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机构改革方案

2024-09-13

国家税务局机构改革方案(精选8篇)

1.国家税务局机构改革方案 篇一

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布署和要求,为积极推进中央国家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执政水平,确保完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国国情和行政管理现状,着眼长远,对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提出政策建议,供参考:

一、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改革方案

一是重点是加强党政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建设,整合中央研究资源,做好职能相近部门的整合工作,强化部门职责、充实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对警卫管理、新闻事务等直属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理顺层级关系。三是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在党的职能部门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四是为促进政事分开,实行管办分离。重点做好部门创办新闻媒体的划转和转企改制工作。

1.组建中共中央研究室。为整合中央的研究资源,提升综合研究服务水平,将中央编泽局、政策研究室,文献研究室和党史研究室职能整合组建中央研究室。中央研究室主要承担中国共产党党史、文献和党务工作领域的政策研究、思想研究、理论研究及文字编泽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编泽局、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

2.中央对外联络部。为加快推进外事和对外联络工作的有机整合,中央中央外事办与对外联络部职能合并。两部门均为外事联络部门,职能相近。进行整合后可加化外事和对外联络服务职能。不再保留部门:中共中央外事办。3.为加强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的有机整合,将中央综治办职能并入中央政法委(加挂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中央政法委负责协调和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时负责联系和指导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保密总局等工作部门。

4.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为整合机关工委工作力量,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将中直机关工委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职能整合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5.为加强中共中央对台港澳地区事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管理资源,统筹台港澳事务工作。将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合并。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加挂中央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调整为国务院办事机构序列。

6.中央宣传部(加挂中央文明办、中央对外宣传中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牌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工作的有机融合,将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职能划入中央宣传部),不再单设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宣传部长兼任文明办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主任。中央宣传部指导和协调科技教育部、文化产业部、中国文联、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工作。

7.中央组织部(加挂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增加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职能,联系和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等工作部门。调整职能,为充分发挥“党管干部”的组织作用,发挥党委组织部门在管理重要干部、重要岗位人才的组织优势。副主任科员及以上(含国有企业干部)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考核、调动安置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具体负责。普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录用、工作考核、调动安置调整为人力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和管理调整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8.为加强对中央国家机关警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管理。中央警卫局调整为中共中央办公厅直接管理,不再受公安部、武警总部的指导管理,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任警卫局局长。

9.中央统战部。强化统一战线的部门联络工作职责,联系和协调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家民族宗教委、全国妇联、中国共青团、全国工商联、全国侨联、对外友协、中国科协、全国老协等工作部门。

10.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更名为中央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为加强中央国家机构编制的统一管理。统筹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机构的各项改革,加挂国务院机构改革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牌子。

11.中央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强化干部的培训教育职能,加挂中国干部夜校、中国干部培训交流中心牌子,调整为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12.中央档案馆更名为国家档案馆,并加挂国家档案局、国家史志编撰委员会牌子,调整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增加指导全国的地方志编撰工作职能。

13.《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划入新华通讯社管理,不再单独保留。人民日报》和《求是》杂志由中共中央主办改由新华通讯社主办,为推进党政公开,做好管办分离工作,力争三年内将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创办的报纸期刊实行整合清理,提高对外宣传水平。各省级保留一家人民出版社负责省级机关报纸期刊的编辑发行工作。五年内完成省级及以下报刊杂志的清理整合及行业改革工作。

改革后的中央中央直属机构为9个:中央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中央政法委、中共中央研究室、中央编委、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

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1个:中共中央党校。

二、军事机关管理体制调整

一是加强国务院对国防工作的领导,明确国防军事工作分工,中央军委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等武装力量,负责军队建设的各项工作。国防宣传教育、国防动员体系建设、民兵的组织和管理和国防工业由国务院负责。原各军区下属的各级人民武装部交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二是理顺武装警察部队的管理体制,武警部队中警卫、消防、边防部队移交公安部统一管理,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不再由武警总部的指导和管理。其他武警部队由武警总部统一管理,驻地武警部队的动员和调度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协调。

三、司法机关管理体制调整

一是理顺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机关的经费保障工作。其中各级人民法院实行省以下的人、财、物垂直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检察院实行工作经费、财产省以下垂直管理,党政领导和工作人员由地方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双重考核。二是着力加强司法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法官、检察官“终身制”,实行系统内晋升和干部交流,不再与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进行交流任用。三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人民法院各项收费统一缴存省财政指定帐户。司法机关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统一预算支出。

四、党群团体改革方案

一是对职能相近、职责相同的全国性公益社团组织进行有机整合,通过整合发挥各大社团组织资源优势,强化社会服务,保障其公益性质和服务水平。二是理顺社团组织管理体制,全国性社团组织接受中央中央统一领导、国务院指导协调,社团组织的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督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不再由民政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监督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不再兼任社团行业组织负责人。三是加强全国性社团组织基层力量建设,社会组织活动重在基层,合理确定乡镇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编制,依法落实办公经费和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四是推进社团组织的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继续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分服务性职能交由公益性社团组织负责。五是推进行业协会改革,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管办分离,行业协会成为独立的经济法人实体,通过依靠市场服务和收取会费等方式开展协会服务工作。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挂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志愿者协会牌子):为加强青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社团建设。将全国青年联合会职能并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青团增设志愿者工作司,负责全国志愿者服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同时建议修改《中国共青团团章》,将青年的管理范围划定为16至35周岁。不再专设部门:中国青年联合会。2.为加强商品流通和供销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将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更名为中国供销合作总社,调整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3.组建中国老年人联合会(简称全国老联,加挂全国老龄化工作委员会和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牌子)。为加强老年人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老龄化管理工作。组建中国老年人联合会,主要承担老龄化工作的日常事务,统筹和协调老年人的计划统计、文体活动、卫生保健、社会养老、权益保障等工作。同时负责关工委的日常事务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国老龄协会。

4.组建中国同学会(加挂欧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牌子)。为加强国内学生及国外留学生的组织动员、校园文化交流、宣传联谊、思想政治教育及开展外国留学生服务工作。整合社团资源。将国内有关同学会社团和留学生服务机构职能合并。不再单设部门:欧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不再保留单位:中国留学生协会、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

5.组建中国红十字慈善总会(加挂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牌子)。为加强慈善机构组织建设,整合工作力量,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将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慈善总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整合组建中国红十字慈善总会。因三部门职能相近,均从事社会救助活动,整合后,统一募集社会捐款、其他部门不再受理社会捐款工作。中国红十字慈善总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福利救助、医疗、扶贫、救灾、社会救济、志愿者和青少年服务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慈善总会。

6.为加强各级工商联组织的商业联络和服务工作,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国私营企业协会(中国个协、私协从国家工商总局分离)职能划入全国工商联。全国工商联加挂中国贸易促进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国私营企业协会牌子。

7.为加强对外交流和外交研究工作,中国外交学会职能划入中国对外友好协会,对外友协加挂中国外交学会牌子,因两部门均全国性对外交流服务机构,整合后将极大提高其服务水平。不再单设机构:中国外交学会。

8.为切实加强各级科协在“管理科学基金,服务科技事业”中的职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划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理。中国科协加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牌子。中国科协科技普及宣传职能划入科技和教育部。不再单设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

