈,这一幕已近30年前的场景却在脑海中愈发清晰,让我感悟到好的教育并不由学历高低所决定,家风传承对孩子教育起着重要影响。因此,在教育自己孩子的过程中,我也不断用爷爷当年的叮嘱自勉,并和家人们形成一致。
秉持初心,身体力行。得益于紧密的家园协同机制,让我这样的“新手”可以通过家长学校学到新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并就孩子的成长情况向老师们请教其应用。虽然近现代的教育理论颇多来自西方,但中国本身就是一个自古重视教育的国家,并流传下了诸多经典。譬如《论语》中的“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无不启迪着我们思考“培养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孩子”等问题。《易经》中的“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不仅是清华大学的校训,更昭示着优秀人才所应具备的品格。而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我们也能明确看到对家庭教育的指引,并不是对孩子的知识、技能的堆砌填压,而是着重于家国情怀、道德品质、意趣审美、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养,并提出了多种方式方法。我对其中三点尤为印象深刻,在此和大家分享。
一是亲子陪伴。我和孩子爸爸都很注重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和质量,双方参与、不可或缺。在平时,我们会和孩子在晚饭后边散步边聊天,在书桌前阅读各自喜欢的书,用APP听故事甚至一起看动画片,讨论其中的情节和角色。到了周末,我们会一起去爬山嬉水,亲身领略“乱花渐欲迷人眼”描写的场景,探索大自然的秘密;或是逛馆观展,了解博物馆里展陈的人文和科技,感受灿烂悠久的中华文明。我们希望通过点滴日常,把自己的素养更重要的是价值观传递给孩子,让孩子对自然规律、社会规则保持敬畏之心。
二是充分尊重。孩子不是我们的附属品,而是具有自己思想、性格的独立个体。我们将孩子视为平等一员,常会在需要作出某项决定前,倾听孩子的意见并求同存异,既不以家长的权威施压或操控,也不因她的幼小而有求必应。孩子虽小却也有自尊心,比如她不擅长的事就不愿意示于人前,家长的示弱、容错,看似不经意间制造的让她悄悄努力的机会,反而会给她带去克服困难的勇气。情绪是个小怪兽,家长总会有不耐烦的时候甚至免不了大声训斥,但及时反思,真诚地说一声“对不起”会让孩子感受到尊重。
三是相互促进。人无完人,我们并不是“超级妈妈”、“万能爸爸”,都存在自己的知识短板、性格缺点,所以我们也从不要求自己的孩子万事完美。对于自己不了解的盲点和未知领域,我们都坦然承认,并会和孩子一起通过各种方式来查资料学习。我们也常常发掘对方和孩子身上的闪光点,一声赞美、一个拥抱,情感上的共鸣更有助于我们的良性互动、共同进步。
10.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 篇十
“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可是很多父母只是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却疏于管理,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让我在很多方面都有些许领悟。
在本法中,有趣的是教育对象是家长,不是孩子。在内容上着重讲解了家庭教育的九种方法以及六项内容,没有一个家长不想成为合格的爸爸妈妈,而这更是帮助了很多父母仔细品味。最近铺天盖地的新闻,很多都是有关于孩子离家出走,乃至于造成更严重后果的,当父母太容易了,只要你有了孩子,你就是父母,可是在孩子各个阶段,从文化到心理,从身体至道德,方方面面都受到家庭的影响,所以做父母的要尊重信任孩子,不要拿自己孩子的缺点与其他孩子相比较,要以最恰当的方式来指正孩子所犯的`错误。
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我深深认识到了国家、社会对孩子的重视,正如一位专家所说,家庭教育不仅要利于孩子今日发展,乃至明日后日都同样重要。过去我也有一些做的不完美的地方,我会多学多改,为孩子创造更好的环境!
