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办公室工作职责

2024-08-14

海关办公室工作职责(共9篇)

1.海关办公室工作职责 篇一

下面的句子,外企员工必会,经常出国际差得人更得会。学习在海关被询问时的种种英语表达。

外企办公室英语常用口语300句:(20)海关

263.Is your visit for business or pleasure? 你这趟来是为了生意还是为了观光?

264.I am here for business. 我来公干。

265.May I see your passport, customs and health declaration form? 请出示你的护照、报关单和健康申报单。

266.Yes, here you are. 给你。

267.Would you please open your suitcase? 请打开你的手提箱好吗?

268.There are only my clothes and toilet things. No contraband.只有一些衣物和一些日用品,没有违禁品。

269.How long are you going to stay? 你准备呆多长时间?

270.I will stay for 2 months. 我将呆两个月。

2.海关各项工作发展汇报 篇二

××*市海关,今天迎来了她13年的华诞。十三年来,××*海关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方针,始终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为我市外向型经济的腾飞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是新一届党组成立4年来,共为××市进出口企事业单位减免税收××*亿元,从沿海口岸转至临沂纳税亿

元,累计通关47897票,初步估计为××市企业节约通关成本5000万元,带动物流、餐饮、住宿等相关服务业产值5000万元。

一、始终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把解放思想,工作创新放在首位,积极为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推力

1、全力推行多点报关,增加国税收入,减缓财政压力。××*海关自200*年末开始,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多方拓展业务,努力提高通关效率,全力推广“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经过不懈努力,各项主要业务指标迅速提升,其中征收税款8201万元,可抵扣国税收入的增值税5973万元,在去年五项主要业务指标又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共审放进出口报关单万票,同比增长%;监管货运量突破百万吨大关,同比增长700%,达148万吨;货值亿美元,同比增长%;征税亿元,同比增长%,其中增值税亿元,同比增长%;审批减免税259份,减免税额亿元,同比增长%。

2、落实“四个转变”,提升服务理念。××*市海关积极落实“四个转变”,即在工作定位上,海关既是国家经济建设的把关人,又是经济建设的参与者;在关企关系上,海关倡导彼此尊重、真诚合作的新型伙伴关系;在工作理念上,海关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完善海关监管模式;在工作方法上,改变过去平均用力的办法,营造既严密又高效的通关环境,逐渐构建一套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实行了“5+2”工作制,全天候服务使企业通关无虞;顺应物流发展规律,扩大内陆通关的多种监管模式;扩大无纸通关和网上付税业务;深化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等。

3、发挥行业优势,提供统计分析服务。近年来,定期开展海关统计分析,以《海关信息》为载体,及时通报国家海关政策的调整,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进出口动态,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二、始终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以海关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市海关高度重视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始终把“内强素质”放在首位,通过抓学习、抓比武、抓考试、抓典型,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提升服务能

力,树立执法为民、服务经济的良好形象。公开服务承诺、实行首问责任制、设立举报电话、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市海关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又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台阶。我市海关在200*年到达200*年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行风十佳”单位和“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推行企业信誉管理,努力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共同打造和谐有序的口岸大环境

××*海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支持我市支柱产业和名牌企业发展,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口岸通关环境,引入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理念,全面落实守法便利原则,通过综合运用企业分类管理、诚信企业管理、红黑名单管理等方法,对关企双方共同营造社会诚信环境进行了积极探索,努力实现严密监管与高效服务有机结合,引导企业形成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对信用资本的重视程度,共同打造和谐有序的口岸大环

境。目前我市共有海关注册企业2108家,其中aa企业10家,a类企业39家,b类企业2059家,诚信企业4家,红名单企业1家。

今年,××*海关按照市委市政府“意识超前,思路超前,措施超前,力度超前”的要求,迎难而上,瞄准海关工作的热点、难点和关键点,推出了支持外经贸发展八项举措,提出:加快属地报关推介力度,争取报关单量过3万票,货运量过200万吨;属地纳税3亿元;推进企业信誉管理,扩大守法管理诚信企业规模,新增诚信企业3到5家;积极支持保税物流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大现场办公力度;建设“阳光海关,倾情服务”品牌,在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的基础上,实行全天候、无障碍通关,对首次办理海关业务的企业提供领进门式全程服务。进入今年以来,我市海关监管量持续增长,各项指标呈现出良好态势,开关十三年来首次实现季度税收过亿元。1-5月份,共审核报关单15429票,同比增长%;监管货运量为万吨,同比增长%;征收税款亿元,同比增长%。

3.海关年度工作总结 篇三

XX年,面对希望与困难交织、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复杂形势,xx海关注重防患未然、未雨绸缪,提出“居安思危,乘势而上”,周密谋划,沉着应对,在多变环境中保持了平稳发展。全年监管货运量xxxx万吨、进出口总值xxxx亿美元、税收入库xxxx亿元、报关单xxxx万份,分别位居全国海关第11、第6、第7和第3位;执法评估综合排名高位提升,列全国海关第2位。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发展思路逐步清晰。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全国海关工作会议精神、接受总署巡视等工作,对近年来的发展历程作了全面审视,明确了发展方向,使全关上下深刻认识到坚持科学发展是实现强关目标的必由之路。

二是智能通关海陆并行。继续优化寮步车检场智能化通关模式,并推广至长安、凤岗车检场,实现了东莞三大车检场作业的规范统一。同时,积极探索海运现场智能化通关,成功试点“关港物流信息交换系统”和“舱单互认支持系统”,有望在陆路和海运两个领域都实现通关智能化。

三是保税监管得到强化。在全国海关率先实现新备案手册全部电子化,使关区加工贸易监管进入了“电子时代”;全年加贸外勤核查企业数量同比增长63.6%,扩大了实际监管的覆盖面;广州保税物流园区顺利封关试运作,区港联动得到实质性推进,必将有力促进华南地区保税物流业的发展,对改变长期存在的.“香港一日游”现象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四是后续管理成效明显。将风险管理平台应用到各个业务领域,初步构建了风险管理大系统的基础平台,并被总署选定为开发蓝本,年内共有19个兄弟海关移植了我关平台;率先实施企业户籍式管理,并作为试点范本在全国海关推广;稽查工作量质并举,全年稽查补税入库3.5亿元,稽查有效率达到70.6%,均居全国海关第1位,我关监管的后防线更加牢固。

五是保持打私高压态势,主要指标继续位居全国海关前列。罚没收入、处理违规案值分别位居全国海关第2、第2和第5位;查获大要案大幅攀升,全年立案侦查、调查千万元以上案件数量分别增长64%和75%。

六是内部管理不断规范。通过修订《xx海关工作规则》及相关细则、实施《内务管理规定》,使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通过制定人才积分管理办法、出台人力资源配置指导意见,为关员成长和科学配置人力奠定了基础。

七是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在全关开展了“岗位风险与防范”专题活动,共查找出岗位风险点134个,制定防范措施457条;推行外勤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系统,全年纠正执法偏差100次,追缴税款770万元。

八是改善民生取得实效。高度关注民生,出台关心群众生活10项措施,为关员申请住房按揭优惠、增开班车线路,在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派车送关员返乡过年,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关员的实际困难。

4.海关个人工作总结 篇四

一、巩固强关建设,发展再上台阶

(一)多角度狠抓工作落实

一方面,创新管理手段,开发移动办公系统,拓展管理时空,促进政令畅通,提高运转效率。另一方面,强化工作闭路循环机制,明确每周重点工作公示与督办反馈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建立每季工作绩效讲评制度,督促争先进位。自今年7月开始,在全关范围内开展“强规则、严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升整体效能。

