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共13篇)
1.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篇一
涪陵区财政局是在重庆直辖后,于1998年7月由原地级涪陵市、原涪陵市枳城区和李渡区财政局合并而成。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现有职工199人,离退休职工61人。担负着全区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宏观经济调控和财政监督等职能。自2000年获重庆市文明单位以来,该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局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围绕“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关注热点,促进财政稳定发展;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打造一流服务平台”工作思路,求实创新,科学理财,不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单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方面,该局顺应财政职能变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求实创新,科学理财,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突出优化收支结构,确保预算平衡这一重点,突破财政改革、政府债务和财政管理方面的难点,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和该局工作思路,进一步创新理财观念,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大力优化收支结构,着力规范财政管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4年,涪陵区生产总值完成112.85亿元,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0%;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
7.28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0.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41亿元,增长11.5%;财政支出14.35亿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社会经济和财政收支均保持了较高增长速度。
另一方面,该局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升财政工作水平为出发点,坚持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抓好单位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做到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发展。一是领导重视,创建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该局不论是在创建区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还是在创建市级百佳文明单位中,都成立了专门班子负责具体抓好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创建工作与机关建设紧密结合,纳入单位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考核。二是创建活动常抓不懈,效果显著。该局坚
持做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素质,增强了干部责任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了财政各项工作的开展。通过开展“求实创新科学理财”等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财政职业规范以及各种新理论、新思路、新观点、新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努力用科学理论武装人,用现代科技知识充实人,用高尚道德感染人,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干部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和文化科学知识;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筑牢了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全局职工无严重违纪案件,无“黄赌毒”现象,无邪教活动;通过围绕不同时期党的中心工作抓好党的思想建设,提高了党员素质,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开展“十佳班子”创建活动,加强了班子自身建设,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通过开展发展环境综合整治、行风评议和政务公开等活动,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转变了服务态度,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开展创建市级爱国卫生单位等活动,进一步改善了单位办公和职工居家环境,单位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环境优美;通过开展文明科室、文明楼院、五好家庭等活动,加强了单位文明细胞建设;通过坚持开展职工运动会、老年门球训练、职工周末篮球竞赛、职工业余健身、春节联欢会、中秋音乐会和参加妇女风采大赛及广场文艺等文体活动,活跃了单位文化氛围;通过继续实施科室联系乡镇、党员扶贫济困和“一帮一”扶贫计划,进一步推进了城乡联动共建文明活动的开展。通过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2003年,成为了市级“百佳”文明单位,2004年,局领导班子被涪陵区委评为首届“十佳”班子,局机关党委被涪陵区委推荐为受重庆市表彰的基层党组织,区财政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发展环境综合整治优良单位,并保持了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篇二
12月12日下午,省文明办副主任赵东军,市文明办副主任肖善才等一行四人到我公司,对全国文明单位有关工作进行复查。党委书记、董事长周齐,工会主席贾珊,副总经理李文胜、孟建华、郝铭生等参加。
周齐汇报了近年来我公司创建活动情况。他说,我们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微笑服务”理念,积极开展各项优质服务活动。例如,加强文明上岗教育,制定《员工培训手册》,通过提升员工素质,从而提高企业综合效益;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培养员工实战能力,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开设道德讲堂,共同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帮扶共建,在司机牛利军事件中,公司发出倡议,大家纷纷捐款献出爱心。之后,贾珊就职工书屋和道德讲堂开办情况,李文胜就企业规范管理和指标考核等分别做了详细汇报。测评组审核了我公司近三年来的相关资料,并实地考察了自行车服务热线及职工书屋、道德大讲堂等活动场地。
3.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篇三
多年来,大连中心以便民惠民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业务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住房民生,推动了各项工作科学、协调、健康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
——加强资金归集运用,实现良性循环。狠抓归集拓面,努力推动住房公积金“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大力发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扩大贷款范围,积极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和改善住房。参加全国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为大连市保障房建设提供低息优惠贷款支持,降低了保障房融资成本,提升了住房公积金功能。截至2015年6月末,大连市有4.64万个单位、239.3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覆盖率96.2%,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174.56亿元,余额491.09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贷35.8万户、769.62亿元,余额467.62亿元。累计发放保障房项目贷款30.5亿元,余额16.45亿元。
——完善服务举措,便民惠民。设立11个办事处、15个服务网点,便民服务实现全域覆盖,为单位和职工群众就地就近办事提供便利。实行中午办公、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逐步取消和降低担保、评估等中介费用;对困难群体予以贴息;应用联名卡,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大连中心连年获大连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先进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最佳优胜单位等称号。
——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互联网+公积金模式。依托互联网、云技术和住房公积金大数据,以客户为核心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客户体验度和住房公积金服务功能。以住房公积金存、贷、提等数据为基础整合建立客户数据信息体系,“一键式”调取客户全部关联信息。与银行建立跨系统服务平台,实现银行网点、自助设备等资源共享,创新业务办理与自助服务渠道。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建设移动信息平台,拓展网上办事功能,为客户提供实时信息推送、提醒、查询和便捷办事渠道,同时减轻前台服务压力。
4.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篇四
财教[2011]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口计生委:
根据《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财教[2011]62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以下简称奖扶标准)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以下简称特扶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扶标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二、特扶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从现在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特扶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由现在的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特别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标准暂不调整。
三、调整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现行规定分别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各地财政、计生部门要落实地方应负担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足额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资金。
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
5.街道全国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篇五
一、加强领导,把创建工作放在首位和贯穿整个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扎实。党工委、办事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对精神文明建设每年制定目标和计划,使创建活动经常化,目标化、具体化。
二是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思想。党工委班子坚持每月一次的中心学习组活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知难而进,真抓实干。
三注重把政治理论学习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把自身工作与地区实际相结合,深入社区、社会单位、企业、学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受到了群众的称颂。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一是以社区学校为平台,举办公职人员礼仪、文明礼仪、依法行政、公文写作、青年后背干部等培训,不断提高街道和社区干部的理论、文化水平,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真抓实干、团结拼搏”的干部队伍。
二是中心组学习理论实践相结合。街道党工委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突出主题,提高学习的针对性。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与当前形势紧密结合,组织开展了中心组廉政教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品牌社区建设、争先创优等专题研究学习会,不断将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三是扩大理论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依托《东方讲坛》,以双月报告会的形式,邀请了高层次专家学者来街道作理论讲座,提升党员干部群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先后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题报告》、《世博志愿者与跨文化沟通能力》等专题讲座,队党员干部的素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市民素质。以《纲要》为依托,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社区群众、机关单位和学校唱响以“文明真新”为主题的广场文艺活动;组织社区幼儿、青少年才艺比赛;迎奥运迎世博文明行动;“文明之声”歌咏比赛,大力宏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辖区文明氛围进一步加强,文明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一是主题宣传重点突出。如2011是世博年,我们通过环境道路布置,进行了道旗、世博墙等户外环境宣传布置;设计制作“交通文明劝导牌”,倡导交通文明;在各社区利用橱窗、黑板等张贴世博知识宣传画;制作了大量的“文明迎办世博”海报,“三五”集中行动宣传折页、台历、日历等宣传制品,积极营造迎世博的良好宣传氛围。
二是统筹抓好宣传阵地。每月结合时事制定宣传主题,对社区宣传橱窗、黑板报进行布置宣传。抓住《真新人家》、《真新印象》,通过“动”、“静”结合的新闻宣传阵地,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提升市民文明程度。
三是加强基层宣传队伍。重视新闻通讯员队伍建设,加强社区通讯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健全社区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应急机制,及时提供有价值新闻线索及稿件,涌现了一批新闻基础知识扎实、政治觉悟性强、新闻敏感度高的通讯员队伍。
四是典型宣传大力弘扬。我们对市、区先进典型行了大力宣传,通过举行表彰会、视频、版面等形式进行展示,弘扬先进。
四、实施“六大目标工程”,争创一流业绩。
(一)统筹推进街道文明创建
以“形态相连、发展相随、管理相通、素质相配”,无缝对接中心城区为奋斗目标,成立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街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各项指标逐步向机关各部门、街道各社区、单位分解落实;以文明单位、文明小区系列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指导各单位、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创建活动,挖掘创建内涵和特色,不断提升创建水平,树立培育“135”文明创建典型。以符合最广大群众的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准则,以满足群众物质文化需求作为创建决策的基本依据,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创建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让精神文明创建推动街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二)大力开展环境文明建设
城市管理工作严格对照市、区两级城市文明指数测评“环境文明”测评指标,依托“大联勤”工作模式,认真开展环境清洁运动。要把解决重点问题与全面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立起了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城市管理制度和工作模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责任体系,达到洁净每一处、文明每一时。一是加强以轻纺市场、汽配城、蔬菜市场、粮食交易市场为主的各类交易市场周边部位环境整治,达到规范、整洁,无占道经营、跨门现象、垃圾散落;二是加强以曹安路、祁连山南路、金沙江路、丰庄路、梅川路、清峪路为主的街面公共卫生秩序综合整治,达到主要街巷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三是加大广场、绿地、社区运动场等公共活动区域的日常环境清扫与绿化管理力度。四是加强对环境卫生相对较差的行政区域结合部(栅桥、金鼎路、花家浜路等与普陀区及江桥镇结合部)道路环境清洁工作和经营秩序管理。五是加强居住小区环境建设,确保小区道路、绿化带、运动城、庭院整洁,垃圾处理定时定点、墙体清洁无陆张贴。六是切实做好全街区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
(三)广泛开展秩序文明创建
以市、区两级城市文明指数测评“秩序文明”测评指标要求为标准,创建良好的社会秩序。我们了解分析实际情况、抓住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方案对策,集中力量解决一切有损于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建立健全了秩序文明管理的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两者有机结合,相互支持,推动秩序文明创建工作。一是加强路口日常交通秩序管理,交警部门执法管理,志愿者示范引导,杜绝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停车越线、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为,努力创建市、区两级文明路口,二是强化道路停车管理,完善道路停车点建设,方面市民出行,交警及城管部门严格处置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车现象,志愿者对违规现象进行劝阻。三是倡导公共场所文明行为,重点解决广场、绿地、商场、餐厅等处的踩踏绿地、乱抛垃圾、吸烟及乱扔烟蒂等不文明行为。四是在市民中倡导文明新风,文明游园、文明观展、文明交谈、文明用厕、文明出行。
(四)大力提升服务文明质量
以市、区两级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服务文明”测评指标要求为标准,重点加强了商业服务、居住服务等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级。一是加强三个中心(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服务体系建设,在规范服务、便民措施、特色项目等方面取得有效突破。二是规范物业服务,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各物业服务单位要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完善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态度、时效、质量。三是以大型商场为重点,提高商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提高市民的满意度。四是优化银行、邮政、电信、公交等窗口服务,通过合理措施,减少排队现象。
(五)维护安定祥和社会秩序
