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审计

2024-07-30

社保基金审计(精选8篇)

1.社保基金审计 篇一

浅论如何加强社保基金审计监管

程艳华

摘 要: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基金的管理和运行应当占据核心地位。从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到结余基金的营运,以及财务风险的防范管理都应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使社会保险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管,必须注重对这些过程的审计监管。关键词:社保基金,审计监管

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基金的管理和运行应当占据核心地位。从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到结余基金的营运,以及财务风险的防范管理都应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使社会保险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管,必须注重对这些过程的审计监管。下面,就说明怎样改善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监管。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和支出的审计监管

监督审查社保各部门、各单位资金收入和支出状况。监督社保经办机构是否设立内部审计科室或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科室或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是否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及下级社保经办机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社保基金收支结存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防范违规舞弊现象发生。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出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是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应收是否落实到人,各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专款专用原则。审计核实管理部门的成本、效益。社保部门还需培养一支高专业素质的队伍,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保证征缴质量。另外,对征缴的基数,征缴范围,征缴人数等进行审计监管,这需要企业的配合。只有企业的会计和审计资料正确,才能保证对总量审计的结果的正确性。定期与不定期地审计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查看资金利用效果,并通过审计各期财务报表、监督核查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资金的运行效果。建立健全社保经办机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堵塞漏洞,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在社保基金的征收、支付、货币资金管理等重要环节严格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等内部会计控制原则,从源头上防范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等不法行为发生。

二、社会保险基金营运和管理的审计监管

第一,管理方面

打破地区和传统限制,由中国政府组建并派出全国性的专业的管理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对社保进行了统一管理,形成大统筹。在此基础上,应该按国际惯例成立社保基金公司,使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和营运相分离。社保基金公司,便可以利用金融机构的行业优势与管理优势和人才优势,依托金融机构的强大实力,来实现社保基金有效,完全增值。当然,社保基金公司从业人员应当精挑细选,并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社保基金公司还应单独建帐,独立核算,定期接受由行业团体和信息需求者为委托的民间审计。社保管理机构对于社保公司的盈利水平,应有详尽完备的量化指标,在此基础上,允许公司按盈利总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社保基金管理机构还应行使监督的权利,不仅对基金日常收支管理进行监督,还要对基金营运投资的情况进行监督。而社保管理机构又属于国家财政部门,它受国家审计署审计,受信息需求者组织团体受托的民间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二,投资方面

(一)审计投资方向,投资组合,投资收益和成本等方面。

经济效益或投资收益审计是审计监督活动的重要内容。投资收益问题是社保基金运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审计监督的重点。进行投资收益审计,一方面,从投入与产出的比较中分析,审计投资收益的数量,审计管理费、托管费、其他中介费用等是否不合理地侵蚀了基金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通过纵向比较,如不同委托基金之间的比较、不同投资管理人之间的比较、不同投资对象以及基金与总体市场走势的比较等,比较基金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应得收益,从而审计出在证券投资组合、产品选择、管理人选择等方面的差异或缺陷,为今后的投资运作服务。

(二)审计监督活动的重点应放在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结合上。社保基金是全国老百姓的“养命钱”,审计监督活动的重点应首先放在基金资产的安全性上。从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进行审计,首先要审计基金投资运作过程的规范性,主要有:基金的委托、基金投资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务运作是否符合预定的程序和标准;基金的账户开设、基金指令传输、基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基金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基金投资管理合同和基金托管合同规定的内容;基金的财务管理、定期财务会计报表、基金收益、现金流量等的计算是否真实、合规等。其次,审计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是否合理并落实,投资风险控制、基金投资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等是风险防范的制度基础,业务操作环节的风险控制更有助于降低风险发生的程度,因此,审计活动也必须立足于防范风险。

我们相信在中央、地方、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的管理效应,使社会保险基金逐步步入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的运行机制,社会保险基金得以科学合理运营和管理,最终达到保值增值,造福全社会。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年第10期

2.社保基金审计 篇二

一、社保基金审计的特征

社会保障基金是为了保障社会大多数群体的利益而服务的, 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 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建立、运营, 专款专用的一种基金。其具体涉及到社会养老基金、失业保障基金、生活保障基金以及医疗保障、工伤、生育基金等。社会保障基金审计是指针对社会保障基金相关资金、机构、人员、流程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的审计监督。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 审计机关对于包括社保基金在内的社会捐赠基金及相关基金的具体运作全程具有审计监督职能。从法律上, 确立了审计机关的审计权力, 为社保基金的稳健运行保驾护航。

社保基金审计具有一般审计的特征, 同时也具有其特殊之处,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性。对于社保基金的审计不仅仅是审计基金报表, 还需要审计社保基金部门的运转情况以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情况, 资金的征缴、运用、安全以及保值增值情况, 社保基金的审计涉及到各方面的内容。

重要性。社保基金具有扶助弱势群体、保持社会公平的功能, 社保基金运转是否正常不仅仅关系到相关群体的经济利益, 对社会稳定也是极大的挑战, 社保基金审计不仅仅是社保基金部门自身的事情, 更是涉及国家宏观战略的重大事项。