11.教育局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度 篇十一
习惯,按照《辞海》的解释是:在长时间里逐渐形成的行为方式。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行为方式,但都需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克服不良的行为习惯。一个人除了个人的生活习惯以外,还有职业习惯。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职业习惯。教师与其他职业不同,教师的职业对象是生动活泼成长着的青少年儿童,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是用自己的知识和人格去影响学生;学生是最具有模仿性的,常常会模仿教师的行为习惯。因此,教师的行为习惯就很难分清什么是生活习惯和职业习惯,它们都会影响学生的成长。当然,教师在注意和反思自己的行为习惯时应该分清自己的生活习惯和职业习惯。
先说教师的职业习惯,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是表现在“爱”字上,要有爱孩子,热情对待孩子的习惯。教师一进校门就要滿腔热情地和孩子们相处,注意和每个孩子打招呼,注意尊重每个孩子,也让每个孩子尊重别人,养成关心人、和谐相处的习惯。现在有些老师对学生漫不经心,学生向他打招呼,他却爱理不理,很伤学生的心。有的老师还动不动就呵斥学生,甚至当着学生的面训斥家长,这种行为对学生的影响极坏。这种不良的教育习惯应该尽快改正。
教师的职业习惯,很重要的是表现在敬业上,认真备课,上课时一丝不苟,认真批改作业;在课堂上认真对待每个学生的提问和回答,养成尊重学生,有问必答的习惯;按时上课,老师要稍稍提前到达教室,这样就会影响学生,学生一般就不会迟到;按时下课,不拖堂,不影响学生课间休息。有些老师不认真备课,上课效果不好,或者不认真批改作业等,这不仅影响到教育质量,而且会给学生一种做事可以马虎的印象。
至于教师生活习惯可以影响到学生的方面就很复杂了,包括生活起居、行为举止、待人接物、服饰仪表等方面。教师也是普通人,都会有普通人的不同的行为爱好,因此不能要求千篇一律,但要求处处注意为人师表。
可以说,教师的行为习惯,无论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上,还是在平时生活习惯上,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学生。因此,老师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习惯。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会有缺点,有错误。教师也是普通人,也会有缺点,有错误。问题是要有自知之明,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习惯,改变不良的行为习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对于教师来讲,更重要的是要养成教育教学中接受新思维的良好习惯。当今学校教育教学都在变革之中,新的信息技术在学校中的应用,互联网在学生中的普及,新的课程改革的实施,都要求教师在教育观念上、教育行为上有较大的变化。对老教师来讲,长期养成的教育习惯有些已经不适应时代的要求,需要重新学习,对过去的习惯反思,有所创新;对新教师来讲,可能比较熟悉新的技术思维和行为习惯,但如何适应教师职业的行为要求,养成教书育人的良好行为习惯,也需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向老教师学习和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习惯,养成作为一名教师的良好行为习惯。
教育习惯的内涵很丰富,上面讲的也是挂一漏万。当今教育研究中很少有人研究教育习惯,希望我这篇短文能够抛砖引玉,引起大家的对教育习惯的注意和讨论。
同时,在教师节来临之际,也以此作为送给广大教师的一份礼物,希冀引起各位教师的关注与反思,重新感悟教育价值,在新学期里以崭新的面貌面对学生,充分体现现代教育的价值。
12.打造教育品牌,促进区域教育发展 篇十二
所谓教育品牌, 我们认为是在长期的教育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为公众认可的、具有特定文化底蕴和识别意义的教育资源, 是学校人文精神、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的集中体现。学校是创建教育品牌最基本的基地, 抓学校, 学校抓, 通过创牌活动引导各校改变过去经验型、粗放型的办学行为, 帮助他们重新梳理办学理念, 科学定位办学目标, 充分挖掘办学成果, 清晰提炼学校文化, 形成不同内涵的学校特点, 切实提高学校的办学品位, 进而全面提升区域内的教育品质, 是我们开展教育品牌评审活动的根本目的。
2007年初, 慈溪市教育局提出了创建“慈溪教育品牌”的目标, 要求各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服务社会为导向, 以实现教育优质化、均衡化为宗旨, 将“打造教育品牌、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作为学校发展的定位与取向, 充分挖掘和总结提炼办学成果, 深化内涵, 创新载体, 做到优中塑强、强中创新。之后, 各学校积极行动起来, 根据自身实际和品牌建设要求, 开始探索创牌之路。同年12月, 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印发了《关于开展首批慈溪教育品牌评审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了慈溪教育品牌的申报条件、评审程序、评估方法、评审标准, 引导相关学校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 13所学校申报了创牌项目, 提交了创牌计划。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初审后确定了9所创建学校, 而后又举行了教育品牌创建学校的初评会议, 邀请有关专家协助评审入围的学校进行成果再研究, 提炼出首批七个慈溪教育品牌, 并通过公共媒体进行公示。2008年1月, 命名慈溪中学“自主教育”等7个教育品牌为首批慈溪教育品牌, 并在2008年度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会议上进行隆重的表彰和授牌仪式。至此, 教育品牌的创建成为慈溪各级各类学校共同的目标, 目前, 又有13所学校申报了第二批教育品牌。
