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日记(共7篇)
1.统计日记 篇一
统计工作总结-统计工作总结 统计工
作年终总结
一名优秀的统计员是什么样子的呢?我觉得他应该积极工作,不怕苦不怕累,以专业知识为指导,提升统计服务。当然一名优秀的统计员还应该会写优秀的工作总结。《关于统计的工作总结》是 统计工作总结栏目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你喜欢。
篇一:
时光荏苒,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一年来的统计工作,内心不禁感慨万千,在领导和全体同志的关怀、帮助、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
作效率,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工作上有了进步,总结过去、取长补短、挖掘潜力,为明年的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规划。一、一年来的工作表现
(一)仔细认真,提高自身素质。为做好统计工作,我坚持严格要求自己,统计工作最大地要求就是“仔细认真”,因此,我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价值,提高自己的耐心,增强自己的细心,时刻提醒自己,要以高效率,高质量的报表数据上报给各位领导。同时细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己不足,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在不断学习和探索中使自己有所提高。
(二)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统计工作总结在工作中,以制
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公司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公司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后勤处室职能,做好服务工作。对办公室费用方面,继续发扬以必需品为前提,节省处室费用消耗,保证各种办公必需用品齐全,确保领导与同事对办公用品的需求。在这一年里,我积极配合做好后勤工作,与同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会计较干得多,干得少,只希望把工作圆满完成。
二、工作中的不足与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仔细认真,克服浮躁心理。面对枯燥的数字统计工作,不怕繁琐,做
到谨慎细心,不浮躁,积极适应各种数据变化,在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二)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广泛吸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努力培养自己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辩证的思维方法、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树立处室室的良好形象。
(三)多从细节考虑,紧跟领导意图,协调好内外部关系,多为领导分忧解难。继续加强对公司各种制度和业务的学习,做到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各种制度和业务。用公司的各项制度作为自己工作的理论依据,结合实际更好的开展统计工作。
总之,一年来,我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主要是对政治理论和文字基础的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还不够;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创造性开展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期望
生产处统计员
12月8日
篇二:
2016年我区人口计生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努力夯实工作基础,通过优化统计队伍,注重统计质量,规范业务管理,深化优质服务等措施,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力优化统计环境
统计工作是一项责任性强,业务性强,工作量大的苦差事,需要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管理有方的工作队伍,为炼就一支这样的队伍,区人口计生局领导高度重视,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强化统计工作。一是充实统计
队伍。今年区划调整撤乡并镇以来,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对全区7个乡镇、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在人员配置上对统计工作高看一眼厚爱一层,优先考虑统计工作,挑选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责任性强的优秀人员充实到各个乡镇的统计岗位,其中有6个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均起用了年纪轻、学历高、责任心强的新统计员,目前我区统计员平均年龄25岁。统计员到岗后,区人口计生局一方面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让他们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工作风貌。另一方面重点加强业务培训。今年共组织7个乡镇、办事处的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统计员和村(居)委会、辖区单位计生专干学习“一法四法规”及各项业务3次,参培人员231余人,重点学习了生育政策、统计口径、统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利用每个月统计员例会的机会,分析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畅谈相应的对策和办法。例会注重业务知识灌输与加强
政治教育并举,提高了统计员的业务水平又开阔了视野,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使全区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今年省市计划生育抽查我区7个样本点中统计准确率达到99%以上,平时报表及时率为100%。
2.统计局统计工作总结 篇二
今年的统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年初制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全县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及联网直报工作,以“三个提高”为中心,服务民生,立足求真,精心谋划统计工作新理念、新思路,创新统计,科学统计,充分发挥了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的积极作用,统计工作稳步推进,工作亮点鲜明,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及XX市统计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翁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努力。现就对我局本工作总结如下: 第一部分:今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做好统计日常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20**年报工作和今定期报表工作;二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对重大、敏感性数据认真审核把关,增强基础数据的匹配性和协调性;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及省、市级统计局的沟通联系,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统计数据有理有据、真实可信;四是进一步完善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符合经济走势,真实客观地反映我县经济运行情况。
二、抓好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与联网直报工作
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企业一套表制度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先有库、再有数”原则,切实抓好名录库维护更新,对联网直报单位进行全面核实,对新增的单位及时报批进库,确保所有符合填报要求的企业全部进入调查单位库;同时,抓好跟踪落实,在企业联网直报期间,专业人员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跟踪联网直报动态,及时与开发区、园区企业、镇(场)等部门保持联系,高质按时保证了“三上企业”100%联网直报,并得到了省、市统计局的通报表扬。
二、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测和预警,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拓宽统计服务渠道,创新统计服务方式,提供丰富多样的统计产品,不断提升统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尤其是不断提升统计信息的报送能力和统计分析的撰写能力,为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深入基层一线认真调查测算“5.16”和“8.16”等几次洪灾对我县经济的影响;加大和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或请示工作,及时提供全县范围的统计资料信息。
三、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