强制性。由于社保基金具有较强的社会意义与重要性, 社保基金审计具有了强制性, 对于社保基金应按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定期审计, 形成相关审计报告, 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稳健运行。

二、社保基金审计重点

(一) 社会保障基金支付情况审计

一是针对社保经办机构而言, 是否合理合法地使用社保基金, 有无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有无挪用、截留、贪污、拖欠等问题的存在, 其具体形成原因是怎样的。二是针对社保基金的适用是否存在恶意超支行为, 是否存在帮扶对象错位问题及是否存在基金列支超出规定问题。三是针对社保基金的标准问题, 有无违反具体标准的情况, 有无擅自改变相关规定的情况等。四是基金的使用是否遵循了应有的报批程序, 基金使用方案与计划是否详细, 具体计划是否合理, 有无缺陷或问题等。五是社保基金有无进行保值增值性投资, 是否超出了社保基金资金运用的范围等。

(二) 对社会保障基金结余的审计

社保基金结余是经常存在的情况, 对于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及保值增值, 也是至关重要的审计内容。一是审计社保基金闲置资金的安全性, 具体包括基金余额是否准确, 基金结余的分布情况、专户存储情况、风险投资情况以及行业投资情况等。针对结余基金的审计不应仅仅停留在账面数据的变化, 要结合相关项目审查其相关实物资产价值是否匹配。二是对基金结余的规模与结构的审计, 基金结余的投资方向、结构、规模以及期限是否合理, 有没有遵循安全性、流动性与效益性原则, 真正做到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三是基金结余的相关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相关人员有无贪污腐败行为, 有无相关利益输送致使基金结余产生巨大损失等。

(三)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情况审计

一是社保基金的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中央和地方部门设置是否合理, 相关规定有无冲突, 各相关部门有无挪用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二是针对以前审计出现的问题有没有纠正, 相关违规基金挪用有无进行相关清理。三是财政部门有无认真严格审核社保基金的使用申请, 社保基金有无存入专用账户, 社保机构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完善。四是财政部门有无按时全额发放社保基金, 有无挪用拖延行为, 有无虚假列支项目等。五是社保基金是否安全, 有无被相关人员挪作私用, 有无价值贬损现象, 价值波动有无异常, 有无私分社保基金的行为等。六是社保基金使用是否有计划地进行, 是否保全相关凭证、账簿以及报表等, 社保基金的审批是否合法, 相关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否合理等。七是社保基金相关机构的部门及人员设置是否遵循精简原则, 是否存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

(四) 社会保障基金效益审计的“3E”测试

对于社保基金的审计重点在于“3E”测试, 它是指经济性审计、效率性审计和效果性审计三个方面。经济性审计既是指审计人员要遵循节约的原则, 也是指社保基金管理人员与基金使用方面的节约, 尽量降低相关成本;效率性审计是指社保基金各方面的投入与产出是否合理, 成本支出与盈利状况是否匹配, 该指标是检验管理部门是否运作有效的关键所在;效果性审计是指社保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有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 是否取得了理想的效果。

三、社保基金审计存在问题

(一) 审计独立性缺乏

独立性是指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不存在人员、经费、工作以及组织上的利益关系, 各部门之间在利益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只有独立性的存在才能得出客观有效的审计结果, 才能真正地发现问题, 才能得出公正的审计意见。在我国的社保基金审计过程中, 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尚缺乏完全的独立性, 在人员、工作、组织、经费以及部门设置方面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利益输送问题, 比如有的地方审计人员的食宿往往由被审计单位安排, 审计工作完成之后存在一定的发布延迟期等现象, 这均不利于我国审计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 审计法规不健全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立法尽管已经有《社会保障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规范了社保基金的筹集与运用方面的事项, 但是其它环节的立法不足。与发达国家完善的审计法律法规相比, 我国社保基金的审计规范程度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我国虽然颁布了社保保障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但这两个方面的相关规定往往是宏观的指导性文件, 还缺乏具体的微观操作细则, 且相关操作细则也应随着实际变化不断地进行调整与修正。尚处于初创时期的社保法与审计法, 涉及范围较窄、层次高度不够、执法体系与争议解决机制尚显僵化, 缺乏灵活性。

(三) 审计制度不完善, 绩效审计关注不足

在社会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 也暴露出社会保障财务会计体系与社会保障整体改革步伐的“尺蠖效应”问题。如财务会计理论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资金管理过程违规造假现象严重, 财务管理执行不严, 管理公示程度较低, 会计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性, 会计管理体系存在信息隔离现象, 会计制度有待完善等。社保基金审计过程中, 有些人员往往只注重收入与支出环节, 对于中间的资金流动往来关注度尚显不足, 审查内容略显粗糙, 审计方法单一, 往往导致审计结果不是很客观, 原因追究不是很彻底, 对于小问题的忽视, 经过长年累月的积累, 往往会导致一发不可收拾的结果, 对于造成的损失往往也难以进行有效弥补。对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 一是投资渠道有限;二是审计若不严格, 往往导致这一社会保障基金的实际价值贬损, 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还有的相关社保基金管理人员, 为了防止出错, 对于社保基金存而不动, 宁可选择资金闲置也害怕因投资失误引发支付危机, 从而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所以对基金的审计关注点应该更多转移向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绩效评价。