(二)全方位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上级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总署、总关相关实施细则,修订原有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规定,严把审批流程。二是严格对照检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检查、积极整改;特别针对“四风”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厉行勤俭节约。深入开展“勤俭节约教育月”活动,推动全体关警员进一步加强对总署、总关相关规定的学习理解,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紧盯相关规定,通过检查、抽查、谈话等方式,狠抓督办落实,确保改进作风有实效。

(三)深层次推进课题研究

以课题研究带动重点工作推进,是将我关多年来散发形成很多工作亮点再提炼、再升华,推进强关建设再上台阶的重要举措。课题立项后,各课题组围绕《张家港地区保税物流业发展研究》等8项课题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扎实开展课题攻关,加强成果转换,扎实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二、强化职能履行,力求量质并举

(一)税收征管不遗余力

(二)通关监管严密高效

(三)打私工作不断强化

(四)保税监管稳步推进

(五)后续监管重点突出

(六)统计应用成效显著

三、着眼辖区实际,服务发展大局

(一)强化传统职能履行,提升口岸通关效率

充分利用分类通关、无纸化通关、区域通关等便利化通关模式,借助物流信息化系统、船舶管理系统、智能卡口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快物流周转速度,积极促进贸易便利;加大与周边口岸海关的协调,确保辖区企业进出口货物在外顺畅通关。特别是在6月、12 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专门人力,加班加点,确保进出口货物顺利结关放行。

(二)深化一线工作法,提高服务满意度

先后50余次走访辖区重点园区、乡镇和龙头企业,持续开展送信息上门、送服务上门、送政策上门等“三送”活动,为企业提供鼓励开展多元化商品贸易、拓展加工贸易、开展技术改造和升级、加强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试点优惠政策利用、争取aa 类企业资质、高点定位保税物流发展等较高层次、量体裁衣式的精细化和个性化服务。

(三)丰富建言献策载体,完善智力支持平台

围绕开放型经济发展热点和难点,开展深度分析与研究,下沉数据服务至重点乡镇、园区和企业。建好《统计月报》、《海关工作专报》和《关贸专报》等三个载体,提升建言献策的“含金量”和智力支持水平。全年共报送专报23篇次,“关于促进外贸增长 10条建议”等12篇次得到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批示。

(四)密切关地协作,凝聚发展合力

密切与保税区管委会的关、区协作,力促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密切与港口局等部门的关、港协作,研究破解码头整合、功能定位、拓展腹地等发展“瓶颈”。密切与商务等部门的关、贸协作,加强对进出口贸易的研判与分析,研究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有效措施。我关主动作为的姿态赢得外界一致好评。

(五)紧盯重点项目,培育新增长点

助推化工品、纺织原料、粮油、名贵木材、进口消费品、冶金原料与进口汽车“6+1交易平台” 建设。加强政策研究并制订监管方案,积极开展内外协调,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建设。全力为华芳集团第三方物流争取政策。充分利用物联网rfid技术,构建完善的进口葡萄酒产品质量溯源体系,打造红酒放心品牌。主动牵头开展名贵木材市场调研,研究成果及发展建议获市委书记、市长高度肯定。

四、狠抓风险防控,严守廉洁防线

(一)严格廉政责任制落实

一方面,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固化风险、内控形势分析会,进一步加强廉政管理平台日常应用,推动相关建设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以“强规则、严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当前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为我关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二)深入推进风险防控工作

狠抓制度建设,广泛宣传动员,力求全员熟悉理解、融会贯通、正确执行。与市检察院签署《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协作配合实施意见》,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配合机制。明确执法廉政监督办法,全年共开具《海关工作人员外出执法廉政纪律告知和反馈表》200份,全部及时回收,情况正常。改进风险例会,固化会议周期、明确专项议题,大幅提升会议质量。强化hl20xx系统应用,明确处置时限、加大查纠力度、强化监控分析,着力提升决策辅助能力。全面落实内控节点指标体系和执法分离制约操作,加强对非执法领域的风险防控。

(三)强化队伍廉政宣传教育

深入贯彻习在xx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建设的相关要求,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从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充分阐释修德之义与失德之害,警醒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充实完善既有“廉政文化”阵地,努力在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性、增强渗透力上下功夫,全力打造富有海关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廉政文化。

(四)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以廉洁海关共建为抓手,紧扣海关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利用对外培训、公开信、网络平台等渠道,强化内外沟通,加强关企信任合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充分发动特邀监督员以点带面的工作积极性,狠抓纠风治理,努力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共建廉洁型海关。

五、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一)从严律己,深化班子建设

(二)任人唯贤,构建和谐人事生态

(三)贴近群众,细化党建工作

(四)内外兼修,强化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建设

5.海关常规稽查实施工作指引 篇五

前言

为加强稽查制度建设,明确稽查实施内容,规范稽查人员行为。根据《海关法》、《海关稽查条例》、《海关稽查操作规程》、《海关常规稽查作业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关区稽查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旨在让海关稽查人员在常规稽查实施过程中得到一种简便明确、易于操作的工作指引。海关稽查人员对企业实施常规稽查时应根据据本《指引》开展稽查。

常规稽查指引

一、常规稽查的特点

常规稽查,是指海关以监督和规范被稽查人进出口行为为主要目标,以例行检查和全面“体检”为基本特征,有计划地对被稽查人一定期限或业务范围内的进出口活动实施检查的一种稽查作业方式。海关实施常规稽查,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以被稽查人注册地海关为主,相关海关予以协助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人力和业务支持。海关实施常规稽查,应当依据监管任务要求、企业信用等级、风险高低、规模大小等的不同,实施差别化稽查作业。

二、常规稽查适用范围

直属海关负责组织制订对高信用企业的常规稽查计划,每应当对关区不少于三分一的高信用企业实施常规稽查,确保每3年完成一次对所有高信用企业实施常规稽查的全覆盖。直属海关应当在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通过海关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Z2011)将本季度拟实施常规稽查的高信用企业名单报总署稽查司备案。直属海关应当以下列高信用企业作为当常规稽查对象的选取重点:

(一)超过2年未实施常规稽查的高信用企业;

(二)风险管理部门提供的风险程度相对较高、但未纳入专项稽查的高信用企业;

(三)存在行业性走私违法风险、但未纳入专项稽查的高信用企业;

(四)其他需要实施常规稽查的高信用企业。

对高信用企业常规稽查的时间范围原则上为3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有明显风险指向的外,相关时段可以不纳入常规稽查时间范围;

(一)企业管理类别上调为高信用企业之日前;

(二)同一企业正在实施或已经办结的验证稽查作业,与常规稽查时间范围重叠的部分;

(三)被稽查人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并经海关认可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时间范围。

对高信用企业实施常规稽查,稽查组原则上应当将稽查时间范围内所有进出口业务纳入稽查业务范围。

对同一报关单及其涉及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以往稽查或核查作业对同一事实已经审查过的,或通关监管环节已经实施过查验或专业审单的,除有明显风险指向的外,可以不纳入常规稽查的业务范围。

直属海关应当根据关区需要,选取适量除高信用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实施常规稽查。选取企业的具体数量或比例,可以结合高信用企业常规稽查和相关绩效考核指标要求统筹安排。

直属海关可以将下列其他企业作为常规稽查对象的选取重点:

(一)超过3年未实施稽查或核查的企业;