9.组建中国侨胞联合会(加挂中国台联、中国海协牌子)。为加强海外侨胞、归国侨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的宣传发动、组织联谊和经济文化交流工作。整合社团工作力量。将中国侨联、中国台联职能合并组建中国侨胞联合会,不再保留部门:中国海外归侨联谊会、不再单设中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10.组建中国司法协会(简称中国法协)。为加强司法研究、学术交流和行业自律工作,在中国法学会基础上组建中国司法协会。中国法协主要负责法律工作者、法学工作者、司法工作者的宣传发动、组织联谊和学术交流工作。并做好法律服务的行业自律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国法学会,中国律师协会、中国公证员协会。

11.为加强工会对职工思想文化建设研究工作,中国职工思想政治研究学会职能划入全国总工会,全总加挂中国职工思想政治研究学会牌子,中国职研会不再单设。12.为加强文联组织建设,发挥文化社团组织在服务文化艺术工作者、文学工作者和新闻工作者中的职能作用。整合部门资源。中国作协、中国记协职能并入中国文学艺术联合会,中国文联加挂中国记协牌子,中国作协、记协均为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机构。不再保留部门:中国作家协会。不再单设部门;中国记者协会。

五、国务院组成部门改革方案

一是加大行政管理资源的整合,构建“大农业”“大交通”“大能源”工作格局。形成民族宗教、科技教育、国土建设、农林水利、能源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监察审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通过整合资源、调整职能,优化管理布局。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防止管理缺位。二是进一步转变部门工作职能,优化职能布局,转变和调整发展改革、人民银行、财政、商务流通等部门的职能职责,优化部门职能,突出重点、提升服务水平。三是调整部委的管理部门,形成发改联系统计、工业信息化联系广电、能源资源联系煤矿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形成科学的行政决策和管理体系。

1.组建国家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宗委)。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十分繁重,民族和宗教工作事关国家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民委和宗教管理两部门整合后,对加强民族事务管理,保护合法的民族宗教,推进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协调发展,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的整体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将国家民委和国家宗教事务局职能并入组建国家民族宗教委。不再保留部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宗教事务局。2.组建科技和教育部(简称科教部、加挂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牌子)。为推进科教兴国战略、整合科技、教育管理两大资源,建立健全产学研一体化科技教育发展模式,将科技部、教育部、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职责、中国科协科技宣传职能进行整合,成立科技和教育部。不再保留部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国家科教工作领导小组。

3,国防部(加挂全国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为加强国务院对国防建设的领导,促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推动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部分划入国防部,民用部分划归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央军委有关征兵、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体系建设、民兵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并入国防部。为加强各级政府的国防工作对接,各省、地市在国防教育办的基础上组建国防事务办公室,县级国防教育办职能与人民武装部职能合并,县、乡人民武装部调整为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负责本辖区的征兵、国防宣传教育、国防动员体系建设、民兵日常管理等工作。不再保留部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和国防部的职责分工:国防部负责国防军事工业、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国防征兵、对外国防合作和国防信息发布等工作。中央军委不再负责具体的国防事务工作,其下属的解放军四总部主要负责军队建设各项工作,军用物资储备、武器装备、军队指挥调度职责由中央军委统一行使。

4.不再保留民政部。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职责交由卫生和计划生育部。将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低保管理、优抚安置职能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职责,将老龄化工作交由全国老协。将民间组织管理职能划入公安部,将区划地名职能交由国土和城乡建设部,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职能交中共中央组织部。

5.组建国家监察审计署(加挂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为构建预防、教育和惩治腐败的监管体系,加强经济审计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对接,对提高执法效率和办案水平。将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败局职能合并整合组建国家监察审计署,经济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相关,经济问题是反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核心,整合审计、监察和预防腐败三大部门职能对于预防腐败、加强腐败整治执法具有重要意义。不再保留部门;监察部、国家审计署。增加和调整职能;为加强减负工作的统一管理,增设减负司,负责农民负担、企业负担、教育负担、低收入人群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为加强各类基金的监督管理,增设基金监督审计司。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国有企业日常审计工作交由所在地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负责,各级监察审计机关具体负责对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经济审计,对各部门提交审计资料进行复核和监督。并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服务行业。调整体制;各级监察部门与审计部门合署办公。原监察部和审计署对派驻中央国家各部门和各省机构统一整合后实行垂直管理,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工作,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发挥职能监督作用,不再保留和设立乡镇纪委,由县级监察审计机关在乡镇设立监察审计工作站负责乡镇纪检监察和经济审计工作。

6.组建国土和城乡建设部。为推进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强土地开发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提高工作效能,将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区划地名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国土和城乡建设部,煤矿安全及能源开采职责交由能源和环境保护部,国家测绘局和国家海洋局由国土和城乡建设部管理。不再保留部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7.组建农林水利部(加挂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牌子)。为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农业农村工作,构建“大农业”服务部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形成涉农部门管理合力,推进“三农”综合协调服务,将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的职能整合组建农林水利部。不再保留部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室。调整职能:将农资储备供应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职能交由供销总社管理。将农民收入测算职能列入国家统计局。农村能源职责划入能源和环境保护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交由国家监察审计署,同时,为加强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的统一管理和执法,成立农资监督管理局。农资、农用机具机械的管理及市场规范由农业和工商、质检部门共同负责调整为农业部门具体负责。为加强对流通领域农产品的统一监管,农产品质量监测和安全监管由原农业部负责调整为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8.组建能源和环境保护部(加佳国务院节能减排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牌子)。为建立健全“大能源”的管理体制,加快能源发展及安全保障工作,促进能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机融合,推进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协调工作。将国家能源局、电监会、农业部农村能源职能,水利部水电管理职能、国土资源部能源开采开发职责、环境保护部职能进行整合组建能源和环境保护部,同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交由能源和环境保护部管理。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协调服务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为能源环保部负责,不再保留部门:国家能源局、中国电监会、环境保护部。

9.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加挂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牌子)。为整合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资源,促进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强化人口卫生服务,全面提升全民计划生育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将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部分、中医药管理局职能进行合并。将食品监管部分职能划入市场监管总局。不再保留部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增加和调整职能;一是增设公民死亡登记职能,设立人口综合管理司,负责人口生育、结婚、死亡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二是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为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交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调整卫生监督机构职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不再负责食品和化妆品、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餐饮业、住宿业和保健按摩业、洗浴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0.组建文化产业部。为构建“大文化”的管理格局。加强文化产业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文化各部门管理资源,统筹实行文化产业规划,优化社会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加强文化市场的统一监管。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将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划归国家知识产权署管理)、体育总局、文化部的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文化产业部。不再保留部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体育总局、文化部。11.国家铁路局,调整为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局。为加强铁路系统管理,促进系统政企分开,理顺铁路系统管理体制,组建各省铁路局,移交各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厅管理,主要负责省级辖区的铁路规划、建设协调、铁路安全和铁路运营监管工作。各地铁路局与铁路企业分离。中国铁路集团总公司(简称中铁集团),整合现有行政设置和管理资产,设立北京、西安、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六个集团分公司,中铁集团为中央直属企业,列入国务院国资委管理,负责接收全国铁路系统资产和企业人员。

