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种植基地合作建设协议书

2025-02-25

蔬菜种植基地合作建设协议书(精选11篇)

1.蔬菜种植基地合作建设协议书 篇一

生态蔬菜基地合作协议书

甲方:泌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乙方:王涛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具体合协议款约定如下:

1、乙方负责生态菜园的地租费用及种植技术指导、田间管理,甲方负责除此之外的种植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

2、甲方负责修缮十个蔬菜大棚的费用,修缮之后甲方持有其80%的股份,乙方持有其20%的股份;

3、生态蔬菜基地实行独立核算,所有物品的购销及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入账,必须经甲乙双方的同意。任何个人凡私自出售生态菜园的产品,将被严肃处理,并按其出售产品价值的十倍金额赔偿;

4、在生态蔬菜基地所得利润上,甲乙双方按6:4分成利润。如果出现亏损,亏损部分由甲方承担。如果之后出现盈利,所得利润以弥补之前亏损为主,之后再按比例分配给甲乙双方。

5、乙方所拥有的农用机械无偿为甲乙双方使用,此农业机械以甲方员工和乙方操作为主,在甲乙双方都无法操作的情况下,方可雇佣他人操作机械。

6、在生态蔬菜基地获得利润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按6:4分成后各自利润的5%归甲方负责基地种植的员工所有。(即,若获利10000元,甲方最终所得5700元,己方最终所得3800元,甲方员工最终所得500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2.蔬菜种植基地合作建设协议书 篇二

土壤酸化是指土壤p H值在原有基础上逐渐下降的现象, 是土壤中氢离子逐渐增加和交换性盐基逐渐减少的过程。土壤酸化是土壤形成和发育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自然过程。据了解, 菜地土壤酸化存在普遍现象, 特别是大棚蔬菜, 随着棚室内肥料使用量的逐年增加并累积, 土壤酸化现象更加严重。在对大棚蔬菜开展土壤调查时, 经常发现土壤酸化现象非常严重, 绝大多数大棚土壤p H值低于4.5, 有些甚至低于3.0, 同一大棚内可以明显看出生长情况好的植株根部土壤p H值大于生长情况差的种植根部土壤p H值。

1土壤酸碱性简易测法

可用比色法测定土壤的酸碱性 (p H值) 。先从化学试剂商店购买一本石蕊试纸, 在一块耕地的四个角和中间各取一点土壤并搅拌均匀, 放入干净的玻璃杯中, 按土∶水=1∶2的比例加入凉开水, 充分搅拌后待土沉淀后, 从试纸本上撕下一条试纸, 将试纸条的一端放入上清液内, 约1~2秒钟后取出试纸条, 将试纸条浸湿处的颜色与试纸本上的标准色板相比较 (在30秒内) , 找到与浸湿处的颜色相近的色板, 色板下的数字即为p H值。石蕊试纸本要存放在背光干燥处。

2土壤酸碱性反应分级 (表1)

3蔬菜适宜的酸碱度范围

大多数蔬菜适宜于微酸性至中性土壤, 过酸和过碱土壤不适宜蔬菜生长。不同蔬菜种类对酸碱度有不同的反应, 其最适土壤p H值 (表2) 。

4土壤酸化的危害

4.1土壤盐基饱和度低、酸性强

土壤酸化的实质是氢离子和铝离子数量的增加。由于铝离子有较强的吸附性能, 它能与交换性盐基离子 (如钙) 争夺土壤的负电荷, 使原本已经很少的盐基离子遭受淋失, 土壤盐基饱和度下降, 酸性增强。土壤酸化的后果是钙离子、镁离子等盐基离子的淋失, 导致盐基营养贫瘠。

4.2土壤负电荷量少, 缓冲能性弱

我国的酸性土壤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的广大地区, 由于土壤的黏土矿物主要是高岭土, 本身的有效负电荷量就很少, 再加上酸化作用, 盐基饱和度下降, 缓冲性能弱。当土壤胶体上全部为氢离子和铝离子时就失去了对酸的缓冲能力。因此, 当有酸性物质 (如酸雨等) 沉降时, 其p H值易于降低。

4.3易产生氢、铝和锰的毒害

土壤酸化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氢离子、铝离子和锰离子等毒性元素增加和活性增强。土壤溶液中过量的氢离子会影响根膜的渗透性, 干扰离子在根表的传输, 土壤中的氢离子增多, 对蔬菜等作物吸收其他阳离子产生拮抗作用。铝能影响根尖细胞的分裂, 减弱根呼吸作用, 铝还增加土壤对磷的固定作用, 降低磷的有效性, 植物长期和过量地吸收铝, 会引起中毒, 甚至死亡。此外, 还能干扰植物对钙、镁、钾、亚铁离子在内的几种必要元素的吸收、传输和利用。过量锰主要通过破坏植物体内几种氧化酶、降低ATP质量分数和呼吸速度来影响植物生长。

4.4土壤结构被破坏酸化

土壤由于钙离子的淋失, 土壤团粒结构和团聚体减少, 土体易分散, 导致土壤板结, 保水保肥力差, 抗逆能力下降, 降低土壤肥力。蔬菜等作物抵御旱、涝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弱。酸化土壤加速土壤矿物质营养元素的流失;改变土壤结构, 导致土壤贫瘠, 影响植物正常发育。