(二)超过3年未被通关监管环节查验或专业审单的企业;

(三)通过稽查、核查、巡查或贸易调查,或经通关监管环节查验等发现存在风险点或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企业;

(四)风险管理部门提供风险线索涉及的企业;

(五)其他需要实施常规稽查的企业。

三、常规稽查具体实施

(一)开展符合性测试

实施符合性测试前,稽查组应当调查、了解被稽查人与常规稽查有关内控制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关联方的主要经营范围、管理人员的风险控制意识、采购、关务和财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内部审计的设置和工作情况、关务部门人员流动是否频繁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货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作业流、人力配制或贸易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和执行情况。具体包括:

1、货物流、单证流的审查

(1)货物进出口业务部门及人员岗位责任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2)货物进出口及生产加工各环节的计算机信息控制管理情况;

(3)一般贸易货物采购、库存、销售等内控制度、单证管理、财务管理、进出口活动等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4)保税货物的采购、仓储、生产加工、销售、处置、报核等的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5)减免税货物的进口、使用、处置和报核的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6)报关企业报关代理业务审核、纠错等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2、企业财务经营管理制度的审查(1)财务机构与人员岗位责任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2)财务会计计算机信息控制管理情况;

(3)会计账簿、报表和其他单证设置、记账、核算等基础性财务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4)与进出口业务有关的采购、销售、生产加工等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5)报关企业报关代理业务财务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3、账簿、单证审查

(1)进出口业务有关资料(包括报关单、合同、发票、协议、运输单据、函电、许可证、批件、结汇单等)是否纳入会计或业务档案管理;

(2)是否设立进出口业务登记台账,并记录进出口的相关信息;(3)是否按照账务制度规定期限和《稽查条例》要求保管相应资料;(4)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海关监管货物相关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会计账簿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海关监管货物管理

(1)对海关监管货物是否准确记录货物流向;(2)保税货物与非保税货物是否分开存放、分开记录;

(3)是否能够真实反映海关监管货物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丢失等。

(二)符合性测试的方法

稽查组可以采取印证式询问、书面文件检查、实地观测、穿行测试、重新执行等方式进行符合性测试,逐项或抽样测试和印证有关内控制度的规范性、健全性和有效性。

1.通过向企业负责人的相关人员询问了解相关管控机制,查阅被稽查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2.3.4.5.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调取相关单据,审查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执行; 实地观察被稽查人的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按内控制度规定对实际业务运作执行情况进行抽样测试; 对业务流程进行穿行测试等。

抽样测试、穿行测试的单证应当归入案卷。

在具体各项管理制度的检查中,可以把重点放在查看企业有无内部管理混乱、人员经常变动、各种原始记录残缺不全、仓库收发退料没有规章制度、进口原料和国产原料堆放杂乱无章、会计不按规范记账、原材料只有总账无明细账、财务账册根本不能反映进口料件的生产使用及库存情况、生产过程无任何记录、账册单证管理不善甚至丢失、产品既有国产料件,又有进口料件难以把握耗料定额的情况等方面。

(三)实质性测试的数量和范围

稽查组应当在稽查准备和稽查实施过程中,对被稽查人开展必要的风险分析,确定常规稽查的重点。

实施常规稽查,稽查组应当以报关单为单元,以报关单涉及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为内容,采取随机抽样和人工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检查。

稽查组进行人工抽样时,应当根据风险分析情况,选取风险明显的报关单和其涉及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实施检查。

对被稽查人经营的一般贸易业务,稽查组应当重点对以下内容实施检查:

(一)一般贸易货物价格情况,审查货物的会计记录、合同、发票、往来函电、完税价格及项目调整、运保费、特许权使用费等;

(二)一般贸易货物归类情况,审查货物的实际品名、规格型号、技术参 数、功能用途和以往归类记录等;

(三)一般贸易货物数量情况,审查货物的会计记录、收录货记录、出入库记录等;

(四)一般贸易货物原产地情况,审查货物的合同、发票、原产地证明、厂商认证材料等;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被稽查人经营的加工贸易及保税进出口业务,稽查组应当对以下内容实施检查:

(一)保税货物进口使用情况,审查保税料件进口、加工、串换、承揽和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库存盘点、成品复出口等;

(二)保税货物单耗情况,审查工艺流程、实际投入产出、净耗损耗记录、残次品及边角料耗料、库存盘点等;

(三)保税货物转内销情况,审查转内销保税货物的入账记录、款项往来、价格及数量等;

(四)保税货物进出口平衡情况,审查一定稽查时段内保税货物的总量平衡;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被稽查人经营的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设备)进出口业务,稽查组应当对以下内容实施检查:

(一)减免税货物技术指标情况,审查审批文件、品名、规格、功能、用途及相关技术参数等;

(二)减免税货物使用情况,审查货物使用地点、使用主体、使用范围、实际用途等;

(三)减免税货物处置情况,审查货物销售、转让、出租、抵押等;

(四)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被稽查人经营的其他进出口业务,稽查组应重点对以下内容实施检查:

(一)对保税物流业务,审查保税仓储及运输费用是否如实申报、货物存放及出入库是否符合海关管理要求等;

(二)对报关业务,审查代理报关业务是否如实申报、账簿单证及营业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等;

(三)对免税品业务,审查有无违规销售免税品、有无出租、出让或转让免税店经营权等。

稽查组以报关单为单元对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实施检查时,对应的报关单票数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稽查范围内报关单总票数为3000票以上不足20000票的,检查的票数不少于报关单总票数的1%,其中随机抽样票数不少于总票数的0.5%;

(二)稽查范围内报关票数不足3000票的,检查的票数不少于30票,其中随机抽样票数不少于15票。稽查范围内报关单总票数为30票以下的,应当全部检查;

(三)稽查范围内报关单总票数为20000票以上的,检查的票数不少于200票,其中随机抽样票数不少于100票。

实施抽样检查时,稽查组可以通过必要的内控制度测试检查被稽查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薄弱环节,分析风险点;稽查组可以通过对抽样报关单证及相关资金流、货物流的核实,检查被稽查人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

稽查组的合理审查责任,以实际检查的报关单及其涉及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为限,对未被检查的其他内容不承担审查责任。

(四)实质性测试的实施

1、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实质性测试的重点(1)支付货款情况

调阅、审核“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现金”、“预付(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等账户及有关凭证,审核资金流情况、货款收支人情况,核实已付和应付的资金,并与进口申报价格进行比对;

(2)是否存在关联交易、特殊经济关系或特殊安排情况

调阅、审核“长期投资”、“实收资本”、“公司内部往来”等账户及有关凭证,了解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情况,了解买卖双方是否存在特殊经济关系;调阅、审核会计报表附注,了解关联企业交易及佣金、代垫费用、红利、股利等支付情况,了解买卖双方是否为关联交易或存在特殊安排。

(3)账册纪录情况

调阅、审核“原材料”、“固定资产”、“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制造费用”、“库存商品”、“销售成本”等账户及有关凭证,分析入账价格、品名、规格、成分、型号、币制、成交方式等与进口货物申报是否一致,归类是否正确。

(4)原产地

调阅、审核原产地证书,通过协定国(地区)双方备案的印模、签字等甄别原产地证书的真伪。通过调阅、审核合同、发票、业务传真、电子邮件及有关进出口货物说明书、查看实物的品名、规格、生产厂家及调阅有关承载进口货物船舶的运输路线、停靠港口,起运港、货物更换承载船舶等情况,审核进口货物原产地申报是否属实,适用进口关税税率是否正确。(5)特许权

