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计生办、站工作人员任务目标量化考核的通知(共1篇)
1.关于2012年计生办、站工作人员任务目标量化考核的通知 篇一
关于2012年度全镇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
为乘势而上再突破,激情奋斗创大业,完成和超额完成2012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善奖勤罚懒的考核机制,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全镇目标任务实施如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村(居)、各部门、镇直(办)单位、各中小学校。
二、考核类别
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农村工作考核;镇直(办)单位考核三块。对照岗位目标要求,重点考核协护税、招商引资、民企创办、村镇建设、高效农副业、信访稳定、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一)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
部门分两类进行考核,工业办、财政所、农经中心、村建办、民政办、党政办、计生办、农业办、副业办、为一类部门,其他为二类部门。
1、岗位工作100分
(1)工作纪律15分:考勤5分、机关管理5分、财务管理5分。
(2)本职业务即部门工作50分(3)突击性工作30分(4)测评5分
2、重点工作100分
协护税50分,招商引资20分、民企创办30分。
3、包村工作100分
分工镇干在岗在位30分,分工村工作组织得力30分,完成镇交办的任务40分。
岗位工作、包村工作由纪检、督查办、党政办、审计办、财政所负责组织考评。
重点工作由财政所和工业办组织考核。
4、加减分
(1)部门工作在全县排名。一类部门工作在全县前五名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加10、8、6、4、2分,在全县后五名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分别扣4、6、10、15、20分,对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轮岗交流、降免职处理。在全镇一、二类部门考核中列最后一名且在全县名次靠后的部门负责人原则上降免职。二类部门折半加减分。
(2)部门工作受县主管部门表彰的部门负责人加1分;受县委或县政府表彰的部门负责人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3分;省委、省政府表彰加4分;受市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对应加2分、3分、4分(不重复计分);个人受表彰的对应折半加分。
(3)部门为县或县以上提供会议现场,部门负责人加2分/次;因工作实绩突出,在县会交流发言,部门负责人加1分/次(必须是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现场会或典型经验交流会)。
(4)为镇财政向上争取无偿资金或创收的,按每1万元加1分。
(5)部门工作在县会书面表扬或简报通报表扬,加1分/次。因工作失误,被县或上级部门公开通报批评或开反现场会的,扣部门负责人2分/次;部门工作被县相关简报点名批评 的,扣部门负责人1分/次。
(6)办公场所及对应的卫生区道脏、乱、差,扣所在部门所有人员各1分/次。部门工作人员无病、事假且全年出勤为满勤的,加5分。机关考勤:迟到、早退、未签1次或旷工1天,分别扣1,1,1,2分;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有1天扣1分,超过1个月的取消年终岗位责任制考勤奖;病假(不含住院)累计超过半个月的,有1天扣0.5分;病假超过1个月的(不含住院),病假(含住院)累计超过2个月的,取消年终岗位责任制考勤奖,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不遵守机关管理制度,被镇领导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扣1分/次;公开检查的扣2分/次;纪律处分的扣3-5分。不按时向镇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的,扣1分/次。
(7)积极参加镇组织的集体活动,给予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不积极参加镇组织集体活动或不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扣1分/次。
5、部门负责人加、减分时,部门其他人员折半加减分,分管领导对应加扣分;加扣分时三套班子领导分管多个部门的累计加扣分,一个部门多位领导班子分管的,分别加扣分。
6、根据工作情况设置难度系数,三套班子成员为1.5,中层正职为1.3,中层副职为1.1,其他人员为1,年底正常积分乘以难度系数为年终考核总分。
(二)农村工作考核
1、考核办法及具体内容