一是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以培养学习思考能力、业务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为重点,鼓励干部主动自觉学习理论和专业知识,在学习思考和工作实践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是扎实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XX县创建省文明县城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两创办”的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加强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参与开创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新局面活动工作。同时,开展统计文化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专业精神。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做好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根据翁纪办发2013]1号《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分工的通知》精神要求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粤纪发2013]确4号)工作要求,以及韶纪办发2013]8号《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分工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部署和安排,使我局开展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并以以良好的作风带动工作水平的提升,提升统计部门的形象。四是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根据翁发〔2013〕1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紧紧围绕“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的教育主题,坚持以纪律教育、作风教育、廉政教育为主要内容,人人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以加强从政道德教育为重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五是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根据粤统办2013]24号《关于做好今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对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全县统计队伍素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今年参加培训考试人员37人。局领导亲自抓考试前的培训学习及考试等各项工作,使我县今年9月15日全国统一考试顺利进行。
四、抓统计调研指导做好“三上”企业申报培育工作
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制定的全年经济发展目标,在加强对投资、工业、服务业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跟踪统计监测的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经济发展责任目标任务的分解要求,局一把手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挂帅,带领业务骨干,多次深入基层、园区、企业开展统计工作的调研指导,充分挖掘经济增长潜力,掌握第一手材料。认真做好“三上”企业申报培育工作,并严格按照“先有库、再有数”原则,认真做好“三上”企业申报培育工作,我县目前已有六家规上企业通过了国家审定申报。
五、统计法制工作不断强化
在认真做好依法治县办、综治办、普法办的部署和工作要求的同时,切实抓好统计法制工作。
一是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去年以来切实把“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统计法制工作有机结合,利用宣传媒体及在统计会议上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赠送相关法制宣传图片和书籍,供领导和统计人员学习,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布置今年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的通知》(粤统办字〔2013〕27号)和XX市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韶市统2013]48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我县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依法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的情况及企业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统计监督检查,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六、全力以赴抓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12]151号)的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实施我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省、市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积极协助县政府起草相关的三经普文件,并于9月上旬以翁府办〔2013〕98号文件,成立了XX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副局长担任,把经济普查作为今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我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七、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促抓其他工作
3.统计日记 篇三
A重点调查
B抽样调查
C 典型调查
D 全面统计报表
E定期普查
2、下列按品质标志分组的是(BCE)
A工厂按产值计划完成程度分组
B 学生按健康状况分组
C 企业按所有制分组
D职工按工龄分组
E职工按文化程度分组
3、下列指标中属于时期指标的有(AB)
A、国内生产总值
B、社会商品零售额
C、产品库存量
D、年末人口数
E、年平均人口数下列属于总体标志总量指标的是(BCDE)(总量指标分为总体标志总量、总体单位总量)
A 企业数
B 利润总额
C 产品销售收入
D 固定资产原值
E工资总额反映现象发展变化程度采用的指标是(BCDE)
A 发展水平
B 发展速度
C 增长速度
D平均发展速度
E平均增长速度假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为115.4%,则说明(BCD)
A 甲商品零售价格上涨了15.4%
B 甲商品零售价格上涨可能超过15.4%
C 甲商品零售价格上涨可能低于15.4%
D 总体上看,零售物价上涨了15.4%
C 总体上看,零售物价上涨了115.4%
(分清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与某商品零售物价指数)
7在抽样推断中,样本单位数的多少取决于(ABCDE)
A抽样推断的可靠程度(t)
B极限误差的大小
C抽样方法与组织方式的不同
D总体标志的变异程度
E人力物力财力的可能条件统计分析报告写作的特点有(BCDE)
A 严格的准确性
B 文体的特殊性
C 明显的综合性
D 鲜明的实践性
E 明确的目的性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我国习惯上所称的工业指的是(CDE)
A 建筑业
B 房地产业
C 采矿业
D制造业
E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批发零售业总产出是指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一定时期内从事商品的(ABCD)等活动总量的价值
A 购进
B 保管
C 包装
D 销售
4.统计局统计工作各种制度 篇四
1、贯彻实施国家的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统计工作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区委、区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经济建设统计资料,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标准。
3、搜集、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4、组织实施周期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协调区内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5、统一审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6、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咨询服务、统计信息数据处理和统计年鉴的编印工作。
7、对本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进行考核与奖励。
8、负责全区各项责任目标值基数的审核及统计综合汇总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沙区统计局各项制度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强龙沙统计法制化进程,规范统计业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数据的准确度,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下面是各项制度的详细内容:
专业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统计局各专业人员出色的完成本专业的月报、季报、年报等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专业岗位责任制度:
一、各专业人员要认真搞好本专业的月报、季报、年报等各项工作,做到准确、及时,被市局通报的专业:报表每差错一笔,扣专业人员人民币10元。
二、各专业人员要及时对本专业资料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各专业要积极撰写分析资料和专题调查报告。
三、加强学习,强化质量意识,杜绝虚报、瞒报、违造、篡改统计数据,发现一次取消优秀公务员评比资格,情节严重者,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四、未经领导审核而报送的报表和提供的数据出现问题,责任自负,并根据情节给予10至50元罚款。若出现重大问题,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五、对发现报表单位利用数据弄虚作假,谋取利益,不检举、纠正或者利用所搞专业之便帮助起报单位弄虚作假的直接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会议制度
(一)会议分类
统计局会议为局长办公会议、党支部会议及民主生活会、业务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
1、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是统计局实行集体领导,进行民主决策的重要会议。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事项有:
(1)研究解决行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分析、研究、部署本局阶段性工作和重要工作。
(2)传达学习区委、区政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提出贯彻意见。
(3)听取各专业及普查中心工作汇报及有关中心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就提出的工作进行讨论和部署。
主持人:局长 出席人员:区局人员、区普查中心人员。
2、党支部会议及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会议是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事项有:
(1)研究提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意见、党的组织建设,研究加强本局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工作。
(2)审批支部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
(3)讨论需要在局党支部成员中统一思想认识的重大问题。
民主生活会议是局党支部成员检查思想、工作,交心通气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1)按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上级党委、纪委的有关要求,检查局党支部班子以及党支部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
(2)根据上级党委、纪委的要求,就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对照检查。
(3)交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持人:局党支部书记
出席人员:局党支部成员及全体党员
3、业务会议
业务会议是传达市、及本局的重要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的重要会议,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内容有:(1)分析、检查和总结近期工作,并对下步工作做出部署。
(2)传达贯彻市以及本局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做出贯彻落实的具体部署。
4、局职工大会
局职工大会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思想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政治觉悟的学习会议,其内容有:
(1)组织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省、市会议精神以及文件精神。
(2)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以及各种法律法规和进行社会主义公德教育。
(3)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和重要工作,通报统计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等。
(4)就全局的学习、纪律及其主要事项作出要求和安排。
(二)会议纪律
1、按时参加会议,中途不溜会,确有事需要中途离开要请假。
2、参会人员因事不能到会要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3、集中精力开会,认真作笔记,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准说小话。
机关学习制度
一、每周四集中进行政治或业务学习,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和先进经验;学习经济管理和专业知识等。
二、学习期间工作人员要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如学习期间有特殊原因,需履行请假手续,对耽误学习的要自觉补课。
三、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全体工作人员除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外,应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
四、各专业人员尤其要深入学习自己分管的专业知识。为了提高各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各专业人员必须在月末和季末10日内撰写出本专业统计分析报分管领导。
五、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学习,并拟定学习计划和内容。
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经报请区主管领导后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局在岗职工必须按照区政府统一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二、实行上下班签证制度。在统计局办公室设立“考勤登记表”,从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上午和下午,在考勤人的监督下,上、下班时各自签证,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当月汇总,公示三天,送分管区领导和局长审核批准后存档,作为公务员考核的依据。
三、“考勤登记表”内容包括:(1)迟到:指按照区政府统一规定的上班时间,无故超过20分钟到岗。(2)早退:指按照区政府统一规定的下班时间,无故超过20分钟离岗。(3)旷工:①指没有正当理由,不经请假批准而不到岗的;②无故超过60分钟到岗或离岗的,每2次视为旷工半天。(4)请假:指在正常工作时间因私不能到岗而事先说明。
四、请假办法。(1)局长直接向区领导请假。(2)请假1天及以下的,由局长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由局长提出意见,区领导审核批准。(3)请假半天及以上必须提交请假条,经批准后,交由本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全年累计请病假不得超过20天(不包括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丧假5天,法定产假90天,晚婚者半年),全年累计请病假超过20天和请事假10天者,取消年终各项评先资格。
请假半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要求事前书面请假,确因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再书面请假。如果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作缺勤处理。凡是政策性规定休假的,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具体实施。
(一)考勤工作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当天考勤人员共同落实,由考勤人员督查,局长巡查。
(二)每次上、下班,原则上由本人及时签证,不能补签或提前签证。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而不能签证的,应向领导报告,由领导通知考勤人员代为签证。局长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而不能签证的,告知当天考勤人员代为签证。
(三)对旷工的人员,由考勤人员当天在其签证处打“×”。
(四)签证时必须实事求是。如有作假或协助他人作假的,均作旷工论处。
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一、为加强统计局自身建设,保持队伍的纯洁性,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三、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教育负总责。
四、局长根据职工工作分工,对职工的廉洁从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五、全体职工根据各自工作分工,对所属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负责。
六、局长和全体各专业负责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的责任按《规定》和《实施办法》执行。
七、工作如出现《规定》、《实施办法》所列的违纪行为,按《规定》、《实施办法》和上述责任进行责任追究。在其他各项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应负责任的,即按上述责任关系进行责任追究。
八、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枉法,不得个人私自收取费用。
九、不得挪用和借用企(事)业资金办私事,在生活方面不得提出无理要求。
十、严格收费制度和收费标准,不乱收费,减免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批准,不得私自减少按规定应收的费用,收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批准,收费必须出具正式发票。
十一、到基层办事、接待上级和工作相关业务单位,在生活上坚持从俭原则,不得大吃大喝,不得借工作之便游山玩水。
十二、不准在公务时间、公共场所和下基层打麻将,不准以任何形式赌博敛财,严禁上班时间喝酒、酗酒。
十三、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单据坚决不报销,财会人员依法理财、理帐。
十四、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来信来访不推不拖,及时登记,认真办理,否则如涉及本局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保护检举人合法权益,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十五、清政廉洁要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互相监督,及时表彰好人好事,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十六、凡违反以上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条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通报、上报并建议党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合理开支,保证局机关工作正常开展,保持经费收支平衡,特作如下规定:
一、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由局长一人审批报销。原则上2000元以上开支需经局长办公会研究。
二、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各项经费支出要有合法的凭证,凭证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然后报局长审批。
三、购买办公用品应事先拟定计划,由局办公室提请局长同意,统一购臵,不得“先斩后奏”。同时完善采购领用手续,领用人签名验收。
四、办公用品采购一般由办公室选择两家定点供应商,明码标价供应。
五、因公市内出差,差旅费自理。没有特殊情况,出差人员不允许打的士(紧急情况除外)。
六、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凭证”,由局长批准。所借款应于出差返回后或公事办毕后一周内报销还清,不得拖延。
七、机关会议和招待就餐实行定点、限额和登记制度,地点由局长办公会议后确定,标准按15元/人、20元/人、25元/人三档定餐(不含烟、酒),午间一般不上酒水(省外来宾例外)。
八、各类业务会议前,相关专业负责人应提出申请,由局长交办公室办理有关食宿事项。会议结束后,由办公室登记结帐。
九、机关接待来宾,本着“热情、周到、廉洁、节俭”的原则安排。就餐由局办公室安排,对口专业参加,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和标准。就餐地点及金额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登记。
十、机关突击性加班,由局办公室安排盒饭,严格控制桌餐。
十一、各专业对所需印刷的报表资料,应事先列出清单,经局长同意后,交局办公室,统一联系承印单位付印。工作文字表格的打制、复印没有特殊情况一律在局内部进行。
十二、尽可能控制电话费支出,严禁工作人员拨打信息电话、严禁个人因私事挂拨长途电话,不允许拨打市话找朋友聊天.