4.5土壤微生物种群变化

细菌个体生长变小, 生长繁殖速度降低如分解有机质及其蛋白质的主要微生物类群芽孢杆菌、极毛杆菌和有关真菌数量降低, 影响营养元素的良性循环, 造成农业减产。特别是酸化土壤可降低土壤中氨化细菌和固氮细菌的数量, 使土壤微生物的氨化作用和硝化作用能力下降, 同时, 酸性土壤滋生真菌, 使作物根际病害增加, 且控制困难, 尤其是十字花科的根肿病和茄果类蔬菜的青枯病、黄萎病等病害增多。

4.6酸沉降对农作物会造成急性伤害和慢性伤害

急性伤害, 通常是指农作物与强酸或高浓度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接触, 其叶片在短时间 (1~3天) 内出现细胞死亡, 其严重者出现枯叶、枯枝、枯梢和枯株。

慢性伤害, 一般系指农作物长期与弱酸或低浓度的二氧化硫污染物接触, 其叶色失绿或色素变化, 破坏作物细胞正常代谢活动, 导致细胞死亡, 其可见伤害症状为过早落叶等。一般酸雨地区或二氧化硫长期超标地区, 会发生这种情况, 这也是大面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之一。

5土壤酸化的原因

引起土壤酸化的因素有气候、施肥、灌溉和酸沉降等。但主要是施肥不合理。

5.1气候

高温多雨的地区, 风化淋溶较强, 盐基易淋失, 容易形成酸性的自然土壤。

5.2施肥

造成土壤酸化的肥料主要是生理酸性肥料和氮肥。如长期施用硫酸铵或氯化钾等生理酸性肥料时, 当其中的铵离子及钾离子被作物吸收后, 酸根就残留在土壤中而酸化土壤。氮肥对土壤的酸化, 主要是铵态氮在土壤中进行硝化作用形成的酸所致。

5.3灌溉

农田灌溉在一般情况下有“复盐基”作用, 能降低土壤酸度。但在南方红壤区的山垅中, 往往由于引灌山坡径流水, 其水质常受林带渗出的酸水 (黄腐酸影响) 及酸性红壤浊流的影响, 提高土壤的酸度。此外, 在黄铁矿区或基岩中高含黄铁矿山区的农田, 其灌溉水源往往受这些黄铁矿氧化后产生的硫酸所影响, 导致土壤变酸。

5.4酸沉

降近代环境污染形成的酸沉降是导致土壤酸化的主要原因之一。酸沉降包括干沉降和湿沉降两个方面。干沉降是指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一部分直接渗入地表, 即通过气体扩散、固体物降落的大气沉降。湿沉降即酸雨和酸雾。

6有机蔬菜防治土壤酸化的措施

6.1控制氮硫排放

根治酸沉降污染源主要是控制氮、硫排放。其中燃煤脱硫处理和制成型煤对控制硫排放有良好作用, 实行氮肥深施和提高氮肥利用, 减少对大气排放。

6.2品种合理布局

农作物品种应更多考虑其耐酸特性。如不同品种的蔬菜对酸的敏感程度不同, 在p H值3.5的高酸性环境里, 对酸敏感蔬菜如番茄、芹菜、豇豆和黄瓜产量可下降20%;而中等敏感性的生菜、菜豆和辣椒产量下降10%~20%;抗酸性较强的青椒、甘蓝、小白菜、菠菜和胡萝卜产量也会下降10%以下。因此, 在酸性土壤上可种植耐酸的蔬菜品种。水旱轮作和间套作也是提高土壤对酸沉降缓冲能力和加快酸化土壤生态恢复的良好措施。

6.3施用石灰

施用石灰是中和土壤酸性、控制土壤酸化和提高土壤p H值的重要措施。不同形态的石灰, 中和酸性的能力有差异, 如100g氧化钙中和酸的能力约相当于179g的碳酸钙。石灰施用量因土壤的潜在酸度而定。石灰及其他含钙的碱性物质, 如钙镁磷肥、炼钢炉渣、窑灰钾、草木灰等, 不仅可以中和土壤酸度, 还可以为蔬菜补充大量的钙。当土壤受到硫黄矿或硫铁矿所污染形成强酸性土壤时, 可先采用漫灌洗酸后, 再用石灰中和酸度。若是水田, 且长期淹水, 一旦脱水干燥, 立即表现极强酸性, p H值可达2~3之间, 寸草不生, 此时以水洗及用石灰中和, 可获显著效果。

虽然施用生石灰可以中和酸性, 消除毒害, 增加土壤有效养分, 改善土壤的物理性和减少病害等作用, 但过量施用也会带来不良后果, 因此在施用方法和用量上有讲究。施用时, 应先将生石灰粉碎, 使之大部分能通过100目筛, 于播种前, 将生石灰和有机肥分别撒施于田块, 然后通过耕耙, 使生石灰和有机肥与土壤尽可能混匀。酸性土壤的生石灰用量见表3。施生石灰容易加速土壤中有机物质分解, 因此, 施生石灰应与有机肥料如畜禽粪便、饼肥等配合施用。但不能与人畜尿、过磷酸钙混存或混用。一次施用后, 可间隔2~3年。黄瓜、南瓜、甘薯、蚕豆、豌豆等耐酸性中等, 要施用适量生石灰;番茄、甜菜等耐酸性较差, 要重视施用生石灰 (表3) 。