总结品牌创建评审过程, 我们认为慈溪教育品牌评审的初衷已经实现, 创牌活动还彰显了它特有的意义:
1. 慈溪教育品牌的创建推动了学校进一步梳理办学理念, 挖掘办学成果, 鲜明学校特点
教育品牌的首要条件是必须有明晰的办学目标和定位, 而办学目标和品牌定位的主要依据则是学校的核心理念, 以及学校所具有的某种或某些独特的竞争能力和办学优势。近年来, 我市不少学校以素质教育理念为引领, 结合课改实践, 借鉴外地经验, 着眼课堂教育, 已经创造出体现本校特色的先进教育教学模式。不少教师在多年的辛勤耕耘中, 总结并提炼出自成一家的独有的先进教育教学方法。但很多时候, 这些成果还停留在经验阶段, 同时更多的学校还习惯于经验型、任务型的办学模式, 既没有高远的办学追求, 也没有清晰的目标定位, 诉求主题年年变, 流行什么口号就叫什么。教育品牌的评审, 促使学校管理层理智分析自己学校的历史文化、现实环境, 反思自己的办学行为, 通过支撑理论的寻找, 确立自己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 促进教育教学创新再上新的台阶。慈溪市实验小学作为浙江省最早被命名并进行教学改革的两所实验学校之一, 在近五十年的办学过程中, 勇于开拓、潜心实践、积淀底蕴, 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这中间一以贯之的理念是什么?独具特色的做法是什么?学校领导进行了深入的梳理分析, 认为开放的办学思想让实小人把“扬长促潜”作为学校的教育追求, 在整个办学过程中通过“课程结构调整实验、自主课程开发研究、倡导阳光卡+星级评价制度”等一系列举措, 努力“发现、挖掘、发扬”师生“智力之长、能力之长”, 促进师生“智力、潜力、潜能”发挥。“扬长促潜”正是学校最鲜明的办学特色, 也是为社会所公认的品牌, 需要学校一以贯之地坚持下去。
2. 慈溪教育品牌的创建活动彰显了教育价值观, 促进了慈溪特色的打造, 促进了师生的和谐发展
创建教育品牌的核心是彰显教育价值观, 而教育价值观体现在按照一定的教育尺度来衡量办学效能。这个尺度就是育人, 它着眼于学生的长远发展, 着眼于学生的均衡发展, 着眼于创新能力的培养。教育品牌的根本标识是人才培养质量。慈溪中学的“自主教育”品牌坚持从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需求出发, 以培养学生的主动性、自觉性、独立性和创造性为核心, 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主探究, 逐步形成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依法治校的民主氛围、自由开阔的创造天地、开放有序的和谐关系。使慈中校园成了学生发展的平台、生活的乐园和精神的家园, 成为自主创新型人才的孵化基地。创建“自主教育”品牌工作, 有力地推动慈溪中学师生的和谐发展。
3. 慈溪教育品牌的创建催生了学校的教育科研观、促进学校深化教育改革, 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许多学校把创建教育品牌作为提升教育内涵发展, 推进学校现代化建设, 深化素质教育, 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工程, 将学校的“工作目标”与教育的“终极价值”相统一, 因地因校制宜, 通过科研不断积累和反思, 进而创造和提炼思想, 一点一滴用心去做, 终于办出了特色、创出了品牌。阳光实验学校就是坚持科研为先, 以“开放教育、体验学习”为理念, 以“学生的素质发展、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内涵发展”为目标, 以“体验型德育、体验型课堂、体验型教研”三大工程建设为载体, 精心打造出的“阳光体验教育”品牌, 在社会和学界均形成了很高的美誉度, 已经成为以科研强校的一个典型。
4、慈溪教育品牌的创建促使学校确立品牌战略观, 推动学校熔炼时代特征、倾力打造名牌
从商业角度讲, 品牌强调一种特色、一种个性, 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吸引消费者, 追求更大的利润。而教育品牌的不同之处, 它是建立在社会公益服务的基础之上, 使广大的学生获得持续、健康、全面的发展, 就是说, 创建教育品牌的目的应该是为培养人才、扩大学校教育的影响而服务的, 是为了打造出社会公认的名牌学校, 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创建教育品牌必须要在品牌的一般共性上把握教育品牌的个性内涵。慈吉小学“优质教育发展人、优质服务关怀人”的双优教育, 定位于办学之初, 始终贯穿于八年办学之中。以平安、礼仪、生态、智慧校园创建为抓手, 通过塑造员工精神、实施情理化管理、倡导“阳光课堂”和“活力教学”, 坚持“四个一”、“十个百”和“五环一体”系列化活动等创新举措, 营造优雅的人文校园、打造优良的教工队伍、构建优化的课程体系、提供优质的生活保障, 让校园处处洋溢着成长的气息, 让师生时时焕发出生命的活力。高品位的教育管理、高质量的校园生活和令人瞩目的办学成果, 使慈吉小学的双优教育品牌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认可。而这种认可反过来也促进了慈吉教育集团的进一步发展。
13.教育局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度 篇十三
近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公布,共九章六十八条。该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民办学校的设立方面,根据《条例》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可以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同时,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
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和独立的专任教师队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公办学校依法享有举办者权益,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义务。