十三、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时报账,要积极地向局长提出节约开支的合理化建议。机关财务收支情况一般每季度向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通报一次。
档案管理制度
为使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区人事、业务等档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局统计工作实际与需要,特制定龙沙区统计局档案管理制度。
一、领导重视
局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分管人事、业务档案管理方面工作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并常督促文件资料管理工作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二、归档范围
1、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于归档范围。
2、上级机关及国家统计局和省、市统计局、区委、区政府颁发的需要本单位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3、其他文件材料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4、本单位颁发(包括转发及其他相关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
5、代上级机关草拟的并被采用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材料。
6、本单位汇总的统计报表、图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库片)等。
7、本单位领导干部任免、调配、专业技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转证、定级、调资、退职、退休、医疗、奖惩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立卷归档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龙沙区档案局的具体要求,把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立卷归档。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按照要求进行装订。
四、档案的查阅或借阅
1、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查阅本单位的有关人事方面的档案材料需经局领导批准,然后与负责人事档案的负责人一起查阅,但不得拿走、不得复印。
2、因业务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查阅非人事方面的档案需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3、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必须经局第一把手批准。
4、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且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单价不足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我局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管理、调配使用,要以实物形态进行分类、编号、建卡、登记,建立起严格的验收、保管、入库、借用、报废等手续,任何人不得转移、赠送、私自占用。
三、局内、普查中心配备的固定资产,要明确专人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一式两份,局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一份,科室保管员一份。
四、对全局的固定资产每年清点一次,属正常损坏不能使用的,经领导批准后,可办理报废手续报废更新。对管理不善故意造成的损坏、丢失现象,均由当事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五、固定资产的购臵,首先编制预算,说明购臵原因、数量、单价、金额,经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局领导批准,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购臵,若属专控商品,则由办公室办理完控购手续经区有关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购臵。
六、工作人员调出,所使用的公有财产,应主动将自己的共有财产交给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由办公室开具收据,人事部门才能办理调动手续,财务部门办理工资转移证,否则,人事部门、财务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工作制度
为了强化统计系统全面基础工作,规范数据采集程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数据的采集
1.采集的范围:各种普查、调查所涉及到的我区所有街道(直辖村)、社区和居民、农户、机关、事业、企业、个体工商户。
2.数据采集工作的原则:遵循实事求是依法调查、严格程序各负其责。
3.数据采集工作的要求:必须深入到数据源头进行详细认真的调查访问,通过调查取得的第一手资料,不得随意篡改;采集的数据(表)必须要有调查单位(户)的盖章签字和调查人员的签名;采集的数据要走访当地有关人员进行验证、核实,以求进一步确认数据真实可信。
4、采集的数据要和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并写出调查说明,交给主搞人员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退由调查员负责核实。最后交评审小组进行审核、签字。
5、承办单位和调查员应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数据采集。
二、数据的审核 1.采集回来的统计数据应与报表上的数据审核一致,主稿人提供相关报表和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包括与上年同期数据的对比分析)。
2.经审核发现有重要差错和疑问的数据,由主稿人员负责核实或调整,再由评审小组审定。
3.数据经过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把关、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时上报。
4.数据审核的要求: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分析全部由主稿人独立完成;审核出错,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主稿人承担具体责任,分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并详细登记,作为考核依据。
三、数据的报送
1.报送的时间:按市、区统计局规定的份数和时间准时上报。
2.报送的方式:联网直报的企业根据指定路径准确在网上上报,其他单位原则上由统计人员亲自送到市、区统计局,经专业负责人审核、签收为准。
3.报送的要求: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和遵守报表制度,确保区统计局上报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真务实,全力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争取一次性完成上报任务,避免重复调查;要全面客观,加强对上报数据的分析,每上报一种数据必须附有相关数据变化说明。
数据质量签字负责制度
一、统计数据质量采取分级签字负责制,既符合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制度和规范、办法,又考虑到龙沙区实际工作的需要,易于理解,便于操作。
二、对上报区统计局的报表,基层统计人员对数据认真校对审核,并由报表统计员确认签字以示负责。
三、局内各专业负责人员对各自分管专业的数据审核把关,上报市局前对数据质量签字确认。
四、局内分管专业领导或局领导对所列示的数据进行逐一核对确认,并进行签字后报送市局,确认后的数据统计人员禁止修改。
五、报表质量出现问题,各专业人员应负有主要责任,分管专业领导或局领导负有领导责任。
六、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各类统计人员对所签字的统计报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应按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绝不姑息,若出现重大问题,建议送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数据信息发布制度
一、为更好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各类统计信息在社会各界的使用和发布,避免多方发布可能引起的错误、误导或数据矛盾,准确、及时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局定期发布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统计信息。主要包括:全区经济运行,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指标,财政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居民生活、节能降耗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和资料。
三、月度信息主要以《统计分析》的形式发布。主要数据必须经局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
四、半年召开一次全区主要统计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会。
五、每年定期发布《统计公报》。
六、信息发布由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组织。重大信息由区统计局办公室与区政府信息网络中心等单位建立联系,对统计信息进行统一发布。
七、部门经济社会资料涉及全局性的,在向社会公开发布前,需经区统计局审核同意。
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1、向上级部门报送的统计数据,要与台帐或基层报表数据相衔接,保持数据的连续性,若发现不一致,应进行调查核实。不经过核实或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统计数据失真,责令重新核实,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2、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的统计数据,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供,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提供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责令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3、对外或对区内有关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必须是已经定案或经过评估认定的。属于统计业务范围内的,应当如实提供,对不属于统计业务范围内的,应当说明原因,对拒绝提供又不能说明原因或提供虚假统计数据对外界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4、对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报送单位反馈,并要求其说明原因、进行复核或修正。若明知报送数据质量有问题而放任自流的,追究承办人员责任。
5、对统计调查、资料整理、综合汇总各个阶段的统计数据,必须认真审查复核,确保数据质量。因失职或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分管领导或承办人员的责任。
6、统计人员应熟悉报表内部,报表之间的填写要求和逻辑关系,确定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对采集的统计信息,统计人员要进行真实性和逻辑性审核,以确保数据的真实可用。
7、统计人员经初步整理审核后,对一些增减起伏较大或与正常情况相悖的资料,要做进一步地了解和分析归纳,对符合实际的,按规定上报,对仍把握不准或有疑义的,应提交评估小组评估后上报。
8、对收集的基础统计资料,经整理审核,并核实无遗漏、无重复时,方可进行微机审核及汇总,坚决杜绝粗估冒算行为的发生。
9、区统计局业务人员对初步汇总后的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后报请主管领导审核。
10、严格按照重大数据质量评估制度的要求,对符合评估制度要求的各项数据按规定做好评估。
11、严格规范报表报送程序。各统计人员要认真遵守统计报送规定,统计报表必须经专业人员审核无误,经主管领导审核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12、统计局主管领导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统计人员对统计局负责人强令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照统计法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3、各类统计报表实行微机和纸质形式同时保存,并对纸质打印的各类统计报表于次年二月底前装订成册,进行妥善保管存档。若人员变动的,要进行严格的资料交接,对因保管不力造成资料丢失或毁损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统计执法检查制度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统计法律法规,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及时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每年的5月、9月定为全局的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月。为使此项工作能规范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机构和检查员的职责