把全力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全面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坚持依法办事,自觉用法律约束自己,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二是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和快速办理、反馈机制。坚持开展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活动,问政于民、听政于民、议政于民、接受监督于民,畅通群众来信来访、问卷调查、新闻监督、网上信息等社情民意调查渠道,让广大市民有更多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随时发现、随时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让群众随时感受到创建文明单位带来的实惠和变化。三是积极稳妥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建立了一套快速受理、快速分解责任、快速落实办理、快速反馈意见的机制,使群众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实践能力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四是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与援助服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六)完善市民素质教育机制
以培育城市精神为核心,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动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充实市民文明素质教育的内容,健全了教育网络和机制,创新了教育的载体和形式,形成了广覆盖、多层面、立体化的大教育格局。一是充分发挥东方讲坛、市民宣讲团的作用,经常深入社区、单位开展政策、国情及文明礼仪宣讲活动。二是发动青年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行动。三是邀请专家学者到街道、社区开展道德模范和诚信建设宣讲活动,引导群众革除乱丢乱扔、乱穿乱行、乱贴乱涂、乱摆乱堆等不文明行为和习惯。四是利用群众文艺队伍广泛开展创建知识宣传,全面营造创建氛围。五是社区自发组织老年宣教队,定期开展文明礼仪宣讲和文明劝导活动,积极影响群众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教育引导市民把城市当作自己的“家”,自觉告别不文明行为言行。
6.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请示格式 篇六
近年来如皋市体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如皋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始终突出体育便民、利民、惠民的主题,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攻坚克难、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对照《关于评选20XX—20XX年度南通市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自我评估,在创建工作、道德教育、社会志愿服务、传播文明风尚、文明有礼实践活动、网络文明传播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已基本具备条件。特此申请创建20XX—20XX年度南通市文明单位。
7.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篇七
1. 科学决策。
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应统一行使住房公积金使用和管理的决策职能, 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制定和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政策, 并监督实施;拟定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规定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审议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使用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呆账、坏账核销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听取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通报、人民银行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的通报、审计部门对住房公积金情况审计的通报, 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以及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2. 标准管理。
一是环境规则标准。将中心管理架构划分为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控制两方面。明确中心部门、科室、岗位设置及其职能配置的原则和要求, 对各层级各部门间的决策、管理、操作、监督关系进行规范, 促进中心决策科学化、管理有效化、运行规范化。同时, 明确中心人员规划、使用、评价各方面的原则和要求, 对各岗位人员的胜任能力、培训教育、聘用辞退、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具体规范, 促进从业人员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和道德素质。二是政策规则标准。明确法规规章、业务政策制定的控制原则和制定标准, 对文件的制定程序、格式内容、施行日期、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规范, 促进住房公积金政策科学规范。三是操作规则标准。明确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控制原则和制定标准, 对文件的内容结构、流程设置、环节划分、操作标准、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控制, 确保各项政策得到充分细化、准确落实。四是运行规则标准。对合规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从需求设计到系统上线运行全过程进行控制, 保证系统开发完全遵循业务处理流程要求。五是考核规则标准。明确合规手册、考评题库和考核台账的控制原则和制定标准, 结合操作规则确定具体工作的时限、履责、政策及资料合规性、风险控制措施的考核要求, 确保中心各项操作合法合规、及时高效。
二、合规管理机制健全, 有效防范风险
1. 防范政策执行风险。按照四级政策法规体系要求, 做到各项业务及具体操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防范操作风险。
一是信息化网络体系的设计与运行符合四级法规体系的要求;二是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人员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受理和审批完全符合规定、规程的要求, 保证政策严格落实。
3. 防范外部风险。
一是与公安部门联网核实身份信息, 防范通过虚假身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风险;二是与产权部门联网核实房屋交易信息情况及产权信息, 防范通过虚假交易骗提、骗贷的风险;三是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联网, 审核借款人信用状况, 防范信用风险。
4. 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在账户管理上, 我市开立的各类住房公积金账户, 严格按要求报批, 做到资金专户存储。落实资金使用的双控审核、三级审批的制约机制, 使用资金的部门, 无权划拨资金;划拨资金的部门, 不能决定资金的使用。
5. 防范资金核算风险。
中心应对资金归集、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统一调度。全市各分中心、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各类业务实行七级账务核算, 每天办理的各项业务与承办银行要一笔一核, 日终对账, 日清日结。
6. 防范贷款风险。
一是控制贷前风险。通过对借款人开展信用评级工作等, 加强贷前管理, 防范风险。二是控制贷后风险。通过加大对贷款的催收力度、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等, 控制贷款不良率, 提高资产质量。
三、突出行风建设, 打造优质高效服务
1. 实现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
一是政策公开。使各单位和群众可以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二是程序公开。方便缴存单位和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三是时限公开。使职工可随时了解业务办理的时限和进展情况, 实践服务承诺, 接受社会监督。
2. 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一是咨询服务。各分中心、管理部通过宣传栏、触摸屏、电话咨询、前台专岗咨询和集中业务培训对单位和职工提供咨询服务。二是预约服务。对于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集中开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离退休提取等涉及人数较多的集中业务时, 各单位可以与所在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提前预约时间。三是上门服务。单位准备开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开办网上缴存业务或网上缴存业务系统出现故障时, 职工因残疾、患病等原因无法现场办理提取手续且无委托人代为办理时, 分中心或管理部及建设银行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四是法律服务。对于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或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时或职工投诉单位时, 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可以提供法律服务, 协助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3. 提高人员文明服务水平。
8.全国文明单位测评迎检汇报材料 篇八
铜陵大桥管理处
测评组各位专家:
首先欢迎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组莅临我处检查指导,这既是对我处文明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更是对我们工作一次有力的促进。在此,我谨代表全处干部职工对测评组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就我处近两年来文明创建的主要工作情况向测评组各位专家做简要汇报:
一、单位基本情况
铜陵大桥管理处隶属于市交通运输局,正县级机构,内设六科一室,一个收费站。现有职工137人(其中含聘用人员25人),中共党员41人,团员2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83人,中专学历19人。
大桥处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来,先后荣获安徽省第五、七、八、九届文明单位、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大桥收费站先后荣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全国“交通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巾帼文明示范岗”、“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安徽省第二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交通系统“文明示范窗口”、省交通系统职
创”工作的第一年,按照市文明委“双创”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处于年初制定下发了《2012年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进一步健全了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每项工作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抓,党政工团分工负责、全处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切实做好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我处及时成立了迎检工作小组,专门召开了创建迎检工作会议,检查总结前一段时间我处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保证了各项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党的建设,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得到有力的思想保障,我处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狠下功夫,年初我处便与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我处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纪政纪等法律法规,并利用“三会一课”、多媒体视频等教育形式,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各项纪检条例、规定,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电教片,组织座谈讨论等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和自律意识。为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我处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五种方法和利用集中座谈、举报投诉、问卷调查等监督渠道和方式征求职工对处领导在领导班子建设、文明创建落实、基层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职工能畅所欲言,职工参政议政渠道通畅。今年以来,我处还以“加快建设,强化管理,提高效能,提升形象,促进交通又好又快发展”和“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多次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将落实民主监督制度作为完善队伍管理的重要手段,带动全处职工做到思想上纯洁、政治上纯洁、组织上纯洁、作风上纯洁、行动上纯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
(三)、创造和谐向上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在文明创建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处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将文明创建工作一一落在实处:
1、“学雷锋”志愿活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在“学雷锋”活动中,我处提前部署,广泛发动,制定了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开展计划,成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开展过程中我处一是组织全处“学雷锋”志愿者进行了志愿服务培训并签订志愿者服务承诺,同时在安徽文明网上全部进行实名注册;二是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清扫活动,靓化了居住环境,美化了居住
堂”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宣讲计划,根据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宣讲活动,活动中我处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形式,按照“六个环节”、“六个一”流程,唱歌曲、看短片、诵经典、学模范、做点评、送吉祥,推动先进道德理念入脑入心,外化于行,通过讲述身边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传承传统道德文化、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努力营造重道德、守诚信、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3、道德风尚传播得力,文明有礼营造和谐。
为加强社会公德、职工道德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道德素养,我处一是制定了“做文明有礼铜陵人”、“开展文明风尚传播”、“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等一系列活动实施方案;二是通过开展“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大桥处员工行为规范和文明有礼考核办法,窗口服务部门同时开展微笑服务考核,所有考核评分结果均作为干部职工评先评优及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三是在管理处办公区域设置了多块引人崇德尚善的道德宣传牌,同时通过收费广场LED大屏滚动播放文明风尚宣传标语,在网站设立“知荣辱、重道德、讲文明、树新风”宣传专栏,多角度、全方位地营造浓
三是找准活动载体,创新学习形式。我处将每周五定为全处学习活动日,开展过程中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专业理论与深入调查研究相结、学习心得讲评与座谈讨论交流相结合,将学习活动作为解决当前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5、践行勤俭节约,倡导低碳节能。
为加强科学管理,进一步把勤俭节约活动落到实处,我处制定了“勤俭节约、从我做起”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在职工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勤俭节约、节能降耗活动。一是在节约用电方面,我处首先对桥区道路照明系统全面进行了节能改造,其次要求管理处所有办公室空调温度夏季设置在26摄氏度以上,长时间不用或下班要关闭室内照明灯、空调、电风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下班时及时切断电源;二是在节约用水方面,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用水时龙头尽量开小,用完随手关闭,如发现自来水设备有滴漏现象,需报告工程科进行及时维修,切实做到了节约水资源,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三是在降低燃油消耗方面,对全处公务用车统筹调度,合理配备,集中停放,强化管理,对车辆加强日常保养,严格控制“公车私用”;四是在办公用纸消耗方面,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内部通知、文档资料尽量通过QQ群进行传输,除正式文件外的一般文档资料打印提倡采取双面或废纸打印,尽量节约用纸,降低成本;五是在食堂管理方面,以“文明用餐、拒绝浪费”为主题积极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
务、温馨交通”活动深入扎实开展,使我处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落实到基层一线,我处一是在全处范围内认真开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教育,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培养职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道德风尚,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职工的心态调查工作,不断加强对职工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和集体主义思想的教育,增强职工的诚信意识、荣辱意识,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二是着力打造“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品牌。今年以来,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窗口服务部门为重点,狠抓落实为关键,全面部署,注重特色,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品牌塑造长效机制。目前活动开展两年多时间,全处职工的微笑服务意识得到全面提升,窗口服务部门为司乘人员提供人性化优质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显著进步,已逐步成为服务设施齐全、服务环境优美,服务行为规范,服务秩序优良、服务措施有力、服务信誉良好、管理方法科学、工作业绩突出、具有鲜明特色的文明和谐窗口,“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服务品牌深入人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群众的普遍赞誉,铜陵南大门的窗口服务形象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8、桥区管理规范有序,环境面貌整洁优美。
为进一步提高桥区环境建设和科学管理水平,创造优美整洁
0行业的特点,以“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秩序、优美的环境”为铜陵树立和谐文明的城市窗口形象。
