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运输公司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024-11-14

(2011)运输公司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10篇)

1.(2011)运输公司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一

自来水公司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现状

1.5 适用范围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3 组织体系图

3.预警级别

3.1 一级预警

3.2 二级预警

3.3 三级预警

3.4 四级预警

3.5 各级预警响应

4.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4.3 现场的保护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报告内容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自救措施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6.2 供水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9.附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为确保汝城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障县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我县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1.2.2 统筹规划,协调配合我县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纳入本县公共安全检查保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在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1.2.3 依靠科学,处置快捷

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过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进科学技术、设备、手段,快捷高效妥善处置.1.3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1.4 现状

本县供水企业此前已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该应急预案主要以本县供水企业为主体,没有纳入本县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的总体规划中,物质和资金的保障程度不够.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1.5.2 取水、拦河堤坝、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1.5.4 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水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1.5.5 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1.5.6 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1.5.7 传染性区域疾病;

1.5.8 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1.5.9 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1.5.10 干旱季节,取水水源严重缺乏.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成立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城建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建设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供水部门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2.1.2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由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1.3 县供水企业建立常设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2.1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事件现场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县政府,纳入县政府统一指挥和处置。

(4)督促加强水质检查检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

(5)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6)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供水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2.2.2 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接处警工作,应急处理办公室在联动处警时具有以下权限:直接处置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2)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4)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拟出初稿报领导审批后上报。

(5)组织召开事件现场会议。

2.2.3 供水企业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具体抢修工作;制定各项供水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实施方案和各项技术保障措施;做好相应的各项物质储备重要设施、设定建立后备措施;加强备用水厂的建设和保护;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2.4 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建设局:承担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起草、修改供水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检测、接受供水事故报警、预警信息,做好供水事故发展动态后续报告,协调供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供水事故调查工作。

卫生局:迅速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展开城市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供水事故医疗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质,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

安监局:协调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供水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现场,参与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供水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停水后的紧急供水工作。

广电局:做好供水事故信息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电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供水事故应急供电畅通。

文塔社区:指导、协调做好供水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2.3 组织体系图

县政府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

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

新闻媒体通讯部门供水部门供电部门社区组织

3.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分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3.1 一级预警

3.1.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8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1.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3.2 二级预警

3.2.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5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2.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异臭、异味或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3.3 三级预警

3.3.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3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3.2 液氯钢瓶发生中度泄漏,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3.3 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3.4 四级预警

3.4.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2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4.2 加氯设施发生轻微泄漏.3.4.3 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设施或管线设施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3.5 各级预警响应

3.5.1 一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2 二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3 三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4 四级预警:由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现场亲自指挥.4.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应急指挥或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2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必须做到:

4.2.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4.2.2 严格保护事件现场。

4.2.3 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2.4 服从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3 现场的保护

4.3.1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内容

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件快报,分别报送县政府及当地安监、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4.1 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4.4.2 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4.4.3 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4.5 事件的简要经过。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4.7 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4.4.8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4.9 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1.1 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5.1.2 现场指挥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应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事件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地供水企业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1.1 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县政府。

6.1.2 应急处理办公室指令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6.1.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属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当地环保、防疫部门。

6.1.5 源水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进行供水外,报请县政府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6.1.6 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6.1.7 事件单位须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6.1.8 事件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职工的善后工作。

6.2 供水企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6.2.1 调度中心(室)

(1)调度中心(室)为供水企业应急联动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枢纽,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警后,应立即核查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事件性质并做出初步判断,迅速指令事件单位先期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2)指令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各项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3)按领导小组指令报请县应急指挥部启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迅速调集人员、车辆、机具、设备、物资到达指令区位。

(4)统一衔接外部协调、支援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5)随时掌握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2.2 生产技术部门

(1)接到调度中心(室)的报告后,负责并组织机电维修,设备操作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发生水厂净水构筑物倒塌时组织抢修,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他处理意见。

(4)组织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6.2.3 水质检测部门

(1)指导并加强水厂相关部门和人员观察、检测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负责对配电系统、消毒系统、化验检测有毒药剂等危险源的监控。

(4)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程度。

(5)物资供应部门

负责组织、运输、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1.1 各水厂对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7.1.2 明确各水厂的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关,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安全防范检查,及时抓整改。

7.1.3 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发单位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由安全鉴定检测队伍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源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2.1 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警,现时迅速果断地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并接应救援力量。

7.2.2 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按“紧急回厂有关人员名册”通知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到岗(夜间或双休日由厂值班人员暂时担负指挥工作)立即启动本单位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部门、地区街道报警。

7.2.3 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就位,按各自职责,分头现场指挥,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络。

7.2.4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经应急压罩处理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应开启中和设施、隔离水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泄漏或抢险的具体措施.如果支管泄漏,应立即关闭相应数氯瓶和针阀或钢球阀,并开启中和设施。

7.2.5 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备好交通运输工具。保卫治安人员应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 抢修人员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抢救指令迅速进行抢修,控制事故扩大。

7.2.7 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出现大面积泄漏时,由现场救援人员迅速报119特警大队,请求支援。

7.2.8 医疗人员与消防人员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并对其他人员采用简单的防护措施。