① 调阅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应缴税金——所得税,掌握特许权支付情况;

② 了解企业申报情况及所涉及货物进出口情况、内外销情况; ③ 分析《进口货物合同》、特许权支付合同、协议等。如:《技术转让协议》、《技术目录清单》、《装配零件清单》。《合资合同》、《组装件供应协议》(或《散件供应协议》)、《商标使用合同》等资料;

④ 要求被稽查人提供有关材料并书面说明其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稽查组应当根据被稽查人书面说明和有关材料,分析、判断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是否进口货物有关,是否构成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2、进口和使用减免货物实质性测试的重点

(1)特定减免税规定进口额度和使用范围(特定地区、特定对象、特定用途)。减免税货物申请只能以自用为目的,企业、单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申请办理进口货物的减免税手续。

(2)进口减免税货物适用减免税的有关规定,并通过稽查核实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减免税进口货物,是否有挪用、出租、倒卖及以各种方式骗取海关优惠政策等情事。

(3)实地查看货物: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实地盘点,并做好检查纪录。核实实际进口减免税货物的品名、规格、技术指标、用途等是否与申请减免税货物的理由相符;核实进口减免税货物是否按向海关办理减免税设备审批时申报的用途使用,目前是否仍按规定使用。(4)调阅“物资采购”、“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累计折旧”等账册以及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核实实物与申报情况是否相符,核实申报的价格、型号等是否与入账一致。主要核查各账簿和凭证之间记录的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数量和金额是否与进口申报相符,有无伪报价格、品名、规格等情事。

重点核查固定资产和资金往来等账目。具体主要核查各账薄和凭证之间记录的进口减免税货物的数量和金额是否一致,是否与进口申报相符,是否在位,核实减免税货物的财务处理,核实其所有权等问题。

(5)转让、抵押贷款、提前解除监管前是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

(6)调阅、核实“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现金”、“预付(收)账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固定资产清理”等账册,核实是否存在变卖、出租、出借减免税设备。

(7)在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监管年限内,是否自减免税货物放行之日起每年一次向主管海关报告减免税货物的状况。

3、加工贸易货物的实质性测试的重点

稽查组对加工贸易货物实施稽查时,应重点了解企业运作模式、生产流程、有关内控制度、作账方法、管理情况、计算机技术使用情况,BOM表、生产配方、投料单、定单、作业单、进出仓单等环节,具体对财务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品质鉴定部门)、销售部门、仓库、进出口部门及负责人、经办人均应深入了解。

(1)调阅、分析以下账册: ① “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销售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成本”等账册,核实企业内外销情况,核实企业销售实际情况,出口客户与实际收款客户是否一致;

② “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在途商品”、“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现金”、“预付(收)账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账册,核实企业申报是否属实;

③ 供货商明细表、销售明细表、成本核算表、产成品进销存账、原材料和产品月、季度、仓库盘点表或报表、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入、出仓单、缴纳进口税款等资料;

④ 调阅有关生产记录、配方、BOM表等资料。

⑤ 审核发票上的各项原始记录,例如:采购部门对购料发票的审核签字、单价、品名、数量、采购订单等。从进口发票追查到相应的验收单、报关单,并核对其名称、数量、价格是否相符,追查到相应的库存商品明细,核对其数量、单位成本、日期和凭证号码。(2)仓库账册、实物的稽核

稽查组采用盘存法,即对被稽查人库存原材料、产成品及在生产材料、半成品进行实地清点,了解被稽查人实际存货情况,盘存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类情形,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① 对原材料仓进行盘仓。收集仓库账、原材料验收单、原材料入仓单、原材料出仓单、生产指令单、月度季度的仓库盘点表或报表。重点向原材料仓负责人了解原材料仓库管理的方式和特点,全面掌握企业原材料的实际原材料进货的渠道、品种、数量及使用情况。

② 对成品仓进行盘仓。收集仓库账、成品入仓单、成品出仓单、生产指 令单、月度季度的仓库盘点表或报表、出货表或送货单,重点向成品仓负责人了解成品仓库管理的方式和特点。全面掌握企业成品的实际品种、规格型号、生产和销售数量,成品出仓后的去向是出口还是内销。

检查结束后,稽查组应当制发《检查记录》,并由双方人员签名并同时加盖海关印章和被稽查人印章。(3)生产实际方面的稽查

收集生产指令单、领料单、成品入库单、月度季度的生产报表。重点向车间主管了解生产过程中实际领料的品种、数量,产出成品的品种、数量,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状况,并将外销生产和内销生产成品加以区分。(4)采购营销方面的稽核

① 收集相关的材料订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采购订单。重点向营销主管了解进口料件的品种、数量、价格,区分企业内外销合同。

② 调阅企业存档的购货合同、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报关单等进口单证进行审核,证实其是否真实、完整、一致。主要注意审核进口单证有无涂改、变造、伪造的痕迹;进口单证之间的钩稽关系是否一致,有无相互矛盾之处。

③ 调阅合同和其他单证中存在的附件或备忘录条款,审查其是否影响成交价格;审阅发票的内容,如品名、规格、数量、重量、件数、价格、生产国别等是否与合同和相关单证一致,是否存在伪报原产地国、伪报品名以套用较低税率的情况,是否有低报价格、少报数量等情况。

④ 收集相关的订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采购订单、付汇情况,审核有关函电文件和进口商品合同中公司购买进口商品等条款,来确认所处理的经济事项是否正常。(5)电脑资料方面的稽核

收集由电脑开出生产指令单,由电脑记录进口保税材料和国内采购实际的品种、数量以及成品内销和外销等数据。重点向负责人了解电脑和网络系统在企业的实际应用情况,第一时间掌握企事业生产经营运作的真实数据。稽查时要派熟悉电脑的网络的人员,并以最快速度控制电脑及其网络(包括主机和网络交换设备),注意保存好电脑资料,不能让企业销毁资料或在网络系统中设置障碍。

(6)来料加工业务因不涉及付款,业务相对简单。稽查重点为:审核加工费收入,核算加工的数量;稽核仓库账或收发存本或明细账;稽核费用账户,核算加工数量。

(7)外发加工的稽核

核查委托加工协议、“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制造费用”“应付账款——**公司加工费”等账册等账户及出入库单,审查有无外发加工、是否经海关批准。核实外发加工货物的流向、加工的成品是否如数收回以及有无异常支付加工费等。(8)单耗的稽核

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包括耗用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和非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数量。

① 查阅、复制加工贸易项下料件、成品的样品、影像、图片、图样、品质、成分、规格型号以及加工合同、订单、加工计划、加工报表、成本核算等账册和资料;

② 查阅、复制工艺流程图、排料图、工料单、配料表、质量检测标准等 能反映成品的技术要求、加工工艺过程以及相应耗料的有关资料。根据每份工料单、配料表等核算成品单耗;

③ 要求加工贸易企事业提供核定单耗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司; ④ 对保税料件和成品进行查验或者提取货样进行检验或者化验; ⑤ 询问加工贸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涉及单耗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⑥ 进入加工贸易企业的货物存放场所、加工场所,检查与单耗有关的货物以及加工情况;

⑦ 核算投入产出。了解企业成本核算,调阅原材料、半成品、生产成本等账册,根据企业投入的问题与最终生产成品的产量相比较,核算成品的单耗。

4、保税监管场所实质性测试的重点(1)保税仓库的稽核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对保税仓库实施监管。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

稽核重点:

① 保税仓储货物可以进行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简单加工,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