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和《统计法规检查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统计检查机构和统计检查员的职责是:
1、宣传贯彻《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统计法规、规章。
2、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3、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人员或单位,依法进行处罚或者向有关单位、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对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的人员或者集体,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5、完成上级统计机构下达的统计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任务。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根据《统计法》、《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按照统计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所有在龙沙区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属单位)均可以列为检查的对象。
检查的主要范围:
1、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或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统计调查机关;
2、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调查资料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群众举报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和个人。检查的主要内容:、统计调查对象有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行为的;、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
5、未经法定程序报经审查或者备案,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未经调查单位或本人同意,泄露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逾期不办理统计登记或变更、注销统计登记手续; 9、任用未取得《统计证》的人员担任专业统计工作。经指出不纠正的。
三、检查的责任分工 法规专业:
1、建立统计违法案件线索来源登记台帐。
2、负责全局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上级机关或领导批办的,部门、单位或公民揭发检举的统计违法案件的审查工作。
3、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一般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取申辩和举行听证、处理和结案。
统计违法行为一经立案,法规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4、负责统计行政复议审理和统计行政诉讼案的应诉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操作。
5、对依法作出的统计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他专业:
1、根据法规室要求抽调人员参加全局的统计执法检查。
2、负责本专业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统计违法案件的审查工作,每年在统计检查月内向法规专业人员提供案源不少于两件。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写出立案报告、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法规专业人员,由法规专业人员审核后送交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查处。
上述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1)印发的报表制度或调查文件;(2)印发的指标解释、填报说明;(3)印发的培训通知及讲义;(4)会议签到记录;(5)平时报表上报时间和质量情况的记录;(6)《统计报表催报单》、《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存根及送达回证;(7)其它与案件处理有关的旁证材料。
统计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成调查组。由专业人员负责,并参与进行调查取证。第二阶段,调查结束后,根据违法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由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调查时取得的各种证据交局务会研究决定。第三阶段,由法规专业人员负责处理及结案。
四、检查人员纪律
1、做好日常统计工作,服从法规专业制定的统一安排;
2、到有关部门或单位执行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
3、严格依法办事,不接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宴请及礼品;
4、坚持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不委托被查当事人办理私事,不为被查当事人牵线说情;
5、遵守保密规定,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案情;
6、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查清违法事实,认真做好调查笔录,收集有关证据。
7、调查现场不作定论和处罚。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局法规室负责解释,实施。
2、凡违反本制度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对部门和个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促进资源共享,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局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系统平台和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坚持为统计业务服务的原则。
三、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业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系统、计算机房建设等。
四、局办公室会同区采购办、科信局、监察室负责信息化建设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项目申报
五、各专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先向局办公室申报,由局办公室会同有关专业对项目是否符合上级业务的建设规范、项目的资金来源如何落实等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意见提交局领导研究。
六、各分管专业申报材料必须包括建设依据(上级有关文件)、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其他区(县)的实施情况等。
第三章 项目评审
七、局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批示,组织对项目的评审,对金额较大的项目,请示局领导后,提请采购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八、项目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财政部“金财工程”建设规范;
2、安全保密评审,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3、是否能和现有系统进行整合,资源共享,提高系统利用率,降低成本;
4、项目设计和建设有无考虑数据的安全备份,有无提供相应的安全等级保护;
5、项目建设规模是否和实际需求相适应,项目预算资金是否合理,项目资金的来源是否有保障。
九、系统设计开发单位必须有信息化建设资格证书。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开发工作。设计开发单位必须按照资格证书确定的等级,从事相应的建设项目的设计开发工作。
十、项目评审通过后,由区统计局会同区采购中心与科信局提出项目建设申请报告,经区领导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订标书,进入政府采购流程。
第四章 项目验收
十一、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后,中标单位应向我局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书,局办公室会同监察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对重大项目经局领导同意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十二、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上级统计部门的规范要求及项目建设合同、技术资料为依据。
十三、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内容:
1、检查项目是否达到计划任务书和合同书的总体要求;
2、技术文档是否齐全,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3、检查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4、使用的设备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标准的规定要求;
5、项目是否达到相应的安全保护等级标准;
6、系统连续运行的记录报告;
7、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是否已熟练地掌握管理、操作要求;
8、管理制度、操作要求是否建立和健全;
9、系统维护是否有保障;
10、项目的财务决算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十四、凡未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不得付款。
第五章 运行维护
十五、项目验收运行后,责任科室领导应根据不同的岗位,设臵相应的权限;操作员应设臵登录口令;系统管理员特别要注意保护好超级用户密码,定期查看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时要及时与维护商沟通,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十六、项目系统管理员要做好数据的安全备份工作,系统维护商在进行系统维护时,项目系统管理员要亲临现场,确保数据的安全。
十七、本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业务和技术培训制度
为了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1、各项培训会议,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必要时有试题并备案。
2、积极参加各级组织对统计人员举办的授课培训,强化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
3、统计人员不定期对报表单位统计员、街道统计助理进行业务指导和软硬件技术培训,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统计人员每年必须达40个课时的专业培训或学习并作好笔记。
5、各专业知识的固定学习地点为本室,学习时间一般定为周二下午。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安全,结合我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应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系统和区统计局、街道办事处、直报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以及使用这些信息系统和网络的一切用户。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区统计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保密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施行局领导负责制,负责本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
三、网络信息保密和信息发布管理
3、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4、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臵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5、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联网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等技术措施。