1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国务院宏观调控委员会、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国务院东北振兴办公室牌子)。为建立健全数据统计,编制规划,统筹发展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优化部门职能,国家统计局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归口管理,国家粮食局和国家物资储备局交由商务部管理。各级发改部门与统计部门整合,各级调查总队仍实行国家统计局垂直管理体制,原有工作职能不变。同时接受各级发改统计部门的工作协调。调整各级统计部门职能;我国现行统计工作,各部门多头统计现象突出,专业统计部门与行业统计部门间数据缺少对接,造成了统计监督乏力,无法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责任,理顺和规范现行的统计工作职能势在必行:一是合理对行业统计部门与专业统计部门进行分工。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总核算、各项重大普查、统计设计管理、统计执法和各部门的统计业务指导工作。不再负责各行业的统计工作。各行业部门承担部门行业内的统计工作,定期向统计部门提供行业统计数据信息。二是把好数据审核关,发布行业数据经各级发改统计部门审核后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数据由各级发改统计部门汇总核算后公布。各级人民政府考核以统计部门公布和核实数据为准。三是重点做好基层数据信息收集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乡镇发改统计工作站,配备专业统计人员,组建村(社区)统计联络员队伍。充实基层统计工作力量。

调整发改委管理职能:一是理顺价格监管体制,明确各部门价格监管管理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价格政策制定、价格调控和价格标准管理工作。价格监督检查交由各涉及行业部门负责。各部门按其工作职责及范围设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部门行业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加强和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增设宏观调控协调司,负责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协调和对接宏观调控政策工作。三是进一步减少发展改革部门具体的行政事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不再承担重大项目的建设协调工作,将重点放在谋长远、强调控、抓大局工作上,各部门项目由发展和改革委立项改为由发展和改革委备案。各部门重大产业规划由各部门组织编制和实施,发展和改革委负责规划的设计、汇总、协调和总体把关工作。

13.外交部(加挂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牌子)。为推进外交事务和侨务管理的有机融合。将国务院侨务办的职能划入外交部,各级人民政府外事办与侨务办公室合并,成立外事侨务办公室,作为侨务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外交部同时指导和规范各省级外事办的工作。

14.中国人民银行。为发挥中国人民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加强金融保障,制定金融规划、完善金融体系”的职能作用:一是加强金融体系服务建设,增设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司。二是强化银行、保险、证券和外汇业发展规划职能。增设金融业规划司。三是强化农村金融保障服务的指导管理,增设农村金融司,调整体制。为加强各省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金融业的规划和管理,重新组建中国人民银行各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实行中央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省级设立分行,地市设立中心支行,县级设立支行。负责辖区内的货币政策执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保障、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日常支付管理工作。

15.司法部(加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牌子)。为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政府法制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机融合,优化法制管理部门职能。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作职能划入司法部,各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合并,司法行政机关加挂政府法制办牌子,为加强基层司法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乡镇司法所调整为乡镇人民政府直接管理。

16.商务部。为发挥商务部在“保障供应、促进流通、扩大消费”和市场监测、运行调节的职能作用。一是将国家粮食局,国家物资储备局调整为商务部管理。增设国家招商局,作为商务部职能机构,主要承担和协助国内外重大招商活动的引资推介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招商部门做好的政策制定、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发展规划等工作。二是增设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司,负责制定和落实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为便于统一和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三是将反垄断,市场秩序管理职能划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管理。

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全面实施和统筹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社会保障工作职能职责。一是将民政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低保管理、优抚安置职能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职责,二是为加强个人储蓄统计和倡导社会进行互助工作。增设个人储蓄积累和社会互助司。三是为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规范使用,统筹实施全国社会保障工作。全国社保基金会交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列为人力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和审计由国家监察审计署负责。四是增设离退休干部管理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国社保基金会、民政部。

18.财政部。一是增加村级财务、农村集体资产监督和管理职能。增设农村经济监督管理司。二是加强对财政税收统筹管理和推进改革,强化财政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组建财政政策司。

20.公安部。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强化社会治安管理职能,为保障公安工作经费,促进公安专业化队伍建设。一是公安部门工作经费,资产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公安机关收费项目和处罚收入一律上交省财政指定帐户管理。用于公安工作经费支出。二是建立健全公安人事管理体制,公安部门党政领导和工作人员由地方政法委负责考核和任免,党政领导由上公安级机关调配。三是为促进公安队伍的廉洁自律,实行公安干警‘终身制”,省以下的公安机关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党群机关间干部不再交流任用,交流任用干部由公安系统内部调整。定期实行干警调换和轮岗。

21.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再管理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部分,不再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为推进“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的三网合并融合,理顺”三网“的管理体制,统筹实行”三网“的产业规划和整体发展,将国家广电总局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的管理工作。各级文化部门不再负责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和日常管理工作。原国家广电总局直属单位交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推进广电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将中国电影产业集团及电影服务单位转制列为中央直属企业,由国资委管理。改革后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为19个: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林水利部、国土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和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国家监察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文化产业部、交通运输部、能源和环境保护部、国家民族和宗教委。

六、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方案。

一是重点做好金融监管和市场监管工作,形成统一的金融和市场监管体系,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有机融合,组建金融总局、市场总局和安全保密总局。二是促进旅游发展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等重点工作,划入相关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保留国家旅游局和知识产权局。三是调整税务和市场监管两大部门的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力量建设,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税收、市场监管工作职责。

1,组建国家金融业监督管理总局。为理顺金融管理体制,加强金融市场的统一监管,提升部门监管全力,提高金融执法水平。将中国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督会职能合并,组建金融总局。主要因原中国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督会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执法能力相应不足、且职能分散和存在交叉,组建金融总局,对防止职能缺位,加强金融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统一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再保留部门: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为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金融监管责任,金融监管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同时接受各级人民政府的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金融监管局,地市设立监管分局,各县市设立办事处。负责本级行政区域的金融监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金融总局的职责分工: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业的发展规划、服务体系建设、金融市场统计、支付核算工作。国家金融总局负责金融服务行为、金融融资投资、金融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及相应政策制定、牵头组织并查处金融系统违法行为,维护金融业安全稳定。两部门在工作职能上有机配合,相互反馈重大金融信息,推进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法制建设。共同维护国家金融行业安全。

2.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质量认证委员会牌子)。为整合市场监管资源,形成市场监管全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将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监管、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国家烟草专卖局、商务部市场秩序管理、反垄断职能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增设国家专卖局:负责烟草、盐业等国家专卖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再保留部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烟草专卖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调整职能:原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信息发布、监测评枯,事故处理工作交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工商总局原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更名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司交由商务部管理。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交由国家知识产权署管理。不再负责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国务院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划入市场监管总局管理。调整体制:市场监管是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组建完成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为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在各乡镇设立市场监管管理所。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组建国家知识产权署(加挂国家专利局、国家版权局牌子)。为加强知识产权统一监管,做好知识产权的统一规划。理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将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商标局和新闻出版署版权管理职责划入组建知识产权署,不再保留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4.国家旅游局。旅游业是我国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也是各地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为加强旅游综合管理、加快旅游发展规划和协调服务。为加强旅游管理,加快旅游景区建设。一是将建设部门的风景名胜管理职能划入国家旅游局,增设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二是为促进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与管理。增设乡村旅游司。三是为加强旅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产业的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增设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司。

5.税务总局。各地方税务机关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县以下垂直管理,地方税务局调整为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调整后,有利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税收监管,培植地方财源,加强财源建设。统筹实行社会综合治税。为落实省级人民政府的国税监管职责,统筹国家税收资源,国税系统调整为省以下垂直管理,同时接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指导和协调。