② 保税仓储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③ 保税仓储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可予以延期;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年。④ 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加工贸易进口货物;转口货物;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外商暂存货物;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⑤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2)出口监管仓库的稽核

出口监管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对出口监管仓库实施监管。出口监管仓库分为出口配送型仓库和国内结转型仓库。

稽核重点:

① 经海关批准,出口监管仓库可以存入下列货物: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加工贸易出口货物;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出口配送型仓库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以及为改换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包装而进口的包装物料;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② 出口监管仓库不得存放下列货物: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未经批准的国家限制进出境货物;海关规定不得存放的其他货物。

③ 出口监管仓库必须专库专用,不得转租、转借给他人经营,不得下设分库。

④ 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

⑤ 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在仓库内进行品质检验、分级分类、分拣分装、加刷唛吗、刷贴标志、打膜、改换包装等流通性增值服务。(3)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稽核

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下称《暂行管理办法》)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实施监管。物流中心按照服务范围分为公用型物流中心和自用型物流中心。

稽核重点:

《暂行管理办法》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设立条件和保税物流中心(A型)经营企业具备的资格条件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① 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管理制度和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制度。② 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按照海关批准的存储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物流业务。即:国内出口货物;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外商暂存货物;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等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物流中心。

③ 根据规定,物流中心经营企业不得开展下列业务:商业零售;生产和加工制造;维修、翻新和拆解;存储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者健康、公共道德或者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享受保税政策的货物;其他与物流中心无关的业务。

④ 物流中心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经营,不得下设分中心。

⑤ 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海关规定,对货物进行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即对货物进行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计量、组合包装、打膜、加刷唛码、刷贴标志、改换包装、拼装等辅助性简单作业。

(4)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的稽核

“免税商店”是指经海关总署批准,由经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的地点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销售场所和存放免税品的监管仓库,向规定的对象销售免税品的企业。具体包括:口岸免税商店、运输工具免税商店、市内免税商店、外交人员免税商店和供船免税商店等。

以对口岸免税商店实施稽查为例,稽查组应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的规定,从销售小票、进出境名单、销售报表、库存及有关账册核实;

① 销售对象是否限于已办结出境手续、即将前往境外的人员,以及尚未办理进境手续的人员。

② 是否凭有效证件销售免税品。

③ 是否按照海关要求制作免税品销售发货单据,即在免税品销售发货单据上填写进出境人员搭乘运输工具凭证或者其进出境有效证件信息等有关内容。

④ 是否建立专门的仓库管理制度和账册,是否编制月度进、出、存情况表,是否配备专职仓库管理员,并且报海关备案;

⑤ 是否存放其他非免税商品或非所属免税商店的免税品; ⑥ 是否未经海关批准,对入库免税品进行加工或者组装。

5、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稽核(1)保税区

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税区。保税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实行围网封闭管理,24小时卡口值勤制。海关依照《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对进出保税区的货物、运输工具、个人携带物品实施监管。保税区实 行海关稽查制“度。

稽查的范围包括保税区的贸易、加工及物流企业。稽查组根据《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从账册上加以核实;

① 调阅、审核“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销售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成本”等账册,核实申报价格是否为出区价格;

② 调阅、审核“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账册,核实企业销售实际情况。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客户与报关发票等进行比较,核实买卖双方是否存在特殊经济关系;

③ 调阅、审核“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在途商品”;“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现金”、“预付(收)账款”、“原材料”、“产成品”及“经营费用”等账册,核实保税区内所发生的仓储、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是否按照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予以计入销售价格,是否存在低报价格;

④ 对加工贸易货物销往非保税区的稽查重点,首先应根据内销的加工贸易耗用料件的来源,确定控制成品征税或按其耗用料件征税。其次,确定制成品申报是否真实、合理;确定加工贸易货物单耗是否据实核销,料件申报是否真实、合理;

⑤ 区内企业销往非保税区的货物,其申报品名、数量、规格、价格是否与备案相符。

(2)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设立出口加工区是我国规范加工贸易管理,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采取的重要举措。

稽查重点: ① 进出加工区申报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与实际是否相符; ② 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是否按制成品征税;

③ 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是否经过实质性加工; ④ 出境货物是否经过区内企业进行实质性加工。(3)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在园区派驻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对进出园区的货物、运输工具、个人携带物品及园区内相关场所实行24小时监管。

稽查重点:

① 进出园区申报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申报是否和实际相符,重点是低瞒报价格、品名和归类申报不实等问题,主要针对进出口环节是否如实申报开展稽查;

② 园区货物运往区外视同进口,其申报价格是否包括仓储等费用; ③ 园区内企业有无按规定开展业务;

6.海关2010年工作总结 篇六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推进综合治税大格局建设

2009年,按照总署党组关于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们坚持以完善综合治税大格局统筹海关各项业务工作,科学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关区业务建设取得新进展。

1、税收征管能力进一步提高。积极开展关区税收征管监控分析、加工贸易放弃货物专项核查、h2000保税核查作业系统推广应用等工作,确保税收“应收尽收”,1-9月,共征收关税和环节税收***亿元。

2、优化通关环境,提高通关效能。开展旅客通关子系统、舱单和运输工具管理系统的试运行工作。成功开通快件业务。

3、业务基础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修改完善了综合业务职能管理、通关现场监管、后续监管、关警融合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制度。

4、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立了风险管理工作例会制度,风险管理的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5、企业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围绕关区27家a类aa类管理企业和化肥等5类重点敏感商品,切实开展了企业稽查和企业管理工作。1-9月,行政立案*起,立案案值***万元;

6、强化关警深度融合。综合运用刑事、行政执法手段,集中力量打击涉税和非涉税走私犯罪;建立了海关纪检、监察、缉私督察“三位一体”的联合工作机制;开展反走私专项行动,有力提升了关区监管效能,为营造良好进出口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大力促进贵州外向型经济平稳发展

今年以来,我关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帮助企业应对危机,共克时艰,大力促进贵州外向型经济平衡发展。一是主动作为,确保企业通关顺畅。主动走访口岸海关,进一步落实“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和“应转尽转”等通关便利措施,确保企业通关顺畅。二是帮助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认真执行国家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和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政策措施,支持优势企业发展。2009年1-9月,审批减免税价值8911万美元,减免两税8527万元。三是坚持“守法便利”原则,大力培育、支持外贸企业健康发展。主动深入企业,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积极推动企业分类升级。四是口岸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驻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处办公楼即将交付使用,遵义海关办公大楼建设正在紧张施工。五是进一步强化统计预警和辅助决策作用。建立贵州外贸经济运行监控、预警机制,不断加强海关与地方有关部门、企业间的信息互通,有效提升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多篇分析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2009年前3季度我省外贸累计进出口总值17.4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下降37.2%,同比跌幅继续加深,增速列全国第27位,降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3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0.66亿美元,下降28.6%,增速列全国第18位;进口6.83亿美元,下降47%,增速列全国第29位;累计贸易顺差3.8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6.8%。

截止9月30日,**海关监管进出口货物总值达2.62亿美元;监管进出口货运量27.58万吨;征收关税和环节税收2.05亿元;监管进出境人员21970人次;审批减免税价值8911万美元;减免两税8527万元;办理加工贸易合同110个,审批价值2.14万美元;刑事、行政立案共计9起,立案案值1234.52万元。