6.4合理施肥

在酸化土壤中, 钙、钾等盐基在酸化过程中淋失较大, 此外作物吸收也带走了部分盐基养分。因此, 要注意补充和增施含钙、钾等盐基离子的肥料, 以补充土壤养分和提高土壤盐基饱和度, 提高土壤对酸的缓冲能力。

6.5增施有机肥料

大量有机肥料的施入, 不仅可增加大棚土壤有机质的含量, 提高土壤对酸化的缓冲能力, 使土壤酸碱值升高。而且, 有机肥料可以增加土壤有效养分, 改善土壤结构, 并能提高土壤有益微生物的活性, 抑制蔬菜病害的发生。

6.6拦截酸性污水

有机蔬菜生产应建立独立的水系。在黄铁矿区下游及丘陵山区坑田, 常受其上游周边林带渗出的酸水及酸性浊流的影响, 土壤逐渐酸化。因此, 要在这些田的周边开挖拦截酸性污水的环山沟或环田沟防止酸性污水入田。

6.7施用酸性土壤调理剂

有研究表明, 碱渣、菇渣、污泥、泥炭等土壤调理剂均能提高土壤p H, 降低酸性土壤交换性铝含量, 提高土壤有机质、速效氮、速效磷、速效钾、交换性钙、交换性镁含量;均能降低酸性土壤活性铝对辣椒的毒害作用, 提高辣椒品质, 使辣椒根系鲜重、地上部鲜重和辣椒产量增加, 辣椒根系鲜重与土壤交换性铝含量呈显著负相关, 其中以碱渣加菇渣处理的效果最显著。

3.千亩枇杷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 篇三

项 目 单 位:邵武市拿口镇人民政府

承 办 单 位:邵武市拿口镇经联委

项目负责人:朱睦兵游冠群

联 系 电 话:0599-6711060***

0599- 67111***88

一、项目建设理由和基本条件:

枇杷具有适应性广、抗旱抗逆性强、生长快、管理简单、单位面积产量及经济效益高等优点。在低海拔山地、平缓坡地及房前屋后均可栽培。一般定植后,四年即可投产,五年后盛产,盛产期可达三十年以上。其果甜美,品质好,易于贮运,属上乘营养食品,国内、国外市场供不应求,是我国的重要出口产品。如能投资对枇杷进行大面积开发,形成规模性经营,必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地拿口镇位于邵武市东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鹰厦铁路、316国道贯穿全境,是邵东地区主要物资集散地和经济、文化、商贸中心。1999年开始,通过引资从莆田引进一客商进行常太枇杷种植,并依托省农科院果树研究所的技术,创建了常太枇杷种植试验基地。目前全镇常太枇杷种植面积1400余亩,品种以解放钟、早钟6号为主,果树长势喜人,部分已开始挂果。据技术人员几年来的跟踪观察,我镇土壤肥沃,年平均气温18.2摄氏度,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1770毫米,主要集中在3 ~ 6月,属中亚热带季风温润气候区,非常适应常太枇杷的生长,枇杷成熟期比莆田常太晚二十余天,恰好避开了大市场的冲击,弥补了市场无鲜枇杷的空缺,且无须保鲜,可直接上市,发展前景喜人。目前全镇可供种植枇杷的山地面积尚有2万余亩,该镇党委、政府已制定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决定将引种常太枇杷作为一个产业来进行扶持、培育。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开发5000亩枇杷种植基地。

三、项目投资概算:

以亩种植枇杷40株,每株投产前成本45.6元计算,5000亩共需投入资金912万元人民币(约110万美元)。具体成本预算分析如下(以株为计算单位):

苗木6元

山地租金0.6元(亩年5元)

开垦、挖穴15元

肥料15元

工资7元

农药2元

合计45.6元

5000亩共需投入资金:45.6×40×5000 = 912万元。

四、项目合作方式:

独资、合资、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创办。

五、项目效益分析:

4.漕泾村蔬菜种植基地项目实施总结 篇四

工 作 总 结

桐乡市高桥镇漕泾村位于高桥镇最南端,与海宁市斜桥镇相邻,自03年以来连续八年计划生育符合率达100%,多次被评为市镇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近几年漕泾村党总支、村委会非常重视计生协会工作,注重发挥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职能,使协会工作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多次被评为计生协会先进集体,协会还积极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无公害脱水蔬菜基地项目。由市、镇计生协会牵头,去年成立了漕泾村无公害脱水蔬菜种植基地,基地采取连片种植和零星种植相结合的方式,统一选订品种,成规培育管理,对参与的协会会员开展栽培技术培训。在高桥镇计生协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各级领导、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和紧密配合下,整个项目资金到位非常及时,项目实施进展相当顺利,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十分明显,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协会会员的高度赞赏。

一、项目实施及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后,在各级领导和专家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本协会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三会”议事程序,并召开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各项制度和章程,为项目顺利实施、协会健康发展奠定了殷实的基础。

截止目前,本协会已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实施完成。共投入资金209万元:其中桐乡市农经局扶助资金42万元;高桥镇农业服务中心扶助资金10万元;桐乡市计划生育协会扶助资金1万元;漕泾村投入各项配套资金111万元(其中贷款90万元);育龄群众投入资金45万元。积极争取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项目贷款贴息补助5万元。