(四)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社保基金审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会计、审计、金融等知识, 还需要具体与之相关的计算机、外语及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综合技能, 但部分审计人员不求上进, 缺乏审计相关知识的储备与更新, 对于审计工作中不断变化的现实情况往往缺乏足够的知识与技能储备, 在审计过程中便会造成审计过程的不严谨, 审计任务的失效。有些地方对于审计人员的招聘仅限于审计、会计类专业或者是经管类专业, 对于计算机、外语等方面人才缺乏重视。

四、政策建议

(一) 发挥社会审计的辅助功能

国家审计部门对于社保基金的审计难免有遗漏失误之处, 可以考虑引入社会审计机制, 例如将社保基金审计纳入注册会计师的会计报表审计工作, 每年对社保基金进行例行审计, 依靠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为国家审计部门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同时, 建立专门的社保基金委员会, 由金融、财政和法律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除了监督各地社保基金立法以及审计监管之外, 还负责社保基金相关违规使用的追缴、相关人员与部门的职责追究。

(二) 加强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管的立法

社保基金及其审计均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作保障, 我们应该积极学习发达国家的社保基金及其审计的立法经验, 结合我国实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 把社保基金运营及其审计纳入法制化与规范化的道路, 提升我国社保基金的运营水平, 加强社保基金审计的严谨程度。同时, 引入社会监督机制, 积极鼓励相关媒体公众对社保基金及其审计过程进行监督,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企业经营者、职工代表、保障对象和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以及社会新闻媒体的监控作用。

(三) 加强基金管理部门的会计监督

对于社保基金的监督, 关键在于各管理部门内控机制的完善, 这需要在实践中加强会计监管及审计监督的管理效应。社保基金内部的会计监管, 主要是针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协调部门不仅涉及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 还涉及到医疗, 甚至邮政等系统。外部审计监督则是独立于以上具体执行部门, 对于社保基金的外部运转进行监督检查, 不仅仅审查社保基金, 还要审查具体执行部门的执行效率与流程, 审查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与有效等。

(四) 提高各层次执业人员综合素质

社保基金审计涉及面广, 需要审计人员有较高的业务和个人素质, 除了积极培训在职审计人员的相关业务能力与提升个人素质之外, 积极招聘相关专业人才, 融合审计、会计、金融、计算机、外语等不同专业的人才, 对于审计队伍中的滥竽充数者进行解聘, 保持审计队伍的高效性, 组建高素质的审计团队, 为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营保驾护航。

摘要:社保基金是社会协调器, 社保基金的安全与否关系着众多百姓的生活, 无论是老人群体、生育群体、工伤群体还是失业群体等, 社会弱势群体均与社保基金息息相关。社保基金的审计便是保障这类群体利益的手段之一。具体分析社保基金审计的界定、审计现状以及存在问题, 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社保基金,审计,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Arun S.Muralidhal.Innovations in Pension Fund Management.New York:Stanford Economics and Finance Press, 2004.

[2]Nikolaos T.Milonas, George A.Papachristou, Theodore A.Roupas.Fund Management and its effect in the Greek social security system.Journal of Pension Economics and Finance, 2009, 8 (4) .

[3]宋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律问题探讨[D].兰州:兰州商学院法学院, 2011 (10) .

[4]杨天宇, 贺庆宏.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缺陷及其对策[J].http://theory.people.com.crl, 2011-12-19.

3.社保基金“傻瓜”乎 篇三

是否接手“大小非”根据投资价值而定,而非其身上的“概念”。

据媒体报道,中国经济学家李稻葵,在近日出席美国经济学会年会上透露,他已经将自己撰写的“以社保基金买入大小非”建议案提交中国国务院,并且对管理层接受这一提议表示乐观。这也意味着社保基金可能在中国股市中扮演另类的“平准基金”角色。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市场的憧憬,A股放量大阳。然而对于这条消息,专家们似乎分歧不小。“大小非”一直是悬在市场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现在能有解决之道,自然有人欢迎。而反对者也有他们的道理,那就是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可不能让“社保基金来扛大小非”。

可以肯定的是,即使国务院批准了这条建议,社保基金也不会乱动手,因为它不是“傻瓜”,其背后有很专业的投资团队。衡量是否能够买入的标准,仍是估值和安全边际,符合条件的就买,不符合条件的就不买,这个起码的常识,他们不会忘记。比如,对于一些炒得高高的、脱离基本面的题材股,社保基金会去接其“大小非”的盘?答案是否定的。那些股票的“大小非”想忽悠人接盘,最多也只能忽悠那些刚入市的小散户,社保基金自然不会上当。