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我处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考核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更加深入、更加扎实、更加有效地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向更高的发展水平。
9.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倡议书 篇九
,我局在全体民警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获得了“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7月,又被省委表彰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这是我局近年来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获得的最高荣誉。获此殊荣,实属不易,它是全体民警职工同心同德、砥砺进取、奋发拼搏、辛勤付出的成果,是一件符合全体人员意愿、惠及每位公安人的喜事好事,更是一件构建和谐警营、提升公安形象的大事实事。为进一步培育和引领文明风尚,巩固创建成果,全面提升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争取通过、两年时间,跨入全国文明单位行列,在此向全体民警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全员参与,掀起创建新高潮。“单位是我家,创建靠大家”。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需要全体人员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全局民警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创建活动,争做文明创建工作的实践者。要认真学习《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张掖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全面了解创建文明单位的相关内容标准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拓展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加大创建力度,提高创建水平;要认真查找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加大整改;要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警务环境,加强纪律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效能监督、巩固创建成果;要广泛宣传发动,将创建精神传达到每个单位、每位民警,从严从实教育引导广大民警以实际行动参与文明创建,营造创建氛围,在全局掀起新一轮创建热潮。
二、人人践行,争做文明好警察。“民警素质高一分,单位形象美十分”。我们要牢固树立和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实践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警纪条规,切实履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道德素养,自尊自爱、自强自律。要争做“讲政治、有信念”的表率,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定力,始终树立以身报党、以身报国的高尚情怀;要争做“讲规矩、有纪律”的表率,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严格执行警纪条令,切实增强纪律性和执行力;要争做“讲道德、有品行”的表率,注重以学立德、以行修德、以廉养德,把清正廉洁视为从警的生命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不踏红线、不触底线;要争做“讲奉献、有作为”的表率,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朝气,自觉围绕中心大局,自我加压、奋勇争先,尽心尽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争做“讲文明、树新风”的表率,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革除陋习、移风易俗,绿色办公、低碳生活,婚事雅办、丧事简办,说文明话,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就文明餐,上文明网,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要在社会上做一个维护公序良俗、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的好公民,在单位里做一个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干净担当、争先创优的好民警,在同事间做一个举止友善、厚道豁达、坦诚交往、互助互爱的好战友,在家庭中做一个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好成员。
10.福星集团全国文明单位宣传片 篇十
2014福星集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纪实》宣传片费用预算
朝着文明之星目标迈进
——湖北福星集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纪实
【开篇】
福星,大地之手捧出的全国乡镇企业之星、财富之星,36年砥砺发展,两个文明并辔前行,创造了丰硕的文明成果,铸成享誉四方的文明家园。自2005年以来,多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工业企业行业排头兵、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中国优秀诚信企业、全国乡镇企业创新先进单位等殊荣,全力勾画美丽中国、文明社会的崇高梦想。
市政工程建设 公司投入7亿多元,用于城市市政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修建了多条公路,兴建集贸市场、购物中心、学校、老年公寓等公益设施,兴建了福星广场,新投入1亿多元的福星日月潭公园已经建成,形成了集影视、餐饮、游乐、购物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
文化福利设施建设 在已建公园、剧场、工会、党团活动室等文化活动设施的基础上,投入500多万元兴建了可容纳4000人的福星剧场,投入600多万元兴建了文化体育活动中心,设置了图书室、棋艺室、运动场。出资1亿多元兴建的汉川
公司把重点放在人的灵魂塑造上。“八荣八耻”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常抓不懈。在近两年的年终总结评比中,公司树立了7名“道德模范”,每人奖金4万元。公司坚持对员工开展企业理念、企业精神教育,“造福社会、共同富裕”的企业宗旨和“团结、奉献、诚信、创新”的企业精神体现在每一个员工身上。公司按照企业文明创建要求,持之以恒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成立了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学楷模,做好事;实施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开展文明出行和控烟教育;利用道德讲堂,对干部员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学习习总书记讲话重要内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司常年坚持开展全员素质教育活动,讲传统美德、讲诚信、讲规章、讲安全、讲公益、讲礼仪,讲网络文明,并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活动,传播正能量。还创作了道德歌曲,自编自演了道德戏曲在舞台表演,深受到人民群众的喜爱和好评。
公司还教育各级干部必须具备“大品德、大心胸、大智慧、大毅力”四大素质(大品德,真诚待人,重情重义;大心胸,能容难容之事,能用难用之人;大智慧,深谋远虑,超前思维;大毅力,百折不饶,持之以恒),并广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企业及文明家庭三文明建设,打牢文明创建工作的扎实基础。公司注重员工技能的提高。利用职业培训学校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职业安全、环保安全等知识培训。通过一系列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员工的思想素质提升、业务技能提高,为文明建设和企业长久生存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开办了《福星报》、《福星惠誉》、《福星物语》杂志及内部网站,定期发布企业信息,宣传企业典型,传播企业文化,反映员工心声。公司兴办了福星楚剧团,先后自编自演了《人在福中》、《可怜天下父母心》、《冬日荷花》等多部大型楚剧,排练了100多部传统戏剧,每年在福星地区义演100场,送戏到村到城到院校演出200多场,每年举办为期4个月的楚剧节,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公司经常开展乒乓球、篮球、象棋等体育比赛活动,活跃员工业余生活,做到了天天有活动,月月有赛事,人人乐参与。福星惠誉每年都举办一次有著名歌星参加的业主演唱会,观众达数万人。每逢重要节日纪念活动,公司工会组织送温暖和帮扶活动,激发了广大干部员工爱国家、爱企业、爱家庭的激情。
为了把文明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公司坚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管理干部中设立管理创新奖、高度责任感奖,在科技人员中设立技术创新奖,在员工中设立爱岗敬业奖,在村民中开展五好家庭、十星级文明户评比等。通过各种评比活动,福星社区呈现出民风淳朴、人心向上、团结友好、社会和谐的文明氛围。
称号。
【结尾】
11.全国文明单位奖励标准 篇十一
【发布日期】2004-03-01 【生效日期】2004-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水利部