6、系统内线专网、办公系统网络必须专网专用,不得处理与系统业务无关的事务。
7、个人不得在局统计信息系统、办公系统电子公告、聊天室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8、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统计系统信息和数据进行备份,确保统计信息系统安全。
9、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10、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
11、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访问应当按照权限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联网。
12、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13、存储过单位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
14、在计算机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须经局领导同意。
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5、统计局信息网络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和计算站负责。
16、统计局网络系统机房属安全、保密重地,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17、任何人发现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18、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其它物理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标准。
五、奖惩
19、对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保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应给予奖励。
20、违反本规定,由局领导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按照保密规定直至合格后,方可使用。
21、违反本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电脑是局里的重要办公设备,其操作技术性要求高,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坏,特别是电脑联网后,开放性程度更高,易受外界电脑高手(或称作黑客)的偷窥、攻击和病毒感染。因此,为管理好本局电脑,保证局内电脑的安全稳定,确保统计数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全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一、电脑的管理
1、局内所有电脑实行专人专机、统一管理,电脑操作人员只负责本机的使用操作。
2、电脑管理涉及的范围包括:电脑主机、显示器及网络联接设备、线路;操作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电脑网络的维护与管理;电脑故障的排除与处理。
3、电脑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办公室所有电脑进行检查,一般每两个月进行一次。
4、电脑操作员除使用操作本机外,不允许有以下行为:(1)擅自修理、调换电脑主机和显示器;(2)擅自连接与统计系统平台无关的设备;(3)擅自安装、调试、卸载统一技术平台程序;(4)让外单位人员进行有损于计算机的技术性操作。
5、区统计局的计算机设备属于公有财产,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计算机设备的功能,逐步实现统计工作现代化和统计信息网络化。
二、电脑的使用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电脑系统。
(1)开机流程:接通电源→打开显示器→打开打印机→开启电脑主机;(2)关机流程:退出所有应用程序→关断主机→关闭显示器→关闭打印机→关闭电源;(3)除服务器外,其他所有电脑必须在下班后严格按照关机流程关闭电脑、切断电源。
2、爱护保养好自己使用的电脑,经常保持电脑的清洁卫生。
3、不得随意删除电脑系统文件和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U盘。
4、严格计算机管理,确保计算机安全,不得将计算机挪作他用,非相关人员不得私自操作计算机,禁止使用、传播、复制电脑游戏,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打电脑游戏、网聊等与统计无关的活动。
5、不得访问来历不明的网站和黄色网站。
6、负责文字处理工作的电脑人员必须遵守有关的保密制度,对电脑文档资料进行加密存放,不得随意共享上网和向外单位拷贝提供重要资料。
7、计算机上网,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对浏览非法网站和不健康的网页,造成计算机无法正常运行,以及定制网上收费项目,由上网人员自己负责。
三、电脑的维护
1、电脑管理人员负责电脑系统的维护。
2、电脑发生一般故障时,使用者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电脑管理人员,由电脑管理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3、对重大电脑软件、硬件的维修处理,电脑管理人员应先拿出具体的维修方案,向局长报告获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4、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首先确保统计数据资料的安全,重要数据资料进行拷贝后,方可进行维修。
5、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电脑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自始至终陪同。
6、购买电脑器材及相关材料必须由电脑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列出清单,注明原因,报局长审定批示后,由专人负责采购。
7、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培偿。
集体学法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使全局党员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促进依法统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法律学习,将法律学习摆上重要日程,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质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党支部学习法律,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集体学习为主。
三、党支部集体学法主要采取集体研讨,学习交流等方式进行。
四、要拟定党支部集体学法计划。
五、党支部集体学习法律的重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统计及与其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四)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法制讲座制度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落实普法规划,使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切实提高每个同志法律素质和自身处理事务的本领和能力,充分发挥干部在学法用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统计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统计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实现广大统计干部“研究问题先学法、解决问题依照法”的共识,努力使“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统计干部的自觉行动,从而为我局打造“法治统计”、构建“和谐统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不断增强统计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二)不断提高统计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三)不断增强统计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意识,逐步营造机关的法治文化氛围。
(四)不断推进统计干部学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三、内容
1、强调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准绳,全面掌握法律原则,不断增强法制观念。
2、强调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区,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3、强调学习宣传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
4、强调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5、强调学习宣传有关本职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掌握统计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
四、主要措施
统计干部学法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讲求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学法可采取法制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学习交流会等多种形式。
(二)统计干部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处理好工学矛盾,自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监督检查。切实将统计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工作列入我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入目标考核项目
法律知识考核制度
为提高全局职工法律知识水平,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保障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贯彻实施,特制定本法律知识考核制度。
1、由局内专职统计执法检查员定期检查执法学习笔记,对记录不认真不详细的责令重写。
2、局内每学习一个篇章,都要进行一次小结考试,并对考试不合格(70分以下)的进行补考。
3、定期进行讨论学习,提出相关统计执法中的问题,由大家提出处罚和处理办法,以此加深大家对统计执法知识的掌握。
4、对每次考核成绩优秀人员,局内将做统一记载,并在年终考核评优中予以加分。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一、执法范围: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统计管理条例》、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定》、《黑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受理本区行政辖区内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统计侵权案件;做好统计监督及统计管理工作,确保统计工作依法进行。
3、依法调查处理统计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二、执法程序:
1、作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并按法定程序进行。
2、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作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3、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定形式作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
4、作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5、执法具体程序是:立案——调查取证——依法处理——送交文书——执行案件——结案归档。
三、执行标准:
1、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人员、已领证的统计检查员作为统计执法人员。
2、执法人员必须通过岗位培训,取得执法资格,方可执法。
3、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必须持证上岗,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
4、一切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执法主体名义作出,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5、作出审批许可处罚具体行政行为,所使用的法律依据,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同时,所使用的法律、法规是现行有效的。
6、具体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
7、具体行政行为应适当,不得作出有失公正的决定。