7.2.9 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3.1 维修110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7.3.2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

7.3.3 由维修人员关闭距爆管点两端近点阀门,并进行抢修。

7.3.4 由应急领导小组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3.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3.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4.1 迅速报110

7.4.2 由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泵房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7.4.3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安全鉴定检测队伍对泵房设施或管道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并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处置意见。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7.5.1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修人员抽干泵房的积水。

7.5.2 由物资供应部门迅速调集阀门、电机到位。

7.5.3 由抢修人员更换电机、阀门。

7.5.4 由公司政工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5.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5.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1.1 处置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启动后,供水企业内部实行董事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8.1.2 应急处理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当纳入县政府的工作预案,服从县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支援、协助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件单位和供水企业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8.2.1 对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道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2 对在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 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具体由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2011)运输公司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二

一、旅游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旅游是人们为了休闲、娱乐而进行的非定居性旅行或浏览过程中放生的一切关系和现象的总和, 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 受空间、时间、地域制约。因此, 旅游是一项受自然及社会环境综合影响的活动, 任何环节出现异常都可能引起旅游安全问题。常见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原因有:

(一) 自然及社会因素

旅游活动的开展需要特定的自然及社会环境, 但自然及社会环境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具体表现为旅游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这种不安全状态包含:自然环境不安全状态与社会环境不安全状态。比如由于洪涝、泥石流、沙尘暴、游行示威、恐怖活动等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 旅游者行为因素

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也是诱发旅游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 比如说随意丢弃烟头、或者为了挑战自身极限而参与挑战性、刺激性较强的体育旅游活动, 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三) 旅游管理因素

由于旅游活动是个相对复杂的活动, 一旦管理环节出现任何纰漏都有引起旅游安全问题的可能。如果管理者不依照可持续发展原则, 肆意进行旅游开发, 对旅游地生态环境将造成一定破坏, 可能会给游客带来不安全隐患;悬壁、桥梁等危险地方未设置警示牌或未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可能会诱发游客的不安全行为, 从而酿造旅游安全事故。

二、我国旅游安全救援状态与特点

截至目前, 我国旅游救援工作已经初步形成, 成立了全国性的旅游安全救援机构。但纵观全局, 我国旅游安全救援工作的开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具有零散性、无序性, 分散的救援机构还不足以确保我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成功, 需要在旅游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公安、消防、武警、医疗卫生等多个部门联合形成有效的社会救援体系。

三、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旅游业包括:衣、食、住、行、购、娱等多方面内容, 并涉及科、教、文、卫、交通等多个事业部门。因此可以说旅游业是一个结构繁杂的系统。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会使游客生命财产受到损害。因此, 有必要以市为单位建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首先应对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进行规范及等级进行划分, 其次旅游救援应坚持属地化原则, 根据不同事故级别采用不同级别的政府预案, I级突发事件应启动国家旅游局应急预案, II级重大事故应启动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

(二) 组织领导

应该建立以市委领导为主体的旅游救援指挥中心, 负责对整个旅游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开展、统筹及协调, 并贯彻整个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

(三) 市指挥中心下设机构

1.办公室

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及时掌握安全事故发生动态, 及时做到上传下达, 通常应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

2.救护组

救护组主要负责现场救护及转移伤者的工作, 应由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救护组组长一职, 事故生后要及时调动医院的医疗救护队伍奔赴现场, 并在现场建立临时急救中心。

3.保卫组

保卫组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卫工作, 应由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一职。事故发生后维持现场秩序, 疏导交通、排查取证, 并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

4.安置组

安置组顾名思义主要负责对受害者的安置工作, 应由民政局负责人担任组长一职, 具体来说负责对旅游安全事故伤者及亡者家属的临时衣、穿、住、行的安置工作, 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伤者的转移, 亡者尸体处理。

(四) 紧急处理原则与要求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 有关部门应迅速做出以下反应:当事故发生后, 应立即开展现场抢救工作, 并及时向旅游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市旅游救援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组织相关部门奔赴现场处理。待旅游事故基本处理完毕后, 由事故发生单位向旅游局等政府部门递交关于此次旅游安全事故的书面材料及总结。

(五) 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案例

2007年7月13日中午, 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由于此次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5名以上, 事故发生后,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并成立了“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 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接待遇难者家属、安置受伤人员就医及转院, 进行遇难者保险金赔付等事宜, 在“7.13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的多次协商下, 最终达成赔偿事宜, 做到妥善处理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协调各相关部门, 将事故危害降至最低, 就是挽救群众生命财产。

四、结束语

为确保我国旅游继续保持健康、持续、蓬勃的发展态势, 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疏散避难对策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在旅游景观区应建立以市为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包括:医疗、卫生、公安、消防、武警、通讯、民政等多部门。其次,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履行自身职责, 确保将事故危害降至最小化。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不仅是为了确保旅游者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 而且是促进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方案措施。

参考文献

[1]刘天虎, 金海龙, 吴佩钦, 胡明雷.登山探险旅游安全保障体系研究——以新疆慕士塔格峰为例[J].生产力研究, 2010 (02) .

[2]岑乔, 黄英.山地景区旅游安全感知与态度研究——基于旅游者和山地景区从业人员的调查[J].技术与市场, 2011 (06) .