(三)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回头看”工作。

今年,我关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阶段“回头看”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领导,认真部署。下发《关于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突出重点,对照检查。分关党组和各部门两个层面,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订进一步整改落实措施。三是多种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在全关范围内采取发放“调查问卷表”等形式,征求不同层次的群众意见。此次“回头看”工作共发放“调查问卷表”72份,收回72份,满意率100%。

(四)加快制度规范建设进程。

今年以来,我关制度规范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制定出台了《***海关工作规则》,对强化廉政建设、领导职责、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督促落实、政务公开、监督管理、会议制度、公文办理、纪律和作风等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同时,还针对具体岗位和工作环节,制定出台了《***海关岗位职责工作规范》。通过制度规范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五)强化队伍综合素质建设。

全年,我关在增强队伍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队伍氛围。一是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抓好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提出做到“五个表率”,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二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为海关作贡献”主题教育,增强关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注重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积极开展关员喜闻乐见的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干部培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完善干部交流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进行岗位交流;坚持用好的方法选好的干部的思路,处、科两级班子能力和结构进一步优化,队伍活力明显增强。四是加大教培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加大关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和广度,努力提升关员干部综合素质。2009年,我关有2个集体和3位同志被总署和省、市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我关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两个责任制”体系建设。制定下发《贵阳海关党组关于同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海关党组关于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及《***海关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表》,在加强责任制体系的同时,狠抓责任制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通过签订岗位目标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承诺书,有效督促各级干部切实履行职责;开展“心有红绿灯,廉政伴终身”反腐倡廉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干部廉政主体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三是长效内控机制建设进展顺利。对关区各业务环节和岗位的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查找,进一步完善我关“两大风险”防控体系;将提前报关货物征税情况、缉私行政执法、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执行业务复查复核制度情况纳入到我关今年的执法督察和专项审计中,进一步强化对海关执法活动和相关管理活动的运行质量和效率的监督;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组织保障。成立了“***海关防控两大风险工作委员会”,指导、督办我关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各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协助部门“一把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了基层监督力量;五是纠风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制定出台了《***海关党组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党组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的通知》,增强了勤俭治关的自觉性。同时,以各党支部纪检委员作为各部门纠风工作联络员,深入开展了“海关人员6项禁令”执行情况专项自查自纠活动。

同时,我关在科学应用、财务装备、后勤服务等方面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尽快在我省建立国家级保税园区。建议省委、省政府指定牵头部门,组织商务厅、口岸办、海关、发改委等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充分征求意见,形成共识,争取得到各部门的支持,为项目进而成为省、市政府的决策铺平道路。同时可以适时组织举办高峰论坛、社会规划论证、项目推介、招商签约等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动员社会方方面面围绕实现贵州省经济历史性跨越这个核心,做好贵州综合保税区申建的前期宣传和准备工作。

(二)大力发展我省加工贸易。一是依托我省现有的两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寻求国家政策支持,力争使我省成为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重点承接地。二是积极向中央争取地方优惠政策。三是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促进我省加工贸易的发展。四是充分利用我省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和制造业和能源资源丰富的现有优势,积极扶持重点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从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7.济南海关2013年工作总结 篇七

2013年是济南海关建关的“基础建设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对外经贸形势和海关工作的繁重任务,我关在海关总署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确领会中央和总署党组调整山东海关布局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于广洲署长“开启践行‘四好’新征程、服务山东开放新气象、打造济南海关新风貌”的建关要求,主动跟进山东省委省政府“两区一圈一带”战略部署,基本完成了各项建关任务。

一、全面夯实建关基础

(一)狠抓党建基础,牢固把握建关政治方向。始终把“政治建关”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以十八大精神指导建关,形成了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快建设“四个满意”直属海关的工作思路,开展了《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济南海关强关之路》的课题研究。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领导带头引领作风改进。顺利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成立了直属机关党委,健全了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出台《党组工作规则》和《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二)狠抓干部人事工作顶层设计,营造环保友好的政治生态。遵照署领导“精简效能、做大底层”要求,坚持“高点定位、选优配强”的原则,将机构搭建和干部选配作为建关核心工作来抓。根据预留发展空间、倾斜基层一线的思路,按最简标准制定了内设机构“三定”方案。组织由各隶属海关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关区干部队伍交叉调研,最大限度地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打牢建关之初干部选任工作基础,着力提高人、岗适配度,在此基础上提任15名正处级领导干部。拓宽选人视野,面向全关区开展职能部门择岗,职能机构初步搭建。

(三)狠抓通关系统建设,业务切换圆满完成。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统筹安排、稳妥实施为推进方式,确立“双轨并行、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制定《业务切换工作总体方案》,在总署科技司、数据中心、信息中心和青岛海关的大力支持下,分四个阶段顺利推进。去年6月23日首票模拟报关单通过测试;8月1日开出首份43代码报关单和加工贸易手册;10月30日完成关区全部加工贸易系统切换;11月15日实现了H2010 参数设置及运行维护的常态化,系统运行的信息化环境基本搭建完毕。制定整体应急预案,周密制定工作方案,于今年1月1日顺利完成业务切换任务,实现全部业务的独立运行,标志着济南海关“业务”建关的完成。

(四)狠抓业务执法检查,确保守住底线。建关之初就将开展覆盖全关区的业务执法检查作为启动基础建设年的切入点,组织关区业务骨干成立检查组,历时4个多月,调取分析数据112万条,抽核纸面单证3384份,稽查缉私案卷421宗,发放调查问卷147份,总结提炼经验45条,发现问题117个,提示风险78项,提出建议41条,为强化内控机制建设、防范各类风险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着力推进业务建设

以确保完成重大任务为抓手,关区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各项业务改革和建设,在紧张有序、平稳有力中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监管效能明显提升。深入开展“绿篱”行动,查获走私固体废物进境案件3起,案值近6000万元;查获进口废物中夹杂物超标4批,共计1102吨,全部退运;对超标夹杂物进行无害化处理1宗;稽核查固废加工利用企业63家,共查发违法违规情事10起,涉及货物总量77104吨、货值4.08亿元。开展打击进出境携带超量货币现钞和其他禁限物品的专项行动,共查获携带超量货币现钞情事19起,案值260万元,同比(下同)增长3.1倍。推进双查达标,查验率达到5.5%,查获率达到20.43%。深入开展电子账册专项核查,实地核查手册52本。完善风险信息采集、加工和处置机制,关区布控实体有效率达9.17%,加工二级风险参数700余条,关区参数集中度达73.8%。提高常规稽查覆盖面,全年开展常规稽查106起。加强报关单规范申报监控预警和批量复审,规范申报率达98.48%,纠正归类差错和审价补税194票。

2013年,关区监管进出口货物11119.9万吨,增长46.2%;监管货值405.3亿美元,增长7.3%;税收入库193.5亿元,增长9.4%;审核报关单56.3万份,增长11.7%;监管进出境航班2628架次、进出境人员32.1万人次,分别增长14.6%、19.4%;监管邮递物品98.2万件,增长78.9%;备案加工贸易手册9690份,增长10.5%;备案企业3792家,增长28.4%。

(二)超额完成税收征管目标。在税收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关区上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决落实总署要求,采取果断措施,深挖税收潜力。2013年,完成税收入库193.52亿元,增长9.39%,其中关税15.96亿元,进口环节税177.56亿元。完成审价补税1.97亿元。减免税款8.4亿元。超额完成总署下发的192.2亿元的力争目标任务,列全国海关税收入库第16位。