8、需要委托其他组织执法的,应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办理委托手续,并交统计局备案。
9、作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四、执法工作要求:
统计执法工作,要树立“严肃、公正、廉洁、文明”的执法形象。
1、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爱统计执法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2、忠于职守维护法律的尊严,科学公正严格依法办事。
3、秉公办事、清正廉洁,遵守纪律、服从领导。
4、认真做好统计执法工作,坚持每年开展一次统计执法检查,查处一切统计违法活动。
5、统计执法实行“五公开”: ①公开执法人员身份; ②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义务; ③公开行政处罚程序; ④公开行政处罚依据; ⑤公开行政处罚决定。
6、统计执法人员要执行“五不准”: ①不准参加影响执法公务的宴请; ②不准索要压价购买产品; ③不准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④不准以收代罚; ⑤不准替行政相对人说情和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五、奖励措施:
执法人员有较好表现的,可论功行赏:对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在统计工作中为本局争得特殊荣誉或突出贡献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逐级上报给予记功或物质奖励。
六、执法过错界定:
1、经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终审判决裁定撤销或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
2、经上级行政机关、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
3、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后果的具体行政行为。
4、实施行政监督、行政管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过错行为: ①超越法定界限的; 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③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④违反法定程序的; ⑤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制作,提供虚假文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⑥伪造检验或检定结论的。
七、过错责任追究:
过错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处分与责任追究的原则是对徇私枉法造成错案的从严处理。错案责任由造成错案的责任人承担,错在那一级,追究那一级。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本局行政执法的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凡统计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追究责任。按以下办法依法处理:
1、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2、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
3、扣发或停发奖金;
4、调离原工作岗位;
5、取消本先进资格;
6、造成损失或影响较大的要依法赔偿,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7、涉及党纪国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触及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统计违法违规案件处理办法 ㈠、统计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3、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4、领导人自行修改、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
5、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6、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7、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8、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9、国家机关未报经审查或者备案,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行为。
㈡、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办法:
1、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式。(1)行政处分。《统计法》规定的行政处分适用的统计违法行为有: ①统计调查对象有如前所述统计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之1、2、3种之一(以下意义相同),情节较重的,可以对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有统计违法行为4、6种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③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有统计违法行为5、8种之一的,可以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行政处罚。按《行政处罚法》和《统计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三种: ①通报批评。《统计法》规定: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有统计违法行为4的;统计人员有统计违法行为5的;国家机关有统计违法行为9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批评。②罚款。《统计法》规定:企业事业组织有前述1、2、3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除予以警告外,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如前所述统计违法行为7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③取消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和撤销晋升的职务。《统计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奖励或者晋升职务的,由做出有关决定的机关或者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和撤销晋升的职务。
2、民事责任
《统计法》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泄露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刑事责任
《统计法》规定: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统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1)《统计法》规定: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统计法》规定:利用统计调查进行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统计法》规定: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或者违反本法有关保密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
统计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统计档案实行专人负责保存管理。
二、设专人统一管理本区基本统计资料。
三、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设专人对在统计活动中形成的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按进行系统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切实做好防潮、放火、防盗工作。
四、统计人员工作调动,须将本人所管理的统计资料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确保统计资料完整连续。
五、统计档案卷宗、档案盒统一使用国家档案标准用品,卷宗封面和目录严格按档案规范要求填写。
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制度
(1)按全面、系统地积累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和居(村)委会两级统计台帐及被调查单位台帐。
(2)统计台帐指标设臵既要满足统计部门业务需要,又要兼顾各街道办事处社会经济管理以及报表单位本身分析研究需要,同时可适当增加地方特色指标。
(3)各街道办事处统计助理及时收集、审核各居(村)委会的统计报表并做好被调查户的报表收集、审核、汇总、上报、监督等工作。并以此作为编写统计台帐的依据。街道统计助理要指导好居(村)委会及被调查户建立健全相应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4)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工整,不得随意修改、销毁,发现数据有误,应及时复核,切实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说明清楚。
(5)填写报表时要认真核对台帐数据和原始记录数据和相关性,保证报表数据的统一、及时、准确、真实性。
职工五必访制度
为充分体现对职工的关怀和爱护,缓解职工的特殊困难,切实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和稳定,结合我局实际,就实行五必访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职工生病住院及职工生小孩必访
1、职工生病(长期或住院治疗),工会会同行政领导或工会主席一并代表前去看望,可报销50元左右的慰问品(费)。
2、女职工生小孩,由女工委员代表党政工登门问候探望,并购物品50元左右表示慰问。
二、职工父母去世必访
1、职工家属父母去世,根据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原则上结予最高不超过200元的补助。
2、职工本人父母去世,根据上述规定给予补助,以示哀悼。
三、职工家中发生矛盾必访
职工家中发生矛盾,工会配合行政有关部门一道登门了解情况,协调双方关系,调和双方矛盾,为职工排忧解难,使其安心工作。
四、职工家庭遇特殊困难必访 职工家庭若遇自然灾害或家庭主要成员遇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工会协同行政领导前去慰问,并根据规定给予困难补助,以体现领导的关怀和集体的温暖。
五、重大节日必访
关心退休职工生活,凡重大节日,工会会同行政领导专程登门看望,慰问退休职工,或者组织他们召开座谈会,了解生活、身体情况,关心、解决他们的疾病和实际困难。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全局同志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严格按条例办事,做到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严禁出现各种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1、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计生专干,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2、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提倡晚婚晚育,杜绝计划外怀孕、生育、超生等违纪现象。已婚夫妇,需生育者,应先申报准孕证,经计生委批准发证方可怀孕;怀孕三个月以内的,应持准孕证、计生部门出具的怀孕通知书、单位证明信、户口本、结婚证、孕检证、身份证等证件,到原发证单位换发生育证。准孕证、生育证实行当年有效,到期换发制度。每年三月底为上生育指标作废时间。凡不按上述规定怀孕、生育者,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视其情节予以经济、行政等处罚。
3、孕检。凡应参加孕检的妇女,必须按计生委规定参加孕检,孕后统一组织消号。凡不按时参加孕检或不参加孕检者,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按计划外怀孕处理。
4、提倡一对夫妇只要一个孩子。凡自愿生育一孩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享受独生子女优惠待遇。
5、主管计划生育的领导,每年对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对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者要予以严肃处理。
6、调出调入人员要先审查其计划生育手续之后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卫生制度
1、局成立卫生创建领导小组,积极响应市爱委会的号召,积极创建文明卫生单位。
2、全局各科室(含二级机构)每天早上8:30前室内卫生必须打扫完毕,并经常保持地面干净、桌面整齐,物品摆放有序。
3、全局各科室实行卫生值日制度,轮流值班,责任到人,全天保洁,严防漏水、漏电及其它事故隐患。
4、局卫生实行区域责任制,办公场所要全保洁,不得有纸屑、烟头、积水、杂物、蚊蝇等。凡室内卫生差者,除指令其搞好卫生外,次日还要通报,如被市、区创建办或市、区领导提出批评的,对科室负责人及主管此项工作领导予以20—50元经济处罚。