3.(2011)运输公司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三

关键词:秀宁隧道 危险源 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中图分类号:U45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3(b)-0020-02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造成了极大的人身财产损失,因此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越来越受到关注。从国家到地方各单位甚至每个工程项目都高度重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在安全事故突然发生时如何正确快速地实施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是我们所追求的目的。

隧道施工一直都伴随着诸多风险,围岩坍塌,火灾,涌水涌泥等等。事故一旦发生往往便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减少施工施工的发生,降低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秀宁隧道施工方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及秀宁隧道的工程特性制定一个高效有序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本文对秀宁隧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并结合隧道安全施工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要求,对现有应急预案编制中的应急措施进行了研究。

1 工程概况

秀宁隧道(原名安禄隧道)为改建铁路成昆线广通至昆明段最长的双线隧道,设计时速为200 km/h,是全线的控制性工程,也是我国目前在建的最长的高速铁路单洞双线隧道。隧道位于禄丰南车站与双湄村车站之间,全长13187 m,最大埋深565 m,进口里程为DK993+173,出口里程为DK1006+360。线路坡度设计为:进口端11727 m为11‰的上坡、出口端1460 m为9‰的上坡。隧道横穿象山及孝母山脊梁,经下箐、上箐、大麦地、大龙潭、中村等村落后,于吴家村附近出洞,其间穿越数条横向沟谷。出口段位于半径为5000 m的左偏曲线上,其余位于直线上。其中,直线地段隧道轨上有效净空面积为81.37 m2,按国际隧道协会(ITA)定义的断面数值划分标准,此隧道属于大断面隧道(50~100 m2)。

2 隧道危险源

对隧道施工过程进行全面危险辨识工作,主要应用系统安全分析方法进行,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行业或地方发布的法规、规范、标准、规定推出危险源。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勘察认为秀宁隧道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危险源:(1)隧道塌方、涌水突泥及其引起的地下水位严重下降、地表沉陷(2)深基坑和支护结构坍塌、坑壁坡顶开裂、边坡失稳、基础桩壁坍塌(3)山体滑坡、泥石流、洪灾等自然灾害(4)施工引起既有线设施损坏或影响列车安全运行(5)起重吊装等机械安全控制设备失灵或损坏、作业中突然停电、设备倾覆等(6)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7)锅炉事故(8)火灾、爆炸(9)急性中毒、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中暑、淹溺、机械伤害等各类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害。

3 应急预案编制原则

秀宁隧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本着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通过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查堵各种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坚持项目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建立好项目部、作业点、作业班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实行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重大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

4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应急预案由领导小组制定,当出现安全事故时,领导小组首先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向有关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及时通报上级和有关部门并听取相关的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在事故现场要及时确定现场指挥最高负责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做出处理决断;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护工作。事故现场处置结束后组织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

领导小组下设分管小组,分别负责不同方面任务,相互协调配合,更好地处置突发事件。各分管小组主要由以下几个组成:(1)现场处理组:负责深入现场掌握情况,报告事故处理和进展情况;传达领导批示,协调有关单位的救援工作。(2)专业抢险组: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抢救被围困人员,及时撤离伤亡人员;负责对事故人员进行现场救治。(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4)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护,开设现场急救所,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及时联系就近或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5)交通运输组:负责现场抢险设备、人员、药品等急需物资的运送,疏散现场人员。(6)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医疗救护组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安排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和伤员的转移;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交通秩序;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7)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伤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8)机动预备组:弥补救援力量的不足,由总指挥临时决定调动和投入。(9)事故调查小组: 对事故责任人,目击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的性质、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 应急响应程序

结合秀宁隧道的施工特点,并参考相似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的制定。把响应程序等级分为两类:一般响应程序和重大事故响应程序。对于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当事人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现场负责人组织应急成员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在半小时内向指挥部领导报告。而对于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在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组织应急小组人员对事故按应急程序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

6 结语

近年来,在铁路隧道建设中,发生了多起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在总结沉痛的教训之后,各施工单位都意识到了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重要性。一个完善、周全的应急预案可以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保证人身安全的同时还能尽可能的减少经济损失。只有根据现场隧道施工的实际情况,才能制定出合理的应急预案;只有在分析各种危险源的特点,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状态的前提下,才能保证在事故发生时,应急反应行动能按计划有序地进行。

该文介绍了秀宁隧道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的内容,从危险源分析到应急组织机构的布置再到应急响应程序的制定。可以看出秀宁隧道对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重视,此预案的研究对相近工程也有很大的借鉴作用,对于预案中不足之处还需在工程进一步开展过程中进行响应的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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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赤坤,郑长青,曹磊.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体系的研究和探讨[J].铁道标准设计,2007(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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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俊翘.跨越地铁既有线的隧道施工应急预案[J].企业技术开发,2012,31(9):45-46.

[5]叶英.隧道施工不良地质应急预案研究[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9,20(2):60-64.