6.组建国家安全保密总局(加挂中央国家安全保密委员会牌子)。为加强中央国家机关的安全保密工作、促进国家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有机整合,将中央保密委员会、中央密码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安全部职能整合组建国家安全保密总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各省设立国家安全保密局、地市设立分局、县设立办事处负责本级行政区的国家安全保密工作,各级国家安全保密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同时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协调。不再保留部门: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7.组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加强国务院机关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同时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机关事务工作,在国务院机关事务局上组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再保留部门:国务院机关事务局。

改革后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为8个;国家金融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安保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机关事务局、国家旅游局、国家知识产权署。

七、国务院办事机构改革方案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和台港澳事务工作的有机整合,提高政策研究和台港澳服务工作水平。二是精简国务院协调机构,改单设机构为牵头部门内设,明确牵头部门工作职责。三是实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机融合,减少办事机构,统筹和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建设水平。

1.组建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加挂国务院参事室牌子)。由于原国务院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和参事室职能相近或相似,为整合部门研究资源,提高部门的科学决策和调查研究水平和能力。将原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和参事室职能合并组建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同时负责指导各省、部委政策研究机构开展工作。不再保留部门:国务院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参事室。

2.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为促进台港澳地区的对外交流和经济发展,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台港澳地区协调管理合力,将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职能合并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调整为国务院办事机构。不再保留部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3.为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落实部门工作责任,不再单设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办公室。两办职能划入农林水利部管理,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协调工作由涉及部门承担,由牵头部门负责重大工程的建设协调、部门联络和组织验收工作。确因工作开展需要设立建设协调专门机构的,改为牵头部门内设,经国务院同意后报中央编委备案,工作完成后自然撤销,4.组建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国家应急指挥中心牌子)。为加强应急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整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两大资源,促进应急能力建设和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将国家安监总局职能、国家气象局、国家地震局灾害信息发布、预警职能、国务院办公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能合并。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调整为国务院办事机构。将煤矿安全监管局交由能源和环境保护部部管理,危险化学品交由公安部管理,安全生产实行分部门行业监管。不再保留部门:国家安监总局、国务院办公厅应急办公室。国务院应急办主要承担安全生产及各类应急事件的综合协调、指挥调度、计划统计,宣传教育、科技投入、负责各部门安全和应急监督检查、应急救援和参与应急事故处理工作。各省,地市设立应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县及其所属乡镇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协调和应急管理工作。

改革后的国务院办事机构为6个: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应急办公室(国务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不再单设)、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不再单设)、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不再单设)。

八、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一是加强对供销服务、新闻媒体工作的领导,将供销总社、档案事业管理、中央新闻媒体明确为直属事业单位,保证其公益服务性质。二是组建中央广播电视台和重组新华通讯社,扩大中央新闻媒体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提高国家媒体的知名度,繁荣文化事业。三是推进政企分开,加强指导服务,重点做好供销部门、新闻媒体部门举办经济实体改制工作。

1.组建中国供销合作总社。为发挥供销部门在“支援农业,服务农村”的产业支撑作用。为将原供销总社,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和农产品组织供应及储备职能进行整合组建供销总社,调整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推进政企公开,理顺供销系统服务职能,原供销系统举办企业和下属企业与各级供销社组织脱钩,与市场挂钩。不再保留部门:中华全国供销总社。

2.新华通讯社。为加强中央新闻媒体的优势互补、实行强强联手,扩大中央新闻宣传媒体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将〈人民日报〉社和〈求是〉杂志社划入新华通讯社管理,因新华通讯社是国家通讯社,拥有实力雄厚的新闻信息采编团队,但无主力宣传平台,〈人民日报〉社和〈求是〉杂志社拥有主力宣传平台,但新闻信息采编与新华通讯社比较略弱,两大新闻媒体整合后,将极大提升新闻宣传合力,同时,保留人民网、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名称不变,人民网与新华网作适当分工,对新华通讯社原有创办刊物进行整合,提高宣传服务水平,为加强内部管理,新华通讯社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中央宣传部指导管理。不再保留部门:〈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

3.组建中央广播电视台;为推进广播电视事业的有机融合,推动中央广播电视宣传阵地建设,将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整合组建中央广播电视台,中国广播网与央视网合并组建中国广播电视网,组建完成后,中央广播电视台将作为我国国家广播电视台,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宣传工作上接受中央宣传部指导,业务上接受工业信息化部的指导管理,承担中央国家重大新闻文化宣传工作。为保持国家广播电视台的良好形象,回归公益事业,推进政企分开,原中央三台与主办经济实体分离,中央广播电视台应减少广告播出,并不得在节目播放过程中任意插播广告,不得以中央台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其广告收入实行专户管理,用于事业发展经费支出。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4.中国科学院。为加快科学研究事业发展,整合科研资源,推进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体系建设和战略研究,将中国社科院并入中国科学院,调整各级科学研究院管理体制,各省科学院接受中科院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国务院各部委、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科研机构要逐步调整为科技部门管理。不再保留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

改革后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9个;中国供销总社、中国红十字慈善总会、国家档案局、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台。

九、国务院部委管理国家局改革方案

一是做好部分部委管理国家局的调整工作,二是加强文物、民航等机构组织建设工作,明确各级部门职责,三是推进烟草、盐业和铁路行业的改革工作,实行政企分离、管办分离。1.中国民用航天局更名为国家民用航天局。理顺地方民用航空管理体制,组建各省民航管理局,交由各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管理,民航局负责各省辖区内的民航规划,项目建设和运营监管工作。

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移交能源和环境保护部管理。

3.将烟草专卖与盐业专卖职能整合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烟草集团公司和国家盐业公司行政职能与经营管理职责分离。列入中央企业由国资委管理,专卖监督管理职责移交市场监管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设立专卖管理局主要负责烟草,食盐特许专卖和市场监管工作。

4.国家文物局。为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增设文化遗产保护司,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申报工作。

改革后的部委管理国家局为16个;国家信访局(国务院办公厅管理)国家铁路局、国家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人力资源保障部管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国土和城乡建设部管理)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能源和环境保护部管理)国家文物局(文化产业部管理)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部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招商局(商务部管理)

2.国家税务局机构改革方案 篇二

一、目标和原则

1. 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 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 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 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 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 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出示范。

2. 基本原则

(1) 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 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 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 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 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 确保新旧机制有效转换。

(3) 坚持统一部署、分类分步推进。率先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推进,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关改革政策, 坚持先易后难, 分类分步稳妥推进改革。

二、主要任务

1. 参改范围

(1) 机构范围: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各部门, 全国人大机关, 国务院各部门, 全国政协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 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2) 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 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2. 改革方式

(1) 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 (城区) 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2) 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 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 处级每人每月800元, 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 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 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 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 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3)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 列入财政预算, 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 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4) 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范围。

(5) 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 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3. 车辆处置

(1)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 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

(2)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 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 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3) 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 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4) 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 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4. 司勤人员安置

(1) 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 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 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2) 对其他司勤人员, 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 坚持内部消化为主, 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3) 做好相关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 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维护好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4) 人员安置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协调, 所需支出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 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实行编制管理, 编制数量和配备标准要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确定, 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 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国管局会同中直管理局负责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精简公务用车管理机构。

2. 严格财务管理

财政部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 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 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 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3. 加强公务用车纪律检查和审计

严肃公务用车纪律, 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 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4. 切实保障公务出行