1、认真落实生产基地和销售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和完善网络信息服务设施。投资改善蔬菜种植基地的排灌设备,硬化道路,建立育苗保温大棚,改造和修善了蔬菜协会办公、培训场地,为协会办公添置了电脑、桌椅等设备,为协会办公、生产、开展服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积极开展蔬菜栽培技术培训:一是分别于4月8日、5月14日、8月18日、9月2日邀请市农经局专家到会员之家为会员代表讲授科学管理及规范运作理论专业知识,借鉴兄弟协会、合作社管理服务的成功经验。二是播放优秀课件,以网上专家讲堂的形式,适时进行蔬菜种植栽培技术等方面知识培训,并由各会员交流经验。三是多次请市蔬菜栽培技术专家来协会会员示范指导,解难释疑。由于所讲内容实用性强,村民非常踊跃,每次都有近百人参加。

3、落实蔬菜销售订单化,为会员解决蔬菜销售问题。蔬菜的种、产、收、销由村计生协会和桐乡市龙顺食品有限公司实施订单收购,企业在蔬菜收购季节,按略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菜农收

购蔬菜,农企“联姻”,解决了蔬菜的销售问题,确保菜农稳定收入。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建立了新家庭“少生快富”实施管理领导小组,由本村计生生育协会会长负责项目的实施,协会副会长、秘书长、会员骨干协助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同时项目资金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2、项目决定后,做好宣传发动,引导群众集中连片扩种蔬菜。我们致力于规模搞大、实力搞强的发展方向,加速土地流转步伐,继续鼓励协会成员中的经济能人连片承包土地开发蔬菜生产为主,零星种植为补充。

3、加强培训,搞好服务。坚持多层次、分阶段技术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单户指导相结合,搞好蔬菜种植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使农户切实掌握科学种植栽培技术。

4、明确分工,分步实施。协会理事会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各施其责。会长沈德金负责项目实施的全面工作,由丰金高负责优良蔬菜品种引进和蔬菜种植基础建设,秘书长陆敏华负责技术培训推广及项目资金管理,会员骨干张春飞负责与“联姻”企业的联系和蔬菜销售,确保整个项目按预定时间步骤实施完成。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

1、通过几年的努力,带动了优势产业的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推动了全村乃至全镇蔬菜产业的发展。目前,村内和周边地区不少农户在开工开辟蔬菜植地,大力发展蔬菜种植产业。为全村产业结构调整打下了良好基础,必将带动全镇的蔬菜加工业、运输业有一个较快发展。

2、壮大了协会组织。通过开展科技培训,会员们的蔬菜栽培技术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而农企“联姻”的形式又打开了种、产、销的渠道。一方面增加了会员收入,另一方面增添了协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又实现了会员和协会工作的双赢,提高了协会知名度。

3、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通过协会统一进种,栽培、销售、集中防治,加强科技培训和推广,强化产前、产中、产后的优质服务,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增加了协会会员收入。2009年种植蔬菜面积青菜芯2400亩、豇豆1300亩、莴笋970亩,平均亩产分别达1220公斤、2270公斤、2150公斤,比项目实施前每亩分别增产210公斤、220公斤、280公斤,获利近166万元,合计项目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增加收益516.53万元,经济效益明显好于项目实施前。今后,随着新型栽培技术的进一步推广,品种进一步改良,蔬菜种植效益将十分可观。

4、计生协会会员之间的互助意识得到增强。以协会为纽带,通过协会组织召开会员大会、代表大会、理事会议等会议,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

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从而更好地带动育龄群众发展生产,不断培养成员之间的互助精神,帮扶意识,增强了协会团队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了广大协会会员的素质和民主意识,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推动了本村新农村建设。

5、帮助广大育龄群众尤其是贫困妇女、下岗失业人员,解决生育、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展人口福利事业。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实施,吸收了广大育龄群众参加,为更多的育龄群众提供致富条件,同时增强了计生协会的活力,从“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到“志愿者服务”、“优生两免”一系列主题活动的开展,为其打造一个生产、生活相协调的活动平台。

5.合作种植蔬菜供销服务合同 篇五

甲方:株洲县富民绿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农业服务农民为宗旨,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以民主健康为首要,以公司+农户+基地为创效益,以快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的,本社在建立菜基地的生产和销售问题,遵照市场经济规律,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证、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职责和任务

1、甲方按照乙方基地的规模统一安排做好,蔬菜种植生产计划、品种及统一收购上市销售等服务,确定一年每亩安排乙方完成四园蔬菜种植生产计划上市,并为农户(乙方)采购提供种、肥、药、膜等生产物资的服务工作。

2、甲方无偿的为乙方提供种植技术服务,包括蔬菜种植的育苗移栽、培育和管理技术及聘请有关科技专家人员对农户进行培训或举办科技培训班,将科技送到农户手中,落实到实处。

3、甲方按照种植计划为乙方提供的生产物资,如种、肥、药、膜等,当地有的由乙方自行购买,当地难以购到的,甲方如实采购到 1

位。

4、甲方确保乙方所有种植新鲜蔬菜一律统一收购,但由双方按市场收购价当面协商收购上市,甲方验收收购后,并开出收购凭单给乙方,确保10天内结清乙方的菜款。

5、甲方向乙方(农户)郑重承诺,乙方每年每亩地(按蔬菜种植实际面积计算)除开所有成本确保经济收入1500元(天灾和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除外),在正常情况下农户不足1500元/亩,由甲方补足。