4.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重大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臵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新津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预防为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处臵有力的原则。

第三条药品安全事故,是指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的药品质量事故、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故、重大制售假劣药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药品安全事故。具体包括:

(一)群体性药害事故或药品不良反应事故;

(二)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情况紧急需求的药品质量控制;

(三)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的重大制售假劣药案件;

(四)引起新闻媒体关注,涉及药品监管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药品安全事故分为三级。

三级:一般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在我县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发生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故。

二级:较大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影响扩大,蔓延势头升级,危害程度增加,药品不良反应事故出现频繁等,已造成一人重伤、五人以上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

一级: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已在我县多区域、高频率发生,来势凶猛,危害程度激增,已发生多起药品群体性伤害事件或大面积中毒事件等,已经发生致人严重残疾、一人以上死亡、三人重伤、十人轻伤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总指挥,县府办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为副总指挥,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为成员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县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臵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臵药品安全事故的一般性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预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监督抽验;深入现场,及时调查、收集药品安全事故的第一手信息资料,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蔓延。

(二)县公安局:负责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构成犯罪的案件;负责查处妨碍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案件。

(三)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医疗救护方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和救护定点医院;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转移。

(四)县工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第三章信息处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八条在获悉有关药品安全事故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九条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发展过程,应急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应尽可能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危险、拟采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分析等;

阶段报告,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处臵进程,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建议。

第十条通过监督检验、举报投诉、媒体披露等渠道发现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药品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或已经造成人体伤害的假劣药案件;

(二)群体性药害事故或药品不良反应事故;

(三)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登载的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涉药信息;

(四)其他途径获得的可能或已经产生重要影响的重要涉药信息或线索。第十一条指挥部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应对本预案第十条的信息进行监测、分析与评估。

第十二条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信息或报告后,应对下列事项立即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变化趋势,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一)药品安全事故的类型、性质、等级;

(二)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度、涉及范围及发展趋势;

(三)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四)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指挥部各成员及所有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泄漏涉密信息。在未向社会发布药品安全事故信息前,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或泄漏信息,以免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混乱。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针对三个级别的药品安全事故,设三套应急预案。分别为第一套预案、第二套预案、第三套预案。

(一)第一套预案,处于一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减低损失率,减少死亡率,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应立即带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必要时,应联合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赶赴现场。事故现场位于昆阳镇、鳌江镇的,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事故现场位于偏远地区的,必须2小时内到达现场。

3、应急工作情况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应急工作汇报为每2小时一报告。应急工作情况由指挥部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当日上报县政府。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4、所有工作人员服从统一调度,休假人员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开通所有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加强应急值班制度。指挥部办公室应安排双人双电话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中必须有一名局级领导干部带班。

6、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与有关部门联系,协作开展应急工作,共同解决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问题。

7、车辆统一调度。所有交通工具集中统一调度。

8、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向媒体及时发布药品安全事故的动态,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9、其他应对措施。

(二)第二套预案,处于二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控制药品安全事故扩散。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赶赴现场,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将现场的处臵情况向指挥部汇报。必要时,应联合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赶赴现场。事故现场位于昆阳镇、鳌江镇的,1小时内到达现场;事故现场位于偏远地区的,及时到达现场。

3、应急工作情况报告。实行专报制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中必须由一名局级领导干部带班。每天一次向县政府报告药品安全事故的动态。

4、保障联系畅通。所有工作人员确保随时相联系,随叫随到。未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5、加强协作与监管。指挥部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协作开展应急工作,共同解决药品安全事故。

6、及时同有关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人心。

7、其他应对措施。

(三)第三套预案,处于三级药品安全事故状态时启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下达启动预警指令。

1、工作目标。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查险情。

2、组织指挥。启动预警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赶赴现场,以控制药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将现场的处臵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3、启动应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信息联络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4、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指挥部办公室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5、加强药品安全的监控。加强对药品市场的巡查和监督,及时收集、整理药品监管信息,密切关注、分析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6、引导舆论。联系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在启动第一套、第二套方案的同时,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应在2小时以内上报县政府。经批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适当方式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在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工作中,工作人员未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予以责任追究。对处臵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5.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篇五

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地震发生时,能够统一协调,迅速妥善地做好事故处理和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师生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校园安全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师生的危害,是我校的重要职责。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校园安全稳定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3、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校园安全应急实行属地管理,学校、班级两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处置体系。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我校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房屋倒塌事故、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

1、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伤或中毒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均为重大安全事故。

2、发生的安全事故虽然没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达不到以上数额,但其性质特别严重,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亦属于此范围。

三、组织领导

总指挥:霍 金(校长)

副总指挥 :韩世文(书记)王建福(总务主任)

成员:白海斌韩绕良李保云李建深李永祥赵学法魏德志赵德平陈云张玲张丽琼段清录杨红海普春照刘强 主要职责:

①负责统一部署、监督、检查应急处理工作,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②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指挥部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所有人员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安全事故报告及程序

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发生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支援;学校要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按照“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师生安全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卫工作。

3、对迟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五、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加强消防两个能力建设。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双锁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八)其他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设立安全事故应急机构

学校要根据事故种类和事故情况,设立以下机构:

(一)情况信息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主要负责及时上报现场情况及处理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与教育局事故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确保上报下达,信息畅通。

(二)抢险救护组:由学校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任组长,负责联系县公安、交警、消防、卫生等部门实施营救,并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其他有关力量积极配合。