教师与受教育者方面,《条例》规定,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或者教学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者其他相应的专业资格、资质。
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条例》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应当使用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该账户实施监督。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学校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办学结余分配应当在财务结算后进行。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还指出,国家鼓励以捐资、设立基金会等方式依法举办民办学校。以捐资等方式举办民办学校,无举办者的,其办学过程中的举办者权责由发起人履行。而职业教育方面,国家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此外,民办学校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且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随着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变化,同时,随着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现行《条例》也存在着很多不能与法律相衔接适应的问题,有必要进行修改完善。修订后的《条例》对标对表中央精神、细化落实上位法律,按照国家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以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为导向,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根本要求。
《条例》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并实施监督;学校决策机构组成应当包含党组织负责人,监督机构应当包含党的基层组织代表;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或者代表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程序,并明确民办学校未保障党组织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将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落细落实。二是坚持民办教育公益性基本原则。
强调民办学校应当坚持教育公益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使用国有资产或者接受政府生均经费补助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制定最高限价,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不得以赞助费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其他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师生权益。三是坚持支持与规范并重总体思路。
进一步增加和明确了扶持的政策,包括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鼓励金融、保险机构为民办学校融资、风险保障等提供服务。同时,加强规范,包括完善民办学校招生规则,规范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在线办学行为,完善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机制,健全民办学校关联交易监管机制等,严禁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实施义务教育、非营利性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加强对外方为实际控制人的社会组织办学的监管等。四是坚持公办民办平等法律地位。
强调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与公办学校同期招生;建立民办幼儿园、中小学专任教师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建立统一档案记录教师的教龄、工龄,与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平等对待;规定民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申请政府设立的有关科研项目、课题等,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及其教师、职员、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14.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 篇十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协调联动、互相促进的立法。观看课堂教育后,我作为一名初中学生的家长深有感触。首先是要树立良好的榜样,用行动和正能量正确引导孩子的言语和思想。既是孩子的监护人,更是她的良师益友。其次,要站在孩子的角度信任她,发现和发展她的兴趣爱好。爱好是孩子自身的发展,不是家长强加其身的“爱好”。在此过程中,我们要为其做正确的引导,发挥好“引路人”的作用。最后,在陪伴这一个定义上,我始终也是在努力做的过程中,孩子的成长少不了家长的陪伴,陪伴又不单单是“陪”,更要充分加入孩子的生活,一起阅读,一起旅行,一起发现生活中的美好等等。《促进法》的颁布,更大程度上是让我们家长更了解自己的孩子,更好做好家校联合,提高孩子的`整体素质。