现在市场上,已经有种看好部分“大小非”抛售股票的资金,开始进场吸纳它。这种资金是冲着这些股票的好质地和低价格来的。社保基金不过是相比这种力量更大的一股资金力量,如果有超大盘的解禁,股东可以改善现金流,而社保基金可以得到廉价的大量筹码,并且比起它在二级市场上搜集可能时间更短,成本更低,那么又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客观上又达到了管理层稳定市场的目的,一石三鸟,皆大欢喜。

现代社会衡量一件生意是否成功的标准,就是能否双赢,甚至多赢。对于“大小非”而言,它本身并不是洪水猛兽,关键还是在于价格和价值。有人认可,有人接盘,那就不会对市场造成伤害;无人认可,那就只能面临连续的跌停。市场就是这样的现实,甚至某天或许大家都觉得它们被低估了,为了达到快速搜集筹码的目的,溢价收购又如何?这并不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关键在于预期的改变。

4.社保基金问题研究 篇四

首先,社保基金入市增加了其投资运用渠道,有利于其在保值的基础上实现增值的目的。过去社保资金的缺口在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大量的社保资金被闲置,虽然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但却未能充分利用使其增值。允许社保基金通过选择合适的基金管理公司进入资本市场,扩大了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更有利于其保值增值。

其次,社保基金入市增加市场资金供给,壮大了机构投资者的力量。据测算,目前国内可用于投资的社保基金约有2000多亿元,这部分资金一旦能够通过合法途径进入资本市场,就会大大增加市场的资金供给,平衡市场资金供求,同时作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社保基金的加入,无疑会壮大机构投资者的力量,改变当前机构投资者之间互相搏弈、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之间争利的局面。

再次,社保基金的入市会促进和加速市场新的投资理念的形成。社保基金作为老百姓的保命钱,追求的是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控制风险是社保基金入市的前提,因而业绩优良的蓝筹股将成为其投资的主要品种,而分散投资、波段操作乃至长期持股将可能成为其主要的操作手法。作为机构投资者中最重要的一支力量,社保资金的投资理念将在客观上起到了投资的引导作用,促进和加速了新的投资理念的形成。

最后,社保基金入市在客观上会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社保基金的入市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运营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在提交参选社保基金管理人申请材料、接受专家委员会评选的过程中,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将由此更加规范和透明。作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和市场的中坚力量,基金有意识地减少投机、短线的炒作方式,代之以理性、长期的投资方式,会在客观上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休,有人则希望推迟。他解释说,从长远来讲,随着人口结构特别是劳动力结构变化,再加上我国人口预期寿命越来越长,延长劳动时间、延迟退休年龄肯定是趋势。不过,还要综合考虑人口结构、就业形势、老龄化预期等多种因素,“什么时候启动、用什么办法,这都还未定。”王晓初强调,一定要找到一种适应国情、能够平稳过渡的方式。

上海在延迟退休方面率先试点: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上海展开城镇企业职工“柔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尝试。所谓“柔性”,即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最多延长五年退休,“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不过,据当地媒体报道试点两年多,参与人数仅数以千计。

王晓初表示,上海老龄化程度全国最高,但其老龄化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增人口的数量减少导致,出生率非常低,这一点就跟北京不一样。“试点的城市必须足够多,考虑到不同特性,比如有的城市出生率并不低,但同样老龄化,这样不同的城市都要探索,要总结经验,再推出更适合的政策。”他表示,至少“十二五”规划尚无延迟退休的计划,还需进一步慎重研究。

近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称,由于养老保险金缺口巨大,中国拟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因此,然而“延迟退休”这剂缓解养老金收支平衡“猛药”不仅不能药到病除,甚至会带来不可避免的副作用。

1997年,中国政府制定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制度。然而,1998年我国就有半数省市养老金收不抵支。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童工数据显示,2005年底,中国养老基金空帐已达到8000亿元,且每年以1000多亿元的规模扩大。

截止到2010年,国家养老金个人账户本应有资产19596亿元人民币,但实际上却只有2039亿元人民币,导致17557亿元人民币的缺口将要由政府来偿还。据世界银行的一项估算,从2001年到2075年,中国养老金缺口可能达到9万亿元人民币,目前对中国养老金缺口的估算,最乐观的也认为缺口将达到三万亿人民币。

从2000至2008年间,中国CPI平均2.2%,面对同样是2.2%的通胀率,养老钱实际上已经处于贬值状态。而当前,社保五险基金的投资渠道只有存银行和买国债,不足2%的名义收益率恐怕是世界上收益率最低。

目前中国男女退休年龄的时间分别是60岁、55岁,如果从今年起实施65岁的退休年龄,以每3年提高一岁,则可以使得中国的人口红利延长到2027年。15年的时间,即便排除通货膨胀、人口老龄化等增加养老金支出的因素,空帐规模也已经达到27200亿元。以不足2%的收益率,又该如何填补这个空帐?