(三)打私联合行动取得预期成果。加强对关区反走私工作形势的调研和分析,与省打私办联合对辖区9地市打私工作进行调研,搭建了反走私综合治理平台。改变坐等办案的传统模式,树立主动出击意识,着力提高案件发现能力和经营能力。针对济南私货集散地的特点,采取逆向侦查经营的方法,成功打掉2个专业化重大走私团伙。侦办的淄博兰雁集团倒卖保税棉花走私案系山东省内立案侦办的涉税额最高的走私案件;开展打击冻水产品走私的“蓝色行动”,刑事立案6起,案值1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查扣冻水产品600余吨,斩断了一条由捕捞地-越南-广西-山东的走私链条,此案作为维护食品安全的典型案例在山东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打击“洋垃圾”走私的“绿篱”行动中,刑事立案3宗,案值6500万元。

2013年,共刑事立案23起,案值13.14亿元,涉税4.37亿元,分别增长1.5、4.9、30倍;抓获犯罪嫌疑54人;移送起诉9起、17人;行政立案113起,案值2.83亿元,涉税3995万元;实现罚没收入1174万元。其中2起刑事案件被总署挂牌督办。

(四)深化业务改革取得新成效。在业务切换过程中,与青岛海关创造性的实现了区域通关的“属地申报、授权放行”模式,即借助口岸海关的授权,在属地完成对区域通关货物的口岸放行作业,并形成了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和指引。积极推进关区通关无纸化改革,将试点企业扩大至B类及以上企业,通关无纸化比例达到70%。开通省内管道燃料油的转关运输业务模式,办理燃料油转关11.5万吨,运输周期缩短为原汽车运输的十分之一,为企业节省资金800万元,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协调恢复东营废铜进口转关业务,为企业直接减轻资金占用近17亿元。启动特殊监管区域“两单一审”改革,节约企业报关成本和通关时间;在特殊监管区域和济南机场空港之间试点开展监管袋业务,提高关区小件货物监管效能。启动电子封志和集中汇总征税业务改革,企业通关持续“提速”。

(五)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带动海关业务创新。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指导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布局,配合地方政府推动济南、潍坊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国家十部委验收。高效服务展会经济,推出展前一次性备案、展出地集中验放等通关便利举措,快速验放 “韩博会”、“十艺节”参展物资。加大支持口岸建设力度,助力潍坊、东营等海港开拓集装箱业务,灵活实施海关监管,为潍坊联兴碳素等企业节约疏港成本近亿元。积极开展建言献策和现场办公。出台并落实《济南海关支持全省外贸稳增长、调结构19条措施》和《济南海关党组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现场办公及海关优惠政策宣讲活动,召开5场关、地、企三方恳谈会,现场答复解决68个问题;提出开放型经济发展建议33条;采取“一市一策”模式为各市量身定制专项扶助措施96项。服务经济发展科学决策,围绕“拓展跨境电子商务”、“创建济南航空城”等提出18项支持措施和15条规划意见。累计向总署、省政府报送统计分析文章近240篇,报送量和采用量分居全国海关第14位和第11位。拓展内外合作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推进区域通关业务,与上海、广州、厦门等13个海关网签了区域通关协议。已与15个海关完成口岸参数互认。2013年,关区共办理区域通关业务758票,货物125.91万吨,货值1.69亿美元,征税1.29亿元。

三、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按照中央和总署党组要求,主动接受总署海群办和第11督导组指导,全面认真剖析党组班子和成员存在的“四风”问题。通过关长署名向辖区9市党政一把手发出征求意见信,与省商务厅联合发文征求辖区9地市政府和企业对打造最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和意见,各隶属海关向辖区企业发出征求意见函,邀请特邀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关党组成员分别到联系点组织干部队伍调研和现场办公,开发征求意见“在线平台”等方式,共征集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146条。围绕政府企业的意见建议,在辖区各地市开展政策宣讲和现场办公,得到夏耕副省长的批示肯定,树立了“人民海关为人民”的良好形象。认真组织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关党组“四风”问题突出表现13种,班子成员自己查摆问题55条,相互批评意见17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已完成214项制度起草工作,初步建立起覆盖全部岗位和执法、管理行为的内控制度体系。

(二)加强文化建设凝聚队伍正能量。参与“口岸共建”、“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顺利通过2013省级文明单位复核。打造关区志愿服务品牌,3人分别被评为全国“海关好人”、山东省“道德标兵”、“济南市道德模范”。组织关区文化人才、文化资源普查,在总关机关完成了10个文体协会的组建,组织引领文化建设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华北协作区比赛、省直机关运动会,组织关区首届羽毛球比赛和“马林巴乐团”艺术实践活动,依托十艺节接受高雅文化熏陶;建设图书流动站、娱乐室等场所。成立济南海关慈善工作站,组织“慈心一日捐”和金秋助学活动,落实对重疾职工的救助。

(三)人事管理基础得到强化。完成人事管理系统和平台建设,移植445名关警员信息数据2万余条,新接收人事档案94卷。探索远近结合、不拘形式、选贤任能的干部选任机制,组织完成18个岗位的机关部门择岗工作。着眼班子建设的优化提升和解决两地分居人员实际困难,完成42名跨关区干部交流调配工作。搭建济南海关HJ2006系统,与青岛海关联合做好建关初期专项业务培训,年内参加署级培训26期共76人次。顺利完成首次公务员考录工作,2013年新录用公务员48名。加强退休干部支部工作,落实退休干部组织生活、健康查体等服务举措。学习借鉴兄弟海关经验,本着“简化指标,简化程序,分类考核”的原则,建立符合关区实际的绩效考评机制。

(四)防控风险筑牢廉政基础。

加强党风、行风建设。制定《济南海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关区426名关警员作出零持有报告。登记公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督导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总署党组“25+10”条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立行立改项目工作态度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完成15名特邀监督员的聘任工作。组织参加地方“社情民意调查”、“政务监督热线”等行风评议活动,在济南市51个被评议政府部门中位列第5;关区廉政文化建设资料编入省纪委《山东省廉政文化建设》系列丛书,隶属潍坊海关提名为全省“廉政文化示范点”。

积极推进“一案双查”和效能监察。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与缉私部门签订联系配合办法,着力推进反走私、反腐败、反渎职侵权工作。推动内控节点体系应用,积极开展内控前置审核,加强对关区重大科技应用项目、业务改革和制度制定中内部控制健全性、有效性的前置审核,努力实现“同步设计、同步优化”内控要求,并制定内控节点分级试点方案。完成淄博兰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擅自销售保税棉花走私案问责工作。今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件,立案并办结案件1起。

启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对3个隶属海关单位干部离任审计,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健全性、有效性的审计核查;开展采购和工程项目审计,通过行业协会推荐和约谈等方式,选定专业工程咨询公司参与我关大项采购开支和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计。围绕罚没财物管理、“绿篱”专项行动、固体废物进口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督察。

四、综合保障能力有效增强

紧密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优化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效能,为推进建关进程提供强助力。

法制保障规范有力。成立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组建关区兼职律师和法律骨干专家队伍;与省法院、司法厅等单位建立对口业务联系。以“4.26”、“8.8”、“12.4”法制宣传日(周)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按程序承办法律事务接待13起;起草多份专题报告报送省领导,妥善协调处理淄博兰雁倒卖保税料件案件。

政务保障平稳对接。完成济南海关门户网站建设及上线工作。部署管理网电子公文传输系统;“12360”服务热线对外初步试运行;上线运行签报、领导干部请假、重要接待信息呈报等系统。信息外宣导向作用明显,共编发政务信息379期,总署办公厅、省政府采用110余条次;在各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147篇,其中中央级媒体21篇。接待工作热情节约,严格贯彻“八项规定”,共接待各界来宾50余批、400余人次。机要档案基础更加扎实,成立保密委员会和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保密普查、机要室改造、机要保密硬件设施建设、更换新型加密机、印章更新等工作。