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2
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我进一步的感受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身为家长责任重大,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同等重要。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制体现,也是促进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家庭是人生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和家长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随着社会发展,家庭也暴漏出一系列突出问题。只有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回过头来看,才会发现作为家长自己是不合格的。身教重于言教,家长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孩子。我们一定要以身作则,在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给孩子树立好榜样。
在教育孩子这条路上,父母任道重远,只有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学习,了解孩子在各个阶段待定的心理,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为孩子提供情感精神最有力的支持,并给予孩子充分的信任和肯定,用耐心,无条件的爱孩子,用行动影响孩子,用语言感化孩子,相信孩子一定能绽放出自己的光彩。
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3
通过在家长课堂的学习,我深感受益匪浅,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家庭教育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每位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同时,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是多么重要,同时也使我更深地体会到,当教师难,做家长也难,我们在尽力做好家长的同时,就需要不断地提升和改变自己。
在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中,要把孩子当作一个朋友,多一些理解,多一些鼓励,少一些批评和指责。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可怕的,哪怕父母与孩子之间也不例外。我认为:如果能找到适当的时间跟孩子好好沟通,互相了解,换位思考,多给孩子一些关爱,那么这种努力一定有收益。
做人是孩子的立身之本,欲使孩子成才,先教孩子做人。这是家教的最重要任务。总之,家长课堂教了我很多,虽然真正做起来着实不易,但我会一点一滴的去做,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与孩子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云端打造父母课堂,共同打造成长良方。感谢家长们精彩的分享,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办适合的教育,助最好的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4
观看了节目之后,更加有了信心,我们经常说先成人再成才,那么一个孩子在幼儿阶段的规则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是他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养成的初始阶段,我们作为父母,我们一定要把握温度和尺度之间的界限,我们要在爱和严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听完课有几点具体感受:
第一,我们在跟孩子制定规则的时候,需要双方沟通提前确定,不要做法西斯式家长,一定要和孩子一起来商量规则的具体内容,让孩子对规则有了认可,才能够在之后孩子愿意去遵从规则。
第二,我们的规则要具体化不能笼统地说这个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们要明确地清晰地告诉孩子规则的具体内容。
第三,就是有批评更要有表扬。我们批评了孩子不对的地方,更要肯定孩子对的地方。我们说越肯定越发生,我们越肯定孩子优秀的行为,孩子优秀的行为就越会复制。
最后一点呢,就是我们要远离语言暴力,在批评的时候不能给孩子贴上标签,不能用语言去伤害孩子。孩子的成长离不开我们家长高质量的陪伴,在陪伴种和孩子一起学习,一起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5
今天,我认真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课程。在课上,我了解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也是首次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专门的法案支持,意味着大力发展家庭教育已成必然趋势,家庭教育从此有法可依。
双减实施后,家长不能再当「甩手掌柜」。每一位家长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无论哪个时代,无论政策如何,无论贫富差异,培养好自己的孩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头等大事。双减以后,校内将不断减负,校外培训机构也逐步退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会更加凸显!