北京市要采取切实措施, 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 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问题, 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普通公务出行。

四、加强组织实施

1. 加强领导

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 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 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已先行改革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范执行。

2. 明确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要认真研究部署, 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 确定相关责任人员, 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3. 分步实施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与地方改革同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4. 加强舆论引导

3.给国家机构提意见的“伙伴” 篇三

想驱动国家机器,既要有能在机器图纸上画圈的领导者,拧紧螺丝的执行者,也不能缺少站在身边出谋划策,递送扳手的伙伴——如果说全国人大是领导者,国务院和其他权力部门是执行者,全国政协就是那个永远时刻准备提供意见跟你商量的人。

之前提到过,所谓全国“两会”,一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二,就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尽管在口头上它们一直被并列称谓,但两者的区分还是相当明显——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不制定法律,不任免官员,官方将其定位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有点晦涩是吧?简单说就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共,领导大家一起商量国家大事的一个组织,重点在于“协商”。

再进一步简单说,就是全国人大这个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在做决定之前,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政协先跟大家一起协商一下,然后把建议给全国人大。也正因如此,全国政协的会议,每次都比全国人代会提前两天召开。

在全国政协中,“中共”是作为一个“界别”存在的,跟诸如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等并列,一起参与协商讨论。

正因为政协本身是一个协商的组织,所以会出现很多跟全国人大截然不同的情况:

比如,和全国人大一样,全国政协也设有常务委员会,主持日常事务。由于政协并非权力机关,而且政协的目的就是为了协商,所以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不能担任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公职不同,政协常委乃至于正副主席,可以同时是中央政府、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高级干部。

实际运行中,中央政府各部门,一般也都有副部长任政协委员,最高法、最高检也有副职任政协委员,这么做,主要是为了让这些干部,可以在政协会议上聆听大家的意见。中央政府各部门首长在政协会议召开期间到相关界别参加讨论,也已成为政协的惯例。

另外,普通的全国政协委员的人选,并不是选举产生,而是“酝酿”出来的——这与全国人大代表都是选举产生的不同。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构,既然是协商,选举则不为必要。

下一届的全国政协委员人员名单,由上一届的全国政协常委会决定。简单说,就是老政协决定新政协。

当然,也有些相同的惯例,比如在人选方面,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中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以及常委,都是经中共中央建议,然后政协方面提名后,由全国政协委员的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按照惯例,全国政协主席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一样,都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级别也都是正国级。

我们通过全国政协的组织结构,不难看出“多党合作”和“政协协商”的意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26名副主席中,有12名是中共党员,人数不过半,其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按惯例往往也是全国政协副主席。

余下14名全国政协副主席中,9名有民主黨派背景,且名额分布平均,8大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各有1人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有两位藏族人士,分别是阿沛·阿旺晋美(2009年去世)和帕巴拉·格列朗杰;3名是港澳同胞,其中两位是香港、澳门前特首董建华、何厚铧。

香港第二任特首曾荫权说,中共中央曾经向他咨询是否有加入全国政协的意愿,但他考虑到自己正被香港廉政公署立案调查,婉拒了这项建议。这个表态是在今年2月,也就是全国两会召开前作出的。

政协委员中,学界、商界和文体界人士云集,而文体明星则不单出现在文体育界等传统界别中,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中,陈道明属于无党派人士,而韩红则隶属于全国青联。

政协讨论的气氛往往比人大更为开放热烈,更时有尖锐的批评和质疑。

身为政协委员的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没有在2012年3月8日的教育界别联组会议上被安排发言,10名委员发言结束后,他突然站起身要求发言,当面要求与会的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就当年发生的考研试题泄露事件道歉,袁贵仁虽未道歉,但表态对作弊不能容忍,并介绍了对事件的查处情况。

不同于人大的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的称为“提案”。提案一般是针对党政部门有关工作的建议,但必须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后才能正式立案。

2012年政协提案共有6242件,其中立案的5808件。全国政协每年都有“1号提案”,但大众对“另类提案”的关注程度,似乎要高于“1号提案”——每次政协开会期间,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提案,往往也成为公共话题。

重庆陶然居总裁严琦提出的取缔社会网吧、中国美容时尚报社社长张晓梅提出的老婆做家务须发工资等提案,都曾在互联网上被吐槽。

与全国人大代表类似,全国政协委员有任期规定——每届5年,也同样没有任期限制。从理论上说,这就会出现一些堪称“活化石”的全国政协委员。

沙博理,98岁,美国人,后加入中国籍,他从第六届全国政协就开始担任委员,至今已有20余年。沙博理是最年长的全国政协委员,以及在全国政协委员职位上连任时间最长这两项纪录的保持者。因为身体原因,他已经连续两年没有出现在全国政协的会议现场,许多人依然想在今年的会议上看到他。

4.浅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 篇四

近日,各大网站、新闻媒体被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信息刷了屏,笔者在感慨部门消失重组、职能重新配置之际,也在为党中央雷厉风行的做法拍手叫好。深化机构改革,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曾作出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也就这一问题作出决定。笔者认为党中央作出如此决定,考虑有三:

一是迈入新时代的必然要求。新中国建立和改革开放伊始,我国的党和国家机构都经历了变革,实践也证明,变革后的机构体系,更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更能促进党和国家事业的蓬勃发展。十九大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了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的职能运行必然要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这是大势所趋。

二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我们党要实现长期执政、长期领导,要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更好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就必须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优化党和国家的机构职能。

三是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党和国家的部分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还不适应社会需求,党和政府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这就更加迫切要求党和国家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科学配置机构职能、完善体制机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保障。

人防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XX年7月3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防办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1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人防办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有序开展,市人防办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周景会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福林、石森林、张雅田,副调研员刘家昌任副组长,各处站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由副主任李福林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处长侯志江、机关党委负责人冯仁刚等有关人员任组员,担负整改工作日常协调、督促、检查、调度等工作。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人防办党组按照巡察要求,2018年1月1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在认真梳理问题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市人防办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提出的4个方面存在的10类问题,细化为34个具体问题,将34个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整改时限。三是推动整改进度。办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整改责任部门每周督导、每月调度一次,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对整改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对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销号,全力推动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的导向作用不鲜明,大局意识不强”整改情况。