(三)保卫组:由校长任组长。协助公安部门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

(四)安置组:由学校总务主任任组长。负责转移、安置因事故而受到侵害的学生、教师等相关人员,并临时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转移、救护工作。负责筹备和解决系统内部处理事故所需的装备、设备等方面的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指挥中心及所需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

(五)调查组:由学校协助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对重大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

七、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写出安全事故情况书面报告,上报指挥中心。

八、重大事故报告电话

1、火灾事故: 1192、交通事故: 1223、爆炸事故: 1104、食物中毒事故:120

弥勒县东山中学

6.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篇六

2011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暨灾害预防及

处理设计

二O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鑫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灾害预防

及处理计划

为了积极应对我矿井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理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和“科技兴安”战略,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也能降低事故风险,及时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是安全生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遏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矿长:审批:

7.2校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篇七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减少事故发生后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程度,并在第一时间内以最快速度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包括:

1.火灾爆炸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筑物质量安全事故。

4.雷击、化学物品、用电引起爆炸事故。

5.学生食物中毒事故。

6.地震造成建筑物倒塌事故。

7.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挤拥引起伤亡事故。

8.传染病传播事故。

9.学生集体春秋游意外伤亡事故。

10.江河湖泊溺水伤亡事故。

11.其他意外伤亡事故。

二、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1.学校安全领导机构

组长: 陈彪畴***

副组长: 公成***

成员: 全体教师

2.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作出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决定,副组长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及善后等工作的现场指挥。

3.组员主要做好现场救援处理,抢救和善后等工作。

三、报告制度

1.凡发生师生伤亡或直接损失较大的事故,必须立即向组长报告。

2.学校必须在短时间内上报学区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在十二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

3.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以及经济损失状况,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救援措施和事故控制程度。

4.事故现场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变化的情况。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学区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四、现场指挥

事故现场处理的总指挥由组长担任,小组成员负责抢险、抢救伤员,维护现场秩序警戒,善后处理,后勤保障等工作,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迅速进行,将事故伤亡程度、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开展抢救工作。

2.在全力抢救伤员同时,及时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学校小组成员应及时送伤员到医院急诊抢救。

4.班主任及相关老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5.学校财务工作人员应及时请示校长,为伤员做好有关医药费等经济补偿的工作。

6.学校领导成员应及时汇总事故情况写出事故报告并上报学区

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六、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任何责任部门或个人不得隐瞒事故的起因,必须积极配合。

七、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要加大力度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档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减少到最低程度。

8.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八

一、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范围

本预案是指在我镇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性死亡1-2人或重伤2人以上10人以下,以及其他产生重大影响的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二、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

指挥长由镇长兼任,副指挥长由农口口长担任,农机监理站和农业服务中心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开展重大农机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三、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1、到达现场后,立即保护现场,维护秩序,抢救伤者。

2、根据现场情况,请求有关部门搞好配合与支援,并协助工作。

3、排除险情,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4、配合好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2011)运输公司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九

(2021年)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江门市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江门市建设局制定的《江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名单:

长:XXX

任总指挥

电话:XXXXXXXXXXX

付组长:XXX

任副总指挥

电话:XXXXXXXXXXX

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2、项目部应急救援责任人名单:

项目名称

主要负责人

直接责任人

长沙外商活动中心

XXX

XXX

老干部活动中心

XXX

XXX

东乐厂房、宿舍

XXX

XXX

红进综合楼A、C幢

XXX

XXX

马岗登山小学

XXX

XXX

金山大道小桥

XXX

XXX

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为现场应急救援主要责任人,公司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部门的应急救援主要责任人。

3、公司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XXX

XXX

联系电话:XXXXXXX

XXXXXXX

二、应急救援组织架构图:

现场总指挥

副总指挥

各组指挥员

后勤物质供应组

抢救伤员排除险情组

现场外围人员疏散组

现场保护警卫组

供电供水抢修组

现场设备物资疏散组

三、应急准备与响应流程图:

政府有关部门

外部报警

消防:119

匪警:110

交通:122

救护:120

外部通报

救援小组领导

结果

应急救援

事故现场

部门(项目)

报告人

指示

确认

公司应急救援小组

报告人

非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

内部报警

紧急:911

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检验评价、修改

注:“

”表示非必须程序

四、公司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工地重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指挥组织抢救,同时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2、指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协同现场保护好事故现场。

3、负责协调指挥调动项目一级应急救援力量,包括应急物质资源和人员支持、技术支持,全力保障应急行动的顺利完成。

4、协助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

6、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7、协同现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在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部门复检认可后,努力争取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五、工程项目部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1、工地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负责指挥调动工地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协助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地的正常生产。

六、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类别

1、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2、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高支模、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4、起重伤害:指起重大型设备或操作过程的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的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

七、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本项目的保卫、消防方案,内容包括: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八、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项目设紧急联络员一名,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九、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工地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工地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总部,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工程总部及公司领导。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十、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十一、应急救援演练及事故应急预案

由救援指挥中心选定一个项目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组织其他项目有关人员参与演练。

项目部应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可定期不定期演习预案,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内的设施、机具及消防器材。