我们常说,每一个优秀的孩子,背后都是父母的奋力托举。孩子的成长道路上,更离不开父母的教育。越是双减,家长越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坚持“四不减”,做好孩子的“第一责任人”。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随着此项法律的制定出台,家庭、学校、社会能够更好地实现相互协同、相互促进,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6
作为家长,我们要保证孩子在健康愉悦的环境中成长,永远让孩子看到希望,即使孩子一时没有做好,也要善于利用鼓励的话语让孩子看到希望。我们也要倾听孩子的声音,给他们发言权,他们才会敞开心怀和我们沟通,说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我们作为家长更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对孩子的榜样作用是巨大的。孩子的许多缺点都是能够在父母身上找到的,教育孩子时先约束自己,规范好自己的行为,用良好的环境和榜样去影响和熏陶孩子。个人觉得陪伴对孩子很重要,在一起本身就是教育,陪孩子玩耍,陪孩子运动,陪孩子学习,陪孩子参加社会实际活动,孩子每进步一步,我们都为他欢呼鼓掌。我们要尊重孩子对世界的看法,站在他们的角度尽量的理解他们,让孩子从小了解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帮助孩子明确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不合乎道德和法律的事情是必须要避免的。
15.教育局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度 篇十五
一、借力“爱生幼儿园”, 提升办园水平
先进的理念, 没有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参与, 也仅仅是纸上谈兵。有了地方政府的积极参与, 就使得真正的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成为了可能, 进而成为现实。
以灾后重建的什邡市为例, 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灾后政府为每一个乡镇修建了规范的中心幼儿园, 提出按照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规范、办学自主的原则, 办好办活灾后重建的幼儿园。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 灾后重建的什邡市幼儿教育依托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爱生幼儿园”平台, 借助“保障儿童权力, 实施以幼儿为本的教育”的理念, 丰富了灾后学前教育重建的内涵, 推动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灾后幼儿园的规范管理, 有效促进灾后城乡学前教育持续、均衡的发展。
为了使“爱生幼儿园”教育理念渗透到每个幼儿园, 渗透到幼儿一日活动的每个环节。采用专家讲座、小组讨论、动手操作、汇报展示、模拟课堂等一系列活动, 让“爱生幼儿园”教育理念植入每个教师的脑海。创设环境、制定计划、组织活动、评价儿童发展, 让每个幼儿教师教育实践能力大幅提高, 有效地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开展梯级培训, 促进城乡幼教队伍专业提升
如何持续有效的让理念和实践磨合, 寻求和实施更大力度的培训, 是不容忽视的。为此, 提前设置培训目的, 制定培训流程, 让每一次培训或能解决问题、或能得到启示、或能更新做法, 在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培训过程中, 提高教师能力、转变观念。
具体做法主要分两个步骤进行:
(一) 保证培训“面”的覆盖
确立梯级培训的思路, 将培训分四个层次进行:国家 (省级) -市级-镇级-园级。抽派本地幼儿教育骨干力量参加省级培训, 回来后进行市内培训, 再进行镇级培训, 最后是园级培训。在这种有梯度的培训中, 所有的幼儿教师逐步理解、接受、运用爱生理念。不过, 仅仅只是面的覆盖是不够的, 还积极想办法增加培训的有效性, 例如:在进行“创设基本的学习环境”培训时, 老师们共同参与区角的规划, 讨论幼儿年龄段特点, 确定投放什么材料;进行“入学准备活动”培训时, 让参培教师们分组模拟课堂, 结束时专家作点评等等。尽量让每个受训者参与其中, 最大限度提高培训的有效性。
(二) 保证培训“质”的提升