二、乙方的职责及任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搞好基地建设,确保蔬菜大棚美观坚固、耐用。平整田地开好水沟和浇水设施工作:并必须做到按甲方的计划、规划及要求进行科技种植。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每亩四园蔬菜种植、保质、保量、保新鲜的产供劳务工作,确保做到精心栽培、科学种植、精心管理达到高产高效。

3、乙方的所有出园蔬菜,必须要求按照甲方的标准,将新鲜优质蔬菜按时按期包装好,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由甲方验收收购、销售,但乙方要确保送甲方收购的菜中无霉烂、枯死、变质的蔬菜,如果甲方在收菜中发现其中有霉烂变质坏菜时,甲方一律据收其损失由

乙方自已承担。

4、乙方的所有种植蔬菜,未经甲方同意许可,乙方擅自作主自主营销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不给予乙方的补偿,其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5、乙方种植基地所需要的生产物资如:种子、药品、肥料、薄膜等,如果系甲方为乙方采购提供的,乙方必须向甲方已现金购买。

三、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的各自职责与任务,予以落实,双方以诚信为本,互动互信达到甲方以优质服务占市场为龙头,乙方生产优质产业,致富奔小康为目的,努力实现共同的愿望。

四、在实际运作中遇到合同外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处理,本合同自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农户签字:

6.蔬菜种植基地合作建设协议书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由于政杰、侯彤、李明、侯绪龙、李加有、李政惠、李方辉、李增强、于洪飞、李增伟、张明跃、李芳海发起,于2013年3月5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丹东市广联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本社法定代表人:于政杰

本社住所:丹东市振安区鸭绿江办事处鸭绿江村二组,邮政编码:118001 出资总额:120,000.00,以货币形式出资,每人出资1万元,成员全部为农民。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第四条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组织成员从事蔬菜种植、销售、代储代运,为社员提供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种植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

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 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成 员

第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蔬菜种植,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条 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第十二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三条 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

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第十四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三 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第十九条 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每10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部分职权。成员代表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本社每年召开1 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理事会提议;

第二十二条 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一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

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 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第二十四条 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四名成员组成。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经理和2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本社不设监事会。

第二十八条 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本社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

第二十九条 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一条 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9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二条 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三条 会计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四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其他资金。

第三十五条 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六条 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1个月内缴清。第三十七条 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经理事长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三十八条 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三十九条 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十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四十一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五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十二条 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四十三条 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四十四条 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四十五条 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根据成员大会的决定,本社委托相关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第五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六条 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组织承继。

第四十七条 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第四十九条 本社因前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3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条 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后,于30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五十二条 本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社需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采取电话通知方式发布,需要向社会公告的事项,采取媒体公告方式发布。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五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或者理事会提出,理事长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丹东市广联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7.蔬菜种植基地合作建设协议书 篇七

提供红薯种植全程服务

【案例】在湖南省南县南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调研时,合作社种植大户刘子华跟我们细细地算了一笔账:种一亩红薯只要8个工人,亩产至少7000斤以上,按合作社0.3元/斤保底收购,收入就有2100元。而种一亩棉花至少要25个工人,顶多600斤/亩,按4.0元/斤,收入仅2400元。种红薯稳产、放心、省工,去掉合作社还有2分钱/斤的返利,比种水稻、棉花赚钱。不少农民也同刘子华一样感叹,还是合作社好。

南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组建于2008年12月,由南山村支两委创办。南山地处南县城郊腹地,当时农民人均收入仅3410元,如何增加农民收入,是摆在村支书赵志祥一班人面前的首要问题。穷则思变,村支两委先后通过查资料、到外地考察、召开会议等方式,确定了走专业合作社之路、增加农民收入的举措。

于是,在2008年底成立了南祥蔬菜专业合作社。从2009年初开始小面积种植玉米、辣椒、土豆等蔬菜,由于技术不成熟,合作社在经营上做的不是很成功。

2010年从安徽引进红薯新品种和技术进行试种8亩,共收鲜红薯70000多斤,无论产量和效益农民都很满意。2011年南祥合作社推广种植红薯,发展种植面积近1000亩,按照合作社的“五个统一”即:统一提供种苗、统一旋耕用肥、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机械收割、统一收购加工,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 1

后服务。合作社当年收购鲜红薯600万斤,生产加工红薯淀粉750吨,获利40万元以上。全村仅种红薯一项增收近5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000多元。

看到种红薯也能赚钱,村民们纷纷改种红薯,2012年南祥合作社红薯种植面积迅速发展到近4000亩,从南山村辐射到中鱼口、三仙湖、浪拔湖以及湖北等地乡镇。

在发展红薯产业的过程中,南祥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了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确保社员增产增收,从而使专业社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启示一】

1、基层组织必须坚持自愿、合作原则。专业合作社通过“种给农民看”,村干部试种、种植大户示范种,让农民看到了效果,带动农民志愿加入合作社。

2、坚持为农服务。合作社在种苗、技术、资金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了服务,产品收购和价格方面也得到了保障,让农民放心种、大胆种。