科技保障高效有力。坚持科技先导、统筹推进,信息化基础建设取得突破。建成了关区独立的网络通信系统,完成语音专网接入,红机网建设方案通过验收;搭建了基础服务器环境,完成108台服务器安装、5台存储阵列和服务器虚拟化环境部署工作;信息安全体系初步建成;政务办公系统、三统一平台、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等应用系统部署到位;积极推进电子口岸实体平台建设,完成外网系统切换;全面完成H2010通关管理系统建设任务,有力保障了关区全面切换工作。

提升效能,后勤保障全面坚实。以“保障有力、管理规范”为目标,狠抓基础工作,确保各项保障到位。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总署25+10项措施,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落实重大支出集体研究讨论制度;狠抓预算执行,目前预算执行率在全国海关系统列第4名;平稳完成税费财务系统业务切换,加强罚没财物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受到总署财务司的通报表扬。完成关区固定资产和服装系统切换、海关单位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超编车辆压缩和海关车辆标志喷涂等工作。完成现场业务处东迁、机关办公楼办公室调整搬迁等工作;规范合同制职工工资管理,稳定工勤队伍;合理调配车辆保障公务出行,提升食堂餐饮质量并进行食堂扩建改造工程,电梯、消防、供水、污水排放等系统顺利通过年检,全年实现安全零事故。

回顾一年来的建关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建关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不够规范统一、基础建设相对薄弱、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三大风险始终不容忽视;在全面改革、创新发展方面还需加强统筹协调,以形成整体攻坚合力;作风建设距离总署党组的新要求和群众的新期望尚存在一定差距。对这些问题,我关将高度重视,进一步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济南海关将在海关总署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旺盛的干劲、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践行“四好”总体要求,以更强大的信心和决心,在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流直属海关的征程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8.南京海关2010年度工作总结 篇八

2011-02-09

2010年,南京海关在海关总署的正确领导下,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海关关长会议、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立足自身实际,大力推进管理强关建设,不断优化海关监管与服务,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完成入库税收1078.16亿元,增长30.42%,列全国海关第四位;加工贸易内销征税81.2亿元,增长18.4%;加强归类和审价工作,归类补税7161.36万元,增长2.88%,审价补税8.67亿元,增长21.17%;稽查企业720家,补税入库1.18亿元;减免税审批货值62.83亿美元,同比增长29.16%,共计免征税款 47.10亿元。

审核结关报关单552.6万份,增长17.1%;监管进出境货物2.2亿吨,监管进出口总值2883.7亿美元,监管出入境人员231.5万人次,分别增长8.2%、34.7%和32.7%;监管行邮物品333.8万件。

备案加工贸易手册(含电子化手册)4.4万份,合同备案金额677.2亿美元。

立案侦查走私犯罪案件56起,案值34亿元,涉税5.2亿元;立案调查行政违法案件1638起,案值18.5亿元,涉税9157万元,审结1498起,案值8.4亿元,涉税3944.4万元,罚没入库1.17亿元,补缴税款3493.21万元;立案侦办毒品案件3起,查获各类毒品11.8公斤。

撰写《进出口监测预警专报》338篇,撰写《海关工作专报》30篇。其中,被《海关要情》采用126篇,中办国办采用55篇次,被省领导批示9篇次。有3篇文章被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受到总署通报表扬。

9.海关个人工作总结 篇九

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升我省综合竞争力

积极落实国家重大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进口减免税优惠政策,对于我省鼓励项目、技术改造和科教文卫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提前介入 参与可行性研究论证,加快项目审批速度,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上半年共办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784份,审批货值4.63亿美元,减免税款3.99亿元。

二、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场所建设

积极推进曹妃甸、石家庄、沧州黄骅综合保税区的申请设立工作,就设立条件、海关审批程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拟入区项目进展情况,提供政策支持。目前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已签约项目18个,总投资35亿元,建设审批已进入国家有关部委会签阶段。为了扩大我省对外开放,打造更大平台,承接产业转移,在我省已有两个出口加工区、14个保税仓库、4个出口监管仓库的基础上,今年我关又新审批3个、验收4个保税仓库,监管场所验收合格率达到96.42%。积极引导企业充分运用保税物流方式,从事仓储、配送、运输、流通加工等相关业务,有效促进了关区保税仓储业务的迅速发展,入库货物货运量、货值、内销征税增长明显,境外入库货物498.6万吨,增长165.4%,货值22.5亿美元,增长461.7%,出库货物实际离境36.3万吨,货值1.6亿美元,出库货物内销征税额1.6亿元。秦皇岛、廊坊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实际进出口值4199.4万美元。

三、推进业务改革,提高通关效率

以“守法便利”为原则实行差别化管理,综合运用7×24小时预约通关、网上支付、预审价、预归类、原产地预确定、提前报关、提前确认舱单、留样化验、担保验放等通关便利措施,为企业创造方便、快捷的通关环境。出口分类通关工作已在全关区开展,进口分类通关工作正在试点,逐步将在全关区推开。加强区域通关合作,提高企业进出口的便利化程度,已与北京、天津、上海、青岛、大连、南京等7个口岸海关和4个内陆海关签订了区域通关协议,我关区享受区域通关的高信誉企业已达190家。开展了税费电子支付工作,目前已有合作银行6家,适用企业1283家。推广河北电子口岸便捷企业通关、物流商务等应用项目,支持配合电子口岸平台建设,打造“大通关”的平台。

四、发挥整体合力,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

绘制河北省驰名商标分布图,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联系企业开展服务指导,发放知识产权保护热线名片,建立“点对点”式的对口合作关系。引导省内共计77项知识产权在海关总署进行备案,取得良好效果。积极走访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合作。认真落实《河北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培育工作总体方案》,主动配合协助省政府相关部门,对省内近100家进出口单位的业务人员进行海关法制培训,扶持广大进出口企业转型升级。建立“辖区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以制作通关事务明白卡、“便民纸条”、“新政速递”等便捷、直观的方式开展业务宣传。

五、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继续加大推广加工贸易电子联网监管的力度,扩大联网监管的覆盖面,使企业的加工贸易业务办理和操作更为便捷。推行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简化内销手续,积极推广内销货物“集中申报”。鼓励对加工贸易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延长加工贸易的产业链,引导加工贸易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提高产业层次。通过了商务部、海关总署的联合审定,承办编制了我国首个多晶硅光伏组件加工贸易单耗国家标准,促进了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保税加工的规范化和技术进步。

六、充分发挥海关统计的预警监测作用,提供决策参考和信息服务

坚持按月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海关统计专报》和《农产品监测月报》。密切关注国际经济形势和我省外贸进出口动态,发挥数据分析优势,坚持对重点国家和地区、重点产业和商品进行专项分析,从数据中总结苗头性、规律性和倾向性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上半年共分析撰写统计监测预警报告75篇次。加强海关数据统计咨询服务,指导企业有效利用数据资源和预警信息,增强企业生产经营主动权。

七、开展“国门之盾”行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始终保持反走私高压态势,贯彻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惩戒走私违法行为,教育引导广大进出口企业合法经营,切实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开展反走私执法合作,为河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上一篇:泰罗的科学管理在下一篇:她令我尊敬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