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规范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提高水利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水平,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制定了《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以下简称文明单位)在全国水利系统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建设的水平,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文明单位是指全国水利系统所属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得到社会和群众广泛认可,经各级主管部门严格考核、评选、推荐,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由水利部命名和表彰的先进单位,是全国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三条第三条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全国水利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主动服务,把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可靠水资源支撑的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基层单位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争创文明行业,推动水利系统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有效形式。第四条第四条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造福社会为宗旨,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第五条第五条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本系统、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考核的内容。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要做好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工作。
第六条第六条 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日常工作。
第二章 文明单位标准
第七条第七条 文明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一)班子团结务实,勇于开拓创新。
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宗旨,执政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发扬民主,联系群众,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勤政廉洁,艰苦奋斗,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领导班子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做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队伍、经费、档案资料四落实。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干部职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并能积极参加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坚持改革发展,工作实绩显著。
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的治水方针,积极实践新的治水思路,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水利发展,在水利工作中做出显著的成绩。水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群众满意率高;事业单位工作规范、优质高效;服务性单位周到细致,业务工作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诚信经营,科学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居同行业前列。
(四)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大力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水利行业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干部职工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能发扬团结互助、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精神,积极提倡和发扬尊老爱幼、拾金不昧、言行文明、无私奉献的社会新风。
(五)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
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崇尚科学,坚决反对各种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倡优生、优育,实行计划生育,做到生育率、晚婚率、节育率和独生子女率全部达标。充分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的积极性,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六)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
坚持执行卫生管理责任制,内部管理民主、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赃、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废水、废气排放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七)严格遵纪守法,内部秩序安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案件,单位无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事件,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第三章 文明单位的建设
第八条第八条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单位,要根据文明单位的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创建规划和实施计划,并向职工广泛宣传,使之成为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的任务。
第九条第九条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从基层抓起,打好基础。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单位要积极参加水利行业组织开展的文明工地、文明灌区、文明测站、农村水电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并在本单位内部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班组、文明岗位、文明小区、文明家庭和文明职工等活动,使创建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第十条第十条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单位,要建立创建活动资料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创建活动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妥善保存管理。
第四章 文明单位的申报、评选和命名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水利系统的各级机关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符合文明单位标准,已经获得司(局)、厅、地(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两年以上,都有资格申报参加文明单位的评选。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文明单位的评选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
(一)自愿申报。凡具备第十二条申报资格的单位,都可按程序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逐级推荐。申报单位逐级向上申报,申报材料经各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由水利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部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以下简称各厅局)对提出申报的单位(含部直属单位机关和各厅局机关)进行审核,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拟向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的名单。
(三)提前公示。部直属单位和各厅局须将拟推荐(申报)的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公示期满后,正式向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荐或申报。
(四)择优评选。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部直属单位和各厅局推荐(申报)的单位进行初审考核,提出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的建议名单,报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文明单位,在中国水利报和水利网站进行两周的公示。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被评为文明单位,由水利部发文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