3、必须掌握关键技术。合作社起初试种玉米,结实率不高而导致失败,究其原因是没有掌握关键技术。“五个统一”做到了种苗供、肥料供、技术送、产品收,从产前到产后提供了优质服务。

4、必须坚持市场运作。如果合作社加工的红薯淀粉没有市场,卖不出去,势必影响产业发展,即使红薯产量再高也是徒劳。

这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合作社从一开始就拼力找市场,与相关厂家签订了长期销售合同。还制作了网站宣传页,扩大影响力。为提高产品价值,还着手开发红薯加工后附属物产品,与当地的克明面业洽谈开发红薯系列面条产品,扩大产品的销售渠道。

【启示二】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的活力

供销社的活力强不强,为农服务的作用大不大,关键在于基层组织。基层网络是供销社开展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近年来,全供销系统着力恢复重建基层组织,也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同时也看到,目前基层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基层组织数量少、功能弱、实力不强、作用难于发挥等等。

面对当前供销社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如何全面强加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为农服务的作用?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通过深入调研,笔者认为,必须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按照“空白抓重建、薄弱抓改造、较强抓提升”的原则,采取坚决措施,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一是要利用政策,争取党政支持,全面加强基层组织。

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党委政府历来非常重视供销社基层发展。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政策层面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积极争取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及农业、科技、教育和上级供销等部门的支持,加快基层组织发展。

二是要实行开放办社,借助外力,大力发展基层组织。

我们既要注重把社会上已经建办的符合供销社基层组织形式的各类组织吸纳进来,也要通过资金投入、产权联结等手段,加强供销社与这些组织的经济联结,使它们真正成为供销社新的基层组织。

三是要发挥自身潜能,因企施策,务实发展基层组织。

8.蔬菜种植基地合作建设协议书 篇八

计划书

保花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侯远卓

一、项目背景

“保靖县保花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3年10月注册成立。蔬菜基地在复兴镇复兴村新寨,占地60亩,这里地势开阔、阳光充裕、土地肥沃、水源充足、交通便利。是天赐的蔬菜种植地,合作社成立以来,我们以农村经济发展精神为统领,在县农业局、复兴镇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本着“为耕者谋利,为食者健康”的宗旨,引领社员进行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经营模式,为入社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引导社员科学种植,规范管理,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经济收入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我们生产的时令蔬菜优质、绿色、环保。近销保靖、花垣两县,远销秀山、张家界。

目前,基地有钢架蔬菜大棚50个价值25万元。

到2016年底我社发展成员 人,流转土地 亩,对接精准扶贫户 户,共带动全村贫困

余人,涉及贫困户

余户.产业覆盖地域有:复兴村、马洛村、甘溪村、大妥村、山河村。

蔬菜种植的种类有:黄瓜、辣椒、豇豆、茄子、还有西瓜等蔬菜作物和瓜果。目前,入社贫困人口人均收入稳步提升,人居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改善,实现小康充满信心。

二、项目概况

蔬菜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特殊商品,是人们保持膳食平衡的重要食物。为促进精准扶贫健康发展,帮扶贫困户进行果业种植。是快速帮扶贫困家庭快速脱贫的双管齐下的选择。

2017年我社计划新建高标准蔬菜大棚示范小区3个,新建高标准大棚100栋;建脐橙示范园300亩。

1、建设地点:复兴村、马洛村、甘溪村、大妥村、山河村。

2、建设规模:建设蔬菜大棚100栋,蔬菜育苗基地600平方米;脐橙基地300亩,项目投资150万元。

3、建设条件:高数路出口附近,可谓“四通八达”。地理环境优越,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热量丰富,气候温暖,雨量充沛,无霜期长,是理想的蔬菜瓜果种植地。

三、市场分析

1、由于我们地处复兴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又是保花两县连接带,附近区域居民年蔬菜消耗量在2000万公斤以上,年产蔬

菜量在600万公斤左右,缺口1400万公斤。特别是在冬春季节蔬菜供应淡季,大部分蔬菜靠外调供应。急需生产1400万公斤自产“反季节”蔬菜才能满足淡季居民消费需要。新建100栋蔬菜大棚预计年产蔬菜100万公斤,仍然远远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的需求,市场前景广阔。

2、三年的脐橙园亩产量1000公斤,按每公斤3元价格,亩收入3000元,将开发的成本摊入生产年限之中,年亩平均生产投入约为960元,年亩存利润约2000元,300亩新开发的汽车脐橙园达产后,年存利润约60万元。

四、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

1、自然条件

项目区交通十分方便,公路四通八达,产品运输便利。土质肥沃,无污染,地势平坦、开阔。

2、劳动力条件

劳动力资源丰富,特别是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资源更加充沛。

3、基础条件

计划建设大棚的几个村,有着多年的种植蔬菜的经验,但由于受气候、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多年来,始终处于简单粗放型发展状态,近两年,我社在基地建立了高标准蔬菜大棚示范小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并得到了群众的认可,群众对建设高标准大棚的积极性很高。

脐橙是最优的柑橘品种之一,其栽培及管理受地理、气候、土壤制约较大,复兴镇的几个村,冬暖夏凉、雨量充沛、阳光充足,非常适宜脐橙的生长发育,是全国发展脐橙最好的地区之一,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发展脐橙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是我地区农民的迫切要求,推进脐橙产业是贫困户的共同愿望,项目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建设规模