中国养老金制度面临的很大问题,还在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社会保障待遇的差距很大,甚至一部分人没有任何保障。2010年初,美世咨询公司(Mercer)发布全球养老金指数,该指数覆盖五个大陆、十一个国家的私人和公共养老金体系,在对三大类、40多个指标进行分析比对后, 中国的指数排在倒数第二位, 仅优于日本。美世公司认为:“一个较好的养老体系中, 社会养老保险应能覆盖到80% 以上的人口, 而中国目前只有25%左右, 即使在覆盖率较高的北京、上海等城市, 也只有50% 左右。”

下一代人负担上一代人的养老不仅是自古皆然,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我们需要做的只是对因为人口老龄化造成的下一代人负担的加重部分进行化解。如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称:“只要实现全国统筹制度全覆盖,未来30年左右完全能够实现制度自身的收支平衡,有能力避免养老金支付危机。”

目前,中国已经有25个省市实现了省级统筹,但这仅仅只是账面意义上的统筹,而非实质性的统筹。2010年,国家就已计划在320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但由于新农保、城居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转换通道未彻底打通,农民工的参保率依旧没有显著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延迟退休, 势必使得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工作受到很大冲击。延迟退休年龄可能使得许多原本未被制度所覆盖的人拒绝参保。养老保险覆盖面低, 自然也减少了养老保险的收入。

国家财政是社会保障指出主要的负责人,但在“十二五”之前,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多年持续低于10%,同期的行政经费却高达1/5。与日本、加拿大这样同期社保支出超过公共财政30%的国家相比,明显过低。因而压缩“三公消费”,增加“社保支出”,理当成为缓解社保资金问题的首要出路。更何况,早期国有企业普遍以“低工资无社保”为代价,国家承诺的政府养老没有兑现,现在一古脑儿要社保基金承担养老支付,必然使得社保基金压力持续增大。

而全国各地社保案层出不穷也使得公共权力不断受到质疑。从1993年开始,广州8.9亿元养老保险金被挪用,无法完全追回;2003年6月,太原市财政局科员挪用社保基金8609万元;2006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违规拆借32亿元社保基金„„相较而言,全国参保人退休年龄延迟一年,也仅仅只能使养老统筹基金增长的40亿元而已。

目前我国实行的“退休金双轨制”,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个人无须缴纳社保,由财政统一支付的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整个工龄以总的工资的20%比例来缴纳。

这种不平等导致了政府替公务员退休金买单日益变得不可持续。政府2010年向退休公务员的财政转移支付为218亿元人民币,达GDP的5.4%。人近几年退休福利巨大的不平等导致了民众普遍的不满。20110年时,广州市人大代表黄瑞麟就爆料:处级公务员退休金能拿到7000—8000元/月,企业的经理们每月自己缴纳养老金1000多元,但退休时封顶也就是1700元/月。

不解决体制内外社保的公平正义问题,社保亏空问题无解。体制内没有缴费的个人账户本身没有积累,却要按照有积累的形式来发放养老金,没有人来买单,本身就是一个缺口。

由于上世纪末大批国企由于经营不善宣布破产,从1998年至2001年三年间,国企职工从286万下降到233万,下降率达到24.4%,离退休人口却由115万升到119万。大部分国企员工想方设法提前退休,提早享受养老金待遇。1999年至2003年的五年中,提前退休人数达到当期退休人数的20%。而是个主要城市的新增退休人员中,提前退休的已近1/3。部分提前退休的人员是非常健康的,却往往以丧失劳动能力为由办理了病退;还有部分行政管理人员以特殊工种名义提前退休。

而对于那些已经内退或提前退休等需要自己缴纳养老金的人群而言,延迟退休则是个不折不扣的噩耗。他们需要缴纳更多的费用,所获却相应减少。多数学者在论证我国延迟退休年龄合理性的时候, 都以预期寿命在延长为主要依据之一。但从数据上看, 我国老年人口60岁以上各年龄组老人的平均余寿在1980至2000年间虽然在提高, 但目前仍远低于一般发达国家。而如果将退休年龄推至到65岁,按中国人平均寿命72岁来算,退休后只能拿到7年的养老保障金。假定他25岁参加工作,按40年的参保标准来算,平均参保款3000元/年*40年=120000元,退休后保障工资为6000元/年*7年=42000元,凭空损失78000元。

基于美国相关制度的实践,2010年9月6日,上海市出台了《关于本市企业各类人才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试行意见》,试行“弹性退休”政策,以此对不同行业的劳动者区别对待。使得一些工作劳累、收入又低的体力劳动者,提前退休得到解脱和享受。

然而对于目前的中国而言,这项政策只会涉及到一个很小的范围。因为民营企业用人,本来就极少年龄限制,只要对企业有用,七老八十也照样可以上班。因此,这项政策很大程度上涉及到的就是国有企业等很少一部分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及垄断行业的队伍中,目前工作在一线的多以合同制工人为主,但往往也还有一部分“正式职工”退居二线却享受特权。缺乏必要的行业监管与考核制度,延迟退休为这些特权职工以及其他有背景者,提供了继续享受特权5年的便利条件。更为领导者提供了“恋官”“恋职”的绝佳理由。