巡察指出办党组推动全市人防事业发展的导向作用不鲜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一是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里没有人分管信访稳定工作问题。在办党组成员基本分工的基础上,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进一步明确了每名党组成员对接市委、市政府各领导小组的工作。明确信访稳定工作由李福林副主任分管负责,时代广场项目预售商户上访ww工作由刘家昌副调研员分管负责。二是党组对全局性、长远性的工作缺乏科学谋划问题。3月6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人防长远规划,持续开展三年行动。2018年基础建设年:重点是树正气、谋长远、补短板,理顺各种关系,完善制度体系,xx人防步入良性发展轨道;2019年创新发展年:重点是抓创新、搞试点,启动特色项目建设,人防工程、指挥、宣教三大战线竟相奋进;2020年成果攻坚年:重点是出亮点、上台阶,全面工作整体跃升,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可推广的经验成果,重返全国人防先进集体行列。通过持续开展四讲一争,即讲正气、讲学习、讲担当、讲创新、争先进活动作为支撑,为目标任务的实现提供保障。2018年人防工作谋划,在听取各分管领导,各处站工作谋划的基础上,办党组研究梳理出《xx市人防办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分管领导、责任处长、完成时限。三是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引导和教育,制定《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和十九大精神实施意见》,按照学习计划严格抓好理论学习,采取聘请专家辅导十九大报告、理论考试、体会研讨交流等形式,确保干部党员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知熟记,不断提高干部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素质。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XX年、XX年人防工程项目推进工作不到位,大额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被收回问题。对2018年财政预算反复征求意见,反复研究求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3次专题召开党组会议对年度工作谋划和研究,对本年度不能完成的预算坚决不做,并对预算执行情况,由机关纪委每月调度监督执行情况,防止出现预算不科学,不符合实际的问题。二是启新人防工程项目、九中人防工程项目、时代广场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其中时代广场项目未按照约定时间完工,预购商户集体上访严重问题。针对这三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加大项目审批手续补办力度,但这三个项目手续完善还需要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力争12月底前完成整改。对时代广场项目建设方违规预售导致商户上访问题,我办党组高度重视,把维护稳定工作做为当前的重中之中,成立组织,专题研究,由副调研员刘家昌牵头,工程管理站具体负责,核实有关情况,安抚预售商户,严防紧盯重点人,积极与胜宇房地产开发公司沟通协调返还预售款,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督促胜宇房地产早日复工建设,尽快兑现承诺,彻底解决预售商户思想不稳上访问题。三是贯彻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我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上级召开重要会议后,坚持以党组扩大会议的形式,将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到处站长以上干部,然后由各处站长将精神传达到所有干部职工。对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活动,制定方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四是[XX]13号审计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由刘家昌副调研员分管负责,由财务处具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间,扎实推进,对账实不符盘亏的两项工程拆除的老办公楼地下设施,按照资产管理要求对其进行了报废,并履行了财务手续。

3、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整改情况。一是党政不分,存在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问题以行政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议问题。办党组研究认为,我办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党的领导弱化,主要表现党政工作杂揉不清,民主决策、集体领导制度坚持不好。为加强党组的领导,将行政会议与党组会议分别召开,党组会由机关党委负责,办公会由综合处负责。二是严格落实好《xx市人防办党组会议制度》,凡属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研究事关人防办全局性的问题,人防大额经费开支,重要工作研究部署,干部调整任免等问题,经办党组会议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规范化操作,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集体决策。三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主要负责人加强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党建工作加大力度研究部署,提高政治责任意识,政治担当,像抓业务工作那样抓党建工作。党总支换届,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办党组2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认真研究推荐党委和纪委委员人选。下一步,将对各党支部加大指导力度,加强指导部署党建工作。

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机关总支的职能作用缺失问题。对机关党总支进行了换届改选,2018年1月26日召开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加强各支部建设,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发挥机关党委在党建工作的作用。二是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彻底问题。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下到党小组讲党课,以普通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得到加强。三是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加强“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办掀起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十九大精神热潮。已采取专家辅导十九大、专家搞保密培训,进行两次理论考试,下步将结合“三个看一看”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研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把学习搞扎实。四是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不扎实问题。建立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本。五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重大部署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坚持党组研究,集体决策,防止“一言堂”,个别人说了算。六是落实“四不一末”制度不到位。对“一把手”分管财务问题进行了改正,坚持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不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坚持主要领导最后表态发言。

2、关于“党组会议及党组扩大会议不规范”整改情况。对无表决权人员会上发言表态问题,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开会形式,对列席人员只征求意见,不参与表决。办党组已向市委组织部请示增补刘家昌副调研员为党组成员,加强党组力量和提高党组决策水平。

3、关于“党员干部管理不够严格”整改情况。结合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格上下班、规范请销假、严格工作秩序等制度抓起,加大对干部党员抓小抓早,抓作风抓养成。由以前每天两次刷脸改为四次刷脸,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机关纪委不定期对各单位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规范请销假制度。年初列出年度休假计划,请假实行处台账管理,并报综合处备案。未休年休假,事假充抵年休假。一年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病假人员工资待遇。事业单位与绩效工资挂钩,公务员与下洞补助挂钩,每月考评全程留痕。年度考核评先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普通职工在处站述职,副科以上干部党员17人在全体干部大会上述职,通过民主测评,党组研究决定,赏罚分明,防止平衡照顾、防止个人说了算,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机制和鞭策作用。关于人员办公混岗问题,在多次听取各班子成员、处站长长以及职工意见的基础上,2月26日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议定,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按编制落实政事分开,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彻底解决人员混岗问题。做到“一个落实”即:落实事业单位的二级法人。实行“三个归位”即:职责归位,人防工程管理监督管理职能由工程处划归人防工程管理站。人员归位,按编制落实人员回归所在单位和岗位。职权归位,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财务、公车分别由财务处、综合处划归下属事业单位管理。

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不彻底”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年初,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站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负责。完善制度,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建立办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廉政谈话记录本,加强该项工作痕迹管理。三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办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办党组成员年度述职、民主生活会,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撰写述廉述责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四是在全办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七名同志违反工作纪律受到组织审查和处理的深刻教训,组织全办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严格人防项目审批政策标准,把好底线和尺度,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财政定点外维修车辆、落实车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修订《市人防办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对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定点维修保养车辆、费用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严格按照公车日常使用管理的要求,区分车辆类型,公务用车由分管副主任李福林负责,特种车辆由副主任张雅田负责,并由杜会丰同志统一负责车辆管理,严格遵守公车派车单、审批,使用登记等制度。按照制式格式填写出车事由,行驶路线,派车时限等有关事项,使每个公车的出车记录,行驶记录档案登记完整。二是对XX年公车运行费超出预算范围的整改。2018年公车经费支出严格按年初预算控制,坚决做到不超预算支出。三是财务审核不规范、不严格问题。对存在的个别重复报销问题进行了纠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审核把关,防止不合格的票据报账。

政企不分方面

1、“人防工程管理站全资注册成立xx人防地下空间开发有限公司,先后由市人防办主要负责人担任法人代表,该公司现仍存在,隶属关系未变”整改情况。xx人防地下空间开发有限公司自成立至今,所经营范围从未开展,根据xx市“一问责八清理”工作要求,XX年8月4日,人防工程管理站站长张进政申请辞去xx人防地下空间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XX年8月11日召开办党组会,同意张进政辞去执行董事的职务。下一步拟对该企业注销,目前因与金凤地下商场存在债务关系,注销工作遇到些困难,下步将加大研究力度,破解这一难题。

2、“1990年4月市人防办重新组建xx市人防工程维修队,单位性质为集体企业,该企业现仍然存在,隶属关系未变”整改情况。目前人防办与维修队彻底脱沟,维修队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人防办不再对其管理。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为保持企业人员思想稳定,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对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办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有的整改成效离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办党组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观念,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人防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进一步抓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稳步推进。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xx人防地下空间开发有限公司和人防工程维修队,这些长期存在、较为复杂、历史遗留的问题从根源上进行破解,力求实质性进展。

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强化责任处站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局的问题,调动全局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对时代广场项目、九中人防工程项目和启新人防工程项目补办手续,加大力度力争早日完善审批手续。对时代广场项目预售户上访问题,积极与建设单位胜宇房地产开发公司沟通协调,妥善处理。

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和完善有关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充分发挥整改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人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5.机构改革方案 篇五

报 告

县委:

《XX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乡党委会议讨论同意,现予以上报,请审核。

特此报告

附:

1、XX机构改革方案

2、XX机构改革前后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事业单位对照表

3、XX在职人员花名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机构改革 方案 报告

抄 送:编委办,乡党委各成员。存档

(二)XX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陇办发[2011]3号)和《中共XX委办公室、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1]40号)精神,特制定我乡机构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本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根据我乡区域特点、现实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乡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权责一致,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二、乡镇主要职能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转好粮食生产。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目标,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做好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和规划,改善农村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拓宽服务渠道,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办事制度和程序,通过“一站式”服务等形式,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加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三、乡镇机构设置

(一)乡镇分类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乡镇分类定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办

发[2005]27号)和省编委《关于乡镇分类及人员定编制核定的实的通知》(甘机编[2005]7号)精神,我乡为三类乡镇,参照二类乡镇设置机构。

(二)乡镇内设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团委、妇联、文秘、统计、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2)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负责乡经济发展规划及交通、能源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审计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强农措施的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乡社会发展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3)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乡镇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人民武装部牌子)。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禁毒、信访等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

乡镇内设机构综合性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在乡镇内设机构中设党委秘书、人大秘书、政府秘书、纪检监察干事、组织干事、团委书记、妇联主任、综治信访干事、经济发展干事、人口与计生专干、文化专干、民政助理、统计干事等。

(三)乡镇事业机构设置

(1)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牌子)。将原来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管理站两站整合,组建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农业技术推广;负责农技、农机、果树、蔬菜、蚕桑、林业、水利、渔业等各类服务工作;负责植物病虫害防控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

(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挂卫生管理服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将原文化站、广播电视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等事业站所整合,组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挂卫生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负责农村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农村文化广播影视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家书屋”建设;负责农村教育、卫生工作和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的监督指导;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安全生产、交通监管服务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民政工作办公室牌子)。将原劳务办、民政办等事业站所整合,组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挂民政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农村社会保障、劳务输转和劳动争议服务工作;负责抗灾救灾、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等服务工作;负责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发放工作;负责农村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服务工作。

(4)财政所。将原有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职责划入财政所。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乡镇企业服务工作;负责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及农村各类惠农资金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参与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指导工作。

(5)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农村计划生育各项服务工作。设在乡镇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卫生院、中小学校、林业站等单位,维持现状不变。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我乡行政编制 名,周转编制1名,后勤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30名。

乡镇领导职数7名,乡领导职数包括乡党委书记、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长,副乡长,武装部长。

四、理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建立农业社会服务体系 理顺现行事业站所管理体制。设在我乡的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等事业机构,实行以乡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按区域设置、上

级派驻的司法所、财政所、畜牧兽医站等事业机构,实行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乡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但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调动要征求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在具体工作中,接受乡党委、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乡党委可按区域设置、上级派驻的事业机构纳入同级事业机构进行考核。

稳妥推进乡镇事业站所分类改革。要区分事业站所的公益性职能和经验性活动,对公益性机构加强财政保障;经营性机构可转制为经济实体,收回事业编制。乡政府不再设置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通过对现有乡镇事业站所的整合,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服务机构。

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服务的有效实现形式。乡政府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鼓励发展多元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努力做到行政管理与农村基础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五、实施步骤

我乡机构改革,从2011年1月开始,到2011年3月底前全面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改革方案上报阶段。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方案报县委、政府审批。

(二)组织实施阶段。待我乡机构方案审批后,认真做好乡镇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和定岗位工作。

(三)总结经验阶段。接受县上验收,并上报工作总结

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改革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实施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机构改革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充分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做出总体安排;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宣传工作,稳妥推进我乡机构改革,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妥善安置超编人员。我乡机构整合后所需人员,按照核定的编制从原机构中择优选聘,没被选聘的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分流。

(三)采取有效措施,整合事业站所。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对我乡现有事业站所按新设置的事业机构进行整合,将人员、编制和资产一次整合到位。整个整合工作在两个月内完成。

(四)增强大局意识,努力形成改革合力。对于县直有关部门要求我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中设立相应的机构,按程序上报审批后,在我乡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中设置综合性岗位或加挂牌子,但不得核定领导职数。

(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改革措施。要严格按照县

6.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模本) 篇六

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乡镇组织和政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藏机编发 [2012]23号)以及《拉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拉萨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拉机编发[2012]3号)精神,为全面做好我乡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转变乡镇职能,规范机构设置,科学确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结合乡内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

(二)机构设置和机构编制体制管理

1、领导机构设党委、人大、政府、纪检委。

2、乡内设机构共设10个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人武部、财务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综合维稳办公室、村镇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办公室、民政妇联综合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科教文卫综合办公室职责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及党务(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三老)工作;负责人事、保密、文书档案和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做好人大、人民武装等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统计。(2)、人武部:负责乡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建设,落实民兵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3)、财务办公室:负责乡财政收支预算、预算资金管理、各类项目的兑现;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乡财务支出管理,组织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4)、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乡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传递及对接;负责项目的策划、包装、备案及立项;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检查、调度、考核;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治谈、签约、投资咨询及管理;负责招商引资情况的统计、认定、分析及资料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接待工作。

(5)、综合维稳办公室: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等;组织、协调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部署,掌握全乡政治稳定情况。对全县不稳定因素组织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处置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敏感期、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制定重大事件处置预案、维稳工作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6)、村镇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全乡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安居工程、小城镇社区建设、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等;贯彻土地、环保和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利用、交通、安监和环境保护工作,搞好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督。

(7)、农业综合服务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指导、培训和服务;搞好农业经济统计、管理、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农业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理、质量和安全工作。(8)、民政妇联综合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党对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认真做好农村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广泛地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做好老龄和残联工作。组织村妇女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妇女学技术、学经营管理、学法律、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

(9)、信访办公室: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提供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协助督办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纪检监督机关和有关领导同志要求结果的信访件(或案件)。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信访。记录、整理、转达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集体来访的跟踪反馈。

(10)、科教文卫综合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好全街道的科技教育、社会文化、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和体育事业。加强教育工作的督导,抓好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工作,全面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文盲现象。

二、人员编制

现人员编制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7人,领导职数8人其中正科3人,副科5人,政法专项编制4人,公益性岗位3人。因乡工作需要,需增加行政编制2人,领导职数1人。

三、附则

(一)本方案由达孜县塔杰乡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达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7.国家税务局机构改革方案 篇七

1 中医治未病政策机制创新的重大意义

1.1 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行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于保障健康、预防疾病、提高生活质量乃至生命质量的需求日益增长。人们对医源性疾病、化学药物毒副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入,“绿色健康”的理念深入人心。中医药植根于我国传统文化,内在的文化认同使中医“治未病”思想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各种中医理论指导下的养生保健方法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2]。中医治未病是以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让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3],“我的健康我做主”,这不但是老百姓真正的期盼,也是贯彻“预防为主”战略方针的具体行动。

1.2 是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医疗费用的持续增长,对有限的社会资源提出了严峻挑战,“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4]。同时,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在疾病谱中比重加大等因素的影响,给现有的医疗保障模式和体系带来压力和挑战。从世界范围看,即使是经济发达的国家,基于现代医学和以巨额财政补贴为代价的医疗健康保障模式,也被认为是“供不起和不可持续的医学”[5]。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是“穷国办大卫生”[2]。因此,必须将有限的卫生资源投放到那些最具有成本效益的服务中去[6]。通过中医“治未病”,防患于未然,使人们不生病、少生病或延缓发病,就是最具成本效果的服务之一[6]。