新建高标准蔬菜大棚100栋,占地50亩。建脐橙示范园300亩。

六、投资概算

1、经测算建设1栋蔬菜大棚需投资1万元,其中,棚架及覆膜1000元,钢架7000元,安装1000元,灌溉设施1000元。100栋蔬菜大棚共需投资100万元。

2、脐橙园建设以农户投入为主,政府扶持为辅。计划投资60万元,其中果园基础设施20万元,苗木18万元,栽植2万元,瓜果前期管理10万元。,2两项总计投资160万元。

七、项目期限

从2017年8月1日起至即从2017年12月31日止。

八、资金筹措

1、采取政府投资与个人自筹相结合的办法筹措项目资金。总投资160万元中,其中补贴资金50万元,;贷款及自筹100万元,其中争取项目贷款50万元。

2、具体筹资渠道:

A、由县政府为每栋蔬菜大棚补助资金5000元,共计50万元。

B、县开发办补助的具体操作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坚持“谁开发、谁管理、补助谁”的原则,示范样板脐橙园每亩补助400元,补贴形式:采取统一供苗、肥、适当现金直补,连续补助三年,每年10万元。

C、联系项目贷款5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50万元。

九、效益分析

建设1栋面积250平方米的高标准大棚,年产蔬菜8000公斤,按每公斤平均2元计算,年产值为1.6万元,去除成本年纯收入可达0.6万元。100栋蔬菜大棚年纯收入60万元,2年即可收回全部投资,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三年的脐橙园亩产量1000公斤,按每公斤3元价格,亩收入3000元,将开发的成本摊入生产年限之中,年亩平均生产投入约为960元,年亩存利润约2000元,300亩新开发的汽车脐橙园达产后,年存利润约60万元。第三年可收回成本,第四年起每年可净利60万元。

通过蔬菜大棚建设,橙圆开发的双向操作,可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园区特色农业的又快又好发展,为指导和引导精准扶贫户的脱贫,发挥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十、保障措施

1、成立由县、镇、村有关领导组成的大棚蔬菜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专项推进。

2、组建大棚蔬菜生产技术服务小组,负责对项目区大棚设计和蔬菜生产的全程技术服务。

3、新建工厂化蔬菜育苗基地1000平方米,保证蔬菜种苗供应。

十一、项目进展情况

9.种植合作协议书 篇九

乙方:

一、药材种苗规划表:

xx元/公斤

二、甲方权力与义务

1、甲方给乙方提供优质药材种子(发芽率达80%以上),免费提供技术资料。乙方自播种之日起,因种子质量原因造成不发芽,在一个月内,经甲方核实后,可补发种子,(所补种子不再收费),如超期甲方拒绝补种。如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按双方所定日期,甲方提前备好乙方所需全部种子,如耽误乙方播种日期,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赔。

3、甲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乙方负责种植、管理、采收、加工过程中的指导工作,每亩技术费20元。因技术指导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回收合同内全部药材产品,以低于市场价(以亳州等药材交易市场交易价)10-15%收购,保证现金收购。质量要求:以身干(水分含量低于10%)无杂、无霉变、无虫蛀为收购统一标准,对不合格产品,经双方协商甲方以质论价收购。

三、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负责土地、水源、肥料、农药生产管理和种苗的一切费用。

2、甲方备好种子后,乙方必须在规定日期前来提货,如乙方不按规定日期提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以方赔偿(运费由乙方支付)。

3、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及时落实合同面积,双方对种植区确认后,乙方不得单方面变更面积或种植区,如有变更须经甲方同意方可。

4、甲方技术人员到乙方后,乙方负责技术人员的食宿及人身安全。并听从技术人员的指导,如不按技术要求种植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药材产出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安排收购事宜,负责协商工商、税务等税费,安全送出乙方境内,如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6、药材产出后不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药材产品销售给他人,如有流失要按保护价以上价格的利润赔偿给甲方。

四、在药材生产过程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不属双方责任。

五、种款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预付总款的50%定金,剩余种款乙方提货时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款凭证为据。

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至法院解决。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自x年x月x日止。

甲方:

乙方:

10.加快蔬菜基地建设的调查 篇十

一、全县蔬菜基地建设基本情况

根据我们调查了解,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2.6万亩,年产量

3.2万吨左右,大部份农户都是传统种植,自种自给,商品蔬菜种植面积只有1800亩,而且产量不高,年产商品蔬菜只有0.22万吨,近年来由于城市规模扩大,县城周边商品蔬菜种植面积大量减少,使商品蔬菜供应矛盾更加突出。去冬今春,我县把蔬菜生产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新建了商品蔬菜基地4个,面积90余亩,多数已建好大棚,并播上了种籽。正准备新建的基地2个,面积400亩,如能顺利发展将会提高商品蔬菜供给能力,极大地缓解市场供需矛盾。

二、目前全县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在商品蔬菜基地建设情况的调研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程度不高,缺乏管理、规划和产业扶持政策。

我县在蔬菜产业发展中,由于重视不够,没有领导机构,没有明确主管部门,没有专职人员具体抓,工作职责不明确,没有资金扶持,没有发展规划,技术服务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这些都制约了我县的蔬菜产业发展。在这次调研中我们还组织了部分政协委员到赣县学习考察,赣县党政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发展,把蔬菜产业列入了该县现代农业示范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他们成立了以县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副科级建制的蔬菜办办事机构,设立了蔬菜发展专项基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赣县商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立项指南与奖补办法》二个规范性文件等。