尽管从2012年开始,中国的人口红利已逐渐消失,但老龄化并不等于中国劳动力不足。目前中国市场依旧需要由已经缴纳社保的人群不断增加缴纳年限、减少领取年限,来填补无底洞似的社保亏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2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假设我国平均退休年龄延长5年,每年可能会涉及上千万人。一方面巨量岗位无法腾出,另一方面又很难通过新开发岗位等方式来化解。这不仅意味着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也意味着今后养老金积累的困难,其结果是当年轻的劳动力人口进入老年后,其养老问题将会成为一个更难解决的社会问题。

经济的全面市场化,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就业状态和观念,许多人都难以终老于一个职业,失业、更换职业的情形越来越多,而延迟退休年龄,则使得高龄就业者的公平就业权利无从保障。

5.社保基金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养老保险健康安全运行,努力防范和化解养老保险风险,维护稳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客观性。在进行养老保险风险状况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时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情况,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事物全貌和事件产生、发展的整个过程,不得主观臆断和猜测。

(二)真实性。要实事求是地进行风险状况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如出现涉及社会保险风险的情况不得瞒报、欺报,也不得夸大事实或虚报事实。

(三)及时性。如突发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处理措施并上报。

(四)准确性。对突发事件的情况上报应先简要说明情况,随后补报详细情况,准确说明事件产生的背景、原因、事态发展的程度及当前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可能出现的状况和建议采取的应对方案。

(五)保密性。要严格按照《保密守则》的要求,在处臵风险、报送风险信息时特别注意各类信息情况的保密,未经组织批准不得向外界透露风险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应急处臵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成立养老保险应急处臵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第四条职责

由养老保险风险应急处臵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养老保险风险的处臵工作,切实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充分认识维护养老保险稳定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对辖区养老保险风险的监测预警,及时报告突发风险情况,维护辖区稳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接收、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向领导小组汇报风险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

2、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召集相关会议;

3、向有关部门通报风险突发事件信息;

4、对风险突发事件的处理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五条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领导小组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辖内当期养老保险形势,研究风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工作责任,制定下一步促进辖区养老保险工作的措施。

第六条突发事项报告制度

出现可能影响养老保险风险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不超过2小时)向领导小组长报告,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名称、地点、时间;

(二)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

(三)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需其他单位配合行动的工作。

第七条日常工作协调制度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有关养老保险风险信息,报送有关报告,及时掌握养老保险风险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建议领导小组不定期地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四章风险分类

第八条风险级别分类

1、黄色:属一般性风险,对公众信心影响不大,采取应急措施后可以立即控制和化解。

2、橙色:风险较大,对行业和公众信心已造成一定影响,并有可能波及有关单位,必须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

3、红色:风险极大,严重削弱公众信心,波及整个行业,并已涉及有关单位,领导小组应做好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持的准备。

第九条预警

辖区内发生养老保险风险突发事件后,应及时正确判断事件的风险级别,于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风险状况报告后,对风险紧急程度和变化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并视情况建议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书面报告。

第五章风险处臵

第十条处臵程序

(一)组织。领导小组视情况组织召开成员会议,对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处臵预案,明确责任,形成最终决策。

(二)实施。制定针对辖区内不同类别风险的处臵措施,建立应对不同情况危机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应及时提出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的具体建议,在已有处臵预案的基础上针对个体事件进行调整和完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严密持续地监督,并向领导小组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与改进措施。

(三)善后。对突发事件的全过程进行彻底调查,查清事件的原因,统计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明确相关人的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与上报。在风险处臵完毕后应总结整个事件始末、经验教训和处理结果,并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并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一条工作要求

(一)及时有效。各成员应对可能危害养老保险风险的事件保持高度警觉。出现问题要及时发现、尽早报告,同时全面掌握

情况,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采取周全得当的处臵措施、尽量控制影响区域,逐步消除负面效应,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处臵。

(二)协作配合。各成员应尽最大努力配合落实处臵方案,提供人员、资金、信息、技术等支持,不得借故推诿。

(三)完善基础制度。应建立健全辖区内养老保险风险防范与处臵预案机制。

(四)奖惩有别。风险处臵结束后,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贡献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因工作懈怠或疏忽导致的泄密和风险报告不及时、扩大或恶化等不良后果,对其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十二条通讯保障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值班电话和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

(二)所有通讯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三条文电运转保障

应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不得延误。

第十四条技术保障

(一)确保本系统的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技术支持保证,有关信息有计算机备份。

(二)对要害岗位的人员,至少有两名人员备用、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人员的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安全保障

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社保基金投资动向消息 篇六

凰家炒股大赛方面,目前千金奖半月赛第二名“hjt003788”8月13日建仓人民网,20日买入浙报传媒和新华传媒,上1交易日调仓后加入了出版传媒,全仓持有传媒品种。截止今13:20,4只股票加权浮盈超21%,其中人民网浮盈超36%,新华传媒浮盈逾20%,头寸最少的出版传媒浮盈近10%。