第五章 文明单位的管理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对文明单位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其中,部直属单位由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它单位谁推荐谁负责,分别由部直属单位、各厅局负责。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对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实行动态管理。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在两年届期满后,应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参加复审的报告。其中,部直属单位由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其组织复审;其它单位分别由部直属单位、各厅局对其组织复审。组织复审的单位要向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提交复审报告,提出是否保留文明单位称号的建议。经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水利部发文予以确认后,被复审的单位继续享有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届时不提出复审报告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复审申请,其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部直属单位和各厅局要建立文明单位的档案,主要内容是:文明单位申报表、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历次检查情况和考核记录等。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被评为文明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核查属实,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水利部发文立即撤消其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1、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到严重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判刑的,职工中有发生严重刑事案件或经济案件被判刑的。
2、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大幅滑坡;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违反财务、价格政策或偷税漏税,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
3、干部职工中有传看黄色书籍和音像制品、吸毒贩毒、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受到治安处罚的。
4、干部职工中有搞封建迷信和反科学活动严重,婚丧事大操大办,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行业职业道德建设薄弱,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自律意识差,形象不好的。
6、发生责任事故超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的。
7、对存在的严重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被撤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届文明单位评选;确已认真整改,又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再下一届的评选。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文明单位如变更名称、变动隶属关系,应及时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备案。重划、重组、撤消、分立、合并的,文明单位的称号自行终止。
第六章 文明单位的奖惩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对文明单位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物质奖励,可参照所在地省一级文明单位的奖励标准执行。凡被撤消文明单位称号的,停止享受奖励待遇。因弄虚作假被撤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要追究其领导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追回已享受的物质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区、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2.文明单位推荐标准 篇十二
为做好2012-2013市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工作,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石家庄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规定,参照全国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办法,结合石家庄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安排意见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市委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面向基层企事业单位、村镇、社区的原则,把文明单位的评选推荐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与部门承担市委市政府的任务完成情况结合起来,与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提升文明单位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为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建设幸福石家庄提供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一)石家庄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各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
(二)中直、省直驻石的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驻石的军工企业;
(三)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其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
三、评选原则
文明单位测评评选实行下列原则:
1、自愿申报原则:凡申报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必须自愿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程序,平等对待、一视同仁;
3、严格标准原则:除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规定的七项基本条件以及六项一票否决情况外,本次评选推荐规定十个标准。
4、群众监督原则:充分体现群众性创建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和单位积极参与,整个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四、评选标准
(一)符合《石家庄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文明单位必须具备的七项基本条件。
(二)本次文明单位评选的十条标准:
1、总体安排部署。精神文明创建有方案、有安排、有要求、有措施,具体活动有人管、经常抓、有实效。
2、文明创建氛围。创建活动动员广泛、氛围浓厚,群众知晓率、参与率高。有宣传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广告(文化墙、提示牌)。
3、践行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善行河北、首善省会”主题实践活动。道德讲堂、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我们的节日”等活动有安排、有活动、效果好。
4、善行功德榜。积极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公民标兵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有善行功德榜(光荣榜),社区有好人档案,村镇有功德录。
5、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党员注册率高。积极开展以“三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有记录、效果好。
6、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活动、措施、阵地。
7、优美环境。单位(社区、村镇)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职工(居民)环保意识高。
8、优良秩序。车辆物品摆放有序,治安环境良好,职工(居民)遵守公共秩序,人际关系(邻里关系)和睦友善。
9、优质服务。职工素质较高,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行为有礼,服务诚信高效。
10、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办)交办的工作任务,文明创建工作坚持经常化、制度化、效果好。
(三)凡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一律不予推荐:
1、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发展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主要负责人触犯党纪国法,受到严肃处理或正在审查之中的。
5、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积极、不尽责,丢分严重的。
6、被省以上通报批评或省以上主流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2014年8月21日至2014年9月5日)各县(市)区、各工委、各系统负责对本辖区、本系统内文明单位的评选工作进行组织宣传动员。凡积极申报且符合文明单位评选条件的单位,可填写《2012-2013石家庄市文明单位申请书》(见附件),此表电子版可到中国文明网*石家庄站“工作提示”版块下载。根据单位性质和特点,选择申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申请书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所在县(市)区、各工委、各系统。党组织关系不在地方的
中直、省直驻石的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驻石的军工企业填写申报表后,直接报送至省会文明办。
(二)初评阶段(2014年9月6日至2014年9月12日)
各县(市)区,各工委、各系统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初评,在征求本地纪检、综治、计生、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后,于2014年9月12日前,将本地、本系统开展文明单位评选工作情况的报告、拟推荐的市级文明单位名单和申报单位申请书,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会文明办。(要注明单位规范名称、上届市级文明单位总数、本次落选单位名单及原因、新推荐市级文明单位名单以及党政机关、基层企事业、村镇社区分别所占推荐单位总数的比例)(三)复查阶段(2014年9月13日至2014年9月19日)