1.3 是实施“健康中国”伟大战略的重要抓手

现阶段我国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仍然较差,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严峻挑战。为此,政府提出了“健康中国”战略。“健康中国”战略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健康公平性,实现社会经济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为目标,以公共政策为落脚点,以重大专项、重大工程为切入点的国家战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有助于全面改善国民健康,确保医改成果为人民共享,也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体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是“健康中国”战略的四个基本原则之一[7]。中医治未病以其独具特色的先进理念、丰富多彩的特色技术、历史悠久的深远影响,必将成为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抓手。故积极探索中医治未病政策机制创新对于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4是弘扬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技术的重大举措

中医治未病出自《黄帝内经》,是中医学的预防思想[8]。中医治未病是指通过治理调养体质,增强个体抗病能力,防止疾病发生、发展和转变的方法,其内容包含“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三个方面[9]。它是中华民族独特的健康文化,长期以来在保障中华民族繁衍生息和人们身心健康中发挥着独特作用[10]。中医“治未病”思想被国际上称为“最先进”、“最超前”的思维,它将人的认识带入“无病世界”、“无医世界”的高境界。国际上于20世纪末,围绕医学目的进行了为期两年的大讨论,所得的共识是“好的医生应是使人不生病的医生,而不仅是把病治好的医生”,“医学不仅是关于疾病的科学,更应是关于健康的科学”[11]。这与中医“治未病”之目的不谋而合[12]。随着人民群众健康观念的变化、医学模式转变和医学目的调整,中医治未病理念和预防保健实践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显示出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医治未病工作,自2008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由于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中医治未病理念尚未全面普及,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量较小、面较窄,服务模式和体系不完善,服务手段和形式单一,专业技术队伍缺乏等问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13]。积极探索中医治未病政策机制创新,深入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必将使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技术得到全面继承,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2 中医治未病政策机制创新的基本原则

开展中医治未病政策机制创新,必须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以全面促进人民健康,提高健康的公平性,实现社会经济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预防为主”,实现医学模式的根本转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挖掘改革潜力,破解发展难题;按照“以人为本、统筹推进,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原则。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积极探索中医治未病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促进中医治未病现代化,让中医治未病深入参与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领域,突破中医治未病事业发展瓶颈。积极探索以中医治未病理念为指导的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新型健康保障服务模式,构建中医治未病服务供给体系,完善服务技术(产品)体系,建立服务支持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3 中医治未病政策机制创新的目标任务

3.1 探索中医治未病新都模式(简称“1233工程”)

构建中医治未病服务提供体系,完善服务技术(产品)体系,实施中医治未病“1233工程”建设。即建设1个中心:中医治未病中心;打造2个平台:中医治未病供给端联盟、中医健康云平台;创新3个模式:混合所有制模式、连锁经营模式、产学研用一体化模式;探索3个结合:中医治未病与基因技术、免疫技术、智能化技术相结合。

3.1.1 建立一个中心

通过创新混合所有制模式,由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引入社会资本、技术、管理模式、营运机制建设中医治未病中心,制订中医治未病服务技术方案和服务流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医治未病中心的运营监管。

3.1.2 打造两个平台

即中医治未病供给端联盟和中医健康云平台。通过打造两个平台,建立新都区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具体为健康检测与评估、健康指导与监测、健康干预与维护六大服务模块。

3.1.2. 1 打造中医治未病供给端联盟。

由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联合社会资本建立新都区中医治未病中心,建成新都区中医治未病健康教育、科研培训、业务指导中心,并与各基层中医治未病工作站签订“中医治未病服务合作协议”,成立中医治未病供给端联盟,与当地居民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向居民提供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

3.1.2. 2 打造中医健康云平台。

由新都区中医治未病中心主导,开发中医治未病信息平台和后端医师平台;联合智能健康检测设备厂家,开发前端健康感知平台;实现签约“家庭医生”的居民移动设备上线,实现移动健康管理。

3.1.3 创新3个模式

3.1.3. 1 创新混合所有制模式。

以混合所有制和产业化为推手,把中医治未病体系从公立医院体系剥离,借助生产企业、中医药高校、科研机构、中医院的学术技术成果,形成独立的运行机构。

3.1.3. 2 创新连锁经营模式。

以中医治未病中心为基础,探索创新中医治未病连锁经营模式,实现“标识标牌、技术服务、经营管理、服务理念”四统一,坚持“简单化、专业化、标准化”三化管理。

3.1.3. 3 创新产学研用一体化模式。

在中医治未病中心实现生产、学术、科研、运用一体化模式,激发中医治未病中心内部人才的能动性、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中医治未病服务质量。

3.1.4 探索3个结合

3.1.4. 1 中医治未病与基因技术相结合。

应用于健康检测与评估。在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健康状态评估等项目的基础上,应用基因检测技术,开展基因筛查服务,对于高危人群利用中医健康云平台进行实时服务跟踪,指导开展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

3.1.4. 2 中医治未病与免疫技术相结合。

在广泛开展针刺、灸法、拔罐、推拿、刮痧等中医特色干预技术的基础上,应用免疫技术,调节人体自身免疫系统的平衡,提高对“未病”人群健康干预与健康维护的质量。

3.1.4. 3 中医治未病与智能化技术相结合。

实现移动健康管理。通过运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云计算和大数据等高新技术,把治未病服务延伸至家庭,实现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服务的一体化。

3.2 建立中医治未病服务支持体系

探索建立中医治未病工作运行新机制,加强治未病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文化传播,建立政策保障制度,推动健康保险创新,为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开展提供支撑。

3.3 探索与社会养生保健机构联动机制

创新中医治未病服务模式,将中医治未病中心、中医治未病供给端联盟与社会养生保健机构联动起来,探索与社会养生保健机构联动开展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方法、途径、机制和模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互补不足,构建开放性的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联动体系。

3.4 建立中医治未病服务评价体系

根据健康服务效果评价的常用原则和方法,探索建立中医治未病服务评价体系,即干预健康状态成效评价、中医治未病内部绩效评价和外部绩效评价;开展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评估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4 中医治未病政策机制创新的保障措施

4.1 政府引导

新都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为组长的“成都市新都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4.2 部门协作

明确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编办、区目督办、区卫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责任,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指导、协调工作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4.3 市场驱动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一方面引入社会资本,采用混合所有制模式,不断增加健康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引导和激发需求。

4.4 多方参与

一方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养生保健机构、商业保险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另一方面,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密切合作,最终确保中医治未病工作顺利推进。

8.国家税务局机构改革方案 篇八

(本刊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最近颁布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规定明确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统称资质证书)。安全评价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执业。资质证书分为甲、乙两级,分别由国家、省级安监(煤监)部门审批和颁发。安全评价机构申请甲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三)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0万元以上;(四)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五)有12名以上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有与其申报从事安全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的评价人员;(六)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通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七)安全评价机构专职技术负责人有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评价工作经历、并且从事安全工作5年以上;(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安全评价机构申请乙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三)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100万元以上;(四)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五)有8名以上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的专职安全评价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且从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有与其申报从事安全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基础专业的评价人员;(六)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通过相关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且从事安全工作2年以上;(七)安全评价机构专职技术负责人有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评价工作经历、并且从事安全工作3年以上;(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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