月度考核每月分值为100分,考核内容为月度中心工作例会上主要领导布置的重点工作50分;一般性工作15分其中财务管理5分、信访稳定5分、考勤5;经常性工作35分其中协护税20分、招商引资5分、民企创办5分、环境整治5分由 相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予以量化积分报纪检督查办汇总。
年终考核
(1)经济工作50分。①主要考核各村(居)协税护税、招商引资、信息收集、民企创办和新增个体工商户等工作40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得满分,低于60%的不得分,高于60%的按比例得分,超额完成任务的实行加分制,前1、2、3名的再分别加3、2、1分;②经费上交工作6分按时完成镇下达的全年各项经费任务的得满分,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完成任务不足70%的倒扣分,每低一个百分点倒扣1分;③财务管理4分财务管理规范,及时理财、结账、记账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2)人武工作1分。组织有力,成绩显著的得满分,否则比例得分。
(3)计划生育工作10分。其中①参查率80%以上得4分,②社抚费征收90%以上得4分,③计外孕处理率100%以上得2分,否则按比例得分;事实超生的有一例扣2分,绝育措施未落实的有一例扣1分。
(4)社会稳定工作5分。党群、干群关系好,问题不出村的得满分;因处理不力,上交矛盾到镇,或到镇重复上访的有一例扣0.15分;越级去县信访的有一次(件)扣0.5分;市及其以上的一次(件)分别扣1分、2分、4分;自2012年起重复去京上访的一次(件)扣8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5)新农村建设工作26分。①土地流转5分,完成土地流转年度任务70%以上的得满分,否则按比例得分;②高效设施农业或规模养殖有明显起色,完成60%以上的得满分5分,60%以上的按比例加分,40%-60%之间的按比例得分,低于40%的不得分;③村建工作5分,村镇建设规范有序、村容整洁、村(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④完成新农合、新农保各4分、农业保险3分,否则按比例得分。
(6)进位争先5分。。。。
(7)测评3分。由组织办、纪检办负责汇总结算。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考核细则,并组织考核。
2、协护税、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民企创办、个体工商户办理考核办法及内容分别由财政所和工业办依据相关文件组织考核;农村环境整治、经费征收分别由村建办、农经中心、计生办制订考核细则并组织考核;其他常规工作由纪检督查办、组织办、农经管理中心组织考核。
3、农村考核的几项规定
①实行加、扣分制度。计划生育前三名的村分别加3、2、1分,后三名的村分别扣0.5、1、1.5分;四项经费征收和农业保险征收前五名的村分别加2.5、2、1.5、1、0.5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村扣2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不足50%,加倍扣分,并由镇主要领导对相关村(居)书记、主任进行诫免谈话,限期完成,在限期内仍不能完成任务的,进行组织处理。
2011年度获得县委、县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有一项加1.5分,获得镇综合先进村的加1分,获得镇单项先进村的有一项加0.5分;为县提供一次现场的加1分,为镇提供一次现场的加0.5分(相同现场多次提供可重复计分);有一人次未参加镇会议的扣1分,迟到、早退的一人次扣0.5分。
②实行增加农民负担、超计划生育、村民死亡土葬、群访或越级上访、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③根据各村工作基础设置难度系数。左范、罗码、周门、高杨难度系数为1.1,裴王、三马、曹安难度系数为1.05,其他各村难度系数为1.0,年度正常积分乘以难度系数为年终考核总分。评优按年度正常积分为依据;奖金则按年终考核总分为依据。
(三)镇直镇办单位工作考核
考核对象为镇直镇办单位,分值为100分
1、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双优”服务40分,常规管理40分,群众满意度20分。
2、考核办法
“双优”服务(优质服务、优化环境)40分,由纪检办牵头考核。常规管理40分,由纪检督查办依据出席镇会议情况以及条线领导布置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群众满意度20分,由组织办牵头,根据年终“评议”计分。
3、加减分制度。2011年度获得镇委、镇政府表彰的加10分,有一人次未参加或未经请假他人代替参加镇会议和活动的扣5分,有一次未按时完成镇下达任务的扣10分。招商引资、税源培植情况实行单独加分,具体由工业办和财政所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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