5、局办公室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印鉴管理与使用制度
1、为切实加强印鉴管理,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局、普查办印鉴必须有专人管理,不准移交他人。印鉴老损不能使用需要更换时,必须报局主要领导批准,新印鉴启用则老印鉴必须交局主要领导监督销毁。
2、使用印鉴要坚持原则,该请示的要及时请示。建立印鉴使用登记制度。如因印鉴管理不当,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印鉴保管人负主要责任。
信息工作制度
1、本局工作的重要信息做到当天报出,一般信息五天内报出。
2、每月在网上刊登不少于1篇字数在200字以上的高质量信息,收集上报做到快、准、实。
3、对各科室信息的上报、采用情况,办公室做好登记,局每季度通报一次。
4、局领导要带头写信息,以给同志们起到模范作用。
5、信息报道工作列入各科室责任目标管理内容予以考核。
6、凡上报上级网络及新闻单位的稿件,发布前必须先在龙沙统计信息网内网或社会公众版发布后方可上报。
网络信息系统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科学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以下简称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各类社会性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5.统计日记 篇五
一、基本情况简介
二、统计工作总结
(一)三年来度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1、逐步建立健公司统计规章制度,加强统计管理工作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结合我公司实际,量化了考核标准,完善了考核奖励制度。统计部门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先后制定了本专业具体的统计管理办法和制度。一系列统计规章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健全,有力地促进了统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使公司统计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统计工作者依法统计意识不断增强。公司统计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方面发展,基本做到了“专业实施、归档管理”。
2、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一是不断建立健全公司统计规章制度,规范统计工作程序,严格落实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二是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对无证上岗统计人员进行及时培训,实现了持证上岗,提高了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基层信息质量考核,统计检查时重点检查基层原始记录、统计基础台帐、统计资料的管理、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促进了统计资料积累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3、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基础在源头,关键在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为加强数据来源的准确性,我单位为了夯实基础,确保各项统计任务顺利完成,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公司统计机构的分管领导和成员,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统计基础。
(2)、加快探索统计方法。统计调查方法的科学性,直接关系和影响着统计数据的质量。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的目标要求,严格执行统计管理制度,积极探索符合我公司的调查方法,用科学的统计制度来规范统计工作,并对各种调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3)、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在统计工作中除了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还应学会创造性地开展统计工作,要建立起一支素质较高的统计调查队伍。几年来,公司信息统计机构对公司统计负责人、企业单位统计人员通过以会代训及专项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为我公司统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依法统计。利用各种会议和检查、指导等方式,继续学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建立并完善历史台帐、进度台帐,为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责令改正,进一步宣传和学习了《统计法》。
(二)当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三年来统计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工作中还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当前搞好统计工作,还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和困难:
1、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一些人认为统计工作可有可无,统计数字可以马虎对付。这种思想势必影响统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进而给企业经营生产带来负面影响。
2、统计归档管理职能仍需加强。
归档管理的职能虽然在逐步加强,但由于长期以来各专业统计各自上报,缺乏沟通,数出多门,造成同一统计指标出现多个数据的混乱局面。
3、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有待加强。
近三年,公司虽然按统计规章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但由于思想上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不够,统计自查流于形式,走走过场;加之组成检查组需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牵涉面大,致使统计抽查工作不能全面展开,局限在狭小范围,不利于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对以后统计工作的展望和要求
我公司将会通过继续开办统计分析培训班、组织统计工作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培训统计人员,以提高统计人员对统计资料的分析能力,使统计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6.卫生统计年统计工作总结 篇六
内江市卫生局:
统计既是国家进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各单位摸清家底,掌握实情,指导决策,实施有效管理必不可少的.常规性工作。所以自卫生统计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用统计数据把握工作大局,分析新情况,成立了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李新文副局长分管,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和相关软件,购买了必要的工具书。承办股室设在局办公室,由罗能主任负责,并确定了专人具体卫生统计工作。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局对本辖区的报送单位建立了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数据库,机构人力资源数据库,机构设备数据库,医疗机构经营情况数据库,出院病人基本信息数据库,诊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本情况数据库,村卫生室基本情况数据库,卫生项目管理数据库,加强这八大数据库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很抓报表质量,对中心卫生院以上级别的单位要求直接报送软件资料。
到20xx年年底,我局为所在辖区的49家医疗机构建立了基本情况数据库及相关的人力资源数据库,医院,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疾病控制中心,执法监督机构,采供学机构,医学情报机构,120指挥中心建立了设备情况等数据库,42家医疗机构建立了医疗机构经营情况数据库,综合医院建立了出院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医改监测进度表。专科医院建立了出院病人基本情况数据库,225家诊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287家村卫生室建立了基本情况数据库,加强了卫生项目管理,并建立了数据库。
我局卫生统计工作宗旨是:利用现有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最大程减少基层单位的重复劳动,
为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公众提供快捷,准确的信息咨询服务。
7.统计工作落实能源统计工作通知 篇七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完成“”期间全区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工作目标。全区各相关单位应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尤其是能源消费数据,作为区政府作出有关实现节能降耗目标决策的主要依据。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转批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3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9号)、《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发[]17号)等文件精神,对本区各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统计制度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依法统计观念
统计法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政府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各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和统计工作人员要继续强化统计法制观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履行统计法赋予的各项义务。
二、配备符合规定的统计工作人员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 号令)和《上海市统计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实施办法》中规定“统计人员必须具备统计从业资格,任何单位不得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全区尚未配备合格统计工作人员的各相关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着手选配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本单位统计工作。
三、夯实统计基础工作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统计基础工作一直比较薄弱。为了使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各相关企业应从三个方面着手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一是建立本单位重要统计数据基础台帐,避免发生重大数据差错;二是做好各类统计报表的分类存档,以备数据核对和统计执法检查之需;三是规范数据填报流程,保证数据采集的口径、方法、时间周期的相对稳定。
四、进一步落实能源统计制度
能源统计是一项新的统计任务,存在着业务知识新、经验不足、统计难度大、新情况新问题多等实际困难。但准确、及时的能源消费统计资料是制定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许多重大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全区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能源统计工作,努力学习能源统计知识、准确掌握本单位能源消耗情况,严格贯彻执行能源统计制度,做到报送数据及时、准确、规范。
五、做好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准备
为提高统计数据报送的效率和质量,经过充分试点与评估后区统计局决定在全区推广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各相关单位应积极做好网络硬件平台准备。今年6至8月份,区统计局将会同镇、街道统计部门分批组织针对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网上直报操作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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