省会文明办对初审后的申报单位进行复查,提出文明单位拟定名单。
(四)审定阶段(2014年9月20日-2014年10月7日)拟定名单提出后,征求同级纪检、综治、环保、安全生产、计生等有关单位意见后,报送省会文明委审定。
(五)公示阶段(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15日)文明委领导审定后名单在市属媒体和中国文明网*石家庄站公示。
(六)命名表彰阶段(2014年10月)
公示后,产生的2012-2013市级文明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命名表彰。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次石家庄市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在省会文明委领导下,由省会文明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工委、各系统要提高认识,负起责任,切实将符合标准、群众认可、工作领先的单位推荐上来。
(二)控制数量。为保证质量、加强动态管理,推荐数量与上届原则相同,不增加;工作停滞不前、无起色的原文明单位不再推荐;对创建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单位要及时推荐;原文明单位更新替换率不低于20%。
(三)面向基层。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和广泛性,以推荐基层企事业单位、村镇、社区为重点;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村镇、社区不少于推荐单位总数的20%;党政机关和司法、执法部门不超过推荐单位总数的20%。
(四)严格纪律。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工作要体现公正性、群众性,切实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凡向推荐机关请客、送礼的单位,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借文明单位评选之机搞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的人员、部门及其主管领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协调督导。省会文明办要对各县(市)区、各工委、各系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协调督导,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市)区、各工委,各系统须于9月12日前将需上报材料报送省会文明办,过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
13.全国文明单位申报事迹材料(一) 篇十三
(一)统筹推进街道文明创建
以“形态相连、发展相随、管理相通、素质相配”,无缝对接中心城区为奋斗目标,成立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街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各项指标逐步向机关各部门、街道各社区、单位分解落实;以文明单位、文明单位申请文明小区系列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指导各单位、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创建活动,挖掘创建内涵和特色,不断提升创建水平,树立培育“135”文明创建典型。以符合最广大群众的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准则,以满足群众物质文化需求作为创建决策的基本依据,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创建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让精神文明创建推动街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二)大力开展环境文明建设
城市管理工作严格对照市、区两级城市文明指数测评“环境文明”测评指标,依托“大联勤”工作模式,认真开展环境清洁运动。要把解决重点问题与全面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立起了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城市管理制度和工作模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责任体系,达到洁净每一处、文明每一时。一是加强以轻纺市场、汽配城、蔬菜市场、粮食交易市场为主的各类交易市场周边部位环境整治,达到规范、整洁,无占道经营、跨门现象、垃圾散落;学校文明单位申报材料二是加强以曹安路、祁连山南路、金沙江路、丰庄路、梅川路、清峪路为主的街面公共卫生秩序综合整治,达到主要街巷无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三是加大广场、绿地、社区运动场等公共活动区域的日常环境清扫与绿化管理力度。四是加强对环境卫生相对较差的行政区域结合部(栅桥、金鼎路、花家浜路等与普陀区及江桥镇结合部)道路环境清洁工作和经营秩序管理。五是加强居住小区环境建设,确保小区道路、绿化带、运动城、庭院整洁,垃圾处理定时定点、墙体清洁无陆张贴。六是切实做好全街区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
(三)广泛开展秩序文明创建
以市、区两级城市文明指数测评“秩序文明”测评指标要求为标准,市级文明校园申报材料创建良好的社会秩序。我们了解分析实际情况、抓住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方案对策,集中力量解决一切有损于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建立健全了秩序文明管理的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两者有机结合,相互支持,推动秩序文明创建工作。一是加强路口日常交通秩序管理,交警部门执法管理,志愿者示范引导,杜绝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停车越线、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为,努力创建市、区两级文明路口,二是强化道路停车管理,完善道路停车点建设,方面市民出行,交警及城管部门严格处置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车现象,志愿者对违规现象进行劝阻。三是倡导公共场所文明行为,重点解决广场、绿地、商场、餐厅等处的踩踏绿地、乱抛垃圾、吸烟及乱扔烟蒂等不文明行为。四是在市民中倡导文明新风,文明游园、文明观展、文明交谈、文明用厕、文明出行。
(四)大力提升服务文明质量
以市、区两级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服务文明”测评指标要求为标准,重点加强了商业服务、居住服务等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级。一是加强三个中心(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服务体系建设,在规范服务、便民措施、特色项目等方面取得有效突破。二是规范物业服务,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各物业服务单位要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完善服务项目,提升服务态度、时效、质量。三是以大型商场为重点,提高商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提高市民的满意度。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申报材料四是优化银行、邮政、电信、公交等窗口服务,通过合理措施,减少排队现象。
(五)维护安定祥和社会秩序
把全力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全面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坚持依法办事,自觉用法律约束自己,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二是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和快速办理、反馈机制。坚持开展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活动,问政于民、听政于民、议政于民、接受监督于民,畅通群众来信来访、问卷调查、新闻监督、网上信息等社情民意调查渠道,让广大市民有更多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随时发现、随时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让群众随时感受到创建文明单位带来的实惠和变化。三是积极稳妥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申报材料建立了一套快速受理、快速分解责任、快速落实办理、快速反馈意见的机制,使群众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实践能力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四是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与援助服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好范文
(六)完善市民素质教育机制
以培育城市精神为核心,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动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充实市民文明素质教育的内容,健全了教育网络和机制,创新了教育的载体和形式,形成了广覆盖、多层面、立体化的大教育格局。一是充分发挥东方讲坛、市民宣讲团的作用,经常深入社区、单位开展政策、国情及文明礼仪宣讲活动。二是发动青年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行动。三是邀请专家学者到街道、社区开展道德模范和诚信建设宣讲活动,引导群众革除乱丢乱扔、乱穿乱行、乱贴乱涂、乱摆乱堆等不文明行为和习惯。四是利用群众文艺队伍广泛开展创建知识宣传,全面营造创建氛围。五是社区自发组织老年宣教队,创建文明单位申报材料范文定期开展文明礼仪宣讲和文明劝导活动,积极影响群众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教育引导市民把城市当作自己的“家”,自觉告别不文明行为言行。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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