2、租地难,租金高,给基地规模化建设带来难度。

由于我县山多地少,大多耕地高低不平,百亩连片平整的土地很难找到,尤其是在责任制时,农民把耕地划成多个等级分户承包,选择任意地块连片建立基地都涉及大量农户,要做通这些农户的工作难度很大。也有少数农户由于其它收入门路少,没技术,没资金,每年只种一季水稻,不愿意种蔬菜,也不愿流转给别人种,使基地难连成片,影响基地建设。还有部分农户漫天要价,使基地建设者无法按预期计划投资,阻碍了基地发展。

3、基地建设资金一次性投入大,回收期长,制约了基地规模化发展。

蔬菜种植是高投入农业生产项目,新建一亩钢架温室标准棚(含农膜)就需建棚费用12000元左右,就是搭竹木简易温室棚的建棚费用也在4500元,如加上通水、通电等其它设施的建设投资更大。由于我县矿产、木竹资源丰富,今年又开工高速公路建设,农民的收入门路多,导致基地建设请工难,工价高。近年来随着物价的上涨,种籽、化肥等生产资料的价格也上涨较快,这些都导致了投资的增大,使投资者难以承受。

4、技术服务不到位,质量保障体系尚未形成,直接影响了基地效益。

蔬菜生产的技术要求很高,从品种选择,季节搭配,日常管理都需要较强的技术支持。我县目前还没有一名蔬菜生产专业的技术人才,现在的生产技术还是90年代我县在外地请来的专业师傅所教,一是县城周边会种菜的农户由于没有了土地停止了种植。二是由于新品种的推广和管理技术上的落后,这些老技术很难适应新基地建设的需要。三是对基地用肥、用药没有标准要求和监管体系,蔬菜质量安全没有保障。

三、加快商品蔬菜基地建设的主要建议

经过认真调研,政协委员一致建议,加快我县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1、加强领导,制定发展规划。

县政府要组织成立“县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立主管部门,建立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把蔬菜产业发展列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之一。以赣州建设特大城市为契机,围绕我县“10平方公里,10万人口”的县城居民蔬菜需求制定好发展规划,建立以基地建设为重点,以高山蔬菜为特色,辐射带动全县蔬菜产业发展,采取近远结合的方法,优先在扬眉、长龙、铅厂、关田、过埠建设一批常年性商品蔬菜基地。在上堡建设高山蔬菜示范基地。基地规划要充分考虑到水源、空气、土质等条件。

2、出台基地建设相关扶持政策。

一是加强土地流转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基地业主做好土地流转工作。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县财政要筹措资金建立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基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用于扶持蔬菜产业发展,要建立蔬菜产业贷款担保和贴息机制,涉农银行要大力支持蔬菜基地建设。三是制定蔬菜产业发展奖励补助办法。

3、加强基地建设技术服务。

要建立蔬菜产业服务队伍。组织成立蔬菜产业合作社。大力引进或聘请专业技术人才。采取多种形式办好各种学习班、培训班。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加强信息预报服务。

4、建立蔬菜安全监管体系。

11.基地种植合作合同 篇十一

基地种植合作合同(一)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为了出口符合质量要求的大蒜,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规范大蒜种植提高产品质量,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建立出口农产品可追溯体系,保障生产者和经营者双方利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大蒜种植订购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聘请土地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员根据土地情况,测土施肥、制定种植计划;并定期免费为乙方做技术培训,并帮助乙方建立田间生产管理档案。

二)甲方免费派技术人员到基地现场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在地膜覆盖、施肥、灌溉、施药等农事方面活动。

三)甲方全部收购乙方符合标准的无公害大蒜。既甲方指定的乙方种植基地种植的,符合无公害质量标准的大蒜。乙方农户增加的农膜费用、减产等农资费用,甲方承诺补贴农每亩150元左右的补偿,在协议有效期的每年10月31日前结清一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提供亩耕地全部用于种植无公害大蒜,自月日起至月日止,共期限五年,落实甲方要求的无公害大蒜种植。

二)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品种种植,必须严格按照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各项标准进行操作,并完整的记录存档(甲方监督)。

三)乙方所种植的大蒜全部接受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管理,服从统一布置,按甲方要求使用有机肥,少用尿素等无机肥,保证不在1

大蒜基地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禁用药品,使用由甲方技术中心指定的农资站统一供应的专用药品肥料,最大限度满足甲方所要求的无公害蔬菜之目标。

四)乙方生产出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无公害大蒜,无其他原因必须全部售予甲方。

三、违约责任及其他情况

一)若甲方技术中心认为乙方所种植大蒜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发现乙方使用禁用药品,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产品,本协议撤销。

二)乙方施用有机肥,少用尿素等无机肥,未满足甲方所要求的无公害蔬菜之目标,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产品,本协议撤销。

三)甲方未及时结清款项于乙方,乙方有保留销给其他客户的权利。

四)若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其解释权归甲方。

五)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到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或提交法院仲裁。

甲方:乙方:签名(章)

法人:签名(章)住址:

地址:手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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