其他选手操作情况如下:“bydd”上周五尾盘阶段止盈白云山和蒙草抗旱,买入科林环保、包钢稀土和凌云股份。“linyu460”上周四追入的佳电股份目前浮盈近20%,上周五追入的人民网目前微亏,暂未见操作。“cdh369”上周五买入的天舟文化、凤凰传媒与时代出版正在经历不同程度的震荡考验。

7.社保基金审计 篇七

目前,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处于建设阶段,随着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社会保障基金覆盖面在逐年扩大,基金收支缺口也在增大。 为缓解基金收支压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设想, 将国有资金划入社保基金以缓解基金收支压力, 合理有效地解决资金不足现象, 为实现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此外,社保基金可以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一系列多元化投资, 例如委托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社保基金流向哪里,审计就跟到哪里,基金的各种违规运营以及利用内部未公开信息进行国资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不断被审计机关披露, 例如招商基金前副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原主席杨某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交易,为他人牟取非法利益,于2014年被判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为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必须以确保其安全运营为前提, 加强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监督, 增强基金管理机构的自我约束力,防止利益输送行为发生。

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监督就是按照社保法规制度的规定, 通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体系和评价程序方法,对社保基金的筹集、使用和营运管理进行详细的审查, 根据相关审计结果,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客观合规的评价, 并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状况提出有效的审计建议, 同时为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全面的信息反馈,确保基金安全合规运营,客观、真实地反映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情况。

二、利用社保基金管理进行利益输送的背景

(一)我国老龄化趋势严重, 社保基金收支压力增大。 老龄化社会日趋严重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逐年增大,社会保障基金的足额收缴、安全营运管理、 公平及时支付关系到了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公民利益、促进社会公平的同时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压力也在加大, 加之由单位养老转变为社会养老的政策接续失当,社保基金出现“断挡”和“寅吃卯粮”的现象,社会保障事业出现不少漏洞,为利用基金管理而进行的经济犯罪提供了空间。

(二)社保基金缺乏完善的基金运营绩效评价制度。 在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过程中, 由于缺乏基金监督的专有机构和完善的基金运营绩效评价制度, 基金的管理暴露出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基金管理机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 挤占、 挪用基金,蚕食国有资金,已严重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 基金管理机构受利益驱使带来的逆向选择和管理人员敬业态度缺失造成的道德风险, 加之缺乏严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造成对基金管理的责任感不强, 利益输送现象时有发生。

(三)政府干预较多,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有的社保经办机构屈从于政府的压力,不按规定程序办事,加之社保基金基数不实, 基金收缴缺乏完整、可靠的基础数据,造成社保基金的严重流失。在基金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对不相容职务未进行分离控制, 相关岗位和职务之间不能形成有效的权限牵制, 严重影响到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也给违法违纪人员留下可乘之机。

三、社保基金绩效审计防范国资利益输送的机制和路径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对社保基金安全运行进行监管也受到大众的普遍关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审计沿用传统模式下的财务审计, 审计人员针对财务操作是否合法、合规发表审计意见,这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公众对社保基金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的要求。因此,亟须审计机关做出关于社保基金审计的重点转移, 由单纯审查其安全完整性转向检查以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为方向的绩效审计上来, 兼顾基金管理的安全与效益,公平与合法。

为防范国资利益输送, 必须深化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 加强对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审计监督。审计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障基金的预决算、 基金收支、 基金营运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使基金管理过程不断改革和完善, 并以此来构造新型的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建立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优化社保基金投资结构, 将资金运行和监督分离化管理,促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调整经费分配结构, 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覆盖率; 针对基金内部运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合理性,对核算监督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查,促进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和制度的完善, 推进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对预决算编制和审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检查, 各项社保分别按规定预算和计划执行, 确保对基金费用的投资操作科学有效进行,披露社保基金面临的风险,并使之得到公正公开的有效监督; 对社保资金实行多体系监管, 设立专门监督委员会, 审计部门结合国家税务机关和监督委员会实行国家限量严格监管,预防各种违法违规操作; 对社保资金实行财政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公开透明,预防基金管理的各种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 构建和完善基本符合我国当前发展的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体系,对基金实施有效的安全运营监管, 有利于规范基金投资运行秩序,提高基金投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最终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从而促进相关惠民政策的落实。

四、 加强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监督的应对之策

现行的社保制度设计针对性不强, 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审计依据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的深入开展;社保资金量大类别多,绩效审计取证难度大,监督任务繁重,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审计的发展现状成为制约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的重要因素; 被审计单位涉及多个部门, 且相互之间信息不共享,可验证性差,影响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的效率; 相关部门对开展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的重视度不足, 即使发现个别社会保障基金违规案件, 审计机构对其的惩罚措施力度也极其有限, 绩效审计无法全面地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全方位的审计覆盖。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可以引导我们积极寻求应对之策并给予切实落实和贯彻执行。