演习或事故发生后,对应急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修订。

十二、各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1、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周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多年来,高坠伤亡事故占全部事故的比例较高,这种事情对社会影响较大,为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必须加强检控管理。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操作时,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的用具。同时,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①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恐怕发生坠落事故等特定危险施工的同时,在施工前,制订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②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③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④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⑤不得攀爬脚手架。

⑥进行悬空作业是,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⑦建筑物临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目)的安全网。

⑧边长大于250mm的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泥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面用木板盖板加砂浆封固,边长大于1500mm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洞口下挂安全平网。

⑨各种架子达好后,项目经理必须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使用时,特别是台风暴雨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

⑩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300—400mm,与地面角度成6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2)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①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②出现颅脑外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偶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③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a)

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b)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作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c)

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纱。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它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2、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1)

物体打击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边长小于或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2)

发生物体打击应急措施:

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发生的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务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三分钟内就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1)

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竣工后输验收手续。

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

a)

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接地。

b)

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c)

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d)

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e)

电动设备和机具衽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f)

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2)

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a)

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闸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b)

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c)

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d)

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e)

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f)

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得进入断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a)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b)

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c)

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d)

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e)

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

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

措施:

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

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

当判断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地抢救。方法如下:

a)通畅气道。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处。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畅通。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c)胸外心脏按压: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

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4、火灾和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需要一定数量的可燃板材,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在施工阶段,也需要大量的乙炔和氧气,对钢筋进行焊接,如盛装乙炔和氧气内的钢瓶储存方法不当,使用不规范,也容易发生因气体泄露而产生的气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有效措施。

(1)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①组织措施

a)要建立、健全消防机构。指挥部、项目分部要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明确指挥部、项目分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b)指挥部、项目分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c)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d)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将到最低。

②管理措施

a)各单位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放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b)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c)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d)严禁对盛装过有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接。

e)焊接(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f)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凉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g)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h)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的灯具。

i)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j)厨房不准同时使用煤气炉、柴炉和油炉。

(2)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②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③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④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⑤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⑥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⑦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5、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

(1)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必须认真贯彻建设部“重申防止坍塌事故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防止坍塌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在项目施工中必须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经甲乙方及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2)工程土方施工,必须单独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土方坍塌,尤其是制定防止毗邻建筑物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按土质放坡或护坡

施工中,要按土质的类别,较浅的基坑,要采取放坡的措施,对较深的基坑,要考虑采取护壁桩、锚杆等技术措施,必须有专业公司进行防护施工。

②降水处理

对工程标高低于地下水以下,首先要降低地下水位,对毗邻建筑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认真观测。

③基坑边堆土要有安全距离,严禁在坑边堆放建筑材料,防止动荷载对土体的震动造成原土层内部颗粒结构发生变化。

④土方挖掘过程中,要加强监控。

⑤杜绝“三违”现象。

3)模板作业时,对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用以支撑立柱。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行成整体。

4)严格控制施工荷载,尤其是楼板上集中荷载不要超过设计要求。

(2)

发生坍塌事故的应急措施:

1)当施工现场的监控人员发现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纹或发出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报告给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组织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2)当土方或建筑物发生坍塌后,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员上岗,除应立即逐级报告给主管部门之外,应保护好现场,在确认不会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

3)当少部分土方坍塌时,现场抢救组专业救护人员要用铁锹进行撮土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时,造成特大事故时,由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协调作战,保证抢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

4)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要由现场医疗室医生或急救组急救中心救护人员进行抢救,用担架把伤员抬到救护车上,对伤势严重的人员要立即进行吸氧和输液,到医院后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救治伤员。

5)当核实所有人员获救后,将受伤人员的位置进行拍照或录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6)对在土方坍塌和建筑物坍塌死亡的人员,由企业及市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亡人员的家属进行安抚,伤残人员安置和财产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6、中毒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在工程施工中,一般常见的中毒事故主要有锰、苯中毒、液化石油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地下建筑内、人工挖孔桩井底窒息等。遇到中毒紧急情况时,必须:保持冷静;

确保自己安全;

报警和电话求援;

将患者移离危险区;

实施第一救援。

(1)防止锰中毒的预防措施

集中焊接场所,可以采取机械抽风系统,即在每个焊接作业点上方设置吸烟尘罩,将锰烟尘吸入支管道,再汇入总管道,经过过滤净化后再进行排放。

现场焊接作业场狭小,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以设置移动排毒设备,装置焊接时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作业操作,以减少锰烟尘的危害。

(2)防苯毒的技术措施有:

1)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污水池内涂刷各种防腐涂料或环氧树脂玻璃钢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害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2)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苯中毒和铅中毒。

3)涂刷冷沥青,凡在通风不良的场所或容器内涂刷冷沥青时,必须采取机械送风、送氧及抽风等措施,不断稀释空气中的毒物浓度,如果只送风不抽风,就会形成毒气“满溢”而无法排出,仍易中毒。

(3)一氧化碳中毒的应急措施

凡是含碳的物质如煤、木材等在燃烧不完全时都可能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会很快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而且不易解离。一氧化碳的浓度高时还可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铁结合,抑制细胞呼吸而中毒。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环境,如燃烧、浓烟,且缺乏良好的通风设备。伤员有头痛、心悸、恶心、呕吐、全身乏力、昏厥等症状特征,重者昏迷、抽搐,甚至死亡。