经常请参与省级培训的老师一同下到各园, 指导、检查、评估,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幼儿园和专家组一起寻求解决的策略, 促进工作的开展, 基本形成一条“培训-实践-督查-研究-再培训”的完整培训链条, 按照各园的发展情况, 寻找最近发展区, 不做机械重复, 沿着幼儿园不同发展阶段循环运转, 让每次循环的过程成为幼儿园质量提升的过程, 让爱生理念深入每个幼儿园、每个老师, 让孩子真正受益。通过一系列措施, 幼儿园教师整体的水平和理念得到了极大提升。
为了有效发挥省级示范园、中心幼儿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进一步推动教育均衡, 采用了一级带动一级的措施, 制订了相应的工作方法:将幼儿园划分为6个小组。市级6个示范园园长分别担任小组组长, 2个省级示范园作为省级指导园, 各指导联系3个小组。示范园通过骨干教师送教下乡、定点帮扶、入园指导、开展教科研活动、进行培训活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努力实现保育、教育、信息等资源共享, 为农村幼教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下面这个例子极具典型性。
在“让优质幼教资源向乡镇扩展”的思想引领下, 作为推动农村幼儿教育发展的一种新的尝试, 省示范幼儿园领办了一所农村幼儿园。几年过去了, 在园幼儿由开园时101人发展到现在近300人的规模, 这所农村幼儿园正逐渐蜕变成为“农村的城市幼儿园”, 办学规模和理念都有了质的飞跃。
办园初始, 负责领办师古镇平桥幼儿园的省级示范幼儿园什邡一幼, 派出两名幼儿园骨干担任平桥幼儿园执行园长和保教主任。幼儿园设想六个班, 240人的规模。但到开学的时候, 招生人数只有8人。尴尬的局面, 更多的解释工作之后, 最终101名孩子选择留下, 六个班规模缩减到四个班, 8名教师、4名保育员、2名炊事人员、2名保安共117人组成了新的平桥幼儿园。
风波之后, 冷静地分析原因, 发现归根结底是办园理念的冲突。在这种冲突的背后, 幼教人需要坚守的是什么?是要迎合家长, 还是对孩子的终身教育负责?什么才是我们所追求的幼儿教育?面对问题, 老师们选择将它转变为发展的动力, 选择为家长、为社会呈现幼儿教育的本真。经过反复研究、讨论, 决定分两步走:
一抓教职工培训, 更新理念, 提高素养, 让每个教师成为合格的幼儿教师。二抓家长工作, 让家长们从质疑——半信半疑——满意——积极配合。
三、更新家长幼教观念, 促进城乡学前教育质量提升
为了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结合爱生理念, 更要积极做好家长工作。为此, 在幼儿园的日常教育中, 还应做到:
(一) 定期向家长宣传介绍幼儿园教育, 改变认识
利用每期班级家长会, 向家长介绍本学期的教育内容、幼儿园一日作息时间、一日常规活动安排, 让家长了解孩子在园的生活、学习、活动情况, 使家长对以后怎样配合老师工作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定期邀请幼教专家、知名园长、优秀教师及有相关知识的优秀家长对家长进行科学育儿知识方面的培训, 并接受现场咨询, 进一步提高家长科学育儿的水平。
(二) 多种形式让家长了解最新育儿动态
通过展板、家教园地、校讯通、留言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推荐科学育儿的报刊、杂志, 如:幼儿画报、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育儿报等等。让家长们通过读书、看报、看影片及时了解国内外科学教育孩子的观念, 及时调整、改变自己教育的方式方法, 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三) 邀请家长亲身参与幼儿园活动, 促进对幼儿园工作的配合
让家长参与幼儿园的各种活动, 既有利于让家长更深入了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 更利于有效促进幼儿园和家庭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幼儿园每期安排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 邀请家长来园观摩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根据家长的爱好特长、工作性质, 结合教学需要, 发动和组织家长来园当“家长义工” (即家长老师、家长助教、家长保育员等) , 使家长发挥各自的专长, 既配合幼儿园教育活动, 又丰富了幼儿园的教学形式。通过一系列的家长工作的开展, 城乡学前教育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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