(一)开展民主参与社保基金预算审计。社保基金本质上是归属于社会全体劳动者的,因而其所有权无疑可以被认为是社会全体劳动者的所有权集合,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建立、民众参政意识的提升,民众对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充满期待,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感受也最直观。公众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介对社保基金预算草案发表意见, 将其作为修改预算审计的参考,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通过代表制听证程序参与预算审计的编制、调整的讨论, 并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进行表决,表达投保者的利益诉求;参考预算审计报告并对预算审计绩效予以评价,借助参与者的信息分享来促进和稳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对社会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与审计监督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 实现计算机联网审计。大数据时代,社会保障业务处理的数据化、 信息化向传统审计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同时对社保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依据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 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实行计算机联网操作与管理, 切实使得动态监管模式成为审计监管的主要形式并予以充分落实和贯彻, 从而有效抑制和降低虚报、瞒报、暗箱操纵等不法行为, 通过专业化的流程和及时化的管理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审计工作的更加透明性和可操作性, 并实现信息共享, 在社保基金收支上实现审计监督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大大提高审计成果和审计效率。

(三)构建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缺乏与绩效审计相关的规范要求。 这就需要在总结我国绩效审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做法,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指标及标准体系并逐步加以完善。对特定领域、行业或是具体项目建立更为详细的准则体系, 采用统一模式的审计方法和流程, 将基金使用情况量化管理, 运用经济性、 效率性、效果性、公开透明性、真实合法性等多维度绩效评价指标, 对被审计单位的绩效水平进行对比、打分,得出社保基金绩效水平的优劣, 并将审计结果通过法定方式予以反馈, 克服传统制度中存在的运管效率低下问题,使其更加公开透明化。

五、结论

我国社保制度正处于建立健全时期, 社会现状和基金管理本身的问题为各种不法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 发挥国家审计在社会保障领域中的免疫功能, 关键是对现行的社保制度运作结果进行绩效评估,开展绩效审计,以促进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完整、 规范管理为目标, 着力从制度上和管理上揭露分析问题, 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政府和社会大众。 绩效审计本身也需不断克服自身缺陷,提高审计质量,维护社保基金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基金的正常运行, 将实现造福全社会和实现增值发展作为最高目标。

参考文献

[1].高明,刘成立.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绩效审计的若干思考[J].当代经济,2012,(5):34-35.

8.社保基金委托投资初探 篇八

1、我国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股权资产。

2、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分类

对于我国社保基金管理,我国的社保基金投资按管理方式分主要可分为直接管理和委托管理。社保基金理事会本身直接从事管理和投资,自身承担所有风险和收益所得。同时,社保基金会通过公开选拔,委托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股票、债券投资。

二、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人选择

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人的选择真正开始时从2002年开始的。开始全部是由社保理事会自己从事投资。后来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资金保值增值的压力大,所以开始委托外部专业投资机构从事投资。在2002年,社保基金理事会按下述办法进行了首批委托机构的遴选: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成立了包括足够数量的独立人士参加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下,抽签产生了专家评审委员会第一次评审会议的参会委员。

2002年11月24日—12月4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专家评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托管和投资管理申请人按他们自己抽取的顺序,向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了陈述和答疑。综合申请人此前递交的调查问卷答卷、经营计划书和他们的陈述情况,参会专家分别对申请人进行了独立评审。按照专家评审委员会排序名单,确定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为全国社保基金托管人;南方、博时、华夏、长盛、鹏华、嘉实六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后来又在国内追加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四家公司作为国内的委托投资管理人。完善了各种投资品种和布局,为社保基金的良性管理和投资奠定了基础。他们的分别投资品种见表1。

2006年又增加了下述10家境外合格投资管理人:

德盛安联、景顺和瑞银/中金联合投资团队为全国社保基金的香港股票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联博、安盛罗森堡、道富为全球(美国除外)股票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骏利英达、普信为美国股票指数增强型产品投资管理人;联博、贝德莱、PIMCO为全球债券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贝德莱为外汇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管理人。

三、社会保险信托基金1管理人的资格条件

基金管理人是社会保险基金信托资产的运营管理人。相对于一般信托基金而言,社会保险信托基金有更高的安全性要求,对基金管理人的资格要求也就更为严格。

(一)相关原则

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人的资格要求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但其主要原则却基本相同,一般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具有适当的资本实力;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资信声誉;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运作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的人力和物力,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适当的信托资产运营计划。

(二)法制规范

从国际上不同国家与地区对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的法制规定来看,对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人一般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主体资格上,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人必须是合法的公司或个人。

(2)要成为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人必须达到规定的资产标准。台湾《劳工保险基金委托经营作业要点》第四条第2款规定,劳工保险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条件包括:所管理与委托项目同类型资产总规模,不得少于新台币五十亿元。

四、结论

经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社保基金的委托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谨慎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逐渐的充实,完善。真正把我国的社保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尤其是我国社保事业基本上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更需要稳步,适时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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