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松解衣服,但要注意保暖。对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并注射呼吸兴奋剂,如山梗菜硷或回苏灵等,同时给氧。也可对昏迷者人中、十宣、涌泉等穴针刺,待病人自主呼吸、心跳恢复后方可送医院。

(4)地下建筑内、人工挖孔桩井底窒息的应急措施

一些建筑设计不合理的地下室、防空洞、贮藏室、人工挖孔桩施工等由于通风条件差,其空气成分与外界大气成分有很大差别。离地面越远、通风越差,加上其中的贮藏物发生腐烂或火灾时,其空气的变化也就越大。地下建筑中的气体成分、比例的改变,基本上表现为:氧气含量显著降低,二氧化碳含量增高,其他有毒气体产生等。

中毒症状主要是缺氧窒息。一般表现为头晕、头痛、耳鸣、眼花、四肢软弱无力,相继有恶心、呕吐、心慌、气短、呼吸逐渐急促,变得快而浅。随着缺氧的加重,意识逐渐模糊,全身皮肤、嘴唇、指甲处,呈现明显的青紫,血压下降,瞳孔散大,病人陷入昏迷状态,最后因呼吸困难,缺氧窒息而死亡。

这样的环境里救人,首先要使患者脱离中毒环境,转到地面上或通风良好的地方,然后再作其他有关处理。

在救援人员需要深入到地下建筑或人工挖孔桩井底以前,最好先测试一下其中的空气成分,若在紧急情况下,没有现成的仪器,则可取一蜡烛点着,用绳索慢慢地吊入下面,从火着、火灭来判断情况,循情进入。根据测定情况,决定是先进入或是先改善地下建筑的空气状况。这时可使用鼓风机等促进通风,切忌盲目入内,既救不了人,又害了自己。

经过通风处理后,救护人员方可入内救人。但为了保障安全,预防意外发生仍需用安全绳、导引绳等,若用防毒面具,则更为理想。救出的人员,应立即移至空气新鲜通风良好的地方,松开衣领、内衣、乳罩和腰带等。对呼吸困难者立即给予氧气吸入,或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必要时注射中枢兴奋剂。对心跳微弱已不规则或刚停止者,同时施行胸外心脏按压,注射肾上腺素等。

救援者本人进入地下建筑后,若感到头晕、眼花、心慌、呼吸困难等症状,应立即返回,以免中毒。即使佩戴防毒面具,也应严格计算时间,切勿大意。

(5)液化石油气中毒应急措施

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组成液化石油气的全体碳氢化合物均有较强的麻醉作用。但因它们在血液中的溶解度很小,常压条件下,对机体的生理功能无影响。若空气中的液化石油气浓度很高,从而使空气中氧含量减低时,就能使人窒息。中毒后有头晕、乏力、恶心、呕吐,并有四肢麻木及手套袜筒形的感觉障碍,接触高浓度时可使人昏迷。

对此类伤员要立即脱离现场,解衣宽带,保暖,吸氧。使用脑细胞代谢剂,如细胞色素C、ATP、辅酶A和维生素C、B1、B6、B12等静滴。有呼吸衰竭者可用呼吸兴奋剂,如可拉明、洛贝林等。

十三、本预案的发布和修改程序

本预案经公司安全委员会会议通过,有公司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程序的修改须重新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由公司重新发布。

附救援设备清单:

救援设备清单

设备分类

名称及数量

通讯器材

固定电话

XXXXXXX

XXXXXXX

若干

移动电话

XXXXXXXXXXX

XXXXXXXXXXX

若干

对讲机

8台

交通工具

指挥车

JP3606

联络车

JP1306

救援车

JP1476

急救药品及

器材

止血带

颈托

担架

灭火器

END

10.(2011)运输公司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十

建立健全我县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 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妥善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湖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鄂政办发〔2008〕46号)、《黄冈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黄政办发〔2008〕3号)、《浠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浠政办发〔2008〕44号),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在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各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4.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2)超出事发地省级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1.4.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州)级行政区域;(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4.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州)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1.4.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县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1.5 工作原则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贯彻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信息公开、群防群控、依靠科学的工作原则。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根据事故处理的需要成立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领导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关机构。一般情况下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区)行政一把手为本辖区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相应应急机构开展应急工作。

2.1.2应急指挥部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应急处理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2.1.3成员单位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卫生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科技局、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水产局、畜牧局、林业局、粮食局、民政局、经济局、武警中队等。

2.1.4成员单位职责

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⑵县卫生局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对餐饮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⑶县农业局、水产局、畜牧局负责组织对重大初级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禁限用农(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植物疫病和农业环境污染导致的重大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⑷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依法对屠宰加工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⑸县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⑹县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⑺县教育局负责协助县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8)县林业局负责食用林产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9)县粮食局负责粮食储存、运输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协助工商部门开展粮食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

(10)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各地污染处置工作,对受污染食品及处置受污染食品可能引起新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指导意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12)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对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13)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

(14)县财政局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和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支出的需要,并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价;(15)县民政局负责组织享受社会救助的特困受害人的生活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捐赠款物的发放,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16)县经济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的生产、供应;

(17)县科技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科技专家咨询队伍,组织支持食品监测检验、事故预警及反应处理等相关技术研究开发;

(18)县武警中队必要时迅速组织参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1.5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依据情况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职责如下:

⑴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⑵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⑶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⑷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⑸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1.6 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及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处理需要,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成立相关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及职责如下:

⑴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工作,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⑵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或销毁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消费渠道,及时移交相关案件。

⑶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迅速启动《浠水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防范措施。

⑷案件查办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处分违法违规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⑸专家咨询组:由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专家咨询组,为事故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对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制订控制措施。

⑹物资保障组:由县经济局、商务局负责启动医药储备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药品和物资的统筹调度,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保证应急物资及时有效供应。

⑺信息发布组:由县委宣传部依据《浠水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负责受理记者采访事故发生现场的申请和管理工作。

⑻善后处置组: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做好事故受害人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2.2 乡镇(场、区)应急指挥机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场、区)应当按照事故级别相应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本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2.3 日常管理机构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监测、分析、预警、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地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4 咨询专家库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和管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咨询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咨询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家组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组,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提出咨询和建议。预防与报告

3.1 预防宣传

各乡镇(场、区)及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和防御风险的意识。

3.2 事故监测

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地区,尤其是对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日常监管检查和专项整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监测检验,掌握食品安全状况,逐步建立全县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系统,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系统,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管理系统,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3 事故预警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系统提供的信息,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在本区域内作出预警。

3.4 应急保障体系 ⑴信息保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重要信息,应当经县应急指挥部同意,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委宣传部向社会发布。

⑵医疗保障:县卫生局要建立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的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医疗急救队的分布,救治能力以及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制定救援方案。

⑶人员保障:县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等部门组建专业应急队伍,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提高装备水平,增强队伍实战能力。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⑷技术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机构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必要时由县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

⑸物资和资金保障:各乡镇(场、区)和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支出的需要。对受事故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县财政局根据事发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申请,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给予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⑹演习演练:各乡镇(场、区)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⑺教育培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进行预案的业务培训。

3.5 通报制度 3.5.1通报范围

⑴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⑵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3.5.2通报方式

⑴县有关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与事故有关地区的相关部门通报,并上报县人民政府;

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险情,及时通报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3.6 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有权举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或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7 应急准备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对特别严重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应当经县政府同意后发布或解除。

3.8 报告制度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

3.8.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有关部门报告。

3.8.2报告范围

⑴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⑵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3.8.3下级向上级报告

乡镇(场、区)和有关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事故级别向县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县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在接到IV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分别报市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有关部门。

3.8.4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⑴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企业及餐饮业单位;

⑵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⑷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⑸行使职责的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⑹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以及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8.5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做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做出动态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终结报告。

3.8.6报告内容 ⑴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详尽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⑵动态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⑶终结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9 信息发布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的组织工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依照《浠水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程序,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响应与处理

4.1 分级响应

4.1.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

Ⅰ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通过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当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省应急指挥部的部署以及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

⑴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

⑵启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理;

⑶开通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部的通讯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指导当地应急处理工作;

⑷保持与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联系,接受其统一指挥,及时报告有关应急处理情况; ⑸成立相应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

Ⅱ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报请省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当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按照省应急指挥部的部署以及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

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人民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落实有关工作;

⑵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依据其职责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积极组织或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并加强对事发地相关部门的督导;

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启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召开应急处理工作小组会议,提出应急处理工作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毗邻县市或可能涉及地区的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赶赴现场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指导、部署乡镇(场、区)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4.1.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决定。⑴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报告和建议,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并指导、部署乡镇(场、区)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⑶县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规定的职责,服从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履行各自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关应急处理措施,并随时将应急处理情况报告给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

⑷乡镇(场、区)应急指挥部在组织应急处理工作时,积极与市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接受市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以及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困难。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决定。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有关事故情况可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报告。

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当地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支持。

4.1.5Ⅳ级以下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Ⅳ级以下食品安全事故由事发地乡镇(场、区)按照法定职责和监管范围自行组织处理,涉及多部门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部门牵头,主动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并将处理情况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要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4.1.6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应当上报指挥部确认,及时提升反应级别,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

4.2 指挥协调

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在同级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和指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4.2.1事故处理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4.2.2委托处理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上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可以派工作小组或派员参加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县应急指挥部也可以委托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4.2.3应急调用

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各乡镇(场、区)和有关部门应当保证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供应,必要时,各级应急指挥部有权在本行政管理辖区内紧急调用人员,调集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4.3 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能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在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理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 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按分级响应权限,由同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工作小组撤离现场,预案工作程序随之终止,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随之撤销。

4.5 善后处理

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4.6 责任追究

按分级响应权限,分别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依法对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惩处;对在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有瞒报、漏报、迟报行为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的,由监察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7 总结报告

接到终结报告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认真总结分析应急处理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10日内完成应急处理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附 则 5.1 预案管理

5.1.1县各职能部门要在本预案框架下,制定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部门应急预案。

5.1.2各乡镇(场、区)要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指导辖区内各单位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应急措施。

5.2 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5.3 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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